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是一种高效、便捷的沟通方式,能够迅速传达信息,提高工作效率。我这里有一些通知范文,供大家参考一下,看是否能帮上忙。
各处室、项目部、基层单位:
暑期已至,为将公司20xx年度防暑降温工作做到实处,切实保障全体员工,重点是一线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现对公司本年度防暑降温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原则。
1、提前策划,主动预防,加强一线员工防范意识。
在总结以往防暑降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公司项目部分布和建设情况,要求各项目在6月份提前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策划和准备工作,重点做好一线员工和劳务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安全防范,提高劳动保护意识和应变能力,坚决杜绝违章作业,防止中暑现象和其他疾病的发生,确保各项目建设工作的正常运行。
2、做好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各项目部、基层单位从关爱家人的角度,结合本项目实际做好防暑降温物资储备,采取相应预防和应急措施。
二、具体措施。
1、防暑降温费的标准及发放。
公司20xx年度防暑降温费标准:
项目部员工每人每月100元;公司机关员工每人每月70元;工程管理部机关员工、已撤回公司办公的项目部员工参照机关员工标准执行。
发放要求:
防暑降温费分7月、8月、9月每月计发,随分7月、8月、9月工资发放。
2、防暑物资。
项目食堂合理搭配员工饮食结构,重点保障员工食品安全;。
任何组织不得以发放现金形式代替防暑降温物资;防暑物资不得冲抵员工防暑降温费。
3、基层单位在6月份安全教育中体现高温防暑安全培训和教育内容;并结合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等相关活动的要求,融入高温中暑的急救或应急措施演练内容。
4、妥善做好高温季节劳动力的调配。
各项目部根据生产情况合理安排员工的外出工作时间,特别是调整高温天气下的外出工作时间,避开烈日高温时段,避免中暑或其他意外事件的发生。
5、监督检查。
6月中旬以后,公司利用工作检查对各基层单位防暑降温工作安排、物品储备等情况进行检查。公司设立防暑降温工作监督电话:xxxxxxx、xxxxxxxxx,对不按要求发放防暑降温费,不按要求储备发放防暑物资以及其他涉及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
综合办公室。
20xx年5月6日。
一、关于公司20xx年年终奖的评定方案,参照酒店20xx年年终奖的评定办法,确保公司各级员工的年终奖评选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更多的体现员工的劳动付出对企业效益的贡献,计划基层岗位按照员工工龄的方式进行评定,特殊岗位及管理岗位采用工龄评定+考核评定的方式组合进行。
其中关于员工工龄只核定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期间的在岗时间,超过本时段均不核定为本年度的年终奖考核时段,即核定计算年终奖的最长工龄不超过12个月,具体计划如下:
6、凡在20xx年12月31日之前加入酒店的每人奖励500元;。
二、关于年度春节过节费,计划参照员工工龄发放,凡入职时间在20xx年5月31日之前的员工按照1000元/人进行发放,凡入职时间在20xx年6月1日以后的员工按照500元/人进行发放,厨房厨师队伍每人发放过节费200元。
***酒店有限公司。
二〇xx年十二月。
公司各部室、事业部、分公司:
****年在以***总经理为首的领导班子带领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了年度生产经营目标。
为了鼓舞士气,展望未来,公司领导决定:发放****年度年终奖。
二.年终奖发放日期****年*月**日节日费发放日期****年*月**日。
三.年终奖、节日费的额度及发放范围:1)****年度年终奖为****元/人,节日费****元。
2)各事业部、分公司参照此标准造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自筹发放。
3)离休人员的年终奖金为****元/人,节日费****元。
4)长期在家享受工伤待遇的人员,年终奖为****元/人,节日费****元。
5)考核期内退休、调入和新招收的人员在达到一个季度以上者按月计算年终奖,有一个月算一个月,满20天的按一个月计算;在岗不足一个季度的人员不计发年终奖。
截止****年*月*日在职在岗职工享受全额节日费。
1)考核期内病假累计超过60天(含60天)、事假超过10天(含10天)者,发年终奖***元/人;考核期内病假累计超过120天(含120天)、事假超过20天(含20天)者,无年终奖。
2)考核期内旷工一天及以上者,无年终奖。
3)考核期内被公安机关拘留、裁决或受到公司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者,无年终奖。
4)考核期内出现了重大质量、安全、以及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者,无年终奖。
违反计划生育: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而受到社会管理机构罚款者。
5)已经调出公司的人员无年终奖。
6)除了第二条第3)、4)款规定的人员外,未在公司上班的其它各类人员,一律无年终奖。
7)未在人力资源部备案的临时聘用人员,一律无年终奖。
公司有关部门、事业部、分厂接此通知后,于****年*月**日以前按以上规定造册,与全年考勤汇总表一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发放年终奖是用人单位的一种自主行为,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无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的具体规定。
故一般来说,年终奖的计算应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则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约定或规章制度发放。
当然,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均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发,也可以根据本年度的综合经营状况以及劳动者个人年度工作表现,决定是否发放年终奖。
1、双薪制。
“年末双薪制”是最普遍的年终奖发放形式之一,大多数企业,特别是外企更倾向运用这种方法,即按员工平时月收入的数额在年底加发一个月至数个月的工资。这是一种guaranteedbonus(有保证的奖金),一般外企普遍采用13薪、14薪或更多,只要员工在年底仍然在岗,无论他个人的表现如何,无论公司的业绩如何,全员享受,属于“普惠”,类似于福利性质,表示公司对员工一年来“苦劳”的感谢。这里的发放规则是全员一致的,是公开的,具体数额就与每个人的基本工资水平相关了。
a:12+1方式。
12+1的方法,即到年底企业多发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这种是以时间为衡量指标的,只要你做满了一年,就可以拿到双薪。但现在这种方法在香港、新加坡地区已经不常用了。
b:12+2方式。
当员工为公司服务了一整年,公司多发2个月的薪水作为奖励。这是非常灵活的做法,它一般有公司营业指标、客户指标和个人指标三方面来衡量。公司营业指标是以最少成本达到最优化效果,获得最大利润打分,客户指标是由客户满意度来打分,个人指标是由个人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数量打分。一般地,公司营业指标在双薪中占10—20%,集体工作量占30—40%,而个人指标则在双薪中占到40—50%的分量。也就是说,当你个人努力完成工作,发挥集体协作精神,完成公司营业目标时,才能最终获得双薪。这种灵活的做法,已经在国外非常流行。它充分调动员工个人的积极性,发扬团队合作精神,为公司做出贡献。
一份关于年终奖发放的联合调查显示,为防止骨干人才跳槽,两成企业将年终奖推迟到年后发放,早一点的在3月份发,最迟的会拖到5月份。“推迟发放年终奖来防止人才跳槽”这种司空见惯的做法,引起了不少争议。
对于用“迟发年终奖”来“防止人才跳槽”这一做法,网上评论几乎是一边倒的观点,都认为企业的这种做法不可取。企业要留住职工,就要拿出自己的诚意。用推迟发放年终奖的损招要挟职工,不仅于事无补,还会激起职工的逆反心理,搞不好弄巧成拙,加速了职工的流失。有人认为,年终奖在节前发,才有年终奖的意义,才能够体现它的价值,才能够鼓励职工更好地热爱这个企业。迟发年终奖是非常短视的一种行为,而且伤害了广大职工的心。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在实践中,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一般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与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组成。其中,奖金一项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而生产奖的范围,主要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由此推知,年终奖其实是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推迟年终奖的发放,无异于欠薪。
公司各部室、事业部、分公司:
****年在以***总经理为首的领导班子带领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了年度生产经营目标。
为了鼓舞士气,展望未来,公司领导决定:发放****年度年终奖。
二.年终奖发放日期****年*月**日节日费发放日期****年*月**日。
三.年终奖、节日费的额度及发放范围: 1)****年度年终奖为****元/人,节日费****元。
2)各事业部、分公司参照此标准造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自筹发放。
3)离休人员的年终奖金为****元/人,节日费****元。
4)长期在家享受工伤待遇的'人员,年终奖为****元/人,节日费****元。
5)考核期内退休、调入和新招收的人员在达到一个季度以上者按月计算年终奖,有一个月算一个月,满20天的按一个月计算;在岗不足一个季度的人员不计发年终奖。
截止****年*月*日在职在岗职工享受全额节日费。
1)考核期内病假累计超过60天(含60天)、事假超过10天(含10天)者,发年终奖***元/人;考核期内病假累计超过120天(含120天)、事假超过20天(含20天)者,无年终奖。
2)考核期内旷工一天及以上者,无年终奖。
3)考核期内被公安机关拘留、裁决或受到公司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者,无年终奖。
4)考核期内出现了重大质量、安全、以及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者,无年终奖。
违反计划生育: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而受到社会管理机构罚款者。
5)已经调出公司的人员无年终奖。
6)除了第二条第3)、4)款规定的人员外,未在公司上班的其它各类人员,一律无年终奖。
7)未在人力资源部备案的临时聘用人员,一律无年终奖。
公司有关部门、事业部、分厂接此通知后,于****年*月**日以前按以上规定造册,与全年考勤汇总表一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泰安校区各分工会:
校区工会将于5月23日(星期二)(遇雨顺延)下午14:30-18:00发放端午节职工福利,发放范围为加入学校工会组织、履行会员义务的校区在职在册正式职工。
福利品将在岱宗大街校园1号办公楼西侧统一发放。请各分工会联系人按时在指定地点做好福利物品接收清点工作。联系电话:**,联系人:白雪。
校区学院工会。
20**。
年终奖发放制度,劳动法关于年终奖发放的相关规定大家是不是十分感兴趣,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劳动法关于年终奖发放的相关规定,欢迎阅读。
法律法规没有对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做出具体的规定,年终奖是企业给予员工的年终奖励,属于企业自主管理的范畴,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考虑是否发放以及如何发放。但是用人单位在发放年终奖的过程中,不能违反劳动法律法规。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其中奖金一项包括生产奖等。对于生产奖的范围,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主要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可见年终奖也是工资的一部分,如果劳动合同里面有确定的年终奖数额,单位就应按时足额发放。还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根据劳动者的业绩支付年终奖,即年终奖严格按照绩效考核成绩发放,当然有的公司发放年终奖还将综合考量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员工所在的岗位级别,但是员工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在发放评估中至关重要,如某某级别的员工按照当年的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再结合当年经营单位盈利状况,按规定的比例可提成多少经营单位的利润,他本人也可以比较准确地计算出来。那么,即使是年中离职或新进员工,只要符合规定条件,也应拿到他所应得那部分奖金,企业不能说你人不在单位了,我就不考核不发放了,这种规定是不合理的。因为这种年终奖已经构成劳动者工资的组成部分,虽然数额不能准确确定,但是工资的性质决定了这已经是劳动者的一种可期待利益,而不再属于企业单方决定的范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
规章制度。
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简而言之,如果职工劳动合同里面明确约定每月工资外,还有一定的数额作为年终奖,或者公司是按照约定根据职工的工作业绩发放年终奖,那么即使职工在年底前离职,也可要求按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公司不能依据新的规定拒绝发放职工的年终奖。
如果职工的劳动合同里面明确约定的只有每月工资,对于年终奖等没有约定,也没有约定按照工作业绩发放年终奖,职工是否可以拿到年终奖呢?这就要看单位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假如公司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年底前离职的职工不能享受年终奖,这种年终奖实际上属于在职激励型,即单位规章制度规定,激励在职员工。与绩效考核型相比,在职激励制更加反映出企业挽留人才的意图。如果员工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再为企业做出贡献,那么企业也就无须再对其给予激励。
不过,对于单位规章制度的制订有两个问题要注意,一是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不能违反依法制订和公平合理的原则,要通过民主程序制订,并向职工进行公示或者告知。
在山东烟台市区一家电力技术公司当电工已将近十年的于松德,是他一家四口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但是微薄的福利待遇却叫他心寒。“在我们公司,我现在月工资是2000元多一点,合同制的电力工人月工资都在3500元以上。我这种派遣制的电工工资低,福利待遇也少得可怜。过年过节正式员工都有奖金,我们只是发一点礼品。”
《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公司可以依法制订年终奖的发放条件,但是不能把是否是正式工,作为年终奖的发放条件,否则就是违反了同工同酬的原则。
再如有的单位规定只要正常出勤就可以获得年终奖,却把曾在年中请产假等的女工排除在外,这是不妥当的。尽管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是对于职工请产假,仍然应当视为正常出勤。此外,对于晚育假、产前检查时间、婚假、晚婚假、探亲假、年休假等,按照有关规定都应当视为正常出勤。
第二,这个规定是指年终奖发放的条件而不是时间。如果单位规定,2019年不在册的人没有年终奖,那么职工在202019年底前离职,当年终奖可能会“泡汤”,而如果单位只是规定,“202019年终奖都延到2019年春节前发放”,那么在202019年底前离职的职工也未必不能拿到2019年的年终奖。
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七条也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办妥手续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如果职工的劳动合同和单位规章中对于是否发放年终奖都没有规定,职工是否可以拿到年终奖呢?这个就会产生争议了。一般来说,如果单位承认发放的是当年的年终奖,按照同工同酬、公平合理的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会可能会支持职工得到属于自己的一份劳动所得。但是职工在举证上可能会遇到障碍。也有可能单位不承认发放的年终奖,而是其他科目的款项,那么职工的年终奖就比较悬浮了。
但是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看,如果员工辛辛苦苦工作将近一年,却没拿到年终奖,必然会对工作积极性造成不良影响(离职员工的境遇也会给在职员工产生影响),这并不利于整个企业的发展。所以单位应建立起公平合理、能激励职工良性竞争的年终奖评考核制度,让做过贡献的员工都拿到自己应得的奖励。
。
工资福利包括每周休假、年休假、各种补贴等,年终奖的形式包括年底双薪、绩效、红包等。其中,公司营业指标是以最少成本达到最优化效果,获得最大利润打分,客户指标是由客户满意度来打分,个人指标是由个人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数量打分。
一、工资福利包括哪些。
我国的福利包括社会福利和员工福利两个部分,社会福利是指国家为所有社会成员提高物质、文化生活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员工福利是指企业为本单位的员工为解决共同的消费需要而采取的必要保障。根据提供的服务不同,企业对员工福利有以下几部分组成:
工作日内的休息:包括中午餐的休息、午睡等。
每周休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应执行每周工作40个小时的工时制度,企业不得任意延长工作时间,如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个小时,最长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安排劳动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年休假:国家实行带薪休假制度,员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假。
探亲假:根据1981年制定的《关于员工探亲的规定》规定在企业工作满一年的固定员工与父母或配偶不在一起,又不能用公假团聚的,每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未婚员工探父母假为一年一次20天,而因工作需要两年探一次,可合并使用延长至45天。已婚员工探配偶一年一次30天,此外,还规定已婚在一起的员工可四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的假期,假期为20天,在法定节假日期间探亲的,时间不足上述规定的可以补齐,探亲期间工资照发,交通费可全部报销或按照探亲假性质部分报销。
法律规定的节假日:员工的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妇女节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
各种补贴:如企业为员工发放的交通补贴、伙食补贴、住房补贴、特困补贴、服装补贴、子女教育补贴、水电费补贴、取暖补贴、降温补贴、洗理补贴等。
修建的各种服务设施:如企业兴建的食堂、学校、幼儿园、浴室、俱乐部、电影院、图书馆等。
企业完善福利设施,有助于企业挽留人才,吸引人才,是对员工工作的一种总体报偿的一部分。在企业考虑福利制度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税后利润提取一定比例用作员工福利基金。
年终奖就是老板给予员工不封顶的奖金,有的还包括了旅游奖励、物质奖励等,是一年来的工作业绩奖励,也是可给可不给的一个项目。年终奖的发放额度和形式一般由企业自己根据情况调整。好的年终奖办法要有较好的考评指标、评价方法、发放规则等等相应的各项制度,可以有效激励员工,增加企业凝聚力。2011年8月,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对外发布公告并胡乱解读,在媒体刊登后严重误导纳税人。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施行后,年终奖遭遇个税临界点问题,易出现“多发少得”的情况。
1、双薪制。
“年末双薪制”是最普遍的年终奖发放形式之一,大多数企业,特别是外企更倾向运用这种方法,即按员工平时月收入的数额在年底加发一个月至数个月的工资。这是一种guaranteedbonu,一般外企普遍采用13薪、14薪或更多,只要员工在年底仍然在岗,无论他个人的表现如何,无论公司的业绩如何,全员享受,属于“普惠”,类似于福利性质,表示公司对员工一年来“苦劳”的感谢。这里的发放规则是全员一致的,是公开的,具体数额就与每个人的基本工资水平相关了。
a:12+1方式。
12+1的方法,即到年底企业多发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这种是以时间为衡量指标的,只要你做满了一年,就可以拿到双薪。但现在这种方法在香港、新加坡地区已经不常用了。
b:12+2方式。
当员工为公司服务了一整年,公司多发2个月的薪水作为奖励。这是非常灵活的做法,它一般有公司营业指标、客户指标和个人指标三方面来衡量。公司营业指标是以最少成本达到最优化效果,获得最大利润打分,客户指标是由客户满意度来打分,个人指标是由个人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数量打分。一般地,公司营业指标在双薪中占10-20%,集体工作量占30-40%,而个人指标则在双薪中占到40-50%的分量。也就是说,当你个人努力完成工作,发挥集体协作精神,完成公司营业目标时,才能最终获得双薪。这种灵活的做法,已经在国外非常流行。它充分调动员工个人的积极性,发扬团队合作精神,为公司做出贡献。
2、绩效奖金。
这是一种variablebonu。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和公司业绩结果,所发放的绩效奖金,这时发放比例和数额的差距就体现出来了。通常情况下发放规则是公开的,如某某级别的targetbonu相当于多少月的基本工资(而且级别越高的人奖金占总收入的比例越高),但对每个人具体的绩效评估结果各个企业的处理方法不一样,有的对全员公开,有的不公开。
3、红包。
通常是由老板决定的,没有固定的规则,可能取决于员工与老板的亲疏、取决于老板对员工的印象、取决于资历,取决于重大贡献等。通常不公开。民企多见。亚商大多采取的是第二种方式,部分人员还可以得到红包的奖励。
4、其他。
除了发放现金,一些公司还将旅游奖励、赠送保险、车贴、房贴等列入年终奖的内容。
无论企业用哪种方式发放年终奖,有一条原则是共通的,那就是年终奖的发放既要维护企业自身的利益,也要顾及员工的心理期望值,只有把这两者兼顾好了,年终奖才能发放得“公平”,才能起到奖励和激励的作用,为企业第二年的运作埋下良好的伏笔。奖金的发放方案,不应该在将近年终时才考虑,在年初制定公司计划的时候,就应该制订好年终发放奖金时的考评指标、评价方法、发放规则等等相应的各项制度。
8.年终奖有哪些计算方法。
9.企业发放年终奖要点分析。
奖金是用人单位根据企业效益为嘉奖突出的贡献和业绩而发放的特殊的薪资。
奖金发放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即单位可以自行决定发不发奖金,发奖金的条件和标准。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工资,但没有规定必须发放奖金。
年终奖一般是由单位对员工进行考核后发放的,如果单位对其考核不符合发放奖金的条件,那自然可以不发放其奖金,如果员工离职了,由于未对其进行考核,也就不发放年终奖,毕竟发放奖金是单位自己的事情。
在以下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单位发放奖金,而不论其是否即将或者已经离开单位。
1、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奖金的具体计算办法的。
2、根据单位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发放奖金,且有具体金额或者计算奖金的方法。
3、单位已经对员工做出了对其发放奖金以及具体奖励办法决定的。
如果单位借口反悔,员工则可以依法要求单位发放奖金。
案例:郭某(乙方)任职于华大公司(甲方),其与该公司签订《关于工资待遇的协议》约定:“甲方将于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对于乙方的全年工作进行评定,如果乙方年终绩效考评结果为c以上(即a、b、c)的员工,甲方将根据乙方工作表现发放年终奖,并且不低于5万元。
如果乙方工作表现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支付部分年终奖或不支付任何年终奖。
”后郭某于2014年12月2日离职,诉讼中郭某主张自己绩效考核为a,但未能提交相应证据。
法官解析:企业有权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单位奖金发放政策、设定奖金发放条件。
本案中,华大公司规定其员工只有工作到年底并在绩效考评中结果为c以上方能计发年终奖,该规定未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属于企业自主权决定范畴。
郭某需要对于自己年终绩效考核达到c以上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证不能,则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法官提示:我国法律没有对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做强制性规定,因此关于年终奖的发放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由用人单位内部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案例:军某就职于亨达公司,该公司《年终奖金发放政策》规定:在当年工作至年底(12月31日)的亨达公司员工可享受年终奖金。
军某11月提出辞职,此后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军某实际工作至12月21日。
诉讼中,亨达公司以军某早于12月31日辞职而拒绝支付年终奖。
法官解析:上述案例中,如果用人单位对于年终奖发放的劳动期限有明确规定,一般须从其规定。
但如果用人单位关于年终奖的内部规定中仅对业务绩效考核有要求,而对于劳动期限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审理中可以依据公平原则进行自由裁量。
法官提示:建议劳动者在辞职时看清公司关于年终奖发放的相关政策,避免出现差几天或者十几天而拿不到年终奖的情形。
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离职,也最好能和单位协商年终奖的发放问题,以免违反公司内部强制性规定而拿不到年终奖。
案例:诉讼中,谢某主张其与大海公司的《录用通知函》约定工作满一年,大海公司支付年终奖10万元,职务为“技术经理”。
大海公司认为谢某刚入职时职务为技术部经理,试用期满后变更为设计师,工资标准不变,但不再享受经理职务所享有的职权及对应的年终奖等福利待遇,不同意向其支付10万元年终奖。
法官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案中,大海公司与谢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谢某职务为技术经理,该公司主张合同履行过程中将谢某职务变更为设计师,但未提交相应证据,且谢某不予认可,故法院对该公司关于谢某职务由技术经理变更为设计师的主张不予采信。
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明确告知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鉴于大海公司未就年终奖的支付条件向谢某作出明确说明,其提交的证据亦不能证明谢某不符合享受10万元年终奖的考核标准,故应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按照约定支付谢某10万元年终奖。
法官提示:用人单位应该诚实信用地对待劳动者,强化公司内部制度的规范化管理,把人才作为重要的战略资源摆在公司发展的首位,真正实现年终奖的激励能效!
案例:高某认为同部门同岗位的王某年终奖比自己多1万元,在离职时要求锐化公司补足其差额,并且提供了自行制作的自己和王某工资明细中的奖金和年终奖对比,用以证明在同部门、同岗位职工中,同一天发放的.工资确实有巨大差距。
锐化公司答辩认为每个人的工资和奖金是没有可比性的,王某的奖金发放情况不能证明该公司未足额向高某发放年终奖及奖金。
法官解析:年终奖及奖金系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工作表现,结合公司的效益情况而对员工给予的一种奖励,是用人单位行使自主用工权的一种体现,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年终奖、奖金以及发放的具体数额。
案外第三人的年终奖和奖金发放情况,并不能证明锐化公司没有足额向高某发放年终奖和奖金,其诉讼主张不能得到支持。
法官提示:劳动者个体具有差异性,用人单位在将年终奖作为一种激励措施时势必会考虑到这种差异性的存在,劳动者与其不平衡别人拿得比自己多,不如在业务能力上多下工夫,实现劳动的不可替代性。
案例:小七是香辣辣饭店的服务员,饭店经理在小七入职时口头承诺,如果干满一年且全勤,年底发放8000元年终奖。
一年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小七认为他是以正常手续调离该饭店的,饭店应该向其支付8000元年终奖,而饭店则称没有发放年终奖承诺一事。
法官解析:年终奖属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福利待遇,具有奖励及激励员工的目的,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劳动者表现以及单位经营状况具体规定年终奖的发放条件,但是其前提条件是双方存在关于年终奖的约定,如果用人单位否认口头承诺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存在口头约定的情况下,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法官提示:对于一些不规范的用人单位,很有可能在员工入职时采取上述口头承诺的方式,骗取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我们建议劳动者在受到口头年终奖承诺时,最好能将其书面化,或者固定证据,形成证人证言或者录音资料等有效证据,以免事后用人单位反悔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为表彰先进,树立楷模,激励员工奋发上进,不断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中基层员工,高层领导不参与评选。
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优秀员工和先进员工的评选、奖励等工作,并负责制订、完善和维护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根据评选条件组织评选本单位内部优秀员工和先进员工,并将名单上报集团。
1、公司转正员工,截至评选日,在公司工作满半年以上人员;。
2、本年度出勤率良好,病事假在十五天以内,迟到八次以下,无早退、旷工现象;。
3、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5、热爱集体、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公司同事相处融洽;。
6、完全胜任本职工作,能够立足岗位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方法,较好完成工作任务。
采取不记名方式投票,根据投票情况,依据得票数量多少的顺序,分别产生优秀员工1人,先进员工2人。
对获奖人员通报表彰,同时颁发证书和奖金。
公司年终奖发放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竞争机制,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章,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2.本规定以公司编制内的人员为限,顾问、试用人员、临时人员均不适用(视情况另行发给)。
第三条从业人员的年终奖金数额视公司当年度的业务状况及个人成绩而定。
第四条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计算的范围:
从业人员在年度内中途到职者,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计算;凡未满半个月者以半个月计,半个月以上以1个月计。
第五条在当年度奖金发放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给年终奖金:
1.辞职或解雇者;。
2.资遣者;。
3.停薪留职者(期间扣除);。
4.其他原因中途离职者。
第六条年终奖金的发放计算基数标准如下:本薪+主管加薪+职务加薪+技术加薪。
第七条从业人员在当年度曾受奖、惩者,年终时依下列标准加减年终奖金:
1.嘉奖一次:加发1日份薪额的奖金;2.小功一次:加发3日份薪额的奖金;3.大功一次:加发10日份薪额的奖金;4.申诫一次:扣减1日份薪额的奖金;5.小过一次:扣减3日份薪额的奖金;6.大过一次:扣减10日份薪额的奖金。第八条请假旷工的扣减标准:
1.旷工者照天数计,每天扣减2日份薪额的奖金,不足1天者以1天计;。
2.年度内请事病假(合并计算)达10天以上者,每超过1天扣减1日份薪额的奖金(服务未满1年者,照比例折算)。
第九条考绩加发标准年度考绩依下列等级加发:
1.优等者加发10日份;。
2.甲等者加发3日份;。
3.乙等者不予加发。
第十条年度计算:
由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一条发放日期:
每年度从业人员的年终奖金于翌年春节前发给。
第十二条实施及修订:
本细则呈奉总经理核定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福利是员工得间接报酬。一般包括健康保险、带薪假期、过节礼物或退休金等形式。这些奖励作为企业成员福利得一部分,奖给职工个人或者员工小组。下面是公司发放福利方案,请参考。
为了加强公司得管理建设,进一步优化公司福利分配机制,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提供优良得福利条件,并根据国家、当地政府有关劳动、人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1、职责。
1.1、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员工前期得福利申请和审核。
1.2、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福利、资助方案得拟定审议,对福利资助得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稽查、审核。
1.3、各相关部门负责对相关人员得福利资助记录工作。
1.4、总经理负责员工福利资助方案以及结果得审批。
2、福利。
2.1、探视。
2.1.1、凡在公司试用期满得员工在生病住院期间(凭住院通知书)均为探视范围之内。
2.1.2、普通员工住院期间人力资源部经理亲自探视并送慰问金200元。
2.1.3、管理人员住院期间由分管副总经理视病情送礼品。
2.1.4、因公或为公司做出特殊贡献得员工住院,都由总经理亲自探视并送慰问金500元。
2.1.5、特殊事件及突发事件由总经理另定。
2.2、体检。
公司组织全体员工每年免费体检一次。
2.3、旅游。
每年度被评选出得优秀员工和优秀企管可享有公司组织得免费旅游一次。
2.4、婚育及生辰。
2.4.1、在公司服务得员工如在合同期内结婚,公司为其安排湖北省内两日游。公司安排人员(副总以上)出席婚礼并送礼金。礼金标准为1000元。
2.4.2、凡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得员工得父母过六十大寿时公司派员祝贺并送贺卡礼品。每年重阳节、春节期间,组织高层领导探视优秀员工得父母、祖父母(年龄70岁以上)并送节日礼品。
2.4.3、每月由人力资源部统计当月过生日得员工,由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聚餐或生日晚会,并赠送由总经理亲自签发得生日贺卡、生日礼物。
2.5、探亲报销。
2.5.1、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得省外员工每年可享有四次探亲双程路费报销。
2.5.2、从5月开始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编排有计划得进行探亲,在规定得探亲假内不回家探亲得员工如继续上班,公司则按报销费用得80%进行补贴。探亲假内不回家探亲而且也未上班得,公司取消其享有探亲报销得资格,同时之后不予补探亲假。
2.6、资助。
2.6.1、凡在公司职员子女入重点初中、重点高中、一类本科院校,凭录取通知书公司给予奖励。家庭困难得职员子女升学可由职员凭录取通知书、成绩单提出资助申请,经公司核实后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2.6.2、在公司服务两年以上得员工亲属有创业需要,可提出创业方案、与职员亲属证明、抵押证明,证实属实可行后,由公司提供低于银行利息得有息贷款;如有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得方案,由公司商议后以参股得方式提供创业资金。
2.6.3、凡在公司服务得员工(试用期满)如遇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打击,由所在部门负责人会同人力资源部核实清楚后经总经理签字同意给予一定得资助,资助金额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2.7、保险。
凡是在公司服务得员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购买社保。
2.8、年休假。
凡服务期满一年得员工每年可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
2.9、交通、通讯、住宿(外地员工)、误餐补贴。
详见各项补贴实施办法。
3、本制度从**年7月23日开始实施,原制度即日废除。
第一条公司所取得的每一点进步和成功,是全体员工的的辛勤劳动和无私奉献的结晶!为增强企业凝聚力,表彰先进、树立楷模,激励员工奋发上进,特制定本公司年终奖励评比方案。
第二条公司年终奖励评选活动由人资行政部发起,作为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积极进取获得公司及同事认可的最高荣誉,将在每年年终进行评比。
第二章奖项设置。
第三条奖项设置分为两类:单项奖励、团队奖励。
一)单项奖励:优秀员工、最佳创新、特别贡献;分别从店面管理、综合素质、企业忠诚、员工业绩、创新提案、员工奉献等多个角度来弘扬公司鼓励进步、表彰先进的指导思想。
二)团体奖励:优秀团队;从团队凝聚力、团队协作等多个方面体现团队协作精神。
第四条奖项数量设置:
1、优秀管理者1名。
2、优秀员工4名。
3、最佳创新1名。
4、特别贡献1名。
5、优秀团队1个。
第三章奖项说明。
第五条单项奖励说明。
1、优秀管理者1名。
2、优秀员工:
参评范围:设立奖项4名,参评人员为公司全体员工,以普通员工为主、管理层为辅参评条件:
a、公司聘任正式员工,截至评选日,在公司工作满6个月以上人员。
b、认可公司文化,热爱本职工作。
c、工作业绩突出,能在本职岗位上兢兢业业、克己奉公,全心全意为公司服务。
e、本年度病事假在5天以内,迟到5次以下,无早退、旷工现象。
3、最佳创新:
参评范围:设立奖项1名,参评人员为公司全体员工。
参评条件:
a、公司聘任正式员工,包含了实习员工、试用期员工在内。
b、认可公司文化,热爱本职工作。
c、年度内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实施为公司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或提高公司的'影响力。
d、本年度病事假在5天以内,迟到5次以下,无早退、矿工现象。
4、特别贡献:
参评范围:设立奖项1名,参评人员为公司全体员工。
参评条件:
a、认可公司文化,热爱本职工作。
c、本年度病事假在5天以内,迟到5次以下,无早退、矿工现象。
第六条团队奖励说明。
5、优秀团队:
参评范围:设立奖项1个,参评单位以职能部门、店面为单位。
参评条件:
a、参选部门能按年初制定目标定额或超额完成本年度工作计划。
第四章评选办法。
第七条为了高效、公平、公正完成奖项评选活动,保证整个评选活动透明性,将在整个过程中充分发挥监督、监管的功能;将由人资行政部牵头成立评定小组;评定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以部门为单位将部门合格候选人及候选人年度小结(控制在200字以内)提交人资行政部。要求所述内容完全属实,如发现虚假,将撤销参选资格。
第十一条由人资行政部组织公司全员进行投票评选,为保证投票结果的公平,分为两部分进行评选:
第十二条设立评选者投票箱,各位评选者将评选结果选票投放投票箱即可。
第十三条选票回收率不能大于100%,如出现大于100%情况视为无效。
第十四条采用各职能部门共同监票,统一唱票方式揭晓投票结果,产生8个奖项。
第五章奖励方式。
第十五条公司总经理签署颁奖词,年终大会为获奖者颁奖。
第十六条人资行政部将员工获奖材料归入本人公司档案。
第六章奖励内容。
第十七条对获奖个人或团队给予通报表彰并颁发证书第十八条获奖个人工资晋一级。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人资行政部起草和修订,经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发布。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规定,通过客观、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奖金,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以及工作满意度,降低员工的流动性,以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确保公司效益目标的实现。
公司全体员工。
依据集团绩效考核规定和xx公司绩效考核办法,秉持客观、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分配发放公司奖金。
1、人力资源部依据奖金分配原则、发放办法将各部门、车间应得奖金总额发放给各部门、车间。
2、各部门经理、车间主任可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秉持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制定本部门、车间的奖金分配办法并发放奖金,做到既保证分配公平,又能起到激励员工的作用。
属公司合同工且月出勤率达到80%(含80%)以上,各种假期均不计算出勤率。
按公司统一方案,20xx年度自营店铺员工按以下方案发放年终奖。
1、导购试用期统一按1个月计,试用期不计算年终奖,如果某导购入职时间为20xx年6月15日,则转正时间为20xx年8月起,工龄系数为5/12;满1年的员工无试用期,工龄系数为12/12。
2、应发年终奖=基本工资×公司目标任务完成率(0.85)×工龄系数(导购,店长的基本工资均为700元)。
3、例如:摩尔吴文平20xx年3月9入职,则计算8个月年终奖。
即:700元×0.85×8/12=397元。
4、计算截止日期20xx年12月31日。
5、当月有违规、旷工的不计算当月年终奖。
20xx年元月份离职的不计算年终奖。
二、年终礼品。
20xx年元月份在职员工每人发放标牌价398元的高端化妆镜1个。
三、年终会餐。
各店铺员工由成都中心统一组织到成都进行联欢会餐,未参加会餐的员工每人发放50元年终会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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