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通过对读过的书籍或文章进行思辨和分析,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其中的知识和思想。以下是一些感人至深的读后感,这些作品描绘了人性中的善良、勇敢等积极力量。
读了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让我感受很深,一个盲人与丑狗的感人故事,一个让人感受至深的情感纠葛。让人看后无不被其情节所感动,无不为其而动容。
多么感人至深的故事,一个盲童,一只丑狗,震撼人心,也幸亏阿炯是一个盲人,对于丑狗才不嫌弃,而迪克本身就是一条纯种的猎犬,俗话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再加上阿炯对它呵护有加,迪克一直忠心耿耿,甚至为了给小主人筹集一点医药费,不惜自己给别人当作陪练,被打得鼻青脸肿,只为赚那几元钱,多么忠诚的狗呀!其实任何动物都是我们的朋友,如果谁家里有小动物一定要,爱它们,不带有任何功利色彩,让我们一起爱护小动物吧!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只小狗,主人嫌它丑,就把它扔了。小狗被扔到了森林里。这只狗却很聪明,很勇敢,很灵敏。后来,它和一个小阿炯成了朋友,小阿炯给小狗起名叫迪克。后来,迪克惹了祸。所以,他们开始流浪。路上,他们碰上了许多好人和坏人。最后,小阿炯终于找到了妈妈。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看一样东西,既要看它的.外表,又要看它的用处。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小瞎子阿炯和他的导盲犬丑狗迪克,迪克原本是个没人要的流浪狗,后来被阿烔收留了,阿烔的爸爸妈妈已经离婚了,他只能跟着爸爸,但他实在太想妈妈决心了,于是他下定决心,要离家出走,到昆明去找他的妈妈。和迪克一起穿越雪山死林……一段精彩的故事便展现在我的眼前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美不是外表美、也不是金钱美;而是勇气美心、善良美、更是心灵美。虽然迪克很丑,但他却对生病发烧的小生人不离主弃,还想办法帮小主人赚钱,他的行动胜过很多外表美丽,内心却丑陋的人。
迪克是故事中的主人,它是一只被嫌弃的丑狗,它的妈妈不喜欢它,它的主人抛弃了它,它无家可归,经常被顽劣的`孩子欺负,这一切直到遇到它的小主人阿炯后,便结束了。他们两个互相给对方温暖,他们之间的感情让人感动。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美和丑是不最重要的,最最重要的是心灵美、品德美、言行美。
今天,我终于看完了《我们一起走,迪克》,真正看懂了动物与人之间的深情厚爱。我体会到了,一种悠扬的快感和一种沁凉的悲感共同交织在我的心中。
那个感觉令人心潮澎涌,那个感觉令人思绪纷繁。一本书一页纸,倾注着太多太多的真情,倾注了太多太多的心血,那一个个小精灵般的方块字中,透出一个感人至深的画面,是多么引人入胜啊!
这本书写的并不华丽,却很朴实。充满了真情实感。这本书的字里行间中,充满了令人冲动的,吸引读书者的片段,看了这些,没人不会情不自禁的向下翻。
读完第一个故事,我仿佛置身狗窝,眼睁睁看着丑狗被主人带走,扔掉。还有钱老瞎和小盲人,我深深的被老盲人折服了,他让小盲人躲开,寻找那根本不存在的树,自己却葬身火海。
再看丑狗惹祸时,为了不让小主人挨打宁愿被发现,还有小盲人和丑狗去找阿妈的情景,至今还历历在目,过雪山,乞讨、还当练拳的工具,这是多么忠心和勇敢,这是多么有血有肉啊!
你瞧丑狗被关的片段,令人愤慨,明明丑狗立下功却要让别人来代替。小盲人没说错,人就是这样,一点外在的美就能盖住许多内在的丑,真是糊涂极了,连最简单的思维判断都会忘掉。
虽然结局不是好的,却最人深思,我知道了,动物是重情感的',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直到有一次,阿炯的亲身母亲缪箐路过豆腐营,发现了阔别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经有了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炯离不开迪克,迪克也离不开阿炯,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流浪。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不饿肚子,情愿冒着生命危险去乞讨;情愿厚着脸皮在人们的纷纷议论下做出笨拙的动作;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的光环,放弃了舒坦的生活,放弃了对妈妈的渴望。阿炯和迪克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更加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多么的重要,和阿炯相比,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小孩呀!有的时候,我还挑剔这样的生活,总觉得许多东西太不完美了,现在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
去年,我在书店里看上了一本书,叫《警犬拉拉》,我看完之后,又嚷嚷着妈妈给我买同一系列的书。这一系列的书都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其中,我一眼就看上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
迪克是一条有着高贵的皇家纯正血统的猎犬,但是因为长得太丑而被抛弃到山林中,但它一心想找个爱它的主人,可谁见了它都会“逃之夭夭”。
有一次,迪克遇见了一位没有妈妈的阿炯,于是阿炯把它带回了家。一天,阿炯被他爸爸用鞭子狠抽了一顿,阿炯的后妈也狠狠的打了他一顿,当天晚上,阿炯就和迪克一起离家出走了。
阿炯和迪克不畏千难万险,到了丽江,终于找到了阿炯的亲生母亲……
我爱这本书,不仅因为我为它的情节感动,而且它还让我变得更加坚强、更加勇敢!
一个孩子,在被后妈与爸爸的暴力下,带着那只小狗去了亲妈所在的地方。他以为他的到来会使阿妈欣慰,不想却使阿妈难堪。然而,一个在他乞讨时帮助过他的阿姨,却成为了自己思念已久的阿妈。他思绪万千,带着那只忠诚的狗,永远的流浪……我也被深深地感染其中。
那首古老的歌,传遍了小村的每个角落,传遍了心灵的每个角落。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弹出了世间的无奈与悲哀。未来的路上,狗儿成了他唯一的伴侣。
动物与人,相依相伴。主人生病,为了赚钱,自己宁愿做暴力的奴隶。它不明白人类所具有的感情,它不懂人类的诡计多端,它也不知道主人的苦衷。它只能做它能做的事,它只想帮主人一点忙,正因如此它牺牲了自己的爱情,主人的言语对它来说就是就是它的金科玉律。几次的死里逃生,更让它和主人之间产生了不可分裂的感情。
在这本书里,我敬佩的是迪克,他能如此忠诚地对待主人,为了主人,可以连性命都不要,真的让人感动。虽然外表是丑陋的,但是心灵的坚强与善良足以掩饰一切。
我认为另一个主人公阿炯是值得我们同情的,曾受制于暴力下,又流浪乞讨,又遭遇心灵打击,真的很可怜。
在以后的日子里,希望阿炯去了孤儿所,和一群天真无邪的孩子成为朋友,带着迪克,过上了他梦寐以求的美好生活。或是阿妈和后爸来找他,接受了他和迪克,他和妹妹萌萌一起成长,再一次感到家庭的幸福与温馨。爱与理解,信任与坚强,善良与感恩,是人类的必修课,也是人生的主题,具备了这些,自然会有一个好的结局,终究会被你注定的“伯乐”发现。同样,动物也是一样。它们也有好习惯,好品德。它们信任我们时,我们也要像阿炯那样对待它们。
书净化了我们的心灵,让我们学会去感悟,去体会分享世间的喜怒哀乐,体会人间的亲情,友情。也许流浪是男孩最好的归宿,让我们一起为他祝福吧!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这本书中的迪克,拥有人一样的善心(如果人类真的像自己自吹自擂的`那样善良的话)和品格(但现在许多人类却拥有为他们所不齿的狗的品格,但事实上狗的品格不一定是那样的,它们并不是坏的,并没有那么贱,这一切只是因为它们不懂人类所认为先进的语言,无法辩解罢了),而那些形形色色的伪君子,则越发像并没有什么大智大慧的人以外的动物。
不知你发现没有,世界上所有拥有异乎常人的能力的人类,比如拥有蓝色皮肤的人、眼睛有放大功能的人,他们自从有了这种特异功能之后,被许多人众星捧月一般地养着,研究他们,这样的人反而没有几个人能有成就。他们的能力本应该帮助他们取得普通人和身体有缺陷的人无法或很难取得的成就,但是恰恰相反,他们一生碌碌无为、空自虚度,甚至有温饱之虞。而并没有受到上帝的眷顾,自从出生就和常人无异的那些人,反而出了些有成就的。你看现在无论在政坛、演艺圈、体育界、文坛或其他什么领域做出业绩的人,没一个是“异能人”。而那些自小或在人生的中途遭遇不幸,身体和常人比起来有缺陷的人,他们也有一些很有成就的。上帝为你关上了一扇门,还会再为你打开一扇窗。像那些聋哑人、盲人,他们如果敢于拼搏,决意在某个领域开始做,只要做到了稍有些名气的程度,便可以因为他身体上的不足而获得众人一种对于这种看似不幸实则幸运的人的同情。牡丹花好空入目,枣花虽小结实成!到了这个时候,这个有勇气的幸运儿事业上便极有可能一帆风顺,顺风顺水。而那些上帝似乎从来没从他们那里取走什么东西的愚昧、倒霉的人,他们还为自己成果来得容易而沾沾自喜、洋洋自得,但是他们岂知,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人生不可能全是万事如意,命运不会把你的路铺好了叫你走。不过,世界上没有一生无挫折的人,但有一生总倒霉的人。《增广贤文》有云:“谁人不爱子孙贤,谁人不爱千钟粟,奈五行,不是这般题目。”
书中的瞎眼男孩阿炯,命运对他来说是不幸之至的。他和迪克,可以称得上是“难友”了。迪克空有一身好本领,空有一颗赤胆忠心,但却因为相貌丑陋而遭主人抛弃。金子总是会发光的,现实是这样的吗?对人来说这也许有些希望,但是对于人以外的那些“低等动物”来说,前途简直太渺茫了!命运真是太不公了!人类真是太没有鉴别力了!这本书里面的阿炯,给我的感觉就是:他眼睛虽然盲了,但他不以貌取人,眼睛就比谁的眼睛都好使!而宋英学那个伪君子、真小人,道貌岸然的、披着人皮的低等动物,眼睛虽然还亮着,但是简直就是天下头号大瞎子!空生了一双眼睛!
众生为什么要有贵贱之分?地位为什么要有高低之别?在人类愚昧的世界里,这看似是有利于“世界”发展的,但是事实呢?各种违反最基本道德伦理、最不合假惺惺的“人性”的事情层出不穷,八字衙门向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唉,人间私语,天闻如雷;暗室亏心,神目如电。对人来说,这句话也许说得通,但是人类对待人以外的什么所谓的“低等动物”呢?封建时代,人们常说:“圣贤言语,神钦鬼服。记得旧文章,便是新举子。”现在这样的言语已经是太过封建的了,没有人能够信服。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是人类却把一些十分不公和霸道的条条框框强加到了什么“低等动物”身上。连人类自己都说了,忘恩负义,禽兽之徒嘛。但人类自己却做了这等禽兽之徒。地球给过人类多少好处,但如今却被人类糟蹋得面目全非。哼,国乱思良将,家贫思贤妻!等到人类再也从地球身上拶榨不出什么油水之时,待到人类已经没有足够的粮食和住房时,当地球上遍地饿殍时,才会痛思悔改。哼哼,已经晚啦!
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让我感到人与狗也是的真情的,迪克宁愿把自已的爱人红娜咬死,也不愿让小主人阿炯受伤。为了给阿炯治病,自已去当别人的练功稻草人,身上一块块的伤口。
迪克是一个从小出身天就被人抛弃的一条猎狗,当它在丛林中看到一条猎狗捉到一条猎物,主人非常高兴,就轻轻抚摸它的背。它看到了非常嫉恨。它渴望有一位欣赏和理解自已的主人,能有间遮风挡雨的.狗棚,能有一日三餐温热的狗食。它废尽了心思让别人收留它,可是,因为它长得太丑了,别人都把它当成了狼了。直到它遇到了阿炯它的命运改变了。
这本书让我感受很深,迪克是一个忠心的狗,而阿炯是一个非常爱狗的人。
我建议大家要读一下这本书,非常有趣。
今天,我看完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阿炯虽然看不见五彩缤纷的世界,但他的内心没有放弃光明,所以阿炯的内心世界或许比现实更加美好。
阿炯决定去寻找自己的妈妈。阿炯和迪克历尽艰辛才到了昆明,但一直没能找到妈妈。
有一个好人是阿炯的母亲,可这个亲妈妈怕影响自己的名誉,想把阿炯送回老家丽江,可是阿炯坚决要找到自己的母亲。
后来后爸宋英学把他捧成明星,把迪克锁了起来。迪克后来咬了厨师和白狮狗,所以他们准备打死迪克。阿炯为了保住迪克的性命,又开始当一个流浪的孩子。
阿炯和迪克的感情深不可测,令我感动!
坚强是一种信念,在艰苦的生活中坚持斗争,才算是勇敢的人!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里面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从小失去母亲、勇敢的小主人阿炯,另一个是可怜的独耳丑狗迪克,它外貌丑、心灵美,也很勇敢。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看了一遍又一遍,迪克在家里闹了事,阿炯又想找阿妈,所以逃到了昆明,一路上发生了许多让人感动的事。到了昆明后,因为找不到阿妈,阿炯与迪克只好饥一顿饱一顿地在街头卖艺。最后,他找到了阿妈,却说不出话来,结果让人很感动。
我真是无法跟阿炯比,他的阿妈与他分别了七年,如果换做是我,我根本无法做到。阿炯因为悲伤,眼睛也哭瞎了,又没有妈妈,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再说那个时代与现在完全不一样。今天,万里无云的晴空,到处能听到鸟的歌声,美妙极了!但那时阿炯的眼前一片漆黑,迪克又太得太丑,一人一狗相依为命。
科学在发展,科技在进步,知识也越来越丰富。大家可以想像现在的幸福生活:有空调、电扇、电视,可有人还不知足,当时没有这些东西是怎么过的?我认为金钱的攀比是无用的,才华的攀比才是真正的攀比。
我缓缓地合上了书本,闭上了眼睛,让自己从书的世界“飞”了回来。
书,可以带给我快乐,也可以带给我知识,还可以带给我感动,还可以。
它虽然外表丑陋,但是它那颗忠诚的心,永远是最高尚的。它就是你——小迪克。
我也曾经看到过很丑的流浪狗,但我看它的眼神只有爱怜与怜悯,没有一丝的厌恶,我经常会自己带一些吃的,喂给那些可怜的流浪狗。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是那只狗,我也希望会有某位善良的小孩子给我一点吃的。它只是外表丑陋,可是它的内心并不丑陋,反而很纯真与忠诚。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外表怎样,就可以断定他的将来,人品以及他内心的那份忠诚。
我再次想告诉我的同胞们:请不要以貌取人好吗?因为外表不一定与内心相同呵。正如当时孙权不用庞统,以貌取人,却白白丢失了一个人才。所以,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心灵,不要看他的外表,不要以貌取人,心灵美,才是最美。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直到有一次,阿炯的亲身母亲缪箐路过豆腐营,发现了阔别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经有了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炯离不开迪克,迪克也离不开阿炯,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流浪。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不饿肚子,情愿冒着生命危险去乞讨;情愿厚着脸皮在人们的纷纷议论下做出笨拙的动作;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的光环,放弃了舒坦的生活,放弃了对妈妈的渴望。阿炯和迪克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更加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多么的重要,和阿炯相比,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小孩呀!有的时候,我还挑剔这样的生活,总觉得许多东西太不完美了,现在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
他的眼睛里没有大千世界的纸醉金迷,只有黑暗;它的眼里没有花花世界的世态炎凉,只有忠诚。他是阿炯,它是迪克。
——题记。
他是个苦命的孩子,阿妈是知青,待他很好,却在他读一年级下学期时,闹离婚成功,回到老家昆明,从此再无音讯。阿爸因此每天抽旱烟,喝的醉醺醺的,时常把他打得遍体鳞伤。一次重感冒,他的眼睛瞎了。后来,阿爸娶了继母,生了弟弟阿龙,他的日子便更不好过。一段时间后,阿爸托人买了把二胡,把他领到钱老瞎那里学艺。再后来,钱老瞎去世,他接替了钱老瞎的“职位”,也失去了最亲的人。
它的父母都是血统纯正、出生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犬,它的狗弟狗妹都继承了父母的优点生的可爱漂亮,唯独它,长得歪瓜裂枣。不仅主人嫌弃,就连它的母亲也不愿多看它一眼。于是,它成了丧家的野犬。被迫送入森林,它也曾想找到一位主人,却怎奈相貌丑陋,无人问津,有也只是嫌他相貌丑陋,无论它能力多强。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主人,它是他的犬。
后来,他住到了穿绿尼大衣的“阿姨”家去了,而它只能待在楼下,又度成为“野犬”一只。在后来,红蕾剧院的宋经理,也就是他的宋叔叔发现了他的才华,把他打造成一代二胡明星,它也得以登台演出,只是它样貌丑陋,不讨人喜欢,只得被关了禁闭,一只高价购得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夺走它全部的功劳,只因为它长相丑陋。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全部,它是他的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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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里,迪克是一只外表十分难看的狗,谁见了都不喜欢。但它的主人是位盲人,所以看不到它的外表。却能感受到迪克的内在。
外表其实不是最重要的,不要用外表来评价一个人。耀眼的钻石最初的形态也不过是一块普通的石头。只有经过不断的打磨,提炼才可以变成钻石。不管外表怎样都没关系,最重要的其实是内在。相同外表的石英有的成为珍贵的水晶,有的却变成了普通的玻璃。只有忽略他人的外表,才能准确的看到内心。迪克的主人因为是盲人,所以不在乎它的外表,迪克忠心耿耿的在他身边那么久,即使别人把迪克说的再怎么丑也没关系。相反,就算把即可爱又机灵的白师狗给他,他也不喜欢。
迪克虽然只是一只狗,并且样子也不好看,但它的忠诚足以弥补这一切了。只有样子没有内在,终究只是个摆设的纸老虎而已。像精致而美丽的玻璃盒,虽然美丽,但不堪一击。而陈旧的老木箱子,虽然不好看,但非常的实用。长的不漂亮没关系,只要有充实的内在,纯洁的心灵。在丑也没关系,因为这一切已经足够弥补了。
在开学的这段时间里,我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一种同情、怜悯和善良,从我心里油然而生,这使我非常感动。
这本书主要写了丑狗迪克被主人遗弃了,被盲少年阿炯收养了。迪克每天都形影不离的跟着小主人,生怕阿炯受到危险,主人阿炯也十分爱迪克,不嫌迪克丑。
其中有两个故事让我深深感动。“茶馆**”中因茶馆老板买了新收音机,比二胡拉出的声音好多了,便把阿炯赶走了。迪克知道后,还傻乎乎的把收音机弄坏了,迪克认为这样小主人就能拉二胡了。我想:“迪克真是太天真,太单纯了,做事也不考虑考虑。”我嘴上虽然是这样说,但心里还是酸酸的,终于一滴眼泪流出眼眶。“为了钱甘愿挨揍中”因小主人生病了,没有钱治病。小主人的病一天比一天重,迪克急中生智跑到街上,甘愿被人又狠又重的打。但被打倒了马上起来,它心里一直坚信小主人一定会好的。我想说“迪克,你真勇敢,为了治好主人的病你甘愿被打。”我的热泪再一次夺眶而出。
我从这本书知道了:阿炯很聪明、勇敢。迪克对主人忠诚,也很勇敢。我要向他们学习,做生活中的强者,不要遇到困难就退缩。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一个十分感人的故事,写出了狗的忠诚,也写出了一些为了钱和名声不顾一切的贪得无厌的人,那就同我走近这个故事吧。
读完书后我赞叹迪克对小瞎子的忠诚和小主人的善良,也为老板等人的做法表示反对,如果人人都视钱财和名声如命,那世界将会失去友情和忠诚。
迪克是条猎狗,因为丑陋,被原来的主人抛弃了,成了一条野狗。后来它遇到了阿烔,被阿烔收养了。一次迪克为了给阿炯报仇砸坏了茶馆里的录音机,他们赔不起,被迫开始流浪的生活,到昆明找阿炯的生母。
故事当中有一句话,我记得十分清楚——外表的美丽可以掩盖许许多多内在的丑陋。
也许只有阿烔这样的盲孩子,才可以看见迪克内在的美丽。他是用心去体会这个世界的。阿烔用自己的心,去感受迪克的心,那才真实。那些只看外表,就断定迪克是条恶狗的人,是被外表的美丽迷失双眼的人,他们看不到内在美。阿烔的眼睛虽然是瞎的,但是内心比许多眼睛好的人,都要明亮。
我们太看重外在美了,却看不到内在美了,忘记了内在美实际上比外在美更重要。
不要轻易的相信会骗人的眼睛。请你用心去倾听,去倾听真实的世界。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为迪克的丑狗由于长得丑被父母所嫌弃,出门谋生遇到了阿炯。阿炯是一个很可怜的孩子由于父母之间的矛盾被母亲留在了父亲家,父亲又娶了一个后妈,结果阿炯的`生活越过越苦,父亲让他跟着钱老瞎学习拉琴学的了一手好琴级技他跟着迪克去寻找母亲,幸亏有着迪克经过种种困难,最后虽然找到了母亲但母亲已经结婚了。最乎他不得不又过期了流浪的生活。
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我非常感动1是为了阿炯寻母的那种毅力。2是因为迪克的忠臣它在爱与情的选择中选择了情保护了小主人。我觉得人和动物其实都是一家人可是人为什么要残害动物呢那拿到人和动物和谐相处不好吗?我再次呼吁人们不要再执迷不悟了我们不能在残害动物了。让我们和动物一起和谐相处吧!
迪克是一只小狗,在刚刚出生时因为丑陋被主人抛弃。
它从小独自在森林里生活,多年的野外生活给它积累了丰富的打猎经验。可是它一直想要一个主人,最终它找到了阿炯。阿炯是一个盲人,他需要一个导盲犬,于是迪克成为了他的导盲犬。
阿炯在很小的时候妈妈去了昆明再没有回来,阿炯决心到昆明去找她。
阿炯和迪克一起,凭借了坚强的意志,穿越了几乎没有人敢穿越的寒冷的死林,到达了昆明。
经历了很多的磨难,阿炯凭借着从小精通的二胡演奏本领,得到了昆明红蕾舞台的团长赏识,登台演出成为大明星。可是迪克却应为太丑被团长关了起来,受到了种种不公平待遇。
最后阿炯找到了妈妈,才发现自己一直寻找的妈妈却不能认回自己;他选择了和最好的朋友迪克一起离开,去寻找新的生活。
我深深被这个故事和故事里的主人公:阿炯和迪克所感动。我觉得要向他们一样有坚强意志,不要碰到困难就退缩,要坚持下去才能成功。
别林斯基说过:“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最近,我又迷上了沈石溪叔叔的作品,在这些珍宝中,在我看来最最闪亮的无疑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只母猎犬生下了三只小猎犬,其中一只生下来就丑得出奇,主人认为这是一只不吉祥的小猎犬,便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把刚断奶的它扔到了很远很远的森林里,它找不到路,便成了一只无家可归的狗,但它奇迹般的'活了下来,并学会了捕食。它渴望找到一位主人,渴望到主人的疼爱。一次偶然的机会,它被小盲人阿炯收留,并被取名为迪克。从此,阿炯和迪克开始了一人一狗的悲惨之路。()。
在这坎坷的路上,有一个镜头深深的吸引了我:由于迪克闯了大祸,阿炯被迫背井离乡,在临走时,迪克想和已经就怀了孕的红娜告别。可红娜却想和迪克一起离开。一路上,阿炯受到迪克无微不至的照顾,红娜便十分嫉妒,想趁迪克出去觅食的时候咬死阿炯,可却落空了。迪克想阻止红娜,可红娜却不知好歹,于是迪克只好与红娜周旋,咬死了红娜。迪克对小主人是多么忠诚呀!在动物和保护妻子的本能和猎犬保护主人的责任之间,它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它的忠诚深深感动了我。
故事讲述了一只丑陋的狗,它一生下来就被主人遗弃了,后来遇到了盲人男孩阿炯,阿炯收留了它,并给他取名叫迪克。阿炯有一个继母,但她不喜欢阿炯,很讨厌他。后来,迪克在阿炯家闯下了大祸,警察要杀死迪克,阿炯就带着迪克去找与自己分离7年的亲生母亲。这一路他们经历了各种惊险,因为没钱,迪克跟着阿炯大街上拉二胡乞讨,阿炯因为天气太冷生病发烧,迪克为了阿炯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去赚钱给阿炯治病。有一位好心的阿姨帮助阿炯,不仅将阿炯带回家养病,还把阿炯安排在剧院演出。其实,这位阿姨就是阿炯的母亲,但是迪克在剧院又闯下大祸,阿炯就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迪克虽然是一只丑狗,蛋迪克对主人很忠诚,阿炯对迪克也很好,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对朋友要忠诚,你想要让别人对你好,你就必须先对别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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