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病历观后感目录
请问一下医保报销是百分之几的报销?有那些不报呢?
2015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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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的病历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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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完整详实的病史:病人的个人信息、病史、家族史、过敏史、病情发展过程等等,这些都是医生进行诊断和治疗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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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准确的体格检查:医生需要对病人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包括生命体征、身体各部位的状况、病灶的大小、形态等等,这些信息能够帮助医生更好地了解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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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精细的诊断和治疗方案:医生需要根据病人的情况,制定合理的诊断和治疗方案,这些方案需要考虑到病人的身体状况、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效果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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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详细的病程记录:医生需要对病人的治疗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治疗方法、药物使用情况、病情变化、治疗效果等等,这些信息能够帮助医生更好地掌握病情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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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病历的重要性在于能够为医生提供全面准确的病人状况,帮助医生进行更好的诊断和治疗。同时,良好的病历记录也能够为病人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保障病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医生需要认真对待病历记录工作,尽可能做到准确详实,以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以河南省普通门诊为例,报销比例60%左右。
按照《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全面建立门诊统筹制度。
各地可按照当地人均缴费额的50%左右建立门诊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含一般诊疗费,下同)。
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0%左右,年度内累计报销额度控制在当地人均缴费额2倍左右。
暂不具备建立门诊统筹制度条件的,可仍采取家庭账户方式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家庭账户计入额度参照门诊统筹人均标准确定。
家庭账户要逐步过渡到门诊统筹,具体办法由各省辖市制定。
按照《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先行支付。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扩展资料:
不同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有所不同,因此报销比例也有所差异,按照北京职工医疗保险保险比例为例。
职工缴纳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但是以下几类项目是不予报销的: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且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3)各种健康体检;(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3)近视眼矫形术;(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百度百科-医保报销比例
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其他城镇居民、学生及儿童,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学生及儿童:18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0%(学生及儿童: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60%;一级医院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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