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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保管协议(优秀20篇)

资产保管协议(优秀20篇)



合同协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双方需达成一致并遵守相关程序。合同是商业交易的重要文件,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合同协议范例,供您参考。

保管协议

委托方:

第三方:

日期:20xx年5月1日

1.总则。

1.1.为贯彻电力部颁发的《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加强工作的组织管理,使工程程序规范化,理顺代保管各方关系,明确职责,特签订本协议。

1.2.代保管系统区域严格执行***********电厂《工作票管理办法》、《操作票管理办法》、《交接班制度》和《运行巡视检查制度》等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背上述制度和规范。

1.3.代保管系统区域严格执行***********电厂《代保管设备停送电管理办法》。

2.代保管的基本条件。

2.1.代保管设备区域安全设施(如楼梯、栏杆、平台和孔洞等)完善,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2.2.设备(系统)安装完毕、调试合格,并经各有关部门(工程部、安质部、监理单位及相关生产部门)依据《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09版)联检,并签字验收。

2.3.代保管设备区域的建筑物、工作场地符合《消防法》等消防安全有关规定的要求,并验收合格。

2.4.代保管设备图纸、资料齐全,并已移交建设方资料管理部门。

2.5.办理代保管手续前施工方必须完成如下工作:

2.5.1.根据kks码规范的要求,标明设备名称,并与相关设备相一致。

2.5.2.以书面材料详细说明本次移交运行管理部门代保管的设备确切范围,并附上相关系统图。

2.5.3.必须在本次移交范围和非移交范围之间采取硬隔离措施,且有明显标志。

2.5.4.向建设方资料管理部门提交本次申请代保管设备实际保护配置及保护定值清单、相关联锁、信号、参数测点说明材料。

2.5.5.向安质部提交本次移交运行代保管设备的试运结果会签材料及相关试运记录,同时还要移交经过安质部、工程部、运维部、监理单位会签的、试运中暴露出的问题和所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处理过程、结果的说明材料。

2.5.6.运行管理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针对系统和设备编制运行规程,组织代保管值班人员培训。代保管值班人员必须经过相关考试并合格后,才允许独立担任值班工作。

2.6.在机组整套启动前必须投运,并需要有人值班操作监护的能独立运行的设备及系统。

3.1.#1机组6kv配电室。

3.2.#1机组6kva、b段各盘柜及综保装置。

3.3.#1机组6kva、b段母线、各电源开关、负荷开关、进线和母线pt。

3.4.#1机组6kva、b段各动力和控制电缆。

3.5.#1机组6kva、b段各开关电源侧接线端、负荷侧接线端。

3.6.#1机组6kv配电室内各操作小车、接地小车。

4.1.试运指挥部。

4.1.1.试运指挥部是***********电厂冷热电三联供工程调试过程中的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安排代保管系统区域内的设备运行方式。

4.1.2.负责对设备代保管有争议的问题做到最后裁决。

4.1.3.负责协调处理代保管设备及系统的运行异常和事故,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4.2.建设单位。

4.2.1.参加已满足代保管基本条件的设备及系统代保管签证工作。

4.2.2.组织有关单位消除非施工单位造成的代保管设备及系统的缺陷。

4.3.建设单位的工程部职责。

4.3.1.负责参与对申请代保管设备联检。

4.3.2.负责组织施工方对代保管设备消缺工作。

4.3.3.负责督促施工方保持代保管设备区域的文明生产工作。

4.3.4.负责收集现场设备安装、调试等技术资料。

4.3.5.协助启动试运指挥部合理安排和调度代保管设备的运行方式。

4.4.安质部职责。

4.4.1.负责参与对申请代保管设备联检。

4.4.2.负责组织代保管设备区域消缺验收工作。

4.4.3.负责督促施工方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完善现场的安全设施,包括代保管设备区域与安装区域的隔离措施。

4.4.4.督促施工方严格执行工作票等制度。

4.5.建设单位的生产准备部。

4.5.1.负责对代保管的设备及系统按正式运行的设备及系统进行管理,根据运行规程、安全工作规程及有关制度进行运行操作、监护等工作,做好各项记录,落实启动试运指挥部下达的运行方式。

4.5.2.负责按规程处理代保管设备及系统的异常和事故,并做好记录,提出异常运行或事故报告。

4.5.3.当代保管系统区域内出现异常情况,且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有权停止系统和设备运行。

4.5.4.负责针对设备、系统的`技术资料编制运行规程。

4.5.5.负责代保管区域内的设备检查巡视,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督促消缺。

4.5.6.负责代保管设备及系统的安全消防、保卫及文明生产工作。

4.6.施工单位。

4.6.1.负责消除施工原因造成的代保管设备及系统的缺陷,完成建设单位委托因其它原因造成的消缺工作,参与事故处理,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4.6.2.负责代保管设备及系统相关的建筑工程的完善和维修,给运行人员提供文明生产所必需的外部条件。

4.6.3.移交试生产前消除建筑和安装的所有缺陷,完成为完项目,并按设计要求进行必要的完善。

4.6.4.负责向保管方提供保管工程项目的必要图纸和技术记录等资料。资料的具体内容,由双方商定,作为签证书的附件。

4.6.5.代保管后,施工单位如需进入代保管范围内施工或消除缺陷等工作应按保管方的规章制度办理手续。

4.7.监理单位职责。

4.7.1.负责督促施工方完善现场安全设施,严格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

4.7.2.组织并参与安装、调试质量的验收与签证,督促施工方做好消缺工作。

运指挥部提交系统代保管申请。

5.2.启动试运指挥部受理施工方的代保管申请后,组织建设单位工程部、安质部、生产准备部以及监理单位、调试单位依据《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09版)联检,经建设、监理、调试各单位确认已满足代保管条件,建设、生产、监理和施工单位四方代表签字后,立即生效。

5.3.“设备及系统代保管签证书”一式四份,建设、生产、监理和施工单位各持一份。

5.4.代保管期限自代保管签证书四方签字认可起至机组完成整套启动签字时为止。

6.1.代保管运行部门在代保管设备区域设立“设备缺陷登记本”,运行及检修人员将运行、检修、安装、调试发现的设备缺陷记录在案,填写缺陷通知单,一式两份,并报工程部。

6.2.施工单位现场巡检发现的缺陷需立即上报工程部。

6.3.工程部每日安排专人到集控室收集缺陷通知单。

6.4.工程部将缺陷处理方案和处理指令下达给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确定消缺人,监理人员负责消缺过程技术指导和监护。

6.5.设备代保管期间所有缺陷处理必须在工程部统一指挥协调下进行,运行人员、现场调试人员不直接向施工单位下达消缺指令。

6.6.施工方消缺工作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联系工程部相关专业,由工程部、安质部、监理单位及运行部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施工方消缺负责人向运行部门交底,并在“设备缺陷登记本”上登记。

6.7.缺陷的处理原则上必须办理工作票,做好隔离措施,避免影响系统设备运行安全。

保管协议

存货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合法原则、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

2.保管场所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依保管物的种类、价格,有偿还是无偿等状况确定适当的保管场所。

三、保管方法。

1._________。

2.当事人约定的保管方法,保管人不得擅自变动。如果遇到了紧急状况,并且能够推定存货人如果明白此种危机发生也同意改变其约定的保管方法时,保管人可改变保管方法。

3.保管方法有特殊约定的,应以特殊约定的方法进行保管。

四、保管期限。

1.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当事人之间对保管费用的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进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就依有关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五、保管费用及付款办法、期限。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存货人应先行交付保管费用的_________%;

2.在保管期满,存货人提取保管物时,应交付其余保管费用;

3.保管费总额为_________;

4.保管费用一律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5.保管费用的金额依当事人的约定给付,当事人未约定的,应按价目表给付,没有价目表的,按习惯给付,没有习惯的按公平原则决定给付金额。在存货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可适当减少保管费用。

6.当事人对保管费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管人和存货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应根据保管习惯,认为该保管合同为无偿保管合同。

7.费用包括为维持保管物原状所支出的费用,如修缮费、治疗费,还包括设置仓库,雇佣看管人,准备适宜的场所,预防火灾危险的费用,以及相关的保险费用、税款等。

8.计费项目应按仓储保管部门的标准执行,但也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双方还应就结算方式作出规定,存货人应按月支付保管费用。如果涉及银行支付的话,还应就银行账号、支付行的名称作出规定。在分期支付保管费用的状况下,保管费用应于每期届满时给付。

9.当事人之间对保管费用的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进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就依有关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如果还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时,由存货人支付保管费用。

10.存货人未在约定的期限支付必要费用的,保管人能够就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如果保管物已返还,保管人则能够诉讼方式请求存货人支付保管费用。

六、保管物的交付及入库。

1.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时,保管人应当验收,确认有无损坏,并当面记录。存货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时,就应当面检查,是否贴合原样。

2.货物入库由保管人负责到供货单位、车站、码头等处提运货物或由存货人或运输部门、供货单位运货到库。

七、货物的验收及出库。

1.验收由保管人负责进行,包括验收的资料、验收的标准、验收的方法和验收的时间。

2.验收的资料和标准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

(1)从外观可辨认的验收项目,如货物的数量和外包装状况;

(3)散装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或国家的有关规定验收。

3.验收的方法有全部验收和按比例抽取验收两种。

4.验收的时间自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到达保管方开始,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到的日期为准。但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货物出库应当验收并当面交接清楚,分清职责。

出库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库地点:_________。

出库运输方式:_________。

6.货物进出库的具体手续,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约定。货物的出入库计划一般应按年或月规定,按年或月规定有困难的,能够按季度规定。

7.货物出库是由保管人负责向运输部门申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发运手续等代为运输。

八、存货人(是/否)允许保管人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

九、存货人权利义务。

1.存货人应当自己负担保管物灭失、毁损的风险。

2.存货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其他贵重物品而未作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能够按一般物品予以赔偿,除非保管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3.存货人对于有瑕疵的保管物或按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保管物负有告知义务,在其违背其告知义务时,应承担风险负担义务。

十、保管人权利义务。

1.存货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2.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职责。

3.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4.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存货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

5.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职责,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职责。

6.存货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存货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能够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7.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存货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存货人。保管人返还的物品应为原物及原物在保管期限内所生的孳息。

8.保管人保管货币的,能够返还相同种类、数量的货币。保管其他可替代物的,能够按照约定返还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品。

9.存货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

十一、违约职责。

(一)存货人违约职责。

1.未按合同规定的品名、时间、数量将货物组织入库或提出退仓要求的,应赔偿保管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的保管费或3倍的劳务费。

2.货物验收入库时,未带给验收资料或带给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对新造成的验收差错以及贻误索赔期负责。3.对于易爆、易燃、有毒、放射等危险保管物以及易腐等特殊保管物应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人带给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时,承担赔偿职责直至刑事职责。

4.货物包装不贴合国家规定或合同规定的,造成货物毁损、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货物出库时,在保管人代办运输的状况下,存货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带给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收货人的,应承担延期的职责和有关增加的费用,存货人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自己负责。

5.因保管期满而逾期提货的,存货人应承担逾期提货部分的3倍的保管费用。

6.存货人已通知货物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人的原因不能如期出库,应承担违约职责。

(二)保管人违约职责。

1.保管人中途要求存货人入退仓的或者造成保管物不能按合同规定入库的,应赔偿存货人的运费,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3倍的劳务费。

2.货物入库时,不按合同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人负责。合同规定按比例抽验的,保管人只对抽验的那一批货物的实际经济损失负责。

3.货物在保管过程中所发生的灭失、短缺、变质、污染、损坏是由于保管人不按规定操作或保管造成的,保管人应负责赔偿损失。4.保管人发现货物有异常或者货物在临近失效期60天前应通知存货人,否则,保管人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必须的职责。

5.货物在保管过程中,由于保管或操作不当而使包装发生毁损,由保管人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造成货物损坏的,由保管人负责。

6.货物出库时,保管人没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交货的,应承担违约职责,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3倍的劳务费。7.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发货,应赔偿存货人逾期交付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的,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

十二、声明及保证。

(一)保管人:

1.保管人有权签署并有潜力履行本合同。

2.保管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保管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保管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保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存货人:

1.存货人有权签署并有潜力履行本合同。

2.存货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存货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存货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存货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三、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带给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资料。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职责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状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带给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五、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务必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职责。

十六、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资料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能够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资料,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八、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能够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保管人(盖章):_________存货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管协议

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单保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保管标的为甲方名下的存单,存单金额为人民币          万(大写:         元整);存单号码为:               ;所存银行为:             .存单密码由甲方自行保管。

2.存单于乙方开发的         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认购活动结束时返还甲方。在认购活动结束之前任何时候,甲方要求返还存单,乙方将无条件的返还存单。甲方要求提前返还存单的,不再享有任何购房优惠。

3.在该项目正式认购之日,甲方持此保管协议及相关身份证明证件,享受优先选房权及最终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享受购房款总额   %的优惠。

4.购房优惠活动仅限于甲方、夫妻及家庭直系血亲购房时享有。

5.甲方持此保管协议仅作为优先选房的凭证,不锁定房源也不确保甲方必定能选到房源。

6.甲方限办理一份存单保管协议,如在当期认购时未选中合适房源,在后期认购时持此存单保管协议享有的优先选房权、购房优惠不变。如甲方最终未能选到合适房源,可到乙方售楼处提出返还存单的书面申请,乙方将在收到申请次日起的   工作日内返还存单。

7.在该项目认购活动结束次日起  工作日内,甲方没有向乙方书面申请返还存单的,存单由乙方自行处置。

8.正式认购时乙方会提前以书面的或口头的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如果未按照通知的时间到乙方售楼处认购,则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优先认购权及当日的购房优惠。

9.甲方变更联系方式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否则,导致甲方不能及时收到乙方的通知信件或通知电话,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10.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并且甲方向乙方交付存单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向甲方返还存单之日起失效。

11.本协议一式二份,每份二页,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保管协议

保管人和存货人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的状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1.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货物包装。

2.包装不贴合国家或协议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

第三条保管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四条保管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人应当向保管人带给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带给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带给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贴合协议规定时,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职责。

2.保管人应按照协议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协议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人负责。

3.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人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人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六条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条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第九条违约职责。

一、保管人的职责:

1.由于保管人的职责,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协议规定赔偿存货人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2.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贴合协议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职责。

4.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人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协议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存货人的职责: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务必在协议中注明,并带给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人承担赔偿职责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职责。

2.存货人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人的损失。

3.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三、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当事人务必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以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十条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状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数天内,带给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职责。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保管协议

寄存人(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保管人(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兹为保管,经双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因的原因,将下列动产目录记载的物品寄托乙方。

保管,而乙方愿依约受寄保管,本保管物于本合同成立日由甲方点交与乙方接管清楚。

第二条本合同所称寄托系不定期限,但甲方可随时请求退还,而乙方亦得随时自动返还寄托物。

第三条甲方保证保管物全部为甲方的完全所有,并无上手来历不明或与第三人间有纠葛不清的或于寄托有不法因素瑕疵,如有上列情况发生,致乙方蒙受损失时,甲方应负其赔偿责任。

第四条本件寄托保管为无报酬,所以乙方不得向甲方请求任何名目的补偿。

第五条乙方在受寄存续期间中除禁止第三人使用外,乙方自己或其家属可任意使用寄托物,甲方无异议。

第六条依前条使用保管物,致保管物的自然消耗损失,乙方不负其填补赔偿责任,甲方决无异议。

第七条本件保管物乙方应存置于(某某地号)乙方或其家属的住宅内,并应与处理自己事务为同一的注意保管,对于保管物的使用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为之。

第八条前条保管处所,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变更,又不得使第三人代为保管寄托物。

第九条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将寄托物使第三人代为保管,致寄托物发生损害,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保管物灭损时,应负其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力纵不使第三人代为保管仍不免发生损害者,不在此限。

第十条乙方因保管寄托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得请求甲方偿还。

第十一条寄托物的返还应在该寄托物保管之地行之。

寄托物因使用上的自然消耗,或减灭价值,乙方仍依该物现状返还,甲方不得异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悉依合同法关于保管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解释。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发生的诉讼由甲乙双方同意以法院为管辖法。

院。

第十四条本件寄托动产目录。(略)。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住址:

乙方:

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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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协议

资产所有方(甲方):

使用保管方(乙方):

公司为了保障员工生活便利,购买了一批空调,供公司员工使用。甲方特为乙方配备空调(设备编号为:_______________)一台。该空调属甲方所有(资产原值为:______元人民币),交乙方使用保管。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空调品牌、基本配置及其附件:

1.品牌:______________。

2.型号: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

4.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

第二条经甲乙方共同检验,空调品牌、基本配置及其附件与第一条所列相符;

第三条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将空调交给乙方,乙方为空调提供合适的使用和保管条件;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有义务依照使用条件使用空调,并承担保管责任。

(2)在使用保管期间,未按储存和使用条件使用和保管,造成空调的丢失、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其中,造成空调可修复部分丢失、污染、损坏的,应承担空调可修复部分的赔偿责任;造成空调不可修复部分丢失、污染、损坏的,应承担整台空调的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工作变动离职或者使用到期的.,乙方必须主动按第一条所列完好交还甲方。

(4)在上交的同时应交出所有配置的附件(按保管协议书中所列的附件项目进行逐项清点),若附件不全则进行相应的扣款,空调板200元、空调外机1200元,空调内机800、其余缺少的零部件按照市场零部件价赔偿。

(5)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提出收回空调的要求,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第五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第一条所列的完好状态的空调。

(2)甲方应定期跟踪空调的使用情况,明确设备状态。

(3)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全部或部分损坏,甲方应给予更换和指定维修点。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保留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双方已经协调一致,任何文字的变更需双方签约人同意,任何一方单方面修改协议均属无效。

甲方:乙方(使用保管人签字):

日期:日期:

保管协议

停车场地点:××市××路××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以下车辆保管协议书。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汽车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甲方所有的汽车的品牌是______,型号为______,车辆号为______,汽车购买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汽车行走里程(订合同日)为______公里。

三、甲方应将其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上好保险锁(杆)。

四、乙方承担对乙方车辆的保管义务。

五、甲方支付的车辆保管费为每年××××元,车辆保管费每季度初3天内交一次,合同签订后交第一季度。

六、甲方如在应交保管费10天内未交清车辆保管费,合同终止,乙方不承担保管职责。

七、乙方应对甲方的车辆进行如下保管:

1.。

2.。

3.。

八、乙方对甲方的车辆的被偷和被损坏承担赔偿义务。

九、如遇甲方的车辆出现被偷和被损坏的状况,甲方应在3天之内将其购车和上牌、年审等法律文件交由乙方,用于报案、赔偿、索赔、诉讼用,纠纷解决后3天内将上述证件归还给甲方。

十、乙方应为甲方的停车位购买车位保险。

十一、甲方应保证其的车辆为合法途径购买的车辆,否则,乙方不承担损失赔偿职责。

十二、如双方争议不能协商解决则应将纠纷交由停车场所在地法院管辖解决。

甲方:乙方(保管方):

签约时间:签约地点:

保管协议

第一条保管物

保管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保管场所:

第三条保管方法:

第四条保管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

第五条保管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

第六条保管物(是/否)有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

第八条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时保管人应当验收并给付保管凭证

第九条保管人(是/否)允许保管人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

第十条保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一条保管费的`支付方式与时间:

第十二条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__________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时成立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资产代持协议

甲方(委托方):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是              的所有人,甲乙双方约定该资产由乙方替甲方代持。

2、甲方将其持有的             资产交由乙方代持后,甲方仍保留对该资产的所有权、处置权、管理权和收益权。

1.甲方有权对乙方代持资产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处置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资产;。

3.在未取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不得将代持资产委托第三人管理。

甲乙双方约定代持资产期间,乙方的报酬为:___________。

1、不收取任何报酬;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

甲方声明,其合法拥有____________代持资产。

乙方声明其仅为资产代持人,对代持资产不拥有所有权、管理权、处分权、受益权,资产的相关权利属于甲方。

乙方保证不因个人原因导致其代为持有的资产被分割、被继承、被保全及其他原因导致代持资产受损。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1.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将予以变更或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

(2)本协议约定的资产代持期限届满时;。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2.若乙方的行为严重损害代持资产或甲方权利的,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协议。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全面、足额地承担违约责任。

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依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       省          市          区。

委托人现委托受托人,代表本人全权行使作为资产所有人的权利。

委托权限: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资产的权利。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人将其资产转让第三人时终止。

日期:         年           月             日

资产抵债协议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已于_____年_____月与__________公司正式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甲方以_____万元现金购买__________公司拥有的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元人民币债权,目前该协议已生效并履行情况良好,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该协议将履行完毕。为了解决乙方所欠甲方债务问题,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以其拥有的、经_____人民法院判决取得的_____%的房产所有权抵偿所欠甲方债务,根据评估结果,双方商定该项资产抵债金额为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

3.有关本协议的争议,由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则应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5.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资产收购协议

丙方: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和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定《关于共同组建_________相关事宜的协议书》(下简称“组建协议”),约定甲方在成立后分两期购买乙方的部分资产。其中第一期资产在甲方成立后_____个月内接收;第二期资产暂交甲方无偿使用,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后分两批由甲方接收。

甲方已依法设立、并完成了对乙方上述第一期资产的收购,甲方愿意继续收购乙方的上述第二期资产。各方经过友好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1.1资产收购:甲方同意依本协议条款和条件收购上述乙方的第二期资产(详见本协议附件一:资产清单略)(下简称“转让资产”),乙方同意依本协议条款和条件向甲方出售转让该等资产。

1.2资产交接:转让资产按下列方式分两期交付:

(1)_________房产应在本协议生效日交付给甲方;

(2)其他资产应在甲方根据本协议第二条支付第二期收购价款后_________日内交付给甲方。

1.3办理财产过户手续。

(1)乙方应在将附件1所列房产按本协议第1.2条交付时协助甲方到房屋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缴还其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

(2)乙方同意在根据本协议第1.2条交付相关资产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产的发票、购买合同、资料等文件。

1.4解除抵押合同:由于乙方已经把_________房屋抵押给丙方,丙方和乙方同意在甲方支付第一期付款后_____个工作日内终止双方签署的抵押合同,并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和缴还房屋他项权证手续。丙方并应在完成上述手续后当天将有关抵押登记注销证明传真给甲方。

第二条支付价款。

2.1收购价款:作为乙方向甲方出售转让资产(包括第一期和第二期资产)的对价,甲方将向乙方支付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的价款(下简称“收购价款”)。

2.2收购价款丙方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贷款_________元(下简称“承债式贷款”),甲方承诺该承债式贷款将全部用于向乙方支付收购价款并同意以未抵押的部分房产及其他未抵押的资产为该贷款提供足额的抵押担保。丙方则同意在本协议生效日后_____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定相关的抵押贷款合同(下简称“抵押贷款合同”)。

2.3支付方式:甲方承诺将按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收购价款:

(3)剩余的收购价款:人民币_________元将自_________年起从甲方税后利润中支付,_____年支付一次。其中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如果当期税后利润不足以支付应付收购价款,则该期因此未能支付的价款顺延至下一期支付,但最迟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全部付清。

第三条陈述和保证。

3.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3.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7)已经对转让资产投保了必要的财产保险,保单在相关资产交接前一直有效。

第四条前提条件。

4.1甲方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收购价款的前提条件是:丙方和甲方按本协议签署承债式贷款合同。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甲方的责任。

(3)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5.2乙方的责任。

(3)如果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一条约定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则每迟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金额为收购价款_____分之_____的违约金,但无论如何,不超过收购价款的_____分之_____。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办理产权转让通知后_____天内仍未办理,则甲方有权在书面通知_____天后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事件: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爆炸等不可抗力,致使一方延期或不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_____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其延期或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原因。

6.2免除责任: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协议因此未能履行或延期履行而遭受的损失负责。声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第七条其他约定。

7.1书面修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7.2组建协议:本协议是《组建协议》的补充协议。如果二者之间有任何冲突,则以本协议为准。

7.3协议生效:本协议在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7.4争议解决:如果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在发生争议后_____天内未能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将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有约束力。

7.5文本: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各方已经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资产清单(略)。

资产转让协议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_________订立: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鉴于:

7.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促使甲乙双方之间资产转让的顺利完成。?就_________有线电视网的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1._________有线电视网:_________,其资产详情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之资产评估报告。

2.转让资产:即_________有线电视网。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甲方应将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

4.评估基准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资产评估报告: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的估值报告,由_________编写,并经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

6.相关期间:自评估基准日(含评估基准日)至转让生效日(不含转让生效日)之间的期间。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转让生效日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将转让资产转让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自甲方受让转让资产。

3.自本协议所规定的转让生效日起,乙方即成为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则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及利益,也不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甲方将确保在转让生效日后的_________日内完成有关的合同(包括本协议附件四及附件五所列的各项合同、保单)变更、房屋、_____权属证明的变更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手续。

4.自转让生效日起,乙方及其授权人士将完全有权接管转让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依法进行其他处置。

第三条?转让资产。

1.设备动产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所有用于生产的设备动产,包括但不限于:工具、设备、办公室的陈设及有关装置、计算机、电话、传真机和复印机,以及其它的办公室设备和运输工具。

2.不动产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机房、播送台站及其他设施。

3.文件和资料与转让资产有关的或附属于转让资产的全部业务记录、财务及会计记录、营运记录、统计资料、说明书、维护手册、培训手册等文件和资料,无论是以文字形式或以电脑软件、硬件形式或其他形式予以记录的。

4.合同权益与转让资产有关的由甲方在转让生效之日前所签订并存在的任何合同、协议、契约及其修正、修改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列载本协议附件四的有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购买、租赁、定做、运输及建筑安装的主要合同、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五的_____单以及其它的所有合同、协议、契约、承诺函、保证函、信用证、提单、货单、各种票据及其他任何有关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所反映的评估结果以及_________对该评估结果的确认,本协议所述的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乙方应当在根据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的转让生效日后的十个工作日之内,将本协议前款规定的转让价格总数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生效条件。

1.本协议所述转让资产的转让在下述条件获得完全满足时生效:_________。

第六条?甲方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企业,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并不会构成甲方违反任何其他合同、其本身的公司章程及成立文件以及任何所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

2.甲方对转让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转让转让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转让完成后将享有作为转让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产权,并不会受到任何扣押、抵押和负担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

3.在本协议签署日及转让生效日,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_____或行政处理程序。

4.与转让资产有关的、影响转让资产的合法性或甲方对其所有权的合法性的所有文件、许可、批准、同意、授权,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附件三所列者,甲方均已取得,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6.截至转让生效日,甲方并无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业条件的生产、经营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对转让资产的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甲方在转让生效日之前对转让资产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转让生效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8.甲方没有关于有关转让资产的、一旦披露便会影响到签订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原意被改变的事实未向乙方披露。

9.于转让生效日,转让资产中的房屋、机器、工具及其他设备均处于良好的运作及操作状态,并经定期及适当保养及维修。

11.在转让生效日后,甲方本身不会(而甲方亦将促使其所有附属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身经营、或透过合营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参与任何对有关企业的业务实际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12.在相关期间按照以往的正常方式对转让资产进行使用及保养及经营管理。

第七条?乙方的承诺、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合法拥有其正在拥有的资产,并合法经营其正在经营的业务。

2.乙方有充分的权利进行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并已经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一切合法授权。

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第八条?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应予适用的_____有关法律法规或_____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证券上市规则有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将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在转让生效日前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而守约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或终止本协议。

2.在本协议签署后,当发生针对转让资产或乙方,但起因于本协议签署日前甲方占有、使用转让资产的行为,而在本协议签署日前未曾预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时,甲方同意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使转让资产或乙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转让资产或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则甲方同意作出赔偿。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被法院裁判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有关法律的管辖。

第十三条?协议权利。

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各方的继承者、经批准的受让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但是,甲乙双方在此互相同意对方指定其各自的有关的附属企业负责本协议的具体履行。甲乙各方在本协议中的所享有的全部权利及承担的全部义务,同时视为由其各自指定的附属企业所享有及承担。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_____、_____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十五条?附件。

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文本。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受让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附件。

一、资产评估报告(略)。

三、证明转让资产合法性的文件(政府批复等)(略)。

四、合同清单(略)。

五、_____单(略)。

资产转让协议

固定资产转让协议范本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_________市订立: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鉴于: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促使甲乙双方之间资产转让的顺利完成。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1.交割评估基准日:指为确定转让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对转让资产进行最终评估、审计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交割日:指本协议所述的转让资产由甲方转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评估基准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资产评估报告: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副本见附件一),由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编写。

5.转让资产:依据本协议第三条,甲方应转让给乙方的所有资产,包括于资产评估报告列明的有关企业的(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以及未列入资产评估报告,而乙方拟向甲方收购的流动资产)和与资产相关的经营业务。

6.相关期间:自评估基准日(含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不包括交割日)之间的期间。

7.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

8.附属企业:就本协议各方而言,由该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控制是指任何人士籍着持有股权、出资额,行使投票权、董事任命权或依据合同或其他方式所拥有的决定另一方决策及事务的权力。

9.有关物业:资产评估报告内列明的有关企业拟转让予乙方的,有关企业已或将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或房屋所有权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详情见附件二。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交割日将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转让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自甲方受让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

3.自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所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则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甲方有义务尽量协助乙方完成有关的必要的法律手续。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权人士将完全接管转让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1.固定资产:甲乙双方同意,有关企业所拥有的拟向乙方转让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内,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2.流动资产:为了生产持续性发展的需要,本协议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而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拥有的有关的库存材料、产成品、在制品及配件仓库存零配件。

第四条产品售后安装及其它售后服务的安排。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所述的交割日前,对甲方签署的并已履行交货义务,但依据合同、协议的规定或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合同、协议并未有规定),甲方仍处于承诺履行产品的售后安装或其它售后服务义务期间的销售合同、协议,自交割日后,应由乙方代替甲方持续履行上述产品的售后安装及销售合同、协议所约定的其它售后服务。

2.为确保乙方持续履行前款所述的产品的售后安装及其它售后服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_________公司对交割日的预提安装费、售后服务费进行审计确认。乙方在依据本协议第七条第3款所述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格时,应自转让价格中扣除上述经确认的预提安装费、售后服务费。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交割日为起算日,在自交割日起的第_________个公历年度届满之日,由_________公司对实际发生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用进行审计,该审计数据为终局数据。如经审计,依据本条上款由乙方预提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的总额超出实际发生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用的总额,则乙方应在_________公司出具审计数据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超出部分的价款返还甲方;如经审计,乙方预提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的总额不足支付实际发生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用的总额,则甲方应在公司出具审计数据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不足部分的价款支付予乙方。

第五条商标的使用许可。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保证给予乙方有偿使用有关商标的使用许可,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为准。

第六条劳务安排。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交割日后,对于有意成为乙方职员的有关企业的员工,有关企业将解除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并与其签署劳动合同,与乙方员工享受同等待遇。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的《劳务安排协议》的内容为准。

第七条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1.根据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确认的资产评估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的基础。在交割评估基准日,甲、乙双方将根据本条下款所述原则对交割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进行调整。经过上述调整后的固定资产的转让价格与流动资产的转让价格总额将作为乙方收购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依据下述原则确定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

(1)固定资产:对列入资产评估报告内的固定资产,以_________元人民币为转让价格的基础,根据甲方_________年执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率,扣除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交割评估基准日的折旧额作为固定资产的转让价格。

(2)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转让价格的确定,应参考_________公司于交割评估基准日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及依据国际会计准则分别进行审计、确认的数据,由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一公平、合理的市价。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以代替甲方偿还截止交割日,以甲方为债务人的有关债务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格,惟上述有关债务截至交割日的本金及利息(如适用)的总额累计应相等于转让价格总额扣除依据本协议第四条第2款经_________公司审计确认的预提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有关债务的债权人名单及相关资料由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

第八条交割评估基准日与交割日。

1.在交割评估基准日,下述条件必须全部获得满足:

(1)甲方就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行为获得有关贷款银行的书面同意;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特许经营权转让合同商标转让合同房屋转让合同。

(4)根据中国法律及法规,所有按本协议就有关资产转让及本协议提及的其他交易及安排而应取得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的原审批机关的批准及其他一切审批、同意、豁免和授权均已取得及一切有关文件均获签署。

2.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当天,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份令乙方满意的独立中国律师出具的中国法律意见书证明及确认,本条上款所列条件已全部获得满足。

3.如自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本条第1款所述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应获得满足的条件仍未能获得完全满足,则在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的下一年度的同一日期(不包括该日)后,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提出解除本协议。

4.满足下列条件时,转让资产即可在交割日合法交割:

(1)本条第1款所述的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应满足的所有条件完全得到满足;及。

(2)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本协议双方经过评估师、会计师所进行的评估、审计,已就转让资产的价格及与转让资产相关的一切交易、安排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意见。

5.甲、乙双方确认,本条上款所述所有条件,均应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包括该日)后的30个工作日内满足。

6.如本条第4款所述的所有条件在本条上款所述的期间内仍未能得到全部满足时,则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提出不收购流动资产。

7.在交割日当天,乙方应向乙方同意替代甲方偿还的有关债务的债权人发出乙方代替甲方承担有关债务的通知书,甲方应确保上述债务的债权人自收到上述通知书后(包括该日)的十四个工作日内,对通知书加以书面确认。如在上述期间内,债权人仍未能对通知书加以书面确认,对未能获得确认的债务部分,乙方不承担偿还义务,直至甲方促使该部分债务的债权人对通知书加以确认,而甲方应自行承担自债权人收到通知书后的第十五个工作日(包括该日)至债权人对通知书加以确认之日(包括该日)的,该部分债务所产生的利息及一切费用。

8.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相关期间甲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由_________负担。

第九条甲方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2.甲方对有关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转让有关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类似权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转让完成后将享有作为转让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资产,并不会因其成立文件或中国法律的规定而受到任何扣压、抵押和负担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就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及其它交易、安排而言,仅需获得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以及有关贷款银行及有关担保人的同意。

3.甲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中国外商独资企业,其根据中国法律有权拥有并经营其目前正在拥有并经营的一切资产和业务。甲方已经分别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所有这些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就甲方所知,在经营范围内,概无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事件发生。

4.甲方保证合法拥有其目前正在拥有并在本协议所述交割日之前继续拥有的全部转让资产。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对上述资产及权益的价值及运用、转让、处分这些资产及权益的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抵押、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利或其他限制。

5.甲方保证,截止本协议签署日,以及直至本协议所规定的交割日,制造、销售或以其他方式经营的产品,没有并将不会侵犯任何专利、设计、版权、商标或类似的知识产权,并无任何人士提出与上述产品有重大关系的权利要求。

6.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7.与甲方在交割日以前正在经营的业务有重大关系的一切商标、专利、设计、版权或其他类似的工业产权均系合法取得,收益权由甲方合法享有而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但为维持该等权利所需依法缴纳的费用除外)。截止本协议签署日,该等权利并未受到侵犯,也未以任何形式许可或授予第三人。

8.甲方一切按照中国法律和行业惯例应该保险的财产,在本协议签署日均已投保,且该等保单在本协议签署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证在交割日前不采取任何行为,亦不忽略任何行为,使上述保单成为无效或可能成为无效并保证在交割日后,促使有关保单的保险人同意将保单之投保人、受益人变更为乙方。

9.截至交割日,甲方并无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业条件的生产、经营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对转让资产的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0.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对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11.银行及其他贷款或负债。

(4)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并无任何人士就转让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声称将行使任何对转让资产的状况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权利;亦无任何直接或间接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争议。

12.甲方没有一旦披露便会影响到签订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原意被改变的事实未向乙方披露。

13.于交割日,甲方的厂房、机器、工具及其他设备均处于良好的运作及操作状态,并经定期及适当保养及维修。

14.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的知情人士对有关交割日前的有关企业或其附属企业之商业或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外透露或基于商业的目的使用上述秘密。

15.在交割日后,甲方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身经营、或透过合营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参与任何对乙方的业务实际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16.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17.甲方为有关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所有权的实益拥有人及拥有有关物业妥善的及可在市场上出售的业权。有关物业并不受任何按揭、抵押、租赁、许可权或其他负担或任何第三方权利、条件、指令规则或其他限制所影响或需要得到任何第三方同意或向第三方支付金钱补偿,而将会或可能会对上述物业的价值或对有关企业使用、转让或出售上述资产的能力造成重大不良后果。

18.即使在交割日后,上述声明、保证及承诺将继续有效。

第十条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

2.乙方有充分的权利进行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除需获得其董事会对该资产转让的正式批准外,乙方已经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权。

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第十一条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企业的商标使用、劳务合作事宜,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在交割日前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2.在交割日后,当发生针对甲方或乙方,但起因于交割日前有关企业或其附属企业的经营活动,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预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时,甲方同意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使转让资产或乙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转让资产或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则甲方同意作出赔偿。

第十四条生效。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庭裁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管辖。

第十七条协议权利。

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各方的继承者、经批准的受让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第十八条税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条附件。

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文本。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其他。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专人送递、传真、电传或邮寄方式发出;通知如以专人送递,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时为送达;如以传真或电传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回答代码后视为送达;如以邮寄方式送达,以寄出日后两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需经双方同意,并须签署书面文件。本协议的修改应在双方签字之后报送相关审批机关批准或备案(如需要者)。

3.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其根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权力或特权不应视为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且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部分行使不应妨碍未来对此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4.本协议赋予甲方及乙方的约定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并不拟排除任何其他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而应是累加性的,并应补充现时或日后法律、法规、合同规定或其他规定赋予的其他各项权利、权力及补救措施。

5.甲、乙双方彼此承诺,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在本协议下的责任,但其享有在任何时候于任何法律管辖区的任何诉讼、或任何法律管辖区对其进行查封或执行关于其在本协议规定下的责任之判决的豁免权;甲、乙双方彼此并在不可撤销地放弃这种豁免权(如有者)。

6.甲、乙双方同意,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7.如甲方在第九条所作出的声明和保证与事实不符或其保证未能得到履行,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8.甲、乙双方将支付彼此就有关本协议的各自的费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资产评估报告(略)。

二、有关物业资料(略)。

三、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对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就转让固定资产部分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确认批文及对资产转让行为出具的批文(略)。

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略)。

五、《劳务安排协议》(略)。

资产转让协议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_________市订立: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鉴于: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促使甲乙双方之间资产转让的顺利完成。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交割评估基准日:指为确定转让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对转让资产进行最终评估、审计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交割日:指本协议所述的转让资产由甲方转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评估基准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资产评估报告: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副本见附件一),由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编写。

5.转让资产:依据本协议第三条,甲方应转让给乙方的所有资产,包括于资产评估报告列明的有关企业的(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以及未列入资产评估报告,而乙方拟向甲方收购的流动资产)和与资产相关的经营业务。

6.相关期间:自评估基准日(含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不包括交割日)之间的期间。

7.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

8.附属企业:就本协议各方而言,由该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控制是指任何人士籍着持有股权、出资额,行使投票权、董事任命权或依据合同或其他方式所拥有的决定另一方决策及事务的权力。

9.有关物业:资产评估报告内列明的有关企业拟转让予乙方的,有关企业已或将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或房屋所有权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详情见附件二。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交割日将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转让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自甲方受让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

3.自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所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则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甲方有义务尽量协助乙方完成有关的必要的法律手续。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权人士将完全接管转让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 转让资产。

1.固定资产:甲乙双方同意,有关企业所拥有的拟向乙方转让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内,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2.流动资产:为了生产持续性发展的需要,本协议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而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拥有的有关的库存材料、产成品、在制品及配件仓库存零配件。

第四条 产品售后安装及其它售后服务的安排。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所述的交割日前,对甲方签署的并已履行交货义务,但依据合同、协议的规定或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合同、协议并未有规定),甲方仍处于承诺履行产品的售后安装或其它售后服务义务期间的销售合同、协议,自交割日后,应由乙方代替甲方持续履行上述产品的售后安装及销售合同、协议所约定的其它售后服务。

2.为确保乙方持续履行前款所述的产品的售后安装及其它售后服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_________公司对交割日的预提安装费、售后服务费进行审计确认。乙方在依据本协议第七条第3款所述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格时,应自转让价格中扣除上述经确认的预提安装费、售后服务费。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交割日为起算日,在自交割日起的第_________个公历年度届满之日,由_________公司对实际发生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用进行审计,该审计数据为终局数据。如经审计,依据本条上款由乙方预提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的总额超出实际发生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用的总额,则乙方应在_________公司出具审计数据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超出部分的价款返还甲方;如经审计,乙方预提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的总额不足支付实际发生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用的总额,则甲方应在公司出具审计数据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不足部分的价款支付予乙方。

第五条 商标的使用许可。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保证给予乙方有偿使用有关商标的使用许可,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为准。

第六条 劳务安排。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交割日后,对于有意成为乙方职员的有关企业的员工,有关企业将解除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并与其签署劳动合同,与乙方员工享受同等待遇。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的《劳务安排协议》的内容为准。

第七条 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1.根据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确认的资产评估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的基础。在交割评估基准日,甲、乙双方将根据本条下款所述原则对交割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进行调整。经过上述调整后的固定资产的转让价格与流动资产的转让价格总额将作为乙方收购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依据下述原则确定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

(1)固定资产:对列入资产评估报告内的固定资产,以_________元人民币为转让价格的基础,根据甲方_________年执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率,扣除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交割评估基准日的折旧额作为固定资产的转让价格。

(2)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转让价格的确定,应参考_________公司于交割评估基准日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及依据国际会计准则分别进行审计、确认的数据,由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一公平、合理的市价。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以代替甲方偿还截止交割日,以甲方为债务人的有关债务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格,惟上述有关债务截至交割日的本金及利息(如适用)的总额累计应相等于转让价格总额扣除依据本协议第四条第2款经_________公司审计确认的预提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有关债务的债权人名单及相关资料由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

第八条 交割评估基准日与交割日。

1.在交割评估基准日,下述条件必须全部获得满足:

(1)甲方就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行为获得有关贷款银行的书面同意;。

(4)根据中国法律及法规,所有按本协议就有关资产转让及本协议提及的其他交易及安排而应取得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的原审批机关的批准及其他一切审批、同意、豁免和授权均已取得及一切有关文件均获签署。

2.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当天,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份令乙方满意的独立中国律师出具的中国法律意见书证明及确认,本条上款所列条件已全部获得满足。

3.如自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本条第1款所述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应获得满足的条件仍未能获得完全满足,则在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的下一年度的同一日期(不包括该日)后,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提出解除本协议。

4.满足下列条件时,转让资产即可在交割日合法交割:

(1)本条第1款所述的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应满足的所有条件完全得到满足;及。

(2)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本协议双方经过评估师、会计师所进行的评估、审计,已就转让资产的价格及与转让资产相关的一切交易、安排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意见。

5.甲、乙双方确认,本条上款所述所有条件,均应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包括该日)后的30个工作日内满足。

6.如本条第4款所述的所有条件在本条上款所述的期间内仍未能得到全部满足时,则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提出不收购流动资产。

7.在交割日当天,乙方应向乙方同意替代甲方偿还的有关债务的债权人发出乙方代替甲方承担有关债务的通知书,甲方应确保上述债务的债权人自收到上述通知书后(包括该日)的十四个工作日内,对通知书加以书面确认。如在上述期间内,债权人仍未能对通知书加以书面确认,对未能获得确认的债务部分,乙方不承担偿还义务,直至甲方促使该部分债务的债权人对通知书加以确认,而甲方应自行承担自债权人收到通知书后的第十五个工作日(包括该日)至债权人对通知书加以确认之日(包括该日)的,该部分债务所产生的利息及一切费用。

8.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相关期间甲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由_________负担。

第九条 甲方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2.甲方对有关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转让有关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类似权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转让完成后将享有作为转让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资产,并不会因其成立文件或中国法律的规定而受到任何扣压、抵押和负担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就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及其它交易、安排而言,仅需获得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以及有关贷款银行及有关担保人的同意。

3.甲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中国外商独资企业,其根据中国法律有权拥有并经营其目前正在拥有并经营的一切资产和业务。甲方已经分别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所有这些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就甲方所知,在经营范围内,概无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事件发生。

4.甲方保证合法拥有其目前正在拥有并在本协议所述交割日之前继续拥有的全部转让资产。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对上述资产及权益的价值及运用、转让、处分这些资产及权益的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抵押、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利或其他限制。

5.甲方保证,截止本协议签署日,以及直至本协议所规定的交割日,制造、销售或以其他方式经营的产品,没有并将不会侵犯任何专利、设计、版权、商标或类似的知识产权,并无任何人士提出与上述产品有重大关系的权利要求。

6.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7.与甲方在交割日以前正在经营的业务有重大关系的一切商标、专利、设计、版权或其他类似的工业产权均系合法取得,收益权由甲方合法享有而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但为维持该等权利所需依法缴纳的费用除外)。截止本协议签署日,该等权利并未受到侵犯,也未以任何形式许可或授予第三人。

8.甲方一切按照中国法律和行业惯例应该保险的财产,在本协议签署日均已投保,且该等保单在本协议签署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证在交割日前不采取任何行为,亦不忽略任何行为,使上述保单成为无效或可能成为无效并保证在交割日后,促使有关保单的保险人同意将保单之投保人、受益人变更为乙方。

9.截至交割日,甲方并无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业条件的生产、经营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对转让资产的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0.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对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11.银行及其他贷款或负债。

(4)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并无任何人士就转让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声称将行使任何对转让资产的状况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权利;亦无任何直接或间接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争议。

12.甲方没有一旦披露便会影响到签订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原意被改变的事实未向乙方披露。

13.于交割日,甲方的厂房、机器、工具及其他设备均处于良好的运作及操作状态,并经定期及适当保养及维修。

14.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的知情人士对有关交割日前的有关企业或其附属企业之商业或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外透露或基于商业的目的使用上述秘密。

15.在交割日后,甲方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身经营、或透过合营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参与任何对乙方的业务实际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16.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17.甲方为有关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所有权的实益拥有人及拥有有关物业妥善的及可在市场上出售的业权。有关物业并不受任何按揭、抵押、租赁、许可权或其他负担或任何第三方权利、条件、指令规则或其他限制所影响或需要得到任何第三方同意或向第三方支付金钱补偿,而将会或可能会对上述物业的价值或对有关企业使用、转让或出售上述资产的能力造成重大不良后果。

18.即使在交割日后,上述声明、保证及承诺将继续有效。

第十条 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

2.乙方有充分的权利进行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除需获得其董事会对该资产转让的正式批准外,乙方已经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权。

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第十一条 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企业的商标使用、劳务合作事宜,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在交割日前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2.在交割日后,当发生针对甲方或乙方,但起因于交割日前有关企业或其附属企业的经营活动,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预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时,甲方同意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使转让资产或乙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转让资产或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则甲方同意作出赔偿。

第十四条 生效。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庭裁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管辖。

第十七条 协议权利。

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各方的继承者、经批准的受让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第十八条 税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条 附件。

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文本。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其他。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专人送递、传真、电传或邮寄方式发出;通知如以专人送递,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时为送达;如以传真或电传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回答代码后视为送达;如以邮寄方式送达,以寄出日后两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需经双方同意,并须签署书面文件。本协议的修改应在双方签字之后报送相关审批机关批准或备案(如需要者)。

3.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其根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权力或特权不应视为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且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部分行使不应妨碍未来对此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4.本协议赋予甲方及乙方的约定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并不拟排除任何其他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而应是累加性的,并应补充现时或日后法律、法规、合同规定或其他规定赋予的其他各项权利、权力及补救措施。

5.甲、乙双方彼此承诺,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在本协议下的责任,但其享有在任何时候于任何法律管辖区的任何诉讼、或任何法律管辖区对其进行查封或执行关于其在本协议规定下的责任之判决的豁免权;甲、乙双方彼此并在不可撤销地放弃这种豁免权(如有者)。

6.甲、乙双方同意,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7.如甲方在第九条所作出的声明和保证与事实不符或其保证未能得到履行,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8.甲、乙双方将支付彼此就有关本协议的各自的费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资产评估报告(略)。

二、有关物业资料(略)。

三、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对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就转让固定资产部分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确认批文及对资产转让行为出具的批文(略)。

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略)。

五、《劳务安排协议》(略)。

资产抵债协议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已于_____年_____月与__________公司正式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甲方以_____万元现金购买__________公司拥有的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元人民币债权,目前该协议已生效并履行情况良好,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该协议将履行完毕。为了解决乙方所欠甲方债务问题,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以其拥有的、经_____人民法院判决取得的_____%的房产所有权抵偿所欠甲方债务,根据评估结果,双方商定该项资产抵债金额为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

2.为了尽快收回资金,甲方委托乙方将上述房产依法变现,变现款应在_____月内全部支付给甲方。因将上述房产变现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论何种原因导致该资产变现后的款项不能支付给甲方,乙方均应给予甲方相应的补偿或赔偿。

3.有关本协议的争议,由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则应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5.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资产抵债协议

根据《______区国有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的实施办法》(___国资委[20___]___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和最大限度利用资源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依据区国资委、一级企业或主管部门的财务核销的批复文件和“损失资产”处置的授权,甲方同意接收乙方已办理核销审批手续的“损失资产”处置权,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移交范围、方式、期限。

移交资产的范围详见附件“核销资产移交清单”,限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移交工作,以核销资产企业住所为资产移交地点、经双方代表清点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成。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具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移交资产的处置权;。

2、具有知悉移交方所移交“损失资产”的数量、质量、状况的权利;。

3、具有确定移交方所移交“损失资产”的范围、数量的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具有按照协议配合“损失资产”移交行为的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具有提交所移交“损失资产”范围、数量的建议权;。

2、具有按照协议方式收取所移交资产仓储、保管等费用的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具有配合移交资产、并协助甲方储存、保管、运输、清理“损失资产”的义务;。

2、具有准确披露所移交“损失资产”真实状况和提供“损失资产”相关资料的义务。

第三条移交税费的承担。

1、双方约定,对本次资产移交行为所涉及的属于双方分别应交纳的税费,采取分别承担的方式解决。即移交方承担移交方应交纳的税费,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应交纳的税费。

2、对于本次资产移交行为所涉及的属于单方交纳的税费,双方约定由____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声明与保证。

1、移交方的声明与保证。

(1)移交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各种“损失资产”的资料均为真实、合法、有效;。

(2)移交方在接收方处置“损失资产”期间,在仓储、保管、运输、清理等方面提供相应的服务。

2、接受方的声明与保证。

接受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按照移交清单上的数额,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成“损失资产”的接收确认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相关赔偿金额由双方按照合理的原则、依据实际经济损失数额协商确定。

第六条协议纠纷的处理。

双方对本协议的解释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区国资委或区政府提出裁决请求。

第七条其他。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产收购协议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1.2?资产交接:转让资产按下列方式分两期交付:

(1)_________房产应在本协议生效日交付给甲方;

(2)其他资产应在甲方根据本协议第二条支付第二期收购价款后_________日内交付给甲方。

1.3?办理财产过户手续。

(1)乙方应在将附件1所列房产按本协议第1.2条交付时协助甲方到房屋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缴还其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

(2)乙方同意在根据本协议第1.2条交付相关资产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产的发票、购买合同、资料等文件。

第二条?支付价款。

2.1?收购价款:作为乙方向甲方出售转让资产(包括第一期和第二期资产)的对价,甲方将向乙方支付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的价款(下简称“收购价款”)。

2.2?收购价款来源:丙方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贷款_________元(下简称“承债式贷款”),甲方承诺该承债式贷款将全部用于向乙方支付收购价款并同意以未抵押的部分房产及其他未抵押的资产为该贷款提供足额的抵押担保。丙方则同意在本协议生效日后五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定相关的抵押贷款合同(下简称“抵押贷款合同”)。

2.3?支付方式:甲方承诺将按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收购价款:

(3)剩余的收购价款:人民币_________元将自_________年起从甲方税后利润中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其中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如果当期税后利润不足以支付应付收购价款,则该期因此未能支付的价款顺延至下一期支付,但最迟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全部付清。

第三条?陈述和保证。

3.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3.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7)已经对转让资产投保了必要的财产_____,保单在相关资产交接前一直有效。

第四条?前提条件。

4.1?甲方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收购价款的前提条件是:丙方和甲方按本协议签署承债式贷款合同。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甲方的责任。

(3)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5.2?乙方的责任。

(3)如果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一条约定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则每迟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金额为收购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但无论如何,不超过收购价款的百分之十。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办理产权转让通知后三十天内仍未办理,则甲方有权在书面通知十天后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事件: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爆炸等不可抗力,致使一方延期或不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其延期或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原因。

6.2?免除责任: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协议因此未能履行或延期履行而遭受的损失负责。声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第七条?其他约定。

7.1?书面修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7.2?组建协议:本协议是《组建协议》的补充协议。如果二者之间有任何冲突,则以本协议为准。

7.3?协议生效:本协议在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7.4?争议解决:如果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在发生争议后三十天内未能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将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北京)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有约束力。

7.5?文本: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各方已经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_________。

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资产清单(略)。

资产管理协议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盈利水平,甲乙双方在对证券市场存在风险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产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原则。

本协议下委托资产的运作和管理遵循“资产的安全性,运作的合法性和收益的稳定性”三大原则。

二、委托资产及委托方式、期限。

1、甲方出资万元资金委托乙方运作和管理;乙方提供万元资金(或等值股票)做为乙方运作甲方委托资金的风险保证金。甲乙双方资金到位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日。

2、甲方委托资金和乙方风险保证金的运作和管理均以在双方认可的营业部分别设立的保证金专户的形式进行。委托资金和风险保证金项下各项投资的收入和变现资金只能在保证金专户中运作,不得挪作他用。

3、委托资产管理期限自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上签字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共月。

4、委托期限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延长,甲乙双方如需延长委托期限,应在委托期限届满前提前60天向对方提出延期申请。

三、有关帐户的约定。

1、甲方提供或确认的用于委托资金运作和管理的指定证券帐户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

股东名称:股东编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

股东名称:股东编号:

2、乙方提供或确认的用于风险保证金运作和管理的指定证券帐户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

股东名称:股东编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

股东名称:股东编号:

四、投资收益的约定及资金清算。

1、甲乙双方共同约定甲方委托资产的年收益率为%。

2、委托期满后,甲方有权按第一顺序将委托资产的本金及依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收益同时收回。

3、委托期满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到开户营业部办理委托资产和投资收益的清算手续。

4、委托截止日至资金清算日,乙方不再为甲方委托资产计算投资收益。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在本协议下享有以下权利:

(1)依赖乙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各项声明、保证和承诺委托乙。

方管理其委托资产。

(2)获得乙方定期提供的资产委托管理报告。

(3)享有委托资产的保值和年收益率为%的增值效益。

2、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在本协议下负有以下义务:

(1)按照本协议规定按时向乙方提供委托资产。

(2)向乙方提供指定证券帐户及本协议附件所列各项文件。

(3)对委托资产项下的投资信息及其他秘密资料负有保密的义。

务。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乙方在本协议下享有以下权利:

(1)依赖甲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各项声明、保证和承诺从事本协议项下的资产委托管理业务。

(2)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自主作出委托资产管理项下的投资决策并付诸实施。

(3)按本协议规定获得委托资产项下投资收益超过%以上的部分。

2、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乙方在本协议下负有以下义务:

(1)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有关证券交易管理的各项规定。

(2)保证甲方委托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并在委托期满后工。

作日内将委托资产本金及依本协议规定的投资收益一并支付给甲方。

(3)在委托期限内定期向甲方提供资产委托管理报告。

七、声明、保证与承诺。

1、甲方向乙方作出以下声明、保证与承诺:

(1)如在委托期限内出现任何可能使乙方资产委托管理受到限。

制的事实情况,甲方将立即通知乙方并对本协议作相应修改。

(2)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就资产委托管理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

策。

(3)甲方在本协议及附件,以及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中所作。

出的事实陈述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对于甲方提供的委托资产,甲方保证其来源合法,且在法。

律上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并承诺该资产未进行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担保、租赁和托管等任何形式的产权变更。

(5)甲方保证委托资产项下的投资收益超过%以上的部分归。

乙方所有。

2、乙方向甲方作出以下声明、保证与承诺:

同意。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及作出的所有事实陈述均是真。

实、准确、完整的,没有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形式的抵押、质押、担保、租赁和托管等等任何形式的产权变更。

(4)委托期限内,如因乙方运作、管理不当,导致甲方委托资产减少或收益不足%的,乙方承诺用风险保证金补足;若风险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甲方委托资产原值和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收益的,乙方承诺用自有资产补足。

3、甲乙双方共同同意并指定作为本次合作的监督管理方,并与之共同签署有关三方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将应付甲方款项支付给甲方,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延迟一天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五计算。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向对方所作的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所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导致对方受到损失时,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委托资产期初余额的%。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向对方提供完全和有效的赔偿。

九、协议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3、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协议无法执行时。

4、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委托资产时。

5、本协议赖以成立的任何条件出现变化,使本协议的存在或履行成为非法时。

本协议的终止必须是书面的。协议终止时,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随即终止。

十、争议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因本协议而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诉讼,诉讼管辖法院应为。

被告所在地法院。

十一、协议效力。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附件目录。

附件二: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资产重组协议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乙双方以强化企业竞争力、追求规模发展为目的,提出资产重组要求,并就此分别向各自董事会申报,且已得到批准。

投入部分净资产(部分资产和相关负债)而增资扩股。

资产回购协议_资产回购协议书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回购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回购房屋和土地使用权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回购权。

乙方充分了解双方于年月日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是因为甲方经营遭受到暂时性困难而不得已的行为,故同意甲方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的一段时间内有权对该合同所出卖之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行使回购权。

二、回购标的。

甲方回购标的为《房地产转让合同》第一条所列之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为“该房产”)。

三、回购权行使期限。

甲方行使回购权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在该期间甲方随时有权回购该房产。

四、甲方回购方式为。

五、回购价格及付款时间。

六、交付期限及交付标准。

1、该房产在回购时如尚未由甲方交付给乙方的,甲方不再向乙方交付。

2、该房产如果在回购时已经由甲方交付给乙方的,乙方应当在甲方支付完毕回购价款之日立即交付给甲方。乙方保证交付时该房产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

七、税费承担。

因该房屋买卖而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该房屋产权手续的办理。

该房屋的产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给予协助。

九、乙方保证。

1、在回购权行使期限内,乙方不得将该房产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抵押、出租给第三方或者在该房产上设定任何第三方权利。

2、如甲方行使回购权时该房产已经处于乙方管理或者控制之下,乙方保证该房产与依据《房地产转让合同》由甲方向乙方交付时状态相比较,未受到任何形式的毁损。

十、房屋拆迁的处理。

1、如《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被拆迁或者被国家征用,拆迁人对该房屋给予的拆迁补偿全部归甲方所有。

2、如该房产全部被拆迁或者被国家征用,在领取补偿款后,甲方应当返还乙方依据《房地产转让合同》而向甲方支付的全部价款。

3、如该房产部分拆迁,则甲方行使回购权的标的为该房产尚未被拆迁或者尚未被国家征用的部分,回购价款仍然依据本协议第五条确定。

第十一条特别条款。

1、乙方同意在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之后,甲方行使回购权之前,甲方有权利对上述房产进行转让或者处分。

2、转让或者处分所得归甲方所有。

3、如该房产转让的,甲方应当在该房产转让后三个月内行使回购权,并按本协议第五条支付回购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行使回购权后,逾期支付回购价款的,应当按当期应付回购。

2、甲方依据本协议行使回购权而被乙方拒绝的,乙方应当支付回购价款的%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争议条款。

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裁决。

第十三条其它。

1、本协议独立于《房地产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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