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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信》读后感
请帮我读后感《拥抱幸福的小熊》(伍美珍)500字以上!谢谢!
读《某某》有感
《分手信》是美国纯爱小说天王尼古拉斯斯帕克斯的经典之作。
斯帕克斯的小说真的是非常好看,让人一拿起来就放不下,而且即使有一段时间不看之后再拿起来,也能够很快进入读书的状态。
这篇小说其实故事不是很复杂,有两个主要人物:约翰(男)和莎文娜(女),还有两个次重要的人物:约翰的爸爸以及提姆(男),后者是莎文娜的好朋友。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单亲家庭的约翰原来是一个街头类似小混混性质的青年,后来浪子回头,决定参军。
参军后回家度假的时候,邂逅了来他的家乡做志愿者的莎文娜,两人一见钟情,并开始了漫长的异地恋。
最开始,两人的关系如胶似漆,尽管相隔两地,两人感情毫无减退。
但是随着911事件的突然发生,热血青年的约翰决定为祖国继续服役两年,满怀希望的莎文娜失望至极,慢慢地也对约翰的感情也逐渐暗淡下来。
终于,莎文娜给约翰写了一封分手信,两人三年的感情宣告终止。
此时,约翰却没有时间为失去莎文娜悲伤,因为他的父亲的健康状况非常差,尽管约翰尽自己最大努力挽救父亲,还是难以挽救父亲的离去。
与此同时莎文娜和提姆都是北卡大学的学生,又从小是发小,提姆从12岁就爱着莎文娜,经过时间的培养,两人恋爱并最终结婚了。
但是两人的幸福生活却并没有持续很久,提姆被诊断为患恶性黑色素瘤,奄奄一息,每天靠莎文娜和医生们的照顾勉强度日,而此时,刚给父亲办完葬礼的约翰找到了莎文娜。
虽然已经很久不联系了,也分手很长时间了,但是约翰和莎文娜似乎又回到了几年前他们一见钟情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竟然还是如此深深地爱着对方。
而提姆也从莎文娜的言行中看到了这一点。
善良的提姆竟然对约翰说如果自己死了,请他娶了莎文娜。
约翰问提姆为什么要这么做,提姆回答说因为他爱莎文娜,这种爱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只希望莎文娜幸福就足够了。
约翰尽管仍然深爱着莎文娜,但从与提姆的谈话中,他懂得了爱的真谛,就是要让自己爱的人过上幸福的生活,即使不是和自己。
约翰最终选择与莎文娜告别,并将自己从父亲继承过来的财产匿名捐赠给提姆治疗。
小说的结尾意味深长:约翰在莎文娜的农场附近看到提姆身体逐渐恢复,莎文娜和提姆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自己却最终选择离开。
坦白地说,我本人并不喜欢这个结局,相比与一些理想化一点的结局,比如:提姆去世后莎文娜和约翰重结良缘,斯帕克斯的这个结尾让我心里总有点"堵"的感觉。
但是,正是这个我认为不是很圆满的结尾,体现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
看完这部小说不难感觉到,整本书其实是在探讨一个问题:爱为何物。
书的封底如是写着:因为爱,所以选择离开。
而提姆当时临终嘱托约翰的话也是本书的点睛之笔。
斯帕克斯认为:如果爱一个人,那么就是全心全意地希望这个人好,即使这个人爱的不是自己,即使这个人没有和自己在一起。
而提姆就是斯帕克斯塑造出来的作为阐释他对爱的理解的代言人:当莎文娜与约翰一见钟情的时候,提姆没有(至少看起来没有)丝毫醋意。
他热心地帮助约翰解决各种问题,诚恳地介绍约翰融入他们这些北卡义工的圈子。
甚至在莎文娜和约翰发生不快的时候,还主动送莎文娜到约翰的家帮他们解除误会。
提姆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对莎文娜的爱。
尽管莎文娜喜欢的不是他,而是约翰,但是他仍然希望莎文娜幸福、高兴。
他深深地爱着莎文娜,但是当莎文娜和约翰闹矛盾的时候,他并没有趁火打劫,反而愿意为他们俩解除误会,重归于好。
因为他知道莎文娜爱的是约翰,他这样做能够让莎文娜更加幸福。
到了文章的结尾,约翰的行动更加诠释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在痛苦的纠结之后,他毅然选择了离开。
泰戈尔曾经说过: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
约翰的痛苦可见一般,但是即使面对如此的痛苦,他仍然选择了不破坏莎文娜的婚姻,因为他真正地爱着莎文娜,他真诚地希望莎文娜拥有幸福的婚姻和家庭。
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多少有点理想主义的元素。
一个是美国驻扎在德国的普通士兵,一个则是美国名牌大学特殊教育专业的高才兼校花级的女生。
两个身份差异如此之大的人,在一次短暂的邂逅之后竟然能够摩擦出如此绚烂的爱情的火花。
也许,正如简爱所认为的:人的精神是平等的,爱情面前更是如此。
但是,现实中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如果能够爱到如此程度的实在是太少见了。
尤其是在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如此现实的社会。
我觉得爱情是一个非常神奇的东西,由很多很多种元素共同决定,包括相貌、气质、道德、性格、激素甚至基因,而且每种元素所占的权重也都不一样。
当然,虽然自己没经历过斯帕克斯的那种爱情,但是毕竟都有父母,父母对孩子的爱,就是无论付出多少都不求回报,只求孩子能够幸福,我们也都有体会。
从这点来说,父母真的是太伟大了。
但是恋人之间的感情究竟能否达到这种高度呢?
内容简介
小念在童年时代,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变成一个自闭的女孩。
陪伴和慰藉着她的,是一只熊公仔,还有一个有点特别的男同学霍雨欣。
在一场车祸之后,幸免于难的小念,丢失了陪伴着她的小熊。
但她认识了医院里年轻的林医生。
林医生送给她温暖的微笑,还有泰迪熊,并告诉她:“拥抱泰迪就是拥抱幸福!”小念出院以后,生活越发灰暗起来。
在学校她受尽欺负,度日如年。
她很想念林医生,经常偷偷地去看望他,并且在霍雨欣的帮助和鼓励下,一直以孩子气的信念期待着林医生曾许诺的小熊和幸福……林医生是个伟大的预言家,又或许,是小念孩子气十足的固执和天真的信念感动了天使,终于有一天,童话般的奇迹发生了…… 这是一个浪漫而温馨的人间童话,也是一个与信念有关的纯爱故事。
憨厚笨拙、温和驯良、毛绒绒、圆润又贴心的小熊不但钻进可爱的故事里,而且不失为阅读的佐餐佳品。
内容简介
小念在童年时代,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变成一个自闭的女孩。
陪伴和慰藉着她的,是一只熊公仔,还有一个有点特别的男同学霍雨欣。
在一场车祸之后,幸免于难的小念,丢失了陪伴着她的小熊。
但她认识了医院里年轻的林医生。
林医生送给她温暖的微笑,还有泰迪熊,并告诉她:“拥抱泰迪就是拥抱幸福!”小念出院以后,生活越发灰暗起来。
在学校她受尽欺负,度日如年。
她很想念林医生,经常偷偷地去看望他,并且在霍雨欣的帮助和鼓励下,一直以孩子气的信念期待着林医生曾许诺的小熊和幸福……林医生是个伟大的预言家,又或许,是小念孩子气十足的固执和天真的信念感动了天使,终于有一天,童话般的奇迹发生了…… 这是一个浪漫而温馨的人间童话,也是一个与信念有关的纯爱故事。
憨厚笨拙、温和驯良、毛绒绒、圆润又贴心的小熊不但钻进可爱的故事里,而且不失为阅读的佐餐佳品。
内容简介
小念在童年时代,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变成一个自闭的女孩。
陪伴和慰藉着她的,是一只熊公仔,还有一个有点特别的男同学霍雨欣。
在一场车祸之后,幸免于难的小念,丢失了陪伴着她的小熊。
但她认识了医院里年轻的林医生。
林医生送给她温暖的微笑,还有泰迪熊,并告诉她:“拥抱泰迪就是拥抱幸福!”小念出院以后,生活越发灰暗起来。
在学校她受尽欺负,度日如年。
她很想念林医生,经常偷偷地去看望他,并且在霍雨欣的帮助和鼓励下,一直以孩子气的信念期待着林医生曾许诺的小熊和幸福……林医生是个伟大的预言家,又或许,是小念孩子气十足的固执和天真的信念感动了天使,终于有一天,童话般的奇迹发生了…… 这是一个浪漫而温馨的人间童话,也是一个与信念有关的纯爱故事。
憨厚笨拙、温和驯良、毛绒绒、圆润又贴心的小熊不但钻进可爱的故事里,而且不失为阅读的佐餐佳品。
木苏里大大的青春校园纯爱小说《某某》,在看之前,我就发现许多友友评论说《某某》是现实,本来以为自己能承受,结果看到添哥和望仔分开六年的时候,眼泪真的没有忍住。
挺没出息的,我看了《某某》五六遍了,哭了三回,它的后劲真的太大了。
想想两人在缺失对方的六年里的煎熬,真的心碎。
在看到《全球高考》里秦究和游惑分开了两千三百一十二天的时候都没有这么难过。
开篇的时候盛望转学过来,在一段时间的相处后,他像一个太阳照进了江添的世界。
看着盛望努力学习,花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赶上了A班的课程进度,看着他和A班的同学很快打成一片,看着他的排名疯狂的前进,也看着他和江添的感情一步步升温……
当江添带着盛望去丁爷爷家吃饭的时候,在盛望喝醉后对他说“可以试着熟一点的时候”,在盛望喝醉等招领的时候,为望仔整理笔记的时候……所有的细节都是让人难忘的记忆。
添哥不太会表达,但他会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给他的望仔。
很难忘记的四个情节。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和我一样的感受。
情节一:
“你别站那儿啊,那是失物招领台。
”
“噢,那我等招领。
”
情节二: 他狂奔到江添所在的学校,抬起醉意朦胧的眼睛说“哥,我喝酒了,你还需要招领失物吗?”
情节三: “我都在这站半天了,门卫大叔以为我凹造型呢。
你不是过个马路就到西门了吗,你人在哪呢”
他刚问完,忽然听见背后脚步声由远及近,什么人跑了过来。
他转过身,就见江添在面前停下脚步。
大概是一路跑得太快的缘故,他鼻息有点重,修长清瘦的手臂垂在身侧,靠近内腕的地方可以看到微微突起的青筋。
他低着头压了一会儿呼吸,然后摘下一只耳机对盛望说:“我现在在了。
”
情节四:
“我在往你那边走,但我不知道你住哪间。
”
等到反应过来的时候,江添已经换鞋下了楼。
他很久没有这样跑过了,这座学校大得过分,有些地方灯火通明,有些地方却悄寂无声。
这条路上就没什么人,偶尔有情侣经过带着切切的私语声。
他零星数人的侧目中轻擦而过,在拐角找到了想要找的人。
他弓着肩喘了几口气,然后抬头看向盛望。
那一瞬间仿佛回到了高二的某一天。
他在喜欢的那个少年前面刹住脚步,说:“我现在在了。
”
以上这四个情节前后呼应,但心镜已然不同。
看着都是心酸。
不过好在前后都是同一个人,他们兜兜转转还是找回了自己的某某,都是为同一人而来。
那一句“我的骨骼说,我还是爱你。
”成了我们很多读者忘不掉的记忆。
分开六年,望仔成了另一个添哥,添哥回来望仔又是以前的那个望仔,他们的轰轰烈烈,是我们读者心里永远的那个发着光的少年。
十六七岁的少年总是发着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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