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文不仅需要有扎实的基础知识,还需要有独到的见解和独特的表达方式。在写作过程中,我们可以参考范文的结构和展开方式,运用到自己的作文中。
王小涵圆圆的脑袋,一对清秀的眉毛,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双眼皮点缀在上面,扁扁、小小的鼻子,肉嘟嘟的嘴唇,一对小酒窝又深油圆,不大不小的耳朵。可爱极了!漂亮极了呀!
别看王小涵脑袋圆,天真的鬼点子也很多。有一次,王小涵天真地告诉我:“月亮上一定有嫦娥和玉兔。”我真不明白她为什么还相信神话故事。
漂亮、可爱、天真、嘴馋,这就是王小涵。
她弯弯的眉毛,小小的眼睛,尖尖的鼻子,樱桃小嘴.她特别爱穿橘黄色的外套,还爱穿牛仔裤.
她还有一个特别的爱好,就是玩电脑游戏,上qq号呢!她我:每次她看见我,都要问我:"喂!能不能去你家玩电脑?"如果我说"不能"她就扫兴地去找别人去玩,真是个电脑迷!
她在我眼里,真是够小气了!她不但自己有钱买东西吃,可她就是不买,她自己不买不关我的事,可更可恨的是她居然叫我也不买呢!
她带了5元钞票,我突然想起来;昨天有广告说今天看天下无双的电影,5元钱两张电影票,我连忙对她说,她不答应,我还发了脾气不跟她玩了呢!
可是,有一件事让我改变了我对她的看法.那是一个星期六的中午,我们玩着玩着,我突然感觉我要吐.我告诉她,她摸了摸我的头,再摸了摸她的头,感觉不对,连忙拉着我来她家跟我量温度,不好!37度耶!她拿了100元钱,把我带到医院打针,这事过后,我要还钱她,她不答应,还说;"我才不要你的钱呢!我只要你我重新和好,我就不要你还钱."我答应了.
她就是我--汪寻.
秋天的气候,温暖而不失凉爽,我们一如既往地去操场上踢球。这是我们都情有独钟的运动。因为不是足球场,只有分好组打攻防线。
对方的守门员再次站在了那个早已定好的“球门”前。我带球进攻,你冲到了我的面前,吓了我一大跳。我踩到了球上,和你抱作一团,滚在了地上。大家笑了,我和你对视了一下,也都笑了。
妈妈说,我和你是在一起玩、一起长大的,就像亲兄弟一般。听到这话,我笑着说:“就是嘛,不然我俩怎么这么默契呢?”
你不但是我从小到大的玩伴,还是我学习中最大的对手。你的成绩很好,和我们院一个上初中的人一直是大家公认的“学霸”。但大家都更看好你,因为你还小,还有进步的空间。你太厉害了,无论我怎么做,都超不过你。
期末数学考试中,我做完试卷,在细心地检查后,我放松了。看看你,还在埋头不停地做呢。我想:“这次我一定能‘破纪录’超过你了。”可是在考试卷子发下来后,你的成绩比我想象的高出许多。我真想扒开你的脑子看看,到底是什么构造,竟这般厉害!
你不仅在学习上是我的对手,体育上也是。你戴着一副眼镜,篮球却打得很好。在一次学校举行的篮球比赛中,你们班对我们班,你带球想躲过我,却被挡下。你一个假动作向左,却向右跑,我被骗向左边,不禁感叹:“厉害!”你是我最大的对手,也是我。
你的存在,让我不停进步;你的陪伴,让我不再寂寞。
岁月的长河缓缓流淌,时光的记忆慢慢回放。不知过去了多少朝朝暮暮,你已不复存在,但无论如何,你都是我捧在手心里的珍宝。
那一年,我来到这个地方,所有的一切都是陌生的,而我显得格格不入,像一只迷失方向的航船,迷茫不已。还好,我遇见了你。
尽管我对你倾诉烦恼时你不会安慰我,尽管我对你欢笑时你无动于衷,尽管我对你讲游戏规则时你毫无动静,但我知道,你一定也想跟我说话,也想用语言安慰我,只是到这世上来,命运注定了无法改变。
春来时,你枝头的绿色在伸展;夏来时,你的嫩绿变成了深绿;秋来时,你的绿叶纷纷掉落;冬来时,你的枝干赤裸裸的,显出了原本的弯弯曲曲。
因为你的沉稳,我也逐渐沉稳起来,不再随便发脾气。发现你的沉稳,是在那个午后。
那一天,我很平稳,没有任何烦恼,只想着用心去感受,用心去交流,听一听你的声音,内心深处的声音。抚摸你苍老的面容,一股心酸的感觉油然而生。还有的同学在你身上乱刻乱画,但你还是努力的生长着,对于那些没素质的人,不如不理睬。
人生,不也是这样吗?对于那些没素质的人,不理不睬,努力前行是最好的方法。
虽年华流走,但你是我生命中,是我捧在手心里的珍宝。
记得在四岁的时候,我就已经进入了学习钢琴的队伍中,看着那美丽的钢琴,听着那悦耳的琴声,我就不由自主的陶醉了进去,从此,钢琴就和我密不可分。
那是一次钢琴表演。为了使效果更加明显,我就每天拼命的练习。第一遍分手练,把每个音都发准,把音色都弹出来。第二遍:合手练,合手练主要考验了两个手的配合。就这样,一步一个脚印的慢慢来练,其中音与音之间一定要对好,不能有任何差错。第三步,练速度。音都准了,句子也通了,下面就是练速度了,速度要想提上去,只有一个办法——反复练。
可就在反复练,练速度的时候,问题出来了,那一组至关重要的大爬音总是混音,出错。这可怎么办?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在十万火急之中,我被迫找来了我唯一的“致命稻草”——钢琴老师。“这弹琴啊,就像做事一样,不能急更不能慌。你要是想弹好这组大爬音,就必须静下心来,脚踏实地,才能做好。”老师语重心长地说。回到家,我静下心来,按照老师的方法,按图索骥——一遍、两遍、三遍……头上豆大汗珠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流了下来,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登台演奏的那一会儿,我用最流利动听的“话语”讲了出来,那一刻,我为自己感到自豪!
钢琴,就是我,它能带给我开心又能使我全身心放松,我喜欢弹钢琴!
书,我,自从认识了你,我的世界便丰富了起来。也是正因你,我又结识了许多新朋友。
忠义堂上,我见到了你,宋江!人称“呼保义”“及时雨”,你是一个仗义、重情的朋友。梁山的安危系于一身。你深感职责的重大,为了你和你兄弟们的后代,为了那个令人灼痛的“贼”字能永远消失。你招安了,但招安的路并不平坦,在你和你的弟兄们辛辛苦苦地打败方腊后,所剩的兄弟已寥寥无几,这时的你,痛彻心扉。但是你所效忠的朝廷却和你开了一个玩笑,一壶毒酒为你的人生划上了一个令人遗憾的句号。我敬佩你,宋江!我很高兴能成为你的朋友!
在鹦鹉螺号里,我看到了你,尼摩船长!一个有冷静头脑,做事果断,又很善良的人,你在遇到难题时能很快做出决定。在采珠人遇到危险时,你不顾自己的安危却救你。你的身世是那么隐秘,你的行为又是那么古怪。但我喜爱你这个朋友,平静的背后是热情,冷酷的背后是善良。
书,我!有了你的陪伴,我不再迷茫;有了你的陪伴,我不再空虚;有了你的陪伴,我的生活日渐精彩!
我有一位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他有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个子也很高,一米八三的身高足以让你大吃一惊——因为他现在才十二岁!这和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于是同学们就称我俩“最萌身高差”。他有着魁梧的身躯,每年拔河比赛都能见到他矫捷的身影。他学习很好,每次考试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并且还是我们班的班长。他还是一个小书虫,书柜上的书全都被他看完了。所以同学们都说他是我们的榜样,老师们的好助手。他比较贪吃,特别是土豆,每次吃的时候总是狼吞虎咽。这就是我——孙一琪。
记得我俩成为好朋友还是在二年级。那一次,我有一道题不会,具体是什么题我不记得了,就去找我们班的大文豪——孙一琪。是他帮助我解答了那道题,并给我耐心地讲解。我们的友谊便从那一刻开始升华了。
记得有一次,我和孙一琪去图书馆看书。没想到一到图书馆,就看见孙一琪坐在座位上津津有味地看书。我不想打扰他就近的了一把椅子座下,在那儿看书。时间飞快地流逝着,转眼间到了下午五点,图书馆要关门了,孙一琪才发现我到图书馆了,还问我怎么现在才来。我便哭笑不得,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他这才恍然大悟。
发生在他身上的趣事很多,在这里就不一一说了。
对了,孙一琪还有美中不足的地方。一是比较胖,体育不怎么好。二是不交作业。
这就是我孙一琪。一个虚心好学、乐于助人、积极进取、阳光向上的男孩。
我从小学到现在结识了许许多多的朋友,但千百人之中只有一个是我,他就是我的同班同学肖强。
肖强是一个矮个子,长着一双大眼睛和一对小耳朵,还有一个高高的鼻梁;粗壮有力的四肢,构成了我。肖强不但是我生活上的朋友,也是我学习上的朋友。
记得有一次,我的妈妈给我买了一条很漂亮的裤子,我很喜欢,就把它穿上了,然后就去找肖强玩了。我刚找到肖强,就决定和他一起爬树。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我的裤子被树枝挂到了,一下被划开了一道大口子,我有些慌张了,妈妈知道了一定会责怪我的。肖强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便对我说‘‘不要怕,我的家里有一条和你的这条差不多的裤子,我等会儿给你拿来。’’我说‘‘不行,如果被你的妈妈发现了,你会被责备的。’’他说‘‘与其让你受责备,不如让我受责备更好一些。’’说着,他便去拿裤子了。当他拿到裤子以后,便毫不犹豫地和我换下了裤子。我听说事后他的妈妈让他罚站了两个钟头。我说‘‘还是把裤子换回来吧。’’他说‘‘不行,换回来我又要站两个钟头。’’唉,肖强就是那么体贴人。
还有一次参加考试的时候,我的笔丢了,我非常伤心。这时肖强走过来说‘‘你怎么了,好像很伤心,我告诉他我的笔丢了,他便毫不犹豫地把他仅有的一支笔借给了我。等我答完试题后,再把笔还给肖强时,已经过了很多时间。我看了看他,只答完了几道题,还有好多空白,而此时时间刚好到了。试卷批改完后,肖强只有35分,不但被老师责骂了一顿,也被家长责骂了一顿,他很伤心。肖强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
这就是我肖强,一个乐于助人的肖强。
一年前,我转到了现在这所小学。在这个小学中,我谁也不认识,又没有和别人交朋友的勇气,只能独自一人,没人认识我,我也不认识别人。直到老师调座位后,我终于认识了她——魏欣雨。认识她的时候,她就坐我前面。她开朗自信,也很大方。她比我小,个头却和我一般高,粗粗的黑发,水灵灵的大眼睛镶嵌在红苹果般的脸蛋上。头发很少扎起来,看上去疯疯的,却让人愿意和她一起玩。
欣雨很会安慰人。有一次,我考差了,她考的很好。看到不满意的成绩,我不禁暗自伤心。而她却一脸阳光地走来:“没关系,你下次努力,一次考不好不要紧,看看自己错在那,以后不要再错了。”听了她的话,我觉得有道理,脸上又有了笑容。
欣雨非常会讲话,有一次,我和她又“犯病”了,特别想在一起玩,但是又不知道对爸爸、妈妈怎么说,她想了想,拉着我向家中走去。“不行啊!”“不可以!”在爸爸妈妈的极力反对下,她一句话就把爸爸妈妈说得口服心服:“反正所有的家长都认为自己的孩子给别人添麻烦了,可别的家长却不这么认为啊!”就这样,我俩又能在一起玩了。
虽然我现在交了好多新朋友,但我认为,欣雨还是我。我伤心时,她安慰我,我快乐时,她陪伴我。所以,无论如何,她,魏欣雨,都是我!
我有一个朋友,她是我——郭芷逸。
一头乌黑的短发,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不太高但是很瘦。有人说:“郭芷逸瘦得跟猴子似的,只有皮包骨头了。”她很瘦,所以很灵巧。她反应从不会迟钝。假如有什么东西掉了,还没等它落地,郭芷逸便像风一样伸手接住它。
郭芷逸动作很快,很灵敏。她的身体很轻盈。有一次,她跳高得了第一名,还险些破学校小学跳高记录了呢!跳高杆架到她鼻子的高度她还照样“飞”了过去。
郭芷逸跑步也很快,像离弦的箭一样快。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就没影了。当然,运动会上跑步第一非她莫属。体育可是她的强项哟。
郭芷逸的口才很不错。每当有家长来教室时,她的嘴很甜,可以把人说得“乐开花”呢。她说话也很搞笑,是我们班名副其实的笑星。她常逗得我们哈哈大笑。这方面她可有经验了。
她,有点平凡,却不平庸。她,有点活泼,却不淘气,她,只是有一点顽皮可爱。她就是我——郭芷逸。
我叫小林,大家知道我怎么和他认识的吗?不是从学校,也不是小时候就认识的呢,想知道吗?那就继续看下去吧!
我和小林啊,可以说是不“打”不相识呢!大家都以为是我们一起打过架吧?嘿嘿!怎么可能呢!我们是打篮球的时候认识的呢,因为我有早睡早起的习惯,所以,我每天早上就会去附近的篮球场上练球,第一次去的时候,我心想:“这么早,肯定没人去练球吧,到时候肯定就我一个人,练球也就更容易了,哈哈!”但是,去到之后,我竟然看到有一个身形和我差不多的男孩在那打篮球,想必年龄也是跟我差不多,我十分郁闷,想:”这次肯定是意外,怎么可能除了我,还有人那么早起来的呢。“之后,我练了一会儿,就回家了。第二天,我更早来到了篮球场,这次,我想:”哼,今天我更早来了,我就不信那个人还在!“去到之后,我真是大吃一惊,没想到那个人竟然还在那打篮球,之后,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直到一个月后,我天天都有去打篮球,一天比一天早一点去,没想到那个人竟然每天都在那打篮球,而且还比我早!我就开始佩服他了,然后我就有意跟他交个朋友,他也告诉我很敬佩我的毅力,之后,我们就互相留了电话,还一起约好了每天几点来一起打篮球,我们也会互相指点和给一些意见,渐渐的,我们也成为了好朋友呢!这就是我和我好朋友小林认识的过程。
如果您问我:“彦妮,你是谁?”我会毫不犹豫地大声回答:“是书!是书!”也许你会揉揉自己的耳朵,怀疑听错了,但是,我就是书。说起我与书,还有一段小故事呢!
记得有一阵子,我疯狂地迷上了《哈利·波特》,吃饭看,睡觉看,上课看,上厕所看,就连做作业的时候,也会偷偷地瞟上几眼,可以说,无《哈利·波特》不欢。爸爸妈妈为了不让我这种疯狂的状态持续下去,只好禁止我看《哈利·波特》,我顿时就像泄气的皮球,焉了,无论我如何哭闹,也没有要回《哈利·波特》。既然这种方式行不通,就只好换一种方法,我偷偷把最心爱的钢笔扔出窗外,然后以找钢笔为由,在家进行翻箱倒柜的大搜查。终于在家里的小仓库里找到心爱的《哈利·波特》,赶紧记住它的位置。从小仓库出来后,我装出一副恼火的表情,愤愤不平的地说:“哎呀!哎呀!烦死人了,还没有找到,用铅笔算了。”然后一头冲进自己的房间,边做作业边等待夜晚的到来。
晚上八点,我迫不及待地对爸妈嚷道:“爸爸、妈妈,今天困了,我们都早点睡吧!我先洗,你们待会也洗了早点睡觉哦。”爸爸妈妈用疑惑的目光盯了我好一会,然后同意了。要知道,我平时都睡得很晚的呀!
书啊书,为了你这个好朋友,我受的苦可不止这一点啊!
每个人都有自己,我却与众不同,它就是著名的游戏——“绝地求生”,它让我在生活得到了快乐,对我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
“绝地求生”游戏,每一次多人小组比赛,都要配合自己的队友。有一次,我与哥哥玩双人小组的比赛。我们各自跳伞,正当我从天空中飞快地降落时,哥哥却还在飞机上。我降落在一个有很多人的地方,去房间里收拾好装备,准备大干一场的时候,毒气来了。由于哥哥跳得太远了,被毒气给“熏死”了。而正因为我们不在一个地方,而哥哥又跳得太远,所以遭到了不幸,我也被对手给干掉了。
这次战斗,让我和哥哥明白了,队友之间,只有相互配合才能合成一股强劲的力量,才能获取胜利。我和哥哥又重新来了一局。
这一次,我与哥哥在同一个地点跳伞,在同一个地方准备装备。一切都准备好后,我们找到一辆车,我们一路过五关斩六将,费尽了千辛万苦,终于战胜了好多对手,只剩下另外一组了。我与哥哥在一栋房间的楼梯上,放上一把awn狙击枪,就等“大鱼”上钩了。果然,对手来到了房间里,我与哥哥就把对手一举干掉,我们获得了第一名!
“绝地求生”游戏是我,在我感到无趣的时候,我便玩“绝地求生”;在我心灵受伤的时候,通过玩“绝地求生”,让我忘记烦恼。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书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幼儿园时,看的第一本书就是《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故事。那时,在读这本书时我仿佛走进了一个美丽的世界,亲眼看着白雪公主与后母之间的故事,感受着白雪公主的害怕与无奈。在这本书中,我们要学习白雪公主的善良和七个小矮人的聪慧。虽然这本书很幼稚,但却给我留下了深刻影响。
小学时,看过四大名著中的《西游记》,书中的美猴王孙悟空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最鲜明的是美猴王有个金箍棒,他用金箍棒和坏人坐斗争。他能让金箍棒变大或变小。正是因为聪明的美猴王不断斗争来帮助弱者,并且从不放弃。就是因为孙悟空的这种性格,所以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初中时,我学习了鲁迅先生的散文《藤野先生》,文章中回忆了作者在日本留学期间同藤野先生的交往生活片段,并且还赞扬了藤野先生正直热忱、治学严谨、没有民族偏见的高尚品质,在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只有让自己变的更强,才不会被人踩在脚下。
哈兹利特曾经说过:“书籍蜿蜒伸入我们的心灵,诗人的诗句在我们的血流里舒缓地滑行。我们年轻时诵读它们,年老时仍能铭记它们。我们读到他人的遭遇,却感到身临其境。书籍到处可得,而且价廉物美。我们就像呼吸空气中的氧气一样吸收书中的营养。”
俗话说得好:“读好书,好读书。”读好书,读一些有价值的书,读那些于身心有裨益,能够怡情悦性的书,则尤其是近乎享受的乐趣。
以文会友,以诗为侣,以书的灵气,把自己熏染成林中佳木,花中奇葩。这样,自会把名利看淡,金钱看轻。如果读许许多多的书,整个生命就像那日光星辉下的胡泊一样宁静、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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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的朋友真不少,但说到那就非唐文婕莫属了。
一说起唐文婕,我心里马上就浮现出她的样子:她脸蛋滑滑的,眼睛大大的。梳着两个牛角辫。经常穿一件粉色的棉裙,一双粉色的运动鞋,搭配起来十分漂亮。
我刚刚知道她叫的时候就喜欢上了她,我决定要和她交朋友。没想到她也很喜欢我,想跟我做朋友!我们在一起聊天很开心,很快我们就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之所以我们能成为最要好的朋友,那是因为我们有着共同的爱好和进步!我们两个都爱学习,爱画画,喜欢一起散步,喜欢相同的游戏。这样一来,我们从交朋友那天开始每个课间都会聚在一起。
我非常喜欢画画,她也一样。今天我去找她玩,看到她正在画画,觉得她画的非常好看,就问:你在画什么?她说:我画的是我的老家!她画的老家院子旁边是一条马路,路上有个骑自行车的女孩,还有两辆小汽车。其中一辆车里的那个小女孩画的就是她自己,他们一家正在向老家那个大院子走去。车中的我的好朋友正在探出头来似乎在观赏她那美丽的老家街边的风景。我看了之后觉得她画的非常有想象力,我也兴奋地拿起笔跑到座位上画起来。当我又来到她的座位上,看到又多了一条彩虹桥,哈!我真迫不及待地想把这幅美丽的画给涂上颜色!我也兴冲冲地画起了动物运动会,有小马和小狗比赛跑;兔子和猴子比跳高;小猫和松鼠比爬树,旁边还有熊猫裁判…唐文婕也很喜欢我的画,直夸我画得好!我和她画得好开心!
今天我们还自己想出了新的户外游戏,这些游戏也给我们的友谊增添了不少趣味!第一个游戏是过桥游戏:就是唐文婕在桥的另一边等我,我用粉笔在每个跳格子的地方点点(之所以点点而不是真的画出方格是因为学校院子里不准随便画),然后我跳过格子到她那边,接着轮到她。另一个游戏是小飞马的游戏,我来做飞马妈妈,她来做宝宝。我们把校园地面上刷的绿色的地方右边当做小溪,左边当做是河水。小溪的水是小飞马可以喝的水,而河水是小飞马用来游泳捕鱼的地方。我们还搜集了些材料当做过家家用的道具。很快上课铃就响了,我们愉快地跑回教室学习。
这就是我,我们在学习上也互相进步,互相找榜样。语文,背诵,数学等等,我们俩谁都不甘落后。
他,个头不高但很开朗;眼睛不大但是很爱笑;嘴巴不大但是能说会道。他就是我——景洪柯。
记得五年级的时候,我们班掀起了一场乒乓球的热浪。于是姚老师带领我们举行了一场乒乓球比赛。当老师宣布这件事的时候,全班立即沸腾起来。有的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有的按捺不住自己激动的心情,高兴地一蹦三尺高;还有的目露凶光,仿佛要把他的对手打的落花流水一般;我也异常激动,我真想拿个冠军哪,毕竟我可是班上的一号种子。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就到了比赛的日子了。我带着我的“蓝魔”来到了比赛地点。比赛开始了,我的前几个对手在我的面前简直不堪一击。我“过五关,斩六将”杀入了半决赛。这时我的对手是一个无名小将——王智英。人称“坚不可摧一铁丸”,顾名思义他的防御力可真是高啊。随着裁判的一声令下,比赛开始了。第一球是我发,我连赢三局,显然有一些骄傲,再加上王志英是个无名小将,我更是翘起了尾巴。我一个侧旋球,他巧妙的以一个反旋接了回来,我看球落在这有些高,不由分说,一个抽球还了回去。却不料是个下旋球,我没有打上台。我急了,准备在下一球直接了结他。第二球还是我发,这次我直接发了一个快球过去,他不慌不忙,瞄准球,扬起拍子,球打在了拍子上又弹了回来。我哪有心思跟他磨时间,将拍子竖着拿,以一个高速的旋球打了过去,球在空中划过了一道优美的弧线,可惜的是就是没上台。就这样,我连输了两局,我完全处于被动状态,而且毫无斗志,像一个打蔫了的花一般。就在我要输的时候,我感到有一只手压在了我的身上。我先是一愣,之后发现拍我的人是景洪柯。他对我说:“怎么了,你那斗气呢?鼓足勇气,耐着性子干掉他。不是说要跟我打决赛的吗?”听了这话,我猛然醒悟了过来,扬起斗志,跟王志英最后一搏。比分渐渐被扳平,一局,两局,三局。我艰难的搬回来劣势,闯入决胜局。虽然只有半局,但我丝毫不敢松懈。我稳扎稳打,终于击败了这个难缠的家伙。
在我困难的时候景洪柯帮助了我。那一句话,那一动作,那一个神态……。
我如夏花般绚烂的友情,是我的人生中最美的一道色彩。———题记“人类最正当,最伟大,最普遍的关系是朋友关系。”罗曼·罗兰说得没错,友情是我们这段似水年华中最美的一道风景。寻寻觅觅,雨季纷纷,驻足在人生的十字路口,那年夏天,我遇见了她。遇见她,是我人生中最美的一个意外,我喜欢她那如黑葡萄般的大眼睛,佩服她那张能说会道的嘴巴。白里透红的面颊上总是甜甜地带着笑,更重要的是,我们同样是一头短发,同样带着眼镜,同样热衷于文学。不知不觉间,我们成了最好的一对朋友。我们无话不谈,互诉衷曲。喜欢一起躺在草地上天南地北地谈花开花落,人聚人离。她伤心的时候我是最难过的,我受伤害时她也是最愤怒的。木槿树下记载了我们之间的青春年华和欢声笑语。可是,万物都会随着时光的流逝而变迁……曾几何时,我们之间显现出了差距。她的名字频频出现在年级前几名的名单里,所写的文章不断上报。老师和同学的表扬如雪花般将至,而我,还终日沉浸在成绩下滑的阴霾中。
“雨,我的文章又上报啦!快来看呀!”她欢快如铃声般的声音,与刚刚因成绩而被老妈训了一顿的我正好相反。我瞟了一眼她递过来的报纸,看着她欢快无比的笑容,一股无名怒火骤然从心底燃起。我一直不断地向这家报社投稿,终究石沉大海,而她却……我一把夺过报纸,将它揉碎,然后将它掷于地上不断地踩踏,我看见她眼里闪烁着的泪光,心里竟感到一阵快意。但随至而来的是后悔和痛苦,因为嫉恨,也因为失意。我头也不回地跑开了,留下孤零零的她和被我践踏得支离破碎的报纸。我冲到木槿树下,泪水汹涌而下,心里不知道为什么而难过和痛苦。天灰蒙蒙地下起了雨,如针般砸扎在我身上。
突然间,我感到雨停了,我的头顶上方出现了一把天蓝色的伞,她站在我面前。“淋了雨会感冒的。”“欣,你”我抬起头,想起刚才那样对她,心里浮起一阵愧意,竟有些不知所措。“别说了,我都明白。以后我会帮助你的。重新振作才是最重要的。继续努力,一定会拿到好成绩。”霎那间,我又看见了她那如花般的笑容。木槿树下,一对好朋友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雨后的木槿花开得那么绚烂,那么鲜艳。重见雨后阳光的我不禁在心里说道:谢谢你,欣,我!
想到了小时候,父亲给我几条蚕。那乖巧可爱的模样,憨憨傻傻的模样,一下子就抓住了我的心。每天空余时间观察蚕,成了我最喜欢的事情。我看着蚕从一个黑黑小点,逐渐变成了一个稍大一点的白点,然后慢慢地变成了白色的小虫,小虫越来越大,最后变成蚕蛾!
尤其是蚕吃桑叶的声音,是逐渐变大的。开始像小溪潺潺,后来就像大河澎湃。在静听蚕咀嚼桑叶的过程中,我逐渐领悟了生命积累勃发的过程。在那些寂静的黄昏和夜晚,我守在昏暗的灯光下,看着蚕贪婪地咀嚼桑叶,仿佛它们就是我的朋友,一群饥饿的朋友。我不辞辛苦地奔波在采摘桑叶的路上,即使花掉了放学后的所有时间也在所不惜。
后来,那几十条蚕结了茧,爸爸要煮死蚕来抽丝,我拼命地抵抗着。我的心目中,这几十条蚕,它们不是虫子,而是我的朋友,是我。我眼睁睁地看着这些蚕变成了丑陋的蚕蛾,那些不会飞翔的蚕蛾。我仿佛帮助了一个弱小的生命实现了自己伟大的抱负,心中有说不出的喜悦。当蚕蛾又产下许多小卵的时候,生命又开始了新的轮回。我最后把这些蚕卵送给了我,告诉他们,和蚕做朋友很美妙!
现在我穿着一件名之曰“蚕丝棉”质料的上衣,是蚕丝和棉花的混纺,我的肌肤感觉到了淡淡的凉意,和肌肤融为一体。我知道,这是蚕丝的妙处,或者说这是蚕的魂灵在慢慢地亲吻我。冥冥之中,我感谢你,蚕,我。
我其实不敢往下想,我想到的也许是,我这件衣服需要多少只蚕牺牲自己的生命。那些怀着梦想的`白白的蚕们,正在向梦想的高峰攀登的路途中,突然被人兜头浇了一瓢开水,什么上蚕山呀,什么变成蚕蛾呀,什么展开翅膀飞翔呀,都成了泡影,化为乌有,因此才有了我的这件衣服呀!蚕呀,你是一个不计名利,为朋友献身的人呀,你是我!
作为中国人,我还知道,蚕给了我们多少荣耀啊!当西方的宫廷贵人们都穿着兽皮的时候,我们的祖先就已经开始使用蚕丝织布了。当下西洋的郑和将中国的丝绸和瓷器带给罗马帝国的公主王子的时候,大殿上一片惊呼,他们怎么知道,很多年前,中国人就已经用蚕丝织成的丝绸做出五颜六色的衣服了。小小的蚕,给了我们这个民族多少荣光啊!
蚕,你不但是我,你还是我们民族的骄傲!
我还记得分别时金黄的油菜花的清幽芳香,我还记得分别时你依依不舍的神情姿态。你是我的闺蜜,我。
——题记。
如果没有白云的映衬,那么晶莹湛蓝的天空也是冰冷无情的;如果没有花草的装扮,那么生机勃勃的大地也是丑陋不堪的;如果没有朋友的陪伴,那么充满神秘的假期也是孤寂的。那一年,我十岁,你十二岁。差两岁的年龄,一寸长的身高,截然不同的性格、面貌,就这样神出鬼没的成为了彼此。
那一天阳光明媚,空气清新,但我的心情却不同于大好的天气,没有好朋友伴随的时光是多么空洞的啊!妈妈无奈于我的这种状态,硬是把披头散发的我拽到了你家。当时,你高高束起长长的黑发,细密的刘海遮住了你的额头,轻柔的连衣裙随风飘逸,在灿烂的阳光下构成一幅和谐的画卷。我跌跌撞撞跑到你跟前,问了一句:“你叫什么啊?”你略带羞涩地说:“你先告诉我吧!你叫什么名字啊?”我夸张的笑了笑,接着回答说:“不告诉你。”两个人在对视几秒后,又傻傻的笑了起来。如此默契的,在纯真的童年中,我们成为了朋友。
隔天中午,耐不住困倦的我倒头就睡,醒来之后就已经是黄昏作伴,夕阳西下。家里静悄悄的,没有任何纷杂的动静。一丝凉意忽然之间划过脑后,我紧张的打开房门,望着空无一人的楼梯口哭了起来,不一会儿,楼上传来了有规律的脚步声,我把头深深埋进臂弯,不久,一股冷意从胳膊传来,我抬起头,看到了你,之后开心的笑了。你说:“你妈妈不在家吗?那我带你去玩吧!”话音落下就拉着我跑下了楼。数分钟后,视线被一片耀眼的金黄色笼罩。大片大片的油菜花转瞬呈现在眼前,我一时兴起,上手去摘,却被你回绝,你说那不是我们的,摘掉后种植它的主人会很生气。我收回手,拉起你的手,离开了这片黄色的花的海洋。来到一片草色青葱的绿地,几只小羊正在享受美味,你跑到一只羊的身前,拔下几棵草,伸到了它的嘴边,乖巧的小羊连忙回应着你,你开心极了。同样,我也很开心。
第二天,我生病了,你来家里找我玩,并且一直陪着我。病好后,假期也快结束了,收拾好东西准备走时,一抹闪亮的光芒出现了,你捧着几株油菜花,几株叫不出名字的草,递给我,对我说:“你是我。”时间到了,我走了,带着你送给我的惊喜和记忆。
现在,花枯了,小草也失去了那种清香,我们的友谊却一直停留。你是我。这段回忆将永远珍藏在我的心中。
一位哲学家曾经说过:任何人自己都不是完整的,他的朋友是他的其余部分。没错,在生活中,朋友就像一棵大树,为你挡住随时来袭的风雨;朋友就像一盏明灯,为你驱散前方的黑暗。每个人都有一个,而我,就是我的老爸。
从我记事起,爸爸就是我的知心朋友。我们兴趣相同,都很喜欢看书。我们经常拿着自己最喜欢的书,到小区附近的小花园去读,有时还会大声朗读自己最喜欢的片段。爸爸每次都拿手机把我朗读的文章给录下来,还对我说:“这个我一定好好保存,以后可以经常听听。”记得有一次,我们又坐在花园的石椅上看书,爸爸突然对我说:“振元,你那么喜欢看书,能说说你读这本书的感受吗?”我支支吾吾地说不出来。爸爸毫不留情地批评了我:“你也不小了,既然那么喜欢看书,为什么一点感受都没有?如果读书没有自己的观点,书不是白读了吗?”虽然我被批后感觉很没面子,但还是服气的。以后,我读书的时候不再光是看着好玩,更多注意的是自己从中感受到了什么,从中学会了什么。我逐渐可以把自己对书的见解说的头头是道,可以利用书中学到的知识来解决生活和学习中的问题,这一切都多亏了我的老爸。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一个个与爸爸相处的美好时光,不会忘记爸爸在路上对我说的那番话。现在,我要大声地回答,我要大声地喊出来:“爸爸,无论我身在何方,你永远都是我,永远都是与我肩并肩坐在旁边的那个人!爸爸,我爱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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