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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不想每天在舒适的环境下学习?谁不想呼吸着新鲜的空气?谁不想看到湛蓝的天空、碧绿的草地?谁不想享受温煦的阳光?可是,这一切都在迈着渐快的步伐离我们远去。舒适的环境变得脏乱不堪,新鲜的空气变得污浊,湛蓝的天空变得愈来愈灰暗,碧绿的草地毫无生机,甚至连阳光也不再那么明媚。
然而,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人类亲手造成的。
1984年10月,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多诺拉镇的二氧化硫及其氧化物,与大气粉尘结合,使大气严重污染,造成5911人染病。
众所周知,工业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而在这个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中,金钱与利益成为了人们不断追求的目标。为了金钱,人们可以昧着良心去污染环境。为了利益,人们可以牺牲一切。殊不知,那一时的金钱、利益足可让人后悔一生。
再如,50年代,美国出现了这样一件骇人听闻的事件:一架超音速飞机掠空而过,下面站着10个人,虽然他们紧捂着双耳,结果飞机是飞过去了,这10个人的生命也成了过去——都被超音速飞机的噪声所击毙了。
尽人皆知,飞机是现代文明不可缺少的交通工具。它使人们的出行更方便快捷,同时,它也使战争变得更加的残酷。而现在,事实告诉我们,飞机也造成了噪声污染。
我们要知道,任何一项科学发明、创造,都有正反两方面的意义。或许,一项伟大的科学创造在不经意间带领着人们走向毁灭。正如我们发明了飞机,也必然要承受它所带来的危害。
世界著名八大公害事件都是人类自食其果造成的,如果人类还未认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给环境和地球造成的伤害,还不能从中汲取惨痛的教训,世界将会变得更糟糕,人类将为此付出沉重代价。
虽然,环境在不断变得恶劣,但我们的身边也不乏有一些环保模范。
2019年5月23日正当周末,而这一天正是张列和加拿大留学生麦洁文大喜的日子。但与一般年轻人的婚礼不同,张列和麦洁文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低碳”婚礼。新娘用旧鞋子自己动手改制了婚鞋,用粉红色的纸制作了捧花。他们还“一反常态”,乘坐公交车去婚礼现场……他们希望这场“低碳”婚礼能唤起更多人的环保意识,并能在日常生活中投身环保行动。
这两位年轻人,身体力行地告诉了我们:环保是可以从日常小事中做起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如果每个人都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小事、尽自己的一份力量,环境将会更好。
因此,为了更好的治理环境,我国出台了多部法律。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等。这些法律不仅提高了各位公民的环保意识,而且更有效的治理了环境。
讲到这,不得不提,在环境保护方面做得很棒的国家——新加坡。新加坡的清洁环境还得益于公共卫生教育和严厉的执法。新加坡每年都开展清洁周和绿化周活动。在新加坡的公共汽车上往往可以看到“乱扔垃圾罚款1000新元”的告示。违规者必会收到一张罚单,如果不按时交付罚款就会受到法院传讯。此外,违规者还会被有关部门召去充当反面教员,穿上标志垃圾虫的服装当众扫街,借以示众。乱扔烟蒂、随地吐痰、攀折花木、破坏草坪、驾驶冒黑烟车辆等都会受到类似惩罚。
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社会上也是十分重视环境保护的。
无论是在大街上,还是在小巷里,你随处都可以看到各种温馨的提示牌。“请勿乱扔垃圾”、“请勿随地吐痰”……诸如此类,不胜列举。同时,作为社会上的每一员,大家都十分关注环境保护,垃圾入池,污水处理,每个人都为环境保护做着力所能及的事。
所以,为了我们的明天,为了地球的未来,为了全人类的将来,
保护环境。
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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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年的这个全球抗疫的特殊的初夏,我们迎来了又一个端午节。
公元前386年,那是个战国纷争的时代。吴起在楚国开始变法,变法初期,楚国的综合国力有一定的提升,但最终吴起被射杀,变法也被废除。此后,楚国综合国力的增长停滞不前。
公元前356年,商鞅变法是在李悝、吴起实践的基础上,商鞅在秦国开始变法,先立信于民,后行法律之刑,特别是在《商君书》中,一个比较完善的封建社会制度雏形己经形成。秦国由边陲小国逐渐强大,并顺应历史潮流统一六国,为今天中华民族统一多民族国家奠定了基础。
公元前304年及之后,楚国的屈原两次被流放,他的改革和变法主张未能施行,楚国也最终被秦国攻灭。
1804年,法国的《拿破仑法典》颁行,它不仅在当时确立了资本主义的立法规范,使得资本主义国家领先于当时的世界。直到现在,它仍然为世界各国所借用或借鉴。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更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它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法典,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法典,是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典。
班会课上,同学们集体表态:我已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完全(相对)民事行为能力,我将认真学习民法典,学法守法,守法用法。同学们纷纷表示:作为法治中国的见证者和受益者,一定要今后的漫长人生中学习和应用民法典,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法治中国促复兴,神州大地气象新;又是一年端午祭,遥告屈子殊当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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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2日,我们学校五年级的全体师生用一个上午参观了李伟强职业学校,让我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
首先,我们上到学校的五楼,一所宽大的展厅映入我的眼帘。我看见一面蓝色的墙,墙上有许多圆块,不同的圆块上写着不同的年龄段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让我明白了我这个年龄要学会独立、自理。我还知道14岁是个危险的年龄,那时候我读初二,到时我可要小心点。
接着,我们看见一个锁着的柜子。透过玻璃,我看到里面摆着各种瓶子,不同的瓶子里装着不同的,柜子上配有图片,上面介绍了不同的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如,、、等,全部都是一沾就会上瘾,一上瘾就会失去人性。一失去人性就会违法犯罪,甚至走上杀人或自杀的不归路。
然后,我们坐到了一个大屏幕前,观看关于危害的视频。上面记录了许多因为杀父轼母、伤害亲人或自杀的事例,每件事都让我感到震撼。如今,社会上的人数正逐渐上升,因引起的凶杀案也越来越多。这个强大有力的恶魔之手已经向我们人类发起了挑战。所以,我们一定不能,不能把人生输给!
最后,我们来到了一个大礼堂。坐下来后,一名正气凛然的警官给我们讲法律知识。一名同学问:“如果一个人要打你,你为了保护自己,不小心把他打伤了,这算不算犯罪?”警官回答说:“这不算犯罪。你是为了自卫才打伤他的,并不是有意要伤害他。”他教育我们要多学法律知识,用法律保护自己。
回到家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这次去李伟强职业技术学校的参观学习,让我懂得了许多法律知识,以后我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之一。我们青少年正值21世纪,中国法治建设的深化发展阶段,务必要做到学法、守法、用法,为绘制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而愈加努力。
学法,须知何为法?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此为韩非子之法;政令必行,宪禁必从。曲木恶直绳,重罚恶明证此为汉人王符之法;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此为查士丁尼之法。纵观历史,社会的潮流无不是从人治向法治的进步,而究其本源,法治才是最后的一步。那么对于正在向全面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迈进的中国来说,法,又是什么呢?于我看来,法治,就是一种合理配置社会资源的机制,是决定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直接影响着经济运行全部过程的重要因素。
守法,须知为何法?法律是最具公平正义的道德标杆,它不仅为人们的言行制定了准绳,也为违法者画出了严明的硬框。没有谁可以逾越法律的红线,逍遥法外,所有社会人都必须接受它的约束和管理。法治是一个国家管理体系的重要环节,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水平。也唯有真正做到陟罚臧否,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中国才有可能真正做到外户而不闭的大同小康社会。
用法,须知如何法?法治是一个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从我国探索全面依法治国的历程来看,有过很多大胆尝试,也有过失败的教训,但是这不影响我们最终的方向。关键是要秉持这一理念,坚定决心,付诸实践,大刀阔斧,披荆斩棘,勇立时代潮头。当看到,法治建设的一系列举措,为中国巨轮保驾护航,在全社会激起强烈共鸣,折射出中国法治时间进入了新阶段。这五年,以法为凭,我们的改革蹚过一个个深水区,啃下一块块硬骨头,改革在法治下破题、在法治下推进,夯基垒台、积厚成势,发出源源动力,全面依法治国按下了快车键,全社会形成了最广泛、最牢固的共识。
法治中国,需要少年人做先锋。清末为法治流血,这是戊戌六君子的节气,也是中国人的对法治孜孜不懈的探求。而我们青年人正处于改革深化的大背景中,自然要担负起时代的闸门,放人们到那个光明的地方去一个法治中国。青年人的人生意义绝不在象牙塔中,面在于敢去实践去变革。儒家号召学而优则仕,佛系青年绝不是一个有希望有灵魂的民族所需要的。法治兴则国兴,青年强则国强,青年信仰法治,则法治中国必兴!
我们青春的梦想就是要担负起历史和社会的责任,勇攀法治高峰,绘制出一幅波澜壮阔的法治中国宏伟蓝图!
小鸟在湛蓝的天空中飞翔,花草沐浴着阳光,我们不仅生活在蓝天白云下,我们也生活在法治当中。法治规范了我们的行为,保护了我们的权利,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保障。它就在我们身边,时常与我们相伴。
韩非子说过一句话“一名知轨莫如法。”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为我们的平静生活作为保障,下面就是一个我的真实的例子。
暑假,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假期呀!太阳挥洒着阳光,阳光沐浴着大地,一片美妙的景象。可不是,这么好的日子,怎么能在家中“虚度光阴”呢,当然要去浏览一下祖国的大好河山嘛。二话不多说,我们一家三口立即踏上了旅程。
行车途中,突然老爸一下子来个急刹车,我差点都快被吓死了。我大吼一声:“老爸,干嘛呀,不是绿灯吗?”我正想接着说下去,却听见两声哨响,是交警正在前面执勤呢,他们挺着胸膛,笔直地站在路边。
正在这时,有一辆车子企图闯红灯,趁着黄灯闯过去。两个交警立即瞪大双眼,一只手指挥起来,正向开那辆车的人发出警告。两位警察叔叔古铜色的皮肤显得饱经沧桑,但却看不出一丝疲惫。可司机们却急不可耐,一个接着一个鸣笛。这时,那个想闯红灯的叔叔趁交警叔叔不注意,一溜烟开过去,差点撞到一位十五六岁的青少年。
唉,我不禁思绪万千:那闯红灯的叔叔有没有想过为自己的家人着想,万一真撞到人怎么办?也不知道他自己怎么想的,他一个大人连遵守交通规则都做不到,社会的秩序又怎会安稳!
绊人的桩不高,违法的事不小,让我们不把法制当儿戏,从遵守交通这件小事开始。“知法于心,守法于行。”我相信只要我们遵纪守法,我们的家园就会更加和谐。
“法治”—让这个社会变得有序。一个国家没有了国法,就等于国旗失去了旗杆,永远也升不到属于它的最高点。作为新中国的青少年,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或许你会觉得,在这个年龄段给我们讲法似乎有点早,但是,现实并非如此。
如今,我们已是六年级的学生,正处于半懂半不懂的青春发育时期,特别想挣脱开父母的臂膀,去追求属于自己的生活。但我们没有一个能正确辨明是非的头脑,在外界的影响下容易误入歧途,迷失方向,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留下终身的悔恨。
我曾看到过这样一则报道:一个年仅17岁的男孩,终日沉浸在网络游戏之中,学习成绩直线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就辍学了,他的母亲为了不让他沉迷网吧,还特意把家中的台球桌交给他看管,而他却把挣来的钱拿去上网,挣来的钱不够他上网用,他便偷了父母20xx块钱,而这两千块在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就被他花光了。为了找钱上网,他竟然拿菜刀将自己的奶奶砍死,爷爷砍伤,自己也被逮捕了。看到这一幕,我不禁为这个少年而感到悲哀。他原本可以跟其他人一样在阳光下尽情挥洒自己的青春。可如今,他只有在不见天日的监狱里忏悔了。
他的故事不禁让我想起了邻居—小王。小王的成绩一直是班里的垫底,由于父母在外工作,无人管教他,于是他就在外面染上了恶习:满嘴脏话,撒谎,动不动就打骂别人,父母都拿他没办法。最近他又迷上了网络游戏整天沉浸在网吧里,喝酒,吸烟,与网吧里那些黑帮结为兄弟,在外面胡作非为,最终也落入了法网。
这是两个未成年人犯罪的事例。除此之外,还有许许多多像他们一样的例子。根据资料表明,每年的青少年犯罪人数都有所增加,犯罪青年的岁数都越来越小,尤其让人心惊的是:14-16岁的少年犯就已占了全部的64。2%,这是一组多么可怕的数字啊,它向我们敲响警钟,时刻提醒着我们不要去触犯他。
所以,让我们从小就树立起强烈的法律意识,加强法治学习,严格的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法治的蓝天下茁长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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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生活在社会中,我们是社会的一角。社会的存在,是带有规则性的,我们拥有着可以保护我们的权利,但同时也有我们必须遵循的责任和义务。
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可贵的,我们既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同时也要珍爱别人的生命。看现在社会,每年总是发生不少青少年自杀案件和他杀案件。这到底又是耽误了谁呢?身边总是看见有一些混混,他们早早告别了学校,步入社会,却又后悔不已。不少人因为一时的义气用事,退了学,现在却再也回不来了。人,只能活这么一世,为何还不好好珍惜呢?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而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则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把这最美好的时间浪费在那幽暗而又阴森的且失去自由的屋子里,那一生将会有一道抹不去的阴影,陷入无底深渊,不能自拔。只有学会自尊、自爱、自重、自强,做一名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我们才有资格谈未来。
读了《普法教育读本》以后,我明白了,遵法是自身法律素质的一种表现,只有正确的使用法律,才能创建美好的明天。有些青少年正因为会犯罪,就是平时不注意自己的品德修养,老是拿别人的东西,吸毒,看黄色录像,认为这是件很小的事情,其实这就是违法,这样就会一步一步地走向犯罪的深渊。有些青少年可能就这样不经意间走上犯罪道路的,就像电视剧《拯救少年犯》上的一样,连自己杀了人都不知道一样,迷迷糊糊继续错下去,最终使自己走上死亡的道路。
在书中,我看到某些未成年人仗着自己年龄小,以为犯了错事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为所欲为。法律保护未成年人,是为了让祖国能有更美好的明天,而不是让法律成为他们为所欲为的利器和理由。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三字经》有云:人之初,性本善。为何年龄大了,反而有人变坏了呢?孟母三迁的故事就给了我们很大的启发。不同的环境成就不同的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只有交到好的朋友,我们才能变得更加优秀!文中的小蒙就是交到了不好的朋友而毁了自己。所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有一个好的朋友,既可以作为知己,也可以作为对手,互相激励,共攀高峰。
与法同行,与爱同行,去迎接我们美好的明天。展开双翼,放飞梦想,法制社会便是我们翱翔于天地之间的护身符,但是同样,它也是制约着我们的利器。人生是幅美丽的画卷,请不要让它的炫彩变得灰暗。
或许前途未知,或许曾今迷慌失措,但这一切并不重要,我们必须要把握住现在。而这一切都是建立在遵法守法的基础上,所以,为了我们的明天,让我们与法同行,共创美好!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法律,一个多么严肃的名字,一个多么神圣的名字。有些人总认为法律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我们的一句话、一举手、一投足,还有我们每做的一件小事,都与法律息息相关。
法律是神圣而不可触犯的,无论你是小学生还是成年人,以及国家领导人等,各个阶段的人群,都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有些未成年人会认为,我们只要不杀人、不放火就不会受到法律的约束,如果这样想那就大错特错了,这是多么的无知啊!虽然你是未成年人,但同样要遵守法律,虽然目前还无法让你接受法律的严惩,但这些违法的事迹写在你的档案里,影响的将会是你的一生。轻视法律是没有好果子吃的,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们的社会准则,要知道在法律的面前,人人平等。
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是一个受法律约束的民族,自秦始皇统一中华以来,自中华民族进入千年的封建社会以来,一直到现在,法律依然存在。“车同轨,字同文。”这就是秦始皇定下的法规,同时各个朝代还有着自己独特的王法,以及现在的《宪法》、《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近百种法律,想要逃脱这些法律的约束,可以说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有这么一句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的见的方式加以实现。”讲的就是如何实现正义,实现法律的重要性。
当今的法律在人们的意识中已经渐渐淡化了,甚至有人认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不是已经过时了?是不是就可以取消法律的了?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一个没有规定约束的地方,将会是一个多么混乱的地方,一个没有法律约束的国家,将会是怎样的一个国家。如今的社会上杀人、放火、抢劫、盗窃的案件比比皆是,这些犯罪嫌疑人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在“10.5”湄公河惨案中,如果不是各国的法律的约束以及各国警方的完美配合,就不可能将首犯——糯康抓获以及判以死刑,就不能还我们的遇难同胞一个清白,糯康依然会我行我素,继续制造惨案。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这样的人就会更多,到那时,我们的中华民族将会是一个十分混乱的民族。
我坚信,法律永远维护正义,我们应当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当别人侵犯我们的权力时,请拿起法律的武器,要记住“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人都逃不过法律的约束。
法律约束着我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一生一世,法律将会伴随着我们的一生,我们时时刻刻都要遵守着法律法规,时时刻刻都要与法同行,让我们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一起踏上守法的道路,做一个合格的守法公民,让我们的“礼仪之邦”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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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大地母亲的肺是湿地,大地母亲的胃是森林,大地母亲的血液是海洋。”它控制着万物的生长,那么掌管着人类和平的又是什么呢?对,就是法制。
小时候,我不知道“法制”是什么,总觉得它庄严而神圣,进入小学生涯后我才知道什么叫法律,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是在知法、懂法的过程中来尊法、守法,这是个循序渐近的过程。
记得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有一天,因为起得晚,家离学校又很远,且离上课时间只差十多分钟。是爸爸开车送我去,可在路上要是爸爸以四十五码的速度加快到八十码的话,我可能不会迟到,倒霉的是又遇到该死的红灯,而我们的车就在前面,开过去又没人看见,我就叫爸爸开过去,可爸爸当时不说话,还是一动不动,直到绿灯亮了车才动。到了学校门口时,车停了,爸爸没立即开车门,而扭过头对我说:“小榕,你知道吗?每年死于车祸的人数高达十多万人咧,要是只图节约时间,那所有开车的人都这样想的话,每天要发生多少交通事故。”今天爸爸给我上了一堂交通法规课,让我知道无论是开车的,还是行人都要学习和遵守交通法规。
还有一件事是:前不久,在安顺实验中学就发生了这样一件骇人听闻的事件:三个中学生绑架了一个男孩。由于该男孩家里比较富裕,在外面过于铺张浪费,三个中学生因妒忌而成恨,在妇幼保健站门口绑架了他,而且残酷的把他杀害。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父母对儿子的悲痛思念,上演了一场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通过这个事例,我觉得中小学应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更应该学法、守法和爱法。
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每个人都应该培养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养成尊重宪法、维护法律的习惯,树立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的理念,提高分辨是非和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法律和治安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法律维护了我们百姓的权力,治安帮助我们有宁静的生活。法律和治安对我们如此重要,当然要深入了解,下面我就要为大家骄傲几种中国的法律。
首先要为大家介绍中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宪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而且宪法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现在的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的宪法,经过了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能的四次修改。
了解完了宪法,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属于我们小朋友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2007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共7章72条,7章分别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附则。在是一部保护儿童权力的法律,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1991年9月4日第21次会议通过,开始颁布;2012年10月26日第29次会议通过,进行修改。
看完了保护孩子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想必大家也都知道了孩子的重要性,因此,国家也为孩子们专门订制了一种法律——义务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让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接受教育,而且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它是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根本大法。义务教育法共8章,分别为:总则、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附则。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第22次会议,终于在2006年9月1日开始施行。
说起教育,每个人都可以侃侃而谈,说出来的都是假的,只有做出来的才是真的。那谁做到了呢?老师做到了,国家做到了,法律做到了。
法律像城堡一样保护着我们。它坚不可摧,是我们生活的依靠。希望我的介绍让同学们更懂这座城堡。
让法律伴随我们成长,让法律为我们遮风挡雨,让法律为我们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走进法律,了解治安!
校园本是我们读书学习的地方,在这里,我们可以结交良师益友;在这里,我们可以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但却因为校园欺凌这一不良行为,而时常打破校园原本的宁静。为增强学生防范校园欺凌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严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构建和谐校园,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组织红塔区中小学万名师生同步观看了“反校园欺凌法治进校园线上公益讲座——向暴力说‘不’”。
在讲座中,老师结合发生在青少年身边及校园内外的鲜明案例,以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语言,为我们讲述了校园欺凌的定义、表现形式、危害和防治对策等。同时,让我们充分了解了我国法律的严肃性与公正性,明白了“无法外之地,无法外之人”的道理。
通过讲座,我们认识到了校园欺凌是校内校外学生之间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受害者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可分为直接欺凌和间接欺凌两类。直接欺凌包括肢体和语言欺凌,间接欺凌指通过某种中介,如网络实施欺凌。
在我们的校园生活中,同学之间难免会发生一些小矛盾和摩擦,如果我们都能宽容以对,矛盾和摩擦就不会进一步升级为校园暴力、校园欺凌。正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所以让我们彼此多一点宽容,少一点狭隘和计较。
校园欺凌的危害是不可估量的。欺凌同学不仅会对其造成身体伤害,也会造成心理伤害,影响健康,甚至影响人格发展。因此,当我们遇到校园欺凌时,作为旁观者,我们到底是应该袖手旁观还是见义勇为呢?通过本次讲座,我了解到作为旁观者,正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及时向学校、老师反映或拨打报警电话,寻求警察的帮助。如果被欺凌了,一定不要忍气吞声,要勇敢地对校园欺凌说“不”。
当欺凌发生时,我们应该保持镇定,向周围大声呼救,把旁观者变成保护者。当欺凌发生后,我们应该将校园暴力事件告诉家长和老师,不要自己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作为欺凌实施者,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并且在自己的人生履历上留下不可磨灭的污点,影响日后生活、就业。
我真心地希望学校能多举办类似的活动,让我们通过讲座学习知识,让校园暴力、校园欺凌远离校园,让校园成为学生们真正安心学习、交友的乐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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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本是教书育人之所,本应是学生汲取知识的乐园,但近年来的“校园霸凌”事件却给乐园蒙上了阴霾。校园暴力事件触目惊心之余,我们更应扪心自问,自己是否放纵了校园暴力的发生,是否仍对之视若无睹。抵制“校园霸凌”,断不是一句空话,而应落到实处。
作为学生最切身相关的场所,家庭承担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家长们不应一味关注孩子学习成绩,而应适时与孩子沟通,让孩子认识到校园暴力事件的可怕之处,让受暴儿童及时站出来,及时走出心理阴影。毕竟“校园霸凌”或多或少与家长观念有关。
而在这些校园暴力事件的背后,教育问题也随之显露,校方管理疏忽,安全体系漏洞扑面而来。“校园霸凌”不仅考验着家长,更考验着校方的良心。校园暴力事件给孩子造成的伤害,也是一种无奈,他们幼小的心灵中长出的仇视种子很难被单纯说教化解。
学校在这面前,应加大德育力度,鼓励学生举报“校园霸凌”,同时加大监管范围,就让学生安全进校,安全回家。一些地方教育部门的不作为不应成为学校不作为的理由,学校应就自身机制深刻反省,改正并强化。再进一步说,“校园霸凌”事件不能仅作为人们的谈资,更是一座警钟。发生过的事可以弥补,尚未发生的有待我们预防。司法机构并非只针对于成年人,它们的执法对象是全社会,法律的空白更应及时得到填补。尽管学生涉事者为“未成年人”,但是惩罚也不可少。至于让涉事者真正暴露在阳光下,受到应有的惩罚,才可能让“校园霸凌”事件真正远离儿童,让学生远离伤害。
“人之初,性本善”预防校园霸凌,只有让家庭、学校、社会各司其职,加大道德教育的同时,更要加大司法力度,将矛盾化解于无形,防患于未然,才可还给学生一片安全的蓝天,拥抱未来的精彩。
执安全之手,伴平安之风,享平安校园,得精神净土。抵制“校园霸凌”,从我做起。
法律,是什么?是那样的虚无缥缈,又是那样的清晰明了,指腹轻轻地划过每一个字,精美的插图在眼前快速地划过,却好似一股莫名的风,我平静的心湖荡起一丝丝涟漪,书捧于手中,在这平静的夜晚,趴在书桌前,孜孜不倦地读着,如饥如渴地看着,忘却了自己,也收获了自己。
看着那本已经有些破损的,我曾经爱不释手的书,《第一本法律漫画书》,心久久不能平静,或许儿时的我,只是被他那精美的图画,生动的文字所吸引,以至于每次看到它,耳畔总是想起妈妈常说的一句话“先成人,再成才”,以至于每次翻开它,脑海里都会浮现‘法律’这个既熟悉又有些生疏的词,就像恋了几世的情人,不曾相见,却早已在心中影影绰绰。
渐渐长大,深情抚摸着它的书皮,是它让我明白我与法律相识已久,法律,就好像无形的风,一场清清凉凉的雨,那带着青草般甘甜的空气,一个从我出生便陪伴着我的保护罩,那样的近,又是那样的远,不曾相逢,却已经相识!
法律,就像一杯清泉之水,清而澈,凉而柔,在我需要他时自心底源源流出,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法律,还让我懂得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道理,懂得了言必信,行必果,懂得了怎样去更好地保护自己,懂得了怎样去克制自己,开导自己,不因为电脑的诱惑踏入网吧,不因为金钱的诱惑而误入歧途,使我不禁想起拘留所中,因为一时的不理智,不少追悔莫及的身影,不禁叹息,不要等到坠入绝望的深渊,被伤得体无完肤之时,才想到补救,却已经亡羊补牢,为时已晚!
而作为中学生的我们,最容易因一时的心血来潮,冲昏了头脑,受到邪恶力量的摧残。让我们坚信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做到多读书,在书中坚定自己的梦想,在书中学会怎样保护自己,在书中学会保尔·柯察金钢铁般的意志!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弱则国弱,让法治之光照耀大地,让法治之花漫山遍野,让法治伴随着我们,健康成长,让法律在知识的浇灌下,长成参天大树!
星期天,我到奶奶家去玩,在一张报纸上,看到一则新闻。20xx年6月20日13时53分,南京秦淮区石杨路友谊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宝马”轿车闯红灯通过路口,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马自达”牌轿车,并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公交车和一辆出租车,造成“马自达”轿车内两人死亡,出租车驾驶员受伤。
又是闯红灯!遵守交通规则人人皆知,可偏偏有一部分人充耳不闻,视而不见。把交通规则当成耳旁风,从而导致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带走了很多人的生命。交通安全很简单:不闯红灯、开车不喝酒、不接听电话、不逆向行驶、不开斗气车……只要我们注意就能做到,就可避免危及生命的交通事故。生命对于我们来说是宝贵的、唯一的`,而交通安全法规是我们生命的守护神,日日夜夜的守护在我们身边,让人们安全出行。
只要少发生几次交通事故,就能有效减少事故对人的伤害。做为少先队员的我们,不仅要自己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过马路走斑马线、不在马路上打闹、不乘坐非法车辆和超载车辆、不到法定年龄不骑自行车或电动车,还要提醒身边的长辈和同学、朋友,遵守交通规则。向他们宣传违反交通法规的危害性。
每一起事故的发生,不仅对受害人的家庭带来无尽的痛苦和灾难,同样对自己的家庭也带来无尽的伤害。只有唤醒所有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才能让我们中小学生高高兴兴地上学,平平安安地回家,让交通安全陪伴我们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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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刚看见一跳新闻,来自黄山黄家柄实验中学的一名高三女生在网上吐露她遭受了同班的三名男生下“药”,并被威胁如果披露出去就用“砒霜”毒死他的恐怖经历。然而,对这件事情的后续处理,而学校的学生乃至当地的一些网民对于此案的态度看法,则更加让人毛骨悚然。更重要的,在我们国家,这名女生的遭遇,不过是冰山一角罢了。
更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事情是,最后那三名下药的男生,由于受害者并没有出现任何不良反应,甚至不了解保存物证,结果在我国现行法的规定下,三名男生的行为因为没有造成任何恶果,所以成功逃脱了法律的制裁,最后竟然得到了当地警方的祝福,祝这些涉事学生在高考中国取得优异的成绩。看到这里,我不禁感到疑问不解,那三位学生的恶果真的没有造成严重的恶果吗?尽管,现实中,那名女生身体确实没有受到损害,但是有时候精神上的伤害更加的让人难以痊愈。更严重的精神创伤却直接忽略,他们都没有考虑到那位少女的心理。
但是终究还是以私了的结果结束了,若真就如此终结那顶多受到几句吐槽,或许也就过去了,然而,大量的当地网友以及学校的学生却对那一名女生进行了征讨,怪她没事找事,抹黑了学校,抹黑了那一个地方。明明是受害者却受尽谩骂!只能感到无比的心寒与恐惧。他们的善恶观人生观价值观呢?若是这样,那受到欺负却要忍气吞声,去告状却要被骂多事,这是什么道理?有一种“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感觉”。若是自身或亲人成为受害者,那恐怕就是与这截然不同的说法了吧。
难以想象,中国之大,这样的事情还有多少?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设定的初衷绝对不是包庇他们,绝对不是看到如今的那些施暴者打着“法律不能惩罚我得保护我的”名号来为非作歹的工具。
噫嘘唏,学校霸凌现象的确应该引起重视了。
环境对人类来说既是天堂,又是地狱,人们睁大那贪梦的双眼,恨不得将所有的财富占为己有。人类破坏环境,就是在破坏自己,自己的生存环境,人类应该用眼睛证实一下,这奇特现象存在的事实,进而能不能改善我们的生态环境。
所谓环境问题,是指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与破坏。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向自然环境任意排放废弃物,污染环境;二是不适当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环境问题不仅仅是个生活质量问题,更是一个直接影响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问题。目前,环境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问题,环境问题在我国同样严重存在。
我们不得不承认,环境保护已迫在眉睫。环保虽然如此重要,国家也颁布了一系列保护环境的法律和法规,可是在社会上仍有一些人,为了个人的利益去破坏环境,屡禁不止。这就要求我们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依法规范人们的行为。为此,我从一个中学生的角度提出如下建议:
首先,应在全体中小学生中普及环保教育,开设环保科目,规定每个学生必须对环保作出贡献。如在植树节规定每个学生一年必须种一棵树等,从而让每个学生都明白:对于环保,自己也有一份责任,自己也应该出一份力。
其次,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强环境方面的法制建设,不定期对各个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对那些违反有关环保方面的法律和法规的单位实施重罚,并对其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这样才能从源头上加以控制、治理污染。
再次,对在环保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应在物质和精神上给予一定的奖励。这样能更有效地调动人们的积极性,这对于全民树立环保意识,主动参与环保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最后,国家应加大环保投入,拨款建一些环保设施,如建一些污水处理站,保证流入江海湖泊的水的质量;采取“垃圾分类回收”措施,并在行动之前加以宣传,以得到全民的积极响应。
让我们一起为我们的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从现在开始,从身边开始,让环保成为最平常的事!我希望环境问题可以得到解决,我希望法制环保可以伴随我们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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