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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国平-朝圣的心路》内容概要:著名作家学者周国平,精神价值和文学水准的强力凝结之作,一位特立独行的思想者的朝圣心路。
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有多少条朝圣路。
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每一个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
然而,只要你自己也是一个朝圣者,你就不会觉得这是一个缺陷,反而是一个鼓舞。
你会发现,每个人正是靠自己的孤独的追求加入人类的精神传统的,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
我挺喜欢这一系列的包装的 墨绿的封面很舒服 里面的编排读起来也很惬意《安静的位置》《朝圣的心路》《爱情的容量》我读了前两本 都是哲学性的散文 而且每一篇都很短 一有空就可以拿来读一篇 得到很多启迪和触动我特别推荐给了我一些希望开始关注自己的精神生活的朋友 因为不应该一开始就读哲学书籍 而周国平的哲学散文则是很好的选择没有读过《安静的位置》的朋友,我建议先读《安》更好《朝》里很多内容都是作者对特定问题的看法,如《中国人缺少什么?——在北京大学的演讲》《关于绿色文明的访谈录》还有一整辑(全书共六辑)是与孩子谈精神(当然还是很值得正经历启蒙阶段的人读一下的)而《安》则完全是关注一个个人的精神 多是谈人生、独处、死亡等等本人感觉《安》的内容更充实……
真幸福,我低声念叨着这三个字。
虽然父母时常对我说:“孩子,你已六年级了,要学会自己独立了.......”可一种强烈的失落感还是涌上我的心头。
时常有家长送吃的送衣服给孩子;时常有父母骑车接送孩子。
而我,自从踏进校园,不论严寒、酷暑,父母都不曾来过,即使是在乍暖还寒急需换衣的时候。
从小我就羡慕那些有父母接送的同学,从小就盼望有一个雨天能送伞的爸爸和一个冷天能送棉衣的妈妈,因为我觉得那样很幸福。
记得有一次,还没打放学铃,一个同学的妈妈早就在教学楼外等。
我羡慕地说:“你妈妈真好!”同学却一脸无奈:“好什么?整天对我这也不放心,那也不放心,把我当成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我茫然了,被关怀也有不幸福的感觉吗?
我不由得陷入了沉思。
我缺少的正是这种关怀,可我却一天天长大起来。
曾记得学骑车时,父亲看我摔倒了,没有将我扶起,而是微笑着说:“再试试,孩子。
”曾记得第一次下厨就把青菜烧焦,而母亲却欣慰地笑了。
我终于悟透了父母对我的异样的关怀。
——在无人接送的日子里,我将学会怎样跋涉崎岖的人生之路。
——在无人送雨衣的日子里,我将学会懂得如何面对生活的风雨。
想到这里,我那种失落感顿时消失,一种幸福赶溢满心头。
是啊,只有这样我才会懂事,才会长大。
我喜欢读这样的作品,它总会给我一种鼓舞,使我产生一种冲动,我那隐隐的希望在读这种作品的时候似乎生长得更快。
小说的主人公——林欣华,一个新型的现代的女性。
她没有很高的学历,参加大学联考落榜后,便坚决不再复读,而是彻底放弃了单以文凭鉴定能力的观念,从一个打字员做起,可是即使是打字她原来也不会。
但她有一句非常自信的口头禅——我会学。
是的,我会学,一举多么朴实却又充满自信的话。
说出这句话,除了要有非常的自信更要付出努力。
是的,有谁生下来便什么都会呢?没有!就是这句“我会学”使她在奔波了几天之后终于赢得了一份工作。
但是,信用状她看不懂,打字她不会,那些办公室的其她小姐们也投来了嘲讽的目光。
但是她不卑不吭,也毫不示弱,最终还是赢得了这份工作。
她是一个热衷于工作的人,工作起来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忘掉一切,包括她的感情。
从接下这份工作开始,她便成了一个追赶时间的人。
工作上的困难更把原来就好胜倔强的林欣华的个性磨得更加锋利。
她要求自己一并克服了工作上的困难,学习的艰辛和感情的失意。
叶济荣,自始至终就是一个幕后者,他与林欣华是邻居,是林的老师,而且小说自始至终都将他放在幕后,都会在必要的时候站出来帮助林欣华。
可以说林的成功除去自己的个性、努力外也有他的一半。
能有这样的一个“高人”可以说是林的幸运。
但文中并没有刻意强调叶对林的帮助,而是重笔描写了林的能力。
我欣赏林,欣赏她的干练、冷静,她的原则、果敢,她的理智和毫不拖沓,还有她适时的冷、适度的热。
工作上,她说一不二,毫不含糊,当她发现黄天元(原震洋公司总经理)在做于公司不利的事时,毫不保留的揭穿了他。
对待客户,她凭的是自己的能力、智慧而绝不出卖姿色;对待下属,她是严厉的,也是关爱的,更是以自身的形象来感染教育他们。
她的快节奏,高效率和她的诚心与努力,为她开创了广阔的天地。
从一个微不足道的打字员,到掌握一家数一数二外贸公司的整个运营,从边学边做不断充实,到叱咤商场扬名台岛内外,一个有恒心、有见识、有魄力、有创造力、有成就的新女性的形象赫然立于读者面前。
还有谁能说这不是对每一个人的一种鼓舞?林欣华的成功并不在于她自修的学历超越了专家、学者,而在于它的一种修为。
当她的工作职权被解除后,她本可以带走一些客户另起炉灶,但她并没有采取恶意抱负的手段,反而处处为公司着想,这种不受外界的支配,始终保持超逸境界的胸怀与气质,乃天性之至刚至强。
她不是圣人,她在感情上也有一段曲折。
雷蒙(一个巨富,潇洒、倜傥的青年人),她爱他,却在短暂的犹豫之后完完全全的放弃了他,原因只是他们之间有太多的“不同”。
雷蒙要的是一个温顺的妻子,而林则放不下她的工作,她不适合做一个乖乖的富太太,一个点缀品,她不要靠姿色去生活,她要有自己的工作。
尽管她爱他,也献出了自己,但这些“不同”又使她坚决地离开了他。
肖宾,余世光,像小说中说的,太多的男人只想把她拴在家里,每一个人心里都有句问话:要我还是要事业?而林欣华也对此作了最好的回答:我从来没有想到一个男人要为我放弃他的事业,我只希望有个人能接受我,包括我的事业。
奇怪,他们爱的明明是眼前的我,为什么又希望我为他们彻头彻尾的改变呢?
她从没有想过要为婚姻而改变自己,委曲求全,这也正是我欣赏她的地方之一。
我觉得,现代社会中,爱情的力量固然伟大,但人人仍需要去做自己,如果等到要为他(她)而改变自己,那么这份爱是否还将存在呢?就像林欣华所说的,它们明明喜欢的是现在的我,可为什么又希望我为他们彻头彻尾的改变呢?林欣华没有改变自己,没有为婚姻而改变,但她仍得到了幸福,因为有一直等她的,等她去考虑透彻的叶济荣。
她的婚姻是发展于觉与不觉之中的,是水到渠成的。
可以说,她是幸运的。
现实社会中就未必有如此幸运的人了。
但是,不管怎样,我仍然希望大家能做自己,至少,我应该能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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