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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让我敬佩初一(汇总19篇)

他让我敬佩初一(汇总19篇)



优秀作文具备逻辑性强、观点明确、立意新颖、表达流畅等特点,能够打动读者的心灵。接下来,我选择了一些优秀作文的片段,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迪和思考。

他让我敬佩初一作文

我的邻居武大妈是我敬佩的人。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我放学回来,奶奶不在家,只好坐在台阶上等奶奶。一会儿,从楼下传来武大妈的脚步声,我忙站起来,对武大妈有礼貌地说:“武大妈好!”,武大妈好像(有什么心事,只是)如梦初醒,随便(顺口)说(了)一声:“甜甜好!”(打过招呼之后,)我听了又坐在台阶上,武大妈发现了,关切地问我:“甜甜,怎么不进门呢?”我(本来就等得心焦,)听(武大妈这么一问,)了心里(的委屈全涌了出来)十分着急,都快哭了,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我对武大妈说:“奶奶还没有回来,进不去。”“奶奶没回来,你就到我家去吧!你要是饿了,让我给你做饭吃。在我家别客气,当自己家一样,就行了!”武大妈笑眯眯地说。我高兴地进去了。奶奶回来,我的作业都做完了。奶奶对武大妈感激不尽,当奶奶再三给武大妈道谢时,武大妈只是微微一笑。

还有一次,我在学骑自行车,一时高兴摔倒了。小腿摔伤了。我号啕大哭,武大妈听见了我的哭声,忙跑过来,一边安慰我,一边慢慢地把我扶上楼。她把我的伤口清洗干净,用纱布包上。今天,我的伤口还在,我一看风它,就想到了武大妈。

至今,我家已经搬迁到了23号楼,可有时我还时常去看一看我在6号楼的邻居――武大妈。

他让我敬佩作文

的爷爷有一头白发,两只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张能说会道的巧嘴,这些都不重要,因为在我看来他没什么特别之处,但是他能写一手令人羡慕的好字。

每逢过年时,我家门槛都几乎要被踢烂了,来请我爷爷写对联的`人经常就堵在门口。我看着这群人,问爷爷:“爷爷,你为什么要给他们写对联呀?难道他们给你钱你就写吗?”爷爷听了微微皱了下眉头,瞪了我一样,手却没有停,并没有回答我。我真不明白爷爷为什么要为他们效劳,但也没办法,我的爷爷就是这样。

有一次,爷爷卧病在床,吃药吃饭只能在床上,需要有人伺候才行。有个人来请爷爷写对联,爷爷用尽全身力气站起来,奶奶和爸爸个人把他搀扶到书桌旁,爷爷竟然一笔一画地写了一副对联。当人家来取对联的时候,意外出现了——一爷爷居然把对联扔进了垃圾桶,微笑着对人家说:“对不起,这次我不舒服生病了,字没写好,我特别不满意。这样吧,等我身体好了再给你重写一副吧!真是不好意思。”我们站在一旁都惊呆了。

直到有一天,爷爷告诉我:他从小就没有娘,是村子里的人将他养大,他只不过是在报恩。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就是我的爷爷,一位最令我敬佩的人!

他让我敬佩作文

去年我在普迹读书的时候,接触过许许多多令我敬佩的人,但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她――我们班的班长袁晓红。

记得有一次,我们正在食堂就餐,有一位叔叔监督我们就餐。坐在袁晓红旁边的罗江总是把头转过去讲话,被那位叔叔听见了,就误以为是袁晓红讲话,于是狠狠批评了袁晓红一顿。没想到袁晓红并没有为自己辩驳。

事后,我找到袁晓红,疑惑地问她:“你为什么不替自己辩解,而要替罗江当替罪羊?”袁晓红却不以为然地说:“说话的是我们班的同学,而我却是一班之长,是我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骂罗江和骂我有什么区别吗?”我听了,打心底里地觉得袁晓红是一个顾全大局的好班长。

我真敬佩袁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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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让我敬佩作文

在六年的小学生活里,我遇到过许多同学,与他们的关系十分融洽。其中,有一个同学让我十分敬佩,他就是冯勃。

冯勃的个子不是很高,短短的头发,炯炯有神的眼睛上有两条弯弯的眉毛,非常浓密,看起来有种成人的感觉。他的嘴唇有点厚,但他的那副却变化多端,时而能说会道,时而开怀大笑,他的'嘴也跟着上斜、下倾,有时还故意弄成一条月牙形。从他嘴型的变化你就可以看出他的内心的喜怒与哀乐。

冯勃之所以让我敬佩,是因为他在运动和学习上都做得非常棒,两相不误。先说运动吧!冯勃很喜欢打篮球,跟我有着同样的爱好。他打篮球一般都是先传给队友,而且传得很奇妙,如果队友不投再传给他,他学会继续分球,给队友机会。记得一次篮球赛,我与冯勃、郭晋煜打其他三个身强力壮的男生,而且他们中有一个中锋身高1.75米。在我们身高占劣势的情况下,冯勃依然坚持他打篮球的风格不断传球,给我制造了许多空位。而我也很争气,投中了一球,击败了对手。我发现,冯勃传球的姿势很特别,往地上一击,或晃一晃在辊人的腋下传球,有时拿球在别人面前轻轻一挑,更有趣的是他的穿裆技术,只看他弯下腰,拍打着篮球,突然把球从对手的两脚间一穿过,让人措不及防。我敢说,如果他能继续这种打球风格,十年后都可以与湖人队控卫史蒂夫.纳什一绝高下了。所以,在打篮球时我都爱与冯勃一队,既提高自己的水平,又能增加队友之间的默契。

冯勃不但爱打篮球,学习也很好。他拿过六年绵语言竞赛三等奖,广州市小学英语竞赛三等奖,华罗庚杯二等奖,最近不考上了华师附中。但他并没有对别人大力宣扬,而是一如既往努力学习。他很爱看书。记得一天早上,当我在走廊里与同学嬉戏玩耍时,他却从抽屉里取出一本书,翻开来看。当我回到教室喝水时,冯勃还在那里看书。只见他的头微微低着,左手捧着书,右手捏着一面纸,似乎准备翻页。这时,他也许看到了什么有趣的事,小声笑了起来,嘴角微微翘起。在我眼前,冯勃已和书融了一体,他似乎成了了故事中的一分子,体验着全新的生活……正当他看得入迷时,上课铃响了。他猛然一醒,把书合上,放到抽屉里,准备上课。看到这里,我不仅惊叹:冯勃看书太认真了!爱运动,学习也好。这种人值得我敬佩,也值得我学习。

他让我敬佩作文

“卖菜了,卖菜了……”一阵阵该死的叫卖声,我从梦中醒来,现在六点,离我该起床的时间还有一个小时。

不知为什么,我们楼下多了一个卖菜的老大爷,他每一天都来得最早的,他无论狂风暴雨、酷暑还是严寒,在楼下都会看见他的身影。每天都是他打搅了我的好梦,我本应该在七点睁开眼的,这时候被他吵醒,让我睡不着觉,只好拿起身边的书,一边看,一边狠狠地骂那卖菜的老大爷,直到有一天,我对这位卖菜的老大爷的看法,一下子改变了。

那是一个晴朗的早晨,刚过6点,我又被这可恶的叫卖声吵醒。我用枕头紧紧捂住自己的头,心里别提有多恨那老头了。难得有一个可以睡懒觉之日,也不让人好好的睡一觉,真是可恶!突然,在声声震耳欲聋的叫卖中,传来了一阵又一阵的议论声,我得心不禁一动,反正睡不着,不如出去溜达溜达,也看看那老大爷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于是爬下床,麻利地穿上衣服裤子。

望着老人的背影,我对他产生了深深的敬意,今天,老人为我上了生动的一课,人与人需要诚信,爱护诚信。

这样的人让我敬佩初一作文

写下这个题目,后颈像是掠过一程战栗。要知道“敬佩”这词平日是不常用的。况且人家敬佩的,都是那些卓有功勋的伟人,而我吧,也不知哪根筋搭错了,竟如此敬佩这样一个人,一个极为普通的人。

这个人,常梳个高马尾,前额光洁,也没有一丝的乱发。一副黑框眼镜稳稳地坐在鼻梁上,镜片下的眼瞳闪着光,威严得叫人不敢直视。

我和这个人在同一个班。刚开学时,我是在掌声和赞赏声中认识她的。她算是个博学者,对古文、对历史都颇有了解。这反倒引起了我对她的不良印象,因为在我的认识中,大部分博学者都是“眼窝深陷,长须飘摆”的形象,都架子甚高且待人冷漠。而她呢,她既无什么深陷的眼窝,也没有飘逸的胡子。她待人平和亲近的态度,将我完完全全地折服了。

要说她最让我敬佩的一点,可简单地概括为一个字“真”,真实的真,真诚的真。

她笑,笑得畅快。听了个小笑话或故事,她常是嘴角咧起,笑声不断甚至不顾形象。

她哭,哭得也深情。运动会上,她满怀信心地报了自己最擅长的跳绳项目,却因意外而发挥失常。我们都劝她别在意,她抿着唇,像安慰我们似的笑笑。后来的总结会上,她终于压抑不住情绪而泣不成声。在所有同学面前,她站起来,抽噎声在教室里蔓延,她用断断续续的话语,坦言自己内心的惭愧和遗憾。我看着她红肿的双眼,不禁感慨万千。我见过太多女孩子哭,哭得娇弱如梨花带雨。而她的哭泣,是不做作的,满含对集体的赤诚与责任。

她这样的人,见多识广却谦逊有礼;她这样的人,心思缜密又赤诚坦荡。

这样的人让我敬佩初一作文

高高的鼻梁上一副黑眼镜,胖胖的脸颊显得他十分认真,他的人生格言是:“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他就是“小郉”。

他是一个认真的人。

每次扫除,小郉都是最认真的那一个。有一次老师说:“来一个同学把教室打扫干净。”这时教室静的出奇,这时一只手高高的举起来,是小邢,他二话没说拿起扫帚就扫了起来,为了我们的班级良好的环境,他把柜角、座位下都扫了一遍,我说:“不用扫这么细吧,反正没人看见。”“这怎么行?”他说,“班级是我家,保护靠大家!”我很佩服他的认真。

他是一个诚实的人。

考试成绩出来了,毫无悬念又是他第一。当老师给我们讲题时,他脸上的表情越来越严肃。下课了,他如离弦的箭冲出去把老师拦下,他说:“老师你这题给我判错了!”老师说:“分数都上完了,改不改无所谓了。”而他却坚持自己的观点,老师无奈把卷纸的100分改为95分,而他却很开心,我很佩服他的诚实。

他是一个勇敢的人。

运动会报名,老师说哪位同学报名1500米,当时教室里鸦雀无声,静的可怕,这时小邢举起了手,以我对小邢的了解平时体育不怎么样的他再加上感冒……老师也说:“要不你就别参加了,你感冒还没好呢!”小邢说:“没关系,小感冒不碍事,为了班级的荣誉,感冒算什么。”老师又说:“可是这是1500米呀!”小邢说:“没事,我能行,重在参与吗!”我很佩服他的勇敢。

这就是我最敬佩的人,一个认真的人,一个诚实的人,一个勇敢的人,这样的人让我敬佩。

他让我敬佩作文

他个子不高,黝黑的脸上,总是挂着微笑,眉毛浓黑整齐,一双眼睛闪闪发光,他就是我最敬佩的人――邮递员王叔叔。

王叔叔对工作很负责,他每天都会准时把邮件送到用户手里,无论是烈日炎炎的夏日,还是寒风刺骨的冬天,总能看到他开着摩托车进小区,停好车,从绿袋子里拿出一份份报纸,走到邮箱前,小心翼翼把报纸叠好放进邮箱里。如果是一些重要的邮件,他还会把邮件亲自送到用户手里。

上个星期二,由于大暴雨红色预警,学校临时停课,屋外雨不停的下着,风不停刮着,雨滴答滴答拍打着窗户,呆家里很无聊的我,正跟弟弟玩“撕名牌”的游戏。这时电话铃急促地响了起来,一拿起话筒,便听到邻居李奶奶焦急的声音:“小慧,邮递员今天有去你家送报纸吗?你家离小区门口最近,每次邮递员都会先到你们这幢楼派发邮件,如果他有过来送邮件,你就打个电话给我。”“李奶奶,今天邮递员叔叔还没到,您找邮递员叔叔有什么事吗?”“我孙子今年参加高考,分数已经出来了,最近我们一直都在等邮递员来送录取通知书。全家人都急坏了,今天雨这么大,也不知道邮递员会不会来呢?”“李奶奶,您别着急,我想邮递员叔叔今天会来的。”“谢谢你了,小慧。”放下话筒,我跑到窗口,打开窗户,一道闪电在天空中划过,天空被撕裂了,一片惨白,接着是一阵闷雷声,闷雷过后,雨点又变大了,雨铺天盖地的洒下来,雨珠噼噼啪啪地拍打在窗户上,望着窗外的雨,我想,今天邮递员叔叔应该不会来了,“叭叭,叭叭”一阵急促的.摩托车铃声响起,在滂沱的大雨中,这铃声显得那样的清脆。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雨帘中,邮递员王叔叔骑摩托车进了小区,王叔叔强壮的身影在雨中变得有些柔弱,冒着瓢泼的大雨艰难地行走着,但他却没有像往常那样先到我们这幢楼来送邮件,而是拐进了后面的那幢楼里。过了一会儿,“叮咚,叮咚”门铃声响了起来,我跑去开门一看,是王叔叔,他的裤子被雨淋湿了,脸上还挂着雨水,他一边擦脸上的雨水,一边解释说:“因为雨天,路上积水,所以来晚了,很抱歉。”说着他把一本《儿童文学》和一份报纸送到我的手上。每个月王叔叔都会把《儿童文学》亲自送我的手上。“没关系,叔叔,您进屋坐坐,喝杯茶再走吧!”王叔叔笑着说:“谢谢你了,小朋友,我得赶快走,后面还有很多户人家等我去邮件呢!”说完他就要走,“叔叔,请您等一下,不知道您去过李奶奶家没有,她正焦急等着孙子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呢!”“刚刚我已经把录取通知书送过去了,因为要把录取通知书早点送到她们手里,我今天一出邮局就先绕到你们这个小区来了,别的地方我还没来得及去送邮件,所以我得赶紧走啊!”王叔叔笑着说。

叔叔转身急匆匆地下楼,骑着摩托车,消失在茫茫的大雨之中-----我被王叔叔默默奉献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他对待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让我敬佩不已。

这样的人让我敬佩初一作文

问我:“敬佩的人是谁?”

我不假思索地回答:他!

她姓王,担任你们的班主任。现在上课。”他上任第一课就这样的几句开场白,说话干脆,很有威势,我们这个“乱班”,被他一烙铁(熨斗)烫平了,教室里鸦雀无声,服服帖帖。

开学不久,学校里举行国庆歌咏大赛。过去,我们的班级不论什么比赛总是倒数第一。这次,严老师却说:“非要夺得一等奖不可。”

大家听了眼睛睁得核桃一般大,不免震惊。我心里说:那简直是创奇迹了!

他也真有办法,说出了夺奖诀窍:一、研究人家的长处;二、扬长避短,人无我有;三、朗诵、指挥、领唱、伴舞一起上。这话像一蓬火把大家撩得热乎乎的:谁不想争个第一?他压阵忙了一个星期。你猜结果怎样?嘿嘿,第一!真把全班喜疯了,可他笑也不笑。

是的,他的脸总是像涂了层浆糊一样,老是板着,从没见过他的笑容。我想:正因为他这样严厉,才把我们的班级整治得纪律良好,学习向上。可是一探听,知道我想错了!张小庭英语只识abc,他每晚上小庭家补课;李莉爸爸在外地,妈妈上三班制,她家务忙,严老师抽空到李莉家去帮着料理;调皮大王陈南得病,独自在家,他冒雨推车,送陈南上医院……陈南激动得热泪盈眶。

这下,我算了解了王老师,他脸如严父,心似慈母。这样的老师,我怎么不尊敬、佩服呢?

这样的人让我敬佩初一作文

每当我想闯红灯时,总会想起那位大爷,我的脚步也会不由自主的停住,事情还要从那一天说起。

星期一,我过马路时,正好是红灯,于是我就停了下来。忽然旁边传出一个小孩焦急的声音:“你就让我过去吧!我马上要迟到了!”又听到一个大爷坚定的声音:“小朋友,不能闯红灯!是不迟到重要,还是生命重要啊?”我朝那边看过去,一个大爷正拉着一个一年级的小朋友的手臂,在和他讲道理呢。那个大爷皮肤黝黑,身上的衣服很朴素,脸上有着细密的皱纹。

然而,那个小朋友趁大爷不注意,挣脱了他的手想跑过马路。大爷发现后,赶紧拉住他的衣服,硬把他给拽了回来,还对着旁边驶过的车辆打着注意的手势。大爷紧紧拉着那个小朋友的手臂,严肃地说:“你怎么就不听话呢?红灯的时候就是不能走!”小孩双手抱拳,做出哀求的表情说“我要迟到了!真的要迟到了!您先让我走吧!”

这样的人让我敬佩初一作文

大部分人,敬佩的应该是宇航员、科学家等伟大的人。然而,让我最敬佩的人就是我们小区的门卫大叔。

那是骄阳似火的一个中午。夏日里的太阳,就像一个大火球,热得让人无处躲避。小区里的人也不愿出来,而我也在自家阳台上看风景。小区里空无一人,异常安静,想想也是,这么热的天气,估计没人愿意在小区下面晃悠。

突然,不远处的一个身影闯入我的视线,在无人的小区道路上显得十分显眼。那是小区的门卫大叔,每天都在小区定时定点巡视,维护整个小区的安全。许是太过普遍,普遍到让我平时会下意识忽略他的存在。

门卫室旁,有一棵长得笔直、高大的老杨树。天气实在太热了,过了一会儿,门卫大叔就已经汗流浃背。酷帅难耐的他站在老杨树底下,稍作休息,便又开始了下一趟巡视。虽然门卫大叔已经四五十岁了,但是腰杆还是如老杨树般挺直,同老杨树一道,守护着我们的安全。

门卫大叔不苟言笑,每天板着一张脸,给人的感觉比较凶。但是,凡是跟他接触过的住户都知道,其实他是个货真价实的热心肠。

有一次,隔壁家的王奶奶买完菜回来,和门卫大叔聊了几句就上来了。过了一会,听到王奶奶正跟妈妈及其他邻居赞扬门卫大叔:“那个门卫工作可认真了,我刚刚叫他去门卫室休息休息。他却说怕等一下突然有事儿就不好办了。另一个阿姨说:“是啊,前几天我买了好多东西,可重了。门卫他看见了,二话不说就拎上楼了,可热心了。

门卫大叔的热心,让整个小区都变得温暖。他就像门卫室旁的那棵老杨树一样,把根深深地扎入泥土里,坚守自己的岗位。虽然他十分平凡,但是他能把把最平凡的小事日复一日地坚持做好,这样的他就是不凡的。

平凡而又不凡的门卫大叔,让我无比敬佩。

这样的人让我敬佩初一作文

你一头乌黑的马尾拖在脑后,红嫩嘴唇镶嵌在你白皙的皮肤上,方正的眼镜总立在你那高高的鼻梁上,穿过透明的镜片,可以看见你深棕的眸子,黝黑而又那么深邃,但却总是透着一股坚定。

偌大的客厅里,你坐在那柔软的沙发上,正捧着一本医学书,津津有味地看着,突然外头传来一阵轰响,你似是被惊吓到了,颤了一下,接着,就只听见外头“哗哗啦啦”地下起雨来,你并未受到影响,埋头继续遨游书的世界。

突然,头顶那盏灯闪了一下,“呲呲”两声便灭了。客厅忽然变得乌黑一片,你终于察觉到了什么,轻轻站起身,侧头看了看无力瘫在沙发上的我,在黑暗中摸索着,不知找了一个什么东西,卡在书里,你又蹑手蹑脚地走到电视机前,跪下,拉开抽屉,翻来覆去地找着,但是翻的那每一下都很轻,你终于摸索到了那件东西,拿出了一个打火机,拇指微微移动了一下,点燃了那个东西,黑乎乎的房间里闪出了一道微微的烛光。

你小心翼翼地拿着那蜡烛,放在桌面,又轻轻地捧起书,借着那无力的光又看起书来,那烛光,一阵风轻轻掠过,便可以吹熄。但是,你在那里摇摆着,始终不肯熄火。

当时的你,很像那顽强的烛火,不管再大风,也吹不灭你的信念。

腊月时节,一家人团聚在桌前,一阵欢声笑语温暖了屋中的寒气,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响起,你放下手中的筷子,迅速拿起电话,你眉头紧锁,挂掉电话后以迅雷不极掩耳之势挎上包,姑姑问请个假不行吧,你的回答只有一声“咚”。

就像雪中独放的梅花,雪压枝头,轻轻拍打花瓣,曾被压地微下了身,但是压不垮你救死扶伤的急切心情,无论何时都坚守岗位的背影。

我敬佩你,我的姐姐啊,你以那微弱烛火,那傲雪赛,一袭白衣总浮现在眼前。

这样的人让我敬佩初一作文

敬佩是一个人发自心底的认可;敬佩是建立友谊的纽带;敬佩是激励自我的动力。敬佩无处不在,她,让我敬佩。

四年级下册开学时,我和同学们听闻要来一位转学生。我们好奇的聚在一起津津有味地猜想这位转校生是何方神圣,毕竟以往下学期是从没有转校生的。这时后排的一位同学幽幽地说:“这你们就不知道了吧,这新来的是班主任的老相识。”霎时周围唏嘘声一片,对这位新同学没什么好感。

到了自我介绍的时候,新同学一开口就是令人嫌弃的娃娃音,更是令人反感。看着下面人的神情,她尴尬地站在讲台上不知所措,这时班主任出来打圆场,并将她安排坐在我身边。她走到我面前对我温柔的笑了一下,这一举动让我对她有了好感。

没过几天,班主任便提出重新安排班干部的事,她当上了副班长负责管班里的纪律。班上许多同学都不喜欢她,故意在班里大吵大闹,给她使袢子。而她的举动让我惊讶,只见她站在讲台上,用黑板檫敲了敲讲台,迫使班上安静下来。然后和同学们玩起猜谜游戏,她讲题目写在黑板上,让同学们思考,前提则是不许出声否则就出局。这方法使得班上鸦雀无声我们也乐在其中。这件事拉开了我对她敬佩的序幕。

她的成绩在班上也是数一数二,帮助同学们解答了许多疑惑;她与班主任斗智斗勇,为我们抢下了许多节体育课;她助人为乐,若是有同学没带伞也会将自己的借给他们;可尽管如此她在班上的人缘依旧不是很好。直到有一次,学校举办的辩论会,她带领我们班凭借惊人的口才和丰富的知识储备量,夺得桂冠。我们全班都非常高兴,对她充满感激和喜爱。而我对她充满敬佩。

虽然毕业之后,她就去别的中学了,但我对她的敬佩一直都在。敬佩使人进步,就像论语中“见贤思齐焉”所说的,看到有德行有才能的人就向他学习。我会向她学习,成为一个更加优秀的人。

这样的人让我敬佩初一作文

我有一个“马大哈”爸爸,看到这里,你们应该知道“另一种意思”是什么了吧!我爸爸有着一张方方正正的国字脸,浓浓的眉毛就像用毛笔沾足墨水使劲画上去的一样,乌黑发亮的眼睛滴溜溜一转,就能想出一个“好”主意来。鼻子嘛,当然是一个挺拔的鼻子啦!我爸爸说,拥有高大挺拔的鼻子是一个男人成熟的标志。噢!耳朵小小的,嘴巴出奇大,耳朵和嘴巴严重不成正比!

马大哈之所以叫马大哈,就是因为十分粗心,做事毫不在意的意思。我爸就是马大哈中绽现的一朵奇葩,举几个例子:买盐买成洗衣粉;做菜反倒抓起买的洗衣粉(他以为是盐)哗哗地一阵“天女散花”。结果,我上桌一尝:妈妈咪呀!这这这放了什么呀!我快中毒啦!爸爸一脸疑问,我抓起爸爸放的“盐”看了一下,差点晕过去:“爸爸呀,这是洗衣粉,不是盐……”“什么?”爸爸惊慌地说:“洗衣粉?”“是的。”我无奈地说。

唉!这个马大哈的毛病什么时候能改啊!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啊!真希望他改改这个老毛病!

这样的人让我敬佩初一

我家从小住在军区大院,每天放学回家都能瞧见几十个兵叔叔在进行体能训练,或是几位身着迷彩服的姐姐在整齐的奔跑。不论风吹雨晒,从未停止。每当看到这一幕,我都会想起那个姐姐。

13年一月,正式春寒料峭的时节。我裹紧衣服,独自走在黑暗的花园小道上。借着一点微弱的月光,看见一个人在路上狂奔着,进行“魔鬼训练”——那还一个女兵,不过二十岁的样子,全身上下绷着倔强的线条,身着短袖衫,一头干练的短发被汗水浸透,缕缕贴在脸上。由于剧烈的奔跑,她的脸像一个极度缺氧的重病人一般:嘴唇苍白的毫无血色,双颊染上了一圈不正常的红晕。忽然,她从我藏身的树丛前停下,拉风箱似的大喘着气,眼底闪过一抹挣扎。低下头,小声嘟囔了什么。再抬头时,眸中已满时坚定。她又迈开步子,不顾一切的向前大步奔去。

我小心地从树丛后闪出,神色有些复杂。我听到了她刚才说了什么:“我是个军人,我要坚强!”

不知何时,路旁的一株腊梅悄悄绽放,鼻底钻入腊梅不去的芬芳……。

再见那位女兵姐姐,是两个月后的中午。所有的士兵刚从机关食堂吃完饭,享受这半小时的美好时光。那个姐姐安静的坐在石阶上,很认真的缝着什么。指尖的银针像一条小巧的银龙,灵活的穿梭于淡紫色的布料上。三月的阳光暖融融的,给她的侧脸独上一层柔和的光。这时的她,似邻家大姐姐一般的恬静。我好奇的望着,不料却被发现。她亲切的笑笑,让我坐到他身旁。我第一回这样近的打量她。但时隔久远,脑海中的面容早已模糊,只记得她生的普通,唯独那双眼睛,很亮,带着一种军营女子特有的英气和坚定。

那个中午的半小时中,我们谈了很多很多。她很健谈,给我讲了许多军营里的新鲜事。以至于我手中热乎乎的大白馒头,都成了冷冰冰的面坨坨……不过,我也知道了她的名字—白雨英,就像她的人一样,温柔又坚强。

……。

又是一年严冬,冰冷的雪花纷纷扬扬落下。我独自斜倚在树下,三年过去,景未变,人却变了。白雨英姐姐已经退役。但在我心中,她不仅是一身戎装,英姿飒爽的战士,更是温柔贤惠的邻家姐姐。她既令我敬佩,又令我难忘。

这样的人让我敬佩初一

我敬佩的是一位十年如一日坚持喂流浪猫的老奶奶。

她在我的印象中总是干干净净的,走到她身边,总会闻到一股淡淡的皂香。虽然已经年过七旬,但她花白的头发总是梳的那么整齐,没有一丝乱发,明媚的笑容总是在老奶奶满是皱纹的脸上绽放,就连说话也是轻声细语的。

老奶奶在我们小区住了十几年了。她并不富裕,仅靠微薄的退休金维持生活。自打我开始记事起,就看见她每天风雨无阻地喂流浪猫,从不间断。她穿的衣服是很多年前的款式了,已经洗得发白,不仔细看都看不出原本的颜色。她自己省吃俭用,却给流浪猫买上好的猫粮,还经常带它们去自己家洗澡。当流浪猫显出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时,她还会立马带它们去看病。

慢慢地,猫跟她熟了,就把她当做了亲人,在她面前撒娇,玩耍。只要她一走过来,它们就会从很远的地方跑过来围着她,就像孩子围着母亲一样。

记得那是一个夏天的傍晚,我正在屋子里写作业。霎时间,乌云密布,狂风大作,豆大的雨点从天空中打落下来,窗户啪啪直响。只听“哗”的一声,雨点在一刹那间连成了线,不断地往下砸,在街道上汇集成一条条小溪。整个天地都被大雨笼罩。

只见一个消瘦的身影,打着雨伞,冲进了雨帘。我认出了她,就是那个喂流浪猫的老奶奶。“小黑!你在哪儿啊!小黑!”老奶奶声嘶力竭地喊着,我还是头一次听到她这样大声地讲话。她一边喊,一边用手电筒仔细照着每一个角落。她皱着眉头,脸上露出着急的神色。雨伞对横贯天地的雨帘无能为力,根本无法抵挡那疾风骤雨。老奶奶的衣服被雨水打湿了,可她并不在意,依然在瓢泼大雨中寻找着小黑。突然,老奶奶一个踉跄,险些跌倒,可她全然不顾,还是继续搜寻。终于,老奶奶在草丛里发现了小黑,把它紧紧地搂在了怀里。

我敬佩这样的人——充满爱心的普通人。

这样的人让我敬佩初一

我很爱足球,所以我也有自己喜欢的足球明星,是他让我真正的爱上了足球。他来自葡萄牙,也许你也知道他克里斯蒂亚诺·罗纳尔多,我们一般都叫他c罗。

c罗的球技特别好,在我从电视中看见他在比赛场的风姿时,我就想成为一个和他一样厉害的球员,他总是能在赛场上发挥出好的水平,也总是能在关键时出现,帮助球队得分,取得胜利。他走到现在,成为足坛第一,甚至立于巅峰,这都离不开他不断的努力与付出。我记得他曾经说过:我是一个不喜欢失败的球员。我和他很像,我们都很好胜、好强,这也是我敬佩他的原因之一,我喜欢他这种性格。

当然,他不只是球技好,他的为人和道德素质也很让人敬佩。

那是一次训练,c罗练习任意球,由于用力过猛,足球飞到了观众席,砸中了一位小球迷的手,小球迷手部关节错位,当场嚎啕大哭,c罗看见后急忙跑过去,脱下自己的球衣,签上了名,送给小球迷,并且为小球迷承担所有的医药费,还在社区网站上发文向小球迷道歉。这一系列行为,都突出了他素质极高,这样一位球技好、素质高的人,不得不让我敬佩!

克里斯蒂亚诺·罗纳尔多,一个让我敬佩的人。

这样的人让我敬佩初一

夕阳西下,一缕余晖洒红了宁静的校园,一个女孩在操场上奔跑着,夕阳映红了她的脸,让她越发得可爱了。

“喂!好了没,天快黑了!要赶紧回家了!要不然你妈妈又该骂你了。”我站在操场的另一头对她说。

她看到了我便向我跑来,我递给她的水。她喝了几口后,笑着对我说:“你先走吧,明天就要比赛了,我再练练。”

那个女孩是我的朋友,她虽然成绩不是很好,但是她可是个跑步健将,她是学校短跑纪录的保持者。

但很快这个桂冠被一个别人拿走了。一个转校生打破了她的纪录!

那段时间,她整天郁闷,一言不发的趴在桌子上,像一个没有骨头的动物趴在地上歇息一样。

但是突然有一天,她又充满了活力,她蹦蹦跳跳地来到我面前对我说:“这次运动会我一定要拿回属于我的荣誉!”

从那以后,她就进行了“魔鬼的训练”———每天加强运动,练习憋气、起跑。放学后留在操场练习……而这些行为却让她与她妈妈的关系越来越差。我知道她的妈妈一直反对她跑步,她妈妈认为学习好,才是好学生。

但我问她为什么一定坚持跑步时,她说了一句让我震惊的话:“跑步是我唯一的一个优点了,而且这也是我的梦想,是我信仰与初心!”那一刻我对她的敬佩油然而生。

运动会如约而至了。

我看着她跃跃欲试的样子,我在心里祈祷:一定要赢啊,努力不能白费啊!可是还是事与愿违了———她起跑时脚歪着了,然后就与她的“梦想”无缘了。

事后,她看着我沮丧的样子说:“没关系啦!我最近才发现我想要的不是第一名而是因为我热爱跑步时自由的感觉,我妈妈说我跑步时眼里有星光,我才发觉的。但这并不代表我会放弃第一名,并且我妈妈现在也支持我跑步了。所以,我会奔着世界第一努力奔跑的!”

在璀璨的星河下有一个女孩正在向星辰大海努力奔跑,她的每一步脚印都形成了一个又一个美丽的花朵,它们记录了她的成长。

她仿佛就是那颗星星,虽然有些渺小,但还是努力让自己放出最耀眼的光芒。

这样的人让我敬佩初一作文

有的人崇拜歌手,因为他们有一副好嗓子;有的人崇拜画家,因为他们的作品栩栩如生,让人赏心悦目;有的人喜欢运动员,因为他们为国争光。而我崇拜的对象确实平凡而朴实的清洁工。

从小,我就看不起清洁工,觉得清洁工的工作脏兮兮的,在我改变看法是就是在不久前。

那是一个清晨,东方刚刚出现一点鱼肚白,马路上一个人影都没有,静偷偷的,偶然有一辆汽车飞奔而过它那刺耳的喇叭声,把我从美梦中醒来,想上个厕所,走过客厅时,忽然闻声有“刷刷”的声音传过来,在空无一人的马路旁上,这声音显得格外刺耳,激起了我的好奇心,走进窗户一看,原来是一个穿着制服的清洁工在扫地,汗水从她那瘦小的身上流下来。我看到这儿,不知不觉改变了心里的想法:清洁工真辛劳,别人都还在梦乡里,他们却起早贪黑的扫地。

早上,我迈着轻快的步子上学,走到一条小路时,看见一个清洁工在扫地,她扫得十分认真,似乎这条街上就她一个人。这时,一阵清脆的高跟鞋声由远及近,原来是一个时尚的白领女孩走了过来,当她走过清洁工身边时,清洁工的扫把不小心扫到了她的高跟鞋。“对不起,我不小心弄到了你。”清洁工连忙赔礼道歉,可那女孩却尽不领情,皱着眉头说道:“你怎么扫的,这么不小心,下次给我留意点。”清洁工还在赔礼道歉,那女孩却扬长而往。这是什么人吗,高档的衣着,低档的人。

看到这里,我不禁停住了:这还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白领吗?我忍不住觉得那清洁工很可怜,便走到她身边问:“你没事吧?”她似乎有点吃惊,随后淡淡一笑:“没事,我习惯了。”说完,又低下了头,继续扫地。忽然,我发现这条街道竟然那么干净。

这就是我崇拜的对象,他虽让没有光鲜亮丽的外貌,却又高尚朴实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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