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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消防管理制度及流程(实用15篇)

仓库消防管理制度及流程(实用15篇)



遵守规章制度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有守纪律、守规矩,才能共同建设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如果你正在制定一套规章制度,可以参考以下的一些范文和案例,相信能够为你提供一些有价值的思考和建议。

仓库管理制度及流程

l 通过制定仓库的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指导和规范仓库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以便于提高仓库工作效率和仓库货品的安全。

l 仓库的所用工作人员

l 仓库全体人员执行公司指派的任务,合理安排和管理仓库一切事务。

l 仓管员负责墙纸的收取、查验、入库、发货、退货、储存、防损等工作。

l 仓库申核员协助仓管员负责墙纸出库、入库的申核工作。有权监督仓管员遵守流程规范作业。

l 司机负责货物的装卸、送货、发货工作及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有义务协助仓管员对出入库货品进行清点、包装、搬运等工作。

1、收货及入库

l 需严格按照 “货品单据一致”的流程进行作业。

l 物流或司机将“客户送货单”交到仓库后,仓库需将此货品摆放在指定的分货区内,按中转单进行分货。

l 仓库收货时须要求送货方给予 “客户送货单”,没有时需追查,直到拿到单据为止。仓库人员有追查和保管单据的义务。

l 仓库收货时货品数量必须与单据一致,否则有权拒收。如有破损或少货,查验后有权拒付。

l 对检验合格的墙纸放到分货区进行整理,对少货、污染或破损的墙纸进行登记并第一时间上报公司。

l 当天送来的墙纸必须当天处理完毕,特殊情况需告知办公室,第二天早上必须着手处理。

l 仓库对已入库的墙纸必须归位摆放,不得随意堆放,没有特殊情况需在当天内完成。

l 仓库对有问题、破损、无法归位的墙纸放到指定的退货区,由办公室安排处理。

2、货品出库

l 需严格按照 “中转单”、“办公室通知单”的流程进行操作。

l 未经办公室同意或总经理批示任何人不得私自决定墙纸出库。

l 货品出库需在填好“送货单”、“出库单”’或“发货单”,并核对无误后,方可出库。

l 货品出库原则上是谁先订购谁先出库。

l 仓库任何人员都无权给未经公司同意的货品出库。

l 未在“出库单”上签字,公司任何人无权让货品出库。

3、货品退货处理

l 需严格按照 “退货通知单”进行操作。未经通知,仓管员有权拒绝接收。

l 收到退货货品必须登记入册,当天归档,并上报办公室。

4、 墙纸报废

l 发现仓库库存货品不良(污染或损坏)要及时做好记录并上报办公室。

l 客户退回的报废货品,及时做好记录并上报办公室。

l 货物的品质维护:货品在收货、点数、入库、搬运、摆放、归位、存放、发货过程中遵守安全原则,做到防损、防水、防蛀、防晒等安全措施。

l 每天检查货品信息,如发现储位不对、帐物不符、品质问题及时反馈和处理。

l 保持货物的正确标示,由仓管负责,对于错误标示及时更正。

l 接收货物的单据、出入库登记本和手工出入库单由仓管员下班后交到办公室。每月的单据由办公室专人分类保管好,单据原则上保管2年,在此期间不得销毁。做到帐、物一致。

l “送货单”本子内页严禁撕毁,只能填写作废字样。谁撕毁谁负责。

l 仓库货品盘点需由办公室派人监督,仓库其它人员协助仓管员盘点。每月月底进行盘点,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确保财务库存与实际库存一致。

l 盘点时保证做到盘点数量的准确性、公正性,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盘点过程中严禁更换不同的盘点人员,以免少盘、多盘、漏盘等。

l 盘点分初盘、复盘,但所有的盘点数据都需盘点人员签名确认

l 盘点数据财务部必须及时核对,不得借故拖延。

l 仓库每天要对库区进行清洁整理工作,清理掉不要、不用的东西和坏的东西,并将仓库内的物料整理到指定的区域内,达到整洁、整齐、干净、卫生、合理的摆放要求。

l 仓库内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不可有堆积物,保证人员安全。

l 仓库内严禁烟火。

l 严禁非仓库人员非工作需要进入仓库。

l 仓库内的规划区域要有明确标识(如:货品摆放区、分货区、发货区、送货区、自提区、暂放区、退货区、报废区、消防设施摆放区、安全通道等),其中物料摆放区摆放次序不得随意变更,且有清楚的标识。

l 下班后拉下电闸、关闭窗户并锁上仓库门和厕所门。

l 做好及时检查物货,如有异常或者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l 仓库内需要高空作业时做好安全防范。

l 仓库工作人员应该培养良好的工作态度和作风,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l 仓库工作人员要求做事细心,认真,负责,诚实,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及职业道德。

l 对于上级下达的任务要按时按质完成。

l 其他的工作制度和行为准则依公司规定为准则。

仓库管理制度及流程

3、负责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

5、负责与供货厂商采购合同及协议的签订与实施;。

6、按采购计划及商品分配原则,编制商品采购分配表,实施采购,确保交期;。

7、调查分析、总结采购商品的市场变化情况及行业规律;。

8、及时协调解决采购商品客户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供货及质量问题。

(1)酒店库存物资实行分仓管理,根据各部门管理职责不同,将仓库分为总仓、餐具瓷器仓、工程维修用品仓、制服布草仓、部门酒水仓以及废品仓。

(2)总仓由财务部管辖,餐具瓷器仓由餐饮部管事分部管理,工程维修用品仓由工程部管理,制服布草仓由管家部布草房管理,部门酒水仓由酒吧部管理。但各分仓必须接受财务部的指导监督,严格按仓库管理程序操作。废品仓由财务部管理。

(3)总仓设食品仓、酒水仓、贵重物品仓、文具印刷品仓、物料用品仓、清洁用品仓、五金百货仓及危险物品仓。

(4)各仓库设专人管理,由专人负责。仓库主管负责总仓的全面管理工作及对仓库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

(5)仓存物资必须经收货部验收后入仓,否则不得办理入仓手续。仓管员应对自已管辖范围内的物品负责。应根据验收记录对入仓物品进行核对,以保证入仓物品的数量和质量都合乎要求。

(6)入仓物资应分类摆放,不得随便堆放。物资摆放不得靠墙、不得直接摆放在地面上。应遵循轻重物品不能混放、挥发性物品不能与吸潮性物品混放、食品不能与用品混放的原则。

(7)发货出仓应根据计划进行,各部门至仓库领货必须凭部门主管签批有效的领料单领取,并指定专人跟进,非专人领货的仓管员有权拒绝发货,对手续不全的领料单,仓管员应拒绝发货。

(8)仓库管理人员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发货原则发货,以防止因物资库存时间过长而发生质变。

(9)严禁以白条领货或抵充库存。

(10)仓库管理人员应根据管理要求及各类物资的发货规定,该限量发货的限量发货,该以旧换新的以旧换新,并严格控制领货数量。

(11)仓存物资应设卡登记管理,每种物品对应一张货卡。登记物资的进、销、存数量。并做到帐卡物相符。

(12)库存物资应根据部门用量合理补仓,对用量不大或长时间不用的物资应要求用料部门自行申购,以免造成库存积压浪费。

(13)对即将过期或库存时间过长的货物,应列表通知各用料部门跟进处理。对用料部门无法处理的,应知会采购部通知供应商退货。对因货物质量问题给酒店造成不良影响的,应要求供应商赔偿。

(14)进出仓物品应及时进行帐务登记,做到日清月结,保证库存物资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15)对库存物资应定期进行盘点。盘点时应逐一点算,不得随便估算,虚报瞒报,以保证库存物资的准确与真实。发现库存物资盈余、短缺、质变等情况的,应查明原因,及时汇报,按相关程序办理报损及盈余手续后,进行帐务调整。

(16)仓库应保持通风、干燥,仓存物资应经常检查、经常翻动,以防止物资发生质变、虫害或鼠害。

(17)仓库管理人员应做好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应经常打扫、经常清洗,保证仓库的整洁与干净。

仓库管理制度及流程

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为规范本公司的仓库管理,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防止物资的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仓库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仓库物资一律采用金额管理。

4.对化学物品及有毒有害物品要分类存放注明标识,并做好出入库记录;。

5.月底对仓库相关记录交部门办公室归档;。

7.做好各种原始单据及电脑数据的备份工作。

(三)物资入库。

2.物资入库,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5.托收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到消除悬事挂账;。

6.车间余料入库,仓库保管员根据余料的名称,数量开具入库单,注明车间退料。

(四)物资的储存保管。

6.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存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保卫科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五)物资出库。

4.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5.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6.对于车间领料,属车间定员领料,必须是固定岗位人员领取。其他车间领料,必须由车间主任签字才可发料,否则,造成物料损失,由管理员承担经济责任。

(六)其他有关事项。

1.记帐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托收、月报及时;。

5.库存盈亏反映出保管员的工作质量,力求做到不出现差错。

1.总则。

1.1.为切实加强公司原材料仓库管理,并有效建立公司原材料仓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作业流程,使公司原材料仓库管理之所有作业均有所遵循,进而维护公司利益并确保公司生产作业之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1.2.本条例所称之原材料是指直接应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包括面料、辅料、底料、委外加工材料、包装材料、化工材料、五金材料、安全库存材料等,不包括机器零配件、办公用品和食堂物资、物品等。

1.3.原材料仓隶属于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直接管理,设主管1人(组长级),仓管员若干人,全面负责公司所有生产用原材料的仓库管理。原材料仓库管理员享受职员级待遇。

1.4.原材料仓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2)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原材料的入库、出库作业,;。

(3)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做好所管辖之原材料的仓储管理;。

(4)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协助财务处理所管辖之原材料的盘点作业。

(5)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建立所管辖原材料之帐目。

(2)年龄20周岁以上,有一年以上企业仓库管理经验或对制鞋材料有充分认识者为佳;。

(3)熟悉电脑操作,对企业电脑化管理有一定认识者为佳;。

(4)品行端正,敬业忠诚,做事认真细致;。

(5)无残疾、无色盲,无不良嗜好(如酗酒、赌博、吸烟等);。

(6)有公司组长级(含)以上主管担保;。

(7)符合《职工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任职条件。

2.点收管理。

2.1.所有外购、委外加工、借入材料送抵后,其仓管人员必须先行点收。

2.2.材料点收作业流程:。

2.2.1.确认厂商所送材料为公司订购材料或借入,如非公司订购材料/借入材料或厂商免费赠予材料,一律予以拒收。

2.2.2.确认厂商《送货单》所列材料与实际所送材料是否完全一致。如有不同,必须马上告知厂商送货人员,并视情形决定接收或拒收。材料颜色、材料厚度、分size材料之size等与所订购材料不同时,予以拒收;如仅为材料宽幅不同,在不影响材料品质和基本使用情况下,且为生产急需或没有足够时间进行更换时,经公司主管生产之副总经理同意后,可予接收。

2.2.3.仔细清点所送材料数量。注意:。

(1)点收时,负责材料点收人员首先应按材料包装清点件数,然后再按材料之采购单位清点具体数量。

(2)大宗材料实行抽点,抽点比例应不小于送货数量的10%,小宗材料和分size材料则应全点。

(3)抽点时,如发现抽点总数中有10%或以上的包装所标记数量与实际清点数量有较大出入(标记数量与实际清点数量有3%或以上差距),原则上该物料应予全点。如厂商同意,也可按抽点件数的平均数量计作实收数量。

(4)需要借助仪器设备方能进行数量确认之材料,如皮料、布类材料等,在公司不拥有计量设备情况下,需先建立该厂商材料数量诚信档案,不定期将该厂商所提供之不同批次材料送有条件测定之第三方进行测定,并将测定结果如实记录于案。未测定前,按送货数量作为其点收数量。

(5)仓库主管应不定期对业经仓管人员点收过之材料进行复点,每月对每一仓管人员之复点次数应不少于三次。

2.2.4.点收完成并确认厂商所送材料、数量均与《送货单》上所标明之材料、数量无误后,仓管员在厂商《送货单》上签字并交仓库主管签名确认。如有任何异常,仓管员均应在厂商《送货单》上注明。

2.2.5.签字完成后,向厂商索取一联《送货单》并妥为保管。

2.4.品管部门应在接获《材料待检通知》后12小时内完成其材料之品质检验,仓库同时完成正式入库动作。

2.5.仓管人员点收数量高于材料实际数量,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该仓管人员警告以上处分。

3.1.原则上,所有外购材料、委外加工材料、借入材料在未经检验前均不得正式入库。如有特殊原因未经检验而需直接入库或领用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或以上级别主管特别批准。原材料品质检验之有关规定见《品质管理作业规定》。

3.2.仓管人员在接获品检人员开出之《验收入库单》时,应再次核对入库材料之品名、规格、数量等,确认无误后在《验收入库单》上签名确认。如有任何疑问,应及时与该《验收入库单》材料之检验人员进行交涉。否则,材料一俟入库,除材料品质问题外,其后发生之任何其它问题,均由仓管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3.3.《验收入库单》一式五联,其中品检部门一联,仓库一联,厂商二联(一联请款使用,一联出厂使用),财务一联。应送厂商、财务之《验收入库单》由仓管部门呈送。

3.4.材料进入仓库后,仓管人员应及时入帐。电脑仓库管理系统实施后,则应于系统中及时确认,以确保电脑库存数据的最新性和准确性。

3.5.现场材料退料入库及其它非公司订购材料之入库由仓库管理人员在核对数量无误后直接入库,并开立《入库单》。

3.6.因特殊原因,外购材料、委外材料、借入材料等直接进入生产现场的,仓库管理人员应同时办理其材料的入库和出库手续。

3.7.客户来料按外购材料入库流程办理入库手续。

3.8.所有材料的入库凭证,仓库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入库凭整保存年限为二年。

3.9.材料之验收入库数量不得大于订购数量加该材料的超交允收数量,除非该材料为厂商免费赠送。

3.10.不区分size材料之超交允收比率为订购数量的1%,区分size材料不允许超交,除非总经理特别批准或厂商免费赠送。

3.11.供应商请款数量最多为订购数量加超交允收数量。超过部分一律不得请款。

4.1.仓库发料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公司所有材料出库,均需凭有效之出库通知,否则不得出库。公司材料出库的有效单据为:。

a.业经公司生产经理或以上级别之生产主管签准的订单正批生产材料《领料单》;。

b.业经补料部门主管副总或以上级别主管签准的订单补制生产材料《领料单》;。

c.业经主管采购之副总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材料外包加工《领料单》;。

d.业经主管生产之副总或以上主管签准的订单外包加工《领料单》;。

f.业经主管开发之副总经理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样品开发《领料单》;。

g.业经总经理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材料外卖《领料单》;。

h.业经总经理签准的材料外借《领料单》;。

i.业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准的材料归还《领料单》;。

j.业经总经理或以上主管签准的其他《领料单》。

(2)仓库管理人员在接获相关领料单据时应认真审核,如有任何问题,应告知领料人员和咨询该领料单据之核准人。否则,不得发料。领料单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a.单据的有效性,即单据是否已经按流程核准,如单据未被规定的核准人核准,则该单据为无效单据。

b.领用材料的正确性,即所开立的材料名称、规格、颜色等是否正确,如为订单领料,则还需与《订单生产指令》进行核对。

c.领用材料数字的准确性,如为订单领料,领料数量不得超过《订单生产指令》中材料的核发量。

(3)严格按核准的领料单发放材料,确保发放材料的准确性。

(4)以订单正批方式订购或以订单采购计划订购之材料按订单或计划发放,未经品管主管和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签准,不得将其挪用给其他订单或计划使用。

(5)非订单生产之领料,如样品开发领料、外借等均应在余料中发放。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使用订单或计划之正批材料。

(6)非按订单方式订购或非按订单采购计划方式订购之材料及安全库存材料,按“先进先出”原则发放。

(8)车线、补强带、织带、胶水等,出库时应尽量以订单合并方式领料,并尽可能合并成整数。

(9)其它未明确规定的材料,发出数量原则上不能超出核准申领数量的一个单位。特殊情况,需报公司权责主管确定。

4.2.发料人必须与领料人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并签字确认。领料人员签名后,表明确认材料数量无误,仓库人员不再承担数量差异责任。

4.3.错发、错领材料之当事人双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警告以上处罚。如已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当事人必须各承担损失50%之赔偿责任。

4.4.材料出库后,仓管人员应及时入帐。电脑管理系统实施后,则应将出库资料及时输入电脑系统,确保电脑库存资料的最新性和准确性。

4.5.紧急情况或无法办理完备出库手续的特殊情况,仓管人员必须征求公司权责主管或总经理的口头同意方能办理出库,并手工填写《材料领料单》交领用人签名。事后,仓管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将《材料领料单》交由口头同意该材料出库的主管签名确认。否则,该领料单将视为无效单据。

4.6.仓管人员未接获有效之出库通知而擅自将材料进行出库,小过处理。如因此导致公司财产流失,以侵占公司财产论处。

4.7.所有发料凭证,仓库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领料单》保存年限为二年。

5.1.原材料仓只保管公司所有的原辅材料,未经公司权责主管同意,不得代其他企业、单位、团体或自然人保管原辅材料和物品。

5.2.原材料仓库应按材料类别分仓位存放。公司原材料仓可视需要分为如下仓位或仓库:。

(1)皮料仓或真皮仓、人造皮仓;。

(2)布料仓(副料仓);。

(3)辅料仓(针车辅料仓、成型辅料仓);。

(4)包装材料仓;。

(5)五金仓;。

(6)底料仓(或大底仓);。

(7)化工仓;。

(8)胶水仓等。

5.3.化工材料及其它危险物品独立存放于化工材料仓,不得与其它材料放置于同一仓库。

5.4.物料存储应注意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锈、防霉烂变质等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5.5.原材料仓库材料之堆放原则如下:。

(1)分类摆放。即先按材料大类、再细类进行摆放。原则上,不得将同一材料摆放在不同的仓位。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2)整齐摆放。入仓材料不得乱摆乱放,应整齐地摆放在指定的位置。原则上应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3)遵循“上轻下重”原则摆放。即应将单位重量比较轻的物料(如泡棉等)摆放在货架的上层,而单位重量大的材料(如皮料)置于货架之中、下层。

(4)面部材料及易受潮、易变质材料不得直接摆在地上。

(5)易变形、易损坏材料不得叠放,并应尽量置于货架上。

(6)不得将危险品、易燃品与一般材料混放。

(7)合格品与不合格品应分开堆放,不得混放。

(8)订单正批材料与余料分开堆放。

(9)材料不得放置于紧靠电线或线槽处。

5.6.材料入库后,仓管人员应在每一材料包装上挂上或贴上材料标识,明确标示该材料之名称、规格、数量、采购计划号及使用之订单号。如有变动,则当及时更新之,以确保材料标识中的数量与实物数量相符。

5.7.每一仓位应有材料卡,详细记载该仓位材料之品名、规格、颜色和数量等。如有变动,则当及时更新,确保材料卡之材料、数量与实物相符。

5.8.订单生产完成后,仓管人员应及时将订单领料进行结案处理,将其余料放置到余料区。

5.9.在公司仓库未实行电脑管理前,公司原材料仓至少应有材料分类总账、订单或计划材料进出帐二个帐本。实施电脑系统后,则取消手工账本,一律以电脑账为准。手工账目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原子笔和铅笔记帐。

5.10.仓管人员于做帐时,必须特别认真、仔细,确保帐本数字准确、清晰,如有涂改,必须于涂改处签名确认。保管台账帐载数字如有涂改而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或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处以大过惩罚。

5.11.在未实施仓库电脑化管理前,仓管人员必须于每月最后一天将管辖之材料帐目进行整理,并在下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九点前将业经仓库主管签认的《材料月份库存报告》呈报予财务及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5.12.仓管人员保管之台账帐载数量如因漏帐、记错、算错、未结帐或帐面记载不清者,将对仓管人员处小过或以上处罚。

5.13.原材料仓库为公司重地,禁止闲杂人员和无关人员进入。擅自带入闲杂人员进入仓库,小过处罚。

5.14.进入仓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不得抽烟。违者大过处罚!如因此造成公司原材料仓失火,立即开除。如有触犯刑律,则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15.仓管人员于下班时,应确保仓库之窗户、电灯等均已关闭,并锁上库门,切实做好仓库的防火、防盗工作。

5.16.任何人员不得在仓库内睡觉、大声喧哗和嘻戏。

5.17.仓库应在显着的位置放置安全消防器材,并确保安全消防器材药物的有效性和取用的方便性。

5.18.仓库库门及仓库内墙上,应挂上显着的防火标志,其中化工材料仓之库门上还须贴上危险标志。

5.19.仓库管理人员及仓库主管应对仓库进行经常性的巡察,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公司权责主管,以便公司作出及时处理。

5.20.仓库管理人员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处罚。

(1)盗卖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2)与供应商坑糜一气,以次充好,调换所保管之材料者;。

(3)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4)未尽妥善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6.盘点管理。

6.1.原材料仓材料库存之盘点原则为:月底小盘一次,年底大盘一次。如有需要,经公司权责主管批准,财务部门有权对仓库随时进行盘点。

6.2.盘点时间:每月小盘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天下午。年底大盘时间为每年12月31日。如月末最后一天正好为星期日,则提前一天进行盘点。

6.3.月底小盘以抽盘为盘点形式,每月抽盘之材料种类应不少于总库存材料的1/3。月底小盘的监盘人为财务主管,会点人由财务委派,仓管员为盘点人。

6.4.月底小盘之作业流程:。

(1)财务部门于月末盘点当天指定应盘点的材料类别;。

(2)仓管人员应在盘点日上午下班前结束当日材料的所有出库、入库工作,并将财务指定类别之材料库存资料列印出来交予财务盘点人员。

(3)财务人员协同仓管人员进行实物盘点,并如实记录实物的盘点数量,共同签署《盘点表》。

(4)盘点完成后,由财务部门做出《盘点差异明细表》,分析盘点差异原因,并就盘点的差异处理提出建议。

(5)公司权责主管核准《盘点差异表》。

(6)仓管员和财务部门据核准的《盘点差异表》进行账务处理。

6.5.年终盘点为全面盘点,必须对仓库所有材料进行盘点。

6.6.公司财产盘点的有关规定见《__鞋业财产盘点管理制度》。

7.附则。

7.1.本规定由总经理签署后颁布执行。

仓库管理制度及流程

1、目的:

为了保障仓库货品保管安全、提高仓库工作效率和物流对接规范,制定仓库管理制度,确保本公司的物资储运安全。

2、范围:

针对物流部仓库和理货区。

3、内容:

3.1、严格遵守公司和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3.1.1、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罢工、不代人打卡;上班时间内在各自岗位上尽职尽责,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1.2、非物控室和仓管室员工不得进入仓库,因工作需要的其它人员经请示上级同意后,在仓管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仓库,任何进入仓库的人员必须遵守仓库管理制度。

3.1.3、非物流部员工不得进入理货区,因工作需要的其它人员经请示上级同意后,在理货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理货区;物流部配送人员在进入理货区后,及时完成各配送线路的包装箱交接清点和单据签收工作,任何进入理货区的人员必须遵守仓库管理制度。

3.1.4、所有人员不得携带能够容装手机或配件的包装物品(如手提包、纸袋等)进入仓库和理货区,因工作需要携带,在出仓库时必须接受仓管员或理货员的检查。

3.1.5、任何人员不得在仓库和理货区内吸烟。

3.1.6、仓管员、理货员不得将水杯、饭盒、零食等东西带入到仓库或理货区,更不得在仓库或理货区内吃东西。

3.1.7、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交待的任务。

3.2、严格执行仓库的货物保管制度。

3.2.1、仓管员严格按照“iso9000”和“6s”的标准要求,规范仓库货物管理。

3.2.2、仓管员、理货员必须全面掌握仓库所有货物的贮存环境、堆层、搬运等注意事项,以及货品配置(包括礼品等)、性能和一些故障及排除方法。

3.2.3、理货员对所有入库货物的质量进行严格检查和控制。

3.2.4、贮存在仓库的货物,按照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颜色等分区归类整洁摆放,在货架上作相应的标识,并制作一个《仓库货物摆放平面图》,张贴仓库入口处。

3.2.5、同类型的货物,不同批次入库要分开摆放,发放货物时,要按照先进先出的顺序原则出库。

3.2.6、严格遵照货物对仓库的贮存环境要求(如:温、湿度等)进行贮存保管,定时对货物进行清洁和整理。

3.2.7、保证仓库环境卫生、过道畅通,并做好防火、防潮、防盗等安全防范的工作,并学会使用灭火器等工具,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各种电器电源等安全情况。

3.2.8、仓管员按照财务要求及时地记录好所有货物进出仓的账目情况,每天做好盘点对数工作,保证账目和实物一致。

3.2.9、仓管员、理货员不得挪用、转送仓库内的任何物品,其他人员需要到仓库借用货物,必须经过本部门负责人在借条上批准后才能让其借走。

3.2.10、仓库、理货区、包装箱及其它贵重物品的专柜锁匙由各组长保管,不得转借、转交他人保管和使用,更不得随意配制。

3.3、严格执行货物进出仓库规程。

3.3.1、严格执行仓库的货物进出仓的运作流程,确保仓库区域的货物的贮存安全。

3.3.2、理货员在收发时请参照《理货规程》。

3.3.3、仓管员在接到理货员入库通知时,按照入库单与理货员做好货物清点交接工作,并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3.3.4、仓管员在接到理货员出库通知时,按照调拨单与理货员做好货物清点交接工作,并在要求理货在调拨单上签字确认。

3.3.5、仓管员、理货员必须按照进出仓流程做好各项交接工作。

目的:为加强成本核算,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材料物资和成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加速资金周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管员职责: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保管好公司仓库的库存物资,对所收和发的货物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收发迅速、服务周到。

2.负责公司的境内外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及固定资产等货物的收发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的各类产成品、半成品以及客户存放品的收发工作,仓管员必须认真填写入库单和领料单,做到字迹清晰并妥善保管,以便日后查阅。

3.熟练掌握各类存货的品名、用途以及货物的存放地点,运用公司erp系统建立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明细帐,建立物料卡片,按照仓库的管理流程做到帐、卡、物一致。

4.月末仓库保管员在采购部、pmc和财务部的协助下对仓库所有物料进行盘点,编制盘点表,对盘盈、盘亏的物料除合理的、自然的损耗外,其他物料都要进行分析原因并查明原因,在未经过上级批准的情况下仓库管理员绝对不得擅自处理。

5.积极配合采购部、生产部和其他部门的工作,为公司的货物进出提供良好的服务,为公司的成本核算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

6.仓库内严禁烟火,仓管员要学习和了解基本消防知识,懂得使用消防器材。

7.除领料员和有需要的相关人员外任何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仓库和在仓库逗留,仓管员要拒绝闲杂人进入仓库。

1.仓库保管员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用公司管理系统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和物料卡片;半成品、产成品也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用公司管理系统设立明细账和产品卡片;逾期品、失效品、废料也分别建账。

2.必须严格按公司管理系统和仓库管理制度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录入公司管理系统,做到日清日结,确保公司管理系统中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及时登记卡片,及时查阅公司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与卡片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

3.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

4.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仓库管理员对常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及易耗品的库存数量及时和采购部沟通,做到有效的利用和控制常用物料,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各事业部领导(生产部、pmc、业务部及财务部),各事业部(生产部、pmc、业务部及财务部)对本单位的各类不良存货每月必须提出处理意见,仓库保管员根据处理意见及时加以处理。

1.物料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采购部的采购订单或采购明细、送货单、检验报告办理入库手续;如属回用物资应凭回用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

2.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采购部)负责处理。对于境外来料物资仓管员必须及时与采购部或者报关员沟通,根据相关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入库手续。

3.对于境外客户自来物料,无论是原材料还是成品或半成品,业务部都必须及时清点并做相应记录清单,由仓库摆放到统一位置,后加工领按需求领取。

4.收料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字迹清晰,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如属票到抵冲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入库时间,收料单上必须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

5.仓管员必须见到品质部相关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因质量等原因而发生的退回材料,必须由品质部相关人员填写退回材料处理单,并通知采购部处理,仓管员不得私自处理任何物料。

四、出库管理:

1.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到限额领料,车间领用的物料必须由车间指定人员统一领取,领料人员凭车间主管或计划员开具的流程单或相关凭证(领料单)向仓库领料,所有物料只有经主管领导批字后方可领取,领料员和仓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领料员必须在领料单上签字,仓管员应根据开具的领料单登记入卡、入帐。

2.a、成品发出必须由各销售部开具销售发货单据(出货单、报废单),仓库管理人员凭盖有财务发货印章或销售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发货单仓库联发货,并登记卡片。

b、来料加工出货,印刷完工后,由qc判定全检或抽检并点好数量,

移交印刷部打包或装箱,由印刷部负责入仓,仓管员再次确认物品名称及数量,通知业务部开具销售发货单据(出货单、),仓库管理人员凭盖有财务发货印章或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发货单仓库联发货,并登记卡片。

五、报表及其他管理:

1.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生产部、pmc、业务部和财务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2.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收发存报表、材料耗用汇总表、三个月以上积压物料报表,每月30日前上报财务部及生产部、pmc、业务部,并确保其正确无误,并对报表数据的正确性负责。

3.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4.仓库现场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6s要求、iso9000标准及公司的具体规定执行。

仓库管理制度及流程

1、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仓库设置要根据工厂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一)仓库标准化管理,保证材料及产品在存储期间的质量。

(二)及时为生产提供优质的材料、零配件以及半成品。

(三)及时为销售部门提供合格优质的产成品。

(四)明晰、完整、及时记录出入库情况,定期与财务部汇报数据。

(五)出入库管理办法:原材料和成品按以下九个大项分类管理。

仓库管理制度及流程

仓库管理规定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材料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确保公司资产不流失和各工程项目所需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以及质量合符要求,保证仓库材料供应不延误工程项目的进度,较准确做好各工程项目成本决算。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为防止公司材料资产流失,公司用于工程项目的一切所购买材料物品(板房所需购买的家私和摆设品,公司可以指定专人验收后交仓库)都必须先入库后才能从仓库领出,禁止不入库直接交工地的做法。没验收人签名,公司财务部有权拒绝报帐。

2、仓库所有物品进行分类建立账册。可分为:五金交电水暖类、化工(油漆)铝钢材类、板(木)材建材(包括瓷砖)类、手动工具和机具及配件类、日杂防护劳保用品类。

3、仓库所有物品必须根据材料的属性和类型安排固定位置进行规范化摆放,尽可能在固定位置上贴上物品识标以便拿取。

4、仓库必须建立起分类的入库账本和各工程项目的出库账本。所有账目当天发生当天入账完毕,禁止隔天做帐。

5、与仓库发生各种业务关系的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仓库管理作业流程》进行办理各种业务,禁止发生各工地主管直接将材料报采购员购买的现象,公司直接授权给采购员购买的工程项目所需材料物品除外(购买回来必须仓库进行验收入账后再按手续领出)。

6、仓库每季度进行一次仓库清理、整理和资产整体盘点并将盘点情况(包括产生盈亏情况说明)上报公司。盘点时,禁止不对实物实盘,仅抄袭敷衍了事。

7、仓库对所有机具类工具进行登记造表,建立起借用要登记的管理办法。每年清理、整理一次,按可用、在用、废旧、报废情况登记造表上报公司。特别是由于使用寿命极限报废的且属于公司固定资产的机具要及时上报公司财务部销账。

8、各工程项目竣工正式交付业主或甲方使用后,仓库应在7天内将本工程项目竣工的材料决算表造出并上报公司。

9、做好仓库的安全防范工作。合理摆放消防器具,仓库内及仓库四周5米内属于禁烟区,任何人员不准吸烟,违者一次罚款______元。非仓库管理人员没经许可禁止进入仓库。不听劝告者给予经济处罚。

10、做好仓库物品的安全保护工作。根据材料的性能合理放置各类材料,防止材料变形、变质、受潮等现象发生。要经常检查化工类物品的性能、状态,变质且有危险的物品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公司。

11、做好材料价格的保护工作。禁止私自将公司的材料底价和材料供应商有意图告诉竞争对手或与公司不相关的人员。

12、严把材料预定和报买关。材料员要认真审查仓库所交之要购买的材料,详细注明所需材料的品名、等级、规格、数量、色质、到货期限(必要的也可提交样品、示意图和材料店名)等交采购员,防止采购员误买、错买、多买、少买,以至造成公司损失。

13、认真做好材料采购工作。采购员要认真审阅采购单的采购要求(不明白问清楚材料员),严格按采购要求按时将材料购回仓库,避免工程材料长时间不到位而延误工程进度。购买材料尽可能面对代理商,有利于做好退货工作以减低公司损失。购买材料的总体原则为:货比三家,同等材料优质价便服务好者中标。

14、严把材料验收标准关。仓管员要仔细对照采购定单及参考样品认真核实送到仓库或工地材料的品名、等级、规格、产地、单价、数量、性能、质量和期限等。确保入仓的材料合符要求。如材料不合要求或货不对应,不予验收签名,并将情况及时通报采购员。

15、仓库人员、材料员及采购员必须定期总结材料工作方面的问题。涉及材料价格问题应将情况及时通报设计师和预算员或公司,预防公司向准客户报工程预算价时严重底于市场致使公司受损。

16、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17、仓库人员应及时将公司办理材料退货的详细情况报给公司财务部,避免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现象发生。

18、仓库应做好各工程项目完工后的剩余材料安放保管工作,以便于以后搞好售后服务工作。

公司仓库消防管理制度

产安全及公司员工人身生命安全,根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公司仓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监督。

防安全工作摆到首位,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患,及时反映到公司,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当追究主管单位领导的责任。

确定一名保管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防火安全的规定和文件,组织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组织定期检查防火安全实施执行情况。

3、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防范措施。

4、有义务有责任对工员进行宣传防火知识、灭火知识、火场逃生技能等消防安全知识,增强防火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消除不安全因素和火险隐患;对新职工要做好上岗前的防火安全培训。

二、保管员职责:

1、负责仓库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应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2、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灾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4、每日检查库房安全措施,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做好火、电源管理,清除废纸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

5、发现火警时,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警。

必须收留火种,禁止带入库区。

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大风天不准明火作业。

外存放,进行观察。

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切断电源。

交流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米,垛与墙之间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

0.5米,储存物品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距离不小于0.3米,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

应小于2米。

良好的库房,不准将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

置,不准在库区内存放汽油、柴油。

放其它物品。

检查一次。检查的重点是火源、电源、消防设施、生产设备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 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登记,建立档案,逐条研究,限期整改。

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清肇事人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严

肃处理。

得不到处理不放过,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严

肃处理。

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济制裁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产品、设备免受火灾危害,保卫公司财产安全及公司员工人身生命安全,根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公司仓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仓库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

公司仓库贮存着大量产品,是防火重点区域,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首位,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第四条

仓库部门领导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仓库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及时反映到公司,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当追究主管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五条

仓库部门领导为仓库防火负责人,建立安全小组,仓库负责人为安全小组责人,并确定一名保管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防火安全的规定和文件,组织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组织定期检查防火安全实施执行情况。

3、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防范措施。

4、有义务有责任对工员进行宣传防火知识、灭火知识、火场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识,增强防火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消除不安全因素和火险隐患;对新职工要做好上岗前的防火安全培训。

二、保管员职责:

1、负责仓库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应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2、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灾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4、每日检查库房安全措施,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做好火、电源管理,清除废品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

5、发现火警时,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警。

第六条 仓库对火源要严加管理。仓库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职工、外来人员和车辆入库,必须收留火种,禁止带入库区。

第七条 库区若确需动用明火,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大风天不准明火作业。

第八条 产品入库应认真检查是否留有火种,特别对外来物品,更要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另外存放,进行观察。

第九条 仓库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设计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第十条 库房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堆码产品必须与灯头保持50公分以上距离。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米,垛与墙之间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5米,储存物品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距离不小于0.3米,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米。

第十四条 氧气、液化气、乙炔等易燃和易爆物品,不准露天存放,应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不准将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

设施、生产设备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 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登记,建立档案,逐条研究,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第二十条 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人员奋力抢救,同时迅速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第二十一条 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用电话报告上级部门,同时主动配合公安部门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发生火灾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防止和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以及在扑救火灾中奋勇保护公司财产的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有关仓库防火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制裁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储存管理

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5、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6、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8、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1、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2、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3、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二、装运管理

1、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2、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

3、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4、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5、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库房内停放和修理。

6、库房、堆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三、电源管理

1、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要安装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2、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库房,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3、各类库房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库房外,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库房闷顶架电线。

4、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5、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使用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拆除。

6、每个库房单独安装开关箱,并设在库房外,且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7、在库区及库房内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

8、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9、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

库房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四、火源管理

1、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 2、公司电暖气的使用由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3、公司电暖气的维护、维修由电工部门负责。

4、为保证安全,电暖气不得随意挪动。

5、电暖气上不得覆盖、晾晒任何物品、衣物以防止火灾。

6、电暖气上不得喷水、附近不得存放溶媒及易燃物品。

7、电暖气的使用时间由管理部门统一规定,为避免超负荷使用,任何人不得随意调试、更改使用时间。

五、消防设施

1、仓库区域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

2、库房、货场应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3、消防器材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机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4、仓库应当装设消防通讯、信号报警设备。

1、 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厂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确保库存物品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2.使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范围内所有仓库的管理。所属各部门、科室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1.3.原则

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1.4.定义

仓库:公司内存储物品的库房。如低值易耗品仓库、备品备件仓库等。

1.5.参考文件

公安部令第6号《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消防安全综合管理制度》

2、 职责

2.1. 安全卫生科

负责仓库消防安全的统一监督管理,不定期对仓库进行检查。按照规范给仓库配备消防器材,并监督使用部门进行日常点检。提供达标消防器材。

2.2. 整车制造部设施管理科

负责对仓库所有的消火栓系统、自喷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疏散照明系统、防排烟系统进行日常维护。保证其功能有效性。

2.3. 仓库使用部门

负责仓库内现场安全管理,对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并填写检查表,留有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上报领导。

3、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

3.1. 组织管理

1) 各部门/科主要负责人是管辖区域仓库的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备查。

2) 所有仓库必须设专(兼)职保管员,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

3)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3.2. 储存管理

1)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2)易燃易爆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3)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4)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5)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3.3. 电器管理 1)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易燃易爆类物品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3)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4)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5)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6)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7)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8) 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设施管理科专业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3.4. 火源管理

1)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2)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负责人及安全保卫科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3) 严禁使用一切火炉、大功率电灯等易发热电器。

3.5. 器材管理

1) 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2)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3)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4) 附则

4.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卫生科负责起草、修订和解释。

4.2.本制度自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批准后生效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商品、设备免受火灾危害。根据全国人大会批准的《消防监督条例》和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公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公司仓库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仓库消防管理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第三条:仓库贮存着大量商品,是防火重点部门,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一条:仓库主管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仓库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反映到公司,并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追究仓库主管领导责任。

第二条:仓库内部要建立安全领导小组,仓库主管为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仓库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严密配合保安部做好仓库的消防日检、月检、年检工作,彻底消除各类隐患。

第三条:仓库主管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义务消防员,参与保安队(公司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器材操作训练及日常防火知识培训,以提高仓库员工的自防自救能力。

上海四团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第四条:仓库防火安全工作实行仓库、班组、岗位责任人三级负责制。

(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仓库主管)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规定和文件,组织实施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组织制订岗位防火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防范措施。

4.对职工进行商品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新职工、临时工要做好上岗位前的防火安全教育。

5.组织,安排仓库义务消防员定期参与消防训练、消防演习,不断提高防火灭火技能。

(二)班组防火负责人职责:(班组长)

1.负责本班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 2.组织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负责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险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三)岗位责任人职责:(仓管员)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应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2.必须负责本责任区范围内的安全,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做好火

电源管理,清除废纸等易燃物。

3.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各项安全活动。 4.发现火警时,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警。

第三章: 宣传教育

第一条:仓库要结合政治思想工作,采用各种形式,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教育主要内容是:

(一)国家和公安消防部门制订的有关消防法规。

(二)各级商业行政部门和本单位制订的消防安全条例、规定、制度。

(三)有关消防业务商品知识。

(四)消防安全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

第二条:仓库应每月确定一天为“安全活动日”,开展消防安全活动。

第四章: 火源管理

第一条:仓库应对火源严加管理。仓库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职工、外来人员和车辆入库,必须收留火种,禁止带入库区。

第二条:库区如确需动用明火,必须经防火负责人上报公司,经公司批准,落实好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监护现场时方可进行。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大风天不准明火作业。

第三条:商品入库应认真检查是否留有火种,特别对草包、纸包、布包商品,更要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另外存放,进行观察。

第五章:电源管理

第一条:仓库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设计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第二条:库房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堆码商品必须与灯头保持五十厘米以上距离,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第三条:每年至少对电线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更新、维修。对各种电器设备、要经常检测维修。

第四条:仓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电器设备。

第六章: 储存管理

第一条:商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区、分类、分堆储存。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一般不应小于两米。如不足两米应根据实际情况留足防火通道,并保持畅通。

第二条:不准在库区内停放、修理机动车辆。电瓶车、铲车、机动车因特殊情况进入库房,必须有防止溅出火花的安全装置,机动车进入库区应在排气管处安装防火罩。严禁在库区内存放汽、柴油等挥发易燃性危险品。

第三条: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袋、废纸箱等应及时清除,并妥善处理。

第四条:仓库保管人员必须保证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先审后用。外来临时用工如在库房工作,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备案,经同意后方能进入。

第七章 : 设施管理

第一条:仓库内的建筑消防设施,消防通讯、报警装置、及灭火器和消防栓等消防器材,非紧急情况严禁动用,严禁私自改变器材摆放布局。对器材摆放方位仓管人员应做到人人心中有数,紧急时才能快速取用。

第二条:各种消防器材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定点、定人、定期检查,进行维修、换药,严禁挪用。消防设备周围,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第八章:安全检查

第一条:仓库必须实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仓库主管应严密配合保安队(公司义务消-防-队)做好仓库每月、每周、每日的消防巡检。检查的重点是火源、电源、消防设施、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消防隐患的整改情况。

第二条: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登记,建立档案,逐条研究,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安全。

第三条:仓库必须坚持每日防火安全检查制度。仓库主管、仓管员、班(组)长、值班人员要按照职责,严格做好责任区域内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九章: 事故处理及奖惩

第一条: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职工奋力抢救,同时迅速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第二条: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电报报告上级部门,同时主动配合公安部门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三条:发生火灾事故,必须按照“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第四条:仓库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列为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在工作中发现并及时制止重大火灾隐患,而使公司免受重大火灾责任事故侵害的员工,以及在扑救火灾中奋勇保护公司财产安全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对违反有关仓库防火安全条例和制度肇成事故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制栽,纪律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一条:本条例由公布之日起实行,适用于公司原(辅)料仓库及公司成品仓库。仓库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本条例之规定。

第二条:公司将定期对仓库就本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仓库消防管理制度

仓库是用于存放货品的地方,因此很容易发生火灾,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多小心,多注意。遵守规章制度行事。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制定本规定。

一、库房内严禁吸烟、用火。

二、储存易燃物品库房的地面,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三、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

四、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架,货架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1.2米。

五、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物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六、化学易燃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七、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对可能带有火险隐患的物品,应当存放到观察区,经检查确无危险后,方准入库或归垛。

八、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进行这些作业,事先必须经仓库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调配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现场监护,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后,应当对现场认真进行检查,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九、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房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十、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十一、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果需要安装电器设备,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本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并由正式电工进行安装和维修。

十二、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库房,应当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十三、各类库房的电线主线都应当架设在库房外,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应当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库房闷顶架线。

十四、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灯泡。灯头与物品应当保持安全距离。

十五、库房管理人员在离开库房时要进行安全检查并必须切断电源。

仓库管理制度与流程

一、使用餐具必须按照一洗、二(清)冲、三消毒、四保洁的顺序进行操作,禁止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

二、使用红外线消毒柜时,温度应控制在140℃以上,消毒时间40分钟以上。

三、使用消毒液进行消毒时,浓度应严格按照消毒液的说明配置,消毒时间不少于10分钟,器具应全部浸泡在液体中,然后用清水清洗干净,存放在专用的保洁柜中整齐存放,不得与其它杂物混放,防止重复污染。

四、保洁柜要定期进行清洗、消毒,不得有污渍、油渍和灰尘。

五、使用的器具消毒剂,必须注明可用于食品消毒字样,并注意有效期,不得使用失效的消毒液。

六、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感观要保持光洁干净,不得粘有肉眼可见物,要符合餐具、器具消毒的卫生标准。

仓库管理制度与流程

目的:为加强成本核算,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材料物资和成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加速资金周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管员职责: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保管好公司仓库的库存物资,对所收和发的货物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收发迅速、服务周到。

2、负责公司的境内外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及固定资产等货物的收发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的各类产成品、半成品以及客户存放品的收发工作,仓管员必须认真填写入库单和领料单,做到字迹清晰并妥善保管,以便日后查阅。

3、熟练掌握各类存货的品名、用途以及货物的存放地点,运用公司erp系统建立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明细帐,建立物料卡片,按照仓库的管理流程做到帐、卡、物一致。

4、月末仓库保管员在采购部、pmc和财务部的协助下对仓库所有物料进行盘点,编制盘点表,对盘盈、盘亏的物料除合理的、自然的损耗外,其他物料都要进行分析原因并查明原因,在未经过上级批准的情况下仓库管理员绝对不得擅自处理。

5、积极配合采购部、生产部和其他部门的工作,为公司的货物进出提供良好的服务,为公司的成本核算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

6、仓库内严禁烟火,仓管员要学习和了解基本消防知识,懂得使用消防器材。

7、除领料员和有需要的相关人员外任何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仓库和在仓库逗留,仓管员要拒绝闲杂人进入仓库。

二、仓库日常管理:

1、仓库保管员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用公司管理系统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和物料卡片;半成品、产成品也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用公司管理系统设立明细账和产品卡片;逾期品、失效品、废料也分别建账。

2、必须严格按公司管理系统和仓库管理制度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录入公司管理系统,做到日清日结,确保公司管理系统中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及时登记卡片,及时查阅公司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与卡片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

3、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

4、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仓库管理员对常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及易耗品的库存数量及时和采购部沟通,做到有效的利用和控制常用物料,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各事业部领导(生产部、pmc、业务部及财务部),各事业部(生产部、pmc、业务部及财务部)对本单位的各类不良存货每月必须提出处理意见,仓库保管员根据处理意见及时加以处理。

三、入库管理:

1、物料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采购部的采购订单或采购明细、送货单、检验报告办理入库手续;如属回用物资应凭回用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

2、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采购部)负责处理。对于境外来料物资仓管员必须及时与采购部或者报关员沟通,根据相关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入库手续。

3、对于境外客户自来物料,无论是原材料还是成品或半成品,业务部都必须及时清点并做相应记录清单,由仓库摆放到统一位置,后加工领按需求领取。

4、收料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字迹清晰,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如属票到抵冲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入库时间,收料单上必须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

5、仓管员必须见到品质部相关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因质量等原因而发生的退回材料,必须由品质部相关人员填写退回材料处理单,并通知采购部处理,仓管员不得私自处理任何物料。

四、出库管理:

1、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到限额领料,车间领用的物料必须由车间指定人员统一领取,领料人员凭车间主管或计划员开具的流程单或相关凭证(领料单)向仓库领料,所有物料只有经主管领导批字后方可领取,领料员和仓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领料员必须在领料单上签字,仓管员应根据开具的领料单登记入卡、入帐。

2、a、成品发出必须由各销售部开具销售发货单据(出货单、报废单),仓库管理人员凭盖有财务发货印章或销售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发货单仓库联发货,并登记卡片。

b、来料加工出货,印刷完工后,由qc判定全检或抽检并点好数量,

移交印刷部打包或装箱,由印刷部负责入仓,仓管员再次确认物品名称及数量,通知业务部开具销售发货单据(出货单、),仓库管理人员凭盖有财务发货印章或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发货单仓库联发货,并登记卡片。

五、报表及其他管理:

1、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生产部、pmc、业务部和财务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2、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收发存报表、材料耗用汇总表、三个月以上积压物料报表,每月30日前上报财务部及生产部、pmc、业务部,并确保其正确无误,并对报表数据的正确性负责。

3、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4、仓库现场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6s要求、iso9000标准及公司的具体规定执行。

仓库消防管理制度

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5、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6、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8、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1、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2、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3、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二、装运管理

1、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2、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

3、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4、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5、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库房内停放和修理。

6、库房、堆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三、电源管理

1、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要安装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2、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库房,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3、各类库房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库房外,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库房闷顶架电线。

4、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5、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使用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拆除。

6、每个库房单独安装开关箱,并设在库房外,且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7、在库区及库房内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

8、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9、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

库房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四、火源管理

1、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 2、公司电暖气的使用由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3、公司电暖气的维护、维修由电工部门负责。

4、为保证安全,电暖气不得随意挪动。

5、电暖气上不得覆盖、晾晒任何物品、衣物以防止火灾。

6、电暖气上不得喷水、附近不得存放溶媒及易燃物品。

7、电暖气的使用时间由管理部门统一规定,为避免超负荷使用,任何人不得随意调试、更改使用时间。

五、消防设施

1、仓库区域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

2、库房、货场应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3、消防器材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机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4、仓库应当装设消防通讯、信号报警设备。

库房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库房人员要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严格收、发、领、借、退、核等手续。日清日结、定期检查。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库房安全防火的规定和要求以及本饭店有关防火的规定。

(3)库房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设置明显的告示。

(4)贵重物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须有专人专库保管,健全各种管理制度。

(5)易燃易爆物品库房内的照明必须采用防爆灯,不能使用其它电器设备。所有照明开关都必须安装在库房外,并配有能加锁的保险盒。

(6)库房内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按照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库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发现电线老化等问题要及时请工程部更换。

(7)要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分库存放,不能将性质不同、灭火方法不同的货物同库混存。

(8)库房内存放的物品要分类堆放整齐,要按防火的“五距”要求堆放。“五距”是指

a.顶距:即货物距离顶层50厘米。

b.灯距:即货物距离灯具50厘米。

c.墙距:即货物距离墙壁50~80厘米。

d.柱距:即货物距离柱子10~20厘米。

e.垛距:即货物垛与垛之间应为100厘米。

f.库房内主要通道不得少于1.5米宽。

(9)库房的门口及通道不得堆放任何物品,保持畅通无阻。

(10)保管员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保证确无问题,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后方可锁门离开。

(11)仓库的保管员及其它值班人员,除懂得饭店一般防火灭火知识外,还需经过库房消防知识的学习和灭火器材的使用训练,做到平时能防,有火能救,确保安全。

(12)库房内的水电设备及防护设施要定期检查,保持库区内的主要通道畅通,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

(13)安全部要经常对各种仓库进行检查。

(14)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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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产品、设备免受火灾危害,保卫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全国人大会批准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公司仓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单位仓库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 各单位仓库贮存着大量产品,是防火重点单位,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首位,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第四条 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仓库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及时反映到公司,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当追究主管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五条 各单位仓库都要建立安全小组,仓库负责人为安全小组负责人,并确定一名保管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和文件,组织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组织定期检查防火安全实施执行情况。

3、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防范措施。

4、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对新职工、临时工要做好上岗位前的防火安全教育。

二、保管员职责:

1、负责本仓库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应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2、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灾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4、每日检查库房安全措施,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做好火、电源管理,清除废纸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

5、发现火警时,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警。

第六条 各单位仓库对火源要严加管理。仓库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职工、外来人员和车辆入库,必须收留火种,禁止带入库区。

第七条 库区若确需动用明火,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大风天不准明火作业。

第八条 产品入库应认真检查是否留有火种,特别对外来物品,更要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另外存放,进行观察。

第九条 仓库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设计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第十条 库房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堆码商品必须与灯头保持50公分以上距离。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第十一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60瓦以上的灯泡、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电钟、交流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第十二条 每个库房应单独安装分闸,开关箱应设在库外,并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第十三条 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库、分区、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米,垛与墙之间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储存物品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距离不小于0.3米,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米。

第十四条 氧气、液化气、乙炔等易燃和易爆物品,不准露天存放,应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不准将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

第十五条 不准在库区内停放、修理机动车辆。铲车进入库房,必须有防止溅出火花的安全装置,不准在库区内存放汽油、柴油。

第十六条 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纸、杂物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 各种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定期检查、维修,严禁挪用。消防设备周围,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 仓库必须实行分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部门每月、仓库负责人每周、保管员每日检查一次。检查的重点是火源、电源、消防设施、生产设备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 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登记,建立档案,逐条研究,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第二十条 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人员奋力抢救,同时迅速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第二十一条 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电报报告上级部门,同时主动配合公安部门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发生火灾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防止和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以及在扑救火灾中奋勇保护公司财产的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有关仓库防火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制裁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 目的

为了加强工厂仓库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安全。

二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范围内所有仓库的管理。所属各部门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三 管理规定

1 所有仓库,应设专(兼)职仓库保管员,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 2 所有物料,无论是新购入、领后收回,必须履行验收入库登记手续。

3 库房应通风,照明良好,门窗完好,不漏雨。

4 库房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库管人员离开时必须随时锁门。

5 库房内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必须经安保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6 库房应配置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1.5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库管人员应会熟练使用。 7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8 库房内不准人员住宿、休息,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9 物料的存放

9.a 物品应分类存放,置放有序。应保持一定的通道(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9.b 库管员应根据物料说明书的要求,采取适当的保存措施,确保物料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等)符合规定。

9.c 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应单独设库,确无条件时,也必须隔离单独存放,并做好专门的标识,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应急处置方法。

9.d 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10 要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和化工用品的发放,需要领用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

11 库房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

12 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把库房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哈尔滨金豪家具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5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商品、设备免受火灾危害。根据全国人大会批准的《消防监督条例》和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公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公司仓库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仓库消防管理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第三条:仓库贮存着大量商品,是防火重点部门,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一条:仓库主管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仓库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反映到公司,并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追究仓库主管领导责任。

第二条:仓库内部要建立安全领导小组,仓库主管为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仓库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严密配合保安部做好仓库的消防日检、月检、年检工作,彻底消除各类隐患。

第三条:仓库主管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义务消防员,参与保安队(公司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器材操作训练及日常防火知识培训,以提高仓库员工的自防自救能力。

上海四团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第四条:仓库防火安全工作实行仓库、班组、岗位责任人三级负责制。

(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仓库主管)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规定和文件,组织实施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组织制订岗位防火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防范措施。

4.对职工进行商品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新职工、临时工要做好上岗位前的防火安全教育。

5.组织,安排仓库义务消防员定期参与消防训练、消防演习,不断提高防火灭火技能。

(二)班组防火负责人职责:(班组长)

1.负责本班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 2.组织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负责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险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三)岗位责任人职责:(仓管员)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应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2.必须负责本责任区范围内的安全,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做好火

电源管理,清除废纸等易燃物。

3.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各项安全活动。 4.发现火警时,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警。

第三章: 宣传教育

第一条:仓库要结合政治思想工作,采用各种形式,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教育主要内容是:

(一)国家和公安消防部门制订的有关消防法规。

(二)各级商业行政部门和本单位制订的消防安全条例、规定、制度。

(三)有关消防业务商品知识。

(四)消防安全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

第二条:仓库应每月确定一天为“安全活动日”,开展消防安全活动。

第四章: 火源管理

第一条:仓库应对火源严加管理。仓库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职工、外来人员和车辆入库,必须收留火种,禁止带入库区。

第二条:库区如确需动用明火,必须经防火负责人上报公司,经公司批准,落实好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监护现场时方可进行。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大风天不准明火作业。

第三条:商品入库应认真检查是否留有火种,特别对草包、纸包、布包商品,更要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另外存放,进行观察。

第五章:电源管理

第一条:仓库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设计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第二条:库房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堆码商品必须与灯头保持五十厘米以上距离,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第三条:每年至少对电线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更新、维修。对各种电器设备、要经常检测维修。

第四条:仓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电器设备。

第六章: 储存管理

第一条:商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区、分类、分堆储存。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一般不应小于两米。如不足两米应根据实际情况留足防火通道,并保持畅通。

第二条:不准在库区内停放、修理机动车辆。电瓶车、铲车、机动车因特殊情况进入库房,必须有防止溅出火花的安全装置,机动车进入库区应在排气管处安装防火罩。严禁在库区内存放汽、柴油等挥发易燃性危险品。

第三条: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袋、废纸箱等应及时清除,并妥善处理。

第四条:仓库保管人员必须保证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先审后用。外来临时用工如在库房工作,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备案,经同意后方能进入。

第七章 : 设施管理

第一条:仓库内的建筑消防设施,消防通讯、报警装置、及灭火器和消防栓等消防器材,非紧急情况严禁动用,严禁私自改变器材摆放布局。对器材摆放方位仓管人员应做到人人心中有数,紧急时才能快速取用。

第二条:各种消防器材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定点、定人、定期检查,进行维修、换药,严禁挪用。消防设备周围,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第八章:安全检查

第一条:仓库必须实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仓库主管应严密配合保安队(公司义务消-防-队)做好仓库每月、每周、每日的消防巡检。检查的重点是火源、电源、消防设施、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消防隐患的整改情况。

第二条: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登记,建立档案,逐条研究,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安全。

第三条:仓库必须坚持每日防火安全检查制度。仓库主管、仓管员、班(组)长、值班人员要按照职责,严格做好责任区域内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九章: 事故处理及奖惩

第一条: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职工奋力抢救,同时迅速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第二条: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电报报告上级部门,同时主动配合公安部门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三条:发生火灾事故,必须按照“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第四条:仓库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列为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在工作中发现并及时制止重大火灾隐患,而使公司免受重大火灾责任事故侵害的员工,以及在扑救火灾中奋勇保护公司财产安全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对违反有关仓库防火安全条例和制度肇成事故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制栽,纪律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一条:本条例由公布之日起实行,适用于公司原(辅)料仓库及公司成品仓库。仓库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本条例之规定。

第二条:公司将定期对仓库就本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仓库消防管理制度

1、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

2、严格按k3系统和物资管理规定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及时逐笔录入k3系统,做到日清日结,确保k3系统中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准确无误。及时登记手工明细账并与k3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

3、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一致。

4、保管员要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贵重的或非常用物资实行零库存。并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及时编制报表报送上级领导,由相关部门及时加以处理。

5、仓库物资存放要搞好科学管理,分类清楚,排列有序,整洁卫生。特殊物资要与一般物资分类存放,确保安全。

6、经常检查仓库安全,做好五防:防火、防盗、防潮、防爆、防腐蚀。发现问题和漏洞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7、先进仓的物料先发,旧废料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利用。

8、库存物资系公司财产,不得任意挪用。认真做好各种公用工具的借、收登记工作。

新购材料入库,保管员根据计划单凭供应收料通知单/供应签字的供方送货单、质检检验合格单等,当场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等准确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如不能确定验收标准的原材料,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确定验收标准后,方可办理入库。产成品入库,保管员据质检单确定为检验合格的产品后,指定车间入库人员按相应品名、规格分类堆放,经双方核实数目后办理入库手续、开具产成品入库单。成品退货,保管员凭物流部门签字的退货通知单接货并认真、准确的填写退货单相关栏目。保管员和物流员双方核对品种、规格、数量正确后共同到财务开据退库单。由保管员登记相关的帐页及k3系统。

各种单据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字迹清楚,并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

材料接收后,保管员及时登记相关的帐页并录入k3系统。

1、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保管员凭车间主任或统计员开具的领料单发放物料,需领导批准的必须有相关领导的签字方可发放。领料员和保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领料。

2、成品发出,保管员必须凭物流部门签字的发货通知单发货并认真、准确的填写发货单相关栏目。保管员和物流员双方核对品种、规格、数量正确后共同开据出门证及出库单。

四、报表及其他管理。

1、保管员在月末结账前协助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与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2、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各种领料单、材料接收单每月20日前送财务部门,并确保其准确无误。

3、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上报领导审核,经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不准自行处理。发现物料丢失或出现质量问题(如渗漏、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五、保管员工作职责。

1、保管员必须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公私分明。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做到四懂二会:懂品名、规格、型号、一般性能用途,懂保管常识,懂业务手续,懂消耗规律。会保管维护,会利废节约代用。

2、准确地做好材料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和各种报表。

3、严格按照材料的验收要求做好材料验收工作,不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原材物料坚决不予验收。

4、认真做好仓库材料的分类摆放和保管工作。

5、认真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及仓库卫生工作。

6、保管员必须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及时准确地记好物资账目,随时反映库存变化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办好核算、结账和有关报表。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仓库重地,安全管理制度要落实。

油料仓库消防管理制度

一、 凡是入库的物资对其名称、数量、品种、规格和质量进行检查验收。一定要做到四不收:凭证不全不收、手续不齐不收、数量不对不收、质量不合格不收。对所收物资做好到货登记。

二、 管-理-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并根据各类物资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体积大小、包装情况等不同要求分类加以妥善保管。特别对有毒、易爆等危险品应严加管理。

三、物资保管应做到:物资不短缺、不损失、不混合、帐卡物相符。材料堆放整齐、清洁、标识明显、便于取运、发放、检查和盘查。

四、 贯彻先进先出的原则,以免物资久存变质。

五、 库房物资一律要签认出库单,不得无手续出库,以免管理混乱,物资的发放工作要及时、准确,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

六、 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库核算,提出盘盈盘亏,每月会同财务部门签收,年底进行一次盘点并进行登记造册。

七、 每月定期给部门主管及财务部门报送收

支明细表,对缺口物资要及时向领导和采购员汇报。

八、 保持库房、油库清洁卫生,材料摆放合理,杜绝油桶、油罐跑、冒、漏现象。

九、 氧气、乙炔存放间距不小于五米,避风、避雨避高温,并做好防护和警示标志。

十、 库房、油库消防器材要配备齐全,设立“禁止烟火”警示牌,妥善保管定期检查,并做好防盗工作。

十一、 露天存放物品,必须作到下垫上盖,避免风吹日晒,确保物品完好无损。

十二、 其他单位借料,加油必须经领导同意、登记签字后方可进行,严禁私自处理盗卖。

十三、 成品的出库。根据入库单中所列品种、品名、规格、数量,核实后方可签字办理出库手续,严禁用白条子出库或顶替库存成品,实行季度抽查年度盘点,遵循先入先出的原则。

正通钻井三队

2015年3月

消防安全、油库、仓库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发放管理制度

1、合理配备消防器材设置,消防设施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前提和必要条件,配置一定要是适量、适用、合理。

2、各单位所配备的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人保管,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始终保持良好备用状态,发现人为的损坏、挪用,按其价格值20%予以处理,空瓶未及时更换的每瓶扣考核0.5分,情况严重者,依法处罚。

3、消防器材由安环科统一管理,各类器材更换、维修经安环科指定专人验收相符,质量可靠后方可入库,并要有准确的台帐。

4、各消防器材的领发一律由车间领导或兼职消防负责人领发,任何个人不予办理,新建单位补发由所需单位书面申请报安环科由安环科根据实际情况,消防法规予以配置,领用单位签字后方可领取。

5、需更换的消防器材,必须以旧更新,并写明使用原因,到期需更换的水溶剂灭火器必须申报,由安环科统一管理。

油库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凡因公进入油库必须持有公司保卫科或厂安环科发放的要害部位登记本,经登记后方可进入。

2、入库人员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他火种。库内禁止吸烟,禁止外露鞋钉的鞋攀登油罐,未经保卫部门批准,禁止在油库外照相、绘图,油库门口、墙上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牌。

3、油库禁止动火,如因检修需要动火焊补时,需经安全部门批准,办理“动火证”施工单位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4、油库工作人员,上班要集中思想,按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并经常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油库内及服务业区夜间作业时,必须安装防爆灯具,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6、储罐凡有排气呼吸阀、安全阀的,都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保持阀门完好。

7、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油库工作人员要懂得消防知识,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物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各类物资仓库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2、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对敞落得棉丝、油布、废纸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消除。

3、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车间、科室负责人批准,报安环科备案,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

4、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需要防火作业时,需厂安环科审批后,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明火作业。

5、库房内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下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

6、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

一、油料库区专人负责管理,不同油料分类存放。油料库划分专区,设有警示标志,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油料库。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油料库的任何物品。

二、油料库区油料用于打捞船只、垃圾运输车正常作业,不能用于其它用途,每次使用油料需做好相应登记。

四、油料库库内应保持良好通风,配备灭火器,周围禁止使用明火,用火必须持有用火证。

五、油库如发生火警时,应立即报告,并充分使用现场消防设备进行灭火。禁止用水灭火。

六、卸油时应关闭运输车发动机,同时停止抽油作业,做好安全警戒。

七、加油过程中,严格控制油的速度,发生泡、冒、漏油时必须清理好现场,并将进油箱盖锁好后,方能起动离去。

八、遇到暴雨、雷击的时候停止加油或者卸油作业。

九、每月对各储油罐、抽油泵进行一次检查,确保储油设备的完好,并做好检查记录。

仓库管理制度与流程

一. 仓库全体员工要自觉遵守《员工手册》的所有条款及其他公司的规章制度。

二. 仓库所有员工必须需服从公司的领导,尊重仓库主管,服从仓库主管、生产主管及公司领导根据实际的生产需要的合理调配与安排。

三. 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自觉性好,勤恳踏实,一丝不苟地按照仓库流程操作,不得马虎或偷懒。

工具及用品、办公用品等的流失负责。五. 凡非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其他员工,经劝说仍不听者,可上报行政部依据《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之后才能发放到其他部门使用。

七. 仓库主管对所有仓库员工的工作内容与职责必须交待清楚,并对新进入公司仓库工作的员工作岗前培训,仓库员工在清楚知道自己的岗位职责后才能够上岗。

八. 所有仓库人员都要熟悉了解本岗位库存的布、物料、生产工具、生产用品、办公用品等的.性质、用途、状态方面的知识,对检验失误、发错布、物料等造成生产的返工违者视其情节轻重根据《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九. 仓库主管对采购、入仓的所有材料的收与发、对所有物品的检验、盘点、所有的收发记录与收发签收单据、仓库工作用品、所有的存仓物品的摆放、所有物品的标识等的工作安排及工作监管、仓库安全等负责。

十. 根据实际的生产需要,对收发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十一. 做好7s工作,仓库所有人员自觉轮值,对仓库的清洁与安全管理负责。

十二. 仓库所有人员必须配合生产的需要,按需准时发放布、辅料、生产工具及物品、办公用品等,不得无故拖延时间从而影响正常生产,违反者按《员工手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做好仓库各种原始单证的传递、保管、归档工作

粮油仓库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粮油仓库(以下简称粮库)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粮库和职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粮库。粮油加工厂、粮管所、粮站等存粮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粮库消防安全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粮库,必须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设计施工。

第五条粮库主任为本单位防火负责人,对全库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防火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

(二)制订防火岗位责任制和紧急救灾具体方案;

(四)负责粮库日常防火工作,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

第六条粮库的存粮区与加工区、办公生活区要隔离开来。存粮区内严禁吸烟、用火,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并要设立明显的防火标志。库区内需要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经库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相应的防火灭火措施后,方可进行。

第七条任何人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粮库;确因工作需要带入,必须经粮库防火负责人同意,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八条库区内的高大建筑物要有避雷装置。立筒仓、烘干车间、粮油加工车间、饲料加工车间等要安装配置除尘和防止粉尘爆炸的安全装置。

粮食仓库是用来储存粮食作物和油料作物的场所,一般分为室内仓库和露天仓库两种。粮食和油料作物在储存过程中,发生火灾或其他原回造成损耗,会导致实际上的不增产或减产。因此,必须切实加强粮食仓库的安全防火工作。

1.粮食由于含有大量的糖类、脂肪、纤维素,极易燃烧。

2.粮食自身和粮食微生物不断进行的呼吸作用导致热量积聚,温度升高,发生自燃。

3.储存粮食时,由于大量使用垫木、席荧、麻袋等可燃材料,从而增加了粮仓的火灾危险。

4.粮食仓库布局不合理导致火灾。

5.粮食烘干时,由于多采用明火作业,若温度控制不当,可能会引起火灾。

6。用化学方法储存粮食的粮库,由于使用大量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品进行实验、杀虫,增加了粮仓的火灾危险。

7.用机械化。半机械化设备装卸粮食时,电气装置使用不慎可能引起火灾。

8.火种被带入粮仓引发火灾。

9.人为纵火造成火灾。

1.正确选择库址,合理布置库区

(1)粮库宜选在靠近城镇的边缘,且位于该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向。不宜靠近易燃、   易爆仓库和工厂的'附近。粮库应用围墙同其它区域隔开,围墙上设有一个以上出口。

(2)粮库应根据使用性质的不同而划分为储粮区、烘干区、加工区、器材区、化学药品储存区和办公生活区等,以防火灾时造成“火烧连营”的局面。各区之间必须设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

(3)库区内不可到处乱放易燃、可燃材料,库房外堆场内不留杂草。垃圾。

(4)库房上空不得架设电线,不得在库区内设置变压器。库区内应设置良好的防雷击设施。

(5)粮食仓库应单独建造,麻袋、木材、油布等应分类。分堆储存。库房与库房之间宜保持10~14米的问距,土圆仓之间保持4米的间距,席荧囤之间和堆垛之间保持6米的间距,库房、堆垛。席荧囤与围墙之间保持6米的间距。

(6)露天、半露天堆场与建筑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

2.严防粮食自燃,随时监测粮仓的温度。湿度,一旦发现升温,立即采用通风散热或翻仓等措施。

3、库区内不得动用明火和采用碘钨灯、日光灯,严禁一切火种。下班或作业结束后,必须切断仓库内的电源。

4.烘干粮食时,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烘干机的操作规程操作,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检修。粮食进入烘干机前,要彻底清除草、纸、木块等易燃物。烘烤温度、烘烤时间应严格控制。使用火炉烘干机烘干粮食时,因燃料主要是煤,要防止过热,停机后需留专人照料,熄灭残火。进入冷却塔的烘干粮食,要严格控制温度,以防积热引起火灾。

5.库内应设消防水池,有足够的消防用水,并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

6.用化学法储存粮食时,应注意:

(1)使用磷化铝试剂时,应先在库外开启瓶盖。投药时,投药点要分散,使磷化氢气体能均匀迅速扩散。磷化铝试剂应盛放在不燃材料器皿里,药片不得重叠放置。并在阴凉干燥处密闭保存,切忌与水接触。

(2)使用磷化锌试剂时,不论用投袋法或饼投法,都必须严格控制重量配比以及硫酸和水的混合液的温度,夏季控制在40°c,冬季控制在50℃。

(3)使用环氧乙烷做试剂时,应禁止明火,严防一切火种。投药点要均匀分散,一般使用:份环氧乙烷与9份二氧化碳的混合气体较安全。

7.使用圆筒仓储存粮食时,应做到:

(1)仓顶应采取防爆泄压设施,以防止粉尘爆炸时,不致破坏简体。产生大量粉尘的空间要设置高效集尘系统,该系统应独立布置或用防火墙加以围护。在有粉尘爆炸危险的部位,禁止明火作业和其他火种。

(2)仓内应采用防爆型或封闭型电气设备,仓库需设置良好的避雷设施。

(3)粮食处理设备和贮仓应密封,螺旋输送机上宜设置阻火闸门,门吸、皮带输送机上应安装吸铁和网格装置,以除去铁钉、石子,提升机和刮片输送机上要防止被阻塞而摩擦生热引起燃烧。

(4)粮食进入仓前的传送带应采用不燃烧体或难燃烧体建造,禁止日光灯照明。

(5)采用明火检修时,应彻底消除粉尘并制定严密防范措施。

(6)粮食作业区的室内温度应控制在40°c,湿度至少为70%。

(7)专人定期做好仓库除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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