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组织或团体为保证正常运行、维护秩序而制定的一套行为准则。我们搜集了一些规章制度的实施指引,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一、为了加强基建项目全过程管理,保证公司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发挥投资效益,建设一流项目,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指的基建项目,是指由公司建设的新建项目。
三、基建项目管理的范围,包括从项目前期准备、核准文件和施工图的编制及审查、招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直至项目后评价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四、公司项目管理职责划分。
基建部为公司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向主管部门上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申请,参与项目核准报告、设计文件的审查,审批项目招标方案、开工申请、建设目标责任书、工程变更,参与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对项目经济性进行动态评价和风险评估,负责对项目进行后评估,重要事项及时向公司报批。
五、基建部负责审查项目建设目标、审查设计优化、审定项目执行概算、审批开工报告、审查批复概算调整、组织项目验收和竣工决算,是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和廉政目标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六、基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必须形成完整的记录。
第二章项目前期准备管理办法。
七、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办理审批手续。
八、编制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的工程咨询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工程咨询资质和业绩。
九、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报公司批准。
十、公司参与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消防设施设计的审查。
十一、项目开工前必须对照国内先进水平和标准,从工艺系统、设备选型和设备布置三方面进行设计优化。设计优化由基建部组织进行,公司参加、审查。
十二、项目开工条件完备,方可正式开工,开工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主体工程施工、设计、监理招标工作完成,签订合同;
2、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总概算,审查通过;
3、进行项目施工场地“三通一平”(供水、供电、道路和场地平整);
4、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审查通过;
5、编制施工图;
6、进行施工机械、临建、人员、材料和技术准备工作;
7、组织进行设计优化,通过评审;
8、完成必要的审核批准手续。
十三、项目开工必须履行书面申批手续,由公司批准。开工申请应详细说明开工准备情况、项目进度计划,项目建设目标。
十四、项目开工前,基建部与公司签订项目建设目标责任书,责任书将明确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和廉政五项建设目标;
2、签署责任状各方的职责;
3、管理流程;
4、考核奖惩办法;
5、调整目标的原则和程序;
6、考核兑现的原则和程序;
7、其它事项。
第三章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办法。
十五、项目建设实行全面全过程监理。
十六、基建部在每月28号前将建设情况上报公司,以下情况要及时上报:
1、预计竣工时间推迟一个月以上;
2、发生安全考核事故;
3、发生其它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事项。
十七、发生工程停工,执行概算调整,更换设计、施工或监理单位时,基建部应及时上报公司。
十八、基建部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项目建设过程的安全检查与监督,安全管理机构由基建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项目经理组成,负责人由基建部主要领导兼任。
十九、对项目建设单位、参建单位和个人可以予以经济奖励,奖励办法在目标责任状中明确。不得在责任状以外增加奖金支出。奖金发放方案由基建部报公司批准。项目未完成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和廉政五项建设目标中任一目标,取消一切奖励,超发奖金或未经批准发放的奖金,发放给参建单位的从质保金中扣除,发放给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的全额退回。
二十、项目建设过程中,基建部应委托公司审计部门在现场对月工程量及付款、材料认价等进行跟踪审计并签署意见。
二十一、工程建设过程中,应按季对工程建设状况(包括项目经济性评价和项目风险评估)进行动态评价,评价报告上报公司。
第四章附则。
二十二、本办法由基建部负责解释。
二十三、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为了规范本项目水利基建财务管理行为,控制费用支出,节约基本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基建资金专款专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水利基本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资金预算管理。
本项目属中央财政专项项目,因此,对本项目基本建设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并按省水利厅批准的用款计划执行。
二、资金使用管理。
1、该项目资金设立专帐、专户管理;资金使用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必须符合概算,预算确定的范围和标准;必须完备手续,符合规定的程序。
2、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应根据项目概算、年度投资计划、施工计划支出预算,施工进度,支出预算等办理资金的申领和拨付。
3、资金的使用必须进行认真审查,包括的内容:
(1)支付凭证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善,金额是否正确;
(2)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3)是否符合财务预算,用款计划;
(4)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
(5)支付方式是否符合规定等。
三、工程预付款的管理。
1、工程预付款的支付程序;由承包商申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部施工组人员审核后,呈项目法人审批,并提供合法的预付款收据。
2、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方式是很行转账结算,严禁现金支付。
3、工程预付款由财务部门按合同,承包单位及标段进行管理,项目部及施式组要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同承包商及时核对工程预付款的支付及扣回情况,防止多付少扣。
四、建设单位管理费的管理。
1、实行预算控制,严格按省水利厅批准的用款计划数额内控制使用。
2、建立并规范审批手续,由项目法人一支笔审批。
3、遵守规定的内容和开支标准。
五、工程价款结算形式与手续。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确定定期(每月)或阶段性进行结算。
1、由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将结算申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并附本次结算工程量的证明材料。
2、工程监理按照合同约定及工程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审核主要内容为本期工程量是否属实,单价是否为合同约定,若存在差异,要求承包商重报,若无问题,编制月进度支付凭证,签发计量支付凭证,报项目部现场管理机构。
3、项目部现场管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对监理审核上报结算进一步核定,重要为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若无问题,签发工程款结算支付单,报项目法人审批。
4、财务部门付款时,必须重点审核累计结算款,预付工程款的扣回数,质量保证金累计数是否一致,本期支付数计算是否正确等,若没有问题,办理工程价款支付手续。
六、财务报告的编制要求。
财务部门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主要包括的有资金平衡表、基建投资表、待摊投资明细表以及附表。财务报告的编制要做到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编制依据一致性的要求;会计报表要逐级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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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领导下,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2)、协助做好勘察、设计、施工招标及建筑、装饰材料,设备等招标工作;。
(11)、负责技术资料、杂志的征订及管理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为了搞好基本建设工程管理,提高施工工程建设质量,有效利用资金,提高建设效益,所有建筑、安装工程,都要符合施工图纸、说明书和国家颁发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二.工程质量管理以预防为主。工程开工前要配合施工单位认真作好准备,特别对施工具体方案和安全措施要督促落实。
三.工程检查的依据有:。
1、国家颁发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技术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
2、施工图纸及说明书、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材料代用单及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质量方面的技术文件、会议决定等。
3、施工合同及招标文件。
四.工程质量检查的重点有。
1、掌握设计图纸、说明书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以及安全技术的全面情况,了解设计对工程关键部位的要求。
2、对主要材料(如水泥、钢材、防水材料等)、成品、半成品、构件以及机电设备、配件等(钢构件、混凝土预制件、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采暖通风设备等)质量和出厂合格证进行复核,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3、对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网在开工前的`定位,经施工单位测量放线后,对其轴线、标高、位置进行测量签证;对沉降有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在施工过程中定期观测。对建筑物、构筑物地基的边坡治理和湿陷性黄土的地面排水,要与施工单位配合进行检查监督。
4、对重要承重结构、主要部位的隐蔽工程(如钢筋混凝土基础、主体结构、大型设备基础、主要地下构筑物、地下管线、防水工程等)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合格后办理隐蔽工程手续。
五.参加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电话、电视线路安装、设备安装的试压、试水、试运转、试车,并签证验收记录。
六.掌握分析质量情况,及时向上级反映,按期填报“建筑安装工程情况月报表”。严格按照国家颁法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逐段、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对于检查不合格的一般性质量问题,有权做出纠正或返工的决定。对于重大质量事故,会同设计、监理及质量监督等有关单位共同解决,并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七.审查施工企业提出的安全与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并监督其实现。
为了规范本项目水利基建财务管理行为,控制费用支出,节约基本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基建资金专款专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水利基本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资金预算管理。
本项目属中央财政专项项目,因此,对本项目基本建设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并按省水利厅批准的用款计划执行。
二、资金使用管理。
1、该项目资金设立专帐、专户管理;资金使用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必须符合概算,预算确定的范围和标准;必须完备手续,符合规定的程序。
2、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应根据项目概算、年度投资计划、施工计划支出预算,施工进度,支出预算等办理资金的申领和拨付。
3、资金的使用必须进行认真审查,包括的内容:
(1)支付凭证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善,金额是否正确;
(2)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3)是否符合财务预算,用款计划;
(4)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
(5)支付方式是否符合规定等。
三、工程预付款的管理。
1、工程预付款的支付程序;由承包商申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部施工组人员审核后,呈项目法人审批,并提供合法的预付款收据。
2、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方式是很行转账结算,严禁现金支付。
3、工程预付款由财务部门按合同,承包单位及标段进行管理,项目部及施式组要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同承包商及时核对工程预付款的支付及扣回情况,防止多付少扣。
四、建设单位管理费的管理。
1、实行预算控制,严格按省水利厅批准的用款计划数额内控制使用。
2、建立并规范审批手续,由项目法人一支笔审批。
3、遵守规定的内容和开支标准。
五、工程价款结算形式与手续。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确定定期(每月)或阶段性进行结算。
1、由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将结算申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并附本次结算工程量的证明材料。
2、工程监理按照合同约定及工程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审核主要内容为本期工程量是否属实,单价是否为合同约定,若存在差异,要求承包商重报,若无问题,编制月进度支付凭证,签发计量支付凭证,报项目部现场管理机构。
3、项目部现场管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对监理审核上报结算进一步核定,重要为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若无问题,签发工程款结算支付单,报项目法人审批。
4、财务部门付款时,必须重点审核累计结算款,预付工程款的扣回数,质量保证金累计数是否一致,本期支付数计算是否正确等,若没有问题,办理工程价款支付手续。
六、财务报告的编制要求。
财务部门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主要包括的`有资金平衡表、基建投资表、待摊投资明细表以及附表。财务报告的编制要做到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编制依据一致性的要求;会计报表要逐级汇总上报。
学校基建处关于基建项目施工管理的办法暂行)。
一、施工前。
1、依据建筑工程立项计划、施工图说、施工合同、施工执照、施工技术规范、投资额,组织、管理工程的施工。
2、施工管理的任务主要由基建处承担,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3、基建处施工科根据工程的规模、施工技术要求,配备各专业工地代表,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履行职责。工地代表应将工程质量做为首要管理目标,为建设高质量的工程尽职尽责。
4、施工科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依据设计确定的工程位置、标高,进行场地的“四通一平”。
5、根据工程的规模、施工技术要求的程度、要求建设的速度、施工条件的情况等,由施工科编制工程招标文件,综合科负责办理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确定施工单位。
6、施工单位选定后由施工科办理工程承发包合同的会签,经各科会签后,方可办理合同的正式签订。
7、对施工单位进入现场人员的管理水平,施工技术水平,施工队伍的技术素质,工种的配备、设备情况等,施工科应做全面的了解,以便进行管理。
8、单位工程原则上应该选择一个总包单位。若要分包,总包单位必须事先报告我方,经我方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
9、为了把设计图纸的问题,解决在工程开工之前,以利施工的顺利进行,在选定施工单位后,施工科应组织我方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单位审学图说,并提出审图意见。
10、施工科负责组织设计交底,解决审图时提出的疑点。工程开工前,施工科督促施工单位编写施工组织设计,经工地代表审查、施工科审核同意,报基建处处长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施工方案,施工准备工作,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技术指标,各分项用工、材料的采购、施工设备机具的进场、临建设施的搭设、物资的运输)计划,安全卫生措施等其中材料供应计划应由材料科审核同意)。
二、施工阶段。
1、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后,施工科应通知施工单位到校保卫处办理入校、住校的具体手续。对施工现场的情况,施工科应书面通知保卫处,以便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2、施工单位应根据学校建设计划和合同工期,详细制订总施工进度计划和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并汇制计划网络图,报工地代表和施工科审核,同意后报主管处长批准。施工过程中,工地代表应严格按进度计划控制工期,确保工程按计划完成。
3、甲乙双方的管理组织机构应在工地现场挂牌公告,内容包括:甲方工地代表、材料员,乙方项目经理、施工队长、质量检查员、材料员等。
4、工程开工后,工地代表要根据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统一评定标准、操作规程、验收规范和规程项目的具体设计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监督。
5、施工科应定期组织施工调度会,重点解决施工的质量问题如有重大技术问题,应组织专业调度会解决)。协调各施工单位、专业工种之间的关系。会议由工地代表负责记录,必要时要写出会议纪要,发放相关单位。会议上提出的问题,由工地代表会后负责实施。
6、工地代表在工程开工时要立即建立《施工日志》,并坚持每天记录,内容包括:质量检验记录,试块、试件的.取样检验记录,事故处理记录,甲乙双方办公会议记录初验及验收情况,质量返修,奖惩事项,天气情况,出勤和劳力组织情况等。该日志在竣工时作为施工技术资料交档案室存档。
7、根据规划建设部门批准的建设文件和学校总体规划要求,由施工科组织勘测单位、施工单位和工地代表进行工程项目的定位、放线和确定标高。经检验后,组织规划建设部门和设计单位的有关人员验线。方位、轴线、标高、控制桩、龙门桩标高等数据复核准确无误后,有关人员签证确认,方可开挖基槽。
8、基槽开挖后,施工科组织工地代表和校审计处有关人员确定土石方的类别。对数量较大,地形复杂的土石方类别的确定,应报主管处长,共同研究确定,并由工地代表及时办理签证。
10、工地代表对沙浆、混凝土的配料,要经常进行检查验证,必须达到配比规定。
11、隐蔽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自检评定,然后由施工科组织设计、施工、质检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达到合格后及时办理签证手续,进行隐蔽。如发现未经检查验收,或检查验收不合格而隐蔽,有关责任人必须负责。
12、建筑工程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等分部工程的质量,由施工科组织设计、施工、质检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及时办理验收签证。
13、工地代表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处理。在未做出妥善处理之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4、重要问题和事故重大隐患,除通知施工单位外,应向科长汇报,必要时用书面文件通知和汇报。同时,施工科应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协助施工单位订出处理的措施,经处长同意后,由施工科负责监督实施。
15、各专业工地代表应密切配合,协调各专业工种的施工程序,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水电暖卫工程的打洞、剔槽和预埋卡钩应在土建抹灰前完成,工地代表应检查是否牢固规范。
16、装饰阶段开始前,工地代表要督促施工单位首先做出样板,由施工科组织有关人员对样板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计划创优工程必须优良)后,方可进行全面装饰。工地代表严格按样板标准,监督施工单位按程序施工。
17、对工地发生停水、停电等由我方责任造成的停工现象,工地代表应及时和有关部门联系,争取尽快解决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如不能及时解决,要按合同规定,予以签证。
三、材料管理。
1、材料科要严把材料质量关,施工科工地代表应积极协助。
2、工程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对材料的型号、规格、性能等质量指标。
3、工程所用的地材,市场采购的物资,材料科、工地代表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把关,对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标准的材料,一律不准使用。
4、对沙浆及混凝土,必须按规定留试块,材料科材料员、工地代表应跟踪检查施工单位的沙浆、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养护和试压检验情况。
5、为防止假冒伪劣建材进入施工现场,对于重要材料和现场不易检验辨别的半)成品材料,材料科必须派专人跟踪施工单位采购。
6、所有进场材料必须“三证”合格证、准用证、出厂证)齐全,其中钢材、水泥、砖、防水材料等重要原材料和成品,应同时具有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7、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构配件仍应现场于是核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8、材料员和工地代表应仔细复验材料,一旦发现所用材料与图纸设计不符或存在疑点,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使用,并立即汇报。
9、材料检验要按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不同批的材料要重新进行检验。
四、工程完工。
1、工程完工后,工地代表应督促施工单位首先进行自检自验,合格后,提交“竣工报告单”,经工地代表和施工科长签证同意后,进行工程初验。
2、初验由施工科组织,要求尽量详尽细致。主要部位要进行实测实量,装修安装工程要逐件项)检查,不放过任何细节。初验由工地代表做详细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负责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后再由施工科组织复验,复验合格后,正式向规划建设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3、竣工验收工作由基建处组织,约请规划建设部门、质量监督部门、设计单位及学校有关部门共同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科及时办理有关验收手续。
1总则:
1.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方针、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基建程序,组织开展医院的基本建设工作。
1.2加强基建队伍与人才建设,积极培训干部,提高基建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选择懂业务、懂技术、事业心责任心强、作风正、干劲足、能吃苦、廉洁奉公的同志从事基建工作,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2.1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整个过程中的工作次序。
2.2根据本院基本建设需要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提出拟建建设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3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正式批准后要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变动。必须更改变动时,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2.4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编制概(预)算报有关部门审批。
2.5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建设项目要求,办理有关工程建设手续。
2.6进行工程招标工作,优选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委托质量监督,申请开工。
2.7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筹集建设资金,即可组织施工。
2.8工程竣工后,编制竣工图、竣工决算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批,组织竣工验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建立健全工程技术档案。
3建设项目设计管理: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要按建筑工程的等级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资格的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文件。委托设计时,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有关工程设计招投标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定设计单位,并根据有关规定签订委托设计合同,不得委托无证单位或个人进行设计。
3.1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严格以上级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结合医院特殊要求,认真听取专业用户意见,及时沟通设计与用户之间的信息,采用先进技术,合理确定设计标准。对节约用地、节约能源、布局合理、店构安全、建筑防火、环境保护等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技术措施,努力达到设计方案的最优化。
3.2建设项目设计一般可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
3.3方案设计的总建筑面积私投资估算,不得超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建筑面积和计划投资额。设计方案要公开招标进行多种方案的比较筛选,以求得最佳的设计方案。方案设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初步设计。
3.4初步设计的内容包括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部署、设备选型、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和公用设施、建筑规模、总占地面积、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建设工期、总概算等。初步设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3.5施工图设计是建设项目最后设计阶段。应把初步设计中确定的设计原则和建设方案,根据建筑安装工程的需要进一步具体化、精确化,以图样和文字加以确定。在设计内容上要求切合实际,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好规划、消防、环保、人防、交警、绿化、防疫、电力、通讯、市政、供水、供气等职能部门的申报审批工作。
5招投标管理:
5.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发包承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5.2凡甲方负责的项目(不论设计、施工、材料)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公司招标。
5.3招投标工作在萧山区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下进行。
5.4招投标按萧财预〔〕207号和萧招管办〔2006〕14号执行。
5.5执行中央七部委新颁发的条例,结合工程实际,遵循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择优选择中标人。
6工程合同管理:
6.1根据各行的建筑项目的需要,依据《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规定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分别与有关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及其它有关合同,共同完成建设任务。
6.2各种工程合同文本应使用国家工商局及建设部制定的统一版本。合同内容应符合实际情况,措词准确严谨,并经公证部门公证认可。
6.3工程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范围、内容和施工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取费标准及优惠条件,材料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式及质量标准,资金的拨付形式和结算方式及奖惩条件等。
7概(预)算、决算管理:
7.1概(预)算是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概(预)算应全面完整地反映建设项目自开工至建成的各单位工程造价,是控制和确定建设项目造价,编制基木建设投资计划,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和办理工程结算的依据。
7.2概(预)算审查的主要内容:
a按定额计算规则确定工程量计算范围、核实工程量;。
b以定额综合项目的内容为依据,防止随意套项、增项、重项、生项;。
c正确套用定额单位估价表,审查定额单价和材料价差;。
d核实取费标准及其适用范围。
7.3工程决算是反映基本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是办理交付使用资产的依据,是全面考核工程建设计划、概(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投资效果的依据。所有项目竣工后都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竣工决算,并填写施工图预(预)算审查表。
7.4决算审查的主要内容:
a以经过审查的施工预算为基础,审查因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量,核实全部工程量;。
b核实套用定额和单位估价表;。
c核实材料用量、材差和调价系数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适用时限;。
d核实取费计算基础、适用范围;。
e核实自供设备、材料价格以及提供设施等折价扣工程款;。
f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执行奖惩办法;。
g按规定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
一、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和生活环境,提高城市的综合配套服务水平,根据省人民政府和国家计委、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房地产开发和零星建设形式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按新建或扩大的建筑面积缴纳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费用。
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于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供气、供热等设施工程建设和城市规划道路的改造、铺装等工程的配套建设。
四、按国家规定取消现行各级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水、电、气、热、道路上加收的.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增容费等,将其统一规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五、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会同财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发展规模和城市公用事业价格改革、调整情况,分不同档次制定。
收费标准控制在下列标准以内:
(一)兰州市(不含市辖县)每平方米80元;
(二)其他地级市(不含市辖县)每平方米50元;
(三)县级市每平方米30元;
(四)其他县每平方米20元。
具体收费标准和用于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道路建设等的比例按下列程序报批:
(三)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个别地方要高于上述标准的,地级市由同级物价、财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物价、财政部门审批;县及县级市由当地政府提出意见,报上一级物价、财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物价、财政部门审批。
六、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应按规定缴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未缴清的建设项目,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提供供水、供气、供热等设施。
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取,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执收单位收费前应向同级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凭证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票据。
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属预算外资金,实行财政专户、收支两条线管理。按城市人民政府的计划安排,分项目使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年终结余全额结转下年度,继续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九、下列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一)敬老院、孤儿院、社会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
(二)医院门诊、住院用房,大、中、小学教学用房;
(三)为残疾人就业兴办的建设项目及生活服务设施;
(四)纳入计划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六)远离城市建成区且生产生活配套设施自成系统的建设项目。
享受免征配套费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关证明文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按配套费收费标准审批权限报物价、财政部门核准。
十、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执行情况和收支使用情况定期向同级物价、财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各级物价、财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十一、违反本办法,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的,按《价格法》、国务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和《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的规定查处。
十二、本办法由首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十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提高维修效率,给全体师生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特制订学校常规维修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报修方便,维修及时;便于监督,利于评价;明确责任,节约资源。
二、维修申报。
1.出现校产损坏、故障或不安全因素,由维修申报人填报“维修报告单”并于每天上午9:00前送达总务处,由总务处统一安排维修人员(未填报“维修报告单”的,维修人员可以拒绝受理);停电、水管爆裂等紧急情况可直接电话报修。
2.报修时请注明地点、报修内容的详细情况以及联系人。
3.维修申报人应妥善保管好损坏部分的物品(包括零件),以利提高维修质量,加快维修速度,节约开支。
4.维修实行巡查检修与报修相结合,总务处按分工不定期对校舍设施、设备巡视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维修承诺。
1.总务处接到维修申报后,核实维修情况,根据轻重缓急安排维修计划,落实具体维修措施。
2。凡属人为因素造成财产损坏需要维修的,请报修人先与总务处联系确定赔偿金额,到会计室缴纳相关费用后由总务处派人维修。
3.总务处应及时组织人员对损坏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以保证教学、生活的正常运转。一般维修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紧急维修随叫随到。
4.对于学校无力承担的维修任务,总务处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审批后尽快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5.因各种原因无法马上解决的维修任务应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四、维修验收。
1.实行维修馈制度,维修人员在完成任务后应请申报人在派工单上签字,注明完成的时间。
2.维修工作没有到位或不能达到要求的,应重新维修;如有客观困难的,应向申请人进行解释,取得谅解。
3.总务处应按周整理好维修派工单并完成记录和统计,同时做好维修督查和回工作。凡督查或回中发现无正当理由仍未完成的维修任务,每次处罚50元。
五、维修申报责任人。
1.各部门、办公室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各部门、办公室负责人负责。
2.教室及相应走廊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班主任负责报修。
3.走廊、楼梯、过道、洗手间、活动区域等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值日老师或领导负责报修。
4.专用教室(如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室、报告厅等)的财产、设施由专管人员负责报修。
5.运动区域等公共区域由相关管理员书面报修。
6.学校教职工发现校产损坏,尤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都有义务及时向总务处映。
为健全本集团内部管理机制,针对企业新建,扩建、技改项目对土建工程管理的要求,本着有效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的宗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企业新建、扩建、技改的所有土建工程项目(造价在10000元以上)由待建单位做好项目概算计划报告书,报送集团总部审批。
2、经总部审核批复后,企业才能依据批复报告内容进行项目的规划、设计、预算,并报送总部存档。
3、企业必须做好土建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前期的准备工作,为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提供充分人力、物力保证。
根据土建工程项目的规模及企业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成立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在企业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由有关业务骨干,技术人员组成,对项目建设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对集团董事长直接负责。
项目组设置:(4~6人)。
组长:项目负责人一名(企业副总经理)。
副组长:技术负责人一名(企业技术骨干担任)。
其他组员:
质量监督员:一名以上(工程技术骨干组成)。
安全监督员:一名以上(业务骨干组成)。
核算员:一名(负责资料整理存档,签证核准)。
项目验收特派员:一名(项目改建所在单位负责人)。
开展工作,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企业总经理要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并每两周向集团公司作书面汇报。
1、建筑工程发包形式:工程项目有两种发包形式,一、包工包料;二、包工不包料。现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适合以第一种形式,即以包工包料形式发包工程。对工程项目已做好施工图设计的,可选择总价包干的形式进行发包;对未进行图纸设计的工程,可选择以实施现场签证,以总价下浮方式最终确认工程造价的形式发包。
2、招标方式:在工程造价机构出具的详细预算的基础上,都应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工程发包,参加投标的工程单位应具备有相关资质及施工经验;公开招标的应聘请招投标代理机构进行代理招标;邀请招标的,公司成立评标小组,邀请三家以上施工单位参加进行招标。采取什么招标方式发包工程,由建改企业提出意见,报集团公司同意,并在集团公司的成员指导下进行招标。
3、合同签定:发包后项目组要以合同或协议形式确定发包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合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要求,由律师审核后签订.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合同签订建立逐级审批程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律师企业负责人。
4、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账,统计及合同资料归档制度。
5、项目发包过程中的进展情况须及时向董事长口头汇报,发包结果以书面形式向集团汇报,由集团存档。
1、工程项目质量管理。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这是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投资额在100万元。
以上单项工程,应聘请专业的监理公司,项目部设置专职的工程质量监督员,负责项目的现场监督及指导,实行三级质量管理体系,通过施工队自检,质量员(监理工程师)常检及项目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抽检等工作;以确保项目质量达到设计规范要求。还要将工程质量管理的过程分为:
(1)、事前控制:必须做到施工前组织施工图纸审核及技术交底工作。核实和补充对现场调整及收集的技术资料,应确保可靠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建立保证工程质量的必要试验设施。
(2)、事中控制:即对施工过程中进行的所有与施工有关方面的质量控制,也包括施工过程中的中间产品的质量控制。
(3)、事后控制:通过施工过程所完成的具有独立功能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产品(单位工程或整个建设项目)及其有关方面(质量档案)的质量进行控制。
为能使项目顺利按计划完成,必经严格按合同工作要求计划用工及材料调配工作,制定进度计划表,加强对施工队的协调工作,采取灵活,紧奏的穿扦交叉施工方法,做到有预见性,及时性随时调整进度计划,确保项目能按时保质完成。还必须进行目标进度管理:
(1)、对于能分解建设工程项目,应根据尽早提供可动用单元的原则,集中力量分期分批建设,以尽早投入使用;尽快发挥投资效益。
(2)、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参考同类建设工程的经验来制定施工进度目标,避免只按主观愿望盲目确定进度目标,从而在实施过程中造成进度失控。
(3)、合理安排土建与设备的综合施工。
(4)、做好资金供应能力,施工力量配备、物资供应能力与施工进度的平衡工作,确保工程进度目标的要求。
(5)、对外部协作条件的配合情况要有预见性。
(6)、充分考虑工程项目所在地区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方面的限制条件。
3、工程项目成本管理。
尽可能地按计划,按图纸预算的投资额进行控制管理。实施监控管理步骤有:
(1)、现场工程项目签证管理;由项目组成员组成(三人以上)工程量签证组,对在施工过程中的超深、超出预算部分的基础及稳蔽工程量进行认真核测,由施工方、监理方及项目组成员共同在签证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工程结算原始认证依据;否则不予结算。
(2)、进场材料验收管理。
对包工包料形式工程项目,项目组在施工方进场的主要原料(水泥、钢材)都必须由质量监督员审核材料的质量,产品规格,确认为合格品后方可使用。对包工不包料方式的进场建筑材料应由项目组成员负责采购验收材料数量、质量。严格按采购验收制度执行;施工队要有项目组成员签字的领料手续才能使用。
(3)、对于一般市场浮动的包干工程项目材料价格按预算价格执行;浮动指标超过原定价格的10%以上时(不含10%)才能追加到工程造价内,审核手续也要按原始签证制度执行。
(4)、工程款支付管理。
工程款的支付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进行控制;不主张开工备料款支付;工程预付款要按施工队已完成的工程量80%支付进度款,每笔进度款必须经过项目组成员逐级审核签字后才能支付,不能超支。留5%质保金,剩余工程款在最后完工通过验收合格后根据工程造价机构出具的造价结算书一次付清。
(5)、严格按财务制度执行,对项目组各种管理费用或间接费用开支建立逐级审批制度;项目组经费开支由企业总经理审批。
4、工程项目安全管理。
以人为本,安全生产是项目管理顺利进行的保证,除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范操作及管理以外,还必须设置专职的安全监督员,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全程检查监督每个生产环节及有安全隐患的部位,以防为主,进行必要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1、每完成一分项工程(如土方开挖、装模、钢筋绑扎、混泥土捣制等)都应由施工队申请项目组成员参加并组织有关设计、监理等有关技术员现场验收签证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2、每完成一分部工程(如主体工程、扶灰工程、安装工程)都应由监理或项目组提出并组织设计、监理、质检等有关部门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继续施工。
3、每单位工程项目竣工后(如厂房、车间、仓库、宿舍等)都要由项目组提出由企业负责人、集团总部组织有关设计、监理、质检等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结算程序及设备安装工作。
4、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条件。
(1)、建设项目按照工程合同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已全部施工完毕,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能够满足生产和使用要求。
(2)、交工工程达到窗明地净,水通灯亮及采暖通风备正常运转。
(3)、主要工艺设备已安装配套,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构成生产线,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中所规定的产品。
(4)、职工公寓和其他必要的生活福利设施,能适应生产的需要。
(5)、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一、为了加强基建项目全过程管理,保证公司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发挥投资效益,建设一流项目,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指的基建项目,是指由公司建设的新建项目。
三、基建项目管理的范围,包括从项目前期准备、核准文件和施工图的编制及审查、招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直至项目后评价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四、公司项目管理职责划分。
基建部为公司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向主管部门上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申请,参与项目核准报告、设计文件的审查,审批项目招标方案、开工申请、建设目标责任书、工程变更,参与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对项目经济性进行动态评价和风险评估,负责对项目进行后评估,重要事项及时向公司报批。
五、基建部负责审查项目建设目标、审查设计优化、审定项目执行概算、审批开工报告、审查批复概算调整、组织项目验收和竣工决算,是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和廉政目标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六、基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必须形成完整的记录。
七、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办理审批手续。
八、编制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的工程咨询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工程咨询资质和业绩。
九、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报公司批准。
十、公司参与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消防设施设计的审查。
十一、项目开工前必须对照国内先进水平和标准,从工艺系统、设备选型和设备布置三方面进行设计优化。设计优化由基建部组织进行,公司参加、审查。
十二、项目开工条件完备,方可正式开工,开工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主体工程施工、设计、监理招标工作完成,签订合同;
2、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总概算,审查通过;
3、进行项目施工场地“三通一平”(供水、供电、道路和场地平整);
4、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审查通过;
5、编制施工图;
6、进行施工机械、临建、人员、材料和技术准备工作;
7、组织进行设计优化,通过评审;
8、完成必要的审核批准手续。
十三、项目开工必须履行书面申批手续,由公司批准。开工申请应详细说明开工准备情况、项目进度计划,项目建设目标。
十四、项目开工前,基建部与公司签订项目建设目标责任书,责任书将明确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和廉政五项建设目标;
2、签署责任状各方的职责;
3、管理流程;
4、考核奖惩办法;
5、调整目标的原则和程序;
6、考核兑现的原则和程序;
7、其它事项。
十五、项目建设实行全面全过程监理。
十六、基建部在每月28号前将建设情况上报公司,以下情况要及时上报:
1、预计竣工时间推迟一个月以上;
2、发生安全考核事故;
3、发生其它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事项。
十七、发生工程停工,执行概算调整,更换设计、施工或监理单位时,基建部应及时上报公司。
十八、基建部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项目建设过程的安全检查与监督,安全管理机构由基建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项目经理组成,负责人由基建部主要领导兼任。
十九、对项目建设单位、参建单位和个人可以予以经济奖励,奖励办法在目标责任状中明确。不得在责任状以外增加奖金支出。奖金发放方案由基建部报公司批准。项目未完成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和廉政五项建设目标中任一目标,取消一切奖励,超发奖金或未经批准发放的奖金,发放给参建单位的从质保金中扣除,发放给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的全额退回。
二十、项目建设过程中,基建部应委托公司审计部门在现场对月工程量及付款、材料认价等进行跟踪审计并签署意见。
二十一、工程建设过程中,应按季对工程建设状况(包括项目经济性评价和项目风险评估)进行动态评价,评价报告上报公司。
二十二、本办法由基建部负责解释。
二十三、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1.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校园发展建设规划,负责组织申报建设项目的立项、计划等,办理工程前期报批手续。参与编制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配套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的招标工作。
3.做好基建文书、新建和改建项目资料、图纸的建卡立卷归档等工作。
4.负责处理及协调落实校内有关基建、大修工作的善后服务工作。
5.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办公室工作、人事、劳动工资工作、离退休人员工作)。
1.参与设计方案、扩初设计讨论,认真审阅图纸,组织设计图纸会审交底会。
2.负责与使用单位共同拟定大修范围、标准及资金,负责拟定工程施工合同。
3.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配合施工方进行临时房等搭建工作。
4.负责工程设备和建筑材料的选择,以及对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
5.组织每周由校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等单位参加的工程例会,对项目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拿出经以上几方认可的对策。
6.负责施工阶段质量、进度、安全等协调管理工作。
7.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收集工程挡案资料和竣工图纸,配合处办做好归档工作,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8.负责保修期间的维修工作。
1.严格贯彻执行基建法规和财务法规,严格按各项制度办事。
2.负责编制年度基建大修计划和用款计划并控制完成。
3.负责编制年度基建大修统计报表。
4.负责办理上级有关单位对基建拨款事项,办理与学校财务处的收、付手续,严格按合同拨款。
5.严格规范基建大修项目投资,参与工程项目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定工作,负责工程项目预算工作并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审计决算工作。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所有基建工程的建筑质量,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项目符合有关规范和要求,最大限度的节约建设资金和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立项工程并由基建部负责的基建项目。
第三条为了加强公司基本建设的宏观管理,科学合理的安排工程项目,公司成立基本建设领导组,基本建设领导组成员名单见附录一。
第四条基建领导组职责:
(一)根据生产、工作、生活的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年度基本建设项目及投资;
(二)听取基建部关于基建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审批单项工程项目及投资;
(三)研究决定公司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临时提出的急需建设的单项工程;
(四)研究决定工程设计的重大变更;
(六)领导组会议由组长主持召开,组长外出由第一副组长主持召开。
第五条基建领导组下设基建部,是领导组的执行部门,负责全公司基本建设的管理和具体实施工作。
第六条基建部职责:
(一)贯彻落实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规范及技术标准;
(三)提出工程项目立项的建议,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的设计、预算、工程质量监理、验收、决算等管理工作。
(四)参加工程项目的招议标工作,凡公司的基建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招议标;基建工程项目的招议标由基建部提出申请,由企业管理部负责组织。
招议标参加人员:领导组组长、副组长3人以上。设计、质检人员、企业管理部、董事长办公室、财务部、基建部人员。所有基建工程项目招议标后,必须签订合同书,合同书必须遵守国家合同法,所有参加人员都必须签名。
(五)工程完工后,组织工程验收;
(六)工程验收后,及时审查施工方决算和施工资料,确保工程资料(尤其是保证资料)的齐全完整,并及时入档保存。
(七)加强对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和协调,加强对本公司施工人员的管理、考核和培训,加强同财务部、董事长办公室等部门的及时沟通协调,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及款项拨付。
(八)及时召开有关方面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交流施工管理经验,协调好有关各方的关系。
第七条公司总部各部门和下属厂矿填写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申请书交由董事长办公室,董事长办公室主任从上报总经理审批的立项信息中另行单独摘出,统一汇总后,交由董事长审批,审批后交由公司基建部负责。
第八条基本建设领导组根据生产、工作、生活的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年度基本建设项目及投资。
第九条基本建设领导组研究决定公司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临时提出的急需建设的单项工程,进行立项并确定交由基建部直接负责。
第十条基本建设领导组确定的交由公司基建部负责的基本建设项目,由董事长办公室主任交由基建部,公司所有基建工程项目均应按合同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签订工程合同,未签订合同而擅自开工的,该项工程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规模、投资概算等提出初步意见,并及时向基建领导组组长汇报。同时确定上领导组会议研究的项目及会议时间和地点。
第十二条公司所投资基建工程的设计可分为两种情况:
(二)一般小型基建项目或修缮工程由公司基建部负责进行设计,设计图纸提交基建部部长审核,基建副总审批后实施。
第十三条施工图会审。
(一)基建部收到设计院施工图并审阅后在移交单上签署审阅意见;
(二)基建部须首先将收到的设计图纸交由基建领导组审阅,审阅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作。如设计方案不能满足要求,由基建部决定自行修改还是同设计院进行协商修改。
(三)基建部将施工图分发给监理、施工单位等;
(六)施工图会审记录由基建部负责,并发放监理、施工单位等。
第十四条施工图变更。
(一)施工图变更的提出:施工图变更可以由设计单位、基建部、监理、施工单位等提出。
(二)施工图变更提出的依据。施工图变更提出的依据可以是:
1、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地质、水文实际与勘察报告、资料不符合;
2、投资的变化;
3、项目整体规划的变动;
4、施工中发现的问题,不改变设计就无法继续进行;
5、原设计的错漏或设计标准的不适宜;
6、其他更改的依据。
(三)施工图变更的确认、审查和执行。
4、会审通过后,基建部部长组织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施工单位接收变更的施工图和施工变更单,按照变更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5、更改设计可能引起的下列之一的更改,基建部长应与外包方协商,并按协商结果执行: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要求;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础、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6、施工单位应将施工图变更的情况如实反映在竣工图纸上。
第十五条公司所有重大工程(100万以上)都应实行法定的监理制度。基建部要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通过招标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优秀监理公司进行监理。同时要根据监理法的规定,跟踪监督监理公司的工作质量,加强同监理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对公司的重点工程,实行领导组成员包工程制度。
第十六条监理的权力和义务。
(二)监理必须熟悉施工图纸,掌握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编制工程质量监理计划,填写工程质量监督记录。
(四)负责对现场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等进行控制;
(六)负责每日向公司基建部汇报工程进度及质量情况;
(七)工程结束后,参加工程验收及竣工资料的整理移交工作;
(八)监理工作需符合国家关于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三十九条监理公司要加强信息反馈,保证工程质量。如在工程施工中出现了问题,监理工程师应该及时地给施工单位下达监理通知单,并将监理通知单收集在该工程的竣工资料里。如下达的监理通知单对施工单位不起作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把情况反馈到公司基建部。
第四十条工程开工前,监理公司的监理一定要携带着必需的检测仪器进入施工现场。基建部要下大力度对监理公司所监理的项目进行检查。如在巡回检查中有的监理没有这些必要的检测仪器,基建部将通报限期内配置,如限期内没有配置,责令更换其监理或更换此监理公司。
第四十二条对于监理工程师向业主要吃喝、不能胜任监理工作的监理采取辞退制;对不能认真做好监理工作(如;造成返工、不及时沟通、不了解现场情况)并对监理公司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该监理公司在我公司的监理资质。
第十七条凡是由基建部工程管理员监理的工程,工程管理员是该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廉洁的第一责任人。工程管理员必须坚守岗位,按规定实行旁站监理,按合同严把材料验收关,同时认真做好详细的能反映工程进展和质量的。
根据公司对基建处进行“规范、监控、支持、引导、高效”的要求,和公司基建处管理步入正轨的需要,本着“部门职能专业化”和“业务流程规范化”的组织建设原则,编制出本管理制度,期望在公司领导的支持下,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化,最大程度地实现“规范、高效、高质、安全、节约”,在工程建设专业上充分体现出专业化、规范化、透明化管理,完善沟通渠道,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程质量,让我们的工程建设更好的满足总公司的要求。
1根据总公司的建设目标,“以一盘棋的思想”规范基建处管理,完善各部门、各岗位工作标准,岗位职责清晰,使各项工作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工程质量,明确各部门工作内容与方向,完善责任制度。
2、本管理适用于基建处各部门、各岗位。本管理自实施之日起,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职责和权限的分配原则及管理均应符合本管理的要求。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各岗位职能。
4.1总经理岗位职责。
1依据和目的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成本,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立项工程并由基建办负责的基建项目。
3工作职责。
3.1根据公司建设需要,负责拟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年度计划。
3.2负责编制基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地质勘察、立项、报审、报建、招(邀、议)标、施工、验收、工程决算审计等基建过程的管理工作。
3.3负责制定施工计划,督办、检查工程进度实施情况。
3.4积极与工程监理方配合,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3.5负责处理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协调工作。
4工作内容。
4.1.1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设工作。
4.1.2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4.1.3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与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尽快定出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4.2工程材料、设备管理。
4.2.1严把材料入场验收关。对施工单位采购的钢筋、水泥、砂、石子、电器材料、装饰材料等,要抽检其供货发票、定货合同(或协议)、产品质量证明书、发货明晰表等证件是否一致齐全。对于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及设备,要责成施工单位退货、调换或重新采购。
4.2.2严把材料价格关。检查审定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价格,并具有最终否决权。
4.2.3严把材料使用安装关。抽验钢筋、水泥等施工材料能否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督查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进行施工;对于电器、装饰等材料,督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和有关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安装。
4.2.4监督施工单位妥善管理好由其负责采购或接管的建筑材料和安装设备。
4.2.5对外采购与业务洽谈,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关键设备采购要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成立公司采购工作组进行采购。
4.3工程进度和投资计划管理。
4.3.1依据合同、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及时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方案。
4.3.2认真核定工程量,并按合同约定日期,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
4.3.3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按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若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要责令承包人提出改进措施,尽快赶回施工工期。
4.3.4核定并签发施工中发生的临时计时工日。
4.3.5如遇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或其它可能延误施工工期的情况,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以免延误工期。
4.4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4.4.1审核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设备和人员能否满足施工要求。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质量体系不健全的,要责令其定期整改,直到满足施工要求为止。
4.4.2在不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随时检查检验是否认施工单位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发出的指令进行施工。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要责成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4.4.3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的内容主要有:
(1)施工单位质量检测人员及设备是否到位,质量自检系统是否完备。
(2)监理单位旁站监理是否到位。
(3)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
(4)施工过程中现场取样(基建办必须在场)。
(5)及时处理质量缺陷,避免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6)进行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中间质量检验。
(7)组织竣工验收。
4.4.4监督施工单位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检查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4.5随时检查施工单位工地文明施工情况。
4.4.6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认真负责,公道、公平、公正开展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中,对被监督方要一视同仁,不偏袒、不刁难,秉公办理。
4.5工程资料管理。
4.5.1在工程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交的报告要按约定时间做出书面答复。
4.5.2随时抽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施工原始资料和与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4.5.3按合同要求,责成监理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责成施工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进度和工程量报告以及其它有关方案或报告。
4.5.4及时做好建设单位自身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要使整编资料真实准确的反映出施工进度和投资计划完成情况,以及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关键问题和处理结果。
4.5.5监督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真实准确地做好施工程记录和有关报告。决不允许有篡改事实真相、出具假报告等违规违法事情的发生。
5相关记录。
1.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方针、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基建程序,组织开展医院的基本建设工作。
1.2加强基建队伍与人才建设,积极培训干部,提高基建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选择懂业务、懂技术、事业心责任心强、作风正、干劲足、能吃苦、廉洁奉公的同志从事基建工作,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2.1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整个过程中的工作次序。
2.2根据本院基本建设需要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提出拟建建设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3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正式批准后要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变动。必须更改变动时,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2.4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编制概(预)算报有关部门审批。
2.5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建设项目要求,办理有关工程建设手续。
2.6进行工程招标工作,优选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委托质量监督,申请开工。
2.7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筹集建设资金,即可组织施工。
2.8工程竣工后,编制竣工图、竣工决算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批,组织竣工验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建立健全工程技术档案。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要按建筑工程的等级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资格的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文件。委托设计时,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有关工程设计招投标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定设计单位,并根据有关规定签订委托设计合同,不得委托无证单位或个人进行设计。
3.1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严格以上级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结合医院特殊要求,认真听取专业用户意见,及时沟通设计与用户之间的信息,采用先进技术,合理确定设计标准。对节约用地、节约能源、布局合理、店构安全、建筑防火、环境保护等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技术措施,努力达到设计方案的最优化。
3.2建设项目设计一般可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
3.3方案设计的总建筑面积私投资估算,不得超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建筑面积和计划投资额。设计方案要公开招标进行多种方案的比较筛选,以求得最佳的设计方案。方案设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初步设计。
3.4初步设计的内容包括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部署、设备选型、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和公用设施、建筑规模、总占地面积、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建设工期、总概算等。初步设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3.5施工图设计是建设项目最后设计阶段。应把初步设计中确定的设计原则和建设方案,根据建筑安装工程的需要进一步具体化、精确化,以图样和文字加以确定。在设计内容上要求切合实际,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好规划、消防、环保、人防、交警、绿化、防疫、电力、通讯、市政、供水、供气等职能部门的申报审批工作。
5.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发包承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5.2凡甲方负责的项目(不论设计、施工、材料)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公司招标。
5.3招投标工作在萧山区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下进行。
5.4招投标按萧财预〔2006〕207号和萧招管办〔2006〕14号执行。
5.5执行中央七部委新颁发的条例,结合工程实际,遵循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择优选择中标人。
6.1根据各行的建筑项目的需要,依据《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规定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分别与有关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及其它有关合同,共同完成建设任务。
6.2各种工程合同文本应使用国家工商局及建设部制定的统一版本。合同内容应符合实际情况,措词准确严谨,并经公证部门公证认可。
6.3工程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范围、内容和施工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取费标准及优惠条件,材料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式及质量标准,资金的拨付形式和结算方式及奖惩条件等。
7.1概(预)算是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概(预)算应全面完整地反映建设项目自开工至建成的各单位工程造价,是控制和确定建设项目造价,编制基木建设投资计划,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和办理工程结算的依据。
7.2概(预)算审查的主要内容:
a按定额计算规则确定工程量计算范围、核实工程量;。
b以定额综合项目的内容为依据,防止随意套项、增项、重项、生项;。
c正确套用定额单位估价表,审查定额单价和材料价差;。
d核实取费标准及其适用范围。
7.3工程决算是反映基本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是办理交付使用资产的依据,是全面考核工程建设计划、概(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投资效果的依据。所有项目竣工后都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竣工决算,并填写施工图预(预)算审查表。
7.4决算审查的主要内容:
a以经过审查的施工预算为基础,审查因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量,核实全部工程量;。
b核实套用定额和单位估价表;。
c核实材料用量、材差和调价系数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适用时限;。
d核实取费计算基础、适用范围;。
e核实自供设备、材料价格以及提供设施等折价扣工程款;。
f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执行奖惩办法;。
g按规定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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