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月是一个重要的企业活动,旨在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质量月活动范文,供大家参考。通过这些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其他企业在质量月活动中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以及不同企业的质量月活动形式和方法。希望对大家在开展质量月活动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一、符合国家和吉林省有关住宅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经分户验收合格。
二、以按国家规定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本市建设主管部门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三、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质量保修期限为: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四、质量保修期限起始日:
1、本套商品房质量保修期以签订房屋交接书之日起计算;
调;商品房所有权人也可选择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六、本质量保证书作为该商品房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具有你同等法律效力;该商品房转让时,本质量保证书应当随商品房一并转让至受让住户,受让住户依法享有与原住户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七、本公司在质量保修期限内,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复,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商品房所有权人使用不当,或擅自对房屋结构、门窗、电气、给排水、有防水要求的部位等拆改产生的质量问题,不属于质量保修范围。
八、其他保证保修承诺:
开发企业(保证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日期:
公司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07年4月,宁波市xxx会、景宁畲族自治县xxx会分别将《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景宁畲族自治县xxx关于修改(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决定》报省xxx会批准。接到报批文本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即转送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5月14日,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报批文本进行审议,提出了批准文本草案。现将有关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
《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从事餐饮、娱乐、洗浴、酒吧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发营业执照。”根据xxx《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是建设单位申领营业执照的前置性行政许可。《规定》的本意是为了强调上述特定行业的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须在申领营业执照前办理,但在表述上有歧义。为此,经与宁波市人大研究,建议将该款中“从事餐饮、娱乐、洗浴、酒吧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一句修改为“用于从事餐饮、娱乐、洗浴、酒吧等经营活动的建设项目”。
(一)修改决定第五条第三款规定:“自治县享受省人民政府比照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扶持。”根据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在“省人民政府”之后增加“在职权范围内”几个字。
(二)有关部门提出,按照国家现行政策,地方政府已经无权决定减税和免税。法制委员会认为,根据《xxx民族区域自冶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属于地方财政收入的某些税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县是可以决定减免的。为与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国家现行政策相协调,同时为今后政策调整留有空间,建议将修改决定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自治县执行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的税收政策。对属于地方财政收入的税收的减免,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
法制委员会认为,修改后的《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和《景宁畲族自治县xxx关于修改(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决定》内容符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议省xxx会本次会议审查批准。
以上报告和报批法规的批准文本草案,请予审议。
遵照国家现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并通过有关部门的质量验收和评定,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要求,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二、保修责任的认定。
1、经鉴定为设计原因引起的质量缺陷。
2、经鉴定为施工原因引起的质量缺陷。
三、保修责任的免除。
1、业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不承担保修责任;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等原因,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业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2、超出设计允许的、以及不可抗拒因素所致,如地震、火灾、台风、战争等引起的质量问题。
四、保修项目、保修期限及保修单位。
1、保修项目及保修期限,按照国家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建房[199810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保修期限从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3、保修项目、保修期限详见附表。
4、保修项目为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项目,超过保修期无效。
五、保修程序。
1、住宅因质量问题而产生安全隐患或影响正常使用时,业户应及时书面通知管理处。
2、管理处接到书面通知后在48小时内与业户约定时间查看现场。确认为属于保修责任的,管理处联系保修单位在处理时限内维修。紧急情况有管理处直接安排处理。
3、保修单位不能按照约定时间到场维修的,管理处须报请开发商予以解决。
4、业户应对保修工作给予积极配合。
5、保修工作完成后,业户须及时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
六、其它。
1、业户入伙收楼时应对房屋进行详细检查,及早发现质量缺陷,同时将检查结果填入业户收楼验收及保修记录表内,送管理处安排处理。
2、业主在使用住宅前,必须认真阅读《房屋使用说明书》,用户验收住宅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备及设施,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3、房屋财产的保险由业户自行办理。
__________有限公司。
一、符合国家和吉林省有关住宅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经分户验收合格。
二、以按国家规定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本市建设主管部门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三、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质量保修期限为: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四、质量保修期限起始日:
1、本套商品房质量保修期以签订房屋交接书之日起计算;
五、若商品房所有权人在保修期内对房屋质量保修问题持有异议,凡涉及商品房工程质量的,可向长白县建设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商品房所有权人也可选择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六、本质量保证书作为该商品房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具有你同等法律效力;该商品房转让时,本质量保证书应当随商品房一并转让至受让住户,受让住户依法享有与原住户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七、本公司在质量保修期限内,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复,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商品房所有权人使用不当,或擅自对房屋结构、门窗、电气、给排水、有防水要求的部位等拆改产生的质量问题,不属于质量保修范围。
八、其他保证保修承诺:
保证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xx区小区栋楼单元室,建筑面积m2的商品住宅做出如下质量保证承诺:
一、本商品住宅工程于20xx年xx月xx日通过了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的竣工验收。
二、本商品住宅工程由西安市xx区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范、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商品住宅工程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根据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拔打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表“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给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不当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我公司保修范围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商品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直接向本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对有关商品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商品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及其以上资格的专业质量鉴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xxx。
20xx年xx月xx日。
一、对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根据设计使用年限承担保修责任。
二、保修范围:
1、屋面渗漏;
2、排气孔不通;
3、地坪空鼓、开裂起砂;
4、内墙及顶棚抹灰、瓷砖、油漆饰面脱落;
5、门窗扭曲变形,开关不灵活或五金等件损坏;
6、给排水、供水、供热系统管道漏水;
7、电器、电线漏电,照明灯具坠落;
三、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和部件的保修期为:
1、屋面防水工程为五年;
2、供热系统为二个供热期;
3、装修、电器为二年;
4、楼地面、门窗为一年;
四、保修期从用户对工程验收三个月起算,超过保修期将实行有偿服务。
五、用户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管线、设施和设备,由用户自行承担。
xxxx建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由xx开发新建坐落在xx市xx区(镇)xx路(街)xx住宅工程第xx单元第xx层xx住房xx套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xx平方米)出售给乙xx方,为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水平,维护商品住宅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建房xx号《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要求,如果商品住宅售出后在以下保修范围内、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一、工期质量等级。
该工程在竣工验收时,经验收组评价其工期质量等级为xx合格,且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按设计文件和有关规定该住宅合理使用年限为xx年,在正常合理使用的年限内出现危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二、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该商品住宅以下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与保修期为:
1、屋面墙面、地下室和厨房、厕所及卫生间地面、管道等防渗漏的保修期为x年;
3、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的保修期为x个采暖期、供冷期;
4、灯具、电器开关和管道堵塞的质量保修期为半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为半年;
5、该商品住宅售出后,由甲方委托的xx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处理;
6、该商品住宅于x年x月x日由甲方交付乙方使用,交付时乙方对该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进行了认可。乙方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x年x月x日起计算。
三、在保修期内,因该住宅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甲方向造成该住宅工程缺陷的责任方追偿。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使用不当,如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的不当装修等,或第三方和不可抗力在场的质量缺陷,不属甲方保修范围。
房屋住宅使用说明书见附录(xxx)。
甲方(章):xxx乙方(章):xxx。
法定代表人:xxx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xxx联系电话:xxxx。
日期:x年x月x日日期:x年x月x日
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本次检测鉴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1.该建筑整体结构的调查检测,包括建筑物目前的使用状况、整体变形等方面的情况;
2.该建筑筑上部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抽样检测;
3.该建筑上部主体结构构件的检测,包括构件的截面尺寸、配筋及损伤等方面的情况;
4.焊缝外观质量及钢构件外观质量、涂装、锈蚀情况检测;
5.屋盖支撑系统及结构构件连接和构造措施检测;
6.根据检测结果进行上部结构的静力和抗震承载力的验算;
7.根据现场检测结果对地基基础安全性进行评估;
8.根据以上检测鉴定结果提出该建筑的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
本建筑工程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之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本建筑工程及附属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所列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在保修期内,由开发商负责安排相关施工单位完成保修工作。
所列项目超过保修期限后,开发商将不再承担保修责任,客户可委托物业管理单位进行有偿维修服务,或在物业管理单位监管下自行安排处理。
保修期内如因设计、用料或施工的原因,造成质量缺陷且超出有关规范的规定值时,发展商将无偿予以修复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
客户应对保修工作予以配合,每项保修(维修)工作完成后,请客户配合验收并在相关表格上签字确认。
如客户发现开发商及相关单位任何工作人员对保修工作推诿、拖拉、敷衍、不负责任、或为难用户者,请即拨打我公司电话xx-xxx-xx投诉,开发商欢迎监督指导。
1、具体项目已超过保修期限。
2、因客户未遵守《住宅使用说明书》约定或其他有关规定,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或装修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
3、因客户自身原因延误保修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
4、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质量问题。
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xx住宅小区管理处:
本人系xx住宅小区________号楼________单元________室的业主,现拟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并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单位)负责具体施工。为维护本小区的生活秩序和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本人保证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严格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服从物业公司管理,接受物业公司指导,检查和监督,规范装修,文明施工。
2,委托有资质的装修单位和个人实施房屋装修。施工前,向物业公司送交相关备案资料,申报办理齐全装修《开工许可证》,施工人员《出入证》,并按要求张贴和佩戴。否则,不准施工和出入小区。
3,开工前,备好合格的灭火器并摆放在显眼位置,按要求制定现场安全负责人,确保施工安全。
4,安装好带回水弯头的临时抽水马桶,并将其他下水口封闭,确保下水通畅。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自家或本单元排水系统堵塞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自行承担。
5,不在节假日及平时12:00至14:00,18:00至次日8:00时之间从事钻,敲,刨,锤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6,严格按《装修申请审批表》批准的项目施工,如临时改变或增加装修项目,必须在物业公司补办手续。不补办手续擅自变更的装修项目,即视为违章装修项目,除立即停工整改外,要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不得拆除室内承重墙,不得在房屋地面铺贴超重石材和在室内增砌实体墙。一旦违反,按违章装修限期整改。
8,各下水系统经试验合格,卫生间经闭水实验无渗漏者,装修后出现的下水堵塞,楼下渗漏等问题及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
9,供排水系统,地暖系统经打压试验无渗漏者,装修后出现的下水堵塞,楼下渗漏等问题及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
10,不改动供暖,供气管线及配套设施。如确需延长或移动部分管线者,必须由业主向相关厂家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厂家派专业人员实施改造,并向物业出具厂家同意改造的有效期证明文件。否则,一律不得改动,擅自改动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11,不改动室内配电箱;不改动给,排水主管道;不改动地漏和下水口位置;不改动排烟道,排气道;不改动排烟口,排气口位置。一旦出现擅自改动者,必须限期整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2,对供气,供水系统不做封包处理,个别部位实行封包者必须在带有阀门,计量表,接头,检查口的部位预留足够的检修口。未留检修口或预留的检修口太小,检修时破坏封包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13,装修砂子在园区外装袋运入,装修水泥二次包装后运入,装修垃圾装袋后随清运至指定位置,不得在楼前,单元门口,楼道里堆放装修材料和装修垃圾,更不得在楼道从事制作。
14,施工人员不得在室内用电取暖煮饭;不得在室内进行明火作业;不得释放有害,有毒气(液)体。
15,不允许在装修房间留宿施工人员,如确需留宿者必须在物业公司备案登记并有业主签订《装修工人留宿保证书》。
16,改造铺设电源线路,安装灯具电器,必须有专业电工操作,以免短路或对主供电线路造成破坏。
17,窗户外不得安装防盗网,楼顶上不得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18,不在地面凿洞钉钉子,吊顶,安装灯具钻孔时,孔深不得超过5cm。
19,空调架上除安放空调外不堆放其他杂物,按装空调时向物业报告,由专人指定位置,以确保楼宇美观和行人安全。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xx市xx区xx路xx号xx小区xx幢xx室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面积分摊xx平方米。
二、本住宅系统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
三、本住宅通过xx市、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四、本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屋面防水层3年;
2、墙面、楼面(含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层出现抹灰脱落、裂缝(顶层墙面温度裂缝除外)1年;
4、室内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6、给排水、卫生洁具、电器开关、类具半年;
7、管道堵塞2个月。
五、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正当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住宅竣工后,在规定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或调换。
七、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八、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向所有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建设质量的,向所在地、市住宅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协调。
九、本公司愿承诺保证的其他内容(略)。
十、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并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xxx。
20xx年xx月xx日。
一、__________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_____。现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该合同的履行。
二、甲乙双方对已经履行的部分进行确认(具体确认的内容)。
三、__________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依然有效(如果双方一致同意将来不按之前的约定追究违约责任的,也可约定合同全部终止)。
四、争议解决的方式(同上)。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对建筑外部进行检查时,需要调查和查明以下内容:建筑的结构体系及其高度、宽度和层数;建筑的倾斜、变形;场地类别及地基基础的变形情况;建筑外观损伤和破坏情况;建筑附属物的设置情况及其损伤与破坏现状;建筑疏散出口及其周边的情况;建筑局部坍塌情况及其相邻部分已外露的结构、构件损伤情况。
对建筑内部进行检查时,应对所有可见的构件进行外观损伤及破坏情况的检查,并着重区分抹灰层等装饰层的损坏与结构的损坏、震前已有的损坏与震后的损坏;对重要部位、关键构件及连接,应剔除其表面装饰层或障碍物进行核查。
其中,对多层砌体建筑和砖混民房进行震害检查时,应着重检查承重墙、楼、屋盖与楼梯间墙体构件及墙体交接处的连接构造;砌体结构的整体牢固性(包括纵横墙拉结、圈梁与构造柱设置的完整性和全闭合性、楼板与墙、梁联系的牢固性);圈梁、构造柱的设置与连接构造;承重(包括自承重)构件的损坏与非承重构件的损坏以及沿灰缝发展的裂缝与沿块材断裂、贯通的裂缝等,并注意检查非承重墙和容易倒塌的附属构件。
对钢筋砼框架房屋进行检查时,应着重检查框架柱、框架梁和楼板以及框架填充墙和围护墙。检查时,应着重区分主要承重构件及抗侧向作用构件的损坏与非承重构件及非抗侧向作用构件的损坏;一般裂缝与剪切裂缝、有剥落或压碎前兆的裂缝、粘结滑移的裂缝及搭接区的劈裂裂缝等。
对高层钢筋砼结构进行检查时,应着重检查框架柱、梁、抗震墙和连梁,并检查楼、屋盖梁、板及框架填充墙和围护墙,以及突出屋面的结构构件和设施。
对底部框架砌体房屋进行检查时,应着重检查底部抗震墙和底部框架柱,并检查框架梁和上部砖墙以及容易倒塌的附属构件;同时应检查两种结构结合部及框架托墙梁的损坏。检查时,应区分底部抗震墙的损坏与填充墙的损坏。
对多层内框架砌体房屋进行检查时,应着重检查其结构体系、承重墙体、顶层墙体,并检查内框架柱、梁及柱头、梁端的损坏;支承处墙体开裂等,以及非承重墙包括纵向外墙(墙垛)的损坏状况。
对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进行检查时,应着重检查屋盖与屋架支撑、柱顶与屋架连接,并检查天窗架,柱间支撑和墙体(围护墙),并注意检查高低跨封墙、山墙顶部、女儿墙封檐墙等的状况。
对单层砌体柱厂房进行检查时,应着重检查砌体柱(墙垛)、纵墙和山墙,并检查屋盖及其与柱的连接。
对单层空旷房屋进行检查时,应着重检查山墙、大厅与前、后厅连接处和大厅与前、后厅的承重墙及舞台口大梁等;若为影剧院和大会堂,尚应检查舞台口的悬墙、屋盖等。
对传统简易结构民房进行检查时,应着重检查木柱、砖、石柱、砖、石过梁、承重砖、石墙和木屋盖,以及其相互间锚固、拉结情况,并检查非承重墙和附属构件。
关于无竣工手续、施工验收资料缺失或不全的房屋,因补办产权登记而委托的安全鉴定:技术风险大,须细致、谨慎!
一是:因为设计与质量未受控,实体的薄弱环节和质量安全隐患很难查清楚、弄明白(尤其是体系与连接)。鉴定中如果单凭外观检查,通过有无裂缝、变形等损坏迹象,评判构件的可靠性,而结构分析工作欠缺,鉴定结论往往是草率的、片面的,甚至是错误的。
二是:对未经质监或验收而投入使用的房屋,选择《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来评定其安全性等级,是不合适的。《危标》仅适用于承重构件已出现异常情况的合法房屋,即仅适用于险房鉴定,不适用表面无虞、内在黑幕覆盖(质量状况不明)的违建房屋。
我们必须明白:没有裂缝并不代表结构安全无虞,现场未发现裂缝的可能原因有很多:荷载尚未达到设计标准、按可靠度设计的安全富余度(承载力极限值、变形极限值)、结构体系冗余度的有利作用。
对施工验收资料缺失、未经竣工验收房屋实施安全鉴定时,明确要求:。
一是所有构件都要纳入检查,包括基础和上部结构实体质量检测、检验。
二是鉴定内容应包括结构可靠性鉴定与抗震能力鉴定。按附录节:若补检实体质量不合格,则应根据详细调查、检测结果,对承重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与抗震能力进行验算和构造鉴定。
三是必须整体建模计算。
调查、初勘、复勘,都是鉴定的前期工作,如果查勘工作不细致甚至发生错漏,将直接导致后续的结构分析难以进行和鉴定结论难以得出,抑或得出一个南辕北辙的错误结论。因此,检测方案要有针对性,检测过程要认真,检测结果要可靠。
调查和初勘工作目的是什么?
目的是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其工作内容有:
1)调查被鉴定房屋的历史、现状、使用、维修、改建及其他有关情况;
2)查阅房屋设计、施工、改建、加固的图纸、说明、照片及其他有关技术档案资料;
3)制定现场查勘检测方案(包括重点检查项目),准备必要的检测工具仪器等。
详勘和检测目的是什么?
即检查、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现状,需要对结构的结构参数、构造及功能状态全面定量化。
检测是鉴定的工具和手段,根据鉴定检测方案,检测的主要项目一般有:倾斜率、挠度、裂缝(宽、长、深)及砌体、钢筋混凝土、砂浆、砖等材料的强度,以及荷载试验、专项测试等。检测结果涉及鉴定结论准确性和处理建议的合理性,也涉及到安全、经济甚至责任等问题,查勘与检测工作必须细致、认真。
复勘的目的是什么?
即针对鉴定报告编写过程中尤其是结构计算与鉴定分析环节的疑问,在初步调查基础上,对检测方案进行修正、补充和再次去现场查勘、检测,可能反复进行,直到查明、查清问题为止。
业主杭海清以按揭方式购买xx绿城6号楼101室商品房一套,现房款已经全部付清。业主在准备对房屋顶部装修时发现该房屋的客厅以及两个卧室共三个房间有严重裂缝现象,裂缝由南至北贯穿三个房间,存在渗水、漏水的极大隐患,并且可能影响房屋结构安全。
现业主要求房屋开发商以及承建商承诺对问题房屋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修,并保证质量:
1、对裂缝进行防渗、防漏处理,保证不出现漏水现象;
2、对裂缝进行技术处理,保证房顶粉刷涂料后,裂缝处涂料表面不会出现裂纹;
3、保证裂缝不会出现加深、变宽或延长等恶化现象。若以上3条不能达到,房屋开发商以及承建商承诺退回业主全部购房款,并赔偿装修款、资金成本等相关经济损失。
承诺方:xxx。
20xx年x月x日。
我(单位)在单位(个人)。在施工建设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施工,如出现一切质量问题,我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写字楼,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写字楼售后服务;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写字楼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公司对所销售的“联合中心”南区项目,其结构、建筑、设备、设施、配套及维护等方面做如下的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符合国家、省、市相关建筑设计标准。
二、写字楼使用时,主体结构和各部位、部件、配套设备及设施完好,配套设备及设施运转正常。
三、本工程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如下:注:1、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由业主自行实施的项目,不在保修范围之内。四、非保修范围。
1、验收后用户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2、因用户不遵守《写字楼使用说明书》,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损坏结构与防水层、设备位置安装不当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
3、因业主使用不当或进行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有偿维修:对于超出保修期和保修范围的,本公司可以视情况接受用户委托,在可维修范围内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并收取成本费和人工费等费用。
六、有关质量的反映,本公司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
七、对质量问题有争议可向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有分歧,可申请裁决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xx市xx区xx路xx号xx小区xx幢xx室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面积分摊xx平方米。
二、本住宅系统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
三、本住宅通过xx市、xx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四、本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屋面防水层xxxx年;
2、墙面、楼面(含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xxxx年;
3、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层出现抹灰脱落、裂缝(顶层墙面温度裂缝除外)xxxx年;
4、室内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xxxx年;
5、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五金件损坏xxxx年;
6、给排水、卫生洁具、电器开关、类具半年;
7、管道堵塞2个月。
五、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正当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住宅竣工后,在规定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或调换。
七、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八、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向所有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建设质量的,向所在地、市住宅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协调。
九、本公司愿承诺的其他内容(略)。
十、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并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人:
日期: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xx市xx区xx路xx号xx小区xx幢xx室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面积分摊xx平方米。
二、本住宅系统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
三、本住宅通过xx市、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四、本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2、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4、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筑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五、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正当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住宅竣工后,在规定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或调换。
七、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八、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向所有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建设质量的,向所在地、市住宅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协调。
九、本公司愿承诺的其他内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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