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我们对阅读体验的总结和反思,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提升自己的思考能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经典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大家通过阅读这些范文,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欣赏作品,同时也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高尔基幼年丧父,母亲改嫁,他只能投奔外祖母家,过着寄人篱下的屈辱生活。外公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两个舅舅为了分得家产,闹得不可开交,所以外公经常毒打他们。有一次,高尔基被外公打得没有了知觉。在这里,小小的高尔基,目睹了当时那个社会的黑暗与残酷。在这个家里,只有和蔼可亲的外祖母是高尔基苦难生活的唯一太阳,可是没几年,外祖母也患病去世了。
记得有一次在家弹钢琴,因为遇到了一些困难,我就开始变的不耐烦,使劲的敲打钢琴,妈妈过来安慰我,我却对着妈妈发火。现在回想起来,我感到很羞愧。《孟子·告子下》中有这样一句话:“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高尔基的《童年》告诉我们,在逆境中要不怕困难,敢于奋斗,永远要抱着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态去战胜一切困难。仰望历史,我们的祖国曾经在侵略者的炮轰下千疮百孔,伤痕累累,但是千百万的革命烈士英勇奋战,才换来了我们现在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今天,我们感受着童年的幸福,但我们更要在这美好的时代去努力奋斗,不怕困难,好好学习,砥砺前行,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材。
连日的阴雨天气让仲夏显得有些许萧瑟,偶尔刮起的阵风好像确实带了几分秋意。还记得小时候最喜欢的就是下雨天躲在被子里听雨滴打在青瓦上的滴答声,外面越是狂风大作、越是雷声滚滚、越是大雨倾盆,自己越是能感受到无比的安全感。当然,雨天的另一乐趣是不用出门劳作,一家人围坐一起等妈妈做好热气腾腾的晚饭,这个季节做得最多应该是西红柿炒青红豆,炒卷心菜以及新洋芋。不过小时候最不喜欢吃的就是红豆,偏偏这个菜做得最多,所幸新洋芋能短暂拯救一下我的胃。可能是这个原因,比起初秋,我更喜欢初冬,一方面是从高中开始9月就变成了别离的季节,还有就是初冬有白菜炖肉,好像没有经过低温的白菜就不会有那种特别的味道。
18年冬天刚过去,这一年的夏天就成了人们最怀念的过去,18年五月份的崴脚让我对这个盛夏无感,虽然谈不上讨厌,但却有我人生中十分灰暗的一天。我们总是喜欢怀念过去,特别是用眼前的黑暗去对比曾经那些五彩斑斓的回忆,然后徒留各种悲伤,年轻人将其称为“网易云文化”、“丧文化”,在这一背景下,太宰治的《人间失格》被人们奉若神明,即使大部分人并未读过这一名作,只知道里面有“仅一夜之间,我的心竟判若两人”和“若能避开猛烈的欢喜,自然不会有悲痛来袭”这两句话。受时代浪潮的裹挟,我也加入了悲伤大军,不同的是我买了这本书并拜读了一遍,也知道了上面两句话虽出自本书,却只是太宰治的引用,比之我更喜欢“用滑稽的言行讨好别人,是我对世人最后的示爱”。同时我也认识了另一位日本文学大家川端康成及他们两之间的恩怨,这便是我与《雪国》结缘的一大原因,除此之外就是它最美诺奖的噱头。
“不过是徒劳罢了”,如果说《雪国》的美是我一开始就想找寻的答案,那“徒劳”应该是它给我的第一印象,或者说是岛村眼中驹子生活的一大枷锁。彷佛从写日记开始,驹子的一切就变成了徒劳,毫无意义。甚至用菊勇姐的故事来暗示了驹子的悲剧余生,和菊勇姐一样,驹子也是最叫座的艺伎,也有着相同的感情经历,前一段经历了五年的感情最终不了了之,与师傅儿子也没有一个美好的结局,即使驹子始终在岛村面前否认她与行男的关系。我眼中《雪国》中的徒劳大致可以分为驹子的徒劳和岛村的徒劳,驹子的第一个徒劳是写日记,写那些可有可无的生活琐事,记录她十六岁以来读过的书的标题、作者和人物以及这些人物的关系,可能就是这种不同于别人的记录方式,让岛村感觉“完全是一种徒劳”。
“你了解我的心情吗?”在一次关于菊勇姐的长谈中驹子这样问岛村,得到的回答是“星星的光,回东京完全不一样,好像浮在太空上。”岛村何尝又不知道驹子的本意呢。驹子的第二个徒劳是感情上的徒劳,她喜欢岛村,包括岛村本人甚至整个雪国都知道她的喜欢,但可惜的是来自闹市的岛村有自己的家庭,有着与雪国完全不同的生活。她不过是在徒劳的喜欢着一个每年只能见她几次的人。但即使是这样,她还是全心全意的喜欢着岛村,即使宴会再忙,她也要抽空去见一见岛村,简单的寒暄几句说一些宴会上发生的趣事,然后便匆匆离去,这期间还要躲着来收拾房间的女佣。每次岛村一提及行男,驹子便避而不谈或者就是略带不满的几句话带过,特别是当岛村说她是行男的未婚妻时,她甚至生气的对岛村说:你就把我当傻瓜来耍吧!也许驹子也感受到了岛村对叶子的好感,每次岛村向她了解叶子的情况时,她总是闭口不言或者跳转话题,她不想让别人打扰她和岛村每次短暂的相处时光,也不想直面岛村喜欢别人的事实。她彷佛在用一种掩耳盗铃的姿态来维持和岛村的关系,自我感觉美好的背后留下一个大写的徒劳。
岛村的徒劳在于对现实生活的脱离,他在东京的家以及他的妻子是他的现实生活,每年的雪国之旅是他的理想生活,在那里有始终陪伴他的驹子,有他想要追赶的叶子。驹子就像是他过去的时光,略带怀念但又不是特别向往,叶子则是他对未来的向往,充满期待的生活。三个人分别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生活状态,区别在不同于对驹子和叶子的大量描写,对自己的妻子全文中并没有一定的篇幅来介绍,甚至没有提及她的名字,生活习惯和人物形象,只简单的介绍了妻子让他不要随便把衣服挂在外面,免得飞蛾产卵在上面。就如同“丧文化”影响如今的年轻人一样,比起对现实生活的赞美,我们更喜欢去怀念过去、去畅想未来。不仅脱离了现实生活,也丢失了对生活的信心。
《雪国》的落幕是蚕房的一把大火,结束了这个美丽的故事,同时结束的还有岛村美好生活的向往,就好像在不经意之间戛然而止,从什么时候呢?从岛村知道掉下来的人是叶子;从叶子的腿肚开始在地上痉挛;从驹子大叫一声并开始喊:这孩子疯了,她疯了;从天上的银河哗啦一声,向他的心坎上倾泻了下来开始。当然,故事悲情的结束方式并不代表这就是个悲剧,倘若叶子的死能结束这一切的徒劳。
就如同我们现在追星一样,年轻的太宰治也将芥川龙之介视为自己的偶像,甚至在自己的笔记本上密密麻麻的写满了芥川的名字,将芥川奖作为自己的毕生追求。然而就在他距离目标最近的时候,却因为评委以生活作风为由错失,而评委就是川端康成。正是这一原由让我在看完《人间失格》后去了解太宰治时认识了川端康成并结缘《雪国》。或许是最美诺奖的书评束缚了我,我读了两遍雪国,好像每一次都在寻找最美的点是什么,但每次都徒劳无功,导致我在《雪国》里找到的共鸣甚至还没有《人间失格》里多,让我感觉《雪国》就是一杯白开水,平平无奇。直到后来我才明白《雪国》美的是景,就像封面上那样白茫茫一片,飘落的雪花不断装饰着大地和房屋,放眼望去就如同一幅画一般。这银装素裹般的大地不就是一杯白开水吗,它的纯净、一尘不染不就是我寻找的美吗。我们习惯了在各种华而不实的修饰里去感受美好,却忽略了文字最难能可贵的是有温度,是用最简单直白的语句来打动人心。我好像突然懂了岛村初见叶子时不厌其烦的去描述车窗玻璃上不断变化的灯火,还有蚕房失火时天空中的银河,既是首尾呼应,也是全文的基调,美的基调。可笑的是,我每次都抛开映入眼帘的美景,而去寻找埋藏在文字中感情的美,故事的美,人的美。现在想来,完全是徒劳!
《童年》第二章写的是外祖父毒打外孙们的凶残,令人惨不忍睹,毛骨悚然。后来他来病床看“我”的情景,又令人觉得此老头儿的身世值得同情,他的精明令人佩服,虽然他的凶狠不能原谅,但也就多少可以理解,特别是在读了第五章他在病中教阿廖沙“我”识字和讲人生哲理以后。
高尔基的童年除了一些教育和友谊,没有什么再值得回忆!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我们现在丰衣足食,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我们现在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童年爱满心窝,老师热心地传授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们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童年》的主人公阿廖沙在7岁父亲去世后,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中度过岁月。其间,他得到外祖母的疼爱、呵护,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优美童话的熏陶,同时也亲眼目睹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争吵打架以及在生活琐事中所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在他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地印象。阿廖沙就是在这种“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的景象的狭小天地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阿廖沙的生活是多么悲惨啊: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非常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生活多么黑暗啊,就像他的家庭一样——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周围的人贪婪、残忍、愚昧。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她勤劳、坚强、善良,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是幸福的,我们的童年的灿烂的,多彩的: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品尝;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被人欺负,家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人一番……但拥有着这些,我们似乎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从现在开始,我们应该珍惜童年,珍惜如今这美满、幸福的生活!
蒙克斯的母亲得知罗斯是艾格尼丝的妹妹之后,设计让幼年的罗斯被耳根子软的主人折磨,幸而与人为善的梅丽太太遇见了可怜的罗斯,将她收养在身边。奥利弗的父亲是个容易被权钱左右的脆弱的普通人,抵抗不住大笔遗产的诱惑也无可厚非,但他抛妻弃子未免薄情寡义了些,即便他继承遗产后极度痛苦与自责导致富贵一年就去世,也弥补不了他和他的原配带给艾格尼丝一家人的苦难和伤害。
奥利弗是个让人心疼的孩子,受尽磨难却坚持人性中的纯真与善良,他与小迪克的友情更是扣人心弦。两个纤细瘦弱的孩童在饥寒交迫和殴打辱骂中长大,在不见天日的地窖中,面对黑暗世道邪恶人心,他们却从未放弃过对美好生活的憧憬。然而人生多艰,两个小男孩最后一次在寄养所相见,既是生离,又是死别,小迪克得知自己病情时的求死心态和其对奥利弗的真诚祝福令人心酸不已。当奥利弗再次回到寄养所准备解救他的好友时,等待他的却是小迪克已经病逝的消息,患难之交最终阴阳相隔,为幸福圆满的结局留下了一个遗憾。
聪明机敏的南希是个性格复杂的人物,她从小就在费金和赛克斯的“教育”及威逼下做了许多身不由己违背本心的事情,拐骗儿童,欺诈良民。在协助费金捉回奥利弗之后,也许是被无辜自责的奥利弗触动了良知,也许是被伤痕累累的受难者唤醒了母性,年轻的她开始心绪不宁方寸大乱,在善恶之间踟蹰摇摆,为保护奥利弗做了很多努力,尽管南希最终选择留在黑暗,但她依然保有人性中光明的一面——爱与忠诚,尽管这爱与忠诚从始至终都所托非人。
这部作品再现了工业发展初期被雾霾笼罩的伦敦。英国经济转型背后脏乱不堪的大街小巷,压榨剥削贫民的资产阶级和《济贫法》,命如草芥生如蝼蚁的底层民众,狄更斯用精炼辛辣的语言绘出了一幅彼时伦敦的写实画卷,这含血带泪的写实画卷不禁让人感叹滚滚向前的历史车轮下,碾过了多少无名冤魂。
最后,建议有意入手外国名著的书友们提前了解哪家译本比较经典,可以避免糟心的阅读体验,有能力阅读原版者除外。
在一次私自上山打猎的过程中,根鸟遇到了一只白色的鹰,得到了一块神秘的布条。就因为这布条上的“大峡谷”“紫烟”,根鸟背井离乡,穿过寂寞的荒漠、恐怖的戈壁,在青塔镇遭遇欺骗的同时也受到了真善美的垂爱,还神话般得到一匹白色的宝马。接着又陷入鬼谷,过着地狱般的生活,经历了死亡的边缘后,根鸟第一次回到现实,强烈地思念起家乡——菊坡的老父。这段经历是根鸟在难以想象的孤独、困苦、艰辛的极端环境中抗争的生命里程,根鸟也因此逐渐成熟、智慧、果敢、坚忍起来。第二次踏上西行的孤旅是在父亲死后,根鸟烧毁了房子,也烧毁了自己的根。这一去似乎意味着更彻底,更义无返顾。这次,根鸟在和美富庶的米溪用自己的智慧、善良、勇敢和诚实博得了爱情之神的怜爱,安逸的生活和美好的秋蔓让根鸟深深的留恋在米溪,而忘了心中那个美丽的梦。又是一次幻觉,让这个少年恍惚起来。根鸟重新踏上寻梦的征途,然而根鸟再也不像上次那么义无返顾,那么纯粹无念。米溪的安逸与富庶滋生了根鸟的惰性。在一个糜烂的小镇——莺店,根鸟学会了赌博、酗酒,甚至变卖白马,所有的理想以及之前磨练的好品质不复存在。当根鸟再次邂逅板金,那个最纯粹的梦,又重新燃起,终于根鸟找到了那个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寻到了梦中的梦。
曹文轩要通过一个虚构的小说把整个人生的喜怒哀乐、坎坷曲折浓缩在根鸟短短的四五年的成长过程中。每处景每个人每样物都被赋予了象征意义:理想就是那遥远又似在眼前的缭绕的洁白的烟雾、幽香的繁茂的纯洁的百合和忧伤的柔弱的纯真的紫烟。追寻理想的征途艰辛又不乏乐趣,一路付出一路回报,一路播撒一路收获,寻梦不一定成功但一定有收获,或是预定的或是意外的。根鸟和板金就是这样的两个代表。一路上,支撑你前行的除了理想、信念、责任,还有亲情,爱情,友情,恩情,随时涌动的一点感动……父亲的鼓励、板金的教导、驼队的关爱、老奶奶的照料、和尚的馈赠、独眼老人的相救、米店老板的赏识、秋蔓的爱慕、金枝的柔情……都是根鸟寻梦的支持,也是人生会遇到的好心人,好好把握根鸟们吧,感激根鸟们吧!一路上更有磨练你让你成长的的沟沟坎坎,饥饿、寒冷、劳累、疾病、孤独、折磨、诱惑,旅途的寂寞艰辛,时时围困的饥饿,长脚的虚伪、疤子的凶横、金毛的狡诈、班主的冷酷、店家的势力、豪赌的诱惑、挥霍的快感、酗酒的麻醉……也好好感激吧,因为有了根鸟们的磨砺,人生才变得丰富,才发育得成熟,才懂得珍惜!
好好读读此书,在曹问轩纯美的文字里玩味语言文字的精妙;在扣人心弦的情节里品位人生百味;在根鸟的成长经历中感悟人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匆匆第二章读后感,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很多时候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而时间就从迷茫中逝去。古人云:“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每当读到这句话,我都不禁会想到朱自清的《匆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了呢?苦苦思索之后,朱自清先生以他生动、形象的语言为我们刻画了时间飞逝的踪迹,让我们深刻地感受到看不见、摸不着的时间真真切切地从我们身边匆匆流逝,一去不回。我已经浪费了四千多天的日子,它们还会回来吗?不会的。日子来去匆匆,稍纵即逝,且无法挽回。作者对时光流逝无比无奈与惋惜,而我们呢,对时间只得珍惜。
正值“五四”低潮期时,作者看到许多青年在日常生活中崇尚着过去,忧虑着未来,将本应现在做的事情都丢到了,徒增烦恼和悔恨,于是有感而发,写下此文,意在阐明韶华易逝,青春难再,我们必须珍惜光阴,万勿使其错过。全文在淡淡的哀愁中流露出作者对时日匆匆的感受。
那年匆匆,我们得倍加珍惜呀!
那种滋味啊-----真是无言可喻,欲罢不能!原本学得很苦的姚远,被无情的现实击晕,连自己最努力的数学都只考了70多分。被大自然清新的空气包裹——这是我的幸福?不劳而获。感恩的力量呀,大得出乎意料,壮得令人惊叹。敲击春雷,直破烟波远远回!
所以,同学们,我们从现在开始,珍惜时间,跟时间赛跑。古人说,人的一生黄金时间在13岁以前,因为这个时期是接受事物最快、记忆能力最强的时候,所以我们一定要把握好机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我们熟悉的一句话,“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就是同样的道理。大家一定要珍惜,千万不要让时间悄悄地溜走呀!
我轻轻地打开书本,低声诵起了朱自清的《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我感觉到时间正从我身边飞逝。
时间在默默地,没有声响的从我们身边溜走了,我们到底又干了些什么呢?又有什么收获呢?当我们回首这一切时,也不免感概万分。我是一个不珍惜时间的孩子,但直从我读了朱自清的《匆匆》中我体会到只有珍惜分分秒秒的时间,才能成为时间的主人,而不做时间的奴隶。我想,上课时认真听讲,这样我就充分利用了每节40分钟的时间;放学后,我认真完成作业,再把动作加快!我就成了时间的主人。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珍惜时间,做时间的主人!
岁月是不饶人的,再有本事的人也无法把时间留住,所以,要想使自己的人生变得更精彩,那我们只能从现在起抓住分分秒秒,努力学习,不要做时间的奴隶!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才不会后悔自己是在这世上白白走了一遭。
春天走了,有再来的时候;小草枯了,还有在绿的时候;太阳落山了,还会有再升起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能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他们藏起来了罢:那他们为什么藏起来呢?是他们着急地赶路罢:那他们要去哪呢?我不知道上苍给了我多少日子,但是我感觉到我的时间确乎是在一分一秒的减少,再默默里算着,四千多日子已经从我的手中溜去,就像一颗流星消失在黑色的天空里,我的时间不知不觉的溜走了,我不禁悄然泪下。仔细地回想着,在我写字的时候,时间从滑动着的笔尖流过;在我上学的时候,时间从我迈着的脚步旁过去,上课的时候,时间从同学们的朗朗的读书声中溜走,很快一天的时间又溜走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几句话,都选自朱自清的《匆匆》。
的确,从我哇哇落地的那一瞬间开始,我的时间钟表就开始转动。似针尖上的一滴水滴入大海,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中。匆匆,日子就是这样匆匆。
诶!每天早上,等我看见太阳时,算是一日的开始。我每次在游戏时,日子从那笑声中过去;思考时,从急速运动的头脑间溜去;说话时,日子又从那朗朗上口的的'语句中过去。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流走了一日。我无奈的苦笑,但是新来的日子又开始在苦笑里闪过了。我一直认为时间是多么不起眼的两个字,反正过了今天还会由明天嘛!但是,自从上个星期,我们学了《匆匆》这篇课文后,我才知道原来我错了,彻底的错了。文章的作者是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课文记述了作者从八千多日日夜夜中产生的感受:时间是怎样流逝的。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人无长盛年,物无不散日;人间只道黄金贵,不问天公买少年;寸阴寸金,寸草寸心……在这许许多多惜时语句中,只有一个真理:珍惜时间。
在匆匆里,时光无声无息地悄然离去。不知道是在什么时间,也不清楚是什么地点,更不明白它为什么要溜走,只是晓得,流过的时间永远不会回来了。
时间流逝的踪迹告诉我:在时间长河里永远都没有昨天和明天,只有过去和未来。过去只是一笑而过,而未来却要靠自己去追逐。
我依然站在长跑的起跑线上,当哨声吹响的那一刻起,我也被唤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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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雾都孤儿第二章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雾都孤儿》是秋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着重要的地位。小说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棺材铺的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尔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的是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窝,窃贼团伙的首领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成扒手供他驱使。奥利弗跟着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的手绢儿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是无辜的,说明了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且容貌酷似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布朗洛和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被善良的人所感动,为奥利弗最后的幸福而高兴。
《雾都孤儿》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感人的故事。
主人公奥立弗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一个济贫院,奥立弗的妈妈生下他不久就死了,他就像礼物一样被人送来送去,最终还进入了贼窝,之后在许多朋友的帮忙下,警察围剿了贼窝,查明了奥立弗的身世,帮他获得了遗产,回到了亲人的怀抱。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境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立弗在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中,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中一步一步地前进。令我感动是奥立弗盗贼生涯那一章,虽然小偷们想把他培养成小偷,但无论怎样折磨他、攻击他,他都毫不理睬,情愿在外流浪也不愿意与坏人为伍,最终乘机逃出了贼窝。想想奥立弗,在想想自我,虽然我比他幸福很多,但我有他那样坚强吗?虽然此刻我不会流浪,但我却没有他那样机智、正义、勇敢。
书中另一位让我感动的人就是南希,尽管她是个贼,但为了帮忙奥立弗,她宁愿背叛所爱的人,宁愿冒着被处死的危险,最终,惨死在拳头之下。南希所做的事情,让我感受到了她内心的矛盾、善良和公正。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经历,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和挫折,都要有自信心,经过自身的努力,实现人生目标。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雾都孤儿》。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小男孩他是个孤儿,他的名字叫奥利弗,他的妈妈生完他之后就死了,他的父亲去意大利去钱财的时候,却突然病死了。奥利弗住在一家贫民救济院里,奥利弗在九岁的是活就被送去了棺材店工作。奥利弗在那里受尽了粵待,于是,奥利弗就走去了伦敦,在伦敦那里,奥利弗差一点就成了小偷。奥利弗在那里受到了许多好心人的帮助,也受到了那些强盗的欺负,其中的一位塞克斯是奥利弗的哥哥,奥利弗并不知道这件事情。奥利弗在梅利太太小的帮助拿回了自己的财产。拿回自己的财产之后就和布朗洛先生、梅利太太生活在一个小村子了,他的.哥哥塞克斯因为把钱花光的,去抢劫而入狱。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很敬佩这里面的奥利弗,虽然他受尽了粵待但他并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他身上的永不放弃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还有就是梅利太太很善良。
《雾都孤儿》是一部十分著名的小说,作者狄更斯,是英国的一位非常著名的作家。
记得第一次看《雾都孤儿》,是在八年级的时候,当初是为了学好英语,才看了英汉对照版的。当时的感觉就是,奥利弗很善良,所以没有被带坏,好人还是有好报的。只是南希死的太惨了,不过除了这一点,结局也还算不错,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第二次看《雾都孤儿》,是初三毕业那年的暑假。当时看了一部电影,叫《八月迷情》,总觉得这部电影的剧情跟《雾都孤儿》很像,于是就看了第二遍。这次才发现,奥利弗不但善良,而且非常勇敢。他敢于开口再要一些粮食;他敢于动手打侮辱自己妈妈的人;他敢于一个人跑到伦敦奋斗;他敢于逃出贼窝;他敢于去监狱探望费金。正是因为他的善良和勇敢,加上好心人对他的帮助,才使得他得到收留,过上幸福的生活。
现在进入大学了,开设了外国文学这门课,我再一次翻开了《雾都孤儿》,还看了一遍电影版的,于是心灵又被撞击了一次。我发现主人公奥利弗除了善良、勇敢,还非常的坚强,不服输,并且懂得知恩图报。他一出生就注定要经历很多很多的磨难,没有父母的疼爱,没有家庭的温暖,有的只是他人的打骂和瞧不起。但是他没有向命运屈服,他要去伦敦,他要去奋斗,他要过得更好。终于到了伦敦,却又不幸被骗进了贼窝。老贼和小贼们教了他种种偷的技术,但他并没有因此也变成一个小贼,他知道偷东西是不好的。还好,再一次行动中,他幸运的被布朗鲁先生同情和收养了,他很感谢布朗鲁先生,主动要帮布朗鲁先生还书,却又被盗贼集团抓了回去,他恳求他们放他回去,他要把书和钱还给布朗鲁先生,他不想让布朗鲁先生认为他也是一个小偷,一个骗子。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奥里弗,南西,善良的绅士和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雾都孤儿》,一本好书。
蒙克斯的母亲得知罗斯是艾格尼丝的妹妹之后,设计让幼年的罗斯被耳根子软的主人折磨,幸而与人为善的梅丽太太遇见了可怜的罗斯,将她收养在身边。奥利弗的父亲是个容易被权钱左右的脆弱的普通人,抵抗不住大笔遗产的诱惑也无可厚非,但他抛妻弃子未免薄情寡义了些,即便他继承遗产后极度痛苦与自责导致富贵一年就去世,也弥补不了他和他的原配带给艾格尼丝一家人的苦难和伤害。
奥利弗是个让人心疼的孩子,受尽磨难却坚持人性中的纯真与善良,他与小迪克的友情更是扣人心弦。两个纤细瘦弱的孩童在饥寒交迫和殴打辱骂中长大,在不见天日的地窖中,面对黑暗世道邪恶人心,他们却从未放弃过对美好生活的憧憬。然而人生多艰,两个小男孩最后一次在寄养所相见,既是生离,又是死别,小迪克得知自己病情时的求死心态和其对奥利弗的真诚祝福令人心酸不已。当奥利弗再次回到寄养所准备解救他的好友时,等待他的却是小迪克已经病逝的消息,患难之交最终阴阳相隔,为幸福圆满的结局留下了一个遗憾。
聪明机敏的南希是个性格复杂的人物,她从小就在费金和赛克斯的“教育”及威逼下做了许多身不由己违背本心的事情,拐骗儿童,欺诈良民。在协助费金捉回奥利弗之后,也许是被无辜自责的奥利弗触动了良知,也许是被伤痕累累的受难者唤醒了母性,年轻的她开始心绪不宁方寸大乱,在善恶之间踟蹰摇摆,为保护奥利弗做了很多努力,尽管南希最终选择留在黑暗,但她依然保有人性中光明的一面——爱与忠诚,尽管这爱与忠诚从始至终都所托非人。
这部作品再现了工业发展初期被雾霾笼罩的伦敦。英国经济转型背后脏乱不堪的大街小巷,压榨剥削贫民的资产阶级和《济贫法》,命如草芥生如蝼蚁的底层民众,狄更斯用精炼辛辣的语言绘出了一幅彼时伦敦的写实画卷,这含血带泪的写实画卷不禁让人感叹滚滚向前的历史车轮下,碾过了多少无名冤魂。
最后,建议有意入手外国名著的书友们提前了解哪家译本比较经典,可以避免糟心的阅读体验,有能力阅读原版者除外。
“哎,如果费根真的我们开了抢那奥利弗该多惨啊?”我自言自语道。当我再次合上《雾都孤儿》。这本书后,我仍然很害怕,想起自己那一幅幅触人心中国人心的画面,我不禁发现打了他们一个哆嗦。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奥利弗出生时没有母亲,所以上帝给了他很多痛苦,他被好人接受,也被坏人绑架,但他仍然用他善良的心去感受世界的美丽。
善良是一个人的基本品质。奥利弗是个单纯的孩子,虽然他有危险,但他从来没有伤害过任何人的心,我最惊讶的是奥利弗逃脱了,并被假装成贼窝的人抓住了。所以feigen试图教他一些偷窃的技巧,feigen说,从现在开始,我会教你一些技巧,希望你能学会如何用一个肮脏的微笑,在根部结束这个句子,oliver不仅颤抖,他说,我跟着fay仔细研究。不久之后feigen说”今天我要派你去偷我的钱包,希望你能完成任务”奥利弗还在犹豫要不要去,最后费根逼他去了。当时feigen被枪指着脑袋。奥利弗并不害怕,但放弃了任务。假惺惺后来打骂了她。奥利弗善良勇敢。
我记得有一次我去医院打针,看见一个小女孩穿着华丽的母亲对他说:“你不给我买鸡,我不打针,”我看到小女孩用脚蹬踏他的妈妈,手打他母亲的背上,发出“啪”的一声,喊道:“我去买鸡爪,走了,”他在那种龇牙咧嘴真的很烦人,我当时很生气,他住在良好的家庭实际不懂得珍惜,真是可恶。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书中主人翁是一位孤儿,他的名字叫奥利弗特威斯特。他出生于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他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他最后遇到了一位善良的老先生;布郎罗先生,这位先生好心收留了他,他过上了好的生活。可好景不长,奥利弗不幸在次身陷贼窟,赛克斯胁迫他参加一次远征行窃,最后失败了,挣扎在死亡线上,还是梅里夫人救了奥利弗并且好心收留了他。经过一段时间,奥利弗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他瘦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痛苦下顽强的斗争,向美好生活前进!
我们的孩子生活在密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他们可曾经想过,在世界上,还有多少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饥饿、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所以,我们应该让他们知道现在要珍惜自己的幸福,用他们的双手和大脑,做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来回报社会。
在一个悠闲宁静的午时,我读了一本叫做《雾都孤儿》的书。
在这本《雾都孤儿》里,主要讲了奥利弗为了找到亲人而经历了许多坎坷的事,最终找到自我的亲人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以后,让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中。为什么奥利弗要当一名扒手为什么他会要那么做看到那里,我体会到了社会上的人们的无情。比如,我们整天说着要爱护动物,可又有多少人亦是这样该丢的宠物狗继续丢,该虐待的流浪猫狗继续虐。甚至有些人拿宠物来做衣服。有一条新闻是这样的:最近小区里业主们的猫总是失踪,弄的小区里的爱猫人士担惊受怕。之后有人在一家老奶奶家里找到了许多猫肉和用猫毛做的大衣,这时老奶奶才承认最近的猫都是她杀的,因为她觉得猫毛很适合做大衣。每当看到那篇新闻,我的心就久久不能平静。它们也是一条命啊!它们是活得啊,不是任你宰割的东西啊!
最终,我想告诉大家一句话:如果不爱,请别伤害!
《雾都孤儿》讲述了孤儿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扒手集团”,又被迫与凶狠毒辣的凶徒为伍。他历尽无数辛酸,最终在善心人布朗洛先生和梅丽太太一家的帮忙下,最终查明身世并获得幸福。
在主题思想上,作者以复杂的情节和形形色色的人物形象从侧面刻画出了当时刚刚经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现实,用夸张与讽刺的手法反映了社会的黑暗面,但同时,作品中又处处体现着浪漫主义,表达了作者对完美生活和美满人生的向往。
在《雾都孤儿》中,我深深体会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与暴力,也明白了一个永恒不变的道理——那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例如:小主人公奥立弗在误入贼穴后,任凭金钱的诱惑,坚决不去做扒手,连那里的头目费根也说,奥立弗善良的天性无人能敌。最终,奥立弗查明了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其实,善良包含了很多种品质,但它们的共同点就是心地纯洁,常为别人着想。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许会为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而大动干戈,如果多一些理解与宽容,一切不都是风平浪静的吗?我想,善良是没有贫贱、高低之分的,仅有用一颗纯洁的心灵去对待他人,那么你的人生史册将会熠熠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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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永远是如此纯洁无暇,隐含着怄气的不愉快,伤心的泪水,喜悦的笑声,可是,无论如何,一切都是那么单纯,没有任何动机,想笑就笑,想哭就哭,不需压抑。
本以为《童年》会有很多单纯,可初次看《童年》,我觉得很不一样,高尔基的童年是可怜的.,还那么小就没了父亲,他的小弟弟刚出生就去世了,母亲因为悲伤过度完全不理会他,幸好外祖母陪伴他,可当他们回到外祖父家时,他亦显得更加孤单了。
我读了不久就把书放下了,名人的童年哪个不是悲惨的呢?所以往往名人总是显得比他们的同龄人更成熟,对未来更有拼劲,因而获得成功,高尔基是名人,他童年的悲惨,也就不令人意外。
不知过了多久,老师说要看名著,于是,我又重新拿起了《童年》,这一回,我发现外祖父太凶了,尤其是看到高尔基被打的那个场景,我感觉心都快跳出来了,但是,后来看到他的舅舅们嚷着要分家时,我又幸灾乐祸起来了,不过,我更好奇高尔基的母亲,那个沉默寡言的女人。
我花了一个星期才将这本书看完,每次总是看一段停一段,看到外祖父欺负“好事情”时,我气愤地把书扔在桌上;看到外祖父分家时,忽然觉得好无聊,又把书搁下了;看到高尔基的母亲再嫁,我闷闷地把书放下了。
好久好久一段时间,我忘却了《童年》,后来,我被一些事情缠得焦头烂额,忽然想到了《童年》,人生真的很奇妙,没有章程,没有提示,就这么遇上了,我想我完全可以理解高尔基,他的童年并不是他之后会成为名人才会如此,没有人会知道结局,他的童年是一种自然,就这么发生了,那么真,又那么戏剧。
一切真的只是顺其自然,没人可以掌握它的发生,只有顺从,并在顺从之中创造!
暑期拜读《雪国》,本试着去寻找书中描绘的爱情最终却未看见爱情,而是生命的脆弱与渺茫。
雪国描述的是舞蹈艺术研究家岛村三次前往雪国,与驹子、叶子之间发生的情感纠纷的故事:在远方的一个岛国小镇,那里有温泉,产丝织品,终年积雪,每年都会有像岛村一样无目的前来的游客。作者通过岛村在火车上遇到的一对打扮得很像夫妻的描写,引出许多其它的话题,像是雪国小站的景物,岛村对驹子的想念等等。从而过渡到描写他们的情感纠纷。其中写驹子的笔墨是最多的。驹子出身贫寒最中而沦为歌妓,本来她有未婚夫,但未婚夫不幸患上绝症,她只得委身成为歌妓,在旅馆与饭局之间应酬。但她与别的歌妓格外不同,身为笼中鸟的她却向往着自由的生活,并希望自己与岛村的爱情能够修成正果,能为世俗所接受。为此,她小心而细腻地呵护着自己也呵护着这份感情。而岛村是个有家有室的游人,只是每年定期来这里渡假的过客而已,他只是想维持现状,而绝非像驹子一样对自己的所爱进行大胆而热烈的追求,而这也就意味着他们绝不可能坦然走在一起,而驹子也知道这份没有结果的爱情,但她抛开了一切,陪着自己的情人散步,更是在未婚夫死亡的时候跑去车站送岛村。我赞扬驹子这种对爱情的执着与追求,但似乎这份微茫的爱早就被束缚在了这座偏远的雪国,随着时间一同被冻结并流逝,可望而不可及。
与驹子相比,叶子的形像是美丽的虚无,在小说结尾作者安排了一场意外的火灾,叶子在大火中丧生,岛村并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悲痛,却从叶子突如其来的死亡之中得到精神的升华雨心灵的顿悟,顿悟了生死这一人类永恒的思考。他想,这不过是她“内在生命在变形”,叶子会因“失去生命而显得自由了。”在火的洗礼之下,叶子已然超越了驹子“有些事拼命想也想不通”的层面,超越了肉体。当驹子把叶子抱在胸前,“她因抱着她的牺牲或是对她的惩戒。”当时,驹子的灵魂与叶子的肉体同时幻灭于大火中,小说到此戛然而止,一切都消亡于虚无中,这样一种生死无常的观点正是川端康成本人借助岛村这个人物形象表达自己对生死和人生的虚无的看法。
雪国谧静悠远,以雪景著称,可偏偏这白茫茫的世界,萦绕着短暂的春日气息,也许是岛村与驹子所度过的那美好的短暂春日;也许是初见时“杉树亭亭如盖”的幽深静谧;只是美都是转瞬即逝的,如同泡沫湮灭于汪洋,美丽的驹子和叶子,仿佛生来就就束缚在了男人身上一样,为自己不爱的男人卖身治病,在牵动自己内心的男人面前却处处约束自己的言行。可能这样卑微的情感,也会如亮丽的春日般,随着时间的流淌而散在风中吧。
不同于日本传统的“以自然为友,以回时为伴”的风格,川端康成是以“虚无”本来面目表现社会人生的,在《雪国》里,川端康成超越了世俗道德的规范,创造出一种虚幻的美,超越现实美的绝对境界。他所守望的是一片看不到的精神田野。借男女恋情的悲哀,把虚无世界对感动贯穿在人情世故中,暗示人生徒劳。回望,远方一望无际的原野白雪皑皑,白茫茫的夜空挂着稀落的星星,月色笼罩山头,清冷而幽静。
看似写爱情,实则尽绘了作者对人生的思考。雪是种很奇妙的事物,明明寒冷彻骨,却又给人柔软温柔的感觉。《雪国》也是如此,明明凄冷无比,却又透出丝丝温暖。这副温暖的画卷,一遍遍鉴赏,从万里白雪,走到春暖花开。
雪国这本书并不像那些名著一样那么厚,溥溥的一沓纸里散发着芬芳的书香,连着几个晚上,我都像品味一壶珍茶一样式,几张几张的细看。困了要小心易易的把书放好,然后带着浓浓的疲惫入睡。尽管如此,我却感到了困惑,那就感觉就像一个看不懂线谱和乐理的人听到一首好曲子时一样,有心灵的陶醉,也有悦耳的感受,却不知道好到底好在哪里。《雪国》就是首这样的乐曲。虽然我不知道它好在哪里,但我依然愿意贯注我的全心去倾听。
书的内容讲的是一个遥远的岛国小镇,那里有温泉,产丝织品,终年积雪,每年都会有像岛村一样莫名前来的游客。作者通过岛村在火车上一对打扮得很像夫妻然而又给人很怪感觉的人的描写,引出许多其它的话题,如雪国小站的景物,岛村对驹子的想念等等。继而过渡到描写岛村与驹子的情感纠纷。其中写驹子的笔墨是最多的。驹子是一个出身贫寒、举目无亲而沦为歌妓的女子。本来定有未婚夫,但未婚夫患上绝症——几乎是剥夺了她婚姻的权利。只有委身为歌妓。在旅馆与饭局之间应酬。而她与别的歌妓却是不同的,她向往自由的生活,希望自己与岛村的爱情能够修成正果。为此,她小心而细腻的呵护着,呵护着自己也呵护着这份感情。而岛村是个有家有室的游人,只是每年定期来这里渡假的过客而已,他只是想维持现状。而绝非像驹子一样对自己的所爱进行大胆而热烈的追求。
雪国的风景是美的。同样美丽的驹子和叶子却像生来就束缚在了男人身上一样。当自己并不爱着的男人病得不行了的时候为其卖身治病,在自己心爱的男人面前处处约束自己的言行,渴望甚至是乞求她们内心所贫贬的爱抚。我想,这样的情感,这样的故事,也许就像雪国的夕阳,会很快的消失在远山的尽头罢!而做为见证整个事情发展的岛村,只是像一个过路人偶遇了这一切。见证了一个完整故事的开始与结束。我很怀疑岛村是否就是作者本人经历的写照。曾在某个遥远的地方,有个曾经深爱的女子,当自己慢慢变老时,记忆变得日渐清晰,于是面对记忆,写下了这篇文章,当作悼念。
我承认,我看了这么多遍,依旧没有看懂《雪国》,至少是没有完全懂,这与我对日本文化的理解少是相关系的,日本人生活在繁索的礼节和对理想的孜孜不倦里,这大概也是为什么日本社会那么井然有序的一个原因,更也是它们发展的一种民族动力。作者川端康成截取许多往事中的这样一个雪国来表达自己内心的那片神圣领地时,似乎透露了某种积极上进的光芒,遗憾的是我看不清楚这神圣所发出来的光芒,只是朦胧的在眼前有几个穿着和服的女子,踏着木鞋,带着微笑走过。这种距离是最遥远的。
本来这篇读后感想写名为《唯美的雪国》但叶子的死让我耿耿于怀。太荒。唐和突然的结局像这荒。唐的爱情突然的消逝一样,令人难以释怀。叶子被火烧死了,确实点的说她是为了救别人而耽误了自己的生命。驹子疯了,她所有的情感、伤怀也许在倾刻间全部迸发,让头脑正常工作的系统一下崩溃了。安排这样的一个结局不能说作者破坏了这种唯美的气氛,相反,这样的结果让一些痛苦的生灵得到了精神的安息。
世间上本来就少有完美的事情,缺少的东西总是能衬托出这种完美的稀有性。让人懂得去怀念和追求。我想这雪国是最后的雪国,它也许会永远的消失在岛村的生活里,但这雪国同样是永远的雪国,因为它给别人留下的深刻的记忆是无法抹去的。
来年春暖花开的时候,雪国的人们会是怎样的生活呢?没有人能够回答。但是我知道过去了的雪国——它像一幅画卷,呈现在我的脑海里,隔着远远的距离。
看完雪国,马上想到的是著名作家铁凝成名作:《哦,香雪》,这也是一部给人以美美感受的作品,但它的这种美与《雪国》中的美是不同的。它更贴近人心,更能让人感受到真意。而雪国的美却是那样的冷艳,似乎与我们相隔了太长的时间,我们只能远远的观看,带点陌生的距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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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呐喊!中国人民站起来啦!一本《呐喊》,曾经激励了多少旧社会的年轻人。
出自鲁迅之手的《呐喊》,是中国新文学的奠基作,是五四运动事情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鲁迅是这样介绍这本书的。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矛盾。尽管,那个时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也不禁沉重下去。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症患者的心理活动。这个可怜的人儿啊!深受封建礼教和制度的迫害,对社会甚至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恐惧感。它总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认为封建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尽管,那个社会是不会吃人的,但那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这篇文章是作者对吃人社会发出的勇敢挑战,是反对封建社会的第一枪。
而《孔乙几》则又是一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制度的文章。孔乙几,是封建社会的一个落魄的读书人。在封建统治的毒害下,他只会“之呼者也”,一无所能,不得不做了梁上君子,并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死。可怜的他,因穷困成了人们的笑料,因偷窃被打断了腿,尽管他心地善良,可又有谁会同情他那?在茫茫人海中,他就只能这样走下去。“孔乙几还欠十九个钱那!”是啊,他的债谁帮他还那?辛酸的故事,鞭挞了封建社会对知识分子的戕害,使人不禁心中一沉。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西游记第二章读后感,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今年暑假,我读完了《西游记》这本书,写得太精彩了!
这本书讲的是师徒四人历经磨难到达西天取得真经的故事。他们四人性格不同,但很团结。唐僧有个大徒弟,叫孙悟空,他很勇敢,但又经常不听话。猪八戒是唐僧的二徒弟,胆小又贪吃,沙和尚是唐僧收的最后一个徒弟,很老实但没什么太大的本事。
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他很勇敢,面对各种妖魔鬼怪,从不害怕。再想想自己,看见一些小虫子就大惊小怪,和孙悟空一比,实在差远了。我还要学习他们团结战斗的精神,他们的心就象一串烧烤一样串在一起。以后我也要多团结同这,为班里争光!
读完这本书,我很受启发。我要学习孙悟空的勤奋和勇敢,学习唐僧的善良和坚持,但决不要象猪八戒那样胆小、懒惰!
这篇故事里,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孙悟空善于勇赶一路上是他帮助了师父,斩妖除魔才能让师傅取经在这本故事中,我最不喜欢的便是猪八戒,他好吃懒做,只是扛着一个耙子,还天天嚷着说我是天蓬元帅所以我最讨厌的就是她了但是他没有害过任何一个人。
如果大家都讲唐三藏沙和尚和孙悟空一样,对学习有坚定的心,就会像他们一样取得真经,而唐僧四人也不是完美无缺的,他们都有缺点,孙悟空毛躁猪悟能的懒惰,沙悟净的沉默唐三藏的懦弱,可他们却带着各自的缺点取得真经,并修成了正果,这一点说明任何事都不是完美的,取长补短,团结他人就能学习上在生活上取经修成正果。
《西游记》讲述了以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为线索,一路斩妖除魔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后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我们知道神通广大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不仅会七十二变般变化,还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分辨人和妖。所以,孙悟空善于降妖除魔,他为西天取经立下了汗马功劳。
但是如果没有诚信、憨厚,擅长水性的沙和尚助阵,孙悟空在水中捉妖也就不那么顺利了。猪八戒力大无比是孙悟空捉妖的好帮手,唐僧虽不懂人情世故,但他始终以慈悲为怀,感动了苍天。最终,历经千辛万苦,带领徒弟们,终于取获真经。
我不仅要学习孙悟空那种不畏艰辛,勇往直前,积极乐观的斗争精神,还要懂得只有擦亮眼睛,明辨是非,才能撕破一切伪装的画皮。
朱八戒,又名吴能,是玄奘的第二徒弟,原为天元帅。在醉酒和嫦娥调情之后,他被驱逐出天堂,转世投胎在地球上,但他也转世为一头猪。
他会变身术,能腾云驾雾,使用的兵器是九齿钉耙。唐僧就是西天取经之前路过高老庄,猪八戒被悟空收服,八戒形象从此就成了一个唐僧的好帮手,一同进行保护对于唐僧完成西天取经。
西游个性热情,淳朴而简单的,下了很大功夫,但懒惰,寻求性行为,往往按性别怪物的球迷,是很难区分敌军。为兄弟,然后脚趾,虽然有时故意和针对悟空;忠于主人,虽然经常说散伙分包袱,但仍唐僧西天取经,立下了汗马功劳,最后被称为“净坛使者”。它是一种爱和被同情的人物。
是的,这个企业团队管理没有猪八戒就太死板了,有了他,这个方法死板的团队才变得更加生动发展起来,虽然我们有时学生不喜欢猪八戒,但还是社会会被他逗得哈哈大笑。这猪八戒真是个有本事的人!
暑假期间,我几乎每天都在看《西游记》这本书,总是看不够,从中也学到了很多教育和启发。
《西游记》这本书是以唐朝僧人带领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展开的,是从孙悟空出世,大闹天宫写到与师弟猪八戒和沙和尚一起保护师父去西天取经,一路上降妖伏魔,排除万难,终于取回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
《西游记》里我最佩服的是孙悟空和唐僧,唐僧心地善良,做事情也认真执著,在西行路上遭遇九九八十一难,从未向困难低头,美女和引诱也没有让他改变自己的初衷。孙悟空是唐憎的大徒弟,聪明过人。会七十二般变化你,有一双火眼金睛,为唐增西天取经立下汗马功劳。
我们学习就像西天取经一样,会遇到很多困难和挫折,要想取得理想的成绩,是非常困难的,我要像唐增那样遇到困难不低头,像孙悟空那样聪明机智,争取好成绩。
小朋友们,也许你们只看过电视是播放的《西游记》,没有看过书上的《西游记》吧!今天就让我来告诉像你们吧!《西游记》是吴承恩写的,主要讲了《西游记》里面的主人公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在去西天的路上,遇到九九八十一次难,最后取到了真经,拿到了有字经书。
我想,孙悟空以前是不懂道理,但它很机灵,忠诚的一个人保护着唐僧。唐僧心地善良,但有时候傻乎乎的,一点都分不清哪个是好人哪个是坏人......但是他们在取经的路上一直在一起,永不分离,修成正果。
平时我们在学习上,总会遇到不会的题,但是没有关系,老师讲的时候只要你认真听,就学会了这到题,就相当于过了一关,慢慢的知识广泛了,所有不会的题会被你解开了。我要说,恭喜你,你也取到真经了,取到了“人生中的”真经。
读了《西游记》这本书,我的感触颇为深刻,这本书的内容就像一幅画,妙趣横生,画中的人物感情,丰富多彩。喜怒哀乐俱全。在精彩的故事情节中,又让我懂得了一些道理。
比如:唐僧被白骨精蒙蔽了双眼,误以为是孙悟空杀了三个好人,最后才发现是白骨精变的,看到了事情的真相,让唐僧哑口无言。在这一段话中,我明白了,不能只相信眼前的事物。
学习就好像取经,在学校里,有着各种各样的人。有的像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什么事都马马虎虎。有的像沙僧,诚恳,踏踏实实,有的像孙悟空,活灵活现,足智多谋。而唐僧是心地善良,从不气馁的。我们要学习沙僧,孙悟空和唐僧的精神。
这本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希望大家爱读书,读好书,好读书,一步一步的走上的了书的殿堂!
《西游记》是一部古老的神话,也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我喜欢看这部电视剧。
《西游记》里又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几个主要人物,主要讲述了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不畏艰险,打败妖魔鬼怪,终于取得了真经。其中我最喜欢唐僧的大徒弟——孙悟空。他神通广大,可以七十二变,腾云驾雾,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他火眼晶晶,能够分辨出谁是妖魔鬼怪,经常看穿妖怪伪装的伎俩,但是唐僧因为心善,经常误会孙悟空,念紧箍咒,可是仍然不能阻止他与妖魔斗争。我们要学习孙悟空天不怕地不怕,顽强不屈,敢于黑恶势力做斗争的精神。
我要学习他们师徒四人锲而不舍,坚强执着的精神,不怕苦不怕累,坚持不懈地做好每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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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我们很难知道这些蕴含的真正意义,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西游记第二章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西游记》是一篇长篇神魔小说,前七回讲孙悟空的身世和大闹天宫的故事,第八回介绍唐僧,交代西天取经这一中心事件的由来,第十三回到第一百回是小说的主题,讲述唐僧师徒取经路上战胜无数妖魔鬼怪,历经重重磨难,终于到达西天,取回真经的故事。
小说中,孙悟空不怕困难,无所畏惧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独臂女孩张超凡因为天生不完整的左臂,她告诉我们:“我必须优秀,即使比别人付出多几倍的努力,也要活出个样儿来!”受父亲影响的张超凡,从小学习国画和书法,年少时便开始崭露头角,有一个星期她带回四个获奖证书,后来她考上了自己理想的大学,研习写意画鸟专业,如今的张超凡是周围人眼中的“天使”和“达人”,有人甚至称她为“东方维纳斯”。作为一个天生残疾的女孩,她骨子里的那份坚强勇敢,不怕困难,无所畏惧远远超过了常人,一份信念,让她成为自信的标杆。
每一个人的人生经历有所不同,所以每个人看《西游记》的感悟也会不同。如果把唐僧师徒四人取经之路比作我们的成长之路,那九九八十一难一定就是我们成长道路上遇到的挫折与磨难,而那些妖魔鬼怪就好比我们心中不好的念想,如果稍一松懈,就会误入歧途,既影响了自己,又影响了他人,而那九九八十一难的成功通过,就好比我们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我们成长路上的种种困难与磨难。
在抛开西游记的宗教外衣下,对今天的青少年来说,这部小说也许更像一个励志故事:人生就要有所追求,为实现理想而披荆斩棘,不畏任何艰难险阻,以超强的韧劲和斗志战胜一切困难,直至胜利的终点。
假期里,我一口气地读完了《西游记》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团结就是力量。无论何时,我们都要做一个有团队精神的人。
这本书中主要写的是唐僧与他的三个徒弟前往西天取经,在取经的路上,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到真经,修成正果。在途中,他们虽然有分岐,也会时常抱怨对方,但最终他们都会和好,且从不放弃任何一个队友。
书中唐僧一心向佛,慈悲为怀;悟空智勇双全,神通广大;八戒虽好吃懒做但心地却很善良;沙僧是师徒四人之中最为忠厚老实,也是最吃苦耐劳的。在取经的途中,虽然唐僧多次把妖怪当成了好人,与悟空产生了分岐,但只要是唐僧出了危险,悟空都会全心全意地去救师父,而不是丢下师父不管。尽量他们师徒四人的个性迥然不同,但为了共同的取经目标,团结一致,所以最终取得成功。从这里,我能体会到了“人心齐,泰山移”。在团队合作中不能抛弃任何一位成员。
在生活中,团结也是非常重要的。比如:这一个学期,老师划分了十个小组,一周内加分最高的小组可以得到奖励。同样扣分最多的小组会受到惩罚。当小组分配完时,我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看着别人和自己心仪的组员组队,自信满满的样子,我更加觉得我们组会是倒数第一名。因为我们组中有一个出了名的调皮王,曾经一节课扣了40多分,但在我准备放弃时,我想起了《西游记》里面的唐僧和八戒也经常拖团队的后腿,但他们也从来没有放弃彼此,那我也不应该就这么放弃了。终于,在我和组员的严格监督下,那位调皮王收了性子,变得乖巧无比。结果我们组取得令全班同学刮目相看的成绩。
所以,我们在生活中一定要做个团结友爱的人,不能因为一点分歧,就放弃自己的`队友,因为在你身后有一个支持你的团队。
一部众所周知,百看不厌的名著——《西游记》,赢得了不知多少人的喜爱。也是这部名著使我的生活充满了趣味。
孙悟空,许多儿童的偶像,他乐观,聪明,勇敢,充满了斗争精神;然而与孙悟空相应成趣的是他的师弟猪八戒,他身上有许多的小毛病,却也有许多的优秀的品质;和孙悟空,猪八戒这一猴一猪比起来,第三为土地沙和尚就成了不可缺少的配角;唐僧虽说是取经的领导人,却总是太慈悲,不分清红皂白地训斥孙悟空,不明不白地就掉进了妖怪的陷阱。这部名著给了我很多其实,那就是:为了实现我们的愿望,达到自己的目标,我们必须艰苦奋战,长期坚持,勇敢地战胜一切敌人,不可知难而退。我们只要踏出了第一步,那么就要去走第二步,第三步……记得我参加过一个演讲比赛,知道老师不是说我这演讲的不要了,就是那出错了,气急败坏之下,我做出了一个过后让自己后悔的决定,那就是退出比赛。
一页页飘香的纸张,萦绕鼻尖;一句句生动的文字,映入眼帘;一幅幅精美的插画,刻入脑海……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西游记》。
就让我介绍介绍这部名著吧!它的作者是吴承恩。书中唐僧带着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一路上师徒四人降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难,最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
这本书让我哭,让我笑,让我难过和愉悦,它紧紧地牵动着我的每一缕情绪。
师徒四人齐心协力、团结一致的精神在我们的生活中的也有体现。记得上次拔河比赛,我们大家个个精神抖擞,都想为班级争光。班主任说:“人多计谋广,柴多火焰高,只要我们心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就一定能取得胜利。”比赛中,我们团结一致、坚持不懈,果然取得了第一名。
“人心齐,泰山移”面对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我们应该像《西游记》中的师徒学习。树立目标、勇往直前、团结一致,才能取得成功。每一本书都是一个宝箱,名著更是宝箱中的精华,让我懂得了更多的道理。
孙悟空是融神的威力、人的性情、猴子的乖巧为一体的艺术形象。《西游记》第一回便使孙悟空这种神、人、猴浑然一体的形象跃然纸上。
就拜他为王。”
石猴呼地跳了出来,高声喊道:“我进去,我进去!”
孙悟空的这一跃,
看似简单平常,然而需要的是勇气;如果没有。
终于脱胎换骨,为后来的英雄业绩奠定了基础。正是孙悟空这种不满足现状,积极进取的精神,才造就了一代叱咤风云、惊天动地的英雄。
读了这一则故事使我们明白了机会总是垂青于那些有勇气的人,成功总是伴随着不断进取的人,我要努力学习,不断攀登新的高峰。
最近我读了许多书:国外的《格林童话》、《爱的教育》、国内的《中国民间故事》、《红楼梦》、《西游记》等等。但我最喜欢看的是《西游记》这本书,这本书里有很多精彩的故事,每当我拿起这本书的时候,书中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
这本书主要讲了:孙悟空从仙石中蹦出来,住在花果山,与那些猴子们成了亲人。后来因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后,被唐僧救出,并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孙悟空降妖除魔,立下了大功劳。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读了《西游记》这本书,对我启发很大,让我明白了想做一件伟大的事情,往往不是一忛风顺的,总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挫折,所以我们要学会勇敢面对,要有一颗执着冷静的心,不断的努力奋斗,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成功。不管学习还是生活都要像西天取经一样,遇到困难和挫折,不要轻易放弃,要有刻苦耐劳的精神,要有坚定的信念。
读了《西游记》之后,给我的感受是:不管遇到怎样的困难,都要敢于面对,勇往直前,特别是在学习上,要克服一切困难,发奋读书,才能最终实现自已的梦想。
这一部由射阳山人撰写的神魔小说,出神入化,师徒四人的九九八十一难,使我身临其境。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是最能振奋我的了。
“俺乃是齐天大圣孙悟空,身如玄铁,火眼金睛,长生不老还有七十二变……”他话音未落,我早已蹦了起来,瞪大眼睛,攥紧双拳,屏住呼吸,仿佛心都停止了跳动,我站在电视机前注视着那金箍棒。我也渴望有一个可以变化自如的金箍棒,更想要他那通三界的本领。维妙维肖的孙悟空也给了我很大的鼓舞。
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孙悟空便会首先从我脑海中浮现——他告诉我,生活中的困难或许有很多,但如果我们足够努力,那就没有什么攻不破的坚石。顶天立地的他也使我有所改变。从一个幼稚的小孩变成一个懂事的青年;从一个调皮的小孩儿变成一个稳重的青年;从一个无知的小孩儿变成一个成熟的青年。总而言之,这本书陪伴了我的成长。
人生不会因为生来完美就顺风顺水,也不会因为生来不完美就此生无望。转瞬即逝的初中三年,中考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这是我们人生的第一次“面试”,或许我们有许多疑问,这些都交给时间吧,时间从来不语,却回答了所有问题。
孙悟空虽然是个神话人物,是虚无的,但人人都可以做孙悟空。我们不免会做错事,但只要你改正过来,脚踏实地,就能像孙悟空一样勇敢无畏。这真是走出个“通天大道宽又阔”!
《西游记》一书鼓舞了我他告诉了我:人生就要有所追求,为了实现理想而披荆斩棘,不畏任何艰难险阻,勇往直前,直至胜利的彼岸。
《西游记》一书使我受益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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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子》里一直回荡着“悲悯”的情怀,《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草房子第二章精选读后感”,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使我其乐无穷的书,它的名字叫《草房子》。书中有几位性格鲜明的人使我印象深刻。调皮可爱的桑桑,清纯柔和的纸月,坚强的杜小康,执着的秦大奶奶……深处困境的杜小康,也不忘学习的重要;年纪轻轻的纸月,就背负起全家人的担子;勇敢的秦大奶奶,为救孩子而落入水中。他们的人与事都在涤荡着我的灵魂,让我为之动容!
其中最让我感动要数杜小康。杜小康原本是村子里家境最富有的小孩,一直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但因他父亲生意投资的失败,一夜间负债累累,一下子从原来童真快乐的孩子变成了忧心忡忡的“思想者”。他的肩膀上,承载了太多太多不应该承受的压力。每当他看着别人有学上,过着快乐的生活。心就隐隐作痛。他渴望读书,渴望获得知识,渴望获得以前的所有。他愁眉苦脸过,他垂头丧气过,他忧愁不安过。可他从未停下步伐,而是像勇士一样,披荆斩棘,勇敢的向前迈进。他用稚嫩的双手毅然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用柔嫩的心灵去感受种种磨难。挫折、困难使他迅速地成长,使他渐渐的领悟了人生,也让他变得更加勇敢了。他的经历让我们看到了他受挫以后的坚强。说起最爱麻油地小学的人,那无非要数秦大奶奶。
秦大奶奶是一个孤单、固执、善良的老人。她曾两次落水:第一次是为了救护一个小女孩,在床上躺了半个月;第二次是去救护学校的一个大南瓜,不幸离开了人世。她一听到小女孩的叫喊,就不假思索地跑了过去,救起小女孩。这个品质是大多数人都无法拥有的。
《草房子》就像一个磁石一样在吸引着我,它不停在敲打着我的心灵。更使我明白了里面人物的个性美。坚强面对现实的杜小康,教会我人生需要挫折与困难才能长大。慈祥的秦大奶奶,教会我要舍己为人。他们一直在指引着我未来前进的方向,使我越走越远。
我看过许多书,有杨红樱的《笑猫日记》、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曹文轩的《草房子》、沈石溪的《狼王梦》……在这些经典作品里要说我最喜欢的,莫过于是曹文轩写的长篇纯美小说——《草房子》了。
《草房子》,讲述了在乡下的一个油麻地村里一个叫桑桑的主人公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中的故事。这些故事有既催人泪下又感动人心、有的令人捧腹大笑、有的还表现了大人的纠结的情感、还有儿童的天真活泼……比如:在桑桑得了一种怪病时,故事体现出了父亲的柔情;在指月被首板仓男孩欺负时,桑桑挺身而出保护了她;秦大奶奶很爱这里的花草树木,因为一个南瓜块掉进水里了,秦大奶奶想要拿上来,但不幸坠落而亡了……这些故事在作者曹文轩那细腻的笔下栩栩如生地体现出来,让人读起来津津有味,这是我喜欢的原因。
她魔力般吸引着我——那充满欢声笑语的油麻地小学。油麻地的老师蒋一轮、温幼菊、乔桑、白雀对孩子们好像是与朋友相处,无话不说,几乎没有什么秘密藏在心中。油麻地的学生桑桑、纸月、细马、杜小康,这些乡村孩子开朗、温柔、可爱、活泼,没有人不被他们所感动。秦大奶奶、邱二爷、邱二妈、他们农民的朴实善良,震撼人心。
我不仅被他们的魅力吸引住了,还被故事的情节感动了。我与文中的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得了怪病时,我怕桑桑会死掉,便在心里默默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我印象最深的是:秦大奶奶奋不顾身地去“救油麻地小学的一个南瓜”只是一个渺小的南瓜,可秦大奶奶却把它当成人似的,跳下去拿,可惜,这么好的一个人为了一个南瓜不醒人世。我是有多么钦佩秦大奶奶的精神。
读完这本书,桑桑的调皮让我难忘,桑桑面对病魔不屈服的精神更是让我铭记于心。
读完《草房子》,我被油麻地的孩子们深深地感动了,他们单纯善良,不怕困难,勇往直前,在一次次的变故中成长为勇敢的少年。
陆鹤是一个有生理残缺的孩子,因为他是个秃子,当大家看到了他总是捂嘴在那里偷偷地嘲笑他,同学们给他起了一个外号:“禿鹤”。
陆鹤本应该是一个活泼开朗的男孩,但因为他有一颗与众不同的脑袋,而被别人嘲笑,所以他很自卑,好强,自尊心也很强。在一次表演上,陆鹤不害怕别人的嘲笑,挺身而出,扮演了一个坏蛋角色,为油麻地小学争得了英誉,他热爱集体的思想,和不怕困难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
《草房子》中,我还喜欢的角色是桑桑。桑桑是桑乔校长的儿子,他调皮可爱,善良勇敢,乐于助人,所以大家都很喜欢他。当纸月被别人欺负的时候,桑桑勇敢地站出来保护纸月,他的勇气,令我钦佩;当秦大奶奶一个人孤单的时候,也是桑桑陪在秦大奶奶身边,使奶奶有了欢乐,不再孤单;当杜小康家境败落的时候,桑桑陪着杜小康摆地摊,给他鼓励与陪伴,帮助杜小康度过难关;当细马被大家冷落的时候,桑桑主动和细马聊天,玩,帮助细马脱离困境。桑桑帮助的人数不胜数,看来桑桑是一个活泼可爱,乐于助人的男孩。
在学习,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很多困难。这样的时候,我们就应该像《草房子》里面的少年一样,克服各种困难,勇往直前。
暑假里,我曾多次捧起《草房子》这本书来阅读,可谓是对它爱不释手。这本书是由著名儿童作家曹文轩创作的一篇长篇小说,讲述的是20世纪60年代一个感人的故事。他将书中的每个人物都描写的淋漓尽致,如:秃顶的陆鹤,美丽的纸月,喜爱演出的白雀,坚强的杜小康,孝顺的细马,以及顽皮但最后却领悟到生命是深切而唯美的主人公桑桑……故事以油麻地的生活为主线,情节跌宕起伏,趣味盎然,洋溢着一种淳朴的美感,荡漾着一种悲悯的情怀。
妈妈曾问过我,这本书里你最喜欢哪个人物?
我告诉她,故事里最打动我的就是桑桑!
桑桑——淘气可爱的男孩,他是油麻地小学桑校长的儿子。六年的小学生活里,他一路结识了纸月等与他共度六年校园生活的好朋友,他们一起经历了困难、挫折,甚至是痛苦,但他们却迎刃而上,战胜了这些困难。桑桑所经历的这一连串看似平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是他人生的启蒙教育,也让我深受启发。
然而,生活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一个从天而降的厄运,不幸地落在了桑桑的头上——他得了一种怪病,被诊断出得了绝症后,桑桑的爸爸带着桑桑走遍了全国各地,寻访名医,但都一无所获,大家一定都像我一样担心这个调皮的男孩会从此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吧。一次又一次令人失望的结果,我为桑桑而叹息,但桑桑却很坚强,他变得懂事了,不哭不闹,静静地等待着那一天的到来。就在大家几乎快要绝望的时候,故事有了一个大的转折,爸爸找来了一位“再世华佗”,他的出现,使桑桑得救了!这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故事中,温幼菊老师的那句话:“桑桑,别怕!”,这个坚强有力的词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看到这儿,我的眼角也不禁湿润了。“别怕”为何意?我知道那是一种很温馨,很亲切,很安全的情绪和情怀……犹记我妈妈也曾对我说过好多次“别怕!”当我第一次上台表演的时候,妈妈就会鼓励我说:“宝贝,别怕!你是最棒的!”;当我打针害怕的时候,妈妈会安慰我说:“宝贝,别怕!你是最勇敢的!”;当我第一次进考场紧张的时候,妈妈会肯定第对我说:“宝贝,别怕!你要相信你自己!”;当我因为夜里打雷害怕的时候,妈妈会抱着我,温柔地说:“宝贝,别怕!我会陪在你身边的!”……每一次的“别怕”其实都在告诉我应该勇敢地去面对,不要想着退缩、放弃!如果你经常选择放弃,那你的人生将注定平凡。
读了《草房子》使我懂得了,人的一生都是会遇到困难的,不经历风雨,又怎能见彩虹?梦想与现实的差距总是遥远,没有哪一个人不付出努力就能够成功的。我希望能像桑桑一样,对生活充满信心与希望,相信美的东西无处不在,过一个既充实又快乐的美好童年。
合上这本书,我不禁思绪万千。人们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我心目中的好书就是《草房子》,是著名作家曹文轩的代表作。
本书讲述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的小学生活。在这六年间,桑桑认识了很多人:秃顶的陆鹤,文静的纸月,坚强的杜小康,孝顺的细马……并且,桑桑经历的,或亲眼目睹的故事催人泪下、撼动人心:桑桑与纸月的一段干净透明的感情;不幸少年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壮与坚强;秦大奶奶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闪耀的人性光辉;大人们之间充满真情的情感纠葛……这些人和事在当今世界中,显得弥足珍贵、格外感人。
令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是本书的最后一章《药寮》。其中,讲到桑桑得了鼠疮,他的爸爸桑乔便带着桑桑四处寻医,但都失败了。可桑桑和桑乔并不灰心,依旧坚持寻医,终于找到了一位年老的高手,把桑桑的病治好了。看到这里,我体会到桑乔对桑桑浓浓的父爱,也体会到了他们坚忍不拔的毅力。而现实生活中,人们一遇到困难,就开始回避、退缩,这样往往一事无成。我们要向桑桑和桑乔学习,做一个坚持不懈的人。
我最敬佩的人物是秦大奶奶。她在丈夫秦大去世后,依然坚守着这片土地,与桑乔和政府作斗争。可在她救了学生乔乔之后,她开始与油麻地小学和平共处,接着自愿搬家。最后为了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南瓜而付出了生命。就像这次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无数的医护人员放弃自己的休假、放弃与家人团圆的时间,主动请缨,火速支援湖北地区。一时间,源源不断的物资从各地运往湖北,国人无不为之动容,就连国外的人们也啧啧称赞,这就是大爱。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人家充满温暖。我们应该要用乐观向上的态度去面对生活,这样才会找到更多的温暖与快乐。
《草房子》给我带来了快乐和感动,让我更加珍惜快乐的童年。这真是一部值得我们反复去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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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女巫》第二章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他的名字叫《女巫》,这本书是英国著名作家罗尔德。达尔的幻想童话小说。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因为父母都去死了,他就住到了姥姥家,与姥姥相依为命。姥姥是个女巫研究者,她告诉小男孩许多关于女巫的事。有一天,姥姥和他去度假,他们住到了宾馆。小男孩到了一个即将开会地方的屏风后面训练老鼠,无意之中看到了全国的女巫,听到了一个重大的计划;买下所有的糖果店,在糖果里下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让孩子们都变成老鼠。
开完会,有个女巫发现了小男孩,把他变成了老鼠。小男孩逃到了姥姥那里,并和姥姥一起偷变鼠药,放在女巫的汤里,让他们都变成老鼠。最后,小男孩和姥姥一起回到挪威,并说要自己做变鼠药,把世界上的女巫都变成老鼠。读完这本书,我还回味着。我十分敬佩那个男孩。小男孩很聪明,在他变成了老鼠后,想到了用鼠药让女巫吃,在他想怎么让女巫吃掉它的时候,想出放在饭菜里。小男孩很勇敢,在偷听女巫大会时并没有吃惊,也没有叫出声来,而且听完她们的计划,告诉姥姥。小男孩在偷变鼠药时,要从很高的地方吊下去,对于他这种小老鼠来说是十分不容易的。我最佩服小男孩他那种乐观的精神,他被女巫变成老鼠后,并没有哭,也没有慌,而是用一种乐观的的心态去看待一切,并出主意打败女巫。
现在社会上,有多少人跟这位小男孩一样乐观。有些人因为痛苦而放弃。无论做什么事,只要你保持一颗乐观的心,就一定能挺过去。我们应该像小男孩一样,有着勇敢乐观的精神,好好学习,做一个好少年。
假期里,我看了一本很不错的书,书的名字叫《香草女巫》,我看的都入迷了,就连吃饭的时候,我也抱着书看,这本书我非常喜欢。
在大森林里,有一栋古里古怪的小房子,这个小房子的主人是一个小女巫,因为她太喜欢吃香草烘烤的蛋糕,人们都叫她香草女巫。她是女巫学校的学生,可是学校离她的住处实在太远了,凌晨三点她就得起床去学校,就算这样,还免不了迟到。看到这里大家一定会说,她是个女巫啊,她可以骑着魔扫帚飞到学校去的。你以为她很厉害吗?错错错,她只是个小女巫,还在女巫学校学习呢,到目前为止连一把魔扫帚都没有。所以她就想:我一定要得到一把属于我自己的魔扫帚。魔扫帚必须是火红小树枝做成的才行,只有一个名叫奥德霍夫的农民家里有,可是这个农民家养了一只凶恶的大狗,怎样才能拿到这个扫帚呢?于是,香草女巫就变出了一只蝌蚪龙去帮她拿红扫帚。蝌蚪龙长着一个巨大的脑袋,()它半夜里来到农民家,把脑袋伸到窗户里,把农妇给吓坏了,乖乖地把红扫帚给了蝌蚪龙。这样香草就得到了红扫帚,只见她对着扫帚念了一段咒语,红扫帚就成为了会飞的魔扫帚。从此,香草就可以骑着扫帚飞去学校了。
香草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遇到问题就想出各种办法去解决,坚持到底,最终得到了她想要的东西。
“假如你变成了一只老鼠,你还有活下去的信心吗?”这是《女巫》这本书的作者罗尔德。达尔问的一句话。如果让我回答你,我一定坚定地告诉你:“我一定会坚强地活下去!因为有信心就会有希望!”
读完这本书后,我很佩服这个小男孩儿。他并没有因为自己变成老鼠而难过,而伤心,而悲伤,而是心里充满了信心,决定打败女巫们。他并不知难而退,而是知难而进。
生活中,我也会像小男孩一样,遇到种种困难。我初学钢琴时,因为手指粘连性太强,高抬指怎么也抬不高,可我不灰心,天天练,“一遍,两遍,三遍……”经过了两年的努力,我终于克服了这个困难,钢琴也弹得非常棒了。因为我相信: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有付出就有回报,有信心就会取得胜利。
2012年伦敦奥运会上,我国的运动健儿勇夺38枚金牌,居金牌榜第二名。其中游泳冠军叶诗文,还破了奥运会纪录,很了不起,她才十六岁!体操男团夺冠就更不容易了,他们经历了临时换人,预赛出现失误,排名小组第六,陈一冰还带伤等困难,最终夺得了金牌。他们的精神是很伟大的,值得我们学习,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放弃,勇敢地向前,相信自己,实现梦想。
“假如你变成了一只老鼠,你还有活下去的信心吗?”让我们再次勇敢地说:“有!”因为只要有勇气和信心,不管是变得有多么弱小,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强大的敌人,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与和谐。
“女巫”这个词对你来说应该不陌生吧,童话里,女巫带着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着黑斗篷,骑着扫帚飞来飞去;而这本书里的女巫就像一个正常人,她们穿平平常常的衣服,根本不像女巫。
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一个伟大而不幸的男孩,(.)他在八岁前遇到过女巫。
主人公的姥姥是一个挪威人,一年暑假,他们在度假时,主人公无意中跑进女巫开会的舞厅里,偷偷听到了神秘配方,叫做86号慢性変鼠药,这个神秘药水可以在26秒内把人变成老鼠。主人公的朋友,布鲁诺就被女巫大王变成了老鼠。快散会时,一个女巫发现了主人公,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但变成老鼠后,她和姥姥想尽办法溜进女巫大王的房间里,偷了一瓶变鼠药,但女巫大王把主人公逃走的通道---阳台门关上了。但这时老女巫进了来,门打开了,主人公跳了出来;随后,他又跑去老鼠们又爱又怕的厨房,用自己微小的力量把鼠药放入汤锅中,但被厨师发现了,主人公不得不与厨师心惊肉跳地作斗争,它的尾巴断了。女巫喝了汤后,几秒钟之内,女巫大王和英国女巫都变成了小老鼠,英国孩子安全了。
这本书虽然“恐怖”但引人入胜;我心里直打颤,但仍然忍不住要读下去,想要知道主人公之后惊心动魄的经历。
我要学习主人公的勇敢、谨慎、坚强面对困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对于学习中遇到的困难,要像主人公一样一个个地去克服,取得学习上的胜利和成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香草女巫》。这本书非常有意思,你一定会喜欢的。故事开始了。
从前,有一个女巫,因为爱吃香草蛋糕,所以被称为“香草女巫”。每个女巫都有自己的扫帚,可香草女巫呢?她没有。没有扫把倒没什么关系,可是学校离家太远了,凌晨三点就得起床,但还是会迟到。所以老师就送给了她一个闹钟,但是香草女巫实在太爱睡觉了。有了闹钟还是会迟到。过了一段时间,她神奇地拥有了一把扫帚,飞起来很快,再也不用那么早起来了。现在我给大家讲的是香草女巫师怎么得到扫把的。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情节。
香草女巫念完咒语以后,一条龙窜了出来。女巫觉得龙长得太丑了,所以说:“你给我回去!”龙说:“从哪来,就回哪里去!”香草女巫说:“我要一把红树枝做的扫把,你太瘦弱了无法把扫把偷回来。我需要的是一只条能干的猛龙。可是你会喷火,还挺不逊的嘛!好吧,你就先住在我家吧。”
第二天,女巫吩咐蝌蚪龙去农夫家,偷走了那把红树枝做的扫把。回到家,交给了香草女巫。女巫挺欣赏他的,于是就一直把他留在身边。
一听到《女巫》这两个字我心里就发颤,但是当我看完罗尔德。达尔写的《女巫》后,我才知道女巫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可怕。
当我看到作者是罗尔德。达尔的时候,听着这名字我还以为这位作者是位女士,但我又仔细看了看,也不像个女士的名字,我认为,也许我是个女生,所以我以为作者是位女士。
本书主人公是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和他的姥姥。本书主要讲了小男孩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去世了,他的姥姥负责照顾他,他的姥姥在他小时候就教他怎样识别女巫。在小男孩八岁前遇见过两次女巫,第一次安然脱险,第二次就没那么幸运了,第二次他被女巫抓到,并且被女巫变成了一只小老鼠。小男孩并没有为变成一只小老鼠而伤心,最终他打败了女巫大王和其它83个女巫们,而小男孩和他的姥姥不仅仅想消灭这84个女巫们,他们还想消灭全世界的女巫们。
文中的小男孩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一直有个梦想:就是消灭全世界的女巫。小男孩就算被女巫变成一只不起眼的小老鼠也要坚持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小男孩为了实现梦想尾巴也被砍断了。我认为人最好的性格应该是开朗、乐观、乐于助人、活泼,而文中的小男孩的性格也是这样的。大人们常说性格决定命运,我认为这话很有道理,因为小男孩性格好最后的命运也好,小男孩消灭女巫为自己想一想,也为别人想一想,做事出以公心,真是难得呀!
还有我认为小男孩的姥姥真了不起,他的姥姥用火柴杆和用来刷头的刷子上的刷毛给变成小老鼠的他做了一把牙刷,用糖盒给他做浴缸,还在地上装上了小按钮,一按灯就亮了……姥姥即心灵手巧,又开朗,真好。小男孩和她的姥姥都充满了智慧,我也想做个有智慧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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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高尔基写的小说三部曲其中的第一部(第二部《在人间》,第三部《我的大学》),是作者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童年》通过讲述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生动的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劳动人民的生活状况。在这本书中,给阿廖沙讲故事的外祖母,还有乐观淳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献身于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都给过阿廖沙以力量和帮助,使他在艰难困苦的环境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充满爱心的人。高尔基真是的描述了自己苦难的童年。小说中的主人公阿廖沙的生活环境是让人心酸的。他三岁时父亲生病去世了,便跟着妈妈来到外婆家。外公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两个舅舅也是粗暴、自私的人。
阿廖沙就在这个家庭中饱受虐待:外公经常痛打外婆及孩子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得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我很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那种痛苦,我们的童年,身边都有父母,家长的保护,是家里的掌上明珠,从不受苦,受累,无论什么事情都对我百依百顺。小时候,妈妈经常带我去亲戚家玩,如果我看见什么东西好,无论是谁,都会满足我的要求。我的童年充满了幸福与快乐,所以我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读了《童年》这本书,我有很大的启发,告诉我们要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一定要不怕困难,做什么事情都要持之以恒,用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复活》第二章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谈到《复活》这本书,也许大家都比较陌生吧。这是俄罗斯19世纪末20世纪初最伟大的文学家——列夫.托尔斯泰呕心沥血写出的最后的一部巨著,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件永不磨灭的珍品,是托尔斯泰文学创作的顶峰,是托尔斯泰一生思想和艺术的结晶!
这本书写的是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和女主人公玛丝洛娃精神的复活。读完这本感人肺腑的著作,我不禁留下了滚滚热泪。我非常同情女主人公和像她一样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民的悲惨生活;感叹男主人公浪子回头为时不晚的精神;憎恨贵族人士的官官相护、自私自利的丑恶嘴脸。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近日,我常常听到一些我不想听到的消息:有一些所谓的重点中学,每年都会给一些学习成绩不好的富家子弟开后门,只要他们能拿出一笔可观的赞助费,就可以进到重点中学去读书。而那些成绩优异却囊中羞涩的学生只能被拒之门外。那些富家子弟在学校里即使目中无人、横行霸道,学校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其为所欲为!学校的办学宗旨完全被颠覆了,可悲、可恨!
《复活》这本书,不仅感动了我,也感动了一代又一代读者。让我们怀揣梦想,心持纯真,一起笃志前行吧!
追求心灵的自我满足是对生命最好的尊重。当内心不再空虚,世界便不再是寂寞的;当内心有了追求,梦想便插上了翅膀。不说活的多么精彩,至少不要辜负自己。
耶赫留多夫不辜负使自己的灵魂复活,玛丝洛娃不辜负自己获得了女性的魅力。如果你不辜负自己,你会有不一样的人生轨迹。
时间总是会悄然而逝,在不知不觉间慢慢就会迷失了自己。在这个纷繁的社会人们最容易丢失自己,你看每个人都在努力的向上爬,你并不知道自己适不适合那个方向,因为大家都在爬,所以你也努力的爬。突然有一天你发现自己不适合那个方向,所以你就放弃了。可是你陷入的是新一轮的迷茫。这是很多人的心里状态,但似乎没有很好的解决方式,只因你不够坚持。
小说叫《复活》,寓意一个人失去的良知,可以在某种精神力量的影响下获得重生。通过自己的告白和宽恕,男女主人公都走向了精神和道德的“复活”,从而使自己的人性得以恢复。这些都带有浓厚的“不以暴抗恶”、“道德自强”的托尔斯泰气息。他从社会和个人道德的角度对政府、法院、监狱、教会、土地私有制和资本主义制度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也让每一位读者思考了个人道德与社会道德的关系,以及如何自我提升个人道德。
众所周知,由于种种原因,此刻的社会道德和个人道德已经达到了一种危机的边缘状态:自私自利、物欲膨胀、贪污受贿、腐败堕落.数百人看着溺水的人,但没有人去营救他们,造成事故的司机在去医院的路上留下伤者,让他们死去,但他逃脱了.我觉得这些人连18世纪托尔斯泰写的nehalyodov都不如。为什么很多人会感叹好人此刻难做?很难成为一个好人?仅仅因为某人做了一件好事,就被误解而不是被肯定。久而久之,人们达成共识,不做好事就没事,做好事就有事。这种共识不能不说是我们道德标准的悲剧。相反,如果我们能阻止好人受苦或被误解,让更多的人做好事或做好事,这就需要我们的政府、媒体和社会各方面来维护道德规范,这样我们的社会氛围才能得到改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每个人都能感受到生活的温暖。
《复活》之所以能打动人,正是因为它揭示了人的道德自我完善和做人的良心问题,就像法国作家罗曼一样。罗兰说,与其他作品相比,《复活》能让人更清晰地看到托尔斯泰的眼睛直接指向灵魂。
在寒假里,我读完了俄国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着作——《复活》。
“复活”,顾名思义指死去的人再一次获得生命,当然,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他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未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我才渐有所悟: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然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年,他(她)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重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这又体现出了当时俄国政治的黑暗。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著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
正如文章的标题一样,小说主要讲述了男主人公涅赫柳多夫与女主人公卡秋莎的爱情故事和他们对自己灵魂的救赎。另外,小说也花了相当多的笔墨来描写沙皇统治下的俄国社会。无处不在的黑暗与腐朽,庸俗的社会风气,对劳动人民的压迫,贵族们花天酒地的生活,极不公正合理的社会制度无比令人发指。使读者真切地感受到那个时代的沙俄社会的阶级矛盾之深,劳动人民的悲惨和统治者们的罪恶。在这一方面小说着重描写了监狱里荒诞的制度,行贿之风的盛行和犯人们凄苦与腐朽的生活。
这部小说之所以被称为经典名著,并不只在于其高超的写作手法和美妙的故事情节,而是在于它的历史意义。《复活》将俄国社会的方方面面的特征都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塑造了一个又一个生动而鲜明的人物,更加凸显主题,对于当时的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小说中处处引经据典,作者列夫.托尔斯泰在文中发表了许多他对于人民生活和社会制度的看法,这都是宝贵而先进的思想,无疑是人类社会的真理。因此,《复活》绝不是一本轻浮的言情小说,而是解放了人民思想的经典名著。
在故事情节方面,令我印象最深的便是男主人公涅赫柳多夫与一名狱卒的交谈。狱卒向涅赫柳多夫讲了许多他从不了解的事——许多人都是基本上无罪或只是年少误入歧途却被关在监狱里,与这个社会上最下流、最腐朽的人一起朝夕相处,任由他们的精神被腐蚀,然后再将其释放,重新融入社会,把这种下流、腐朽的思想传播给其他社会成员。这一切都是由于不合理的、荒诞的、愚蠢的社会制度。这部小说具有高超的艺术性,真实反映了沙皇俄国的社会面貌,也揭示了一个永恒的客观真理:只有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爱,才能营造一个更为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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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故事讲述了根鸟在去往西方要去寻找一个长满百合的大峡谷,和一个名叫紫烟的旅程。书中有两个人让我印象深刻,一个是主人公根鸟,一个是板金先生,原因是根鸟的性格是自信开朗,勇于挑战,他最重要的品质是坚持不懈和懂得报答他人的恩情。然而根鸟在这次的旅途中并不是那么的顺利,他在旅途中遇到了种种困难,但同时他也用自己的智慧拜托了很多的困难,虽然他想留在米溪,但是他并没有放弃去寻找大峡谷的理念,因为他知道,在菊坡还有年迈的父亲在等带着他满载而归,知道这是天理他必须不顾一切诱惑去完成它。
所以这也是根鸟成功地找到大峡谷的原因,我虽然很喜欢看着本书,但是我还是有一个问题始终想不开,为什么根鸟最终是在地上嚎啕大哭呢,为什么作者没有说根鸟有没有找到紫烟呢,也可能这是个伏笔,但为什么最终的结果不是根鸟回到菊坡,在哪里结婚生子,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呢?有时间我还会把这本书再读一遍,并解开这个谜团。
《根鸟》这本书是曹文轩作家笔下的一部精美作品,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里面讲的根鸟在一次打猎中,意外发现了几只白鹰腿上系着布条,说有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有一个叫紫烟的女孩为了采百合花而掉进大峡谷,告诉家人,请求援助。他一直在想紫烟,父亲让他去找紫烟和大峡谷,他历经千辛万苦最终找到了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
这本书运用了许多好词好句。根鸟想要找到大峡谷和紫烟的强烈欲望与找到后发自内心成功的喜悦,让我的心情也随着根鸟变化。作者在这里面还体现了自己家的贫瘠与杜家的富有,大峡谷的美丽与沙漠的凄凉,米溪的繁荣昌盛与莺店的腐败,一些人的狼心狗肺和一些人的友情帮助……这种强烈的对比,更体现了根鸟遭遇的奇特和当时社会的一些现实问题。曹文轩写的这本书一半是真实的,一半是虚幻的,以梦幻的形式用真实的手法写了出来。
我推荐这本书,它语言优美,情节有趣,内容丰富,贴合实际。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是:《狼王梦》。
读完了这本书,我有很大的感受。紫岚一生都投入与培养狼王,却不顾自己的身体,最后,弄的自己成了残废,但我坚信,它的子孙将来一定有一只能够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以后我一定要向紫岚一样,有着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向着自己的目标而努力。
暑假的时候,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狼王梦》。一开始我就很想知道其中的内容,“狼王梦”的大概内容——母狼紫岚想完成黑桑遗志,让它生下的狼崽中有一只能当上狼王,可结果它精心培育黑仔,蓝魂儿、双毛、都分别被叼走、咬死、吃掉,狼王的“梦”,也成为泡影。
这本书专写狼,作者沈石溪以狼为中心,写了一篇长篇小说——《狼王梦》,这本书最精彩的部分莫过于《血洒碧空》这个章节。这个章节读得我不禁流下了眼泪:狼母紫岚为了不让狼孙们被吃掉黑仔的那只老雕叼走,和老雕展开了一场智慧和生死较斗,最终两败惧死……这可是母亲的伟大啊!
《狼王梦》这本书把人们所憎恶的狼写成有私心、有母爱的人,表面上写的是狼,其实深层含义是:人和狼一样凶恶,一样的爱,但狼杀其它动物,仅是为维持自己的口腹和生态平衡;人杀其它动物,为了它们身上的“珍宝”(如熊胆、狼毫、……)而掠杀它们。狼吃的羊,人也吃;人吃的烟,狼不吃……所以,人要忏悔,要行动。请保护野生动物,不要为了一己之私而破坏了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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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关在南方俘虏营里的五名北方人士想法乘热气球逃生,落在荒岛,千方百计求生的故事。
伟大音乐家贝多芬,年轻时就向往自己未来成为一名音乐家。于是去学习知识,访问名师,争取自己早日登上音乐殿堂。可是,他渐渐发觉自己的听力不断下降,最后,这个世界对于他来说已是无声的了。这个消息对他这种渴望音乐的青年无疑是心灵上一种沉重的打击。从此,他开始变得沉默寡言,脸上苍老了许多。
但有一天,他的一位老师告诉他:如果你向往音乐,就应改变自己。记住,通向音乐殿堂的路不止一条。那一天,他似乎感悟许多。往后他不断克服困难,利用自己掌握的知识,创作一首首经典名曲。但不知曲子正确与否,于是,他请人合作,不但记录了世界名曲的诞生,也培养了一批批优秀人才。《欢乐颂》让我心里愉悦无比;《月光曲》让我感动不已。这一首首曲子浓缩了一位音乐名家的人生,这是何等高尚的思想,多么坚韧的信念啊!
所以,坚强不息才能有所收获,辛劳的付出,不变的追求才可能有奇迹的诞生!
沈石溪是一位著名的动物小说作家,同学们都说他写的动物小说可好看啦。我这心里痒痒的,在软磨硬泡下,妈妈终于给我买了一套他的书《狼王梦》。我真是爱不释手呀,最近都读了好几遍啦!
故事中的紫岚是一头母狼,主要写了她执着地培养她的孩子,想把孩子培养成一代狼王。经历了一次次挫折和失败,但她没有放弃,直至牺牲自己的生命。
作为一个母亲,她一路都为自己的梦想坚持努力着,当我读到“紫岚温柔地舔着蓝魂儿的脖颈,蓝魂儿享受地闭上眼睛,突然咔嚓一声,紫岚咬断了蓝魂儿的脖子,温热的狼血流了下来。”我惊讶得瞪大了眼睛,天哪,这是一个母亲能做出来的吗?我的心揪成了一团,继续看下去才明白了原来是紫岚不想让自己的孩子没有自由,没有尊严地活着,他选择了让孩子有尊严地死去。这是多么痛的抉择,为了狼族的尊严,为了孩子不长时间的痛苦,作为母亲把痛苦留给了自己,选择这样的方式结束孩子的生命。我虽然很不理解她这样的做法,但我却很佩服她做出这样的选择。
狼王梦中的紫岚一次次的选择都让我肃然起敬,公狼遭到不幸的时候,她不是选择嚎啕大哭,而是把坚定的信念和理想装进了心中,继而一生都在坚持。当我读到故事的尾声时,我读到“紫岚想,我反正是要死的,与其两三个月后老死在荒原,还不如用残剩的有限的生命来完成最后的夙愿,替惨死的黑仔报仇,为即将出世的狼孙们扫清生存的障碍。”读到这儿,我的内心再一次被震撼了,紫岚又做出了一次不可思议的抉择。她要用牺牲自己的方式来成全她未完成的梦想。这一次次的取舍中,让我看到了作为一个母亲的艰辛与无奈。读着读着,我不禁泪流满面。
突然看到了正在厨房忙碌着的母亲,我的鼻子竟然酸起来,我的妈妈又何尝不是紫岚呢。多少次,妈妈为了我,舍弃了她自己的爱好,自己的闲暇时间,她的世界里满满的只剩下我。叮铃铃,电话铃打断了我的沉思,“哦,不去了,今天我还要陪女儿去学作文呢!”妈妈估计又一次拒绝了她好友的邀约。
母亲的抉择里孩子永远是第一位!
沈石溪是一位著名的动物小说作家,同学们都说他写的动物小说可好看啦。我这心里痒痒的,在软磨硬泡下,妈妈终于给我买了一套他的书《狼王梦》。我真是爱不释手呀,最近都读了好几遍啦!
故事中的紫岚是一头母狼,主要写了她执着地培养她的孩子,想把孩子培养成一代狼王。经历了一次次挫折和失败,但她没有放弃,直至牺牲自己的生命。
作为一个母亲,她一路都为自己的梦想坚持努力着,当我读到“紫岚温柔地舔着蓝魂儿的脖颈,蓝魂儿享受地闭上眼睛,突然咔嚓一声,紫岚咬断了蓝魂儿的脖子,温热的狼血流了下来。”我惊讶得瞪大了眼睛,天哪,这是一个母亲能做出来的吗?我的心揪成了一团,继续看下去才明白了原来是紫岚不想让自己的孩子没有自由,没有尊严地活着,他选择了让孩子有尊严地死去。这是多么痛的抉择,为了狼族的尊严,为了孩子不长时间的痛苦,作为母亲把痛苦留给了自己,选择这样的方式结束孩子的生命。我虽然很不理解她这样的做法,但我却很佩服她做出这样的选择。
狼王梦中的紫岚一次次的选择都让我肃然起敬,公狼遭到不幸的时候,她不是选择嚎啕大哭,而是把坚定的信念和理想装进了心中,继而一生都在坚持。当我读到故事的尾声时,我读到“紫岚想,我反正是要死的,与其两三个月后老死在荒原,还不如用残剩的有限的生命来完成最后的夙愿,替惨死的黑仔报仇,为即将出世的狼孙们扫清生存的障碍。”读到这儿,我的内心再一次被震撼了,紫岚又做出了一次不可思议的抉择。她要用牺牲自己的方式来成全她未完成的梦想。这一次次的取舍中,让我看到了作为一个母亲的艰辛与无奈。读着读着,我不禁泪流满面。
突然看到了正在厨房忙碌着的母亲,我的鼻子竟然酸起来,我的妈妈又何尝不是紫岚呢。多少次,妈妈为了我,舍弃了她自己的爱好,自己的闲暇时间,她的世界里满满的只剩下我。叮铃铃,电话铃打断了我的沉思,“哦,不去了,今天我还要陪女儿去学作文呢!”妈妈估计又一次拒绝了她好友的邀约。
母亲的抉择里孩子永远是第一位!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狼王梦》,我一口气看完了它,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不,狼王梦是不会破灭的!真正优秀的狼的精神和血统是不会随着死亡而离去的!紫岚的亲生女儿媚媚的孩子中,有两只公狼仔,一只毛色漆黑,一只毛色发紫,我相信,它们不但继承了黑桑、紫岚的美丽毛色,也一定继承了它们聪明的头脑,强健的体魄,还有那颗炙热的狼心。血管里流淌着的血混合着坚毅、勇敢、自信等属于优秀的狼的特有品质!我相信,他们之中一定会有一只成为顶天立地驰骋风云的狼王!
诚然,紫岚是只狼,只是只狼,可我觉得,比起那些吸毒赌博酗酒伤人殃国殃民醉生梦死的家伙,紫岚似乎更对得起“人”这个称号。狼王梦,是永远的梦。它失败了,它没有能扶持任何一只公狼上位;可它真的输给了命运了吗?不,不会的,优秀的狼是永远不会败给命运的!
恍惚间,那匹母狼紫岚,就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仰天长啸……。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非常感动。这本书是《狼王梦》,作者沈石溪。
《狼王梦》讲述了一只名字叫紫岚的母狼,生下了四个小狼崽,一心想把它们培养成狼族中的狼王,但是没有成功。紫岚又把希望寄托在女儿媚媚身上,想让它通过生育,培养出狼王。媚媚把紫岚驱逐出洞,可紫岚毫无怨言,反而最后为了媚媚和它的孩子,和老鹰同归于尽。
在人们的眼中,狼是凶狠的、恶毒的,但并不全是这样,狼也有温柔的一面。就像书中写的那样,狼非常爱护自己的孩子,担心它们吃不饱,担心它们穿不暖,狼为了自己的孩子,甚至愿意为它们付出宝贵的生命,这种无私的母爱是多么伟大啊!
我从这本书里也懂得了很多道理。比如从黑仔和蓝魂儿竞争的地方,我明白了自己的东西就要拿回来,不能让别人抢走;从双毛和狼王洛戛的斗争中,我明白了有胜利的希望就不要自卑,要勇往直前,夺取最终的胜利;从紫岚和老雕的较量中,我明白了:遇事要多动脑思考,用智慧去解决问题,同时面对困难要充满信心,相信自己一定能成功……这一个个细致动人的故事情节,讲述了一个个让人感受深刻的道理,使我终身受益。
沈石溪笔下的动物栩栩如生,让我终身难忘。通过这本书,我感悟到动物生存的艰难,领悟到竞争的无情,更体会到爸爸妈妈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爱、希望和坚持。同时我也理解了爸爸妈妈为我所做的付出,他们也一直在努力为我创造更好的环境,为我的未来去坚持和拼搏。爸爸妈妈爱我,我也爱他们,我会和他们一起努力,实现我们各自的梦想。加油!
这是一本让我着迷的书,买来之后的一天里,我就把它读完了,吸引我的,正是它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母狼紫岚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次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同归于尽。那种对梦想执着追求的精神令人震撼,那种博大无私的母爱催人落泪。
为了把黑仔培养成“超狼”,紫岚对黑仔跑出洞的做法非但没有阻止,反而认为这是一种勇敢的表现,并鼓励黑仔继续做下去,最终导致黑仔被金雕叼走,成了金雕的一顿美餐。紫岚不知道,要想成为狼王,不仅要有胆魄,更要学会生活。紫岚应该把黑仔劝回洞去,告诉他不要随便出洞,洞外很危险。当然,黑仔长大后,就可以让它出洞了。
在培养蓝魂儿的方面,紫岚犯了同样的一个错误:没让蓝魂儿学会生活。尽管在它的培养下,蓝魂儿身体健壮智勇双全,有很高的捕猎技巧,但是它没有教蓝魂儿认清生活上的陷阱,导致蓝魂儿魂断捕兽夹。紫岚应该从小告诉子女:生活中有很多陷阱,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以免中了圈套。
为了让双毛摆脱自卑心理,紫岚选择了一个十分巧妙的办法:先让双毛体验弱者的悲哀,再让它体验强者的优越感,用了春、夏、秋三个季节的时间,激发了双毛的狼性。在冬天时,双毛向狼王洛戛发起了挑战,但双毛的狼性并没有完全激发,死在了洛戛手上。我认为,紫岚有些太急功近利了,要知道改变一个人的天性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紫岚可以教双毛更多的捕猎技巧,让双毛在捕猎成功的喜悦感中,慢慢地体会强者的快乐,等完全摆脱了自卑心理之后,再向洛戛挑战也不迟。
在女儿媚媚的婚事上,紫岚一意孤行地阻止,甚至杀死了媚媚的未婚夫,导致母女关系破裂、紫岚也流落荒野。在我看来,紫岚应该答应这门婚事。尽管未来的女婿长得不好看,尽管这样可能导致狼王梦的破灭,但它们毕竟是真心相爱,他们一定会给紫岚一个幸福的晚年生活。
虽然紫岚无疑是一匹好狼,但是它的一些做法有些不对头。你认为呢?
《白夜行》是日本作家东野圭吾的代表作,故事围绕着一对有着不同寻常情愫的小学生展开。1973年,大阪的一栋废弃建筑内发现了一具男尸,此后19年,嫌疑人之女雪穗与被害者之子桐原亮司走上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一个跻身上流社会,一个却在底层游走,而他们身边的人,却接二连三地离奇死去,警察经过19年的艰苦追踪,终于使真相大白。小说将无望却坚守的凄凉爱情和执着而缜密的冷静推理完美结合,东野圭吾对情感的刻画常常跟紧张的推理悬念扣在一起,处理得出人意料,不落俗套。《白夜行》中的两位主人公那种始终向上的坚强斗志与不懈努力,其实是在不断向下的堕落中完成的。虽然他们都无比强悍地地扫清一个个障碍,成就自己的梦想,但是为此而身负的罪孽却早已万劫不复。
雪穗说:“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而亮司的愿望是:“有一天可以行走在阳光下。”
他们在黑暗中扶持前行,小心翼翼地掩盖过去的伤痕,也在黑暗中温暖着彼此。深入骨子的纠缠,只有彼此能明白对方的伤痕。正因为是同一种人,才没有相互治愈的能力。但即使,两人的双手都沾满了鲜血,依然扶持着前进。
这是爱情的一种吧。不像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简单深刻,不像陆游和唐琬的长久回味,不像艾丝美拉达和钟楼怪人的悲惨凄凉,不像东坡和朝云的相濡以沫,不像渡边和绿子阴郁中的清澈,不像黄小仙和王小贱的小清新与重口味,不像薛涛和元稹的惺惺相惜,不像小龙女和杨过的轰轰烈烈…唐泽雪穗和桐原亮司,在无尽的罪恶中挣扎,相互救赎,却深陷其中,再也无法自拔。爱,是最沉重的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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