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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许多名人,他们的成就令人钦佩。
但是,有多少“名人”在各方面都做出了突出的成绩,感动了人们?这样,真正震惊世界、震撼人心的名人数量大大减少。
《名人传记》的名人大多出身贫寒,成长于逆境。他们的力量是在困难中培养出来的。相对于其他出身高贵,从小娇生惯养的同龄人,他们在困难面前更坚强,更有动力,在挑战面前更有活力,更容易成功创业。因为他们在逆境中成长,他们克服困难,与命运抗争,同时他们对光明的未来越来越充满希望。
几乎每一个名人都经历过风风雨雨才取得成功。他们有的人生挫折,有的要面对身体残疾,有的家庭不幸。
尽管困难重重,但他们从未被打败,因为他们有一种坚韧,他们坚强不屈,他们永远有“光明就要来了”的希望。
最打动我的名人是海伦凯勒。
原本才华横溢的她,可以享受这个快乐而有趣的世界,感受到所有人的爱,但不幸的是,她高烧不退,以至于失去了听觉和视觉,与多彩的世界彻底隔绝。然而,当她最需要帮助却又最无助的时候,安妮莎莉文小姐出现了,改变了她一生的命运。海伦凯勒成为世界奇迹,成为震惊世界、感动人心的'名人。
和她相比,我觉得很惭愧。
我以前经历过逆境,但没有勇敢面对。
面对困难,我退缩了。我放弃了自己,甚至想过放弃学业。但是,母亲一直陪伴着我走过那些艰难的岁月,让我真正在逆境中成长。
其实名人也是普通人。之所以成为名人,是因为他们在困难和磨难面前有着不同于常人的心态,在追求自己热爱的事业上表现出了非凡的毅力。
只要你有一颗永不放弃,追求到成功的心,你也会成为名人!
她长着一头乌黑的长发,一双黑黑大眼睛,一个小鼻子和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她乐于助人、学习优秀、工作认真负责。提起她,每个人都翘起大拇指。她是谁?她就是我们班的xx。
她非常乐于助人,上次学校举办运动会,她和张月都代表我们班参加了长跑比赛。比赛都快开始了,可张月还没有借到跑鞋。见了,把自己的跑鞋借给了张月。张月连连摆手,摇着头说:“不行,你把跑鞋借给了我,你怎么跑呀?”一边从书包里掏出一双旧跑鞋,一边说:“你穿吧,我这儿还有一双呢。”“可你的跑鞋又小又旧,不合脚,怎么跑呀?”张月一边说,一边把鞋还给。俩人互相推辞着,这时,老师吹哨了,让比赛选手做准备。不容分说,把新鞋穿在了张月的脚上。然后拉着张月去起跑线做准备。
比赛开始了,穿着新鞋的张月遥遥领先,第一个冲到了终点。而因为鞋太小,不合脚,班里跑得最快的她名落孙山了。
比赛结束了,同学们都替她感到惋惜。可她却没当回事地说:“谁跑第一不都一样,为班里争了光就行了,虽然我没跑第一,但张月领到了第一,为班里争了光,这不是好事么,还惋惜什么。”
她不光乐于助人,还学习进取。她不光自己的学习在班里名列前茅,还组织了“一帮一”活动,帮助差生培养兴趣,提高成绩。生病了,他仍坚持上学。
她不仅学习优秀,还对工作认真负责。老师教给她的任务,她肯定一丝不苟的完成。班里的记录不好,她肯定带头管理。有一次开班会,她是主持人,可那天她生病了,但在开始的前一分钟,她又出现在大厅,带病主持了班会,开完班会,她才回家休息。
这就是我那乐于助人、学习进取、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好朋友——xx。
天大地大,不如母亲的爱大。水深地宽,不如父亲的爱深,不如父母的爱宽。天上的星星多,不如父母对我的爱多。
在家中,爸爸妈妈对我的爱很深,比如:有一次我感冒了,中午跟晚上都吃不下饭,爸爸妈妈很焦急,晚上九点多了我才说想喝粥,妈妈立刻赶入厨房给我煮粥,正煮得过程中,妈妈摸了摸我的头说:“要是我能替你生病就好了!”我马上钻进被子里一闭眼,热腾腾的眼泪从眼睛里流了出来;上星期我得了中耳炎,医生给我清洗耳朵时很疼,但我一直坚持,虽然医生给我打麻药了,但还很疼,妈妈鼓励我说:“孩子,别怕,妈妈在这里!”说着妈妈紧紧地握住我的手,我立刻感觉不到疼了。清洗完毕后,我心里想:妈妈真爱我;星期六、日中午我不爱睡觉,所以妈妈监督我,跟我一起睡。躺在床上,妈妈总是把最大的地方留给我,把小地方给她,把被子的一大半给我盖,她却留那么一小半。这是妈妈对我深沉的爱。
爸爸对我的爱很深很广,在一次考试中我考的分数并不高,爸爸跟颜悦色地对我讲道理;“如果你不怕挫折,那么你会一直向前走着,不再退缩。”去北京治眼睛的时候,都是爸爸出钱。当时我真正感受到了爱。我想我上课好好认真听课,爱护眼睛,为爸爸妈妈争得荣誉。
我对父母的爱是这样的':去年买房子,爸爸妈妈借一些钱,到还钱的日子了,钱不够。看着爸爸妈妈愁眉苦脸的样子,我把自己的压岁钱拿出来给爸爸妈妈说:“你们不说钱不够吗?这些钱给你们吧!”爸爸妈妈很感动紧紧把我搂在怀里。
我爱我的家,爸爸妈妈爱我,我也爱爸爸妈妈。
来到绍兴两年,总想提笔为她写点什么,几经思量还是作罢,我一颗浮萍随波飘到这里,浮华得很,生恐迟钝的笔描绘不出她纤灵的线条,绍兴落户江南,人文荟萃,自是小家碧玉,钟灵毓秀之姿,烟雨江南,迷离巷弄,细致之处我自认浅薄,不敢染指。人到一个城市,总有些心仪的地方,或繁华,或偏居一隅,或数尺陌路。
初来绍兴,适逢国庆,短短几天转展了很多地方,悄悄记下了很多存在梦中的景象,如今隔了一年多,把她从记忆中翻出来,又多了些许朦胧,本就是走马看花,定格的画面起了波纹,现今记忆发酵,虽更加清香怡人,却缩水了许多。生来性子冷,绍兴的繁华只停留在最初的鲁迅故里和沈园,会稽山和兰亭太远,东湖,吼山虽好也太偏了些,而且总感觉被锁起来的景区缺了点什么,不知是染上世俗还是本身就彰显着富贵,这一道黄金锁錾上旅游胜地,名胜古境几字,自然引来游客无数,当地人也趋之若鹜,繁华的不行。
鲁迅故里和沈园连成一线,这里是市区,本就人影跌至,络绎不绝,鲁迅就不用说,沈园因陆游成名,来绍兴一遭,感受当地人文气息,自不会少了拜访他们二位,一进鲁迅路,臭豆腐气息夹着热浪迎面飘来,孔乙己,咸亨酒店,茴香豆一个个竖起金子招牌,街道两边摆满笔墨纸研,白发苍苍的老爷爷穿件薄衫,拧着衣袖为游客题诗,如今孔乙己,阿q,祥林嫂已经成了经典,去鲁迅故里算是缅怀,百草园和三味书屋我没赶上,空荡荡的屋子,随意拍几张照片,草草收场。
沈园离鲁迅故里不远,这里相对要清静一些,毕竟是私人园林,这儿清幽和富饶达到了最大的平衡,九月,时令变更,暑气还没完全退去,秋惦着脚丫子悄悄到来,清风一吹,清凉,鼻尖萦绕着若有若无的暗香,一掠而过,就好像打盹做了场幽梦,不由怅然若失。虽然如蝴蝶翩然而下的香樟叶也散着清香,但我嗅到了花缘,清幽中带着静谧,我自知道是桂花,在绍兴你不必看见桂树,清风扬,桂子香,安静的地方就有桂花,沈园自不会少。
也许我和桂花有缘,小时从窗口正好看到邻居养的桂花,农村人少有的闲情逸致,每年邂逅一两次花香,时间长了竟感到了花儿安静的灵魂,从沈园又感到了这份宁静和亲密,在异地能遇到这样的花缘,我是何其有幸,沈园的桂花比老家多了许多,也香了许多,在这个少花的季节,桂花开的依旧含蓄,不张扬,细小的花瓣静静藏在枝叶间,鲜黄的花瓣儿轻轻张开,淡淡的花香逸出,淡雅,娇柔,悠长,在桂树下我也把自己当成朵安静的花儿,愿她的馨香沁入我的灵魂,卸去浮华,给我一个安静,淡然的本质。
沈园的小亭壁上挂满了竹牌,上面不同的笔迹写满了祝愿,相比小情侣的缠绵,我跟喜欢成为绝响的钗头凤,向来对文字有不一样的兴趣,对爱情,才子,佳人,附庸风雅也好,心怀仰慕也罢,今天到沈园,陆游和唐婉的钗头凤在我心中已形成执念。我没方向感,随意乱串,不知进了多少门,过了几座桥,我遇见了她,钗头凤,唐婉抑郁而终香魂进了芳冢,痛苦随着陆游寥落的一生散入文字里,沈园依旧,故人不再,如今沈园依旧如画,小楼成了残檐断壁,凄美的钗头凤,凄美的爱情成全了这清幽的园林。
钗头凤陆游。
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杯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邑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钗头凤唐婉。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斜阑。难,难,难。
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千秋所。角声寒,夜阑珊。怕人询问,咽泪装欢。瞒,瞒,瞒。
亏得我老早便记几下这几阙小词,模糊癫狂的字迹在漆黑潮湿的断壁上,神犹在,形已亡,我记得她们,晓得这分凄凉,和萧索,清风卷卷,木叶潇潇,我伸手抚摸这仰慕已久的诗词情怀,冰凉,潮湿,还带有一层薄薄的垢土和淡青色的土花,我知道是人们不愿意打扰她,兴致前来,侧身作揖,心感这一段痴缘,许一世缠绵,便自顾去了,然而我却要贪婪的多,生恐那模糊的照片拍不出藏在历史更替中的离索和无奈,我想当我的肌肤轻轻触到这安静的字,我抚摸出她的脉络,感觉到她的心跳,伸出手的瞬间我摸到了,却也没摸到,我突然觉得,这凄美的爱情虽如同紧蹙眉头的少女一般惹人心疼,但历史的痕迹就好像吻在水面上的唇印,不用风吹,便自顾散去了。昨日黄花蝶也愁,几百年过去了,当事人消失在时空隧道里,后人联袂而来,许笑不许哭,有缘,懂得,便停留,无缘笑着散去,她本身就不是赚人眼泪的工具。
见了钗头凤,已了了我一段夙愿,其他地方无非就是山石草木,庭池楼阁,没兴趣观赏,便随意坐在湖边,感受这份居高临下的凉意,九月,尚有残荷,荷叶斑斑点点,莲蓬枯黄寥落,水草倒丰茂得很,绵延着枝干从水里冒出,野鸭穿梭在残荷间,散落莲子,溅起水花,也许那不是野鸭,我见过野鸭,他身形比野鸭轻盈,娇小了许多,我想他们应该是双栖的鸳鸯,但我不愿这样写,鸳鸯太过美好幸福,我觉得他就像莲花那样渴望而不可及,让人心生痴念,却又让人只有伤叹的'份,野鸭则和我接近些,他游莲嬉水,啄草捕鱼,自娱自乐,阳光下垂目养神,游鱼惊梦,振翅而飞,潇洒且不拖沓,安静不失优雅,虽不高贵却能自得其乐。
府山偏居一隅,从古轩亭口步入仓桥直街,人影逐渐稀少,到了府山,街道算是走到尽头,春秋时期,古越过从这里选址建国,自然是人杰地灵,几千年呼啸而过,古越城邦经一代代销蚀,已经看不见轮廓。绍兴虽小,却历史人文鼎盛,大禹治水,封禅于会稽山,那里瞻仰的人多,有旅行团,自不必用我多费口舌。勾践复国,由大夫文种选址,在府山建立兴盛一时的越王台,这位英雄最终惨淡收场,喜欢历史,来绍兴自然要拜会于他。
第一次去府山,正值秋冬交替之际,自过春以来,绍兴难有的好天气就这几天了,天空通透,那天更是纤云未染,清风卷着木叶吹的老高,闭起眼睛木叶掉落沙沙作响,泥土的清香丝丝钻入鼻孔,全是混凝土的城市里,这夹着木屑的馨香又是家乡的味道,久违的熟悉和温暖一下子软了整颗心,向来有怀旧情结,府山少人,没花,草枯黄,落叶盖了一层又一层,漫不经心的沐着太阳,我仿佛又走在家乡小道,慢悠悠,懒洋洋,衔着草,捏着野花,心里哼着小调的闲适,安然。
心情不错,门口飘逸的刻字散落在记忆中,山脚秋瑾的秋风秋雨赋在脑中化为尘埃,对范蠡和文种我向来仰慕已久,走的很慢,生怕错过他们足迹,山腰越王宫,雷公殿朱门紧闭,活生生罩上层神秘的面纱,犹抱琵琶半遮面,心痒得很,苦于无计,只得作罢,顺着小道蜿蜒寻找他们的脚步。
府山不大,树林却茂密的很,上面枝叶相互掩盖,阳光照不透,只于缝隙间插上一脚,投出点点光影,林里光线略暗,静谧,能听见鸟儿叫声和振翅的声音,松鼠啃食的声音,以及虫子悄然爬行的声响,风一吹,凭空透着几分阴深,这儿太过冷清幽静,好在有路标径直往文种墓而去,匆忙告别这份惊秫和悸动。
两千年后的文种墓,满目萧条,灰黑色的墓碑被风雨侵蚀得坑坑洼洼,墓身,周围长满野草。范蠡远遁他乡后,文大夫果然被赐于三尺青锋了结余生,英雄的血随着寒气颗颗渗入黄土,敌国破,谋臣亡,这就是他的宿命,他终究还是在府山安顿了下来,静静守了越王宫几千年。他似乎已经被后人遗忘在历史长河中,是悲哀,也是幸运,当英雄被遗忘,当智慧结晶被忽略,的确悲哀,他静静躺在地下,木叶,野草安静的陪着他,他是幸运的,能在府山,在越国留安身之地,他也是幸运的,府山就没范蠡的身影。
我想现在的他必然心如止水,像云一样淡然,一样洒脱,他才不会在乎后人能否记得自己,春来闲看桃花开,冬至坐赏腊梅红,不悲不喜,静守淡漠,晨曦照露,置身野草,信手拂一曲,暮霭迷林,水墨溢香,垂发着一文章,整个府山,绍兴都在眼里,巧笑嫣然,他何惧寂寞。
立于府山顶,碧流青嶂,白塔素阁,飞鸟静亭,长街高楼,香车行人直抒眼底,天透云薄,风一吹,山林翠竹哗啦作响,木叶漫天飞,整个心胸开阔起来,来不及区分这似雄浑又似萧索的景象,心已陶醉其中,欣然入梦,化为一只蝶儿随着木叶翩跹起舞。
偏居一隅的府山我不常去,朦胧的记忆中只零星储存着这些碎片,今天用文字的形式保存,虽褪色了许多,但喜欢一个地方也算得上是缘分,匆匆相遇,自认没资格懂她,能彼此驻足,心里自然是有相通的地方,或静,或淡,或闲。
喜欢学校旁的山阴路,漫步一小时,骑自行车二十分钟,闲着没事总想出去逛逛,我不记得去了几回,它不熟悉我,我自是熟悉它了。人的神经总是对弟一或最后敏感,我也一样,清楚记得第一次骑车逛山阴路是春天,晚春,百花凋零的时候。
山阴路往南,少行人,少车辆,也许就是和这份静谧结下不解之缘,也许是和一路的山水,花草结缘,总想轻装邂逅这份无声回眸。四月,樱花开始谢去,茶花红蕊开始枯黄凋落,海棠只剩圆润的叶子,野菜花大黄落下,伸出淡绿的尖角,野花青草虽丰茂,却也不及紫藤花的,有几枝晚桃纤枝垂花,异常娇艳,也及不得紫藤花,晚春便是她的季节,无与争芳。
那儿已经偏离市区,花儿干净,饱满,花枝不长,绿叶似乎还没长出,整棵树全是花,一朵挤一朵,一串连一串,峰儿忙,蝶儿也忙,鸟儿自不甘落后,风儿吹,蝶儿舞,鸟儿逃,蜂儿落,下起一阵紫色花雨,芬芳馥郁,凄美迷离,携带满身花雨而去,人似乎变成一个大大的香囊,整颗心都透着馨香。
山阴路本就是幽静的,绿水人家绕,水流不急,一点声响都没有,绕河小道上,骑车随河看柳,清风下,杨柳摇弋生姿,自是可看的,小桥,流水,人家,亦可饱眼福,如果贪婪一点,矮山,浅草,斜阳自能留住眼波。这条小道有太多城市遗失的美,没有喧嚣和沉杂,或许会简单了些,但清静之处配喜静之人,悬轮垂钓的老爷爷如是,斜阳下随风晃动的金柳如是。
繁华,扁隅,陌路,其实如一,心景契合,情感相通,仅此而已。
读完《无法直面的人生:鲁迅传》后,我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想去绍兴鲁迅故居看看,我想在他的居所中能更加真切的体会到鲁迅先生当年的想法和他那在民族危机中的苦苦挣扎,鲁迅先生姓周,名樟寿,后改为树人,号豫山,后改为豫才。鲁迅是他的笔名,一八八一年九月二十五日出生在绍兴城内周姓望族,祖父周介孚,出身翰林,让鲁迅在启蒙的时候先读历史,而不是四书五经;父亲周伯宜,对鲁迅非常宽厚,允许他读闲书;母亲鲁瑞更是喜欢他。少年鲁迅便生活在这种颇为繁华而宽厚的环境中读书长大,调皮好斗,有着少年所特有的骄傲。但祖父却因为一次科场行贿案下狱,父亲也吐血并终于去世,亲戚便不再对鲁迅家客气,分房子的时候给鲁迅家最差的房子。这种世态炎凉、由繁华转为凄苦的经历很容易让人想到曹雪芹,另一个在中国的晚期封建社会反儒家的困顿的斗士。后来在广州,青年学生问他为什么憎恶旧社会,他回答:“我小的时候,因为家境好,人们看我像王子一样,但是,一旦我家庭发生变故后,人们就把我看成叫花子都不如了,我感到这不是一个人住的社会,从那时起,我就恨这个社会。”
读到这,我仿佛已经不是我,而是与先生一样的一点萤火,在深邃的无边的黑暗中苦苦挣扎。先生从人道主义转向了个人主义,由启蒙的悲观主义,转向了存在的虚无主义。从学生变成医生,从医生变成文学家从文学家变成革命家。每一次的转变都给了他不小的'打击,仿佛一个健壮的成年人一巴掌轻易拍碎小孩子手中的玩具一样。先生是不屈的,身份的多次转换可以证明;先生也是不甘的,他的文字可以证明。
人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是碌碌无为的任由事物摆布还是面对无情的现实躲在暗处大声呐喊?先生给了我一个答案:我不管自己的力量多么的渺小,我也知道我自己的力量不能改变太多的客观事实,可是我还是要尽我的全力去做,即使我做的不能改变什么,这样起码在我晚年终老的时候我可以用我那沧桑的眼睛勇敢的直视我走过的路。况且蝴蝶效应,也许我做的一些小事引起了这个社会的共鸣,那么我将会很欣慰,同时感到101%的骄傲。
也许有些人还无法体会到自己能让这个世界改变一点点的那种感觉,那是一种骄傲。可惜先生是可怜的,这个社会仿佛就是要与他作对一般,将先生的种种努力都无情的打压下去,看着他在无力的痛苦中苦苦挣扎,黑暗的社会嘴角微微上扬。
他生就一副光滑的脸庞,在这块儿金贵平整的河套平原上,你连一个象征青春的突起也找不到。北方的风猛烈干燥,这块儿平原上的大部分植被都躲在山洞里生长,山洞中湿润温暖,还有微风进进出出。山洞前的土地也受到暖湿气流的影响,齐齐整整长出一排矮矮的胡髭。
若只看他的脸庞,人们几乎都会误认为这是个清秀的姑娘。那一头茂密的短发立刻站出来为主人证明身份,可在现今这样平等民主、个性张扬的社会也不起什么作用。那么这一切就要取决于它的两双眼睛。
大多数的课堂上,他那双眼睛总是放光,透露出一种古代先生般的智慧;如果紧接着小组讨论,他总是出口成章,雄辩有力。小组加分中,不免有些稀里糊涂的地方,一旦被他那双鹰眼发现,决不会轻放,一定要以大丈夫的身份维护正义与公平;在组内成员因不知情而丢失了一个作业加分机会时,他又化身为铁血组长,全力争取着组员们的正当权益,双眼中迸发出男子汉的气概。
眉下是这双眼睛时的李志浩,他绝对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但当他换上另一双眼睛时,你说他是女生好像也说的过去。课间在他心血来潮时,李志浩便羞答答地瞟你一眼,那双饱含感情、温柔如水的眼睛倒为他增添了几分温暖。初次见面的人一定会认为他是暖男,老同学们已经习以为常,对他那嫣然一笑以白眼相待。
具有这两双眼睛,散发着双重气质,他可以轻松为大家带来欢笑。也因这双眼睛,它真正的知己便更难与他相遇。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部儿童故事片,影片名叫《浅蓝深蓝》。这部影片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自信,才能取得好成绩。
电影主要讲的是:豆丁与凯文比赛,豆丁输了,也没有朋友了。后来,体育老师告诉他:“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的道理。最终,豆丁用自己的方式,赢得了大家的尊重。豆丁找回了自信,也找回了朋友。
看完了这部电影,使我懂得了自信加努力,才能取得成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也有不足之处。我的长处是聪明,好学;不足之处是做是马虎和骄傲,特别是期末数学没有考好,但我会努力的。我要向豆丁学习,做事不怕失败;在失败中找回自信。争取在今后的学习中取得好成绩。
蒲松龄先生,字留仙,号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山东省人士。他的著作《聊斋志异》是中国世上最杰出的文言短篇小说集。近来略读了一下,在此也略有些感慨,仅个人的.感情-色彩。
首先,我觉得老先生能花心思、费工夫广泛的把民间传说和野史逸闻搜集在一起,并精心整理。是一件非常让我敬佩的,想想当时老先生室花费了都大的功夫啊?看完这本书中,就足以想到蒲松龄老先生在创作这本小说时的虐成态度。所以我在此声明,我是尊重作者的,以下的言语只是对文章的个人见解,如有不敬,还望老先生在天上谅解。
为什么说会有不敬之处呢?因为我看完了《聊斋志异》啊,发现几乎所有的文章都是在对污吏的鞭挞,让人觉得蒲先生在的那个时代真是遍地豺狼啊,反应了当时的社会啊,可是我想不通的是,为什么要在几乎每篇文章上都加些男欢女爱、儿女私情呢?这大概就是蒲先生的高明之处吧,竟然把现在的电视连续剧的主要情节,作为刺贪刺虐的陪衬。看来,文章自古受人欢迎的不仅是反应的意思,与其作者的处境,更应该还有一些红尘之恋。
在老先生的文章里让我学到了很多美妙的夸奖漂亮女性的话。比如,在文章《水莽草》中,写那女子较好的容颜时,用了:
“看样子约摸十四五岁,步履轻盈,体态柔美;面似桃花,牙如碎玉。”;。
还有《阿宝》中“但见她:面如桃花三月开,腰似弱柳不禁风”;。
在《花姑子》中有“见少女唇红齿白,如花容颜,恰似天仙一般人物。”;。
呵呵,看看,这就是先生的高明之处啊,你说他用一大堆的言词夸了女子不说,最后,还说“简直难以用语言形容。”,小生真是佩服啊!
黄秀才问香玉“那个跟你在一起的穿红衣的姑娘是谁?”
香玉答到“……”。
在这之前是没有什么,但文章中下一句就惊人了,
“两人谈笑了一阵,便解衣上床安歇了。一觉醒来,已是红日三竿”
哎呦喂!这可是第一次相见啊!这!这!才说几句话啊?即使省略,也不能这么省吧?一男一女耶!这,没说几句话就,安歇了?我看啊这要放到现在,搞不好真会有人安息的。这还睡到了红日三竿啊?在当时的社会就是样子的么?所以啊,不是我说什么,可这也太快了吧?不过我只是对我看的这本书的说法啊!或许我买的书是盗版的,是别人瞎掰的,这可就冤枉了蒲先生了。所以,在此之前我就说过,仅个人见解,若有不敬,还请谅解。
不过,在蒲先生的文章中,我还是学到了很多的,比如说什么“无烛无灯夜自明啦”、“除却巫山不是云啦”等等、等等。所以说文章啊是别人写的,别人写的时候是什么想法不知道,但你读的时候有什么想法就是自己的事了,就像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维特一样,你是学习坏的,还是借鉴好的,就有自己把握了!
xx年1月21日,当天还是蒙蒙亮时,一阵洪亮的啼哭声便打破了黎明的寂静,一个活泼可爱的男孩便来到了这个大家庭,他就是我的爸爸。
因为当时家里贫苦,大家希望他长大后可以拥有荣华富贵,便给他起了一个挺俗气的名字——“荣富”。
爸爸幼年时,因为家里贫苦,直到九岁,才进入井坑小学读一年级。爸爸在校总爱调皮捣蛋。有一次还没放学,他就与几个同学跑到学校附近的一间放棺材的老屋里玩“躲猫猫”。有个人在找他时,不小心滑了一下,从梯子上摔下来,竟然刚好掉进了棺材里,把他和其他伙伴乐得笑痛了肚子。
在校顽皮,可是在家中他却又显得十分懂事。十岁就会破柴,做一些重活。日子苦虽苦,但是一家人在一起自力更生,生活也算美满。
可不幸的事终于发生了。在爸爸十五岁那年,敬爱的爷爷因意外与世长辞了,家里就像突然断了顶梁柱,使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失去了经济来源,爸爸面临的就是失学。
可是,奶奶毅然扛起了生活重担,并未因为生活的变故而耽误爸爸的学习,而是勒紧裤腰带,省吃简用,继续供爸爸上学。爸爸更是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加倍努力,希望靠读书得到工作,改善生活,打造一片新天地。可是天意弄人,高考时,他落榜了。
此后,爸爸并没因为高考失利而消沉下去。为了改善家庭的贫困面貌,他想办法学会了开拖拉机。之后,家里东借西凑,好不容易凑齐了钱买来了拖拉机。可不到一年,钱没赚到,又出了车祸,赔了许多许多的钱。于是,家里的生活变得更困苦了。
后来,爸爸陆续换过几辆车,但是“运气”实在太差,总是出多进少,家中也变得窘迫起来。无奈之下,他便卖掉了拖拉机,到外地打工“讨生活”,一直到现在。
由于爸爸妈妈的努力,现在家里的条件又开始好起来;我也能安心学习,再也不会像爸爸当年那样为学费发愁了。
鲁迅,曾于xx年发表《狂人日记》一文,随即国内便引起了巨大轰动,文学界似乎也开启了新方式。可是,前世文人发表如此多的文章,为何鲁迅先生后来可得如此高成就?为何他的文章可得如此多人关注与称赞?那便是因为:他在人人说假话的年代,却说了真话。有很多人都将鲁迅当做自己的偶像,我恰巧也是。但又与现代〝偶像〞不大一样,我们追求的更多是鲁迅先生的那种精神与他所散发出的魅力。鲁迅先生贪精神食粮,我们也正像他一样,贪他的精神食粮。
鲁迅先生生活的年代正是封建剥削的年代,官僚地主们自是与旧中国的清政府一同腐败,而鲁迅先生又怎会同流合污?他不愿像其他人一般活的浑浑噩噩,他即使在那样的.年代也要活的明白。他弃医从文,提倡实业救国,他看事情很明白。他也很明白,他要救,他要救国,要救这些昏昏沉沉的民众,要打开他们思想的闸门。
古人都说:〝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鲁迅先生从小上私塾,是受过教育的人,自是明白这种习俗在以前是有多重要。那么,可想而知,当他剪掉具有封建专制和传统压迫的辫子时,是下了多大的决心。也是从那时起,他正式踏上了救国之路。是什么在支持鲁迅先生呢?我想,是他心中希望中国不再落后的那份愿望,是他希望愿望变为现实的那种强烈的爱国心。〝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鲁迅先生一生的写照,他的精神也正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华儿女。我认为臧克家的一句话便是用来形容鲁迅先生的:〝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鲁迅先生的精神正在我们的中华源远流长,他是我们中华的民族魂!
我并不清楚这个女孩是谁,不清楚她的名字,她的窗边有一株兰花,就用来作为自己的称号。她虽然是个外表恬静的女孩,但却又有着与其他女孩不同的性格爱好。
大多数的中学里都有兴趣班,当别的女孩选择了口琴、舞蹈时,她毅然地选择了机器人,并坚持要一直学下去。这或许与她年幼时的爱好有关。
当她在上幼稚园前,同龄的女孩还在家里抱着娃娃,与邻家的孩子“办家家”时,她却在家附近的广场上开着心爱的遥控汽车。当广场上有人遛狗时,她便会用手中的车追赶那些狗,引得人们捧腹大笑。
在小学时的女孩是最为开朗,最想表现自己的。于是她同班的许多女孩都积极地参加中小队长竞选,甚至是大队长。几乎只有她,默默无闻的看着别人的演讲,安静地写着自己的选票。我想,或许她试试还是可以选上的,但她不管是老师还是父母鼓励,她都认为其实不当中小队长也一样可以帮助班级、同学,一样努力学习。小学的五年里,有无数次的竞选,永远没有她的身影。
她同样爱好读书,但在她的初中,有许多同龄的女孩,她们喜欢看一些琼瑶、言情小说。而在那些女生为剧情楚楚落泪时,她却在家里读着一本厚厚的《福尔摩斯》。当她的同学崇拜一个日韩歌星像滨崎步、superjunior时,她并没有一个确切的偶像,自信满满地说她是一个自我崇拜者。2009年大热的电视剧,当同学们热烈的讨论时,她只在一旁冷漠地看着她们,心里还认为这些女孩有点傻。
这个女孩与普通孩子一样爱她的父母,只是她从来不向父母撒娇,只是经常附和着父亲,与母亲开玩笑。
初中是一个人确定自己一生性格的重要时期,与同学想象的完全不同。她追求的是一种安静、默默的生活。或许她并没有一个好脾气,因为性格的差异,时常会与同学发生分歧,但如果可以避免,她宁愿沉默也不愿与人发生正面冲突。
她的母亲说她:太有个性了,虽然有很强的自尊心,但却如此淡泊名利,整天乐呵呵的,但缺少自信。我想,她大概就是这样的人吧!
记住这一天。
南风又起,念你成疾.
再次回到家,这里依旧熟悉,青润的庄稼地,像灵巧少妇手中的织毛毡,网罗着淡远的青山,岑寂的树林,稀疏的村庄。
手拎大包小包,行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大概是雨后初晴,微风伴着麦香轻拂过脸庞,两旁的绿荫透过阳光在大地上投射出斑驳的影子。面前的父亲沉默不语,脚底的两只布鞋沾满了泥泞,我也安适自得,在行走中,忘却城市的繁华与喧嚣,感受乡间的清澈与洁静。
回到了分别半年的乡县房屋,父亲出去干活儿了,我在房里也待不住。来到后院,鸡雏都已经长大,羽毛中还留着暗黄,小猪们酣睡哄食,不时发出吱吱的声响。豆芽也都长高。萌发出稚嫩的新绿。来到厨房,借着微弱的光,我与母亲一起粘上窗花,这是我们那里的习俗,每逢儿女归家,都会粘上这喜庆的标志。
人在初二。
人在初二,有欢乐洒脱,也有紧张备战。初二是初中生活中最美好的,也是最短暂的。我记得在哪上面看到过,初一太生疏,对自己来说是新的体验,初三太忙,没有时间来感受,只有初二,是最值得回忆的。
初二开学那天每个人都是兴奋的,上了初二就感觉像升了一级似的,但真正开始学习,却发现课程那么紧凑。老师换了,同学换了,教室换了,每天这个老师走那个老师进,我却依然快乐。下课打打闹闹,唧唧喳喳的凑在一起,都已经快成了回忆,现在却才懂得珍惜。
人在初二,是有很多感受的。烦恼随着时间而来,各种奇异的想法,青春的梦想,都在萌发。初二的老师,像我们的朋友,陪我们分享快乐,减轻忧伤。
人在初二,有很多话想说,却又不知道怎样说出口。随着会考的来临,初二生活也快要接近尾声,现在的感受,应该就是老师说的惜缘吧!我们的缘分,就像从天上掉下一粒米,正好就不偏不正落在了地上一个竖着的针尖上,那种巧合,令人惊叹!
人在初二,要懂得珍惜。友谊,师生情……曾经的一幅幅画面又浮现在脑海。如今,面临这人生的第一次会考,我们身在初二的人们要鼓足了劲冲,才不会给它留下遗憾。
点点滴滴的小事,吵吵闹闹的课间,充满欢笑的课堂……从现在起,我们珍惜着每一秒钟,认真对待着每一秒钟,他就像一个氢气球,等待着我们最后将他充满气,飞向蓝天,带着初二的回忆。
人在初二,自在的期待!
珍藏的记忆。
春已悄然离去,她没有带走充斥世界的曼妙的香气,而是送来了醉人的绿意。我漫步在羊肠小道上,阳光好不容易挤过那茂密的树叶照在庄稼上,我醉心于此,但想的并不是这小桥流水,仅仅是那一抹香气,一抹在我心头挥之不去的身影。
奶奶弯着腰,手里拿着把生了锈的锄头,小心翼翼地挖着翠而饱满的野菜和青菜。她是那样小心,那样专注,尽管炎热的阳光在他脸上嬉戏玩耍,汗珠已经遍布了她那满是皱纹的额头,她也没有去管,还是那样细心,这仅仅是为了我这个回来玩的孙子。我上前扶起了奶奶,为她拂去那汗珠,轻声对奶奶说:“奶奶,我来吧,你进屋休息会儿。”也许是实在太累了,奶奶无奈地点了点头说:“唉,我这把老骨头真不争气,可怜我这小孙子喽!”我看着她那颤颤巍巍的背影,心酸啊!
我干起了奶奶剩下的活,小心翼翼地挖着,唉,我终于体会到了奶奶的辛苦。在我挖的时候竟有一个背影站在我的后面,默默地注视着我,我不禁感叹:“唉,谁人识媪心,悲哉悲哉!”最后,我搀扶着奶奶回去了,奶奶则开始了“满汉全席”的制作。我抱来了一捆柴火,奶奶早已生起了小火,等我来后,便添柴加火。她娴熟的将菜洗得干干净净,然后展示出了她那“绝世刀法”,只听见“哒哒哒”的几声,菜便被如数切好。
迎接初二。
今天25日了,我心里只有两个字:忐忑。虽说是这样,但内心的喜悦和惆怅还是来到了。
何谓喜悦?我并没有“开学综合症”,所以不存在对开学的恐惧。我的喜悦在于——一切都是新的开始。我想,从零起步,或许能够摆脱失败的阴影,同时又能面临新的挑战。我坚信,每一次学期的更替就是一次新的挑战、新的洗牌,唯有勇者才能成为王者。“眼前多少难甘事,自古男儿当自强”,失败,算不了什么,只需要站起来;成功,算不了什么,只不过是“当年勇”而已。挑战,才能带来新生!同时,我也憧憬着能够在新的学期摆脱“无朋无友”的困境,找到一个“死党”才是关键的。独闯江湖没意思,群闯江湖才威风。同时,我也在想:会不会有新同学?会不会有新老师……总之,一切的一切都是未知数,只有等着新学期的开始,才能得到答案。
为何惆怅?我在想着八年级的苦战和会遇上的种.种麻烦(尽管这已经并不重要了),也需要翻翻身,打一个漂亮仗。虽说名次无所谓,但是需要以此来证明,我是优秀的。其中还包含着对假期的挽留,因为上学了,休息的时间也就少了。休假毕竟是人人都渴望的呀!但是,休假长了,骨头就软了。少些惆怅,生活总是要向前看的。
“我,从此策马扬鞭。
曾经,马儿在草地上悠闲的吃草,我闲躺在草地上,呆呆地望向天宇,闲看白云追逐打闹。我静静地聆听风的脚步,我静静地体会着草地安静的味道。在此,没有吵闹,没有喧嚣。
不禁坐起,凝视远方。在天空和草原的无限延伸处的地方,会是什么?苦思冥想,敌不过远方幽幽的箫声。是谁?在何处?只好希冀于眺望,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敲打我的心房。
别了——。
跨上马背,穿上战袍。人,不应该安于现状。远方的风拂过,是离别的味道,也是新鲜的味道。大雕驰过,拉弓引弦,箭,穿空而过。没有离别的笙箫,只有取胜后的欢笑。
疾驰在远方的路上,那箫声还在心里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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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家庭,我的家庭并不富裕,但平凡得幸福,我的家庭并不出色,但朴素的可贵,因为我有永远都支持我、鼓励我的家人,且永远会为我留一盏灯,他们让我感觉到家的温馨,现在就让我来介绍他们吧!
首先要介绍的是网络猪,为什么我的哥哥叫网络猪呢?因为哥哥很喜欢玩电脑,有好几次爸爸都用各种方法把封锁,可是哥哥总有办法连接网络线,继续使用电脑,爸爸常说如果哥哥把玩电脑的'心态用在读书上,哥哥绝对有办法拿到第一名;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哥哥动不动就想睡觉,总要妈妈邀三请四的才肯起来,因此哥哥就得到网络猪的绰号了。
接着要介绍的是网络猪的妈妈——闹钟鸡,闹钟鸡也是我的妈妈,更是我无价的闹钟,有一次我的闹钟坏掉了,幸好妈妈即时叫我起来,否则那天我就迟到了,妈妈叫我起来的声音有如鸡啼般宏亮,也因为这样我差点迟到的事情就被我牢牢印在心里。
家里还有一只啃书虫,那就是我了,由于我很喜欢看小说,尤其是那温馨动人的剧情,更让我沉迷于小说,也因为小说常让我睡眠不足,最后爸爸只好限制我看小说的时间了。
说到爸爸,爸爸可是只维修狗呢!总能修好各种物品,连心都修的好,爸爸的嗅觉非常灵敏,彷彿小狗追寻猎物,每次我跟哥哥偷买饼干都会被他发现,幸好每次都有跟蔼的猫奶奶帮我们说话。
网络猪、闹钟鸡、维修狗跟猫奶奶,都是我重要的家人,他们为我的人生添加了许多色彩,让我的人生变得多彩多姿,也希望他们能永远陪在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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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母亲,很平凡,宛如沧海一粟。但她也有属于自己的快乐时光,有属于她自己的隐忍悲伤,有属于她自己的“冬日暖阳”,有属于她自己的努力辛苦。她,活出了独属于她自己的绚烂人生。
她的童年,与众不同。她随着把青春献给国防事业的父亲,来到了祖国的大西北,那必然是一方不同于枣阳的天地。蜷曲着的干涸河床的最深处,流淌着手腕细的水,她却毫不在意那些,与父亲在军用机场的跑道上嬉笑、追逐。她的父亲高大,站在她的面前宛如一棵参天的白杨树,为她挡住了风沙、挡住了寒潮。高大的白杨树伸出宽阔的手掌,很好地将她的小手包在里面。父亲就这样牵着她的小手,慢慢地奔跑在跑道上,看着一架架战斗机划过天空。她的小小心里也在向往着蓝天,这儿,有她的快乐。
好在她的花季年龄有那么一个闺密曾陪着她,以一颗真心对待她。秋冬时节,愈渐寒冷的天气让孱弱的她频频咳嗽。天快黑了,校门口的她俩,嘻嘻哈哈、打打闹闹往家里走。张口大笑的她灌了几口偏北风,剧烈的咳嗽声,声声刺耳,次次扎心。闺密见状,麻利地将脖子上洁白的围巾取下,缠在她的面部周围,笑着说:“我家近,你别着凉了。围巾你戴着,别害怕弄脏。”她瞄了一眼面前的围巾,又望向大路,她看到有一条洁白的围巾,为她铺上了回家的路。那一刻,她认识到只要有人真心陪伴,就能有属于自己的美丽蓝天,而闺密便如同冬日里的暖阳,温暖着她的心。
本人名盖雨桐,破壳于20__年10月12日。而今已一十有四。本人相貌平平,没什么过人之处,只有一双水灵的眼睛,可惜还被眼镜掩盖住了。
面部黝黑,兴许是在小学时期晒得,因为我不懂什么保养。我这个黑都没有遗传父母的白,被母亲大人叫做“糙汉子”。本人在人群中唯一的特点便是留着一根又黑又长的小辫子。曾有人以为我是满族人,还有以为我是爱新觉罗的后代,这些异想天开的想法,我只能表示无奈。
本人身材娇小,但是并不自卑,我的座右铭是,“浓缩的都是精品”。学习一般,成绩十分稳定,缓慢下降中,最近钻研出一套新的学习方法,父母也给予了我学习动力,预计马上会有所提升。
人缘不错,算是自来熟,十分幽默活泼。对爱情没有什么概念,也不是很理解,今后有斩断红尘,皈依佛门的想法。现任语文课代表,一直想要积极工作,我会反抗“黑势力”做好自己本职工作!
没啥爱好,喜欢历史,最近有了做诗的想法,想不断提升本人的创作能力,希望自己能更上一层楼,在九班出人头地!
世界很大,人物众多,但我是独一无二的。
本人生于6月3日,大名杨舒然。长相没什么突出之处,但又不像是上帝随笔画出。似双非双的眼皮下一双有神的眼睛,嵌在一张“南瓜子”脸上。眼尾微微上翘,浓密的睫毛使眼睛更加深邃。扁扁的鼻子莫名为整张脸增加了一丝可爱的气息。
没有樱桃小嘴,但也不是血盆大口,大小刚刚好,比例十分协调。笑起来总会露14颗牙,可我很爱笑,一点也不介意这张看起来就很开心的嘴巴。
我的性格外向,活泼开朗,人缘自感甚佳,只是偶有急躁情绪。甚喜舞蹈,目前已过十二级,因学业繁忙,只好随便跳跳打发时间了。古筝是第二爱好,有时抒发感情,有时发泄烦恼,陪伴我八年,也因学业让开了大路。学习成绩中等,预计很快有所提高。
班里活动我总是积极参加。上学期,带领班级排出一支不错的啦啦操,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我还有幸成为了女足队的一员,在我班同学的共同努力下,也取得了三等奖的好成绩。
去年九月,我有幸成为了九班的一份子,与同学们相处融洽,取长补短,一起进步。集体中的幸福感仅此一种,每个人的闪光点也都会在其中慢慢体现出来。
我努力绽放在九班花园中。
善待地球就是善待自己,拯救地球就是拯救未来。只有我们爱护环境,地球才会成为我们赖以生存的地方。
这最近我看到了一副有关环保主题的漫画,题目是《这段木头里有虫》,内容是:在一片寂静可爱的树林里,住着许多小动物。这些可爱的小动物们在森林里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着。一只啄木鸟也像往常一样,在林子里低低的飞着,忽然“轰隆”一声这是什么声音?突然发现有一棵树倒了下去!奇怪,明明没有打雷!啄木鸟赶紧飞过去,看见一个嘴里叼着烟,穿着皮鞋和工作服的人,拿着一把锋利的斧头在砍伐一棵棵大树,而大树也在哭泣,于是,啄木鸟飞了过去,用力地啄起那人的脑袋,还愤怒的鸣叫到:
“这段木头里一定有虫。”那个人脑袋的确有“虫”,不过这个虫不是虫子,而指的是那个人破坏不顾生态平衡,大量砍伐树木的心虫。
生活中确实有着许多“脑袋生虫”的人。某些人为了能够赚钱,不惜大量砍伐树木制造纸张、牙签等木制品;某些企业看到金银、钻石的价格不断上升,竟过量开采图利……他们愚蠢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可这些行为在无形中却深深伤害了我们的大自然。我们是“脑袋生虫”的人吗?我想不是。那么,我们就不应该袖手旁观。让我们行动起来,好好保护大自然吧!让我们献出全部的力量和情感来爱护着养育我们的大地母亲吧!
现在,人们已经渐渐觉醒,开始行动起来,加入保护自然资源的行列当中。古人云:“但存方寸地,留予子孙耕”。是的,我也想告诉如漫画中正砍伐树木的叔叔们:“放下你们手中的斧头吧!行动起来,植树造林,造福于自己,造福于子孙后代,保护好地球上的每一片绿,不让自私自利的害虫所吞噬。让我们一起保护森林资源,共营生命绿色!”
站在讲台上,双手叉腰,眼睛里不时有一颗颗火星迸发,“啪”那只有力的手拍在讲台上。“干什么呀,回位!打铃了是都没听见吗?”我打了个抖,刚才呆若木鸡的我一下子清醒了过来。那声音如利剑刺般醒我身体里每一个细胞,霎时间便出了一身的冷汗。她便是我们的班长——张__。抬头看站在讲台上的她,此时的她,脸涨的像个紫茄子,淡淡的眉毛,黄黄的头发,嘴唇稍厚而微微上翘,不时露出一排洁白整齐的牙齿。
每当站在讲台上便闪着不可侵犯的光芒,一丝不苟的言语经常从她口中蹦出,面对大家的永远是一张严肃而又略带几分神圣的脸。
镜头二。
“八年级各班班长,听到广播后请到政教处找韩老师开会。”正在埋头记笔记的她听到广播后,干净利落地站起来,朝门外走去,也可以说,几乎是跑去。直到第一节课上课时她才回来。“报告!”她轻轻地推开门,手中抱着一摞玫红色的页子,脚步轻而快的走到自己的座位,悄悄拉开凳子,坐了下去,这一切并没有影响到同学们的课堂。课后,她将页子发给每位同学,并嘱咐大家如何填写。待同学们填写完,她又将页子收回送给了老师。
她常为同学着想,老师随叫随到。做为一个班长,她尽职尽责,做事雷厉风行,干脆利落。她的存在,让班级的每一个角落都是那么完美。
镜头三。
“今天又是大丰收!”看着张__怀里抱着的四个又大又黄,色彩鲜艳的橘子,样子甚是搞笑,只见她不紧不慢地剥开一个橘子,掰开一瓣放入嘴中。我同样也掰开一瓣,“哇,这个好酸啊!”我面目狰狞地说,她看了过来,口齿不清地道“那咱俩换换吧,我这个挺甜的,没关系,我还有三个呢!”我道了声谢谢便接了过去。秋雨如同满天发亮的珍珠,飘飘扬扬地挥洒着,包裹着整个校园和校园小道中的笑声。
课下的她,和蔼的不像是那个站在讲台上“发威”的班长,她清廉刚正,体贴入微,平易近人,性情豪爽,和她聊天的感觉是那样的舒服自在。
她,是一个平凡的女孩,就像一条默默流淌的小溪,没有江河的奔腾澎湃,更没有大海的浩瀚无边,她,有着自己不可复制的特色,她就是我们独一无二的班长——张__。
他的父亲是著名律师,妈妈是华盛顿大学董事,外祖父也是个来头不小的人。他能长大成才有家人起码百分之三十的功劳。
不过大多数都还是人家自己的功劳。在中学时比尔·盖茨就与好友使用学校中一台pdp-10计算机,不过资金有限,仅过了几周就不能使用了。好在ccc与他们签订了协议,为两人提供免费上机时间。十二岁呀!在这个我们正想着努力考好成绩的年龄,他们就已和一家公司签订协议,称他们为神童一点也不为过!
后来他考进了许多人心目中的好大学哈佛。虽成绩不好,还有许多臭毛病,可他在哈佛时,为第一台微型计算机开发了baslc编程语言的一个版本。
1975年,经过夜以继日的工作后,比尔·盖茨和艾伦又编写出了一个程序,售价3000美元。他又一次碾压了那些对着爸妈张口要钱的人。
比尔·盖茨是一个明辨是非的人。在加入工作后,面对同事错误的方案,总是与同事进行一番激烈的争辩。而且他对手下要求非常严格,也正是他这种对待工作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态度成全了他。
有些人总抱怨自己穷,总是被神经上司骂,可他们只是在抱怨,有真正去做工作吗?上司说不好,就一定有其中的道理,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找出错误去改正!不然永远都只有羡慕别人的份。
比尔·盖茨辉煌的背后离不开辛勤的付出、滴下的汗水与对工作的热爱。
我所在的班里有一位同学叫___,她长着一双小眼睛,扎着一个马尾辫,个子比我低一点,一笑露出两个小酒窝。我们班同学都非常喜欢她。
她是我们班里最勤劳的同学。几乎每天都是她来校最早,她一来到教室,不管有没有人就拿起扫把打扫教室,把地面打扫得干干净净。每天都会听到老师对她的表扬和同学们对她的夸赞。我对她的举动百思不得其解,有一次,我忍不住问她:“你每天都打扫教室,不觉得累吗?”她却笑了笑说:“不累,老师不是经常说要我们保持教室的干净整洁吗?多干点活只当锻炼身体。”
__还是一个助人为乐的同学。有一次,老师让我和李威夷一起去倒垃圾,出了教室,刚到操场,突然一阵北风呼啸着朝我们吹来,我本能地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风不刮了,我睁开眼睛:呀,废纸遍地,刮满了大半个操场。我们手忙脚乱地到处乱抓,真恨自己少长了两只手。突然,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我们的眼帘,她正在追逐那些被风刮得直“翻跟斗”的废纸。我们跑过去一看,原来是宋紫音。我们三个联合起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那些“逃兵”一个个“捉拿归案”。望着头上冒着汗珠的宋紫音,我和李威夷不约而同地说了声:“谢谢你!”
这就是我的同学宋紫音,一个勤劳、乐于助人的好同学。
这是一篇描写我的同学的文章,文章开篇点题“我们班同学都很喜欢她”。全文主要围绕宋紫音的“勤劳、乐于助人”进行了细致的描写。文字细腻生动,文笔清新,因此是一次不错的创作。
我平凡的母亲(小传)。
母亲平凡一生,刚过四十,便安居在安静的小城中,怀抱温暖的小窝,过着闲适的生活。
站了一天的班后,回到家,一间房,两个人,一张桌,两道菜便结束了一天的生活。一碗芽白菜,一碗辣椒是当时最常见的晚餐。
在母亲的省吃俭用下,我出生在一个极为舒适的环境中,丰衣足食、家庭美满,母亲曾打趣地说她的前半辈子都是在为我的出生做铺垫,而她口中的“后半辈子”他也不曾多提。
母亲每次说起她的过往,话题总又不经意间回到了我身上,她只是平凡世界中一个平凡的人,却因为母亲的身份而不在平凡。
梁某飞,男,汉族,20__年出生。外表粗糙,皮肤黝黑,眼睛极小,神情猥琐。时而挤眉弄眼,时而神经不已。生性豁达,天生乐观。性格单纯,对原力一无所知。
20__年9月15日,烈日当空,万里无云。猛烈的阳光直射大地。就在我们在3507宿舍沐浴之时,梁某飞先生回来了,手里拿着喝完的酸奶瓶,显然是要在宿舍垃圾桶里丢垃圾。他大吼:“还有谁洗?”顷刻,刘某著从厕所沐浴所出,浴袍加身,答曰:“无人,可进。”此时,意外来临,梁某飞先生不知是受刚打完篮球的影响还是其神经性格突发。只见其拉着刘某著,心潮澎湃地说:“看我库里式三分!”
话音刚落,梁程某飞先生身体一正,双腿微蹲,脑袋一偏,神情严肃,目光直视垃圾桶,仿佛眼中一起事物都是浮云,都是虚幻,只有那被视为目标的垃圾桶。而后双手一举过肩,做出一个十分标准的投篮姿势。同时右手手腕一扭,手指发力,酸奶瓶便按照完美的抛物线,以优美的弧线准确无误地掠过垃圾桶。正值刘某著欲笑梁某飞不进之时,险象环生,此时的酸奶瓶如同一个骄傲的跳水运动员,它做出了第五组动作,向前翻腾一周半,并转体三周,以刁钻的角度分毫不差地飞进了便坑,甚至起身子都为碰旁一分一毫。“5136!”便是旁人对它的赞美。
“球进了!”刘某著高喊道。电光火石之间,之间梁某飞先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向厕所,又以雷霆万钧之势关上门。无人知道梁某飞先生在里面干什么。勇士潘某宇打开门,令人震惊的事情发生了:梁某飞先生此时如同成语中的猴子一般,“水中捞月”就是他正在做的事了。不过,这件事非同小可,乃是一件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惊人壮举——“勇掏便坑”!梁某飞先生小心翼翼地尝试着,生怕手碰到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他用神功“二指禅”夹着酸奶瓶浮在水面的未被沾湿的突起部分,将其夹出来,丢进垃圾桶。这一次可没有意外发生了。
事后,刘某著侃道:“某飞,所幸片刻之前我是在沐浴而非如厕,你得感谢我啊!”李某杰道:“太勇了,‘勇掏便坑’,这种为宿舍献身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次次日晚,晚修过后,地点还是宿舍,梁某飞先生神经抽搐,脑子瓦特。突然以jr式神经抽风。梁某飞先生玩起了角色扮演,想象自己为足球运动员“c梁”,并做着c罗庆祝动作。只见他怒吼一声,嘴巴一撅,脑袋微偏,眉毛一挑,用力捶自己的胸膛,双手一举,一伸,一展,最后竟将衣服脱下甩飞,大秀肌肉。甚至还想象自己在绿茵场上,将宿舍地板作为草地,双腿跪地,从宿舍的一端滑到另一端。实乃神经之举也,不过还挺像的。俗话说得好:“jr不神经,天天全明星”。而面对此情此景,我只想说:“某飞不神经,天天是球星。”
梁某飞先生,现年13岁,却具老戏骨之风,可见其对足球之热爱。而从其“勇掏便坑”,可见其生性率直,责任心强,敢为人先,甘于奉献自我,有为集体做贡献的精神,是二十一世纪五好青年;是成长在五星红旗下的优秀的共产党的接班人;是甘于做那颗钉子的雷锋精神传承者。
梁某飞先生,时而神经大条,时而严肃不已,幽默,团结也。
宋嘉昱,九班六组人,乃九班语文课代表,著名男神、作家、文学家、史学家。
单凭长相,即可用”一表人才”四字形容。所遇之人无不称其英俊潇洒。但不止于仪表,更身兼十一项绝技:八门正科不说,就论音体美三项。音则有过专业训练,戏腔独有造诣;体则精通足球,篮球,亦可代我班出征运动会;美则平日默默无问,实则有速写八级之荣誉。若张健翔乃品行天下第一,则宋嘉昱乃才艺天下第一。
没有但说这十一门全才,只对文学情有独钟。这位大师平日从不轻易出手,但每一行文,则是笔下生花,墨藏乾坤。其文风,自成一派,宋嘉显行文却有小说一般的意境,我苦练许久也是模仿不来的。莫道他平日外向,文章则粗中有细,描写无微不至,对同一件事他的文笔是更甚于他人的。加上他“诵得唐诗三百首,写成文章四十分”,实不愧文学家之称。
当年名落孙山,宋嘉昱作为第一位赏识我的学霸将我收至麾下。我做了不长时间组员,竟发现这样一个如此有才气的人,竟生得一阳光外向之性格。不消半月,便与其可谈天说地。这嘉昱,共鸣亮,启越乃我班“三大活宝”,在英语课上诙谐幽默,是常有的事。不过正经回答问题不少,深得诸位老师善爱,办便我组在加分战争中过关斩将,立于不败之地。
不过我虽给他做过组员,但其对我是有不少知遇之恩。不仅在文章上互相推崇,还偶有辩论与探讨。虽其常以其权威性将我无数次驳倒,实则我觉得大有所获。但看如今,他以“培养侯景阳语言表达能力,成为组中第二员得分之干将“为基本组策,将全组语言表述之重担负于我身,如课上常催我发言,演讲让我上台,虽损失不小(例如《语文课上》一文中我“没有伦理”的梗)但盛情难却,如今我也不再是发言栏中加分最少者了。
宋嘉昱,是一个基本上小说中才会出现的完美人设。不知如今钦佩、仰慕他的人又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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