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为了管理和规范组织内部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条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规章制度样本,供大家参考和使用。
1.组织编制设备的预修、系统大修、公司停车大修计划。
2.组织编制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机床、运输车辆等的检修计划及防腐蚀计划。
3.组织编制锅炉压力容器、高中压管线及起重设备的检修计划。
※负责公司主要设备的管理工作,搞好科学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1.建立健全主要设备的技术管理档案。
2.监督检查各车间是否按工艺文件操作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实行“三级过滤”和执行“五定”情况。
3.经常分析研究设备的技术状况,总结推广技术管理经验。
※负责做好公司主要设备的大、中、修和公司停车大检修工作(包括单系统检修)。
1.落实检修项目和施工方案,安排好施工单位,搞好施工项目平衡。
2.编制检修进程网络图和施工安全技术方案,落实施工机具、关键材料和备件。
3.经常深入检修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和施工质量情况,掌握检修进度,及时解决检修工作中的问题。
4.参加检修调度会,及时组织设备抢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5.建立健全检修工作中各项基础数据的原始记录和台账。
6.严格按照规程做好设备检修后的交工验收工作。
※经常对检修系统人员进行“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
2.积极参加设备检查和设备评级活动,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3.发生事故后要及时组织抢修,迅速恢复生产,组织设备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4.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原则。
培养学生掌握本专业所必须的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通过学习使学生熟悉并掌握各种常用低压电器设备的构造、工作原理及使用方法,初步掌握电气控制的原理、连接规则、故障排除法,学习常用机床的电气控制的线路结构、工作原理、故障分析和排除方法。通过学习培养学生热爱专业、热爱劳动、吃苦耐劳、刻苦钻研的精神。
摇臂钻床的摇臂可绕立柱回转和升降,它与立式钻床的区别是主轴可方便地在水平面上调整位置,使刀具对准被加工孔轴心,而工件则固定不动。因此,对于加工大而重的工件上的孔带来很大的方便。摇臂可绕立柱回转和升降,主轴箱在摇臂上作水平移动。外立柱用于安装摇臂,可绕内立柱回转,内立柱固定在底座上。外立住有圆形导轨、矩形导轨等形式。有标准型、加强型、轻型等结构,摇臂钻床适用于各种零件上钻孔、扩孔、铰孔、锪孔、攻螺纹等加工,在有工艺装备的条件下也可镗孔。
1、冷却泵电动机:直接由刀开关qs2控制,与三相电相接。
2、主轴电动机:由按钮开关sb1和sb2控制其停止和启动,当按下sb2,km1线圈得电,此时,km1主触点闭合,两个km1常开辅助触点也闭合,如此,指示灯hl3得电发光,表明主轴电动机正在工作,与sb2并联的km1闭合,实现自锁,即使放开sb2,主轴电动机仍然运行,只有当按下sb1时,电机才停下。fr1是热继电器,对主轴电动机实现过载保护作用。
3、摇臂电动机和液压泵电动机:摇臂电动机要实现上升下降,液压泵电动机要实现摇臂的放松和夹紧,因此都要实现正反转。当按下sb3时,时间继电器得电,常开触点kt闭合,kt断电延时断开闭合,kt延时闭合断开,则km4线圈导通,液压泵电动机开始放松,当放松到一定程度,行程开关sq2常开闭合长闭断开,同时,sq3闭合,故km3导通,其主触点闭合,长闭触电断开,摇臂电动机工作,使摇臂上升。同理,按下按钮开关sb4,则放松到一定程度时km2导通,摇臂在2m的作用下下降。km2和km3长闭触点的的作用一样,都是为了不让km2和km3同时导通。此过程,无论是按下sb3还是sb4,由于在时间继电器的作用下,一定时间后,kt断电延时断开闭合,kt延时闭合断开,此时,ya导通,而km5依然保持原态,当放松按钮开关时,kt断电延时断开延时断开,kt延时闭合延时闭合,从而km5导通,在3m的作用下处于夹紧状态,实现延时夹紧。当按下sb5时,实现放松,同时sq4常闭断开,常开闭合,指示灯hl1熄灭,hl2发光,按下sb6则相反,hl1、hl2为放松夹紧指示灯。
1、接触器的检测:用万用表检测接触器的线圈,如果电阻接近于零,则线圈完好。用万用表检测接触器的主触点,按下衔铁,如果电阻由无穷变为零,则完好。常开辅助触点的检测和主触点的一样,常闭的相反。
2、断电延时继电器的检测:用万用表检测接触器的线圈,如果电阻接近于零,则线圈完好。用万用表检测断点延时触点时,先按下衔铁再放开,观察放开衔铁后触点的电阻变化情况,断电延时断开的电阻变化为零到无穷;断电延时闭合的电阻变化为无穷到零。
3、按钮开关的检测:先用万用表检测常态下触点的情况,弄清哪一组是常开触点哪一组是常闭触点(电阻为零的是常闭触点,电阻为无穷的是常开触点),再按下按钮,检测按钮开关是否完好,若电阻与常态相反,则正常。
4、行程开关的检测:参照按钮开关。五、实习收获、总结。
成品图如下:
短短两周的实习过去了,在我们组员的团结合作下,我们按时完成钻床电气控制模拟电路的制作。通过这次实习,我们收获了许多。
实习是过去了,但是,学习永无止境,如果要取得更大的进步,我还得更加努力呀。
1、生产技术科负责对公司检测设备的登记,建立设备一览表,归档管理。
2、生产技术科负责定期按计划要求将公司的检测设备与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送检或校检。
3、中心室负责人加强对国家强制检验设备的监督工作,确保使用的检测设备在合格的有效期内。
4、操作人员对检测设备应爱护使用,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报告公司主管部门。
6、操作人员未经授权人同意不得折装重要检测设备。
7、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对各分厂的计量、检测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检测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检测设备故障或损坏,责任人应按损失及维修费用20—50%进行赔偿。
为了科学地管理好公司的设备,使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原则.有标准.有规程地进行,以达到设备的使用寿命长.综合效能高和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1公司设备动力科负责对全公司范围内设备维护的归口管理和统一计划安排,要建立设备维护方面的各项制度和章程,协助和配合各部门强化责任意识,使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能按照公司规范要求得到贯彻执行。
2.2各设备使用部门主管人员要按照公司关于设备维护保养的方针.政策和本制度的规定要求,对本部门的设备管理进行细化,并在执行过程中从严要求,经常检查,加强考核。
3.1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应把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其主要任务是防止连接件松动和不正常的磨损,监督操作者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和检修周期,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为生产提供最佳状态的生产设备。
3.2坚持使用和维护相结合原则操作人员在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中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3.3坚持合理规划科学维护的原则设备维护工作重点,体现在提高维修工作质量.减少故障停机时间.提高设备作业率。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做到合理规划,实现生产修理两不误,同时注意采用科学的维护方法,以达到效率的最大化。
4.1.1单机.独立(如起重行车.运输车辆.金属切削机床.锻压等)通用设备实行操作工人当班检查和维护保养负责制。
4.1.2连续生产线上集体操作的设备,实行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区域当班检查和维护保养负责制。
4.1.3无固定人员操作的公用设备,由设备所在部门设备主任指定专人维护保养负责制。
4.1.4每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保养责任牌,要写明维护保养者姓名。
4.2维护保养责任者有下列职责:
4.2.1严格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好自己操作的设备,不超负荷使用。开车前15分钟要仔细检查设备,连接螺栓松动,要及时紧固和检查按车间规定须维护检查的必检部位,然后空负荷试车,检查各控制开关是否失灵。发现问题和异常现象,要停车检查,自己能处理的马上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报告检修责任者,立即处理。
4.2.3正确地按车间制订的润滑表规定,定期添加润滑油或润滑脂,定期换油,保持油路畅通。
4.2.4操作工在本班下班前15分钟停机,将设备和工作场地擦拭和清扫干净,保持设备内外清洁,无油垢.无脏物,做到“漆见本色铁见光”。
4.2.5认真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主要设备每台都应有“交接班记录本”,每班人员应认真写清楚,交接双方要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设备在接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4.3专业维修工人,实行设备包修制:
4.3.1班组包区域,个人包机组。
4.3.2每个设备区域和每一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检修责任牌。区域内要悬挂班组长责任牌,单机悬挂个人责任牌,填写检查维修责任者职责。
4.4专业维修者有下列职责:
4.4.1区域包修的责任班组,应按车间制定的区域设备检查点,分解落实到单机包修的个人,定时.定点进行巡回检查包修。
4.4,2包机的个人应根据车间规定的每台设备检查点的检查情况详细填写记录,交车间设备组存档备查。
4.4.3车间设备组应根据定时定点检查的记录,安排和落实该设备的预修计划,并报设备科备案,及时排除设备事故或设备故障。
5.1金属切削机床.起重行车.锻压机械.运输车辆等通用设备,按一.二.三级维护保养责任制。
5.1.1一级保养以操作者为主,维修工人配合,二班或三班工作制的设备每季度做一次一级保养。运输车辆则每行走xx公里进行一级保养,每次保养必须按保养的要求进行。
5.1.2二级保养以维修工人为主,二班或三班工作制的设备一年做一次二级保养。运输车辆则每行走7000公里,进行二级保养,每次保养必须按保养的要求进行。运输车辆每行走45000—50000公里,进行三级保养,按运输车辆保养内容及要求进行。
5.1.3连续生产线上的专用设备,推行点检.预修和厂休及节假日的维修责任制,根据点检的预修计划,进行定量维修。
5.3设备的预防维护保养周期的确定,可根据设备的重要性和生产班次划分类别。
5.3.1a类设备周期最短。
5.3.2b类设备周期较长。
5.3.3c类设备,不作定期规定。
5.4车间设备主任组织分管的设备员,按类别确定好每一台设备的必检部位,定岗.定员,责任到人,并报设备科备案。
5.5车间设备员将分管的每一台设备,编写生产工人日常维护检查表和专业维修工人巡回检查表(包括机组名称.必检部位名称.每点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时间.检查总的编号)及检查记录或图表。
6.1设备维护规程是设备维护工作惟一遵循的准则,是企业搞好设备维护工作的基础。企业所有生产工人.维修工人.生产.维护管理及指挥人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设备维护规程,根据生产发展.工艺改进及设备装置水平的不断提高,应相应修订和完善。
6.1.1每种设备都应有维护规程。
6.1.2新建和技术改造的机组或单台机设备在验收投产前,要编写好维护规程,经审核后,发到岗位个人。
6.2.1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表。
6.2.2简要的传动示意图.液压.动力.电气等原理图,便于掌握设备的工作原理。
6.2.3润滑控制点管理图表,明确设备的润滑点及选用油脂牌号。
6.2.4当班操作人员检查维护部位,维护人员巡回检查的周期.检查点,每点检查的标准。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常见故障排除方法。
6.2.5设备运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6.2.6设备易损件更换周期和报废标准。
6.2.7明确设备和设备区域的文明卫生要求。
6.3.1凡新建技术改造项目的成套机组.单台设备的维护规程由设备所在部门的设备技术组负责编写。
6.3.2在用设备尚无设备维护规程,应逐台限期由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编写。
6.3.3生产工艺改变,设备参数变更,车间工艺组应在工艺改变前一个月通知设备组,及时对规程进行修订。
6.3.4操作.维修人员在实践中,发现有不妥和失误之处及时向车间设备组反映,设备组应立即深人现场察看,进行修改。
6.3.5凡新编制的维护规程,须经车间设备主任审核,送设备科备案。
6.3.6凡修订后的维护规程,须经车间设备主任审核,送设备科备案。
7.1维护规程的贯彻与执行,是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安全运行的重要方法。因此,各级领导.操作.维修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与执行。
7.2维护规程必须深人贯彻到操作.维修人员,并做到人手一册。
7.3操作工人和专职维修工人,要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并严格按维护规程执行。
7.4车间设备组要经常深人车间检查维护规程执行情况,发现不按规程执行,及时向车间设备主任汇报,严肃处理。
第一条设备是生产的物质基础,润滑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为减少设备磨损,降低动力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障设备安、稳、长、满、优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设备润滑管理职责,油品的贮存与保管、油品的发放,润滑油具的管理与使用,润滑油品的代用,设备润滑油(脂)标准和废油品的回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设备的润滑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设备是指用于石油化工生产、产品销售及其它生产运营的机器、工艺设备、动力设备、机修设备、起重运输设备、仪器仪表等。本制度所称润滑油品包括润滑油、润滑脂等。
第五条公司设备管理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设备润滑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和修订本企业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及设备润滑手册。
(二)负责公司设备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设专职或兼职技术管理人员,对公司设备润滑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三)审核设备选用的润滑油品、代用油品、油品添加剂及油品的变更,组织和审批润滑油的代用及国产化工作。
(四)审核各油品使用单位提出的设备润滑“五定”(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定人)指示表或润滑卡片(记录)和用油计划,监督、指导各单位“三级过滤”的管理工作。
(五)审查公司大机组及重要机泵的润滑油品定期分析化验单。
(六)检查与考核公司润滑油油品的选购、贮存、保管、发放、使用、检验及润滑器具的管理。
(七)组织学习、推广设备润滑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经验。
第六条润滑油品使用单位职责。
(一)执行公司设备润滑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设备润滑管理工作,安排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编制本单位设备润滑手册,应明确所有设备润滑油品的种类、规格、加(注)油点、初装量、换油周期、换油标准等。制定润滑管理规定和各级润滑管理、操作人员职责,并组织实施。结合本单位实际设专用润滑油库(站),以满足设备润滑的要求。
(二)每年根据本单位人员、设备变更情况编制和修订本单位所管设备润滑“五定”表(润滑卡片或记录),做好设备润滑的“五定”及“三级过滤”工作。
(三)制定并上报本单位设备润滑油品用油计划。
(四)搞好本单位设备日常润滑管理、润滑技术革新等工作,及时处理或解决润滑方面存在的问题,改善设备润滑状况。
(五)负责本单位设备润滑油品的入库、贮存、使用和废油回收等工作。
(六)建立、健全本单位设备润滑品的添加、更换记录、合格证、化验分析档案,并及时做好归档工作。
(七)编制本单位需定期进行润滑油质分析的设备清单,对于关键机组按照要求每月必须进行质量指标检验,对其它重点设备及质量有怀疑的在用润滑油品适当安排检验,采取铁谱技术等先进手段加强重要设备的润滑油品监测。对于一般机泵的在用润滑油品,应在设备巡回检查制度中专门制定监测办法,主要采取目测等简便易行的方式确保在用油品质量合格。
第七条物资装备部职责。
(一)负责本企业润滑油品及润滑器具的采购、保管、发放及供应商评估工作,编制相应的管理制度。
(二)负责新购入润滑油品的入库工作,入库油品按批次委托检验部门抽样化验复查。复查不合格油品不得发放。
(三)对库存超过一年的油品,发放前向检验部门提出分析化验委托。
(四)做好润滑油品的合格证、化验单及相关资料的索取、提供及存档工作。
(五)负责公司废油回收、再生及处理工作。
第八条检验部门职责。
根据有关单位的委托,负责本单位设备润滑油品的分析化验工作,按时完成润滑油品分析的计划任务,及时将润滑油品化验单提供给委托单位。
第九条润滑油库(站)及储存库房应防雨、防晒、防尘、防冻、干燥清洁、通风良好,有完善的消防设施。其中车间(装置)润滑油站应执行公司润滑油站管理规范(见附件)。
第十条各种贮油容器及用具应定期清洗,大贮油罐每年清洗一次,或放空后立即清洗;小罐随空随洗。各种贮油容器应确保清洁,完好无损,零附件齐全,并标明油品的名称及牌号。
第十一条装有油品的容器应按种类规格分组、分层存放。层间应用木板隔开,每组要有油品标签,注明油品名称、牌号、入库时间及质量鉴定时间,不许混放。
第十二条入库油品必须有合格证,库存3个月以上或倒罐时必须检验。化验不合格的按废油处理,严禁使用不合格超标油品。
第十三条容器在换装不同种类、牌号的油品时,必须按照规定彻底冲洗干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改装别的油品。
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工作,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根据劳动部1997年第7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北京市从事特种设备(包括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桥(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等)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
第三条北京市劳动局统一管理全市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工作,负责检测检验机构的资格认证工作。
第四条检测检验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检测检验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二)检测检验机构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手册》,并能严格执行其中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市劳动局核发的在有效期范围内的检验员证。
第六条检测检验机构应具备与所承担的检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国家标准、检测检验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并能认真执行。
第七条检测检验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有与承担的检测检验任务相适应的工作环境。
第八条检测检验机构必须保证在行政、技术和财务管理上独立于特种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修理(改造)和使用单位之外。
第九条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测检验机构的检测检验范围:
(一)在用桥(门)式起重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二)在用塔式起重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三)在用流动式起重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四)在用电梯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五)新安装或经大修后的桥(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
(六)新购置或大修后的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
(七)新购置或大修后的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
(九)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
(十)受外单位委托的安全技术检验或技术鉴定;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条经资格认可的检测检验机构,可以从事批准范围内的检测检验工作。
第十一条检测检验机构应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和有关申报材料,报主管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再向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提交《申请书》及规定的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其它非劳动部门申请资格认证的检测检验机构,需经主管部门向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领取《申请书》,填写上报。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监察处收到申请书和申报资料后进行初审,确定是否受理,并于30日内通知申请单位。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监察处负责组织有关专家(一般不少于三人)组成审查组对同意受理的申请进行资质审查。
第十六条对审查不合格的单位允许其进行整改,并于六个月后重新提出申请。
第十七条已取得检测检验资格的检测检验机构需新增项目时,应向市劳动局申请新增项目的检测检验资格,市劳动局将根据申请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审查并给予增项。
第十八条《认可证》的有效期为四年,检测检验机构在有效期满六个月向市劳动局申请换证审查。逾期不提出申请的检测检验机构,市劳动局在其有效期满后将注销其《认可证》。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北京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认证中的有关开支费用由被审查单位承担。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现将本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如下:
一、任劳任怨,不挑岗位,全面做好本职工作。
20__年7月份我进__电厂工作,第一个学习的专业是除尘和除灰专业,前后参与了电厂除尘、除灰设备的筹备、调试以及运行后的及时改进工作。
在除尘和除灰工作期间,我主要负责除尘和除灰的运行、维护、培训工作。并针对除尘热工控制系统在运行中提出系统完善计划。在进入调试阶段,为了更好地掌握控制系统功能,负责并参加了前后s系统组网、值班制度、控制画面设置、系统组态、画面制作修改、系统下装等调试工作。通过这次系统筹备、调试工作以及后期设备运行的锻炼,使自己的专业知识更加丰富,同时也使自己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20__年3月份针对干渣系统特点及环境,对其进行了改造,减少干渣系统老堵渣的问题,保证了电厂锅炉的安全稳定运行;20__年4月我被调入集控电气运行后,进行了__发电厂得升压站改造,以前的220kv是一个升压站,通过改造,成为2个独立的升压站。将原来的双母线结构升级为4段母线结构。增加了1个母联间隔、2个母线pt间隔、2条电源出线间隔。在改造期间,我们进行大型操作42次,技术改造27点。无一次违章及失误操作。20__年3月份根据电厂汽轮机ets跳闸保护系统的特点,对其进行了优化及改造,通过改造,避免了机组保护误动,保证了电厂安全经济运行。
在技术上用心钻研,理论每天温习操作规程,并在班组学习的各种交流途径不断提高自我的技能;实践上严格遵守运行规程,培养个人独立操作能力,保证不发生误操事故,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注意的事项随时记下来,虚心向专工和领导请教,经过努力,20__年我从副操职位升成主操职位。但深知要想电气专业学透学精,还需要时间的磨练、知识的积累,循序渐进,一日才比一日强。
二、忠于企业,勇挑重担。
由于自己在集控电气运行的优秀表现,得到了部门领导以及上级的一致肯定。20__年4月份,自己被抽调到设备检修部热工专业工作,负责电厂最高技术含量的工作。新的工作,对自己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全面学习热工及时的各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的专业业务综合素质。在领导以及同事的帮助下,自己出色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参与了#1机组大修,期间顺利完成了检修标准项目1503项、特殊项目33项,改造项27项,金属检验23项,压力容器定检27项,全过程未出现一起安全事故。
三通管的上部管道和供热蝶阀相连,供热蝶阀上法兰和连通管法兰相连的方案。额定供热抽汽量定为150t/h,最大供热抽汽量定为200t/h,对应的抽汽压力0.30mpa左右,抽汽温度为253.4℃。为考虑汽轮机在低电负荷下供热的可能,最低的抽汽饱和温度定为119℃,对应的抽汽压力为0.196mpa,改造为后大大提高了厂用气率,更加提高了电厂经济效益。
3.参与__电厂dcs系统升级改造公司,解决系统中不足的保护问题,为__电厂的设备稳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三、坚持不断学习,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从工作开始中,我更加深刻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没有学习就没有进步,在不断的学习实践中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和个人综合素质。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学习专业技术理论上,采取内外结合的原则,以自学为主,以公司培训为辅。几年来,我一直保持了不间断的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有效的指导作用。20__年时候开始读工程硕士控制专业。职业资格中级技能获得热工程控保护工、集控值班员、电气值班员、电除尘值班员。
学习中,我不忘记自己是一名党员。在学习专业技术知识的同时,我也不忘加强自身政治理论的学习,注重自身的思想建设,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工作这几年,在发电运行部的时候,我是党支部的组织委员,在检修部的时候我是党支部的宣传委员。在工作中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我会以一名共产党员的严格标准来要求自己,在自己本职工作中做出更大的贡献。
车辆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提高运输服务质量,确保行车安全,使每辆车确保完好的技术状况,特制定以下车辆管理制度:
1、严把车辆准入关,对于公司化经营的车辆在购车前,投资人应与公司协商确定车型、营运线路,早签有关协议,交纳一定数量的质量信誉保证金,并向公司写出书面申请,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车入户。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好“三关一监督”工作。
3、按照行业有关部门要求,所有车辆在营运过程中,不得随意私自加座,不得客货混装。
4、所有营运车辆都要进行等级评定。营运车辆在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全国统一样式的检测报告,依据检测结果,对照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
5、根据有关规定凡达到国家规定报废的车辆坚决停止营运并予以报废。杜绝由于车辆老旧造成的机械施事故,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拼装的、检测不合格的客车以及其它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6、所有营运车辆必须按时进行二级维护,凡脱保车辆和未领取检验合格证的车辆,将通知车站予以停班。经督促仍未按要求改正者,将停止营运。对司属车辆下达执行率为100%,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格执行车辆安全例会制度。
7、所有营运车辆必须按时缴纳公司的税费,及时领取相关的行车手续,保证做到行车手续、证件齐全有效。
8、要求所有营运车辆必须保持内外卫生整洁、玻璃无破损、漆皮无脱落,公司安全员下站检查的重点是车辆的灯光、刹车、转向、传动等部位是否完好,认真检查车上的消防器材及冬季防滑用具的配置是否齐全有效,对已陈旧和可能造成不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应及时予以更新。轮胎必须符合技术要求,如轮胎残留花纹深度低于1.6毫米须及时更换,如未及时更换导致在以后的行车过程中发生事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当事人承担,彻底杜绝所有营运车辆“带病”行驶。
9、加大检查力度。严禁乘客携带“三品”上车,严禁车厢内私装、私运相关危险物品,严禁超速,严禁无资格证的驾驶员参加营运,对有上述行为的车辆和当事人,安全员一经发现,有权予以制止并立即给予纠正,严重者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处罚后仍不服从管理者或继续违章操作而导致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的经济后果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均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10、所有营运车辆应严格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参加车辆的年检审验工作,定期进行客运车辆检测。
11、驾驶员必须自觉接受并配合管理部门和公司安全人员的检查。同时必须做好对车辆的维护,落实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
12、公司必须建立健全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并妥善保管,对所记载的相关内容应当及时、准确,不得随意修改。
3、参与评估设备运行状况、设备维修及备品备件质量。
4、将设备有关数据录入计算机存档。
5、制定设备维修工作计划。
7、监督、检查设备维护执行情况。
8、监督检查设备运转状况,组织维修人员解决设备异常问题。
9、参与生产线效率分析(质量、设备、消耗等)。
10、负责工、器、具的管理,确保完整可用。
为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消除设备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
3.1维修技术人员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3.2安全主任负责监督检查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的落实情况。
3.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4.1设备的采购。
4.1.1设备应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产单位进行采购,并要求其提供该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4.1.2安全主任和申购部门负责所购设备的验收工作,除检查供应商的相应资质处,还必须检查所购设备的“三证一书”,即质量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说明书。
4.2.1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管理部设备科备案。
4.2.2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设备的类型建立台帐,做好公司生产设备编号。
4.2.3所有设备的相关资料统一由设备管理部保管(使用说明书,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等)。
4.2.4新设备投产使用前,必须经过安全专业人员的风险评估,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4.2.5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所有新购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并张贴于设备的醒目位置。
4.2.6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岗前培训与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2.7各部门应全力协助管理部设备科对设备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本部门设备操作人员的正确使用与维护。
4.2.8操作人员每天上岗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启动和紧急停止开关的有效情况。
4.3设备的维修。
4.3.1维修人员必须具备从事本工作的专业技能,在维修作业前应首先应切断电源、电源开关上锁、挂上“停机检修牌”等,在确定安全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4.3.2如生产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必须遵从“先维修、后使用”的原则,应立即停机并上报班组长,严禁私自维修或设备带病运行。
4.3.3设备发生故障后,使用部门应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交维修负责人,由维修负责人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及时维修或聘请外修(公司无力维修的情况下)。
4.3.4接到《设备维修申请单》后,维修人员应当及时赶往故障设备现场,核实故障后悬挂故障维修标志。
4.3.5维修设备时必须先关闭电源后上锁,并挂上“有人维修,请勿合闸”安全警示标志,钥匙只能有一把,由维修人员本人保管,防止他人误动电源开关,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
4.3.6如设备故障比较复杂,管理部设备科无力维修,需通知设备代理商送厂外维修时,填写《设备外修申请表》,并负责跟踪维修情况。
4.3.7如当天不能维修完毕的机器,应做好相应的现场保护措施,并做好交接手续。
4.3.8设备维修如需进行电焊或其它明火工序,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的内容与要求来执行。
4.3.9故障设备修好后,维修人员应通知使用部门负责人对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验收,待试机正常后,由部门负责人在“维修申请单”上签字确认,方可离去。
4.4设备的保养。
4.4.1本厂需要保养的设备设施有:注塑机、铣床、电火花、车床、线切割、冲压机、喷油线等。具体详见《设备、设施清单》。
4.4.2安全主任负责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本厂所有需要保养的设备设施进行年度维护保养。
4.4.3各部门操作人员负责所操作机械设备的日常点检工作。
4.4.4管理部设备科应根据公司各设备的特性,制定具有实效性、针对性的《日常点检表》,即制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等(允许值)。
4.4.5操作人员根据《日常点检表》的内容与要求,每天上班前对设备逐项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点检记录。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班组长或专业维修人员,严禁私自处理。
4.4.6每天上班前、下班后操作人员必须对所操作的机械设备进行清洁。
4.4.7管理部设备科应根据公司各设备的特性,制订年度《设备维护保养计划表》交安全主任负责审核、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实施。
4.4.8班组长应定期对设备的零部件进行紧固,避免零部件松动、振动、滑动、脱落而造成的设备故障,每月至少一次。
4.4.9管理部设备科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设备的薄弱部位经常进行检查及保养,次数可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但每月不能少于一次,并做好检查保养记录。
4.4.10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维修技术人员应安排专业人员定期拆卸设备的重要部件,进行擦拭防止其老化;检查、调整各部件配合间隙,紧固松动部位,更换个别易损零件。
4.4.11管理部设备科应根据设备内的油质状况,安排专人定期更换或是添加。
4.4.12管理部设备科应在每年年底安排维修技术人员清洗或更换设备的电机轴承、测量绝缘电阻;检查、测定设备的主要精度和相关参数;并做好相关记录。
4.4.13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找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如电动葫芦等),安全主任负责监督实施;如专业维护保养人员在保养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问题,提出更换零部件,安全主任应立即停止该设备的运作,并以书面形式上报,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审批签名后,及时要求专业人员维修或更换。
4.5设备的淘汰。
4.5.1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应申请报废。
4.5.2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强制报废。
4.5.3设备己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使用部门应申请报废。
4.5.4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过高,使用部门应申请报废。
5.1未严格执行本制度者,将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相关标准进行处罚。
5.2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执行。
6.1《设备日常点检表》。
6.2《设备维修申请表》。
第一条设备是生产的物质基础,润滑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为减少设备磨损,降低动力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障设备安、稳、长、满、优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设备润滑管理职责,油品的贮存与保管、油品的发放,润滑油具的管理与使用,润滑油品的代用,设备润滑油(脂)标准和废油品的回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设备的润滑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设备是指用于石油化工生产、产品销售及其它生产运营的机器、工艺设备、动力设备、机修设备、起重运输设备、仪器仪表等。本制度所称润滑油品包括润滑油、润滑脂等。
第五条公司设备管理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设备润滑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和修订本企业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及设备润滑手册。
(二)负责公司设备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设专职或兼职技术管理人员,对公司设备润滑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三)审核设备选用的润滑油品、代用油品、油品添加剂及油品的变更,组织和审批润滑油的代用及国产化工作。
(四)审核各油品使用单位提出的设备润滑“五定”(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定人)指示表或润滑卡片(记录)和用油计划,监督、指导各单位“三级过滤”的管理工作。
(五)审查公司大机组及重要机泵的润滑油品定期分析化验单。
(六)检查与考核公司润滑油油品的选购、贮存、保管、发放、使用、检验及润滑器具的管理。
(七)组织学习、推广设备润滑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经验。
第六条润滑油品使用单位职责。
(一)执行公司设备润滑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设备润滑管理工作,安排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编制本单位设备润滑手册,应明确所有设备润滑油品的种类、规格、加(注)油点、初装量、换油周期、换油标准等。制定润滑管理规定和各级润滑管理、操作人员职责,并组织实施。结合本单位实际设专用润滑油库(站),以满足设备润滑的要求。
(二)每年根据本单位人员、设备变更情况编制和修订本单位所管设备润滑“五定”表(润滑卡片或记录),做好设备润滑的“五定”及“三级过滤”工作。
(三)制定并上报本单位设备润滑油品用油计划。
(四)搞好本单位设备日常润滑管理、润滑技术革新等工作,及时处理或解决润滑方面存在的问题,改善设备润滑状况。
(五)负责本单位设备润滑油品的入库、贮存、使用和废油回收等工作。
(六)建立、健全本单位设备润滑品的添加、更换记录、合格证、化验分析档案,并及时做好归档工作。
(七)编制本单位需定期进行润滑油质分析的设备清单,对于关键机组按照要求每月必须进行质量指标检验,对其它重点设备及质量有怀疑的在用润滑油品适当安排检验,采取铁谱技术等先进手段加强重要设备的润滑油品监测。对于一般机泵的在用润滑油品,应在设备巡回检查制度中专门制定监测办法,主要采取目测等简便易行的方式确保在用油品质量合格。
第七条物资装备部职责。
(一)负责本企业润滑油品及润滑器具的采购、保管、发放及供应商评估工作,编制相应的管理制度。
(二)负责新购入润滑油品的入库工作,入库油品按批次委托检验部门抽样化验复查。复查不合格油品不得发放。
(三)对库存超过一年的油品,发放前向检验部门提出分析化验委托。
(四)做好润滑油品的合格证、化验单及相关资料的索取、提供及存档工作。
(五)负责公司废油回收、再生及处理工作。
第八条检验部门职责。
根据有关单位的委托,负责本单位设备润滑油品的分析化验工作,按时完成润滑油品分析的计划任务,及时将润滑油品化验单提供给委托单位。
第九条润滑油库(站)及储存库房应防雨、防晒、防尘、防冻、干燥清洁、通风良好,有完善的消防设施。其中车间(装置)润滑油站应执行公司润滑油站管理规范(见附件)。
第十条。
各种贮油容器及用具应定期清洗,大贮油罐每年清洗一次,或放空后立即清洗;小罐随空随洗。各种贮油容器应确保清洁,完好无损,零附件齐全,并标明油品的名称及牌号。
第十一条。
装有油品的容器应按种类规格分组、分层存放。层间应用木板隔开,每组要有油品标签,注明油品名称、牌号、入库时间及质量鉴定时间,不许混放。
第十二条。
入库油品必须有合格证,库存3个月以上或倒罐时必须检验。化验不合格的按废油处理,严禁使用不合格超标油品。
第十三条。
容器在换装不同种类、牌号的油品时,必须按照规定彻底冲洗干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改装别的油品。
第十四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做到按计划发油,按需要领油,按规定用油,杜绝滥用多领,并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第十五条。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的建筑消防设施,是预防火灾,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的有效措施。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是单位的法定职责。建筑消防设施投人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工作。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消防主管具体实施。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机械排烟系统;
4、室内消火栓系统;
5、灭火器材;
6、安全疏散辅助设施(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
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分为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三种方式。
1、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每日开展一次。
(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电源工作状态。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探测器外观,火灾报警控制器运行状况,消防联动控制器外观和运行状况,手动报警按钮外观,火灾警报装置外观。
(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外观,消防水箱外观,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状态,水泵结合器外观、标识,管网控制阀门启闭状态,泵房工作环境。
(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外观、室外消火栓外观。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外观,报警阀组外观,末端试水装置压力值。
(6)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阀外观,自然排烟窗外观,排烟机工作状态。
(7)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外观,应急灯工作状态,疏散指示标志外观,疏散指示标志工作状态。
(8)灭火器:灭火器外观,设置位置状况。
3、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由巡查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名。
4、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
1、建筑消防设施的单项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检查人员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在《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上签名。
2、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的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用电设备电源末级配电箱处主、备电切换功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警报装置的警报功能,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显示盘的报警显示功能,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联动控制和显示。其中火灾报警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功能的'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5%。
(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水箱水量,消防水泵及水泵控制柜的启泵和主备泵切换功能,管道阀门启闭功能。
(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消出水及压力,消火栓启泵按钮,系统功能。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量的25%。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组放水,末端试水装置放水。其中末端试水装置放水检查数量为全部检查。
(6)机械排烟设施:机械排烟风机、排烟阀以及系统功能,排烟风机控制柜。
(7)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电源切换和充电功能,标识正确性。
(8)灭火器:检查灭火器型号、压力值和维修期限。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量的25%。
3、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查。
1、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查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主要对建筑消防设施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进行综合检查、评定。
2、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测委托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的单位实施,年度联动检查记录在每年的12月30日之前,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各案。
3、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的内容:
(1)消防供电设施供电功能和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检查,检验供电能力。
(2)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每层、每回路报警系统和联动控制设各的功能试验。每12个月对每只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检查不少于一次。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末端放水,进行系统功能联动试验,水流指示器报警,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动作。对消防设施上的仪器仪表进行校验;每12个月对每个末端放水阀检查不少于一次。
(4)消防给水系统最不利点消火栓出水,分别用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泵供水。每12个月累计对每个消火栓、卷盘检查不少于一次。
(5)对每只灭火器选型、压力和有效期检查每12个月不少于1次。
4、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1、根据消防设施使用场所环境及产品维护保养要求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表》,定期进行清洁保养和更换。对易污染、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清洁、除锈、注润滑剂。
2、检查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实施检查的人员必须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3、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当场有条件解决的应立即解决;当场没有条件解决的,应在24h内解决;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解决,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解决,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恢复系统正常工作状态。
4、故障排除后,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认可,故障处理记录存档各查。
1、内容。
基本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验收文件和产品、系统使用说明书、系统调试记录等原始技术资料。
动态管理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值班记录、巡查记录、单项检查记录、联动检查记录、故障处理记录等。
2、保存期限。
(1)建筑消防设施的原始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
(2)《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和《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1年。
(3)《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记录》、《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记录》、《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3年。
为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发生意外设备事故和其他伤害,保证检、维护过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质量,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采厂所有设备、设施维护的安全管理。
安全科: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各部门、班组: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1维护前准备。
4.1.1根据风险评价编制维护计划。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维护。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维护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2安全科负责人要对维护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维护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同时要求对维护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相关人员做好维护的'记录。
4.2根据风险评价,制定下列设备设施专门维护计划:。
a.建(构)筑物。
b.穿孔设备。
c.铲装设备。
d.运输设备等。
e.照明、电器设备设施等。
4.2.1维护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专人监控,方能维护。
4.2.2凡维护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
4.2.3防雷设施。
4.2.4维护负责人在维护前,要组织人员对维护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维护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4.3维护安全规定。
4.3.1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对穿孔设备、铲装设备、运输设备、破碎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施、防雷设施等维护记录进行档案管理,对管理档案是否对设备的变化管理及时作出更新。
4.3.2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并对特种设备进行合格检验报告。
4.3.3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必须有相应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到所在地市级以上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矿用设备取得矿用安全标志,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设备设施显著位置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并对电气设备等进行永久性标签。
4.3.4维护人员要对维护项目进行检查,维护前准备工作符合维护要求方可进行维护。
4.3.5一切维护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4.3.6在维护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按规定严格管理。
4.4竣工验收。
4.4.1维护竣工后,维护人员要细致检查安全罩等安全措施,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4.2维护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
4.4.3竣工验收时,生产和维护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维护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4.4.4生产单位自己维护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到现场维护验收。
《风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程序》。
《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
为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消除设备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
3.1维修技术人员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3.2安全主任负责监督检查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的落实情况。
3.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4.1设备的采购
4.1.1设备应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产单位进行采购,并要求其提供该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4.1.2安全主任和申购部门负责所购设备的验收工作,除检查供应商的相应资质处,还必须检查所购设备的“三证一书”,即质量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说明书。
4.2设备的使用管理
4.2.1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管理部设备科备案。
4.2.2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设备的类型建立台帐,做好公司生产设备编号。
4.2.3所有设备的相关资料统一由设备管理部保管(使用说明书,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等)。
4.2.4新设备投产使用前,必须经过安全专业人员的风险评估,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4.2.5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所有新购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并张贴于设备的醒目位置。
4.2.6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岗前培训与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2.7各部门应全力协助管理部设备科对设备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本部门设备操作人员的正确使用与维护。
4.2.8操作人员每天上岗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启动和紧急停止开关的有效情况。
4.3设备的维修
4.3.1维修人员必须具备从事本工作的专业技能,在维修作业前应首先应切断电源、电源开关上锁、挂上“停机检修牌”等,在确定安全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4.3.2如生产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必须遵从“先维修、后使用”的原则,应立即停机并上报班组长,严禁私自维修或设备带病运行。
4.3.3设备发生故障后,使用部门应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交维修负责人,由维修负责人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及时维修或聘请外修(公司无力维修的情况下)。
4.3.4接到《设备维修申请单》后,维修人员应当及时赶往故障设备现场,核实故障后悬挂故障维修标志。
4.3.5维修设备时必须先关闭电源后上锁,并挂上“有人维修,请勿合闸”安全警示标志,钥匙只能有一把,由维修人员本人保管,防止他人误动电源开关,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
4.3.6如设备故障比较复杂,管理部设备科无力维修,需通知设备代理商送厂外维修时,填写《设备外修申请表》,并负责跟踪维修情况。
4.3.7如当天不能维修完毕的机器,应做好相应的现场保护措施,并做好交接手续。
4.3.8设备维修如需进行电焊或其它明火工序,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的内容与要求来执行。
(一)确保安全,坚持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必须由专人使用保养,未经批准,他人不得使用。
(二)凡使用人员必须了解设备的性能、额定气压和操作规程。
(三)随时检查设备性能完好情况,发现异常应停止使用,及时报告食堂管理员。
(四)蒸箱、保温箱使用前检查水箱,水位应保持在水箱2/3处,并做到使用一次清洗一次,全面清洗水箱去除污垢。
(五)使用前先检查阀门、管道等零部件是否完好,确认后方可使用。
(六)食品放入蒸箱内,检查箱门是否关紧后方可开启阀门。
(七)用隔垫手套拿取蒸屉及食品等物品,小心烫手。
(八)使用完毕后,关闭气源阀门,清除柜内杂物,保持内外壁光滑无油污。
(九)保持设备清洁,保证食品卫生。
(一)坚持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必须由专人使用保养,未经批准,他人不得使用。
(二)操作人员,在机器没完全停稳前不得将手伸入机内。
(三)开机前,应先擦干手再按电门,以免发生触电。
(四)按规定适量放料,不得超负荷操作,以免损坏机器。
(五)严禁在操作时嬉戏打闹和擅离职守。
(六)使用绞肉机前,应先将其置于平稳处固定好,并应认真检查其电源线路、开关、接地线是否完整无损,机器各部件有无松动、异常,机器各部件旋转部位及料斗内有无异物等,确认无误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在操作过程中精神要集中,待绞的肉要化大为小,将其切成适当的'小肉条后,再将其有秩序地送入料斗内,严禁用手挤压,更不得将手或棍棒等物直接伸入料斗内。
(八)操作时发现机器有异常现象或绞刀不锋利时,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请机修人员检修。
(九)用完后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将绞刀拆下清洗,料斗内应用布沾热水擦洗干净,不得用水直接冲洗。拆卸下的零件清洗后不得立即装上机器,沥干水分待使用时再装好拧紧。
(一)冰箱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二)冰箱由专人负责管理。
(三)食物要表里冷却到常温才能存入到冰箱,要严格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物要码放整齐,不要重叠避免冷冻不透;要做到先进先出,要经常检查,防止食物变质。
(四)注意清洁卫生,定期清理、除霜,保证冰箱内无腥臭味。
(五)每天下午对冰箱检查一次,查看控制温度,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修,如因不负责任造成事故或损失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要经常检查电冰箱的电源线路、开关、接地线及各部位防护罩是否完好无损和齐全可靠。
(七)一旦发现电冰箱有异常响音现象时,应立即断开其电源,并请机修人员检修,等故障排除后,方可投入运行,严禁带病运行。
(八)遇停电时,要及时关闭电源,等来电15分钟后方可合闸启动冰箱。
(九)操作人员不得私自拆卸冰箱上的任何部件。
(一)会点火:
1、坚持火等气的原则,严禁先开气后点火。
2、首先点燃点棒,由点火孔伸进靠近主燃烧器喷头,迅速打开小火气源阀门,引燃主燃烧器。
3、主燃烧器引燃后,关闭点火棒。
4、打开大火气源节门,根据需要调整火力。
5、使用完毕,关闭气源节门及鼓风机开关。
(二)会查漏:
定期使用专用仪器或肥皂水检查燃气系统的接头、开关等易损部件有无漏气现象,要经常检查点火棒胶管有无老化松动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严禁用明火查漏。
(三)会处理紧急情况:
1、发现漏气或闻到异味,要立即关闭阀门熄灭火种,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严禁开启或关闭各类电器,并及时向食堂管理员报告。
2、发生火情尽一切努力立即关闭气源节门,使用干粉灭火器、湿布、湿被等物积极扑救并及时报警。
3、燃气灶具长时间不使用,务必关好阀门。
一、为加强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主要指自动喷水、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系统等)的维护管理(无自动消防设施的企业本条可取消):
1、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后,企业应及时选择维修保养企业,与之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对系统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
2、应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列入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3、负责运行和维护的部门每日应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同时做好记录。
4、消防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试验,并填写记录。
5、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对探测器进行清洗。
三、小型灭火器材(主要指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维护管理:
1、严禁购置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灭火器材。对购置的器材应建立详细的器材台帐,并报归口部门备案。
2、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根据有关消防规范要求对灭。
火器材进行合理布置,并登记造册。
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辖区内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管理应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责)。
4、各部门灭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检查一次灭火器材的数量和定位情况,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正常区域。在寒冷、炎热、潮湿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器采取防冻、防晒、防潮措施。
5、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每半年对所有的小型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对缺少的灭火器材进行补充,对锈蚀严重、压力不足、干粉结块的灭火器送具备法定资质的灭火器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灭火器材丢失、损坏的,管理人应赔偿损失,并根据情况对联责部门进行经济考核。
7、因扑救本企业或友邻企业火灾而使用了灭火器,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补充灭火器材。
一、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二、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三、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四、消防值班人员应定期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定期将火灾探测器送到专业清洗维护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清洗。
六、消防设施设备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维修保养。
2、管理人员对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器材的完好有效。
3、发现消防器材有损坏丢失等问题,及时报告保卫部门查清原因后进行维修和更换。
4、消防设施器材到期,及时到消防部门检测维修并予以办理更换。
5、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正确管理好消防器材,切防丢失、损坏。
6、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挪作他用,对擅自挪作他用保管不力的,要报告领导,给予处理。灭火器材的设置位置,保证方便可取,严禁随便改变位置。
第一条为加强大庆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维护管理,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以及静电引起的火灾、爆炸,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规程、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相关部门及二级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是公司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管理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在防雷防静电接地的设计、安装、验收、使用、修理、改造、测试等全过程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第四条公司电气管理处负责对各二级单位的防雷防静电接地的设计、安装、验收、使用、修理、改造、测试等全过程的管理考核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核防雷防静电接地的年度修理和检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或参与由于雷电、静电引起的相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第五条二级单位应根据本单位防雷防静电接地的特点,依据本规定,编制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防雷防静电接地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电气管理处是防雷防静电接地的技术管理归口部门。质量安全环保处配合相关的培训和安全防护用具、作业工具的.管理工作。技术部门负责提供防静电设施所涉及的工艺、介质情况。
第七条各二级单位建立防雷防静电接地的组织机构,落实责任,负责本单位防雷防静电接地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防雷防静电设施除独立避雷针和变配电间由供电车间负责管理,仪表专用接地由仪表车间负责管理外,由产权所属基层单位直接管理,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防雷防静电工作。供电车间负责防雷防静电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九条变电所、配电间内配电设备、电气线路、照明设施、电源设施由供电(电气)车间负责维护保养;现场设备(电机及操作柱、接地设施等附件)由生产车间承包人负责定期检查和外部维护保养,供电(电气)承包人负责设备定期检查和内部维护保养。
属车间装置管辖的现场设备、泵房、管廊、罐区等的接地设施由生产装置落实到具体包机人,原则上由接地设施的主体承包人承包;属供电车间管辖的变、配电间、电缆桥架、独立避雷针、架空线等由供电(电气)车间落实到具体包机人,原则上由接地设施的主体承包人承包;仪表专用接地由仪表车间负责管理,二级单位办公楼接地设施由供电车间负责。
第十条各基层单位建立健全所属范围内防雷防静电设施档案,档案包括检查记录、竣工图纸和测试报告、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平面布置图等。防雷防静电接地平面图和防雷防静电设施台帐交供电车间汇总,形成二级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总图和二级单位防雷防静电台帐。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发生变化时及时修改台帐及防雷防静电平面图,保证档案资料与现场一致。
防雷防静电接地平面图用cad绘图,标注各接地点位置和编号;防雷防静电设施台帐编号与平面图编号一致,并注明其类型和合格标准。
第十一条各二级单位对所属范围内的防雷防静电设施明确责任人,做日常维护保养及防腐工作,腐蚀严重的要及时更换,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好。
第十二条防雷防静电接地点设永久防锈标志。
第十三条每年对防雷防静电接地点全面检测一次或两次(防爆区)。应进行检测接地装置范围为过电压(内部及雷电过电压)保护接地、防静电保护接地的接地引下线和其他有检测要求的接地设施(如仪表接地等),其中过电压保护接地和防静电保护接地应每年于雷雨季节到来前测试一次。其他接地设施检测周期按相关专业规定执行。十二月二十五日前和八月十五日前(防爆区)各二级单位上报本年度防雷防静电测试计划,经公司电气管理处审批后下发执行。
第十四条每年雨季到来前完成当年防雷防静电测试及测试不合格点整改工作,测试结果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具体时间安排视当年气象情况安排,一般不迟于五月十五日和九月三十日(防爆区)。不合格点的整改工作由所属管理单位组织实施,供电(电气)车间负责技术配合。
第十五条各二级单位防雷防静电接地台帐进入设备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共享。各二级单位电气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具体测试工作,测试报告交各装置保存一份,供电车间和二级单位电气管理部门保存本单位测试报告各一份。
第十六条接地引下线与接地装置采用螺栓联接,接触面涂电膏,接触面接触电阻不大于0.03ω。所有需测试的接地引下线必须设有断开点。断开点的焊接和搭接面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第十七条新建、改造工程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做到“三同时”,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单项工程交工时,竣工图、检测数据以及有关资料一并移交给所属管理单位,资料不全不予验收。
第十八条防雷防静电设计应严格遵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第十九条过电压保护接地和防静电接地引下线的设置按设计图纸规定进行。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改型、移位、取消等变动,由所属单位提出,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核算),按图施工,记入档案。
第二十条不得破坏防雷防静电设施。施工过程中需对现有防雷防静电设施加以保护,如有破坏由责任单位负责无偿恢复并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第二十一条施工中确需暂时破坏或解开防雷防静电设施时,应与所属管理单位共同确认位置数量,写入施工方案,在施工结束后按原样恢复,工程验收时甲乙双方共同复查接地设施。
第二十二条化建公司电气公司负责公司范围内的防雷防静电接地测试工作。二级单位特殊情况确需外委其他有资质单位时必须按管理规定办理外委审批手续。
第二十三条二级单位装置年度大检修、日常检维修中的试验项目,必须列入装置检修计划或当月的维修计划中。
第二十四条测试人员在测试工作中必须贯彻执行国家、部委以及上级机关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测试人、审核人,应对试验记录、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测试报告的标准格式以公司规定格式为准,不得随意变动,应有本单位统一的报告编号。设备名称、设备位号等项目应与设备档案中的内容保持一致。
第二十六条承试单位必须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保管体系,凡对外出具的正式报告,必须存档,备查。
第二十七条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的检查以生产岗位(场所)自查为主,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基层单位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记录。重点岗位(场所)要增加检查次数,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十八条公司电气管理处不定期对各二级单位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管理进行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讲评及考核。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公司电气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电气维修人员必须持上岗证,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标准《电气安装工作规程》作业。
二、在进行电气维修时维修人员应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绝缘良好的电工工具。
三、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时,应按要求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
四、维修班班长在分配工作的同时向维修人员说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工作中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五、一般情况下,尽量避免带电工作,若因特殊需要而必须带电作业时,应装设隔音挡板,并有专人监护。
六、在一经分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形状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标牌。
一、配电房是供电系统的关键部位,设专职电工对其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二、值班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配电设备状况,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三、值班员应密切注意电压表、电流表,功率表的指示情况,严禁变压器空气开超载运行。
四、经常保持配电房地面及设备外表清洁无尘。
五、经常保持配电房消防设施的完好齐备,保证应急灯在停电状态下能正常使用。
六、做好配电房的防水、防潮,堵塞漏洞,严防蛇、鼠等小动物进入配电房。
1、一切检修工作,应严格遵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检修工作的安全禁令。
2、参加检修人员,除认真执行检修安全技术规程外,还必须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规程。
3、下列情况禁止进行检修:
(1)没办理安全检修证不修。
(2)检修任务不明确不修。
(3)正在运转的设备不修。
(4)没有放掉压力和残液的不修。
(5)没有办理停电联系单及没有切断电源挂警示牌的不修。
(6)没有办理交接手续和未经确认安全的不修。
(7)没有有效隔绝有害物质来源的不修。
(8)酸碱灼烫,腐蚀性和危险性物质未经处理不修。
(9)进罐、入塔、下阴井,没经置换和没人监护不修。
(10)没有防护安全措施不修。
4、检修前的准备。
(1)编制检修计划应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凡有两人以上参加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个负责安全。
(2)检修单位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并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好任务,交好安全措施。
(3)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对检修的工具、设备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安全良好,并办理相关手续。
(4)凡在易燃、易爆、易中毒物质的设备、管线等上面检修,必须切断电源,将有关部位插好盲板、清洗置换和分析检验合格,此项工作由设备所属车间负责进行。
(5)对大修项目,检修工作就绪后,检修准备的单位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会同检修部门与生产车间一起对检修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查出不符合安全检修规定的设施、工具、安全措施等,要求有关人员限期解决后,方可施工。
5、清洗置换方法及合格标准。
(1)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爆炸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或水清洗和置换,酸碱等易烧伤的物料可用水清洗,对人无伤害即可。
(3)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设盲板。检修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通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设备管道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入口阀门。
6、生产厂房和工作场所。
(1)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盖板。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必须设临时围栏。临时打的孔、洞等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
(2)所有的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低位罐口必须装设栏杆和护板。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必须装设临时遮栏,并在检修后将栏杆立即装回。
(3)所有楼梯、平台、通道、栏杆都要保持完整、铁板必须铺设牢固。铁板表面应有纹路以防滑跌,酸碱腐蚀等损坏部位应及时更换。
(4)生产厂房作业场的照明,特别是有水位计、安全阀、压力表、电开关、真空表、温度表各种记录仪表等的仪表盘,楼梯通道以及所有靠近机器转动部分和高温表面等的狭窄地方的照明,尤须光亮充足,作业者要备有手电,以备必要时使用。
(5)禁止在工作场所存储易燃物品,生产厂房应备有带盖的铁箱,以便放置擦拭材料,用过的擦拭材料应另放在箱内,定期清除。
(6)所有高温的管路、容器等设备上都应有保温,保温层应保证完整。
(7)生产厂房内外的`电缆,在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开关柜等处的电缆孔洞,必须用防火材料严密封闭。
(8)冬天厂房外,烟囱,水塔、楼梯等处的冰溜子,若有掉落伤人危险时,各部门的辖区应及时清除。
(9)作业人员须干什么工作,应按安全规程及注意事项,穿戴什么作业服。
(10)高处作业应按高处作业规定进行,系安全带,有人监视防止坠落伤人。
(1)机器的转动部分必须装有防护罩和其他防护设备,露出的轴端必须设有护盖,以防绞卷衣服,禁止在机器转动时,从靠背轮和齿轮上取下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
(2)对于正在转动中的机器,不准装卸和校正皮带。
(3)禁止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中的电机上、设备上、轴承上行走和坐立。
(4)应尽可能避免靠近和长时间的停留在可能受到烫伤的地方。
(5)厂房外墙、烟囱、硫酸计量罐等处,固定的爬梯必须牢固可靠,应设有护圈,并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上爬梯必须逐档检查爬梯是否牢固,上下爬梯必须抓牢,并不准两手同时抓一个梯阶。切记恐高症、高血压、年岁大者、有病者禁止,作业时需有人监护。
8、电工操作及安全作业措施,按电工手册要求进行工作。
9、电、气焊工及汽车、吊车、拖土机、铲车司机作业,电汽焊操作技措、规程和注意事项按照行业规定工作。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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