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一个朋友开了一家无照的音像店,盗版光盘1500张,贩卖黄盘2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一般属于治安行政拘留,罚点款就行放出来,至于多少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潘粤明演的情不自禁
管不过来 都买盗版的也不好管 也是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 像发达国家 人家就好多了
我该怎么办。
不用理他。
真正的律师是不会靠恐吓别人获得非法财产的。
考一个律师资格不容易的,诈骗他人财产,他就是犯罪,会坐牢的,执照当然也会被吊销。
那个“zuoshilvshi”不可能是律师的。
“上海市协邦佐氏律师事务所”,根本就不存在这个单位。
你可以自己去全国律师管理数据中心查询,那里有中国所有执业律师的资料。
当然,你卖盗版的行为也是侵权的,数量达到一定程度就构成犯罪了。
以后还是不要做这种违法的事了。
一、《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二、第五条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一千张(份)以上的;(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三、对比您的情况就数额和情节而言,已构成违法,但尚不至于构成犯罪 。
卖盗版的打击的就多了;有工商、税务、公安、文化局等还有一个专门打击盗版的一个什么部门的。
如果是一般的小商贩那么不卖这些东东靠什么赚能赚多少
就看你怎样‘经营’啦。
废话不多说希望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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