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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熟悉的人同学(精选16篇)

我最熟悉的人同学(精选16篇)



优秀作文意境深远、思想深刻,能够引起读者内心深处的共鸣和思考。以下是一些经典的优秀作文示范,希望能够为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参考和启发。

我最熟悉的同学高分作文

我最熟悉的人哥哥,我的哥哥叫谢**,今年19岁,他高高的个子,黑黑的头发,一双大大的眼睛显得炯炯有神,笑起来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

哥哥对我可好了,平时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他总是让给我,但是如果我犯了错,他就会严厉地批评我。记得有一次,我不小心把窗户玻璃打碎了,妈妈回来后看到了,就问是谁打碎了玻璃,我说不知道,站在一旁的哥哥看到我在说谎,就把我拉到房间严厉的问我:“你怎么能对妈妈说谎呢?说谎不是好孩子,犯了错就要敢于承担”,我还想狡辩,可看到哥哥生气的样子,我不由的低下了头,红着脸对哥哥说:“哥哥,我错了,以后我再也不撒谎了”,哥哥笑着对我说:“知错就改还是我的好弟弟”,我也不好意思的笑了,这就是我的哥哥,虽然他吵了我,但是我依然爱他,因为我知道他是因为爱我。

我最熟悉的同学作文

我最熟悉的人是一个和我一般大的男孩子,他和我一样,也在新城小学上五年级。

有一次,我被一道题目给难住了,正一个人坐在位子上发呆。他正好从外面趟进教室,就悄悄地走过来,问我:“怎么啦?愁眉苦脸地坐着发呆。是不是遇到什么难题了?说出来让我听听,看我能不能帮你解决。”“好,太谢谢你了。”我好象找到救星似的,高兴极了。“喏,就是这题!”我指着题目对她说。他看了一遍也皱起了眉头,思考起来。想了一会儿,他也没有想解决的办法。于是他走到自己的座位上拿起了数学书,寻找起有关题目来了。又过了一会儿,他脸上露出了笑容,说:“有了,你看这道题,和你做的那道题目是不是很相近?”我看了书上的题目,还是不理解,不会做。于是,我摇了摇头说:“我还是不懂。”这时,一个同学走过来,对他说:“小刚,我们去玩抓特务吧。就少你了。”小刚笑着对他说:“等一等,你看小宇这道题不会做。我们玩可以迟一点,但他做作业必须要快一点。你说对吗?”那位同学点了点头,说:“快点,我们等你!”说完她就走了。小刚还是非常耐心地对我说:“这种题目是容易做的,只要你找准关键的词语来理解,就一定会做出它来的。你找找看。”我又仔细地看了一遍题目,说了几个关键词语。他说:“你找对了!现在,你再想一想这道题应该怎么做。”我稍微想了一想,就说:“噢,知道了,应该这么做!”他说:“对呀,你真聪明。以后碰到难题只要多思,翻书找相同类型的题目……”我说:“知道了。谢谢你!多亏你提醒我!”他看我会做了才出去和别人玩抓特务。

不管什么人遇到困难,只要被他知道了,他都一定会去帮助他们解决的。你说这样的人谁会不喜欢!

这就是我最熟悉的人——小刚,一个善解人意,而且乐意助人的人。

我最熟悉的同学小学六年级作文

我最熟悉的同学姓汪名晓龙,他是我们班的大组长,大家平时喜欢叫他汪大组长。

他是我们班学习最认真的同学,每次上课,他总是全神贯注地听着老师讲课,眼睛一直跟老师看,手中的笔不停的记着,显得十分投入。即使在课余时间也不例外,有一次,他在津津有味地“品尝”着一本叫《冒险小虎队》的书,后面的同学开了个玩笑,拿起笔,用笔头碰碰他的背,可是他却纹丝不动,似乎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后面的同学看见他一动不动,又继续用笔轻轻敲他的背,连续几次后,他终于忍无可忍了,回头对开玩笑的同学说:“非书勿忧。”后面的`同学听后笑着说:“真不愧是书迷!”

我最熟悉的同学汪晓龙,别看他只有十一岁,但在学习面前从不退让的他,总是在荣誉和利益面前一直谦让着。他真不愧于是全班同学心中的优秀学生。

我最熟悉的同学作文

我最熟悉的同学姓汪名晓龙,他是我们班的大组长,大家平时喜欢叫他汪大组长。

他是我们班学习最认真的同学,每次上课,他总是全神贯注地听着老师讲课,眼睛一直跟老师看,手中的笔不停的记着,显得十分投入。即使在课余时间也不例外,有一次,他在津津有味地“品尝”着一本叫《冒险小虎队》的书,后面的同学开了个玩笑,拿起笔,用笔头碰碰他的背,可是他却纹丝不动,似乎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后面的同学看见他一动不动,又继续用笔轻轻敲他的背,连续几次后,他终于忍无可忍了,回头对开玩笑的同学说:“非书勿忧。”后面的同学听后笑着说:“真不愧是书迷!”

小学三年级语文第二单元作文:我最熟悉的人我的同学

我的爸爸,身材高高瘦瘦,两道浓眉下一双特别圆的眼睛常闪烁着智慧和机敏的神采,有时还使人感到几分诙谐和幽默。他才四十出头,乌黑的头发不知怎么搞的已掉得寥寥无几了,脑门因此显得特别光亮和宽阔。他是一位军人,又是一名作家。爷爷、姥姥常称赞他能文能武。但是,我最尊敬、佩服的是他那刻苦、勤奋工作的精神。

记得一天傍晚,外面下着大雨。爸爸一回来就高兴地说:“女法医终于同意接受采访了,我今晚就去采访她。”这时,窗外大雨倾盆,电闪雷鸣。妈妈满脸忧虑地说:“这么大的'雨,能不能改天去呢?”爸爸却不以为然,穿上雨衣,骑上自行车去了。

那时候,我家刚搬来广州不久,住在一间只有十来平方米的小屋里,连一张写字台都没有。我在床上等爸爸回来,不知不觉地便睡着了。我不知道爸爸什么时候回来的,只记得半夜我突然醒来,就看见爸爸站在“男装柜”前,我揉揉瞌睡的睡眼,仔细一看,原来爸爸在写稿件!因柜面不平,蓝色的复写纸下垫着的是妈妈切菜用的不锈钢大菜刀。看着看着,我的眼睛不觉湿润了。我想劝他去睡觉,但知道爸爸的牛脾气,只好又躺下睡了。

就是在这间简陋的小屋里,爸爸写出了有关女法医的报告文学。这篇作品先后获第四届全省“新人新作奖’确首届全国“金盾奖”。

从那以后,每当我学习情绪低落时,爸爸刻苦、勤奋工作的精神就鞭策着我奋发向上。爸爸是我最尊敬的人。

朋友同学的初中作文我最熟悉的人

李森为人坦诚,虽然他那一张脸看起来还有点幼稚,但他却深受我们的喜爱。特别是他那经常挂着微笑的脸。可是李森却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在一天的英语课上,老师正在讲课,突然,老师停住了。我们都认为我们又犯什么错误了,接着全班鸦雀无声。只听老师大吼:“李森,起立!”只见李森很无辜的站了起来,小声的说:“我又怎么了。”老师道:“李森,我不管你在别的`课上怎么样,但是我拜托不要在我的课上发出呆笑”紧接着,全班哄堂大笑。老师笑着说道:“呵呵,我这是苦笑,对吧?”(初中作文)。

还有一次,还是因为那改不掉的微笑,还被“老班”认为是废话。

李森不仅态度好。人品好,而且热爱劳动。每一次大扫除值日总是见李森忙里忙外,把班集体看成自己的家,把班集体的荣誉看成是自己的荣誉。

我最熟悉的同学写作文

小学六年是让我最难忘的学习生活阶段,就是在这美好的学习生活的学习生活中,有我最难忘的同学。

我个人除了学习,最爱打篮球了,最难忘得当然是那些“篮友”了。

拿着球,带过中场,另一只手指挥这队员拉开,跑位,然后把球传的恰到好处。这就是我得“铁哥们”,组织后卫——胡志成。我跟他的配合最好。十分默契,所以我们自创“满天”组合,他每次与我的配合恰到好处。我们俩曾被誉为“所向无敌”。

关键老大出场了!每次关键性的罚球都是n准,天生就是当关键先生的料。在进行伍家岗区小学生篮球赛时,就是靠他帮我们决杀了六三班,挺进四强。平时让他投十个球都难进一两个。他太关键了——何振家。

篮板王闪亮登场了!只见杜鹏龙高高跃起,一下子夺过正在空中滑行的篮球,两手一拍,大喝一声。看见这一幕只有两个字“帅。强”他就靠那两块强健的肌肉,在队伍里横冲直撞,没有几个人能够制止他那疯狂的行为。

这就是我小学中最难忘的“篮友”们,我们在一起,冠军不再是梦想。

我最熟悉的一位同学作文

我最熟悉的同学是我们班的.语文课代表黄薇玮。以前我们是同桌,现在虽然不是同桌,可中午放学时,我们经常一起走。她中等身材,不胖也不瘦,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小巧的鼻子下有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一头黑黑的长发总是梳成一个马尾。

黄薇玮对课代表的工作认真负责。作业收齐后,黄薇玮说:“老师,我帮您搬。”说完,就帮老师把作业搬到办公室。等老师改好作业后,黄薇玮主动跑上讲台说:“老师,我来帮您发作业吧。”然后就认认真真地把作业本发到每个同学的手里。

黄薇玮不仅是老师的好帮手,而且很关心集体。课间活动的时候她经常捡起同学们掉在地上的纸屑,主动扔进垃圾箱。有时捡到零钱和文具,就马上交给老师,因此她经常受到老师的表扬,所以她被评为语文课代表。

我最熟悉的同学作文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明天你是否还惦记,曾经最爱哭的你。

想念是多情的琴弦,总在孤单寂寞时奏响撩人的乐章;想念是水面的风儿,总在心湖荡起圈圈涟漪,想念是美丽的彩虹,总在人与人之间架设起一座情感的桥梁。可是每一次的想念,总会明白现实的残酷,明白你的遥远,明白曾经回不来了。

印象中的你很受欢迎,走到哪都有朋友,而我却只有你一个知心的朋友。记得你很喜欢和我斗嘴,而我总是失败的那一方,但是每一次我们都以笑声结尾。曾记得刚认识你时,你总是不知道我的名字怎么念,后来我们做了同桌,感情也逐渐变得深厚了,但因为初中的分班,我们不在一个班了,还好你家在我家后面,所以我俩每天一起骑车回家,互相说着各自班级的趣事,笑声回荡在回家的路上。夕阳西下,我们身后的影子拉的很长,手牵手总以为会一直这样,可是你搬家了,现在的我一个人骑着自行车,看着天边的残阳,却已是物是人非,心中无比落寞,但想起你,心中仍会有一丝暖流。

还记得那天我考试考砸了,拿着满面红的试卷,泪水便抑制不住像洪水般在脸上肆掠。回家的路上我没说话,你看着我也沉默不语,我两就这样骑车走了好一会。突然,你笑了,我诧异的看着你,随即你停下车,拍着我的肩膀用一种大人的语气说:“哎呀,不就是没考好吗,有什么大不了的,看你那样子,红红的眼睛,我还以为你变兔子了呢,肿的跟桃子一样大。”“桃子?”“你别以为是水蜜桃啊,我说的是樱桃”“噗,呵呵呵……”她也跟着笑起来,路过的行人一脸诧异的看着我们,我们便赶紧骑上车走了。

我最熟悉的同学作文

美好的青春,总有着不同的欢声笑语。在这些让我们感到快乐的时光里,总有一群同学。

作文。

五彩斑斓的童年,欢歌笑语的校园,酸甜苦辣的生活。总有那么一些学习上,生活中,校园里的伙伴,朋友,同学陪伴着你一起成长。让你体验生活的快乐,教你学会学习的方法,和你分享心酸快乐。在我的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伙伴,朋友和同学,戴天宇就是其中的一个。

在我们的班级里,有一个聪明的小天王!他的个子不高,但长得很敦实,他的胳膊和腿真像成熟的玉米棒。长得圆圆的,红扑扑的脸蛋是圆圆的,巧的是他那双乌黑发亮的眼睛也是圆圆的。我最喜欢他笑了,笑起来,两只小酒窝就会露出来,显得很可爱,他一笑那乌黑发亮的眼睛就变成两个弯弯的月牙了。他那红红的小嘴最爱说笑话,说起话来,那弯弯的月牙又出现了。当他思考题目的时候,脸就会一下子变得通红,眼里闪烁着智慧的光。他便是我们班的小小班主任助理。

小小班主任助理可忙了,上课了,就要把大屏幕拉下来,下课了,就要把它升上去。有时候他忙了,就把这个忘了,上英语课时,我们还要录影机。王老师要用了,他也会把这件事忘了,录影机坏了,也是说了好长时间才去换,你看我们的小助理是不是很忙啊!

严启,江健就是他的死对头。跟他做同桌的时候,有时候,他就会把笔袋全塞我课桌里。一支都不借给他们,也觉得他特别烦,也特别的小气。有时候他也特别的坏,那次,我买了一支很可爱的笔,他见了,就会拿来,东看看西看看,觉得好玩,就拿在手上,不放手……让他还,就说:借玩一会嘛,又不会把你的笔吃了。你看,他是不是很坏,可又觉得他十分的幼稚。

他也特别会帮助别人,每当朋友有需要的时候,他总会伸出援助的手,去帮助他人。同学来问他题目,他也会毫不犹豫的去给他讲解。会宽容他人,有人做错事了,他也会及时帮他纠正出来。但他也不是什么事都做得很完美,有时候也会出一点小小的差错呢!

朋友,同学是你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多少笑声都是同学唤起的,多少眼泪都是同学揩干的。同学的港湾温情脉脉,同学的清风灌满征帆。朋友就是悲伤时可以倾诉的对象;朋友就是希望分享快乐的同伴;朋友就是自己永远也不想摆脱的人。

任广智,乃何许人士?吾之斜前桌也。

其人脸长眼细,乍一看,似一线嵌在一面上。笑时尤为明显,若非有洞察秋毫之视力,实难发现,这一线中还有两颗黑珠子。不过,他才不在乎别人看不看得见,整天眯着眼,咧着嘴,乐呵呵的,一副占了别人便宜的样子,有时真郁闷,学习这么紧张,别人哭都来不及,他还能笑得如此开怀,坦然,可见其心理素质非同一般。

不过,莫看此人貌似呆痴,脑袋瓜子却灵的很,尤其是做数学题时,一道在我看来复杂难解的数学题,几乎无路可走,却见他,托着腮帮子,嘴里嘟嘟囔囔,只一会,便奋笔疾书起来,只好向他请教,他也毫不谦虚,抓过笔,在图上横七竖八的一标,口中呜里哇啦念念有词,把我听得一愣一愣的,他却将笔一丢,讲完了!末了,还不忘甩下一句:这都不会,真笨!表情洋洋得意,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

其人行为亦是如此,粗鲁,古怪。某日,他打我书桌前一过,我的一排书都随他笨大的身躯向前倾斜,我那可怜的书立,差点骨折。而他却扭头“嘿嘿”一笑就了事了。这还不算,他的不雅行为在上课时表现得尤为明显,(尤其是英语课),读书时,他闷着头,半天不发一声,别着急,这只是暴风雨来之前的宁静,等到你彻底放松警惕,读得昏昏欲睡时,时机到了,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他猛一抬头,从口腔中发出一声长嗥,仿佛活生生被疯狗咬了一口,又好像熟睡时突然触到了几万伏的电压,仔细听会发现,那声长嗥里还包含着一些听不懂的语言,吼过之后,他仿佛觉得舒服多了,又缩回脖子,似乎正蓄意着下一次发飙。他这一喊不当紧,我那颗尚未发育成熟的脆弱的不堪一击的心脏呦,差点随着他这一嗓子四分五裂,让我再也无法平静下来,生怕再有突发事件。

不过,令我想不通的是,这等刁钻古怪之人,写起文章来,还真有一手。文章颇具文采,风格也是另类别派,而且有时还会作上流云小诗一首,细细品读,有韵,有味,有意,有境。但敝人实乃才疏学浅,就是看不懂,无奈!

他的奇闻轶事还多着呢,今天就此搁笔,诸看官请切记:此乃吾班任广智是也!

转眼间,我已经在新的学校,新的环境学习了一个月了,那一张张陌生的脸,在我的记忆里也渐渐转为熟悉的脸了。

我上学的第一天的同桌——薛嘉源,他是一个开朗、快活、脸色红润、身体结实的矮胖子,挺着个很高的大肚子,最喜欢的消遣非属大吃大喝不可。他那一脸隆起的肥肉中,生着一双小眼睛,活像面团团被调皮的孩子嵌上了两个小煤球。他有只短而粗的鼻子,鼻孔微微向上掀着,有点挑衅调皮的味道。他最大的特点是耳朵,那两只奇怪的招风耳,如遇风沙,准能用它将眼睛遮蔽起来。他的身体很壮实,一双小胳膊胖得又白又结实,像小棒槌似的,他常举起小拳头,做出拳击的姿势。还有一双短短胖胖的大腿,穿着肥大的裤子,活像两个直立的圆枕头。

他喜欢在人面前装酷;有时还装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真逗人,因此在我们班总能听到因他而传出的“绯闻”。

记得有一次,是英语课,唐老师正在绘声绘色地给我们讲课。这时,不知是谁小声地告诉我和我旁边的同学一个“爆炸性新闻”——薛嘉源在看他肚皮。我不相信,朝教室一角望去:只见他把衣服掀起,露出他那圆鼓鼓、胖乎乎的一团“大肥肉”,正在用疑惑的眼神望着他的肚皮,手还时不时地拨弄着什么。看着他那狼狈样,我不禁笑出了声。其他周围的同学也被他那搞笑滑稽的动作弄得笑死了,而他却浑然不知……哎!这个大傻瓜!

记得还有一次,上劳动技术课,这次作的手工是用易拉罐作画。由于他忘带劳技课上所有的工具,在我们制作时便无聊透顶,于是,他只好又装出他那又好气又好笑的动作,一副无赖的样子,嘴里念叨着:“嗯……求求你了啦,把剪刀和易拉罐借我玩一会儿嘛?”“不行,我还要完成作业呢!上次你都把我两个易拉罐弄坏了,这次我才不会那么傻呢!”“呜……求求你嘛,就最后一次啦,我这次决不会弄坏,我真得很没劲耶!”我还是不相信他,因为前两次他都这样保证过,但事实呢……!我狠了狠心,回答他两个冰冷的字“没门!”他一副痛苦又失望的样子,说:“王雨婷,你怎么能这么无情呢……”我被他的样子真得逗笑了。

这就是他,一个活泼、开朗、调皮、聪明但又总惹老师生气的胖乎乎的小家伙哦!

如果你问我,我最熟悉的同学是谁,我会滔滔不绝地说出许多曾经和现在和我共同学习的朋友。但如果你在问题中加一个“最”字,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最熟悉的同学就是刘浩然。

不是我吹牛,我和刘浩然在上幼儿园时就是同学,相处的时间少说也有九年。这么长时间的同学,我就只有一个。故此和他是所有同学中最了解最熟悉的。

刘浩然很瘦,站直了像一根细细的杆子,弯腰像条软软的柳枝,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多余的脂肪。他的胳膊腿儿也都细得像木条,好像一折就断了—真是瘦骨如柴。我和他正好相反,虽然不是个大胖子,但在他面前也不敢说自己苗条。

这还不是他最大的特点。要说到刘浩然,人们想起的往往是他那尖尖的脑袋。没错,刘浩然本身身子就瘦,脸自然也不会圆,他那张瓜子儿脸,再加上两侧短,中间竖着的尖头发,使人一见了,便会深深地记住他。什么尖头啊,鸡冠头啊,菠萝头啊,都是大家给他起的外号。可相对而言,我还是喜欢叫他的大名—刘浩然。

只可惜一点,刘浩然要走了,要去哪儿?干什么?什么时候走?他在这个学期末就要跟着全家一起,到加拿大学习。其实,准确地说是回老家,因为他生在那里,只不过是半岁时来到北京。而现在刘浩然就要再回到那个一点都不熟悉的所谓的故土。

同学之间应该要互相帮助,当你有困难的时候,同学们也会毫不犹豫地来帮助你。爱是一个温馨的字眼。我们周围的每个角落充满了爱——家庭的爱,社会的爱,班级的爱……我就生活在一个充满友爱的班级里。

那一天放学后的下午,下课铃响过后,就听到一个通知,叫我和其他几个同学到电教室集中。

会一开完,我就立刻急冲冲地返回到了三楼之际,由于脚没站稳,随着“扑通”一声,我被摔倒了。当我站起来时,发现自己不能再跑了,只好慢慢地走回教室。等我走到教室时,已经晚了,作业已被同学檫了,我着急地哭了。当我束手无策之时,准备走的小方见到我旁边的家庭作业登记本一片空白就明白了。她把自己的家庭作业登记本借给我抄下来,同时她又帮我抄黑板上要求抄下来回家做的题目,我欣慰地笑了。

望着小方正在努力地抄题目,一股热流涌上心头,鼻子一酸,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泪珠大颗大颗地滚了下来。此时“谢谢”已经再也无法表达我心中的千言万语,我心潮澎湃,热血沸腾,我只能用自己那感激的泪水表达我对她的深深谢意。

我抬起头,夕阳透过窗子,洒进教室里,洒在小方的身上。透过她的样子,我仿佛看到了她那一颗真诚的心。有一次,我们班有位同学的脚被烫伤了,在家休养了都快一个月了,大家都为他感到着急。每次放学后,同学们都会到他家去看望他,陪他聊天,把他抄作业题目,如果不会做时,同学们会给他耐心讲解,把当天上的可给他讲一遍,直到他弄懂了才离开,每一天都是如此,有时还会关心地问一句:“你的脚好点儿了吗?”看到同学为他不辞劳苦,他心存感激,一时都说不上话,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我经过这些事,感受到集体的温暖,爱在班级,爱在我们同学之间。时光荏苒,岁月如梭,我们同在一个屋檐下,共浴一片朝阳。学习上,我们相互激励,生活中,我们相互帮助。同学之间的友谊是十分珍贵的,时光就这样匆匆地流逝。我们应该珍惜友谊,珍惜同学之间的点点滴滴。

我最熟悉的同学作文

我最熟悉的一位同学相信在自己的印象中总有某位同学是你最熟悉,最了解她,而我最熟悉的一位同学是朱沫萱,她是我最最友好的朋友,她最近皮肤有点黑,是因为她参加了我也喜欢的运动项目一一篮球。

她长得跟我差不多高,乌黑的头发,迷人的眼睛,感觉眼睛里有星辰大海。但就算是最好的朋友,也有闹翻的时候,有的时候总是不能理解对方,就像我和她一样。因为一些小事,吵架了,可以不理对方,不和对方说话······。但在学校她也很关心我,照顾我,在教室里,我们经常一起玩耍,一起开玩笑,有的时候我们两个笑的就像两个傻子一样,莫名其妙。我们互相帮助,不会做的题目互相问,互相说方法。

反正她在我的眼里就是又活泼又可爱的小胖女,她笑起来是那么的.灿烂,那么的迷人,有的时候还像一朵太阳花一样,笑眯眯的,真好看。

其实吧,在每个人的成长的道路是,都会有一段十分珍贵的友谊,而这份友谊可以持续很久很久。就算在不了解对方,就是在怎么吵架,但是友谊不变。友谊就是朋友之间的感情,朋友间交往的情谊,我相信我们的友谊可以天长地久一一朱沫萱!

我最熟悉的人

是我的表妹,名叫倪芸芸。

她今年8岁,比我小5岁。她长发披肩,弯弯的细细的眉毛像月牙一样;大大的眼睛,炯炯有神;矮矮的扁扁的鼻子;樱桃似的小嘴镶嵌在菠萝脸上;,令人印象深刻。

她是个名副其实的“小霸王”。有一次,她来我家玩。我正在吃草莓,被她看见了,结果——她一把夺过我手中装草莓的袋子,向我做了个鬼脸,嘻嘻嘻地说:“表姐,这草莓我吃了,你慢慢玩,我先上楼了,再见!”然后她就带着草莓跑上楼了。她心里窃喜:哈哈哈,我可以把全部的草莓吃完了,我真是太聪明了!见她跑上楼了,我很生气,以刘翔百米冲刺的速度追上楼去。谁知她速度快,吃得已经只剩三个了,见我追上来了,就手忙脚乱的把剩下三个草莓塞进嘴里,快速地咀嚼着,又故意用手摸摸嘴巴,装作回味无穷的样子,作秀给我看:“表姐,你来得真不巧,我已经吃完了,不说了,我下楼了啊。”她走下楼梯时,还不时转过头来满面春风,眉飞色舞地向我挑挑眉,摆出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我气死了,但因为她比我小,只好忍气吞声地下楼。

她还是个令人讨厌的小屁孩。每次她来我家住的时候,都会惹我生气。我看她比我小,也就不多跟她计较,谁知道我百般忍让,她却更加得寸进尺!今天,她又来了。晚上睡觉时,她把我的床占领了,把我的.拖鞋占领了,我也忍了;趁我睡觉时,她又把我的书本全从书包里翻出来,拿起剪刀在我的练习本上“剪窗花”。这一切我却浑然不知,直到第二天早上才看到她的“杰作”,于是,大楼内传出了一阵惨叫声。

她,我最熟悉不过了,她是个“小霸王”、“小恶魔”、“捣蛋鬼”。

我最熟悉的人

是我妈妈。她很善良、勤劳、做事认真,还爱我和弟弟。我的妈妈在我眼里是世界上最美的妈妈,她长着一双大大的眼睛,留着一头黑发,黑色的发丛中略带几根白色的发丝。

妈妈把光明带给了我,却把烦恼和痛苦剥夺,让自己“享受”;妈妈像是一位慈爱的仙子,把成功和阳光带给的我,却把失败和风雨挡住,让自己承受;妈妈还像一位无私的保姆,把我的事情,我的负担抢去,让自己扛着……总而言之,妈妈把快乐、成功、轻松给了我,却把伤心、失败、负担握在自己的手中,啊,母子是一阵风,吹走了恶运,又吹来了好运。

妈妈她每天早出晚归。早上为我做饭,把我送出家门之后就开始紧张的忙碌起来,收拾厨房,打扫房间,然后匆忙去上班。中午又急忙赶回家给我做饭。后来妈妈决定去临近的地方工作,她想更好的.照顾我们,让我的生活过得更幸福,开始起早贪黑的学习。一天要上12个小时的班,她渐渐的消瘦了,脸上的皱纹也越来越多了,头上也不知不觉地出现了几根银丝,那是为我们尽心操劳的结果而为只能看着妈妈的辛苦,却无能为力。

我的妈妈非常爱我和弟弟,我和弟弟做错事总是耐心的教育我们,批评我们,我认为这是爱的教育。我爱我的妈妈!

我最熟悉的人

是我的爷爷。他名叫万教芝,今年七十多岁,虽然看上去瘦瘦的、黑黑的,但眼不花、耳不聋,走起路来很精神,身板也很直,是个人见人爱的老人。

我爷爷奶奶随我们来到珠海后,一时有点不适应,毕竟离开原来生活了几十年的地方,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不相识的人,还有最重要的`是言语不通。还好我爷爷的普通话说得很好,因为他原来是从事销售业务的,走南闯北,没过多久就熟悉了这里的环境。

我爷爷是个热情、开朗的人。每次跟爷爷出去,都会有许多我不认识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给我爷爷打招呼,连小孩子见了都叫“爷爷好”。我也不知道我爷爷为什么有这么大的魅力,也许是爷爷很爱帮助左邻右舍,所以人缘特好。

我爷爷还是个闲不住的人。我们家每天第一个起床的人就是他,一大早就帮我们打扫,把家具擦得干干净净,把地面拖得一尘不染。然后再去体育中心锻炼身体。我爷爷还很关心国家大事,每天必看的电视是新闻报道,还要去买上一两份报纸,《参考消息》是他的必买报纸,还有就是《珠江晚报》或《珠海特区报》,然后一有时间就讲给我们全家听,说是让我们要了解国家的政策、世界的变化等等。

考上北大或清华。

所以我要好好学习,回报爷爷的爱。

我最熟悉的同学作文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熟悉的人,这个人也许是你的兄弟,也许是你的好友,也许是你的同学。他也许会给你留下深刻的印象,你会在某个角落悄悄地观察他。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地,他将变成你记忆中最熟悉的一个人。

从我转到(2)班来后,有一个人,他一直在默默地帮助我。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渐渐对他有了好感。我们慢慢的熟悉了。我很感谢他一直对我的帮助。他就是与我情同手足的班上同学——袁启昆。

平日里,我总是和他在一起,不管是嬉戏,还是读书,每当他的哥哥看到时,都会过来问一下他:“为什么你天天跟他在一起玩呢?”他总是说:“自从发旺来到我们班上后,我很快乐。”“为什么?”“因为他是让我得到快乐的一个人啊!我相信我和他会成为一辈子的好朋友。”袁启昆很认真地说。那以后,他哥哥也不再与他谈论起此事了。又一次,我和他还有班上的一些同学在做跑步游戏。那时,我在追一个人。追着追着,我突然跌倒了。手受伤了,还流了血。袁启昆跑过来,关心地问:“没事吧,要不要请个假。”“不用了,我没有什么似事的,放心吧!”说完,他扶我起来到水池边清洗。他用手轻轻滴为我清洗受伤的血迹。我突然感到一股热流用上心头。

袁启昆不禁喜爱说笑话,而且还乐于助人。有一天,我来到了操场,看见他在为一个小男孩包扎伤口。包好后,小男孩站起来感激地说:“谢谢你!”

时候,我问袁启昆为何这样做。

“老师不是说过吗,要学会乐于助人啊!这样,别人也会以诚相待我们的`。”他很真诚地说。

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我对他越来越熟悉了。可是,我和他救济粮分离了。我很想对他说:“谢谢你,袁xx!”如果说,我和你分离了,那我和你只见的友谊是永远也不会消失的。你是我记忆中一辈子的好朋友。

我最熟悉的人

是要强的老兵—外公,他也是我最敬佩最爱的人。因为外公的文化水平高,知道的东西也多,他作如钟,站如松,走起路来一阵风。

我的外公20岁就当了兵,在部队里外公曾担任过班长和组长,职位虽小,可外公不嫌弃,一直认真干着。由于外公的'艰苦奋斗,获得了许多荣誉。外公现在还珍藏着,他说这代表着他年轻时没白活,在当兵的几年里没白活。

有一件事我刻骨铭心,一辈子也不会忘。那是在我五岁时发生的。哪天,外公骑着自行车行驶在买菜的路上,突然,一辆自行车横冲直撞地向外公飞来。“扑通”外公摔倒了,那人也摔倒了。外公爬起来,还来不及拍去身上的灰尘就去扶那个年轻人。外公既没有问他要赔偿,也没有骂他,只是语重心长地对他说:“年轻人,车不要开这么快,撞到我还好要是撞到七老八十的老人,那就不好了。”那个年轻人连连点头。

回到家,妈妈看见外公的头有血迹,下了一跳,连忙问外公是怎么回事。外公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那您应该让他送您去医院呀,怎么来了呀!”妈妈埋怨道。外公平静地说:“嗨,年轻人哪有不犯错的呀!”“走,爸上医院去。”可外公坚决不去,还说:“一点小伤没事的。”在妈妈的软磨硬泡之下,外公总算同意了。妈妈这才放心。回到家,我问外公疼不疼外公说:“不疼!”那时我还小,以为外公真不疼,长大后我看见外公的额头上有一条深深的伤疤,才知道,外公那时是忍着痛说的,他想告诉我做人要坚强。

现在,外公已经66了,头发都白了,可是外公人老心不老,他从去年就坚持每天晨练,有时还去小区打麻将,去宁波逛商场,过的悠然自得。

我爱外公,爱他那颗宽厚仁慈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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