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应该与时俱进,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更新和改进。预计下面的一些规章制度示例可以为大家提供一些创新思路和实施路径。
一、为切实加强驾驶员管理,严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安全,根据《xx县工商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制订本制度。
二、驾驶员要认真学习,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安全行车。
三、严禁开病车上路。根据车辆保养规定,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出车前重点检查刹车、转向、机油、汽油、传动、灯光、轮胎气压等,发动车辆查看各仪表运转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清除和维修。未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每次处罚驾驶员100元。
四、驾驶员应及时清洗车辆,保持车容车貌干净整洁,车辆停放有序,上班时间应在司机值班室待命,不得串岗。
五、驾驶员每次出车应按要求做好出车记录。详细登记出车时间、起止地点、里程、用车人、事由等并由用车人签字确认。
六、驾驶员每月应将《派车单》、车辆购置的物品、行驶里程、通行费进行统计,报后勤中心核对备案,并予以公布。
七、驾驶员必须服从调度,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安排调度派车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领导反应。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出车的,对驾驶员每次罚款100元,并根据情节、造成的后果等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八、严禁疲劳驾车。驾驶员必须注重休息,平时不得熬夜,要保持充足的精力,时刻待命出车。
九、严禁驾驶员开英雄车、霸王车和斗气车,做到礼貌行驶和文明开车。
十、严禁酒后驾车。驾驶员在工作期间一律不得饮酒,酒后驾车的,发现一次罚款x元,并且由此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驾驶员应负全部责任。
十一、未经批准,严禁驾驶员擅自改变行车路线、私自驾车外出和将所驾车辆交他人驾驶。违者,发现一次罚款x元,如果期间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驾驶员或转借人应负全部责任。
十二、严禁缓报、瞒报事故和肇事逃逸。如出现交通事故,应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和机关车辆管理员报告。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驾驶员负70%以上(含70%)责任的,驾驶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总额的10%。一年内连续发生2次(含2次)以上交通事故,或者发生一次损失在1万元以上交通事故的(负主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等按比例计算损失费),驾驶员今后一律不许驾公车。
十三、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车辆发生交通违章罚款、扣分,由驾驶员本人到交警队接受处罚,罚款、扣分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十四、局领导因公到外地学习、参观、考察或因事休假期间,其驾驶员要按时上班,服从后勤中心的管理和调派,否则,按无故旷工处理。
十五、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实施,原有关驾驶员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一条为促进企业公车公营持续、稳步发展,充分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驾驶员,是指在我司从事公营车辆驾驶工作的人员。其定员经公司人事部门核准,各单位具体负责驾驶员的业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驾驶员招聘。
第三条年龄在45周岁以下,思想道德品质好,身体状况符合就业要求。
第四条有三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在公司有一年以上驾驶经历,持有相应执业证件。
第五条无重大特大责任事故记录及信誉质量不良记录,无拖欠公款,承包款行为。
第六条交纳信誉质量保证金3万元。依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可扣罚违反规定者的信誉质量保证金,并应及时补足。
第七条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发放内部准驾证。
第八条聘用驾驶员实行试用期半个月,试用期满,无不良记录者,签订聘用合同。继续工作的,一年续签一次;续签的不再实行试用期。
第三章行车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第九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如有违反,除自行承担依法处罚外,公司另行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100元/次: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合法、文明驾驶。
2、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内部准驾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上述证件,不准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
3、严禁穿拖鞋、酒后驾车、吃东西、闲谈,行驶中严禁拨打接听移动电话和观看电视。
4、严禁驾驶带病车辆,严禁超载、超速行驶,严禁在高速公路上上下旅客,严禁疲劳驾车。
5、车未停稳不准开车门上下旅客,门未关好不得运行。
6、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章守纪,做到各行其道,礼貌行车,不得长期占用超车道,信守职业道德。
7、车辆进库加油时,驾驶员应向旅客宣传不准吸烟和带明火进库,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8、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须立即停车,设好标志,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向车队及交警部门报告,听候处理,不得开车逃逸或伪造现场。
9、肇事驾驶员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写出深刻检讨,服从公司的安排和处理。
10、驾驶员必须参加车队的一切安全活动,如:出车会、安全活动及会议等,不得无故缺席。
第四章驾驶员工作规范与要求。
第十条驾驶员工作规范及要求:
一、车辆发车前。
1、应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着装整洁,不留胡须,佩戴证章),检查各项运行证件。
2、检查车辆状况是否良好、有效,符合应班条件。
3、按规定提前30分钟到调度室应班,听取道路运行条件介绍。
4、按时进入发车位,上车前5分钟开启空调,迎候旅客上车。
二、旅客上车时。
1、协助旅客、行包员装好行包,协查“三品”。
2、协助站务员维持旅客上车秩序及验票,扶老携幼。
3、协助乘务员清点旅客人数,行包件数。
三、发车时。
1、关好行李仓和车门,检查车内小件行李是否放好。
2、观察旅客是否坐好,发动车辆,观察车辆周边环境,听候发车命令和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鸣号起步。
四、车辆运行中:
1、严格执行安全行车规定,按规定速度和营运路线行驶,不得超速、超载,疲劳驾车,不得酒后开车,不开斗气车、“英雄车。
2、不得与人闲谈,不得吸烟,喝饮料、吃零食,不准与乘客争吵。
3、严禁私带旅客、货物,严禁自己亲属、朋友无票乘车,违者,视同违约,按规定扣缴信誉质量保证金直至辞退。
4、如遇车辆发生故障、路阻或出险时,应协助乘务员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积极组织抢险和救护伤员,并及时与车站联系接驳,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和处理。
5、如遇旅客急病,应协助乘务员或采取急救措施送病人就近就医。如遇犯罪分子正在或欲犯罪,应会同乘务员发动旅客,巧妙周旋,就近报警,不得莽撞蛮干。
五、车辆到站后:
1、协助旅客领取行李并与乘务员核对品名票号,办好托运物品交接手续,检查车内有无遗失物品。
2、完成行车任务后,应将车辆进行回场后的清洗例检工作,完毕后将车停放在指定位置,保证第二天该车辆的完好运行。
3、向运调部门汇报车辆运行情况,交回路单、班线牌,做好其他交接工作,填写班车运行日志,参加班后会,接受次日工作任务。
4、如当天已完成行车任务,尽快对车辆各系统、部件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影响行车安全的故障,尽快排除,尽早通知调度室另行安排车辆顶班,严禁病车行驶。
第十一条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熟悉道路客运规章制度和班线里程、车况路况,班次时序、停靠站点,以及驾驶员职业道德要求和标准。
第十二条服从车站现场调度,认真做好出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正点安全运行,不得脱班误点。
第十三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私,不得敲诈勒索旅客,不得私带旅客和货物。
第十四条主动为旅客排扰解难,不得讲粗话、脏话和旅客争执。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市公司稽查管。
理若干规定,无条件接受公司稽查管理。
第十六条注重个人仪表,爱护车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敢于与车匪路霸等不良现象作斗争。
第六章驾驶员考核与奖惩。
第十七条驾驶员的工资薪酬由底薪、计件工资及奖励的工资组成。
1、底薪标准:社会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按出车班次计算,具体标准各单位制定后报公司批准执行。
4、工作中违反安全、运输有关管理规定,按市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5、受到报纸、电台、电视台表扬的,每次奖50元。
第十八条人为原因,造成机损事故的,扣罚信誉保证金20__元,情节严重的,其保证金作违约金予以全额扣缴:
第十九条发生行车事故的,除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外,其经济损失在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的50由驾驶员承担。
第二十条月度内安全违规处罚达到3次,年度内发生同责以上、一般事故一起、轻微事故两起以上的给予解聘。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一、客运公营驾驶员将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聘。所选聘的驾驶员必须年满25周岁以上,51周岁以下,身高1.65米以上,持b1照以上,有营运驾驶从业资格证书,有内部准驾证,在我司从事驾驶工作三年以上,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的合法驾驶员。
二、双眼裸视达1.2以上,身体健康,无重大病史和传染疾病。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前科,无拖欠公款、承包款行为,经审查合格者。
四、所聘驾驶员按组织人事部规定的人数,经安全处会同交警部门进行桩考、路车考试合格,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签订聘用合同经培训后方可上岗,所有聘用驾驶员的编仍放在原单位。
五、聘用驾驶员须交信誉质量保证金3万元(不计息)。
六、所选聘的驾驶员必须同意并严格执行市公司《客运公营驾驶员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
1、必须熟知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指挥,接受交通检查,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否则因违章行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司机个人负责。
2、开车精力集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得超速行驶、强行超车、野蛮行车,尽量减少汽车损耗及油耗。
4、司机在入职时应有本公司正式员工或有包头市户口的非公司人员签署《特殊人员担保书》,提供个人驾驶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以备查验,并进行指纹登记。
5、司机必须遵守公司的一切员工管理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服从领导,听从分配,不得无故缺勤。
6、公司司机应在每次出车归来后立即向有关负责人处报到,并及时将《派车单》交回,未有《派车单》的紧急出车,必须在出车回来后第二天内补办《派车单》,否则不予计算出车补贴。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7、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出车或外借他人,不得拉私活、带客,严禁酒后驾车,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司机本人负责,严重者予以开除处理。
8、车辆需要维修时,要先和领导打好招呼,经同意后方可修理。如果实行零件拆旧换新,应在定点维修站修理,签单时应写清配件名称、价格、功用、修理工签字、指定维修站的印章,将凭证单带回财务挂帐,无特殊情况,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私自修车。
9、司机必须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引擎的清洁);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检修;下班后,将车辆开进厂区保管,锁好车和货厢的门;车辆停驶后,有空闲时间,司机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
10、妥善保管好随车工具和各种证件,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如有丢失由司机照价赔偿和补办,因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
11、每月1日(遇节假日顺延),车队应统计所开车辆上月的行车公里数,并填写完成上月车辆燃油统计表、过路费统计表及维修保养统计表交至行政部,进行车辆综合考核。
12、车辆各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车管所受检,如年审、季审,逾期未办理受处罚的,其费用由司机人员自行负担。并处以负责人小过以上处分一次。司机证件年审自行办理(办证时间每年一次,每次限三到四天,超过时间以无证件为由拒绝出车者以事假处理)。
13、司机出车在外必须以工作为重,不得在外办私事或消极怠工,一经发现给予相应处罚。一个月内有三次怠工现象给予辞退。
14、司机在上班时间内必须坚守自己的岗位,以便听从公司的出车安排。未被派出车的司机,需在指定办公室上班,不得随便串岗,有要事确需离开时,必须向相关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回来后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对不请假且未在办公室待命的司机,15分钟—2个小时内按旷工半天进行处罚,2小时以上者按旷工一天进行处罚。
15、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故意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领导反映。司机不服从领导管理的,每次罚款50元,三次以上(包含三次)不服从领导管理除处以200元罚款外给予辞退。
16、司机每月电话费用补贴100元,应每日24小时开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呼叫,应尽快回复。如不开机者一次扣罚20元;当月不开机达五次者不予补贴电话费。经公司多次联系不接电话者每次扣罚30元;多次不接电话者不发年终奖励。
17、司机在送货物期间丢失货物、开回的单据数量不符、没有注明付款方式、发生送错现象等;除损失自行承担外,还要给予相应的处罚或辞退。
18、用车保养不当,予以口头警告处分一次,两次以上予以书面警告处分一次,三次以上予以记过处分一次并扣罚100元。因保养不当造成重大事故的,另外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
19、司机利用出车之便偷盗公司物品、弄虚作假、欺骗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公司损失,并扣罚一个月工资给予辞退。
20、外出运输车辆要填好行车记录,未填写行车记录私自用车人员扣罚200元/次,如发现三次及以上者扣罚当月工资,外出车辆必须节约用油,如有发现虚报油票、燃油外漏现象,扣罚当月工资。
其他。
1、各部门的专车由各部门负责,各部门在接车时需对所接车辆进行仔细点检,并与公司签订接车验收单,在规定使用年限内车辆状况必须和接车时状况保持一致(如发现特殊情况且不是外界因素造成的故障应立即上报,公司视情况而定,如发现异样延期不报者,一切后果由该部门负责)。各部门车辆的保养、维修以及车辆使用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除车辆本身原因外)一概由使用部门负责。车队只负责车队所属车辆的维护。车队车辆钥匙及各种行车证件由车队负责人统一管理,派车时应分发到人。个人用车时需和部门领导申请、同意后与车队负责人协商调车,车队负责人根据情况调配车辆。
2、板车司机外出送车时,需以预支款的50%作为抵押金,其余的自己垫付,待公司接到客户接车确认单或电话确认后,根据实际消费凭证报销全额费用。(注:预支款由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实际里程及消费标准进行支付)。
3、板车司机出差按天数进行补助,每天补助100元,其余餐补等补助按照人事部的相关制度进行。
4、板车罚款金额200元以内的,板车司机可自行处理;罚款金额在200元以上的,应请示车队负责人。
5、板车出车前应进行常规检查,确保出车安全;车辆在行驶途中遇到故障和损耗急需维修的,视实际需要经车队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
6、事故管理:
6.1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
6.1.1未有人员伤亡,只造成车辆损坏的,司机应负责一切损失和责任(包括公司车辆维修费用)。
6.1.2发生人员伤亡的,应根据相关法律裁定来划分责任和承担相关费用。
6.2由于客观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承担责任。
1、车辆使用范围。
保障市政府领导和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办公室其它班子成员工作用车;科及科以下干部原则上不安排小车,确因特殊工作需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派车。下属单位原则上只安排副县级干部工作用车并按成本收取费用。沙漠王子、子弹头车,原则上只用于市政府领导防洪抢险、指挥救灾、外事接待等活动。考斯特中巴车,原则上用于市政府领导外事接待、出外考察、现场会议及办公室组织的集体活动。
2、车辆安排。
市政府领导工作用车基本固定。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工作用车相对固定,特殊情况,领导用车自行调剂。老干部用车实行派车制,派车按以下原则办理:确保区内医疗保健用车;适当安排市内用车(一般每月2次,结余次数可接转使用,并由老干科负责登记和在使用车辆栏内公布);从严控制市外用车(原则只安排经市中心医院同意转院至南昌医疗用车)。老干部用车由老干部科派车,市外用车应报分管领导同意。下属单位副县级干部用车由车队队长统筹安排。以上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即,领导通知用车后,由驾驶员自行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向队长报告。月底由驾驶员本人汇总填写当月出车表报用车领导审核签字,作为核销油料和差旅费的依据。所有车辆出车返回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车队(或老干科)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按私自用车论处。设立车辆调度运行公示栏,公布每日车辆运行安排情况,接受监督。
3、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和事故记录簿。
车辆维修档案主要记载车辆维修情况,反映车辆技术状况。车辆事故记录簿主要记载车辆事故发生情况、原因及处理结果,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
4、严格组织纪律。
驾驶员应自觉严格遵守“十不准”守则:不准出私车;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带故障强行出车;不准违章驾驶、停车;不准擅自改变行车路线;不准无故拒绝出车和调度;不准车辆私自夜不归库;不准上班时间打牌和无故离岗;不准擅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不准参与领导的政务和以领导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办私事。
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扣发考勤奖、赔偿经济损失、下车待岗和行政处分等处罚(具体办法另行制发)。
1、建立安全学习制度。
每半月集中学习一次,无故缺席作缺勤处理。
2、开展创优争先评比活动。
在车队开展“爱车、守纪、出勤、安全、节约”评比考核活动,一月一考核,记录在册作为年终综合考核依据,同时将各项考核指标张榜公布。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兑现奖惩(评比考核办法另发)。
3、建立事故分析会制度。
驾驶员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报告车队,并写出事故经过。车队应及时召开队务会进行研究分析,并视情节责成驾驶员在车队干部职工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和相应处理。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者,一经发现加倍处罚。
4、事故处罚。
车勤人员发生交通事故,视情予以处罚。负事故主要责任者:一般事故扣除当月考勤奖;等级事故扣除3个月考勤奖;重大事故扣除半年考勤奖,并下车待岗。未经同意私自出车发生事故的,一切损失由当事人负责,扣除全年考勤奖,下车待岗,并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1、日常保养。
坚持以防为主,坚决纠正只使用不保养和以修代替保养的做法。车辆的日常保养由驾驶员负责,其它保养由车队根据车辆行驶里程和技术状况合理安排。
2、车辆修理。
车辆维修实行事前报告制。由驾驶员向队长报告,经鉴定并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指定厂家修理。其中,预计修理费用超过千元的,还须报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同意。长途车辆在外必须修理时,必须征得用车领导同意,并电话向车队队长报告。修理开支较大的还须报分管领导和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同意。未经请示报告擅自修理的,办公室财务不预核销费用。
3、油料核定。
车队根据用车领导审核的当月出车表核实行驶里程、油料和差旅费。城区内用车每车每天按20公里核销油费(老干部值班用车按30公里核销),用油超节支情况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各类车辆油料核定标准为:中巴车每百公里23公升,子弹头每百公里16公升,沙漠王子每百公里17公升,本田、蓝鸟、佳美每百公里13公升,桑塔纳每百公里11公升(新车)和12公升(旧车)。老干部车辆每百公里13公升。
老干部用车,由老干部科负责每月核实统计行车里程和油料,交由车队核销汽油发票。
市政府办公室到市人大、市政协工作的车辆、驾驶员照此制度执行。
第一条: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每周彻底清洗一次。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七条:司机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八条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办公室或车厢内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办公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第九条:司机对管理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管理部主管反映。
第十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十一条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传呼机或手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传呼,应尽快复机。如无法联系的则取消当月的通讯补贴。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复机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二条: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十三条: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
第十四条:每位驾驶员必须做好里程数登记工作(填写统一表单),每月1日将表单填写完整后交车队负责人汇总,统一上交管理部,管理部及车队负责人有权在平时进行抽查(路码表是否与记录相符),不符的数应由司机或使用人负责缴纳差数里程的汽油费。
为了加强驾驶员管理,提高驾驶员队伍的工作积极性,使其充分认识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启发其爱岗敬业的自觉性,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经营活动,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理条例、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等有关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安全行车并严格遵守本公司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二、驾驶员必须与公司签定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具有道路从业资格证书和三年以上驾驶经验。
4、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面试,用人单位进行理论和机械常识、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1、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逐步培养其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客户提供安全、及时、便捷、优质的服务。
2、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地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操作规程等的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3、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机件,每月必须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状况良好,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4、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
5、出车提货前和回来后要认真填写出车提货登记表,按指定路线行车。禁止公车私用或随意改变行车方向。公司机关、分公司非提货用车,须向运营部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使用。未经运营部同意出车的,视为私自出车,发现一次处罚司机50元;未经运营部同意私自改变行车路线的,罚款30元;发生事故的,由驾驶员负全责。
6、司机在提货的过程中要认真细心,不能出现货损、货差的现象,出现的由提货的司机负责赔偿损失。
7、注意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包括车体、车厢、轮胎、驾驶室的清洁,经检查或抽查发现车容车貌过脏的,发现一次罚款10元。
8、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交警部门认定事实上的责任大小,驾驶员应就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全部责任赔偿实际损失额的20%;主要责任赔偿实际损失额的10%;同等责任赔偿实际损失额定的8%;次要责任赔偿实际损失额的5%。
9、连续半年无责任事故,服务态度好、车况良好、维修费用低、出车次数多、油耗低,车容车貌好、无丢少货、结合历次检查情况,由运营部公布历次统计资料和分公司上报的情况后,集体评议出的优秀个人,公司半年总结时奖励300元;全年表现好的,另行奖励。
四、凡是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必须无条件遵守本公司安全行车8条禁令,违反者视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解聘。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动车驾驶员的日常管理,确保行车安全,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节约车辆费用,制定本管理制度,严格遵照执行。
1.本制度适应全所有公务车辆驾驶人员。
2.加强交通安全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管理,不违章行驶。
3.日常行车要文明驾驶,安全礼让,不争道抢行,不开斗气车,不乱鸣笛,过人行横道减速让行,注意避让特种车辆,不乱停乱放。
4.驾驶车辆时要保持精力高度集中,不准吃东西、打电话、吸烟,严禁酒后开车、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停车时注意防盗。
5.按规定周期定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不破坏性使用车辆,做到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车辆例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状况良好。
6.驾驶员在行驶途中发现车辆故障,必须停车检查,排除故障,不准带隐患行驶。确实不能自修时,应马上与办公室或分管领导联系修理。
7.发生事故后要迅速通知办公室,以便及时处理。
8.小车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安排调度。驾驶员根据办公室的安排按时出车,不论哪位x领导安排出车,驾驶员都应提前主动向办公室告知,完成出车任务后及时返回,向办公室汇报。发现不告知行踪行为的,第1次处罚50元、第2次处罚100元、第3次处罚x元,依此类推加倍处罚。
9.实行专人专车的管理原则,驾驶员对本人使用的车辆负全责,行车前必须办理好一切手续,因自带手续不全造成的罚款和损失由个人自负,不予报销。驾驶员应在行驶证、保险等手续到期前10天,及时告知办公室,提前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10.未经批准,不准随意调换车辆,不准私自出车,不准私自外借车辆。公车私用发现1次处罚1000元、第2次处罚x0元、第3次处罚9000元,并停职检查。
11.军用车辆、防雹及其它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按照机关公务用车程序办理,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安排。管理与调度由相关部门及分管业务的领导负责。
12.未经批准,禁止驾驶员利用出车机会办理私事。
13.严禁酒后驾车,酒后驾车发现1次处罚x0元,并停职检查。全年酒后驾车2次的处罚6000元,并予以开除。
14.驾驶员无故不参加早操,发现1次处罚50元、第2次处罚x元、第3次处罚800元,并在机关大会上作检查;驾驶员保证随叫随到,对无故不接听电话或不能及时出车的,发现第1次处罚100元、第2次处罚400元、第3次处罚800元,并予以停职。
15.公务车辆一律停放在车库。不按规定将车停放在车库的,发现第1次处罚50元、第2次处罚x元、第3次处罚800元,并予以停职。
16.驾驶员要保持自身形象,注意修饰,仪态衣着要大方整洁,并保持车辆卫生整洁,对不注意自身形象或车辆不整洁的现象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发现1次处罚x元、第2次处罚800元、第3次3x元,并予以停职。
17.驾驶员要端正服务态度,提高个人素质,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注意维护场及个人形象,提高保密意识,严禁有粗鲁、欺负、辱骂、打架等不文明行为。发现或经人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处1000—9000元的经济处罚。打架1次处罚1000元、打架2次处罚3000元、打架3次处罚9000元,并予以停职。
18.除固定车辆外,临时派驾驶员开其它公务车辆外出,出现违章驾驶及其它事故的,由当时开车驾驶员负全责,根据违章和事故的情节追究驾驶员的责任。
19.驾驶员持加油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加油票号应与车牌号相符。
20.所有公车维修纳入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需要维修或更换零部件时,驾驶员填写维修单,注明维修部件,经办公室审查,报分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同意后,持维修单到指定维修点维修,修车后驾驶员应对修车费用签字确认。驾驶员私自到指定点以外的修理厂维修车辆,维修费用由驾驶员承担。小车驾驶员本着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xx办发〔x3〕23号《关于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通知》文件中车辆预算要求,节约经费。
21.费用结算:油料在每月的20日前后结算一次,车辆维修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由加油站、维修站点持正式发票,经xx办公室、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签字后报销。
22.驾驶员应本着公正、诚信的原则进行加油和维修,严禁给私人车辆加油或空加维修费,违者一经发现按偷盗处理,按所得利益10倍罚款并予以停职。
23.对油耗、维修等车辆费用实行定额包干管理,由办公室制定费用标准,结余奖励,超支自负。
24.驾驶员因违章被交通部门罚款,由当事人自负。若发生交通事故,视责任大小和损失情况每次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一年内发生两次交通事故,予以开除。
25.交通违章被扣满分者,一律自费参加培训后再上岗培训,培训学习及考试期间不记出勤,按事假处理。
26.未经办公室同意私自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本人负责,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
27.若办公室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不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同等处罚。
28.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为了进一步完善小车司机管理制度和工作考核管理,提高车辆使用率和工作效率,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小车司机管理制度,并对小车司机实行收入与安全、考勤等挂钩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1、坚持公车公用的原则,所有用车部门必须填写《小车使用申请单》,并经综合管理部经理签字后方可用车,因特殊情况出车后,司机应向综合管理部补填《小车使用申请单》。
2、严禁公车私用。
1、小车司机必须按时上班,上班时间如不出车,可在宿舍、综合管理部办公室待命,不能去其他办公室影响他人工作,并接受综合管部安排的临时性任务。
2、司机接待来宾,应具备基本礼貌礼仪。司机需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证服装的整洁、干净,注意个人的言行,礼貌待人,热情亲切。严守公司秘密,树立良好个人道德形象。
3、行车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每个小车配备一个电子狗,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罚款、扣分等由司机个人承担。
4、司机保证24小时开机,不能随意更改号码,如更改号码要及时在综合管理部备案。
5、车辆行驶证和保险证由司机本人携带,不得丢失。
6、行车前要坚持检查,做到燃油、机油、刹车、水、轮胎气压、转向、喇叭、灯光等良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状态。
7、出车前搞好车容卫生,车外要擦洗干净,车内要勤打扫,不得有垃圾杂物,保证车辆内外整洁、美观。
8、司机出车必须确认车辆的停车安全,司机不论何时出车回公司后,必须把车停放在公司的停车场。
9、严禁酒后驾驶,行驶时精神要高度集中,严禁在行车时与坐车人员闲谈。
10、为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及遇到的突发情况,小车司机将轮流值班。
11、用车部门要提前半天或一天提出用车申请,综合管理部将安排拼车等方法进行更有效的使用车辆,减少公司费用。
1、司机应严格执行保养规范,利用空闲时间保养车辆,维护车辆最佳状况。对车辆发现任何操控异常应立即检查,确实需要维修的,需提前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综合管理部经理签字后方可维修。
2、司机需到指定修理厂维修(店小二开业后到店小二进行车辆维护保养、维修等)。
1、司机每月无事故的,给予100元安全奖金,无发生大、中、小事故的年终给予1000元安全奖励。
2、出车补助每百公里给予补助10元。
3、给予司机加班费用每人每月200元补贴。
4、酒后驾车的,给予辞退,并扣除最后一个月工资。
5、未经允许司机借车给他人使用或者驾驶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罚款20xx元,第三次辞退。
6、未经允许司机开车外出的,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7、无特殊原因不服从综合办理部派车的,罚款500元。
8、综合管理部建立小车维修台账,在配件质量期范围内配件损坏的,维修费用由司机承担70%。
9、出现大、中、小事故的车辆负主要责任及全部责任的将扣除当月安全奖及年终奖。
10、出车途中,因驾驶员未遵守交通行车管理规定或因机械故障及操作不当而造成的一般或重、特大(含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除保险公司核定理赔金额外,造成其它经济损失及费用由事故责任人承担50%的赔偿,公司承担50%;如事故责任人发生身亡时,除保险公司理赔金额外,其它一切损失由公司承担。
11、出车途中,因对方违规违章或因其它因素影响操作(经交通部门判定责任书为依据)而造成的一般或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除保险公司核定理赔金额外,发生其余及其它费用,由对方责任人或单位全部承担。
12、出车前、后,经监控或检查发现有偷盗油品及其它物品行为的,除按公司相关管理条例给予处理外,并给予责任人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如构成犯罪行为的,交由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处理。
为更好地完成学校运输服务任务,不断提高保障能力,规范用工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1、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遵守社会公德,格守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工作踏实,吃苦耐劳,顾全大局,服从安排。
3、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技术娴熟者可适当放宽),高中毕业(含)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和妨碍驾驶技能的疾病(由学校指定医院体检)。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a1,具有三年以上大客车驾驶经历,具有熟练的驾驶技能,无行车责任事故,对一般性故障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和应变处理能力。
5、在校内有介绍人进行责任担保。
6、薪酬待遇:工资底薪加安全奖励加值班补助。
1、符合聘用条件者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到运输服务中心报名,按要求填写申请登记表。
2、担保人推荐。
3、由后勤服务中心职能部门对相关材料审核。
4、进行实际驾驶技能考核(具体考核内容、方法、要求另定)。
5、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6、考核、体检合格,经中心审核同意试用者,由担保人出具担保,签订试用合同。
1、新招聘人员一律采取试用制,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内基本工资全额发放,行车补贴按50%发放。
2、在试用期内,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心将予以辞退:
1、发现有传染疾病、身体不适宜从事驾驶工作者;
2、发生等级以上交通事故者;
3、不遵守中心规章制度,不服从调度安排,工作懈怠,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者。
4、服务态度差,不注重车辆保养及车辆卫生者。
第一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遵守本公司的其它相关规定。
第二条正常情况下接送总上下班,及公司部分员工外出活动。
第三条直营店铺的送货、退货、调货等。
第四条特许客户的接送及接收货品。
第五条积极配合公司各项用车安排(临时性的出车安排)。
第一条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和正常运行。
第二条出车在外或车辆归来停放车辆,要注意选取停车地点和位置,避免车辆刮伤等不必要的损失。
第三条各个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事先填写“用车申请”,经行政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出车。
第四条车辆产生的费用,须持有效票椐,与出车记录在行政部核对后,在财务报销。
第一条针对本职位的特殊性,工作时间和其它职位不同,正常情况早上9点上班,下班按具体情况而定。
第二条下班在晚8点以后时给补休1小时,次日可10点上班。下班在晚上10点以后给补休2小时,次日可11点上班。
第三条下班在0点以后除给补贴30元外另给补休2个小时,次日可上午11点上班。如公司无法安排休息的按加班2小时计算。如零晨1点后除补贴30元外另给补休一上午,次日可以下午1点上班,如公司无法安排休息的按加班一上午计算。次日到行政部汇报申请,并有用车当事人签字,行政部存档,月底汇总,在当月工资里体现。
第四条公休日如有上班以调休为主,如公司在三个月内无法安排调休按加班计算。出车时间和收车时间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第五条由于公司实际需要,驾驶员提前上班,则可根据提前上班时长,进行相应提前下班。如:每周两次出车拉猪肉,按早上6点上班计算,可提前三小时下班。
第六条驾驶员无论在上班时间内还是下班后,必须听从出车安排。(如下班后或者休息期间,因公司紧急情况出车按加班处理)。
第七条平日驾驶员不出车情况下可以在办公室休息或辅助办公室进行相应工作。
第一条除日常正常用车外,公司其他人员不得无故使用公车。
第二条因公需要用车,公司人员需填写《用车申请单》,经公司。
批准后方可用车;若情况紧急,可在使用车辆后补办用车申请程序。
第一条如有违章罚款情况,此款项由当班驾驶员承担,如半年内没有任何罚单和事故奖金300元。一年内没出现任何罚单和事故奖金700元。
第二条随着公司业务拓展,当日拉送货物量较大,公司将制定固定拉送趟数,超出部分将进行相应金额奖励,金额按具体情况而定。此项奖励与特殊补贴部分不予重叠。
第三条若有较长时间出差情况,公司将以年度或半年度时间期限,就实际里程数进行相应金额奖励,金额按具体情况而定。
如本绩效与公司其它政策冲突的按本绩效执行。
用车申请单。
申请部门:xx年xx月xx日。
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客运驾驶员队伍素质,改善旅客运输服务质量,保障旅客运输安全,参照国家颁布的交通法规、规范和标准,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及安全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驾驶员的考核、选拔管理。
第三条公司所有驾驶员必须通过驾驶员职业适应性选择:
1、身体选择。年龄20~60岁,身高155cm以上,其生理条件和健康状况能胜任驾驶工作。
2、文化选择。应是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3、职业道德选择。精神风貌、社会公德、职业责任健全。
4、心理品质选择。感知特性,反应特性及个性特征适宜驾驶工作。
5、驾驶技能选择。选择驾驶技能好,安全经验足的驾驶员。
第四条驾驶员聘用要求:
1、驾驶员必须经交通警察部门审核合格并持有相应的客车驾驶证件;
2、驾驶员必须经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并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3、驾驶客运车辆必须至少具有两年安全驾驶经历。
4、驾驶员必须经公司考核取得合格后,与公司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后方准驾车。
5、驾驶员三年内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员死亡负同等责任及以上的,或有酒后驾车的,超载超过20%的或超速超过50%的或12个月内累计扣分达到12分的,不得聘用其为驾驶员。
第五条公司对符合条件的新驾驶员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的择优录取。
为了进一步加强西安供电公司关于机动车驾驶员管理规定,落实车辆驾驶责任到个人,提高各车辆驾驶员工作积级性,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内容如下:
1.原则上每辆车至少配备1名以上兼职驾驶员,担任兼职驾驶员的申请条件是:持有相应驾照;驾龄必须满2年以上;身体健康;驾驶技术熟练。
2.兼职驾驶员主要负责车辆日常检查、保养、维修、车辆审验等管理维护工作,确保车况良好,出行安全。
3.兼职驾驶员有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和活动的责任、义务,安全教育学习活动由汽车班负责组织,每年度不得少于二次,任何兼职驾驶员不得无故缺席,综合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
3.如严禁公车私用,凡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损失均由当事兼职驾驶员承担。
4.严禁酒后驾驶公司车辆,凡因酒后驾驶公司车辆据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当事兼职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5.每辆车每月给予兼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车每月300元整。
6.为鼓励驾驶员良好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每年特设安全行车奖,凡当年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交通事故和违章记录且车辆维修、保养中无人为损坏班站,年底一次性给予20xx元安全行车奖励。当年如发生交通事故、违章或车辆由于兼职驾驶员责任心不到位发生人为损坏的,安全行车奖将不予发放。
二、认真学习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必须遵守的十三条职业纪律。
1、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
2、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
3、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
4、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不相符合的.车辆。
5、未按规定审验或审不合格的,不准驾驶车辆。
6、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7、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8、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9、不准拉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
10、不准客货混载。
11、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不准行车。
12、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13、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三、过铁路交叉路口时要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
四、服从局领导分配,听从指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1、按时上班,不准迟到,不准早退,上班时不准喝酒,酒后上班扣奖金50元,酒后驾车调离驾驶员岗位,上班时间不准有娱乐活动,如发现罚款50元。
2、请病、事假到办公室填写请假单,经局领导批准可以休假,星期天上班的,局里统一安排串休。
3、大车司机出车前不准请假,确实需要请假的,无论什么原因一律按事假处理。并用本人的工资雇其它司机或社会司机出车回来后,可消假正常上班。
4、在取送款车不够用时,可调动其它车辆补充取送款,驾驶员必须服从分配。
5、出车回班后,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不准耽误下一班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车辆系公司管理的公务车辆。
第二章车辆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并实行“一人一车制”。车钥匙统一放在综合管理处。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驾驶员或私自利用备用钥匙出车。
第四条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保险卡、附加税告知证由驾驶员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综合管理处统一保管。随车携带资料由车辆责任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交接或移转时应办理移交手续,随车携带资料一并移交。
第五条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时,应填写经部门负责人核准的《车辆使用申请单》报综合管理处,综合管理处将根据公务的重要性安排车辆。未办理申请的,综合管理处不予安排。
第六条每辆车内均设有《车辆使用记录表》,供驾驶员记录车辆使用详细情况,驾驶员应认真填写,并于每月1日将《车辆使用记录表》报综合管理处。
第七条车辆应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除公司许可自驾者外)。驾驶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水箱、油量、机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
第八条车辆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第九条驾驶员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借给他人驾驶。
第十条出车期间,车辆应停放在安全位置。晚上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
第十一条驾驶员出车的(除出差一天以上),必须当天把车辆开回公司车辆停靠地。
第三章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二条车辆的维修、保养由公司统一安排。未经许可,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保养,否则费用自理。
第十三条需要维修、保养的`车辆,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处审核批准后在公司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保养费用由驾驶员申请,维修保养后凭有效单据报销。
第十四条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应向综合管理处汇报并请求批示。事后再补办申请手续。
第四章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五条未经许可将车辆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所发生的罚款及责任由责任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十六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发生车祸,除及时报案外,还应即刻与公司综合管理处联系。综合管理处除即刻派员前往处理外,还应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第五章驾驶员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驾驶员应绝对服从公司领导和综合管理处的管理,认真、热情地做好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及公司客人的安全驾驶工作。
第二十一条因公司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用车的,驾驶员不得无故推诿。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应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如在唐山本地出车不能及时赶回公司签到、签退的,应及时告知部门负责人,否则按违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三条驾驶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凡享受公司手机费补贴者必须24小时开机,否则取消手机费补贴。
第二十四条驾驶员若有私自出车、公车私用、公车出借等行为,经教育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二十五条驾驶员应保持清洁的车内卫生,禁止车内吸烟。
第二十六条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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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对镇领导和各业务部门的驾驶服务。
第二条提倡敬业精神,讲究职业道德,端正驾驶作风。凭用车申请单出车,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第三条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第四条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出车前要坚持三检四勤制,即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等安全、准确、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状态。
第五条每周四上午为镇政府安全日,在册驾驶员必须准时参加安全日活动,学习交通安全知识。
第六条交通违章罚款不予报销,对交管部门下发交通违章通知书者,每次扣除住勤费、交通费总额的10%。
第七条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事故的性质分别处以扣减住勤费、交通费和罚款的处罚。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xx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8%处罚。
2、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xx~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6%处罚。
3、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4%处罚。
4、机件责任事故:按经济损失金额10%处罚。
一、为切实加强驾驶员管理,严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安全,根据《xx县工商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制订本制度。
二、驾驶员要认真学习,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安全行车。
三、严禁开病车上路。根据车辆保养规定,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出车前重点检查刹车、转向、机油、汽油、传动、灯光、轮胎气压等,发动车辆查看各仪表运转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清除和维修。未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每次处罚驾驶员100元。
四、驾驶员应及时清洗车辆,保持车容车貌干净整洁,车辆停放有序,上班时间应在司机值班室待命,不得串岗。
五、驾驶员每次出车应按要求做好出车记录。详细登记出车时间、起止地点、里程、用车人、事由等并由用车人签字确认。
六、驾驶员每月应将《派车单》、车辆购置的物品、行驶里程、通行费进行统计,报后勤中心核对备案,并予以公布。
七、驾驶员必须服从调度,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安排调度派车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领导反应。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出车的,对驾驶员每次罚款100元,并根据情节、造成的后果等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八、严禁疲劳驾车。驾驶员必须注重休息,平时不得熬夜,要保持充足的精力,时刻待命出车。
九、严禁驾驶员开英雄车、霸王车和斗气车,做到礼貌行驶和文明开车。
十、严禁酒后驾车。驾驶员在工作期间一律不得饮酒,酒后驾车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并且由此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驾驶员应负全部责任。
十一、未经批准,严禁驾驶员擅自改变行车路线、私自驾车外出和将所驾车辆交他人驾驶。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如果期间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驾驶员或转借人应负全部责任。
十二、严禁缓报、瞒报事故和肇事逃逸。如出现交通事故,应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和机关车辆管理员报告。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驾驶员负70%以上(含70%)责任的,驾驶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总额的10%。一年内连续发生2次(含2次)以上交通事故,或者发生一次损失在1万元以上交通事故的(负主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等按比例计算损失费),驾驶员今后一律不许驾公车。
十三、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车辆发生交通违章罚款、扣分,由驾驶员本人到交警队接受处罚,罚款、扣分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十四、局领导因公到外地学习、参观、考察或因事休假期间,其驾驶员要按时上班,服从后勤中心的管理和调派,否则,按无故旷工处理。
十五、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实施,原有关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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