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对读物中的人物、情节和背景等要素的理解和交流。小编为大家选择了几篇优秀的读后感,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灵感和指导。
书,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吧!书,可以成为我们的朋友,而我的“朋友”就是这本书——《能闻出孩子味儿的乌龟》。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因为书里的每一句话,都说到了我的心坎上。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
一听书的名字就让我们知道了,这是一本童话系列的书。这本书的内容是一只能闻出孩子味的绿毛乌龟,只要能有孩子味儿,它就永远也不会老。同学们一定会问:“这‘孩子味儿’是什么呢?”就让我来慢慢讲解吧!
这故事里面有四个调皮的男孩子,其中一个叫——马小跳。他是一个非常有童心的孩子,现在同学们知道了吧!这个“孩子味”就是指非常有童心的意思。
现在同学们的问题解决了,我们现在就开始讲一讲书的含义吧!现在,大人们都自作主张,不给孩子们一个自己的空间,让孩子去补习班,让孩子去学习那些五花八门的东西……一点也不去了解一下孩子自己的“心声”,就连写祝福语的时候,都是写一些学习进步……而不是每天快乐、幸福。
说到快乐,现在的孩子已经离这个词很远很远,却距离学习这个词,被逼得很近很近。这两个词,都可以被誉为“反义词”了。也就是说,那只绿色乌龟,已经很难寻找到……不!是搜索到有“孩子味儿”的儿童。
所以,为什么前面我说这本书里每一句都说到了我的心坎儿上的原因。大人们呀!给孩子一个自己的空间,不要让他们与“学习”这两个字紧紧地绑在一起,给我们一点空间吧!
在日常生活中,米饭是我的物质食粮,《鲁滨逊漂流记》则是我的精神食粮。
《鲁滨逊漂流记》已经伴随我度过了许多个春夏秋冬,在夏天,它就像隐形的风扇为我消除炎热,而在冬天它又好比是一轮太阳,给我带来温暖,或许它的衣服脏了,但它永远都是我的朋友。
它将永远伴随我,陪伴我长大,在用米饭满足我的物质需求后,它将永远成为我的精神食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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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杨红樱的《笑猫日记》中的《永远的西瓜小丑》,是《孩子们的秘密乐园》的后续故事,讲的是一个小丑和一群孩子们的故事。
西瓜小丑是很喜欢孩子们。为他们表演了各种各样的节目,每周都换着样。神奇的绿毛龟让那里成为了孩子们的秘密乐园。
可是坏人终究会失败的,法力无边的绿毛龟用他那无边的法力开通了一条通道,让西瓜小丑又可以给孩子们表演节目了。最后,马戏团的人灰溜溜的逃走了。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虽然有些人恨他,将他关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岛上,可是,偏偏有一条爱的通道,让他和孩子们心灵相通。西瓜小丑是我学习的榜样,学习他那勇敢、热情、执着和善于帮助别人的精神。
书,说起来只有一个字,写起来也只有几笔画。但是,书里的知识是谁也取之不尽,用之不完的。
是《童年》——高尔基。因为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令人窒息的环境里,阿廖沙并没有被压垮和变坏,反而成为了一个坚强、勇敢、善良的人,在这种艰苦的环境下,他依然活得这么乐观,这一点很让我们欣赏。
在这本书中它讲述了作者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艰难的童年生活。小说从作者母亲去投奔外祖父起,让我去“人间”混饭吃,但作者并没有气馁,而是坦然面对,从来就没有埋怨过,但他的外祖父是一个那么绝情的人,居然这样对待别人:曾经有一次把阿廖沙打得没有知觉了。
后面一段日子里,阿廖沙和外祖母生活在一起,这一段日子中,描写出了外祖母的善良和阿廖沙的懂事能干。还有外祖母看到阿廖沙挣到钱感动的流泪的情节,这里说明了作者阿廖沙家里并不富裕,但是他能靠自己的努力来维持自己和外祖母的生活。在我们这样的现实生活中,能有多少人为自己的家人这样做过,阿廖沙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赞扬,值得我们敬佩,更值得我们学习。
在这本书中,写出了作者的悲痛,但我学到了许多的知识,我们应该像文中的作者一样,活得乐观坚强。
暑假,我读了《地下一百二十一天》,感觉非常喜欢,现在把它介绍给你们。
这本书是美国作家费利斯·霍尔曼写的,讲述了一个孤儿的神奇经历。故事发生在美国纽约市大中央地铁车站。在这个纵横二百二十公里、包含着二百六十五个地铁站的“城市之下的城市”,故事的主角——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儿史雷克竟要在这里独自生存。
在地下生活的这一百二十一天中,史雷克遇到了有爱心的“粉红脸”女士,举止神秘的却又让人心里倍感温暖的“缠头巾”男士,还有一只小老鼠,他们让史雷克的生活不再冰冷,让他在逃入地下的一百二十一天中,得到了人生中最重要的冒险和蜕变。
故事刚开始的时候,主人公史雷克只是个软弱可欺的受气包:父母双亡、亲戚们也没有善待他。后来他因为被欺负而逃进地下的地铁站,在那里,他无意中发现了一个神秘的空洞,于是选择留在那里生活,以卖二手报纸和在地铁站的餐厅打扫为生。一天,他遇上了一位顾客——“缠头巾”男士,不仅衣着奇怪、举止神秘,还总是在买报纸时跟着他、盯着他看。我第一次看到书上描写“缠头巾”先生的这段文字时,还以为他是坏人呢!之后却发现他是个外冷内热的人,我甚至还喜欢上了他,史雷克也是如此。后来史雷克又遇上了一位“粉红脸”女士,她也和“缠头巾”一样,成了史雷克二手报纸生意的“固定客人”。她在史雷克面前展现出来的热情及爱心在我看来简直超出寻常,有一次,她甚至还将自己儿子的衣服送给史雷克。
经历了这么一些“热心肠”的人和事后,再次走回地面世界的史雷克,和以前的他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充满了“向上”的勇气和力量。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这是出自培根大哲学家的一篇著作《论读书》。他告诉我们读书的好处之极大,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去读书呢?想必你也很爱读书,也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
它主要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黄巾之乱是从桃园三结义开始,讲了黄巾起义之后,东汉政府的反击,出现了刘备,曹操等英雄,而东汉政权也快灭亡了。
董卓之乱是讲董卓入京前后的故事,从何进与十常侍对战到少帝逃出京城,结果被董卓救驾。董卓入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又废少帝,立献帝,大权独揽,实施暴政,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虽然后来联军失败了,但是董卓最后也被吕布所杀。
群雄割据是讲董卓死后,中原诸侯群龙无首,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互相厮杀,最主要分为三个战区,即北方的袁绍与公孙瓒,江东地区孙策的崛起,中原地区曹操,刘备,吕布,袁术之间的战争。
《三国演义》是我百读不厌的一本书,不同的时期读它,有着不同的感受。
在小学高年级,再读原著《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王朗、空城计、妙锦斩魏延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可他也并非神仙,如他让马谡去守街亭,导致丢失了街亭、柳列城两个军事重镇,一出祁山失败,自己也被降职。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尚且如此,更何况我等凡夫俗子。所以我们没有理由苛求别人和自己不犯错误,不应该因为别人的一点过失而横加指责,也不应该因为自己的一次考试的失利而灰心气馁,更不应该为自己取得的一点成绩而沾沾自喜,人无完人,我们身上也一定存在着需要充实改进的地方。
而我喜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便失去理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相反,魏国名将司马懿对诸葛亮的辱骂置之不理,态度乐观,使一代奇才诸葛亮无计可使,以病死五丈原为告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
是:《第七条猎狗》,因为它里面介绍了很多动物,有写豺的,有写狼的,还有些狗的。每一章都告诉我关于每个动物的故事。
第一章写的是狼,让我收获很多的是:《狼妻》,让我知了狼与狼之间有感情,那么,人与人之间也要有感情,外面有多少小偷在偷东西,他们不懂得人与人之间要有感情,所以,他们光偷别人的东西。
第二章写的是狗,让我收获很多的是:《灾之犬》,虽然那条狗花鹰,被人们定为“灾之犬”,但是最后,花鹰还是不忘了自己的主人,为救主人,与鳄鱼同归于尽,人要是也对朋友一百分之诚信和和睦相处,如果天下人都诚信和和睦相处对人,天下将会多么和谐。
第三章写的是狼,让我收获很多的是:《暮色》,说了豺王索坨的母亲,为了不引起豺群对索坨的不满,宁愿自己多受些苦,也不能让自己的儿子受一点儿苦。所以,她才去当苦豺。这体现出母爱的伟大,现在世界上有多少对父母不孝的人,要是天下的人都孝亲父母,天下的每一个人的家里会团团圆圆。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人要做一个诚信,有和平观点,孝亲父母,有爱心的人。所以,我非常喜欢它。
同学们,你们都有自己喜爱的东西吧,女孩子可能喜欢洋娃娃,而男孩子可能喜欢小汽车这类玩意儿。可是你们知道我喜欢的是什么吗?我悄悄告诉你们吧:那是一本书。一本让我懂得什么是喜、怒、哀、乐的书。它让我时时记住要尊重关心别人,让我知道探索的快乐,让我知道了付出而收获的喜悦。
例如《小小贺卡传真情》中的“我”因为同学缪永芳把最心爱的画片撕坏了,所以很生气,一怒之下,竟说出了这样一个字“滚”。就是因为这样一个字,从此,“我”便和缪永芳恩断义绝。就是因为这样一件小事,她们之间美好的友谊便破碎了。而且又因为“我”送了一张平淡无奇的生日贺卡,她俩又和好如初了。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认为:如果文中的“我”那时侯能多一点宽容,多一点尊重,或许她们就不会这样了!但又因为这样,我和缪永芳的友谊才更加坚固。所以呀,在任何时候,我们大家都应该为别人着想,要心里面装着你、我、他,要懂得尊重别人。这样,人与人之间才会更加和谐、愉快。
又比如这一篇文章《橘子的神奇路程》,小作者的妈妈想吃橘子,并且还是特别酸的橘子,当作者买好橘子后,她的好朋友却从半路冲了出来,死拉硬扯地拽着小作者去逛花园。小作者千方百计地逃脱好友的“魔爪”后,回到家,酸酸的橘子却变得甜甜的了。小作者为了搞清橘子的酸性为什么不翼而飞了,他又买了特酸的橘子来探索其中的奥妙。功夫不负有心人,小作者终于找到了其中的奥秘。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从中感受到了在小作者的身上,不仅有探索精神,更可以看出她对母亲的那份爱;更重要的是通过这次小小的实验,小作者得到了一份弥足珍贵的人生感悟:就如橘子一样,在我们人生中,也会发生许多摩擦,但是离去的只是少年的冲动与生涩,留下来的将是一辈子也享用不完的智慧与成熟。
再有就是,每个人不可能没有失败过,但只要你能记住“失败是成功之母”,只要你心中坚信“失败了一次,追求一千零一次”,那么你就会有成功的那一天。
啊!快来翻读这本让你懂得人世间情感的书吧。哦,讲到现在,还没有告诉你们这本书的名字呢,它是《全国优秀作文选》。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从小到大,我读过的`书不计其数,而我最喜欢的一本是《汤姆·索亚历险记》。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汤姆深深地震撼了:他勇敢。梦想当一名“海盗”,而我却缺乏他的胆量;他淘气机灵,而我却没有他的机智聪明;他有正义感,为莫夫·波特洗刷了冤屈,而我却不能为别人挺身而出……汤姆身上的优点永远值得我学习。
读书,可以励志;读书,可以滋养情感;读书,可以提高素质;读书,可以成就自己……。
读一本好书,可以使我们开阔视野,陶冶情操。《汤姆·索亚历险记》是一本好书,主人公勇敢机智,善良可爱,他有责任感和正义感,他的精神品格将永远激励着我前进!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同学们,我问你们一个问题,世界上什么最珍贵?有人说是生命,有人说是金钱,但我要告诉你们:自由最珍贵,自由高于一切。
这个道理,我也是最近从一本叫《春田狐的爱》的书上知道的。它的主要内容是:一只春田狐生了一窝小狐狸,因此它每天都要去农场偷鸡。终于有一天,农场主被逼得忍无可忍,带上枪来找小狐狸的藏身之处。狐狸妈妈想去保护小狐狸,可是,它暴露了它们的窝,有三只小狐狸被打死,一只被他捉走了,拴在农场上。老狐狸想尽一切办法解救小狐狸,可都没用。最后,它用毒鸡头毒死了它最喜欢的小狐狸。这个时候,老狐狸没流一滴眼泪。因为它知道:小狐狸失去了自由,即使活着,也毫无意义。
读了这本书,我被深深地震撼了。我原以为生命最重要,可没想到在自由面前,生命显得如此苍白。“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这首诗也充分说明了自由高于一切。
这使我联想到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侵略了我国,我国人民不怕流血牺牲,奋力反抗。他们是为了珍贵而神圣的自由而战。有千千万万的'中国人民为了自由,为了不被奴役,失去了生命,换来了我们今天幸福自由的生活。同学们,让我们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美好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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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要借书,尽管来找我哦!不是我吹牛,在我的房间里,简直是书的海洋,而在这么多的书中,我最喜欢《三国演义》这本书了。
《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罗贯中,这本书详细地讲了东汉末年朝廷腐败,黄巾军起义到后来的司马炎称帝,三国归大晋的历史故事,成功地塑造了众多有血有肉、栩栩如生的人物:关羽、张飞、赵云、黄忠、马超、诸葛亮、刘备,还有曹操。这些英雄人物的事迹,给了我很多启发,引起了我深思。而这些英雄人物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关羽。在《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有很多事迹是关于关羽的,就说五光斩六将,还有兵败走麦城、温酒斩华雄、华容道义释曹操、水淹连环城。这些事迹充分说明了关羽的忠、勇、智、,充分地说明了关羽也是一代豪杰。
这本《三国演义》,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这本书让我看到了历史,明白了大义,让我看到东汉末年宫政专权、独立无理、收割百姓,使东汉王朝在群雄纷起中圭崩瓦解的直接原因。让我有了很多启发,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有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我要好好学习,奋发向上,长大后成为祖国的有用之才。
我七岁生日时,家里有了钱,热热闹闹的,又是添新衣,又是订蛋糕的,像过年一样。这些礼节上的事做完了,就轮到长辈给礼物了,妈妈一掷千金,一下子给我买了一台电脑。爷爷给了我199元的利是钱。奶奶给我买了部“文曲星”。
舅舅和舅母也给了我200元钱。心想,爸爸的礼物怎么都得比爷爷奶奶的高吧!没想到,爸爸却送给我一本书。乍一看,书的价格才十多元。我不大高兴,在爸爸面前噘起了小嘴。爸爸看出了我的心思,便对我说:“欣儿,你看书里的内容,一定很有价值。”我半信半疑,打开了书,只见书上写的全是哲理名言。其中有“满招损,谦受益”这一句。我顿时明白了爸爸的`用意,惭愧地低下了头。爸爸又问我:“欣儿,你懂得了书里的价值了吗?”我红着脸答:“懂了。”“知错能改,欣儿是个好孩子!”爷爷奶奶和妈妈异口同声地说。爸爸又说:“欣儿,你在迷茫或心情不好的时候,看看这本书,会得到一些好东西的。”
我喜爱这本,因为它蕴含着人生道路上的哲理,也寄托着爸爸对我的期望。
每个人都有一本自己喜欢的书,这本书或许让你深思,或许让你感动,或许让你陶醉。《城南旧事》——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使我受益匪浅。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于1960年出版的是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短篇小说集,也可视作她的代表作。《城南旧事》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八十年代还被搬上银幕,还获得了“中国电影金鸡奖”等多项大奖,感动了一代人。
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小女孩英子。英子十分善良,她为了能使可怜的“疯子”秀贞与亲人破镜重圆,千方百计打探消息。当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她不仅仅帮助他们母女重逢,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寻找思康叔。是一颗童年的善心促使英子抱着病痛寻找秀贞的女儿;英子的善良最终使得秀贞母女俩奇迹般似的破镜重圆。英子的善良创造出了这样的奇迹。英子还很天真,她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她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至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们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虽然很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这本神奇的书,像一位绘画大师,缔造出了真实的人性世界,善恶、冷暖为我呈现了一出精彩绝伦的演出。合上此书的最后一页,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无法散去。
我家的书架上有许多好看的书:《格林童话》、《笨狼和小伙伴》、《小鹿斑比》、《小熊温尼·菩》……其中我最喜欢《笨狼和小伙伴》这本书,一有空,我就捧起这本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这本书里讲了很多发生在笨狼身上的有趣的故事。《坐到屋顶上》这个故事里讲了笨狼有一张小板凳,他搬着小板凳坐在地板上、沙发上、餐桌上都伸不直腿,最后他搬着小板凳到了屋顶上坐,还是伸不直腿。聪明兔看见了,就在小板凳底下钉了四块小木片,这下笨狼能伸直腿了,坐着十分舒服。
《当售票员》这个故事里讲了笨狼拾到一本算术书,大家以为他数学学得好,就让他当船上的售票员,负责数数。可是如果数错了,船就会沉到水底去,所以笨狼就很用功地学数数。学会了之后,就很热心地当起了售票员,前几次都数对了,后来有一次因为笨狼太慌了,忘了把自己数进去,结果船沉了。可就在这时,笨狼不小心掉进河里了。由于船上少了一个人,笨狼原来数的数正好对了,船又浮起来。从此以后,笨狼数数总是先把自己数进去。
还有《把家弄丢了》、《晾尾巴》、《糟糕的发明》、《奶油沐浴》、《冰冻太阳光》……当我读着这些故事时,常常情不自禁地咯咯笑出声来。笨狼傻得可爱,而且善良、诚实、热情、认真,有许多小伙伴,大家都喜欢他,我也非常喜欢他。我喜爱这本有趣的'书——《笨狼和小伙伴》。
我喜爱的书有许许多多,就像天空上的星星数也数不清,每一本都包含着不一样的知识快餐。但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是罗贯中写的,是四大名著之一。爸爸在我六岁生日时送我的。现在看一看,还蛮有意思的。
这本书之所以我喜欢,是因为它的内容丰富多彩,封面五光十色,十分有意思。我就来介绍介绍这本书的封面吧:首先,“三国演义”这四个大字紧紧的贴在上面,周边有各种各样的花边。在下面是马超与曹操战斗的情景。
这本书非常有趣,我一边读一边感受书中英雄的豪气。在每一回里,都讲述着蜀、魏、吴三国发生的惊天大事,如“三顾茅庐”、“火烧赤壁”、“空城计”等等,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蜀国与其他两国发生的冲突。
这本书可重要了,给我带来了极大的帮助。有一次,我忘记带铅笔盒,边便让同桌借我一支笔。可同桌死皮赖脸的不借我,我就想到三国中的苦肉计,先好言相劝,再趁热打铁。哈哈,苦肉计真管用,我借到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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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小看书它能让你有高尚的品德、渊博的知识、伤心时的安慰、孤独时的陪伴。
每一本书都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就像人体的器官一样,哪一样都不能缺少。
有时我看书看的入迷了,甚至把我都当成书中的角色,那种感觉能让我有一天的好心情。
书就像你最亲密的朋友,也是一位最好的老师。
我之所以这么爱读书,是因为陈寿说的一句话:一日无书,百日荒芜,鼓励了我。
我开始发奋读书。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写《一件难忘的事》,我高兴极了,因为我最擅长写这样的作文,而且平时也积累了一些这样的词语,也积累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句子。最后,我得了个“a优”,老师让我读给同学们听,我高兴极了,但我也有点惭愧,因为它不是自己一字一字的编出来的。
如果一个人能表达出自己的感受,无论他用的语言多么朴素,无论写的多么的短,都是最优秀的,因为它是凭自己的努力创造出来的。
这个月,我读了一本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书,这本书叫:《名叫牛皮的`插班生》作者是杨红樱,出版社是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名叫:“天上五颗星,地上五颗星。”讲了马小跳、唐飞、毛超、还有牛皮(他是外国人)再爬一座雪山的时候,遭遇了雪崩。马小跳和几个小伙伴想出了办法,他们堆了两个雪柱,在一个雪柱上面放一个手电筒,另一个雪柱放一面镜子,这样,就能反射出强光,让大人们来救他们。最终,他们获救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只要团结,就可以战胜一切!”
每本书都会改变我,但是,这本书改变了我的习惯,改变了我的字体。
我是一个“小书迷”,虽然我看书的范围广阔,看过不少书,但真正令我喜爱的书却没有多少本。倒是对一本微不足道的书,我却起了喜爱之心。那就是《科学家的故事》。
这本书像一位博学多才的老师向我介绍每个伟大的科学家是怎样生活。它使我知道了天才并不是天生,而是靠自己勤奋学习得来的。伟大的发明大王爱迪生就是一个很好的事例。
爱迪生小时候由于家里穷,很早就辍学了,他在火车上卖报纸维持生活。很对科学实验很有兴趣,一边卖报纸,一边坚持自学。每天一有空就到图书馆里查阅资料,汲取了很多知识。他喜欢做实验,便克服重重困难,没有实验器具,就在垃圾堆里捡一些瓶瓶罐罐;没有实验场地,他就央求列车长给他在火车的一个角落里做实验。把自己买早餐省下来的钱买化学药品。凭着坚定的意志和惊人的毅力,他在历尽磨难之后,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发明了电灯、电影、留声机等,为人类带来了快乐。
最使我难忘的是,有一次,体育老师选我去参加学校的篮球队,我可高兴了!想象着自己就是乔丹、就是姚明,兴致勃勃地参加了。没想到篮球训练是那么辛苦:每天早上一来到学校就要慢跑四圈球场,然后再快跑四圈,最后还要做六组仰卧起坐……一天下来,折腾得我腰酸背痛。我打起了退堂鼓,什么乔丹、什么姚明离我是那么遥远。第一次训练回来,我浑身像散了架似的,一头倒在床上不想起来,打算第二天无论如何也不去受这份罪了!
晚上,我照例做作业,做完作业,无意中又翻开《科学家的故事》,书里的内容太熟悉了,爱迪生高大的身影不断地在我的眼前闪动,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爱迪生付出的代价不是更大吗?有一次,硫酸烧毁了他的衣服;还有一次,硝酸差点儿弄瞎了他的眼睛。为了做实验,他在火车上差点酿成火灾,被列车长打聋了耳朵……可是他还是顽强地做实验,而相比之下,我训练的这点苦酸什么呀,我的脸红了。
第二天,我照样精神抖擞地出现在运动场上,我满怀信心地跑了一圈又一圈,汗水不断地从我的额上流下,渗透了我的衣服。我咬紧牙关坚持完成了老师规定的训练任务。得到了老师的表扬。一起训练的同学都翘起了大拇指对我说:“你真棒!”
我知道,是《科学家的故事》使我坚定地选择自己的道路,是《科学家的故事》让我克服了重重困难,懂得了做人的道理。这本书将陪伴着我,激励我不断地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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