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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城读后感(实用12篇)

无人城读后感(实用12篇)



读后感有助于培养我们的文学素养,提升我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批判思维能力。大家可以在下面的范文中找到一些不同的写作风格和思路,以及一些写作技巧和方法,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无人生还》读后感

《无人生还》是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本人最满意的一本小说,也是读者评价最高的一本。

阿加莎·克里斯蒂以“侦探女王”的称号享誉全球。这一王冠由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于1971年“加冕”。阿加莎的侦探系列作品被翻译成130种语言,全球销量超过20亿册,在她之上的只有莎士比亚和《圣经》。这本《无人生还》又是其中“最好”的一本,它的质量毋庸置疑。

小说中,阿加莎将凶杀场所放在一座孤岛上,岛上有一幢豪华庄园。通过故事人物的反复探索,作者告诉读者,小岛是一个封闭空间——一个巨大的“密室”,外人进不来,里面的人出不去。所以,这是一个“完美谋杀”的故事构架,即蓄谋已久,无懈可击的高智商谋杀。——直到最后,也没人侦破案件,是凶手自己揭示了真相。

贯穿整个故事的线索是一首童谣“十个印第安小男孩”。童谣中一个“印第安小男孩”的死对应一件谋杀。十句歌词,十个“印第安小男孩”死亡,对应岛上的十件谋杀。“印第安小男孩”的死法各有不同,也依照顺序各自对应十种谋杀方式。

岛上的十个人通通被“谋杀”,最后无人生还,包括凶手。谁是凶手?作案动机是什么?作案方式是什么?阿加莎似乎没有打算让读者解开谜题,这是侦探小说的一大特征,文字给出的信息不完整,障眼法重重误导读者。最后由作者抽丝剥茧,揭露谜底。

这是一部构思精妙的小说,体现了阿加莎高超的叙述技巧。作者创造了十个人物,每个人物性格各异,有各自的背景故事,他们的背景故事和被谋杀密切相关。十个人在谋杀接连发生的过程中,他们的反应,猜疑,对策。这些信息不是简简单单地堆积,而是彼此交织。它们存在逻辑关系,相互作用。它们有主次,轻重,既要条理清晰,又要让读者接收到适量的信息。既要迷雾重重,又要合情合理。阿加莎对本书评述道:“我比任何评论家都更清楚这本书创作历程之艰辛。”

故事中的十个人,每一个都有罪,都曾逃脱了法律的制裁,最后在孤岛上全部受到了惩罚。罪孽越重的人死得越晚,不仅要面对死亡,还有对死亡的恐惧,良心的`折磨。

上岛以前,对于过去的罪恶,每个人都有为自己辩护的说辞。他们逃脱了应有的惩罚,将罪恶的秘密掩埋心底,继续生活。他们或许会受到良心谴责,但仅此还远远不够,他们必须偿命,正义才能得以伸张。——十个人住进庄园不久,留声机的宣判已经揭示了凶手的作案动机:为法律的缺位伸张正义。

人是社会动物,每个人都渴望被其他人认可。现实中,没有人愿意做坏人,他们永远有看似充分的理由,在犯罪的同时接受自己。人都有阴暗一面,有时候会在无意识中实施犯罪。人性的阴暗并非与生俱来,它们大多产生于生活,反映的还是社会的阴暗面。

读者也应从故事中看到自身的矛盾。每个人都做过有愧良心的事,同时也有安慰自己的一套话术。许多时候,人们都能够逃脱审判。但他们的良心未必总能饶恕自己,除非他们已经成为真正的坏人。

小说也有缺憾。从故事的逻辑上,凶手对受害者的预判过于精准,与他所能够收集到的信息不对等。此外,推理小说对文学技巧要求不高,如果对阿加莎的文采再做要求,未免显得吹毛求疵。

《无人生还》读后感

一开始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记人名和身份,外国人的名字太难记了!而且作者在文章中还一会儿用姓,一会儿用名。刚开始看着真是头大!为了记清楚,甚至还做了人物笔记…好在越往后看人物也就越清晰了。

整本书我大约用了4个小时的时间看完,当然,不是一次性的。但内容确实非常吸引我,看的过程中真的不想停下来(第一天看到晚上12点多,怕接着看会害怕的睡不着觉,所以就没有往下继续看。第二天一醒来就开始看,直接看完)。

再说说文章的内容吧:文中的人物看似是毫无关联的十个人被莫名其妙的约到了一起:他们有不同的生活、不同的职业、不同的性格,但仔细读过后却发现他们又有着微妙的联系。一个人一个人紧紧相扣,谁都不能少。他们的共同点都是处在法律边缘的罪人——即虽然并没有直接杀人犯法,甚至旁人看来认为他们并没有什么错,其实却是间接促成某些人死亡的凶手。他们内心深处都有一个不为所知的、阴暗的角落。

当这些人被聚在一起时,我们更看出了他们个人的自私、怀疑和自我麻痹。彼此的怀疑与不信任,加上各自内心的罪恶感,使他们在岛上仅短短的一个星期就陷入了近乎崩溃的地步,到最后竟是无一人能生还的悲剧。

在阅读的时候,我一度觉得作者好像能看透读者的内心。当你觉得凶手就是某个人的时候,接下来作者就把他写死了,你只好接着往下看。如此反复。只有看到了最后,通过作者的揭秘,才惊叹:哦!凶手原来是他!原谅是这样的手法!不可思议啊!

我觉得:这也正是这本书的吸睛之处——猜不到的发展情节。

这是我看的第一本悬疑推理类小说,它成功的引起了我对这类小说的兴趣。期待!

另附上书中细思极恐的童谣:。

十个小士兵,出门打牙祭;不幸噎住喉,十个只剩九。

九个小士兵,秉烛到夜半;清早叫不答,九个只剩八。

八个小士兵,旅行去德文;流连不离去,八个只剩七。

七个小士兵,举斧砍柴火;失手砍掉头,七个只剩六。

六个小士兵,捅了马蜂窝;蜂来无处躲,六个只剩五。

五个小士兵,同去做律师;皇庭判了死,五个只剩四。

四个小士兵,结伴去海边;青鱼吞下腹,四个只剩三。

三个小士兵,动物园里耍;狗熊一巴掌,三个只剩俩。

两个小士兵,日头下面栖;毒日把命夺,两个只剩一。

一个小士兵,落单孤零零;悬梁了此生,一个也不剩。

无人生还读后感

翻开《无人生还》之前,心里其实相当挣扎:这书一旦读过,将使我蒙受一个损失,以后再也不能拿着无知当个性地叫嚣:“谁说我学克里斯蒂?我连《无人生还》都没看过!”——好像仍不是很正经哈。

而看罢之后——也许因过于特殊的阅读经历,使我无法客观评价——竟产生一种不甚满意的感觉。这在克里斯蒂作品读后感中前所未有。究其原因,大约是本书乃克里斯蒂所写,却偏不够克里斯蒂吧。

我心目中,女王风格之代表是《尼罗河惨案》与《阳光下的罪恶》。它们是如此克里斯蒂,这般克里斯蒂,比克里斯蒂还要克里斯蒂。而同是经典名作的《长夜》、《罗杰疑案》和《东方快车谋杀案》,已属偏锋之作,所幸偏在合理范围之内,反显得比端方的正统更加活泼妖艳。而《无人生还》偏得太过,飞得太高,窜得太快,花俏得捅破天了,而低头一看,却是下盘不稳。从性质上讲,此二者同为变化,一为波动,一为畸变;从距离上讲,前者尚在三等亲以内,后者已经出了五服;从效果上讲,前者是一念成佛,后者是一念成魔。

好吧好吧,最近穿越回古代太久了,说话有些脱离群众,说得浅白些,是这样的:《尼罗河惨案》是一位妆容精致的美人,是那种摸着良心谁也无法否定的美貌;《罗杰疑案》等于略作了些简单整容,割个双眼皮垫垫鼻梁,轮廓还是那样儿,只是更漂亮了,于是乎颠倒众生、倾国倾城;而《无人生还》整个儿变了性,导致结果两极化:一些人一见之下两眼开花,蜂拥而上,痴恋而靡他;另一些人惊得“噔噔噔”连退数步,躲得远远的,怯怯问一声:“神仙?妖怪?”

而除却风格之落差,大概还有评价之落差。

通常,那些交口称誉、无限荣光的事物,若在满心崇敬中走近观之,往往没有之前想得那么好。或许,好,固然是好的',但心中到底失落。如同我中学时热映的《泰坦尼克》,溢美盈耳,万人空巷,我也从旁人口中听了些梗概,惊鸿瞥见过几个镜头,记住了一首主题歌,但从未看过。并非没有机会,而是有机会却刻意不看。当年我便说:“这样的片子,若是初时看了,也便看了。别人说好时,我想也是要跟着说的。这好来好去,已是太好了。既然初时没看,现在已是不能看了。因彩声听得多了,心中定下一个‘太好’,便是此片再怎么好,也比不上这个‘太好’。现实中事,万没有心中想象的至美呢。”既是距离之美,索性不要走近,雾里看花,朦胧陶醉便了。以一时之缺憾,留一世之经典,在我看来,是件个性事儿,也是聪明事儿。而我究竟不爱电影,放手竟也乐得;而面对奉为毕生职志的侦探小说,到底学不来这种洒脱,或者是无法洒脱。那些经典之作,且不说“没看过,你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吧,到底是本行中人的必备常识。可以说,我看《无人生还》,不是随性而为,而是为所当为。

许多东西,也许在当年成就之时,确是实至名归;而随着时光流驶,不断增幅扩张,渐渐失真为天上来的乃至天外飞仙的神异神异之神神异,到得今日,自然盛名之下,其实难符。正所谓天道难违,满眼所见皆是如日中天之后,随即毁誉参半;到得飞龙在天,哪个能避过亢龙有悔?阿加莎·克里斯蒂尚且如此,真有谁的腕力能扳过这个魔咒?魔咒的真名若是“规律”,还须顺应行之。前车之鉴,实值得我辈作文者与评论者惕醒。

无人生还读后感

《无人生还》(andthentherewerenone)是英国著名的推理小说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agathachristie)写的一篇推理小说。

阿加莎·克里斯蒂(agathachristie,1890年生于英国德文郡托尔奎。一战期间,她参加了英国和红十字志愿队,从事救护工作。在此期间,学习了大量药物和毒物知识。因此在她的侦探小说中,也有大量的用毒杀人的片段。

《无人生还》讲述了一个孤岛杀人的事件。八位客人和两位仆人分别收到了邀请信,被邀请到士兵岛做客。十个人各怀心事的去到了岛上,登岛的当晚,即遭遇恶劣天气,因此被隔绝在孤岛。

随后更是一个个遭遇了离奇事件。每间客房里都挂着写有关于十个小兵人的童谣的镜框;餐桌上摆放的十个小瓷人。

十个小士兵,出门打牙祭;不幸噎住喉,十个只剩九。九个小士兵,秉烛到夜半;清早叫不答,九个只剩八。八个小士兵,旅行去德文;流连不离去,八个只剩七。七个小士兵,举斧砍柴火;失手砍掉头,七个只剩六。六个小士兵,捅了马蜂窝;蜂来无处躲,六个只剩五。五个小士兵,同去做律师;皇庭判了死,五个只剩四。四个小士兵,结伴去海边;青鱼吞下腹,四个只剩三。三个小士兵,动物园里耍;狗熊一巴掌,三个只剩俩。两个小士兵,日头下面栖;毒日把命夺,两个只剩一。一个小士兵,落单孤零零;悬梁了此生,一个也不剩。

------弗兰克·格林一八六九。

随后,十个人一个个按照童谣的死法死去。每有一个人死去,餐桌上的小瓷人就会少一个。人们都希望能找出一个办法拯救自己的生命。但是天气很糟,岛上没有离开的办法。

荒岛很小,四周没有躲藏的地方,凶手只能在他们中间。人们之间彼此怀疑,唯一的求生办法就是找出凶手。风浪停息,警察上岛,只有十具尸体。

这篇侦探小说没有其他侦探类型小说所共有的侦探及其探案过程。大部分篇幅都是以上帝视角和第三人称视角叙述。

随着小说人物的一个一个死去,事件的进展却越发显得悬念丛生。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的故事和逃不了的“罪”。

老法官沃格雷夫:对杀戮有这无比强烈的欲望。做了一辈子法官,却认为法律约束了他与生俱来的正义感,因为“有的凶手犯下的罪不受法律制裁”。于是法官按照年幼时的一首童谣,设计了一桩完美杀人事件。

家庭教师维拉:她为了心爱的男人获得遗产,故意让主家小男孩溺水,然后让人们认为是意外。

修女布伦特:佣人与他人有染,未婚先孕,被她赶出家门,后投河自尽。

医生阿姆斯特朗:开始行医时业务不熟练,造成病人死在手术台上。

将军麦克阿瑟:下属和妻子有染,于是让下属执行一次他明知有去无回的任务。

上校隆巴德:干过一些不到的勾当,可能在一些地方杀过人。

公子哥马斯顿:撞死两个小孩却毫无悔意,社会危险分子。

前警察布洛尔:作伪证,导致他人死亡。

佣人罗杰斯夫妇:主家有严重疾病,发病时拖延治疗,随后占有其财产。

后9个人虽然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却被老法官以正义之名制裁了。道德虽然也能约束人,但不是人人都受到它约束。法律虽然能制裁犯罪,但不是所有的犯罪都能被察觉并制裁。小说里的“凡罪恶必会遭刑罚”也只是一种人们的主观愿望而已。

《无人生还》读后感

一开始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记人名和身份,外国人的名字太难记了!而且作者在文章中还一会儿用姓,一会儿用名。刚开始看着真是头大!为了记清楚,甚至还做了人物笔记…好在越往后看人物也就越清晰了。

整本书我大约用了4个小时的时间看完,当然,不是一次性的。但内容确实非常吸引我,看的过程中真的不想停下来(第一天看到晚上12点多,怕接着看会害怕的睡不着觉,所以就没有往下继续看。第二天一醒来就开始看,直接看完)。

再说说文章的内容吧:文中的人物看似是毫无关联的十个人被莫名其妙的约到了一起:他们有不同的生活、不同的职业、不同的性格,但仔细读过后却发现他们又有着微妙的联系。一个人一个人紧紧相扣,谁都不能少。他们的共同点都是处在法律边缘的罪人——即虽然并没有直接杀人犯法,甚至旁人看来认为他们并没有什么错,其实却是间接促成某些人死亡的'凶手。他们内心深处都有一个不为所知的、阴暗的角落。

当这些人被聚在一起时,我们更看出了他们个人的自私、怀疑和自我麻痹。彼此的怀疑与不信任,加上各自内心的罪恶感,使他们在岛上仅短短的一个星期就陷入了近乎崩溃的地步,到最后竟是无一人能生还的悲剧。

在阅读的时候,我一度觉得作者好像能看透读者的内心。当你觉得凶手就是某个人的时候,接下来作者就把他写死了,你只好接着往下看。如此反复。只有看到了最后,通过作者的揭秘,才惊叹:哦!凶手原来是他!原谅是这样的手法!不可思议啊!

我觉得:这也正是这本书的吸睛之处——猜不到的发展情节。

这是我看的第一本悬疑推理类小说,它成功的引起了我对这类小说的兴趣。期待!

《无人生还》读后感

“凡事得往好的想,我就知道有个话剧特别适合悠悠演,可以演主角。”

“什么戏?”

刷一发我对爱情公寓的执念。

当然也是这段话让我去查找了一下这本书,看了看故事梗概,瞬间就吊起了我的胃口。虽然推理小说一般都不会再翻第二遍了,但我还是买了下来。

故事的大概就是:八个素不相识的人受邀来到海岛黑人岛上。

他们抵达后,接待他们的却只是管家特夫妇俩。用晚餐的时候,餐厅里的留声机忽然响起,指控他们宾客以及管家夫妇这十人都曾犯有谋杀罪。每个人的房间里都贴有一首相同的儿歌,儿歌讲的是十个小士兵相继死去的故事。餐桌上还有十个小瓷像。从第一天晚上开始的几天时间里,每天都有人按着儿歌里述说的方式死去,每死一个人,餐桌上的瓷瓶就会少掉一个。人人都想保护自己,可是海上起了大风浪,不可能寻得救援或者逃出生天。唯一的求生办法就是找出凶手。

荒岛已经被他们搜寻数遍,不可能有容身之处,所以凶手必然在他们中间。幸存着的人们彼此怀疑,彼此试探,可是一切的警戒一切的提防还是没有能阻止那最后一刻的到来。风浪停息了,岛上的明争暗斗也停息了,只留下了十具尸体……无人生还。

这本书看的特别快。我尽量在推理,而且还是比较接近的,到了最后三个人的时候发现都不是,感到很奇怪。但是我这人就是拐不过来弯啊,只能硬让自己继续思考剩下的三个人,万万没想到结局会来这么一出。

某些地方还是觉得很奇怪,但毕竟这是小说还是不要较真了,描写很细腻尤其是心理和环境。我是大白天看的没觉得什么,但豆瓣上很多人都说千万不要在晚上或者没人的时候看,会觉得越来越瘆得慌。

阿加莎克里斯蒂是相信人性本恶的,我也是。我在看前面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自动脑补只剩下几个人的时候,人人疯狂,彼此不信任互相拔刀相向的样子。但是总体来说作者的文笔比较平淡,丝毫不夸张,但是很多地方能从细节揭露出人性阴暗的一面。

小说里的天气几乎都是狂风暴雨,使我联想到了高一上期语文课本里的那篇澳门从英国收回的文章。最后的独白看完了之后有一种很安静的震撼感,小岛上的人也死了,警察也没能把凶手找出来,这些人背后的故事也被永远地埋葬了起来,可能连作者心中的悲哀也不会被发现。

无人生还读后感

《无人生还》是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本人最满意的一本小说,也是读者评价最高的一本。

阿加莎·克里斯蒂以“侦探女王”的称号享誉全球。这一王冠由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于1971年“加冕”。阿加莎的侦探系列作品被翻译成130种语言,全球销量超过20亿册,在她之上的只有莎士比亚和《圣经》。这本《无人生还》又是其中“最好”的一本,它的质量毋庸置疑。

小说中,阿加莎将凶杀场所放在一座孤岛上,岛上有一幢豪华庄园。通过故事人物的反复探索,作者告诉读者,小岛是一个封闭空间——一个巨大的“密室”,外人进不来,里面的人出不去。所以,这是一个“完美谋杀”的故事构架,即蓄谋已久,无懈可击的高智商谋杀。——直到最后,也没人侦破案件,是凶手自己揭示了真相。

贯穿整个故事的线索是一首童谣“十个印第安小男孩”。童谣中一个“印第安小男孩”的死对应一件谋杀。十句歌词,十个“印第安小男孩”死亡,对应岛上的十件谋杀。“印第安小男孩”的死法各有不同,也依照顺序各自对应十种谋杀方式。

岛上的十个人通通被“谋杀”,最后无人生还,包括凶手。谁是凶手?作案动机是什么?作案方式是什么?阿加莎似乎没有打算让读者解开谜题,这是侦探小说的一大特征,文字给出的信息不完整,障眼法重重误导读者。最后由作者抽丝剥茧,揭露谜底。

这是一部构思精妙的小说,体现了阿加莎高超的叙述技巧。作者创造了十个人物,每个人物性格各异,有各自的背景故事,他们的背景故事和被谋杀密切相关。十个人在谋杀接连发生的过程中,他们的反应,猜疑,对策。这些信息不是简简单单地堆积,而是彼此交织。它们存在逻辑关系,相互作用。它们有主次,轻重,既要条理清晰,又要让读者接收到适量的信息。既要迷雾重重,又要合情合理。阿加莎对本书评述道:“我比任何评论家都更清楚这本书创作历程之艰辛。”

故事中的十个人,每一个都有罪,都曾逃脱了法律的制裁,最后在孤岛上全部受到了惩罚。罪孽越重的人死得越晚,不仅要面对死亡,还有对死亡的恐惧,良心的折磨。

上岛以前,对于过去的罪恶,每个人都有为自己辩护的说辞。他们逃脱了应有的惩罚,将罪恶的秘密掩埋心底,继续生活。他们或许会受到良心谴责,但仅此还远远不够,他们必须偿命,正义才能得以伸张。——十个人住进庄园不久,留声机的宣判已经揭示了凶手的作案动机:为法律的缺位伸张正义。

人是社会动物,每个人都渴望被其他人认可。现实中,没有人愿意做坏人,他们永远有看似充分的理由,在犯罪的同时接受自己。人都有阴暗一面,有时候会在无意识中实施犯罪。人性的阴暗并非与生俱来,它们大多产生于生活,反映的还是社会的阴暗面。

读者也应从故事中看到自身的矛盾。每个人都做过有愧良心的事,同时也有安慰自己的一套话术。许多时候,人们都能够逃脱审判。但他们的良心未必总能饶恕自己,除非他们已经成为真正的坏人。

小说也有缺憾。从故事的逻辑上,凶手对受害者的预判过于精准,与他所能够收集到的信息不对等。此外,推理小说对文学技巧要求不高,如果对阿加莎的文采再做要求,未免显得吹毛求疵。(汪磊)。

无人岛探险记读后感

终于盼到放寒假了,我可以有很多时间读自己喜欢的书啦。跟妈妈到了新华书店,我迫不及待地挑选起自己喜爱的书,有《名人传》《昆虫记》《爱的教育》《无人岛探险记》《精灵鼠小弟》……回到家,我就沉浸在书里,快乐读起来。

比较起来,我最喜欢的一本是《无人岛历险记》。这是“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系列书籍里的第一册,里面的图画特别漂亮、逼真。有趣的故事情节让我时不时开怀大笑,翔实的生存常识,让我爱不释手。里面的'呼救信和地面标志,让我第一次学到了新的知识,让我懂得了摆脱困难的方法。

主人公列奥本来是一个淘气的小男孩,他通过艰苦的探险,学会了很多科学知识,他在一个没有人的岛上捕食、造房子、做鱼钩钓鱼、判断天气、对外呼救……他在爷爷的帮助下,走出困境,闯过难关。

我佩服列奥,他在荒无人烟的无人岛得以生存,并且通过探险,锻炼了野外生存的能力。佩服之余,我对科学知识也开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觉得是科学给了列奥力量,科学让列奥勇敢起来!

回味这本书,这不是一本普通搞怪的漫画书,而是科学漫画书。每次到了故事的困境关头,书里总会及时冒出一段知识介绍,配上几幅彩色照片,告诉我是怎么回事。所以,我读这本书的时候非常有兴趣,恨不得马上一口气读完。

因为太喜欢了,我又让妈妈给我订购了这套系列里面的《原始丛林大冒险》、《昆虫历险记》、《太空历险记》。很快,我又要享受这套书的乐趣了。

《无人生还》读后感

2018年5月31日凌晨两点,终于读完了英国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的这本《无人生还》。

最先知道这本小说是通过作者群里发的一段文字所吸引,也正是这本小说的精髓所在,那是关于十个小瓷人的童谣谋杀故事:

十个小士兵,出门打牙祭;不幸噎住喉,十个只剩九。

九个小士兵,秉烛到夜半;清早叫不答,九个只剩八。

八个小士兵,旅行去德文;流连不离去,八个只剩七。

七个小士兵,举斧砍柴火;失手砍掉头,七个只剩六。

六个小士兵,捅了马蜂窝;蜂来无处躲,六个只剩五。

五个小士兵,同去做律师;皇庭判了死,五个只剩四。

四个小士兵,结伴去海边;青鱼吞下腹,四个只剩三。

三个小士兵,动物园里耍;狗熊一巴掌,三个只剩俩。

两个小士兵,日头下面栖;毒日把命夺,两个只剩一。

一个小士兵,落单孤零零;悬梁了此生,一个也不剩。

——弗南克·格林1869。

这本小说一开始读起来平淡无奇,所以放在床头快一个月了还未读完。可是读到一半的时候,岛上的人开始一个接一个死亡,而且每死一个人就会有一个小瓷人消失。

其中有段文字描述的特别生动:这就是平静——真正的平静。万物归隐,不再继续躲藏……对,这就是平静。

从看上瘾之后,大概两天的时间便看完了,对于看书慢的我来说已经相当神速了。

本以为看到最后就能知晓结局,能够找到最后的真凶,怎料结局都死完了,凶手却不是最后一个死的人。我怀疑的人总是死得太早。后来才发现死得早的人是因为自己曾经犯下的过错比较轻,死也死得比较轻松。死的越晚的人罪孽越深,而且总是活在折磨中。整个故事有点像孤岛求生的感觉。

网上搜了下,有人说法官是假死,最后的真凶就是他,他就是欧文……。

不得不说这本小说太刺激了,而且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看它,有种看恐怖片的感觉,所以以后看这类小说最好还是白天看吧。

王朔无人喝彩读后感

肖科平和李缅宁是一对欢喜冤家。因为结婚多年而无子女,加上原来两地分居生活中充满想象,一下子生活在一起,各自的毛病双方又不能相互接受,于是终于离婚了。但双方的感情基础还在,当对方要找自己的另一半时,两人都对对方表示依恋不舍,文章就以此为线束展开,写得生动有趣。

它是一部有现实基础的小说,这种现象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两人手一牵头脑发热就领结婚证书,稍有不满就大打出手继而离婚;离婚后想到对方的好处想想后悔,又要求复合。

王朔在这篇小说中以幽默生动活泼有趣的笔调把两位男女主角和两位配角写得栩栩如生可说入木三分。

你看作者是如何写肖科平对李缅宁百般不舍的:她正在教孩子吹长笛,隔着门缝看见李缅宁带个女的回来,立刻坐不住了,马马虎虎布置孩子作业后,赶到李缅宁房间招待韩丽婷。看到韩丽婷相貌一般,心情愉快地回到自己的房间。第二天特意跑到李缅宁房间又是嘲讽又是算旧账,最后得意地回屋,又吃小核桃又啃苹果梨。在四个人怎样睡觉上弄得钱康因嫉妒差点掐死肖科平,李缅宁激动得差点和钱康大打出手。

一天,李肖韩钱四人玩好后,韩钱走后只剩李肖两人,他们的的谈话行动更是情意绵绵恨意未断。在记者招待会上李缅宁装疯卖傻,后来与钱康一起醉酒时李缅宁的酒后吐真言都说明他两藕断丝连相互牵挂。从结尾看两人还是如此若即若离。

为什么有如此结果?性格决定命运。他两虽属郎才女貌但两人均属不务实际而且又是自私自利自命清高的知识分子。一个沉湎于打游戏,一个用脚趾头关电视的娇娇滴滴要男人百般宠爱的人,当然只能如此了。

两配角最后凑合在一起,也是性格决定的。韩丽婷是一个平头百姓的女儿,吃过许多苦,但她很坚强苦苦挣扎为了生存学了各种手艺,为了有间房子她低三下四迎合李缅宁。钱康为了初恋情人,不,应该说梦中情人,一掷千金大把撒钱,最后由于成人之美进一步了解韩丽婷。再加上他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他和韩丽婷一样明明白白知道自己要求什么,很讲求实际,不会沉湎于虚幻之中。我是从“一个男人骄矜的在夕阳中沿着河岸走来-------”判断是钱康最后接纳了韩丽婷。

作者的动作描写、细节描写很有特色。“她抽出一条被子,又找出一个枕头,拍松,搁在床头,接着上床,两脚高抬蹬着被子手拎着另一头,查看了一下被里,盖在身上,关灯翻身睡了。”写出了肖科平生活马虎不拘小节不会过日子,属于现代派范儿的性格特征。“韩丽婷顺手从暖气管子上扯下一条围巾,把李缅宁车转个身,从后面拦腰系上,扎紧、打结,按到菜堆儿前蹲着摘菜。”看出韩丽婷生活经验丰富能干会过日子,“背光而立脸色发黑的韩丽娜紧张地调整了一下自己的表情,在那个男人看见她的一刹那,欢笑着弱不禁风地迎上去。”这“弱不禁风”四个字写得传神了,写出了韩丽婷什么都要学什么都学会而且学得像模像样。看肖科平楚楚可怜的样子使两个男人屁颠屁颠的跟着她(指肖科平),于是她也学到手了。“脸色发黑”这词组,我的理解属于一语双关:第一,因背光而立所以脸色发黑;第二,她因李缅宁此事而痛苦转而想如何抓住钱康而动足脑筋因此失眠脸色发黑。

他的景物描写为人物性格服务,“------湖畔的杨柳垂枝纷纷扬起犹如一只只手,或戏或拂,再三落下,继而又起。拂不去此公脸上的得意之色”。明明是柳树迎风招展,偏偏要写它拂此公的脸,这样更突出此公的得意。

看后感觉此文向外传递的信息:平民百姓谈恋爱时可以亲亲热热卿卿我我浪漫一下,结婚后柴米油盐酱醋茶吃喝拉撒睡很现实。所以婚姻是双方的事,要靠双方共同经营的。但凡有一方主动一些,家就不会破裂。如李缅宁被韩丽婷指挥干活他照样干起来了,而肖科平不会干活把家搞得乱七八糟,刚巧李缅宁也懒就趁机玩游戏机了。

王朔先生能在文坛上掀起“王朔热”,并不偶然。这跟他的高超的写作技巧分不开。他的小说值得我好好学习。

无人生还读后感

前天刚读完《无人生还》,继《东方快车谋杀案》后看过的又一本阿加莎的侦探小说,译者夏阳,翻译得很不错,流畅自如,能享受到阅读的快感,比起那些翻译名著的学究派译者来说,实在好太多,所以阅读的速度还比较快,。

想不到布置这场天衣无缝的谋杀案居然是那个法官,他实际上是装死,装死,这一点很关键,不然后面那些诡异的事也得不到解释,阿加莎实际上一直在书中营造一种气氛,她对读者的心里感受和节奏把握地很到位,让读者很容易陷入她营造的氛围之中,岛上每个人竟然能按照法官,或者说作者精心布置的局按童谣顺序死去,有点难以接受,因为任何一点插曲就能打乱这场布局,除非法官真能预知未来,但有一点很肯定,这十个人真正死于各人的良心,所以才会轻易落入法官布置的圈套中。

法官实际上把杀人当成了艺术,这更让我觉得恐怖,这十个人确实是逃过了灰色地带的法律,但是法官也无权利把自己当做上帝一样对其他人做出判决,我仍然觉得生命比任何一切都重要,为了这场精心布置的杀人游戏,把人的生命玩弄于股掌,心理变态的高智商人喜欢做这种事,所以我觉得布置这场死亡游戏的法官是可怕的,更何况法官知道自己活不了多久,这么多人陪死估计也算是临死前的最后一场狂欢,我不知道这能否称人性中自私的一面,法官自私的一面。

而且我们应该尊重人性幽微和侥幸的一面,十个人虽然侥幸逃脱法律制裁,但是他们其实也一直在接受着良心上的煎熬,这其实比死更难受,我不知道死亡对他们会不会是一场解脱,虽然这种死去的方式从心理上来讲在我觉得太过残忍,原谅我对这十个人所怀抱的同情心。

当然,法官的心理学用的很巧妙,利用各种布置给人以暗示,特别是女教师海藻那段,以及十个小泥人一个接一个变少的那段,我似乎也体会到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会被骗入传销,轻易被**,人的确是很容易被控制的,这在我之前看了一些那多的悬疑小说中就有发现,感觉心理学是一门很值得探讨也很可怕的课程,但是最后一页有个地方没看懂,法官自己给自己开枪,又说检查不出他的具体死亡时间,这是为什么呢。

当然,法官能部好这个精美的局,获取医生的信任首先是前提,医生也是一个很主要的人物,他竟然就那么信任法官,把法官装死,看来他们在某个时刻已经达成一致认为其中有个人是凶手,然后按照法官的指示让凶手原形毕露。

回头来看,法官确实是最值得怀疑,因为在他假死之前,他一直在有意无意主导和控制着所有人的一切,其他人的行动想法都是受他指示和掌控,如此才能按照他的剧本走。

无人生还读后感

这应该是我看的第一部侦探推理小说,在阅读的世界里,我一直认为自己是感性派,不愿意看一些逻辑性和理论性较强的烧脑读物,这本书一直被束之高阁,偶然心血来潮才拿在手上翻了翻。

比较有趣的是开篇的一首古老童谣《十个小士兵》,童谣唱的是十个小士兵如何接连死去:

十个小士兵,出门打牙祭,不幸噎住喉,十个只剩九;

九个小士兵,秉烛到夜半,清早叫不答,九个只剩八;

八个小士兵,旅行去德文,流连不离去,八个只剩七;

七个小士兵,举斧砍柴火,失手砍掉头,七个只剩六;

六个小士兵,捅了马蜂窝,蜂来无处躲,六个只剩五;

五个小士兵,同去做律师,皇庭判了死,五个只剩四;

四个小士兵,结伴去海边,青鱼吞下腹,四个只剩三;

三个小士兵,动物园里耍,狗熊一巴掌,三个只剩俩;

两个小士兵,日头下面栖,毒日把命夺,两个只剩一;

一个小士兵,落单孤零零,悬梁了此生,一个也不剩。

其实看到这里大致已经能知道文中可能有十个主角并且结局都会死去,接着是一封封邀请信把主角们接连请上场,说实话看到这里我还是对这部小说很无感的,直到第一个小高潮——马斯顿的突然死亡,让我抱着这本书一直到夜深阅毕,情节张弛有度,扣人心弦,停不下来,只想快点知道谁是凶手。

可怕的是:一切都在凶手掌握之中,每个人都相互猜忌却又不得不劳抱成团,每个被怀疑为凶手的人只能以死亡来证明自己。

那个老小姐,布伦特,看似桀骜不驯,愤世嫉俗,实则是对自己内心恐惧的掩饰,因为自己的无情与武断,女佣自戕而死;麦克阿瑟将军,嫉妒的火焰“烧死”了自己的部下,这笔账,总会让铮铮铁汉不堪一击;沉着冷静的维拉,又何尝不时时刻刻回忆起淹死西里尔的不是海水,而是自己;服务周到、老实尽责的罗杰斯夫妇,谁会想到为了一笔财产也曾亲手弑杀信任自己的女主人;经验丰富、专业老练的阿姆斯特朗医生,也曾因一时酗酒而葬送了一个女孩年轻的生命......

每个人都有不愿提及的过往,每个人都有想要毁灭的曾经,曾犯下的罪孽与过错,无论怎样沧海桑田,终逃不过正义的判决,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天道好轮回,欠下的,总得还清,甚至拿命相抵。

布洛尔是倒数第三个死亡的,其实当布洛尔死亡之后,隆巴德和维拉应该已经能够想到岛上要么有第十一个人,要么前面有人假死,我认为当隆巴德对维拉说“你听我说”的时候已经想到了,但是处于半疯状态的维拉没有想到这些,她开枪打死了隆巴德,崩溃的神经也把维拉自己送上了绝路。

如果没有文末的漂流信,我想这应该是一桩没有答案的千古谜案,真正的凶手是瓦格雷夫法官,假死的瓦格雷夫,实现了自己“捍卫正义,死也要死的震撼”的心愿。

其实我对整部小说有两个疑问,第一,既然瓦格雷夫是策划一切的凶手,那么文初的瓦格雷夫的邀请信那么像一回事,是否显得过于刻意?就为了掩饰他的凶手身份?回头读第二遍时看到瓦格雷夫的邀请信就有点搞笑了。第二,瓦格雷夫假死的时候说是在额头抹了一小块泥巴伪造枪击头部,可是泥巴和血迹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吧!当时岛上的人再没有常识应该也能发现,除非他们都已经处于神经崩溃边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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