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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我的好朋友——朱亦凡,一个成绩很好,长得胖乎乎的男孩,所以我有时叫他“猪亦凡”或“猪猪”。
他有两大特点:一、爱学习。二、胖。
如果你不相信,下面的实例一定让你心服口服:
有一天,我去他家玩,他妈妈说:“朱亦凡正在学习,你等一会吧。”我心想:“难道他作业还没做完?不会吧?以前他不是和我说他作业6点钟就能写完的吗?今天怎么。”想着想着,我便去问在房间里的朱亦凡。“猪猪,你作业还没写完吗?”“嘿!你才没写完呢!人家正在背诗呢!请勿打扰!ok?”说完便把我推出房间。没办法,等吧!一会,房间里就传出了诗声:塞下曲汉将归来虏塞空!
旌旗初下玉关东。他就这样整整背了一个小时,等他背完了,我也要回家了。虽然那天我没能和他玩,但是我知道了他是多么地热爱学习了。
朱亦凡的胖是因为他贪吃引起的。有一天,我去他家玩,一直玩到中午,在他家吃饭,我看见朱亦凡用的是一个特大号的碗,里面盛满了米饭,他就像一只饿狼似的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哇!这饭量可真够惊人的!
还有一次,我们一起去吃肯德基,我发现他要的东西好多啊!有汉堡、鸡腿、鸡块、可乐。他一会儿就吧食物“扫”得精光。哇!要是我吃那么多,我的肚子肯定要爆的!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朱亦凡,一个可爱、文静的小胖哥,你想认识他吗?
在八班中,有这么一个人,他在茫茫人海中并不起眼,身高也并不高,但特别的活泼,他就是我的好同学齐李昊了。
每当想起他时,脸上总是不自禁的浮现出淡淡的微笑,因为他给我的印象太深刻了,和他的第一次相见是在初一上学时。
那时,因为我们的家都住在一栋楼上,所以齐李昊的家长和我的家长也熟了起来。于是,我们两个便也渐渐的熟了起来,我们两个便在对话中产生了友谊,我开始渐渐地去了解齐李昊。
我发现,齐李昊的身上有一种特殊的品质,这种品质是大多数人所没有的,这一种品质便是开朗和坚持。直到现在我依然记得他在体育课上忘带跳绳,被王老师无情的踹了一脚后,依然对着我笑的事情。
而他的坚持又体现在哪儿呢?那当然是在学习上,因为我和齐李昊的往来,我看到了他的认真学习,有时我叫他下去玩,他却说自己在写作业,还让我也去写作业,这也是他进步飞速的原因吧。
我们俩人在每次放学时,都会一起回家。在路上,我们有时一起谈论学习,有时一起讨论今天都发生了什么,有时还会给对方开一下玩笑。我也从他的身上学到了许多我原来没有的东西,比如说开朗、爱笑,学习也比其他时候认真了。
我之前也曾有段时间疏远过他,使齐李昊以为我不和他做朋友了。在这里,我要向你说声对不起,齐李昊,我以后不会因为我有了新朋友而疏远你,因为你可是我的好同学!
她是一个漂亮、调皮,热爱集体的小女孩,她有着一头乌黑的头发,扎着两根麻花辫,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像蓝宝石般明亮。
她可是我们班的花仙子,每天上课前都会给小花小草浇水晒太阳。在她细心照料下,我们班的花花草草都长的越来越茂盛、漂亮!
她最大的爱好就是阅读,一次我和她相约一起去她家看书。我一进她家门就被她家那个巨大的书架深深吸引了,天哪,我第一次看见家里有这么大的书架,上面摆放了满满当当的书……。我被安排坐下,她随手拿了本书给我看,她自己也拿了一本读了起来,但此时我的心里在想:“霏霏的那些藏书要是我的该多好呀……”一直不能专心阅读。
这就是她一个漂亮、调皮且热爱集体的人,大家一定猜到她是谁了吧?她就是我的好朋友——李依霏。
“友谊是最纯洁的!”
夜深人静的天空中,群星在闪烁,而有一颗是我心中最亮的星——宣。
宣——我的好朋友,我们曾经还不曾友好,而现在我们越来越好。
我记得最近这几天,外面一直下着大雨,而我值日扫清洁区十分困难。在上上周五,放学后,窗外大雨狂下不止。宣说对我说:“观瀚,外面下大雨,你也没有带伞,不如我帮你撑伞,好让你扫清洁区哟!”我二话不说就同意了。
我走到哪,宣就帮我撑伞到哪。只见雨越下越大,像一颗颗石子落到地上,雨声像发出一声又一声怒吼。雨“打”到树叶上,一片片树叶也垂下十多厘米。她什么也没有说,又继续帮我撑着。扫完地之后,我们上了楼,我回头一看,宣的衣服从原来的颜色被雨水打湿成深色,白色短袖被雨水打成了灰色,裤子从外表上看去就像被水泼了一般,头发摸上去已经完全湿透了。我又看看自己,衣服还是原来的颜色,裤子只被淋了几滴,头发也只是一点儿湿。比起来,宣像是被淋成了落汤鸡。
我心里有点儿愧疚,说:“雅宣,对不起,我不应该叫你下来,你看,你都被雨淋成啥样了呀!”宣却说:“观瀚,这不怪你,是我自己自愿意下来的!”我们上了楼,我又抱怨道:“这天气,哎,只能冒雨跑到补习班。”“观瀚,还是我送你过去吧!”“可……可是你还会……”我又为那事愧疚。“哎呀,没事,我们都是好朋友嘛。”宣打断了我的话,我又被这善意打动了。
宣,你是我心底里的光,你是护甲,保护别人,成全朋友。你是最善良的人。
我有一位好朋友,她的名字叫王梓涵,她长得高高的,皮肤有些黑,她的眼睛大大的,有点像商店里的洋娃娃。她很热爱生活,经常出去旅游,因此她的见识很广,大家都很喜欢和她一起玩。
她的舞跳得很好,大家都夸她跳起舞来像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她已经舞蹈十级啦,柜子上的证书及奖牌已经快要放不下了。她对舞蹈的热爱就如同她对妈妈的爱。她有一个很大的本子,里面记满了她出去比赛的时间和获得的荣誉。她也很喜欢画画,她的素描作品呀,快要赶得上真的东西了。每当要开始作画时,她总会先闭上眼睛,仿佛要成为一个绘画大师一样。她画画时喜欢一个人在房间,无论谁都不让进,好像是在做一个危险的实验。虽然她用的时间长,但画出来的画似乎可以摸到一样,让人看了就都拍手叫绝。
她的手很巧,用心灵手巧都不足以来形容了,她曾经自己做蛋糕,用了两个小时才做了一个小蛋糕。一个同学知道后,骄傲的说自己可以用十分钟做一个,结果可想而知。她的妈妈说,她差点把厨房给“炸”了!王梓涵的巧还体现在那一件件乐高上,有一个同学用了三天没有拼出来的乐高,她用了两个小时拼好了。从此,她在我的心目中已经不仅是我的好朋友了,而是一位令我佩服的老师。
她其它的事情样样完美无缺,但是唯独美中不足的是她的学习不算很好。这也是让所有老师都很头疼的一件事。上语文课还可以,至少能听进去,能回答上来几个问题。但上数学课时就如同老师们口中说的一样,坐在教室听天书,一节课四十多分钟,她最多集中听力精力听十分钟就开始说闲话了,前边说两句,后边说两句。但是一被数学老师叫到前面“开会”时,她的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不停掉下来,老师一看心软了,再次放她走了。但她一离开老师的视线就又满血复活了,像只兔子一样活蹦乱跳,照常玩儿。唉,真是个多变的人。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王梓涵,一个多才多艺、心灵手巧,但却在课上听天书的好朋友。
我童年时有一位好朋友,因为她喜欢阅读,所以我们都叫她“小书虫”。“小书虫”的皮肤白嫩如春笋,远看像一大朵奶油花。头发上老是爱戴五颜六色的花片发卡,一年四季身上总是穿着变化无穷的漂亮衣裳,脚上穿着擦得光亮的小白鞋,像一位高高在上的公主。
“小书虫”是一个乐观活泼的女孩,记得小时候的我是一个冷漠的女孩,不喜欢与他人接触。就因为她,才把我从那个四周封闭的黑暗中拉了出来。从那以后,我便和她形影不离。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她给我讲笑话,给我讲故事,甚至带我到她家看了毛茸茸的小白兔。我的心情就是这样一点一点被她给带动起来了。当太阳西下时,我们便一起在太阳下飞奔,欢快的笑声像音乐一样打破小区日落时分的寂静。她,是一个活泼的女孩。
“小书虫”的这个名字可不是白叫的,因为她很爱看书。在我们只会翻着看图画时,她已经把杨红樱的著名作品《笑猫日记》全部看完;在我们只会听大人讲故事时,她已经学会给他人讲故事;在我们哭着闹着向家长要钱买玩具时,她已经开始赚钱买书……在大家看来,她是一个单纯的小姑娘,可他们并不知道她还有一个伟大的梦想。
当个作家是“小书虫”的梦想,她敬佩的作家许许多多,伍美珍、三毛、冰心都是她喜欢的作家,当然也读过她们不少的作品。所以,她是家长们最看中的一颗“明珠”。不过幼儿园毕业以后,我就再也没见过她。
她是一个乐观,活泼,热爱国家的小女孩,还是一个“小书虫”,是我童年时代的一位好朋友。
眼睛,白白的脸蛋,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巴。今年他只有11岁,却戴上了眼镜。他就是我的好朋——任家麒。
我的好朋友任家麒是一个从不服输的男孩子。记得上四年级时,每天中午我做完作业都会找他陪我打架,打架时他的眼镜就成了他最好的武器。我每次和他打架总会借着我体力重,把他压在地上。每当这个时候他就说:“我的眼镜快掉了,这个可是200多元,摔坏了你赔得起吗?”虽然我知道他在骗我,但是我不得不让他起来,不过我还是倍加小心的守好门。人算不如天算,那知任家麒为了图方便,把教室后门打开,从后门走出来,悄悄走过来把我抱住,然后把我压在地上。我马上反应过来,使劲儿一转,又把他压在下面。我问他认不认输,他总是说:“我才不认输呢,除非你把我打死。”
任家麒不但不服输而且还勤奋好学。每天老师布置的作业,遇到不会做的,他总爱找我讨论。当我想不起来时,就不耐烦地对他说:“这是家庭作业,随便写一个答案算了。”而任家麒却不听我的,他仍然在一旁苦思冥想,直到想出答案为止。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任家麒,我佩服他不服输和勤奋好学的精神。
从小到大,我们的成长与生活,友情的陪伴使我们拥有快乐,拥有阳光,拥有真正的朋友仿佛拥有着世间的一切财富。因为快乐的同行,我们不怕寂寞;阳光的照耀,我们不怕黑暗;因为拥有财富,我们不怕贫穷!
我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名叫王xx,他性格开朗,比我矮,他皮肤黝黑,乐于助人,总是向有困难的人伸出援助之手。
有一次,我们班里的同学摔了,他跑上前去把他扶起来了,摔倒的小同学对他说:“谢谢你。”王xx却说:“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
还有一次,我们在回家的路上看见一位奶奶拎了好多东西,坐在那里,我和王xx跑过去问奶奶:“奶奶用不用我们帮您拎回去呀?”奶奶说:“没事的,我自己能拎回去。”我和王xx又说;“没事的。我们帮你拎吧!”说完我和王xx就帮奶奶把东西拎回家了。到奶奶家门口了,奶奶说:“谢谢你们。”我和王xx都笑了笑,说:“不用谢,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这就是我乐于助人的好朋友——王xx。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好朋友,当然我不例外,我的好朋友,她不仅是我的好朋友,还是我的同校同班的呢,她叫伍涵容,怎么样?名字好听吧!
我的好朋友,有个好听的名字,外貌就不用说了。伍涵容中等个子,白白的脸蛋,乌黑亮丽的头发,大大的眼睛,忽闪忽闪的,像一双小星星,可爱极了,能说会道的嘴巴,凑成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
伍涵容也很喜欢乐于助人,,特别是当你很紧急的时候,她会像一位善良的天使出现在你的面前。有一次,美术课,我没带铅笔,我急得向热锅上的蚂蚁,到处乱转,我每次去借,他们说只有一支,当我绝望的时候,伍涵容把她仅有的一支铅笔借给了我,我那是心里被她融化了,我想这就是真的友谊吧!
我和伍涵容还很有默契,怎么说呢,每次,我跟他吵架,无论吵得好凶,说出了多么绝情的话,我们俩一会儿,都会和好,几乎我们班都知道。
看!我的好朋友就是这样,活泼可爱、乐于助人、与我默契,我很喜欢她,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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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好朋友,我一岁的时候就认识了它,在我六岁的时候,它就每天陪着我一起嬉戏,和我一起上学,一起写作业,每天晚上,它还要陪着我一去睡觉。它帮我认识了许多新的'知识,还帮我认字、学拼音、认地图、积累好词好句。让我学会懂礼貌、要尊老爱幼,并且帮助我学习,使我的学习得到了一点点的进步。
我非常喜欢我的这个好朋友,每年我都帮它做新衣服,如果它受伤了,我就会让妈妈给它包扎,记得有一次,我在它的身上乱图、乱画,它就“哭”了,回到家,爸爸狠狠地说了我一顿,因此,我得到了教训。在此之后,我更加爱惜它,保护它。
我的好朋友它的名字就叫做“书”,我们是永远不分散的好朋友,永远是互相尊敬的好朋友。
我的一位好朋友是和我同班同学。他叫雷磊,他宽着黑葡萄似的眼睛,大大的嘴巴,佛祖般大的耳朵,长方形似的'脸,长长的鼻子。个子中等儿,他所做到过的几件事情让我打动。忘记那是一个阴雨蒙蒙的早晨,他背著书包旗号伞在路上看到一个小同学拌着雨去学校放学,雷磊立刻回头过去说道:“小同学,和我一起回头吧!
”还忘记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班的卢晨同学和袁佳威同学打人了,这时我们外面他们还在喊出:“打气!
打气!
”这时雷磊回头过来不加思索地把他们分离了,还抨击了他们俩。还忘记有一次雷磊把班上的铁桶搞坏了,老师回答是谁搞坏的?雷磊勇气而主动的否认了。噢!
他就是那么一个助人为乐,而真诚的个性。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新的童话书,他看到了,说道:“我也有一本这样的童话书,我俩互相交换看,好吗?”我同意了。从那以后,我们一有新书就互相交换着看,我们还在自学上互相帮助,于是,我们出了最差的朋友。
过几天便是清明节了,一个朋友回家过节了。我的朋友比较多,最要好的我都叫兄弟,这个朋友便在其中。
什么时候认识他并成为朋友的,是在小学六年级和初中阶段,那时侯不至于称兄道弟。后来怎么谶纬兄弟倒也忘了。我总觉得现在人与人之间的疑心都重了些,人与人之间隔膜也较大。我和他心照不宣,没什么隔膜,这是成为兄弟的其中一个原因。他没读完初中就辍学去打工了,理由很简单:不喜欢读书,而且家里并不富裕。他是家里的长子,不读书,自然而然担当起养家的重担,但他没有任何怨言。
到现在他外出打工已经快两年了吧,换了一份工作,并不是工作辛苦,只是太清闲而乏味了。第二份工作也很乏味,但他没有多大的能耐去再找一份工作了。由于工作的乏味,每次他回家都会很高兴,都会来找我,而我却由于学习的关系没能在他回家这有限的时间多陪他。在家乡他只有我一个要好的朋友了,其他的朋友都到外地打工或读书,逢年才回来。大家聚在一起的时间少了,能回来一番自然欢快,但我却常常不能陪他。有时候我会一个晚上不学习陪他去吃些小吃,谈谈心,但话题却也不多。他不善言辞,在一起的时候他跟我抱怨工作的乏味,没想到回家也一样乏味。这时我该怎样安慰他好呢?我一脸茫然,因为我过的也一样的'乏味啊。他没有什么爱好可以消遣时间,日子便更难熬了。我会拿书本上的道理和自己的经验来教他安排时间,他却不怎么理会,毕竟他是不喜欢书本的东西的。我们的谈话通常以沉默结束,这让我多少有些悲伤。回家每几天,他便提前走了,他觉得在家也找不到什么乐处。回家的期待,便成了离去的无奈。
我常认为自己要学习而没空去陪他,我会一学习为由。而我是有用心在学习吗?其实没有,好象学习是用来敷衍生活的。我敢辍学去打工么?父母不允许,我又凭什么本领养活自己呢?我除了学习还能干些什么呢,但学习也让我乏味,我和他的感受是相同的,只是境遇不一样了罢。
你们永远在我心里,但愿你们也没有忘了我!
我有许多好朋友,比如说陈思源、高子云、李亚曦其中我最喜欢的朋友是徐发飞他是个活泼开朗的小男孩,非常善良,头发短短的,大大的眼睛,圆圆的'脸蛋,帅气极了。他有一个最大的优点是爱学习。
有一次,他到我家来做客,我说:“我们一起来玩电脑吧!”徐发飞说:“那样多不好,既会伤害眼睛,又会影响学习。”我说:“那好吧,我们来读书吧。”我的话音刚落徐发飞就认真地看起一本故事书来,我也拿了一本书来看。看了一会,我觉得没意义,就跟徐发飞讲了一会话,他却没理我。
晚上,爸爸妈妈回来了,我们打算给爸爸妈妈讲故事。徐发飞一会儿就讲完了,还讲得生动有趣,栩栩如生。我却一句话也讲不出来,我不禁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向徐发飞一样多读书。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一个爱读书的孩子。
我有一个好朋友,她的名字叫蒙红。
她有长长的头发,大大的眼睛,小小嘴唇,扎着马尾辫似秀发,脸部很整洁,也很开朗。最重要的是她有一双助人为乐的手。
今天早上,她来授课的情况下,班级的同学们都赞美他的秀发扎得很美,有的还增加响声说她人很好,并且还助人为乐,也有的说她与生俱来便是那麼漂亮,简直逗人喜欢无比。
但我却不以为意。有一天下午,我们班在打扫教室,我和她去接水的情况下,她看到一位小朋友挎着的水十分深十分多,蒙红马上把自己的水放下了,跑去协助了她,我那时候很是不开心,见到她帮小朋友把水提及了课室。那一个小朋友跟她说:“谢谢美丽姐姐,蒙红赶忙说不客气,之后你不要一个人提那么重的水,假如你提没动了,就非常容易产生风险,知道吗?”小朋友过意不去的说:“知道,谢谢亲姐姐提示我”,说着那一个小朋友就要课室帮助打扫来到,看了,我还在那边看见很是打动,我也感觉她爱协助人了。我询问她如何那麼喜爱帮助别人呢?我们班的同学们都说你助人为乐,看来是确实,我姓名里有“乐”字,但我却沒有助人为乐,来看我还是不高兴。有时我在想,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喜爱帮助别人,那我们的校园就应当会很和睦。
蒙红笑着说,如果你认真的去帮助别人,你也就会感受到原先帮助别人是那麼的有意思,是那麼的高兴,假如他人在跟你说谢谢的情况下,那你就更考虑了,由于并不是每一个人都那麼真心实意的说谢谢的,仅有在帮助别人的情况下,才接到的谢谢是最好听、最真正的。一声谢谢猛然能够解决一天的疲惫哦,我诧异的说:真的吗?那我也要去帮助别人,我也期待获得别人说的谢谢。
中午,在我尿尿回到课室时,见到一位老师怀着一摞书,那书好像要掉下去了,老师这时很急,我也很急,我赶忙上前往对老师说:老师,我协助你抱点吧?获得老师的愿意后,我赶忙把最上边的书怀着,迈向楼去,一直搬到老师的公司办公室。它是一间非常大的公司办公室,里边有很多的老师的批改作业,我尽管累,可是我好像听见有一些老师说,这一学员很勤快,出了那么多的汗液,都還是笑嘻嘻的,这学员是很有爱心,我很过意不去,赶忙跑出来,后边还听到了老师的谢谢的声,尽管不大,可是这响声却震撼人心了我的内心。
在这里之后,我明白我的开心是来自对他人的协助,由于我真实的体会到一个发自肺腑的谢谢,并且是一位老师给的。这要我励更为志,要在之后的日常生活更为的认真学习,长大以后要协助必须协助的人,做一个对社会发展有效的人。
蒙红得话让我懂得了做什么是更开心的事情,从这大伙儿以后大伙儿的友谊更为深层次了。
我有一位好朋友,她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乌黑的`头发,她身高中等,长得很结实,每当我说笑话时,她总是哈哈大笑,她的性格文静,害羞,有时喜欢哭鼻子.
我这位朋友特别爱劳动,是劳动小能手.就从一件小事说起:一个星期一的下午,已经五点多了,我问我的好朋友为什么不回家她说:"我想留下来搞卫生."我奇怪地问:"今天又不是你搞卫生,干么留下来"她只是对我笑一笑,又一丝不苟地搞起卫生来了,汗水从她的头慢慢地流下来,她也没发现.我看着这位好朋友把教室打扫得干干净净的,忏悔地拿架子起扫把也认真的打扫起来…….
我的好朋友虽然很爱劳动,可是也非常胆小.每次老师请她回答问题时,她总是小小声的,只有她自己才能听清,老师叫她大声点,她又急又怕,眼泪就流下来了,我看见了,狠不得替她回答!
大家猜猜她是谁猜不到吧她就是xxx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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