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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观后感3000,求《火蓝刀锋》观后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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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蓝刀锋观后感

火蓝刀锋电视剧观后感——观电视剧《火蓝刀锋》有感努力、坚持与团结是一个不朽的话题,努力蕴含着成功的到来,坚持包含着坚定的气势,而团结却洋溢着友情的真谛,《火蓝刀锋》就是讲述三个人从坏到好,从窝里斗,改成团结一致。

二个人,鲁炎和张冲因为各自特长走入了海军陆战队,蒋小鱼又因为救人成名,侥幸地加入了海军陆战队,而他们三个,又是被同一个选中的,这个人就是龙百川,龙百川看上张冲的傻、鲁炎的慧和蒋小鱼的精。

蒋小鱼十分好相处,哪怕你是钉子,他也能把你的尖的地方磨下去。

因为三个人是新兵,很快就被兽营淘汰了,但龙百川依然想念自己的眼力,确定这三个人是好兵,经过他的力保,三个人不约而同,又被调到海训场上。

场上有两个曾得过马尔斯大赛二等奖的兵,他们变向地去训练他们三个,三个人成为了最好的朋友、战友、伙伴。

有一次意外,沈参谋被国际海盗捉获,他们三个人才真正地显出了本事,鲁炎水中斗,张冲陆地战,而蒋小鱼就出谋划策,将海盗击的无路可逃。

为了生存,海盗扔出了手榴弹,蒋小鱼因为严重受伤,躲不开了,他的师傅柳小山飞身一跃,挡在了蒋小鱼的前边,留给蒋小鱼的只剩下了一个血淋淋的大拇指。

此后,蒋小鱼就更加努力了,在一次与F国的战斗中,中方海军陆战队被击的溃不成军,蒋小鱼、鱼炎、张冲却在演习中做了俘虏,发挥不出任何作用,但谁也没有想到,局面却被这几个俘虏而改变,蒋小鱼他们不仅逃出来了,而且将敌人首领引到了埋伏圈中,敌军溃不成军,可谓蒋小鱼聪明,夸他:“千军易得,一将(蒋)难求。

”他们的努力,让他们从一声被剔掉的烂肉,长成了一块新鲜的肥肉,他们的坚持,让他们从一个不起眼的小兵,变成一个逆转局面的大使,他们的团结,让他们从一群窝里斗的小兵,成为一个完美的组合,他们是一个不败的队伍。

只有从他们身上,我们才能体会出努力,坚持与团结的伟大力量,这足以让一个弱小的人强大起来,这才能做到十全十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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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部电视剧,我感悟最深的是中国海军陆战队非常的顽强、他们很可爱。

整个剧情以艰苦的训练,拼搏出来的战士,去一个叫马尔斯国际学校更深层训练。

在那里来自许多国家精英中的精英,这是军人最高的荣耀。

虽然在那里外国国家瞧不起中国,但是赴国外的六名战士非常出色的完成了任务。

在这里最能显示出一个军人的气概以及他们的勇气和顽强,他们不仅要完成那里的任务并且一组的队员不能落下一个这是团队精神,因为军人首先不抛弃队友不放弃队友。

中国战士配合非常的默契,在完成任务过程中,国际学校的卫兵阻挠他们前进让他们完成不了任务,真是拳脚相加,一点也不含糊,他们忍受了多少痛苦,最终他们为中国赢得了光荣。

很显然最后他们已经体力透支,超越了自身的体力这就是军人的顽强。

(纯属个人结晶)

独立人生和薄暮下的刀锋对比读后感

我自《刀锋》一开始就对拉里这个人物有怀疑之心。

我们的阅读旅程或多或少都带有一定“代入”的成分,假想自己,或者某个熟识的人就是书中那个左右奔走的主角。

这一次,这现象在我心中特别严重。

是这样的,两年多以前,我认识了一个人,被当时的我误认为“拉里式人物”,我怀着顶礼膜拜的心情接受了他所描绘的人生故事:大学辍学,在softcore drug和宗教之中自我折磨,最信服的长者是一位觉姆,自家庭出走,在另一个大洲转机时毫无准备地离开机场,从此再也没回过家,在数个国家间流浪,寻求生命真谛。

可是不久前,当我和他断交时,我看到的他却是这样的:一个极度自私,靠父母的救济,每天在幻觉和痛苦中半梦半醒的家伙,给自己许多理由不去做可能会失败的事,不专心做任何事,哪怕是酗酒。

所以,当我看到拉里表示要去巴黎“loaf”之时,嘴角不免浮出一丝嘲讽的笑。

是啊,巴黎。

我没有办法认为,一个不需劳作,每年便有三千美元固定收入的人消耗其时间的任何方法,会比其他任何一个辛苦挣得每一餐,每一宿房钱的人之度日法要高尚,哪怕前者是把自己关在又脏又破的小房间内,或是成日在图书馆的硬板凳上坐着,发奋研究人生意义。

我必须承认,在我更年轻一些的时候,比如两年以前,是很是羡慕那种对未来毫无计划,毫无期待,放下一切已有的环境,“深入”生活的活法。

这很大一部分上是为什么我能和上文提起那人成为朋友。

在我阅读《刀锋》之前,我都没有意识到我本身的态度已经发生了那么大的转变。

我那个曾经的朋友一直是同一个人,变化的只是我看他的角度,所以说,变的不是他,只是我。

这不免让我更加迷惑,这说明我终于成为了少年的自己所鄙视的那种人了吗?即是与拉里所代表的东西呈对立面的那一种?我希望不是的。

书读到了最后,看到拉里决定回美国,过普通人的生活,做个卡车司机,再去纽约开出租车,我对他的恶意也消失了。

我又想了好久,最后把自己不喜欢的东西的范围缩小为,对拉里这个人物单一,呈高度赞赏的态度。

毛姆大叔在《刀锋》中,对大部分人物都做到了怀有温情,褒贬皆有之,不论是花了一辈子社交,为一个个晚餐派对鞠躬尽瘁,但对家人关照有加的Eliot,还是脸红脖子粗,但是毫无保留地爱着Isabel的Gary,只有拉里一个人,自始至终没有任何被直接描写的人性缺点。

文中的作者,对拉里被他人指认为自私的一面,即抛弃在美国等待他的未婚妻和生活,也不以为然,因为“我”是书中少数能够理解拉里精神追求的人之一。

除此,他为了塑造拉里高大的形象,还淡化了书中其他有着物质追求之外动机的人物,比如拉里一路上所遇到的种种导师:鲁莽却又受过风雅教育的波兰前军官、法国阿尔萨斯修道院中日夜劳作祷告的僧侣、印度告别家人,踏上乞讨生涯的高级官员。

毛姆不忍为拉里添设缺点,也许是因为他把自己太多的情感和对某些美好事物的追求倾注于拉里身上,所以对他要比对其他人要更加宽容一些,顺便也将拉里的人生轨迹写得特别“真善美”。

看清楚自己追求的到底是真理,还是喜欢自己追求真理那个决绝的背影,我觉得这是一件年轻人特别需要警惕的事。

当自己放手去追逐梦想时,不要只追逐那个“范儿”(好,我辍学了,好,我辞职了,好,我离家远飞了!),那个最重要的部分:虔诚的心还有努力,有没有做到呢?世上寻求真理的道路,并不只有一种。

最后拉里也总结了,只要“不急躁,对人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最后“不近女色”一点有待商议),在什么地方,过什么样的日子,都是次要的。

我最终的敬意献给世上每一个所谓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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