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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那份朴实(专业16篇)

初一那份朴实(专业16篇)



优秀作文是一种对自己思考和表达能力的一种检验,它需要作者积极思考和不断的反思修改。以下是一些具有启示意义的优秀作文范文,希望能够激发大家的写作灵感。

那份真情初一作文

我急冲冲地奔进一个士多店,心里暗自想道:真倒霉,出门不带伞。霎时,涌进来一批“难友”,我不由自主地叹了口气。许是有着同样的经历,我们熟络般地拉起了家常。“哎哎哎……你们一堆人堵在这里,我还怎么做生意啊?哪边凉快哪边待着去!”一阵刺耳的呐喊声响起,随后走出了一位身形强壮的中年女人,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穿着一条胡罗卜色丝袜,嘴里啃着苹果,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脸皮薄的我经不住驱赶,径自走出了士多店。

“小姑娘,来我这里吧!”耳边响起了一句慈祥的话语。我循声望去,原来士多店旁边还有一个小卖部,老板是一位年过六旬的老太太。我来不及思考,三步并作两步走进了小卖部。小卖部规格很小,一盏莹黄的灯光显示着年代的久远,地上卧着一只猫,似乎对我的到来感到不满。老太太立刻拿出一包纸巾,接了一杯热水招呼我。一时间,温暖充斥了我的心灵,驱散了心中的冷漠。旁边的“难友”看见了,纷纷走进了小卖部。老太太一脸慈祥,笑眯眯地对大家说:“地方窄小,各位不要见怪,还是不要淋雨为主嘛!”大家听了,不约而同地笑出声来。小小的店铺,响起了陌生人之间相互的问候,洋溢了一份份暖人的真情。

雨渐渐停了,我准备离开之际,不由地回头凝望,对老太太说:“奶奶,我要买几支圆珠笔。”老太太惊异地看着我,随后笑着点了点头,给我拿出了几支崭新的笔。“我要买几包烟。”“我要买两条毛巾。”“我要买一支牙膏。”……一时间,老太太忙个不停,小小的店铺竟然也显得生意兴隆。老太太感激地凝望着我们,一颗豆大的泪珠悄然滑过她的脸颊。

雨停了,我走出小卖部,天边升起了一道彩虹。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向回家的方向走去。那一份份真情啊,像几片羽毛,滑过了我的心灵。

那份真情初一作文

那是万里无云的一天,我拿着书包高高兴兴的去上学了。哪知天公不作美,我刚走到半路就下起了倾盆大雨。我顶着书包,奔跑在街上,四下望望并没有可避雨之处。我心想:这样下去可不行啊!还是坐车去吧。无奈之下我只好站稍微可以遮雨的地方,但雨还是顺着我的脸庞流下来。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着。我心里非常着急,明明只过了一分钟却像一小时那样漫长。这时,迎面走来一位撑着伞的大姐姐。她见我淋着雨,连忙跑过来,用雨伞帮我遮雨。这时,我感到头上有异样,连忙抬起头,却看到大姐姐正细心地用纸巾帮我擦拭已经湿透了的头发。我脸一红,忙接过纸巾,冲她感激的一笑,轻轻地说了声:“谢谢!”大姐姐打量了我一下,说:“你是要去上兴趣班吧?”我轻轻地点了点头,大姐姐见了说:“看样子是等不到车了,要不我送你去,好吗?”我又轻轻地点点头。于是我们便向学校走去。一路上,我总是沉默着,可我却看见大姐姐为了不使我被雨淋到,把伞的大部分都给了我,因为这样调皮的雨珠已经趁机跳上大姐姐的手上、外套上和头发上。看到这一幕,我的心里涌上来一股暖流。为了大姐姐,我把原先刻意保持的距离拉近。对我的这一举动大姐姐似乎很高兴。就这样,我们很快到达了目的地。

就在大姐姐和我擦接而过时,我失声喊出:“大姐姐……”她疑惑地转过身,我冲她再次绽开感激的笑容:“今天……谢谢你!”她也冲我笑笑,挥挥手,便转身消失在雨中。

那天使般温暖的笑容,金子一样的为人品质。大姐姐对陌生人的关心着实让我佩服与羡慕。今天,我在大雨中看到了人间的真情,人与人之间的关心。想到这,我觉得大姐姐离去的背影的四周似乎围绕着金色柔和的光芒,那是爱之光!

重拾那份小幸福初一作文

还记得在小时候,吵着要去哥哥家玩,因为有很多小朋友都不陪我玩,每次都是哥哥哥跟我一起玩的。

当时我在家没有什么事要做就吵着去哥哥家玩,那时候,哥哥还在准备高考,还在认真的复习,而我又当时不懂事,总是影响他,可他并没有生气,每次见我都是一张慈祥的脸。那天,家里只有我和哥哥,其他人都出去了,我和哥哥几乎玩了整整一天,哥哥对我说,饿了吧,走,哥哥给你做饭去!当时还不知道会做饭,可我到现在才知道哥哥他其实并不会做饭。哥哥把要做菜的材料都准备好,我和哥哥坐在沙发上收拾菜叶子,我跟哥哥有说有笑的,即使是收拾叶子也无比的开心。

菜都是都收拾好了,该准备炒菜了,哥哥把菜下进锅里时“刺啦”一声把哥哥吓着了,我和哥哥开心的笑着。菜出锅了,我和哥哥准备品尝这些“美食”,才刚进嘴里一股咸味攻击着我的味蕾,哥哥问我咋样咋样,好吃不。我忍着咸味说着好吃,哥哥高兴的尝了一大口菜说,好吃个屁啊,咸死了,说完我和哥哥又笑了起来,然后我和哥哥忍着咸味攻击的痛苦,吃完了这顿美食。吃完饭后我不知不觉的就睡着了,隐约的看着哥哥笑着把我抱到床上,自己又回到自己的书桌前复习功课。

如今现在,哥哥已经有工作了,在外地,离我远去,几年才能见到一次面,哥哥在的那份快乐,还有那顿美食带给我的快乐也成为了慢慢的回忆。

曾经,那份小幸福带给我的快乐一去不复返,但是这份小幸福总是在我心中萦绕着,但我在内心深处,我多想有一天,回到童年,俯身捡拾哥哥给我带来的小幸福。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初一

或喜或悲,我沉迷在音乐上下起伏的旋律中,忘却了悲伤,忘却了嘲笑,忘却了烦恼。

不知从何时,喜欢上了音乐,比三分热度多一分,比欢喜多一场,喜欢的不是歌手,而是歌中的故事,使我沦陷。

小时候,妈妈总拿着手机放着歌,哄我睡觉,我沉浸在歌里,含着手指入睡,现在我却是如此,音乐伴我入睡,伴我成长。

我的这份热度到现在还未消散,悠悠转转,徘徊不定,这份痴情从未变过。

我爱它的旋律,爱它的陪伴,这是不一样的烟火。

梦中,我趁着清净,偷偷带着它一起旅行,风随着我们飘絮,满天的星河跟随我们闪耀,灯光照亮我的心灵,我明白音乐对我的意义,我对它的痴迷已成定局,我妄想它能和我相伴一生,妄想它支持着我。

音乐是我的动力,从小时候的依伴到现在的痴迷,不知不觉过了十年。

十年的热度,从温和到炙热,从陌生到熟悉,愈来愈热。

我爱这份痴情的青春,爱音乐的旋律,迷茫的时候,它指引我归处,让我找回最初的梦想。这种是温腻的情感,虽然经历的很多,会有一段时间的两难,一时的兴起,一时的倒下。但愈来愈热的是情,愈来愈稳定的是心。

“梨花香,穿过熙攘绕过街巷,复悄入红莲深帐,听枝头黄鹂逗趣儿,细风绕指淌…”每每听到此类音乐,都仿佛被牵引到那烟雨江南,青石小巷。清浅的梨花香气弥漫开来,散到熙攘的人群,透过深深的街巷,又悄然转入某一扇窗…枝头黄鹂清脆的歌声也在打趣着,细腻的风儿在指尖流连倾泻……白衣佳人,翩翩公子…我在北国看不到的风光,音乐,能让我看见;故而我痴迷。

痴迷音乐,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

这种温和又稳固的情感不是三分热度,正如有位名人说过“人生必有痴,然后有成”,痴不是三分热度,而是持久的温度。

那份不一样的真情初一作文

天空,万里无云,晴朗湛蓝,想碧玉一样澄澈。远山含黛,和风送暖。

我抬头仰望,蓝色的天幕上嵌着的那轮太阳,金光灿烂。母亲陪我去培训学校。金辉吻着母亲的发丝,不着痕迹。暖风温柔地抚摸着脸颊,好不惬意。我不自觉地又落在了母亲的后面,这个角度是更方便凝视母亲侧面的。母亲的长发,曾经是那么的乌黑浓密,让人羡慕,现在却不可避免的冒出了银丝。母亲的眼角也更多了几道皱纹,脸上的皮肤也粗糙了很多。

面对中考,我犹如大海中一只彷徨的小船,迷失了方向。

今天是假期里的第一天上课,一眨眼,上午的课程就结束了。

回到家中,我看见母亲正在辛勤地为我做饭。灶台前的母亲弓着背,细致地打理着锅里的美味。我不经意间地走过去,装作想要看看今天吃什么的样子,其实我更是希望趁此时间和母亲简单聊几句。我蓦然看到母亲额头上、鼻尖上挂着的豆大汗珠,晶莹剔透,如宝石般璀璨。我的内心猛地一振,眼眶也不禁红了。为了不让母亲看见这样的我,我赶忙走进了书房。

“哲哲,快来吃饭。”听到这温馨的叫唤,我立马从书房走向了餐厅。刚到书房门口,我就闻到了浓郁的香味,其中夹杂着牛肉的香味,那是一种幸福的味道。

当我准备装饭时,母亲突然说“不用装了,我已经帮你装在桌上了。”我回头一看,餐桌上果然有一碗香喷喷的米饭,我说:“没关系,我也帮您装一大碗。”我打开锅盖时,却猛然发现中间一部分全没了,只留下锅边上的一圈饭。

感受到不一样的真情,我的眼泪再次溢出。望着锅中的饭,我情不自禁地回忆起了之前种种不一样的细节,心中暖流涌过,生发出无尽的、面对学习和中考的勇气与动力来。

不一样的真情,不易察觉,却给我极深的触动。

感谢母亲给我无时无刻不在身旁的爱,不一样的真情我今生今世永不忘!

那份不一样的真情初一作文

四岁的天空是明朗的,可我四岁的天空是灰暗的。在四岁的那一年中我失去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人,我的外公。

那天我和往常一样去上幼儿园,到了中午,正准备睡午觉时,妈妈在楼下让我下楼,一开始我单纯地认为是又有了什么好事,妈妈又给我送来了什么好吃的,可我想错了,妈妈简单地和老师说了几句,拉起我匆匆向家里奔,我预感有不好的事发生了。

到了家中,家里人都非常忙碌而且人人头上都绑了一条白色纱布。在来来往往的人中,我急切地在找一个人,那就是我的外公,可怎么找也找不到。这时,外婆把我抱起,走进房子里,我急急地问:“爷爷,爷爷不见了?他去哪里了?”外婆不敢看我的眼睛,想要张口说什么,可什么也没有说出口,最终抚摸着我的头说:“你爷爷去睡觉了!”外婆从来没有骗过我,我相信了她说的话,天真地认为外公真的睡着了。

我无法接受这个事实,独自一人跑到水沟边大哭。从此,每逢外公的祭日,我一定会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哭一次。

过十二岁生日时,家人从房子里拿出一个盒子给我,说:“这是你爷爷生前留给你的东西。按照他的临终遗言,现在交给你。”我小心翼翼地打开盒子,一瞬间,眼泪像断线的珠子一样向下流着,盒子中有一封信和外公的骨灰。

我看着信,耳边响起了外公那似洪钟般的声音:“儿,本来想看着你长大,但天意不顺,只能陪你走到4岁,以后的路就靠你自己走了,我不希望你因为我的离去而伤心,我只要你开心。爷爷相信你,你永远都是爷爷的骄傲,永远都是!”

外公,你永远都是我最亲的人,你把你的爱给了我,谢谢你给我的那份不一样的真情。在真情的陪伴下,我一天天成长,一天天奔向人生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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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初一

漆黑的夜色中点缀着一星半点的灯,微弱至极,隐隐约约看见灯光下有个男孩捧着一本书,痴迷的望着它。

从小我就喜欢读书,非常痴迷于读书,一拿到书就爱不释手,看书的时候,我会很入神,全身心的融入书的海洋。无时无刻都会想起看书,走路看,吃饭时看,写作业时也看。而且,有一次更荒唐,大半夜里等爸妈睡着之后,打开我的小台灯,从书架上“偷”了一本书――《穆斯林的葬礼》,如饥似渴的读着,我在沉迷它了,太痴迷它了,天亮之后的黎明,我依然还在看,也就快读完了一本。内心感觉――爽!

你可能从未发现,阅读是如此有趣。

巴尔扎克曾说过:“痴迷于某个事物的人会取得令人惊讶的成就。”那么痴迷于书的我也有了一些长进,我会试着流利地在人群面前讲故事,这就使我不太好的口才有了“智”的飞跃,正应了高尔基的那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虽然家里的书都被我读遍了,都不知道看过了多少遍了,但我每次捧起它们,就好像第一次看一样兴奋,而且,我一看起书来就停不了,特别是精彩之处,那可真是除了书,什么都忘了,暑假的最后几天,我闲着没事做,把书搬出来,细细咀嚼起来了。每当夜阑人静之时,便是我读书的好时光,不管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我都要把它读完。

这样也免了被老妈“臭骂”一顿,我一拿起书,就被其中行云流水般的美妙文字吸引住了,不知不觉就午夜,老妈看到我屋一直亮着的小台灯,特地从温暖的被窝爬起来,“教训”我一顿。

读书不仅能陶冶一个人的情操,还能培养一个人对事物的审美理念,让他品味出自然之美,从而产生对读书的痴迷,然后就达到废寝忘食的境界,正如五柳先生语曰:“好读书,不求甚解,没有会意便欣然忘食。”

漆黑的夜中那点微弱的灯光,便是对读书那份永不会变的痴迷最好的见证。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初一

妈妈,快来看我的仙人掌开花了!一个满脸惊喜的小孩儿兴奋地向母亲招手,急切的要她欣赏她的杰作一珠开着淡黄色花的典雅的仙人掌。那个小孩就是我,一个对花非常痴迷的我。

是呀,我从小就喜欢花草。你看我家园子宛如一座唯美的花园:玉树、绣球、水仙、百合、玉兰一年四季,花开不断,香气袭人。为了拥有更多的花,我常在赶集时缠着妈妈去后街看花。还记得,我在盛夏,一连几周没买雪糕,硬是省下几十元,捧回一盆粉嫩的蝴蝶兰。

有一次到大姨家,我看见几盆含羞草,半垂的茎上排列着两排椭圆形的小叶片,像张开的手掌,手指在中间浅浅一划,它便害羞地收拢起来,十分可爱!我越看越喜欢,忍不住问大姨:这花怎么养?谁送的就是不好意思开口要。要知道大姨也是一个花痴,我怎么能夺人所爱呢?没想到临走前,他居然送了我一盆。喜得我又是敬礼,又是鞠躬,开心极了。

回家的班车很挤,我不敢把含羞草放在车厢里,只好硬着头皮捧着,一捧就是几十分钟。手臂酸疼我咬紧牙关不放手,默默鼓励自己要坚持,一想到含羞草那可爱的模样,手臂就充满了力量,终于回到家里,一放下花盆,胳膊都似乎伸不直了。

每逢风雨来临,我都要将心爱的花一盆一盆地搬进屋里,雨过天晴后在一盆一盆的搬出去,搬进搬出,弄得一身泥水。爱整洁的妈妈总会生气的说:“花儿草儿就那么珍贵?”

回过神来,我已经成了花痴了。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春去秋来,我亲手打理的阳光花园可谓是一年四季,色彩缤纷,常常引得行人驻足观赏。你说作为护花使者的我,怎能不为此自豪呢?闲暇时,看着五彩斑斓的花儿,享受着微风送来阵阵馥郁的花香,眼角眉梢都是喜悦;学习疲倦了,修枝,施肥,赏花,那便是最幸福的事了。

人们常说生活不能没有花,就像维也纳人们的窗台一样,到处都开满了姹紫嫣红的花,爱花的人最爱生活。是的,我愿与花常相伴,花痴伴花到永远。

那份不一样的真情初一作文

如同往常一样,我走在回家的路上。但这平常不过的路我却走的十分艰难,提着三个重重的袋子以及扑面而来考试的压力,让我有点喘不过气来。

“叮铃铃”伴随下课的铃声的响起,期末考试的倒计时也仅剩无几,抽屉里积攒了一个学期的资料,被我整理成了三个袋子,准备提回家去。

看着这堆积如山的资料我内心十分不想拿,但我坚定自己的毅力,迈上了回家的道路。

刚开始提着还好,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汗水沿着脸颊滑落,手被攥着的袋子勒得生疼。已经出了校门一段距离了,所以回去找帮手是不现实的,离家还有好一段距离,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处境让我进退两难。

行走在川流不息街道,我内心有点无助,人们从我身旁走过,只会小声嘟哝一句并投来关切的眼神,却没人愿意过来帮忙。

就这样,每走50米就要停下来一会儿。看着周围人的眼神,我多想有人停下来帮我,但他们都只是从我身旁匆匆走过,我的内心充满了惆怅。

离家只有几百米了,手上的袋子越来越重,我已经觉得自己提不到家了。这时,一位中年大叔走过来,看到精疲力竭的我,主动上前帮我拎起了两大袋,绝望中我的顿时看到了曙光。

我以前从没见过这位叔叔,但他在我无助之时主动投来了关怀与帮助,令我十分感动。他主动向我伸出援助之手让我如释重负,这位叔叔穿着朴素平常,身材并不高大,在大街上十分不起眼。他貌似是刚下班回家。

叔叔一直帮我提着袋子,因为太突然所以不知所措。他并不跟我顺路,一路上他一直在跟我聊着学习,他的身影在我眼中越来越高大。

那份不一样的真情,在我记忆中最是宝贵,虽然他只是帮了我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但这让我感触颇深,那份真情我永远记得!

初一作文那份真情_

我家窗外正对着的是一个公交站。

每当闲暇无事,我会遥望窗外,总能看到一些感动的人和事。

周末的一天,我像往常一样又坐在窗前看书,一个忙碌的身影引起了我的注意。

那是一名清洁工,她手里拿着一把小铲和刷子,正在公交站台旁,一丝不苟地清理着不知何时何人贴上去的“牛皮癣”,一张,两张,三张……她清理完那些醒目的“牛皮癣”之后,又拿起抹布,一遍又一遍地擦洗着旁边的垃圾桶,直到一尘不染。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无论阴晴雨雪,无论严寒酷暑,她都那样兢兢业业。

有一天放学后,我坐在窗前正准备写作业,眼睛不经意间瞥到了公交站,瞥见了站台旁的一张大号“牛皮癣”,我想,可能是那位敬业的清洁工阿姨还没发现它罢了,我敢保证,一旦被发现,会立即被清理掉。

可是,转眼一个礼拜过去了,那张大号“牛皮癣”仍贴在那里,显得那么醒目,那么不和谐!

我拗不过内心的疑问,冲下楼,要看个究竟。

“寻人启事”?是的,原来是一张寻人启事呀!我好奇地读着。

“小朋友,这个不能撕哦,这可是一家人的希望!”

阿姨朝我笑着。我听后心理顿时涌起一阵难以言说的感动,不住地点头。

一个星期后,那张带着人间真情的“牛皮癣”突然消失了!阿姨说,那位走丢的奶奶找到了。

那份不一样的真情作文初一

雨终于停了,看着窗外高挂的太阳,很是无奈:你怎么就不能早点出来呢,说不定衣服都被别人捡走了!

我急忙跑到了我们阳台楼下的那块地,只有几盆沾满雨水的花,和一位正享受着雨后初晴清爽空气的老妇人,一切都风平浪静,好似什么都没有发生。我在四周找了许久,硬是没看见那件衣服的影子。我又绕着那几盆花转了许久,甚至连花盆底都特意看了眼――还是什么都没有!不知是不是因为看我绕来绕去看烦了,那老妇人进了屋去。没想到我一语成谶,衣服竟真的不见了。我懊恼不已,虽有不甘,但还是准备回家了。

“等等孩子!”只听一个苍老的声音从背后响起。我回过头去,是那个老妇人。她见叫住了我,急忙向我走来,说:“孩子,你看看这是不是你的衣服?”我眼中瞬间迸发出惊喜的'光芒:这就是我的衣服!“可是……”衣服掉地上了怎么会这么干净?还未等我问出口,那老妇人好似懂我要问什么,打断我说道:“我看着衣服掉地上了,我就拿回去洗了……”看着她讲得神色飞扬的样子,我的心被一阵温暖所保围。

不是什么亲情血缘关系,不是什么金钱利益关系,仅仅是对一个陌生人不需任何回报的真情!

我不停对着老妇人道谢,看着老妇人和蔼的笑脸,如三月春风,我的心颇有触动:

就让我好好保存这位普通的老妇人给予我的这份不一样的真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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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作文忘不了的那份痴情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做过许多的错事。

记得有一次,在考试卷发下来的时候,我看见我才考了68分,我大吃一惊。

放学了,我孤独的走在路上,好像有心事,我左思右想,回去该怎样向爸爸,妈妈说呢?

突然有一个在地狱的人说:

“你干脆自已签,免得让妈妈大骂一顿,另一个在天堂的人说:“你不应该自已签字,不能在错了。我,终于想好了就自已签字。回到家中,趁妈妈还没有回来就自已签字,可是,又想了想后果是是不堪设想。

这时,我心里心慌意乱,到底签,还是不签,我犹豫了半天,说:“签就签吧。”

妈妈回来,看我一副不高兴的样子,问:“女儿,什么事那么不高兴呀!”我没有回答。

吃饭时,妈妈收到了谢老师发的家校通,上面写着:“试卷请家长签字。

妈妈像明白了什么似的,问我试卷在那里。我支支吾吾的说:“在书包里。

我的签字被妈妈发现了。我真忘不了这件事。

初一作文那份真情_

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我一个人独自走在寂寞的小路上,妈妈生病了,爸爸又不在家,我只好一个人带着钱去离家很远的药铺买药。

雨,滴滴答答的落在雨伞上,伴着闪电、雷鸣,显得阴森恐怖。“唉。”我轻轻叹了口气,那白色的气体从我空中流出,看着那没有头的路,我不禁打了个哆嗦。只听“吧”的一声,雨伞因为用了许多年,里面的铁圈断了、“真倒霉!”我小声咕哝了一句,便无可奈何的收起伞,跑到了店铺下,沿着各种招牌,走向那期待已久的药铺。

“终于到了。”看着不远的一所开着昏黄的灯的店铺,我哈了口气,脸上不禁露出了一个释然的笑。“咦?”怎么,仔细望去,那站在店铺门前的老人貌似是要关门么?不好,一个对于我来说极其恐怖的念头突然闪过。不管是否会被淋湿,我一路小跑跑到哪家药铺门前。

“爷爷,您这是要关门么?”我紧张的问。“姑娘啊,这都几点了,我孙子还打算让我去给他买一个冰糖葫芦呢”。老人看了我一眼,便熄了灯,准备上锁。“别爷爷,我妈妈发烧了,这天也黑了,我买不着药了,您就让我在您这里买一盒药吧!”不知为何,我的眼眶湿润了。“好吧”老人看了我一眼,便答应了。

进了门,我怕耽误老人的时间,便急急忙忙的拿着几盒熟悉的药。没想到,那老人却说“姑娘啊,不着急啊,你得把你妈妈的症状告诉我啊。”“可是,您的孙子……”我还没说完,那老人便说“没事,没事,我那孙子不小气,明天再买照样不耽误事!”老人笑呵呵地说。

买完药,我站在点铺门前,看着老人颤颤巍巍将门锁死,我突然发现,老人脸上的皱纹,在灯光的照应下,显得更深了。老人发现我的雨伞断了,便毫不犹豫的把他的伞给我了。“不,爷爷……”“呵呵,没事,我年纪大,身体好,你小,被感冒了。老人又笑了。但是,我心里清楚,老人的身体更脆弱,所以,我毅然还给了老人。

匆匆道过别后,老人慢悠悠的骑上车,又慢吞吞地骑走了,看着老人那瘦弱的渐渐远去的背影,我的鼻子又酸了。一股暖流从我心中划过,泪水,划过脸颊,流到嘴里,我发现,这滴泪,是甜的。

留在心中的那份初一作文

四月,一个不热不躁的季节,放学的我迈着轻松了的步伐踱步向校外走去。“今年的收成不怎么好哩!卖的价钱也不怎么好。”刹那,我听到了那人流中最洪亮的声音——父亲的声音。不知怎的,我心中还产生了那份惶恐:他又是骑三轮车来的吧!果不其然,他把脚架在三轮车上或许是看到了我,父亲大喊了起来:“快过来,咱回家了。”我脸上似火烧般的红透到了耳根,快步向前走向那个熟悉的身影。“快走吧!”我快速上车催促他快些,生怕有人认出我来。“爸,你能不能以后不要用这辆三轮车来接我,怪丢人的。”我带着些许愤怒。“哦,那我骑远一些吧。”我终究没望到那如潭水深般深邃的眼神中闪烁着的无措与失望。我带着父亲满意的回答到了家。

母亲是似乎看出了父亲的失望询问了我一个详细。“你怎么可以这么说,这有什么让你丢人的,他是你爸,你怎么这么不理解他的苦衷呢?”母亲一反平时的温柔,存在心中的快感被清醒所吞噬,想起父亲那为了生计在外奔波的脸庞,愧疚犹如泉水般涌出。

“父亲,”我敲了敲门,他回头。“对不起,您以后还是在那里等我,什么车不重要,您的爱才是最重要的。”父亲的眼中闪现了泪水,用他那宽大的怀抱容纳了我的任性与顽固。微黄的灯光下,他手臂上若隐若现的青筋突起顺势隐匿在了白色衣袖间。

后来,我化作影子与他相伴,逆着光抚摸着他的留白,黑白中闪现着一种猜不透的东西,那么鲜活却又不失苍老,参不透时光和年华究竟遗留给他的是什么?是越紧密的脸庞还是越稀疏的发丝?我想都不是,是他心中那份对儿女的牵挂与如山般伟岸的爱,即使前方白雪交际,在那银丝当中却话也是深沉却又不输细腻。

父亲依旧用那辆车在同一个位置同一个时间等着我,在来日方长中用那他比天高比海深的爱教导温暖着我。清风挽发,是他在我耳边低昵。

时光太瘦,指缝太宽。

留在心底的那份温暖依旧在青葱岁月里给我安然若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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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作文忘不了的那份痴情

情是情,味是味,情味就是忘不了的情和存在心中的味。每个人的心中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番情味,我也有自己永远无法忘记的情味。

如今时常不能忘记几年前在云南所见的梯田。现今时常的书本上见到南方的梯田,但书上所描绘的还是不如真实所见的美。暑假里旅游云南,乘火车由昆明至丽*,早晨初醒之时,车厢里无比清静。我坐在车窗前,双手支住脸颊,缓缓抬起头,向往张望去,一幅云南相乡间的壮美画卷便展现在我眼前。这幅画卷至今也久久的存在在我的脑海之中。

上方是天,下方是地,出缕阳光还未洒下,远方的山岭只见其轮廓,不见其真容。山峰直入云天,山麓隐于晨雾之中,只有山脚的梯田依稀可见。梯田错落有序,一层一层的梯田相互叠加在一起,低的也有五六层,高的竟有至山中之势。山上的植物稀疏的分布,附着在山岩上,而山下的梯田则如同一座座扇形的小山。这些小山紧紧地依靠着全删,紧紧地,就如同稚嫩的孩童依偎在母亲的怀抱之中。

梯田下面不远便是村庄,农民们从自家院落中一步步走出,肩上挑着担子,一群群朴实勤劳的农民从山下逐渐上至梯田。他们踏着这初缕从山间洒下的阳光开始在梯田之中穿梭劳作。这时候,一声悠长的鸣笛声穿透了这清晨清澈的空气,农民们丝毫未动,平静地继续着他们的劳作,一群山鸟惊起,从山下的树林中腾空而起,远远地飞入了山中。

火车逐渐驶远了,雾气也渐渐地消散了,阳光也缓缓的洒下了,梯田也忙碌起来了。我眼前的梯田,农民,山鸟,还在久久的浮现,一座座雄伟的梯田凝聚了劳动*的多少汗水。这幅画卷丝毫不逊*于任何一个美景。

这就是别一番的情味,别一番的人情,别一番的美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河山育一方景。啊,我思念云南的山,云南的梯田,云南的朴实农民,他们就是一番无与伦比的情味,这幅画卷就是我永远也忘不了的情味。

我缓缓展开它,一番清闲的情味又在这空气中慢慢的弥漫开来……。

那份不一样的真情初一作文

猛然间回首,发现时间匆匆流逝,我长大了,爷爷的头发也渐渐全白了。在我印象中小时候是他陪伴我最多,陪我玩、教我写字、带我出去……好像以前每一件事都有爷爷的身影,我对爷爷有一份说不清的情感。

爷爷以前总是伴在我身边,小时候爱玩气球,清楚的记得有过一次气球飞了,飘到了屋子的遮雨棚下,当时我就往地上一坐哭了起来,爷爷闻声而来,脚步声有力而急促,像一个健康的年轻人,看见坐在地上的我,轻声地安慰着“别哭,别哭,我帮你拽下来,好不好?”爷爷说着拿来了一张凳子,发现还是够不到,于是又在凳子上轻轻放了一个小凳子,直接踩上去踮起脚,手一握,一扯,气球被扯了下来,爷爷板着凳子回房间去了留下我一个人开心的玩着,那时我的觉得爷爷是一个巨人,守护着我。

渐渐的,我上小学了,爷爷便开始教我做数学题、背古诗、写字母……爷爷总是能说出一些好记好玩的口诀,总是能让我明白题目中的知识、古诗中的含义。爷爷总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我写作业时拿着一支笔坐在我边上,显得十分精神我不会的题他总能一下就说清楚。那时我觉得爷爷是一个学识渊博的老师,教导着我。

后来,我住新家去了,爷爷每天会准时打电话给我,电话里说的总是重复着那几句“还好吗?”“别感冒了?”“早点睡。”“多吃点。”……爷爷70岁生日时我才发现爷爷真的老了,头发全白了,手也因风湿病肿得厉害,走起来慢慢的摇摇晃晃,看起来每一个动作都要用很大的力气。每次我去爷爷那都能看出他等着我下次来,他希望多看我几眼。那时我发现爷爷只是一个想要我们多陪他的老人。

我对爷爷有一种说不清的,不一样的情感,是依赖?是崇拜?其实我也只是想多陪陪他就如他想多看看我一样,那可能是真正的亲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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