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的内容应该紧紧围绕主题展开,有条理地展示自己的观点和论证过程。优秀作文是文学写作中的典范,能够展现作者的才华和思想深度。一篇优秀的作文不仅要有清晰的逻辑结构,还要展示出作者独特的观点与表达能力。优秀作文通过丰富的描写和细腻的表达,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和思考。写作时要明确写作目的和读者群体,确定要传达的主题和观点。其次,积累足够的资料和知识,做到有理有据,充分支撑自己的论述。写作过程中要注意语言的准确和精炼,避免使用模糊、含混或无关的词语和句子。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大家好,我叫徐卿恒,小名果果,今年9岁了,是个身高1.4米的小小男子汉,来自襟江小学三(9)班。
我长着一张帅气的鹅蛋脸,还有一头乌黑油亮的头发,两旁长着一对可爱的大耳朵;我的眉毛弯弯的,像一对月牙,眼睛不是特别大,但是非常有神;高高的鼻梁下是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嘴角总是微微上扬,这是因为我特别爱笑的缘故啦。我的打扮很休闲,也喜欢穿一些颜色鲜艳的衣服。你看,今天我就穿着一件黑白相间的.t恤,还有一条砖红色的工装裤。
我的兴趣爱好广泛,喜欢看书、打篮球、弹钢琴每当我坐在钢琴前,总幻想将来成为像巴赫、贝多芬、李斯特一样的钢琴大师,开一场自己的演奏会。我最喜欢的还是看书,一有时间就钻进我的小书房,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书本开阔了我的眼界,增长了我的课外知识。记得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套《男孩的科学冒险书》,我一看到那精美的封面,就立刻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到了该吃午饭的时候,妈妈喊了好几声吃饭了,我都没听见,还真是废寝忘食啊!
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古生物学家,所以我现在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争取考上中国最好的考古专业——北大考古系,去发掘、研究各种各样的古生物化石。
这就是我,阳光帅气又爱阅读的小男生,想跟我交朋友的就来找我吧!
大家好!我叫王羽珊,今年12岁,家乡在湖南邵东。不知道别人怎么看我,我认为自己是个挺不错的女孩。我活泼开朗、聪明伶俐、品学兼优、多才多艺,是老师眼里的好学生、同学眼里的大班长、父母眼里的小公主、邻居眼里的乖女孩,让我带你走进我的世界吧!
第一张:聪明“像”
打小时候起,我就很聪明。刚会说话,就已认得很多汉字。因为我就是在书香的沐浴中成长的。两岁时,我已经能把《唐诗三百首》背得滚瓜烂熟,只可惜现在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了。虽然年龄小,但我好表现,不怯场,特别喜欢上台表演。记得我在台上讲绕口令,讲“小蝌蚪找妈妈”的故事,赢得了全场热烈的掌声。正是这一次次体验,让我在台上很出众。
第二张:“傻瓜”像。
别看我成绩不错,一直名列前茅,我也有我的“傻相”。考试时,我时常会把做对的题改成错误的,还高兴地认为做对了。有一次,我不小心把“老师”喊成“老鼠”,惹得全班同学哄堂大笑。穿开档裤那会儿,我认为男生很酷,还学男生站着撒尿……我时常会做些傻事,但俗话说“傻人有傻福”,一点都不错。
第三张:才艺像。
我的兴趣爱好十分广泛:跳舞、唱歌、画画、演讲、弹琴……我学前班时就学习跳舞,几年之后水平已相当不错,我的舞蹈《摸泥鳅》在市里得到金奖,在省里荣获银奖。可能是老天爷特别宠我,给了我一张能说会道的好嘴,我口齿特别清楚,普通话发音标准,说话的腔调总会不自觉得变得抑扬顿挫,这使我在演讲比赛中多次得到一等奖,并在县里得到特等奖,在市里连拿两次银奖。我从没学过画画,但画的小人儿有模有样;从未学过唱歌,但唱起来有板有眼。我的古筝也弹得不错,曾在市里得到过二等奖,但由于学习时间紧,现在很少与那悠扬的琴声接触了。总而言之,我算是一个多才多艺的女孩子。
第四张:“领导”像。
第五张:调皮像。
经过一番介绍,你了解我了吗?我就是这样一个活泼捣蛋、聪明伶俐、多才多艺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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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年十岁,一个活泼开朗的男孩,有一头乌黑头发,脸蛋圆圆的,他长得胖乎乎的和一双灵气的眼睛、小巧的鼻子,很是可爱,大人们特喜欢。
他有许多优点。的优点是爱看书,因为书里面有很多知识,还有许多启发。很小的时候,爸爸就给他买了许多的《识字手册》,还经常给他读一些故事书。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家的书越来越多,到处都有书。他平时很节约,买书时却毫不犹豫,只要他喜欢又实用的书,他一定会马上买下来。有时侯遇到一本书,价格太贵时,他一定会翻来覆去看好几遍才甘心。所以他一进书店都要看上大半天。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你想知道这个爱看书的人是谁?这就是我——张德山。
看!人群中那个最不起眼的女孩就是我。我有两道较有型的眉毛,眉毛下面是一对被眼镜片罩住的心灵窗户,一个较塌的鼻子孤独地立在中间,再来就是一个大大的嘴巴,我的性格反复无常,有好有坏,比如:有时十分大方、热情,有时又很小气,我每天都坚持努力地练舞蹈基本功,但一练起钢琴,很少能练一个小时的。
一次我在家练舞蹈,横叉坐不下去,我就到小区公园一刻不停地跑步做好准备运动,汗珠一滴滴地滴在地上,跑完了两圈,我大口大口地喘气,回家再一试横叉,终于!我可以辟横叉了,为了增加难度,我又拿四本厚厚的书,然后把脚架在书上,咬牙坐下去,以锻炼我的柔软度,心里默念二十秒,“十九,二十!”终于,我麻木地站起来,这样反复多次。
有的我也很小气,一次在学校写作业,我的同桌找我借笔,我着我那扁扁的笔盒,里面只装有一只我最喜欢的笔,我嘴一硬,装作无奈的样子对他说:“对不起,我没笔了,你找别的同学借吧!”事后,我明白我不能这么做,既然我有笔。那么我就要大方的借给他。
我知道我并不完美,所以我要扬长避短,做个不断成长的人。
我的眼里没有星辰大海,却有书香弥漫。是的,这就是我。看了这句话,你肯定会知道我是一个非常爱看书的人吧!但你若要问起我是怎么喜欢看书的,这可是一个奇特的故事呢!请让我细细为你道来。
暑假。我的妈妈给我买来了四大名著,让我慢慢看完。可是,七八岁正值好动的时候,怎么可能会静下心呢?但是在妈妈威逼利诱下,我不得不看起书来。起初,我只是随便看一下,敷衍妈妈,但妈妈不吃这一套。唉,没办法,我只能一个字一个字看过去,没想到,越看越入迷……最后,我的生日礼物都被我强制要求我一套书了。
我是一个喜欢扎高马尾辫的女孩。我的眉毛比较粗,不太翘,几乎是标准的钝角三角形。额头较宽,顺着下来,是不太突出的鼻梁,挺不错的,至少与脸显得十分协调。我那樱桃小嘴比较红润,又不像涂了口红那么耀眼。但住在里头的东西就不太令人满意了。我那副牙齿虽然称不上黑,但黄的很,简直是活脱脱的玉米粒。不是说我不刷牙,就是刷来刷去,它始终不肯改变自己黄的特性。妈妈也曾半是责备半是怜爱地说过我”我怎么生了个牙齿这么黄的女儿!“刷牙,刷牙,我有什么办法呢?无可奈何,我只得作罢,任由它黄在那儿去。还好,这不是特别显眼,要不然,我得在大家面前露多少丑啊!
我不太穿裙子,总穿着长裤以及同种款式的运动鞋。可我又不爱运动,班上若统一举办一次班级运动会,我差不多是排名倒数了。但我在学习方面比较擅长,特别是一些作文,碰上合我口味的题目,我一定”洋洋洒洒……“管它多少字呢。反正,我妈就因为要打作文发给老师而多了一句口头禅:”天,怎么这么多嘞!“还好现在可以语音输入,否则我妈的手非给打断了不可。
而现在,比较忙,我更是抓住睡前的一些时间争分夺秒看书。每次都要爸爸催我睡觉,我才恋恋不舍地把书放下,熄灯。
这就是我,不平凡的我,与众不同的我,独一无二的我。我的”自画像“绝对不是一幅画,一篇文字,而是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我。同一片蓝天下,许多不同的”我“在此,我们想喊:”我就是我,不同凡响的我!"。
我今天向大家展示一下我的自画像,让大家更了解我。
胆小的我:我非常怕虫子,比如有一次。我和妈妈在小山的台阶上走着,谁知道,“危机”马上来临了。当我正要踩到下一级台阶的时候,我突然看见了下一级台阶上有一只蚯蚓,也许大家一猜都知道接下来我要干什么了吧!当然是“啊!”的`一声尖叫,不是我吹,当时的声音一定超过了100分贝。就是我这一声尖叫,旁边的妈妈也尖叫了起来。妈妈半天才回过神来,问我:“怎么了?”我说:“有只蚯蚓。”妈妈一看到地上真的有一只蚯蚓。但或许妈妈不相信我怕蚯蚓,还以为我故意象这样吓她。其实,我真的很害怕,只不过――这怎么说得出口呀!
有计谋的我:我在班上“闯江湖”的成名绝技就是――打不过就逃。也许有人会说:“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逃呢?”那我只能回答他:“如果你非要去拼个你死我活的话,何必不去逃跑呢。如果你去逃跑,那么,你就有了卷土重来的机会,但你非要***拼到底的话,那你就失去了那次机会。”我在班上也是这样。每当面临危机时,我的脑海里就闪出了一个字――逃。逃到离敌人很远的地方去,直到合适的时间再回来。这样,就不会让我活受罪了。
记心好的我:有一次,老师叫我们读《毛遂自荐》这个成语故事,然后在背下来。我读了一遍后,老师就叫停了。老师叫我起来背,我背出来了,唐老师知道我只读过这一遍的时候就夸我过目不忘,这是谢谢老师了。只不过说我是过目不忘也未免太抬举我了吧!我又不是把整篇文章一字不差的背了出来。在这里我教大家一个方法:你看到一篇课文,把这篇课文的内容仔细地看了一遍过后,把主要内容记下来,然后再记一下里面的好词佳句,再加以想象背下来的话,考试考到这篇课文保证你可以得一半的分。
咦?那个面对花坛唱歌的小姑娘是谁呀?猜不着了吧?这个小女孩就是我呀?我可最爱唱歌了!
有一个星期天,妈妈送我去宝贝画室的路上,车里一直在放歌曲,我也跟着唱,随后越唱越大声,但我自己却不知道。但是过了一会儿,正在看书的姐姐说:“妈妈,你是不是把音乐声音开大了?我想看书,关小一点可以吗?”我听了立刻闭上嘴巴,于是我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那天晚上,我没睡着,便一直唱着《快乐的节日》,姐姐对我说:“别唱了,别把妈妈招来了。”这时,爸爸进来了,我们马上装睡。渐渐地,慢慢的我进入了梦乡,梦见我在一个音符的世界里,在那里我开心的唱歌,还认识了一个小姑娘,她一唱歌,所有的花就会开放。我们在一起快乐的生活。最后,她用她积累起来的法力,让我成功的回到了人间。
醒来,我才知道这是一个梦,但我仿佛还能听见她那优美的歌声呢!我不仅爱唱歌,睡觉时我也爱唱歌呢!
妈妈说我是一个可爱的“小精灵”,爸爸说我是一个“急性子”,而同桌觉得我是一个“小马虎”,而我觉得自己是一个粗心的人。
我长着一双水灵灵似黑珍珠般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下长着一张樱桃小嘴,身材吗?嘻嘻……有些瘦,好似一阵风就能把我吹得东摇摇西摆摆。
我最大的爱好就是画画,只要一有空闲的时间,我就拿起画笔,三下五除二便能画出一张完整而又美丽的画。可是因为画画,我也出过不少状况呢。
记得有一次,老师提前通知了全班马上要考试了,让大家抓紧时间复习。我心中顿时慌了,心想:怎么办?有很多题目我还不会呢!到了放学,我飞奔到家中,却已经忘记了要考试的事情。吃完饭后,就拿起画笔挥洒起来。过了几天要考试了,我压根就没复习,等考试卷发下来,我傻眼了,这题怎么这么难?时间过得飞快,我还没有写完,卷子就被老师收走了,我急得满头大汗,差点哭出来。哎,因为画画,我真是耽误了不少时间呢!
在生活中,我还是一个“开心果”。有一次,爸爸妈妈吵架,我真的不想听了,所以就讲了一个笑话,逗得爸爸妈妈哄堂大笑。
我是个开朗的男孩,今年10岁,我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张璟澄。我的爸爸、妈妈希望我有一个锦绣的前程。
我浓浓的眉毛下边嵌着一对大眼睛,乌黑的眼珠像算盘珠炯炯有神,十分精彩。我的眼睛上还戴了一副眼镜,让我看起来很有学问。我的嘴巴能说会道。开心的时候嘴巴弯弯的,不开心的时候嘴巴翘的老高老高就像对人开大炮一样。
我性格幽默、阳光,当然我的嘴和我一样很幽默。
我喜欢打羽毛球、看书,我看书的时候一句话也不说,有一次,我不知不觉地看完了整本书已经是晚上12点钟了,妈妈醒来后来到我的房间看着我说:“超级大书迷,快点睡觉喽”,这下你们可认识我了吧,一个智慧、帅气的男孩。
有这样一个男孩,他在班里“威名赫赫”,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被同学们“尊称”为“学霸”,就连拥有的课外知识也很丰富,所以又被戏称为“教科书全自动新版”。从这两个雅号,可见他可不是个一般的男孩。
独具一格的长相。
男孩有着独具一格的长相:五官协调,四肢在同龄人中算得上“发达”。再凑近一看,他那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炯炯有神,使他看上去十分精神。而眼睛上方的眉毛无疑是五官中最抢眼、最让他显得帅气的了,每个人见了必定会夸上一句:“这孩子,眉毛可真是好看!”有一次,他去参加一个合唱比赛,让化妆师给他化眉,对方疑惑地问:“咦,你不是早就画过了吗?”“我还没有画呢。”他摇了摇头,无奈地说。这时,化妆师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完美的眉毛竟是天生的,于是拍拍他的肩道:“小伙子,你的眉毛长得实在太完美了,差点就在‘光天化日’之下蒙骗过我的眼睛啊!”
变化多端的性格。
这个男孩儿性格可多变了。说他关心人、善解人意吧,这倒也是。平时只要爸妈身体稍微抱恙与不适,或者情绪稍有异样,他就会迅速跑去嘘寒问暖,问这问那,还会贴心地端茶送水。放学回家或完成作业后就去主动看妹妹,怕她磕着、碰着,替妈妈分忧。可是,他一旦生气,就会如一头犟牛般固执,还把自己关起来,任谁喊也不回应。他高兴时,那是相当勤快:什么擦桌子、拖地、洗碗……真是看到什么就动手干什么,就算累得精疲力竭也毫无怨言。可要是他不高兴呀,那可休想让他动动手指头!
精湛醇熟的球技。
男孩还有一个特长——足球技术精湛,他曾是学校足球队员之一。每次都会被推选参加足球赛,虽然结果有时会不尽如人意,但他奋力拼搏、勇于进取的劲头依然激励着同学们。有一次,他从后方开球,奋力冲刺,连绕过几人,又虚晃一枪,完美地躲过了一个大铲球,接着冲过后卫,奔到前面的足球点位,对准球门,把力气聚集在脚上,双手奋力一甩,右脚脚弓突然发力,狠狠地踢出了球,华丽地成功进球。欧耶!
手不释卷的爱好。
不过,这个男孩最大的特点还是爱看书。他对于书的痴迷丝毫不亚于对足球的热爱,可谓是“嗜书如命”。家里三个书柜里的书差不多全被他“剿灭了”。他博览群书,可以称得上手不释卷、废寝忘食、全神贯注……(此处省略一万字)从现代文学到古典文学,从天文地理到人文百科,都被他视为“美味佳肴”。只要是书,他拿来就“吃”。每天放学回家放下书包,就从书柜里取出书细细品阅。对他来说,看书亦是享受与休闲,就连晚上睡觉前还要坐床上看一会儿。他看书时十分入迷,完全忽略外界人、事。有一次,他从图书馆借到本好书带去学校看,上课了也浑然不觉,直到老师喊起立才匆匆忙忙放下书。
你们猜,这个聪明博学、性格多变、球技甚好、热爱读书的男孩是谁呢?顺便提醒一句,此男孩与本文作者同名同姓,且行动亦如孪生兄弟。哈哈,你们应该知道他是谁了吧,那就是我咯!
一头蓬松自然的头发,跑起步来就像波浪一样,一高一低;一张红彤彤的小脸,被别人夸奖以后就会害羞;一对月牙似的眉毛下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帮同桌检查作业就能发现他作业里面所有的错误;一个灵敏的鼻子,每次同桌偷吃零食我都能发现;一张樱桃小嘴,给大家讲故事的时候,人们都夸我嘴巴可真甜!
我的爱好是打羽毛球。每周六,我都会让奶奶带我去八一街的体育馆打羽毛球。有一次,我和奶奶比赛,结果三局全部是我赢,奶奶还夸我真厉害,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有一次,爸爸妈妈从四川给我和哥哥带来了两只小鸡。哥哥从小时就怕毛茸茸的东西,今天一见小鸡,哥哥“啊”的大叫一声:“这是什么鬼?”我说:“这是小鸡。”哥哥一听,连忙跑到厨房关上门。我把小鸡放到厨房门前,因为小鸡的身体太小,所以小鸡可以从门的底下钻过去。哥哥突然感觉腿上有很多毛,结果一低下头就大叫一声。我在外面哈哈大笑。
我也有缺点。本来上次我的英语是可以考一百分的,结果,我把字母a写错了。都是马虎惹的祸啊!
我有很多兴趣爱好,有安静型的,比如看书;还有运动型的,比如打羽毛球和骑自行车。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打羽毛球。
自从暑假爸爸给我报了羽毛球班,我特别高兴。每节课都提前到羽毛球场掂一会儿球,提前进入状态。在挥汗如雨的训练过程中,我丝毫感觉不到酷暑的炎热,直到休息的时候才发现衣服早就已经湿透了。
训练结束后,我总是要和小伙伴们再打一会儿羽毛球,直到筋疲力尽了才与小伙伴们依依不舍地告别回家。
除了上羽毛球班,爸爸每周六去打羽毛球的时候,我总是紧紧地跟着去,不放过任何一次打球的机会。一来到球场,我不由得就兴奋起来,迫不及待地开始打球。随着球拍的挥舞,小小的羽毛球像一道白色的闪电在球网上来回穿梭。每当我没有接到球的时候,就会觉得很懊恼,同时也在心里为自己暗暗加油;每当我打出一个好球的时候,就会觉得很兴奋,同时也在心里为自己喝彩。
经过不断的努力,终于有一天,我把爸爸的一个同事打得落花流水,爸爸的同事们都夸我进步很大。从此,我更喜欢打羽毛球了。
这就是我,一个愿意为羽毛球付出汗水的小学生,一个喜欢打羽毛球的小学生。
清凉的学生头,浓浓的眉毛,大大的眼睛,有点高的个子--这就是我,一个热情奔放的男孩。
我,双重性格。我文静的时候,就会乖乖的坐在课桌前看书,可我活泼起来的时候,却动个不停。每当一下课,我就会跑到外面走廊上,去跳绳,玩游戏。每当星期六、星期天,我就会央求爸爸陪我打乒乓球、篮球什么的,或是到郊外爬爬山,呼吸呼吸新鲜空气。因此,我的身体挺好的。人们说我是一个外向、大胆的男孩,的确是这样。我呀,就是站在全世界人面前发言,也丝毫不会害怕、胆怯;可有时我却胆小得连一只蜘蛛都怕。有一次,我的同学捉了一个蜘蛛放进我的面前,真是给我吓了一跳!
虽然我喜欢看书,但这并不代表我是个书呆子。除了看书以外,我还有许多的爱好,比如听歌、上网,画画、打乒乓球等。我还有一个长处,就是写作。这也是由于我喜欢看书吧!可能现在我的作文水平比班上有的同学略高一点吧,有什么征文比赛,老师总是让我第一个参加,不过我千万不能因此而骄傲,也不能放松,因为说不定哪天某个同学努一把力,就赶上我了。
可能是从很小的时候就和大人们一起玩吧,我说话、做事都有一点“小大人”的味道。于是,从小,我就要同学们都以我为中心。再加上一些大人总夸我聪明,长久下去,我难免有些骄傲自满、傲视一切,性情也变得有些孤傲急躁起来,总是不能和所有伙伴们打成一片。而且,我总不把别人放在眼里,总觉得别人比我差,还喜欢揭别人的短,好管闲事,因此,有些同学难免有些讨厌我。于是我决定,一定要改掉坏毛病,做一个平易近人,善于发现别人优点的人。
我还有一个缺点就是粗心大意,考试时难题考不倒我,可总容易把分丢在一些简单的问题上。记得有一次考试,我前面的基础题就扣了四分,并不是我不会做,而是因为我粗心大意,没有认真审题。还有一次数学考试,我就因为求三角形的面积没有除以二,白白地扣了三分,得了97分,考卷发下来后,我十分后悔自己不好好检查。虽然,我在老师的帮助下,粗心的毛病改掉了不少,但有时我难免又会旧病复发,所以,我一定要多写多练,改掉粗心的坏毛病。
聪明好问、热爱运动、喜欢看书、成绩优秀是我的优点,而目中无人、骄傲自满、粗心大意、有点儿小心眼是我的缺点。我正在努力改正缺点,争取早日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材!
希望我们都是只争朝夕的人,永不会说,来日方长。
溜掉的小鱼,总是最美丽的;错过的电影,总是最好看的;没买到的书,总是最想要的。但好在,这个与美共存的年华,还不曾离开。
初中的最后一个春天,终究还是在花香中来了。繁花似锦,浮生若梦。体育中考匆匆来临,坐在考场外的树下,惶惶不安。看着赤红的跑道,心中仿佛有一个调皮的鼓手,毫无节奏地敲打。一贯温暖的阳光在那一瞬变得刺眼,刺得我的眼睛好疼,好疼。纵然是自认心理素质不错的我,在这样庄重的场合,也双腿发软,双手发抖。
站在白线的边缘,没等内心平静,跑步已然开始。近了,近了,还有两百米,终点线近在眼前。我咽了咽干涩的口中并不存在的口水,腿脚渐渐沉重,呼吸渐渐困难。回想着考前老师的叮嘱,想着初中最后的两百米,就在脚下,纷乱的内心突然回归寂静。栏杆外的老师在喊着,加油,我的内心在想着,是的,我们要加油!泪盈满了眼眶,终究没有落下。那一刻,我似乎嗅到了成长的味道。
中考的第三战即将打响,毕业,不远了。
三年前的场景仿佛近在眼前,却又记不真切,唯一完整的.保留下来的,是情谊。教室里,洋洋洒洒,粉尘飞扬,上前板书的少年一气呵成,将短短的粉笔,一个漂亮的抛物线,精准无误,扔进讲台上的大白兔奶糖盒,然后,在张扬的掌声中,昂首走下。盒子里五颜六色的粉笔满了,空了,长了,短了,盒子上穿着红衣的大白兔兢兢业业,见证着我们的汗水,与骄傲。走廊上,三三两两,热烈地讨论,无拘地嬉闹,亦或是安静地仰望,目光越过校园规整的四角的上空,也许,他们看见的不仅是蓝天,云海,还有远方,和梦想。……我们不可能忘记,那些考场上的奋笔疾书,那些实验室里的全力以赴,那些办公室里的循循善诱,那些,那些像阳光一样温暖,像百合一样芬芳的,浓浓情谊。那是在失败时的温柔安慰,彼此鼓励,那是胜利时的欢呼雀跃,相拥而泣,那是属于师生,属于同学,属于我们大家,最宝贵的情谊。
友谊的花盛开,绽放,它在悠然而歌,唱着我们永不分离。花开花落终有时,如果可以,我希望它永不凋零。
那个骑着单车,哼着小曲在车流中穿行的少年,是我们;那个轻易满足,给点阳光就灿烂的少年,是我们;那个敢在大庭广众下让泪水肆意横流,迷茫的少年,是我们……那个已然盛开还未凋零的青春,是我们的青春。
生活,苦乐尽在,离合皆有。
青春,海棠暗香,红楼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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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活泼开朗的小女孩。有一对弯弯的眉毛,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一张圆圆的小脸,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一张爱说话的小嘴巴。
我也是一个争强好胜、不甘服输的'小女孩,记得在三年级的时候,老师当众批评我的作文哪里不好,哪里不对,抱着“让你看看我的厉害”的想法,我一有空就拼命的看作文书,学习别人的写作方法,积累里面的优美词句,并学习运用一些修辞手法……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的作文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老师又一次当众对我的文章进行点评,不过这一次是当范文去读,还夸奖了我,看到同学们赞叹的目光,我心里美极了。
我也是一个胆子很小的小女孩。看见一只小虫,也会吓一跳,赶紧叫爸爸过来捉了虫子,我才放心;还有一次天打雷又下雨,我躲进被窝里连大气都不敢出,结果我全身都是汗。我不仅胆子小,还很粗心,因此妈妈总说我是五月的芭蕉——粗枝大叶,我有时会抄错数字,有时会把加法看成减法,有时会丢字添字,还有时会丢了标点,就因为粗心大意,有一次考试只考了个87分。唉,真是曹操杀吕布——悔之莫及呀,我决定改掉粗心的毛病,考个好成绩。
我还是一个助人为乐的女孩,有一天我吃完午饭再回教室的路上,看到一个小女孩从我身边跑过,一不小心那个小女孩儿摔了一脚,大哭起来,我连忙走过去,把她扶起来,发现小妹妹的腿蹭破了皮还流血了,我便询问她是哪个班级的,将她送到班里并对她的老师说明情况。帮助别人,自己也很开心。
每个人都有一张洁白的纸,需要你书写你的人生,不留遗憾。
——题记。
初遇。
我与它的相见,是在一个平凡的午后,天空干净得不留下一缕云烟,只剩一个太阳照看这个世界,晴朗得没有一丝风。
我与朋友走在一个去小店的路上,走了没几分钟,就已汗流浃背。走进店里,空调的冷气扑面而来,冲散了之前的疲劳,店里整个格调都是以粉色为主,店内的风格很符合年轻人的审美,但是店里却没有多少人,只有一张桌前有三个人凑在一起讨论题目。
店里分楼上楼下,而这个店,就是我与它相遇的地方。
它安静的待在店里的角落。点了一杯饮品之后,我才注意到那个在角落里的它,它很特别,我的目光深深被它吸引。
灰尘轻轻覆在它身上,显然已经很久没有人擦拭过它,它只是静静地躲在角落,即使这样,也无法阻挡它的魅力,它是粉色的,灰尘与它交错在一起,增添了一丝神秘感与古老感,我不是特别喜欢粉色,但它就是让我不由自主的靠近。
从此,我与它便有了不解之缘,我也就此认识了它——吉他。
爱上它。
它成了我心心念念的存在,不知道是因为店,还是因为它,总之,我好像爱上了吉他。
家里人也并不反对,但我总是觉得自己坚持不下来。我喜欢听它的声音,让我觉得很放松,它能让我忘记烦恼,忘记忧愁。
再后来,它也就慢慢成了我的梦想,我想用吉他弹出属于我的,最美妙的曲子。
我的梦想很平凡,像沙漠里的一颗沙子,像浩浩星辰大海中的一颗小星,但是我的梦想,也是属于我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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