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一篇优秀的作文,不仅需要有合理的结构和有条理的内容,还需要有独特的观点和精彩的词语。范文中运用了丰富的修辞手法和细腻的描写,使文章更具感染力和艺术性。
古朴却又厚重,这是我对老屋的第一印象,门前的碎石小路,几棵高大挺拔的铁杉,门檐下堆放的柴垛,青灰色的瓦片,瓦片上还有着点点青苔。灰暗的格调,似乎有些格格不入,可是,他却依然矗立在这,见证着时代变迁。
推开沉重的大门,“吱,吱,吱”的响声扑面而来,伴随的,还有几丝古老的气息。映入眼帘的是平坦的地面,上面的一道道裂痕,犹如一只只眼,见证着岁月的变迁。小时候的我,曾最喜欢在地上,打滚,跑步。地上永远布满着灰,薄,却又有些厚重。每每我在地上玩耍的时候,衣服上总会有一层薄薄的灰,我早已见怪不怪。墙壁永远是斑驳的,记忆中的墙,永远是灰白相间。墙的死角处,总会有一层青苔以及几株小小的植物。那一抹青绿,使灰暗的老屋多了一份生机与活力。
左边,是客厅。一张桌子,几把椅子,一张床,简单却又令我感到温暖。小时候的我,最喜欢坐在椅子上,一边吃零食,一边听外婆讲故事。椅子随着我的摇动,总会有几声“格叽,格叽”的声音。“格叽,格叽”的声音与婆孙俩的笑声,时时回荡在客厅。夏日的夜晚,我喜欢躺在床上,感受着外婆扇来的丝丝凉风,耳边听着外婆轻轻哼唱的歌谣,就这样悄然入睡。时隔多年,歌谣与故事我早已忘却,可我却仍然可以听到回荡在屋里的笑声,和那轻轻哼唱的歌谣。
后院,永远是我儿时的天堂。一条水沟,一个水缸,几个菜篮,以及那永远散发着淡淡白光的灯泡。这一切简单的东西,却又构成了一个不平凡的世界。曾何几时,我最爱做的事,就是蹲在后院的地上,赶着外婆养的一群群鸡,看她们孵蛋。后院的地上,深褐色的泥土与青苔混合着。稍不留神,就会滑倒。那时,脸上,手上总会沾满泥土。当外婆呵斥我的时候,我总是笑着跑开。我也喜欢劈柴玩,将柴放在木桩上。挥动着自己稚嫩的双手,用力的劈。有时一不小心劈到手,总是哇哇大哭。这时,外婆总是一边安慰我,一边帮我擦药。外婆那布满老茧的手,确时时让我感到温暖。我还喜欢烧柴,当一缕缕炊烟升起,我总会跑到后院,一捆捆的添柴。虽然脸上时时布满黑灰,却乐此不疲。
“达达,你怎么了?”耳畔传来母亲的问候,“没事。”我摇摇头,倾刻间,却泪流满面。
每个故乡都在沦陷,每个故乡都因整容而毁容。
——王开岭《古典之殇》。
几块砖,几片瓦,几条柱子,这就是老屋。老屋首先是要有树的,这样才有自然味,小孩可以在树下刨刨新鲜的泥土,斗斗活跃的小虫,追追受惊的小鸟。我总以为有植物的家就有生机与活力,家仿佛就涂上了快乐的色彩;况且,一棵树难道不是一所房子的形态吗?就像歌里唱的:“好大一棵树,好大一个家。”
老屋的第二个要素是邻里关系好。门前小巷纵横交错,从巷头到巷尾,邻里间可以随意到人家门口驻足歇息,不用预约随时可登堂入室。尤其是夏夜,月光下,老树边,躺椅加圆桌,大家人手一把大蒲扇,喝喝茶,聊聊天,叙叙旧,其乐融融,比呆在空调房里有趣多了。
我们家正对着弄堂。记得右边住的是卖猪肉的一家,都不用去菜场,直接去他家里称。男的长得粗犷极了,老是用大手来摸摸我的头,整齐的冲天小辫子会歪到一边去。他老婆喜欢化妆,比较浓的妆,却老是想来抱我。老远看见就放出两只手,直挺挺地向我戳过来,以至于我小时候一见她就别过头去哭。家里有个儿子,大不了我多少,总是去找他玩。左面住的是一位慈祥的老奶奶。她总是拿着把大蒲扇,坐在门口的小木凳上晒太阳,见着人就讲上半天。
老屋因紧挨地面而更接地气,门口有深色的水缸,微润的青石板,绵长的藤蔓,绿油油的苔藓,班驳的春节对联,还有老人精心侍弄的花草。
一切都是曾经,一切都会过去。
老屋只是个影子,那是我十几年来一直在做的一个长长的梦,也是一直萦绕我耳畔的一曲忧伤的歌。
我的老屋、老树、青石板、好邻居,他们都留在了乐清东门那条悠长悠长的箭道巷里。不过,忠节门一带几年前已全被拆迁,一幢幢方方正正的高楼大厦已气派十足的站起来,而那一棵棵虬枝盘旋的老树却无声无息地倒下去,白得耀眼的水泥铺出了一个个宽敞的露天停车场,连我出生时就存在的老菜场也被改建成了一个大型超市了。
与忠节门几步之遥的箭道巷也被列入了拆迁计划,拆迁就可以赔到新房子,而且面积加大三倍以上,更值钱,会算这笔帐的人都知道,何乐而不为?老屋定是留不住了。
一切都变了,变化是如此之快,连老屋都没有了,让我到哪里去寻找童年的记忆?
今天的我住在高楼里,上无片瓦,下无寸土,走路只需电梯,家家有防盗门,猫眼,监控,楼内有24小时巡逻的保安,一回家门一关,门外就连天塌下来也与我无关,一个多么安全又安静的地方。但这样的环境,住了十几年,我连对门家里有几口人都不清楚,更别说去他家坐坐了。
原来的我们与爷爷奶奶一起住,每天一大家子热热闹闹地团团围坐着吃饭。我在院子里养过黄灿灿的小鸭子,放在一个很大的纸板箱子里,潮湿的缘故箱子总是软软的。黄黄的一团在里面滚,滚着滚着就长大了。后来爷爷奶奶搬走后,鸭子瞒着我被爷爷吃掉了。虽然长大了的鸭子不及小时候好看,而且年寿已尽,我还生了很久的闷气。
晚饭后,爷爷总牵着我穿过悠长迂回的小巷,与碰面的每户邻居打招呼后,来到一个长满野菊与月季的小院里看鸟。那是另一个阳光普照的彩色的世界,一个慈眉善目的老爷爷看见我俩来了,就撮起嘴发出清脆的鸟叫声,惹得笼子里色彩斑斓的鸟儿叫得更欢了。他还常常把鸟从精致的笼子里放出来,而鸟儿们也乖巧得从不跑远。踩在松软的草坪上,我追着鸟儿一直跑一直跑,直到暮色降临。
现在爷爷也搬进了另一幢高楼,和奶奶两人空守着那几百平米的大房子,犹如金丝雀关进了鸟笼一样,与老邻居失去了联络。爷爷总盼着周末,很高兴我们半个月一趟去他那儿热热闹闹的吃顿饭,他总拿新出台的“常回家看看”的法律威胁我爸,说要告他。每次看见爷爷桌上的大堆红红绿绿的小药丸,心里不免几分酸楚,甚至怜悯他们的孤独。爷爷总是在餐桌上乐此不疲的絮絮叨叨我爸儿时在老屋的臭事,我们都听过不下千遍了。他还反复感叹:“一年易过,一天难过。”我觉得他更想说一生好过,人生苦短,难道他们就这样孤独而终吗?我以后也要以这种方式来安度晚年?想想就觉得人老是件多可怕的事。
老屋及周围的一切都消失了,一同消失的还有老屋的人情世故。当我们周围被城市化建设规划的太完美时,我们的地域特色也在逐渐消逝。城市化建设克隆出千千万万个相似的城市,让我们在不断前进的途中,逐渐忘记了自己人生的起点。老屋只能成为记忆中的一个影子,存在幻想里,存在曾经的曾经里。英国人以自己家的房子有几百年的历史为荣,我们老是因为买了新房而洋洋得意,吃酒,送人情。
会不会有一天,人们也会变得越来越相似。
老屋不老,只因其外形而称其为老,八十四个春秋不仅使得她白发苍苍,也在她的心头刻上了历史的沧桑。
女人老了,开始自责自己再也不能劳动,自己成了累赘,可女人似乎忘了,就是在这老屋里,她曾养育了多少儿女。
在这老屋里,曾有五个小儿女呱呱坠地。而这几个小生命都是在女人的爱抚下成长的。那时的女人很忙,奔前跑后,可她不知疲倦,她快乐于这种工作。
儿女长大了,外出了,成家了,房子空了,女人也老了,女人认为自己不中用了,直到小儿子把这两个宝贝孩子送到老屋。
老屋又热闹了,孙子孙女的欢声笑语一度填满了老屋的空虚,也年轻了女人的心。可是,在女人疲倦之前,孙子孙女又要外出求学了。女人虽然不舍得,可还是乐呵呵地将要用的瓶瓶罐罐装进孩子的'包里。之后,女人有些落寞了。
也许是岁月作弄人,也许命运根本就是这样,离去的孩子带走了老人的欢欣,寂寞的心灵开始像孩子一样期盼着被关爱,女人终于开始承认自己老了,她的心只有在孩子回家看望时才会苏醒。
老屋要拆迁,可女人不准,她说要它陪伴走完一生,她不接受儿女的请求,她不离开老屋,因为老屋曾陪伴她走过大半辈子。
可后来,女人同意搬家了,原因是孙女的话。
女人一直都在埋怨自己一辈子毫无功绩,除了拉扯大几个孩子,其余的都不沾边。可孙女却说: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作用。女人的一生都在为孩子奔波,这是女人的功绩,这是她的价值,女人做到了。一生的忙碌让自己的孩子在社会上占有一席之地。她的梦想达到了,现在是她安享晚年的时候了。
也许我的故事还没有讲完,老屋并没有拆,女人则有儿女相伴。女人是我的奶奶,这个劳碌一生的人现在可以安详地欢度晚年了。她总是对我说:“人活一次不容易,要不断努力拼搏自己的理想,适当的休息也只是为了更好的努力。”
别让心跳乱了节奏,而让生活变得不自由,愿所有人努力生活,一起去解开萦绕心头的寂寞。有始有终奋斗拼搏,准备就绪进入下一个世纪。
生无所息,创造生活;生一有所息,只为更好地生活。我会努力,实现老屋里那个女人的梦。
点评:考场作文总是多议论文,而作者以记叙性文字来叙述“生有所息”与“生无所息”,自然会给阅读者些许新意。
作者以老成的文笔铺开生活中的一段普通故事,故事中老屋”与“女人”很明确地被作者提炼为“生有所息”与“生无所息”观点表述的双重意象。“老屋”的空虚与热闹映衬着“女人”生活中的“息”与“不息”。作者在最后用议论性的语言点出了所要表达的观点:用不息的生命努力创造生活,用适当的休息更好地生活。
全文展现了作者敏捷的才思和极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叙述引出议论,故事切合主题,结尾点出中心,没有一般考场记叙文常有的故事叙述偏题的弊病,是一篇优秀的一类文。美中不足的是,文章结尾议论稍显生硬,倒数第二段甚至看不出与全文有何非常紧密的逻辑联系,议论也比较落入俗套。
父亲走了,老屋老了,无日可忘,是为心丧。
——题记。
万物有灵。我是相信的,比如父亲一手盖起的老屋就不乏灵性。
老屋依山而建,青瓦,土墙,木门,孤庭独院,远离邻舍,惟有门前蜿蜒而过的开阔田地如小狗般依偎在老屋脚下。当初,父亲或者奶奶为什么会把老屋建在这么偏静的地方,我不清楚。也许,60年代政治运动中那些无情批斗的邻里让父亲厌烦了聚居;也许,自家孤门独姓让奶奶觉得远离大姓旺族更为合宜;也许,数易宅地后才找中了这个安适所在……许多年前,我曾有大把时间闲读,发呆,游逛,从没意识到这些;而今琢磨这些时,却永远无法求证。可能人生原本如此,无补于时的廉价后悔总多过契合时机的正确行止。
在生产队里,老屋房间数量最多,进深和开间最大,也数它最气派。想当初父亲决计兴建老屋时,必是怀着要争一口气的劲头与决心吧。听哥哥们说,盖老屋那两年,从平整屋场到制烧窑瓦,从伐木取材到担土夯墙,从起梁架屋到整修院落,父亲带着他们起早摸黑干活儿,大年初一都不停歇,让他们度过了两个极其牢骚、疲惫、难忘的春节。对费尽心血、汗水和艰辛建起的老屋,父亲始终爱护有加,年复一年查漏补瓦、搪墙修檐,更勤植桃、杏、梨、核桃、大枣、杨槐、梧桐、翠竹等林木于房前屋后,一年四季花光树影,遮风蔽日,珊珊可爱。西哲说,人创造环境,环境亦创造人。我想而今自己多少有些散淡情趣,未至面目可憎,与父亲栽培的老屋庭院环境应有些许联系吧。
古语说:地善即苗茂,宅吉即人荣。若此言不谬,老屋带给我家的吉祥理当应验论。父亲识字不多,但在儿女读书上学方面却有“扒房卖瓦”的识见和心力。种地,养牛,槛猪,父母亲不仅拼命劳作攒粮挣钱,在我们日常学习上更是煞费心血。犹记儿时每天傍晚放学回家,父亲总要查问我是否完成了作业。一旦没有做完,晚饭罢即督促我看书写字,母亲常常一旁作陪。那时候顽劣不懂事,经常在完成作业后看小人书或连环画,让母亲误以为我一直在作业,延耽了她无数夜晚的'休息。数十年来周而复始,父母亲就这样供我们兄弟姊妹一个又一个读完中专或大学,次第在城市扎根生活。乡亲们羡慕不已,为此都说我家老屋风水好。但我知道,并不止于老屋风水好。也因此,父母亲守着偌大的老屋,迟迟不愿意进城居住,说是老屋宅吉不能没人住。我参加工作前哥嫂们曾多次接父母亲来堰,以免在老家受苦,可他们始终不答应,坚称等我毕业了再定。等我参加了工作,又改口说待我结婚后来堰。前年好说歹说把他们接了来,可父亲竟然病了。病了的父亲坚持要回老屋,我们都劝他病愈再回去,自以为花钱就是尽孝,不由分说安排他住院,手术,疗养。
在这个小村庄,有许多老房子,它们要么是深黑色的木头结构,要么是浅红色的窰砖结构。虽然后者比前者略显时尚,但仍承载着深沉的情意。
这种房子结构十分简单,正前方望去,红色的墙上只有两个窗户和一个门,在门楣上订着一块写着“光荣烈属”或“退休光荣”或“卫生光荣”字样的牌子或什么牌子都没有。
虽说这个小村庄的房子大抵都相同,但各家自有各家的特别。
我家的老房子,一进门,就可以看到六个相框,上排居中的是一张遗像,那就是大伯,左右两边的相框中的是一张“革命烈士证明书”,另一张是三等功的证书,下面三个相框中的是大伯在部队中的照片和这一大家中其他人的照片。
大伯在1979年光荣地参加了“对越自卫反击战”。为了保卫边境,于1979年2月19日不幸牺牲。于是,政府补助了这所房子给我家,于是这座房子就诞生在这个小村庄。
小时候,我经常是早上六点左右就起床,接着拉张竹椅子往外跑,从门外晒谷场的这一头拉到那一头,又将那一头的几块砖头装在椅子里拉回来,如此往复。爷爷看到就说:“又在锻炼身体吗?”
我当时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或许只是认为这样很好玩罢了。不过,爷爷这样一说,我就多了一个“锻炼身体”高大上的称谓了,所以,我就更勤了,加大了强度。这样,这张椅子的腿就遭殃了,硬生生的磨去了一块,脚像用刀削倾斜的削去了一边似的。那一天,有人来我家作客,拉过这张椅子坐下,当他正想靠着椅背享受一番时,却连人带椅一齐摔了个四脚朝天,一个壮汉在我的面前轰然倒下,压坏了椅子,我只得站一旁哭笑不得。尽管如此,此后的每个清晨,我拉着另一把新椅子仍是“锻炼身体”。
不过,从这以后,来我家的人坐椅子时,必先查看椅子的腿是否完好,于是那些磨掉了腿的椅子就常靠墙放着。如今,在离地面四五十公分的地方,缺了一块块的石灰,这些椅子摩掉的。
老房子里的摆设十分简单,除了几把靠着墙的椅子外,在前厅中还有一张樟木四方饭桌,四条板凳,不过,给我最多乐趣的还是那条几米长的梯子。
这一把梯子通体白色,究竟是哪一种木头做的,我也没去深究。总之,那家伙很重,我常常想顺着梯子爬上去,因为在楼板的上层,往往是我的一些画片、纸牌等小玩意的最终归宿,这是爷爷奶奶帮我放上去的。
大约在我十岁的时候,我向梯子迈出了第一步,先是将倾斜得几乎90度的梯子拖下了一些,放正放稳了一些,然后一股劲地往上爬,到了差不多两米高的地方,我猛地朝下面望去,顿时脑袋有些眩晕,我急忙慢慢一步一步地退了下来。自此后的很久,我都望“梯”却步、望“楼”兴叹了。
如今,这一所房子失去了往日的生机,门外的晒谷场上总是潮湿的,青苔从边缘向中间聚拢了过来,红墙上也由于雨水和灰尘的共同作用而失去了它那明亮、可爱的颜色。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平坦的心田渐渐形成了洼地。野草嚣张地向每一块净土蔓延。怒火横扫而过,它欢快地在野草上跳跃着。摇曳的野草在几秒钟内迅速失去光泽,颓唐地倒下,任凭火焰从它身上跨向周围的同伴。怒火中烧。她感到阵阵抽搐。内心被熊熊的火焰烧得体无完肤。她深深地相信她已被怒火烧得扭曲了心态。,她以为她已不再是那个乖巧的孩子。
她在明媚的春光中轻轻叹息。
巨大的广告牌上,模特妖艳地笑着。她犹豫地踱步,却被热情的服务生拉入店内。她低着头,涩涩地说:“剪。”在舌尖与上颚相触的那一刻,她突然发现一切都没有转回的机会。她麻木地躺下洗头,睁着惊恐的双眼,她确实不知道为何心里烧干了的野草又以光速发芽,生长,杂草丛生,恐慌之感从她心头掠过,摇摆的野草在她的心谷里讪讪地笑着。她无助地紧握双拳,温暖的水流穿梭在她细密的发丝间。
在那一瞬,她想起了w。
炎炎的夏日,凉爽的河边,浓密的柳树梳理着它青绿的柳条。疾走的风,卷起青石板上卷曲的柳叶,齐齐地落在她的头上。w伤痕累累的的手轻轻地抚过她的马尾,夹落下一片片叶子,放在水面上,随水流远去。
如今看来,那些被水流淹没的叶子,也许正暗示了她与w的渐行渐远。一辈子好朋友的约定也成为泡影。留下的只是记忆里转角远去的`背影。
想到这里,她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轻柔的毛巾将头发牢牢地束成一团,有几根划落下的发丝畅快地落着水滴,她不禁想起河边的台阶上,w手上掉下的水滴,在苍白的台阶上阴暗了那么一瞬,便连水渍都没有留下,那么干净彻底地消失。那时不可一世的自己。又何曾想过今日的这般无奈。那时骄傲的孔雀,现在沦落成在涅磐火焰中烧光了七彩羽毛的乌鸦,扇动着漆黑的翅膀,奋力挣扎。她失去了面对一切的勇气,只想逃避,远远地离开。
“摇啊摇,摇啊摇,摇到外婆桥”这童谣大家也许早已耳熟能详了。在我的心中,“外婆桥”不仅仅是儿歌中一个童真的意象,还蕴含了一种特殊的情愫。
每当这首童谣在我耳边萦绕的时候,我的思绪总会插上翅膀情不自禁地飞向那不知名的小河边外婆家的旧址。
如今这块地方已经被一位阔气的搞螃蟹养殖的老板给承包了,那矮平房早已伴着堆土机的轰鸣声灰飞烟灭,那座石板桥顽强地坚持了一段时间,但终究还是逃不了厄运,在半年前塌了。
现实中的外婆旧宅早已荡然无存,然而在我那记忆的长河畔,它却始终英勇地矗立着,永远地守卫着那令我魂牵梦萦的土地,那充满欢声笑语的回忆。
寻根究源,发现许多欢笑都从一个特殊的时间段上生长出来——那就是农历春节前后,围绕这小小的房子,丰富多彩的迎新活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腊月二十六,是我们馋嘴的孩子们最喜欢的一天。那天按照家乡的风俗,是要炸狮子头、蒸水糕的。午饭刚过,妈妈、舅妈、外婆就开始张罗各种各样的食材,吱吱响的木橱柜里拿来馒头屑、磨好的糯米粉,赶到街上采购回鲜肉、发酵粉,其他的调味料也在热火朝天地准备着。
大人们忙着做吃的,而我们小孩子就在老屋的前后追逐玩耍,玩累了就坐在土灶旁歇息。
那时的我总是对周围的一切充满了好奇,常常主动请愿烧柴火。虽然对小孩子来说这有点儿危险,但毕竟过年过节,大人也难得拒绝。往往最后火灭了不说,我还弄得灰头土脸。好在大人们一般不会苛责,只是在老屋旁那口冬暖夏凉的井里打来一盆水,一边给我洗脸洗手,一边故作生气地说我太调皮。我知道实际上,大家心里都高兴得很。
渐渐地,夜幕降临,深邃的夜空中疏朗的星星发出寒冷清幽的光,老屋旁光秃秃的枝桠上早已听不到乌鸦的叫声。而屋里却是另一番景象:蒸腾的雾气如同一群穿着洁白纱衣的芭蕾演员,在房梁上跳着轻盈的舞蹈;土灶里沸腾的水仿佛在唱着悦耳动听的歌,伴着屋里人幸福的喧闹声,组成了一首无比欢腾快乐的春节序曲;大人和小孩们品尝着美味的狮子头和水糕,没有人脸上不露出微笑……这逼仄的厨房竟成了温暖汇聚的中心。我想,此时此刻这座老屋大概是全国节日氛围最浓的地方了。
大年初二,按照风俗是回娘家的日子,我常常和母亲一同来到外婆家。热情淳朴的外婆每次都会设宴款待我们。穿过贴着大红春联的木门,走进老屋,总会看见佳肴盛宴杂然陈列。
外婆年近六旬,但还一边坚持上班,一边照顾中风的外公,甚至有时还得去田间务农。或许是因为过度辛苦,眼睛腰脚都落下了毛病,一年到头还挣不了几个钱。但她一直乐呵呵的,她说好歹还有个孝顺的女儿,自己这一辈子就不愁了。
外婆一年难得办几回酒,但大年初二这一次必定是一年中最丰盛的一次。许多亲戚都来吃饭,平日里愁没玩伴的我那天可高兴了。最喜欢跟表弟在老屋前的.庭院打羽毛球了,每当这时我就可以趾高气扬地欺负球技很差的表弟了。
不过这座老屋常常会和我们耍恶作剧,有时不小心把球打到屋顶上,它便死死拽住不让它下来,我们只得架梯爬上去取球。那时候觉得老屋的高度太不合理了,它应该更高一点儿或者干脆被夷为平地,免得妨碍我们打羽毛球。
后来,老屋真的被夷为平地了,心里却万分惆怅,为什么当初不珍惜和老屋相处的时光呢?
是的,老屋有一种独特的韵味,它甚至代表了一种生活方式,而这种方式,如今早已伴随着老屋消逝在烟云中了。
老屋就是个博物馆,它里面有老式缝纫机、搪瓷痰盂、黑白电视机、藤椅……在其中生活,会有一种身处上个世纪的感觉。尽管要完全融入这种生活对我来说几乎不可能,但我还是很享受其中的一部分的。
有年夏天,不知中了什么邪,冒着烈日来到外婆家。到了中午,酷热难耐,外婆在客厅铺了一张凉席让我午睡。说起来也怪,老式吊扇嘎吱嘎吱的响声和蝉儿无休止的鸣叫在我耳边充斥,燥热的穿堂风夹杂着草腥味在我身上拂过,我却睡得比在空调房里还香,大概这才是最自然和绿色的睡眠吧。
而如今,老屋的一切早已不复存在。还记得与老屋的最后一次接触是在前年秋天——那个寂寥的季节。我吃力地行走在老屋的废墟上,看到那土灶的“遗迹”,再怎么欢乐的回忆也触动不了我心中愉快的神经,我顿时想要落泪。忽然听见外婆的声音:
“外孙,咱们去稻田看看,今年我们又丰收了!”
外婆笑眯眯的,穿着崭新的衣服,好像年轻了十岁。
在路上,外婆告诉我,她已经开始着手建一座新房子,在舅舅和舅妈的支持下,很快就能建好。路过新房址时外婆脸上的微笑真的深深感染了我,我终于明白,房子只不过是一个庇护所罢了,房子也许会不断变迁,而人是不会变的。
我想,外婆也不是对老屋没有一点留念,只不过她早已看惯了沧海桑田,这笑容其实是一种大智慧。
老屋所在的地方早已竖起了一道铁丝网,非养殖场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但这铁丝网却割不断我对老屋的怀念以及对商业利益影响乡村的深沉思考。
郎平、张蓉芳、孙晋芳、周晓兰、陈招娣……一个个熟悉的名字。
还记得你们年轻时朝气蓬勃的模样。
还记得你们站在领奖台上的荣光。
我们曾经为女排的三连冠热泪盈眶。
我们曾经在电视机前一起呐喊。
当繁华退去。
当容颜渐老。
当惊闻招娣姐的离世。
简直简直不敢相信是真的。
多希望这只是愚人节的玩笑。
前两年还和招娣姐合影。
大大小小的姐妹们把您围在中间。
您一身戎装恬静的微笑。
当时我还和周围的人说快看这是我当年的偶像。
如今偶像走了。
招娣走好……。
怀念招娣姐……。
高三:睿贝。
夜晚的时候心情特别容易平静,四周是一片被黑暗吞噬的空旷感。总是这时候精力旺盛的吓人,想着“哎呀,要死了吧,怎么总不想睡呢?明天还要去学校呢”“这谁啊,才凌晨就睡觉啊!”“完了完了,我别想长到173了”很多古灵精怪的想法会在这个时候汹涌而出。
以至于在极度空虚的时候在qq签名上写下“好想找耶稣来聊聊天”“太阳公公怎么还没来交接班”这样的句子。我说了吧,最近真的不正常了,人总要给自己留点疲惫的时候是吧,精力旺盛的时候比如现在,就难免要乱想了。甚至同样在线的朋友也会来问一句,怎么了啊,有心事啊云云我那个同学也是一空虚的主,大晚上的咖啡喝多了泡网上看电影所以觉得一向有觉必睡的我是如此的…不正常吧。
很奇怪呢,很小的时候记得是很怕一个人的,不敢闭着眼睛,不敢一个人在黑暗里,就怕一个人遗漏在黑暗深处,被黑暗毫不留情的吞掉,害怕黑暗席卷而来的无助感,害怕自己的渺小(呃,虽然现在还是很渺小啦…)而现在,‘不要一个人’的句子似乎变成‘如果能一个人的话就好了’把黑暗看成享受,把孤寂看成幸福。这说明什么了呢?我长大了?我孤僻了?很多事情真的不知不觉的在潜移默化的发生,无法估计。以前那个会在黑夜里哭泣的孩子终于学会微笑了吗。这又算做什么呢。不懂啊。
很多事情不用明白。但那个曾经害怕黑暗的,会哭的孩子,就这样被我丢弃了吗。现在的这个精神旺盛的.,会在黑夜里微笑的孩子就是我想要的吗。失去呢,还是得到呢。说不清。
还是想着明天的吧。在这样的时候。明天吃什么呢,还有几门功课没做,是**的生日了吧。繁琐的事情不断交会在冷静的(或者说是安静)大脑里高速运的思考。算是企盼吧。希望,新的一天。
那,让我们一起,企盼朝阳。
【后记】。
恩,就是这样了,这是一篇真正的随笔啊。简单。有点无厘头。有搞笑的成分(我觉得有…)在黑暗泥泞的时候总需要释放的出口,免得过于压抑,这算是很好的倾诉吧。不会所有人喜欢,但也不会所有人讨厌。我想……还不赖吧。这是我喜欢的样子啊,嘿嘿。
当钢筋水泥漫过头顶“欲与天公试比高”时,李白就再也不能因“窗前明月光”而思故乡了;当塑料袋与浮萍“争奇斗艳”、“攻城略地”时,柳宗元再也无法寻到“日光下澈,影布石上”了;当一望无际的车水马龙“唯见长江天际流”时,陶渊明就再也无法“采菊东篱下”了。
呼吸着汽车尾气,鸣笛声在耳畔喧嚣,钢筋森林挡住了望眼、抹杀了地平线,这时我回想起了小时候的老屋。
那是承载着我童年记忆的地方,那是生我养我的地方,是我梦中追蝶一头扎进万花丛中的地方。那里,有褐色的青瓦为我遮风挡雨,有敦实的红墙为我支撑起幸福的摇篮。院里有一块菜园,火红的`辣椒,青翠的白菜,饱满的西红柿,个个长得生机勃勃。它们争香斗艳,你挤着我,我攘着你,都越过了界限,互相交织,互相偎依。墙上的爬墙虎更是覆满白墙,涌出小院,爬上屋顶,遮住窗户,钻进门前,把这个温馨的老屋粉饰了一遍。不大的庭院被挤得严严实实、郁郁葱葱、生机盎然。屋后的小树林是鸟儿们的练歌房,它们或嘤嘤而鸣,对唱山歌;或长腔短调,互相配合,混成优美的和声。每次顶着炎炎夏日与邻居家的孩子们玩耍,都不畏“艰苦”地疯跑疯闹,今天推倒西家垒的砖,明天往东家院里扔几颗石子,后天到田野上的水泥桶子里捉迷藏,玩得精疲力竭了买上几支辣条,喝着痛快的冰水,不进空调房,不扇风扇,总是一脚扑进屋后的浓阴中,畅快淋漓地享受微风的轻拂与鸟儿的歌唱。
后来,轰轰烈烈的挖掘机碾过了树林,推倒了院子,一个个大怪物在那里拔地而起,快得我未能与老屋中的一切道别,我只好在心里默默地永别了这个生我养我的地方。
尽管,我的老屋没有“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没有“山清水秀”,无法“悠然见南山”,但我爱它,它永远是我最温暖的梦乡。
很暖的周末。母亲执意要回乡下为老屋油漆门窗。
老屋并不算太老,迄今也只是三十几个年头,是乡下小村里唯一一幢青砖灰瓦的房子。在母亲眼里,它一直是她魂牵梦绕的结,是她心中永远的家。以至于从老家搬来城里十几个年头了,她还总是念念不忘地唠叨着老屋的诸多好处。
我对家的概念是无法与母亲等同的。也许并不是代沟的问题,而是两个女性对生活对家庭的理解观念不同吧。老屋是母亲嫁了父亲之后亲手一点点盖起来的,母亲常常提起这段事。说那时因为生产队需要扒掉她跟父亲结婚后栖身的两间小小东厢,才给了这块地基。生产队里派了人工来帮忙盖新房子,很短的工期,必须加了夜班地盖,因此母亲也成了盖房子队伍中的主力。而父亲,因为在外地工作,除了托人找机会买回些上梁用的木料及小村人羡慕的青砖灰瓦外,就没有再帮上一点忙。
我看向母亲伸出来的手,原本修长的手指不再是那般青葱圆润,无名指上有一处凸现的疤痕,象在记叙着那些历尽磨难的从前。
想来,母亲那时的愉悦并不限于此,更多的是对那些美好生活的憧憬吧?!
这种失落我是无法感知的,虽然我走出老屋的时候十几岁了,可是我们总要成长,总在追求着另一种温馨舒适的生活。城里干净整洁的卫生间、没有泥泞与鸡屎狗粪的街道,是我倍觉舒心的首要原因。我用现代化的洗涤工具快捷对待那些看起来还是很干净的衣物,童年的老屋无论曾有过怎样的乐趣,都已渐渐地不留痕迹地走出记忆了。
只是,每年我都会陪母亲回去看老屋,看它是否还有着如昨的容颜。依着父亲的意思,早就把它廉价卖给村里人了。因为它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一无所用,并且在连雨的季节还要搭上小小的惦念。母亲说,那房子梁木不好,瓦片也时间太久了,得提防着它会漏雨,会塌陷。那年是被生产队催着盖的房子,什么都是凑合的……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眼光是温柔的,没有一点哀怨。我知道,那是她的骄傲,是她凭借自己的双手搭建的爱的小巢,在那小巢里,她靠着自己的倔强与勤劳,靠着自己的智慧与节俭,绣花、织网地忙个不挺,养活了我跟妹妹长大,而父亲微薄的工资则被她一点一点积攒了下来还了盖房子时借的钱。
所以,母亲是断然不许别人打老屋主意的。她说即使塌掉也不会卖的,况且她是不会让它塌掉的。每年,找了阳光明媚的天气,她央我带她回乡下看它,就象看望多年未见的老朋友。
说着说着,也会自顾笑了,村人就调侃她说,那还是搬回来住吧!她也连声应了好,只是要等外甥女再大一些。
有一个地方,能让我在紧张忙碌后感到一丝宁静,在激烈竞争之外感受一分淡雅,那便是老屋了。
那是姥姥的家。
水泥墙壁迎接着午后的阳光,角落里几竿竹篱为丝瓜制定好了成长的路线。院子里有几只鸡在悠闲地散步,时不时在草丛里刨几只小虫子。小院甚至还种有几株小花,红的像火球,白的像云彩。不大的小院,每一寸土地都被充分利用了。
清晨,在小院中,泥土的气息混合着花香溢满口鼻,满目的翠绿透着勃勃的生机,微风轻轻地吹拂,拂起淡淡的幽香,有时会有鸟儿演奏热闹的大合唱。在这里,没有城市的高楼大厦,没有川流不息的汽车,没有嘈杂的噪音,有的只是一种久违的宁静,就连空气也好像是清澈透明的,透露出的是一种让人沉醉的清新。我非常怀念这种浓郁的乡村味,这是我童年的味道。
傍晚,站在姥姥的小院里正好能看见夕阳西下。夕阳悬挂在半空中,照在人身上,就像给人镀上一层金;照在屋舍树木上,就好像是给它们抹了一层油。屋子显得更温暖,树木显得更有生机了。夕阳将它身边的云霞染得色彩缤纷的,而且色彩变化无穷。一会儿是天使百合色的,一会又是金黄色的',一会儿半黄半紫,一会儿半灰半红,只一眨眼,就换了颜色。这些,是我童年的色彩啊。
过了一会儿,夕阳就失去了耀眼的光芒,变得柔和亲切了。它将云朵染成暗紫色后,就和我们告别了。而我,常常深深地沉醉在这夕阳西下的景色里,陷入无限的遐想中。
童年的时光渐行渐远,而老屋和小院,一直坚守在那里。青苔和杂草遮住了它们的面容,憔悴了它们的神色,它们,因为时间太久远,被称为危房,不能住人了,但它们藏着我童年的记忆,是我心中永远的怀恋。
走出院子,那树还在,那鸟巢还在,只是这时突然多了几只小鸟,戏游有于简寥的树枝上,它们还迷恋那个鸟巢,迷恋它们那个家,眼神随着风儿,到那一枝头,可笑它们不会重新找一棵高大的树啊,那样它们会过的更快乐一些,它们太傻了,也许正因为它们不是人。
往窗外看,月儿空明,心却无法沉寂,今日有许许多多的碎琐事,无法道出。明天醒来,又不知何等重担将压到自己身上,心事,无法道出,未来,四处迷茫,忽而,清澈完美的钢琴声传来阵阵声香,心情,仿佛被这声线吸引,无法再动弹。
一首苦瓜,寂寞夜空,倾诉心声。
不经意间附近会放着一支菠萝啤,本想着有位兄弟在旁对饮,却发现酒,孤零一瓶,我,形单影只,那个歌中的你,又在何方呢?是啊,大概今生有些事,是提早都不可以,明白其妙处.......十七十八的年纪,大人们叫豆蔻年华的年代。或许,也已经是有故事的人了,只不过,涉世未深,没有这种魄力去明白其中的心酸,其中的苦涩吧.......也有人说,这就是经历,不像高中的课本那样在自己的脑海中健忘,过目后总会有一脚印在旁,或许,正是如此吧,望了望璀璨的夜空,继续接受着这宁静中的感叹.......
自己的心头也有这么一堆纠结的公事,无法回避,却又无计可施。母亲说,十七十八的孩子,都是这样子的。真的么?自己也不晓得。eason毕竟是一位长者,相对于我来说,可能他在青年是有什么情劫的心酸吧,但我没有,我也不想有,只想悠然地度过这一生吧,没有起伏,没有波浪,只是迈入社会的阶梯,才发现,这点小小的,又是那样的可遇不可求.......或许,看淡点吧,或许这什么的纷扰,本来就是人生正常的'一部分,是吗?此际回头看,的确是没有事......或许,是自己太在意了吧.......
想起来了,就快高三了吧?被强调到吐血的高三,被老师吹捧得如恐怖地狱的高三,人人拉手勾戒戒手机的高三,就是我眼前,将要走的路吗?有些可怕,有些迷茫,心里已经对高三画了一幅崇山峻岭图,仿佛无人能超越这样的境界,是啊,真想不到当初我们也讨厌吃苦瓜,高三毕业的学哥说的,但他们此刻笑得灿烂,笑的,是吃出了那睿智越来越记挂么?或许是吧,亦或许,只是解脱的笑容,单纯地解脱,这一年的炼狱,成绩或许不重要,连出自己的坚韧,练出自己的成熟,或许,才是高三的人生的一大财富吧?开始时吃一些苦,栽种绝处的花,是吧,也许这个坎儿,可能真的很难攀登,但在绝处栽种点花儿,或许,就在,说不定,这看似无法允诺的约定,就是一年后的成真的前兆,是吧。牵得艰辛的引路甜蜜不致太寡,是啊,一路上,信念,有你,同行,与我。
一曲苦瓜,就这样终了,在这星光已有点暗淡的天空,天,已到了深夜,但人,却没到暗淡的年华,那么多的心事,那么多的梦想,先放下吧,人生毕竟有太多的无奈,不能一一去面对的,是吗?无法说出万字的语言,只能轻弹出心中的琐碎。好了,别想这么多,关掉收音机吧,送自己一曲,晚安。
晚安,青春的苦瓜,岁月会帮你守候,那无人知晓的心声。
古色古香,琴声优扬,音韵洋溢,这就是我的老屋。
我喜欢弥漫书香的老屋,而不是在喧闹的城市中繁华的屋子。
那间老屋是我生活的地方。我在这儿度过了不少春秋,老屋是我最爱的地方,也是最爱的词。每当看见,听到时仿佛空气中充满了老屋的气味,风中散发着老屋的古香。
小时候。
每当秋天我会与大人上山采桂花,那条通往桂花的小路上漫着花香,有时还会传来几声鹅那高傲的叫声,如果运气好的话可能会发现一些真菌,与一些蛋,鹅蛋。
长大后。
这间老屋常常成为我写作的素材,不仅因为它古色古香,更是因为我在这儿,有珍贵的回忆,可好景不长我的母亲很快买了新家并要求我回去,可我不想。最后我们决定每年我至少要到过年时回去一次,去那儿,过每一个新年。
正像保留一处风景就是在这儿拍一张照片,而保留时间最好的方法是在把它变为诗歌画卷,而最好的方法其实并不是这一些而是回忆。
今天,我回到老房子,为寻找一些极为重要的东西。不过不太可能存在的,因为搬家时都已经尽可能地把东西翻出来了,但我还是抱着一丝希望。
钥匙转了几圈后,那扇曾经银亮如今却灰暗破旧锈迹斑斑的铁门缓缓地打开了,空洞洞的房间里让人感到丝丝的寒意。把门关上后,孤单不知从哪儿钻了出来。
现在,屋内只剩下四面空空的墙壁以及一些凋零的花草而已。走进客厅,目光被丢弃的木沙发死死咬住,沙发上有十分明显的“伤痕”,它陪伴了我五千多个日子,它见证着我的快乐与悲伤――不禁令我想起儿时的一切。
一些长短不一、横七竖八的线条,深深地刻在墙上,也深深地刻在我的心上。门后面,画着数条粗短而模糊的横线,它们静静地躲在那儿。它们是我成长的标记,再次令我回忆起儿时的一幕幕。
这些暗藏于心底的记号,让我回想起一件傻事:
有一次,在电视上看到超人在空中翻了一个跟斗后,潇洒地落在地上,节目结束后,画面仍在我眼前闪现。我作了0.0001秒的思想斗争后,决定向超人挑战。尽管思想上仍有些犹豫,但是身体却十分怂恿我去做。最终,我屈服于“强壮”的身体之下。
这就是我儿时发生在老屋中的一件趣事,现在想起来还记忆犹新。其实,在老屋里发生的故事还有很多。
教师原评:
作者虽然离开了老屋,但对老屋仍充满真挚的.感情,因为他在那里度过了美好的童年时光。文章表达了作者对老屋的留恋,对童年生活的怀念。
语言生动形象,富有个性。如,“眼前出现了天文学家至今尚未发现的新星群”一句,用夸张手法逼真地刻画出“头脑眩晕,眼冒金星”的真实感受。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老屋作文800字高中,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我很小的时候,父母便带着我和弟弟搬到了城镇里。在离乡的十几年里,我经常会梦到家乡里的草墩,小河里的游鱼,还有深深野草丛里的老屋。
在我模糊的记忆中,总有一束光射进紧锁的老屋,射向幼小的我,射在凹凸畸形的地面上。它似我小时的“朋友”,陪我看着外面闪闪发光的世界,宣泄我的孤独,鞭打我贫穷的出身。
那时,家务活繁多,父亲外出常年难归,母亲用那双苍老而又强大的手,撑住我和弟弟的生活。幼小的我有着固执的本性,总是西家蹿东家,追着狗跑,学着猫叫……母亲怕我在家乱跑,守不住门,于是就把我锁进了老屋。那么顽皮的我就这样被封闭起来了,那间老屋的门就像一张网,网住了我的翅膀。
我在黑暗里,强撑着单薄的意志、脆弱的.信念和高傲的本性。在小小的空间里,我也不甘示弱。我在狭小的门缝里冷眼看世界嘲笑别人的狂欢不如我一个人孤单。
那时候,自卑与孤傲几乎占据了整个我。借着微弱的光,我总是朝着屋顶那块破瓦看去,因为那里看得见光、看得见希望,也看得见那锁着我的天空!
人总是要去习惯的,在习惯中我也慢慢成长着,漫溯着我激烈的解脱。但我再也不能习惯没有爷爷从门缝里递进来的“瓜仁饼”。
当我长大到不用呆在老屋以保证安全的时候,爷爷走了,他走得那么仓促,没有留下任何的东西,只有我还在这里,只是那傲气都不见了。
后来,爸爸妈妈改变了谋生的方式,于是我离开了老屋。
我会在睡不着的时候想起门缝里的那束光,那个草墩和那个饼子,是一种害怕、还是一种想念,是酸、是甜,渐渐模糊,只是那间老屋还在记忆里,从未走远。
如今,我回过那间老屋几次,看到那里一点点的变化。到现在,老屋不见了,那束光也不见了,曾经的那个我也不见了。时过境迁,那些苍老却像针一样刺得我痛。
抵不过时间的东西就无需和时间赛跑,抵不过古老的变迁就不要去想念。挣脱不了的心性无法逼我服从,也使我成长得那么一无所惧。在时过境迁的以后,你纪念的终于消失于无形。
这是我最熟悉的地方,却没有了最熟悉的建筑。望着眼前的崭新小楼,我不禁想起了老屋,承载我童年记忆的老屋。
我想念老屋的秋千,两棵茂盛垂柳间的小小秋千。它荡得很高,高到能越过院墙,看到邻家缀满枣子的果树。炎热的夏,那里是最凉快的地方,垂柳投下了大片的阴影,一到放学时分,别家的孩子就跑到老屋,争着坐秋千,你荡十下,我荡十下,笑声充斥在不大的院落里,许久才散去。
我想念老屋的橘猫。它的年岁很高,从我出生时就已经在这定居。它有些肥胖,像一个毛球,尽管如此,它却没有偷吃过家里挂出来的`鱼和腊肉,倒是那几年,家里没见过一只耗子。橘猫喜欢卧在我怀里晒太阳,寒冬时,它就像是一个小火炉,暖烘烘的,令我十分惬意。它与邻居家的大黄狗似乎有什么过节,冤家碰头,总免不了大干一场,最后,却是谁也没讨到好果子。
我想念老屋的菜地,虽然不大,却能长出最新鲜的蔬菜。早春时节,一颗颗的菜籽被埋进土壤里,经历水的灌溉,不久便会长出嫩绿的菜芽。随着时间的推移,菜芽慢慢舒展开来,于是,整块菜地成了绿色的池塘,每每看到,心里便没来由的满足与畅快。
我想念老屋的万年青。水缸底那样大的花盆,种植着一株十七岁高龄的万年青。从土里长出来的主茎,直径约莫有四十厘米,叶片圆润,叶尖泛着晶莹的光泽,十分饱满。万年青就放在客厅门前,一进大门就能看到,以至于来家里串门的人都夸赞不已。也有人出高价想买走这株万年青,一家人婉言拒绝,只是折下一枝新枝,给那人拿走了。
老屋,将种种聚在了一起,只是,随着我们的离开,这里的种种也变成了回忆。老屋只剩下一具空壳,结局,是悲惨的。
我眼角不由地湿了,一道空灵的声音响起:“你所怀念的老屋在哪?”
眼泪掉了下来,我微笑着呢喃:“在哪?我的老屋,不就在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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