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的重要性在于能够及时传达信息,促使各方能够做出相应的安排和反应。【社区通知】亲爱的居民,为了加强安全意识,将组织消防演习,请届时参加。
组长:xx。
副组长:xx。
各部门负责人(成员):xx、xx。
教育教学方面:
宣传、氛围与少先队活动方面:
校园环境与后勤补给方面:
各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贯彻落实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全校师生积极配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通过宣传垃圾分类的意义提升同学们对垃圾分类这一实际问题的重视;宣传分类垃圾的具体做法,引导同学们正确地进行垃圾分类,保护环境;最后以标记垃圾桶等方式提醒同学们时刻注意垃圾分类回收问题。
20xx年x月x日。
1、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让学生了解生活中有哪些垃圾,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
2、在日后生活中能够分类投放各类垃圾,树立环保意识。
本项活动主要是通过班级文化宣传、课堂教育教学经过讨论、探究、设计方案等形式让学生们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从而引导学生重视环境保护,注意节约资源。
1、学校宣传通过红领巾广播站、国旗下讲话、课间小结的形式进行校园氛围宣传。
2、每个学期做好班级“垃圾分类”计划、总结。
3、利用每期的黑板报进行宣传,开辟相关“垃圾分类”板块。
4、做好班会课“垃圾分类”宣教资料的。收集。
5、健康科根据三年级下册的课程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总结、教案,要有过程性记录,学科计划、总结也要有专门的工作安排。
6、美术科生动展现垃圾分类的形象。
7、保持校园卫生环境。
1、各班级老师高度重视“垃圾分类”教育教学,把“垃圾分类”纳入到平时学生的学习中。
2、学科教学互相渗透,注意课堂教育。健康课、美术课上交相关的教案。
3、积极参与活动,把活动的资料整理收集,在每学期期末上交。
4,所有材料按时上传ftp,照片一律使用复制、粘贴word文档,并附简短文字说明的形式。
本次活动通过提升同学关注并力行垃圾分类这一侧面来提升同学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并积极参与其中,共同保护地球。
小学生垃圾分类趣味活动方案6。
为宣传普及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中小学生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激发广大学生热爱美好家园,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理念融入校园文化,推动“美丽越城”建设,促进人与环境的和谐发展,展示“垃圾革命”的建设成果,形成全社会关心、参与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局面。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中小学生中开展“我爱我家”垃圾分类主题征文评选活动。现将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围绕“我爱我家”这一主题,积极引导树立良好、文明、卫生的垃圾分类意识,杜绝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发生,使垃圾分类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努力创设垃圾分类的文明新风。
区属中、小学生。
1、来稿要求原创作品,严禁抄袭。
2、征文题目自拟,文章体裁不限,可纪实、可读后感、可议论文、散文、小说等多种形式。字数原则上初中不超过1000字,小学不超过800字。
3、征文必须紧扣活动主题,紧紧围绕垃圾分类、保护环境、节能低碳、美丽校园(家园)、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等题材进行写作,要求内容健康、结构完整。
5、9月10日前以学校为单位报送,纸质稿及汇总表送教体局教育科,电子稿打包发送至邮箱:xx。征文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在文末注明作者姓名、学校及指导老师姓名。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xx。
区教体局将组织专家对来稿进行评选,按初中组、小学组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
请各校按要求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力争活动取得实效。
尊敬的业主:
您好!
整治环境卫生,建设优美整洁、健康文明、xx舒适的京温,是我们共同的美好愿望和应尽的责任。每位居民都要发扬主人翁精神,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卫生管理员、卫生监督员、卫生宣传员。我们的口号是“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为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全体动员起来,彻底搞好摊位内外卫生和个人卫生。
二、门前三包责任:一包门前无垃圾;二包门前无污水;三包门前无杂物。
三、不乱倒垃圾污物,不从摊位里往外扔垃圾、倒污水,一定要装袋后倒入垃圾箱内。
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塑料袋等废弃物,便后及时冲水,不随地大小便,不在垃圾桶内大小便。看到地面上有纸屑等垃圾,主动捡起来扔进垃圾筒里。
五、不在公共区域乱涂乱画和乱贴广告。所有广告须通过经营部同意后,张贴在指定位置。
六、门前货物摆放整齐,不超过划定的区域,闭市后将所有货物收到摊位内。
七、爱护所有的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和随意改变位置。
八、爱惜保洁人员的劳动成果,制止他人乱扔垃圾的行为。
居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心连心,从现在开始,从我做起,争做文明居民,营造优美环境,建设x京温。用我们的热情和行动,用我们的x勤和汗水,让天更蓝,水更清,地更净,使我们的经营环境更加舒适干净、健康文明、xx美好!
倡议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推进后宅街道“三治”工作进度,提升城市品位,依据《^v^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规定,现就后宅街道辖区范围内严禁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发布通告如下:
一、凡在后宅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严禁随意倾倒、抛洒、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损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二、单位和个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投放,严禁乱扔乱倒。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从业人员)在运输过程中严禁沿途丢弃、抛洒垃圾。
三、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清运、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严禁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清运建筑垃圾,严禁沿途丢弃、抛洒或随意倾倒。
四、在后宅街道辖区范围内,实行24小时动态巡查,并在重点路段和重点区域安装红外视频监控。对在辖区范围内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的,执法部门将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或《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其他违反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也将从严查处。
五、希望单位(组织)、个人积极举报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对发现在后宅街道辖区内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垃圾违法行为,举报提供线索经执法部门查实的,对举报人予以每件500元的奖励,对当场发现即举报并指证违法行为者经执法部门查实的,对举报人予以每件1000元的.奖励。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
xx街道xx办xxxxxxxxxxx(朱)xxxxxxxx。
xxxxxx执法大队xxxxxxxxx。
xx市xxx街道办事处。
xx年2月29日。
——禁止倒垃圾提示语。
各部门、车间:
因公司场地有限,为了规范生产区垃圾的管理,实现生产垃圾的分类贮存、分类处置,现将垃圾堆放场所分为四个区域,即可回收包装袋堆放区、可回收普通固废区、普通固废垃圾堆放区和其他垃圾堆放区、(南门厕所旁)等。望各部门、车间严格按照要求,将垃圾分类后堆放至各不同区域。
1、可回收包装袋堆放区:不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各种原材料包装袋、内膜袋、牛皮纸袋等。
2、可回收普通固废区:废纸箱纸板,废纸,各种饮料瓶,废钢丝管,冷凝器垫圈,纸桶、废商标贴纸等。
3、普通固废垃圾堆放区:废混凝土,废砂土,砖块、石头,各种密封垫,废保温材料和废木板等。
4、废设备、材料堆放区:报废的钢板、钢管、废铁、废桶、废阀门、玻璃钢、rpp、pvc阀门、管材等。
5、其他垃圾堆放区:果壳、树叶、树枝、杂草等1—4项内未包括的其他垃圾、废品。
1、包装袋、纸板、纸箱必须摊平、扎紧,在转运过程中严禁出现抛、漏、洒现象。
2、未经分类的'生产垃圾,三废处理站有权不予接收。
3、各种垃圾必须倒在指定的区域内,在厂区内随意倾倒、丢弃垃圾的,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的9.3.15款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通知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各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市直驻镇及镇属各单位:
现将《镇头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切实改善我镇人居环境,增强居民环保意识与绿色发展理念,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水平,根据省市、浏阳市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管护长效机制,建立“农户源头分类减量,保洁人员上门回收,村镇二次细分,市统筹分类处理”的分类减量处理模式。到底,全镇驻镇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垃圾分类减量覆盖率达100%,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率达60%,低价值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兜底回收。
成立镇头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领导小组:
顾问:孙谦。
组长:赵舟飞。
副组长:
成员:各线办负责人,市直驻镇及镇属各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李蓓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评考核等相关工作。
(一)广泛宣传动员。
一是以各级党组织为平台,以“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通过“党员联户”手段做好入户宣传,指导居民群众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二是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从7月份开始层层召开会议,明确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做好宣传发动和培训,加强现场指导和入户宣传,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三是以“美家美妇”活动为载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妇女的积极性。四是利用镇村干部联片网格化制度,每周一次上户开展宣传培训,指导如何正确分类,做到家家户户参与垃圾分类,并由纪检办对上户宣传情况进行督查。五是加大对辖区中小学生的宣传培训力度,利用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利用每周一早自习(10—15分钟),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宣讲,并点评班级分类效果。
(二)健全管理制度。
各村(社区)、各单位成立垃圾分类减量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健全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村级配备垃圾分类专职管理专干兼任资源回收站站长,按150户一名保洁员的标准配齐保洁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能熟练驾驶电动摩托车。
(三)配齐设施设备。
镇域辖区各单位及商住小区设置资源回收点,办公区配置两分类垃圾桶、公共区域配备四分类垃圾桶,单位食堂单独设置封闭易腐垃圾桶,商住小区另设置建筑垃圾堆放点和大件垃圾堆放点。各村(社区)建立村级资源回收站,分区标识明确,有毒有害垃圾设置封闭存放区域,健全垃圾分类减量台账;配备密封式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车辆,农户配齐可回收、不可回收两类垃圾桶,厨余垃圾由农户自备密封容器收集并自行处理,视农户情况设置集中堆沤池。镇级进一步提升分类收运、处理能力,加快垃圾分类综合处理总站建设,成立可回收物收运专业队伍,定期对各村(社区)、驻镇单位、商住小区可回收物统一进行分类收运处置。
(四)完善分类体系。
1.规范标识。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商住小区要在明显位置设置固定宣传栏,在人口密集区、办事窗口等地方设置宣传标语,摆放宣传资料。规范分类垃圾桶的颜色、标识、宣传指引,在投放点设置分类指引牌或分类流程图,明确投放方法,引导群众正确投放。
2.分类投放。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商住小区要引导群众按四分类法进行分类投放;企业设置工业垃圾收集容器,商住小区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暂存点,采取定时分类收运方式,确保工业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不混入生活垃圾,进一步加强湿垃圾处理。
3.分类收集。村(社区)可回收、不可回收、有毒有害垃圾由保洁员上户分类进行收集;企事业单位、商住小区不可回收垃圾由专业保洁公司进行定点收集,可回收、有害垃圾则由镇统一进行收集,纳入市回收体系。小区装修垃圾和企业工业垃圾则由小区、企业明确专业队伍进行分类收集。
4.分类运输。村(社区)不可回收垃圾由村级保洁队伍清运至中转站,低价值可回收物统一转运至镇资源回收中心。企事业单位、商住小区不可回收垃圾由集镇保洁公司清理运输至中转站;低价值可回收物统一分类运输到镇资源回收中心。装修垃圾和工业垃圾由小区、企业明确专业队伍进行分类转运。
5.分类处理。不可回收垃圾由镇压缩中转至市指定垃圾场清洁焚烧;湿垃圾由农户、单位、个人进行堆沤成肥或指定有处理能力的农户进行收集喂养鸡鸭;高价值可回收物可由废品收购中心进行收购;低价值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则由市政府招标确定的'回收企业统一回收规范处理;装修垃圾、工业垃圾由小区物业、企事业单位明确专业队伍进行分类无害化处理。
1.党政办:负责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宣传,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村(社区)、单位、个人进行典型报道;配合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公室调度各单位推进工作开展;负责机关内部门(含食堂)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进一步完善机关院内垃圾分类设施,组织物业人员定时回收,建立台账;制定机关垃圾分类考核细则,定期对各站办所进行评比。
2.党建办:以党建为引领,指导各党组织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党员先行”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进性。要求各党组织落实“党员联户”制度(按就近联系原则每名党员联系5—10户农户),建立指导台账,每月主题党日下户指导。建立奖惩机制,每月评比垃圾分类“优秀指导员”,将评比结果列入党员“先锋指数”考评,促使党员争当垃圾分类示范员、指导员、监督员。
3.财政所:将各村(社区)垃圾分类减量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16元/人(户籍人数)和1.5万/年/村(合并村3万/年/村)补助到村,另设置3万元/年/村考核经费,严格考核兑现,按季度进行发放。
4.经济发展办、自然资源办和生态环境办、应急管理办:负责指导镇属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制定具体指导方案,充分发挥企业主体责任,设置垃圾分类分拣点;配备垃圾分类设施,加强企业员工培训,促推垃圾分类工作,可回收物由镇级统一回收,指导企业工业垃圾处理。
5.农业农村办:负责指导镇域内合作社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健全农用地膜、农药、化肥包装袋回收机制,明确回收专员,制定奖励办法,确保地膜、农药、化肥包装物得到有效回收。
6.扶贫办:针对贫困户基础设施差、分类意识不强等现象,依托扶贫干部,加强精准扶贫户垃圾分类工作指导。
7.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全镇村(社区)、驻镇企事业单位、商住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统一运行模式,牵头制作垃圾分类宣传资料,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活动;定期开展村(社区)、驻镇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督查、排名,督促商住小区配齐垃圾分类设施;开展分类宣传,负责集镇电子屏、大型广告宣传标语设置。
8.妇联:细化工作方案,发挥垃圾分类农村妇女主力军作用,以“美家美妇”活动为载体,充分调动妇女的积极性,带动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9.各村(社区):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工作,党员、网格员定期上户指导,分片召开户主会议,广泛发动宣传;严格按照“五有标准”(有队伍、有制度、有经费、有设施、有奖惩)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村级资源回收站,配齐分类垃圾桶、电动收集车,成立专职队伍,实行量化管理。对高价值可回收物按回收价值的20%给予奖励,低价值可回收物按0.2元/斤进行兜底回收。调动老协、红白理事会成员组建垃圾分类监督小组;对农户、保洁员分类投放回收情况进行监督,按季度公布农户垃圾分类“红黑榜”,严格兑现保洁员分类考核奖惩,按考评方案要求对农户收取卫生费。
10.学校:利用校内空地或闲置房设置垃圾分拣点,完善垃圾分类设施,明确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工作;每周组织开展一次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利用主题班会)或主题实践活动;定期开展班级分类评比,建立校区分类积分制度,并给予奖励,提升学生参与率;建立班级分类回收台账,每季度组织对各学校进行检查,评选“垃圾分类示范校园”。
11.西区交管站、交警四中队:规范客车必须配备可回收、不可回收两类垃圾桶,车内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标识标牌,并对车窗抛物行为进行督导和处置。
12.驻镇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完善分类、分拣设施,加强人员培训,建立工作台账;在单位重点区域、办事窗口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标识;禁烧燃煤,严控厨余垃圾产生量。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0日—7月20日)。
召开全体镇村干部、驻镇单位负责人动员会议,明确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做好宣传发动,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推进实施阶段(7月10日—10月31日)。
1.完善投放设施、收运设备,规范标识(7月20日前)。全镇可回收、不可回收分类设施投放、标识指引全面到位,引导正确投放。
2.全面加强业务督查、指导(7月10日—9月30日)。按照全镇统筹、条块结合原则,对垃圾分类宣传动员、设施投放、标识指引、台账建立、分类效果等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全镇居民群众基本养成可回收、不可回收分类习惯,可回收、有害垃圾、建筑垃圾定点投放、及时收运、分类处理机制逐步完善。
3.开展督查整改(7月10日—10月31日)。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职能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各村(社区)、驻镇企事业单位、商住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巩固阶段性成绩,进一步完善机制形成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常态。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严密组织落实,认真抓、抓到底,保障我镇人居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二)加大投入,提升经费保障。镇财政将垃圾分类减量基础设施、队伍建设及村级运行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严格保障垃圾分类运行经费。
(三)健全机制,加强监督考核。各部门对所管辖对象出台考核细则,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及单位(小区)垃圾分类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调度推进会议,督促、指导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协调、监督考核。
通知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全体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从源头上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从2021年11月4日起,请各位就餐人员在就餐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将餐后垃圾分类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
希望广大师生从我做起,并以自己良好形象感召身边的人文明就餐,使文明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养成食堂垃圾分类的就餐习惯。
感谢各位就餐者理解和支持!
后勤处。
20__年__月__日。
各位员工:
为贯彻执行《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精神,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要求,即日起,公司将严格按垃圾分类原则,定时定点投放垃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厨余垃圾: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
2.可回收垃圾: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成为生产原料或经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
3.有害垃圾: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
4.其他垃圾: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
1.公司在指定区域摆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等三个垃圾桶,所有人员应将垃圾按分类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
2.有害垃圾(如旧电池等)请大家自行放在门口指定垃圾桶。
1.各种垃圾必须倒在指定的'区域内,不得在随意倾倒、不分类。保洁工在每天早上去各办公室收集整理垃圾,请各位按要求分区域摆放。
2.可回收垃圾由保洁员整理收纳,联络废品收购商回收处理。3.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由保洁员每天下班之前包装好,放在在园区门口大垃圾桶内,由垃圾清运人员拉走处理。
1.请全体员工丢弃垃圾前严格分类,按时前往指定地点投放,行政部将逐一检查并指导投放。
2.如发现违规丢弃垃圾,按情节处以50—200元/次罚款,并通报。罚款标准如下:
(1)不按时、不按点,随意乱扔,处以200元的罚款。
(2)按时或者没有按照种类分类,第一次处以50元的罚款,第二次处以100元的罚款,以此类推。
(3)拒不分类的,垃圾监管人员将拒收垃圾。
3.即日起,除定点投放垃圾处放置垃圾桶外,公司其它区域将全部取消垃圾桶。
4.在定点区域,公司将联合监控,对违规投放垃圾的人员进行核查,一经发现恶意违规投放的,将全公司通报并处罚款。
请全体员工自觉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积极配合保洁人员。
特此通知!
通知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公司领导:
在此,我向您表示深深的愧疚与歉意。递交我这篇场所垃圾未及时清理的检讨书以深刻反省我的工作怠慢、工作疏忽、工作未及时完成的错误。
回顾错误经过,原本20xx年xx月xx日下午我是要负责北仑区码头南乡路附近的垃圾清扫工作,可是由于我在码头南路清扫工作当中有些犯困,是因为我昨天晚上没有休息好,于是就在路边打盹,一睡就是三个钟头,严重地耽误了当天的场所垃圾清理工作。
面对错误,我感到非常地愧疚,我觉得对不起您日常对于我的关怀与期待。为此,我已经想好的改正与弥补措施:
第一,我深刻地认识错误,当然是不够的。我必须要在今天以内认真地完成昨天未完成的清扫工作以及今天的工作量,保质保量地完成场所清理工作。
第二,我须有充分地吸取此次错误教训,今后晚间一定注意好好休息,保持每天工作都有十足的工作精力。
第三,我必须向您表示歉意,并且向您保证今后我一定不再怠慢工作了。
最后,我恳请您的原谅,我一定好好努力工作,不辜负您日常的关照与期待。
尊敬的业主朋友:
我管理处为积极响应国家环保号召,配合居委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也为了使小区环境卫生能够得到改善,现已在xx小区东面垃圾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此工作的前提下离不开小区全体业主的积极配合,现通知如下:
截止20xx年11月10日未领取室内(小)分类垃圾桶的业主朋友们,请尽快携带好房产证至物业管理处领取。
居住区垃圾分类注意事项
居住区生活垃圾大致可分为厨余果皮、其他垃圾、玻璃、有害垃圾、废旧衣物和可回收物六大类。具体是:
一是厨余果皮,主要包括居民家庭产生的剩菜剩饭、菜皮果皮、茶叶渣、过期食品等。
二是其他垃圾,主要包括除厨余果皮、专项收运、废旧品回收以外的日常生活垃圾、如废弃餐巾纸、尿不湿、灰土、污染较严重的纸、塑料袋等。
三是玻璃,主要包括玻璃瓶罐、平板玻璃、镜子等。
四是有害垃圾,主要包括电池、灯管、油漆桶、墨盒、硒鼓等。
五是废旧衣物,主要包括废旧的衣服、地毯、毛巾、床单等织物,废旧的包、鞋等皮革制品。
六是可回收物主要包括较清洁的报纸、信封、账单、纸质包装盒等废纸及纸板、饮料纸包装、塑料瓶罐、塑料玩具、塑料包装袋等塑料制品、废金属等。
厨余果皮(湿)、其他垃圾(干)由当地环卫部门实施干湿分类清运,并确保日产日清。
玻璃、废旧衣物和可回收物(含低价值物回收)。
现我小区已按比例配备相应的干湿两个垃圾桶(120l),随后会陆续将原来旧垃圾桶全部更换,六分类的垃圾桶(240l)现已放置在小区的门口及垃圾房内。为了使小区业主的居住环境整洁,希望广大业主能够自觉将垃圾分类堆放至物业指定地点。
xx物业服务中心
20xx年xx月xx日
各相关单位:
根据11月3日九华山风景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会会议精神,请相关单位开展以下工作:
2.确定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
3.请各相关单位责任人扫码进入九华山风景区垃圾分类群(附二维码)。
4.请各相关单位于11月18日前将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文件及责任人名单送至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___)。
管委会办公室。
20__年__月__日。
各部门、车间:
因公司场地有限,为了规范生产区垃圾的管理,实现生产垃圾的分类贮存、分类处置,现将垃圾堆放场所分为四个区域,即可回收包装袋堆放区、可回收普通固废区、普通固废垃圾堆放区和其他垃圾堆放区、(南门厕所旁)等。望各部门、车间严格按照要求,将垃圾分类后堆放至各不同区域。一、各种垃圾分类如下:1、可回收包装袋堆放区:不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各种原材料包装袋、内膜袋、牛皮纸袋等。2、可回收普通固废区:废纸箱纸板,废纸,各种饮料瓶,废钢丝管,冷凝器垫圈,纸桶、废商标贴纸等。3、普通固废垃圾堆放区:废混凝土,废砂土,砖块、石头,各种密封垫,废保温材料和废木板等。4、废设备、材料堆放区:报废的钢板、钢管、废铁、废桶、废阀门、玻璃钢、rpp、pvc阀门、管材等。5、其他垃圾堆放区:果壳、树叶、树枝、杂草等1-4项内未包括的其他垃圾、废品。二、管理要求:1、包装袋、纸板、纸箱必须摊平、扎紧,在转运过程中严禁出现抛、漏、洒现象。2、未经分类的生产垃圾,三废处理站有权不予接收。3、各种垃圾必须倒在指定的区域内,在厂区内随意倾倒、丢弃垃圾的,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的9.3.15款进行处罚。
安全环保部。
20__年__月__日。
为加强对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店铺、住户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提高我市环境卫生水平,根据《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和《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区域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店铺、住户临街建筑立面垂直至人行道边沿范围内的台阶、空旷地、人行道路等区域。
二、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店铺、住户在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的责任:
(一)搞好建筑物外立面、天面、阳台的市容环境卫生。沿街墙面应保持洁净、美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拉挂。
(二)“三车”修理点、饮食档(店)对门前台阶、空旷地、人行道路每天清洗一次;其它商铺每周清洗一次。
(三)门前不得停放车辆,不得占道经营、作业和堆放杂物,店铺柜台货物摆放不超出门槛。
(四)门前招牌应保持整洁,文字要规范,无明显陈旧或破损,无错字、缺字。
(五)自备垃圾容器,放置在门槛以内,垃圾分类袋装存放。
(六)不得乱倒污水,严禁将垃圾扫出门外。
(七)门前不得私自设置檐篷、遮阳布,凡设置檐篷、遮阳布的,必须经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用料,要保持整洁完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三、本市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店铺、住户均有做好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义务。
四、对违反本通告第二项内容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店铺及住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依照《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五、对违反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监督、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拒绝、阻碍市容环境卫生等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监督、投诉电话。
市市容环境卫生局:81083331.越秀区:81903131,荔湾区:81031997,海珠区:34140952,东山区:37637980,天河区:87506700,白云区:86564383,黄埔区:82481959,芳村区:81899163,开发区:82213044,花都区:36808200,番禺区:84823341.
七、本市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各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规划、公安、工商、环保、卫生、城管等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本通告。
八、各街道办事处要与辖区内各单位签订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组织城管队员和市容监督员进行巡查,落实责任单位的责任。
九、本通告自20----年1月25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
十二月二十五日。
为加强平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城市清洁,营造文明有序的城市人居环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市容环境卫生进行从严管理,对损害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从中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明确城市环境卫生责任主体。
城市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具体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城市公共道路、休闲广场、文化景区等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城市各类开发区、工业区、房地产小区、单位大院等由其管理机构负责清扫保洁。
(三)建筑工地施工、竣工后未交付使用的工地或待建地块等由施工单位或相关业主单位负责清扫保洁。
(四)沿街、沿路建(构)筑物环境卫生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由居民主体负责清扫保洁。
(五)城市城区、城乡结合部或行政辖区接壤地带等区域环境卫生责任不清的,由县人民政府确定责任人。
(六)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二、严厉整治乱扔乱倒垃圾等行为。
县城区所有单位、门店及个人应当按照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投放生活垃圾,或将生活垃圾投放到就近的垃圾容器、环卫三轮车辆中。对任何单位和个人做出下列有损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的,从重处罚:
(一)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便溺和乱扔瓜果皮核、烟头、纸屑、食品包装等废弃物的,责令改正,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携犬(宠物)在公园、城市广场、公共绿地、风景区等公共场内所随地排泄,未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的,责令责任人立即清除排泄物,拒不清除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在城市道路范围内乱倒垃圾、渣土、粪便、排放污水、占道冲洗车辆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市政设施严重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城市道路上筛选、堆放或者晾晒建筑材料、谷物和其他杂物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五)从建(构)筑物或者车内向外抛撒各种废弃物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六)将门前垃圾扫入道路、下水道,将固体废弃物丢进下水道和厕所管道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责令清理,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3000元以下罚款。
(九)在城市道路、绿地、广场、垃圾收集器内焚烧各种废弃物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市政设施损坏的,依法追究赔偿责任。
(十)运输车辆轮胎带泥驶入城市道路或运载物质泄漏(遗撒)造成道路污染的,扣押车辆并责令立即清理,处以被污染道路面积每平方米15元以上40元以下罚款。不能自行清理的,由行政管理部门代为清理,清理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十一)施工废水、泥浆流出场外、浸漫路面和堵塞管道,责令清理道路污染物和管道堵塞物,处以200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
(十二)侵占、损坏、盗窃城市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行为的,责令其恢复原状,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盗窃、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侮辱、殴打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阻挠其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其他有损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对依法当处以200元以下(含200元)罚款,但违法行为人自愿协助行政管理部门制止他人市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达到2小时或者按照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开展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达到1小时的,可以免予罚款处罚。
对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除予以行政处罚外,还可将违法行为人的姓名(单位名称)、违法事实和处罚结果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平果县市政管理局作为我县人民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平果县市政管理局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环境卫生执法监察具体工作,重点查处乱扔乱倒垃圾等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单位办公区、家属居住区卫生管理,根据县创卫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对局办公区、家属居住区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通告如下:
一、保持环境秩序。在办公区内一律不准停放外单位及家属楼居住人员车辆,家属楼住户车辆一律整齐停放在家属区,凡没人认领的车辆一律推放到家属区,单位工作人员车辆一律摆放整齐。
二、保持环境卫生。在办公区、家属居住区内不乱丢、乱堆垃圾、不乱放杂物,不在公共区内种植蔬菜。在办公区内不抽烟、不从楼上倒水、不随地吐痰。
三、保持室内卫生。办公室内要做到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无蜘蛛网、无烟头无堆乱放现象。
四、工作日期间,凡检查发现办公区内有外单位车辆(包括电动车)停放,扣罚值班门卫工资30元。
五、以上规定从公告之日起实行,请大家自觉遵守。
6月----日。
为了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瑞丽市秀美乡村和宜居城市建设,提升瑞丽旅游景观品位,瑞丽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年1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由有关部门按照《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瑞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损害环境卫生和违反交通秩序的行为从重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目标意义。
围绕“绿色生态”建设目标,按照“五创”工作的部署,通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旅游景观提升,全面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实现“三个提升”:消除盲点死角和薄弱环节,提升城乡面貌、秩序及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突出民族特色,打造重要节点,提升公路沿线景观效果及村庄品味;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制机制,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常态化水平。打造瑞丽“生态环境优美、人居环境舒适、旅游品质高尚”新形象,为瑞丽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先行区建设中当好表率创造良好环境。
二、治理范围。
瑞丽市全市辖区和公路沿线村庄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整治。
三、治理内容。
(一)城市环境综合治理。
工作职责:
1、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重点整治主要街道、面街,要突出东南亚风情和民族特色,对有碍景观进行突击性改造,坚决整治私搭乱建,积极修缮临街破损房屋,扎实推进穿衣戴帽工程,让人一到瑞丽就有眼前一亮的感觉;负责城区垃圾的及时清运,对市区路面及卫生死角进行全天巡查,及时完成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工作,做到日产日清、车走点净;负责城市保洁工作,组织环卫工清扫人行道、绿化带。逐步提高城区道路两侧绿化率,美化道路沿线环境。
2、市水利局负责河道、沟渠、公园水体及河道的清淤疏浚,确保水质优良,排洪、引水功能正常发挥。
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商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取缔无证照经营和占道经营;负责规范集市摊点经营秩序,取缔无证照经营和占道经营;负责对城区街道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进行整治,对集市及周边环境进行治理。
4、市交警大队负责在尚未安装交通信号灯的重点交通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及城区损坏交通信号灯维修工作并在重点交通路口安装电子警察等抓拍系统;负责交通重点领域整治及车辆乱停乱放、超速超限重点整治;负责加强对城乡主要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的交通管理,进一步完善交通标识、标线等交通设施;负责重点对城区道路两侧、车站门口、集市商场门口、超市饭店宾馆门前进行重点整治,严格整治车辆乱停乱放,解决城区主干道路“肠梗阻”的问题;负责大力整治公路沿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5、市卫计局负责城市与城乡结合部、城郊村庄卫生隐患排查消除,对市区空旷地带、积水地带、闲置空房、建筑工地与缅甸相邻村寨进行卫生消杀和疾病预防工作;负责采取科学、有力的防控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登革热及其它传染病等疫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人民健康安全。
6、市环保局负责城市及城郊村庄治污、治噪、治气工作。
7、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电局负责采取多种形式、行之有效的宣传报道、营造氛围工作。
8、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除国道和省道外全市道路破损维补;负责协调龙瑞高速公路指挥部安装瑞丽至弄岛高速公路延长线各十字路口减速带及相关安全标识标牌。
9、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加强出租车管理,查处非法营运行为,严厉整治乱停乱靠、随意掉头、随意上下乘客等违规现象。
10、瑞丽公路段负责对国道和省道公路损坏部分进行及时修补;负责清除国道和省道两侧垃圾、杂草,对公路、道路两侧进行美化、绿化,清理行道树上的铁丝、牌匾、乱拉乱挂等杂物;负责创建公路沿线环境文明风景线;负责逐步提高公路沿线两侧绿化率,美化道路沿线环境。
11、瑞丽路政大队负责加强路政管理,确保公路畅通;负责依法整治超限超载车辆,清除非法广告牌,整治砂石料及渣土运输泼洒、超限、随处倾倒等情况。
12、畹町、姐告、市工业园区工(管)委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积极做好辖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3、各级各部门负责按照责任分工组织干部职工,大力开展全民义务劳动和卫生清扫日活动,集中整治城乡环境卫生。
(二)主要公路沿线村庄整治。
工作职责:
1、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解决村庄规划不合理、民族特色不鲜明、建筑风格杂乱、私搭乱建、污水横流、乱倒垃圾、灰尘大等问题,特别是“蓝棚”问题;负责公路沿线村庄改造的设计工作,改造以提升为主,不搞大拆大建。
2、各乡(镇)、农场负责积极动员、组织干部职工和沿路村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公路两侧乱搭乱建、乱采乱挖、乱堆建筑材料等现象;负责公路沿线村庄的改造工作并做好涉及改造房屋群众思想动员。
3、市国土局负责对影响景观的面山采石场、坟山、工地等采取有效的掩隐措施,后期逐步治理;负责砂石场路面道路硬化工作。
4、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负责专项行动中社会稳定工作。
5、市委农办、市民宗局、市扶贫办负责整合各类资源积极配合做好公路沿线村庄整治工作。
(三)主要公路沿线旅游资源提升。
主要内容:按照辖区范围和管理权限划分治理责任,积极提升四条公路沿线旅游资源品质。
工作职责:
1.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改造提升公路沿线公厕。
2.市旅游局负责积极打造有条件的沿线新景观,突出沿线奘房及佛塔,合理布局旅游标识和交通标识。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龙瑞高速公路指挥部做好高速公路隧道口、服务区的景观打造和美化;负责治理公路沿线的乱摆摊、乱叫卖、乱挂标语等,全面清理和规范户外广告。
举报投诉电话:市政监察举报投诉电话4141416。
环保举报热线12369。
市电视台舆论监督举报投诉电话4124440。
瑞丽市城乡环境卫生。
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推进后宅街道“三治”工作进度,提升城市品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规定,现就后宅街道辖区范围内严禁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发布通告如下:
一、凡在后宅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严禁随意倾倒、抛洒、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损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二、单位和个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投放,严禁乱扔乱倒。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从业人员)在运输过程中严禁沿途丢弃、抛洒垃圾。
三、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清运、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严禁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清运建筑垃圾,严禁沿途丢弃、抛洒或随意倾倒。
四、在后宅街道辖区范围内,实行24小时动态巡查,并在重点路段和重点区域安装红外视频监控。对在辖区范围内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的,执法部门将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或《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其他违反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也将从严查处。
五、希望单位(组织)、个人积极举报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对发现在后宅街道辖区内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垃圾违法行为,举报提供线索经执法部门查实的,对举报人予以每件500元的奖励,对当场发现即举报并指证违法行为者经执法部门查实的,对举报人予以每件1000元的奖励。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为了加强城市生活与建筑垃圾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推进“两城”建设和“三城”创建进程,提升城市品位,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法规,区人民*决定:在城区范围内禁止乱倒生活和建筑垃圾,乱停乱摆,乱贴乱画,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随地吐痰等行为,并组织城管行政执法人员上路执勤巡查,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北湖执法支队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北湖执法支队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三、“门前三包”(包环境卫生、包立面整洁、包市容秩序)落实不到位的,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四、乱倒垃圾、粪便、污水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五、车辆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摆的,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六、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七、向车外抛弃、倾倒废弃物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八、对擅自摆摊设点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九、对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十、对随地吐痰的,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处5元的罚款。
此通告自xxxx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甲方:
乙方:
为了小区内生活垃圾管理及符合环保要求,给住户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环境,根据《^v^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清理、运输甲方位于内的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运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清运生活垃圾的地址为:(不含建筑垃圾);2、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全部清运完毕;3、清运时间:晚上10:00前完成。
二、承包期限。
1、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接受甲方委托清运生活垃圾的工作。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收取甲方垃圾池内的生活垃圾清运费按照1700元/月标准收取。(其中包含两个小区生活垃圾清运费1600元/月,垃圾车修理费100元/月)。
2、结算方式:每月15号前结算上月垃圾清运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可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临时履行清运义务,收到通知后乙方须配合甲方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委托清运的垃圾必须运送到垃圾场,按照符合环保要求的标准处理,不得未经处理随意倾倒。因倾倒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单位处罚、追偿的,则罚款和赔偿金由乙方承担。
2、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箱和漏箱”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箱归位至指定位置。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3、乙方在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止车上垃圾在小区抛、冒、滴、漏,如发生“落渣、漏渣”等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清理干净。
4、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5、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6、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7、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安全行车,严禁夹带甲方财务出厂,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如业主投诉一次或甲方检查发现一次,按乙方费用的10%扣罚。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2、乙方每天清运生活垃圾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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