春季郊游观后感目录
春季外出郊游对孩子有何利弊?
春游的感想怎么写
春季郊游有何意义,为什么要取消?
春光明媚,正是外出踏青游玩的大好时节,家长们纷纷利用节假日,带着孩子举家出行。
春游的好处是很多的,春游有利于孩子的情感发育、智力发育、身体发育等。
在大自然环境中,家长和孩子的天性得到充分的释放,在共同嬉戏、玩耍中增进了感情,增加了家庭的粘合度。
同时,让孩子与外界的沟通,交往能力、适应能力都得到了加强。
现在的家庭结构并不简单,出行的人员中有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依然是个小团队,在团体活动中,团体之间相互关心、体贴,也会感染孩子,对孩子品质的形成大为有利。
带孩子出门走一走,不失为一种好的教育方式,但任何教育方式都有其局限性,如果应用不当,会起到反面效果。
孩子在陌生的环境中,对一切事物都充满好奇,绿树、青草、红花、碧水、孩童、动物都觉得新奇,五彩缤纷的大自然刺激着孩子的感官,他们兴致勃勃地注视、倾听、触摸、询问、甚至品尝。
自然环境不但锻炼了孩子的自然观察能力、注意力、记忆力、描述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在一些历史古迹景点,还可让孩子感受历史。
家长如果能把握住这个契机,循循善诱,会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教育孩子需要把握住时机,选择好环境以及教育方式。
带孩子外出春游,就是个最佳时机,可以在游玩的过程中,向孩子灌输必要的思想,用鲜活的事例教育、引导孩子。
孩子优良品质的形成,是个漫长的过程,需要我们不断地修正、灌输。
润物细无声。
于无声处实施教育,才能育成参天大树,这就需
要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构成新的教育模式。
而我们一些家长却忽视了这一点,把孩子的品质教育完全推给了学校,导致教育失败。
殊不知,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许多良好习惯都是从家长身上获得,所谓“言传身教”,就是用自己的行动影响孩子、教育孩子。
行得正坐得端”,才能让孩子效仿。
文明出行,首先自己要做好表率,不乱丢垃圾,不践踏草坪,爱护花草树木,爱护大自然,尊重自然,这是对孩子最好的教育。
虽然出行不文明现象已有所减少,但乱扔垃圾、践踏草坪等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
孩子在草坪上乱跑乱窜,折花断柳、攀爬雕塑等,都是不文明行为,家长应当立即制止,说服教育,指明不妥之处。
而我们一些家长并没有做到这一点,他们自己的不文明行为,起到了一个坏的作用,直接影响了孩子。
带孩子出门踏青,并不只是观景,更重要的是在营造一个环境,用自己的言行教育影响孩子,使孩子的品质得以提升。
外出可以尽情享受大自然的乐趣。
外出不仅能陶冶人的情操,增长人的见识,让孩子学到许多在家学不到的东西,还可以锻炼人的意志、强身健体,更能激发孩子对生活的热爱,对大自然的仰慕。
家长切切不可众星捧月,围着孩子转,管吃管喝还管玩,要真正让孩子走进大自然,接受大自然的熏陶,净化他们的心灵。
儿童存在着与生俱来的“内在生命力”或“内在潜能”,这种生命力是积极的、活动的、发展的,具有无穷无尽的力量。
教育的任务是激发和促进儿童的“内在潜能”,并使之获得自然的和自由的发展。
让孩子在游玩中,在亲近自然中进行语言教育、动作教育、感官教育和品德意识教育,这才是我们出行的真正目的。
文明出行,把品质教育课堂延伸到校外,利用好这不可多得的教育资源,实施品质教育,并可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提纲:
题目
一、开头,简单介绍一下自己什么时候和谁去了哪里春游。
二、主体,简单描写一下自己在春游中的所见所闻所感,重点要放在感受上面,如在春游中自己获取了怎样的收获,学到了什么,春游给自己带来了什么。
三、结尾,表达一下自己对春游的喜欢和感情。
我认为不仅仅是单纯的出游玩耍,更是学校对学生的一种重要教育形式,通过这种形式让孩子走出课堂、亲近大自然,在孩子身心愉悦的情况下将课堂所学知识与大自然联系起来;而参观博物馆等活动,对孩子成长确有许多益处,但只能称作社会实践,根本不能替代郊游。
另一方面,集体出游有助于锻炼孩子的独立能力和社交能力,培养孩子之间的友好互助行为,增强集体意识和团队精神。
学校组织郊游是很有必要的,是家庭出游不能代替的,学校组织的郊游使孩子脱离了父母的呵护,能够培养孩子的独立能力。
尽管近期有地方发生了春游事故,但事故的发生应当提醒我们提高警惕,加强安全工作,而不是一刀切地取消郊游。
关于如何摆脱“郊游魔咒”,让郊游回到孩子们中间,方芳给出以下建议:
一是建立事前预防机制。
首先,需要学校在出游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小组,明确负责领导、具体带队老师等,共同保障出游安全。
其次,在出游前要对学生和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的教育、卫生安全教育等等。
再次,安排的管理人员要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救助经验,明确分工和责任。
最后,要采取一切安全措施防范事故的发生。
二是建立事后的事故解决机制,明确事故责任承担。
郊游作为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若出事故属于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受到的伤害,至于学校该如何承担责任关键看学校是否尽到了教育、管理的职责。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10岁以下的学生,法律对学校要求比较严格,需要学校证明其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如果证明不了则推定学校有过错,需要承担责任。
对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就是10岁以上18岁以下的学生,学校有过错时才承担责任。
所以,学校应当在事前预防机制中充分制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措施,在组织学生出游时尽到自己的教育和管理责任,这样不仅会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也避免了事故发生后的责任不清问题。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miekuo.com/juzi/weimei/3063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