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文是作者思想和情感的真实流露,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和说服力。这些优秀作文范文不仅在内容上值得称赞,还在语言上展示了高超的写作技巧和丰富的词汇运用。
童年是一首唱不完的欢乐颂,他与我合奏,童年是一幅绘不完的山水画,他与我共绘;童年是一条走不尽的友谊路,他与我并进。他就是我的童年伙伴——班长胡珺翔。
我的童年好伙伴胡珺翔,个子长得高高的,白白净净的的脸蛋,一双明亮的眼睛,不时滴溜溜地转动着,显示他一股机灵而聪明的劲儿。左臂上戴着红袖章,上面那“值日”两个字十分显眼。
我的童年好伙伴胡珺翔,他学习认真,课后他经常阅读课外书籍,他钻进浩如烟海的书籍里,如鱼儿进入了大海,总是忘记了时间的流逝,他浓黑的眉毛时而紧紧地皱起,眉宇间形成一个问号;时而愉快地舒展,像个感叹号。我站在他旁边关注他半天,他浑然不知,依然在欣赏他的名著。
我的童年好伙伴胡珺翔与我度过了宝贵的六年小学时光,我们互相学习,虽然相聚的美好时光弹指般过去,但是相识的情景记忆犹新,那是一个下午,我们相聚在围棋教室,“咚——咚”单调的棋子敲击声仿佛在迎接我们未来的友谊。“我赢了”,我大声地欢呼,胡郡翔扭头就走,眼角含着泪水,王老师拉住了他,我紧紧地握着他的手,拥抱着他,一声安慰,一声鼓励,他仿佛懂得了我的意思,此后,我们经常在一起下棋,打球,友谊的火花就这样摩擦出来,我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好伙伴。
啊!美好的童年,难忘的童年好伙伴,你的正气,永远在我的心中荡漾,它是我俩友谊的基石!你的刻苦学习的`精神,永远值得我学习!我会更加珍惜这份友谊,让友谊之花永放芬芳。
烈日当空,被晒得暖融融的绿草丛中,一只只蚂蚱在其中蹦来跳去,只见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皮肤黝黑,扎着一条马尾,弓着身子,一手拿饮料瓶,一手拢着,一个接一个地扣蚂蚱,被她瞄中的蚂蚱都难逃厄运。
这就是妞妞,是我在5年前暑假回姥姥家时认识的小伙伴。那年姥姥怕我在她那孤单,就把妞妞介绍给我,我见到她时,她正在地上玩弄着一只肉乎乎的大虫,黝黑的皮肤,腕上戴着一串叮当作响的手链,她很大方,很热情,不怕生人,也很健谈,于是不到半天我们就熟了。
第二天,天一亮她就把我从被窝里叫醒,兴奋地嚷道:“快起,趁今早雾大,我们去偷花,我给你染指甲,可好玩了!”“去偷?”看我犹豫,她故意挺了挺胸“有我在,你还怕”。我匆匆起来和她一起跑出家门。
妞妞三下五除二揪下路边几根柳条,编好两个草帽戴上,拉着我偷偷摸摸到了花圃,我的心悬到了嗓子眼,妞妞飞速扯下几朵海娜花放进准备好的塑料袋,由拉着我狂奔到安全地带,看她那动作真像个老手。后来妞妞把偷来的花放进碗里,加上钒捣碎、出浆,然后很细心地拿小木棍挑放在我的指甲盖上,用一片牵牛花的叶子包住上半个指头,再用线扎紧,我将信将疑地由她摆弄。下午她帮我拆开,啊,指甲真的变红了!
后来,姥姥给我养了两只小鸡玩,有一天姥姥说:“你和妞妞逮蚂蚱给小鸡开开荤吧”。姥姥家住在郊外,楼前楼后都是荒地,长满苲草,蚂蚱很多。我去叫妞妞,她很爽快的答应了,还从她家找了两个空饮料瓶,递给我一个。她说:“中午那些肥头大耳的家伙就现身了,可好得啦,看咱俩谁逮的多。”妞妞真是料事如神,烈日下,她悄声慢步走进草丛,手拢起一只接一只地扣了好多,我也学着她的样子,好不容易扣住一只,当它在我手下爬时,我感觉像满身爬满虫子吓得一下子松开了手,妞妞在一旁哈哈大笑,看着她手中的瓶子都快被蚂蚱挤爆了,而我的还空空如也,我不好意思的笑了。
啊!妞妞的心中有无穷无尽的好玩的事,都是我不曾玩过的,什么打枣啦、爬树啦、捉知了啦……可惜暑假很快就结束了,我该回家了,妞妞一脸失落地问我:“你什么时候再来?”那时我也很舍不得离开她,直到现在我也常常想起她。
一个瓜子脸,上面五官秀丽。在那黝黑的头发下,一如月的眉毛,保护着眼睛儿。在那低矮的鼻梁上,一副眼镜按了家。那小小的嘴巴总是默默不语,瘦小的身体使他看起来弱不禁风。他就是我的好伙伴——卢康楠。
卢康楠很爱学习,他总是把学习放在心里,有时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瞧,他来了。
显然他沉浸在学习中忘记了一切。我走上前去才知道,他在背英语单词,背得入了迷。
我们在一起也有许多有趣的事。
一次,我们来到麦田边看着这绿油油的麦子,双手不由的开始痒痒起来。于是我们拿来一根竹竿,准备破坏小麦。我们先用竹竿把小麦插到水里,再把连根拔起来。一会儿功夫,小麦苗就被我们破坏了四五株,看着东倒西湾的麦苗,我们又后悔了,刚想把它弄回去,一个农明伯伯过来了,看着被破坏的麦苗,他张口骂我们,我们下的撒腿就跑。后来我们再也不敢破坏庄稼了。
小伙伴伴我们成长;小伙伴在我们的童年留下一抹七彩的霞光;小伙伴童年的眼睛。
童年,是生机勃勃的春天;而你,就是我记忆中最美的一朵花——我最亲爱的童年伙伴,怡,你那动人的微笑永远镌刻在我的脑海里。
你有圆圆的大眼睛、甜甜的小酒窝,一笑起来让人心都化了。从小我们就是“铁姐儿们”,当真是合穿一条裤子都嫌肥。而令我记忆最深刻的,还是那次我们一起去采杨梅。
那时山上已是红艳艳的一大片,你激动得脸颊像杨梅一样红,俏皮可爱。事不宜迟,开采喽!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摘了个大的,你也不甘示弱折下了一枝。就这样,我们开始比赛,我的心里满是兴奋与激动。加速开战了一会儿,我得意地一看:呵,你怎么光顾着吃啦!瞧你,嘴巴上已沾满鲜红的杨梅汁!我情不自禁地哈哈笑;你瞥了我一眼,却生气地嘟起嘴。我赶紧去安慰你,你却突然一手把汁水糊我脸上。“哎呀!”我追着你,山上洒遍了我们清脆的笑声。
那一次,怡,是你的微笑给了我无限的宽慰;是你让我明白了友情的甜蜜;是你让我领略了幸福的滋味。
岁月如梭,光阴似箭,是你陪我从幼稚走到成熟。如今回首,你明朗的笑容仍雕镂在我的记忆里。
我有一个童年的小伙伴,我可喜欢她了。
矮矮的小个子,圆圆的小脸蛋,微微挺起的鼻梁还架着一副眼镜,那双亮晶晶的眸子总是闪着快乐的光。她是一个很可爱的小女孩,第一眼见时我便喜欢上了她。她是新搬来的邻居,住在我们小区。
一天下午,我正准备出门去上学,刚走一小段路,便听到身后有人追来。我回过头,却看见一个女孩向我跑过来,脸上的红晕还未褪去,像我露出了一个友好的微笑,笑出了洁白的贝齿。“你好,我是新搬来的邻居,我和你是一个学校的,我们能够一起去上学吗?”“好。”看着她晶亮的双眸,我不由自主的答应她。
从此,我们变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你喜欢爬山吗?”
“喜欢啊!”我兴奋的说。
“那明天星期六,我们一起去登山好吗?”
“太好了,我早就想去了,只是没有人和我一起!”我高兴的说。
做完充足的准备之后,我们俩就高高兴兴的去登山了。我们一边爬山一边说说笑笑,不知道为什么兴致很高,但山不高,不多时我们便登上了顶峰。
这时候的太阳晒的可真毒辣,我已经是又累又渴,嗓子干得直冒烟了,气喘呼呼的说:“我们歇一会儿吧,给我点水,我已经没有力气了。”她是有气无力的拿出的水壶。我眼前一亮,急急忙忙的上前抢着他手中的水壶,她拿水壶的手向左一闪,我便扑了个空,于是我便不顾一切地向前乱抓。结果啪嗒一声,哐当一下,把我给吓蒙了,水壶掉在地上撒了一地,她的眼镜也掉到地上碎了,我不知所措起来,支支吾吾的,不知道怎么解释才好。
我看着她一句话也不敢说,她却没有说我什么,只是露出了一个暖暖的微笑,从背包里拿出一个红艳艳的大苹果:“碎了就算了吧,以后注意些就好,不用再造成这样不必要的损失了,我就拿平时攒的零花钱重新再买一个眼镜,你不要太难过了。”
虽然她没有生气原谅了我,但是我的心里还是很难过,我看着碎了的镜片,觉得自己真是太自私了,愧疚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赶快走吧,别再想了!”她说着,还向我做了个鬼脸,我马上破涕为笑。
这就是我的童年小伙伴,可爱又善良。
“秋千秋千是我童年的伙伴……”
一曲清新、质朴、纯真、优美的歌儿给云贵青藏四省区的电视观众,特别是青少年歌迷留下美好的印象。
这位高高个子,有一头美丽披肩发的少年歌手是在1月23日晚举行的“云贵青藏四省区1994新春大联欢晚会”上,首次出现在贵阳观众面前的。
她叫姜珊,今年15岁,是这次联欢晚会的节目主持人之一、著名相声演员姜昆的独生女儿、北京41中初三学生。
9时给我的印象是这个姑娘唱得不错。以后,姜珊就能在大型演出中登台表演了,曾三次获得北京市中小学生歌咏比赛第一名。音乐成了她童年的伙伴。
23日下午5时,离现场直播时间还有两个多小时。姜珊同她爸爸妈妈一道来到贵阳市宅吉小区赵大夫儿子的家里,拜望回乡过元宵节的赵大夫。事先双方都不知道要在元宵前到贵州,真是“千里有缘来相会”。我又第二次见到姜昆一家。姜珊比一年前又长高了一头。吃饭时,贵州的炒菜,除了辣椒,姜珊都能吃。当赵大夫夹煮四季豆给姜珊时,她认为是毛豆,逗得大家笑。
大家都想同姜昆一家照相。姜昆说:“我当布景,要照的就来!”依旧那么幽默,依旧一脸的笑。姜珊则默默地同一群小朋友照,孩子们叫她小姐姐,她好快乐,感受少年的春光。
吃完饭,我请姜昆姜珊为本报小读者写几句祝辞。父女俩极乐意。姜昆挥笔就写,姜珊边写边想,像做作文一样认真琢磨,她妈妈在一边鼓励。
离8点演出还剩几十分钟了,姜昆一家驱车直奔演出现场。
他与我一起长大,他与我一起进步,他与我一起玩耍,他就是我童年的小伙伴—林xx。
他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一双宝石似的大眼睛,加上他那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一看就会觉得他是个有趣的人。
他酷爱足球,在学校比赛总能见到他的身影。
他乐于助人,一次:“我和他在操场比赛踢球,正踢的起劲时,突然他跑开了,我疑惑不解,原来是一个小孩被人撞到摔倒了,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抱着小孩跑向药店了,我也急忙追去,紧接着小孩的家属也赶来了,他们激动地连连感谢,连旁边的医生也竖起大拇指为他点赞,他不好意思应道:“这是我们少先队员应该做的。”
这就是和我一起成长的伙伴——林xx。
“忧伤。”
我细细品味着这个词,忧伤?是什么滋味呢?儿时的我只懂得放声大哭,不曾理解过忧伤,也不曾体验过。
“喏,这个给你!”
当年,她兴奋地递给我,嘿!是个夹子,淡蓝色的,很漂亮。我不禁抚摸上了脑后,那个夹子如今还在吗?当然,早已换下了。
窗外是一片晴空,梧桐树正在轻轻摇摆,我贪婪地吸了一大口花香,真好。
幼儿园的时光被记忆所打开,我叫她是“珍珍”,她叫我则是千变万化;我爱逗弄她的俏皮短发,她爱嘲笑我的一头长发。
“珍珍,珍珍!”
屋后的树林依旧郁郁葱葱,她拉着我的小手,来到了那梧桐树下,“我要种一棵树!”她坚定无比地对我说,我只是愣了一下,蹲下和她一起埋下了希望,她便笑了,用脏脏的小手在脸上胡乱抹了一把,露出了一口洁白的牙齿,闪闪发光,刺痛了我的双眼。
在泥土上留了几个脚印,便离开了,我又住进了她家,这一晚,我们出奇地没有聊天,只是默默地用泪水浸湿了双枕。
眨眼,我们就上了小学了,虽说家离得很近,但心似乎隔了一层,好薄又好厚,我永远过不去。
很多时候,在小区,我们又见面了,只是,我们都沉默地别过了头,逃似的离开了。
如今,我已经很少再见到她,那个天真爱笑的小女孩,那个带给我友谊的幼儿园,好像从没出现过,从没来过我的世界。
心隐隐作痛。
出奇的安静。我望着枝头的小鸟,数着那串串果实,白云在头顶飘荡,我笑了,却不曾明白这叫忧伤。
忧伤?
呵,我怎能懂得,大哭大笑才适合我呢!
而眼睛却出卖了我,那深深的眸子,有一种悲伤,看不清。
这一刻。
“珍珍!”
少女喊道,五楼上的人影闪了一下,露出了她的微笑。
看,那里有一个大脑袋、大眼睛,江湖人称“大头”的小家伙,他正在偷玩电脑呢!他就是我的死党陈栎汀。看到他聚精会神的样子,我就想起了我们小时候的秘密。
幼儿园大班时,我们就学会玩电脑了。我和大头经常在各自家里一起联机,直到有一次,我们玩得太久,妈妈暴怒,再也不让我玩电脑了。妈妈说我们这么小就玩电脑,长大还得了!后来我们就相约到大头家玩。一天,我的福尔摩斯妈妈看到我的眼睛里有血丝,立刻断定我跟大头在玩电脑,就打电话告诉了大头的妈妈。于是,他爸妈就在客厅里装了一个监控。
这天,我又来到了大头家。他家的电脑在书房里,而监控在客厅。我们战战兢兢地走过客厅,生怕被监控捕捉到我们溜进书房的画面。“咋办?怎么过去啊?”我小声说道。“嗯,我去把监控的电源关了,你趁机溜过去!”我摆了个ok的手势,3,2,1,冲!我以最快的速度冲进了书房。他插上电源,趁着监控重启的空档跑了过来。好啦,这下终于可以放心大胆地玩电脑了!接下来,我们又度过了愉快的三个小时。有了这次成功的经验,我们经常用这种方法偷玩游戏。
后来,我们上了同一所小学。只是,我在一班,他在三班。我们相约平时认真学习,每周六都在一起偷完游戏。怎么说呢?嗯,那种感觉真好!
文档为doc格式。
。
记忆,虽无重量,却可以把人压得喘不过气来。
和妹妹在整理书桌时,偶然发现你送我的手链。记得那是我过生日时,你送我的礼物。它是躲在你精心包装的小盒子里来到我身边的。在我打开盒子的那一瞬间,忍不住叫了出来:“太漂亮啦!谢谢你哟!”从那以后,我每天都把它带身边,就连上课时也会忍不住偷偷看几眼。然而,不知道过了多久,它成了现在这副模样:浑身沾满了灰尘,珠珠有些都掉色了。我紧握着手链低头深思了许久,因为它实在承载了我们之间太多的记忆。
忘不了和你在一起玩耍的时光,因为有过太多欢笑,虽然我们常常也有意见不合的时候,但我们总是很快就和好了。有了你给我的手链,我会永远记得和你在一起的美好时光。或许,这条手链的出现,就是提醒我不要忘记你。
每个人的记忆都是一部属于自己的私人文学宝库。于是我将手链,放进充满回忆的小盒子里,希望十年后的我看到这份友情,仍觉得弥足珍贵。
一条简单的手链,勾起了小时候的回忆,忆起了童年的时光。那个赠送我手链的人就是鲍郡婷。一个和我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也可以称得上姐妹,生活中不管开心的事,还是难过的事,我们都会互相告诉对方。
郡婷,谢谢你的手链,谢谢你来到我的童年。
在我童年的记忆中,她带给我的快乐,她带给我的一件件有趣的趣事,真是令我难忘不已呀!
她长着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而且还有一点自然卷,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闪闪发亮,一张甜甜的小嘴儿能说会道,她还练着一手好字呢!她不仅练着一手好字,还成绩优异、热情大方、活泼可爱。
记得有一次我们一起玩时,她妈妈突然告诉了我一件既好笑又好气的事儿。因为她妈妈平时很忙,常常她一人在家,所以她妈妈常打电话回家了解家里的情况,有时她在家里闲得无聊就会搞一些小小的恶作剧。有一次她接到电话,就模仿电信局服务员的声音,说道:“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用户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拨。”连她妈妈都信以为真。可有一次,她却把找她妈妈的人当成了她的妈妈,一接到电话就说:“对不起,您拨的电话号码是空号,请查询。”然后一声大笑,接着听到一声:“请问,你妈妈在家吗?”她这才知道弄错了,连忙道歉,说到:“对不起,我妈妈不在家,请你等会儿再打来。”后来她妈妈教育了她,但我还是佩服她的英语水平和模仿能力。(你可以想象一下她的模仿力之强,英语水平之高。)。
虽然我佩服她的英语水平和模仿能力,但是我认为这种恶作剧搞多了还是不好,因为这类恶作剧搞多了就会养成不良习惯,所以我觉得偶尔搞一次还是可以的,但是不能太过火了。(你们可别学她)。
你知道她是谁吗?想认识她吗她就是我的表姐——王浅予。
偶然的相遇注定了我们永远的缘,一举一动,一颦一笑,皆是默契。
——题记。
友谊是生命的灵魂,心灵的灯塔。在我们成功的.日子里,我们欢呼着,我们同风同雨同悲同乐。我又想起了你我的伙伴—老周。
记得吗?秋天时,我们常常中午的时候去找落叶做标本。有一天,我们又去找落叶,那时,是我们最快乐的时光。我们漫步在片片落叶之上,听着脚下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我们还经常说着话,从天南聊到地北。我们找出外形漂亮的叶子做标本,可是往往天不随人愿,有时,我们一中午都是徒劳,找不到一片像样的叶子。我们常常满头大汗,有时我帮你擦,有时你帮我擦,每一天中午我们都那么快乐,周围都是我们的欢声笑语。
还记得吗?冬天时,我们一起打雪仗,堆雪人。我们手挽着手一起走在白色的雪中,我们有时还边走边唱歌,可是我有点儿五音不全,于是常常招来你的笑声。有一次,我们出去打雪仗,只见你团了一个雪球,谁知此时我正在张着嘴,那个雪球正好射进我的嘴里,当时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嘴中一阵凉,让我很是吃不消。这时,你捂着肚子,弯着腰,大笑起来,你都要笑出眼泪来了。看着你,我不很高兴,走过去说:“别笑了。”可你还一直在笑,我反复说了好几次,你还是在笑,我心中的火山忍不住了,怒气冲冲地向你走去,你好像意识过来了你的“末日”。于是立马飞奔,我也飞奔地追你,我对你说:“别跑了,站住!”“不,不,我就跑。”你回答道。
岁月就像一条河流,左岸是灼灼青春,右岸是质朴年华,而你,无疑是这条河流中闪过的最耀眼的水花。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转眼间,六年过去了,再也回不到那个时候了,但是我们之间的友谊之桥永远也不会断,这桥上的一点一滴都是我最宝贵的财富,它记录这我们的成长,我们在一起的那些美好的时光,我又想起你我的伙伴—老周。
穿过田野,花红了。
一路欢笑,奔向学校,
吹起柳笛,
戴上柳帽,
迎来朝霞,送走夕阳。
快乐的星期天,
总是短暂。
挎起竹篮,
扑向一望无际的田野。
碧绿的麦田,
金黄的菜花,
是我们剜野菜的乐园。
岁月轻轻地滑落,
你们去了哪儿?
为了生计,为了生活,
天各一方。
今生不复相见,
而相见,今生又有几何?
也许,这就是人生,
也许,这就是生活。
也只有在梦中闪烁。
在我回忆童年的时候,直接想起了她——妞妞。我们两个曾经是一对非常要好的“调皮组合”,至今,我还非常怀念跟她一起玩耍的日子。
妞妞,她长着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留着乌黑的齐刘海,笑起来有大大的酒窝。她平时非常乖,但是只要跟我在一起玩,她就变得特别疯。也许,调皮或者“疯”才是她的本性吧!
有一次,我在楼下把妞妞叫了出来。我对她说:“我们去隔壁那家院子的柿子树上打一点柿子。”妞妞一口答应。于是,我们拿来一根很长的木棍,偷偷地翻上围墙。然后,我们拿着木棍小心翼翼地在墙头上走着。因为那时的墙并不高,所以我们一点也不害怕。
我拿着木棍轻轻地敲打着一根树枝,“咚——”掉下来一个柿子。“怎么碎了呀?”妞妞不满地说。接着,妞妞也打了一个柿子,掉下来竟然没有碎。她告诉我:“你打的柿子已经熟透了,所以容易摔碎。”我恍然大悟。我们两个就一直这样打柿子。一会儿妞妞在地上捡,一会儿我负责捡。这配合,多么默契!
等我们两个已经把柿子快打完的时候,这家的主人回来了。他严厉地问:“你们在干什么?”我们两个赶紧跳下围墙,跑回各自的家里。
那天晚上,我被爸爸狠狠地教训了一顿。听说,妞妞也被训了。最糟糕的是妞妞的人家人不让她和我玩了。后来,我们见面越来越少。上小学后,我们就没见过了。
有时候,我还会想起那个夏天我们一起打柿子的情景。
马义姐姐是我的邻居,说来也巧。我有一个黄水的哥哥也叫马义,哈哈哈哈。从我5、6岁起就是马义姐姐的小跟屁虫,“跟着跟着跟着”我就变成了她的朋友。
她带我参观了她的卧室:一片漆黑,只有一个小灯照亮。而且,如果没有小灯,白天也是一片漆黑!那间卧室小得只放得下一张床、一个小桌子,桌子的一边放着几本书。床旁边有一个粉色箱子。看见她的卧室就这么点东西,我都忍不住为她感到伤心!
有一次,我在用一块布逗咪咪(我家的小猫咪。)。玩了一会,马义姐姐来了。她对我说:“我们去xxxxx玩吧!”“好呀!”我满脸兴奋,把咪咪给马义姐姐抱着,拿了些零食,就出发了。
可是后来她去工作了,我再也没见到过她……。
童年是一首诗,童年是一幅画,童年是一曲歌。童年有许许多多趣事留在我的记忆里,让我最难忘的是喂养小仓鼠。
那是在我6岁的时候,我和妈妈去花鸟市场买了一对仓鼠。一只是白色的,一只是米黄色的。它们的眼睛就像两颗黑色的“豆子”,滴溜溜地看着你。“衣服”是白色的和米黄色的毛,蓬松地披在身上,摸起来滑滑的很舒服。还有短得只有一点点的尾巴。他们常常把整个身子缩成一小团,像个毛绒绒的球,好可爱。
它们的“家”是从宠物店买回来的一间带院子的笼子,我帮它们在“家”里铺上一层厚厚的木屑,它们经常用两只前爪在木屑里刨着,好像底下埋着宝藏似的。他俩睡觉时,我不小心碰一下笼子,它们就会惊醒。吃饭时它们整个身子都坐在饭碗里,用两只前爪捧着谷物不停地啃。白色的那只仓鼠经常吃瓜子,当它把瓜子壳吐掉的时候,经常把瓜子仁也吐掉了,随后它就开始找瓜子仁,找了好一会也没找到,只能去吃另外的瓜子。我被它逗乐了,给它取了一个绰号叫“小笨蛋”。它们也会在笼子里跑步,最爱跑步的是米黄色的那只。所以,米黄色的仓鼠的名字叫“小跑”。
我最喜欢逗它们,让它们翻身,然后让它们倒着翻回来。
童年往事许许多多,但我最难忘的是我的小仓鼠,它们活泼可爱的样子永远浮现在我的眼前。
文档为doc格式。
。
每当回首走过的路,一个个生动的形象便浮现在眼前,特别是那些儿时的伙伴,我是多么想念他们,多想再回到从前,和他们一起痛痛快快地聊上三天三夜啊!
说起来,我最好的朋友叫包子,因为他脑袋圆圆的,大家就送给他这个绰号。打懂事起,我们就天天在一起,真是无话不谈,形影不离。有时一天不见,就想得要命,实在忍不住,就跑到他家睡上一觉,脸对脸地说着悄悄话。就这样,我们无忧无虑地度过了小学六年。终于,一个残酷的选择摆在我们面前,我们考取了不同的学校,再也不能天天在一起了。那段时间我脸上的笑容渐渐褪去,人也渐渐瘦了下去,妈妈笑我得了相思病,爸爸说,你真想他,星期天去看看他就是了。可我们的学校离得太远了,要去还得乘车,我怕麻烦,一直没去。没想到,这一来不仅使我们之间的距离拉大了许多,心也隔得远了。
有好几次,我走在大街上,仿佛看见他的背影,我跑过去,在他的背上拍了一下,等对方回过头来时,我才发现是看错了人,连忙说声对不起,便狼狈地跑开了。
后来,我听说,他爸爸成了大老板,我在心里为他祝福,为他能有这样好的家庭而高兴。
记得初二的一天,我真的在街上碰到了他,我想拉着他说说话,没想到他转过身子,两眼看着远方,天哪,我们竟然无话可说,就那样默默无言地站了一会就分手了。一路上,一个单纯的念想老在我脑海里飘荡,要是不长大就好了,我们还可以在一起多玩几年。转眼到了考高中的日子,我们被分配到同一个考场。考试一结束,我们就坐在校园里的一条长椅子上,互相看着对方,想说什么,又找不到话题,便又低下头去。我看见他嘴唇动了动,想说的话停在嘴边,最后什么也没说。看着同学们纷纷离去的背影,我心里真有一种说不出的哀伤。
和喘气声,感觉到他就站到我身后,轻轻说了一句:“回家吧。”远处传来隆隆的雷声,豆大的雨滴重重砸在灰色的水泥地上,我俩不约而同地举起书包,疯了似的跑向站台,我转过身来,看着早已模糊的他,凌乱地站在另一辆公交车的门前。我突然朝他喊:“你会忘了我吗?”
也不知他听见没有,人已上了车。嘈杂的雨点,打在车窗的玻璃上,我隐约看见,琉璃后面他张熟悉的圆脸,只见他伸出两根指头,贴在窗子上朝我摇晃。眨眼间车开走了,也带走了我的惆怅和希望。我一直不明白,从小我们那么要好,怎么长大了竟然变得如此陌生。那快乐的童年呢?那真诚的伙伴呢?难道因为环境的变化而腐蚀了我们之间的友谊了吗!不行,我得去找他,问问他,你还是我当年的伙伴吗!
我家“小奶牛”的那一双黑宝石般的大眼镜总是滴溜溜地转着,小巧玲珑的黑鼻子湿湿的,眼眶是非常完整的黑眼圈,尖尖的耳朵软软地垂着,极像一只熊猫。最奇葩的是它的尾巴永远都是直的,身上的毛色一块黑一块白的,真是一只萌透了的小狗。
它特别聪明,竟还会捉迷藏。一开始,它来找我,总是能很快地找到我。轮到我找它了,我闭着眼睛在数10下的时候,听见它脖子上挂着的铃铛发出的声音是到我房间去了。数完我就毫不犹豫地走进了我的房间。
它就是一只这样的狗,奇葩、聪明、呆萌……噢!我觉得世界上没有任何一只狗能跟我的“小奶牛”相比,它是我的小伙伴,给予我童年无穷的快乐。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miekuo.com/fanwendaquan/zhufuyu/1321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