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文不仅仅是语言优美、结构完整,更要有独特的思想和深度的感受。下面是一些常见作文错题及解析,希望能帮助大家避免类似的错误。
我带着好奇的心情,打开了手机的应用商店,搜索王者荣耀,天哪!我不禁喊出声来,一个软件,竟然要400多兆,需要这么多流量,还有一亿多人在玩!我的好奇心让我下载了它,玩着玩着,却被它的风格吸引了,结果呢?可想而知,我入迷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越玩越起劲,爱上了它打打杀杀带来的快感,从玩几分钟到天天玩,再到睡觉前要听着游戏解说才能入睡,完全没有注意到我自己的学习成绩直线下降,从原来的90分以上下降到了八十几分,妈妈看到我越来越低的成绩,就会生气!我有了内疚感,于是,我默默地把王者荣耀卸载了,这个游戏就让它永远消失在我的生活中吧!我现在的主要任务还是学习。
因为这件事,所以我写了这篇作文,提醒自己,也提醒其他爱玩游戏的人,玩游戏必须要有约束力!真的跟网上说的一样,多玩游戏伤身,适量游戏减压呀!
以前我每天晚上都看课外书,可是自从有了手机之后,我的心里就像挠痒痒似的,心里老想着玩手机。
我之所以迷上手机,是因为发生了一件事情。
有一次,我去我大姑家走亲戚。可是一到家里,大姑、表姐、大姨、表哥……他们每个人居然都拿着手机在玩。我疑惑不解:手机那么一个小东西,像一个扁扁的小盒子,为什么那么多人都拿着它不放呢?这个手机有什么用呢?我就跑去问大姑。大姑回答说:“手机里面可以下载一些游戏,也可以用微信和亲戚朋友聊天。”我听得津津有味,觉得手机非常有趣,于是向大姑借了她的手机玩了一会儿。没想到,从此我就迷上了手机,也养成了爱玩手机的坏毛病。
有一次,我的爸爸出差,妈妈也去了北京陪外婆去看病,于是我就让妈妈把手机留下来了。正好是放假,我心想:我一定要好好地玩手机。所以晚上,我用被子蒙着全身,掏出手机躲在被子里玩,甚至都忘记了吃饭。没办法,我只好随随便便地吃了几包方便面。那几天特别迷恋手机,甚至和手机形影不离。
自从迷恋上了手机,严重地影响了我的学习成绩,今后我要控制自己,不能过于沉溺于手机游戏之中!
自从上了小学开始,我就迷上了读书,我的读书之路,是从我第一次去图书馆开始的,我在四年级就早已久闻图书馆里书的丰富,可无奈图书馆门前的两位“门神”,只好忍痛办了一张图书卡,才有幸进入了图书馆。
我第一次借书借的是《最后一头战象》,书中嘎羧对战友的忠诚是人类所无法比的,嘎羧的饲养员波农丁却拉着作者想跟着嘎羧去象冢里去偷象牙,他取不义之财的心让我愤怒。最后嘎羧选择了“百象冢”作为墓穴,波农丁唯一的良心不允许他偷这里的象牙,只能空手而归,阴谋没有得逞感到高兴,于是这本书被我读了三四遍才还回去。
自从这本书看完之后,我又经常到图书馆里去了,我无论多少次也不会厌倦,周末一有时间就看书,许多课文我都看过原文,所以我一看见那些被修改的文章,脑子里立刻就浮现出了那些被删掉的东西,总会气愤一小会,谁让去掉的都是邪恶的东西呢。
不管一本书有没有看过,都会很认真得看。我不仅爱看国内的书,国外的书我也常看:《童年》、《巴黎圣母院》、《呼啸山庄》……我都爱看,只有是名著,我来者不拒,通通接受。
不知是我性格内向,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我的朋友越来越少,书,便成了我最好的朋友,班上爱看书的人很多,但是正在在看书的人却很少,我就是那其中的一员。
我的读书之路还有很长,现在可不能放弃了,不然,往回走可是要花很多的时间,而且我的努力也会白费,所以,我是不会放弃我的读书之路的!
在人们的心目中,狼是一种凶残的动物,而我最近却迷上了这种动物,因为它的一些特质深深的.吸引着我。
一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为《小狼,小狼》的书,我抱着随便翻翻的心情拆开了外包装。谁知,一打开书我立刻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书中讲的是一位北京知青被安排到内蒙古工作,但他却对草原民族拜狼为图腾感到十分不解,便捉了一只小狼来养,然后与它结下了生死情谊的故事。
看完《小狼,小狼》后,我便疯狂地收集写狼的小说,比如《狼图腾》《狼王梦》《残狼灰满》等。从书中,我读到了狼的另一面,狼的团队精神让我想起“团结就是力量”这句话。许多事情靠个人的力量是无法做好的,这就需要我们像狼一样具备团队意识。我喜欢打篮球,我所在的班级球队里个个都是好手,可是我们参加比赛时却经常打败仗。在意识到团队精神之后,我便召集队友们分析原因。原来,施小刚等几位同学缺乏团队意识,在比赛中很少配合队友传球,这是我们打败仗的一个重要原因。找到原因之后,我把狼的团队精神告诉他们,于是我们“重整人马”,团结协作,打了很多胜仗。
除了团结,我还迷上狼的聪明。狼很有智慧,狼群经常聚在一起猎杀大型动物,它们分工合作,采用诱敌之术把对手引出来,再用车轮战术把其累得口吐白沫,然后轻而易举地置之于死地。据说,现代战争中的一些战术都是向狼学的,比如:以弱胜强、诱敌深入、伏击战和围困战等。瞧,狼多聪明啊!狼真是一种值得我们研究和学习的动物!
你好,我是一个纯真的书虫,下面是几个我读书的镜头,请大家慢慢欣赏吧!
“爸爸睡了,恩——,太好了。”我发现爸爸终于睡了,我便拿出一本《哈利波特》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把桌上的作业扔在了一边,而且把做作业的事忘在了九霄云外。正当我沉浸在哈利波特的世界里漫游的时候,爸爸突然走了过来,把我抓了个正着。当然,我是不能避免吃“红烧巴掌”的,而那本书现在已经被弄成“乙等残废”。
镜头二:夜晚看书记。
待妈妈关了大灯出去以后,我立刻拿出早已藏在枕头里的《阿衰》偷偷地看了起来(他们把我床头的台灯开着)。作为一个经常夜里偷看书的老手,对任何动静都要作出反应——赶紧把书藏起来,装睡觉。所以经常避免不了白忙活一场。
镜头三:劳动时的读书者。
“蒋坤宏,你又在干什么?”伴随着爸爸的叫声,我赶紧放下手中的书,继续清理着书架。原来,我趁着爸爸往书房搬书的时间,又拿着一本书在看。
爱读书是一件好事,但是要在一定的时间里去读书,而且也要选清书的种类。
是黄昏是晚霞在长空交织的绮丽,是昼与夜黑白交织的混沌,还是夏秋交际时那一抹点染着绿的黄?你都是,你又都不是,但不可否认,我就这样无可救药的迷上了你。
你是绿。早春中混杂着鹅黄的绿,盛夏时深潭般幽深的绿,深秋时残破又凄美的绿,冬日松柏针叶中那一抹青翠浓重的绿。是谁在身旁拨弄轻巧的弦,飘荡出一缕缕浅绿的轻烟?那绿在流淌,流淌,弥散着使人战栗的渴望。
你是红。新年里那洋溢着喜庆的红,少女唇上那一抹诱人的桃红,朝霞燃烧使那一片熊熊烈火般的红。这激情四射的红在各处纷飞!是谁在身旁拉弓舞剑,迸射出铮铮的弦响与刀剑碰撞声?那红在蹦跳,蹦跳,舞动出无边的遐想。
你是蓝。在潮起潮落中变幻莫测的深蓝,天空中自由徜徉的浅蓝,那美丽的异域姑娘眼中让你沉沦的蓝。是谁在身旁翩翩起舞?水袖拂过,让人迷醉在她轻柔的腰肢下,莲步轻移,让人拜倒在她细碎的脚步里。忽地,你粲然一笑,舞姿翻飞。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
你是黑,涂抹着浓重的墨色;你是白,绽放着无暇的纯洁;你是黄,温暖着冰冷孤寂的心;你是橙,洋溢着自信活力的笑容。你是色彩,你静默的装扮着这个世界,你无声的飘入我的心田,你就悄悄的在我身边静立。我就如飞蛾扑火般追寻着你的倩影。
我对你如此痴迷向往的举动都只说明了一点:我迷上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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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在人类的一生,书是最重要的。”在我成长的过程中,书给予了我丰富的知识,书伴随着我长大。
生活里如果没有了书,人类的文明会消失吗?虽然我也不知道问题的答案,但是我十分喜欢读书。
用妈妈的话来说,我就是一个“小书虫”。只要一到书店,我就会迫不及待地扎进书堆里,像是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它们是我的精神食粮。我喜欢看历史、地理、天文和建筑工程书,尤其是地理和天文让我手不释卷。我在书里知道了:荷兰是世界上最低的国家;北极星的真正名字叫勺陈一;人类最早的房子是泥土做的;树屋该如何制作……书满足了我所有的求知欲和对世界的好奇心,它引导着我,启迪着我,给我智慧。
对于我来说,每一本书都是个神奇的世界,我在里面畅游、飞翔。它们有的教会知识,有的告诉我故事,有的启迪做人的道理。它们争先恐后地扑向我,好像害怕我不看它们一样,把我淹没在知识的海洋里。
书就是一本本有生命的小人,它们是我的良师益友,它们教会知识,教导我成长,让我受益匪浅。我现在有三千多本书,这意味着我有三千多位好朋友,以后我还会阅读更多的书,结识更多朋友,学习到更多的知识。
我喜欢书。就像毛主席说的“饭可以一日不吃,书不可一日不读”,我会把阅读的习惯一直坚持下去,做一个“腹有诗书气自华”的人。
书的海洋是没有尽头的,书的知识是无限的,只有书才能让你展翅翱翔。
每一本书都有不同的内容,也带给你不同的感受。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对我来说:书,可以是我打仗的机枪;书,可以是保护我的城墙;书,也可以是我的王宫。
只要一有时间,我便“潜”入了书的海洋。因为书可以让我找到快乐,书可以让我忘却烦恼,书还可以让我探究未来。总而言之,书是我生活中最亲密、也是最懂我的朋友。
渐渐地,我已被书本所吸引,常常看到废寝忘食,忘了时间,忘了自我,投入到了另一个世界。每一个学期,我都会让爸爸、妈妈给我订一些科学杂志。我感到每一天都活在书的城堡里。有些时候,我的情绪也随着故事情节,跌宕起伏。
从历史故事到武侠小说,从风景杂志到科幻报刊,从校园漫画到文学书报,每一本书都有不同的故事情节。看历史书,我仿佛穿越了时代;看风景杂志,我仿佛跨越了国界;看武侠小说,我仿佛看到了另一个自己……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一点儿不假。读的书越多,那个存在、也不存在的“黄金屋”已经被我找到了。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这些诗句说的没错,只有多读书,才能保证写好文章。
我爱读书,书是我最好的伙伴!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深深地迷上了摄影,于是妈妈送我了一架照相机,希望我能拍出最精美的照片。
我的照相机外面是一层银色,好像披着一件银色的外衣。照相机是长方形的,构造非常简单:主要由机身、镜头和照相机顶端的一些按钮组成。这些按钮分别指挥着照相机的不同功能。有开机按钮,有调焦距按钮,有调整照片大小按钮,有拍照按钮……如果你不仔细研究一番,一定不知道它那各种各样的按钮都能起到哪些作用。
我喜欢我的照相机,因为它帮我留下了很多宝贵的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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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在时代的波涛中航行的思想之船,它小心翼翼地把珍贵的货物送给一代又一代。”这句培根的格言真对!
书籍不单单可以看,还可以体会书中的文章的思想感情,体会社会上人们的动态,体会作者的想象多么奇妙,体会物与物之间的那种对生活的情。所以我迷上了看书,有时还做做笔记,写写感想,从中可以寻找出一些对我有用的东西——人生哲理、社会纵横等知识,在以后我就不会像乡下的亲戚那样——什么都不会。
我一旦把书翻开,那富有感情的语句,就会在我脑子里跳动。你们肯定以为我妈妈很支持我看书吧!是的,她确实很支持。可是她也很怕我看书,因为我一看书,书就把我给粘住了——吃饭时,家人叫我去吃饭,我耳里好像塞了棉花一样,听都听不到,依然沉迷于书中。要睡觉了,爸爸催促地叫我:“睡觉啦!再不睡就变成‘国宝’啦!”我头也不抬地应了声:“‘国宝’才好呢!是国家的宝贝呐!”然后还是坐在椅子上看书、做笔记。你现在知道我是个小书虫了吧!
是啊!人在这个世界里就是要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我之所以会迷上看书,是因为我们一家都沉迷在书的世界里,我从小就在书的熏陶下成长。奶奶说过,看书看得太多不好,眼睛很容易瞎的。我就不这么认为,我认为我自己迷上了看书而感到骄傲、自豪。因为,我是离不开书的。
俗话说“读一本好书会多一个朋友。”书已经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而且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记得我在一二年级,每天都只想着玩,作业都在学校里面抓紧写完,写完之后我从来都不检查。只要一回到家,就立刻把书包一扔,然后飞快地跑出去玩。
妈妈为了让我成为一只“书虫”,给我买了好多本书,我一眼也不看它们。没办法,妈妈只好逼我每天在书桌旁看上一个小时的书。有一天,我被一个书名吸引了,我拿起来看了看,情节真有意思!我就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等妈妈进来的时候,我一看手表,才发现我已不知不觉地读了两个小时了。从此,我渐渐的喜欢上读书了。
有一天,妈妈去逛商场。我看到一家书店,就对妈妈说:“我准备在这里看书,就不和你去那边了。”妈妈点了点头,我在那里一直看到了下午五点。妈妈来接我时,我说:“再看一个小时。”又过了两个小时,书店关门了,工作人员让我离开,这时我只好恋恋不舍地放下手中的书,和妈妈一起走了,走的时候还不时地回头看。
以后每天晚上,我都会坐在床上看一个小时的书,才去睡觉。因此爸爸妈妈每天都轮流守着我,直到我睡着,他们才离去。其实我每次都是装睡着,等到他们走过之后,我立马开灯看书了。有一次我看到九点半才睡觉,第二天早晨,妈妈喊了我五遍,我也没起床。直到七点半我才起床,妈妈问我:“你昨晚是不是又在看书?”我只好承认了。
在悲伤的时候,画画能够让我忘记悲伤,找到愉快;在烦躁的时候,画画能够让我静下心来,沉浸其中。画画简直让我着迷。上三年级的时候,我就喜爱上了画画,一有空就不停地在本上写写画画,不画画就不舒服。除了画画,其他事情都不能引起我的兴趣。有次我写完作业,那时候天已经黑了,妈妈让我上床睡觉,可是我就是不听,偏要去画画,妈妈叫我几声我都不答应她,还是一丝不苟地在画我的画,气得妈妈拿起我的画就给我扔进了垃圾桶里。我立马从垃圾桶里捡出我的画纸,然后趴在床上大哭起来,哭了整整一个半小时的时间,不管妈妈怎么哄我,我都止不住哭声,最后,我依依不舍地把画放在了桌上,去睡觉了。睡觉时,我就觉得我没画完一幅画觉得不好受,觉得心里空荡荡的,光想去画画,我叹了一口气,还是去睡觉了,唉,看来我真迷上了画画!
还有一次,中午妈妈叫我去吃饭,我偏不去,非得画完画才去,妈妈叫我了好几声,我连哼一句都没有哼,我已经沉迷在了画画之中,外面的声音我都自动屏蔽了,根本听不进去。妈妈连续叫我好几声,见我不答应,就来到我屋里大叫着说:“去吃饭,别让我叫你!”我连嗯一句都没有说,妈妈离我更近,又说了一遍,我还是没答应,当妈妈拍了一下桌子后,我才说:“怎么了妈妈?”“我叫你去吃饭呢?”妈妈吼道。我连头也不抬地说:“哦!”唉,看来我真迷上了画画,连饭都忘吃了!
在我画画时都忘了许多许多的重要事情,唉,还是算了吧?我每次都是这样,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谁让画画令我着迷呢!
我以前喜欢玩,不怎么喜欢看书,可是爸爸妈妈偏要说:“给你买几本书看看。”我听了总是说:“不!我才不看这些破书呢!”爸爸生气地说:“不看就不看呗。是你看又不是我看,随便你吧。我不管了!”
一天晚上,我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也睡不着,就偷偷拿了一本《。
作文。
天地》,看了起来,看着看着,我被那生动有趣的作文吸引了,看得津津有味。第二天一早,舒老师让我们写家乡的景物,我一想昨天不是刚好看过一篇描写家乡景物的好作文吗?我暗暗自喜:这下可好了,我就不用愁怎么写了!我很快写好了作文交给老师批改。老师连连夸我写得好,还把我的作文读给全班同学听。她一读完,班里马上响起了掌声。那一刻我心里甜滋滋的。
从此,我只要一有空就看书。我喜欢看《笑猫。
日记。
》、《马小跳》……。读了《笑猫日记》,我认识了那只会写日记的猫,懂得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的道理;读完《马小跳》,我知道马小跳很调皮,懂得了任何成就都是刻苦劳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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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里,。它就像一块巨大的吸铁石,把我紧紧地吸住,使我每天都爱不释手。
早上,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打开电脑玩游戏。我的眼死死地盯住电脑,手指灵活地操纵着键盘和鼠标,还不时喊:“好!漂亮!”时间飞似的,一会儿,我就已经玩了四五个小时。唉,为什么玩电脑的时间过得这么快!而上课的时间却是这么的漫长啊!
就在这时,妈妈走出房间,看见我在玩电脑,就大声吼道:“黄锐!”我突然就从电脑世界回到了现实世界。我转头看见妈妈凶神恶煞的瞪着我吼道:“你早上起来不刷牙洗脸,就在这里玩电脑了,我罚你今天一整天不能玩电脑!”我的心受到了重重的一击,伤心地哭着,还不时向老天呼喊着:老天爷啊!为什么妈妈这么快就行了,你真应该让妈妈再睡一个小时啊!
还有一次,我正在玩电脑,突然,尿急。可是,眼看快要胜利了,我只好坐在那再忍一会儿。我不安地坐在那里,玩着玩着就完全把尿尿的事给忘了,我摸摸裤子,天呢悲剧了!
这就是我,一个不折不扣的电脑迷。
天使梦飞是我一直坚持的梦想,我幻想着,幻想着自己成为一个普通的作家。我爱着写作,我爱着阅读,关于文学的一切的一切我都疯狂地热爱着。
即使我会被文学的奥秘难住,被落魄的自己吓住,我也不会退缩!我害怕过,放弃过,人的一生又怎么会没有遇到挫折!我坚强!我向前跑!我不断地思考,幻想,我爱文学,爱着文学!我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空闲时间、休息时间去写作,我爱着写作,它带给我的欢乐,我永远都忘不了。
是的,我们每个人的梦,都是一个天使、一个小精灵,那属于我们的小天地,很美、很美......它,宛如一个小太阳,照亮了我,照亮了他人,我爱着梦想,爱着文学,一切的一切,我都爱。
我对梦想的依赖,永远都散不开......小小的依赖,一首《搁浅》(杨丞琳)送给你!
久未放晴的天空。
依旧留着你的笑容。
哭过却无法掩埋歉疚。
风筝在阴天搁浅。
想念还在等待救援。
我拉着线。
复习你给的温柔。
暴晒在一旁的寂寞。
笑我给不起承诺。
怎么会怎么会。
你竟原谅了我我只能永远读着对白。
读着我给你的伤害。
我原谅不了我就请你当作我已不在我睁开双眼看着空白。
忘记你对我的期待。
读完了依赖。
我很快就离开。
风筝在阴天搁浅。
想念还在等待救援。
我拉着线复习你给的温柔。
暴晒在一旁的寂寞。
笑我给不起承诺。
怎么会怎么会。
你竟原谅了我我只能永远读着对白。
读着我给你的伤害。
我原谅不了我就请你当作我已不在我睁开双眼看着空白。
忘记你对我的期待。
读完了依赖。
我很快就。
我只能永远读着对白。
读着我给你的伤害。
我原谅不了我就请你当作我已不在我睁开双眼看着空白。
忘记你对我的期待。
读完了依赖。
我很快就离开。
读完了依赖。
我很快就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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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是这样认为的:书是我们巨大的精神财富。是书给予了我们知识;是书陪伴着我们成长;是书一直使我们进步。
试想,如果生活里没有了书,人类、世界将会怎样?对此,我想我现在还没有准确的回答,我只能说的是:书是我们的灵魂;书是我们的良师;书是我们的益友;书是我们成长的精神食粮。
我是一个十足的小书迷。每一次进到书店,我都会一头扎进去,把头埋在书里,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似的,津津有味的、如饥似渴的读着。我融入到了书中丰富多彩的故事情节中,女生日记中的冉冬阳的好多小秘密和羽化成蝶的痛苦与欢乐;卖火柴的小女孩中小女孩的可怜;草房子中男孩桑桑刻苦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六年生活&&读着读着,我似乎忘记了一切。时间流逝着,转眼间,书店中早已空无一人了,我这才依依不舍得把书放回到书架上,离开了书店。
现在,对于,如果没有了书,人类、世界将会怎样?这个问题,我想,我有了答案:书是我们的良师,是它教会了我们许多知识与道理,如果没有了书,人类将会一无所知;书是我们的益友,是它引领我们走向成功的彼岸,如果没有了书,人类将会迷失方向。啊,书,在这寻求答案的过程中,我深深地迷上了书!!
稀客小学一年级:张大银。
生活就是个万花筒,它向我展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11岁的我拥有着一片蓝天,一方乐土在那,我用心灵感受着那里的一切,都让我着迷,令我陶醉的有画画、读书、做手工……等等,这些事情让我感受到无限的乐趣,其中我就迷上了羽毛球。
第一次我去打羽毛球,我还有些紧张,因为我妈嫌我有些胖,于是就她就给我报了羽毛球,一开始老师只是让我站在一边颠球,这对我来说并不是很困难,因为我在家经常颠球,但是我第一次在陌生的环境下,心中还是有些恐惧的,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久而久之便着迷起来了。
记得原来打球一直都是打不着球的,但是我学会技巧之后就能打到羽毛球了,这些都是因为坚持每天都去打羽毛球,日积月累,熟能生巧地打到球了。每一次去学校打羽毛球到时候,都能使我感受到无比的快乐,就像煜在水中自由穿梭着无比的快乐。
当你迷上一件事,别人对你的批评,你也会欣然接受。在一次打球中,我觉得自己已经把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了,但是老师还对我说了几句批评的话语,我竟然没有感到反感抵触,我虚心接受了,我心想怪不得我总使不上劲儿呢,以后我再打羽毛球就觉得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提升。
打羽毛球可以获得无尽的快乐,我们只要一直坚持做一件事,没有什么东西能困倒我们的,坚持就一定能胜利。
唱歌让我非常着迷。每当我听到那动听的歌声和乐曲,心情就十分欢快,激情四射。歌声让我的生活充满了阳光和活力。
幸福的生活需要用欢乐的歌声来表达,唱出我们的心愿和梦想。为了学会唱歌,我收集了许多著名歌唱家的音乐磁带和唱片,有歌唱祖国的;有赞美生活的;有激人奋进的;还有颂扬家乡的……真是应有尽有。只要有时间,我都要学唱一些我喜爱的歌曲。唱歌有时使我如梦如痴。一天晚上写完作业,我和爸爸在室内练击打高抛乒乓球。练了一会儿后,爸爸用手机放出了羽泉的《奔跑》和王薇的《传奇》,我情不自禁地跟着唱起来,一边唱歌一边打球。我越唱越兴奋,手中的球拍也乱舞起来。爸爸把一个个乒乓球纷纷地打在我的腿上、脸上、鼻尖和额头上,我都没有痛感。这时爸爸大声说:“臭小子,你对唱歌真是着迷了。”我仍然不停地唱着。
有一天早晨,我醒来的特别早,看到爸爸还在熟睡。我悄悄地把他的手机拿过来,调出了汪峰的《怒放的生命》。轻轻地躲在被窝里小声地学唱起来,我越唱越高兴,不知不觉地把声音调高了。爸爸突然醒了,猛地掀开我的被子,一把夺过手机,拧着我的耳朵无奈地说:“你呀,真是一个歌迷!”我急忙不好意思地把衣服穿好,红着脸走进了洗漱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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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在那美妙的书的海洋里寻找快乐,因为书给了我知识,给了我快乐,我没有理由不迷上它。
阅读对我来讲,就是一顿可口的美餐。这不?又到了吃饭的时间了不妨来看看我的菜单吧。
首先,肯定是开胃菜吧。哇!好香!好开胃呀!开胃菜是什么?哦,是那绕人脑筋的脑筋急转弯呀!呵呵,酸酸甜甜好味道。吃完了开胃菜,接下来吃什么?你一定猜得到,是那厚厚实实的作文选。它可好吃了,粘粘的,软软的。上了主食,当然少不了好吃的菜啦,先上到辣的,悬疑重重,步步紧逼,真是辣爽了!那一个个心狠手辣的凶手,不用说,这道菜当然是侦探书。上完辣的就来个清淡的。一个个家庭琐事,一点点小道理,疏通肠胃好舒服,它就是故事会。
吃了这么多,开始饱了。摸摸肚子,直打嗝。可看看菜单啊?还有?
幸好,剩下的只是甜品了。哦?什么味道?好像是?不错,正是我最爱吃的棉花糖,绵绵的,软软的,入口即化。吃得我全身都甜滋滋的,哦,原来是校园小说。“吃完这个应该没了吧!”我小声嘀咕着。没想到,还有。这一次,是冰凉诱人的哈根达斯。哇!冰冰的,那种凉穿过皮肤,渗透到了我的身体里,配上甜甜的果香,真是美味透顶!这,当然是惊魂小说。
看完我的菜单,你的口水肯定会不住的往下流,那我怎么会不迷上它呢?
吃完哈根达斯,总算不再上菜了,不然,我的肚子可就要撑破了!
我喜欢每天的那一顿美餐它不仅有粘粘的白米饭,爽爽的超辣菜,清淡的炒青菜…更重要的是,书给了我快乐,给了我知识,给了我…我喜欢读书,因为那是一种乐趣,我迷上了读书,是因为那是一种快乐,因为我已经离不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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