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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土地使用和土地征用款的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
二、村民住房确有困难,需要建住宅的,由用地者到国土资源所领取并填写《村民建设用地申请表》,向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提出申请,交村委会核查,经镇政府审核后,将已审核的《村民建设用地申请表》送国土资源所,并提交土地登记的有关材料,填写《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审批表》,上报县国土资源局,经县政府批准后,再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三、村民建住宅时,必须持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村委会有关人员现场放线后才能动工兴建,不得违章建筑。
四、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的,村委会有权阻止和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限期拆除非法所建的房屋,情况严重的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五、村民建住宅不得占用农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必须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六、村委会要严格把好建住宅用地关,严格管理,依法办事,对利用职权徇私作弊、接受别人的贿赂索贿的,要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
七、土地被国家征用后所得补偿款,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征地款的管理,保证专款专用。确保征地款主要用于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具体使用比例按上级有关规定并经村民大会通过实施。
八、征地款要专款专户存入银行或金融机构,动用征地款须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上级有关要求提出方案交村委会和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再交村民大会讨论才能实施。
九、征用款的使用情况必须定期向村民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为加强镇村干部管理,严肃干部纪律,在全镇形成团结、奋进、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落实,根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1、按照工作需要,所有机构改革上岗干部,全部定岗到位,理顺管理层次,明确工作职责。
2、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搞好工作,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请销假制度。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应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婚假期限为一个月,产假期限为三个月,特殊事假一天以内由主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书记、镇长审批,请假一律凭领导签字批准后的假条到办公室备案,严禁捎假。行政村支部书记外出超过一天,必须向书记、镇长请假。
4、实行百分制考勤制度。各口、总支每天分别点名,每周一例会实行全体镇干部集中点名,缺勤一次罚款50元。早8点上班,下午6点下班,中午12点至下午2点午休,上班迟到、早退1小时的每次扣10元工资,2小时以上的扣工资20元。考核标准:
(1)、上班、例会、集中学习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会一次扣1分;。
(2)、事假累计超过7天的,一天扣0.5分;。
(3)、旷工一天扣2分。
(4)、年度考勤为全勤的,加1.5分;。
5、实行旷工处罚制度。凡旷工者,扣除日工资,月旷工累计3天以下者,除扣除日工资以外,大会作检讨;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还要写出书面检讨,年度公务员考核评定为不合格(不称职)格次,年连续旷工15天以上30天以下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6、全体镇村干部要自觉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自觉加强各种业务知识学习,增强政治理论水平,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7、学习实行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周五下午在镇集中学习,平时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学习。
8、集中学习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50元,迟到或早退者每次罚款10元,由财政所负责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9、对上班不坚守岗位、办事拖拉、服务不热情、解决问题不力、群众有反映的给予大会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按失职渎职追究责任。
10、严禁干部利用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上报调离或停岗。
11、严禁干部、职工在上班时间打扑克、下棋、上网打游戏等,违犯一次扣工资20元、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12、实行首问接待负责制。不准给群众摆架子、耍态度,打骂群众;不准向群众索取财物、要吃要喝;不准在建房、拆迁、扶贫、救济、救灾等工作中优亲厚友,假公济私,一经发现,立案查处。
13、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白班时间为早8点至晚6点,夜班时间为晚6点至次日早8点。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电话接转,上通下达、确保通讯畅通,严禁脱岗和擅自离岗,对值班期间不坚守岗位延误工作或出现事故的,坚决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14、认真做好交接班,下一班人员未接班之前,上班人员不能离岗,交接时要对电话纪律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交接清楚,防止工作脱节。
15、每天早6点开门,晚11点前锁门,外来车辆一律不准在机关大院内停放,严禁值班人员将大门钥匙外借或供其他人再配,一经发现,扣工资100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值班人负责,并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7、全体镇、办、村干部必须树立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自觉加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18、全体工作人员中午严禁饮酒,更不准酗酒滋事或在机关院内吵闹打骂;否则,一律停止工作,停发工资、严肃处理。
19、镇村干部职工本人及直系亲属婚、丧、假、娶,需首先报告党政办公室,不准私自乱发请贴,乱打招呼。
20、不准搞阳奉阴违、挑拔离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做不利于机关团结的事;不准为个人私益而抬高自己,打击别人;严禁公私不分或变相侵占国家集体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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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乡镇卫生院是直接向所在社区居民群众提供医疗、防疫、保健和康复服务的农村基层卫生事业机构,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的中间层次,是连接县级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的枢纽。二、乡镇卫生院技术上接受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的指导;受乡镇政府和县卫生局委托,对村卫生室进行管理和指导。三、乡镇卫生院的任务是:树立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服务思想,全心全意为所在社区群众提供医疗、防疫、保健和康复服务。具体包括:1.发动群众,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尤其是向幼儿、中小学生、家庭主妇和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普及卫生知识。3.做好计划免疫的组织实施和卫生监督管理。4.在医疗康复方面要认真做好社区内群众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和家庭病床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对一些复杂的急、危、重、难病人,及时护送转院治疗,向群众普及急救知识水平,开展社区康复医疗服务,做好老年保健和慢性疾病的防治工作。5.承担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四、乡镇卫生院的设置应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有利生产的目的,原则上一个乡镇设置一所卫生院。五、建设规模要根据当地群众的卫生服务需求和防病治病的任务大小来确定,一般可按每千人设一张病床、一张床配备1.3个工作人员的比例计算。六、在卫生服务方面,要坚持防治结合,发挥整体服务功能,发展适宜技术,实施综合服务,防止盲目与城市医院攀比,任意扩大规模,发展不适宜技术。
一、急救与抢救工作制度。
1.必须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值班接诊。对急诊病人,要立即组织医务人员积极抢救,不得拖延。2.凡急诊、重症病人需要住院治疗者,须在住院前先预交押金,如被救病人一时筹资困难时,可允许其在8小时内补交各种费用。3.对抢救和急诊病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24小时值班,随时观察和掌握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和交接班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病人,或者延误病人救治。4.及时向家属交待病人的病情变化及抢救情况,对一时诊断不清的危重病人,应立即组织医务人员进行会诊,经抢救病情稳定后速转上级医院治疗,不得延误时间,转院时要有1名医生带上抢救药品及器械,以防在路途发生事故。5.平时要准备完善各类抢救药品、器材等,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6.如遇重大抢救病人,需立即报告院长,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救治。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会议制度。
1.为加强院内职工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应每10天集中召开1次会议。2.每位职工都要政治学习笔记和业务工作手册,并要结合实际,写出学习。
心得体会。
或阶段。
工作总结。
3.业务会议要求每位医务人员轮流讲授业务知识,相互交流,共同提高,不断改进或提高自身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4.根据上级要求或文件精神,随时召开院内职工会议。
1.院内全部设备都需财务人员建立帐目。2.各科室(组)的设备由科室(组)负责人建立帐目。3.全体医务人员均需要爱护院内设备,谁损坏谁赔偿。4.院内设备不得随意借给他人或外单位。5.院内职工在调动时要交清全部财产,方可办理工资手续。6.设备使用人要做好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四、考勤制度。
1.为严格考勤,医院应坚持24小时服务。2.有事必须向院领导书面请假,准假后方可离开单位。3.有事请假5天内由医院批准,5天以上报县卫生局批准。4.每迟到或早退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旷勤半天按1天计算,旷勤1天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及日平均工资。5.对违犯医院考勤制度,旷工3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岗位津贴和日平均工资。6.在岗职工全年出勤不得少于260天。
五、药房工作制度。
1.对待病人态度要热情和蔼,及时准确划价、不得无故延误病人,急诊处方须随到随配。2.按照分工,负责药品的预算、保管、采购、登记、统计及处方的调配工作。3.认真执行。
规章制度。
严格管理毒、麻、限剧药、贵重药品。4.调配处方时要严格执行三查四对制度(三查:查药品配方、用法、禁忌。四对:对药方、剂量、含量、用途)。5.配方时应细心认真不得修改处方。6.不能私自收费更不能欠费或不交费取药。7.药房应经常保持清洁卫生药品摆放整齐。8.及时检查药品质量、效期加强药品管理。
六、学习制度。
1.每位职工要经常抓紧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2.学习要有学习笔记,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3.要不断加强工作技能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学习以自学为主,医院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集中学习。4.
医院每10天检查一次学习情况,每月组织一次专题讨论或知识讲座。5.每季度进行一次业务授课,选派业务骨干讲授新知识、新方法、新技术,以点带面,不断提高业务素质。6.集中学习要实行签到制度。半年和年终的业务考试,根据院内安排的业务学习内容出题,考试成绩列入技术档案,作为外出进修、学习、晋级、晋升和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
七、奖惩制度。
1.全体职工必须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终考核后,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奖惩。2.职工必须服从院领导的管理和分配的各项任务。3.职工必须完成考勤天数,旷勤1天扣除当天工资,累计3天以上扣三个月岗位津贴,5天以上扣除全年津贴,10天以上报县卫生局处理。4.对没有完成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的工作人员,按上级文件精神处罚,并视具体情况扣除一定的津贴。5.对因打架、赌博等行为触犯法律者,拘留期间按旷工计算,并在当年不得晋升职称,也不得调整工资。6.在值班期间,因脱岗造成损失者,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并扣除一季度的津贴。7.全年认真完成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的工作人员,按上级奖励办法执行,业务按额完成部分的2%奖励,评选为优秀工作者可优先晋升职称。
八、安全保卫制度。
1.严格安全防范,确保院内安全,节假日要有专人值班,值班要有记录,按照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做好防火防盗等。2.除住院病人外,闲杂人员留宿院内,须经院长同意方可留宿。住院病员和陪护人员携带物品出院时(凭出院证),门卫要进行检查。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3.夜间安全值班人员要按时巡查,不得擅自脱离岗位。4.职工自行车、摩托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病人自行车一律停放看车处。5.财务人员应将现金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或信用社,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妥善保管。6.因值班人员脱岗造成医院财产损失者,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
九、检验科工作制度。
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须注明“急”字。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生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生报告。3.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医生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24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5.应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6.检验室工作人员须为专职人员或经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质证明的人员来从事检验工作。
十、出院入院制度。
1.病人入院须持本院医生开具的入院通知单办理入院手续,由值班护士安排入院事宜,并介绍入院须知、住院规则和病房有关制度。2.病人住院应登记联系人姓名、住址、电话号码,入院后,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3.病人在住院期间,必须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在病房内不准吸烟、酗酒等。4.病人出院须经任责医师批准,并通知病人,出具出院后休息证明和交待出院后注意事项,按规定办理出院手续。5.病房护理人员应凭结帐单签发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同时要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等方面的意见。6.对因病情不宜出院,而病人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生要加以说服劝阻,由病员和家属出具手续,并在病历中记录清楚,告知病人家属预后。应出院而不愿出院者,应通知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十一、出诊制度。
1.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医院安排院内工作人员,开展送医送药上门服务。2.遇到出诊病人,医务人员不得推诿,要做好随时出诊的准备。3.出诊前须带齐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4.出诊可按路程远近收取适当的出诊费用。5.不论白天还是夜间,须病人随叫随到,不得措故推诿。
十二、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上班时间要衣帽整齐,下班就餐,开会时应脱去工作服。2.为防止医源性感染,医务人员在诊疗前要做到一诊一洗手。诊疗换药处置工作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3.所有消毒物品均需注明消毒日期,消毒有效期不超过一周。无菌器械、敷料缸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体温计用后要用消毒液浸泡。正确合理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4.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拖洗地面,床头桌及椅子每日湿擦,拖布要专用,定期消毒。换下污衣被服,放于指定处,便器每次用后清洗消毒。5.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消毒,药杯、餐具必须消毒后再用,病人被褥要定期更换消毒。6.出院病人用过的床、椅、桌、床垫被褥等必须做好终末处理。7.传染病人按常规隔离,实行隔离制度,疑似传染病,应在观察室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未经消毒的物品,不得带出病房。8.做好住院病人、家属的卫生宣传教育和隔离消毒工作,传染病人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准互串病房和外出,出院后应进行终末消毒。门诊病人应在指定地点候诊、检查和治疗,不要在门诊各处走动,以防交叉感染。9.对传染病房除严格执行病房各项规定外,环境和医疗用品均需要严格消毒,进行无化处理。
十三、查房制度。
1.对住院病人每天上班组织医生查房,对危重病人由责任医生随时查房。2.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系统巡视,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对危重患者随时视察处理,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对新入院、手术后、疑难、待诊断的患者都要重点巡视,根据各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必要时给予临时医嘱。3.查房时不但要全面掌握病人病情变化情况,还要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生活安排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质量。4.每次查房后应及时详细将查房情况、病人的生命体征和阳性体征及其变化,以及有意义的阴性体征和分析处理意见,记录在病程记录之内。5.对危重症病人和疑难病例,要在院长的组织领导下及时进行会诊。
十四、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1.坚持昼夜接诊,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能出诊,不得脱岗,也不得随便找人顶替。2.医院实行轮流值班,值班值班人员不但负责病人的接诊工作,还要负责医院的安全和室内清洁卫生,谁值班谁负责。3.值班人员如有急诊病人需要抢救时,须向院领导及时汇报,及时抢救,如不向院领导汇报私自处理造成后果的,由值班人员负责。如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4.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并应巡视病房,危重病员应于床前交接。5.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簿,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要记入交班簿。交接班内容:危重病人、新病人、手术病人及手术后三天之内的病人。6.每天晚8:00—10:00,值班医师应与值班护士共同查房,包括对陪伴人员、病房卫生及安全等全面检查一次。每天早晨值班医师须将病员病情及处理情况向责任医师报告,并须交待清楚危重病员情况和尚需要处理情况。
十五、门诊工作制度。
1.门诊工作人员要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对病人进行认真检查,准确诊断、及时治疗,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按照省卫生厅规定格式记载门诊病历。2.门诊应与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不得无故推诿拒收病人。3.医务人员必须衣貌整洁,工作认真,尽职尽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爱护医院财产,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共同做好各项工作。4.门诊候诊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整齐舒畅,并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5.应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6.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便宜的检查和治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的负担。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操作规程以及。
岗位职责。
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不能脱岗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下必须安排人员值班。8.服务要热情周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有耐心地解答问题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树立医院的良好形象。
十六、护理工作制度。
1.病房由护士全面负责管理,其他医生积极协助。2.保持病房清洁卫生、舒适安全,注意通风保暖,每天至少清扫两次,每周至少消毒一次,并要做到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3.新入院病人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四次,连续三天;体温在37.5℃以上及危重病员每隔四小时测一次。一般病员每天旱晨及下午测体温、脉搏、呼吸各一次,每天问大小便一次,七岁以下小儿酌情处置或按医嘱执行。4.护士全面负责保管病房的物品与设备,要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如有遗失,须及时查找原因,按规定处理。5.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三查:备药中查、备药前查、备药后查;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6.护士随时观察病人情况,随叫随到,对病人要热情。及时整理病案,完成护理记录。7.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做好病人思想生活管理工作,并定期征求病人意见,改进病房工作和相关服务。8.病人出院后,及时整理病房,撤走床单、被褥,通风换气,床铺、床头柜按常规消毒处理,如为传染病人,即按传染病消毒制度处理。
十七、治疗室工作制度。
1.负责住院、门诊病人的注射和各种处置工作,复杂伤口须在外科医生有指导下进行。2.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要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病人外,不许在室内逗留。3.做好开诊前的准备,消毒好各种器械,备齐各种用品。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4.凡注射(处置)应按处置单医嘱进行。对过敏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注射后严格观察,30分钟后方可离开,如发生注射药物间反应或意外情况,立即报告院长,并及时进行处置。5.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注射(处置)时要细心、准确,对病人要热情体贴,防止差错事故发生。6.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剧毒药品与重药品应加锁专人保管,严格交接班。7.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各类器械用具要定期消毒或更换,消毒一定要按操作规程进行,即清洗程序及消毒时间要符合要求,每周大消毒一次。8.消毒和无菌物品须注明消毒或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须重新消毒或灭菌。9.治疗室要储备一定的抢救药品,以及时抢救使用。
十八、分娩室工作制度。
1.分娩室工作人员必须更换专用工作服、帽子、口罩、鞋、方可进入分娩室。接产和手术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2.分娩室24小时应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密观察产程(正常妇30分钟听一次胎心)并记录观察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报院领导或上级医生。3.分娩室所必需的用口、药品和急救设备,要有专人保管,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4.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产妇,严密观察产程,按规定测血压,听胎心,并做好记录。5.接产后接产人员及时、准确填写产程、临产、新生儿情况记录和出生证。6.产妇产后应在分娩室观察1小时,无特殊情况送回病房。7.分娩室内不准家属及其他无关人员入内,必须保持室内清洁,设专用清洁卫生工具,定期搞好卫生和消毒,进行细菌培养。8.有传染病或有感染的产妇,分娩时应与正常产妇分别使用产床,并严格执行消毒隔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发现法定传染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按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及时报告疫情,即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应立即报告,6小时内由预防保健科报防疫站;乙类传染病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12小时内上报疫情,不得漏报、瞒报、重报、错报。2.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甲类传染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上报;发现暴发疫情应立即上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3.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为疫情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法定报告人对发现的确诊或疑似病命名必须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4.传染病报告登记表、报告卡及相关记录要准确完整,并按要求进行汇总、统计、上报、存档备查,注意保密。疫情管理员,应及时核对,检查漏报、迟报、错报情况,并进行校订。5.应建立传染病登记制度,由专人负责传染病管理工作。6.列入被消灭、消除或重点控制的传染病(如脊髓灰质炎、新生生儿破伤风、麻疹等),除按上述要求进行疫情报告外,还应按卫生部的特殊要求进行报告和管理。
1.冷链设备应按规定的装备标准进行配置,并做到专物专用,不得挪作它用。2.冷链设备必须建档建帐,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和登记制度,做到帐物相符。3.冷链要有专室或固定房间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4.冷链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培训,并建立必要的管理和考核制度。5.对冰箱、冰排速冻器、冷藏箱、冷藏包、冰排等冷链设备要加强管理和正确使用。6.爱护冷链爱护物品,做到清法、规范运转。7.对存放疫苗的冰箱温度记录要每天观察、记录,冰箱、冰柜、速冻器中不得存放食物、肉类等。8.对丢失、变买、损坏的的各种冷链器材,根据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发的原始配发册照价赔偿。
1.预防接种卡、证、册必须由实施接种者用蓝黑墨水或碳素笔认真填写,书写工整,文字要规范,各项内容要准确、齐全,时间(日期)栏、项填写均以公历为准。2.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遗失要及时补发,预防接种卡册城镇由接种点保管,农村由乡镇卫生院保管。3.儿童迁移时,由寄居地的接种点或卡册保管单位将预防接种卡或接种证明交给儿童家长,并将接种资料留据存查;迁入地的接种点要主动向儿童家长索取预防接种卡、证或接种证明,无预防接种卡、证或接种证明的要及时补发。4.接种单位至少每半年对所辖区域进行一次预防接种卡、证、册的核查和管理,及时补卡、剔卡和消卡,剔除的卡片由接种点另行妥善保管。5.凡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户口不在本地的0~7岁儿童,要建立临时接种卡、证,并负责免疫接种。
1.接种人员必树立安全注射意识,提高自身的责任心。2.严格遵守安全注射操作规程。3.对已使用过的注射器具做安全处理。4.注射器具必须严格消毒,接种人员在注射前应洗手,注射必须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消毒”,或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具。5.减少注射器具滥用、污染,保证注射安全。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2.建立健全财务岗位责任制,组织合理收入,严格控制开支。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不符合财务开支标准和开支计划的要拒付。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3.根据。
工作计划。
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上报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表。加强经济管理做好经济核算管理工作。4.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务和债务防止拖欠避免呆账。5.医院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会计审核制单后出纳付款结算。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院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6.财务人员应和其它有关科室密切配合管好本院一切财产。7.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编制日报表。收款收据存根及时复核并签章。发现差错后能更正的立即更正需要赔偿的应及时汇报领导酌情给予赔偿处理。现金库存不得超过规定限额。8.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等均按财政部门规定办理。
二十四、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1.及时掌握本乡妇女儿童健康情况,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的基本资料,及时反应情况,向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报告工作。2.认真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和妇女病的普查、普治工作。3.定期召开村级例会,安排部署工作。4.有计划地培训乡村医生或妇保医生。5.要及时深入村级相关卫生组织检查指导工作。6.积极宣传妇幼保健有关方针政策、普及妇幼保健知识。
1.病房由护士负责管理,值班护士必须到床前向新住院病人详细、清楚地介绍入院须知。2.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注意通风,每天至少清扫1次,不得有垃圾堆放,每周五大清扫一次,禁止吸烟、酗酒和随地吐痰。3.医务人员进入病房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护理人员穿工作鞋,必要时戴口罩。4.病房陈设、室内物品、病员被服、用具等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病人要爱护病房的公共财产,损坏或丢失的高水平物品要照价赔偿。要节约水电,按时熄灯。5.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员,不会客,并及时清理非陪人,在查房、治疗时,病人不得离开病房。6.病人和家属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医生的诊疗。
二十六、卫生院查痰点工作制度。
1.乡镇卫生院查痰点负责辖区内及周围乡镇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和疑似肺结核病人的痰检工作。2.查痰点是肺结核诊断的初筛单位,凡痰涂片阳性病人或痰涂片阴性,但高度怀疑肺结核者需转至县级结防机构进一步检查确诊。3.镜检阳性的痰涂片2日内应得到县级结防机构实验室确认,阴性涂片一周内应得到县级结防机构实验室的复验。痰涂片的转送方法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决定。4.乡镇卫生院查痰点实验室须按要求做好痰涂片保存和各种资料的登记、统计、管理工作。
二十七、痰检室工作制度。
1.痰检人员要树立不怕脏,不怕累,全心全意为病人民服务的优良传统,认真负责,正确检验每一份痰标本,为临床医生提供可靠的诊断依据。2.保持痰检室内外卫生清洁,定期进行消毒,经常开启窗户通风。3.检查前必须穿戴工作衣帽,戴口罩、手套,做好个人防护。4.收到痰标本先查看是否合格,不合格者应要求重新送检,合格痰标本及时登记、检验,在24小时内报告检验结果,难以获得合格的痰标本时,也应进行细菌学检查,但应注明标本性状,以供分析结果参考。5.严格按实验室规程进行操作。6.痰检报告单上病人姓名、实验室序号及结果必须与实验室登记本保持一致。7.按实验序号依次妥善保存近期3个月内的全部痰涂片,以备上级实验室复查。8.废弃的标本和痰盒等污物须用专用的带盖法污物桶收集,并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9.痰检工作台面应以5%石碳酸或期其它可靠消毒液擦拭,再用紫外线灭菌距离50cm,照射30分钟。10.染色液的配制必须准确,以免造成检验误差,每次配制的染色液须先行试用,不合格者重新配制。备用的染色液存放在棕色瓶内避光保存,试剂瓶上标明染色液的名称、浓度和配制时间,做好配制记录,以备检查。11.维护好显微镜等仪器设备,每次用毕后及时切断电源并擦拭干净,保证仪器性能的良好。
二十八、痰检室污物无害化处理制度(ct)。
1.送检的痰标本必须由痰检员亲自接收,不能让患者随意放置。2.废弃的标本应及时投入带盖的专用污物桶内,及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在敞口容器内。3.废弃的标本每周处理3次,标本较多时随时处理,不得长期储留。4.废弃的痰标本须经高压灭菌处理后深埋或置于焚烧炉内加助燃剂彻底焚烧处理,未经处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池内。5.检验结束后对工作台面等用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再用紫外线灯灭菌30分钟。6污物处理后及时进行登记,污物的名称、数量、处理方法、处理人员及时间进行详细记录。
二十九、抗酸杆菌涂片检查操作程序。
1.准备脱脂、洁净的新玻片,在左侧一端1/3处注明实验室程序及标本序号。2.小心打开标本容器,使用折断的竹签茬端,挑取痰标本中干酪样、脓样部分。3.在玻片右侧2/3处均匀涂抹约10mm×20mm大小的卵圆形痰膜。4.待涂片自然干燥后,放置在染色架上,玻片间距应在10mm以上。5.火焰固定(5秒种内火焰于玻片下通过4次)。6.用洗耳恭听瓶滴加0.8%石碳酸复红染液,盖满玻片。7.火焰加热直至出现蒸汽,脱离火焰,保持5分钟,染色期间应始终保持痰膜被染色液覆盖,必要时可持续加染色液,加热时勿使染色液沸腾。8.用流水自玻片一端轻缓冲洗。9.倾斜玻片,沥去玻片上的水。10.滴加脱色液(5%盐酸乙醇),脱色1分钟。11.用流水自玻片一端轻缓冲洗,如脱色不彻底,重新步骤10。12.沥去玻片上的水。13.滴加0.06%亚甲蓝染液,染色30秒种。14.沥去玻片上的复染液。15.用流水自玻片一端轻缓冲洗,洗去复染液,沥去玻片上的水。16.将染色后的涂片置于玻片架上,自然干燥。17.滴加镜油,使用10×目镜,100×物镜的双目显微镜观察。在淡蓝色背景下,抗酸杆菌呈红色杆状,其它细菌和细胞呈现蓝色。18.按《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痰涂片镜检质量保证手册》所规定的标准报告结果。
三十、功能检查室工作制度。
1.功能检查包括心电图,各种b型超声等检查。2.需做检查的病员,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不得缺项,对危重病员和外地病员,优先予以安排检查。3.使用仪器的人员必须熟悉仪器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规定程序进行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4.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有疑难问题应与临床医师共同研究解决,并要建立健全各种资料登记存档工作。5.各种仪器设备应妥善保管,认真执行仪器管理制度,注意防尘、防污,定期对仪器保养维修,按时检测,保证运转灵敏正常。各种仪器设备一律不得外借。6.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7.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准在室内吸烟,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8.注意安全,下班前应关闭仪器开关,门窗加锁,切断电源和水源。有夜班的检查室,要严格进行交接班。
三十一、放射室工作制度。
1.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检。各种特殊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2.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检摄片,待观察湿片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开。3.重危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对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到床旁检查。4.x线诊断要紧密结合临床,认真阅片,如实确准填写诊断报告。5.全部x线照片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统一保管。借阅照片要填写借片单,并有经治医生签名负责。院外借片,除经院领导批准外,应有一定手续,以保证归还。6.放射人员应经常研究诊断和投照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8.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x线机应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修。
三十二、手术制度。
1.凡需施行手术的病员,术前必须做好必要的常规检查,明确诊断(难以在术前明确诊断者,应有明确的手术目的和实际意义),并进行术前计论。凡较大或复杂手术,应由院领导组织计论。讨论内容包括:进一步明确诊断;了解病人及家属的心理活动;手术适应症、指征及禁忌症;术式、麻醉方法;术中、术后处理和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对策;确定术者和助手。2.手术及麻醉医师,术前应详细检查病人,熟悉病人各项检查结果,充分掌握病情。3.施行手术前必须征得家属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经院领导批准执行。4.各项术前准备工作,必须及时完成,如有贫血等不利于手术的征象,均应及时准确处理纠正。5.术者或第一助手应在术前一日开好医嘱(择期手术),由护理人员负责实施(包括备皮等)。术者应详细检查手术前护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并用紫药水作好手术切口标记,必要时可协助手术室准备特殊器械。6.除急症手术外,手术前一天由负责医生填写手术通知单,送交手术室统一安排。麻醉人员应于术前一天看病人,了解病情,认真做好麻醉前准备工作,严格检查核对麻醉中所用一切物品,并做好急救工作(药品、器械)。7.各级医师参加手术范围,低年资住院医师(本科毕业后工作三年、专科工作五年、医士工作七年)可担任一类手术(普通常规中小手术)的术者、二类手术(中度难度较大手术)的第一助手;高年资住院医师可担任二类手术的术者,一部分三类手术(难度比较大的手术)的第一助手。8.手术室护士负责按时将手术病员自病房接进手术室,包括准备好的病历、x线片等手术必需物品及资料。9.手术室工作人员在手术开始前,应认真核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麻醉方法等。术中医、护、麻醉人中要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密切配合,术后须认真进行三核对(敷料、器械、线卷)。10.手术室工作人员和麻醉人员有责任把好术前准备关,准备项目不全者,应向手术医师提出意见,采取补救措施;缺少重要项目可能影响手术安全及效果者,有权拒绝手术。11.术者负有组织与指导全部手术过程,保证手术效果和病人安全的主要责任。其他人员必须听从术者的指挥,各行其职,不得失职或不按规程办事。遇有特殊情况依据性质分别由术者与麻醉师负责。12.术中出现意外情况,有可能危及病人生命安全时,应立即向上级医师或院领导报告,以便及时组织抢救处理。13.护士应根据手术的性质,作好手术病员回病房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如病床、各种治疗器具(输液架、吸引器、吸氧设备、胃肠减压器等)。14.麻醉医师、巡回护士和术者待病人麻醉清醒及病情允许后亲自护送病人回病房,并分别向值班医师、护士详细交待手术和麻醉情况,病情、用药及注意事项,交接完毕后方可离开。15.手术医师在手术结束后,及时完整填写“病理标本送检单”,及时将标本送检。同时,要及时如实完成手术记录。
三十三、手术室工作制度。
1.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严格执行手术室各级各类人员职责、无菌操作、消毒常规、急救抢救制度、查对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处理原则、特种感染处理原则、防止差错事故制度、安全制度、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等,保持室内整洁。进入手术室时,必须穿戴手术室的鞋、帽、隔离衣及口罩。2.室内必须保持严肃、安静、禁止喧哗,不遵守手术室工作制度者,手术室负责人有权拒绝进入手术室。3.手术室的药品、器材、敷料,应由专人负责保管放在固定位置。各项急症手术的全套器材,电气和蒸汽设备应经常检查,以保证手术的正常进行。手术室器械一般不得外借,如外借,须经院领导批准方可办理暂借手续。麻醉药与剧毒药有明显标志,加锁专人保管,按医嘱并经过仔细查对后方可使用。4.无菌手术与有菌手术应分室进行,避免交叉感染。手术前、后、手术室护士应详细清点手术器械、敷料等数目,并及时处理干净被血污染的器械和敷料,一切物品用后必须进行清洁和检查工作并归还原处。若无条件时,应先作无菌手术,后作有菌手术。5.手术室应常规准备急症专用器械、敷料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急症手术。6.手术室应对手术病人作详细登记,按时统计上报。7.手术室应每周彻底清扫消毒一次,每月做细菌培养一次(包括空气、洗过的手、消毒后的物品)。如有感染,应协同有关科室研究感染的原因,及时纠正。8.手术通知单须手术前一天送交手术室,以便准备。急诊手术通知单须经责任医师或值班医师签字。9.手术室按时接手术病人,并带好病历,核对病人姓名、年龄、床位、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标记,防止差错。病人要穿医院衣服入手术室。10.手术室工作人员暂离手术室外出时需请假,征得同意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外出时要更换外出衣、鞋、帽。11.疖肿或急性呼吸道感染人员原则上不准进入手术间,特殊情况可戴双层口罩方可进入。12.手术室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一律不传私人电话,严禁吸烟,值班人员须在指定地点就餐。13.爱护一切器械仪器,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避免损坏。一旦损坏,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酌情处理。精密仪器要设专人保管,1月以上不用者,要定期保养。14.建立常用手术器械卡,准备器械时按卡片进行查对,同时检查器械性能。手术包必须标明消毒日期或有效日期。15.手术采取的标本,应有专人负责送检。
三十四、首诊负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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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是我们党执政的基础层级。乡镇干部是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骨干、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长期以来,广大乡镇干部扎根基层、艰苦奋斗、默默奉献、为民造福,作出了重要贡献。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风扎实、精干高效、适应农村工作需要的乡镇干部队伍。
《意见》强调,要拓宽来源渠道、改善乡镇干部队伍结构。坚持按编制员额及时补充人员,县级机关不得变相占用乡镇编制,可在全县乡镇范围内对乡镇编制实行动态管理、调剂使用。改进乡镇公务员考录工作,一般应纳入省市县乡“四级联考”,也可以面向社会单独组织,对招人难、留人难的'艰苦边远乡镇,可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扩大乡镇领导干部选拔视野,注重从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择优调任乡镇领导干部。乡镇领导班子要形成老中青相结合的合理年龄结构,严禁任职年龄层层递减。
《意见》提出,要加强培养锻炼、提高乡镇干部能力素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引导乡镇干部继承和发扬实事求是、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扎实做好服务群众各项工作。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注重实践锻炼,选派乡镇干部到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习锻炼,组织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互派乡镇干部挂职锻炼,不断提高乡镇干部的能力素质。
《意见》强调,要严格管理监督、促进乡镇干部履职尽责。坚持从严管理,严格执行工作、考勤、病事假等相关制度,切实解决乡镇干部“走读”问题。坚决制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对乡镇干部履行职责的监督约束。完善科学考核机制,严格控制对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票否决”事项,增强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保持乡镇干部队伍相对稳定,乡镇党政正职一般应任满一届,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任期内一般不得调动或调整。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上级机关一般不得借调乡镇干部,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应征得借调单位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并明确借调时间。
《意见》规定,要强化激励保障、激发乡镇干部队伍活力。加大选拔使用乡镇干部力度,注重从具有乡镇工作经历的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县级机关提拔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应优先考虑具有乡镇工作经历的干部。选拔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优先考虑具有乡镇党政正职经历的干部。要适当提高乡镇干部待遇,统筹研究完善工资待遇政策向乡镇倾斜的具体办法,重点向长期在乡镇工作的干部倾斜。乡镇机关设置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要改善乡镇干部工作、生活条件,逐步改善乡镇机关基本生活设施,关注乡镇干部心理和身体健康,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对生活有困难的家庭给予适当补助。
《意见》要求,省、市、县党委要将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委组织部门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有关部门,形成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工作合力。要注重培养乡镇干部先进典型,引导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客观公正评价和宣传乡镇干部,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尊重、关心、支持乡镇干部的氛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汽车修理厂实际情景,特制定本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汽车修理厂员工要树立“用户第一、质量第一”的经营观念,热情接待车主,精心维修车辆,确保修车质量。
2、汽车修理厂厂长是企业的领导核心,在全厂的经营活动中处于“中心”地位,员工要听从班组长和主管的指挥、各级都要服从厂长的领导。
3、汽车修理厂新员工进厂必须厂部批准,要由介绍人和担保人,填写员工登记表,供给身份证、技术等级证明、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合格后与厂方签订合同。
4、汽车修理厂员工要遵守作息制度。上下班要专人考勤,请假要办理书面手续,上班不准在厂内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接待室闲谈、不准在厂内会客。
5、坚守工作岗位,上班要穿工作服,佩带标志,不准穿拖鞋,不准串岗聊天,不准在客户车上休息、不准乱动车内开关、不准上班时间作私活。
6、业务接待是企业的窗口,要提高接待质量,对客户要主动热情,维修项目确定要准确,工期要准时,报价要合理,交接要细心,车辆进出厂要手续完善。业务接待是接待员的工作,不准员工同车主私下洽谈业务、严禁以修车为名向客户索取额外报酬。
7、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进出厂车辆和人员门卫有权检查,员工携带物品出厂,要登记报告,未经批准不准带进带出。
8、车间内严禁吸烟,员工要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野蛮操作,属个人职责的零件、设备损坏要根据职责大小按比例予以赔偿。
9、加强工具设备管理,建立工具设备档案。由班组使用的设备工具要办理手续,职责到人,定期维修保养。由厂部保管的设备要设专人保管,定期检验维护。员工要爱护公物,对于工具设备、维修车辆及车上的物品、车间电器、要妥善保管、车钥匙要专人保管,下班要锁好车门,防止丢失。属个人职责的丢失,要视情景予以赔偿。
10、严禁无驾驶证移动车辆和试车,严禁私自将客户车开出厂外,发生事故职责个人承担。
11、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换料领料要审批,备料要填写备料单,注明车型、年号、年份、零件名称等资料并上交旧件,市内采购要在2―3小时完成,市外3―5天,报价当天答复,特殊情景除外。配件价格要合理、不能高于市场价格。
12、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配件部要熟悉市场价格,领发料要有签字手续,进出库要有单据。货物要做到帐与物相符,仓库要把好配件质量关,严防假冒、伪劣配件入库。如出现以假冒、错发、漏收、给企业带来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职责。
13、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工艺管理制度,把好质量关,努力做到维修一台,合格一台。要认真细致地做好车辆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的工作、减少返修率。返修不计工时、并且要视情景予以处罚。工人要严格按工艺程序操作、对于违反工艺程序造成的返修质量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职责。出厂车要有保用制度、出厂后要做好跟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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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县“三资”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镇“三资”管理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促进“三资”管理规范化,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以下十项补充规定:
一、各村报帐员必须经村两委班子集体商定,报帐员必须具备一定财经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人员报财政所备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若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换的,必须提前报告并办好相关交接手续。
二、各村不得担任报帐员。镇“三资”管理中心只接受由各村报帐员经手的各项收支业务,否则停拨所有资金,拒绝办理一切支付业务。
三、各村所有收入必须开据《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并在7日内进财政“双代管”专户,严禁坐收坐支、私存私放。
四、各村支出实行备用金制度,支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合法,500元以内由经手人签字,村书记(主任)审签,报帐员复核付款。500元以上的由经手人注明事由并签字,村书记(主任)和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审签后、报帐员复核付款。
五、各村干部待遇分配方案,必须集体研究提出方案,报联村领导审核签字后施行。
六、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必须两委班子及全体村民代表集体决策。村“两委”班子成员不准擅自个人表态、暗箱操作,所得收入,必须全额缴入财政“双代管”专户。资金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范围。其处置程序、结果以及使用情况必须进行专项公示。
七、各村财政扶贫、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项目必须按照相关的规定和程序申报、实施和验收报帐,不得截留、挪用、虚报冒领。
八、各村书记(主任)不得个人承包本村内由财政性资金投入的公益性项目工程。
九、各村“两委”班子成员必须坚持项目建设“量入为出”的原则,不得私自或以村集体的名义表态新增任何建设性项目(包括公益性项目)或者对在建工程项目扩大或变相扩大投资规模和建设范围、增加开支标准。由此造成的新增债务和资金缺口一律由其表态人承担。
十、各村每季度必须按照镇“三资”管理中心规定的时间进行报帐和财务结算,未能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帐和财务结算的,镇“三资”管理中心将停拨所有资金。年终各村必须将全村所有财务收支情况公示,并在村民代表大会上公布。
第一条为控制乡镇企业火灾事故,减少损失,保护乡镇企业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包括乡镇企业兴办的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及“三来一补”企业在内的所有乡镇企业。
第三条企业必须遵守国家的消防法规;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
第四条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加强对乡镇企业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落实一名领导分管企业的消防工作。
第五条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乡镇企业消防管理的政策及规章,监督企业实施;
(二)参加新建、改造、扩建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和消防设施的竣工验收;
(三)监督检查企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教育工作;
(四)指导企业建立义务或专业消-防-队伍,组织消防训练,提高队伍素质;
(五)监督企业消除火险隐患,落实消防技术措施;
(六)组织开展防火检查。
第六条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消防监督员有权进入企业,检查消防管理工作;查阅有关资料;发现重大火险隐患时,有权要求企业立即采取防范措施。
第七条企业厂长(经理)是企业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企业的消防工作。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凡生产、使用、储存、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必须执行国家关于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设置在远离生产、生活区的安全地带;从事使用、保管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应了解其安全性能、安全操作方法及预防措施。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企业的各种电气设备应由电工负责安装、检修、拆除,电工应严格执行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程;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保险装置。产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的工作场所,应采用密封式电气设备;生产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或仓库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对电气线路、机械设备,应经常检修,保证完好;严禁电气设备和线路超过安全负荷。
第十条企业应加强对生产、生活用火设备的管理,做到用火不离人,用火不超量,熄火要彻底;禁区内严禁烟火。
第十一条企业应严格执行库房、货场、生产区、维修工房分开布置的规定;仓库的建筑等级、储存管理、装运管理、电源管理、火源管理、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凡不符合该规定的,必须立即整改。
第十二条企业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研究其火灾危险性的特点,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企业应对职工进行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的教育;职工应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熟悉所从事岗位的火灾危险性、预防措施及灭火方法;新工人要经过防火知识教育后才能正式上岗作业;对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要进行消防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企业的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定的要求。
第十五条新建、扩建、改建企业的消防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违反消防法规、没有消防配套设施或存在重大隐患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六条企业的生产场所,应根据实际需要留足安全通道;生产人员集中的场所,应保持地面平整,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应分别堆放,不得妨碍通行;安全出口、人行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以任何借口将其堵塞。
第十七条严禁企业将职工宿舍、生产车间和料品仓库混设在同一建筑物内;凡不符合“三分开”原则的,应限期整改。
第十八条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主动提出消除火险隐患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建议;职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险情特别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并采取紧急防范措施,同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第十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充分发动职工经常进行防火自查。
第二十条对检查出的隐患,企业应及时整改;对重大火险隐患,要及时采取可靠的临时防护措施,限期整改;对特别重大隐患,要逐项建档,紧急报告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第二十一条企业比较集中、发达的地方,可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组建适合当地需要的专职消-防-队伍;规模企业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的义务消-防-队伍。
第二十二条事故发生后,企业必须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当地政府,并逐级上报。
第二十三条发生一般事故,由企业负责调查和处理;发生重大事故,由政府有关部门、企业按照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四条对自觉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集体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事故责任者要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当地的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报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备案。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一、村党支部委员的工作分工,由党支部提出方案,报镇党委审批。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分工,由村民委员会提出方案,提交村党支部讨论决定。
二、下列事项,由村党支部具体负责:
(一)制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具体措施。
(二)制度村党支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审定村民委员会任期目标责任制。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四)领导和组织本村村民依法做好选举工作。
(五)对村务管理人员和其他村级组织负责人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六)领导和组织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三、下列事项,由村民委员会提出方案,经村党支部讨论通过后,依法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按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要求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一)制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二)制定本村的财务收支计划,扶持、捐赠、优抚、优等和救灾救济等款物的收支、发放,农用物资的分配,集体资产的清理和债权债务的处理。
(三)土地、山林等集体资产以及村集体经济实体的承包、租赁及其变更,宅基地的规划和分配,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数量及补偿款,工农业建设用地中土地受益及收支事项,集体经济项目和公共基建项目的立项、招标、投标、建设进度、验收结算等。
(四)村务管理人员的职务补贴、提成奖励标准,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和执行情况,聘用人员及待遇。
(五)村民负责的款项、物资的数量和使用,税费改革全拨返的款项及使用。
(六)计划生育指标的安排,计划外生育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计划生育措施的落实情况。
(七)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对村民违反制度的处理。
(八)依法应当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四、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印章要严格管理,严格实行使用审批制度,使用印章要做好记录。
第一条为切实规范林业工作站管理,提高林业站站长管理能力,促进林业事业又快又好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叙永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乡镇林业站站长是由县林业局按照规定程序聘任、从事乡镇林业站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县林业局按照乡镇林业站的工作职能、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实行目标量化管理,逐步建立科学的乡镇林业站站长目标责任制和考核体系。
第四条对乡镇林业站站长实行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和任期届满综合考评的考核办法。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并通过对考核结果的运用,确定对乡镇林业站站长的继续聘用、表彰奖励、惩诫处分等。
第五条乡镇林业站站长的选拔聘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依法办事原则。
第六条乡镇林业站的选拔聘用实行回避制度。在考察、酝酿、决定乡镇林业站站长等工作时,与考察拟任人选有近亲属关系的,本人必须回避。与林业站站长有直系血亲关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工作人员,不能在同一乡镇林业站工作。
第七条乡镇林业站站长实行任职资格制度。选拔聘用的乡镇林业站站长应具备的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有高中或林学专业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近一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七)有在林业局机关或林业站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八)男性年满55岁,女性年满50岁,一般不再担任乡镇林业站站长职务;
(九)凡新任站长必须在任前或任职一年内获得县林业局核发的乡镇林业站站长岗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第八条乡镇林业站站长实行任命制。在全县林业系统范围内公开选拔任命乡镇林业站站长。选拔任命程序为:
(一)县林业局制定选任方案、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由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
(二)县林业局根据推荐结果,在征求乡镇林业站所在地党委政府的意见后确定考察对象;
(四)经县林业局党委研究提出拟任人员名单并公示7天,未收到对考察对象的不良反映或经调查反映不实的,由林业局任命。
第九条乡镇林业站站长实行任期制和交流制。
乡镇林业站站长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考核合格,可以连任。但在同一乡镇林业站担任相同职务一般不超过两届,或6年。
积极推行乡镇林业站站长交流制度。通过采取局站交流、南北交流等形式,推进站长交流的制度化。
第十条凡经组织决定任免、交流的乡镇林业站站长,必须在接到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移交和结清在原岗位的一切手续,并到新的岗位就职。如不按期到岗,县林业局对其作免职处理,免职后仍要调往新站工作;如果免职后超过规定期限仍不到岗的,县林业局将按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予以解聘或按照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乡镇林业站站长提出辞职的,应书面申请,陈述辞职理由。县林业局在收到书面申请30日内作出答复,经批准后办理辞职手续和完成工作移交;未办理手续前仍应认真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实行乡镇林业站站长负责制,全面负责、统一管理本站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
第十三条乡镇林业站站长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依法管理本站。其基本职责如下:
1、负责林业站的全面工作,保证全站工作的正常开展。
2、宣传贯彻执行森林与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政策。
3、制定林业发展规划,推广林业科学技术,指导所在乡镇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4、依法保护与管理森林资源,协助上级林业部门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
5、管理与搞好植树造林、森林资源调查、森林防火、退耕还林、林权制度改革存档等各项林业工作。
6、履行本级职能,依法审核林木采伐、木竹材经营加工、木竹材运输、征占用林地、林权申请等有关手续,并实施监督管理。
7、负责林业站自身建设,内强素质,外塑形象。
8、承担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其它事项,并认真完成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四条加强人事管理。有人事编制的人员,按县人事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乡镇林业站若因工作需要聘用临时业务人员,必须经站职工会议通过,并提出聘用方案报局党委审批备案后方可聘用。
第十五条加强对财务的监管,规范财务管理。
(一)健全财会制度。完善收入、支出、现金、存款、票据、印鉴、退费、往来、审核、稽查、对帐、盘存等流程。无弄虚作假,严禁私设小金库。
础设施建设等,必须经站职工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并报局长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三)乡镇林业站办公设备、设施的采购和维修,按县政府的采购规定执行。
(四)局计财股加强林业站工作经费的规范管理。按照县林业局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局计财股要加强对林业站经费收支的审查监管。督促各林业站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并向局长报告监督情况。对站长岗位变动时要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向局长报告审计情况。发现问题的,要责成其加以整改,并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跟踪督查并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第十六条林业站站长应负责组织实施本站的站务公开并接受监督。林业站执行站务公开的情况要纳入站长履职考核与年度廉政述职的内容,并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违反站务公开有关规定,该公开而未公开,或未按规定公开的林业站,县林业局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站长的责任。乡镇林业站要制定和完善站务公开实施意见,主要包括:
(一)站务公开的内容:涉及林业发展政策、法规和重大事项,年度采伐计划,林业两金征收标准等上级要求公开的事项。
(二)站务公开的形式: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以公开栏、职工会议等形式公开。
(三)站务公开的程序及时间:站务公开由乡镇林业站长召开站职工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并初步确定公开内容和形式,经局管理股室、分管领导审查确认后进行公开。
(四)站务公开的监督:局分管领导、管理股室负责对站务公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五)站务公开的责任追究:乡镇林业站应对站务公开的内容及原始记录等资料进行归档保存,随时接受检查。未按要求进行公开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站长的责任。
第十七条建立林业站站长诫勉和信访制度。
站长在思想、生活、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又不够纪律处分的,由局党委予以诫勉,在批评教育的基础上提出警告,要求限期改正,诫勉期一般为六个月。
诫勉范围:缺乏事业心、责任感,业绩平平,完成目标任务较差的;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影响团结和正常工作的;民主考核测评不满意率达20%以上的;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道德,思想意识不健康,生活不检点,有损于林业干部形象的;在廉政问题上要求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其他不良表现的。
站长有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信访反映和举报,应对反应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采取当面谈话的形式,要求干部本人如实地做出回复。属一般性问题的,应及时找本人谈话,并要求限期改正;对问题较严重的,由局纪委、监察室调查后,提出并发给诫勉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已经构成违法违纪的,情节轻微,尚不够纪律处分的,由局纪委或分管行政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情节严重应给予纪律处分的,移交执纪执法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建立对站长的谈心谈话制度。对站长的谈心谈话,由县林业局分管领导、纪委书记负责,谈心谈话原则上每年一次,时间一般在年度考核后进行。下列情况必须进行谈话:一是岗位发生变动;二是个人遇到重大事件;三是全面考察和任期目标考核情况反馈;四是林业站内部出现较严重问题;五是遇到其他需要谈话的情况。
第十九条坚持重大事项申报制度。林业站站长本人有下列情况者,必须向县林业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或请示:一是外出出差或请假1天以上;二是工程项目实施情况、林业站重要事项的决策实施;三是涉及站长本人婚姻状况、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重大事宜;四是涉及安全稳定等重要敏感问题。
第二十条建立对林业站站长工作的日常督查、抽查制度。县林业局加强林业站站长日常工作情况、能力水平、敬业精神的督导和考核。不定期地对林业站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抽查结果。督查和抽查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第二十一条乡镇林业站站长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公私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提前以书面形式报县林业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特殊情况可电话向县林业局主要领8导请假,但事后必须完善请假审批手续。未经批准而私自离岗或特殊情况未及时补办审批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二条乡镇林业站站长要自觉接受县林业局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管理,完成县林业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保证政令通畅。自觉接受县林业局监督检查,每年向县林业局上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第二十三条县林业局对乡镇林业站站长实行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目标考核相结合的综合考核制度。
第二十四条县林业局每年组织考核组,对乡镇林业站站长进行年度考核,考核采取职工民主评议、乡镇党委政府评价、县林业局机关股室评价等形式,结合目标任务、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作出考核结论,报县林业局党委研究确定。
第二十五条乡镇林业站站长在年度考核中评为优秀的,由县林业局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为称职的,不奖不惩;考核为基本称职的,站长应向县林业局作书面检讨,县林业局党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或一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给予免职处理。
站职工、服务对象、社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并根据监督检查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县林业局同时设置举报箱、公开投诉电话,接受对乡镇林业站站长的投诉、举报等,对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二十七条乡镇林业站站长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出现适用“一票否决”情形的,按“一票否决”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乡镇林业站站长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诫免谈话、通报批评、降职、撤职等处理。
(一)站内职工不团结,影响正常工作的;
(二)站务事项未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研究处理或进行站务事项公开的;
(三)完成目标任务较差的;
(四)个人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有损形象的;
(五)因个人失职渎职给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的;
(六)财务管理混乱,违反收入分配的规定或财经纪律的;
(七)其它违法、违纪、违规情形的。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叙永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一)宣传和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增强公民消防安全意识。
(二)将辖区消防建设和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内容,结合实际,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分析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研究部署工作任务。
(三)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辖区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定期考核,实施奖惩。
(四)指导和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在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采取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五)建立固定消防宣传设施,组织开展有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落实每月一次的消防宣传,提高公民火灾防范意识。
(六)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和辖区单位建立群众性消防组织,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火灾扑救,配合处理火灾善后。
(七)根据上级要求或针对辖区实际,开展消防咨询,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
(八)乡(镇)要按照“四有”标准,建立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加强管理和训练,提高对农村火灾的防范和处置能力。
(九)重视和加强消防工作,为开展消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按照乡(镇)、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维护辖区的消防安全。
(二)对居(村)民住宅楼院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巡逻,发现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
(三)维护保养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工作档案。
(五)制定居(村)民防火公约,协助政府及公安机关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村)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材料,为辖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六)辖区发生火灾,及时组织疏散周围群众,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火灾扑灭后,协助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1、消防工作实行双月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派出所、安监办事处工商所、综治办以及辖区重点单位等组成。
2、乡(镇)、安监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实施。
3、双月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通报辖区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分析消防工作形势,交流消防工作经验,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由安监办负责统一向公安派出所移交处理。
4、乡(镇)、办事处和派出所要加强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公安派出所要落实每周检查制度,对移交的火灾隐患单位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进行反馈。
5、会议内容要及时记录归档,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市)区防火安全委员会书面报告。
1、安监办、社区(村)要开展经常性消防检查,对举报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2、组织社区(村)、辖区单位工作人员按照确定的火灾隐患排查责任片,每月上旬集中一天时间对辖区单位和居(村)民住宅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每月下旬的复查验收日统一进行复查。
3、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以社区(村)为单位进行汇总并上报安监办,安监办负责向隐患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检查小组督促隐患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4、对没有按期整改到位的单位和场所,由安监办负责向公安派出所移交处理,并填写《乡镇办事处(安监办)火灾隐患查纠移交表》。
5、公安派出所社区(驻村)民警要落实每周一查制度,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及时查处。
6、根据上级的要求,组织开展消防专项整治活动。
1、各乡(镇)、办事处每季度组。
织专业人员对本辖区从事消防安全工作的专兼职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其开展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处置火灾的能力。
2、各乡(镇)、办事处和社区(村)每月确定一个工作日为消防宣传日,以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为载体,组织各类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逃生演练,提高群众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3、乡(镇)、办事处组织社区(村)在辖区建立消防宣传阵地,通过制定居(村)民防火公约,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及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营造消防宣传氛围。
4、按照上级部署,在“119”消防宣传日、重大节日以及冬防、麦收等火灾多发季节组织进行有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向居民发放消防宣传资料,提高居民防范火灾的能力。
5、定期组织居民到消防站参观,接受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素质。
6、督促辖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参加消防专门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1、各乡(镇)、办事处每年要与社区(村)、辖区单位、沿街门店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消防责任。
2、乡(镇)、办事处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之中,实行目标管理,并落实考核奖惩。
3、对因未履行法定职责或工作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的,导致辖区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对亡人火灾事故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进行倒查,坚决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搞好半年督导、年终考核评比,每半年对社区(村)或辖区单位完成消防安全责任目标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消防安全目标考核不达标的,取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活动评先资格;对年度内发生2起以上亡人火灾事故或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5、对上级安排部署的消防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未落实消防检查制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未及时督促整改或不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移交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1、各乡(镇)、办事处要充分整合安监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和社会综治等消防监管力量,共同开展工作,形成合力。
2、要深入开展以“户户联防、部门联查、片区协同”为主要内容的区域联防工作,完善层级联防联治体系。
3、要采取户包户、店包店、部门包路段等形式,大力实施消防安全互联互防,提高防范和抵御火灾风险的能力。
4、积极构建“安全共享、风险共担”的工作格局,实现消防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行业自律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1、社区(村)各级消防组织应定期召开工组例会,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研究解决社区消防工组中遇到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2、社区(村)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有成员单位参加的联系会议,制定社区消防计划,研究解决重大消防问题,布置近期消防工组。
3、社区(村)消防工作站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落实上级工作指示和要求,总结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
4、小区消防工作组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安排下周工作。
5、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村)消防工作会议,向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村)居民代表、消防志愿者、社区单位等通报社区(村)消防建设情况,征求社区(村)居民的意见和要求,不断完善社区(村)的消防自我管理体系。
1、社区(村)各级消防组织应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到辖区单位、居民家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社区(村)消防安全。
2、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形式,也可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或针对本地区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
3、督促社区内(村)单位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消防检查和防火巡查,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
4、在辖区开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检查,劝阻居民不要在楼道、走道上堆放杂物,保障居民安全。
5、做好检查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制止,并对隐患较大或拒不整改的,及时上报镇安监办,由安监办向有关单位下发“安全生产责令改正指令书”等有关文件。
1、居委会、物业管理企业经常向居民家庭、社区(村)单位宣传消防基本知识,并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2、依托社区(村)消防宣传专栏、灯箱、标语、警句、漫画、横幅、黑板报等消防公益宣传设施,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防安全宣传。
3、社区(村)消防教育活动室要经常向社区(村)居民群众开放。
4、社区(村)学校应增设消防课,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居民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5、针对本社区(村)的实际,开展社区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宣传黑板报展评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动。
6、每年的119消防活动日,要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掀起消防宣传高潮。
7、定期公布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对辖区内外发生的火灾及时向居民告知,视具体情况组织居民和社区(村)单位参观火灾现场,警示教育居民群众。
(一)查消防验收手续,看生产、经营场所建筑是否经消防验收或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在开业前办理《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二)查疏散通道,看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无阻,是否堵塞和上锁。
(三)查“二合一”、“三合一”,看是否在经营场所、车间、仓库所在建筑设置员工宿舍。
(四)查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看消防设施是否擅自关停,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选型和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五)查线路,看电气线路是否穿阻燃线槽(管)保护。
(六)查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看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是否依法取得有关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七)查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看是否违法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是否违法使用明火、违章进行电焊作业。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集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政府审批才能发放。但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但村内资金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8、上级单位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0、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1)500元内(含500元)由村主任审批;。
(2)501元至1000元(含1000元)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
(3)1000元以上由村两集体研究讨论审批;。
(4)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开支应由村民代表会或理财小组讨论同意,由村两申报,蹲点领导审核,递交镇党、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3、对村内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的,村主任应拒绝审批报销。
1、“村账镇代管”由镇经营管理站为主体,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提供财务,公开资料,统一建档,分村核算,搞好村级年终收益结算及报表工作。
2、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实行“三权”不变的原则,确保集体资产不平调、不挪用、不侵占。
3、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凭据要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续齐全,先由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再由村主任审批签字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由村报账员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有关手续。
4、村级报账员应每一季度与主管部门人员核对各科目账户余额,如有发生错误,并及时核查纠正。
5、在村账镇代管的同时,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规范有序的资金运行机制,将村内的全部收入纳入村账乡代管核算范围,规范资金收入的收缴程序,及时足额存入村账乡代管银行账户,强化管理,进行资金拨付制正常运转。
1、村级报账员兼任出纳工作,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2、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3、村级报账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4、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5、村级报账员严格执行核算、监督的职能,写好年度核算分析,参与拟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监督财政计划执行情况。
6、财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1、理财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理财的原则,理财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3、理财小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向群众代表会公布。
4、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1、村级财务公开每年度进行四次季度财务收支公布,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
2、公开的方式以公开栏为主,公开栏设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阅览的地方。
3、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为加强镇村干部管理,严肃干部纪律,在全镇形成团结、奋进、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落实,根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一、工作制度。
1、按照工作需要,所有机构改革上岗干部,全部定岗到位,理顺管理层次,明确工作职责。
2、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搞好工作,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请销假制度。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应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婚假期限为一个月,产假期限为三个月,特殊事假一天以内由主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书记、镇长审批,请假一律凭领导签字批准后的假条到办公室备案,严禁捎假。行政村支部书记外出超过一天,必须向书记、镇长请假。
4、实行百分制考勤制度。各口、总支每天分别点名,每周一例会实行全体镇干部集中点名,缺勤一次罚款50元。早8点上班,下午6点下班,中午12点至下午2点午休,上班迟到、早退1小时的每次扣10元工资,2小时以上的扣工资20元。考核标准:
(1)、上班、例会、集中学习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会一次扣1分;。
(2)、事假累计超过7天的,一天扣0.5分;。
(3)、旷工一天扣2分。
(4)、年度考勤为全勤的,加1.5分;。
5、实行旷工处罚制度。凡旷工者,扣除日工资,月旷工累计3天以下者,除扣除日工资以外,大会作检讨;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还要写出书面检讨,年度公务员考核评定为不合格(不称职)格次,年连续旷工15天以上30天以下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6、全体镇村干部要自觉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自觉加强各种业务知识学习,增强政治理论水平,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7、学习实行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周五下午在镇集中学习,平时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学习。
8、集中学习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50元,迟到或早退者每次罚款10元,由财政所负责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三、工作纪律。
9、对上班不坚守岗位、办事拖拉、服务不热情、解决问题不力、群众有反映的给予大会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按失职渎职追究责任。
10、严禁干部利用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上报调离或停岗。
11、严禁干部、职工在上班时间打扑克、下棋、上网打游戏等,违犯一次扣工资20元、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12、实行首问接待负责制。不准给群众摆架子、耍态度,打骂群众;不准向群众索取财物、要吃要喝;不准在建房、拆迁、扶贫、救济、救灾等工作中优亲厚友,假公济私,一经发现,立案查处。
13、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白班时间为早8点至晚6点,夜班时间为晚6点至次日早8点。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电话接转,上通下达、确保通讯畅通,严禁脱岗和擅自离岗,对值班期间不坚守岗位延误工作或出现事故的,坚决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14、认真做好交接班,下一班人员未接班之前,上班人员不能离岗,交接时要对电话纪律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交接清楚,防止工作脱节。
15、每天早6点开门,晚11点前锁门,外来车辆一律不准在机关大院内停放,严禁值班人员将大门钥匙外借或供其他人再配,一经发现,扣工资100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值班人负责,并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7、全体镇、办、村干部必须树立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自觉加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18、全体工作人员中午严禁饮酒,更不准酗酒滋事或在机关院内吵闹打骂;否则,一律停止工作,停发工资、严肃处理。
19、镇村干部职工本人及直系亲属婚、丧、假、娶,需首先报告党政办公室,不准私自乱发请贴,乱打招呼。
20、不准搞阳奉阴违、挑拔离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做不利于机关团结的事;不准为个人私益而抬高自己,打击别人;严禁公私不分或变相侵占国家集体财物。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财经纪律以及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所内团结,积极工作、履行职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政府、县局党委、行政决定决议,保证政令畅通,工作不打折扣。
(三)积极开展财政部门“八项服务承诺”活动,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四)不断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格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安排工作计划,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工作时间坚决不准玩电脑游戏和其他娱乐活动,更不得参与赌博等其它违法违纪活动,凡发现一人次罚款50元,所负责人知情不制止各罚50%,制止不了而又不报告各罚50元。
(五)认真履行工作请示汇报制度,对日常性、阶段性工作和突出困难问题,所负责人应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局领导请款汇报,同时,总结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发挥参谋作用。
(六)建立工作督查责任追纠制。凡因工作互相推诿、延误工作时效,造成工作落实不到位,经县政府和县局督查发现工作失职,一律追纠负责人责任。如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扣补贴100元,局里通报扣50元,对影响极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查处。
(七)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要求每个干部职工经常到单位、村户结合本职进行调研活动,为管理体制改革出谋献策,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益。
所有员工,均以提高网吧经济效益为目的,促进网吧快速发展为目标。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上班人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上班不得聚在一起聊天,接打私人电话不得超过5分钟。
2.员工会员卡未经管理人员许可转让他人使用,包括内部员工在内。
3.网吧只剩5台空机时仍用员工会员卡上网的,必须自觉下机,。
5.上班时间没有按照公司要求配带工号牌上班,上班不得穿拖鞋、保持衣冠整洁。
7.拾到客人物品时要及时上交,保持良好的品德习惯,如发现拾到物品不上交,有损公司声誉的直接开除,不结算工资。
8.工作时间内不得吃零食,不得在网吧大声喧哗。
9.员工不得私自解锁上机。
10.上班时间不得看报纸、杂志、打瞌睡等。
11.与下一班交接班时,应检查卫生、设备情况,并做交接记录,如有发现设备丢失,由当班人员全额赔偿。
12.东西未按照要求摆放整齐(鼠标应放在右边,耳麦应挂起来,椅子和键盘应推进去,餐牌、显示器要按要求摆好,做到整齐统一,桌面整洁)。
13.巡场时应注意桌面杂物要及时清理,地板有烟头杂物要及时处理。通风的风机、空调、窗帘要根据需要开关。空调规定调到26度..
14.后门垃圾袋要及时更换。
15.上班时间禁止长时间站在顾客后面观看。
16.上班时间禁止当班员工坐在一起同时休息,巡场时应分开,不得聚在大厅私聊。
17.禁止他人私自操作收银台、吧台电脑,更改服务器设置,出现问题由收银员吧员负责。
18.工作场所禁止吸烟,上班时不允许吃口香糖,上班前或工作时不充许喝酒。
19.内部员工不得私自支取收银或吧台现金或借出给他人。
20.凡员工不得私带公司物品外出(因公经理允许除外),否则以偷窃行为论处。
21.收银在工作时没有使用礼貌用语或对客人不理不采,态度冷淡,情节严重者开除。
22.禁止私自或让非工作人员进入办公室、收银台,收银员吧员应加以阻拦。
23.吧台商品、零钱或点卡库存接近零时,应及时进货或向财务反映。
24.收银员、吧员上班不得上网。
25.早班收银员没有应及时把报纸夹好放在规定的位置。
26.泄露商业机密或营业金额,使公司遭受损失,情节严重的.开除不结算工资。
收银员、吧员、网管、服务员:
早班上班时间:08:00~16:00。
中班上班时间:16:00~00:00。
晚班上班时间:00:00~08:00。
按季节上班下班时间适当调整~另行通知。
交接班时间为半小时,由二班人员共同打扫网吧卫生,并由领班、主管检查卫生打扫情况,同意后方可下班。
1.每班提前5分钟进行交接班准备,迟到半小时内按扣罚10元,半小时以上~1小时内扣罚30元,超过1小时按旷工处理,如因迟到而当天未到者,扣除奖金。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如有连续迟到情节严重者扣除当月奖金或辞退。
2.未打卡、忘打卡一月有三次机会找管理人员签字,超过三次扣除奖金。
3.不允许代他人打卡,发现一次双方各罚50元。
吧台收银台卫生标准:1.。
2.门窗、楼梯、过道等卫生标准:
地面、墙角、门框、玻璃窗、地面如有杂物应于5分钟内打扫干净,楼梯应每日打扫。
3.电脑桌卫生标准。
电脑桌面于客人下机后打扫,不能在下一个客人上机时仍未清理好。烟头、烟灰应于5分钟内打扫,显示器、键盘、鼠标不能留有明显污渍。
4.厕所卫生标准:
厕所应保持无明显异味,当班员工必须每隔1小时巡视一次,门口如有脚印,水渍等。出现以上问题巡视员工应马上通知卫生大姐清理,如大姐未清理应马上通知管理人员,大姐不在当班服务员、网管应主动清理。
5.窗帘、天花板、风扇卫生标准。
垃圾筒、烟灰缸卫生标准窗帘、天花板、空调每周进行清洗一次。
垃圾筒杂物不应高于洞沿,如垃圾筒已满,应通知卫生大姐于5分钟内清理,大姐未清理应马上通知管理人员;如大姐不在,当班服务员、网管应主动的清理。
大姐不在的情况下,当班人员要保持网吧卫生整洁干净。如出现地面卫生脏乱,当班人员应立刻打扫。
以上卫生标准,没有达到标准,一次提醒、二次警告、三次罚款50元,除罚款。
外扣除当月奖金。
网吧员工福利。
2.如有亲友来网吧,可向管理人员申请,开通免费电脑。
3.每逢国家规定节假日,发放双倍工资。
5.不定时ktv、海滩、酒店聚会。
6.做满半年涨50元基本工资,做满1年的老员工,过年回家报销一半车费,如不回家可在年底多发1个月工资,并享受七天带薪年假。
7.做满2年以上可向高层申请网吧入股。
网吧全体员工以“团结、务实、勤奋、诚信、热情、高效”为公司宗旨,每位员工应该时刻牢记,员工之间“团结友爱、工作互相促进、生活互相关心”。为了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1)没有按照网吧规定使用礼貌用语。(20元)。
2)服务态度不好。与网友发生争执。(50元)。
3)上班时间未带工号牌上岗。上班穿拖鞋,衣冠不整。(30元)。
4)上班、开会迟到或早退,未打卡,乱打卡.代打者(按考勤制度扣罚)。
5)上班聊天、上网玩游戏或做上班无关的事。(50元)。
6)上班接私人电话超过5元钟(20元)。
7)收银员私自调整收银系统声音的。(50)。
8)当网友向收银询问上网费用时,收银员没有解释计费方法(30)。
9)私自让非工作人员进入收银台、吧台的(20)。
10)内部员工如私自进入收银。(50元)除特殊情况外。
11)收银员、吧员让无关人员操作服务器电脑(50)。
12)吧员冰箱没有补货或商品、零钱、点卡库存接近零进,未及时进货或向财务反映(20)。
13)收银员、吧员上班上网(50)。
14)员工会员卡未经管理人员允许,转让他人使用。(30元)。
15)只剩5台空机时,内部员工经提醒后仍用员工会员卡上网的(30元)。
16)操作不当、或工作失误导致设备损坏。(20元)。
17)如出现网吧硬件丢失。由当班人员照价赔偿。
18)交接班时,当班网管没有按要求写交接记录的。(30元)。
20)大姐不在时,地板未及时打扫,有烟头、其他杂物(20)。
21)后门垃圾袋没有及时的更换(10)。
22)空调,窗帘,通风机没有按规定的要求开关(20)【网吧各项制度】。
23)如发现当班员工长时间站在顾客后面(20元)。
24)上班时间如发现顾客长时间呼叫没人理(2次)(30元)。
以上制度每月违反超过3次以上者将扣除当月奖金。
1、公共场所下列项目相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主要有空气、微小气候(温度、湿度、风速);水成;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2、严格执行卫生部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的总则、卫生管理、卫生监督、罚则、附则等内容。
3、公共场所直接力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按规定进行链康检査,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4、公共场所应做好以下卫生工作。
1)务共场所环境复杂应避免滋生虫害,避免其成为传播某些疾病的媒介。
2)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与顾客的健康状况是相互影响的,所以应严格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3)对供公众使用的器具,应严格执行消毐管理,杜绝因器具消毐工作没有做到位而传染某些疾病。
4)公共场所室内人群集中,易使空气污池,并传播疾病,所以应严格做好消毐和空气通风等工作。
5)公共场所顾客逗留时阏短,存有依赖思想,对公共场所保洁的责任心差,容易使公共场所变脏、变乱。应随时做好公共场所的保洁工作,及时淸理卫生死角,杜绝滋生虫害的可能。
6)公共场所容易通过物件的存放或接触,产生相互污染,影响人们的健康.应严格傲好公共场所物件的分类存放、分类管理工作,避免交叉汚染。
5、经营场所严格执行以下禁烟制度:
1)员工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违规者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2)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
3)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内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
4)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内不放置吸烟器具,不得设置烟草广告。
为了减少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防尘与防毒工作由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相关部门协助。
三、内容。
(一)防护与治理。
1、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2、要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并定期进行监测和体检。
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结合控潜、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毒危害。
4、凡治理技术条件不成熟的危害性大的作业岗位,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工业卫生标准,尘毒危害严重的作业,要限期整改,直至达到标准。
5、对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处理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6、有粉尘或有毒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7、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对各种防尘、防毒设施,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或报请总经理批准,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
8、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扩散。
(二)组织与抢救。
1、公司配备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组织训练合格的救护队员。
2、生产车间和仓库成立兼职抢救组。
3、有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吸收毒物的车间,除配备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
(三)体检与职业病。
1、新职员工入职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2、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员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3、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4、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1、根据《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固定责任人员专人管理,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按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做到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从业人员健康证(卡)由人事部保管,按部门分类保存、备查。
3、坚持"晨检"制度,每日对上岗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状况进行检查、询问,及时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上岗从业人员,做到及时消除可能污染食品的安全隐患,有晨检记录。
4、严格厨师、服务员招聘上岗程序:面试、体检、持体检合格证明后再试工、上岗。杜绝试工后体检及边试工边体检等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即上岗的违法行为。
5、制定在岗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计划,结合本司实际及各食品加工、制售区域特点,有计划的.对在岗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与卫生知识的培训,有培训记录。
加剂使用要求、食品营养与合理膳食、食品污染的预防、食物中毒的预防原则与措施等内容,有考核记录。
1、遵守国家规定的消防法规、法律。
2、宿舍的所有工作人员、住宿人员,都必须熟悉宿舍的地理环境、出入口位置、消防通道等。
3、宿舍的所有工作人员,住宿人员都必须懂得使用灭火器材,懂得如何在紧急情况下怎样报警,怎样进行有效疏散。
4、禁止在宿舍抽烟、丢烟头,尤其要杜绝卧床吸烟现象。
5、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保持室内畅通。
6、不准在消防通道内堆放物品或将消防通道作其它用途,任何时间,消防通道门都有不能上锁以保证畅通。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
8、严禁在宿舍及宿舍周边燃放烟火爆竹。
9、非酒店专业电工,不准在宿舍内擅自接驳电源、线路。
10、服从上级和酒店专业人员的管理,爱护宿舍的消防设施及器材,保证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能正常使用。
11、住宿人员离开宿舍时,要认真检查室内是否留有火种,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安全生产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对于我公司,安全管理越来越占据重要的地位。我公司目前正处在快速发展阶段,处在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如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是我公司寻求发展的必要条件,安全生产制度管理又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首要内容。安全与生产是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的。没有安全就无法生产,没有生产也就谈不上什么安全。正确的对待安全与生产的矛盾面,深入透析安全与生产的实际关系,在实际生产应用中将安全意识渗透进生产的层层面面,安全与生产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避免形式主义、教条主义的产生,使得产生直接效益。
目前,制约我公司安全管理的不利因素主要表现在:规章制度落实不彻底、安全监督把关不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及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安全投入不足,安全与生产“两层皮”现象等等。
近两年,公司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但是6月12日在巴中发生一起对方负全责的的交通事故,造成我公司2位员工死亡,一辆越野报废,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左右,这也给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因此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已成为公司刻不容缓的课题,针对公司的情况,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执行各项制度的有力保障。施工企业要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首先,必须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这样才能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其次,主管领导必须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思想,使全局安全与生产工作一盘棋;最后,要加强监督管理,重在落实,真正将各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名员工。各部门将公司考核目标层层分解并签订责任状,做到安全重任人人挑,人人头上有指标。职工树立“我要安全”、“自己为自己的安全负责”的`思想观念,严格的考核保障安全生产。
位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其安全操作水平相当低下,缺乏安全知识、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不能辨别危害和危险。因此,认真开展并严格落实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工作,能够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使他们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他们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为减少和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安全生产检查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消除事故隐患、改善作业场所施工环境的重要手段。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制定整改措施,保证安全生产。责任部门必须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操作人员开前必须做好设备检查,在确保设备完好的情况下方可作业。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劳务分包单位必须“三证”齐全(法人、资质、营业执照),并签订协议书,明确各自责任。建立健全对协作队伍的资质进行审查,包括队伍的经营状况、设备投入、人员素质、安全业绩等,再者对协作队伍的安全业绩进行审查,对发生安全事故的队伍说明安全管理存在问题,要慎重准入关。最后要选择有长期合作的队伍,便于管理。
奖惩机制是一个企业强化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之一,是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手段。奖要以物质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罚要以批评教育和罚款相结合。无论物质和精神奖励,无论批评教育和罚款,最终的目的都是推动安全工作,因此说完善的奖罚机制也是一项长而艰巨的工作。
综上所述,企业的安全管理,领导重视与制度落实,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内容,只有用健全的规章制度来进行约束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将这些制度真正得到落实,才能切实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在制度落实过程中,要坚决杜绝嘴上重要,行动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思想,安全工作需要全员参与,共同促进。
1、公司总经理是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是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的直接管理者。通防科是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的职能管理科室,公司应配备足够的防尘专业人员,采掘工区设兼职防尘员。
2、矿井综合防尘实行计划管理。通防科每月要编制详细的防尘作业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新安(拆除)防尘管路;喷雾设施,隔爆设施安装、煤层注水、冲刷巷道工作,测尘点布置等。月末要有计划完成情况总结,资料必须齐全、完整,并保存一年以上。
3、生产、机运、安全、通防等部门要有综合防尘部门责任制。采掘区队的兼职防尘员及有关岗位工种都要建立综合防尘岗位责任制,并有严格的奖惩制度和考核办法。
4、严格例会和验收制度。公司分管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每月组织一次防尘专业例会。新水平、新采区及工作面投产验收时,必须同时验收防尘系统和防尘设施,并有记录备查,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准投产。
5、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每月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防尘检查验收,并有记录备查。
6、专(兼)职测尘员要按计划定期进行井上下作业场所粉尘测定工作,并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测尘结果每旬报公司分管领导。
7、新购置的粉尘监测仪器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定期对使用中的粉尘监测仪器进行校核;不合格的仪器要及时进行维修和报废。
8、矿(井)必须备有:防尘系统图;防尘设施牌板;打钻注水台帐;测尘台帐;防尘管路台帐;采掘工作面防尘设施、措施台帐;防尘设施、防尘管路检查记录;巷道冲刷记录;隔爆设施台帐。由通防科负责整理并保存上述资料,要求数字准确、整齐、清楚,并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9、井下作业现场,严禁干打眼。喷雾设施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使用正常,否则不得生产。
10、凡煤层厚度在1米以上的正规推采采煤工作面、煤巷或半煤岩巷的煤层部分都必须进行煤体注水(特殊情况,经公司批准不注水的除外)。施工单位在进行煤层注水过程中必须在现场做好记录,上井后及时将记录数据填写到台帐上,不得弄虚作假。
11、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须按规定使用炮泥和水炮泥;放炮地点20米以内放炮前后必须洒水、冲刷巷帮;放炮必须使用放炮远程喷雾装置;扒装机扒渣时必须使用扒装喷雾设施。
12、锚喷巷道必须实行潮料喷浆,喷浆工艺必须按规定执行,严禁干喷。喷浆时必须使用锚喷除尘器,并打开巷道净化风流水幕。
13、严格执行矿井巷道粉尘冲刷制度,各施工单位必须按制度对巷道煤尘进行冲刷,冲刷记录由施工单位负责认真填写,每月月底上交通防科备查。
教育教学:
1、教师必须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寓教育于生活及各项活动之中,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2、教师认真实施幼儿园规定的教学大纲,依照《纲要》的指导方针,结合本班孩子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订出学期计划,并按学期计划制定出月计划及周计划。
3、教师积极参加教育研究活动和业务学习活动,认真备课,写好一周的教育活动计划、游戏和一日活动计划,不断改进教学形式、方法,随时更新,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按时上课,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及引导者。
4、教师要认真备好每一节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每周五前必须将教案本交给园长。教师上课前准备好教具,保证上每一节课都有丰富的材料。提高孩子的学习兴趣,而不是老师空手上课。
5、教师积极开动脑筋,自制玩教具。教具要结实、耐用,学期末,将自制玩教具交到资料室,以便资源共享。
6、教师每月根据主题活动,随时更换主题墙饰。并根据班级情况、幼儿年龄特点布置生活墙饰,以利于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
7、教师要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沟通、合作共同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平时通过家长联系本及时与家长沟通信息,双方共同配合,进行教育。每周五按时将家园联系本交给家长,每本不能写同样内容。
8、学期结束,对教师考勤、教案、教学、班级布置等方面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各方面表现优秀的教师进行表彰。
1、我矿岩土剥离及煤炭采装台阶均无需爆破,故要求台阶高度不得大于挖掘机的最大挖掘高度。
2、我矿多采用下挖下装车的采装方式,当有必要采用上装车作业时,台阶高度不得大于挖掘机最大卸载高度与运输容器高度及卸载安全高度之和的差。
3、安监部每月巡查现场,发现台阶高度超过规定高度,每隔100m为一处,每处罚款xx元。
1、最终边坡(包括工作帮、非工作帮和端帮)的.台阶坡面角和边坡角,必须符合最终边坡设计(我矿设计台阶坡面角为70°,最终边坡角为23°)要求,误差不得超过0.5%,否则每隔100m为一处,每发现一处罚款xx元。
2、坡面必须保持平整,在30m长度内,误差不得超多2m,发现一处超限罚款xx元。
3、最终边坡坡顶不得出现0.5m及以上的伞檐,每隔30m为一处,发现一处超限罚款xx元。
1、必须保证采掘、运输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供电线路、电信线路、供水管路、排水沟等的正常布置。
2、必须满足设计(当前我矿处于采剥外包阶段,最小平盘宽度为35m,通路平盘宽度25m;实现采剥自营后,最小平盘宽度为65m,通路平盘宽度45m)要求。
3、安监部每月巡查现场,以100m为一个监察区,工作平盘宽度小于设计最小平盘宽度的,每处罚款xx元。
在30m长度内,误差不得超过0.5m,一处超限罚款xx元;工作面上的浮煤、浮货必须及时清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xx元。
采装设备操作管理。
1、汽车在进入装车地点之前,必须在挖掘机最大回转半径之外的停车场等进。
2、勺斗容积和物料块度应与汽车载重相适应,对于大块矸石与煤块必须使用破碎锤先行破碎方可装车。
3、单面装车(挖掘机只朝一个方向装载汽车)作业时,只有在挖掘机鸣笛发出进车信号,汽车开到装车位置停稳并鸣笛发出装车信号后,方可装车;双面装车作业时,正面装车(汽车从挖掘机司机室一侧进入装车地点)汽车可提前进入装车位置;反面装车(汽车从挖掘机非司机室一侧进入装车地点)应由勺斗引导汽车进入装车位置。
4、装载第一勺斗时,不得装大块,要用细碎物料作为第一勺装入车厢内垫底,以保护车厢底板;卸载时应尽量放低勺斗,其斗尺距车厢底板不得超过0.5m,严禁高吊勺斗装车。但亦不可为了降低勺斗而使勺斗的重量及物料的重量一起压在车厢底板上。
5、装车时严禁挖掘机勺斗从汽车驾驶室上方越过。
6、装入车内的物料要均匀,严禁单侧偏载、超载。
7、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装车行为,每次处于罚款xx元。
略
3对卫生设施增添、更新以及重大卫生事件作出决策。
2完成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三、卫生人员职责:
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痰迹和污物,无卫生死角,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废弃物放入加盖的密封容器。
2、气候、空气质量、噪声、通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场内严禁吸烟,须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设吸烟室(处),吸烟室(处)外不设烟灰缸。
一、公共场所使用的用品用具及一次性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使用前应洗净消毒、按卫生要求保管,一次性用品严禁重复使用。
二、公共场所各类用品用具的运输应采用密闭方式进行。
三、公共场所的各类用品用具数量应配备足够能供周转用,一般应不少于满负荷量的三倍量。
五、公共场所内供客人用的各类食品用具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
六、公共场所内用于用品用具清洗消毒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要求。
一、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二、发现老鼠、蟑螂及其它害虫应即时杀灭;。
三、发现鼠洞、蟑螂滋生洞穴应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并及时清理或合理投药。
一、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从业人员健康证”才能上岗工作。
二、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三、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遵守“五四制”,即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一、工作时杜绝不良的卫生习惯,经常洗手,常剪指甲,工作场所不得吸烟,违反其中一项酌情扣除奖金。
二、每天搞好本职岗位卫生工作,如工作区域卫生不符合要求按情节轻重酌情扣除奖金。
三、下班前,要及时打扫卫生工作,如被检查人员发现未做好卫生工作,擅自下班,酌情扣除当事人奖金。
四、各区域工作人员按照制定的卫生制度,做好本岗位工作。由领班不定时对各区域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限期当事人改正。
校长是学校行政领导人,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内负责全面管理学校的工作,对外代表学校与社会建立联系,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的氛围。其主要职责是:
2、复杂传达执行上级的工作部署和决议,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3、负责召集校会和主持学校的行政会议,组织教师的政治与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管理学校的人事工作(包括教师的聘用、工作安排、年度考核和评价)。建立教师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教师的岗位职责,使人人尽职尽责。
4、负责学校德育工作,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方针。主持制定德育工作计划,建立德育工作骨干队伍。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思想品德和良好行为习惯的教育,热情关心全体学生的健康成长,对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负责。
5、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各门课程。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搞好教学常规管理。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6、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美育、劳技教育工作以及第二课堂活动,确保学校体育、卫生、美育、劳技教育及第二课堂活动生动活泼,富有成效地开展。
7、对学校的公有财产不受侵犯负领导责任。要严格管理好校舍、设备和设施,搞好行政管理和后勤工作。
8、坚持勤俭办学,努力筹集办学资金。在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管好用好办学金费。关心教师生活,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和师生福利。
9、支持和指导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工、青、妇及少先队等组织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10、每周按课时认真备课、上课,参加听课、评课。
教导主任是校长在学校教育教学方面的主要助手,其主要任务是协助校长具体领导全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及负责管理教学行政工作,具体职责是:
1、协助校长抓好全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制订学校教学工作的中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每学期结束时,写出教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分析报告。
2、负责学校教学的日常工作,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3、负责教学教研工作,制定教学科研工作规划,大力开展教学研究,认真搞好科研强校工作。
4、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1)认真抓好教师的继续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师岗位培训,全面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2)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学历提高教育,提高教师的整体学历层次;
(3)搞好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引导教师既教书又育人。
5、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会,研究教学工作,分析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组织对教学成果的评价。
7、审批学校内部的学科性竞赛活动。
8、组织制定奖教奖学方案,审查对教师、学生的奖励名单。
9、领导学校招生工作和学籍学理工作,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对学籍管理的规定,加强对学籍的管理,批准学生正常的转出、转入及一年级新生招生。
10、做好体育、卫生工作的学理。
1、每学期初,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结合少先队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制定少先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期末认真做好工作总结。
2、经常了解队员的思想、学习、健康和生活等情况,关心他们的健康成长,经常组织开展多咱形式的系列教育活动,引导队中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并能自觉遵守礼仪规范。
3、及时传达和贯彻少先队工作的指示文件,指导中队辅导员交流工作经验,做好中队员务建设和开展活动评估工作。
4、指导帮助少先队大队委员会开展工作,充分调动队干部工作积极性,激发创造性,培养组织管理能力。
5、坚持寓思想教育于少先队活动之中,开展丰富多彩的少先队系列活动。
6、加强少先队的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充分发挥队室、板报、小广播的教育功能,切实做好环境育人工作。
7、经常进行队知识教育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辅导。
8、注重开展特色活动,不断扩大少先队的知名度。
科组长在教导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学科教学研究工作,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是教研组长和本学科教师根本任务。
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学校的政治学习计划,组织本科组教师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治觉悟。
2、组织教师学习研究本科教学大纲、教材、教法和教学手段。明确教学目的、任务和特点。编制教学进度计划,保证完成教学任务,不断提高本学科的教学质量。
3、组织本科教师结合自己的教学过程,钻研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教育规律和教学基本原则,端正教学思想,抓好备课、上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课外和个别辅导等教学环节。积极开展教研活动,总结交流教学经验;重视和发挥教学骨干的作用,帮助本学科教师不断提高教学业务和文化知识文化。
4、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本科的课外活动(包括青少年科技活动和课外阅读和写作,参加各种级别的竞赛活动)。
5、组织本学科教师结合教学实践,订出教研专题,定期做好检查、督促、总结工作。
6、进行教学检查,定期如开学生科代表会,了解情况听取建议,组织教师核定本学科的中段考、期考试题以及单元过关的基本练习题,搞好质量分析,及时查缺补漏。
7、开展教改实践,改进教学方法、改革教学手段,检查教学使用情况。搜集教学参考资料,建立本科教学档案。
8、科组每学期应有工作计划和总结,严格制订政治业务学习、集体备谭、教学研究、听课、课外活动指导等制度。听课每学期不少于20节。
班主任是教学班的组织者、管理者和教育者,对班级工作全面负责。
1、班主任在学校行政领导下,要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开展班级工作,培养良好的班集体。
2、班主任是班级实施《德育大纲》的直接组织者和领导者,要按照《德育大纲》和学校的统一要求,组织班级各类活动。有计划、有步骤、有准备地进行班队会课,深入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劳动、健康、兴趣和爱好以及家庭情况,做好知名知情。深入细致地做好个别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品德行为教育。负责培养班队干部,充分发挥先进学生的带头作用,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及时处理好班级中偶发事件,针对班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3、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学习目的、学习态度以及学习方法的教育和指导,培养良好的班风和学风。经常教育和督导学生装勤奋守纪,团结向上,努力完成各科学习任务。
4、负责搞好班级的常规教育和管理。按照《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本校校风、学风要求、常规纪律制度等,管理好教室里各种设施和财产,搞好清洁卫生,不断提高学生自治自理的能力。每天放学前,负责下班检查课室、门、窗、关电,对教育的财产安全负责。
5、经常主动与科任教师联系,听取他们对本班学生的反映,了解各科教学情况,共同研究班级的教育教学工作,向学生提出统一的教学要求,同时反映学生对科任教师的要求和意见,采取共同措施,搞好班级教育教学工作。
6、经常自觉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及时向家长汇报学生的学习和表现情况,争取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7、关心学生身体素质和身心健康发展,教育督促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兴趣小组活动和各类体育活动,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配合学校搞好体格检查,提高班级学生的体育达标率、优秀率;注意防治近视眼及其他疾病的教育和卫生指导,要注意对学生进行劳动观点和劳动技术教育,督促学生做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和活动。
8、做好每学期的计划和总结工作,按时交教导处,做好本班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和有关奖惩工作,做好班主任工作记录,随时准备校长和教导主任调阅检查,协助教导主任管理好学生学籍,做好期末学生手册的登记发放工作。
9、负责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防火、防水、防电、防交通事故、防盗、反吸毒贩毒,反赌博,做到防患于未然。
1、负责管理学校财经财务,遵照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学校财务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标准。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各项经费使用、执行情况。
2、遵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记好账、算好帐、报好帐,并及时与出纳对好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学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
3、协助做好每月教职工工资、福利及各种津贴发放工作,做好班会费、学杂费的收交、发放工作。
4、妥善保管好学校的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等档案材料。
1、值日教师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认真负责的精神做好当在的值日工作。
2、值日教师安排好值日生的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楚。
4、值日教师要检查学校当天的卫生情况,填写当天的校务考勤簿,做好当天的值日工作记录,主动向学校反映问题。
5、值日教师必要提前到校(早上7:00,中午12:30,值日教师需要保证每位学生在早上7:50前到校,下午1:40前到校后方可锁好校门),放学时看守学生安全过马路后才能离校。离校时要锁好学校的校门。
6、值日教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应事先向有关领导请假,以便做好安排。
7、凡违反规定,没有做好值日工作者,要视情况扣除当月的考勤资金。
一、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对非本校师生严格实行会客登记,并及时与被访人联系。上课期间家长原则上不能进校。外来车辆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进入校园。
二、工作要热情,耐心,有礼尽责。
三、保护学校财产。任何财产出门须加盘查。任何公物出门,必须与总务处出门条(出门条要妥善保存,以备查对)。
四、每天早上7:30,下午1:30开校门,上午11:20及下午4:20进行清校,清校时应检查各班级,办公室的门窗,风扇和灯关闭情况,做好记录,并关好校门。
五、维护学校大门周围的卫生,做到传达室内整洁,不得乱堆杂物。
六、做好节约用电和用水工作。
七、准时交接班,值班时间不准会客。当班者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经济制裁的同时给予行政处分。
八、完成学校临时分配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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