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计划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断的调整和优化,以适应环境的变化和目标的变化。在制定规划计划时,可以参考以下范例,了解如何将宏观目标变为具体可行的任务和行动计划。
同志们:
刚才同志传达了省委省政府支持市加快发展动员大会和书书记、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支持市加快发展动员大会,明确提出给市“松绑、让利、开绿灯、出政策”,下发相关文件,动作之快、力度之大、影响之深,在历史上、历史上都是空前的。我们建设系统的每位同志都深受鼓舞、倍感振奋,同时也深感责任重大。所以,请同志们一定要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支持市加快发展动员大会和书书记、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用以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振奋精神、激励斗志。下面我就如何学习领会大会和书记、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如何将大会精神和领导指示落到实处,与大家共同研讨、交流。
一、认清形势明确任务
(一)面临的形势
目前,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着一个新的战略机遇。省委省政府要求全省支持市加快发展,特别是省政府《关于支持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从8个方面、36条具体措施,给松绑、让利、开绿灯、出政策,为市的科学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这让我们看到了省委省政府支持市加快发展的坚定决心和魄力,这是市历史上不可多得的重大机遇。如果抓不住或放掉这次机遇,不仅辜负省委省政府的殷切期待,而且也对不起400万各族群众热切盼望,就是历史的罪人。我们一定要珍惜机遇、抓住机遇、用好机遇,借机成事,在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上取得重大突破。
理清思路,查找差距。两位主要领导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的成绩和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提出了市加快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路径,为我们思考、谋划、推动工作指明了方向。省委省政府要求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全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中先行一步,走快一些,率先实现全面小康,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火车头”,成为黔中经济区崛起的“发动机”,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更加有力的带动作用。省委省政府提出全力支持市加快发展,是一个非均衡推进战略,是一个深思熟虑的重大决策。将资源向最有效、发展最快、能够创造财富更多的地方进行配置,这是对我们的巨大鞭策和巨大鼓舞。一个省会城市一定是这个区域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一定是这个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制高点,一定是这个区域生产力聚集中心和财富创造中心。近年来,我市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民生改善、城市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中央的期望和人民的期待相比,市的发展仍然较慢,与兄弟省会城市相比,我们经济发展的差距还较大,而且有些方面的差距还在拉大。市最大的问题还是经济总量不大,发展的步伐太慢。因此,我们必须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按照两位主要领导给我们指出的发展战略和奋斗目标,结合城建系统的工作实际,认真思考,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城建工作就是围绕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来开展,城市建设投入在整个固定资产投资中占很大的比重。目前我们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规划建设的精品少、特色少,标志性建筑不多,缺少特色和灵气,旧城改造、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力度不大,城市基础设施欠帐太多,城市功能不完善,城市管理也还比较粗放,城市特色不鲜明。
(二)明确任务,勇于担当
省委省政府对市的发展寄予非常高的期望,要求在今年固定资产投资突破一千亿的基础上,明年要突破二千亿,整个“十二五”期间要突破一万亿,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要确保四年翻番,用五至六年时间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在西部十个省会城市中,经济综合实力要从第三梯队进入第二梯队;发展速度要超过西部省会城市的平均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另外,省委省政府在分析我市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时,给我们指出了发展路径和赶超目标,要融入大的发达城市经济圈,将做大经济总量作为我们当前的核心任务。
面对复杂的形势,面对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要求,我们如何实现“加快发展、加快转型、推进跨越”,如何“作表率、走前列、做贡献”是我们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一切工作的核心。市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和城市化加速发展时期,大量复杂的矛盾必须依靠加快发展来解决。如果没有一个加速的发展,没有经济总量的提升,没有大量财富的聚集,那么一切矛盾和风险、一切问题在我们下一步的发展中都会显现出来,严重制约我们的科学发展。讲科学发展就是要把经济总量做大,要迅速增加财富积累,使我们有财力来解决更多的民生问题,有更大的余地,使更多群众享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使我们的改革发展更加顺利,使我们在新形势、新阶段下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义的目标更快更稳。这就是我们面临的形势、任务。
城建系统当前的任务。省委省政府对“松绑、让利、开绿灯、出政策”全力支持的发展,下一步关键看我们怎么干,怎么用好、用活、用足政策,如何敢于担当、大刀阔斧、敢于创新,当好火车头和发动机。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找准突破口,大手笔、全方位、全面加快有特色的城市建设,抓钢铸魂,实施好城市化带动战略,进一步加快城市化进程。
城市化和工业化是现代化不可逾越的阶段,衡量小康社会标准的其中一条就是城市化进程。2020年全国城市化水平要大大提高,省会城市更要推进得快一些。目前我市旧城改造的步伐还不快,任务还非常重。一是棚户区、城中村,需要加快改造的步伐。二是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需要齐头并进,必须两手抓,两手都要快。三是需要着力解决资金瓶颈和土地瓶颈问题。现在每年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全市就只有1800公顷,中心城区只有1200公顷,而且这1200公顷不光是用于城市建设。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可以考虑在规划上提高容积率、降低建筑密度。这样既可以较好地推动旧城改造,又可以节约出更多的用地指标用于新区建设、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在解决建设资金问题上,要利用招商引资,政府可以给政策,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旧城改造。黔灵山樱花巷的改造就是一个成功的例子。所以说,土地瓶颈要靠转变思路解决,资金瓶颈要靠招商引资解决。
城市改造要以人为本,要有自己的特色。要按照战书书记提出的融入国际化、实现现代化、体现人文化、突出生态化的“四化”要求,考虑城市的规划布局,提高城市绿化率,完善市政配套设施,按照大气、时尚、开放、包容、突出山水园林的特点,建设山中有城、城中有山、显山露水的山水园林城市。一环内不能有生产性、有污染的企业存在,所有生产性、资源消耗多、对环境有影响、运输量大的企业必须考虑整体搬迁到一环以外。
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打算
(一)关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这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工作,我们可以借鉴国内外城市一些好的做法,积极建议市委市政府成立城改办,专职负责旧城改造工作。抓紧研究制定城中村改造的意见或办法。各区市县要严格落实控违工作问责制,并立即梳理辖区内需要改造的城中村、棚户区及需要支撑的相关政策,经梳理后提出建议和意见报市政府研究,制定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在此基础上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快速推进大规模旧城改造工作。旧城改造的难点是拆迁安置,我们在实施旧城改造中,拆迁安置必须以人为本,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办事,杜绝野蛮拆迁。紧紧抓住我市房价相对较低还处于比较平稳的现状,招大商、引巨资加快成片旧城改造的步伐。规划、国土部门要尽快分类梳理并提出解决方案,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二)关于创模工作。创模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生活质量的大问题,必须扎实向前推进。一是垃圾处置。清镇市要抓紧拟定在海螺厂水泥生产线上增加垃圾焚烧处置的方案。由清镇做一个示范点,成功后进行推广。花溪南部垃圾填埋场项目,花溪区要抓紧按程序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争取调整处理技术,并能按原渠道继续使用国家补助资金。修文县要抓紧组织实施分类堆肥的试点。二是污水处理。市城投集团公司要按照适用、管用的原则抓紧推进“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新庄污水处理厂二期要抓紧启动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按照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抓紧实施住宅小区污水处理的试点工作。市环保局、市城投集团公司要抓紧拟定小区中水回用的试点方案。市环保局要认真对各污水处理厂进行督促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如果“”减排达标任务完不成,相关责任单位和相关负责人将被严肃问责。
(三)关于创文工作。请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创文工作中领题攻坚目标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全市总目标是今年突破一千亿,明年突破二千亿,整个“十二五”期间要突破一万亿。我们要把握做好以下重点:一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由市城管局对今年和明年需要实施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进行梳理,按照轻重缓急列出清单,提出建设时序报市政府专题研究。二是城市路网建设。“三环十六射”的富源路延伸段、东站路、盐沙路、桐荫路,明确暂以市城投集团公司为业主,抓紧办理前期手续和bt融资谈判,尽快组织实施。另外,今年、明年和“十二五”期间还需要开工建设的道路,由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认真研究论证后,提出建设时序,按程序报批。规划方案要适度超前,要基本适应“十三五”、“十四五”的需求。三是改貌货运中心物流项目建设。按铁道部的要求,改貌货运场要在2011年5月份投入使用。市规划局要尽快提出二戈寨片区土地开发和改貌货运物流中心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的规划方案。按程序报批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具体组织实施建设。四是举全市之力,加快快铁和轻轨建设。市铁投公司和市轨道交通公司要排出建设时序,细化施工组织,强力推进建设进程,尽快缓解城市拥堵问题。
(五)关于面向央企招商。市政府给我们城建系统的任务是500个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尽快明确专人负责,组建专门的班子强化此项工作。要抓紧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行安排,各区市县及相关公司要扎实开展相关工作,抓紧谈判,加快签约进度。总体上,我们要按照一千亿的目标努力。
(六)关于保障性住房。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组建专门机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研究、督促指导各区市县扎实开展保障性住房有关工作。各区市县要加大调查摸底和宣传力度,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市住投公司要抓紧推进廉租房、公租房建设。
(七)关于畅通工程。一是市城管局、市畅通办、市交警支队要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着力解决城市拥堵问题。二是对黄绿标的发放和限行问题,要及时走访有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妥善处理。三是市畅通办要加大对停车场的清理和管理使用力度。四是市规划局要抓紧对二环路与一环路和三环路连结进行优化设计,为二环路2011年实现无信号灯快速通道打下基础。同时、要抓紧对“两路二环”周边土地利用进行规划设计。
(八)关于新拓展区建设。按照栗战书书记在孟关规划建设一个高档次生态住宅小区的要求,由市规划局尽快提出规划方案按程序报批。
(九)关于园林绿化工作。市园林局要转变思路,打破体制束缚,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借鉴其它城市先进经验,结合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加强城市绿化景观工作,对机制体制问题进行深层次研究,迅速提高我市园林绿化水平。
(十)市城投集团公司要加快推进新建停车场的相关工作,市城管局抓紧与邮政部门对接,推进报刊亭建设工作。
同志们,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信心,理清工作思路,找准符合我实际的突破口。按照战书书记提出的“四化”要求,强化措施,以一种奋发有为的精神,为我市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火车头”,成为黔中经济区崛起的“发动机”敢于担当,强力推进城市建设,使之适应省会城市加快发展,加速转型的需要,使之适应建设西部区域中心城市的需要,使之适应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需要,使之适应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小康社会的需要。
"城市规划"是规范城市建设,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建设的综合部署,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蓝图。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昆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第一条为加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改善城市水环境,增强城市防涝能力,利用雨水资源,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7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xx〕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项目立项、土地利用、项目建设、竣工验收、移交、运营维护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海绵城市建设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统筹建设的原则,注重规划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通过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
城市新建区、成片开发区、各类园区应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城市建成区应强化区域整体治理,并结合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的有机更新,最大限度地控制城市雨水径流和面源污染,治理和保护城市水环境,综合利用雨水资源,缓解城市内涝。
第四条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财政、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滇池管理、水务、节约用水、防汛抗旱、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气象、水文水资源、城管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应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本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推广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多渠道、多形式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
第六条各级政府鼓励和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的科学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设备及材料的推广应用;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意识。
第七条市规划局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昆明中心城区和晋宁区(东城和南城)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其他县(市)区政府,国家及省级开发园区管委会应结合实际,组织编制本区域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按规划报批程序批准后公布实施,同时报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时,应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削减率等控制指标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提出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空间开发管制要素;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或修编时,应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指标落实到基本地块;城市水系、排水防涝、水污染防治、绿地、道路交通等相关专项规划,应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充分衔接,落实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和有关控制指标。
第九条政府投资项目在项目。
建议书。
中应当对海绵城市建设设施适宜性进行阐述明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及措施,对技术和经济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投资估算。
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在项目申请报告中应当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措施、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以及各项社会效益满足情况。
第十条海绵城市建设改造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根据汇水分区,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绩效考核的科学性、项目实施的可操作性原则,组织编制分区的海绵城市建设总体方案,落实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的相关指标要求,并报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项目所属辖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和专家进行技术审查。
第十一条新建项目土地出让时,市规划局和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应按照法定控规确定的海绵城市管控要求核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市规划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应当监督土地使用权人在开发和利用土地的过程中落实相应指标要求。
第十二条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水系等基础设施用地选址时,应当兼顾其他用地、综合协调设施布局,优先考虑利用或保留原有绿地、河湖水系、自然坑塘、闲置土地等用地,项目选址应当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海绵型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等基础设施用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第十三条市规划局和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应将海绵城市建设指标和要求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管控内容,纳入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规定中,并依据法定控规的相应要求核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审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查时,市规划局和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应要求设计单位依据建设项目条件提出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措施说明,并予以审查。
第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同期配套建设海绵设施:
(一)建筑与小区工程项目应当按照节水“三同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建设技术要求,同期配套建设海绵设施。
(二)城市道路与广场市政工程项目应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建设技术要求,因地制宜配套建设海绵设施。
(三)城市公园与绿地市政工程项目应结合周边水系、道路、市政设施等,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建设技术要求,配套建设海绵设施,增强公园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为滞蓄和净化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
第十六条既有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等项目,具备条件的,应当纳入海绵城市建设等相关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按照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技术要求统筹有序进行提升改造。
第十七条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建设,应当重点加强城区易涝点整治和雨水管渠、泵站、雨水调蓄等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实施城市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改造,排入自然水体的雨水须经过净化,控制初期雨水污染。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体系与海绵城市建设各项措施的衔接,增强雨洪径流调控能力。
第十八条城市河道水系整治应注重保护和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实施河道生态修复,重塑健康自然的弯曲河岸线,保护现有湿地,构建良性水循环系统,改善水环境质量,提高城市河道水系输排水能力。
第十九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海绵设施建设资金,应当纳入项目主体工程总投资,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既有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纳入海绵型改造的项目,以及城市排水管网建设、防洪排涝、河道水系整治等项目的投资应由相应的实施主体列入海绵城市建设或水污染防治等投融资计划。
第二十条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指导、督促涉及海绵城市建设的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滇池管理、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海绵设施同期配套建设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当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规划条件及相关技术标准,编制海绵设施建设专项设计方案或者在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编制海绵设施设计专篇,并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报相应的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同级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审查或备案情况。
城市道路与广场工程项目在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当编制海绵设施设计专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时应当对海绵设施设计方案进行专项审查,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应当有海绵设施设计专项审查的内容。
城市公园与绿地工程项目在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当编制海绵设施设计专篇,或者编制海绵设施建设专项设计方案;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设计专篇或方案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建筑与小区工程项目应当编制海绵设施建设专项设计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后,报节约用水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第二十二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海绵城市建设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既有项目海绵设施提升改造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既有项目海绵设施提升改造初步设计方案应满足汇水分区海绵城市建设总体方案的相关要求。
第二十三条各相关主管部门按职能职责指导、督促列入海绵城市建设年度计划的城市排水设施、防洪排涝、河道水系整治等项目建设,全面掌握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并定期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项目建设进度。
第二十四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阶段,将海绵设施专项设计纳入审查范围,与主体工程同步审查。对不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施工图审查不予通过,不予核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第二十五条市滇池管理局和县(市)区排水管理部门在进行排水技术审查时,应当审查项目是否符合海绵城市建设及区域雨水排放管理要求。
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海绵设施的设计、监理或施工。
第二十七条建立海绵城市动态监测考核及一体化管控平台,对入滇河道断面、地下水和区域管网排放口的水量、水质以及降水等进行监测,为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提供技术支撑。
第二十八条新建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等市政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海绵设施竣工后应当纳入主体工程项目统一验收;新建建筑与小区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海绵设施竣工后应当纳入新建项目节水设施竣工验收。
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节约用水等主管部门在验收过程中,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项目是否按照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海绵城市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对配套建成的海绵设施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当要求建设单位限期整改。
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健全完善统计台账,并定期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新建海绵设施信息。
第二十九条既有项目海绵设施提升改造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及与海绵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相关的主管部门参加验收。未按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海绵城市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提升改造的,不予通过验收,并限期整改。
第三十条在申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规划核实时,建设单位应当将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滇池管理、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出具的海绵设施建设相关验收材料作为必要的申请材料,市规划局和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对不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条件和要求的,不予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
第三十一条海绵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随主体工程同步移交相关单位。
城市道路与广场市政工程项目的海绵设施应当移交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广场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
城市公园与绿地市政工程项目的海绵设施应当移交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公园绿地的实际权属部门。
建筑与小区工程项目的海绵设施应当移交产权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
以上项目中采取ppp模式建设的海绵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ppp。
合同。
约定进行移交管理。
第三十二条城市道路与广场项目的海绵设施由负责城市道路与广场管养的管理部门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公园与绿地项目的海绵设施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公园绿地的实际权属部门负责日常维护管理。
建筑与小区项目的海绵设施由产权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日常维护管理。
以上项目中采取ppp模式建设的海绵设施,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内由海绵城市ppp项目公司负责设施运营和维护。运营期期满后,海绵设施移交相关管理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第三十三条负责海绵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做好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海绵设施正常运行:
(三)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并做好记录和统计。
第三十四条在海绵设施上或者周边进行施工作业可能损坏设施或者影响设施正常运行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制订保护方案,并在建设前通知设施运行管理单位;施工作业损坏设施的应当按照设施原有功能及时修复。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所称的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海绵设施包括城市雨水的入渗、滞蓄、收集、净化、利用、调蓄、排放等设施。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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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城市规划你有哪些建设意见?促进城市发展是我们大家共同的愿望。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城市规划的建设意见,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决策部署,根据中央、市委相关文件,结合昌平实际,就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北京的重要指示,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自觉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发展思想,顺应和尊重城市发展规律,遵循城市工作“五个统筹”指导方针,围绕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契机,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首善标准,聚焦“城市病”治理,加快疏解非首都功能,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优化城市服务功能,完善城市治理体系,破解城市发展难题,推动城市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转型,向着建设国际一流科教新区的奋斗目标坚实迈进。
准确把握昌平城市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协调并进的阶段性特征,坚持规划先行与建管并重相结合,坚持改革创新与传承保护相结合,坚持集约高效与安全便利相结合,全面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努力实现三个重大转变:城市工作向更加突出服务管理转变,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统筹,以服务促管理,保障城市协调、有序、高效运行;城市规划建设向更加注重减量提质转变,划定城市生态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坚持精明增长,建设紧凑城市,优化空间结构,集约高效利用;城市治理方式向更加强调多元共治转变,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把昌平建设成为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特色鲜明、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城市发展新区和综合性新城。
(一)科学制定城市规划。聚焦落实区域功能定位,从城乡区域整体协调的高度,创新规划理念,改进规划方法,编制好昌平新城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发挥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推动城市规划管理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合一,促进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相统一、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实现多规划底图叠合、数据融合、政策整合,描绘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定蓝图”。20xx年实现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图合一。
突出抓好街区控规编制。将街区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基本单元,逐步实现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公共空间等专项规划在街区控规层面形式一致、内容统一、管理协调,构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统一坐标系”。着眼建设紧凑城市,坚持地上地下立体规划、公共交通支撑引导、主体功能混合用地和开放街区等新的规划理念,落实好城市设计的控制性引导要求,集成工作、居住、交通、休闲、教育、文化、医疗等综合性功能,20xx年底前基本实现街区控规全覆盖。未编制控规的区域不得进行建设。
编制镇街规划实施方案。优化调整各镇街功能定位,坚持规划制定与实施并重,统筹建设任务与功能落实,综合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市政建设等专项规划,20xx年底前完成镇街规划实施方案编制,推动城乡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和要素配置均衡协调,形成功能清晰、导向明确的差异化发展格局。创新村庄规划编制方式,以六环路以北保留村庄为试点,确定与村庄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实现城市规划向城乡规划转变。
(二)坚持减量集约发展。准确把握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以流动人口、建设用地和建设总量的压减为基础,坚定不移推动城市瘦身健体。强化“两线三区”全域空间管控,划定生态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将区域空间划分为生态红线区、集中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生态红线区强化生态底线管理,集中建设区严格落实建设边界,限制建设区实施减地增绿。制定“两线三区”管控规则,细化实施方案,抓好年度目标任务分解,逐步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和形态功能,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城市发展格局。
(三)健全规划实施体系。加强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增强规划的严肃性和连续性,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区政府作为全区总体规划、街区控规的编制和实施主体,负责将街区科学划分为若干实施单元,推行同一主体跨实施单元、跨街区、跨区域组织实施,推动项目规划建设从单一地块平衡向区域平衡转变。镇政府负责镇域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严格落实市区两级控规的各项控制指标、合理安排用地功能布局和建设时序。成立由部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的城乡规划审议委员会,对城市发展重大问题和重要规划项目开展咨询论证,提高规划编制和决策的科学性。
(四)塑造昌平特色风貌。加强规划设计引导,突出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和文脉延续性,以创造历史、追求艺术的精神进行城市设计,构建蓝绿交织、田园如画、山水融城的城乡风貌。抓好大地景观实施方案落实,对重点区域城市形态、景观视廊、公共空间、建筑高度等进行全面控制和引导,凸显自然山水特征,遵循区域发展肌理,打造城、乡、园三种不同类型的复合景观样貌。发挥区城乡规划与公共艺术委员会作用,健全设计方案专家评审和激励制度,吸引国内外一流规划师、建筑师参与昌平城市规划建设。将城市设计理念和方法贯穿于城市规划全过程,强化城市设计的协同引领作用,使城市设计管理与土地供应、项目建设有机衔接,利用五年时间实现重点功能区和城镇组团城市设计全覆盖。
(五)深化产城融合发展。加强规划建设管理的统筹,推进未来科技城、沙河大学城、科技商务区等重点功能区和通用航空产业园、国家知识产权园等专业园区建设,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促进就业、居住、商业、休闲、服务等功能混合集约配置,塑造产城融合、功能完备、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市形态。发挥重点功能区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周边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和民生服务改善,引导功能性项目和特色产业落地,形成产城联动开发、公共服务共享、区域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打造适宜产业空间。
(六)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行镇域整体开发建设,集成创新集体建设用地开发政策和模式,建立镇域整体平衡的统筹发展机制,实施重点小城镇建设带方案整体招标,引导功能性项目、特色文化活动、优质品牌企业落户。探索城镇集中建设区与周边城乡结合部改造捆绑实施模式,落实农民转居、就业安置、公共服务配套等政策,增强居住、就业、综合管理和社会服务等功能,发挥小城镇带动本地农民就近城镇化的节点性作用。
(七)精心打造海绵城市。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行动计划,严格技术标准规范和审查控制,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减少城市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新建区域和城市建成区周边各类新建项目硬质铺装比重,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区域最大程度新建可渗透路面。
(八)实施城市节能工程。严格执行全市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力争到20xx年二星级、三星级新建绿色建筑的比例分别达到45%和55%。全面完成城镇非节能居住建筑改造工程,大力发展近零能耗建筑,把未来科技城、沙河高教园区等重点功能区打造成近零碳排放示范园区。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解决制约城市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开创城市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城市(包括县城,下同)在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中的重要作用,城市工作在全局工作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依法治市,在主体功能区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及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的指引下,立足我省“一带一部”的战略定位,从区域协调、城乡统筹、“五化同步”的高度谋划城市发展,把握城市功能定位,明确城市产业发展方向,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守住城市发展底线,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破解城市发展难题,补齐城市发展短板,提高城市发展现代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充分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主体相结合,推动城镇化和城市发展与经济发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推动城市布局与产业发展相协调,推动城市空间拓展与人口规模、城市功能相匹配,推动城市规划建设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三)总体目标。发展建设产业支撑有力、设施运行高效、生活和谐宜居、湖湘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二、强化规划的制定和管理。
(四)创新规划理念。强化城市规划统筹城市空间建设与空间管制的公共政策属性。坚持以人为本,由侧重物质空间形态向注重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人居环境转变,更多地关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坚持集约发展,由外延扩张式规划向内涵提升式规划转变,提升完善城市功能,防止城市建设“摊大饼”;坚持生态文明,由偏重追求经济增长向实现“五位一体”发展转变,推动城市绿色发展;坚持公共交通主导城市空间布局,由被动满足公交出行需求向城市空间布局主动满足公交出行转变,实现公交沿线集约高效布局。
(五)完善城市规划体系。依法加强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重点强化专项规划的地位和作用,优先制定综合交通体系、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建设、公共安全等专项规划,落实总体规划,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快制定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必须依据经依法审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未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不得出让、转让和开发建设。结合“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步编制近期建设规划,明确近期重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合理引导城市建设时序,杜绝新增“城中村”。
(六)改进规划方法及内容。加强城市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的衔接,推动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图合一”,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建设用地指标和城市建设空间坐标协同相容。改革城市总体规划内容,兼顾刚性和弹性,突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边界、“三区四线”、生态保护红线、耕地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等刚性内容,明确城市建设约束性指标,加强城市空间开发管制;主动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及不确定性,为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留有必要的弹性空间,建立弹性空间使用管理办法,维护规划的刚性。
(七)加强规划管理。严格审批管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确定的审批原则和程序。全面推行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市、县政府要建立由相关部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的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和协调城乡规划制定、修改和实施中的重大事项。省域范围内的区域性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涉及空间资源利用的相关规划,应当经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批。建立健全省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20xx年底前省政府向29个设市城市派驻规划督察员,20xx年底前逐步推广至县。建立运用卫星遥感监测和地理信息系统等多种手段共同监督规划实施的工作机制,逐步实行规划实时动态监管。市、县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
(八)严格规划违法行为责任追究。严格实行规划实施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规定,严肃追究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或擅自修改变更城乡规划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加大对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和处置力度。省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立违反城乡规划重点案件核查和挂牌督办制度,严肃查处违规干预规划、擅自修改变更规划等行为,对规划实施中问题突出的市、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将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和离任审计内容,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考核指标体系。各级政府要整合相关部门和执法力量,全面开展建成区违法建设的清查工作,20xx年底前完成清查、处理工作,并杜绝新增违法建设。
三、完善城市功能。
(九)优化城市路网结构。高度重视提高和改善城市通透性和微循环,调查分析研究街区路网结构现状,制定路网加密改造规划,对建成区“断头路、瓶颈路”要逐年铺排改造建设行动,逐步打通路网,提高道路通达水平;对严重影响路网密度、造成路网梗阻的小区、大院,要逐步从中开设公共道路,提高城市通透性;推动党政机关大院率先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城市新区规划建设要严格执行路网密度规定。到20xx年,城市建成区含主次干路、支路在内的平均路网密度达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5%。推进步行和自行车林荫道慢行系统建设,形成连接顺畅、安全通达的微循环系统。
(十)提升城市交通综合管理水平。市、县政府要加强交通需求管理,针对性制定城市交通管理政策,编制城市交通管理规划,改进和规范交通组织、交通渠化、交通信号设置和静态交通管理工作。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规划人口规模100万以上的大城市要规划轨道交通,50万以上的中等城市要规划快速路。市、县政府要在20xx年底前完成城市停车资源状况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停车资源基础数据库,20xx年编制完成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推进城市停车信息系统建设,统筹整合利用停车资源。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应当按照停车场配建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配建停车场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鼓励采取授予停车设施特许经营权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鼓励利用地下空间及城市零散用地科学合理建设地下、地面和立体停车设施,逐步形成规范有序、安全便利、协调发展的城市停车管理格局。推进充电站、充电桩等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科学渠化交叉路口,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推进交通管理智能化、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建设。鼓励公交公营,科学布局公交线网,推广公交专用道管理措施,新建道路要建设港湾式公交停靠站,现有公交车停靠站逐步进行港湾式改造。
(十一)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坚持城市共享发展理念,以治理“城市病”为导向,健全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建设,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水平。按照城市人口发展和分布,坚持“配置均衡、规模适当、功能优先、适用经济、绿色环保”的原则,严格预留用地,合理规划建设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着重解决中小学校、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医疗卫生设施、生产生活服务设施、文化体育设施、公园绿地数量不足、空间分布失衡、网络基站覆盖不全、治安监控摄像头存在盲区等问题。
(十二)全面推进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租购并举”的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优化住房供给结构,以政府为主保障困难群体基本住房需求,以市场为主满足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加快推进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鼓励引导社会和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渠道多样化。因地制宜确定住房保障标准,加快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提升管理水平,完善退出机制。
(十三)大力促进产城融合。统筹产业园区与城市功能布局,依托城市发展产业园,增强产业园区公共服务、生活居住、交通出行等城市功能,推进园区设施和城市设施共建共享,逐步解决产城脱节、职住分离问题。积极推进产业园区经济管理功能与所在行政区划行政管理职能有机融合,调整行政区划,逐步推动两者并轨运行。
(十四)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管沟建设。市、县政府要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宜廊则廊、宜沟则沟”的原则,制定地下综合管廊管沟建设专项规划,建立项目库,统筹各类管线敷设,综合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要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管沟;加快老城区既有地面架空线入地工程,并结合地下空间开发、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等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管沟建设。完善特许经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和运营地下综合管廊管沟。到20xx年,国家、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要逐步形成连片示范、覆盖成网的管廊体系。
(十五)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城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水平,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优化安全监管手段,切实保障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稳定运行。提高城市综合防灾和安全设施建设配置标准,加大建设投入力度,加强设施运行管理。规范推进供水水质信息公开,确保饮水安全。市、县政府要切实加大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规范排水许可管理,积极应对城市内涝,建立内涝预警报告制度。落实“互联网+”战略,全面推行信息化、数字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在线监控,整合形成污水、垃圾处理和供水、燃气、桥梁、隧道、边坡、老旧建筑等市政设施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将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作,对城市的山体、河流、湿地、海岸线等各类公园绿地及植被资源实施全面生态修复建设。
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到要实施城市生态修复方案。市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三五”期间我市要大力发展郊野(山头)公园,对城区内的集体山头绿地和其它自然山体,进行征地或研究保护性开发政策,“十三五”重点新建完善的郊野(山头)公园主要有:浮山、老虎山、青台山、卧龙山、双峰山、白云山、小珠山、抓马山、道观山、马头山等40余座郊野(山头)公园。
青岛市将加快规划建设各类公园绿地,保证城市居民500-800米范围内就近享受公园绿地。规划新建野生动物园和新建植物园,推进太平山中央公园(楼盘详情楼盘点评项目图库价格走势)、浮山生态公园和小麦岛生态公园建设,试点“口袋”公园。对于新建的政府财政投资的公共项目,要有一定比例的屋顶绿化建设,对于社会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要出台奖励措施,建设屋顶绿化可以折算部分绿地率;对于原有建筑,要在房屋维护改造中,有条件的也要大力实施屋顶绿化和墙面绿化。今后新建成立交桥桥下空间只能用于园林绿化,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它用。
根据绿道总体规划,各区应加快落实实施绿道建设任务。滨海绿道:结合胶州湾环境整治,建设贯通胶州湾及两翼滨海地区的步行绿道,并积极向即墨、原胶南滨海地区延伸。滨河绿道:建设海泊河、李村河—张村河、白沙河、墨水河、羊毛沟、桃源河、大沽河、洋河等滨河绿道,联通山海和城市功能区。环山绿道:结合崂山风景区、小珠山风景区以及浮山、老虎山、世园会等山体公园的建设,设置环山绿道,联系滨河绿道并向山体延伸,增强城市与山体的联系。社区绿道:结合居住区规划、公园绿地规划,建设社区绿道,为社区居民提供近距离的游憩休闲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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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召开全市建管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市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思路和目标,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全面部署今年我市建管工作各项任务,动员全行业广大干部职工抓住机遇,解放思想,奋发图强,跨越发展,努力开创建管工作新局面。下面,根据市委建设工委、市建委的部署,就全市建管工作谈两点意见。
20xx年,是我市建筑业健康快速发展的一年。全市建筑业广大干部职工,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经受了"非典"严峻考验,圆满完成了建管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全年完成建筑业产值188亿元,同比增长17.5%;省外产值7.7亿元,同比增长22.2%,境外产值8.3亿元,同比增长124%。施工面积累计3280.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4.5%;其中住宅面积178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6%。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7.1万元,同比增长6.1%。实现利税11.5亿元,同比增长26.4%。
回顾20xx年全市建管工作,主要呈现出以下四个特点。
(一)市场体系日趋完善。
一是产业结构体系日趋合理。去年我市通过资质年检、扶持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发展等诸多措施,对产业结构进行了有效调控,使全市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比例基本趋于合理。目前我市劳务分包企业已达394家,建筑业企业类别由原来的13类扩大到31类。
二是市场交易体系日趋规范。通过标准程序、招标信息、评标过程、社会监督四个公开,进一步完善了市场交易规则,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完善了招标投标网络管理系统,提高了建设市场开放度和透明度;开通了招标投标服务"直通车",进一步改善了投资环境;设立了造价资讯平台,推行了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为投资决策提供了丰富、权威的市场信息,实现了由政府主导市场向政府引导市场的重要转变。
三是执法监管体系日趋健全。从严查处了一批违反建设程序、规避招标投标、擅自开工、转包和非法分包等扰乱市场秩序、严重失信以及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违法违规行为,对182家违法违规企业进行了处罚,对134家企业的292名负责人进行了预警谈话,做到了预控监管、超前防范、源头治理,促进了市场主体遵法守法意识的增强,全年违法违规案件同比下降29%,建筑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市场体系的完善,促进了我市建筑业"引进来、走出去"战略的深度发展。目前,外地入青队伍达到103家,完成产值占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的34%,市场占有率大幅度提升,有力促进了我市建筑市场良性竞争,同时激励了我市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仅青岛建设集团去年省外合同额就达7.2亿元,产值3.2亿元,境外合同额达1.5亿美元,产值1亿美元,为全市建筑业企业起到了带动示范作用。
(二)质量安全继续保持全国一流水平。
通过落实质量责任,强化结构质量抽检,推广应用新技术、开展环境质量检测和组织现场观摩会等措施,进一步完善了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监管机制,业主和施工企业质量意识普遍增强。去年我市又获得1项"鲁班奖",4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11项省"泰山杯奖",10项省"装饰泰山杯"奖。优质结构工程比率稳步提高,环境检测一次合格率达到82.9%,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
通过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全面实施施工现场安全评估、监督人员到位和监督责任到位的"一评估、两到位"安全管理模式,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重点防范,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显著增强,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安全防范能力大大增强,全市建筑施工万人死亡率控制在0.15以内。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制定实施了《青岛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对施工现场的现场围挡、临建设施、场容场貌等各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通过2次现场会强化引导,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有50个工地获得了省级文明工地称号,其中示范工地14个。国际劳工组织对我市履行《167号公约》的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中国安全生产报》连续六期追踪报道了我市的做法。
(三)产业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去年,我们重点抓了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从业人员"三支队伍"建设,提升了产业队伍整体素质。按照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要求,出台了《关于整顿规范项目经理执业行为的通知》,全市5900余名项目经理参加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考试,淘汰了300余名政策法规水平不高、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经理。将项目总监执业行为列为检查重点,对总监不到位、人员配备不齐全、压低监理取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使总监队伍的法制意识、竞争能力和执业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促进了监理行业的快速发展,监理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为保证投资效益、工程质量和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一些监理企业的外埠市场开拓成效明显,不仅在外地许多地方设立了办事处,而且有了较高知名度,树立了我市监理企业的良好品牌形象。培训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全年共对8000余名关键岗位专业管理人员进行了从业资格上岗培训,对9000余名关键岗位持证人员进行了继续教育培训,新培训技术工人1.2万人,同时,成功举办了全市第三届建筑职业技能大赛,一大批能工巧匠脱颖而出,9名选手获国家技师资格,3名选手获"青岛市技术能手",3名选手获"青岛市青年岗位能手",近百名选手获高级技工资格。在全省建筑职业技能大赛上,我市代表队获团体总分第一和团体金杯奖、最佳组织奖。我市还分别在全国、全省建筑职业技能开发管理工作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
我市产业队伍的整体素质经受了实践考验。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冲击,各级主管部门、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迅速建立三级管理网络,严格目标责任,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加大防范措施,对建筑工地实行了24小时全封闭管理制度、每日报告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使全市建筑工地随时处于受控状态。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由于"非典"原因,我市部分重点工程,一度面临施工人员严重不足的局面,各有关单位能够顾全大局,以国家利益为重,服从指挥,服从调度,表现出了良好的整体素质,确保了我市工程建设在"非典"期间的平稳运行,为全市防"非典"取得全面胜利、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四)创新管理成效显著。
一是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取得重大突破。解决"双欠"工作是去年建委的一项重点工作,我们在多次调研的基础上,以市政府的名义出台了两个文件,促进了工作开展。特别是国家六部委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后,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们集中开展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活动,实行了联席会议、责任分解、部门联动和责任追究四项制度,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集中解决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13.95亿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7.05亿元,圆满完成了省、市确定的目标。全市没有发生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大规模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以及其他突发性事件,为创建"平安青岛",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推行电子政务取得新突破。按照"安全可靠、先进实用、经济智能、便捷高效"的原则,积极实施建管行政流程再造,建立了"网上建管"电子政务系统,实现了网上办公、网上公开、网上市场、网上互动、网上联动和网上监控。目前,已有19个行政事项部分或全部实现了网上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比率达到41.7%,减少了企业负担,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扩大了政务公开。"网上建管"已经成为建设系统一个新的服务品牌,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是工程建设风险管理取得明显进展。在全市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实行了"履约担保、支付担保、投标担保"三位一体的担保制度,健全了建筑职工人身意外伤害险,为有效规避和化解工程建设风险,保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委建设工委、市建委,向为全市建筑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建筑业要继续发展壮大,进一步发挥支柱产业的经济拉动作用,还应当认真解决好诸多矛盾和问题:一是市场信用严重缺失,集中表现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制约了行业健康发展。二是市场供求不平衡,过度竞争的问题有待于进一步解决。三是建筑科技含量不高,"四新"推广应用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四是安全生产依然严峻,一些事故隐患尚待根治。这些问题,关系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关系到我们整个行业的长远发展,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同志们,现阶段我市正处于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大城市"的关键时期,城市建设面临着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建筑业面临着发展壮大的良好机遇和严峻挑战。我们必须冷静地分析市场动向,走依靠技术、依靠管理、依靠质量、依靠品牌开拓市场、发展壮大的道路。
二、20xx年工作思路及重点任务。
今年,全市建管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巩固成果,完善机制,加快发展,创新提高,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国际大城市、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这一主线,按照国家、省、市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抓好清理拖欠、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市场监管和信用建设五个重点,提高工程管理、队伍管理、市场竞争、科技创新和行政管理五个水平。
(一)抓好五个重点,进一步夯实产业发展的基础。
近年来,我们在清理拖欠、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市场监管和信用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我们要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对照先进,进一步完善提高,夯实产业发展的基础。
一是切实解决好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
要坚持前清后防、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三年内解决好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目前,我市建设领域仍有拖欠工程款34.06亿元,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任重道远。下一步,对已有的拖欠工程款,要分清责任,分头把关,各司其职。对新建工程,重点把好三关:一要把好施工许可关。严格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近三年开发项目未拖欠工程款证明,同时全面实行施工许可公示制度,凡有拖欠行为且未按要求及时签订还款协议的建设单位,一律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二要把好过程关。凡有拖欠的开发项目,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屋预(销)售手续。三要把好验收关。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前,必须提供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支付工程款认可证明,否则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竣工备案。另一方面,要严格项目审批,完善担保制度,健全信用体系,加大市场监管和曝光力度,建立起从源头上防止新拖欠的长效机制。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实行招标投标一票否决制。凡因业主拖欠工程款致使建筑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的,要严肃追究业主责任。对建筑企业恶意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坚决清出建筑市场。
二是贯彻《条例》确保安全。
要以宣传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为主线,完善安全监管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重点要从对工程实体的安全监督拓展为对各责任主体安全行为的监督,继续完善安全监管机制,形成确保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防护费用、确保安全生产监控以及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评价的"三保一评"安全监管新机制。
要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宣传、学习和贯彻两个《条例》,使全体从业人员学法、知法、守法。严格实施安全分级管理,健全各类应急预案,严禁无证生产,进一步强化事故隐患源的专项治理,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施工企业要依据两个条例和《安全生产评价标准》,认真全面自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健全安全生产自保体系,提高安全意识和能力。出台《青岛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为文明施工提供政策支持。全面开展达标活动,凡是工人生活设施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得办理安全报监,市内四区及各市、区城区范围内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标率应达到100%,其它区域达标率不低于80%,切实把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当作一项大事,抓出明显成效。要积极行动,为全面创建"平安青岛"作出贡献。
三是进一步抓好工程质量。
"百年大计,质量为本",工程质量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保证。要本着"事前预控、事中跟踪、事后服务"的原则,全面实施《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夯实质量基础。严格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强化结构工程质量监管,确保结构安全。加大薄弱环节的质量监管力度,努力消除监管盲区。对"新增通病、难点通病",实施专项治理,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加强工程检测的质量管理,全面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各施工企业要继续开展"qc小组"活动,大力推行"四新技术",加快开展iso国际贯标认证,进一步健全企业质保体系。监理企业要切实履行质量责任,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人员到位,落实旁站监理,确保工程质量。
四是创新市场监管机制。
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改革工程计价方式,建立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年内凡是国有投资或国有资金控股的建设项目,必须全部实行清单招标。出台《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办法实施细则》,提高清单计价的可操作性。改革投标报价和评标方式,逐步推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法,做到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节约投资、企业利益四者兼顾,杜绝恶性竞争。同时,实行工程结算备案和施工合同登记管理,维护各方利益,规范市场秩序。
积极推行建设工程担保制度。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今年将进一步扩大担保覆盖面,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实行担保的基础上,非财政投资项目均纳入担保范围。
全面推行企业中标后跟踪管理制度。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跟踪企业中标后履行投标承诺、承包合同的情况,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发挥招标投标的市场调节作用。对大型工程、重点工程,进行全过程服务,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继续整顿招标代理市场。依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手册,对代理项目发生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予以不良记录,负有主要责任的停止执业,净化招标代理市场。
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反法定建设程序、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法律宣传和执法人员培训,提高市场主体守法意识,规范执法主体的执法行为。创新执法监督机制,做到对全市建筑市场的全面动态检查和统一处罚。进一步完善"预警谈话"预控模式,推行"违法违规信息报告制度",将执法工作前置。
五是实施建筑业信用管理新制度。
信用缺失是制约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按照市场经济发展和与国际接轨的要求,今年将重点强化信用档案的管理工作。今天会议上下发的《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信用档案管理的通知》,其主要内容就是将企业的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情况等,全部纳入信用记录档案,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经查实处理后,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各市区建设局负责本辖区企业的信用记录,并每月上报信息,市建管局通过媒体、信息网等,每季度集中对外发布一次企业信用状况,并作为企业投标、晋级、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也使市场各方主体能够及时了解施工企业的信用状况,通过市场调节机制,让失信者失去市场,推进我市建筑业健康发展。
(二)提高五个水平,增强产业发展活力。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要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必须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在工程管理方式、产业队伍建设、市场竞争、科技应用和行政管理方式等方面实现与国际接轨,大力增强支柱产业的发展活力。
一是改革项目组织方式,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工程项目管理是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是建设监理、咨询、代理公司发展的必然趋势。今年要率先在部分具备条件的一级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甲级监理、咨询、代理公司,进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试点,全面跟踪,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协助项目管理公司解决实际困难,以点带面,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组织方式的新突破,确保质量、安全和效益。
二是强化产业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整体水平。
要加快高素质的产业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作用,在现有基础上强化市场准入清出管理,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和新型专业承包企业,形成以总承包企业为龙头、以专业承包企业为骨干、以劳务分包企业为依托的建筑业行业组织结构,从企业数量及序列比例上建立合理的工程总分包体系。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外出施工,在"突出主业"的前提下,实施产业拓展,努力实现多元化经营。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中介组织的产业结构调整方向,重点放在培育国际化的项目管理公司上,扶植大企业做大、做强,向集团化方向发展,引导小企业走专业化道路,向精、尖方向发展,形成优势互补、科学合理的产业结构,尽快适应国际化竞争。要加快调整所有制结构,推进企业改制步伐,按照上级要求完成改制任务。
加快高水平的执业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规范执业行为,重点抓好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造价工程师队伍建设。要切实加强对执业队伍的信用考评,对综合素质低、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业人员,坚决予以淘汰,逐步培养一支知识结构合理,专业技术全面,熟悉国际惯例,勤于思索、勇于实践的优秀人才队伍。同时,按照部、省的统一部署,做好项目经理向注册建造师的过渡工作。
加快高技能的施工队伍建设。搞好农民工培训,是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关心"三农"问题精神的具体实践,是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客观要求。要继续强化劳务分包资质管理,加快农民工向建筑产业工人转变步伐。规范用工合同,保障工人合法权益。大力开展岗位培训、职业技能开发,提高管理人员和普通工人技术水平。实行持证人员注册登记制度,严格持证上岗管理和持证后续管理。加大培训鉴定基地建设,对鉴定基地的硬件和软件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提高培训鉴定机构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是大力开拓市场,提高企业市场竞争水平。
企业要发展,必须树立大市场的观念,在巩固本地市场份额的同时,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争取在开拓国内外市场方面取得更大进展。建筑企业要苦练基本功,学习借鉴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机制,大力引进资金、技术、设备,强化与市场的同步联动,把握市场脉搏,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快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对接,打造企业品牌。各级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为企业开拓市场服务的意识,积极做好政策、信息、协调等服务,积极鼓励外出施工企业与国际、国内大承包商建立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加大对外出施工企业的扶持力度。
四是加快科技创新,提高建筑科技应用水平。
坚持"以技术进步促质量提高"的思路,将技术进步作为提高工程质量的动力和支撑,突出技术进步、科技创新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全面实施科技兴业战略。实施《青岛市建筑业技术进步五年规划》,建立健全科技应用激励机制,把企业的科技进步状况和技术创新能力与招标投标、工程评优等联动,进一步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加强对建筑企业科技进步的考核工作,将科技进步对建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纳入到统计体系中,作为评价建筑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重要指标。大力推广应用建设部推荐的10项新技术,创建一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示范小区。倡导和鼓励建筑企业加强与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合作,借助社会力量,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五是创新管理服务,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今年7月1日起,《行政许可法》将正式实施,我们要组织好学习培训,并对现行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以及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抓紧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同时,把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与政府工作提速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优化行政事项办理环节,整合业务流程,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做到政务办理速度快、无差错、零投诉,实现政务办理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特别要健全完善外商项目、奥运项目绿色通道和代办制,优化投资环境。进一步完善"网上建管",上半年要实现招投标报名、统计报表传递、企业年检、企业业绩上传等事项的网上办理,全面推进电子政务的深度和广度,使网上行政事项办理比率达到60%,使"网上建管"品牌进一步成熟。
同志们,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建筑业在全市经济发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认清形势,抢抓机遇,明确任务,加快发展,让我们共同努力,用一流的业绩,为全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同志们:
根据全省关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自4月份起到年底开展临沂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在座的都是领导小组成员。为了切实做好综合整治工作,下面,按照市长办公会研究的意见和连市长的要求,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搞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我市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就,城市功能得到了不断完善,市容市貌有了明显改观。就城市管理而言,我们多次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但是由于缺乏长效管理机制,整治效果保持得不好,目前,临沂城城市环境质量比较差,管理工作中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因此,新一届市委、市政府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要求,借迎接王羲之诞辰1700周年纪念活动之际,在临沂城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城市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综合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下发,下一步的关键就是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步骤,扎扎实实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主要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研究的意见和《实施方案》的要求,这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任务是:以城市出入口、主干道两侧和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以及城乡结合部等脏乱差现象比较突出的区域为重点,整顿规范户外广告,严格控制道路挖掘,清理占道经营,查处违法建设行为,清理城市露头丑以及未经批准的夜市、早市和停车点,清除垃圾死角和各种乱贴乱画,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整洁、优美、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三、工作方法。
本次综合整治本着“全面治理、重点突出”的原则进行。采取严管重罚措施,增强广大居民的城市意识。具体实施工作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先对沂蒙路和金雀山路的占道经营、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进行集中治理,以这两条路段为样板,对城区内的主次干道逐条进行整治。每条街道经验收合格后,按照管理任务分工,由责任单位实施长期监管,防止反弹。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加大管理力度。从现在开始,市容、规划、公安、交警、工商等部门和新闻单位就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发放宣传材料、编制专题节目、开辟专栏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有关加强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集中开展这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力求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增强广大市民的城市意识和自觉维护城市环境质量的责任意识,取得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支持,充分调动他们参与综合整治活动的积极性。
(二)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在整治内容上,要重点抓好两个方面:一是大力整治交通秩序,下大力气对市区内的所有违章、违规现象进行严厉查处,教育广大市民自觉维护管理,坚决杜绝店外经营和占道经营现象,取缔马路市场,还路于民。二是美化市容市貌,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清理整顿户外广告和乱贴乱画、乱张乱挂,对城市重要位置要做到全日卫生保洁,清理规划区内的各类垃圾,刷新建筑和墙壁,安装轮廊灯、射灯和霓虹灯,沿路花木要进行整修清洗;对城区关键部位、重要位置要摆放鲜花,切实使临沂城出现一个崭新的形象。
在整治范围上,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要重点抓好主要道路。这次集中整治活动,要把沂蒙路、通达路、蒙山大道、金雀山路等路段作为综合整治的重点路段,确保这些路段车辆畅通、路面清洁、环境优美。二是要重点抓好公共场所。主要是批发市场、影剧院、宾馆、车站以及公园、游园等。三是要重点抓好城市出入口。主要是提高出入口的环境卫生质量,清理乱搭乱建,搞好人流、车流疏通。四是抓好大气污染、水污染的治理,对不能做到达标排放的企业,该关停的要坚决关停,同时,还要把城区内的噪声污染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三)明确分工,齐抓共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综合管理,分工负责,协调高效”的原则开展工作,既要做到统一行动,集中整治,又要认真研究措施,积极主动地抓好本部门、本单位所承担任务的落实,为使综合整治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作出积极的努力。市容、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清理沿街“露头丑”及违章占压道路乱堆乱放的各类物品和流动摊点;市容、工商部门负责治理店外经营;建设、建管部门负责各类建筑工地封闭施工卫生管理;工商、市容部门负责清理沿街洗车、修车点;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沿街交通设施的整修、标志线的更新和交通秩序的维护;交通部门负责打击出租“黑车”和长途客运班车的进站管理;市政、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公交车的定点停靠;市政部门负责兰山城区范围内宽18米以上道路路面的整修;市政、环保部门负责水体和大气、噪声污染治理;市容、卫生部门负责环境卫生管理,重点是城乡结合部的污染治理;市容部门负责垃圾死角的清运、公厕管理,组织实施好《绿化实施方案》;市政、水利部门负责河道、滩堤的维护,制止向河道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等现象;工商、市容、公安交警等部门负责户外广告的清理整顿;宣传部门负责宣传发动,广造社会舆论,并搞好治理过程中的舆论监督。通信公司、移动通信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对违章经营户通讯工具的关停;市财政局、广电局、文明办等单位要根据自身的职责范围,积极主动地与有关部门搞好配合;兰山区政府负责辖区内沿街各村居和宽18米以下所有道路及两侧的环境综合整治;罗庄、河东区负责各自辖区内的环境综合整治。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要根据不同阶段的整治任务及整治情况逐项进行指导、检查,定期调度和通报情况,及时进行督导,对在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表扬,对个别行动迟缓、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切实加强这次综合整治活动的领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仅靠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很难取得实质性效果。因此,必须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方案、统一部署、统一指挥,全社会齐抓共管,全体市民共同参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都要从整体利益出发,顾大局,识大体,对这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要从思想上重视,行动上支持,从自身做起,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部门各位领导同志要带好头,发挥好表率作用,积极带领本单位人员到一线开展工作,要注意搞好方方面面的协作和配合,部门、单位之间要及时通气协调,相互交流经验,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坚持做到不推诿、不扯皮,既要扎扎实实抓好自己分担的工作,又要树立共同作战的思想,努力形成强大的联合力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同志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规定,及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了解和掌握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在新闻单位的配合下,随时对工作进展情况和在活动中出现的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进行报道,促进活动的顺利进行。
总之,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我们当前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三区政府都要引起高度重视,这次会议以后,就要按照自己的分工抓紧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星期一开始就要正式开展工作,这两天由市容办确定好办公地点,并留好联系电话,公安交警、市容、工商部门回去后就确定好人员与市容办联系,星期一正式办公。
为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决策部署,根据中央、市委相关文件,结合昌平实际,就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北京的重要指示,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自觉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发展思想,顺应和尊重城市发展规律,遵循城市工作“五个统筹”指导方针,围绕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契机,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首善标准,聚焦“城市病”治理,加快疏解非首都功能,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优化城市服务功能,完善城市治理体系,破解城市发展难题,推动城市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转型,向着建设国际一流科教新区的奋斗目标坚实迈进。
准确把握昌平城市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协调并进的阶段性特征,坚持规划先行与建管并重相结合,坚持改革创新与传承保护相结合,坚持集约高效与安全便利相结合,全面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努力实现三个重大转变:城市工作向更加突出服务管理转变,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统筹,以服务促管理,保障城市协调、有序、高效运行;城市规划建设向更加注重减量提质转变,划定城市生态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坚持精明增长,建设紧凑城市,优化空间结构,集约高效利用;城市治理方式向更加强调多元共治转变,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把昌平建设成为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特色鲜明、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城市发展新区和综合性新城。
(一)科学制定城市规划。聚焦落实区域功能定位,从城乡区域整体协调的高度,创新规划理念,改进规划方法,编制好昌平新城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发挥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推动城市规划管理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合一,促进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相统一、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实现多规划底图叠合、数据融合、政策整合,描绘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定蓝图”。20xx年实现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图合一。
突出抓好街区控规编制。将街区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基本单元,逐步实现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公共空间等专项规划在街区控规层面形式一致、内容统一、管理协调,构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统一坐标系”。着眼建设紧凑城市,坚持地上地下立体规划、公共交通支撑引导、主体功能混合用地和开放街区等新的规划理念,落实好城市设计的控制性引导要求,集成工作、居住、交通、休闲、教育、文化、医疗等综合性功能,20xx年底前基本实现街区控规全覆盖。未编制控规的区域不得进行建设。
编制镇街规划实施方案。优化调整各镇街功能定位,坚持规划制定与实施并重,统筹建设任务与功能落实,综合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市政建设等专项规划,20xx年底前完成镇街规划实施方案编制,推动城乡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和要素配置均衡协调,形成功能清晰、导向明确的差异化发展格局。创新村庄规划编制方式,以六环路以北保留村庄为试点,确定与村庄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实现城市规划向城乡规划转变。
(二)坚持减量集约发展。准确把握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以流动人口、建设用地和建设总量的压减为基础,坚定不移推动城市瘦身健体。强化“两线三区”全域空间管控,划定生态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将区域空间划分为生态红线区、集中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生态红线区强化生态底线管理,集中建设区严格落实建设边界,限制建设区实施减地增绿。制定“两线三区”管控规则,细化实施方案,抓好年度目标任务分解,逐步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和形态功能,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城市发展格局。
(三)健全规划实施体系。加强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增强规划的严肃性和连续性,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区政府作为全区总体规划、街区控规的编制和实施主体,负责将街区科学划分为若干实施单元,推行同一主体跨实施单元、跨街区、跨区域组织实施,推动项目规划建设从单一地块平衡向区域平衡转变。镇政府负责镇域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严格落实市区两级控规的各项控制指标、合理安排用地功能布局和建设时序。成立由部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的城乡规划审议委员会,对城市发展重大问题和重要规划项目开展咨询论证,提高规划编制和决策的科学性。
(四)塑造昌平特色风貌。加强规划设计引导,突出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和文脉延续性,以创造历史、追求艺术的精神进行城市设计,构建蓝绿交织、田园如画、山水融城的城乡风貌。抓好大地景观实施方案落实,对重点区域城市形态、景观视廊、公共空间、建筑高度等进行全面控制和引导,凸显自然山水特征,遵循区域发展肌理,打造城、乡、园三种不同类型的复合景观样貌。发挥区城乡规划与公共艺术委员会作用,健全设计方案专家评审和激励制度,吸引国内外一流规划师、建筑师参与昌平城市规划建设。将城市设计理念和方法贯穿于城市规划全过程,强化城市设计的协同引领作用,使城市设计管理与土地供应、项目建设有机衔接,利用五年时间实现重点功能区和城镇组团城市设计全覆盖。
(五)深化产城融合发展。加强规划建设管理的统筹,推进未来科技城、沙河大学城、科技商务区等重点功能区和通用航空产业园、国家知识产权园等专业园区建设,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促进就业、居住、商业、休闲、服务等功能混合集约配置,塑造产城融合、功能完备、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市形态。发挥重点功能区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周边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和民生服务改善,引导功能性项目和特色产业落地,形成产城联动开发、公共服务共享、区域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打造适宜产业空间。
(六)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行镇域整体开发建设,集成创新集体建设用地开发政策和模式,建立镇域整体平衡的统筹发展机制,实施重点小城镇建设带方案整体招标,引导功能性项目、特色文化活动、优质品牌企业落户。探索城镇集中建设区与周边城乡结合部改造捆绑实施模式,落实农民转居、就业安置、公共服务配套等政策,增强居住、就业、综合管理和社会服务等功能,发挥小城镇带动本地农民就近城镇化的节点性作用。
(七)精心打造海绵城市。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行动计划,严格技术标准规范和审查控制,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减少城市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新建区域和城市建成区周边各类新建项目硬质铺装比重,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区域最大程度新建可渗透路面。
(八)实施城市节能工程。严格执行全市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力争到20xx年二星级、三星级新建绿色建筑的比例分别达到45%和55%。全面完成城镇非节能居住建筑改造工程,大力发展近零能耗建筑,把未来科技城、沙河高教园区等重点功能区打造成近零碳排放示范园区。
三、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四、学习应急知识,提高应急能力。
五、应急管理,利国安民。
六、加强应急管理,保障公共安全。
八、坚持以人为本,开展应急管理。
九、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减少地质灾害损失。
十、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减少水旱灾害损失。
十一、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减少森林火灾灾害损失。
十二、加强灾难事故应急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三、加强社会安全事件应急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四、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减少气象灾害损失。
十五、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减少生物灾害损失。
十六、加强应急管理,减少灾害损失。
十七、认真制订各类应急预案,打好应急管理工作基础。
十八、应急拨打110,减少伤害保安宁。
二十、应急管理,预防为主。
二十一、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
二十二、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减少地震灾害损失。
二十三、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预防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
二十四、加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十五、应急管理工作,责任重于泰山。
二十六、加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十七、制定应急预警机制,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二十八、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预防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二十九、加强应急管理,维护社会秩序。
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的调整系数。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标准应相应增减。
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15套,规划文本6套,彩色图纸一套。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如委托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成果时,结清全部费用。
九、本《意见》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解释。
一、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模计费单价备注(万人)(万元/平方千米)。
4特大城市(100以上)2.0。
注: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城市规划法》所规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特大城市30万元/每个,大城市20万元/每个,中等城市15万元/每个,小城市10万元/每个。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二、分区规划。
计费单价序号项目类别备注(万元/平方千米)。
1新区3.0。
2旧城区3.5。
注:1、城市建成区按照旧区计费,城市新区按照新区计费。
2、有些地区在城市建设中进行的`某些类似于分区规划深度的规划,按照城市新区计费。
4、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20%,方案阶段50%,成果制作阶段30%。
三、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序号。
1
2
注:1、表中计费单价不含分图则,如增加分图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500元/公顷。
2、如增加建筑形体方案示意,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元/公顷。
4、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1)建成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阶段30%;如果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25%,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5%。(2)新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50%,成果制作35%;如果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45%,成果制作阶段40%。
2、修建性详细规划。
(1)居住区序号。
1
2
3
4
5
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规划总平面方案每增加一个,委托方应增加30%的规划费用。
5、委托单位如第一文库网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2)城市一般阶段用地规模计费单价序号备注(公顷)(元/公顷)。
1320000。
650以上9000。
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3)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围地段。
计费单价。
序号。
1
2
2、大专院校、单位大院等按城市主要公建地段计费。
3、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按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4、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5、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4)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园林规划。
序号。
1
2
3
4
2、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四、风景区规划。
(一)、风景区规划大纲规模计费单价序号(平方千米)(元/平方千米)。
1小于505000。
5500以上1500。
2、本计费为单独编制风景区规划大纲计费。备注。
(二)、风景区总体规划规模计费单价序号备注(平方千米)(万元/平方千米)。
1小于101.6。
5100以上0.8。
2、风景区总体规划计费已包括风景区规划大纲的工作量。
3、风景区总体规划的面积,应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水面应按实际规划利用范围计算。
(三)、风景区详细规划序号规模计费单价。
(公顷)(万元/公顷)。
1小于201.1。
5200以上0.6。
五、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1、单独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计费按城市总体规划计费的40%收取;如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时编制,则按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费的30%计取。
2、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规划费用小于20万元时,则按20万元计费。
(万人)(万元/万人)。
8200以上0.7。
注:1、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区域总人口为准。
2、都市圈、城镇群等类似规划,参照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度和计费意见进行。
3、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中,如果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省域和区域为3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为25万元/每个,大城市为20万元/每个,中等城市为15万元/每个,小城市为10万元/每个。
七、环境景观规划。
1、环境景观规划指居住小区、城市街景景观、校园规划等城市各类景观专项规划。
2、环境景观规划相应项目类别规划计费的30%-40%收取规划设计费。
3、景观规划设计详细规划,按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园林详细规划计费单价执行。
1、单独编制城市设计,其计费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阶段按其规划设计计费的40%-50%收取;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按其规划设计计费的50%-80%收取。
2、不同规划阶段基础上增加城市设计内容,应在相应阶段的规划设计计费的基础上,增加30%-50%的规划设计费。
九、小城镇总体规划(指县城以下的建制镇)。
1、编制小城镇总体规划时,应同时编制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2、计费按规划建设用地4万元/平方千米计取。
3、本计费含镇区总体规划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4、规划设计计费按规划期末的实际规划建成区用地面积计算。
6、如果进行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5万元/每个。
十、城市单项专业规划。
专业规划特指给水、排水、供热、燃气、防洪、消防、电力、电信、环卫、抗震、人防、环境保护、绿地系统、道路工程、轨道交通、城市竖向、地下空间利用等规划。计费单价序号备注(万元/万人)。
11.0。
21.0-0.8。
30.8-0.6。
以60万元为基数,
4特大城市(100以上)每增加10万人增加5万元。
注:1、专项规划深度为国家相关专业规划编制办法所规定的深度。
3、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
4、城市人口规模介于中间规模的城市,可采用插入法计算。
5、委托单位对单项专业规划有特殊要求时,应根据其规划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况,乘以1.1-1.3的系数。
6、专业规划根据本表计费,结合各专业的具体情况乘以如下专业系数:排水、防洪为1.1;抗震、人防为0.8;电力、电信、地下空间为0.9;排水、道路工程为1.2;环境保护为1.0(如做生态环境保护内容为1.5);其它为1.0。
2、紧紧围绕“四个全面”,聚力抓好“三个发展”
3、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健康发展。
4、增强城市集聚功能,打造宜居宜业环境。
5、以“三治”“三增”为突破口,努力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6、苦干实干三五年,建设美好新明光。
7、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8、建设一个项目,留下一个亮点,增加一个精品。
10、打造滨湖花园度假城,建设山水田园生态市。
11、努力建设生态秀美、经济强好、城乡靓新、政治清明、社会阳光的美好新明光。
12、突出治脏,重点治乱,依法治违。
13、增强城市功能,增加城市绿量,增进城市文明。
14、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建设。
15、努力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生态城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
1、规划提升行动;
2、整洁行动;
3、畅通行动;
4、撤违行动;
5、绿化提升行动;
6、出口整治行动。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群众过得更幸福;
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口碑,老百姓说好才是真的好。这些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为我们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努力方向。
城市公园23个,街心花园、街头绿地10万余平方米;
燃气普及率83.5%(但还是有短板);
城市供水普及率100%,市区生活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三是城市管理更加精细。连续三届蝉联全国文明城市,制定出台了《x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xx市养犬管理条例》《xx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理顺了城市管理体制,城市管理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逐步转变,市区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城市管理秩序更加规范。大家都能感受到,我们城市在发生着一些向好的、积极的变化。
雨水排水系统、地下综合管廊规划滞后,雨后排水不畅“逢雨必涝”;
城市燃气、供暖还没有实现全覆盖;
还有一些在管理上权限不清楚,存在违规审批问题。
部分市政供排水管网老化严重,亟需改造提升;
行业主管部门管理不严不实,没有严格督促项目按照规划、施工图实施,形成了“楼中楼”“院中院”等违规建设问题。
城市管理方面:一是经营城市的理念需要加强。经营城市的理念树得不牢,一些部门和单位管理服务水平不高,道路、小区路面随意开挖,开挖后不能及时修复,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还存在着志愿者干、群众看、职能部门缺位的问题。二是城市监管体制还不顺畅。市、县区、街道、社区的四级城市管理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联合执法机制不健全,没有形成事事有人管的机制。供热、供水、排水等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企业移交后,还存在权责不明确、事项不清晰的现象。三是城管执法还不够严格。对违章建筑、卫生死角、私搭乱建、“门前四包”“蜘蛛网线”整治还不够有力彻底,一些小区私搭乱建问题非常突出,监管部门存在失职失责,居民群众反映强烈。四是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不高。相关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数据信息平台融合度不高,支撑预判、分析、评价城市运行情况的大数据尚未建立,完整、闭合、互通互联的城市综合管理系统尚未形成,利用信息化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当前,xx正处在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的城市也要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在全局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区域竞争态势需要我们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加快构建河西走廊城市群、河西走廊经济带、大敦煌文化旅游经济圈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我市正处在“标兵渐远,追兵逼近”的区域竞争态势中,周边城市发展迅速,城市面貌日新月异。相比之下,我们的城市发展必须加强。改善发展环境需要我们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当前,吸引人口、人才,城市吸附力非常重要,很多企业家投资更看重的是一个城市的综合环境和城市形象,我们培育提升“2+4”产业链,吸引大企业、大项目落地,必须要着力改善城市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品位。提高群众幸福指数需要我们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老百姓现在的生活需求已经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人民群众对城市的要求更高,只有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让城市更有温度、更富魅力、更具吸引力,才能不断满足群众对更高生活品质的追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需要我们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今年是我市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开局之年,说到就要做到,只有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我们创建的底气才会更足,才更有希望实现创建目标。我们要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保持强烈的忧患意识和对标意识,以“等不起”的紧迫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慢不得”的危机感,自觉担负历史使命,迎接挑战,主动作为,奋力拼搏,真抓实干,不断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1、全党动员,全民参与,奋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2、做文明晋城人,建文明晋城市。
3、文明晋城精彩有约,和谐城市魅力无限。
4、以人为本共创文明城市,团结一心同建和谐晋城。
5、文明晋城,共建共享。
6、手牵手创建文明城市,心连心打造魅力晋城。
7、文明从一言一行开始,和谐从一举一动做起。
8、文明始于心,创建践于行。
9、文明,你今天做到了吗?
10、相逢报以微笑,见面说声您好。
11、一城文明风,满目和谐情。
12、文明晋城人人爱,和谐有你更精彩!
13、用心创建文明晋城,让爱成就美好未来。
14、市民素质高一分,晋城形象美十分。
15、一丝微笑,一份文明;一缕阳光,一片温馨。
16、修养是立身之本,文明是城市之魂。
17、人人讲文明,处处见真情。
18、讲文明树美好形象,重礼仪显人格魅力。
19、你我诚实守信,晋城和谐文明。
20、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创文明城。
21、塑城市精神,扬文明风采。
22、文明一语三冬暖,脏话半句六月寒。
23、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晋城。
24、创建也是生产力,文明需要我和你。
25、创建文明城市,人人受益,人人有责。
26、处处文明,时时文明,天天文明,我因晋城而骄傲,晋城因我而精采!
27、文明是城市之魂,美德是立身之本。
28、爱心善举是明媚的阳光,文明美德是温馨的`春风。
29、我文明,晋城文明;我诚信,晋城诚信;我美丽,晋城美丽。
30、居住在晋城,文明在晋城,创业在晋城,成功在晋城。
31、只有文明的市民,才有文明的城市。
32、人人文明,社会文明。
33、文明礼貌,用心创造。
34、与文明牵手,和礼貌相伴。
35、社会文明需要你,文明社会回报你。
36、文明用语三春暖,礼貌待人天地宽。
37、文明与时代同步,礼貌和幸福相伴。
38、文明教育贵在坚持,文明素质贵在养成,文明城市贵在行动。
39、滴水见太阳光辉,片言显文明素质。
40、花缘芳香而美丽,人因文明有魅力。
41、文明结邻里,互敬伴如亲。
对于未经海绵城市施工设计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建设项目,建设部门将不予进行施工图审查备案,不予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近日,我市制定实施《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规范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该《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从立项、土地、规划、建设和运营等多方面,对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进行了规范。全市各县(市)、区所有规划设计和建设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办法》要求,海绵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作为刚性控制指标,落实在城市总体规划、海绵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全过程。
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应全面融入海绵城市理念,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融入“多规合一”、生态保护、水资源、绿地系统、功能分区、环境保护、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等规划中统筹谋划、系统考虑。
对于具体的建设项目,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报批时,应提供海绵城市设计方案和指标核算情况表,上报市规划部门。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在初步设计或规划设计方案文件中,应合理选择海绵设施类型及设施规模,包含海绵城市设计专题研究(包括设计原则、控制目标、设施布局、设施规模等),同时在设计图纸中应提供按照规划审批的海绵城市设计方案完善的详细设计,未按上述要求设计的初步设计或规划设计方案不能通过审查。
《办法》明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按照国家、省、市的建设相关标准规范和规划设计导则,对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设计导则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批复)意见的,由建设管理部门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进行备案。未经海绵城市施工设计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建设部门不予进行施工图审查备案,不予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动态监管。施工单位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监理单位要对建设项目中配套的海绵设施工程,加强监理力度。各级质量监督机构须将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内容纳入监管范畴,确保工程质量。
《办法》规定,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项目工程验收中,应按各自职责对项目是否落实海绵城市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等方面内容进行重点验收,经验收不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应要求项目建设单位限期整改。
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各方责任主体进行竣工验收。对未按审查通过的海绵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的,应当认定为不合格,不得综合验收备案,不得交付使用。
第一条为加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改善城市水环境,增强城市防涝能力,利用雨水资源,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7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项目立项、土地利用、项目建设、竣工验收、移交、运营维护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海绵城市建设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统筹建设的原则,注重规划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通过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
城市新建区、成片开发区、各类园区应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城市建成区应强化区域整体治理,并结合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的有机更新,最大限度地控制城市雨水径流和面源污染,治理和保护城市水环境,综合利用雨水资源,缓解城市内涝。
第四条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财政、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滇池管理、水务、节约用水、防汛抗旱、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气象、水文水资源、城管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应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本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推广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多渠道、多形式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
第六条各级政府鼓励和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的科学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设备及材料的推广应用;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意识。
第二章规划、立项与土地利用管理。
第七条市规划局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昆明中心城区和晋宁区(东城和南城)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其他县(市)区政府,国家及省级开发园区管委会应结合实际,组织编制本区域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按规划报批程序批准后公布实施,同时报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时,应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削减率等控制指标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提出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空间开发管制要素;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或修编时,应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指标落实到基本地块;城市水系、排水防涝、水污染防治、绿地、道路交通等相关专项规划,应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充分衔接,落实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和有关控制指标。
第九条政府投资项目在项目建议书中应当对海绵城市建设设施适宜性进行阐述明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及措施,对技术和经济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投资估算。
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在项目申请报告中应当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措施、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以及各项社会效益满足情况。
第十条海绵城市建设改造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根据汇水分区,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绩效考核的科学性、项目实施的可操作性原则,组织编制分区的海绵城市建设总体方案,落实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的相关指标要求,并报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项目所属辖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和专家进行技术审查。
第十一条新建项目土地出让时,市规划局和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应按照法定控规确定的海绵城市管控要求核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市规划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应当监督土地使用权人在开发和利用土地的过程中落实相应指标要求。
第十二条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水系等基础设施用地选址时,应当兼顾其他用地、综合协调设施布局,优先考虑利用或保留原有绿地、河湖水系、自然坑塘、闲置土地等用地,项目选址应当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海绵型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等基础设施用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第十三条市规划局和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应将海绵城市建设指标和要求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管控内容,纳入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规定中,并依据法定控规的相应要求核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审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查时,市规划局和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应要求设计单位依据建设项目条件提出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措施说明,并予以审查。
第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同期配套建设海绵设施:
(一)建筑与小区工程项目应当按照节水“三同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建设技术要求,同期配套建设海绵设施。
(二)城市道路与广场市政工程项目应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建设技术要求,因地制宜配套建设海绵设施。
(三)城市公园与绿地市政工程项目应结合周边水系、道路、市政设施等,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建设技术要求,配套建设海绵设施,增强公园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为滞蓄和净化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
第十六条既有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等项目,具备条件的,应当纳入海绵城市建设等相关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按照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技术要求统筹有序进行提升改造。
第十七条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建设,应当重点加强城区易涝点整治和雨水管渠、泵站、雨水调蓄等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实施城市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改造,排入自然水体的雨水须经过净化,控制初期雨水污染。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体系与海绵城市建设各项措施的衔接,增强雨洪径流调控能力。
第十八条城市河道水系整治应注重保护和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实施河道生态修复,重塑健康自然的弯曲河岸线,保护现有湿地,构建良性水循环系统,改善水环境质量,提高城市河道水系输排水能力。
第十九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海绵设施建设资金,应当纳入项目主体工程总投资,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既有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纳入海绵型改造的项目,以及城市排水管网建设、防洪排涝、河道水系整治等项目的投资应由相应的实施主体列入海绵城市建设或水污染防治等投融资计划。
第二十条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指导、督促涉及海绵城市建设的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滇池管理、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海绵设施同期配套建设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当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规划条件及相关技术标准,编制海绵设施建设专项设计方案或者在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编制海绵设施设计专篇,并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报相应的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同级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审查或备案情况。
城市道路与广场工程项目在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当编制海绵设施设计专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时应当对海绵设施设计方案进行专项审查,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应当有海绵设施设计专项审查的内容。
城市公园与绿地工程项目在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当编制海绵设施设计专篇,或者编制海绵设施建设专项设计方案;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设计专篇或方案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建筑与小区工程项目应当编制海绵设施建设专项设计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后,报节约用水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第二十二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海绵城市建设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既有项目海绵设施提升改造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既有项目海绵设施提升改造初步设计方案应满足汇水分区海绵城市建设总体方案的相关要求。
第二十三条各相关主管部门按职能职责指导、督促列入海绵城市建设年度计划的城市排水设施、防洪排涝、河道水系整治等项目建设,全面掌握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并定期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项目建设进度。
第二十四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阶段,将海绵设施专项设计纳入审查范围,与主体工程同步审查。对不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施工图审查不予通过,不予核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第二十五条市滇池管理局和县(市)区排水管理部门在进行排水技术审查时,应当审查项目是否符合海绵城市建设及区域雨水排放管理要求。
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海绵设施的设计、监理或施工。
第二十七条建立海绵城市动态监测考核及一体化管控平台,对入滇河道断面、地下水和区域管网排放口的水量、水质以及降水等进行监测,为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提供技术支撑。
第四章竣工验收和移交。
第二十八条新建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等市政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海绵设施竣工后应当纳入主体工程项目统一验收;新建建筑与小区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海绵设施竣工后应当纳入新建项目节水设施竣工验收。
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节约用水等主管部门在验收过程中,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项目是否按照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海绵城市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对配套建成的海绵设施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当要求建设单位限期整改。
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健全完善统计台账,并定期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新建海绵设施信息。
第二十九条既有项目海绵设施提升改造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及与海绵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相关的主管部门参加验收。未按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海绵城市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提升改造的,不予通过验收,并限期整改。
第三十条在申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规划核实时,建设单位应当将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滇池管理、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出具的海绵设施建设相关验收材料作为必要的申请材料,市规划局和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对不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条件和要求的,不予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
第三十一条海绵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随主体工程同步移交相关单位。
城市道路与广场市政工程项目的海绵设施应当移交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广场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
城市公园与绿地市政工程项目的海绵设施应当移交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公园绿地的实际权属部门。
建筑与小区工程项目的海绵设施应当移交产权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
以上项目中采取ppp模式建设的海绵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ppp合同约定进行移交管理。
第五章运行维护管理。
第三十二条城市道路与广场项目的海绵设施由负责城市道路与广场管养的管理部门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公园与绿地项目的海绵设施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公园绿地的实际权属部门负责日常维护管理。
建筑与小区项目的海绵设施由产权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日常维护管理。
以上项目中采取ppp模式建设的海绵设施,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内由海绵城市ppp项目公司负责设施运营和维护。运营期期满后,海绵设施移交相关管理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第三十三条负责海绵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做好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海绵设施正常运行:
(三)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并做好记录和统计。
第三十四条在海绵设施上或者周边进行施工作业可能损坏设施或者影响设施正常运行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制订保护方案,并在建设前通知设施运行管理单位;施工作业损坏设施的应当按照设施原有功能及时修复。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所称的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海绵设施包括城市雨水的入渗、滞蓄、收集、净化、利用、调蓄、排放等设施。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环境卫生从我做起。
3、清洁家园人人有责。
4、摈弃陋习崇尚卫生。
5、城市卫生人民管管好卫生为人民。
6、做城市主人当创卫先锋。
7、关爱城市家园倡导品味人生。
8、发扬传统美德倡导时代精神。
9、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卫生。
10、珍爱生活空间热心创卫工作。
11、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
12、创建美好家园从一点一滴做起。
15、管住脏、乱、差留下真、善、美。
16、鲜花还需绿叶扶城市更需市民护。
17、广告牌匾安装好以免意外生烦恼。
18、创卫关联你我他齐抓共管靠大家。
19、手拉手心连心共建省级卫生城。
20、草儿绿花儿香共建省级卫生城。
1、扎实开展三治三增三提升,努力打造滨湖花园度假城。
2、紧紧围绕“四个全面”,聚力抓好“三个发展”
3、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健康发展。
5、以“三治”“三增”为突破口,努力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6、苦干实干三五年,建设美好新明光。
7、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8、建设一个项目,留下一个亮点,增加一个精品。
10、打造滨湖花园度假城,建设山水田园生态市。
11、努力建设生态秀美、经济强好、城乡靓新、政治清明、社会阳光的美好新明光。
12、突出治脏,重点治乱,依法治违。
13、增强城市功能,增加城市绿量,增进城市文明。
14、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建设。
15、努力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生态城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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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
一、收费依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10中规协秘字第022号)(全文附后)。
二、区综合经济园区项目比照上述文件标准减半计收。附件: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员单位:
为加强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管理,约束不合理收费和制止不公平价格竞争,促进城市规划设计水平的提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现发至各会员单位,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计算和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这次全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是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重点工作,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打下良好坚实基础,为xx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构筑有力载体,让xx人民群众在城市中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市委xx书记十分重视这项工作,作出了专门批示,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会上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家要主动认领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刚才,县、区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xx经开区作了发言,讲得都很好,也反映了大家在新的一年抓好城市工作的信心决心,希望相互借鉴、取长补短,抓好各自工作。市城管办与责任单位签订了2022年垃圾分类目标责任书,要一并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五点意见。
城市的发展是有其规律的,城市是一个有机的生命体,只有尊重城市发展规律,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敬畏城市、善待城市,我们的城市才会越来越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国务院高度重视城市工作,******多次就城市工作发表系列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特别是在***城市工作会议上指出,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就要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统筹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还在多个不同场合提出,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正确的政绩观,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群众过得更幸福;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口碑,老百姓说好才是真的好。这些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为我们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努力方向。
省委书记xx来xx调研时,也对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出xx城市建设要突出特色,注重资源融合配置、做好节水文章,加强城市设计、提升内涵品质,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抓好公共服务均等化,打造宜居宜业城市。召开这次会议,是因为我们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确实需要加强,也是贯彻落实******关于城市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xx书记指示要求的具体举措。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通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我们也取得了一些成绩。先后修编了三版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空间、规划体系不断完善,市区规划区面积达到52.3平方公里,建成区45.83平方公里,城镇化率达到78.43%。二围绕打造精致城市,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生态功能优化,市区建成主次干道76条、177千米;城市公园23个,街心花园、街头绿地10万余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36%、绿地率33.9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3.77平方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99个百分点、全省8.62个百分点);燃气普及率83.5%(但还是有短板);城市供水普及率100%,市区生活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连续三届蝉联全国文明城市,制定出台了《x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xx市养犬管理条例》《xx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理顺了城市管理体制,城市管理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逐步转变,市区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城市管理秩序更加规范。大家都能感受到,我们城市在发生着一些向好的、积极的变化。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机动车停车“一难两乱”、道路交通高峰拥堵、“马路拉链”等“城市病”问题突出。城区规划偏重于项目开发,规划的地域特色不明显,与本地地理自然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城市定位、文旅产业发展结合得不够,缺乏特色和文化传承,缺少主题建筑、特色景观、亮点地标,城市建筑风格比较单一;城市亮化规划缺失,夜景照明系统不够完善,灯光色彩单一,现代气息不浓厚,未能体现出城市特色,城市形象缺乏活力。虽然,去年春节前抓紧做了一部分,但总体上还是比较少。规划协调性不够,总体规划之下的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滞后,与总体规划的配套衔接存在差距,好多专项规划都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面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的顺利实施;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不足,有一些地方建的比较好,有一些地方“半拉子”工程也不少,有一些是批而未建,有一些是批了在建,但是建了十年、八年还是“半拉子”工程,还有一些是建完以后没有形成业态,这些都与城市发展不协调;规划执行的严肃性和强制性有待加强,规划执法衔接不顺,执法力量略显不足,违法建设问题仍然存在,查处手段单一、不及时,处置难,历史遗留问题多,一些占用公共空间、占用消防通道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还有一些在管理上权限不清楚,存在违规审批问题。
城市建设方面:城区道路路面破损严重,路况较差,均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市政供排水管网老化严重,亟需改造提升;市区绿化年用水量大概400万立方米为自来水,成本高且无独立管网,在夏季绿化用水高峰期,导致居民生活用水和绿化用水矛盾凸显,居民用水水压小;城市公共配套服务设施仍显不足,市区社会性、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步伐,不能很好地满足市民需要;城市绿化形式单一、绿量小,景观效果较周边市州还有一定差距,有些种树绿化的地方长期裸露,达不到精致城市要求。金川区黑风口片区、永昌路东段、西坡生产区等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和永昌县沿312线两侧房屋破旧不堪,严重影响城市面貌和形象,也存在安全隐患,有些还是巡视整改事项。城市老旧小区改造面广量大、任务重,在近几年改造的基础上,仍有大量老旧住宅及配套设施急需改造。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实力不足,一些项目开发后成了“半拉子”工程;行业主管部门管理不严不实,没有严格督促项目按照规划、施工图实施,形成了“楼中楼”“院中院”等违规建设问题。
城市管理方面:经营城市的理念树得不牢,一些部门和单位管理服务水平不高,道路、小区路面随意开挖,开挖后不能及时修复,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还存在着志愿者干、群众看、职能部门缺位的问题。市、县区、街道、社区的四级城市管理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联合执法机制不健全,没有形成事事有人管的机制。供热、供水、排水等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企业移交后,还存在权责不明确、事项不清晰的现象。对违章建筑、卫生死角、私搭乱建、“门前四包”“蜘蛛网线”整治还不够有力彻底,一些小区私搭乱建问题非常突出,监管部门存在失职失责,居民群众反映强烈。四是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不高。相关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数据信息平台融合度不高,支撑预判、分析、评价城市运行情况的大数据尚未建立,完整、闭合、互通互联的城市综合管理系统尚未形成,利用信息化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当前,xx正处在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的城市也要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在全局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区域竞争态势需要我们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加快构建河西走廊城市群、河西走廊经济带、大敦煌文化旅游经济圈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我市正处在“标兵渐远,追兵逼近”的区域竞争态势中,周边城市发展迅速,城市面貌日新月异。相比之下,我们的城市发展必须加强。改善发展环境需要我们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当前,吸引人口、人才,城市吸附力非常重要,很多企业家投资更看重的是一个城市的综合环境和城市形象,我们培育提升“2+4”产业链,吸引大企业、大项目落地,必须要着力改善城市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品位。提高群众幸福指数需要我们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老百姓现在的生活需求已经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人民群众对城市的要求更高,只有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让城市更有温度、更富魅力、更具吸引力,才能不断满足群众对更高生活品质的追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需要我们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今年是我市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开局之年,说到就要做到,只有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我们创建的底气才会更足,才更有希望实现创建目标。我们要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保持强烈的忧患意识和对标意识,以“等不起”的紧迫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慢不得”的危机感,自觉担负历史使命,迎接挑战,主动作为,奋力拼搏,真抓实干,不断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指出,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起着重要引领作用,考察一个城市首先看规划,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始终本着对人民负责、对xx历史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按照“大气、大方、朴实、实用”的要求,着眼当前和长远两个大局,创新规划理念,深度构思谋划,精描细绘规划城市,用一流的规划引领城市发展。
要牢固树立“现代”理念。立足国家和省上赋予xx的战略定位,突出现代化新型工业城市的定位,使规划具有现代气息,体现时代特征,同时注重与历史文化底蕴、工业文明、自然风貌特色、公共绿地空间的统一协调,充分考虑产城融合、职住平衡,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要牢固树立“超前”理念。坚持高站位,凸显规划的战略性和前瞻性,要有“留白”的概念,既要立足当前,更要着眼长远,既要指导今天的发展,更要给未来留下足够的发展空间,决不能让今天的规划成为明天发展的障碍,要做到多留遗产、少留遗憾。要牢固树立“科学”理念。要妥善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远期、需要与可能、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城乡建设与生态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等一系列重大关系,确保编制的各类规划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加快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要按照“多规合一”模式,加快推进xx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进度,充分尊重自然地理格局,挖掘地域风貌特色,通过国土空间规划重构,科学划定“三区三线”(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城市功能分区、空间形态和用地布局,解决职住分离、城矿矛盾等问题,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构建高品质精致化国土空间格局。加快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要有序推进交通、能源、水利、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和商业、教育、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草等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加大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修编力度,建立完善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规划的约束力和引导力。要尽快编制城区和县城“15分钟”生活圈规划。加强城市设计研究。要按照市规委会审议意见,加快完善城市风貌色彩、夜景照明、城市综合水系连通、全域生态绿化、城市绿化提升等专项规划编制,加强城市设计,体现城市地域特征和时代风貌。要委托高水平设计团队参与城市重点地段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提高建筑和景观设计水平。有序实施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强化传统文化建筑和工业遗迹保护,延续城市历史脉络。
树立精品意识。无论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还是建筑方案设计,都要以艺术的眼光来审视。对于重大项目规划,要借力引智,采取“走出去、请进来”“院地合作、校地合作”的模式,积极引进国内外权威规划设计单位和大师级设计师参与规划设计,力争编制一个规划就铸就一个精品。编制规划站位一定要高,决不能将就,不能抱着完任务的心态。增强投入意识。要舍得花钱,牢固树立规划就是资金、就是项目、就是效益的意识,改变“重建设、轻规划”的陈旧理念。加大规划资金投入,进一步夯实专家库资源和技术审查力量,强化建筑方案设计审查,真正发挥规划对城市建设的引领作用。坚持精品设计。要加大对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着力打造“小而美、小而精、小而特、小而强”的精致城市。
强化技术审查。要充分发挥规委会及其专家组作用,进一步充实专家库,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社区代表和市民代表参与规委会、专家会,充分发挥各行各业专家对高品质精致化城市建设的作用。维护规划权威。规划批准后,是法定的、刚性的,不能随意改变。要明确规划的权限,市区的规划在市上,金川区、经开区要坚决执行,决不能再出现由乡镇审批规划的违规情况;县城的规划就在永昌县,街道、乡镇决不能自己违规审批。必须树牢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确定的事项必须依法执行,决不能脱离法定程序进行更改,要把规划的刚性约束作用发挥出来。强化规划监督。要强化规划执行,严格规划执法,明确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序,充实执法队伍,强化部门协作与联动配合,决不能推诿扯皮,坚决遏制违法建设行为。一些临街的二层楼房,从二楼延伸下来的铁楼梯,社区、街道、城市执法、规划、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都没人管,这就是严重的问题。今后,因为失职失责再出现新的违法建设,要严肃追责。要开展专项整治,前边说到的土地问题,一些是土地供出去了没有建的,或是建了“半拉子”工程的,还有一些是已经出现的存量违建,这些都要全面进行排查,要本着尊重历史、对照历史、照映现实、实事求是、稳妥推进的原则,认真研究拿出方案,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要增加违法成本,不能简单的部门认了账,重新审批就将违法的变成了合法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对违规审批行为严肃追责。对一些由于特殊原因造成既成事实的违法建筑,要一事一议,认真研究、全面论证,拿出方案予以解决。要进一步理清职责,再出现新的违建问题,将严肃追究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的责任。
******指出,城市是人民的城市,城市建设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人民群众生活更幸福;金杯银杯不如群众口碑,群众说好才是真的好。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聚焦城市更新行动,精雕细刻建设城市,提升城市内涵品质,加快建设宜居城市、绿色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为建设文明精致的现代化新xx营造良好“硬环境”。
重点是抓好城市净化、美化、绿化、亮化。县、区和相关部门要对标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尽快制定净化、美化、绿化、亮化年度计划,列出具体项目清单,确保年内取得实效。净化方面,县、区要明确整治背街小巷多少条、集贸市场多少个,特别是金川区要全力抓好金三角市场改造提升。县、区和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职责列出“蜘蛛网线”、街面配电箱等问题整治清单和推进计划,分解下达到各责任单位,督促跟进,抓牢抓实。“蜘蛛网线”清理既要作为城市净化工作,也要作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来抓,市工信局和国网xx供电公司、三大运营商要全力配合,力争年内所有小区“蜘蛛网线”全部清除,街面上“蜘蛛网线”整治也要分街道有序实施;今后实施项目涉及的墙面弱电、通讯网线,都要提前预留好入地管口,不能形成新的“蜘蛛网线”。街道、小区、楼栋安装配电箱等电力通讯设施,要合理布局,决不能妨碍群众生产生活。要统筹实施路面、道牙、树坑等微改造,科学管理城区、县城广告牌匾,杜绝花花绿绿、视觉污染,做到清清爽爽、美观大方、简洁明了。要规范停车场管理,按标准划定停车位。要加快小区充电桩配置,国网供电公司要对居民充电电价予以适当优惠。要加强对楼栋地面小房和地下廊道的治理,规划部门要从严审批住宅小区小房、地下室,住建部门要从严监管。美化方面,县区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抓好城市风貌色彩规划实施,对城区、县城再进行盘点,列出计划推进。绿化方面,实施好绿化改造提升工程和一批微改造提升工程。县区和规划部门要对公共空间科学合理谋划,坚持见缝插绿,杜绝见缝插楼,谋划建设一批微公园、小游园,研究列出实施计划,今年启动实施,让城市环境面貌焕然一新。亮化方面,要尽快启动亮化工程,金川区要对接金川集团公司,联动实施,按照整体规划推进,争取明年春节前市区夜景有新的变化。
持续完善市政设施建设。要加快推进金川区城市更新行动补短板ppp项目,注重抓好城市修补,尽快筹措资金,开工建设一批年内能见到成效的城市项目。要加快推进永昌路南段、嘉峪关路、金贵五巷3条新建道路和公园路、杭州路等10条改造提升道路建设,特别是涉及金川集团公司职工上下班的金川路,要于6月底前完成改造。积极实施智慧停车系统建设、路灯节能改造以及一批供热供气、供排水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全力提升基础设施完好率。全力推进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要围绕“改哪里”“怎么改”“谁来改”,做细做实基础工作,科学编制改造方案,积极破解改造难题,重点加快推进2号区、10号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和20个老旧小区改造,列出详细推进计划,按月进行调度,确保按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持续完善城市生态功能。要注重抓好生态修复,加快推进龙泉景观带三期、市区北部第二条绿色长廊、城北停车场公园、金川河水生态休闲长廊、城市水系连通、南京路带状公园绿地、城市绿化灌溉建设、天津路新华路绿化改造提升等项目,修复河湖水系和湿地等水体,着力完善城市生态系统,打造“城中有园、城园相融、人城和谐”的公园城市。
切实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要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坚持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综合治理,统筹市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城市建设,将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和城市开发建设有机结合,提升城市自然蓄水排水能力。要统筹城市水资源利用和防灾减灾,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科学规划和改造完善城市河道、防洪坝、水库、排水系统设施。要统筹城市防洪和排涝工作,加快城市水系连通项目,加快建设完善城市防洪排涝设施体系,让城市在日常和应急状态下都有足够的抗风险能力和自愈能力,打造韧性城市。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实施智慧警务、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应急、智慧消防、智慧物业等一批智慧城市子项目。特别是在智慧警务、智慧交通、智慧城管这三个方面,要加强系统建设,今年务必全部完成。智慧警务完成后,与平安建设、智慧交通相结合,破解交通管理瓶颈;要邀请专业公司、专家团队对全市交通系统进行全面诊断,查找城市交通管理方面的短板和问题,包括主次干道红绿灯设置,以及智慧体系、指挥系统如何结合,要尽快拿出诊断方案,全力提升交通管理能力。同时,要对类似盘旋路十字等交通拥堵节点,进行全面排查梳理,进行评估研判,拿出整治方案,列出推进计划逐年解决,今年争取解决1-2个。智慧城管方面,要市、区结合,以区为主,将系统打通连接,提升智慧管理系统,推动信息数据资源整合、共建共享,提升公共服务、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实现“一屏尽观全城、一网统管全城、一端惠及全城”。全力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快推进基于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稳步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加快5g基站、充电桩等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提高新型城市基础设施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能。
持续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要始终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认真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方案,合理控制商品住房价格涨幅、商品住宅去化周期等调控指标,持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快推进xx印象、天庆高岸子新村商业建设项目等6个房地产项目,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围绕吃住行游购娱提档升级,招引建设大型商业综合体,吸引优质客户入驻,助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全面提升市民居住和生活品质。积极培育住房租赁市场。要以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目标,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积极培育专业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企业,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着力解决新青年、新市民等新群体的住房问题。大力提升物业管理水平。要全力推进物业管理进社区、进小区,今年要有大的突破,提升所有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对“三不管”楼院、独栋楼宇,县、区和市住建部门要因地制宜,列出详细推进计划,制定覆盖面目标,发挥国有公司作用,带动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切实解决小区“散、乱、差”等问题。行业部门要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指导督促物业公司提升管理水平。
******指出,城市工作做得好不好,老百姓满意不满意,生活方便不方便,城市管理和服务状况是重要评判标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将塑造文明城市新形象作为打造精致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有力抓手,用绣花功夫抠好细节、用心用情精细管理,推动城市管理由突击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为建设文明精致的现代化新xx营造良好“软环境”。
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梳理城市管理职责,构建“市、县区、街道、社区”四级城市管理体制,形成“指导考核以市为主、组织实施以区为主、日常检查以街道为主、市民动员以社区为主”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统一指挥调度,统筹协调开展城市管理工作。特别是在一些具体工作中,要进一步明确设施的管护权责和标准,坚决防止推诿扯皮现象。永昌县的城市管理市级部门要加强指导;市区包括经开区,市自然资源局在规划方面要发挥主导作用,市住建局在建设方面要强化技术、管理、指导,同时督导指导金川区做好城管执法工作,实现无缝对接,运用好各自职责权力,在验收、审批、消防验收等各个环节,都要主动担当尽责,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联动机制,不能出现“两张皮”。完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制定出台xx市城市管理办法,对标全国一流,修订和完善城市管理相关行业的管理规范、技术标准,重点细化和完善市容管理、门店招牌设置、环卫保洁作业、市政设施养护标准等内容。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原则,在重点区域和主要道路开展城市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对各类设施进行提升完善,对各项管理养护工作进行规范优化,逐步实现城市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要建立问题发现及时、处置标准明确、监督考核相对独立的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机制,建立通报、督查问责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倒逼责任落实。
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要紧盯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发挥机械化清扫优势,加大投入引进技术设备,通过技术、机械、自动化等手段,减少环卫工人劳动辛苦,提高工作效率,推广使用新能源环卫保洁小车,湿法清扫减少扬尘,主干道护栏栏杆机械化擦洗,扎实做好“门前四包”,打造一批“无积尘、无污染、无死角”的环卫精品示范街、示范背街小巷。要按照城市管理“五好”标准(卫生净好、秩序良好、设施完好、市貌美好、市民称好)、“六合格”小区(卫生合格、治安合格、绿化合格、秩序合格、管理合格、服务合格)和“七优社区”标准(治安治理优、应急处置优、卫生管理优、社会保障优、文化建设优、教育管理优、服务保障优),打造一批示范小区、示范楼栋楼道,国网xx供电公司、三大运营商要对楼栋楼道内的配电箱进行规范整治。要聚焦“放心、舒心、便捷”的工作目标,强化“改、管、创、优”工作举措,大力实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打造一批示范市场。要逐步推进公厕改造升级,打造重点路段智慧公厕样板。城市是管出来的,必须要严管,需要我们城管人员用脚步丈量城市每一寸土地,各专业部门、相关行业部门要不厌其烦地去走、去看、去抓、去管,对违法违规、屡教不改行为,该约谈的要约谈,该处罚的要依法处罚。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指出,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我们以金川区为试点,在各行业领域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通过2年多的运行,形成了一整套完善成熟的运行机制。接下来,我们要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居民小区生态环保小屋规范化、标准化运营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金融、星级酒店、沿街商铺、市场等各行业各领域垃圾分类工作,着力打造生活垃圾分类“xx模式”。
推进城市依法治理。关键是执法要严,执法要有结果,增加违法成本,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严的管理,用好约束权力,切实把职能职责落实落细。实施好已经出台的《x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同时,有针对性地继续制定城市工作方面的法规规章,确保城市工作于法有据、有法可依。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治理城市,建立健全依法决策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创新执法理念,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机构建设,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城市管理智能化。进一步加快城市管理智能化,打造城市治理新模式,建设城市管理数据中心,搭建全市城管业务管理“一张图”,优化整合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初步实现城市管理部分业务数据交互共享。强化大数据分析运用,汇集分析数字城管平台案件、12345市民热线数据,着力解决市民关注、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管理的预见性、科学性,下好“先手棋”。强化社会公众参与。要充分应用新媒体,拓展公众参与平台,引导群众从“袖手看”到“动手干”。各级机关干部要示范带头,把机关管理得井井有条,发现问题“随手拍”,随时反馈;各级学校要作好示范,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带动家庭参与城市管理;各类企业特别是金川集团公司、八冶建设集团要作好示范,提升职工文明素质,管理好企业小区、公共场所;***、省属在金单位要作好示范,教育引导职工提升素养,参与城市管理。通过示范带动,推进社会公众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新闻媒体在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的同时,加大对随手扔垃圾、随意鸣喇叭等不良行为曝光力度,用舆论手段倒逼市民文明素质养成。
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牵涉范围大、关联度高,必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合力攻坚,推动各项工作见到新气象、取得新成效。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觉树牢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摆在全局位置,纳入重要议程,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县区、经开区要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对涉及的项目列出计划清单予以支持。市政府分管领导要加大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力度,确保各项任务齐头并进、全面落实。各部门单位要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推进落实。县区要坚持市县一体、上下联动,做到组织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要强化督查问效,与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督查联动起来,及时通报问责,倒逼任务落实。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举措,建立台账,将任务分解细化,将责任落实到人,不折不扣地完成目标任务。要强化分析研究,上下贯通、左右联动,不断提升各项工作质效。城市建设人人有责,要认真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要求,尊重群众对城市发展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动员鼓励群众参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真正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提升规划、建设、管理、协调专业素养,加快补齐做好新形势下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能力短板,提高抓城市工作的能力和素质,做新形势下城市工作的行家里手。要加强干部学习培训,抓好城市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加强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队伍建设,教育引导各级干部尽快掌握城市发展规律,建设一支懂城市、会管理的干部队伍。
各级干部要落实******关于城市的核心是人,关键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安居乐业”十二个字的重要指示要求,增强心系城市、心系人民的情怀,经常深入群众调研解难,善于从群众角度发现和解决问题,让市民生活更加便捷,让城市更有人情味。要坚持正确的政绩观,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尊重城市的历史、文脉、文化,着力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城市风貌。
同志们,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城市,打造人民安身立命、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是责任所系,大势所趋,民生所向。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力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着力打造精致城市,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不断开创全市城市工作新局面,为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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