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文在结构上要有层次感,章节安排合理,使读者能够明晰地理解文章内容。接下来是一些优秀作文的实例,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启发和借鉴。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形影不离的`朋友。
从三四岁开始,妈妈给我买的《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直到现在的《西游记》,《水浒传》,《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等,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我酷爱读书,尤其是四大名著中哪些英雄豪杰与敌人打斗的的情节,我更是喜爱不已。
一天,我正在房间里看着《三国演义》中关羽过五关斩六将的故事,眼前不禁浮现出关羽英勇善战,打破重重难关,与敌人搏斗的情景。殊不知已经到了中午,妈妈进来叫我出去吃饭也没听见,此刻我正沉浸在故事情节中,就算是地震我也听不见,妈妈见势,蹭手蹭脚地走过来,一把捉住我的耳朵,说:”怎么还不去吃饭?快去!”“是,是,老妈大人。小人这就去吃饭。“妈妈被我逗得哭笑不得。去吃饭了,还嘱咐让我快点去吃饭。我实在是不舍得放开书,便把书也带到了餐桌上,我一边看着书一边不停的往嘴里扒饭。妈妈见我只吃饭不吃菜,连忙说:”孩子,你怎么不吃菜呀!“我急忙从菜碟里夹了一大把菜,往嘴里塞去,嘴里不经感到一阵火辣,好像有火要从嘴中喷出。妈妈急忙说:”哎呀!你个傻孩子,咋夹那么一大把辣椒吃呢。“过来一瞧才知道,是我吃饭在看书。”你个小书虫呀。“哈哈哈。
这就是我与书之间的故事,你呢?
昨天下午放学,去图书馆叫弟弟。
我走进图书馆,就找到弟弟,他还拿着书。我叫了一声:“回家了!”弟弟没说话,妈妈走过来对我说:“你也可以看书,但你要看《红楼梦》。”
我一听到妈妈的话,不敢违抗,只好走到那个书架前,拿起《红楼梦》。这本书好重好重。
妈妈去看别的书了,趁妈妈看不见,我一溜烟跑到杨红樱的那个书架前,拿起《云朵上的学校》,发现这本书好轻好轻。
妈妈一般看书时间在一小时左右,所以我就安心的走进了杨红樱的世界里。看到一半时,妈妈在叫弟弟,我听见了,立马跑到原来那个书架前,拿起《红楼梦》,把书翻到最后一页。妈妈来叫我回家,我说:“我看完了。”妈妈用很快的语言说:“看完了就回家。”
到今天早上我还在想《云朵上的学校》。
“击石乃有火,不击元无烟。人学是始知道,不学非自然。万事须己运,他得非我贤。”我们从出生到现在,不断的在学习,不断的提高,一个人的`精神史就是一个人的阅读史。
读师范之前,我与书的故事拘禁于教科书。当时以考试成绩为主,对看课外书意识不强,甚至语文书后的名著导读里介绍的书籍都没看过,为了应付考试想到一捷径——把名著的简介和作家背下来。现在想想为当时的所作所为惋惜不已。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踏进师范,身上担着教书育人的重任。“给别人一杯水,自己的先有一桶水”、“学为人师,行为师范”等语句的感触,不禁感慨自己学识太少,心灵的召唤——要多读书。我给自己列了一个书单,每周读一本,不断朝自己的目标迈进。我先把初中生必读名著花读完,相继读了林语堂、路遥、巴金、矛盾、三毛、柏杨、李敖等作家的大量文章。后觉得文章中的词语以及成语出自于古文,觉得还是应多读古文,打好基础,便把《红楼梦》《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镜花缘》都读一遍。小时虽看过电视版的四大名著,但还是觉得看书有韵味也些,令人回味无穷。我偏爱于《红楼梦》,作者文字功底无可挑剔,人物勾画的栩栩如生,连丫鬟都描写的活灵活现,各有千秋。其中我比较欣赏的人物是才华出众、美丽大方、识大局的——薛宝钗。
现在看的书比较杂。小说,散文,杂志,报刊,诗歌都有所猎及。最近迷上了现代外国书籍,如:《追风筝的人》、《偷影子的人》、《摆渡人》、《解忧杂货店》、《饥饿游戏》等等,我不得不佩服她们的想象力。奇思妙想的构思,跌宕起伏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看后让人脑洞大开。
爱上一本书,往往是其中某句话道出了你的心声,你经不住拍手称决绝。刘瑜《给我一颗子弹》中的:“我其实并不孤僻,简直可以说活波开朗,但大多时候我很懒,懒的去经营一个关系。但大多时候,就是爱自由,觉得人任何一种关系都会束缚自己。当然最主要的还是知音难觅。龙应台的《目送》中的一句话:“所谓的父子母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今生今世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段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的转弯处,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等等。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了大量书后,我收获了许多,灵魂得到净化,人得到升华。《饥饿游戏》我明白了姐妹应怎样相处;《追风筝的人》明白友谊是多么的高贵,为你千千万万。受惠他人不可牢记,接受他人受惠应铭记在心;《偷影子的人》明白助人为乐是最快乐的事情等等。每一本书都有它的价值,需要读的人探索。
书,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事物。习惯看一篇美文再开始一天的生活、上课前先读一篇文章、吃饭前先看一篇文章、睡前看看文章,抱着书进入梦乡。开心时我会泡杯茶,棒这本书如饮茶般细细品味;伤心时我会棒起书读,寻找灵魂栖息地,书是最忠实的伙伴,无论你贫穷或富贵,开心或伤心都不离不弃;无聊时也棒起书细细品读,思考百味人生。
“青春需为早,岂能长少年”既然热爱,定将惜时不断阅读。“不爱读书及即欲死,任从人笑作书癫。”未来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不会丢下我的挚友——书,我们的故事太美,已不能分离。
我和书的故事雏鹰小学五(3)班蔡明峰我爱书,爱它的智慧,爱它的营养。我爱书,因为它给了我五彩缤纷的童年,它也将会陪伴我走过一个有意义的人生。幼时,我喜欢故事书,每天捧着《格林童话》,翻来翻去,虽然看不懂那些字,但旁边的插图使我欣喜若狂,里面的人物牵动着我的心,此时害怕、开心、伤感,都由书中的插图控制着我。晚上睡觉前,我总要妈妈给我读《睡前故事》,此时,我就陶醉在那美妙的故事中,不知有多少回,我沉睡在故事中,梦里发现我变成长着翅膀的天使,遨游在那童话王国里。上小学的时候,我爱上了小说,书里各种人物的命运和故事的情节,常常使我牵肠挂肚。我喜欢百科全书,书里各种各样的知识和图画,就像一块磁铁一样吸引着我。从此,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手中有书都看得如醉如痴,因此,书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成员之一。莎士比亚曾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对我来说,这句话像是点中了我心中的脉络。因为读书使我增长了课外知识和想象。有时候,在路边看见了什么东西,我都要了解,这使我很高兴。有时,面对一望无际的大海,我会想象着海底里生机勃勃的欢乐场面。总而言之,书,它是我的良师益友。书,一个多么质朴无华的名字,可它是一辆神圣的车骑,因为它装满了人类灵魂的全部美丽。
书,像沙漠里的指南针,又像是黑夜里的北极星,时时刻刻都默默地在为人们导航,指引正确的方向。自小,爸爸爱看书,他的书架上摆满了书,最多的是诗歌。我大概是遗传了爸爸爱看书的习惯吧,但我可不会遗传爸爸在上数学和英语课上看作文书和钻研。爸爸从来不会让我看他的书,因为爸爸老是说:“你还小,看不懂这些书。”我总是不服气的说:“如果一下子看懂了话,那就没意思了。”
书,是一位知己,时刻陪伴着我。书,是一位优秀的老师,告诉我许多知识。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一盏我心中的明灯,照亮我的前程。我与书有着密切的关系。
可以说,从我呱呱落地的那一天起,我就与书结下了朋友。小时候,因为小,所以妈妈每天晚上为我讲故事,而我总是默默地听,让故事伴着梦走进梦乡。上幼儿园的时候,认识了拼音,我就拥有了许多拼音版的书。当上一年级的时候,我认识了汉字,便读起了真正的文字书,我常常看书看到忘了吃忘了睡的地步。
有一次,我得到了一本新书,我爱不释手。立刻跑进屋,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入迷到妈妈叫我吃饭我都没有听见。当我读完第一章后,妈妈叫我,我才听见,放下书走出卧室。吃饭时,我还在想书中的内容呢!
因为看书,我的作文也好了。最近,我在网站上投了一篇作文,获了银奖。我非常高兴。
我爱书!
大家都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的伙伴,也是人类不可缺少的东西。
我非常喜欢看一些有益的书籍。我的课余时间都在看书,而我在看书时当然也经历过一些有趣的事情。
记得有一次,我非常想买一套《中华上下五千年》,可是这套书需要100元,太贵了。我那时的零用钱才存了20元而已。我魂不守舍,该怎么做才能挣到珍贵的80元呢?我左思右想。“对了!”我心花怒放地叫道“我可以每天帮爸爸、妈妈和奶奶做事。帮爸爸扫地,帮妈妈洗碗,帮奶奶捶背。照这样计算,不到一个月,钱就足够了。”
从那天起,我每天帮家人做事,每天挣5元。做着做着,一滴水珠似的汗水渐渐从我的额头上流淌下来。
忙碌了快一个月的时间,捧着汗水换来的珍贵的80元,终于被我握在手里。我高兴得仿佛要飞起来,我终于有钱可以买书喽!
书,终于买回来了。我爱不释手,一页又一页地读了起来,心里美滋滋的!
暑假过得可真快,又要开学了。老师说要捐书给灾区的儿童们。
捐书,我要捐什么书呢?想到《中华上下五千年》。不行,我舍不得。这可是我用汗水换来的呀!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我决定捐一本已经发黄的《爱的教育》。
第二天,来到学校时,大家在赶忙着捐书。我惊讶地看着我的好朋友把她最心爱的,跟随她五年的《成长的声音》交到老师手上。大家也毫不犹豫地捐出自己心爱的书籍。我还在沉默什么呢?我立刻把《中华上下五千年》“掏”出来,捐给灾区。
我想,书是我们非常珍贵,非常有趣的伙伴。愿它带着我和同学们的美好祝福,给灾区的小伙伴带去知识和智慧,因为,我们同在一片蓝天下!
我是个乡下女孩。在乡下,有鸡,有鸭,有小龙虾,有……和这么多小动物玩,真是有趣啊!
在外婆家门前的水井里,住着许多一指长的小龙虾!记得我第一次钓龙虾时……。
那天,我在井边往井里望着那些在石缝里、水里正悠闲地散步着的龙虾,一边自言自语道:“要是龙虾能上来和我玩就好了。”后来在妈妈的提议下,我决定把龙虾钓上来。我先把龙虾最喜爱吃的猪肉绑在塑料绳上,然后小心翼翼地把绑有肉的一端投进井里,一手紧紧地攥着绳子的另一头。可是,无论我怎么挥动手中的绳子,那块肉却始终浮在水面上。水面上怎么会有龙虾呢!龙虾一般都在水的中下部分嘻戏。这可怎么办呢?会不会是肉太小太轻了,所以才会浮在水面上?于是,我又找来一块较大的肉,绑好又投了下去,慢慢地,终于沉下去了。接着,开始寻找目标。我左看看,又看看,始终没有找到龙虾,那些家伙好像在和我玩躲猫猫。过了许久,才发现一只躲在石缝里的小龙虾。为了不惊动它,我轻轻地把肉朝那儿移了移,想离那只龙虾近一点儿,引他上钩。接下来,就要考验我的耐心了!我把手搭在井沿上,一手托着下巴,两眼紧盯着龙虾和肉。几分钟过去了,一点儿动静都没有,这时,我已经感觉腰酸背痛,放弃的念头在脑中一闪而过。又过了一会儿,小龙虾试探性地碰了下肉,然后又迅速回到原位。我猜想此时只要我一动不动,那么龙虾就会自动上钩了。我继续等啊……等啊……突然,那只龙虾用两只大钳子飞快地夹住了肉,紧接着整个身子趴在了上面。我一高兴,手一抖,龙虾受了惊吓跑了!吸取了这次教训,在龙虾第二次上钩时我一动不动,多了好一会儿才缓缓提起。呀!我终于把这只龙虾钓上来了!看着卷缩着的小龙虾,我别提有多高兴了!
钓龙虾真有趣啊!
在蓝蓝的天空中,是谁最快乐?是鸟儿,因为蓝天给了鸟儿一双坚硬的翅膀;在茫茫在大海中,是谁最畅快?是鱼儿,因为大海给了鱼儿一片广阔的世界。而在我的心灵深处,最依恋的是永无止境的书山。我在“书山”上攀登五年了,五年中,我在人生的阶梯上抛洒了一路的书香。五年过去了,我也从一名幼稚的顽童变成了现在杰出的少先队员。毫无疑问,这是因为书,是书给了我知识和智慧,,给了我力量和勇气。难怪有人说: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爱读书,书不但给了我知识和智慧,还给了我力量和勇气。
在书籍中我找到我的人生目标,懂得了做人处世的“独立思考”的大道理。在书的王国,没有人会阻挡你遨游的脚步,我们的思绪会任意驰骋,,无拘无束。书里包含着知识,包含着道理。道理是靠领悟出来的,知识是学不完的,所以书是读不尽的。
此时此刻,我回味这迷人的书香,心中的理想之灯更亮了,前进的目标更坚定了。因为我知道,书香伴我,一定会带给我更多的知识和智慧,赐给我更大的力量和勇气。书山有路勤为径,我将勇攀书山,扎根家乡,扎根祖国大地,为我们的厚街,为我们的祖国,谱写出更加灿烂辉煌的诗篇!
书是伴随我们终身的朋友,它是我们精神的食粮,给予我们知识、智慧和力量。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终生的伴侣,最诚挚的朋友。”我与书的好故事永远不会划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它就像一杯甘甜浓烈的酒,酒里注入了我对书的喜爱之情。
早在上幼儿园时,就从我捧起那本书的一刻起,我就与书成了好朋友,结下了不解之缘。
4岁那年,我在表姐家看见了一本书——《安徒生童话》。一看见这本书,就被它七彩的封面给吸引了。打开书,一字一句地认真阅读起来。当我读到“龟兔赛跑”这个故事时,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心想:若不是这只兔子骄傲自大,又怎会被一只慢吞吞的乌龟给打败了呢?接下来,我又读了一个又一个生动有趣的故事——“海的女儿”、“皇帝的新装、”“卖火柴的小女孩”等等。也认识了许多人物——有善良的美人鱼、自作聪明的皇帝、可怜的小女孩等等。它们陪我度过了一个欢乐而充实的下午,把我带进了美丽梦幻的童话世界。也就是这本《安徒生童话》,和我一同遨游了书的海洋。
上了小学后,随着识字越来越多,阅读的书籍也更加丰富。二年级时,我迷恋上了《淘气包马小跳》这一套书。在这套书中,我认识了四个淘气包——马小跳、唐飞、张达、毛超,他们在学校里很是让老师头疼,大祸不闯,小祸不断。但是,他们也很善良,总是乐于助人。还有马小跳的“同桌冤家”路曼曼,她可是标准的好学生,也是秦老师的得力小助手,却是四个“淘气包”避之不及的“天敌”。还有漂亮女孩夏林果,疯丫头杜真子,笨女孩安琪儿,小大人丁文涛......读完这套书后,这一个个可爱的人物,深深的印在的我的记忆中。
直到现在,我已经是一名六年级的小学生了。喜欢的零食、明星、歌曲不断地翻新,可唯一不变的就是对书的喜爱。从童话故事到校园小说到儿童文学再到经典名着。我现在最喜欢的书籍便是外国经典名着——《简·爱》。这本书中的每一句、每一段、每一章,都让我流连忘返、记忆深刻。也深深地打动了我,让我对书又有了新的认识和见解。
我国学者章学诚也曾说过:“读书如饭,善吃饭者长精神,不善吃者生疾病。”这句话也应征了蜀汉大将关羽在《戒子书》中说的,要“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肩负着建设伟大祖国的重任。所以,从小就要好好读书,掌握知识。
书陪伴我走过了11个岁月,它像跳跃着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是人类文明的长生果。它把无知的我领进知识的大门,自始自终地陪着我去攀登那知识的高峰。它让我看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让我的心灵得到净化。它让我有了想象的羽翼,让我有了奋斗的目标。
看着这小巧的手电筒我突然心生一计:我可以在睡觉的时候偷偷先把那本没有看完的书和手电筒藏在枕头底下,然后在趁爸爸妈妈关门睡觉的时候,把事先藏好的手电筒和书拿出来,打开手电筒,再慢慢地看。嘿嘿,太好了!我还给这个行动取了一个代号,就“床电看”意思是在床上用手电筒看书。
说干就干!当天晚上四周十分安静,月亮犹如一个刚被妈妈擦洗过的.盘子,十分明亮皎洁,月光透过窗户洒落在我的床前,哈哈,这不正预示着我的成功吗?我捧起心爱的《哈利波特与凤凰社》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我突然感觉好困啊,不管了,先睡一会儿吧。朦朦胧胧突然感到一条十分刺眼的光正照着我呢,该不会是太阳晒屁股了吧,我得赶紧起床。刚睁开眼睛便看见爸爸一手拿着我的《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一手拿着我的手电筒,我就想到事情不妙,“床电看”计划肯定暴露了,那个内鬼就是我的瞌睡虫!爸爸严厉地对我说:“以后再在床上看书,我就把你的书全都没收!听见没有!”我小心翼翼地点了点头。爸爸把我的书放在桌上气呼呼地走了。
这件事平息之后,学校进行了体检,我的视力严重下降,又被痛骂了一顿。书哇,我为你付出了多少啊!看书也要懂得适可而止,可不能像我这样贪婪哦!
女生李最最知识全能,运动全能,简直无所不能。男生一号人物雷子浩不服,结果两人分别带着男生女生,比赛掰手腕,英语接龙,班级种菜,火柴变战舰等各种稀奇古怪的项目pk得没完没了。再一次爬山活动中雷子浩和死党邓小未渐渐接受了好强的李最最。可偏偏在这个时候,李最最变得古怪起来,让人难以接近,然后消失了。她那冷漠令人看不透和隐隐不安。后来经过雷子浩和邓小未的追查,才知道李最最得了先天性的遗传叫“视网膜色素炎”。追求完美的李最最无法接受而变得自闭。雷子浩和邓小未在壁虎老师和糖果店店长小鹿陈子哥哥的帮助下打开了李最最的心结。两个男孩就像她的翅膀,牵引着她走出黑暗的路。
在我读前半段时,我笑得打滚,在读后半段时,眼睛湿润了。原本以为雷子浩和邓小未知道班上和自己对抗的人走了,他们会很爽,很开心,但读到雷子浩和邓小未不屈不挠地追查,我的想法完全被推翻。事实是:李最最看不见,曾经的对手反而更痛苦。
读到这里,我不仅对“对手”一词有了新的理解,是的,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是对手唤醒了我们的竞争意识,是对手给了我们清醒的头脑和警惕的眼睛,更是对手在我们绝望的时候给了我们生机与力。
在我们班上,有时候同学们相互在竞争,但大家还是希望自己的对手天天快乐!我觉得即或是自己的对手,当他遇到困难时,我们应该主动积极地想办法帮助他。这样,我们才能拥有朋友。我明白了,这个世界,充满珍贵的友情,只有勇敢宽广的心灵,才能真正拥有它。在生活中,好朋友互相帮助和互相进取是最重要的,怎能为一点点小事闹绝交?无论多大的事儿,只要每个人肯退一步,这点事儿就一定会过去。
世界上最珍贵的友情是童年中最美好的回忆,如果不好好珍惜就会变得既孤独又无助寞。是这本书教会了我珍惜友情!
为什么辫子姐姐把李最最比作太阳花而不是别的花呢?原来是太阳花的花语就是沉默的爱,它光明而热烈。即使没有太阳的时候,太阳花也高昂着头!而李最最就像太阳花一样,永远昂着头,面对任何现实,满怀勇气,决不放弃。书中,李最最在最无忧无虑的年纪里就陷入了大人一般的固执中,差一点就丢了极其宝贵的友情。是雷子浩和邓小未发现自己钦佩的女生突然变成怪物不再可爱了,所以就尽自己的所有力量来帮助她走完这段艰难的路。看来,世界上最让人害怕的不是出现怪物,而是怪物出现得太突然,如果我们身边的亲人或朋友有一天突然变成怪物,肯定会觉得什么都无法预知,什么都不再可靠,就像活在一个漂浮的混乱世界里,一切都没有道理可言。这时我们作为朋友,作为亲人,应该充分理解,尽力帮助,世界就会充满阳光。
《神奇的太阳花女孩》,这本书教会了我很多很多!直到今天,每每捧起,仍然爱不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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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幼年开始,书就悄悄进入了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打开尘封的记忆,时间开始倒流,我仿佛又回到了三年级。
那时,老师让我们写读书记录卡,我大部分都是从一本叫《好词好句好段》的书里选的。直到有一次,我没有把那本书放好,找不到了,当时我后悔万分,只能从书架里找书,这时,我拿起哥哥给我的《作文阅读》,翻开一看,哇!好多好词好句好段,里面的作文也让我大饱眼福。
《我的唐僧老妈》让我知道了老妈的唠叨其实是对我们的爱。《不可貌相的小辣椒》让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不能以貌取人,就像小辣椒,长得其貌不扬,但辣椒是含维生素c最多的。《两分钟有多久》让我知道了就算只有两分钟也很宝贵。还有《猪八戒学外语》《可恶的“甲流”》《感谢你那时的微笑》等。这些文章让我看得忘记了自我,忘记了时间,完全沉浸在书的海洋里。
这时我把读书记录卡打开,从书里找好词好句好段,果然全有,最后我得了个优。读书的好处真多,不仅能积累优美词句,为写作积累素材,还拓宽了知识面,开阔了眼界。
书就是一座灯塔,指明了我前进的道路,我爱读书!
在每个人成长的过程中,都有着许许多多的记忆,这些记忆就像一个个动人的故事,有的令人愉快,有的令人后悔,都随着时间变得模糊了,但有一件事总是令我难以忘怀。
那是在一个春光灿烂的早晨,我刚吃过早饭,正躺在沙发上懒洋洋地晒太阳,这时,我看见婆婆正在一边打扫房间一边做菜,隐约看见婆婆那白花花的头发中流下了豆子一般大的汗珠,手上长满了茧子,我实在不忍心看到婆婆这样辛苦,于是便跳下沙发舞帮助婆婆打扫房间,我拿出扫把,把掉落在地上的灰尘打扫干净,接着又拿出拖布开始拖地,家可真大啊!我好不容易拖完了客厅,可回头一看,呀!狗狗们在我拖过的地板上又蹦蹦跳跳,地板又变脏了,这时我觉得婆婆可真辛苦呀!只好先将小狗的脚擦干净再拖客厅,此时的我已经累得上气不接下气,该整理书房了,我来到房间中,这里挂满了蜘蛛网,书到处都是,还真是个书的海洋,我接二连三地把书放回书架,又开始扫地,里面的灰尘让我受不了,好不容易扫干净了,音乐这里是木地板,所以不能洒水,只能扫地,接着我拿出了家里的脏衣服,洗了一遍又一遍,我的手都流血,上面的赃物就像个顽固的娃娃,死死地贴在衣服上,知道洗到第二十次才开始松动,这时,我明白了婆婆那一手的茧子是怎样来的了,终于,我把房间打扫干净了。
啊!亲情像一把雨伞,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上为你挡住大雨,只要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你的家中其实处处充满家人对你的关爱,就让我把这个记忆永远珍藏在心中吧!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培根曾经说过,“书籍是在时代的波涛中航行的思想之船,它小心翼翼地把珍贵的货物运送给一代又一代。”这么多的不同时期不同国家的伟人都这样重视书籍,它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了。
说起我和书,是有很多的轶事可讲的。
五年级的最后一次统考在即了,所有人都已经摩拳擦掌,翻着翻儿的复习冲刺,颇有些鲁迅先生所写过的“拿来主义”的当仁不让的范儿。可惜,就这样千钧一发的时候,我却不为这繁剧纷扰所乱,悠闲自得地我行我素,照旧捧着书看着。可是我这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却让我的母亲大人急了起来。用她的话来说,我这就是在自取灭亡——“大期末的,不好好复习,看什么书啊!”为了保护我心爱的书,我当然要挺身而出咯——“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不看书学习怎么会好,我这也算是在期末冲刺啊······”
可惜,我这一番演讲还没有讲完,就被冠以“胡乱找借口”的帽子,然后被定义无效。可怜的我就这样失去了我可爱的书。不过我怎么会束手就擒呢?既然明的不行,我就来暗的。别人用了三十六计,我也可以用啊——就算没有用到那么多,至少两三计还是有的。
那么就来说说吧。
第一计——调虎离山。
“妈妈,今天老师发了一份复习资料,你能帮我去复印几份吗?我要带给同学。”我拿出了一份资料,塞到了妈妈的手里,“好妈妈,帮我下楼复印一下吧!”妈妈禁不住我的软磨硬泡,终于拿着那一沓纸下楼复印了。待到妈妈的脚步声渐渐消失了,我便如释重负地拿出书来,提心吊胆而欣喜若狂的看了起来。“我扑在书上,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高尔基的话果然不错。可惜不到一会,又传来了“噔噔蹬”的脚步声,我只好把书又收了起来。
第二计——暗度陈仓。
用这个方法,往往得牺牲一点微不足道的东西。我想了半天,最终决定拿我的心爱的手机来代替。每当我偷偷看书的时候,总是把手机放在旁边。只要妈妈的脚步声靠近了,我便立刻把书藏好,然后拿起手机假装的玩起来。当然,这个招数只能用一两次——第三次的时候,我可怜的手机就被没收了。
第三计——偷梁换柱。
第四计——声东击西。
一个星期六下午,我迫不及待地去了三人行书店。
走在路上,我想:我上一个星期读的是什么书?那本书放在那里?书会不会卖光?……到了门口,便看见书店里扔向往日一样挤满了顾客。来到书架旁,我的眼睛急切的寻找着,却找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找一遍。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终于找到了自己最喜欢的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连忙打开书一页、二页……我像一棵小苗,如饥似渴地读着,我站在那里读了一个小时、两个小时……津津有味、如痴如醉。有人从我的身边走过,我一点也没发现,我真正融入到了美妙的故事中。不知过去多长时间,腿也酸了,脚也麻了。这时我抬头看了看书店的钟,已经到了6点多了。呀,我已经整整待了3个多小时了。于是,我合上书,深深地呼了一口气,好像要把书中所有的智慧都吸了进去。然后,我小心翼翼地把书放回书架,才依依不舍离开了书店。
五年级:水晶恋公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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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正与书的“邂逅”应该是在七岁左右吧。,那时我去妈妈公司旁的书店看书,发现门口堆着很多本整个系列的《哈利·波特》,因为老师曾经对我们说过这本书,说这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并建议我们三年级的时候去读它。爸爸看我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一堆书看,应该是想了一下这本书还是不错的,又考虑到马上就到我生日了嘛,便十分豪爽的拍了我一下肩,说:“这套书就当是送你的生日礼物了,走吧,去收银台。”要知道,那套书足足有七大厚本,而且一本比一本厚,还要知道,我那时才上二年级!我自然是老大不愿意,即使是买完了爸爸找我说话,我也是嘟着嘴耍脾气不理他,爸爸见他“热脸贴上了冷屁股”也黑了脸:“好好看哈,看完了把故事给我讲述一遍。”然后便加快速度向车一路小跑。那时已到初秋,可天气还是很炎热,让人汗流浃背,再加上我的脾气,让我看什么都感觉厌烦,赌气的跺着脚慢慢地向车走去。回到家,想起爸爸说的话,心里莫名的烦躁和恼火,见什么就想砸什么,看着我发火时气愤地堆在的那一堆书,咬了咬牙,下了决心,我就要把它读完,看你这讨厌的爸爸能拿我怎地,没想到这赌气的决定,竟会照亮我的读书道路。我竟然越读越能理解文中的意义,每读到这些文字,我就反复穿越到了书中,我看到了那片神奇的天地,我也从此养成了想像书里的故事的习惯。七本厚厚的大书,竟被我废寝忘食地“吃空”,这也归功于我的默读习惯,就因幼儿园时,要好的玩伴在我读书的时候说了一句“读书最好默读,不仅速度快了很多,你也在安静的环境中独立思考。”这次我与书的“偶遇”,让我无可救药的爱上读书,说不清是恶魔的玩笑,还是天使的垂青,回想起来,真是在那时,我与书之间就系上了一条无形的丝线。对书痴迷的态度让我得到了精神上的报酬,我也惊喜地发现,一年级那个对写作文还愁眉苦脸的小姑娘不见了,这件事就是我人生中的转折点,让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同时也发现,读书能让我领略人世的真谛,让我变得喜欢自己思考,让我变得多愁善感,更让人毫无置疑的,我变得更成熟了,同时也变得更幼稚了,也许很奇怪,但我觉得这么评价我自己,是在合适不过了。我陷入了书的沼泽,与现实不一样的是,我不愿再起来,是的,我愿意陷入这个世界,因为我发现,每本书里都有故事,每个故事了都有一颗真挚的心,每逢我们读书时,我们都在聆听作者的心声,我们可以从每个细微的地方感受作者的性格,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体会,而当你去倾听别的体会的时候,你会发现不一样的精彩,这便是读书。
我今年满十一,人生的道路还很长,我相信,如果我一直在读书的道路上行走,迎接我的不会是一片黑暗,而是光明的彼岸。
我和书的故事四(8)班徐丽媛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曾说过“读书,这个我们习以为常的平凡过程,实际是人的心灵和上下古今一切民族的伟大智慧相结合的过程。”读书不仅给我带来了乐趣,还让我增长了许多的知识,开阔了眼界。每次当我看到书,便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在那一段段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中,我仿佛已身临其境。记得在星期天的早晨,我正在看《简?爱》这部感人的小说。当看到心狠手辣的舅妈把可怜的简?爱关进小木屋里时,我就十分气愤,便自言自语起来:“这个自私的舅妈,竟然把一个无辜的小女孩关进屋里,真是太狠毒了!”我气得直跺脚。这时,在一旁干家务活的妈妈看到我那气愤的样子,不禁哈哈大笑起来。就连鱼缸里的几条小金鱼仿佛看到我生气的样子也吓得躲了起来。而我,却不知所措地看着她们……读书仿佛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是我成长中的好朋友。每当我看到书,便爱不释手。俗话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每当我读完一本书,似乎就好似登上了一步智慧的阶梯,它会让我走向知识的大门,沉浸在书的海洋里遨游;它们还会告诉我做人的道理,让我踏上成功的人生彼岸……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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