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小学生阅读过程中的反思和总结,使他们对书中内容有更深入的思考和理解。如果你正在苦恼如何写小学生读后感,不妨来看看下面这些范文。
读完书,我不禁对福尔摩斯敏锐的洞察力和科学理性的判断力有了几分羡慕。那个艾琳艾德勒也真是个天才,在逻辑思维能力上敢和福尔摩斯拼。
福尔摩斯案,断的真不赖!断定艾德勒把照片放在了客厅,于是上演一场打斗戏,自己假装受伤,艾德勒小姐别无它法,只好抬进家中。
接下来,华医生再伪造火灾,通过艾德勒想要保护照片的心理,知道了照片的藏身之处。
多么大胆的方法!我死都想不出来如何破案。细细想想,很多人在发生火灾时都想要拿上钱财,艾德勒小姐拿照片,也不无道理。
可是,福尔摩斯还是输了。他低估了艾德勒小姐。他怀疑火灾由大名鼎鼎的侦探策划,于是反侦察,知道福尔摩斯被国王雇佣,她也用了她的演技证实了自己的想法。于是,在福尔摩斯到来之前,就坐火车离开了伦敦,只给福尔摩斯和国王留下了一个空屋。一封信和一展自己的照片。不过,她也要承诺保留照片,这样,波西米亚王室的丑闻就被福尔摩斯阻止了。
艾德勒小姐是少有能够战胜福尔摩斯的人,她的逻辑思维能力,洞察能力和反侦察能力高的让人吃惊,她用自己的能力给福尔摩斯和国王来了个调虎离山计,留下空屋和丈夫戈弗雷诺顿远走高飞。不过,福尔摩斯与她还是差不多打了个平手,虽然没有拿回照片,但至少化解了丑闻危机。
福尔摩斯与艾德勒的逻辑思维太高超了,在学习上我真是应该好好学习一下他们。
还记得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里面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毒品(服用毒品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这就是我看完《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后的读后感,这本书,它不仅有助于我们青少年能够养成良好的习惯,而且我们还能养成很好的习惯,去善于观察!
当妈妈买回《福尔摩斯探案集》时,其实我早已被吸引过去。这个暑假,我终于可以安心地看完这套侦探小说了。
我非常喜欢福尔摩斯,他是个优秀的侦探,拥有的渊博的知识和丰富的破案经验。每次遇到无法解开的谜团悬案时,他总会出现。他可以从一块手表、一顶礼帽中,判断出主人的生活习性,靠地上的泥土就能知道凶手的年龄、长相……成功破案,这些在我们看来太不可思议了。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血字的研究》这一篇,一个美国绅士在一个空无一人的屋子里死去,身边有一大滩血迹,但身上却没发现任何伤痕。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大家都认为死者是想告诉大家凶手的名字——雷切尔(rachel),只是来不及写完剩下的"l"。可福尔摩斯通过仔细观察了路面上的车辙印、草地上的脚印和屋外的环境后,联想到死者的德国名字后,经过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后,推敲出"rachel"的德语含义——"复仇",最终凭借众多细小的线索锁定马车夫就是凶手。在福尔摩斯的脑海中,有一张无形的网,能把任何看上去微不足道的信息最后都成串联在一起,而且相互佐证。我真是十分佩服他。
其实,福尔摩斯也有解决不了问题的时候。但是看完这套探案集后,我发现他每次遇到问题的时候,他都会细心观察,冷静分析,从不同的角度来反复考虑,有时甚至彻夜不眠地收集证据来解开悬案。这也是我喜欢福尔摩斯的原因。
在平时的学习中,我虽然没有悬案谜团需要侦破,但是遇到难题需要攻克时,我也应该像他一样——多观察,多思考。我之前做奥数逻辑题时,常常发现了2个隐藏的“弯”,3个“弯”就暗暗窃喜,信心满满地自认为这下考虑周全了。可其实并不然,我常常是单个因素考虑了,并没有全部串联在一起,所以到最后就会前后矛盾,功亏一篑。
看过了这套探案集后,我觉得我要向我的偶像学习,以后可不能再马马虎虎答题,自认为都做出来了,其实只考虑了表面意思,没有找到隐含的深意。细心观察,能获得更多解题线索,要冷静分析,才会找出真正的解题方法。我也要让我的脑袋中有一张无形的网,来串联出最准确的破解方法。福尔摩斯身上的闪光点,值得我们每个人认真学习。
有一本书,让人感到危机,人们生活在其中。“大侦探福尔摩斯”让我进入该国福尔摩斯小说,令人振奋。
“你看看通过这封信。”华生认为医生以及淡淡的说。福尔摩斯拆开信,一看,原来是劳瑞斯顿花园街的命案。此时,我不禁我们打了个鸡皮疙瘩,心里想:这件事可真怪啊!
但此时,福尔摩斯正仔细地分析着。过了时间不久,福尔摩斯一家决定去现场进行考察研究一番,他拉上华生急忙赶往出事学生现场,我也跟着提高他们的速度翻开了新的一页。
然后我们又来到了屋子里,带着房间里的线索,我们和福尔摩斯仔细探查,一定要拔出凶手的狐狸尾巴!地板上有一个死人,口袋里有很多东西,但尸体上没有血迹,但血迹在墙上,所以很明显是另一个人的。随着福尔摩斯的判决,我们即将深入案件,找出凶手的狐狸尾巴!
在和其他警探讨论过这个问题之后,福尔摩斯想出了另一个办法,来解决这个未解之谜。
不管是什么发展的结果,我认为最终都将找到写作的线索;这个新的和令人兴奋的国家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导游”,因为我们做了一个很好的线,带领我们走向远方......好奇心会带我们翻开新的一页......
这案件会向哪个地方经济发展?福尔摩斯将会带着问题我们通过一个个去解答!
这个故事讲的是福尔摩斯侦破案件的过程,没有厮杀打斗的场面,不会让人害怕,有的只是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和机智幽默的对答及美丽的回答。然而,正是通过这些看似平静的描述,作者把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才干,还让我们从中学到了不少的推理方案的知识。所以,福尔摩斯早已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无论是大人小孩,都非常喜欢他。
我们大家应该学习他的优点。要刻苦学习,积累知识,希望将来能够学有所成,学由所用。
我喜爱这本书,它的许多章节我能完整复述。我记得在《演绎法》中,福尔摩斯初次与华生见面,就说他是从阿富汗来的,而福尔摩斯是这样推理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他显然是个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他面容憔悴,这就证明他刚刚大病初愈而且又历尽艰辛。他的左臂受过伤,现在还有些不便。试问,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而且手臂受过伤,这还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正在打仗的阿富汗了。寥寥几句精辟的推理,让事件如此的简单。对,吸引我的其中就有这严密完美的推理。
我对福尔摩斯侦探的推理佩服的五体投地。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福尔摩斯的推论是: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6英尺,正当中年。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凶手很可能脸色发红,右手指甲比较长。而真凶正是如他所描述。在他眼里,现场任何一个蛛丝马迹都不容错过,在他精密地推理下,悬疑案件的真相层层被揭开。这精准的推理靠的又是什么呢?福尔摩斯用心细如发的观察、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知识、智慧头脑的综合,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侦探的风采。在生活中,小错不断的我们又有何感想?我们常常不屑一顾。这就好像刚盖的楼房柱子歪了,新装的汽车少了几个螺丝····虽然事小,但迟早会出问题。
这本书还让我着迷的是作者的写作方法。一个小笑话别人讲的好笑,而我讲出却味道不同;同是案件,从作者笔下,则惊险、扣人心弦又引人入胜。
社会是一个开放性片场,临此片场,人们亲近生活也逃离生活,面临虚假也逃避现实。但任何事,何尝不是用逼迫性在畅想。在某些时候,预示着迷茫而不可清透的下场,境地或是平安的、淡漠的;或是进逼,下廉的。
福尔摩斯不过是一个时常颓丧在室内并对外界无所顾忌的实验者,在多次的租房历程中,认识了华生。对例案有独特理解的他,从此也有了个“私家的侦探”的称号。若是说在他人眼里他是个无目标且沉闷的人,这不全面,因为这只是他的外表世界。不参差修饰的说,他的外表世界只是在随意之中而蓄意掩饰,而内心世界,只有他明知,那种真实性,存在于何处。
而在现实中,那些犯罪者就是因为太注重表面性,所以糊涂而犯罪,事后,悔者可达百分之六十。犯罪者的内心很挣扎,心理活动很明显。而且世态总是冰冷,有一种稳固的现实性,总是可以用心理去挤压事实。福尔摩斯是一个很有内心感觉的人,当然,读懂他人的内心世界他都有很稳的把握,他对自己的内心拥有很强的感应性,侦探是一个对他来说很适合的工作。尽管他内心孤单,不太愿意面对太多的人。
要展现一个人的内心世界,不管是孑然还是乐观,你在何荡何驻,都骗不过你的内心。而人最弱最不能掌握的地方偏偏就是自己的内心。福尔摩斯就是拥有这致命弱点的解药,从而帮助了更多的人。
你何时准备好,与自己的内心鏖战一番了呢?其实何时都是机会。重在的,便只是把握。
今天放暑假啦,我终于把《福尔摩斯探案》读完啦,那里的一个个生动的探案故事仿佛还历历在目,我佩服福尔摩斯的英勇机智、博学多才。我现在就带大家进入到这一趟刺激的旅程吧!
案例一:《血字的研究》在血字的研究里福尔摩斯与华生初识,接下来的故事就由华生站在他的角度上来告诉我们。刚开始见到的福尔摩斯特别萎靡不振,因为他是一个喜欢刺激的人而且喜欢具有挑战性的案子,这时有一个案件发生了,这是令警方非常棘手的案子,特白厄斯葛莱斯警官给福尔摩斯写了一封信,信的内容是这样的: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昨天夜里,在位于布瑞克斯顿路尽头的劳瑞斯顿花园街号发生了一件凶杀案,今晨两点钟左右,巡逻警察看到该处有灯光,因这里平常无人居住,故而怀疑出了什么事情。后来该巡警发现房门大开,前室空无一物,中有男尸一具,尸体衣衫整齐口袋里装有名片,上面写着有”伊瑙克j。锥伯,美国俄玄俄州克利夫兰城人“等字祥。案发现场既无打斗抢劫的迹象,亦未发现任何能证明死亡原因之证据。屋中虽有几处血迹,但死者身上并无伤痕。死者如何进入空屋我们百思不得其解,深感棘手。希望您在十二点之前惠临该处,我将在此恭迎,在接到回示之前,现场一切均将保持原状。如果不能在临,亦务必尽告详情,若不吝赐教,我将不胜感激。
当他接到这封信时特别兴奋,就如一批几天没吃饭的狼见到猎物时的心情,我们立刻赶到案发现场,不一会儿,他就找到证据,抓住了犯人。我不明白是怎么回事,问他,于是他给我们讲了一个凄美的故事,讲了一个关于犯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他讲的起初我不信,但是后来把这个故事告诉犯人,奇的是犯人居然一脸不相信的问:”你是怎么知道的?“我告诉他:”是福尔摩斯告诉我的。“”他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大侦探!“这时换我惊讶了。我一定要把这件事记录下来,这将是我目前经历过最离奇的案件了。
这个故事读完,还有更多的故事,福尔摩斯一定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果想更深一层的了解福尔摩斯就去看书吧。说不定还有更多的发现!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级》,这本书围绕着一个个案件展开,讲述着许多扑朔迷离的案件与故事,我看看的津津有味。案件的叙述十分的精彩,但也有很多案子令我感到迷惑,幸运的是追随着聪明的侦探福尔摩斯的视角,我解开了一个个迷惑。
福尔摩斯的全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个身材瘦长,看上去十分精明干练的人。他的目光锐利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和前突的下巴,让人感受到了他的机警果断,意志坚强。有着这样外表的他,拥有着超出常人的敏锐,在一个个难解的案件面前,令犯人无所遁逃。
这么书主要写的是福尔摩斯带着自我的助手华生和一批穷孩子组成了“特搜队”,在英国屡破奇案。令我记忆十分深刻的一个案件讲的是福尔摩斯帮高楼王的主人寻找祖先留下的金子。有一次,高楼王的`主人在自我假的阁楼上找到了一个暗格,在里面发现了祖先留下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凭空消失了,主人十分着急,连忙叫福尔摩斯帮忙寻找盒子,福尔摩斯却是不慌不忙,用常人根本不能理解的方法去破案,还让“特搜队”去到处找线索,没过多久案子就被破了,当福尔摩斯去抓那个小偷的时候,那个小偷还根本不清楚自我是怎样被发现的。
福尔摩斯不仅仅聪明也十分勇敢,有一次为了抓住罪犯,中了枪,最终还是把犯人给抓住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从中学到了东西,比如做事要细心谨慎,不能有一丁点儿的马虎,因为一不细心漏掉的细节很可能就是完成这件事情的关键。读书也是一样,必须要认真仔细得看,否则很可能漏掉了一些精彩的故事和一些重要的情节。
重庆的市树"黄葛树",在我的老家,刹那间,我的自信完全丢失了。然后,白色晶莹的雪花儿在天空中落下,下出一个银装素裹的世界。"同学们都惊呆了,想不到一向严肃的吴老师还会跟我们做游戏?小雨点从小和爸爸长大,自然没有收到好的影响。后结集攒成系列图书出版,至今旺销。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一个xx,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的破案极不寻常,破案能力堪称一流,以至于没有一个警探能够比得上他。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的唯一一部侦探小说创造的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对福尔摩斯来说,他就是神奇。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灵活、敏捷的思维,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我们读者受益匪浅。
只要你读《福尔摩斯探案》读得够仔细,而且够多遍,你自然会想到每一个精彩故事情节,每个经典对话,有时,你还可以跟着学“聪明”。福尔摩斯不但让罪犯无处藏身,也让你我的脑细胞热情激荡。
我最喜欢福尔摩斯先生所说的一句话:排除不可能的,剩下的就是可能的。成为一个既有信心有细心的人,并且勇于尝试,将来的成功就是完全可能的。
看书,是我的爱好之一。对于我十分喜欢的一部书——《福尔摩斯探案》,我更是反反复复地看过。今天我就来谈谈它吧。
华生医生在阿富汗战争中负伤被送到伦敦休养,在这儿,他结识了夏洛克·福尔摩斯,并与他一起在贝克街租了一套舒适的房子。故事便由此开始。在这里,他们每天都会遇到新奇的案子,在奇妙而又危险的生活中,他们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秘密。其中典型的案子有“血字研究”、“四签名”、“恐怖山谷”、“红发会”等等。
大部分看过这部书的人,在没有知道最终结果前都会搞得毫无头绪,整理不出一丁点线索,而福尔摩斯得出结论只需在了解迹象的几秒钟之后。而当他讲出因果,你又会感到十分简单。这正是福尔摩斯与平常人的不同。
在水落石出之前,福尔摩斯从不轻易下结论,即使是笨蛋都知道的东西。他总是出其不意地侦破案子:盗窃案他看地理书,凶杀案他又去看历史书,而他看的这些又恰恰是紧密相连的,所以他能够从毫不相干的东西中理出头绪。他有着与众不同的思考,对于他感兴趣的东西他会追究到底,对于侦破案件有用的东西,他会不知疲倦地研究几天几夜。他思维缜密,重视所有可能性。他说过这样一句话:“在侦查方面,你得排除所有的不可能,剩下的即使看上去有多么的不可能,也是可能的。”
但福尔摩斯也有他不好的习惯。他只知道他感兴趣的,其余的则一概不知,甚至连地球绕着太阳旋转这样的常识都不知道,即使知道他也会努力忘却。而且,他还吸毒。我们千万不能学他的这些。
作者阿瑟·柯南·道尔的写作,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叙事有条有理,有因有果,有始有终,人物更是刻画得有声色,有性格,让人读来神采飞扬,大快人心。
我希望能够读到更多像《福尔摩斯探案》这样的有趣的书籍,增长见识,为生活增添色彩。
自从我把《福尔摩斯探案》看完后,主人公——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身材消瘦,口衔烟斗的人就深深地刻在了我脑子里。他的功劳经常被别人夺取,但他从不抱怨,遇事冷静,想法独特,是一个了不起的探案专家。
他之所以能成功破案,就是靠他明锐的观察力,合理的分析,以及多年的经验。各类稀奇古怪的案件让你摸不着头脑,但作者柯南道尔,形象地写出了时间.地点.事件.人物,把断案的全过程详细地向我们表明,没有一点保留。
书中人物都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动作描写也不会感到枯燥乏味,几乎每一件案子都是不可思议的,其中的变化的无常,让我着实钦佩作者的想像能力。
每一个案件的经过表面在情理当中,实际则在意料之外,往往从一点不起眼的小细节中发现大价值。从一个我们想像不到的环节中识破精心策划的阴谋。
今后,我也要福尔摩斯一样关注细节,它往往是成功的关键!
感:有点佩服我弟弟,想起五年级的我,写不出这么好的作文,也许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不喜欢看书,不管是什么类的,我一看就头痛,以至于我现在知识匮乏。当初的遂了自己的愿,现在却是无尽的后悔。对于一个高三的学生来说,我们面对的问题很严重,虽只是在读书,但肩膀上压着的何尝不是父母,老师的期望,和一些莫名的荣誉。它们让我觉得好累,我不能放纵自由,我必须成功,它们让我喘不过气来。虽让父母总是对我说尽力就行了,但我做不到。从他们的眼神中我知道他们对我的期望有多高。我自认为是一个孝顺的孩子,因为我在心里爱他们,但我却很难和它们沟通,总觉得少了一些温情,弟弟和爸妈很好,很亲近,可我做不到。我觉得自己长大了,没有儿时的亲腻也是理所当然的,但是自己的心无法哄骗,我仍然依靠着他们,物质和精神都离不开,虽然我的童年没有他们的身影。我会好好努力,完成自己的心愿,也完成你们的心愿,让我也无愧于你们对我的付出。
漆黑的夜空中,有几点闪耀的星光。一阵微风吹过,树叶发出沙沙的声响。在这迷人的夜色里,泡上一杯清茶,品读着《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书里最令我欣赏的人物并不是主人公——破案无数、令罪犯闻风丧胆的福尔摩斯,而是他的助手---华医生。
华医生把自己的很多时间都用在了协助福尔摩斯办案上,还经常鼓励福尔摩斯不要泄气。每当主尔摩斯垂头丧气或感到灰心、认为案子没希望的时候,华医生就会安慰他“没关系,肯定会有线索的。”华医生在一次次破案中显示出他惊人的智慧、高超的医术以及卓越的判断力。这一切都表明,他完全可以成为一个很了起的侦探。然而,华医生却把成功的机会让给了别人。
在我的生活中,也有像华医生那样无私奉献的人。记得有一次,我迷上画卡通人物漫画,竟然在李老师上语文课的时候画起来了。我的一举一动被李老师看得一清二楚,李老师既生气又着急,好像对我很失望。他严肃地对我说:“我发现你最近有些反常,成绩有些下降了,这样下去怎么行?”听到了李老师的批评,我真不理解,觉得他太不给情面了,当着那么多同学们的面这样数落我。
我当时真的挺恨他的,心想,以后我不想好好听他的课了。可是,放学后,李老师放弃自己的休息时间,在那么热的天坚持给我补课,一遍又一遍地给我讲解。这样持续了大概半个学期。期末,我的学习成绩名列年段前茅。我终于理解李老师的用苦良心。他那无私奉献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对我以后的成长影响很大。
其实,我们不能以成名或不成名来衡量一个人是否是英雄,因为每一个成功者的背后往往有一些无私奉献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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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爸爸妈妈都迷上了一个烧脑的“游戏”—看推理小说。爸爸最喜欢英国女侦探小说家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妈妈只要一拿起日本作家东野圭吾的书就爱不释手。推理小说真有那么大的魔力?爸爸见我也有兴趣,强烈推荐我看《福尔摩斯探案集》。
不看不知道,一看放不了。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第一个故事,我就已经被柯南道尔圈粉。《福尔摩斯探案集》由一个个独立的破案故事组成,比如《血字研究》、《巴斯克维尔的列犬》、《四签名》等等。每看一个故事,我就跟着作者的描述循着福尔摩斯的视角来分析、猜测案件的真凶,从一开始的一头雾水到后来渐渐摸出一点门道,这个过程真是又紧张又兴奋,让人欲罢不能。其中,《血字研究》这个故事就像夜空中的星星,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中。
血字研究,一听这个名字,你也许会觉得血腥、恐怖吧?其实不然,何出此言?且听我娓娓道来。因为合租房子,军医华生和侦探福尔摩斯结缘。认识后不久,他们便碰到了一个离奇的案件。来到现场,福尔摩斯一丝不苟地察看了尸体和案发现场,生怕漏过一个细节。死者生前非常愤怒,挣扎过却没有伤口,墙上有鲜红的“rache”字迹,一枚结婚戒指和几道马车的痕迹,这些线索看似零零散散,毫无关联,福尔摩斯却已经通过缜密的推理,机智的判断,将它们像串珠子一样串连起来。他知道这是一个红脸汉的杰作,用下毒的方式,为自己的妻子复仇。
这正是我最佩服福尔摩斯的地方。因为好奇,我也放下书本好好思考了一翻,发现仅凭这些线索,真是毫无头绪。可侦探的脑子已经像高速运转的机器,把前因后果串联起来,心思之缜密,真是令人叹为观止。几天后的早晨,又发生了一起谋杀案,墙上有同样的字迹,床头放着一个药盒。两起案件,扑索迷离,别的侦探忙得晕头转向,唯一解开迷团的侦探差点抓错人。这也更衬得福尔摩斯机智过人。他用结婚戒指失物招领,报童寻人等巧妙的方法,成功地抓到杀人凶手。原来凶手“候波”的未婚妻被迫嫁给了当地的族长,伤心过度而死。岳父也在逃跑过程中被杀害了。候波在恶势力的压迫下没有屈服,坚持十几年如一日,追遍两大洲报了杀妻杀父之仇,自己却因劳累过度,在接受法律制裁前因癌细胞扩散而死。候波杀人固然犯法,但事出有因,他的执着和深情深深地感动了我。犯案与破案步步惊心,跌宕起伏的故事中带着一点点难能可贵的真情,不得不为作者匠心独具点赞。
福尔摩斯真是我心中的男神。他遇到案件观察入微,遇到变卦临危不乱。在他眼里,一个脚印,一个药盒,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是线索,会说话会传达消息。我知道,这都是因为福尔摩斯拥有惊人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我做梦都想有像他那样的“火眼金睛”,也能帮助警察叔叔破案,做威武的小神探。可是怎么才能拥有福尔摩斯那样的本领呢?是天生就有的吗?不是!书中说,福尔摩斯非常喜欢学习,而且学一样精一样。其实就是这股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福尔摩斯才成了“破案天才”。
反观自己,不禁冷汗直流。记得昨天晚上,我发现自己的队徽找不到了。这可把我给急坏了。怎么办呢?先去找爸爸帮忙。谁知爸爸正在照顾妹妹,腾不出空来,打发我自己再找。我手忙脚乱地翻箱倒柜,也不见队徽的踪影,难道长翅膀飞了吗?我犹豫了好一会儿,只好忐忑不安地再去找爸爸。爸爸无奈地摇摇头,让我先想想最后一次见到是在哪里,什么时间,再想想去过哪些地方,一个个地排查,果然在床底下找到了队徽。多简单的一件事啊!如果我能再仔细一点,也许就不会像无头苍蝇了。我以后一定要像福尔摩斯那样多学习多观察,成为小“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集》真是精彩!我还想买一套《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跟着福尔摩斯在推理的世界里畅游。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一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经历,故事内容充满悬念,结构跌宕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人爱不释手。还体现了一句意味深长的。
名言。
——“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这个人脑子有点怪,研究学问的劲头十足。他又是一个一流的药剂师。他研究的学问既杂乱又古怪,头脑里装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的知识。
当我刚翻开目录时,每篇的题目都让我毛骨悚然,比如说:血字研究、带斑点的带子、水力工程师断指案,听起来让我不禁打了几个哆嗦。但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学习、不断钻研和不断的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会使一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谜案拨云见日。所以,有他在就没有一个凶手能逃离法律的制裁。
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受益匪浅。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全部写出来了,不做一点保留,让我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比如说在《带斑点的带子》中的一段语句:“你不必害怕”,他探身向前,轻轻地拍拍她的手臂,安慰她说:“我毫不怀疑,有什么事我们很快会处理好的。,我知道,你是今天早上坐火车来的”。“如此说来,你认识我?”“不,我注意到你左手的手套里有一张回程车票的后半截。你一定很早就动身了,而且在到达车站之前,还乘坐单马车在崎岖的泥泞道路上行驶了一段长路”。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独特,这么有魅力,相信你看完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他和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
自从我看完《血字的研究》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智慧,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阿瑟·柯南道尔把夏洛克·福尔摩斯推广到了全世界,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名侦探之一,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
《福尔摩斯探案》是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兼伙伴关系的华生的眼睛,记叙了福尔摩斯所破获的大小案件。
柯南道尔一生写了许多福尔摩斯破获的很多案件,我自己觉得《血字的研究》是柯南道尔写得最好的一篇,所以我就想写一下看完《血字的研究》这个案件后,我对福尔摩斯的看法。
小说的第一篇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认识了福尔摩斯。就在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时,福尔摩斯就迅速地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这令华生大为惊叹。随着剧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说明出了他推理的全过程时,不仅只是华生,我也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在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的情况下,只见过第一面,凭着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得到了结果。这可真是一个吸引人的开篇!他迫使我不得不接着看下去。
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作者都会布置一个诡异的故事或现场。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或现场就慢慢地被细化,然后既清晰,又模糊地描述出福尔摩斯的推理。但所有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最值得一说的是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死板的书里的人物,而是一个能让人觉得有鲜活生命的人,他有缺点,也有优点,他有常人不可能知道的知识,也有些常人绝对应该知道的知识,他却不知道。
他——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近日喜得一套侦探小说,信手翻翻阅,很快就被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智慧所吸引。
他没有动画中柯南的高科技用品,但他们都有缜密的思维和异常的耐心,一只手杖,一根烟斗,一身礼服。一身神秘的服装,也铸就了他神秘的行为和人格。他不畏艰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无论何种难题他都去接,敢于困难斗争,这让我就十分羞愧了。安逸的日子,养成了不良的行为习惯,让我一种畏难情绪。对于学习和生活的困难中的难题我很少尝试解决,不敢去解决,这也让我的人生少了些许刺激和精彩,所以他让我有所感触,也有了许多愧意。
通读全书后更是被其所动,他是社会的一个折射点,表现出了人们对于这种人才的需求。也许只有在盛唐时人们才没有这种想法。虽然现在是治世可是仍存着尔虞我诈,繁荣的现代社会,快速的生命节奏,让人们变得更为浮躁,心不静何以破解案件。何以公平的判案。真相永远只有一个,推开层层云雾,总能看见云天。但如今有许多人为了名利,总是铤而走险,祸国殃民,虽然有法律的威慑,但是他们有着侥幸心理。正因为如今的刑侦人员没有福尔摩斯般的传奇,倘若人人都能学福尔摩斯,谁人还敢伸出贼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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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很爱看侦探书。那一次,我在书店里四处寻觅,发现了一本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之楼顶宝藏失窃案》,我又惊又喜,急忙捧起读了起来。
这本书写的是一位大侦探福尔摩斯带着助手华生和一批由穷孩子组成的“特搜队”在英国四处侦破奇案。有一次,一栋高楼的主人在自家阁楼上找到了暗阁,并在里面找到了祖先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失窃了,主人很着急。福尔摩斯却不着急,用常人不理解的破案手段破案,还让“特搜队”四处找线索,没有多久就把这一桩奇案破掉了,犯罪的人被抓时还没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呢!
读完这本书后,我又看了福尔摩斯破案全集等书。我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来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通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
一、自己出现会打草惊蛇。
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可以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
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了手枪子弹,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那两次做手术时,我也很少因剧痛而呻吟或痛哭。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愿你和我一样喜爱。
曹文轩说过: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一千本好书,就是一千轮太阳。灿烂千阳,会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也会让这个世界所有的秘密在我们面前一览无余地展开!是啊,这个世界的书太多了,好书却是少之又少。我在书海中寻觅,突然眼睛一亮,发现了这本《福尔摩斯侦探集》。
故事的主人公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在破案过程中,他那种在任何情况下都沉着冷静而又幽默的风度把我深深的打动了。他个子不高,体形却十分消瘦,但是他却十分熟悉拳术,这无疑为他打造了一种神秘感;他总爱抽烟斗,因为他可以使福尔摩斯平静下来。他还有一个奇怪的特点,他从不喜欢看那些正儿八紧的书。不仅他的生活很特殊,就连破案也很棒。一根手杖,一只烟斗,一身礼服,平凡的装束也掩盖不了不平凡的他。神秘的外表,让他千变万化的伪装,用他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冲进贼穴探查敌情,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真相水落石出。如此大无畏的精神,怎能不让我敬佩?认真,细心,观察敏锐,让朋友华生时不时对他赞叹。
福尔摩斯说过:“窥一斑而视全豹,逻辑学家不用出门就能从一滴水推测出大西洋或尼尔加拉大瀑布还存在,能从人的表情脸部的每次肌肉抽动推测出那人心里想什么。”他的理论,他的思维逻辑,他的认真仔细,哪一项不让人拜服得五体投地?在《斑点带子案》中,他从那位女士手臂上的泥点和手里的半截回程票就推理出女士在到达车站前曾乘马车驶过一段泥路。不管微不足道的细节在他的眼里都能成为解开案子的关键,在普通人看的再平常不过的事物,比如家畜鸣叫,拖鞋家具的摆放等等,在福尔摩斯的眼里,那透露着各种各样的疑点和秘密。如此缜密细心的品质,怎能不让我敬佩?这本书主要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经过,我看过最精彩的一个案件叫做'血字的研究',故事大概是这样的:那是发生在一个夜晚的凶案。一位富翁在一间无人居住的房间中被暗杀。但经检查,除了发现屋内的几处血迹外,未见死者身上有任何伤痕,现场也没有抢劫迹象。而且,凶手在屋里最暗的角落里,用自己的血写了一个潦草的“血”字:拉契(rache)。
歇洛克·福尔摩斯走到死者跟前仔细地检查起来,他敏捷地这里摸摸,那里看看。突然,他似乎发现什么似地嗅了嗅死者的嘴唇,还蹲下来检查了他漆皮靴子的靴底,从中抓住了几条重要的破案线索:首先,通过凶手留下的脚印大致确定凶手是个六尺多高的中年男子,且穿着一双方头靴;其次,通过马车留下的痕迹推断这匹马的马蹄只有右前蹄的铁片是新的……通过这些明显的提示,歇洛克·福尔摩斯判断出凶手是个外乡人,因为富商抢了他的妻子致使他的妻子郁郁寡欢而死,他就想替妻子报仇。他拿了一颗毒药和一颗糖,把它们放在一个盒子里,然后自己偷偷拿了糖,留给醉了的富翁那颗毒药。
如他所愿,富翁被毒死了。所以他才在案发现场用血写下“拉契”,这个德语中“报复”的单词。故事的最后,他还讲了个小故事,一次,他和朋友带着帐篷去,半夜,福尔摩斯看着星星,问朋友说:“你看见星星有何感想?”“实在是太美了!”朋友说。“笨蛋,帐篷被偷了!”这就是普通人和神探的差别。福尔摩斯不仅有个机智的头脑,还拉得一手小提琴,在闲暇无聊时,他会拉一些曲子,或者去听音乐会,高尚的情趣,更为他的存在添彩。书中福尔摩斯的一句话,可以代表福尔摩斯的人生追求和高尚品格,“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
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福尔摩斯虽伟大,但毕竟是虚构人物,谁能塑造出令千百万人深深着迷的人,来记住这位传奇般人物,英国着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但我们更重要的还是要学习他那种细致,一丝不苟的精神。
炎炎夏日,充满着浓郁的知识和书香味,当两者卷袭在一起时,我阅读完了一本世界名著《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是一本富有传奇历险的书,作者柯南道尔巧妙,精细的情节发展让人仿佛身临其境,布入局中。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有着大胆的推测和想象,不要对刚刚发生的事妄加定论,更要找到正确的思维方式。
寒假里,我读了由英国最著名的探案小说家柯南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特别好看。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很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刺激,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在《四签名》中,你会以为凶手有四人,而实际上只有一人。
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会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
在我看福尔摩斯这本书的时候,我想到了名侦探柯南。柯南在福尔摩斯的影响下,也破了许多奇案。
在暑假里,经老师的推荐,我有幸读了《妈妈福尔摩斯》一书。
记得刚刚拿到这本书时,映入我眼帘的`是一位母亲站在书桌旁,一手拿着张纸条,一手扶着眼镜,似乎在仔细看着纸上的文字,似乎又像在思考着什么。
整本书分为小说与散文两个部分,毕淑敏老师用她那精细平实的文风和春风般的济事情怀为我们写下了篇篇反映现社会仍存在的问题的文章。优美的语言如同一滴滴甘甜的泉水滋润着我们的心灵。
在整本书中,我最喜爱的文章便是散文篇《切开忧郁的洋葱》,这篇文章讲述了每个人都会有的情感—忧郁。忧郁是人类面对宇宙苍穹时与生俱来的恐惧,是一种情感的陷落,是一种低潮的感觉,忧郁是一只近在咫尺的洋葱散发着独特而辛辣的味道,剥开它紧密黏黏的外表,我们会被呛得泪流满面,是的,忧郁散发着浓浓的悲伤的感觉,只有我们能够除去,摆脱忧郁我们才能正确的认识,对待自己,忧郁其实是每个人在面对失落时的一种正常表现,生活中总会有遇到不如意的时候,也只有在经历了困难、挫折之后才能使人变得更加坚强、积极地面对生活,迎接生活所带来的挑战。
据新闻报道,现在人们生活在高节奏的环境中,面对工作、学习的压力,生活的压力,许多人都患忧郁症,处于亚健康状态,因此我们要学会自我调节、释压,而读好书是便释压最好的方法。
《妈妈福尔摩斯》是本值得推荐给大家的一本好书,它教会了我们许多生活中的道理,只有慢慢地品读才能感捂出来。
提到侦探,许多人头脑中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了。其实福尔摩斯并不是真实存在的人,而是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小说中虚构的人物。
福尔摩斯是我非常非常喜欢的一个书中人物。他以惊人的观察力和惊人的思路著称于世。
福尔摩斯的断案逻辑简直是神仙下世,让人赞不绝口,令我心潮澎湃。福尔摩斯善用的是推理法,这种方法可以听过一个线索大致了解凶手的基本信息甚至还能知道他的作案动机。
福尔摩斯啊!你是一个虚拟人物,却变成了无数人的偶像和敬仰的人,你桀骜不驯,聪明绝顶,观察力高强,思维冷静缜密,却又其懒无比,然而在有案子时兴奋和勤快的样子……我们永远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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