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一种对组织内部行为和活动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体系。学习和掌握规章制度的原理和要求,有助于提升个人的素质和能力。
进场的大型机械(如门吊、塔吊等),要求施工单位上报安拆装方案,并及时履行进场验收手续。对于大型机械(如门吊、塔吊等),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吊装方案。在现场的巡视检查中,检查大型机械的的运行记录和维护保养记录,并检查司机、信号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大型机械的安拆装方案,主要审查以下资料:安装单位资质、安装人员资质、安装单位的编制和审批人签字及加盖安装单位公章情况、施工单位和安装单位的安全协议、上报方案封面编制人及编制单位为安装单位、机械的制造许可证、安装过程中的现场责任人、安装方案内容明确。
大型机械的吊装方案审批,需要注意吊装过程中的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吊装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现场检查过程中,应对门吊的轨道基础、电器连接、防脱钩装置、钢丝绳等进行重点的检查。
进场的机械(如汽车吊),履行进场验收手续,包括合格证、检测报告、施工单位验收表(见安全资料规程)、安全检验合格证等,现场验收包括对限位器、钢丝绳等进行重点验收,具体内容参照安全资料规程中关于汽车吊验收表中的相关内容,以符合安全性能和现场使用为准则。
小型机械的进场验收,主要检查机械的安全防护、电动开关是否灵活、资料是否齐全等。
机械的管理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而且不同于一般的隐患,当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司机或相关人员暂停使用,督促现场负责人予以整改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上报相关人员。
鉴于目前的安全形式,机械使用的安全已经成为施工过程中安全控制的一个重点环节。
机械、工器具的采购应选择有质量保证体系、有生产许可证的供货方产品,并符合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有关规定。
2、验收。
2.1、机械设备验收按物资管理办法执行,噪声和废气排放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
2.2、工器具验收除表面检查外,受力工器具按dl5009.2-20xx《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进行额定负荷的1.25倍通过性拉力试验,经试验合格并标识后才发给施工单位使用。
2.3、计量器具经过检定合格,登记入帐后方可使用。
3、使用与维护。
3.1机械、工器具的使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3.1.1、操作或使用人员应经过培训并熟悉机械、工器具的使用方法;。
3.1.2、使用前应对机械、工器具进行检查和必要的保养工作;。
3.1.3、使用时严格按照该机特性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1.4、保养、维修、调整等作业时应停机(切断电源和其他动力源)后进行;。
3.1.5使用后应做好清洁保养、防雨防潮以及回归保管等工作。
3.1.6、各种机械设备、工器具的使用按《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汇编》有关规定执行。
3.1.7、机械在使用时,如有指定的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施工方案、机械性能和使用要求,事先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指挥信号,正确指挥。对违反机械性能、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造成事故的,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3.1.8、机械操作人员,在机械运转中,不得打闹、闲谈、吃零食,不得酒后开机,不能擅离工作岗位,随时注意和检查机械各部件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停机处理。如发现机械存在影响安全方面的缺陷并不能立即排除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3.1.9、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备。凡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已损坏的应停用,安全防护装置恢复完善后方可使用。
3.1.10、每台机械应在醒目位置贴挂简洁明了的安全操作规程,说明该机的主要操作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负责人姓名。
3.1.11、机械使用的各种燃料、润滑油料、能源、替换设备配件、消耗材料必须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电压等级必须符合铭牌规定,防止机械事故发生。
3.1.12、实行租赁管理的企业,应在租赁管理规定中规定租赁各方对机械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职责。
3.1.13、加强对工器具的安全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工器具及时分离识别,按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有关规定处理。
3.1.14、工器具在使用前应检查有无裂纹、变形,转动部分是否灵活,安全装置是否合乎规定。工器具在使用中,必须严格按工具标定的安全许可负荷使用,不能以小代大,必须符合施工生产工艺要求。对钢丝绳的管理,应严格执行钢丝绳报废技术标准。
3.1.15、机械、工器具仓库应做好保管、周转和维修保养工作。对机械、工器具应有进出库制度、记录、台帐齐全。库内应按新机械、完好机械和待修机械分别排放整齐;机械库应保持干燥和通风,要清洁卫生,有防火设施,并有足够照明。
3.1.16、施工现场在用机械停机位置应高于地面,保证机械不致土埋水淹;凡不能集中使用和保管的机械,应做到上盖下垫,防止风吹雨淋、土埋水淹使机械损坏和配件丢失。
3.1.17、施工现场各种机械的电源箱必须安全有效,接地线必须牢固可靠,各种电气开关上的保险必须符合要求。
3.1.18、施工现场较长时间不用的机械,不能退还公司机具库的,应停放在现场设置的停机场或停机库中,均应明确保管负责人,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并根据情况采取必要的防盗、防火、防潮等安全措施。
3.1.19、各种轮胎机械以及机动车辆,长期封存停用的,必须充足气压,必要时采取架空垫起,防止轮胎损坏并拆掉电瓶。各种长期停用机械必须断开电源,锁好电源、电气箱,放净油箱内的油料,重要附属装置或配件应拆下另外存放保管。
4、检查监督。
4.1公司工程部、物资部每年进行一次机械、工器具大检查,各施工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机械、工器具检查。机械数量较多的'可分期分批进行,但对每台机械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对查出的各种缺陷应即时整改。
4.2机械设备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4.2.2机械的各种行程限位装置(或压力、温度、转速等限止装置);。
4.2.3机械转动部分的安全防护罩、壳等;。
4.2.4防飞溅的挡板或罩、盖等;。
4.2.5紧固件的紧固情况,调整部件的调整情况;。
4.2.7反腐保护情况;该机特性应有的其他安全防护装置。
4.2.8工程部有权不定时对机械、工器具使用进行安全检查、监督。
5、事故处理。
机械发生事故,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事故分析和处理。
指导中小型施工机械的使用和日常管理,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2.1混凝土及砂浆机械。
2.2钢筋加工机械。
2.3安装装修机械。
2.4木工机械。
2.5焊接机械。
3.1电缆线老化、破损,金属外壳带电、漏电保护器失灵或无漏电保护引起触电事故。
3.2设备安装不牢固、操作人员未按操作规程操作、违章操作、设备防护装置不齐全、操作人员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导致机具伤害事故。
4.1材料设备部负责施工现场各类中小型机械的安装、验收;。
4.2分公司安全部及材料设备部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程培训,督促制度的落实。
4.3现场安全员和操作人所属班组班组长负责督促检查操作人员的操作行为;。
4.4机械负责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保养工作,并填写维修记录。
5.1安装、验收:。
5.1.1材料设备部会同项目部相关人员,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各类机械的安装位置;。
5.1.2机械在安装后,材料设备部组织项目部安全员、机操人员对安装好的机械进行验收,填写验收表,具体验收内容见验收表。验收时执行一机一表,验收表结果要能真实反映机械的状况,验收后参加验收人员应在验收表中签字,写明验收意见。
5.2检查。
5.2.1机操人员对设备的使用情况、设备状况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2.3操作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机械防护装置脱落、破损或失灵等问题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通过班组长或直接要求检修人员给予及时维修。
5.3使用。
各类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应遵循以下操作规程。
5.3.1混凝土及砂浆机械。
基本要求:
(1)作业场地应有平整坚实良好的排水条件,机械近旁应有水源,现场在用机械应搭设坚固的机械棚,机械棚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防盗、防冻设施,并不得有积水。
(2)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应在平坦坚硬的地坪上用方木或撑架架牢,并应保持水平。
(3)作业后,应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存料、积水放尽,并应清洁保养机械,清理工作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
(4)装有轮胎的机械,转移时拖行速度不得超过15km/h。
二、启动前检查地线、电缆无损,控制开关应在零位。电源接通后、电压应正常,机件无漏电;各种限位装置、梯笼门电器联锁应良好,仪表灵敏有效。
三、升降机乘人或载物,应荷载均匀,严禁人和货物混装,严禁超载。
四、开动前,应明铃示警,运行中不准开启笼门。
五、工作时遇到大雨、雷雨、大暴雨、浓雾及四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运行中有机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
六、未切断电源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位置。
七、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必须专人、定机、定岗位专人负责,非本机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八、操作前对轨道、附墙壁的金属结构、联结件是否牢固可靠、升降齿轮、齿条、传动齿轮和安全器齿轮是否松动进行全面检查。
九、运行一段时间要对升降机标准节架垂直度、连接螺栓、接地电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十、梯笼门必须设置联动关闭装置,只能将门完全关闭后、梯笼才能开启。
十一、工作完毕应对笼内清理干净,切断电源,锁好升降机梯笼门,切断总电源开关。
为规范xxxxxxx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对施工机械的全面管理,实现对施工机械的有效控制,确保安全使用,防止发生大型机械事故,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xxxxxxx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施工机械的管理工作。
3.1引用标准。
3.1.1《中国xxxxxxx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
3.1.2国经贸厅安全[1999]477号《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
3.1.3《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3.1.4劳动部安字[1991]8号《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3.1.5《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3.2相关子系统。
3.2.1安健环管理。
3.2.2档案管理。
3.2.3基建与生产接口管理。
3.2.4评估及改进管理。
4.1施工机械: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机价值在2000元以上、基本上能独立发挥作用的施工用机械。
4.2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履带吊、汽车吊、电梯、液压提升装置等用于起重作业的机械。
5.1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xxxxxxx热电有限公司基建副总经理为本标准负责人,负责全面管理本标准,指定专人维护标准并保证标准执行的有效性。
5.2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xxxxxxx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标准执行人,负责检查本部门标准的执行情况,提出修订和完善本标准的报告;指导、协助本单位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提出改善的建议并监督改进措施的执行情况。
5.3安监部。
5.3.1建立xxxxxxx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体系网络。
5.3.2监管各单位施工机构管理体系的正常运作。
5.3.3监督监理、施工单位严把机械“五关”:机械进场关、机械管理关、人员资质关、重大起吊作业方案审查关、机械使用关。
5.3.4监管施工单位起重机械“四个队伍”:安装(拆卸)、维修、使用、检测四个队伍的建设。
5.4监理单位。
5.4.1监督施工单位起重机械“四个队伍”的建设,定期监督检查。
5.4.2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的机械管理标准、机械保证体系及人员配备、资质报审备案。
5.4.3审查施工单位大、中型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安装(拆除)资质证、操作许可证,并备案。
5.4.4负责施工单位大型机械安全操作专利号、重大吊装、重要设备运输、大型起重机安拆等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技术安全交底等的审查。
5.4.5监督检查施工机械安装、拆除、使用、维修过程的安全技术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5.4.6掌握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机械数量和分布及日常检查考核。
5.5施工单位。
5.5.1制订施工机械各项管理标准,明确施工机械的安装、检测、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办法。
5.5.2建立施工机械安装(拆卸)、维修、使用、检测“四个队伍”。
5.5.3负责施工机械及人员资质报审工作以及施工方案的编审。
5.5.4负责施工机械配置、维修、安装、拆除、报废的全过程涉及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的管理。
6.1.1各单位进入xxxxxxx项目公司工地的施工机械必须是具有设计许可证的单位设计,具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起重机械并具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
6.1.2各单位必须把进入本工地机械随机文件向xxxxxxx项目公司安监部和监理公司提供检查。
6.1.3各施工单位机械管理部门(公司)及监理负责组织对进入本工地使用的机械进行能力认可,填写(设备能力认可表)。
6.2.1在现场进行安装起重机械的各单位,必须取得安全认可证书。跨越广东省的单位还须到施工所在地区有关部门备案。
6.2.2安装专业队伍应配足各工种人员,并必须经过劳动部门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有效证件。
6.2.3机械的拆装作业必须依据制造厂说明书进行,大型机械特别大型起重机械的拆装,应结合该设备的检查情况、吊装机具和环境、场地、气候等实际情况,由专业安装队伍的技术人员编写作业指导书,并明确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同时制定出相应的`负荷试验方案。
6.2.4作业指导书必须按规定的审批标准执行。
6.2.5起重机拆装过程管理必须按有关安全技术规程进行,由机械专业工程师及安监人员监督安装(拆卸)过程中。
6.2.6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由各单位组织机械专业检验人员及监理工程师按规定进行检验。
6.2.7各种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由专业安装队伍组织实施,各施工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和协调。负荷试验完后,起重机械专业检验员、机械管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对设备重新认真检查,起重机械专业检验员汇总试验检查情况,提出检验结论,并签字认可。对设备遗留的问题要限期整改,整改单位整改结束后机械管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
6.2.8各单位起重机械安装的安全质量经自检合格后,使用前须按规定向所在地区的地、市劳动部门申请安全技术监督检验。
6.3.1各施工单位的起重机械经地、市劳动部门检验合格,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持有劳动部门考核后签发的安全操作证,建立了安全管理规章标准,并向所在地、市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6.3.2各施工单位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章标准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6.3.2.1司机守则。
6.3.2.2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6.3.2.3起重机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标准。
6.3.2.4制定施工机械防大风方案措施。
6.3.2.5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标准。
6.3.2.6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标准。
6.3.3各单位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6.3.3.1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6.3.3.2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6.3.3.3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6.3.3.4安全技术监督检验报告。
6.3.3.5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6.3.3.6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6.3.4施工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由施工机械所属单位技术人员按照该设备的技术能力、使用说明书和使用安全状况编写,编写中要特别指出该设备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并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担执行,施工机械操作人员严格按该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3.5各单位的施工机械(特大型起重机械)按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专业维修的原则向使用部门提供服务,以确保使用安全。
6.3.6各施工单位机械管理部门(公司)对施工机械的技术状况、维修保养、安全操作和执行标准的情况,实行监督管理和考核。
6.3.7大型起重设备、运输车辆、推土机、挖土机、装载机等,必须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标准。
6.3.8遇有照明不足,大雾,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或起重驾驶员看不清指挥人员时不准进行起重作用。
6.3.9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进行露天作业,应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6.3.10起重机在吊有重物时,驾驶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室,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从事与操作无关的事或与他人闲谈。
6.3.11起吊时,与工作无关的人员,禁止进入起重工作地点,且任何人不准在吊臂和吊物下行走或停留。
6.3.12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应摘除挂在吊钩上的千斤,并将吊钩升起;对用油压或汽压制动的起重机应将吊钩降至地面,吊钩钢丝绳呈收紧状态,悬臂式起重机应将起重臂放到40°--60°,如遇大风,应将臂杆转到顺风方向,刹住制动器,所有操纵杆放在定档位置,切断电源,操作室门窗关闭并上锁后方可离开。
6.3.13大型载运设备必须由专人驾驶、保养,加强人员“三证”、费用交割手续要齐全。
6.3.14严格执行《交通规则》和所在单位有关规定,运行中,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严防发生车辆事故。
6.3.15施工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当其生产技术能力或安全运行可能发生问题时,由机械所属单位负责人组织对其进行安全技术鉴定。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严禁带病运行。
6.3.16起重机械作业时,必须按《中国xxxxxxx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工程,编制施工安全作业指导书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施工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3.17各施工单位必须按期向所在地区的地、市劳动部门申请在用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更换起重机械准用证。
6.4起重机的检查。
6.4.1各使用单位要建立机械检查标准,经常对机械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存档。
6.4.2各单位的施工机械按规定必须接受地区或监督管理,起重机械、电梯、厂内机动车、定期通过规定机构的检验。
6.4.3有大型起重机械的施工单位要按照规定设置专职机械巡检员(由机械管理工程师担任)。
6.4.4机械检查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和每日检查。
6.4.4.1每年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其中载荷试验可以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并按定额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安全性能检查。
2)停用1年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全面检查。
3)起重机械遇四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受九级以上风力后,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
6.4.4.2每月至少应检查下列工程:。
1)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
3)钢丝绳、滑轮组、索道、吊链等有无异常情况。
4)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5)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6)停用1月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上列检查。
6.4.4.3每天作业前检查下列工程。
1)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以及电梯厅门联锁开关、紧急报警装置、升降机的安全钩或其它防断绳装置的安全性能等。
2)轨道的安全状况。
3)钢丝绳的安全状况。
6.4.5各单位检查及巡查人员在每个现场检查结束时,对检查出的问题下达“机械检查问题整改通知单”,并由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按规定期限整改,整改结束后向机械管理工程师回复“机械检查问题整改后反馈单”,对于按期限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反馈当前的处理情况及解决问题的预测期限及防范措施。
6.5.1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的具体落实。
6.5.2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实行日常保养,定期维护保养与特别保养相结合的办法。
6.5.3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根据其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由机械操作工每天执行,并按规定好记录。
6.5.4机械设备的定期保养。
6.5.4.1机械设备的定期保养:起重、运输、土方、机加工及砼机械设备每季进行一次,其它机械每半年进行一次,各单位要编制“设备定期保养计划”并制订各机械相应的“定期保养记录表”。
6.5.4.2设备定期保养计划的实施:设备操作人员按照“定期保养记录表”中明确的保养工程对设备进行保养作业,并在保养记录表中记录有关保养结果。
6.5.4.3各单位机械管理工程师负责验收保养结果,并在保养记录表上审核签字认可。
6.5.5机械设备的特别保养。
6.5.5.1设备的特别保养是指起重机械的转移保养、搅拌站的转移保养及机动车的的检保养。
6.5.5.2由各单位的机械管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向特别保养实施的机械公司下达有关机械转移保养记录表,机械公司按表中明确的保养工程对设备进行特别保养作业,并在表中记录有关保养结果,机械管理工程师整理归档。
6.5.5.3严禁在施工机械运行中进行机械保养及维修作业。
6.6.1施工机械达到使用报废年限、磨损严重或因意外事故使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无法修复又无改造价值或安全性能下降,继续使用存在严重隐患或能耗超标使用已不经济时,按各自的管理标准办理报废。
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本标准是否升版。
标准执行人须确保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修订版本。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公司管理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所属项目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购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维修、检验检测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是指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中使用各类塔式起重机、移动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龙门架(井架)物料提升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起重机械设备。公司经理部和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全公司所属项目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有公司质安科负责。
第三条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项目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并负责制定相关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四条公司所属项目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采购、租赁、使用、安装和我检验检测除接受公司管理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外,还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五条公司所属项目部或者个人购买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是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生产的质量合格产品。未实行许可生产的产品应具有省级上有关部门的产品鉴定书。购买进口设备,应当通过商检,并具有产品合格证明。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设备不得购买:。
一、国家和本省市明令淘汰。
二、国家和本省市规定禁止使用的。
三、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全的。
第六条项目部自行研制制造用于特殊工程施工的非定型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有设计图和设计计算书,由公司技术部组织专家论证和鉴定,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公司所属设备租赁公司或项目部购买的起重机械设备应当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一、原始资料,包括购买合同、使用维修、及安装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许可生产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证、交接验收记录等。
二、设备履历书,包括历次大修理、改造记录、运转时间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安全保护装置调试记录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事故记录等。
三、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及其它资料。
第八条公司所属设备租赁公司应当对出租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合格的方能出租。
出租时应向承租方出具检测合格证明。租赁双方在签订租合同时,应当明确各自安全、使用、安装、拆卸及维护保养方面的责任。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起重机械设备。
第九条起重机械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
一、国家和本省市明令淘汰的。
二、主要结构件应力超过原计算应力15%的。
三、主要结构件腐蚀深度达原厚度10%的。
四、存在其他严重事故隐患的。
报废后起重机械设备不得再使用或整机转让。
第十条公司所属项目部起重机械设备地基基础施工方案必须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十一条项目部对从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的分包单位,应审查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核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并按照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分包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等施工内容。
第十二条项目部应当依照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检查监督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分包单位,进行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位移、顶升、附着、拆卸等活动,并对安装质量及作业过程的安全负监管责任。
负责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的分包单位工程施工中,应当服从公司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项目部应当设备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地质资料、施工平面图及隐蔽工程验收报告。
第十三条设备安装单位从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的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前,项目部负责起重机械设备安拆单位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的安装或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现场管理人员与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五条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或拆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拟安装或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作业时,应当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的拆装工艺。
第十六条起重机械设备每次安装完毕后,项目部应当要求安装单位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安拆单位相项目部进行起重机械设备移交前,项目部应委托具有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查资格的检测机构对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与检测机构、安装单位及设备产权单位联合进行安装质量验收,经验收后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项目部应收集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设备安装技术档案,包括下列文件:。
一、安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许可证和安拆人员证件。
二、安装或拆卸合同。
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四、安装验收资料。
五、检测资料(检验报告书)。
六、移交使用的文件。
第十八条检测单位交给项目部的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应当由相关的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签署。
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
第十九条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起重机械设备检验检测时,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告知项目部,项目部应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经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起重机械设备,项目部应当将合格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二十一条项目部应当在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到工程所在地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登记标记应当置于或者于该机械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二十二条项目部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象条件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工时,应当做好变化工作。
第二十三条项目部必须执行建设部《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湖南省相关专业标准。
第二十四条项目部应当对在用起重机械设备进行以下维护保养与检查:。
(一)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二)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三)对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进行校验、检修,并做记录。
第二十五条实行总承包的群塔作业现场,项目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有防止群塔作业相互碰撞的措施。未实行总承包的群塔进行作业的,项目部应向建设单位要求与其他施工单位统一制订避免群塔作业相互碰撞的措施。
第二十六条项目部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当经过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二十七条起重机械设备的加节、升附着必须由安装单位完成。加节、升附着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与项目部必须履行验收签字手续后,设备方可使用。
第二十八条安装后停用半年以上的起重机械设备在重新启用前,必须经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机构重新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起重机械设备使用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应当进行机构安全性能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二十九条项目部应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起重机械出厂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易损零件图、电器元件布置图、必要的安全附件型式试验报告及安装技术和资料。
二、租赁合同及安拆合同。
三、安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许可证和安拆人员证件。
四、安拆施工方案。
五、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开工条件审查记录。
六、起重机械设备及应急救援预案,基础施工图、验收记录。
七、特种设备救援机构出具的验收证明《检验报告书》。
八、塔机群塔作业防碰撞方案和起重机械设备方案专项安全技术交底。
九、加节、升附着验收记录。
十、起重机械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十一、起重机械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十二、起重机械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第三十条项目部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安全管理人员对起重机械进行日常管理,制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定人、定机,要求人人有岗有责,机器台台有人操作管理。
第三十一条项目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维护,并制定定期检查管理制度,包括日检、周检、月检、年检、对起重机进行动态监测病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应当按照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和技术进行处理。对于无法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会同公司管理部门对问题进行处理,问题处理后应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做好记录,保障起重机械安全运行。
一、日检。由司机负责作业的例行保养项目。主要内容为清洁卫生,润滑传动部位,调整和紧固工作,通过运行测试安全装置的灵敏可靠性,监听运行中无异常声音。
二、周检。由项目部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维修工和司机共同进行。除日检项目外,主要内容是外观检查,检查器、紧急报警装置的灵敏、可靠性,通过运行观测传动有无异常响声及过热现象。
三、月检。有公司管理部门和项目部有关人员共同进行。除周检项目外,主要对起重机械的动力系统、起升机构、回转机构、运行机构、液压系统进行状态检测,更换磨损、变形、裂纹、腐蚀的零件部。对电气控制系统,检查馈电装置、控制器、过载保护、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可靠。通过测试运行检查起重机械的泄露、压力、温度、震动、噪声等原因引起的故障。对起重机械的机构、支撑传动部位进行状态下主观检测,了解掌握起重机械技术状态。
四、年检。由公司设备安全管理部门与项目部有关人员共同进行。除月检内容外,主要对起重机械进行技术参数检测、可靠性试验,通过检测仪器,对起重机械隔工作机构运动部件的磨损、金属结构的焊缝、测试探伤,通过安全装置及部件的试验,对起重设备实运行技术状况进行评价。确定大修、改造,更新起重机械设备。
第三十二条公司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规定对司属项目部起重机械设备购置、安装、使用和检验检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对起重机械设备实行安全监督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二)发现有违反安全技术规范和本规定的行为或者在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作业人员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判定部合格权,决定返修权,停工权,罚款权。
第三十三条设立由公司质安经理牵头,质安科为主,项目经理配合的紧急事故救援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包括对起重机械出现事故后的处理原则,紧急情况下所采取的程序、方法、步骤及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分工协作等,并定期组织现场演习。项目部应根据起重机械特点、范围,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编制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十四条若发生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事故,项目部应立即想公司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公司设备租赁公司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责令立即整改,直至合格,并处壹万元的罚款。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规定,项目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改,直至合格,并处伍仟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援追究相关行事责任,项目责任人承担相关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一、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
二、项目部无专职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
三、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上岗或人证不符的。
四、未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的。
五、使用未经检验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
六、机械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施工机具易损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不合格及投入使用的。
七、无批准的起重机械设备地基基础施工方案和验收记录的。
八、无起重机械及其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日常维修保养记录的。
九、无起重机械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及交接记录的。
十、无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的。
十一、无加节、升附着验收签字手续,设备即投入使用的。
十二、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及其它所需资料或资料不齐全的。
十三、无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弄虚作假的。
以上罚款有项目负责人支付。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公司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停职处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死亡事故或者其他后果,构成犯罪的,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全年工资总额20%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与撤职处分,五年内部的在担任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项目负责人为对工程建设项目实体经济管理的责任人。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负责机械设备进场的检验工作,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设备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更不允许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如塔吊等在使用前要填写验收单。
二、负责进场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凡进场的机械设备,要有固定地点存放,有防雨措施,并建立和管理机电设备安全档案。
三、负责机械设备日常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凡新进机械设备或自造机具设备,在使用前负责解决存在的问题,并逐步予以完善。
四、对所有的机械设备要进行定期检查,以确保安全高效地运行。
五、负责监督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实施情况。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定,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抓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3、建立建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
4、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素质和技能。
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分析、监督、检查、布置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把一切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6、及时购置发放职工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7、发生安全事故,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奔赴现场救助,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规定立即上报。
2.适用范围。
2.1混凝土及砂浆机械。
2.2钢筋加工机械。
2.3安装装修机械。
2.4木工机械。
2.5焊接机械。
3.可能的危险因素。
3.1电缆线老化、破损,金属外壳带电、漏电保护器失灵或无漏电保护引起触电事故。
3.2设备安装不牢固、操作人员未按操作规程操作、违章操作、设备防护装置不齐全、操作人员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导致机具伤害事故。
4.职责。
4.1材料设备部负责施工现场各类中小型机械的安装、验收;。
4.2分公司安全部及材料设备部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程培训,督促制度的落实。
4.3现场安全员和操作人所属班组班组长负责督促检查操作人员的操作行为;。
4.4机械负责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保养工作,并填写维修记录。
5.工作程序。
5.1安装、验收:。
5.1.1材料设备部会同项目部相关人员,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各类机械的安装位置;。
5.1.2机械在安装后,材料设备部组织项目部安全员、机操人员对安装好的机械进行验收,填写验收表,具体验收内容见验收表。验收时执行一机一表,验收表结果要能真实反映机械的状况,验收后参加验收人员应在验收表中签字,写明验收意见。
5.2检查。
5.2.1机操人员对设备的使用情况、设备状况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2.3操作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机械防护装置脱落、破损或失灵等问题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通过班组长或直接要求检修人员给予及时维修。
5.3使用。
各类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应遵循以下操作规程。
5.3.1混凝土及砂浆机械。
基本要求。
(1)作业场地应有平整坚实良好的排水条件,机械近旁应有水源,现场在用机械应搭设坚固的机械棚,机械棚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防盗、防冻设施,并不得有积水。
(2)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应在平坦坚硬的地坪上用方木或撑架架牢,并应保持水平。
(4)装有轮胎的机械,转移时拖行速度不得超过15km/h。
为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吸取事故教训,积累事故资料,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发生,特制订如下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
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在事故调查组未进入事故现场前,派专人看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和取走现场物件;清理事故现场需经事故调查组同意方可进行。
3、发生伤亡事故,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改进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切实做到原因清晰,责任明确,处理公正,认识深刻,措施到位。
4、对职工伤亡事故的处理必须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得到落实不放过。
根据国家关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督、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总要求,重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检查预防事故发生,消除各种事故隐患,交流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如下制度:
1、每年企业全方位的安全大检查不少于4次,由董事长挂帅,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对各车间科室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复查。
2、自查每月必须举行一次,生产班组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3、对企业重点防火场所(如配电房、喷漆间、油漆仓库)厂部每年进行5-6次专项安全检查。
4、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假期必须组织以安全生产、防火安全、治安保卫、文明生产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5、凡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者都要做好台帐记录,并制定整改措施,指定专人限期整改到位。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减少伤亡人数,保证安全生产,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特种作业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人员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1、电工(运行、维修)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作业(包括桥、塔、门式起重机驾驶、起重工等)。
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5、压力容器操作。
6、冲压机械操作。
7、锅炉司炉作业。
8、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1、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2、年满十八周岁。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5、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1、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电工进网许可证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运行电工每年复审一次,未按期复审和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和进网许可证自行失效。
2、凡到期复审的特种作业人员,由单位申报将复审人员的操作证、许可证,交到公司安技员统一办理。
1、检查作业期间安全行为,违章记录和事故责任。
2、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事故案例教育。
3、进行理论和实际考核。
4、健康体检。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各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工作。
3、建立建全特种作业人员的档案,复审考核试卷和体检表保留四年,审验表保留八年。
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以从事原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应视情节给予批评和吊扣,吊销其操作证,造成严重后果者,应按有关规定和制度进行处罚。
为确保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所用的大型施工设备完好及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处于安全运转、环境影响达标。具体如下:。
1、项目部需要大型施工设备时务必先申报公司设备科,由设备科统一安排调度。
2、在公司设备不够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由设备科向外单位租赁。
3、在征得公司同意后,项目部可提出推荐单位,在确保设备完好及安全、环境影响达标的前提下,由公司设备科出面签订合同。
4、向外单位租赁的设备,归入公司设备管理范围。
为了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地完成企业施工任务,特制定本使用规定。
1、务必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2、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务必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务必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4、实习操作人员,务必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的指挥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5、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6、新购或改装的大型施工设备应由公司设备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务必标识、挂牌。
7、经过大修理的设备,就应由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8、机械使用务必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职责制。
9、有单独机械操作者,该人员为机械使用负责人。
10、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如塔吊、升降机),应任命一人为机长,其余为组员。
11、班组共同使用的机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应将这类设备编为一组,任命一人为机组长,对机组内所有设备负责。
12、机长及机组长是机组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负责本机组设备的所有活动。
13、在交班时,机组负责人应及时、认真地填写机械设备运行记录。
14、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员和操作人员务必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务必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15、起重机械务必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
16、机械设备转场过程中,必须要进行中修、保养、更换已损坏的部件、紧固螺钉、加润滑油,脱漆严重的要重新油漆。
(三)机械设备安装后启用验收检测规定。
1、设备启用验收前,项目部务必依照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方案实施,核对基础处理,安装要求,施工位置及安全、环境影响达标等方面工作。
2、设备启用验收范围划分:。
(1)大型设备:40kn.m以上塔吊(包括40kn.m)、人货电梯、输送泵等。
(2)中型设备:各种混凝土搅拌机、井架等。
3、参加大型设备启用验收,由公司设备科会同项目部技术员、机管员、安全员、设备安装人员及操作工参加,依照公司大型设备验收用表实施,做好详细记录。
4、中小型设备验收,由项目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机管员、安全员设备安装人员及操作工参加,依照设备启用验收表实施,做好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由省、市府文件规定须经省、市检测站验收的设备,必须要申报,安排时间验收,验收后将验收文件存档。
6、设备启用验收项目资料:。
(1)检查起重限位、变幅限位、轿箱限位、冲顶限位。
(2)检查机械各传动部分是否正常,各螺钉紧固是否松动。
(3)检查各制动器,制动效果是否可靠,制动片磨损是否超标,保证制动器有效工作。
(4)检查钢丝绳的规格及磨损和断丝状况,以及钢丝绳端头紧固状况。
(5)检查各传动机构、机械运动处、减速箱、蜗轮箱等工作是否正常,杜绝隐患存在。
(6)检查各变速机构、齿轮啮合部位、液力偶合器、钢丝绳、滑轮以及黄油嘴处是否加足各种润滑油。
(7)检查塔吊路轨型号、轨距、拉杆、四组轨牌及路轨端头硬靠山是否齐全可靠完好。
(8)检查吊具、索具等是否齐全贴合标准,安全可靠。
(9)检查塔吊、人货电梯、井架等避雷针、接地装置是否装好有效。
(10)检查各种设备电器,包括外接电器装置,电器部分验收均按行业用电规范及当地的标准,严格执行。
(11)小型设备固定使用设备安装牢固稳定,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并搭设工棚保护设备。
7、大型设备的基础施工由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与设备科联系确定合理位置,按随机基础图要求、说明书,或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要求组织施工并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项目工程师要详细做好技术资料记录,并归档成册备查。特殊项目大型设备基础施工方案,由总工程师组织技术科、设备科及项目部研究确定。
8、机械设备使用,务必认真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和保养规定。未透过验收的设备任何人不得违章开动设备,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务必追究职责,严肃处理。
9、塔吊、升降机、附着式脚手架在公司与产权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应委托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使用。
为使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确保机械设备对环境影响达标,处长使用寿命,应对机械设备实行单级或多级的定期保养:定期保养时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规定如下:。
1、设备的定期保养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务必遵循设备各总成和零部件的磨损规律,结合使用的条件,参照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2、定期保养一般分为例行保养和分级保养:分级保养分二级保养,以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为主要资料。
3、例行保养是由机操工或设备使用人员在上、下班或交接班时间进行,重点是清洁、润滑、检查、并作好记录。
4、一级保养由机操工或机组人员执行,主要以润滑、紧固为中心,透过检查、紧固外部紧固件,并按润滑图表加注润滑脂,加添润滑油,或更换滤芯等。
5、二级保养由机管员协同机操工、机修工等人员执行,主要以紧固、调整为中心,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还应检查电气设备、操作系统、传动、制动、变速和行走机构的工作装置,以及紧固所有的紧固件。
6、各级保养均应保证其系统性和完整性,务必按照规定或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如期执行,不应有所偏废。
7、各项目部机管员应每月督促操作工进行一次等级保养,并保存相应记录,整理汇总后备查。
(1)小修:小修是维护性修理,主要是解决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局部损伤,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应尽可能按功能结合保养进行并做好记录。
(2)项目修理:以状态检查为基础,对设备磨损接近修理极限前的总成,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性、恢复性的修理,延长大修的周期。
(3)中修:大型设备在每次转场前务必进行检查与修理,更换已磨损的零部件,对有异议的总成部件进行解体检查,整理电器控制部分,更换已损的线路。
(4)大修:大多数的总成部分即将到达极限磨损的程度,务必送生产厂家修理或委托有资格修理的单位进行修理。
9、透过定期保养,减少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的噪声、振动、强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在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废弃物作业人员及时清理回收,确保其对环境影响达标。
为了确保现场机械设备在施工中正常运转,搞好机械设备的平时维修、保养和合理使用,提高机械设备完好、使用率,杜绝重大机械事故,避免一般机械事故,延长机械使用寿命,做到安全生产,礼貌施工,特作下列检查规定:。
1、设备检查方法:。
项目部机管员每月定期对本项目部的机械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资料整理归档后备查。
2、设备检查资料:。
(1)各类机械设备安全装置是否齐全,限位开关是否可靠有效,设备接地线是否贴合有关规定。
(2)塔吊轨道接地线、路轨顶端止档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3)轨道铺设平整,拉杆、压板是否贴合要求。
(4)设备钢丝绳、吊索具是否贴合安全要求。
(5)各类设备制动装置性能是否灵敏可靠。
(6)固定使用设备的布局搭设是否贴合有关规定。
(7)人货电梯限速器,附墙装置是否贴合有关规定。
(8)井架、人货电梯进出口处、防护棚、门搭设是否贴合有关规定。
(9)机械设备重要部位螺钉紧固,各类减速箱和滑轮等需要润滑部位的润滑是否贴合有关规定。
(10)现场设备用电装置是否贴合有关规定。
(11)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对查处的问题有关项目部应立即改正,并做好相应记录,整改状况及时反馈给公司设备科。
为了不断的提高企业施工生产潜力和改革装备结构,加速施工机械化的实现,企业要根据装备规划,结合施工生产需要,有计划地逐步增加,补充和更新机械设备,特作下列采购规定:。
1、设备采购范围划分。
(1)大型设备:40kn.m以上塔吊(包括40kn.m)、人货电梯、输送泵等。
(2)中小型设备:各种混凝土搅拌机、井架、卷扬机、焊机、切断机、弯曲机、电焊机、木工机械等。
2、大型设备采购由公司设备科根据生产需要制定采购计划采购,在购置订货时务必严格按照材料管理制度执行。
(1)编制采购计划、填写:材料采购(要料)计划表。
(2)选取合格的供方,对供方进行评价,填写:物资供方评定表。
(3)按《经济合同法》签订订货合同。
(4)对采购的设备进行验收,填写: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5)对采购的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进行评价,填写:1)物资供方业绩评定表;2)合格物资供方名录。
4、大型设备如项目部需要采购,务必将采购计划表报送公司设备科,经公司设备科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采购程序仍按材料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为了加强对分承包单位机械设备的管理,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定此管理办法:。
1、分包方使用的机械,务必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自备机械纳入公司项目部管理范围。现场使用的机械务必标识、挂牌。
2、分包方借用的机械,工具务必贴合安全使用要求,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安全使用。自备的起重机械、人货电梯安装务必由市级认可的“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安装,投入使用前务必有市级颁发的“安装验收合格证”。
3、分包方自备的机械操作人员,特种工种等务必持有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市建委指定的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4、项目部机管员对分包方施工设备负责监督与管理。
为确保大型施工设备进出场时设备安全及人身安全,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特作如下规定:。
1、严格按照工程专业分包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拆装队伍进行评估,选取有资质的合格的拆装队伍(工程专业分包商评定表)。
2、拆装前,拆装单位务必把施工方案、资质证书、安全协议、人员名单等上报公司的设备科,项目部务必做好基础工程验收并归档备查。
3、办理拆装方案手续(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4、拆装方案由设备科会同技术、安全科、总工室会审签署后方可进行拆装。
5、安装完毕后,须经公司设备科、市检测中心检验后方可投入使用。
6、塔吊、人货电梯的升级及附墙的安装拆卸务必由资质队伍进行,并做好相应记录。
7、项目部不得自己组织队伍及未经公司审批私自拆装。
(九)主要设备完好标准。
混凝土搅拌机完好标准。
1、搅拌机技术性能良好,工作潜力到达设计要求,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整机运转过程中各部传动系统平稳,零部件齐全无异常。
2、传动零件润滑正常,皮带传动良好。
3、水泵、水管、水箱、计量标尺刻度等给水系统正常,计算正确,跳动杆使用正常。
4、料斗钢丝绳、绳卡贴合规定要求,上料斗挂钩保险完整有效,跳动杆使用正常。
5、各部紧固件牢靠紧固。
6、齿轮箱、齿圈啮合正常,无其他异常,齿轮箱润滑油质量和数量贴合要求。
7、上料斗、出料口操作轻巧,离合器间隙贴合规定要求。
8、电线、电器箱、操作开关无漏电现象,操作方便,整机具有良好的接地性能。
混凝土泵完好标准。
1、泵送设备的各部螺栓紧固,管道接头应紧固密封、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2、各部位操纵机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螺栓均在正确位置。
3、液压系统正常无泄漏。
4、停车制动和锁紧制动应完好,水管结扎牢靠,料斗无杂物,各润滑点润滑正常。
5、电缆绝缘良好。
运输车辆完好标准。
1、车容整洁,装备安全,保证车辆的完好性。
2、燃油、润滑油、冷却液及各种溶液均应注满,并做到四不漏(油、水、气、电)。
3、汽车各总成、组合件、零件和设备,连接牢固可靠,作用正常。
4、发动机运转良好,无异响,到达额定功率,保证汽车的牵引性能有最佳的动力效果,发动机启动容易,怠速转动平稳、加速均匀。
5、燃油系统工作正常,耗油量不超过额定值;润滑系统油压贴合原车规定,消耗正常;冷却系统能持续发动机的正常工作温度。
6、离合器分离彻底,不打滑,不振抖;变速器换档轻便自如,不跳档,不乱档,无异响;传动轴无弯曲,工作时无振摆,无松旷,后桥工作时无异响,但是热。
7、汽车钢板弹簧,无断裂或错开现象;轮胎气压贴合规定。
8、前轮定位贴合规定,转向轻便灵活,无旷隙;方向盘自由转动量不超过规定。
9、制动系统工作可靠,制动距离与踏板自由行程贴合规定,不跑偏,不发咬。手制动作用可靠。
塔式起重机完好标准。
1、塔式起重机技术性能良好,工作潜力到达设计要求,能满足施工现场需要,运转过程中各传动系统平稳,零部件齐全,无其他异响。
2、塔式起重机行走、起吊、变幅、回转、升降驾驶室电动机转动正常,钢丝绳断丝磨损不超过有关规定。制动器刹车片间隙适当,刹车片磨损不超过原厚度50%,减速正常,润滑油质量和数量贴合规定要求,联轴节转动正常,皮圈完好,固定螺钉紧固牢靠。
3、行走、变幅、起吊、升降驾驶室吨米限位动作灵敏可靠,限位位置正确,吊钩保险、卷扬机绳筒保险、升降驾驶、弹闸保险灵敏可靠。
4、机械各传动部位磨损不超过规定,整机损耗磨损程度不超过技术规定,主杆、腹杆头焊缝无开裂。
5、主要计量仪板面的刻度清楚,读数正确。
6、各部动作的齿轮箱、蜗轮箱、液力偶合器没有漏油现象,电缆、电器箱、电器线路漏电现象,接触器释放正常。
7、轨道路基、纵横贴合要求,路轨阻挡器、行走限位碰击装置适当,固定牢靠,接地桩、接地线连接贴合要求,夹轨器夹固良好,无变形弯曲现象。
8、驾驶室内窗开启自如,无破损,并能避雨防潮,玻璃窗清晣,视线良好。
9、各部传动滑轮组完整,转动灵活,无歪斜和卡阻现象。
10、塔吊附墙杆安装合理贴合有关规定。
卷扬机完好标准。
1、电动机工作正常。
2、减速器传动正常,无异响。
3、联轴节及螺丝皮圈不得有明显松动,磨损。
4、制动器灵敏可靠。
5、电器部分无漏电,绝缘良好。
6、防护装置(包括绳筒保险)齐全、有效。
7、钢丝绳断丝不超过标准。
8、卷扬机制动灵敏,刹车片间隙在0.61~1mm之内。
9、刹车片磨损不超过原厚度的50%。
强制式混凝土搅拌机完好标准。
1、机械性能良好,零部件齐全,整机运转过程中各部传动系统平稳,无异响。
2、搅拌机无漏浆现象,拌筒内无结石,拌叶、拌臂不变形。
3、搅拌臂和拌叶的连接牢靠,无松动现象,拌叶和衬板的间隙均控制在3~6mm。
4、减速箱、水泵、水箱等给水系统正常,计量正确,无漏水现象。
5、料斗运行轨道平直,料斗限位灵敏可靠,料斗门开启自如,保险完好齐全,提斗钢丝绳断丝、锈蚀不超标,卷扬机电动机无异响,制动性能良好。
6、卸料机构操作简单,出料快,卸料门与拌筒的密封良好,无泄漏现象。
7、电器系统操作方便,接地良好,操作开关无漏电现象,电器箱门锁齐全。
8、整机外观清洁、整齐,润滑良好,支撑架无变形现象。
灰浆机完好标准。
1、传动机构。
(1)减速器工作正常,无异响,三角皮带盘无缺边,三角皮带无破损、脱层;。
(2)联轴节传动无冲击、滑移;。
(3)搅拌轴端无严重漏浆;。
(4)拌叶无明显变形、卡阻、不得有碰击异响。
2、电器部分。
(1)电动机工作正常,电线无老化,接地良好,不漏电;。
(2)电动机风叶及防护罩齐全、有效。
3、机身部分。
(1)主要部位无明显脱焊;。
(2)机体不得有明显变形、开裂、腐蚀;。
(3)主要零部件不得缺损、松动。
建筑施工电梯完好标准。
1、传动机构。
(1)电动机及减速器传动正常,无异响和振动;。
(2)制动灵敏,刹车片间隙在0.61~1mm之内;。
(3)刹车片磨损房地产e网不超过原厚度50%;。
(4)安全限速制动器务必完好,无点击声响;。
(5)齿轮齿条啮合正常;。
(6)钢丝绳不得有扭曲,断丝在规定以内。
2、结构部分。
(1)标准节整体无脱焊和变形断裂;。
(2)各部连接螺栓无松动,梯笼和立柱之间的滚压轮转动良好;。
(3)门电连锁良好,内外安全门操作自如;。
(4)梯笼运行范围内无障碍物;。
(5)滑轮转动正常无异响;。
(6)扶壁撑、稳固撑、导轨等安装贴合有关规定。
3、电器部分。
(1)各操纵开关和电气仪表灵敏有效;。
(2)电缆线完整无损,各传动线无外裸;。
(3)各限位完好,通讯装置灵敏可靠;。
(4)无漏电现象,接地装置良好,贴合规定要求;。
(5)冲顶限位碰击装置固定合理,不松动。
为满足施工生产需要,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及工期,规范设备使用管理,提高设备利用率,减低机械使用成本,制定本制度。
1、作业队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写详细的设备进场计划,在要求设备进场前15天上报指挥部审批,设备进场计划包括设备名称、用途、规格型号、数量、进场日期、使用期等。
2、设备进场计划的落实由指挥部组织完成,作业队积极配合。指挥部负责对进场设备进行验收检查、设备租赁合同的签定及设备进场的组织。
3、指挥部负责对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购置计划进行审核、上报;负责新设备的开箱验收;负责督促产品供应方完成设备采购合同的各项承诺。
1、各作业队要本着经济、合理、安全的原则,做好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提供设备停放、用水、用电、维修、清洗等所必须的硬件设施,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和技术档案,制定设备保养、检查制度,制定机械操作安全规程和相应的奖惩办法。
2、机械设备的使用遵循“定机定人,专人专管”的原则。按技术规程进行保养维修。做到班前班后例行保养,定期进行一、二级保养;做到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反腐好,工作达到规定要求。
1、凡属超限运输的大型机具设备的运输、安装,事前必须制定可行的施工及响应的防护措施,报指挥部审核;严禁私自更改设备的的机械构造,严禁机械带病作业,并加强对压力容器、用电、供油等设备的管理,做到有专人负责,并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
2、加强对设备操作者的业务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严禁无证操作机械,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3、对发生的人身伤害及机破事故要及时上报,由指挥部参与对机械事故的分析,督促落实整改并负责上报,对事故责任者按规定进行处罚。
4、加强对机械配件及运行材料的管理,做到防火、防盗、防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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