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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自传读后感(模板15篇)

沈从文自传读后感(模板15篇)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分享自己对书籍的喜爱、厌恶或其他复杂的情感体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可以给大家一些写作上的启示和参考。

沈从文自传读后感

沈从文,1918年小学毕业后,离家到土著军队当兵,闯荡江湖,从社会现实人生这本大书中。汲取既古老原始又曲折地跃动着时代脉搏的文化滋养。1923年,受五四运动余波的影响到北京,认识了郁达夫、徐志摩等现代文化名流,从而走上了文学道路。此后,他“从边城走向世界”,以其对文学史的独献,在身后树起一座不倒的丰碑。

提起笔,思绪乱飞,却不知如何下笔。喜欢从文,喜欢他笔下淳朴的湘西,喜欢他笔下的翠翠,却不曾了解过他。带着疑问,带着荣幸,带着感动,才发现那感觉是感慨、惊异。

沈从文小的时候特别顽劣,上私塾逃学是家常便饭。后来父母给他换到了远一点的学校,去学校的路上,他拐着弯儿走很多远路,就是为了看路上的风景。铁匠铺打铁的,杀牛的,编竹篮子的,只要有人的地方,他都要停下看一看。

我从没想过,一代文豪小时候居然是天天逃课,与诺贝尔文学奖擦肩而过的文豪居然是小学文凭,初中都没毕业。

尽管许多的举动让我不解,让我诧异,可是我不得不说我非常羡慕他。至少多年以后,至少当自己垂老回忆童年时,那些记忆值得回忆,那些过去值得留恋,我想这也是一种幸福吧!不像我们,童年的回忆只与学校、作业有关。为了考上大学,我们放弃了本属于我们的自由,本属于我们的天真,本属于我们的好奇,本属于我们的童年、少年、青年,可是如今呢?上了大学,我们却没得到什么。

《从文自传》,在介绍自己的一生,不如说他在说一个普通人如何成为一个诗人、作家。从文之所以有日后的成就,我想这与他的童年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为了他的兴趣,他毅然决然的选择了逃课,他爱家乡的山,他爱家乡的水,他爱家乡的一切,他的童年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充满了兴趣。

童年过后,他没在学校读过书,他的思想没有限制,也正是如此,成就了他的精华!

沈从文自传读后感

一种自信,一种精神,中国这条巨龙苏醒了。

——题记。

从1920xx年到20xx年,从开天辟地到共襄盛世,中国共产党改变了中国。90年风风雨雨,90年奋斗不息,90年后那个盛世中国重新出现在史书的版图之上。那,是令炎黄子孙引以为傲的新中国。

1920xx年至1949年,应该是最悲痛的回忆了。我们永远记得那些祖国遭受压迫的日子。在圆明园烧焦的废墟上,我看祖国是一滩血;在邓世昌勇猛的“致远舰”上,我看祖国是一团火。我痛心着,但我坚信祖国会站起来。浩浩荡荡的大革命开始了,从十月革命到百万雄师过大江,中山先生、毛泽东、邓小平,他们把饱经沧桑德瞳孔放大,指引多灾多难的祖国,从世纪的风雨中神奇地走过!浴血中华,开天辟地。

1949年至1978年,有开国大典的欢庆,也有“文化大革命”的悲痛;有对,也有错。但,谁也无法否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因为现实已经证明,这是正确且具有生命力的选择。中国共产党,他们历经波折,用鲜血和生命,带领中国人民向前进。“抗美援朝”的胜利,“两弹一星”的发射,“四人帮”的粉碎,世界给予中国了肯定,中国人民踏上富强之路。曲折探索,奠基伟业。

今天,以为党中央,正带领全国人民建设美丽的家园,开创和谐盛世。20xx年北京奥运会举行,上海世博会的圆满举办、广州亚运会的成功举行,向世界证明了中国的实力,向世界宣告: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中国那条巨龙苏醒了!改革开放,共襄盛世。

现在,就让我们用知识加汗水,以满腔热情,拥抱新希望,迎接这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21世纪吧!

沈从文自传读后感

沈从文,原名沈岳焕,湖南凤凰人是我国近代著名的作家学者,我个人认为他是湘西历史上最伟大的人物之一。沈从文用他的笔,他的小说,他的语言让世人了解到一个不一样的湘西,让别人知道湘西其实是一个民风淳朴、风景秀丽的地方,而不是像传言那样野蛮、落后。

在我的印象里沈从文一直是一个热爱读书认真学习不断进行文学创作与研究的学者。但是,在我读过沈从文的自传后我才看到他令人意想不到的一面。孩童时代的沈从文是一个特别顽皮不爱学习的人。在沈从文小时候,那时还是清朝统治时期实行的是私塾教育。

而那个时候的沈从文可以说是个典型的“不务正业”的“不良学子”,不爱读书不说还经常从私塾里逃走跑到野外去玩。其实,这正反映出一个问题,沈从文从小就有一种发对封建的思想,希望摆脱封建礼教思想的束缚,追求自由生活的愿望。他并不是不爱学习,而是不喜欢读那些封建统治阶级用来束缚人民思想的书,那些阻碍社会发展进步的书。

当然,沈从文的父母是不会容忍他这种不务正业的行为的,于是为了他的前途命运着想,他的父母果断为他选择了一个离家较远教育叫严格的私塾去上课。但是,年幼的沈从文不懂得父母的良苦用心,又一次“辜负了”他们的付出。沈从文依然没有好好去私塾读书。与去私塾上学相比童年时期的沈从文更喜爱湘西美丽的自然风景。因为对自然风景这份热爱,每次在去学校的路上,他总是喜欢拐着弯走很多远路,为的就是可以尽可能地欣赏沿途美丽的自然风景。也许正是因为看过了湘西无数美丽的大好河川,才让沈从文的小说写得如此美丽、如此动人。

沈从文自传读后感

以前也接触过一些沈从文的作品,如《边城》《萧萧》。对沈从文也有一些了解。但读作品了解的还是有些片面。现读了《沈从文自传》后感触颇多。之所以与如此多的感触一般是基于我本身是湘西人。对他所写的人事都比较熟悉,容易引起共鸣。另一半是基于我对沈从文这个大山里走出去的作家的喜爱。

大山里的孩子不能像城里的孩子那样接受好的教育,但由于家庭的原因,沈从文从小就被送到学校学习,并寄予厚望。但他跟普通孩子一样,会逃课,会贪玩,会打架,甚至会比普通的孩子更顽劣,会贪玩。天天逃课,只要不上课就好。就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下竟会成长出如此伟大的一个作家。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湘西当时很闭塞,人们思想愚昧,但很淳朴。他捉来了蟋蟀,店老板也会同他斗几回合。每次去赶集遇上大方的亲戚几人也能饱餐一顿牛肉。在这个老少边穷的地方,人们就过着如此粗放的生活。虽很苦。但他们却自得其乐,丝毫没有觉得很苦。反而觉得生活有滋有味。也许正是这样的生活环境才铸造了沈从文乐观的性格。以至于他在以后那些艰苦的生活中都没有叫过苦。

但他小时候看见杀人也不觉得害怕,反而会兴奋。会了也看这些事。不知道当时的人为什么会如此漠视生命。杀人死人似乎都是很平常的事。作为一个湘西人也没弄明白当时那里的人为什么不珍惜生命,在他们心中被杀似乎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沈从文在军队的日子也挺长的,跟过不同的部队,带着家人的厚望。总希望在部队有所作为,但每次都未能如愿。但幸好的是他没有因此放弃生活。抱怨生活。虽有时颓废过。但最终还是勇敢的面对,这是我最佩服他的地方。

那么久的军队的生活,让沈从文的生活变得很丰富。但对他后来的文学写作似乎没有什么影响。单看他的作品绝对想不到他有过军旅生活。在军队里他大部分是做一个文员。他很处理人际关系。所以他很受欢迎。沈从文在工作之余也常扮演一个大厨的身份。做的炖狗肉很受欢迎。沈从文对文学的热爱其实是与身俱来的,当他看到《辞源》的时候就产生了巨大的兴趣。就像一个饥饿者热爱美味的事物一样。一个人的文学创作会跟后天的培养有关。但我认为天分还是占主导作用的。

“生活虽然那么糟,性情却依旧那么强,有一次因一个小小问题与那表弟吵了几句,半夜里不高兴再在他床上睡觉了,一时无处可去,就在一个养马的空屋里,爬到有甘草同干马粪香味的空马槽里睡了一夜。到了第二天去拿个包袱告辞时,两人却又讲和了。沈从文在糟糕的生活下,没有抱怨,生活的那么自然,很真实。或许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在困境下乐观面对,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

别人的人生我没有资格去评价,只能从别人的人生中去学习,学习他的乐观,他的经验,他的坦然。这就是我的一点感受。

沈从文自传读后感

我想在湘西沈从文应该是家喻户晓的人物了,他是我国近代著名的作家,他的《边城》让世人知道了湘西,而《沈从文自传》让我了解了在湘西这片土地上生活着的沈从文。

用现在老师们的话来说沈从文小的时候就是个典型的坏学生。上私塾逃学是家常便饭,后来父母给他换到了远一点的学校,去学校的路上,他拐着弯儿走很多远路,就是为了看路上的光景。铁匠铺打铁的,杀牛的,织竹篮子的,只要有人的地方,他都要停下看一看,甚至路过牢狱处,从杀人的地方走过去,要是看到没有收的尸体,他都要捡起石头来砸一下或者用木棍子去戳几下。他喜欢下雨天,因为可以不穿鞋子,走路时专门走水坑,看到河里有人捞东西,他也要停下看好一会儿,逃课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总之,只要不学习,干什么都行,这时候的他过得很快乐。而不是像现在的孩子每天就是上课,好不容易有个周末还得上各种辅导班,没有了一点孩子应有的活泼与朝气,在这一点上现代的孩子是多么悲哀的。

沈从文出生于湘西凤凰,沱江陪伴着他成长,这也养成了他对水有一种特殊的情节。沈从文特别喜欢下雨喜欢,因为一到下雨的时候他便可以不穿鞋子,光着脚跑到河边,水池里去玩耍。而且在雨天走在路上他还会专门去踩水坑。他不光喜欢水,而且喜欢和水有关的事情。比如说,有一次沈从文看到有人在河里捞东西,他便坐在河边看了好久。正是出于对水的这种喜欢,也使得沈从文的性格像水一样,看似温柔,却力道内存。

我不知道当时的湘西是怎样一个闭塞的地方,导致那里的孩子竟然喜欢看看头,面对四百多个被砍的头和耳朵竟然会觉得新鲜刺激,在这些孩子中沈从文也是其中之一。当时人命贱如草莽,也可能正因为如此,沈从文后来的军旅生活中才会更坚强吧。军队的生活是那么的苦可他却说:“我们虽各在收入最少的卑微位置上做事,却生活得十分健康。有时即或胡闹,把所有点点钱完全花到一些最可笑事情方面去,生活也仍是健康的。”虽然很累很苦却依然健康的活着,这里让我看到了他的坚强与乐观。

沈从文——一个生活在水边的孩子,一个拥有水一样性格的湘西汉子。

我读得似乎挺津津有味,连自己都觉着别扭,。无他,这自传给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草菅人命”,残酷兼血腥!不明白民初的湘西,不懂那时那个地方是何等的闭塞?致使那里......

自从我看了他的《边城》,我爱上了那个民风淳朴的小镇,也了解了我所在的这个美丽的地方,。现在我有看沈从文先生的自传,感触挺深的。觉得他的文章,就像一口井取水......

《沈从文自传》是1995年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沈从文。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了“范文”,希望能帮助到您。范文(1)沈作传世今尚在,从始......

《沈从文自传》是他的散文体自传,记叙了他二十年前的经历,即他离开湘西到北京之前的经历。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了“”,希望能帮助到您。(1)一条......

《沈从文自传》是他的散文体自传,记叙了他二十年前的经历,即他离开湘西到北京之前的经历。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了“”,希望能帮助到您。沈从文......

沈从文自传读后感

最难以忘怀的记忆在童年,最美好的记忆在童年,最能影响一生的记忆也在童年。读完了《沈从文的自传》后,我明白了这几点。

最先接触到沈从文是在他的《边城》里。“翠翠渡船、傩送唱歌”这些构成了一个淳朴、真实、自然的湘西。读了他的《沈从文自传》后才知道,沈从文笔下、书中一个个淳朴的农民、一段段真实的故事、一首首迷人的山歌,都离不开他“放荡而诡诈”的童年。

在《沈从文自传》中,他的记忆、他独特的童年,在我看来他的童年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放荡不羁。

在沈从文的童年里,逃学是必修之课。“当我学会了用自己眼睛看世界一切,到一切生活中去生活时。”他便肆无忌惮地开始逃学越是受到家庭的牵制,越是想要逃学,“去认识这大千世界微妙的光、稀奇的色”。那时的沈从文是一个不受任何约束的孩子,对任何新鲜事物都充满了好奇。于是,他逃学“看人做香、下棋、大拳”,甚至还有“相骂”,逃学被发现后被转入离家更远的地方,这恰恰入了他的心愿。因为现下的他不用故意绕道上学,一路上照样可以看到许多有趣味的地方。有“带着极大眼镜磨针的老人、一起做三的学徒、腆这个大二黑的肚皮的皮匠、揣在凹形石辗上强壮的苗人。”还有“小腰白痴头戴头帕的苗妇人、扎冥器出租花轿的铺子”等等新鲜真实得农民生活,在这些所见的事物中,他懂得了很多,也为以后沈从文写乡土小说打下了基础。

现在,众多的人看来,要想学知识就在学校努力读书。我这种观点放在沈从文身上是绝对行不通的,向往自由的他喜欢大自然、亲近大自然。“我们在校外所学的实在比校内课堂上要多十倍”在校外,他接触大自然“辨别各种禾苗、认识各种害虫,”父母总认为这是调皮。对。他的确调皮,但因为他的放荡不羁,他的诡诈,他才与大自然如此之近的接触,才能受到大自然的触发,也才能让这个童年影响了他的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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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自传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名叫《魔法师的帽子》的一本书,里面有好多姆咪,里面有一只姆咪叫姆咪特罗尔,他有好多好多的朋友,有小吸吸,小嗅嗅,斯诺尔克小妞,斯诺尔克小子,赫木伦等好多朋友呢。就这样,姆咪特罗尔和其他一些朋友组成了很奇怪的一篇故事。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春天,所有小动物都苏醒了,姆咪特罗尔,小吸吸,小嗅嗅去爬山。到了山顶他们发现了一顶很奇怪的帽子,。放进去的东西都会变化。假如你放进一个鸡蛋壳,帽子里就会飞出五朵能坐人的云彩。我也想坐上去,可是我还没碰过呢!姆咪特罗尔,小吸吸,小嗅嗅,斯诺尔克小妞,斯诺克小子坐在彩云上面可开心了。可是过了一天彩云就没了。有一天,他们在玩捉迷藏时,姆咪特罗尔躲在了那顶帽子下面,出来时,就变成了一个大怪物。姆咪特罗尔的朋友们都不认识变异的姆咪特罗尔,自我介绍了一下,姆咪特罗尔还以为在玩一个游戏呢。后来他们才知道是哪顶帽子弄得鬼,在湖边把蚁狮拿来测验,没想到蚁狮变成了一个刺猬。他们看见了,害怕极了,把帽子扔到了小河里,但帽子却自己又回来了,那片湖变成了红色的果酱,姆咪特罗尔把帽子扔到了小吸吸的山洞里。

有一天姆咪特罗尔他们一家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去一个小岛上玩,把有着魔法的帽子给拿回来了,到了小岛上,碰到了又聋又哑还看不见的哈蒂法特纳人,赫木伦把他们的晴雨表给抢了过来。半夜里,哈蒂法特纳人在姆咪特罗尔他们的帐篷里拿走了晴雨表,他们身上都是电,把斯诺尔克小妞的头发都弄没了。新一天又开始了,姆咪特罗尔他们一家在小岛上准备捞废旧的东西,斯诺尔克小子还发现了一座金山呢!几天过后姆咪特罗尔他们回家了,姆咪妈妈把赫木伦收集的一个种子扔到了那个有魔法的帽子里,结果整个屋子都变成了森林,姆咪特罗尔和他的朋友都不认识自己的家了,后来他们从地道里爬到了家里,觉得这房子好不错有好多树的果实。

在晚上他们看见了某甲和某乙,他们总把话说得颠三倒四,他们手里提了一个手提箱,有一个叫格罗克的人想把手提箱里的东西拿回来,因为里面的东西是他的,但手提箱是某甲和某乙的,就这样,斯诺尔克小子还为他们打了一次官司呢。最后,把有魔法的那顶帽子和格罗克交换,某甲和某乙就在姆咪特罗尔家住了一晚上,第二天,小嗅嗅离家出走了,姆咪特罗尔感到伤心,某甲和某乙就把他们手提箱里的东西给姆咪特罗尔看,原来是宝石之王啊,传说魔法师就骑着他的黑豹来找这颗和豹子头一样大的宝石,那就是宝石之王,突然,姆咪妈妈急匆匆的跑出来;“不好了,我的皮包不见了。”所有姆咪都知道,姆咪妈妈没有这皮包活不下去,于是她便说;“谁能把我的皮包找到,晚上给他编一个庆祝晚会”。原来是某甲和某乙把姆咪妈妈的皮包当成卧室了。当给某甲和某乙办庆祝会时,某甲和某乙把宝石之王给大家看时,被魔法师看见了,于是便去拿宝石之王。某甲和某乙不给,魔法师就给某甲和某乙一块宝石之后,并把姆咪谷的每一个成员实现一个愿望。

《魔法师的帽子》读后感精选范文三。

暑假的生活总是那么的悠闲自在。在这个暑假里,我看了许多非常有趣好玩的书,真是令我快乐极了!

其中有一本《魔法师的帽子》令我印象很深刻,它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充满真诚、善良和美丽的奇妙世界!

春天的一个早晨,小木民矮子精、小嗅嗅和小吸吸冬眠过后上在山顶找到了魔法师的帽子。这顶帽子就像魔法师一样,会一种神奇的魔法:你把一样东西放进去,它就会变成另一样东西,你想都想不到它会变成什么东西!

木民们把这顶帽子当做纸篓,木民妈妈扔进一个蛋壳,蛋壳竟慢慢的变成了五朵小云彩。小伙伴们驾着云彩四处飞翔,八方飘游。他们还把海水放进去变成了木莓浆,三条鱼游了进去,一只蟑螂跳了进去,结果都变成了金丝雀。

木民妈妈把一团有毒的粉红色植物扔进了魔法师的帽子里,那团粉红色的植物开始从帽子里慢慢的长出来,爬得满屋都是,结果,木民家变成了一座森林。小木民们在森林里玩得非常开心!

后来,木民家又迎来了某甲和某乙。他们拥有一颗巨大的红宝石。月亮上的魔法师看见了这颗他寻找了几百年的宝石,于是他帮木民谷的每一个人实现了各自的愿望,同时某甲和某乙也送给他另一块和箱子里一模一样的红宝石。大家非常开心地度过了一个难忘而快活的夜晚!

这一群可爱的小木民们让我的暑假增添了许多快乐!我想,我也应该具有木民们勇敢、自信的性格,在遇到困难时不退缩,永远要用一颗积极、充满自信的心去勇敢地面对!

沈从文自传读后感

天气渐渐凉了,看着花的凋谢和叶的飘落,我思绪绵绵,想起了电视剧《红楼梦》中“林黛玉葬花”的那一情景,那种忧伤的画面在我脑海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直难以忘怀。

那是秋风乍起,落花纷飞的季节,贾府花园里到处一片花谢花落的景象,满园子的粉色花瓣,如同冬天的雪花纷纷飘落。画面中黛玉满目凄凉,手执锄头,肩挎小布袋,捡起落在地上的一片片小花瓣,慢慢的放进小布袋内,并不时的低声哭泣,落花的凋谢使她想起了自己的身世与命运,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她不断的感慨,忧伤的音乐旋律随着她的哭泣声此起彼伏,我仿佛身临其境,融入了那落花缤纷的世界,泪水不断涌了出来。

这一幕结束后,我久久未动,无法立即从那忧伤的旋律中清醒,不记得过了多久才回到现实,并顿时醒悟:花落归根,这是自然规律。不必缅怀这一自然现象,这些飘落的花儿,她们毕竟曾经有过辉煌,生命虽短暂,但她们没有虚度,而是在绽放的时候尽情绽放、尽情美丽。落花不是无情物,化做春泥更护花,她们的飘落既是对大地母亲的回报,也是为了来年的更加繁荣,所以她们的飘落只是无声无憾的归隐,在归去的时候她们是行色匆匆的,因此,我们实在没有伤感的必要。

好比人生,我们在乎的应是人生旅途中的沿途风景,不必感怀过去的每一天,只要不忽略途中的任一风景,生命中的每一天都将是充实的。

沈从文自传读后感

最近读了一本关于沈从文的书,是他的自传。初认识沈从文是从他的《边城》开始的,那时就在思考他的文章写得那么美,原因是什么呢?读了《沈从文自传》后,我知道了原因。

《沈从文自传》是他的散文体自传,记叙了他二十年前的经历,即他离开湘西到北京之前的经历。用他自己的话说,那就是:“拿起我这支笔来,想写点我在地面上二十年所过的听的日子,所见的人物,所听的声音,所嗅的气味,也就是说我真真实实所受的人生教育。”读完整篇我就两个感受,一是沈老的少年生活真是多姿多彩;二是以前的社会太封建、人们也太愚昧了。

他的勇气是我最佩服,原文提到:“虽然在半夜时有人从街巷里过身,钉鞋声音实在好听,大白天对于钉鞋,我依然毫无兴趣。”在漆黑的夜晚,发出“叮叮”的声音,要是别人早就被吓死了,而他竟然觉得那声音好听,可见他真的有勇气。还有别人都避之不及的尸体,他竟敢用木棍去敲,去戳。想到自己,真是自愧不如啊,我到现在连上台讲话的勇气都没有。

摘李子吃,有时从树上摔下来,浑身是伤,还不敢让家里人知道。那时的自己是多么的无忧无虑,天真、胆大,现在,真的是只能想想而已。我想沈老先生在写他小时候的生活时也有这种感受吧。

虽然从他的少年生活中感受到了不少的乐趣,但他所写到的其他事也是我深感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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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自传》读后感

沈从文带我们走进有单纯可爱的姑娘的边城。我们看见了美丽的古城风貌。他,文字质朴敦厚,诗意浓厚。温润如玉的先生,一定是很多人心中的完美男子。

他朴实无华,带着一颗宽容的心痴爱了张兆和一辈子,他对张的称呼从三姐,三三,宝贝到小妈妈。张兆和亲切的呼唤他为二哥。张与沈曾经趣事今人也觉得有趣。沈从文写很多情书给张。当时不谙世事的小姑娘拿到张给的情书到当时的校长胡适那里去告状。胡适对张说,他非常顽固的爱着你。张兆和回,我很顽固的不爱着他。最后,他也还是臣服于沈从文的柔情里。

如果沈从文没有生在湘西。那他就不会是沈从文了。

凤凰城墙外绕城而过的清澈河流是他儿时的乐园,给了他童年的快乐。他与小伙伴们在这里游水嬉戏,也常在河滩上看见被处决的犯人的尸体这美与野蛮的结合,都对沈从文后来的创作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他十五岁当兵,五年行涯生旅,大部分时间辗转于湘西流域。河水不但滋养两岸生命,也滋育性情。所以他的小说、散文都与水有关。可以说对水的生命体验,培养了他的特殊的审美心理,转化成他小说优美的诗意。

不是每个人都是乖巧的,而童年应该是充满乐趣的并且顽皮的。沈从文小时候天性活泼好动又贪玩。看戏弄丢了书包,第二天依旧去上课,被老师知道后被责罚,心理也特别不爽,就直接说出来恨老师当众责罚羞辱。老师开导他,树木往上长,人必须求进取,不能呢过自轻自贱要自尊自贵才是,沈从文呢一改以往顽劣的脾气,勤奋学习,成绩提高很快。所以说,你的生命里不只是需要名师指引的,还需要从善如流,知错就改的自己。

湘西的大山啊,高大,坚实,岿然不动的其实,影响了他的基本品质。他心灵的潜在力量也随时将要爆发,有一种不可抑制的原始野性。而他的性情也来源于此,他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真性情,得到大家的喜欢。坦诚真率。他一生的追求,是美。

他的唯美,不是惊艳,是平凡中的神奇。对美的感受,让他似平凡的诗那样迷人。

从文永不过时,因人性尚性,让人舒服的美。

沈从文自传读后感

《沈从文自传》严格而言不是一部完整的传记,因为写它的时候,作者年仅29岁。要说传记,只能记载他前三分一的人生而已。

我读得似乎挺津津有味,连自己都觉着别扭。无他,这自传给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草菅人命”,残酷兼血腥!

不明白民初的湘西,不懂那时那个地方是何等的闭塞?致使那里的孩子对于死亡看得如此无所谓,或者说,还带着一点顽劣的刺激感。一个丁点大的小毛孩,竟然喜欢看砍头,面对四百多个被砍的头颅和无数被剁的耳朵竟会觉得新鲜好奇或者还有点好玩。而后的孩童军旅生活描写几乎都和砍头有关,在作者的笔下来得那么从容不迫,我读着都觉得恶心与愕然。我之所以追完,因着深深的惊讶,到底,我读过他的《边城》,也读过他的书法,而且是近距离地读,就在外公家的墙上。作者本身及其外甥都是外公的朋友,所以我不能不好奇!

另一点让我感触的不来自沈从文的文字,而来自书本的前言:“一九四八年春,沈从文遭郭沫若批判成‘桃红’的‘色情文学家’,为故作‘清流’的‘反动派’。自此,沈从文的文学创作被切断……”

突然想起小学时读过的郭沫若大作,剧本《武则天》,差点连昨夜早在肚子里烂掉的菜一起倒出来!

沈从文自传读后感

最近读了一本关于沈从文的书,是他的自传。初认识沈从文是从他的《边城》开始的,那时就在思考他的文章写得那么美,原因是什么呢?读了《沈从文自传》后,我知道了原因。

散文。

体自传,记叙了他二十年前的经历,即他离开湘西到北京之前的经历。用他自己的话说,那就是:“拿起我这支笔来,想写点我在地面上二十年所过的听的日子,所见的人物,所听的声音,所嗅的气味,也就是说我真真实实所受的人生教育。”读完整篇我就两个感受,一是沈老的少年生活真是多姿多彩;二是以前的社会太封建、人们也太愚昧了。

他的勇气是我最佩服,原文提到:“虽然在半夜时有人从街巷里过身,钉鞋声音实在好听,大白天对于钉鞋,我依然毫无兴趣。”在漆黑的夜晚,发出“叮叮”的声音,要是别人早就被吓死了,而他竟然觉得那声音好听,可见他真的有勇气。还有别人都避之不及的尸体,他竟敢用木棍去敲,去戳。想到自己,真是自愧不如啊,我到现在连上台讲话的勇气都没有。

他少年的生活是我最羡慕的。在书中,他说:“在学校学不到的东西,却在玩乐中学到了不少。”是的,在玩乐中,因爬树,他认识了三十中树木名称;因爬树摔伤自己去找药,又认识了十来种草药;不仅如此,还学会了钓鱼、采蕨菜、菜笋子、捕猎等等。看到他小时丰富多彩的生活,也勾起了我小时候的回忆:那时我也很好动经常约几个伙伴瞒着父母到山上玩耍,搞得一身脏,回家就被妈妈大骂一顿;有时也去小溪里捕鱼,捉泥鳅。特别是在李子成熟之际,我也会爬到树上去摘李子吃,有时从树上摔下来,浑身是伤,还不敢让家里人知道。那时的自己是多么的无忧无虑,天真、胆大,现在,真的是只能想想而已。我想沈老先生在写他小时候的生活时也有这种感受吧。

虽然从他的少年生活中感受到了不少的乐趣,但他所写到的其他事也是我深感震撼。

在辛亥革命时期,对于杀人的那种方式,我真的很难接受。“把犯人牵到天王庙大殿前院坪里,在神前掷竹篓,一仰一覆的顺笅,开释,双仰的阳笅,开释。双覆的阴笅,杀头。生死取决于一掷。”用这种方式来决定人的生死,真是太愚蠢了。封建思想真是害人不浅。

也就是这样的生活经历给了沈老先生丰富的写作材料。他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只是当十五年后,我能够用我各方面的经验写点故事时,这些粗活野话,却给了我许多帮助,增加了故事中人物的色彩和生命。”所以说,艺术总是源于生活的。从这本书中还让我们认识到了湘西人的勇敢、彪悍以及原始的湘西生活。

以前也接触过一些沈从文的作品,如《边城》《萧萧》。对沈从文也有一些了解。但读作品了解的还是有些片面。现读了《沈从文自传》后感触颇多。之所以与如此多的感触一般是基于我本身是湘西人。对他所写的人事都比较熟悉,容易引起共鸣。另一半是基于我对沈从文这个大山里走出去的作家的喜爱。

大山里的孩子不能像城里的孩子那样接受好的教育,但由于家庭的原因,沈从文从小就被送到学校学习,并寄予厚望。但他跟普通孩子一样,会逃课,会贪玩,会打架,甚至会比普通的孩子更顽劣,会贪玩。天天逃课,只要不上课就好。就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下竟会成长出如此伟大的一个作家。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湘西当时很闭塞,人们思想愚昧,但很淳朴。他捉来了蟋蟀,店老板也会同他斗几回合。每次去赶集遇上大方的亲戚几人也能饱餐一顿牛肉。在这个老少边穷的地方,人们就过着如此粗放的生活。虽很苦。但他们却自得其乐,丝毫没有觉得很苦。反而觉得生活有滋有味。也许正是这样的生活环境才铸造了沈从文乐观的性格。以至于他在以后那些艰苦的生活中都没有叫过苦。

但他小时候看见杀人也不觉得害怕,反而会兴奋。会了也看这些事。不知道当时的人为什么会如此漠视生命。杀人死人似乎都是很平常的事。作为一个湘西人也没弄明白当时那里的人为什么不珍惜生命,在他们心中被杀似乎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沈从文在军队的日子也挺长的,跟过不同的部队,带着家人的厚望。总希望在部队有所作为,但每次都未能如愿。但幸好的是他没有因此放弃生活。抱怨生活。虽有时颓废过。但最终还是勇敢的面对,这是我最佩服他的地方。

那么久的军队的生活,让沈从文的生活变得很丰富。但对他后来的文学写作似乎没有什么影响。单看他的作品绝对想不到他有过军旅生活。在军队里他大部分是做一个文员。他很处理人际关系。所以他很受欢迎。沈从文在工作之余也常扮演一个大厨的身份。做的炖狗肉很受欢迎。沈从文对文学的热爱其实是与身俱来的,当他看到《辞源》的时候就产生了巨大的兴趣。就像一个饥饿者热爱美味的事物一样。一个人的文学创作会跟后天的培养有关。但我认为天分还是占主导作用的。

“生活虽然那么糟,性情却依旧那么强,有一次因一个小小问题与那表弟吵了几句,半夜里不高兴再在他床上睡觉了,一时无处可去,就在一个养马的空屋里,爬到有甘草同干马粪香味的空马槽里睡了一夜。到了第二天去拿个包袱告辞时,两人却又讲和了。沈从文在糟糕的生活下,没有抱怨,生活的那么自然,很真实。或许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在困境下乐观面对,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

别人的人生我没有资格去评价,只能从别人的人生中去学习,学习他的乐观,他的经验,他的坦然。这就是我的一点感受。

读罢此书,读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他小时候的生活描写,那么快乐无邪的时光,那么潇洒任性的年年岁岁,着实令我羡慕不已。沈从文小时候特别顽劣,只要不学习,干什么都行。上私塾逃学是家常便饭,拐着弯儿走远路,只为了看路上的风景。看路上铁匠打铁,杀牛,织竹篮子。看牢狱处杀人,还会捡石头砸或用木棍戳没有收的尸体。这些游玩,这些生活小情趣,都为他日后写湘西风景、古朴民风习俗埋下了很好的伏笔。期间还说到他喜欢下雨天,因为下雨天可以不穿鞋,专门走水坑。这让我仿佛又回到了我小时候的经历,雨天总喜欢穿雨靴去踩踏水坑,好像这便是下雨天最欢喜的事了。他还喜欢在河边看人捞东西,逃课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这些这些,都是在城市中生活的我所不曾经历的,生动形象地让我跟他一起过了一次真正的童年。而小孩子都是贪吃的,但凡伙伴身上有一个两个铜元,他们都会到卖狗肉的摊边割一块狗肉,蘸点盐水,平均分来吃。沿路有桃树、李树,还有黄泥田里的红萝卜,还有樱桃、枇杷、山果野莓,这些东西都只是买来吃,从未体会过自己去采摘的。他的童年是可以肆意疯狂的,可以任性的,这在当时都是种不被接受的叛逆行为。他还掷筛子赌钱,常用母亲给他买菜的钱在大街上跟乞丐们赌钱,赢了就把钱用来买吃的,输了自然免不了回家一顿饱打。他总是因为犯各种错而被打,家里人也觉得他给家人丢了颜面,因此在亲戚中他的地位似乎就低了些。但他全然不顾,从别人那学了许多下流野话和赌博术语。他的特立独行都是与当时的封建传统所格格不入的,但我觉得那样的任性疯狂才是少年应有的姿态。他的少年经历是让现在的我们所无法感同身受的,当我们回忆起童年恐怕只有特长班和各种习题了,正是他让我看到了青春真正的色彩。

沈从文虽然小时候读书少,大点就进了军队,遇到了各式各样的人,但社会这本大书教给他的,远远超过他在学校里所学的东西,他以后的成就也得意于社会这本大书。”见识改变自己的命运“用在他身上再贴切了,也是他登上文坛大家的奠基石。

曾经有位作家在一篇文章中写道:”写了一辈子,最终免不了回到过去,写了自己的童年“。童年如同一坛成年老酒,历时越久就越觉得醇香。

看了沈从文的童年生活不免为现在的孩子而惋惜啊!几乎在孩子刚出生甚至是未出生,父母就已为孩子铺好了道路。忙于挣钱的父母把刚刚学会走路的孩子送去幼儿园,托儿所。甚至可笑的是有传言说孩子没有幼儿园的毕业证书不让孩子上学。稍微大一点,有能力的家长就让孩子上特长班,学跳舞,学画画。小小的年纪就肩负起父母的使命,甚至许多孩子的记忆里只有学习而没有丰富的”玩“的记忆。最可怕的是高中,学生的生活单调又乏味,每天五点起床,凌晨睡觉,生活范围也仅是”教室,寝室,食堂“这样单调的三点一线的生活。更有趣的是学生不敢在教室里大张旗鼓的看小说,杂志,就趁上厕所的室猛蹬一下,出来时一个个都一瘸一拐的。

不过我还甚是有幸,生活在九十年代的湘西的一个边远的山村。那里现代化程度低,现代化的步伐也比其他地区慢半拍。我生活之地离边城不远,人们的生活差不多,在我的记忆中还是能找到沈从文笔下湘西的风貌。腊月时,几家人相邀一起大粑粑。年轻有力的两人对站着用木锤使劲的锤石槽里的糯米,一群妇女手里擦满黄油吧糯米挤成圆团,摆在木板上,摆满了一声令下,所有孩子就跳上木板死劲的踩,直到压扁为止。

家中有个弟弟,看了沈从文的童年生活总免不了想起他。只是我那弟弟最终随波逐流,初中没毕业就成了无业游民。在我那家乡,如同弟弟经历的人更是数不胜数,他们也打架,也泅水,也偷别人家的桃儿,梨儿,逃课对他们来说更是家常便饭,染上赌博的恶习也不少。又一次,我和母亲在田里种菜,由于是秋收不久,田里空荡荡的。几个初中生躲在稻草堆里赌博,那天正好是星期天是上学的日子。当时母亲就取笑道:”他们那也是读书?万一输掉了这一星期该怎么过?“我只是笑,”现在你该明白为什么那是你儿子一学期在外面佘那么多账了吧!那也没什么,一代文人沈从文小时候也拿他家买菜的钱赌过博。“只是他们现在还不知且不觉,而沈从文却是先知而先觉。有时在想:不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吗?却不料养的人却是千差万别。

过着沈从文童年般的生活,而沈从文却走出了湘西,走进了中国文坛,并且成为中国文坛一颗耀眼之星。沈从文一路走过与别人不同之处在于他处处做个有心人。小小年纪就充满疑问!并且自己去寻找答解,清醒的意识到”我知道的太多!所以知道的太少!有时便有点发愁,就为的是白日里太野!各处去看,各处去听!还是各处去嗅闻!死蛇的气味,腐草的气味,屠夫身上的气味!烧碗处的土窖湘雨以后发出的气味!要我说出虽当时无法用语言来形容!要我辨别却十分容易。

对于喜欢逃课的学生来说莫过于两种:一种是成绩差的,一种就是成绩好的。如沈从文所说:我自己总以为读书太容易了,把认得的字记记那不算什么稀奇,最稀奇处应当是另外那些人!在他们那份习惯下所做的一切事情。

“沿路有无数人家的桃树,柳树,果实全把树枝压的弯弯的!等到待我们为他们减除一份负担,还有多少黄泥田里,红萝卜大得如小猪头,没有我们吃它,赞美它,便始终委屈在那深埋。”偷东西本是一件可耻的事,而在沈从文的笔下却连偷东西都如此理直气壮,如此理所当然。沈从文的童年是许多人的童年,童年之后,却有着与众人不同的人生道路,生活总在舍弃与追求中渡过。他舍弃了令他一生回味的“美好”的童年而迈入新的生活,他舍弃了在军队中的职位而去追求自己的理想。一路上,为了寻梦,在北大当旁听生?最终成就了自己。这也许就是他与别人最大的不同。

沈从文自传读后感

大家都知道,很多三十年代的很有才的大家在这期间都受到重大的甚至遭到了毁灭,比如老舍先生投湖,傅雷夫妇一道自杀,其他人受的磨难不例举了。

沈从文先生在那段时间钻研中国古代的服饰研究,似乎很奇怪的,那么有天分的一个作家怎么去研究服饰?但那是那时候他做的最合适的选择——他得以和他的妻子一起过相对平静的生活。

我每天睡觉之前都要看沈从文的散文,他散文中的温馨浪漫谦虚的才气确实有利于睡眠。尤其我最感动的是他对他妻子的感情,可以说,他有充分的证据能证明他深爱着他妻子,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她,每一篇文章他都在向她倾述感觉描述所见所闻。

所以,他只需要能有个服饰研究,就能过比较平静的生活,虽然那时候他不再能写出小说,对于一个有天生才华的作家来说很痛苦,但是他还有她,他就能平静生活。

当然,不是说老舍傅雷他们不钟爱妻子。但是我没有见过他们写那么多的文章篇篇都在和他的妻子说话,我感觉他只要感知她爱他,他的心灵就能过好。而老舍他们就是因为高贵的心灵受到屈辱,就无法活下去了。而沈从文先生静静的把他的心灵收了起来,他的心灵本来就有个很安全温暖的家,他的妻子那。从他的散文中,我可以感觉到,他把他的生命完完全全的献给了他的妻子,比如描写他回湖南凤凰旅途中对一座山的感受一条河的感觉听到的有趣的故事水手们的对话,他以最详细最细腻的笔触全部全部告诉她,我感觉他认为他的一切都是为她。

这肯定是个温柔善良纯洁的男人,他那样纯洁真诚,他躲进古代服饰的研究,同时继续爱她,也因为继续爱她,他还能平静生活。

我很高兴他至少能获得这样的生活,我也很遗憾他不再能写出更加优秀的小说河散文,以他的才华天分他本可以还写出很多。

《沈从文自传》读后感

最难以忘怀的记忆在童年。

最美好的记忆在童年。

最能影响一生的记忆也在童年。

最先接触到沈从文是在他的《边城》里。“翠翠渡船、傩送唱歌”这些构成了一个淳朴、真实、自然的湘西。读了他的《沈从文自传》后才知道,沈从文笔下、书中一个个淳朴的农民、一段段真实的故事、一首首迷人的山歌,都离不开他“放荡而诡诈”的童年。

在《沈从文自传》中,他的记忆、他独特的童年,在我看来他的童年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放荡不羁。

在沈从文的童年里,逃学是必修之课。“当我学会了用自己眼睛看世界一切,到一切生活中去生活时。”他便肆无忌惮地开始逃学越是受到家庭的牵制,越是想要逃学,“去认识这大千世界微妙的光、稀奇的色”。那时的沈从文是一个不受任何约束的孩子,对任何新鲜事物都充满了好奇。于是,他逃学“看人做香、下棋、大拳”,甚至还有“相骂”,逃学被发现后被转入离家更远的地方,这恰恰入了他的心愿。因为现下的他不用故意绕道上学,一路上照样可以看到许多有趣味的地方。有“带着极大眼镜磨针的老人、一起做三的学徒、腆这个大二黑的肚皮的皮匠、揣在凹形石辗上强壮的苗人。”还有“小腰白痴头戴头帕的苗妇人、扎冥器出租花轿的铺子”等等新鲜真实得农民生活,在这些所见的事物中,他懂得了很多,也为以后沈从文写乡土小说打下了基础。

现在,众多的人看来,要想学知识就在学校努力读书。我这种观点放在沈从文身上是绝对行不通的,向往自由的他喜欢大自然、亲近大自然。“我们在校外所学的实在比校内课堂上要多十倍”在校外,他接触大自然“辨别各种禾苗、认识各种害虫,”父母总认为这是调皮。对。他的确调皮,但因为他的放荡不羁,他的诡诈,他才与大自然如此之近的接触,才能受到大自然的触发,也才能让这个童年影响了他的写作。

从《沈从文自传》这本书中,我还读到了另外一个特殊的阶段,就是当兵。向往自由的他,渴望遇到各种新奇事物的他,终于远离了家乡,独自去完成那本“用人事书写的大书。”这段经历也影响了沈从文的写作以及他的人生。在军队里经常面对杀人,这给沈从文的童年回忆留下了难以磨灭的一笔。同样,放荡不羁仍然存在于他的性格中。在军队里跟着“小号兵到城墙上去吹号”、“跑到制铁处”去看别人工作,体会小工人的们不一样的生活。“用筱竹做竖笛,四五个人各人口中含一个吹进营门”。这些都是沈从文在军队里所见到的,体会到的生活。这些独特的、难忘的生活深深的存留在他的记忆中,这些特殊的经历也丰富了他以后的写作。

用《沈从文自传》里的一句话“我的智慧应当从直接生活上得来,却不需从一本好书、一句好话上学来。”可见,他的人生经历对他的写作有多大的影响,而影响一个人最深的经历便是童年。

沈从文的童年是丰富的,他的调皮,他的放荡,他的诡诈,造就了他不一样的写作风格。因此在《沈从文自传》中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一个赤着双脚、向往自然、追求自由的沈从文。这些性格使他的写作有着独特的淳朴、真实、乡土气息。

沈从文自传读后感

沈从文,原名沈岳焕,湖南凤凰人是我国近代著名的作家学者,我个人认为他是湘西历史上最伟大的人物之一。沈从文用他的笔,他的小说,他的语言让世人了解到一个不一样的湘西,让别人知道湘西其实是一个民风淳朴、风景秀丽的地方,而不是像传言那样野蛮、落后。

在我的印象里沈从文一直是一个热爱读书认真学习不断进行文学创作与研究的学者。

但是,在我读过沈从文的自传后我才看到他令人意想不到的一面。孩童时代的沈从文是一个特别顽皮不爱学习的人。在沈从文小时候,那时还是清朝统治时期实行的是私塾教育。

而那个时候的沈从文可以说是个典型的“不务正业”的“不良学子”,不爱读书不说还经常从私塾里逃走跑到野外去玩。其实,这正反映出一个问题,沈从文从小就有一种发对封建的思想,希望摆脱封建礼教思想的束缚,追求自由生活的愿望。他并不是不爱学习,而是不喜欢读那些封建统治者用来束缚人民思想的书,那些阻碍社会发展进步的书。

当然,沈从文的父母是不会容忍他这种不务正业的行为的,于是为了他的前途命运着想,他的父母果断为他选择了一个离家较远教育叫严格的私塾去上课。但是,年幼的沈从文不懂得父母的良苦用心,又一次“辜负了"他们的付出。沈从文依然没有好好去私塾读书。与去私塾上学相比童年时期的沈从文更喜爱湘西美丽的自然风景。因为对自然风景这份热爱,每次在去学校的路上,他总是喜欢拐着弯走很多远路,为的就是可以尽可能地欣赏沿途美丽的自然风景。也许正是因为看过了湘西无数美丽的大好河川,才让沈从文的小说写得如此美丽、如此动人。

童年时期的沈从文是一个对任何事情都极富兴趣的顽皮的孩童。从他的自传中我们可以知道,他从小就特别胆大,几乎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不敢做的。在上学的途中遇到任何有趣的事情他都会停下来看一看。例如,铁匠铺中有人在打铁、杀牛的、编织竹筐子的等等。甚至在路过牢狱处,从杀人的地方走过,如果看到没有收走的尸体,他都会捡起石头来砸一下或者用棍子去戳几下。我认为童年的沈从文具有其他孩子所没有的勇气与胆识,这也许是他成功的原因之一。

沈从文出生在湖南凤凰,这个拥有历史悠久的古城里。因此沈从文具有南方人所具有的共同特征,那就是喜欢水。童年的沈从文特别喜欢下雨喜欢,因为一到下雨的时候他便可以不穿鞋子,光着脚跑到河边,水池里去玩耍。而且在雨天走在路上他还会专门去踩水坑。他不光喜欢水,而且喜欢和水有关的事情。比如说,有一次沈从文看到有人在河里捞东西,他便坐在河边看了好久。正是因为沈从文如此喜欢水,他的作品里的人物都是那么的清纯,那么的善良,心灵那么的纯洁。

其实,相比功成名就的沈从文我更喜欢孩童时的他,童年时的沈从文天真无邪,顽皮可爱,勇敢敢作敢为。我十分羡慕沈从文童年时的生活,与我的童年相比他的童年生活更加快乐,更加自由。我很羡慕他可以玩每天不学习一有机会就会到野外去玩,羡慕他可以自由自在的玩没有任何压力的玩。有时候他和同伴们出去,能逛一天,身无分文,去不挨饿。这对于我来说几乎是做不到的事情。但是,他却做到了。让我简单描述一下他们是怎么办到的吧。

间或谁身上有一两枚铜元,就到卖狗肉摊边去割一块狗肉,蘸些盐水平均分开吃。或者无意中谁在人群中碰着一位亲长被问到“吃过点心吗”,大家正挨着饿,相互望了一会,羞羞怯怯地一笑,亲长知道情形乐和便说“这成吗?不喝一杯还算赶场吗?”到后自然会被拉到狗肉摊边去切一两斤费狗肉分割成几块个人来一块,蘸上盐水往嘴上送。机会不好的时候,没能碰到这么一位慷慨的亲戚,他们也不会变了肚皮回家。沿路有无说人家的桃树、李树,果实全把树枝压得弯弯的,他们便可以去饱餐一顿。

但是由于各种客观因素,我未能体验到如此美好,如此快乐的童年生活。但是有幸我现在来到了湘西,来到了沈从文所描写的世界中。我亲身感受到湘西优美的自然风光,感受到这里淳厚朴实的民风,这里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感受到外人眼中不一样的湘西,一个真正的湘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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