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文是在学习过程中表现出色的成果,它是我们认真思考和努力实践的结晶。以下是一些经典的优秀作文示范,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能力和表达能力有所帮助。
秋天的气候,温暖而不失凉爽,我们一如既往地去操场上踢球。这是我们都情有独钟的运动。因为不是足球场,只有分好组打攻防线。
对方的守门员再次站在了那个早已定好的“球门”前。我带球进攻,你冲到了我的面前,吓了我一大跳。我踩到了球上,和你抱作一团,滚在了地上。大家笑了,我和你对视了一下,也都笑了。
妈妈说,我和你是在一起玩、一起长大的,就像亲兄弟一般。听到这话,我笑着说:“就是嘛,不然我俩怎么这么默契呢?”
你不但是我从小到大的玩伴,还是我学习中最大的对手。你的成绩很好,和我们院一个上初中的人一直是大家公认的“学霸”。但大家都更看好你,因为你还小,还有进步的空间。你太厉害了,无论我怎么做,都超不过你。
期末数学考试中,我做完试卷,在细心地检查后,我放松了。看看你,还在埋头不停地做呢。我想:“这次我一定能‘破纪录’超过你了。”可是在考试卷子发下来后,你的成绩比我想象的高出许多。我真想扒开你的脑子看看,到底是什么构造,竟这般厉害!
你不仅在学习上是我的对手,体育上也是。你戴着一副眼镜,篮球却打得很好。在一次学校举行的篮球比赛中,你们班对我们班,你带球想躲过我,却被挡下。你一个假动作向左,却向右跑,我被骗向左边,不禁感叹:“厉害!”你是我最大的对手,也是我。
你的存在,让我不停进步;你的陪伴,让我不再寂寞。
记得在四岁的时候,我就已经进入了学习钢琴的队伍中,看着那美丽的钢琴,听着那悦耳的琴声,我就不由自主的陶醉了进去,从此,钢琴就和我密不可分。
那是一次钢琴表演。为了使效果更加明显,我就每天拼命的练习。第一遍分手练,把每个音都发准,把音色都弹出来。第二遍:合手练,合手练主要考验了两个手的配合。就这样,一步一个脚印的慢慢来练,其中音与音之间一定要对好,不能有任何差错。第三步,练速度。音都准了,句子也通了,下面就是练速度了,速度要想提上去,只有一个办法——反复练。
可就在反复练,练速度的时候,问题出来了,那一组至关重要的大爬音总是混音,出错。这可怎么办?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在十万火急之中,我被迫找来了我唯一的“致命稻草”——钢琴老师。“这弹琴啊,就像做事一样,不能急更不能慌。你要是想弹好这组大爬音,就必须静下心来,脚踏实地,才能做好。”老师语重心长地说。回到家,我静下心来,按照老师的方法,按图索骥——一遍、两遍、三遍……头上豆大汗珠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流了下来,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登台演奏的那一会儿,我用最流利动听的“话语”讲了出来,那一刻,我为自己感到自豪!
钢琴,就是我,它能带给我开心又能使我全身心放松,我喜欢弹钢琴!
不知何时,我迷上了书,书中人物的`经历使我陶醉,让我仿佛在与主人公一起同悲同乐。
记得妈妈和我说,当我在她肚子里的时候,她就经常给我讲故事,逗得我在她肚子里乱踢。
妈妈说,在我差不多一岁半的时候,她就让我坐在她的腿上,开始给我讲故事,我听的很高兴。有一次,妈妈手头上还有重要的工作要做,我就从我的小书架上随便抽出了一本书递给妈妈,让妈妈讲给我听,可妈妈哪有时间,我就哭了,哭了很久,妈妈后来实在没办法了,就给我讲了睡前故事,把我哄睡着后才又去忙。
上幼儿园时,我已经认识了一些字,能自己读懂一些儿童连环画,有时我坐在那一声不吭的读书,仿佛我就是一座雕像,一动也不动,全身心都融入到故事中。
后来我上了小学,我开始尝试着去读一些名著,如《三国演义》、《西游记》,那时我读的非常认真,仿佛自己就是主人公,一会儿为孙悟空救出师傅唐僧而哈哈大笑,一会儿为关羽的死而悲伤落泪,时不时的还会喊出:“吕布小儿,哪里跑!”
而现在,随着年级越来越高,我的学习压力越来越大,读书的时间也越来越少,可名人鲁迅先生曾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我每天都挤出课余时间来读些名著,如冰心的《城南旧事》,曹文轩的《草房子》、《山羊不吃天堂草》。
书是我,它每天都陪在我身边,伴随我成长。
在一个夜深人静的午夜,眼镜、电脑、书,在小主人的卧室里吵得喋喋不休,它们在争论谁的用处最大。
小巧的眼镜弟弟首先自吹自擂:“我的用处最大。每次看电脑、玩电脑时小主人都把我给戴上,才能看得一清二楚,而且从来都不把我乱放、乱扔,还每天都给我“洗澡”呢!洗完后就把我放在眼镜盒里。看吧,小主人是多么喜欢我,需要我呀!你们羡慕我吧?方方正正的电脑先生听了,不慌不忙地回答:“谁羡慕你呢,没看见小主人把我当宝贝?我让他足不出户就领阅多姿多彩的世界,没了我的陪伴,小主人就失魂落魄。只要我生病了,他第一时间就赶紧把我送往医院治疗,眼镜弟弟我的待遇比你好吧。哈哈哈……”电脑自信的闭上眼,一幅自我陶醉的样子。文气的书小姐听了,细声细气地说:“我的全身都是知识,每次小主人遇到困难时,都是翻开我寻找答案,比如有一次,小主人把我认真的看懂、记熟,然后期中考试得了高分,你们看,我的用处就是让小主人学好本领,更上一层楼。”
它们各自介绍完了自己的优点,又开始谁的优点最大。眼镜弟弟先说:“小主人少不了我。”电脑先生说:“我的用处最大。”书小姐也不甘示弱说:“我的知识最有用。”沉默了许久,它们都异口同声的说:“我们去找课桌爷爷评评理。”它们三个就走向课桌爷爷,把来龙去脉都说了一遍。课桌爷爷听了笑咪咪地说:“你们都有自己长处,也有自己的短处,比如眼镜戴久了,许多事干起来很麻烦,如打篮球。电脑时间玩长了使人近视。书也不能漫无目的地看,要看有意义的书。”它们听了课桌爷爷的话,互相看了看,理解地笑了。从此它们成了。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然而在科技日益进步的今天,人们却渐渐忽略了最真诚的朋友--书籍。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而在今天,谁又能有这样的恒心去读书,谁又能抱着“读一本好书,就是同一位高尚的人交谈”的态度去读书,谁又能体会到“读一本旧书,就好像与一个老友重逢”这样的喜悦。而中学生,处在人生的上升阶段,更是需要大量阅读来确定人生的方向与目标。
研究表明,我国大部分中学生还是喜欢阅读的,而在不喜欢阅读的学生中,也有一部分学生是因为学业繁重,没有时间阅读。可是,鲁迅先生说过:“时间就好像海绵里的水,挤一挤,总是会有的。”在我看来,没有时间阅读只是自己不想读的借口罢了。在我国,有大约一半的学生一学期的阅读量不到5本书,但是他们用来娱乐的时间却远远超过用来阅读的时间,可见,我国中学生对于阅读的不重视已经到了极其严重的地步。而在阅读时,大部分学生只是单纯地想要获得知识和为人处世的道理和方法,而不是出于兴趣。完全出于兴趣而阅读的,极少极少。而相比于美国,我国学生的阅读量简直少得可怜,在美国,就连一个小学生都被要求每天读书,一年要读25本书,在中国,有哪一个小学生做得到?就连中学生都不一定做得到,所以,加强阅读,是现在中学生迫在眉睫的问题。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中学生之所以不阅读书籍,是因为没有在书中找到“黄金屋”,没有找到“颜如玉”,所以不爱读。要加强阅读,首先就要培养阅读兴趣,让我们中学生从网络文学中走出来,步入经典文学的殿堂,在经典书籍中找乐趣。只要找到了乐趣,就会有兴趣阅读。
还有的学生抱怨学习任务太繁重,根本没时间读书,但是,再怎么忙,能有一个帝王忙吗?拿破仑大帝,他在前线带兵打仗时,都要带上一个行军图书馆,每天晚上都要抽空读书,甚至有一次他因为在前线无书可读而大发雷霆。作为中学生,没时间阅读是不可能的,只要把盈余时间抽出来,用来阅读,那么,你会发现,不知不觉中你读了许多书。
那么什么是盈余时间呢?其实就是琐碎的时间,比方说,在火车站等火车,可是火车还有十分钟才到,那这十分钟就是盈余时间。在这样的盈余时间中,是选择用来玩手机,还是用来阅读?相信大部分人选择玩手机,因为读书实在太无趣。现在无论在何处都能看到一片片低头玩手机的“低头族”。可是,有的人玩手机不是玩游戏,而是在看网络小说,这样的阅读,算阅读吗?我认为是不算的,因为网络小说没有价值可言,只是让人们感受到一时的爽快罢了,这种书,就像坏朋友,会把人拉入堕落的深渊。相比之下,经典书籍就像好朋友,让人奋发向上,不断地鼓励人们向前走,让人走进成功的殿堂。在盈余时间里,选择阅读一些经典名著,那是最好不过的,不要求读多少,一页两页都可以,只要长期坚持下来,阅读量一定会非常惊人。但是,无论什么时候都带着一本书,也会很麻烦,这就需要变通。不一定只有纸质的书才能读,我们还可以读电子书,用手机下载一些名著的电子版来看也不是不可以,这样,不用时时刻刻都带着一本书,也可以时时刻刻都能读书了。
其实,中学生不爱读书,是因为书籍还没有成为他生活的一部分。如果把书籍当做生活的一部分,把阅读当成一种习惯,就会发现,其实阅读没有那么难。而且,阅读的方法有很多,不一定非要捧着一本书,才叫阅读,在科技发达的今天,通过电脑,手机等工具,同样可以阅读。
但是,读完一本书,是该把它放下不再去管,还是隔些时日又把它拿起来重新读一遍呢?孔子说过:“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只要把一本书反复的读,并且每一次读都有不同见解,那么就可以当老师了。所以,阅读不只是需要横向的展开,去广泛阅读,还要纵向的`深入,去不断挖掘。一本好的书,可以读很久。就像《论语》,不同的时间去读,就会有不同感受,小时候读,觉得这是一本故事书,到了高中再重新拿起来读,就会发现,其实有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是《论语》教给我们的,所谓“半部论语治天下”,也是对这本书不断地深入研究后,才能治理天下。由此看来,不断地重复读一本书,去深入的了解它,不仅有助于我们提升自己的修养和境界,还能使我们有更好的生活,使我们能用更多的角度来观察世界,使我们能有更多的方法来对待他人。
在科技发达的今天,我们不能忽视阅读的力量,更不可小觑书籍的作用。阅读会带给我们心灵的洗礼,书籍会让我们拥有更高的道德修养,让我们畅游在书籍的海洋当中,让我们把阅读作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让书籍成为指引人生方向的明灯,把阅读作为不断前行的动力,让我们一起阅读,一起成长!
我是一个男生,他非常调皮,但是我依然和他是。
他叫嘉豪,这个名字是不是特别响亮?他有一头乌黑的头发,浓浓的眉毛下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一个高耸挺立的鼻梁。大大的嘴巴,还有一对大大的耳朵。
嘉豪从来不会生我的气。
那天,我忘记带笔了。第三节课要写作文,写不完就不能回家,第二节课下课后,我偷偷拿走嘉豪的笔,上课了嘉豪回到教室,看到了他的笔在我的座位上,疑惑不解地说:洋勋,为什么我的笔会在你的座位上?我结巴地说:因为因为我也有这种笔啊。那我的笔为什么会不见呢?嘉豪摸摸后脑勺,很是纳闷。我也不知道。我说。放学了,大家都写完回家了,只剩下嘉豪一个人了,幸好嘉豪的同桌留下他的笔借给嘉豪,否则嘉豪要等到猴年马月才能回家。
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就把嘉豪的笔悄悄放在他家的桌子上。我看见嘉豪回来,我愧疚地对他说:对不起,嘉豪,刚才是我拿了你的笔。没想到嘉豪毫不在意地说:没关系,我压根没放在心上。想不到我害了嘉豪,嘉豪也会原谅我。从此,我和嘉豪更亲密了。
你们想不想交嘉豪这个朋友呢?
对于,我始终相信那句话:“和你一起笑过的人你或许会在不久的将来忘记,但和你一块哭过的人将会久久留在你的心中”。我和他一块哭过,一块笑过,一块伴着笑声哭声走过了我的中学时代。
我们是属于那种有共同点的朋友,更确切的说,我们刚开始从认识到相互熟悉都是因为我们有着共同的家庭背景——贫困的农民家庭。所以当我们第一次从各自的家乡来到市二中(大多都是城市的孩子)时,我们很自然的就走到了一块。
当时,城市的孩子懂得多,而且什么都会玩,又稍稍见过点世面,所以他们老嘲笑我们,并且老欺负我们,所以从那时起我们就结成了战友和城市的孩子比学习,我们始终领先;如果他们欺负我们,能打过我们就一块打,打不过呢我们就是一块哭着去告老师。这也成了我们班级在初一时的一道“风景线”。当时他有个亲戚就住在学校附近,只要他亲戚给他带来什么东西,我们都是对半分,也就是从那时起,我们之间就建立一种默契,只要谁有什么东西都一分为二,而且这种习惯一直保持的高中毕业。
从这点滴的回忆中,你或许就能大概勾勒出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不过我对他最大的印象就是刻苦。有大正义。善良。简朴。人格高尚!
借此,祝愿我远在新疆的朋友快乐每天!
我有一个,快乐时,我会和她一同分享;伤心时,她会第一时间过来安慰我;生气时,她是第一个帮我去“复仇”的……她就是我——吴雨轩。
要说我和她之间的关系,那可得用上“缘分”这个词,至于我们多么有缘分,请听我细细道来。
一次,学校让我们捐书去教室的图书角。在校门口,我想看一下她捐的书是什么,她在书包里一掏掏出了两本我很眼熟的本子。我想,在哪见过来着?“对了!”我对着吴雨轩说,“这两本书我家也有!”“真的?天哪?”吴雨轩边笑边说。
我和她有缘分可不止一次。刚开学的第一节体育课,我们拿着自己的足球飞奔到球场,下课回教室的途中,我和吴雨轩碰面了,我俩不约而同地看了一眼彼此手中的足球,异口同声尖叫道:“我的天哪!”我说:“我们的球花纹居然一样,只是颜色不同。”吴雨轩像小鸡啄米一样点了点头。“我真不敢相信,我估计我们两个上辈子是亲姐妹,哈哈哈。”我感叹道。
还有一次,放学下了大雨,我没带伞,父母又忙,我只能自己回家了,可老天偏和我作对,雨越下越大。这时,一把伞挡在了我头上,我扭头一看,差点感动哭了,“555,吴雨轩你真是‘救世主’啊!”“看你没带伞,与其抛下你不管,不如和你一起回家,幸好我们俩顺路,我也没人接。”“走吧,我真是爱死你了!”“别说了,肉麻!”于是我和她共用一把伞一起走了回去。
有开心当然也有悲伤,这学期快结束时,她说如果期末考考不到90分以上,她就必须要转学了。听到这个消息,晚上睡觉时我在被窝里哭得眼睛都肿了。
老天保佑吴雨轩期末考试考好,让我们之间的友情能够继续……。
王xx是我,从小学到初中形影不离,我有什么难题他总会帮我解决。
那次,老师要求每人用一堂课的时间,完成一件手工作品,可供选择的材料有:轮船,飞机,潜艇……只要能拼出来一个模型,都可以。
我选择了轮船,还有一些东西我觉得太难拼了,我花了不一会儿的功夫就拼了一大半了。可我遇到了一个难题,有一个零件不管怎么放,都放不到合适的位置。我想了好久好久都找不到问题所在,没有办法我只好向他“求救”了。他给我讲了,轮船的模型应该怎样拼,到底是哪里错了,那里应该改正,他都给我讲了出来。
我按照他讲的方法重新拼装,最后的紧急关头,我终于完成了,下课铃响了,我捧着模型交了上去,真是有惊无险呀!
不过,再怎么要好的朋友,也总有吵架的一天,那次,我们两个因为一个非常简单的题,我们两个在答案上产生了分歧,谁见谁都不看一眼就走了。
僵持了七天三百六十秒,我忍不下去了。不就是说三个字吗?有那么难吗?张口就来。随即我行动了起来。
快到他家的时候,碰到了他,我快说出口的话又咽了回去。实在说不出口,转身刚要走,又一想,错过这一次可没有下一次了。我转过身去,我们两个同时开口。我有话想要对你说,你先说吧。他说:“对不起这次是我不对,对不起,你会原谅我的对吗?”“那当然了,咱俩啥关系,哥们儿。”他话音没落我就冒出来一句。
我有好多题不会做,都是这些天攒的。他一一给我讲解了下来。可以说,我的作业一大半都是他给我讲的。
他可真是我的好哥们儿!
书,我,自从认识了你,我的世界便丰富了起来。也是正因你,我又结识了许多新朋友。
忠义堂上,我见到了你,宋江!人称“呼保义”“及时雨”,你是一个仗义、重情的朋友。梁山的安危系于一身。你深感职责的重大,为了你和你兄弟们的后代,为了那个令人灼痛的“贼”字能永远消失。你招安了,但招安的路并不平坦,在你和你的弟兄们辛辛苦苦地打败方腊后,所剩的兄弟已寥寥无几,这时的你,痛彻心扉。但是你所效忠的朝廷却和你开了一个玩笑,一壶毒酒为你的人生划上了一个令人遗憾的句号。我敬佩你,宋江!我很高兴能成为你的朋友!
在鹦鹉螺号里,我看到了你,尼摩船长!一个有冷静头脑,做事果断,又很善良的人,你在遇到难题时能很快做出决定。在采珠人遇到危险时,你不顾自己的安危却救你。你的身世是那么隐秘,你的行为又是那么古怪。但我喜爱你这个朋友,平静的背后是热情,冷酷的背后是善良。
书,我!有了你的陪伴,我不再迷茫;有了你的陪伴,我不再空虚;有了你的陪伴,我的生活日渐精彩!
难得在这个宁静时分,自由的放飞思绪,在瞬间回忆我们相识、相知的所有记忆的组合。
小邵,一个对你更为适切的称呼。还记得当初叫学长的委屈吗?还记得你用我听不懂的家乡话时得意的神情吗?更不会忘记我们的口诛笔伐、针锋相对吧?昨晚翻阅了我们曾经写的那些文字,在这个短信电话qq漫天飞舞的大学校园,能看到文字上的交流已经很少了,有些感动,感动于我们飘扬的文字中间。
谈及惜别,回顾宛如昨天的情谊!
你尽力的支持,你直面的批评,你坦诚的叙言交织在我们两年多相识的情谊里,是这些积淀起了我的成长。谢谢生命中曾经有你,谢谢一起走过的时光。
或许是以往生活轨迹的相似性让我们成为了朋友,相互的支持和鼓励让我们成了好朋友,而你的真诚让我没失去最为值得珍惜的好友。清楚记得从南京回来的那个晚上,一个近乎真理的定论被我们粉碎,也成就了我们的友谊。生命中仅有的一次,我想生命中不可能再有类似事情的重复了。
一段唯美的回忆,一份真挚的情谊!
你我都不相信友谊是恒定的,所以小邵:
也许会可能,由于原则的分歧分道扬镳,不会忘记《与君绝交书》;
也许会可能,由于生活的忙碌逐步淡漠,不会忘记常忆欢聚时光;
也许会可能,由于生命的脆弱竟成永别,不会忘记道声来生再见。
大学四年,青春中精彩绝伦的一段光阴。对于你,我欣赏你的魄力与理性,敬佩你的放下自己,感动于你的真诚,一个值得用心珍惜的朋友,大学四年中!
对于的友谊,欣赏我们过去真诚的诠释,更希冀我们未来的努力描绘!
祝福,虔诚的祝福!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不错,好书就像良药一样,可以治愚;好书就像春天的雨露,滋润我们的心田。
从幼儿园开始,我就爱看书了,因为不认识字就和妈妈一起看图画书。上了小学一年级,随着识字量的增多,我爱上了文学书,被书中或精彩或刺激或喜悦或悲伤的那一幕幕给吸引和感动。我从书中明白了什么是爱,什么是美,什么是情。
家中的书房已被书香围绕,父母的书原来都放在这里,可现在早已被我搬到另一个房间去了。现在,在我的书房都是我的书,有《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格林童话精选》、《爱的教育》……那么多的书粗粗一数就有一千多本,大部分书已被我看了三四遍。我常常一个人独自在书房看书,厚厚的书、明亮的灯光、淡淡的墨香,伴随我到深夜……也许这就叫沉浸在书海中吧!每年过生日,父母也只是送我一些好书,我早就已经满足,这些书比玩具、洋娃娃好多了。
是书的魅力,能让我在作文方面提高,能经常让我在博客上发表我的文章,理所当然也成为班上语文比较好的学生,考试时;我也会因看图写话得分比较高的。也是因为书,我戴上了眼镜,但这样看上去让我更像一个博士嘛。
我爱书,它是我忠实的朋友;我爱书,它把知识无私地教给我;我爱书,它是一个高明、无声的老师。在高兴时,我会买很多书过过瘾;在伤心时,我会在书房看几小时的书,直到眼睛模糊了;在迷惑时,我会看书,从中找到答案。
书使我从一个天真有幻想的小女孩;变成了一个更加成熟美丽的'天使。
书是我,我爱你,书!
曾几何时,院中的无花果树竟成了我童年唯一深交的挚友,这已注定,我的童年充盈着无限的孤独。否则,人又怎么会去与一棵不会说话,无法交流的树去交朋友呢?我想,孤独肯定是会有的,一棵树与人成了朋友,或一个人与一棵树成了朋友,都注定要分享彼此心灵深处的宁静。那宁静如同喧嚣吵闹都市里的一片净土,是天地间两种生灵彼此的和谐与沟通。宁静化作了心灵的交流,思考传递着思想的情感。这无需什么话语,因为宁静消融了灵魂。难免是有些孤独的!但它终成了一种美好心灵的养分,敏感与思索得以传承。这时,人与树的感情很微妙,是一种整体而和谐的美。
我总喜欢凝望那树,被它那淡淡的忧伤与宁静所笼罩。深绿的叶儿,薄扇般层层累积起来,横着的平行叶脉让人很容易想起它里面所流动着的生命的灵液,终消失在了那片深绿的颜色里。有时,也可能会出现浅绿的色调来,只不过新鲜一丝,依旧是那么平静。树,就是气度恢宏的长者,始终平静如一。所有的波动终在各自的位置组成了一个恒等式。也就是缘于此,我总能随树而平静,以一种平常的心态默默地观望一切。
记得在一次暑假里,树上长出了一种小白虫,吸食着树的养分,并且日渐增多了起来。我知道它对树的伤害,决不是什么好东西,便利用闲暇时间,拿着刀片大大咧咧地当起了医生,把那些小白虫一个个劈成两半。看着点点滴滴的红色的血液,一向善良的我也产生了一种为树出了一口恶气的快感。遂乘胜追击,从早到晚,马不停蹄地屠杀了五六十只小白虫。可树的身子也由于自己的行动,变得伤痕累累,不由得又一阵的难过。其中,有一个大刀痕,因我一时的不知深浅,至今留下了无法弥补的伤疤,使我常常因此而内疚。而树,仍那样静静的,像一个饱经风霜的老人一样,在月下、风中默默摇曳、微笑,顿让我有所悟:生命不是为痛苦而活,忍受与坦然是生命的大部分。
无花果树可不是尊贵的。一到秋天,它的树叶比其它树都要黄的早、落的早,只留下光秃秃的树干,倍显凄凉;春夏时,叶子也很凌乱。但它始终是我的朋友,它一直陪我享受宁静,在宁静中思索。它总是那么真诚与执着,无私而随和,它是上天赐予我的精灵,是我。
是的,它是我。
一年前,我转到了现在这所小学。在这个小学中,我谁也不认识,又没有和别人交朋友的勇气,只能独自一人,没人认识我,我也不认识别人。直到老师调座位后,我终于认识了她——魏欣雨。认识她的时候,她就坐我前面。她开朗自信,也很大方。她比我小,个头却和我一般高,粗粗的黑发,水灵灵的大眼睛镶嵌在红苹果般的脸蛋上。头发很少扎起来,看上去疯疯的,却让人愿意和她一起玩。
欣雨很会安慰人。有一次,我考差了,她考的很好。看到不满意的成绩,我不禁暗自伤心。而她却一脸阳光地走来:“没关系,你下次努力,一次考不好不要紧,看看自己错在那,以后不要再错了。”听了她的话,我觉得有道理,脸上又有了笑容。
欣雨非常会讲话,有一次,我和她又“犯病”了,特别想在一起玩,但是又不知道对爸爸、妈妈怎么说,她想了想,拉着我向家中走去。“不行啊!”“不可以!”在爸爸妈妈的极力反对下,她一句话就把爸爸妈妈说得口服心服:“反正所有的家长都认为自己的孩子给别人添麻烦了,可别的家长却不这么认为啊!”就这样,我俩又能在一起玩了。
虽然我现在交了好多新朋友,但我认为,欣雨还是我。我伤心时,她安慰我,我快乐时,她陪伴我。所以,无论如何,她,魏欣雨,都是我!
我有一本《水孩子》书读了五,六遍了都不觉得厌倦。说到着儿有人要问:不就是一本故事书吗。为什么读了许多遍都不觉得厌倦呀?那我就给你说说这本书背后的故事吧!
这本书是我花十七元零五角钱从书店买回来的,买书这么多钱,可是我一毛一块从零花钱里攒下来的呀!因为妈妈中午忙,没空给我做饭,每天给我3,4块钱,让我中午吃饭买水,有了买书的计划我每天总是把水钱放在“小金库”里。吃饭也是到那家固定的小吃店,小吃店里最便宜的也是酸辣粉,我每天吃这个都辣出眼泪来了!早晨和下午我也只能到学校水房打水喝。
过了一天,两天……两个星期,我终于把钱攒够了。我为我能买到心爱的书而高兴,但同时我也因为吃辣太多上火而引起了高烧。有病期间我一有空就拿出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时间一分一秒流逝,我整个人都沉在书中。有时妈妈会走过来大声说:“有了病还不知到休息,你为了读书还要不要命。瞧,你为买书都神出病来了。”听了妈妈的话我总是一笑了之。为了它我会付出自己的一切,因为书是我生活中。
在生活中,我有很多的好朋友。但是,自从转入五小以后,我就是李佳音。
很小的时候,在我们家的小区里,我和李佳音就已经是好朋友了!因为我们年龄相仿,经常在一起做游戏。转入五小后,她给予我很多的帮助。每天早上,我们都要一起上学,晚上一起回家。而且每节下课,她都带着我到处走走看看,去了解学校环境。比如说教导处在哪儿!大队部在哪儿?校长室在哪儿?微机室在哪儿?这样,使我很快的了解了学校的环境。在我转入五小的前一天,李佳音还特意到我家来和我一起写作业,教我写作业的格式。用什么本,怎么写作业等一些事情。她还给我抄了新课表,送给我一些本夹子等学习用品,使我很快的融入新集体。
李佳音不仅是我学习中的好伙伴,还是我生活中的好玩伴。
暑假里,李佳音买了个滑板。看到她在院子里自由的滑来滑去的,我可羡慕了!于是爷爷也给我买了个新滑板。第一天,她在院里给我滑了几遍做示范。没想到我扶着爷爷的手还上不去呢!更别提自由的滑来滑去了!看来真是看花容易绣花难啊!可是我不气馁,渐渐的我学会了滑滑板,也可以像李佳音一样自如的滑来滑去了,我可开心了!我还可以滑着滑板和我的朋友们追逐、打闹呢!每天晚饭后,我都和李佳音相约一起去南花园玩儿。
我能拥有这样一位好朋友,生活既充实又快乐!我想我也会与她在学习上共同进步,共同提高的。
我有一个,她叫孙香蕊。她在生活和学习方面对我的帮助很大。她大我一岁,我平常都叫她姐姐。她的个子高高的,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嵌在一张胖胖的脸上,她的嘴就像樱桃似的。她这个人很认真、从来不马虎,总爱帮助别人,她是我最佩服的人。我和她也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
在我五岁那年,有一次把妈妈最喜爱的花瓶不小心打碎了,我不敢承认错误,怕妈妈打我。我赶紧去找香蕊姐姐,就告诉她是我淘气打翻了花瓶,请她帮忙想办法。香蕊姐姐劝告我要自己承认错误,你妈妈一定会知道你是个知错就改的孩子,要相信自己,加油。是她支持我、信任我,让我勇气跟妈妈承认错误。
记得那年暑假,我和香蕊姐姐一起出去玩,但在路上我的相机却不见了,急得我哇哇大哭起来。香蕊姐姐替我着急也哭了起来。别着急,慢慢找会找到的,妈妈说。香蕊姐姐帮我找,终于找到了,我很感谢香蕊姐姐。
还有一次,我和她约定好了要去我们家玩,但是我跟着爸爸买东西去了,走的时候忘告诉香蕊姐姐,回来之后才想起来,但那时已经超过我们约定的时间了。我想,香蕊姐姐一定等着急生气了。我赶紧去香蕊姐姐家,向她道歉。香蕊姐姐笑了一下板着脸说;‘’没关系我早就原谅你了。随后香蕊姐姐请我吃了一个冰激凌,我们一边吃着,一边聊天整个下午都是我快乐的天堂。
现在,我回忆的只是小时候的时光,香蕊姐姐还在离我很遥远的地方上学,我不能经常和她玩了,我非常怀念她,因为那段日子是我最幸福的时光。
我们一起笑过也一起哭过。因为有了她的理解、信任与支持,才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她是我最值得托付和信任的人,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我香蕊姐姐。
在我五岁的时候,妈妈带我来到一个“陌生人”的家门前,我问妈妈:“妈妈,我们在谁家呢?”妈妈微笑着说:“呆会你就知道了。”
后来,妈妈按了按门前的门铃,“丁冬”,门铃发出好听的声音。只见铁门打开了,一个戴着眼镜的阿姨来迎接我们,一进屋,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向我说了声:“你好。”她有一双像黑珍珠似的眼睛,好奇的看着我,好像在说:“你是谁呀?”一对小小的耳朵,好像可以听到百米之处的声音,一个小鼻子有点翘,一个小嘴巴爱说爱笑、一张一合。总是说个不停。
走进她的房间,见蓉蓉、佳佳、‘小牛仔’都来了,也高兴的跳到电脑前,欢快的玩了起来,后来娟娟提议:“咱们到楼下玩吧,下面比我家更加好玩。”大家都说:“好的。”于是,大家像一群见着妈妈的小鸟,挥着自己的翅膀,飞向妈妈的‘怀里’。
大家玩起了‘捉迷藏’游戏,第一次是佳佳捉,只见她像一只正在寻找老鼠的猫,这里找找,那里看看。似乎要把我们同时从四方找到......
我们玩得非常开心,直到妈妈叫我们回家了,才一一不舍的离开。
我有一个朋友,她是我——郭芷逸。
一头乌黑的短发,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不太高但是很瘦。有人说:“郭芷逸瘦得跟猴子似的,只有皮包骨头了。”她很瘦,所以很灵巧。她反应从不会迟钝。假如有什么东西掉了,还没等它落地,郭芷逸便像风一样伸手接住它。
郭芷逸动作很快,很灵敏。她的身体很轻盈。有一次,她跳高得了第一名,还险些破学校小学跳高记录了呢!跳高杆架到她鼻子的高度她还照样“飞”了过去。
郭芷逸跑步也很快,像离弦的箭一样快。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就没影了。当然,运动会上跑步第一非她莫属。体育可是她的强项哟。
郭芷逸的口才很不错。每当有家长来教室时,她的嘴很甜,可以把人说得“乐开花”呢。她说话也很搞笑,是我们班名副其实的笑星。她常逗得我们哈哈大笑。这方面她可有经验了。
她,有点平凡,却不平庸。她,有点活泼,却不淘气,她,只是有一点顽皮可爱。她就是我——郭芷逸。
在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好朋友,而我最最要好的朋友是王美琪。
浓浓的眼睫毛,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张樱桃小嘴看起来非常可爱。她是我的姐姐,10岁,比我大3天。我们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天天都在一起玩。
一次,我和几个人一起玩,我不小心绊倒了,却让膝盖上有了血迹,我当时非常得疼。王美琪看见了,急忙叫那几个朋友拿水。水来了,她用水淋了我的膝盖,我们这时才发现,许多沙子已经在血迹里了,王美琪看了看,她居然要吸我膝盖上的毒!我当时非常责备自己为什么要绊倒,沙子被清除完了,可我还是有一些疼,她叫我就坐在板凳上,不要乱动,让我看她们玩。
王美琪是我!我和她的友谊,犹如白天和黑夜离不开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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