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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说凤令人清爽,雨令人销魂,月令人缠绵,书则宁静儿淡雅,用清新的书香撩起了我心中层层的涟漪。在千百次的追寻、亿万次的奔逐中,我终于认定了你——书,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在“浅草才能没马蹄”的三月里,我们携手。
孩童时,总抱着一本连环画,肆意地玩弄着。蹲在地上,看阳光斜斜地照在地上的书面上,我痴迷着,抱起洒满阳光的连环画,一个人呆呆地注视着。当看到白雪公主苏醒后与王子过上幸福的生活时我会咯咯地笑出声来;当看到可恶的皇后用阴险的手段破害公主时,我会发怒不已。在连环画的陪伴下,我走过了童年,走过了新绽的浅草。
在“小荷才露尖尖角”的六月是,我们相约。
浅浅的碧草生长着,青青的荷叶屹立着,晴朗的天空中燕子引着诗情冲上了天空。书——我最好的朋友,愿携一缕春风,吹亮你的双眸;愿邀一弯新月,照亮你的面颊;愿掬一捧清泉,洗净你的双臂。
书,今生今世,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如果你问我:“你最好的朋友是谁?”我肯定会脱口而出:“老爸!”为什么呢?因为知我者莫如老爸也,下面就让我来告诉你吧!
老爸时时懂我的想法。记得有一次,我去书城时看到了一个像人那么大的熊公仔,我扯扯妈妈的衣角,指指熊,小声地说;“妈妈,我想要那个。”妈妈顺着方向瞟了一眼,一看那价格,马上给我否决了:“你想当败家女呀!这熊这么贵,走走走!”我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就被妈妈扯走了。回家后,我的脑袋一直浮现出熊的可爱模样,一直惦记着熊那一身毛茸茸的毛,整天闷闷不乐的,爸爸见到了,问道:“怎么了?”妈妈还没等我回答,插嘴道:“还不是想买熊!”爸爸听到妈妈略带生气的话,见到我垂头丧气的模样,坐在了我的旁边,悄悄地在我耳边承诺:只要我学习成绩进步了就给我买,我激动得马上飞进房间,快马加鞭地复习去了。看,老爸多懂我!
老爸常常与我一起“干坏事”。记得那天,爸爸带我去买新衣服,转眼间,中午到了,中午那火辣辣的太阳,一下子就引来了汗把衣服给“攻占”了,使我突然想起了麦当劳中清凉可口的饮料,想起了那令我口水“满嘴粘”的雪糕,我勾勾手指,让爸爸蹲下,我凑到他耳边神秘地说:“不如我们去麦当劳吧!”爸爸转了转眼珠子,点点头,说:“你这小馋猫,可千万别让你妈知道。”我们“爷俩”互相点头,走进了麦当劳,吃了一顿美美的午餐,让肚子里面的小馋虫享受了一番。到了家门口,我与老爸赶紧“毁灭”掉了嘴上得“证据”,却站在门边吃吃不敢进去,在门外踌躇了一会。终于,我们下定决心进去了。须臾,母老虎妈妈蹿出来了:“去哪里吃饭啦?”“小红饭店。”“小新饭店。”我与老爸说的不一致,老妈提高了声音:“在哪里吃饭?”我们坚决不说,口袋里的麦当劳小玩具露出了我们的马脚,也让眼细的老妈发现了秘密:“吃麦当劳了吧!这次还不让我看到你们俩的狐狸尾巴?”说完老妈大人就“下令”:罚我们两个星期不准看电视,接着,就开始训老爸了,老爸可怜巴巴地想我吐了一下舌头,继续乖乖听教。看,老爸是我的“战友”,与我同一阵线呢!
老爸是个“嘴唇厚”的人。一次,我与老爸一起坐在沙发上认真地看新闻联播,爸爸让我坐在他有力的大腿上,突然,一则广告引起了我的注意:几个衣衫褴褛的,小脸红红的,眼神中满怀着期待的孩子站在楼梯上眺望远方。我问爸爸:“爸爸,他们在干嘛啊?”爸爸皱了一下眉头,告诉我:“这些都是留守儿童,他们的爸爸妈妈都去了城市打工。”“哇,那他们就不用受父母管制啦?”“孩子,你以为没有父母管很好吗?没有管教的他们会容易走上歪路,并且,你看不出来,他们很想念父母吗?所以,以后可要对妈妈好点,不要与她做对,知道吗?”我点点头,爸爸又说:“孩子,就看你以后能不能使天下的留守儿童都可以与父母在一起,不用分开吧!我暗暗记在心中。看,老爸还是个“嘴唇厚”的人吧!
这就是我的知心老爸,看,他多了解我?羡慕嫉妒恨吧!想要?不行!他可是我的老爸!我最好的朋友!
一说起唐文婕,我心里马上就浮现出她的样子:她脸蛋滑滑的,眼睛大大的。梳着两个牛角辫。经常穿一件粉色的棉裙,一双粉色的运动鞋,搭配起来十分漂亮。
我刚刚知道她叫的时候就喜欢上了她,我决定要和她交朋友。没想到她也很喜欢我,想跟我做朋友!我们在一起聊天很开心,很快我们就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之所以我们能成为最要好的朋友,那是因为我们有着共同的爱好和进步!我们两个都爱学习,爱画画,喜欢一起散步,喜欢相同的游戏。这样一来,我们从交朋友那天开始每个课间都会聚在一起。
我非常喜欢画画,她也一样。今天我去找她玩,看到她正在画画,觉得她画的非常好看,就问:你在画什么?她说:我画的是我的老家!她画的老家院子旁边是一条马路,路上有个骑自行车的女孩,还有两辆小汽车。其中一辆车里的.那个小女孩画的就是她自己,他们一家正在向老家那个大院子走去。车中的我的好朋友正在探出头来似乎在观赏她那美丽的老家街边的风景。我看了之后觉得她画的非常有想象力,我也兴奋地拿起笔跑到座位上画起来。当我又来到她的座位上,看到又多了一条彩虹桥,哈!我真迫不及待地想把这幅美丽的画给涂上颜色!我也兴冲冲地画起了动物运动会,有小马和小狗比赛跑;兔子和猴子比跳高;小猫和松鼠比爬树,旁边还有熊猫裁判…唐文婕也很喜欢我的画,直夸我画得好!我和她画得好开心!
今天我们还自己想出了新的户外游戏,这些游戏也给我们的友谊增添了不少趣味!第一个游戏是过桥游戏:就是唐文婕在桥的另一边等我,我用粉笔在每个跳格子的地方点点(之所以点点而不是真的画出方格是因为学校院子里不准随便画),然后我跳过格子到她那边,接着轮到她。另一个游戏是小飞马的游戏,我来做飞马妈妈,她来做宝宝。我们把校园地面上刷的绿色的地方右边当做小溪,左边当做是河水。小溪的水是小飞马可以喝的水,而河水是小飞马用来游泳捕鱼的地方。我们还搜集了些材料当做过家家用的道具。很快上课铃就响了,我们愉快地跑回教室学习。
这就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在学习上也互相进步,互相找榜样。语文,背诵,数学等等,我们俩谁都不甘落后。
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在记忆的长河里,你就是那条永远都在向前游动的小鱼。
你还记得么?在那个恬静、阳光飞溅的下午茶时光,我和你面对面躺在床上,一起享受着阳光的洗礼,你总是慵懒得眯着眼睛,不一会儿就睡着了,阳光下的你好像渡了一层金子,触动着我内心最温暖的地方。
你还记得么?有一次我发烧了,烧的很严重,醒来以后就看见你趴在我的被子上睡着了,我本来想小心翼翼的起来而你却醒了,当时已经12点多了,你那天一定累坏了,而我却非要拉着你玩,玩了好久,当我出去倒水的时候回来你已经睡着了,我想你一定是累坏了吧?自责感瞬间充斥着我的内心,那晚,是深深的自责和寂寞的月亮陪我度过的。
你还记得么,有一次我被妈妈骂了一顿,当时我哭的很厉害你先是叼了一卷卫生纸,然后趴在我的腿上用头蹭我的手来安慰我。是你在我高兴的时候陪我欢笑,是你在我难过的时候安慰我,更是你陪我度过那一段炫丽的童年!
虽然现在你已经不在我身边,但你依然在我的内心深处陪伴着我,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她有一头乌黑的长发,瘦瘦的脸,她的身体瘦得皮包骨头似的,但是别看她瘦,可运动时有一股狠劲,因为她坚持学乒乓球,累了也不放过。
可是她也不是总这样的。
有一次我去她家,她刚刚打完乒乓球回家,一回来,她就一下子坐在钢琴的'椅子上,弹起钢琴来,她脸上浮现温柔的微笑。
她认真做作业的时候,她的表情是严肃的。
我和她一起疯玩的时候,她的表情是开心、活泼的。
我的朋友咚咚,是个守信用的人。
如果说风令人清爽,雨令人缠绵,月令人神怡,则书令人宁静而淡雅,唐诗杂论、名著导读、哲理学问、素质教育都是源于书。于是,我认定了——书,我最好的朋友。
在“浅草才能没马蹄”的三月里,我们携手。
小时候,总爱抱着一本连环画,肆意得玩弄着。趴在地上,暖暖的阳光铺在地面上,我抱起洒满阳光的书面,我有一颗向往的心,向往灰姑娘的幸福生活,那时,我会咯咯地笑出声来;当看到阴险的王后要毒害美丽的白雪公主时,我心里更是愤怒不已……在连环画的陪伴下,我走过了童年,走过了新绽的浅草。
在“小荷才露尖尖角”的六月里,我们相约。
今天,是你陪伴我走向初中的大门,很多难题在我面前频频倒下,是因为你,书,让我了解了许多知识。夜深人静的时候,即使妈妈再嘱咐我关灯睡觉,我也不舍得把你放下,我会执著的捧着你,沉浸在书的海洋,我们时时刻刻相约,梦寐在幸福的粉沫中。
在“晴空一鹤排云上”的九月里,我们厮守。
明天,我将走进崭新的高中的门槛。也许,真诚的友情将不属于我,诱人的名利不属于我,强大的权势也不会属于我。但我知道,你会永远陪伴我,书。在一本一本书连缀成的理想中,我将走向未来,拥抱明天。
浅浅的草儿生长着,青青的荷花屹立着,晴空中的白鹤自由的飞翔着。书——我最好的朋友。
俗话说,“书读百遍,其意自见”,这话颇有道理。其实早在我小时候,我就与书结下不解之缘。在我上幼儿园时,妈妈就给我读《格林童话》,我被书中的精彩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住了。
在那里,我结识了小红帽、白雪公主,白雪公主的善良让我感动。我一遍又一遍地让妈妈读,又一遍又一遍地流下激动的泪水。随著我的年龄的增长,语文书中的文章已经远远不够我读了。我就央求妈妈给我买一本厚厚的名人传记。我爱不释手地捧着那散发着墨香的书,一溜小跑回到家,匆忙写完作业,坐在书桌前如饥似渴地看起书来。在书中我结识了贝多芬,认识到米开朗琪罗及托尔斯泰。
书中人物的故事,有的`让我高兴;有的让我心酸、有的让我钦佩;有的让我悲愤。尤其让我感受最深的是贝多芬,贝多芬是一个坚强的人,他在18的时候患上耳疾,可想而知,失去听力对于一个作曲家来说,是多么大的打击,从此,变得一蹶不振,对什么都失去了信心,在给他的挚友的信中,他提到与命运的抗争,他甚至想到自杀。后来他凭着惊人的毅力终于站起来,还创作了举世闻名的《英雄交响曲》。
我被他的毅力而折服。他的遇到困难不退缩,积极努力的生活,坚强地面对的精神鼓舞着我,指引着我以后前进的道路。我喜欢读的书还有很多,百科全书系列,给我打开未知奇异世界的大门;通过镜头看世界让我重新看到已经发生的惊人的瞬间;法布尔的昆虫世界是那么的奇妙,我像一条快乐的小鱼在书的海洋中遨游。书,我的良师益友,我永远喜欢它。
走进广雅小学四(7)班,就可以看见一个可爱的男孩。他一头乌黑的头发,洁白的皮肤,一双蓝宝石般的大眼睛上有一双浓浓的眉毛,还有对小酒窝对称的分布在脸颊两侧,真是可爱极了!他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刘俊荣。
说起来也很巧的,我和他竟然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还住在同一小区,所以我和他打小就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他可是有特异功能的哟!他笑起来眼睛总是眯成一条直线。他还可以模仿别人的声音,模仿得唯妙唯俏,我还佩服他。
我们天天一起学习,一起玩耍,一起进步,一起为班级争光,一起为班级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连周末的时候,我们都一起去饮茶吃东西,一起去石湾游玩。
暑假里的一天,我们一起去闸坡看大海,到水上乐园玩耍。来到水上乐园,最先映入我眼帘的是有冲浪的滑梯,我和刘俊荣在上面玩了好几圈,真是太刺激了。我和刘俊荣在水池里尽情地玩耍,开心地享受这愉快的时光。
记得二年级圣诞节的时候,我们全校搞联欢晚会,我和刘俊荣一起装扮教室,让教室充满了浓郁的节日气氛,老师还表扬了我们呢!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小学六年的时光转瞬即逝了。我们很可能会分开读书,但是,朋友是人生路上最美丽的景色,友谊是彼此相连的心弦。刘峻容,你永远都是我最好的朋友,但愿我们友谊长存!
日记是我最好的朋友,当我生气、快乐或悲伤的时候,都可以向日记倾诉,它就像一位静静的、默默接受一切的观众。
以前我一直认为写日记是一件很伤神的事,因为每次动笔写日记前,还得先把一天的事情全部回想一遍,才可以开始写,而且字数、内容都要符合老师的标准。刚开始,我因为不知道要写些什么内容,所以只能写三十几个字,后来老师引导我们多去观察周遭的人事物,并多抒发自己内心的感受,我慢慢照着老师的方法去做,渐渐的,我的日记内容愈写愈多,如今,每天的日记写上一两百个字都不是问题。而且我发现:我已偷偷爱上写日记了。
另外,藉由写日记,我也知道日记的内容应该要加一到三个修辞,而且写过的句子不要一直换句话说,也不要写些每日必做的事,如吃饭、睡觉等。
我要感谢老师对写日记严格的要求,让我的日记愈写愈好,也让我的心情多了一个宣洩的管道。另外,也要感谢老师,让我交了一位愿意听我倾诉的知心朋友——日记。
我最好的朋友是一只名叫球球,全身雪白的小兔子。我为什么说它是我最好的朋友呢?下面就和我一起去看看吧!
我过生日时,妈妈给我买了一只非常可爱的小兔子,它特别的乖,把它放在腿上,它就会慢慢地闭上眼睛;如果你摸一摸它,它就会想人一样知趣地动动,可爱极了。它浑身雪白,只有尾巴上有几根黑色的毛,真不知是脏了,还是天生就有的。红红的小眼睛炯炯有神,真有趣!
最可爱的还在后面呢!一般它饿极了,它就在阳台上西跑跑东蹦蹦,时不时还会乱咬吊兰花的叶子,每当我到阳台上的时候,它总会轻轻咬住我的裤腿,好像在说:“小主人,我饿了,给我点东西吃吧!”但每次我都不会轻易饶了它,我坐在阳台那边,手里拿着美味的白菜叶,朝它晃晃,球球就会跑到我那边去。等球球跑来时,我又跑到那边去,就这样重复几次后,我才把好吃又美味的白菜叶子扔给它,它才狼吞虎咽起来。
这就是我家那只机灵,有趣的兔子。你觉得它可不可爱呢?
她叫黄彬彬,是不是个很好听的名字啊,她很斯文,文质彬彬的,难怪叫彬彬咯。她是一个双眼皮的女孩,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一直眨个不停,鼻子高的让人嫉妒。她和我可是“铁哥们”我们都是副班长,在一起“工作”,所以距离也拉近了不少。
记得有一次,本来阳光明媚的天气一下就变脸了,下起了倾盆大雨。我和她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我们都没带伞,雨无情地打在我们身上的每一个角落。这时,彬彬她脱下外套,用两只手撑起来,我看着她,她说:“不要浪费时间了,快走吧”我看着她这个样子心里很不好受只说了一句“哦”,我们回到家之后,我看到她在发抖,肯定是冷的吧,她衣服也是湿透了,我说:“很冷吗?”边说边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披在她身上。她微微一笑,说:“谢谢”。不知道为什么,看着眼前这个比我还小的女生,我觉得我好没用。
好朋友是要同甘共苦的,我心里已经认定黄彬彬这个人是我的好朋友。
我最好的朋友是赵梓博,他的脸圆圆的,个子比我矮一些,年龄也比我小一岁,但别看他个子小,他却很勇敢、很坚强。
记得有一次,我约赵梓博去城市运动公园滑旱冰。旱冰场里的.人非常多,我俩迫不及待地换上了溜冰鞋,也进入了人群中。一不小心,赵梓博摔了一跤,我准备上前扶起他时,他却说:“我能行!”然后他就很快地站了起来,又开始练习了。在不断的练习中。他的进步非常大,滑行的速度也快了起来。正当我们兴高采烈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赵梓博的溜冰鞋被护栏绊了一下,顿时整个人失去了重心,趴在了地上。我赶紧跑过去问他怎么了,他说:”没事,不用担心。“但从和他的对话中我能感觉到他还是很痛苦,这时我才看到他的双手合膝盖都被擦破了,尤其是膝盖都流出了血。我问她疼不疼,他说:“这点小伤算不了什么,我能坚持。”在接下来的练习中赵梓博的技术提高了很多,我还和他进行了几场比赛,他还赢了几场呢!
从这件事中让我看到了我的好朋友赵梓博的勇敢、坚强的一面,我也我有这样的朋友感到自豪,他也是我们大家学习的好榜样!
人们都说“一日无书,百日荒芜”,每次看到这句诗时,我就想到我最好的朋友——书。书,能在我最伤心、孤独的时候陪伴我,它给我知识,给我营养。寒假里,我带了一本《聊斋志异》的书到西安旅游,每天我都挤出时间来读上一会儿,回到宾馆还要对着房间昏暗的灯光看书,尽管妈妈一再提醒说小心保护眼睛,我还是看得津津有味,不到三天就把厚厚的一本书读完了。
我爱书,我把书作为我人生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刚上小学时的我是很讨厌看书的,那时老师布置每天要读书半小时,而这半小时总使我如坐针毡、度时如年,看着这些书我心里难受到了极点,手里捧着书,脑子却已经是跑到爪哇国了。但是在学校里同学们慢慢谈论各种书的时候是越来越多,他们谈论的内容千奇百怪,争论起来更是乐此不疲,我听不懂,也插不上话,渐渐我感觉自己被孤立了,心里十分的难受。他们谈论的有些内容在我听来也是十分有趣的,后来我就找来他们说的一些书慢慢的读,第二天再与同学们聊这些书的内容,很快我就和好朋友们共同的话题多了起来,不知不觉中我就爱上了读书。
每天晚上我一回到家就马上写作业,为的就是能多看会儿书,现在,我的床头、书桌、窗台等处都放满了书,我渴望变成一只辛勤的小蜜蜂,而书就是花朵;如果把书比喻成海洋,我就是一条畅游书海的小鱼。
啊,书成了我最好的朋友,我要和你形影不离,我爱你——书!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几年过去了,我寻寻觅觅的那位“知心朋友”,终于来到了我的身边。我可爱的同桌,我想对你说,遇见你,真好!
在遇见你之前,我经历了苦涩的孤独与冷落,像茫茫海洋中的一叶小舟,在海浪的颠簸中度过了无数次的日出与日落,却未能够达到我梦想的彼岸。遇到你之后,你将我从汹涌无边的大海中解救出来了,我仿佛到了一个充满无数惊喜的梦幻岛屿。
我兴奋,我激动,我庆幸能与你度过这整整的三年学习生涯。
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你额前垂直的整齐乌黑的“幕布”。你总爱发呆,几乎每次遇见你,都能看到你“幕布”后那双空空洞洞的大眼睛。我总喜欢将手放在你呆滞的眼前晃一晃,看到你还是无动于衷,我便会“扑哧”笑出声来。好像是习惯了这样,每次看着你都会不由自主地这样摆手,这样笑,像镜头回放一样。即使天天都会这样做,我们却从不厌烦,这已经成为我俩的默契。
在同学、老师的眼中,你是个小才女。英雄所见略同,当然,我也不否认。每次遇到难题,我都会向你请教,这往往会使我品尝到学习的甜蜜。这不仅仅在于我懂得了一道题目,更是因为我能从你的一句句话语,一个个眼神,一个个动作中体会朋友之间“零距离”的亲密,感受我们之间美好的友谊、互助的快乐。
你和我一样,是个充满奇思妙想的女孩。在你费了许多脑细胞做对一道难题时,那句口头禅“我真是太有才了”便会脱口而出。这不是自大,而是纯粹的自信。那时,我们会相视一笑,无声的笑往往会绕梁三日,我们真快乐!
朋友,我想对你说,我喜欢你!那个上课经常会提醒我打起精神的你,那个整天微笑的你,那个自勉而又坚强的你……是你让我的生命多了一份色彩,是你让我感受了朋友的真谛。
我忘不了你的那句话:我们不是朋友吗?
我从小学到现在结识了许许多多的朋友,但千百人之中只有一个是我最好的朋友,他就是我的同班同学小权。
小权是一个矮个子,长着一双大眼睛和一对小耳朵,还有一个高高的鼻梁;粗壮有力的四肢,构成了我最好的朋友。小权不但是我生活上的朋友,也是我学习上的朋友。
记得有一次,我的妈妈给我买了一条很漂亮的裤子,我很喜欢,就把它穿上了,然后就去找小权玩了。我刚找到小权,就决定和他一起爬树。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我的裤子被树枝挂到了,一下被划开了一道大口子,我有些慌张了,妈妈知道了一定会责怪我的。小权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便对我说“不要怕,我的家里有一条和你的这条差不多的裤子,我等会儿给你拿来。”我说“不行,如果被你的妈妈发现了,你会被责备的。”他说“与其让你受责备,不如让我受责备更好一些。”说着,他便去拿裤子了。当他拿到裤子以后,便毫不犹豫地和我换下了裤子。我听说事后他的妈妈让他罚站了两个钟头。我说“还是把裤子换回来吧。”他说“不行,换回来我又要站两个钟头。”唉,小权就是那么体贴人。
还有一次参加考试的时候,我的笔丢了,我非常伤心。这时小权走过来说“你怎么了,好像很伤心,我告诉他我的笔丢了,他便毫不犹豫地把他仅有的一支笔借给了我。等我答完试题后,再把笔还给小权时,已经过了很多时间。我看了看他,只答完了几道题,还有好多空白,而此时时间刚好到了。试卷批改完后,小权只有35分,不但被老师责骂了一顿,也被家长责骂了一顿,他很伤心。小权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
古往今来,有多少人或学者嗜书成癖,而我也是一条小小的“书虫”,每天像狼一样贪婪,像小小的虫子在规整的方块字中爬行,享受着多姿多彩的情景,回味无穷的快乐。就如莎士比亚所说:“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
读书是一种乐趣,我享受着这种乐趣。明代王心斋曾写过一首《乐学歌》:“乐是乐此学,学是学此乐;不乐不是学,不学是不乐。”他把学和乐视为一物,的确很不错。当然学习里不仅仅只是读书,但读书也确是一种乐趣。我在读书中不断积累知识,拓展自己的视野:我不光是喜欢名著大作,如《三国》中曹操雄起北方,逐鹿中原,至赤壁大败,三国鼎立;《水浒》中梁山好汉,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罡组成一百单八将,宋江聚义,最后被招安、被失败我都能说个大概,就连那些山村野史、ufo之谜、宇宙太空之类的书籍也令我爱不释手。而最最令我割舍不下是《漫画party》,我每期必看(这可是我省下的零花买的),紧张的学习之余,能有漫p供我娱乐,这真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啊!
有时,我因为禁不住书中动人的诱惑,甚至会拿上手电筒,躲在被窝里津津有味地看。一但妈妈来“侦察”,我大都能以3秒钟的速度使“黑书”安全转移,但有时读到兴奋之处便会得意忘形,久而久之,我的举动终于引起了妈妈的疑惑,于是,我的行为最终被妈妈以拉网式掀被而告终,但从此“练”就了我一目十行的本领。
书山有路,学海无崖,“读书吧!”这是我真实的心声。在读书中,我得到了无以表述的乐趣。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我觉得,我真的得到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朋友,当然我也不例外。我也有自己的好朋友,并且我们是从学前班就在一起玩的好哥们,他叫孙伟喆。
他胖胖的身材,长得一张瓜子脸,眼睛不大,但炯炯有神,高高的鼻子下面有一张薄薄的嘴唇,笑起来很可爱,他给人的感觉很机灵,活像一只孙猴子。我们在学前班的时候就认识,就是这种缘分让我们成为了好朋友。
我的朋友很热心,记得有一次我感冒了,正好赶上期中考试,我坚持把数学卷子答完,考语文的时候,我确实是太难受了,就吐了一地,只见孙伟喆放下卷子,来帮我收拾残局。这时候老师说:“同学们请放下卷子,帮高梓轩收拾一下吧!休息十分钟,然后再一起答卷子。”当时我的眼睛湿润了,看着孙伟喆不顾脏,不顾累的帮我打扫战场,我真的很感动,心里有一千句,一万句谢谢,却说不出口。考完试了,老师给奶奶打电话,让奶奶来接我,又是孙伟喆帮我收拾书包,并且帮我背着书包,送我下楼,我走在他身后,看着他瘦瘦的身体背着我那重重的大书包,走起路来一摇一晃的,我的心很难受,也很心疼。很感激我能有他这个好朋友,好哥们。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一个热衷帮助人的好朋友,希望我们的友谊能够地久天长永不褪色!
从小到大自己就是一个比较外向的人,然后就是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够和一些人聊到一块儿去?所以就是在自己上学的时候,交到了好多好多的好朋友,那个时候自己就感觉自己特别的开心,有一种朋友遍天下的感觉!
可是慢慢的到了后来,就是随着时间和距离的推移,有好多曾经的好朋友,就是慢慢的从自己生活中渐渐的失联,自己也真正的理解到了,真正能够留在自己身边的人,才是最值得珍惜的人,这句话的深刻含义!
虽然后来自己也就是再也没有了那种朋友遍天下的感觉,但是自己也真正的体会到了人生有知己,俩仨足以这句话的意思!
所以直到现在自己就是身边留下的真正的朋友,并不是特别的多,但是留在自己身边的这么多年,一直都陪伴在自己左右的,都是自己最最要好的朋友!
首先自己最要好的朋友就是好友亲,虽然她现在远在北京,但是平日里我们还是会经常微信联系,虽然之前我们就是有78年的时间不联系,但是上一次见了面之后,就像好友亲说的那样,就感觉如昨天才见过面那样,亲切!在整个青春年华里,我们分享过彼此心底最青涩的秘密,包括那些苦涩的爱恋!
现在就是虽然我们已经为人母,但是我们依旧是最要好的朋友!
还有自己最要好的朋友就是好友,叶子,好友叶子距离自己并不是特别的远,但是现在也各自过各自的小日子,前一段时间我们小聚的时候,总是聊起学生时代的一些美好回忆,虽然和叶子就是很少聊,关于感情上的一些事情,但是生活中我们真的是最最要好的朋友,也是能够一辈子走下来的那种朋友!
自己还有最最要好的一个朋友,就是强子,她现在远在昆明当老师,虽然我们就是不经常联系,但是每一次联系的时候就是没有一丁点的陌生感!
因为从初中时候有一段时间,我们俩真的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所以现在就是留在自己身边的朋友,也就这么三个,但是自己无论有什么困难,或者有什么好消息,总能够第一时间想到他们!而我的生活也因为有了他们的陪伴,而变得更加美好和有意义!
lucy是我的最好的朋友,一听这个名字,大家肯定都知道她是来自哪里了,没错她来自与不同于中国的英国伦敦。
因为她的爸爸妈妈都是外国人,爸爸是巴西的,妈妈是英国的,所以她是一个混血宝宝,轮廓长的十分漂亮,走到路上经常能够引起很多的回头率。
刚来中国的时候,由于她蹩脚的中国话,所以并不能找到什么朋友,为此她特别高兴能够到我们学校来,因为我们学校有很多她的同胞,这样子就不怕找到朋友了。
有一次考试前她问我什么叫心脏。我也不太理解,于是就说心脏是个机器。能扑通扑通跳。她就误以为心脏就是闹钟,便在作文里写到“我家有许多心脏,大心脏,小心脏,每天早上6点就准时扑通扑通跳。有一次我生气了就把心脏给摔坏了,看它还怎么扑通扑通跳着让我不能睡觉。”
那次老师读出来时,同学们都笑了。她因此被老师罚写心脏的意思三十遍。现在想起来,我觉得真对不起她。
我很不喜欢她调教出来的宠物,因为她根本就不会调教。她教我的老鼠跳高,结果我的老鼠被吓着了,一个晚上没有睡觉。她还教兔子跳舞,兔子被吓的不敢动,她家的狗和猫,全被她调教坏了。导致狗和猫抱在一起睡觉。
lucy是个很活泼的女孩,和她在一起我也会很活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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