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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收费协议(实用18篇)

污水处理收费协议(实用18篇)



合同协议应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交易细则、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以全面保障各方的权益。合同协议的范本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各个条款的作用和重要性。

培训机构收费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甲方为推广教学方法,使更多的学生受惠于这一先进的教学方法,快乐成长,早日成才。

乙方热爱教育事业,并有与甲方共同致力于技术事业的发展、开拓技术市场的强烈愿望,故吸收其为技术合作成员。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签订本合同旨在乙方成为甲方的合作单位后,确保甲、乙双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授予乙方为:技术??市(城市)合作伙伴,负责所有相关产品在授权区域内的教学使用权。

2、甲方拥有先进的教学方法和专业教材,支持乙方在授权区域内的经营和推广技术。

3、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技术”品牌,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甲方提供最新版本教材给乙方教学使用。

5、甲方可参谋指导乙方提供的宣传和策划方案。

6、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教学市场开拓,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

7、甲方可按照双方的约定对乙方人员进行理论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1、乙方享有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技术品牌的使用权、技术相关产品的特许经营权。

2、乙方享有甲方提供教学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3、乙方按甲方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员收取培训费,所收取的培训费全部归乙方所有。收费标准如下(乙方可根据本地情况适当灵活调整):

音标班:380元/人。

初中班:980元/人。

高中班:1280元/人。

4、乙方有使用甲方编研的教材、教学方法的权利,甲方赠送的教材以外,乙方再次购买教材按以下价格向甲方购买。

音标教材:28元/本(定价28元);

初中教材:60元/套(定价120元);

高中教材:60元/套(定价120元)。

款到两个工作日内发书,运费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免费培训名教师的权利,超额培训的人员需缴纳培训费,教师培训费为陆仟元整/人。乙方老师到甲方进行培训,教师的差旅、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保证承担“技术”品牌维护和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

7、乙方向甲方交纳加盟费元,甲方赠送乙方价值元的教材,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8、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其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9、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的教育、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本合同外的经营活动。

10、乙方须在合同终止后撤除技术的有关标识,停止与技术有关的经营活动。

11、乙方自签约之日起一年内招收培训生源最少数量为100人次。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双方均无异议时,则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终止。

2、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一致,由于终止合同而造成的损失由提出方承担。

3、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产,本合同自动终止。

4、乙方不按规定时间足额上交管理费,本合同自动失效。

5、乙方不使用甲方教材或翻版、盗印、复印甲方教材,本合同自动终止。

6、乙方在授权以外地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进行招商、招生,甲方可直接取消乙方资格,合同失效,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7、甲、乙双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本合同将自动失效,任何一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8、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内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9、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一切带有表示“技术”或与“技术”有关的标记,均属于甲方产权归属所有,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册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进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如果经甲方培训上岗的老师不适合技术的教学,甲方再重新为乙方培训新老师的同时,如乙方有教学需要,由甲方委派老师尽量解决乙方教学需要,乙方按照甲方标准承担甲方老师相应的工资、课时、食宿、交通、通信等费用;若乙方在推广单词速记达到较好效果,经实地考察确实需要推广技术其他课程时,甲方负责为乙方免费培训相关课程。

本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双方若无违约现象则自动续约,续签后乙方需每年向甲方交纳3000元市场管理费,期满前一个月签署书面续约合同,其余所有条款不变。

乙方自签约之日起一年内招生培训人数不满100人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以乙方向甲方承购教材数量为标准)。

三年后的年度招生量满90%,可以免费续签本合同。

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增订补充,经双方认可后生效。双方签署的其它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按法律程序诉请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身份证复印件,本合同款到之日生效,一切事宜以本合同为标准,取消所有口头承诺。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

污水处理环境保护协议书

为保证工程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办法、服从行业管理,接受有关单位监督检查,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环境保护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

1、单位名称:(甲方)。

2、单位名称(乙方)。

二、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江苏省、扬州市和上级单位颁发的关于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规章、标准和制度,在施工过程中不因自己的违章施工给对方施工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及罚款,双方通力协作,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建立绿色花园式工地。

三、甲方对乙方的施工项目负责介绍施工现场基本情况,按合同的规定乙方求助甲方协助的事项,甲方应满足乙方的要求。

四、乙方食堂应设排风扇和隔油池,减少环境污染,隔油池应高进低出,二级沉淀。

五、乙方工人日常工作中要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建筑垃圾应用容器吊运,严禁空中抛撒。

六、乙方施工项目应当按规定对自己的工人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教育工人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如违章施工或违章作业甲方有权处罚。

七、甲方负责制定水、电的节约措施,乙方必须遵守措施中的有关要求,并认真执行。

八、乙方的重要环境岗位人员在作业后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及时送到指定的地点存放。

九、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的设施不符合规定造成的乙方社会不良影响及社会罚款,甲乙双方协商按国家规定处理。

十、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因破坏甲方设施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及社会罚款,甲方不负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处理和上报上级单位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一、补充条款(项目部根据自身情况而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

(下称“乙方”),注册地点:,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于年月日在中国省(自治区)市(县)签署。

鉴于:

(2)(甲方)于年月至年月对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经过,确定由(乙方)承担本项目。

双方在此达成如下条款:

第二章术语定义。

第1条术语定义。

1.1术语定义。

在本协议中,下述术语具有下列含义:(以术语的拼音字母排序)。

“项目”或“污水处理项目”指污水处理项目,处理能力为每日立方米,地址为。

“本协议”指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本特许经营协议,包括附件1至附件16,以及日后可能签订的任何本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修改协议和附件,上述每一文件均被视为并入本协议。

“出水采样点”指为检测出水质量对出水进行采样之处。具体位置如附件4图中所示。

“法律变更”指:

b.甲方的任何上级政府部门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后修改任何批准的重要条件或增加任何重要的额外条件。

并且,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导致:

(1)适用于乙方或由乙方承担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或。

(2)对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的要求发生的任何变化。

“工作日”指法定的正常工作日。

“化学品”指工程技术方案中所述的用于污水处理的化学品。

“基本水量”按每一个运营月内,日均立方米计算的处理水量。

“谨慎运行惯例”指在中国的大部分污水处理厂运营者为建设运营类似于本项目的项目所采用或接受的惯例、方法和作法以及采用的国际惯例和方法。

“进水采样点”指为检测进水质量对进水进行采样之处。具体位置如附件4图中所示。

“接收点”指本项目接收污水进水的具体地点,见附件4。

“交付点”指污水经过本项目处理后的交付点,见附件4。

“开工日期”指按以下方式确定的日期:

(a)本协议生效后天,或。

(b)年月日,或。

(c)其他条件。

“开始商业运营日”指满足第7.3条的规定,项目视为开始商业运营之日。

“履约保函”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第3.3条规定向甲方提供的保函。

“批准”指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乙方为项目进行融资、建设、拥有、运营、维护和/或移交而需从政府部门获得的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或批准,包括附件9所列的批准文件。

“融资完成”指乙方与贷款人签署并递交所需的有效融资文件(包括满足或放弃该融资文件要求的获得首笔资金的每一前提条件),用以证明乙方为本项目获得举债融资所需的全部交易办理完毕,同时乙方应一并收到本协议和融资文件可能要求的股权投资人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

“融资文件”指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它文件,但不包括:

1)与股权投资人的认购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或。

2)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

“生效日期”本协议20.4条款中约定的协议生效日期。

“适用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部门颁布的所有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所有其他适用的强制性要求。

“商业运营期”或“运营期”指自开始商业运营日起至特许经营期最后一日止的期间。

“特许经营期”具有第2.2条规定的含义。

“投标保函”指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与投标书同时提交的保函。

“维护保函”指按照本协议第8.5条款向甲方提供的保函。

“违约”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不作为或不可抗力等。

“违约利率”指违约当时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加%。

“污水”指经污水管道收集输送至污水处理项目接收点未经本项目处理的污水。

“污水处理项目用地”指位于共计平方米将用于修建污水处理项目的场地,详见附件3。

“污水处理服务费”指甲方根据本协议就污水处理项目应向乙方承担污水处理服务支付的费用。

“污水处理单价”指处理每立方米污水的价格。

“运营年”指运营期内任一公历年度期间,但第一个运营年的开始应自开始商业运营日开始,最后一个运营年的结束应在特许经营期的最后一日结束。

“运营月”指运营期内任一个公历月期间,但第一个运营月的开始应在开始商业运营日开始,最后一个运营月的结束应在特许经营期的最后一日结束。

“运营日”指运营期内每日从00:00时开始至同日24:00时结束的二十四小时期间。

“移交日”指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或经双方书面同意的移交项目设施的其它日期。

“政府部门”指(a)中国国务院及其下属的部、委、局、署、行,中国的任何立法、司法或军事当局,或具有中央政府行政管理功能的其它行政实体;(b)本项目所在区域的任何地方立法、行政、司法部门。

“最终竣工日”指根据第7.1条款颁发或视为颁发最终完工通知之日。

1.2其它。

在本协议中:

(a)“元”指“人民币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c)所指的日、星期、月、和年均指公历的日、星期、月、和年;。

(d)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包括”一词在任何时候应被视为与“但不限于”连用;。

(f)所指的“维护”应始终解释为包括修理和更新,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

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授予乙方的、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家的权利,以使乙方进行(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并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

乙方的特许经营权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始终持续有效。

在特许经营期内,非经甲方同意,并仅限于本项目的融资担保所需,乙方不得擅自就本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向任何第三方进行转让、出租、质押或其它任何处置。

除非依据本协议进行延长或第16条而终止,特许经营期应为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3条声明和条件。

3.1甲方的声明。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在生效日期:

(2)甲方已经获得本协议附件9列出的应在生效日期前获得的所有批准;

(3)如果甲方在此所作的声明被证实在作出时存在实质方面的不属实,并且该等不属实声明严重影响本协议项下的污水处理项目的顺利进行,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2乙方的声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在生效日期:

(2)乙方已经获得本协议附件9列出的应在生效日期前获得的所有批准;

(3)乙方应确保在特许经营期内的任何时候,在项目中的投资股本金数额高于或等于届时项目投资额的百分之三十(30%)。

(4)如果乙方在此所作的声明被证实在作出时存在实质方面的不属实,并且该等不属实声明严重影响本协议项下的污水处理项目的顺利进行,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3履约保函(bot形式适用)。

(1)生效日期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按照附件10的格式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金额为人民币万元。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设计和建设的义务。

(2)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为自生效日期起至最终竣工日后的一年届满之日,或乙方按第8.5条的规定提交维护保函的日期。上述较迟的一个日期到期时,甲方应解除履约保函,同时甲方在收到履约保函后个工作日内,应解除投标保函。

3.4融资完成。

乙方应确保于生效日期后个工作日内实现融资完成,在融资完成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确认融资完成,并交付所有签署的融资文件的复印件,以及甲方可能合理要求的表明融资完成已实现的其它证明文件。

3.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3)在特许经营期内,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政府部门要求的各种与本项目有关的批准和保持批准有效。

(4)对乙方污水处理特许经营过程实施监管,包括产品和服务质量,项目经营状况和安全防范措施,以及协助相关部门核算和监控企业成本等。

(5)甲方本着尊重社会公众的知情权,鼓励公众参与监督的原则,有权及时将产品和服务质量检查、监测、评估结果和整改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并受理公众对乙方的投诉,并进行核实处理。

(6)遇紧急情况,在可能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的情况下,可依法对乙方进行临时接管。

3.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享有特许经营权;。

(3)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方式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

(4)接受政府部门的行业监管。服从社会公共利益,履行对社会公益性事业所应尽的义务和服务。

第四章项目建设(bot形式适用)。

第4条土地使用。

4.l土地使用权。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以(视项目具体情况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污水处理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并确保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占性地使用土地。

4.2对使用土地的限制。

无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第4.1条污水处理项目土地用于项目之外的其它任何目的。

第5条设计。

5.1设计要求。

乙方应按附件4规定的技术规范和要求以及适用法律法规进行本项目设施的初步设计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审批程序,自行承担或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承担相应费用。

乙方应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本项目设计中的任何缺陷负责,甲方未对设计文件提出异议不应被视为对本协议项下其权利的放弃,或以任何方式解除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唯有第5.4条规定的情况除外。

5.2审阅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

乙方已审阅过附件4规定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对设计文件中的任何错误、不一致、不明确或遗漏应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提出并给予纠正,否则造成的后果和一切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5.3施工图设计。

乙方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和附件4中列明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提供给甲方及具有审查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建设前审查。如果在施工图设计中需要对初步设计进行重大变更则应提出变更理由。有内容变更的施工图设计,必需经甲方批准方可以据此施工。如申报后日内甲方未书面拒绝,视为甲方同意该施工图的内容变更。

5.4甲方的责任。

只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应对设计中的错误负责:

(b)甲方在收到乙方有关错误的通知后,书面答复乙方按照原设计行事。

第6条建设。

6.1乙方的主要义务。

乙方应依照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和建设程序以及本协议的要求,负责本项目设施的建设工程,并承担建设工程中应承担的费用和风险,包括:

(b)进行施工前准备,及时提供所有必要的施工设施;。

(d)按照适用法律法规选择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项目建设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e)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乙方在签署、取得或完成各种合同、审批等文件后,应于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有关项目建设的文件之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f)在工程建设完成后,按照本协议第6.8条的规定交付有关竣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6.2甲方的主要义务。

(a)在建设期内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政府部门所要求的批准和保持批准有效;。

(b)给予属于甲方批准权限内的批准并保持批准有效。

6.3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在工程建设开始之前,乙方应根据附件6制定和执行工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计划,并在工程建设进度月报表中同时反映工程质量监控情况。

6.4项目进度计划。

6.4.1项目计划。

双方应根据附件6规定的进度计划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建设义务。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附件6规定的进度计划日期的最后期限将延长或修改。

(a)第11.1条所述的不可抗力事件,

(b)由于第6.9条所述的发现文物使工程建设的实施延误;。

(c)由于甲方的违约而造成乙方的延误;。

(d)由于乙方的违约而造成甲方的延误。

6.4.2进度日期的延长

当第11.1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一方应在实际发生延误的个工作日之内,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延期要求,并说明该延期是已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后所无法回避的延期。

收到延期要求的一方应积极同提出要求的一方就延期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书面意见。如提出书面要求的一方在个工作日之内没有收到另一方对延期表示异议的书面意见,将被视为另一方对延期的要求已表示同意。

6.4.3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开始商业运营日的延误。

如果由于甲方的违约造成开始商业运营日的任何延误,乙方应:

(a)提出附件6规定的进度计划日期作适当延长;

(c)有权获得延长特许经营期,相应延长的特许经营期应不少于被延误的商业运营期。

6.4.4乙方导致的竣工延误。

如果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开始商业运营日的延误,则乙方应就发生的任何延误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额____元。甲方可以从履约保函中兑取,直至履约保函全部兑取完。如果履约保函累计被兑取完毕或者违约金金额累计达到履约保函金额,甲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书。

6.5进度报告。

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提交工程建设进度月报,该月报应反映已完成的和在建的建设工程进度和质量、预计完成工程的时间,如果进度和质量发生问题,应提出挽回的措施和计划。

6.6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6.6.1对建设工程的检查。

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工程施工的前提下,检查乙方进度和项目的质量控制检验方法及结果,以确认工程建设符合本协议规定的进度和质量要求。乙方应派代表陪同检查,提供检查工作的必要条件,若检查工作中涉及专有资料的保密问题,应按11.2条保密条款执行。

6.6.2不符合质量和安全要求。

如果工程建设不符合本协议的质量或安全要求,甲方可以就此向乙方提出警告。如果乙方在甲方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不能或拒绝修正缺陷,甲方有权停止施工,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直到安全得到保证、缺陷得到修补、质量得到控制方可恢复施工。停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7不可免除。

不论甲方是否监督、检查建设工程的任何部分,都不应视为放弃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也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协议下的任何义务。

6.8交付图纸和技术资料。

在竣工日之后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下列资料:

(a)____份项目设施的全套施工和竣工图纸、竣工验收记录;。

(c)____份,甲方合理要求的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技术文件或资料。

6.9对考古、地质及历史物品的保护。

如果乙方在污水处理项目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发现考古文物、化石、古墓遗址、及具有考古学、地质学和历史意义的任何物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如果上述发现导致建设工程的延误,应按第6.4.2条执行,或双方按照第6.4.3条款中(b)条款进行协商延长特许经营期或予以经济补偿。

第7条竣工。

7.1项目设施竣工验收。

乙方应至少提前个工作日向甲方发出竣工验收的书面通知。

甲方在接到通知后的日内派代表参加由乙方组织有关方面联合进行的竣工验收。如果甲方在收到通知后未参加竣工验收,则竣工验收可在甲方缺席的情况下按预定的时间进行,并将验收结果及时通报甲方。

如果竣工验收部分或全部不合格,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陈述不合格理由。乙方应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补救不合格情况,并应至少提前个工作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再次组织竣工验收。乙方应对因不合格而导致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甲方在再次竣工验收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未发出有关不合格的书面通知,并且验收结果已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则视为项目设施竣工。

7.2环保验收。

乙方应在开始商业运营日之前,在合理日期内上报环保部门进行环保验收。

7.3开始商业运营。

(a)乙方通过环保部门或甲、乙双方认可的具有认证资格的第三方监测机构检测,且项目连续日出水水质满足污水处理出水质量标准,并接到环保部门发出的正式通过验收的通知后,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申请正式开始商业运营。

(b)甲方应自接到开始商业运营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开始商业运营,如不同意须同时陈述理由。如果不同意原因是由甲方造成的,甲方应在日内解决。如日内仍未能解决,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第日视为开始商业运营日。如甲方未于上述期限内发出同意或不同意的通知,视为同意乙方开始商业运营。乙方应将最终的开始商业运营日通知甲方。

(c)自开始商业运营日或视为开始商业运营日起,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污水进水,并按照第9条规定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第五章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第8条运营与维护。

8.1运营和维护的基本原则。

在整个运营期内,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自行承担费用(包括税费)和风险,管理、运营和维护污水处理设施。乙方应确保在整个运营期内,始终根据下列规定运营并维护污水处理项目设施:

(b)附件6规定的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c)运行维护手册以及污水处理项目内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说明手册和指导。

乙方应确保污水处理项目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营运状态并能够安全稳定地处理污水和污泥,使其达到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和噪声满足环保要求。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应只对甲方收集的污水提供处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污水进行处理。(污水处理项目自身产生的污水除外)。

8.3甲方的主要责任。

甲方应确保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收集和输送污水至污水处理项目交付点,如期达到本协议规定的基本水量和进水水质,即每一个运营月内平均日污水量为_______m3和控制污水进水水质在附件1进水水质标准以内。

在整个特许运营期内,应督促乙方认真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行业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协议规定的出水质量标准。

8.4乙方的主要责任。

从开始商业运营日起,乙方应连续接受和处理污水(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将从接收点排入的进水经处理达到出水质量标准后,排放至交付点。

如果进水水量超过本协议规定的污水处理项目设计处理能力,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同时提出拟采取的对超量污水进行处理的措施。通知发出个工作日内甲方没有表示意见,则被视为同意乙方的措施建议。

乙方应按适用法律法规和合理的商业标准以及谨慎运行惯例认真而有效地处理其业务与事务,按附件15向甲方提交反映其经营情况的财务报表,并保证其真实性。

乙方应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和检验制度,按照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频次和有关标准、方法定期检测污水处理厂进水和出水等项目,做好各项检测分析资料和水质报表的汇总、归档。

乙方应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状况及性能建立定期检修保养制度,对各项设施的图纸资料进行收集、归类和整理,完善公用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保持水处理设施处于良好使用状态,并在甲方的要求下将设施运行情况报告给甲方。

乙方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充分考虑环境影响,维护生态环境。

乙方应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报甲方备案,并按要求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乙方应保障生产和服务的稳定和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如出现重大意外事故,乙方应及时通报甲方,并尽最大人力、物力进行抢救,尽快恢复生产与服务;在事故影响期间,乙方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公众的影响。

8.5维护保函。

8.5.1维护保函的出具。

在正式开始商业运营日之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一份维护保函,其格式为甲方可接受的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保函的金额为人民币万元。维护保函应至少每两年更新一次,作为其履行本协议项下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维护义务及保证期义务的保证。分期提供保函时,下一期的保函必须在上一期保函结束前一个月提供,以确保保函的继续有效。最后一次保函有效期要持续到特许经营期结束后12个月。

8.5.2恢复维护保函的数额。

如果甲方在特许经营期内兑取维护保函项下的款项,乙方应确保在甲方兑取款项后的个月内将维护保函的金额恢复到人民币万元,并向甲方提供维护保函已恢复的证据。

8.5.3维护的责任。

甲方行使兑取维护保函项下款项的权利不损害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且不应解除乙方不履行维护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义务。

8.6运行与维护手册。

在开始商业运营之前,乙方应编制运行与维护手册。该手册应包括生产运行、日常维护、设备检修内容、程序和频率等,并在开始商业运营日之前报送甲方备查。

8.7水样的采集和储存。

(a)水样的采集和储存应满足附件4的相应要求;。

甲方有权指定代表或委派监督员在任何时候对乙方的检测程序、仪器、设备和结果进行现场检查和检测。

甲方核实或抽查的结果与乙方自检结果不一致时,应以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结果为准。聘请第三方检测的细则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8.8水量的计量。

8.8.1乙方应按附件4明示的位置安装计量检测装置,计量污水处理厂的进水量及出水量。在开始商业运营日或双方约定的时间,双方应将所有安装的流量计设定一个基础读数,以确定每一流量计的原始值。出水流量由乙方在每月日抄表,以确定出水水量。水量以立方米计算。甲方有权随时核查流量计读数及乙方的抄表记录。如果甲乙双方就水量记录结果存在分歧,任何一方有权提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验确定。

8.8.2乙方应使用符合要求的流量计连续测量、计算和记录在进水计量点提取的进水量和在出水计量点提取的出水量。包括瞬时流量和时、日、月、年的累计流量。

8.9暂停服务。

发生计划内暂停服务,乙方应于每年月日提交下一年度维护计划,其重大维护和更新内容上报甲方。甲方应在预计的计划内暂停服务开始之前给与书面答复或批准,乙方应尽最大努力使计划内暂停服务的影响降低到最小以使设施的处理能力在计划内暂停服务期间维持不少于%的设计处理能力。每一运营年计划内暂停服务不得多于天。计划内暂停服务期间甲方不承担基本水量义务。

若发生计划外暂停服务,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解释其原因并尽最大努力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服务。若因乙方原因计划外暂停服务超过小时,乙方应按9.7条款支付水量不足违约金。

8.10环境保护。

乙方应始终遵守有关公共卫生和安全的适用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规定。

乙方不应因项目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而造成污水处理厂场地和排水干管(如果有)土地(包括土壤、地下水或地表水及空气)或周围环境的污染。

乙方在项目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期间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来避免或尽量减少对项目设施周围建筑物和居民区的干扰。

但乙方对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形不承担责任:(1)生效日期前已经存在的或潜在的;或者(2)因第三方的作为或不作为引起的;或者(3)甲方导致的环境污染及安全隐患。

8.11未履行维护的处理。

如果乙方违反其第8.4条项下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维护的义务,甲方可就该违约向乙方发出通知,限期完成纠正性维护。乙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对污水处理项目设施进行必要的纠正性维护。如乙方未在限期内进行纠正性维护,甲方有权依据附件11兑取维护保函项下款项对项目设施进行纠正性维护。

甲方及其代表应有权在任何时候进入污水处理项目设施,按照相关规定对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运营和维护进行监察,但甲方不得干涉、延误或干扰乙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报表、报告和资料,但应予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漏(政府相关管理机构行使行政职权的除外)。

在运营期内,甲方每月按污水处理项目当月处理后出水水量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处理服务费包括以下两部分:

(b)甲方提供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量超过基本水量,且在项目设计处理能力范围之内时,乙方全部处理,除按(a)条规定计算污水处理服务费之外,超额部分的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处理单价×超出基本水量的处理水量×%。

每年月乙方可根据能源、原材料、人员工资的变动以及由于政策法规的变更影响等因素,计算下一年的污水处理成本,若有必要可以向甲方提供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计算依据(人工费、药剂费、电价、物价指数等)和申请调整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的要求,甲方应履行必要的审核、审批程序并在个月内给予答复。

乙方应在每个运营月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按照计算的污水处理服务费金额向甲方开具账单或付款通知,并同时向甲方提供当月运营报告,包括处理水量、水质检测情况、设施运行状态等情况。甲方在收到账单日内支付无争议的污水处理服务费金额。如甲方对账单有争议,应在收到付款通知后日内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就争议部分进行协商,也可提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确定。如双方对检验结果均无异议,则甲方应依照第三方结果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如甲乙双方未能协商解决,应依照第19条解决。

本协议项下任何逾期未付款项,应从到期应付之日起至收款方收到款项之日止按违约利率计息。

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支付一律以人民币支付。

9.4污水进水水质超标。

如果污水进水水质超过本协议规定的标准致使乙方不能履行其在第8.4条项下的义务,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按下列方法处理:

如果由于甲方责任造成进水水质超标,甲方应向乙方给予适当补偿。

(b)如果污水处理项目没有能力处理,并持续天,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办法,制订改造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实施,改造费用应由甲方承担。在新的改造方案完成前,按本协议附件2的规定调整出水指标,并豁免由此造成乙方的出水水质超标的责任。

9.5更改出水排放标准。

因执行甲方要求改变的污水处理出水水质标准,造成运行成本的增加或资本性支出,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9.6出水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违约金。

乙方出水不符合排放标准应按附件16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出水水质不能达标时除外。

9.7处理水量不足违约金。

除非甲方的违约或不可抗力,乙方在设计处理能力之内未能对全部污水进行处理时,按未处理水量元/立方米交纳违约金。

第六章项目设施的移交(bot、tot形式适用)。

第10条特许经营期期满时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移交。

10.1移交委员会。

特许经营期结束个月前,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派员组成移交委员会,具体负责和办理移交工作,甲乙双方代表人数应当相同。移交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政府指派有关部门担任,组织必要的会议会谈并商定设施移交的详尽程序,确定移交仪式,最后将移交信息在省级报上刊登,向社会公告。

10.2移交范围。

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当日即移交日,乙方应向甲方无偿移交:

(a)乙方对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所有权利和利益,包括:

(i)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ii)与污水处理项目设施使用相关的所有机械和设备;。

(iii)第10.4条要求的所有零备件和配件、化学药品以及其它动产;。

(c)土地使用权及与污水处理项目场地有关的其它权利;。

这些资产在向甲方移交时应不存在任何留置权、债权、抵押、担保物权或任何种类的其它请求权。污水处理项目场地在移交日应不存在任何环境问题和环境遗留问题。

甲乙双方在办理移交工作的同时,应明确特许经营期结束后妥善安置原项目公司雇员的办法。

10.3最后恢复性大修和性能测试。

10.3.1最后恢复性大修。

(a)在移交日之前不早于个月,乙方应按照移交委员会商定的最后恢复性大修计划对污水处理项目设施进行大修,此大修必须于移交日个月之前完成。

(b)通过最后恢复性大修,乙方应确保污水处理厂关键设备的整体完好率达到%、其它设备的整体完好率达到%、污水处理厂厂内构筑物不存在重大破损。

(c)如果乙方不能根据上述要求进行最后恢复性大修或达到大修标准,甲方应有权兑取相应维护保函金额自行进行大修。在此情况下,应向乙方提供所发生的支出的详细记录。

10.3.2性能测试。

在移交日之前,移交委员会应进行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性能测试。乙方有责任使测试所得各项性能参数都能符合附件4技术规范的要求。如果所测参数仍有差距,甲方有权从维护保函中支取相应费用以修正上述缺陷。如果保函金额不足使用的,甲方承担费用以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0.4备品备件。

10.4.1在移交日,乙方应向甲方无偿移交按附件4技术规范要求的在个月期间污水处理项目设施正常运行需要的消耗性备件和事故抢修的零备件,并提交备件的详细清单。

10.4.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生产、销售污水处理项目设施所需全部备品备件的厂商名单。

10.5保证期。

乙方应在移交日后12个月的保证期内,承担全厂设备和设施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因接受移交的单位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乙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尽快自费进行保修。

在紧急情况下,或乙方没有及时保修,甲方有权兑取维护保函的相应金额进行保修,但应将支出的情况告诉乙方。

10.6承包商保证的转让。

在移交时,乙方有义务将所有承包商、制造商和供应商提供的尚未期满的担保及保证在可转让的范围内分别无偿转让给甲方,并促成供应商以过去同样的优惠价格供应设备,在移交时,甲方有权选择是否接受合同延续和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

10.7移交效力。

除10.5条规定以外,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随移交的完成而终止,甲方应接管污水处理项目的运营及享有污水处理项目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10.8维护保函的解除。

甲方应在移交日起12个月后的个工作日内解除所有或届时未兑取完的维护保函的余额。

10.9风险转移。

甲方承担移交日后污水处理项目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的风险,除非损失或损坏是由乙方的过错或违约所致。

第七章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第11条甲方和乙方共同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1.1不可抗力。

11.1.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爆发;。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由于不能归因于甲乙方的原因引起的污水处理工程供电中断。

11.1.2积极补救不可抗力的义务。

(b)作出一切合理努力以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c)尽快采取行动纠正或补救造成免于履行义务的事件或情况;。

(d)作出一切合理努力以减轻或限制对对方造成的损害;。

(e)将其根据上述(b)(c)和(d)段采取的行动或行动计划定期通告对方,并在导致它免于履行义务的事件或情况不再存在时立即通知对方。

11.1.3不可抗力的处理程序。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本着诚信平等的原则,立即就此等不可抗力事件进行协商,

(a)如果双方在日内达成一致意见,继续履行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甲方应按照附件12的规定向乙方进行补偿。

(b)如果双方不能够在上述日期限内达成一致意见,则任何一方可送达终止通知。

11.1.4费用。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任一方必须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费用。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应由保险获得补偿,甲方可依不可抗力造成的时间损失给予延期并相应延长特许经营期。

11.1.5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

如果任何不可抗力事件阻止一方履行其义务的时间自该不可抗力发生日起连续超过个工作日,双方应协商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和重新履行本协议的时间。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个工作日之内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的条件和时间达成一致意见,并且该不可抗力事件如果不能一致解决将会对项目的顺利进行造成实质性影响时,任何一方均可以按16.3条款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11.2保密。

任何一方或其雇员、承包商、顾问或代理人获得的所有资料和文件(不论是财务、技术或其它方面,但不包括与项目进展有关的非敏感信息),如果尚未公布即应保密,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在特许经营期期满之后的年期间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公开,但是法律要求的信息除外。本承诺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11.3合作义务,预先警告义务。

双方应相互合作以达到本协议的目的,并应善意地行使和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在此前提下,双方同意:

(b)如果任何一方获悉的任何事件或情形属于:

(2)合理预计另一方不可能获悉该事件或情形;。

则该方应尽快将该事件或情形通知另一方。

第12条甲方的一般义务。

12.1不干预。

甲方不得干预污水处理项目内部管理事务,除非本协议条款的执行受到影响。

12.2不当兑取保证金。

如果甲方兑取了乙方提交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中的款项,之后乙方通过仲裁或其它方式确定甲方无权兑取,甲方应退还兑取的金额,并应补偿乙方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以及支付自兑取之日至退还之日的利息,该利息按当时银行短期贷款利率执行。

第13条乙方的一般义务。

13.1股权转让的限制。

附件7是乙方原始股东的名单及各自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乙方应在公司章程中作出规定,确保在协议生效日之后年内,未经甲方批准任何股东都不得将股权进行转让。在协议生效年后,在符合下列情况下,甲方应批准乙方进行股权转让。

(a)。

(b)。

(c)。

13.2遵守适用法律。

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应始终遵守适用法律的规定。

13.3劳动安全标准。

乙方应遵守现行的劳动保护法规,尊重职工的权利和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及有关标准。

13.4项目文件的协调。

乙方应确保融资文件、股东之间的任何合同、乙方章程、本协议项下的保险单以及由乙方签订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其它合同都能符合本协议的规定和都能够履行本协议。

13.5税金、关税及收费。

乙方应按照适用法律缴纳所有税金、关税及行政性收费。

13.6对承包商和其雇员及代理人的责任。

乙方雇用任何承包商和其雇员及其代理人,不应解除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承包商和其雇员及其代理人为本协议目的的所有作为或不作为视同乙方的作为或不作为。

13.7知识产权的赔偿处理。

乙方应对本项目在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侵犯知识产权而引起的诉讼负责应诉和赔偿。

第14条保险。

14.1特许经营期内,乙方必须按照附件8的规定自费购买保险。

14.2如果乙方不购买或维持本协议所要求的保险,则甲方有权购买该保险,并且有权根据本协议从履约保函或维护保函款中兑取需支付的保险费金额。

第八章违约赔偿。

第15条违约赔偿。

15.1赔偿。

任一方应有权获得因违约方违约而使该方遭受的任何损失、支出和费用的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

15.2减轻损失的措施。

由于另一方违约而遭受损失的一方应采取合理行动减轻损失。如果一方未能采取此类措施,违约方可以请求从赔偿金额中扣除应能够减轻或减少的损失金额。

受损害的一方应有权从另一方获得为减轻损失而采取行动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15.3部分由于受损害方造成的损失。

如果造成损失的部分原因是由于受损害方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赔偿的数额应扣除这些因素应承担的损失。

15.4对间接损失不负责任。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各方均不应对由于或根据本协议产生的或与其相关的任何索赔为对方的任何间接、特殊、利润损失或附带损失或惩罚性损害赔偿负责。

第九章终止、变更和转让。

第16条终止。

16.1甲方的终止。

下述每一条款所述事件,如果不是由于甲方的违约或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如果有允许的纠正期限而乙方在该期限内未能纠正,即构成乙方违约事件,甲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并兑取履约保函或维护保函中的保证金:

(a)乙方未按时实现融资完成;。

(b)乙方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

(c)乙方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

(d)乙方因管理不善,发生特别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

(e)乙方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

(f)根据中国法律乙方进行清算或资不抵债;。

(h)乙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构成对本协议的实质性违约,并且在收到甲方说明其违约并要求补救的书面通知个工作日内仍未能补救该实质性违约。

16.2乙方的终止。

下述每一条款所述事件,如果不是由于乙方的违约或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如果有允许的纠正期限而在该期限内未能纠正,即构成甲方违约事件,乙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b)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的义务;。

(c)甲方未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构成对本协议的实质性违约,并且在收到乙方说明其违约并要求补救的书面通知后的个工作日内未能补救该实质性违约。

16.3终止意向通知和终止通知。

16.3.1终止意向通知。

按照第16.1或16.2条发出的任何终止意向通知应表述违约事件的详细情况并给出必要的协商期。

在终止意向通知发出之后,双方应在协商期内为避免本协议终止采取措施,如果双方就将要采取的措施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在相应的协商期内纠正了违约事件,终止意向通知应立即自动失效。

16.3.2终止通知。

在协商期届满之时,除非:

(i)双方另外达成一致;或。

(ii)导致发出终止意向通知的违约事件得到纠正,

发出终止意向通知的一方有权发出终止通知。

16.4终止的一般后果。

如果本协议提前终止,则自任何一方发出终止通知起,至双方商定的提前终止日止,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在本协议项下不再有进一步的义务,但根据第16.6条可能到期应付的任何款项,以及本协议到期或终止之前发生的而在本协议到期或终止之日尚未支付的付款义务除外。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本协议中争议解决条款和任何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其它条款。

16.5终止后的补偿。

16.5.1乙方违约事件导致的终止。

在生效日期后,如果甲方因乙方违约事件而终止本协议,则甲方应有权收回乙方对该项目的相关权益。甲方在向乙方支付附件12补偿表所列的补偿金额后,乙方对该项目的相关权益将转归甲方所有。

补偿金额的确定应从特许年限、已运营年限、乙方在项目中的总投入、乙方的过错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和设定。

16.5.2甲方违约事件导致的终止。

在生效日期后,如果乙方因甲方违约事件根据第16.2条终止本协议,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收回该项目的相关权益。甲方在向乙方支付附件12补偿表中的补偿金额后,乙方在该项目中的相关权益将转归甲方所有。

补偿金额的确定应由甲乙双方从特许年限、乙方已运营年限、乙方在项目中的总投资、乙方已获取的收益、该项目的预期收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16.5.3第11.1款项下不可抗力事件和/或法律变更导致的终止。

如果因第11.1款所述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依据第16条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附件12补偿表中所列的补偿金额。甲方支付该项目的补偿金额后,乙方将该项目中的相关权益转让给甲方。

补偿金额的确定应由甲乙双方从特许年限、乙方已运营年限、乙方在项目中的总投资、乙方已获取的收益、该项目的预期收益以及各方对此等事件承担的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16.6终止后的移交。

16.6.1乙方根据16.6.2条款向甲方移交参照第10.2条规定的污水处理项目所有设施的权利和权益。

16.6.2乙方应于提前终止日立即向甲方移交污水处理项目的占有权和运行权。甲方和乙方应于日内按照16.5条款确定终止补偿金额。甲方应在确定终止补偿金额后天内将终止补偿金全部支付。乙方在收到最后一笔终止补偿金当日,将项目设施的所有权和所有权益全部移交给甲方。

第17条变更和转让。

17.1甲方的变更。

由于政府机构改革造成甲方的变更,但新的甲方应:

(a)具有承担原甲方对项目的所有权利、义务和责任的能力,并重新得到政府的授权,以及:

(b)接受并完全承担原甲方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

17.2乙方的转让。

17.2.1资产或合同的转让。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让、转让、抵押、质押本项目的资产,也不得在上述资产、权利和利益上设置任何留置权或担保权益或者以其它方式处置这些资产、权利或利益。

第十章解释和争议的解决。

第18条解释规则。

18.1修改。

本协议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只有以书面形式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生效并具约束力。

18.2可分割性。

(a)其它条款仍然有效和可执行;。

(b)双方应对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的条款进行修改,使之合法、有效并可执行,并且这些修改应尽可能平衡双方之间的利益。

第19条争议的解决。

19.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若双方对本协议条款的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产生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则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分歧或索赔。若在个工作日内该争议未能得到解决,则应适用第19.2条的规定。

19.2仲裁。

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争议,由甲乙双方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选择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应提交给仲裁委员会,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9.3争议解决期间的履行。

在争议、分歧或索赔作出最终裁决前,各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并继续享有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在最终裁决作出后按裁决进行最终调整。

19.4继续有效。

第19条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注:争议解决方式只能选择仲裁机构和法院中的一种)。

第十一章其它。

第20条其他条款。

20.1通知。

本协议项下的通知,通过专人递交、快递、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按下述地址送至或发至对方:

甲方:

地址:

邮编:

收件人: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

地址:

邮编:

收件人:

传真:

电子信箱:

一方的收件人地址、电传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若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下述情况应视为已送达:(i)如用信件进行任何通讯,在由专人递交、快递或邮寄方式(挂号、要求回执)发送至上述地址时;和(ii)如用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在准确发送至上述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时。

20.2附件目录。

附件1污水处理项目进水水质设计指标。

附件2污水处理项目出水水质质量指标。

附件3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特许范围(或区域图示)。

附件4技术规范和要求。

附件5特许经营授予方提供的服务和设施。

附件6建设、运营(考虑投入运营前的调试及试运行等环节)和维护方案。

附件7乙方的初始股东名单。

附件8保险。

附件9所需的项目和企业相关文件。

附件10履约保函格式。

附件11维护保函格式。

附件12终止补偿金额。

附件14项目融资方案。

附件15乙方的财务报表格式。

附件16出水不符合标准违约金。

20.3不弃权。

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放弃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除非一方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任何一方未坚持严格履行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未行使其本协议中规定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被视为对任何上述条款的放弃或对今后行使任何上述权利的放弃。

20.4合同文字。

本协议以中文订立,正本一式四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二份。

本协议由双方各自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其签名下注明的日期签署。双方愿受本协议的法律约束。

20.5生效日期

(a)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或。

(b)。

(c)。

主管部门(甲方)。

[印章]。

姓名:

职务:

日期:

公司名称(乙方)。

[印章]。

姓名:

职务:

日期:

污水处理安装工程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安装新大洋·酚醛铝箔(或玻纤)复合荚芯板风管___平方米,现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

四、预定工程工期: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货款定金后,且设计方案由甲方签字认定后,乙方于xx年xx月xx日进场安装,预定安装调试期为___天(如甲方要求变更,除给乙方工程工期相应顺延外,还应承担乙方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五、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__元整,即__元整。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即__元整。即__元整(总价的_____%)后,___日内进行施工。

(2)管道安装完毕当日支付__元整,即__元整。(总价的__%)。

(3)乙方安装完成后,甲方应在十五日内给予验收,验收合格后三日内支付计,即__元整。(总价的__%)。

(4)甲方签字验收并付清所有款项后,乙方出具工程质量保证书。

(5)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无法按时验收的`,甲方除无权使用外,还须承担相应的保管责任及乙方的误工费用。

七、施工管理:

(1)乙方依照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或各有关设计部门提供的图纸施工。

(2)甲方为乙方提供实施本合同的场地及水源、电源、临建宿舍等设施。

八、工程验收后,乙方对本工程质量负责保修____年(详见工程质量保证书)。

九、合同及附件: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___份,乙方___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以上各条款甲乙双方均履约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xx年xx月xx日。

培训机构收费协议书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为了促使学生积极进行游泳锻炼,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在甲方现在条件下为游泳培训提供学习场地,器材。

2、培训费由甲方统一收。

3、协议期内,学费变动须双方协商。

4、对乙方的教学进行监督。

5、协助乙方处理游泳培训相关事项。

1、游泳学员由乙方全权负责教学。

2、按双方商定的时间上课。

3、负责上课内容的安排,尽职尽责完成教学任务。

4、游泳教练持有规定的相关证件或是相关体育人才方可从事游泳培训工作。

5、负责学生在游泳训练时的安全保障。

1、所收游泳培训费用甲方收百分之_______,乙方百分之_______。

2、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结算。培训结束日结清。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乙方和甲方均有义务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透露有关本协议内容项目下的任何信息。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甲方和乙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进行。

2、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1、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本协议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自双方签字起生效,双方各执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

为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实施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维护污水处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__________________(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简单介绍本协议签署的目的、原则和法律依据),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_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本协议由_______市(县)_______(部门)(被授权人)(下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注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______市(县)签署。

鉴于: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对_______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经过______________,确定由______________(乙方)承担本项目。

双方在此达成如下条款:____________。

第二章术语定义。

第1条术语定义。

1.1术语定义。

在本协议中,下述术语具有下列含义:____________(以术语的拼音字母排序)。

指_____污水处理项目,处理能力为每日___立方米,地址为_______。

"本协议"。

指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本特许经营协议,包括附件1至附件16,以及日后可能签订的任何本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修改协议和附件,上述每一文件均被视为并入本协议。

"出水采样点"。

指为检测出水质量对出水进行采样之处。具体位置如附件4图中所示。

"法律变更"。

指:____________a.在本协议签署之后,中国任何政府部门颁布、修改、废除或重新解释的任何适用法律;或者b.甲方的任何上级政府部门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后修改任何批准的重要条件或增加任何重要的额外条件。并且,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导致:____________(i)适用于乙方或由乙方承担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或(ii)对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的要求发生的任何变化。

"工作日"。

指法定的正常工作日。

"化学品"。

指工程技术方案中所述的用于污水处理的化学品。

"基本水量"。

按每一个运营月内,日均____立方米计算的处理水量。

"谨慎运行惯例"。

指在中国的大部分污水处理厂运营者为建设运营类似于本项目的项目所采用或接受的惯例、方法和作法以及采用的国际惯例和方法。

"进水采样点"。

指为检测进水质量对进水进行采样之处。具体位置如附件4图中所示。

"接收点"。

指本项目接收污水进水的具体地点,见附件4。

"交付点"。

指污水经过本项目处理后的交付点,见附件4。

"开工日期"

指按以下方式确定的日期:____________(a)本协议生效后_____天,或_______(b)_____年___月___日,或_______(c)其他条件。

"开始商业运营日"。

指满足第7.3条的规定,项目视为开始商业运营之日。

"履约保函"。

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第3.3条规定向甲方提供的保函。

"批准"。

指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乙方为项目进行融资、建设、拥有、运营、维护和/或移交而需从政府部门获得的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或批准,包括附件9所列的批准文件。

"融资完成"。

指乙方与贷款人签署并递交所需的有效融资文件(包括满足或放弃该融资文件要求的获得首笔资金的每一前提条件),用以证明乙方为本项目获得举债融资所需的全部交易办理完毕,同时乙方应一并收到本协议和融资文件可能要求的股权投资人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

"融资文件"。

指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它文件,但不包括:____________1)与股权投资人的认购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或2)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

"生效日期"

本协议20.4条款中约定的协议生效日期。

"适用法律"。

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部门颁布的所有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所有其他适用的强制性要求。

"商业运营期"或"运营期"。

指自开始商业运营日起至特许经营期最后一日止的期间。

具有第2.2条规定的含义。

"投标保函"。

指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与投标书同时提交的保函。

"维护保函"。

指按照本协议第8.5条款向甲方提供的保函。

"违约"。

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不作为或不可抗力等。

"违约利率"。

指违约当时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加_______%。

"污水"。

指经污水管道收集输送至污水处理项目接收点未经本项目处理的污水。

指位于_______共计_____平方米将用于修建污水处理项目的场地,详见附件3。

指甲方根据本协议就污水处理项目应向乙方承担污水处理服务支付的费用。

指处理每立方米污水的价格。

"运营年"。

指运营期内任一公历年度期间,但第一个运营年的开始应自开始商业运营日开始,最后一个运营年的结束应在特许经营期的最后一日结束。

指运营期内任一个公历月期间,但第一个运营月的开始应在开始商业运营日开始,最后一个运营月的结束应在特许经营期的最后一日结束。

"运营日"。

指运营期内每日从00:____________00时开始至同日24:____________00时结束的二十四小时期间。

"移交日"。

指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或经双方书面同意的移交项目设施的其它日期。

"政府部门"。

(b)本项目所在区域的任何地方立法、行政、司法部门。

"最终竣工日"。

指根据第7.1条款颁发或视为颁发最终完工通知之日。

1.2其它。

在本协议中:____________。

(a)"元"指"人民币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c)所指的日、星期、月、和年均指公历的日、星期、月、和年;。

(d)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包括"一词在任何时候应被视为与"但不限于"连用;。

(f)所指的"维护"应始终解释为包括修理和更新,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

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授予乙方的、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家的权利,以使乙方进行_______(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并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

乙方的特许经营权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始终持续有效。

在特许经营期内,非经甲方同意,并仅限于本项目的融资担保所需,乙方不得擅自就本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向任何第三方进行转让、出租、质押或其它任何处置。

除非依据本协议进行延长或第16条而终止,特许经营期应为_______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3条声明和条件。

3.1甲方的声明。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在生效日期:____________

(2)甲方已经获得本协议附件9列出的应在生效日期前获得的所有批准;

(3)如果甲方在此所作的声明被证实在作出时存在实质方面的不属实,并且该等不属实声明严重影响本协议项下的污水处理项目的顺利进行,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2乙方的声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在生效日期:____________

(2)乙方已经获得本协议附件9列出的应在生效日期前获得的所有批准;

(4)如果乙方在此所作的声明被证实在作出时存在实质方面的不属实,并且该等不属实声明严重影响本协议项下的污水处理项目的顺利进行,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3履约保函(bot形式适用)。

(1)生效日期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按照附件10的格式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设计和建设的义务。

(2)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为自生效日期起至最终竣工日后的一年届满之日,或乙方按第8.5条的规定提交维护保函的日期。上述较迟的一个日期到期时,甲方应解除履约保函,同时甲方在收到履约保函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应解除投标保函。

3.4融资完成。

乙方应确保于生效日期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实现融资完成,在融资完成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确认融资完成,并交付所有签署的融资文件的复印件,以及甲方可能合理要求的表明融资完成已实现的其它证明文件。

3.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3)在特许经营期内,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政府部门要求的各种与本项目有关的批准和保持批准有效。

(4)对乙方污水处理特许经营过程实施监管,包括产品和服务质量,项目经营状况和安全防范措施,以及协助相关部门核算和监控企业成本等。

(5)甲方本着尊重社会公众的知情权,鼓励公众参与监督的原则,有权及时将产品和服务质量检查、监测、评估结果和整改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并受理公众对乙方的投诉,并进行核实处理。

(6)遇紧急情况,在可能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的情况下,可依法对乙方进行临时接管。

3.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享有特许经营权;。

(3)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方式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

(4)接受政府部门的行业监管。服从社会公共利益,履行对社会公益性事业所应尽的义务和服务。

第四章项目建设(bot形式适用)。

第4条土地使用。

4.1土地使用权。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以_______(视项目具体情况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污水处理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并确保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占性地使用土地。

4.2对使用土地的限制。

无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第4.1条污水处理项目土地用于项目之外的其它任何目的。

第5条设计。

5.1设计要求。

乙方应按附件4规定的技术规范和要求以及适用法律法规进行本项目设施的初步设计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审批程序,自行承担或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承担相应费用。

乙方应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本项目设计中的任何缺陷负责,甲方未对设计文件提出异议不应被视为对本协议项下其权利的放弃,或以任何方式解除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唯有第5.4条规定的情况除外。

5.2审阅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

乙方已审阅过附件4规定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对设计文件中的任何错误、不一致、不明确或遗漏应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提出并给予纠正,否则造成的后果和一切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5.3施工图设计。

乙方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和附件4中列明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提供给甲方及具有审查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建设前审查。如果在施工图设计中需要对初步设计进行重大变更则应提出变更理由。有内容变更的施工图设计,必需经甲方批准方可以据此施工。如申报后________日内甲方未书面拒绝,视为甲方同意该施工图的内容变更。

5.4甲方的责任。

只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应对设计中的错误负责:____________。

(b)甲方在收到乙方有关错误的通知后,书面答复乙方按照原设计行事。

第6条建设。

6.1乙方的主要义务。

(b)进行施工前准备,及时提供所有必要的施工设施;。

(f)在工程建设完成后,按照本协议第6.8条的规定交付有关竣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6.2甲方的主要义务。

(a)在建设期内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政府部门所要求的批准和保持批准有效;。

(b)给予属于甲方批准权限内的批准并保持批准有效。

6.3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在工程建设开始之前,乙方应根据附件6制定和执行工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计划,并在工程建设进度月报表中同时反映工程质量监控情况。

6.4项目进度计划。

6.4.1项目计划。

双方应根据附件6规定的进度计划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建设义务。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附件6规定的进度计划日期的最后期限将延长或修改。

(a)第11.1条所述的不可抗力事件;。

(b)由于第6.9条所述的发现文物使工程建设的实施延误;。

(c)由于甲方的违约而造成乙方的延误;。

(d)由于乙方的违约而造成甲方的延误。

6.4.2进度日期的延长

当第11.1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一方应在实际发生延误的_______个工作日之内,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延期要求,并说明该延期是已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后所无法回避的延期。

收到延期要求的一方应积极同提出要求的一方就延期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书面意见。如提出书面要求的一方在_______个工作日之内没有收到另一方对延期表示异议的书面意见,将被视为另一方对延期的要求已表示同意。

6.4.3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开始商业运营日的延误。

如果由于甲方的违约造成开始商业运营日的任何延误,乙方应:____________。

(a)提出附件6规定的进度计划日期作适当延长;

(c)有权获得延长特许经营期,相应延长的特许经营期应不少于被延误的商业运营期。

6.4.4乙方导致的竣工延误。

如果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开始商业运营日的延误,则乙方应就发生的任何延误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额____元。甲方可以从履约保函中兑取,直至履约保函全部兑取完。如果履约保函累计被兑取完毕或者违约金金额累计达到履约保函金额,甲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书。

6.5进度报告。

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提交工程建设进度月报,该月报应反映已完成的和在建的建设工程进度和质量、预计完成工程的时间,如果进度和质量发生问题,应提出挽回的措施和计划。

6.6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6.6.1对建设工程的检查。

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工程施工的前提下,检查乙方进度和项目的质量控制检验方法及结果,以确认工程建设符合本协议规定的进度和质量要求。乙方应派代表陪同检查,提供检查工作的必要条件,若检查工作中涉及专有资料的保密问题,应按11.2条保密条款执行。

6.6.2不符合质量和安全要求。

如果工程建设不符合本协议的质量或安全要求,甲方可以就此向乙方提出警告。如果乙方在甲方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不能或拒绝修正缺陷,甲方有权停止施工,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直到安全得到保证、缺陷得到修补、质量得到控制方可恢复施工。停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7不可免除。

不论甲方是否监督、检查建设工程的任何部分,都不应视为放弃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也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协议下的任何义务。

6.8交付图纸和技术资料。

(a)_______份项目设施的全套施工和竣工图纸、竣工验收记录;。

(c)_______份,甲方合理要求的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技术文件或资料。

6.9对考古、地质及历史物品的保护。

如果乙方在污水处理项目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发现考古文物、化石、古墓遗址、及具有考古学、地质学和历史意义的任何物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如果上述发现导致建设工程的延误,应按第6.4.2条执行,或双方按照第6.4.3条款中(b)条款进行协商延长特许经营期或予以经济补偿。

第7条竣工。

7.1项目设施竣工验收。

乙方应至少提前_______个工作日向甲方发出竣工验收的书面通知。

甲方在接到通知后的_______日内派代表参加由乙方组织有关方面联合进行的竣工验收。如果甲方在收到通知后未参加竣工验收,则竣工验收可在甲方缺席的情况下按预定的时间进行,并将验收结果及时通报甲方。

如果竣工验收部分或全部不合格,甲方应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陈述不合格理由。乙方应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补救不合格情况,并应至少提前_______个工作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再次组织竣工验收。乙方应对因不合格而导致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甲方在再次竣工验收结束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未发出有关不合格的书面通知,并且验收结果已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则视为项目设施竣工。

7.2环保验收。

乙方应在开始商业运营日之前,在合理日期内上报环保部门进行环保验收。

7.3开始商业运营。

(a)乙方通过环保部门或甲、乙双方认可的具有认证资格的第三方监测机构检测,且项目连续_______日出水水质满足污水处理出水质量标准,并接到环保部门发出的正式通过验收的通知后,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申请正式开始商业运营。

(b)甲方应自接到开始商业运营申请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开始商业运营,如不同意须同时陈述理由。如果不同意原因是由甲方造成的,甲方应在_______日内解决。如_______日内仍未能解决,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第_______日视为开始商业运营日。如甲方未于上述期限内发出同意或不同意的通知,视为同意乙方开始商业运营。乙方应将最终的开始商业运营日通知甲方。

(c)自开始商业运营日或视为开始商业运营日起,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污水进水,并按照第9条规定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第五章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第8条运营与维护。

8.1运营和维护的基本原则。

(b)附件6规定的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c)运行维护手册以及污水处理项目内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说明手册和指导。

乙方应确保污水处理项目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营运状态并能够安全稳定地处理污水和污泥,使其达到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和噪声满足环保要求。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应只对甲方收集的污水提供处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污水进行处理。(污水处理项目自身产生的污水除外)。

8.3甲方的主要责任。

甲方应确保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收集和输送污水至污水处理项目交付点,如期达到本协议规定的基本水量和进水水质,即每一个运营月内平均日污水量为_______m3和控制污水进水水质在附件1进水水质标准以内。

在整个特许运营期内,应督促乙方认真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行业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协议规定的出水质量标准。

8.4乙方的主要责任。

从开始商业运营日起,乙方应连续接受和处理污水(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将从接收点排入的进水经处理达到出水质量标准后,排放至交付点。

如果进水水量超过本协议规定的污水处理项目设计处理能力,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同时提出拟采取的对超量污水进行处理的措施。通知发出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没有表示意见,则被视为同意乙方的措施建议。

乙方应按适用法律法规和合理的商业标准以及谨慎运行惯例认真而有效地处理其业务与事务,按附件15向甲方提交反映其经营情况的财务报表,并保证其真实性。

乙方应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和检验制度,按照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频次和有关标准、方法定期检测污水处理厂进水和出水等项目,做好各项检测分析资料和水质报表的汇总、归档。

乙方应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状况及性能建立定期检修保养制度,对各项设施的图纸资料进行收集、归类和整理,完善公用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保持水处理设施处于良好使用状态,并在甲方的要求下将设施运行情况报告给甲方。

乙方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充分考虑环境影响,维护生态环境。

乙方应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报甲方备案,并按要求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乙方应保障生产和服务的稳定和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如出现重大意外事故,乙方应及时通报甲方,并尽最大人力、物力进行抢救,尽快恢复生产与服务;在事故影响期间,乙方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公众的影响。

8.5维护保函。

8.5.1维护保函的出具。

在正式开始商业运营日之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一份维护保函,其格式为甲方可接受的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保函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维护保函应至少每两年更新一次,作为其履行本协议项下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维护义务及保证期义务的保证。分期提供保函时,下一期的保函必须在上一期保函结束前一个月提供,以确保保函的继续有效。最后一次保函有效期要持续到特许经营期结束后12个月。

8.5.2恢复维护保函的数额。

如果甲方在特许经营期内兑取维护保函项下的款项,乙方应确保在甲方兑取款项后的_______个月内将维护保函的金额恢复到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并向甲方提供维护保函已恢复的证据。

8.5.3维护的责任。

甲方行使兑取维护保函项下款项的权利不损害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且不应解除乙方不履行维护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义务。

8.6运行与维护手册。

在开始商业运营之前,乙方应编制运行与维护手册。该手册应包括生产运行、日常维护、设备检修内容、程序和频率等,并在开始商业运营日之前报送甲方备查。

8.7水样的采集和储存。

(a)水样的采集和储存应满足附件4的相应要求;。

甲方有权指定代表或委派监督员在任何时候对乙方的检测程序、仪器、设备和结果进行现场检查和检测。

甲方核实或抽查的结果与乙方自检结果不一致时,应以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结果为准。聘请第三方检测的细则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8.8水量的计量。

8.8.1乙方应按附件4明示的位置安装计量检测装置,计量污水处理厂的进水量及出水量。在开始商业运营日或双方约定的时间,双方应将所有安装的流量计设定一个基础读数,以确定每一流量计的原始值。出水流量由乙方在每月_______日抄表,以确定出水水量。水量以立方米计算。甲方有权随时核查流量计读数及乙方的抄表记录。如果甲乙双方就水量记录结果存在分歧,任何一方有权提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验确定。

8.8.2乙方应使用符合要求的流量计连续测量、计算和记录在进水计量点提取的进水量和在出水计量点提取的出水量。包括瞬时流量和时、日、月、年的累计流量。

8.9暂停服务。

发生计划内暂停服务,乙方应于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交下一年度维护计划,其重大维护和更新内容上报甲方。甲方应在预计的计划内暂停服务开始之前给与书面答复或批准,乙方应尽最大努力使计划内暂停服务的影响降低到最小以使设施的处理能力在计划内暂停服务期间维持不少于_______%的设计处理能力。每一运营年计划内暂停服务不得多于_______天。计划内暂停服务期间甲方不承担基本水量义务。

若发生计划外暂停服务,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解释其原因并尽最大努力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服务。若因乙方原因计划外暂停服务超过_______小时,乙方应按9.7条款支付水量不足违约金。

8.10环境保护。

乙方应始终遵守有关公共卫生和安全的适用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规定。

乙方不应因项目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而造成污水处理厂场地和排水干管(如果有)土地(包括土壤、地下水或地表水及空气)或周围环境的污染。

乙方在项目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期间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来避免或尽量减少对项目设施周围建筑物和居民区的干扰。

但乙方对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形不承担责任:____________(1)生效日期前已经存在的或潜在的;或者(2)因第三方的作为或不作为引起的;或者(3)甲方导致的环境污染及安全隐患。

8.11未履行维护的处理。

如果乙方违反其第8.4条项下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维护的义务,甲方可就该违约向乙方发出通知,限期完成纠正性维护。乙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对污水处理项目设施进行必要的纠正性维护。如乙方未在限期内进行纠正性维护,甲方有权依据附件11兑取维护保函项下款项对项目设施进行纠正性维护。

甲方及其代表应有权在任何时候进入污水处理项目设施,按照相关规定对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运营和维护进行监察,但甲方不得干涉、延误或干扰乙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报表、报告和资料,但应予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漏(政府相关管理机构行使行政职权的除外)。

(b)甲方提供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量超过基本水量,且在项目设计处理能力范围之内时,乙方全部处理,除按(a)条规定计算污水处理服务费之外,超额部分的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处理单价×超出基本水量的处理水量×_______%。

每年_______月乙方可根据能源、原材料、人员工资的变动以及由于政策法规的变更影响等因素,计算下一年的污水处理成本,若有必要可以向甲方提供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计算依据(人工费、药剂费、电价、物价指数等)和申请调整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的要求,甲方应履行必要的审核、审批程序并在_______个月内给予答复。

乙方应在每个运营月结束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照计算的污水处理服务费金额向甲方开具账单或付款通知,并同时向甲方提供当月运营报告,包括处理水量、水质检测情况、设施运行状态等情况。甲方在收到账单_______日内支付无争议的污水处理服务费金额。如甲方对账单有争议,应在收到付款通知后_______日内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就争议部分进行协商,也可提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确定。如双方对检验结果均无异议,则甲方应依照第三方结果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如甲乙双方未能协商解决,应依照第19条解决。

本协议项下任何逾期未付款项,应从到期应付之日起至收款方收到款项之日止按违约利率计息。

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支付一律以人民币支付。

9.4污水进水水质超标。

如果由于甲方责任造成进水水质超标,甲方应向乙方给予适当补偿。

(b)如果污水处理项目没有能力处理,并持续_______天,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办法,制订改造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实施,改造费用应由甲方承担。在新的改造方案完成前,按本协议附件2的规定调整出水指标,并豁免由此造成乙方的出水水质超标的责任。

9.5更改出水排放标准。

因执行甲方要求改变的污水处理出水水质标准,造成运行成本的增加或资本性支出,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9.6出水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违约金。

乙方出水不符合排放标准应按附件16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出水水质不能达标时除外。

9.7处理水量不足违约金。

除非甲方的违约或不可抗力,乙方在设计处理能力之内未能对全部污水进行处理时,按未处理水量_______元/立方米交纳违约金。

第六章项目设施的移交(bot、tot形式适用)。

第10条特许经营期期满时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移交。

10.1移交委员会。

特许经营期结束_______个月前,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派员组成移交委员会,具体负责和办理移交工作,甲乙双方代表人数应当相同。移交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政府指派有关部门担任,组织必要的会议会谈并商定设施移交的详尽程序,确定移交仪式,最后将移交信息在省级报上刊登,向社会公告。

10.2移交范围。

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当日即移交日,乙方应向甲方无偿移交:____________。

(a)乙方对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所有权利和利益,包括:____________。

(i)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ii)与污水处理项目设施使用相关的所有机械和设备;。

(iii)第10.4条要求的所有零备件和配件、化学药品以及其它动产;。

(c)土地使用权及与污水处理项目场地有关的其它权利;。

这些资产在向甲方移交时应不存在任何留置权、债权、抵押、担保物权或任何种类的其它请求权。污水处理项目场地在移交日应不存在任何环境问题和环境遗留问题。

甲乙双方在办理移交工作的同时,应明确特许经营期结束后妥善安置原项目公司雇员的办法。

10.3最后恢复性大修和性能测试。

10.3.1最后恢复性大修。

(a)在移交日之前不早于_______个月,乙方应按照移交委员会商定的最后恢复性大修计划对污水处理项目设施进行大修,此大修必须于移交日_______个月之前完成。

(b)通过最后恢复性大修,乙方应确保污水处理厂关键设备的整体完好率达到_______%、其它设备的整体完好率达到_______%、污水处理厂厂内构筑物不存在重大破损。

(c)如果乙方不能根据上述要求进行最后恢复性大修或达到大修标准,甲方应有权兑取相应维护保函金额自行进行大修。在此情况下,应向乙方提供所发生的支出的详细记录。

10.3.2性能测试。

在移交日之前,移交委员会应进行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性能测试。乙方有责任使测试所得各项性能参数都能符合附件4技术规范的要求。如果所测参数仍有差距,甲方有权从维护保函中支取相应费用以修正上述缺陷。如果保函金额不足使用的,甲方承担费用以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0.4备品备件。

10.4.1在移交日,乙方应向甲方无偿移交按附件4技术规范要求的在_______个月期间污水处理项目设施正常运行需要的消耗性备件和事故抢修的零备件,并提交备件的详细清单。

10.4.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生产、销售污水处理项目设施所需全部备品备件的厂商名单。

10.5保证期。

乙方应在移交日后12个月的保证期内,承担全厂设备和设施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因接受移交的单位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乙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尽快自费进行保修。

在紧急情况下,或乙方没有及时保修,甲方有权兑取维护保函的相应金额进行保修,但应将支出的情况告诉乙方。

10.6承包商保证的转让。

在移交时,乙方有义务将所有承包商、制造商和供应商提供的尚未期满的担保及保证在可转让的范围内分别无偿转让给甲方,并促成供应商以过去同样的优惠价格供应设备,在移交时,甲方有权选择是否接受合同延续和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

10.7移交效力。

除10.5条规定以外,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随移交的完成而终止,甲方应接管污水处理项目的运营及享有污水处理项目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10.8维护保函的解除。

甲方应在移交日起12个月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解除所有或届时未兑取完的维护保函的余额。

10.9风险转移。

甲方承担移交日后污水处理项目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的风险,除非损失或损坏是由乙方的过错或违约所致。

第七章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第11条甲方和乙方共同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1.1不可抗力。

11.1.1不可抗力。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爆发;。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由于不能归因于甲乙方的原因引起的污水处理工程供电中断。

11.1.2积极补救不可抗力的义务。

(b)作出一切合理努力以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c)尽快采取行动纠正或补救造成免于履行义务的事件或情况;。

(d)作出一切合理努力以减轻或限制对对方造成的损害;。

(e)将其根据上述(b)(c)和(d)段采取的行动或行动计划定期通告对方,并在导致它免于履行义务的事件或情况不再存在时立即通知对方。

11.1.3不可抗力的处理程序。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本着诚信平等的原则,立即就此等不可抗力事件进行协商,

(a)如果双方在_______日内达成一致意见,继续履行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甲方应按照附件12的规定向乙方进行补偿。

(b)如果双方不能够在上述_______日期限内达成一致意见,则任何一方可送达终止通知。

11.1.4费用。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任一方必须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费用。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应由保险获得补偿,甲方可依不可抗力造成的时间损失给予延期并相应延长特许经营期。

11.1.5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

如果任何不可抗力事件阻止一方履行其义务的时间自该不可抗力发生日起连续超过_______个工作日,双方应协商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和重新履行本协议的时间。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___个工作日之内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的条件和时间达成一致意见,并且该不可抗力事件如果不能一致解决将会对项目的顺利进行造成实质性影响时,任何一方均可以按16.3条款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11.2保密。

任何一方或其雇员、承包商、顾问或代理人获得的所有资料和文件(不论是财务、技术或其它方面,但不包括与项目进展有关的非敏感信息),如果尚未公布即应保密,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在特许经营期期满之后的_______年期间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公开,但是法律要求的信息除外。本承诺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11.3合作义务,预先警告义务。

(b)如果任何一方获悉的任何事件或情形属于:____________。

(2)合理预计另一方不可能获悉该事件或情形;。

则该方应尽快将该事件或情形通知另一方。

第12条甲方的一般义务。

12.1不干预。

甲方不得干预污水处理项目内部管理事务,除非本协议条款的执行受到影响。

12.2不当兑取保证金。

如果甲方兑取了乙方提交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中的款项,之后乙方通过仲裁或其它方式确定甲方无权兑取,甲方应退还兑取的金额,并应补偿乙方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以及支付自兑取之日至退还之日的利息,该利息按当时银行短期贷款利率执行。

第13条乙方的一般义务。

13.1股权转让的限制。

附件7是乙方原始股东的名单及各自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乙方应在公司章程中作出规定,确保在协议生效日之后_______年内,未经甲方批准任何股东都不得将股权进行转让。在协议生效_______年后,在符合下列_______情况下,甲方应批准乙方进行股权转让。

(a)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

13.2遵守适用法律。

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应始终遵守适用法律的规定。

13.3劳动安全标准。

乙方应遵守现行的劳动保护法规,尊重职工的权利和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及有关标准。

13.4项目文件的协调。

乙方应确保融资文件、股东之间的任何合同、乙方章程、本协议项下的保险单以及由乙方签订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其它合同都能符合本协议的规定和都能够履行本协议。

13.5税金、关税及收费。

乙方应按照适用法律缴纳所有税金、关税及行政性收费。

13.6对承包商和其雇员及代理人的责任。

乙方雇用任何承包商和其雇员及其代理人,不应解除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承包商和其雇员及其代理人为本协议目的的所有作为或不作为视同乙方的作为或不作为。

13.7知识产权的赔偿处理。

乙方应对本项目在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侵犯知识产权而引起的诉讼负责应诉和赔偿。

第14条保险。

14.1特许经营期内,乙方必须按照附件8的规定自费购买保险。

14.2如果乙方不购买或维持本协议所要求的保险,则甲方有权购买该保险,并且有权根据本协议从履约保函或维护保函款中兑取需支付的保险费金额。

第八章违约赔偿。

第15条违约赔偿。

15.1赔偿。

任一方应有权获得因违约方违约而使该方遭受的任何损失、支出和费用的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

15.2减轻损失的措施。

由于另一方违约而遭受损失的一方应采取合理行动减轻损失。如果一方未能采取此类措施,违约方可以请求从赔偿金额中扣除应能够减轻或减少的损失金额。

受损害的一方应有权从另一方获得为减轻损失而采取行动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15.3部分由于受损害方造成的损失。

如果造成损失的部分原因是由于受损害方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赔偿的数额应扣除这些因素应承担的损失。

15.4对间接损失不负责任。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各方均不应对由于或根据本协议产生的或与其相关的任何索赔为对方的任何间接、特殊、利润损失或附带损失或惩罚性损害赔偿负责。

第九章终止、变更和转让。

第16条终止。

16.1甲方的终止。

(a)乙方未按时实现融资完成;。

(b)乙方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

(c)乙方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

(d)乙方因管理不善,发生特别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

(e)乙方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

(f)根据中国法律乙方进行清算或资不抵债;。

(h)乙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构成对本协议的实质性违约,并且在收到甲方说明其违约并要求补救的书面通知个工作日内仍未能补救该实质性违约。

16.2乙方的终止。

(b)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的义务;。

(c)甲方未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构成对本协议的实质性违约,并且在收到乙方说明其违约并要求补救的书面通知后的个工作日内未能补救该实质性违约。

16.3终止意向通知和终止通知。

16.3.1终止意向通知。

按照第16.1或16.2条发出的任何终止意向通知应表述违约事件的详细情况并给出必要的协商期。

在终止意向通知发出之后,双方应在协商期内为避免本协议终止采取措施,如果双方就将要采取的措施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在相应的协商期内纠正了违约事件,终止意向通知应立即自动失效。

16.3.2终止通知。

在协商期届满之时,除非:____________。

(i)双方另外达成一致;或。

(ii)导致发出终止意向通知的违约事件得到纠正,

发出终止意向通知的一方有权发出终止通知。

16.4终止的一般后果。

如果本协议提前终止,则自任何一方发出终止通知起,至双方商定的提前终止日止,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在本协议项下不再有进一步的义务,但根据第16.6条可能到期应付的任何款项,以及本协议到期或终止之前发生的而在本协议到期或终止之日尚未支付的付款义务除外。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本协议中争议解决条款和任何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其它条款。

16.5终止后的补偿。

16.5.1乙方违约事件导致的终止。

在生效日期后,如果甲方因乙方违约事件而终止本协议,则甲方应有权收回乙方对该项目的相关权益。甲方在向乙方支付附件12补偿表所列的补偿金额后,乙方对该项目的相关权益将转归甲方所有。

补偿金额的确定应从特许年限、已运营年限、乙方在项目中的总投入、乙方的过错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和设定。

16.5.2甲方违约事件导致的终止。

在生效日期后,如果乙方因甲方违约事件根据第16.2条终止本协议,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收回该项目的相关权益。甲方在向乙方支付附件12补偿表中的补偿金额后,乙方在该项目中的相关权益将转归甲方所有。

补偿金额的确定应由甲乙双方从特许年限、乙方已运营年限、乙方在项目中的总投资、乙方已获取的收益、该项目的预期收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16.5.3第11.1款项下不可抗力事件和/或法律变更导致的终止。

如果因第11.1款所述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依据第16条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附件12补偿表中所列的补偿金额。甲方支付该项目的补偿金额后,乙方将该项目中的相关权益转让给甲方。

补偿金额的确定应由甲乙双方从特许年限、乙方已运营年限、乙方在项目中的总投资、乙方已获取的收益、该项目的预期收益以及各方对此等事件承担的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16.6终止后的移交。

16.6.1乙方根据16.6.2条款向甲方移交参照第10.2条规定的污水处理项目所有设施的权利和权益。

16.6.2乙方应于提前终止日立即向甲方移交污水处理项目的占有权和运行权。甲方和乙方应于_______日内按照16.5条款确定终止补偿金额。甲方应在确定终止补偿金额后_______天内将终止补偿金全部支付。乙方在收到最后一笔终止补偿金当日,将项目设施的所有权和所有权益全部移交给甲方。

第17条变更和转让。

17.1甲方的变更。

由于政府机构改革造成甲方的变更,但新的甲方应:____________。

(b)接受并完全承担原甲方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

17.2乙方的转让。

17.2.1资产或合同的转让。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让、转让、抵押、质押本项目的资产,也不得在上述资产、权利和利益上设置任何留置权或担保权益或者以其它方式处置这些资产、权利或利益。

第十章解释和争议的解决。

第18条解释规则。

18.1修改。

本协议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只有以书面形式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生效并具约束力。

18.2可分割性。

(a)其它条款仍然有效和可执行;。

(b)双方应对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的条款进行修改,使之合法、有效并可执行,并且这些修改应尽可能平衡双方之间的利益。

第19条争议的解决。

19.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若双方对本协议条款的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产生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则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分歧或索赔。若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该争议未能得到解决,则应适用第19.2条的规定。

19.2仲裁。

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争议,由甲乙双方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选择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应提交给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9.3争议解决期间的履行。

在争议、分歧或索赔作出最终裁决前,各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并继续享有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在最终裁决作出后按裁决进行最终调整。

19.4继续有效。

第19条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注:____________争议解决方式只能选择仲裁机构和法院中的一种)。

第十一章其它。

第20条其他条款。

20.1通知。

一方的收件人地址、电传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若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下述情况应视为已送达:____________(i)如用信件进行任何通讯,在由专人递交、快递或邮寄方式(挂号、要求回执)发送至上述地址时;和(ii)如用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在准确发送至上述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时。

20.2附件目录。

附件1污水处理项目进水水质设计指标。

附件2污水处理项目出水水质质量指标。

附件3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特许范围(或区域图示)。

附件4技术规范和要求。

附件5特许经营授予方提供的服务和设施。

附件6建设、运营(考虑投入运营前的调试及试运行等环节)和维护方案。

附件7乙方的初始股东名单。

附件8保险。

附件9所需的项目和企业相关文件。

附件10履约保函格式。

附件11维护保函格式。

附件12终止补偿金额。

附件14项目融资方案。

附件15乙方的财务报表格式。

附件16出水不符合标准违约金。

20.3不弃权。

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放弃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除非一方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任何一方未坚持严格履行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未行使其本协议中规定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被视为对任何上述条款的放弃或对今后行使任何上述权利的放弃。

20.4合同文字。

本协议以中文订立,正本一式四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二份。

本协议由双方各自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其签名下注明的日期签署。双方愿受本协议的法律约束。

20.5生效日期

(a)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或。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门(甲方)________。

[印章]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乙方)________。

[印章]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训机构收费协议书

甲方:

电话:

传真:

乙方:

电话:

传真:

经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制定以下培训项目合作协议。

一、培训合作内容。

1、课程名称:

2、培训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周____、周____)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共____天,每天____课时。

3、培训形式:公开课。

4、培训地点:

二、甲方为乙方的管理机构,负责提供相关的项目资料和必要的协助。乙方为甲方的培训顾问,负责按照双方商定的项目内容开展推广工作,招收学员。

三、双方仅为项目合作关系,不存在员工与企业的性质。甲方仅按照协议要求支付乙方合作项目的提成,其他费用乙方自负。

四、合作期。

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作期满,除非经双方商定再续,否则合作关系自行中止。

五、费用支付。

1、甲方按每天____元(大写:________)的课酬支付给乙方,____天共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本协议所涉及的税金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提供发票。

2、本协议签订____日内甲方将费用的____%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________元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中,剩余款项在培训结束当日(即____月____日)中午以现金全额支付;若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如期开课,乙方不退预付款。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如期开课,需在造成违约事实的____日内将预付培训费用退回到甲方账户。

3、甲方承担培训师从讲师开课前所在城市往返培训地的差旅费和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甲方负责提前为讲师预订返程机票(或火车票)和酒店;讲师于培训前一天到达培训地,结束当天返回。

六、提成办法。

甲方在完成招生手续,收取学员所有费用后,以双方商定的形式支付乙方提成。提成额以学员收费的总额为基础计算。

七、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为培训的举办方,负责业务的经营,包括对市场的分析、课程的前期定项、针对客户的招生工作、培训场地及时间安排、培训班的管理工作等。

2、甲方须提前跟乙方沟通培训内容,以便乙方进行相关课程准备,并就培训时间、培训形式双方达成一致并确认。

3、甲方在招生工作中,利用甲方自身的资源(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平面媒体广告、电话、邮件、公司画册、其它宣传渠道及甲方会员资料库等),负责对讲师及课程内容进行对外宣传,提高市场对乙方讲师及课程的认知度。

4、甲方负责在培训前对客户的需求进行调查和了解,将客户公司类型及受训学员的相关信息提供给乙方,以便于乙方针对学员做相关课程准备,使培训课程更有针对性。

5、甲方负责提供培训地点及培训设施的准备,一般包括多媒体投影仪、麦克风、白板、笔等,甲方安排专人在培训现场协助讲师。

6、乙方同意甲方在课程现场进行拍照、录像,录像时间不能超过4小时,照片和录像资料需交乙方审核和备份,并且照片和录像资料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7、甲方负责在课程结束后,现场对学员进行培训评估、填写培训调查表,并向乙方提供学员反馈结果、及现场授课照片;培训结束后,双方应及时交流培训需提高及改进的地方;如有部分学员对培训不满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的办法。

八、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为培训服务的提供方,负责对甲方培训班进行授课,并尽职尽责保证课程顺利进行。

2、乙方收到甲方培训邀请及双方沟通后,应提前将讲师真实背景资料及培训课程内容资料发给甲方,供甲方用于课程招生宣传使用,并保证讲师个人资料的真实有效性。

3、乙方负责在开课前一周提供给甲方完整的电子版学员讲义,供甲方准备复印给培训学员上课使用;如讲师授课所用的讲义资料有修改或增补,乙方应把修改后的版本在结束授课后3天内提供给甲方。

4、乙方应提前到达培训场所,并准备好授课所用的培训讲义、资料和笔记本电脑;

5、乙方应根据甲方所订的培训时间表,适时控制培训进度,并保证课程内容顺利完成;

6、乙方讲师以甲方专业培训讲师的身份授课,并在培训过程中只能以甲方的立场进行授课或宣传,甲方负责客户后期相关培训的跟进,受训对象为甲方的客户,乙方不得对甲方的客户进行利益侵害。

7、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培训结束后,对受训学员针对培训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必要及简单的售后服务。

九、关于后续合作。

1、培训结束后,在双方合作满意的基础上,双方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甲乙双方有维护对方知名度的责任,并允许对方在对外宣传报导中提名。

2、针对后期的培训活动,双方应另签署协议以再次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或以培训确认书的形式确定合作细节;如果没有,则按此协议执行。

十、保密。

乙方在利用甲方名义进行招生的过程中,需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不得将由合作项目招收的学员转移到第三方。

十一、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不得擅自修改本协议内容。

2、由于甲乙双方单方面责任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责任方全部承担,必要时可诉诸法律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解决。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相关司法机构进行仲裁解决。

十三、其他。

1、本协议有效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执行当天结束。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收费协议

根据《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委托银行代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业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服务方式和任务

(一)服务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代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业务,乙方在瑞丽市政务中心(瑞丽市电信大楼七楼)设臵仅限于办理代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代收点”窗口,为甲方提供代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甲方在瑞丽市政务中心无偿为乙方提供服务窗口、办公桌椅、安装网线、电话线及电源线。

2、乙方负责配臵代理收费服务人员2名、网络终端一台、prii打印机一台、点钞机一台、pos机一台,免费为甲方提供代收费服务。

3、客户可以选择乙方在瑞丽市政务中心代收窗口或在乙方营业厅办理行政事业性缴费业务。缴费形式可以是现金或转账方式,转账必须持在乙方开立的个人(单位)银行卡或支票办理。但持支票办理的必须回到乙方营业厅办理。(建议持他行金融产品不予办理。是否可以持本行支票到代收点办理有待商议,因为需要考虑印鉴核对及账户余额是否足额的问题)。

1

4、乙方为甲方提供代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业务,必须遵循云财综[1999]42号《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委托银行代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和瑞政办发[2017]49号《关于印发瑞丽市行政 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二)服务任务

1、负责代甲方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非税收入);

2、负责将代收非税收入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非税收入专户;

3、负责根据甲方指令将属于预算内资金划缴国库。

二、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以瑞丽市政务中心(位于瑞丽市电信大楼七楼)第一道进门为界,在瑞丽市政务中心内如发生乙方款箱被枪,财产损毁、遗失,人员伤亡情形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负责监督管理执收单位填写《云南省预算外资金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的规范性的合规性。如因执收单位未按云财综[1999]42号文及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完整、准确填写《缴款通知书》,导致乙方退单或缴费错误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以此弥补乙方为本次合作所投入的人力和资产成本。

4、因甲方指令错误,导致乙方错划资金,造成责任事故或资金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5、乙方为甲方提供代收费服务时,出现重大过失或服务质量很差等情形时,经双方协商,乙方不能或怠于处理,甲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本协议。

(二)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进入瑞丽市政务中心(位于瑞丽市电信大楼七楼)办公区第一道门之前,发生的款箱被枪,财产损毁、遗失,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责任。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财产负有保护义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在受理收款业务时,如因乙方差错导致缴款书填写错误或收费错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5、甲方未尽力为乙方提供存款业务支持,致使乙方在本次合作中长期处于成本大于收入的状态,乙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本协议。

三、业务流程

(一)凭证使用

1、《云南省预算外资金缴款通知书》一式两联单。由执收单开具,第一联交客户到乙方办理缴费后,由乙方留存,第二联由执收单位留存。

2、《云南省预算外资金收缴分离专用缴款书》一式五联单。由乙方开具。第一联退缴款人,第二联退缴款人交执收单位,第三联借方凭证由乙方留存,第四联贷方凭证由乙方留存,第五联收账通知待乙方入账后交甲方凭以做账。

3、乙方应将《云南省预算外资金收缴分离专用缴款书》纳入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管理,严格领用登记制度,切实加强监督。

(二)报表种类

《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银行代收解缴专户汇总月报表》一式四联。由乙方按月完成填报工作(数据截止日期以甲方每月断账日为准),一式四联均需由乙方和执收单位加盖业务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第一联银行留存备查,第二联交执收单位备查,第三、四联交甲方备查。

(三)缴费流程

1、客户到执收单位申请办理相关业务,由执收单位按规定开具一式两联《缴费通知单》,加盖执收单位业务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将第一联交客户凭以到乙方办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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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

本协议示范文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部《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巾场化进程的意见》(建城〔_________〕272号)、《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和《关于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建城〔_________〕154号)编制。

本协议示范文本主要用于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如bot(建设—运营—移交),tot(转让经营权)等形式。其他形式如股权转让等可参照本示范文本。

本协议示范文本作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等实施污水处理特许经营过程中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示范性文件。鉴于项目的具体情况各有不同,各地在参照使用本协议示范文本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示范文本的相应条款加以细化和补充。

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应由项目执行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术语定义。

第1条术语定义。

1.1术语定义。

1.2其他。

第3条声明和条件。

3.1甲方的声明。

3.2乙方的声明。

3.3履约保函(bot形式适用)。

3.4融资完成。

3.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项目建设(bot形式适用)。

第4条土地使用。

4.1土地使用权。

4.2对使用土地的限制。

第5条设计。

5.1没汁要求。

5.2审阅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

5.3施工图设计。

5.4甲方的责任。

第6条建设。

6.1乙方的主要义务。

6.2甲方的主要义务。

6.3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6.4项目进度计划。

6.5进度报告。

6.6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6.7不可免除。

6.8交付图纸和技术资料。

6.9对考古、地质及历史物品的保护。

第7条竣工。

7.1项目设施竣工验收。

7.2环保验收。

7.3开始商业运营第五章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第8条运营与维护。

8.1运营和维护的基本原则。

8.3甲方的主要责任。

8.4方的主要责任。

8.5维护保函。

8.6运行与维护手册。

8.7水样的采集和储存。

8.8水量的计量。

8.9暂停服务。

8.10环境保护。

8.11未履行维护的处理。

9.4污水进水水质超标。

9.5更改出水排放标准。

9.6出水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违约金。

9.7处理水量不足违约金。

第六章项目设施的移交(bot、tot形式适用)。

第10条特许经营期期满时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移交。

10.1移交委员会。

10.2移交范围。

10.3最后恢复性大修和性能测试。

10.4备品备件。

10.5保证期。

10.6承包商保证的转让。

10.7移交效力。

10.8维护保函的解除。

10.9风险转移。

第七章双方的—般权利和义务。

第11条甲方和乙方共同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1.1不可抗力。

11.2保密。

11.3合作义务,预先警告义务。

第12条甲方的一般义务。

12.1不干预。

12.2不当兑取保证金。

第13条乙方的一般义务。

13.1股权转让的限制。

13.2遵守适用法律。

13.3劳动安全标准。

13.4项目文件的协调。

13.5税金、关税及_____。

13.6对承包商和其雇员及代理人的责任。

13.7知识产权的赔偿处理。

第14条_____。

第八章违约赔偿。

第15条违约赔偿。

15.1赔偿。

15.2减轻损失的措施。

15.3部分由于受损害方造成的损失。

15.4对间接损失不负责任第九章终止、变更和转让。

第16条终止。

16.1甲方的终止。

16.2乙方的终止。

16.3终止意向通知和终止通知。

16.4终止的一般后果。

16.5终止后的补偿。

16.6终止后的移交。

第]7条变更和转止。

17.1甲方的变更。

17.2乙方的转让。

第十章解释和争议的解决。

第18条解释规则。

18.1修改。

18.2可分割性。

第19条争议的解决。

19.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9.2_____。

19.3争议解决期间的履行。

19.4继续有效。

第十一章其他。

第20条其他条款。

20.1通知。

20.2附件目录。

20.3不弃权。

20.4合同文字。

20.5生效日期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实施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维护污水处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简单介绍本协议签署的目的、原则和法律依据),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本协议由市(县)(部门)(被授权人)(下称“甲方”),地址:,被授权代表:,职务:;与(下称“乙方”),注册地点:,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于年月日在中国省(自治区)市(县)签署。

鉴于:

(2)(甲方)于年月至年月对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经过,确定由(乙方)承担本项目。

双方在此达成如下条款:

第二章术语定义。

第1条术语定义。

1.1术语定义。

在本协议中,下述术语具有下列含义:(以术语的拼音字母排序)。

“项目”或“污水处理项目”指污水处理项目,处理能力为每日立方米,地址为。

“出水采样点”指为检测出水质量对出水进行采样之处。具_____置如附件4图中所示。

“法律变更”指:

b.甲方的任何上级政府部门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后修改任何批准的重要条件或增加任何重要的额外条件。

(1)适用于乙方或由乙方承担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或。

(2)对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的要求发生的任何变化。

“工作日”指法定的正常工作日。

“化学品”指工程技术方案中所述的用于污水处理的化学品。

“基本水量”指按每一个运营月内,日均立方米计算的处理水量。

“谨慎运行惯例”指在中国的大部分污水处理厂运营者为建设运营类似于本项目的项目所采用或接受的惯例、方法和做法以及采用的国际惯例和方法。

“进水采样点”指为检测进水质量对进水进行采样之处。具_____置如附件4图中所示。

“接收点”指本项目接收污水进水的具体地点,见附件4。

“交付点”指污水经过本项目处理后的交付点,见附件4。

“开工日期”指按以下方式确定的日期:

(a)本协议生效后天,或。

(b)年月日,或。

(c)其他条件。

“开始商业运营日”指满足第7.3条的规定,项目视为开始商业运营之日。

“履约保函”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第3.3条规定向甲方提供的保函。

“批准”指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乙方为项目进行融资、建设、拥有、运营、维护和/或移交而需从政府部门获得的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或批准,包括附件9所列的批准文件。

“融资完成”指乙方与贷款人签署并递交所需的有效融资文件(包括满足或放弃该融资文件要求的获得首笔资金的每一前提条件),用以证明乙方为本项目获得举债融资所需的全部交易办理完毕,同时乙方应一并收到本协议和融资文件可能要求的股权投资人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

“融资文件”指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

1)与股权投资人的认购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或。

2)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

“生效日期”指本协议第20.4条款中约定的协议生效日期。

“适用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部门颁布的所有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所有其他适用的强制性要求。

“商业运营期”或“运营期”指自开始商业运营日起至特许经营期最后一日止的期间。

“特许经营期”具有第2.2条规定的含义。

“投标保函”指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与投标书同时提交的保函。

“维护保函”指按照本协议第8.5条款向甲方提供的保函。

“违约”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_____或不可抗力等。

“违约利率”指违约当时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加%。

“污水”指经污水管道收集输送至污水处理项目接收点未经本项目处理的污水。

“污水处理项目用地”指位于共计平方米将用于修建污水处理项目的场地,详见附件3。

“污水处理服务费”指甲方根据本协议就污水处理项目应向乙方承担污水处理服务支付的费用。

“污水处理单价”指处理每立方米污水的价格。

“运营年”指运营期内任一公历年度期间,但第一个运营年的开始应自开始商业运营日开始,最后一个运营年的结束应在特许经营期的最后一日结束。

“运营月”指运营期内任个公历月期间,但第一个运营月的开始应在开始商业运营日开始,最后一个运营月的结束应在特许经营期的最后一日结束。

“运营日”指运营期内每日从00:00时开始至同日24:00时结束的二十四小时期间。

“移交日”指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或经双方书面同意的移交项目设施的其他日期。

“政府部门”指(a)中国_____及其下属的部、委、局、署、行,中国的任何立法、司法或军事当局,或具有_____政府行政管理功能的其他行政实体;(b)本项目所在区域的任何地方立法、行政、司法部门。

“最终竣工日”指根据第7.1条款颁发或视为颁发最终完工通知之日。

1.2其他。

在本协议中:

(a)“元”指“人民币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c)所指的日、星期、月、和年均指公历的日、星期、月、和年;

(d)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包括”一词在任何时候应被视为与“但不限于”连用;

(f)所指的“维护”应始终解释为包括修理和更新,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

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授予乙方的、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家的权利,以使乙方进行(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日设施并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

乙方的特许经营权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始终持续有效。

在特许经营期内,非经甲方同意,并仅限于本项目的融资担保所需,乙方不得擅自就本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向任何第三方进行转让、出租、质押或其他任何处置。

除非依据本协议进行延长或第16条而终止,特许经营期应为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3条声明和条件。

3.1甲方的声明。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在生效日期:

(2)甲方已经获得本协议附件9列出的应在生效日期前获得的所有批准;

(3)如果甲方在此所作的声明被证实在作出时存在实质方面的不属实,并且该等不属实声明严重影响本协议项下的污水处理项目的顺利进行,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2乙方的声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在生效日期:

(2)乙方已经获得本协议附件9列出的应在生效日期前获得的所有批准;

(4)如果乙方在此所作的声明被证实在作出时存在实质方面的不属实,并且该等不属实声明严重影响本协议项下的污水处理项目的顺利进行,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3履约保函(bot形式适用)。

(1)生效日期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按照附件10的格式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金额为人民币万元。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设计和建设的义务。

3.4融资完成。

乙方应确保于生效日期后个工作日内实现融资完成,在融资完成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确认融资完成,并交付所有签署的融资文件的复印件,以及甲方可能合理要求的表明融资完成已实现的其他证明文件。

3.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3)在特许经营期内,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政府部门要求的各种与本项目有关的批准和保持批准有效。

(4)对乙方污水处理特许经营过程实施监管,包括产品和服务质量,项目经营状况和安全防范措施,以及协助相关部门核算和监控企业成本等。

(5)甲方本着尊重社会公众的知情权,_____公众参与监督的原则,有权及时将产品和服务质量检查、监测、评估结果和整改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并受理公众对乙方的投诉,并进行核实处理。

(6)遇紧急情况,在可能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的情况下,可依法对乙方进行临时接管。

3.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享有特许经营权;

(3)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方式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

(4)接受政府部门的行业监管。服从社会公共利益,履行对社会公益性事业所应尽的义务和服务。

第四章项目建设(bot形式适用)。

第4条土地使用。

4.1土地使用权。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以(视项目具体情况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污水处理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并确保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占性地使用土地。

4.2对使用土地的限制。

无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第4.1条污水处理项目土地用于项目之外的其他任何目的。

第5条设计。

5.1设计要求。

乙方应按附件4规定的技术规范和要求以及适用法律法规进行本项目设施的初步设计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审批程序,自行承担或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承担相应费用。

乙方应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本项目设计中的任何缺陷负责,甲方未对设计文件提出异议不应被视为对本协议项下其权利的放弃,或以任何方式解除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唯有第5.4条规定的情况除外。

5.2审阅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

乙方已审阅过附件4规定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对设计文件中的任何错误、不一致、不明确或遗漏应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提出并给予纠正,否则造成的后果和一切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5.3施工图设计。

乙方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和附件4中列明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提供给甲方及具有审查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建设前审查。如果在施工图设计中需要对初步设计进行重大变更则应提出变更理由。有内容变更的施工图设计,必需经甲方批准方可以据此施工。如申报后日内甲方未书面拒绝,视为甲方同意该施工图的内容变更。

5.4甲方的责任。

只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应对设计中的错误负责:

(b)甲方在收到乙方有关错误的通知后,书面答复乙方按照原设计行事。

第6条建设。

6.1乙方的主要义务。

乙方应依照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和建设程序以及本协议的要求,负责本项目设施的建设工程,并承担建设工程中应承担的费用和风险,包括:

(b)进行施工前准备,及时提供所有必要的施工设施;

(f)在工程建设完成后,按照本协议第6.8条的规定交付有关竣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6.2甲方的主要义务。

(a)在建设期内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政府部门所要求的批准和保持批准有效;

(b)给予属于甲方批准权限内的批准并保持批准有效。

6.3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在工程建设开始之前,乙方应根据附件6制定和执行工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计划,并在工程建设进度月报表中同时反映工程质量监控情况。

6.4.1项目计划。

双方应根据附件6规定的进度计划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建设义务。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附件6规定的进度计划日期的最后期限将延长或修改。

(a)第11.1条所述的不可抗力事件;

(b)由于第6.9条所述的发现文物使工程建设的实施延误;

(c)由于甲方的违约而造成乙方的延误;

(d)由于乙方的违约而造成甲方的延误。

6.4.2进度日期的延长

当第11.1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一方应在实际发生延误的个工作日之内,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延期要求,并说明该延期是已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后所无法回避的延期。

收到延期要求的一方应积极同提出要求的一方就延期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书面意见。如提出书面要求的一方在个工作日之内没有收到另一方对延期表示异议的书面意见,将被视为另一方对延期的要求已表示同意。

6.4.3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开始商业运营日的延误。

如果由于甲方的违约造成开始商业运营日的任何延误,乙方应:

(a)提出附件6规定的进度计划日期作适当延长;

(c)有权获得延长特许经营期,相应延长的特许经营期应不少于被延误的商业运营期。

6.4.4乙方导致的竣工延误。

如果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开始商业运营日的延误,则乙方应就发生的任何延误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额元。甲方可以从履约保函中兑取,直至履约保函全部兑取完。如果履约保函累计被兑取完毕或者违约金金额累计达到履约保函金额,甲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书。

6.5进度报告。

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提交工程建设进度月报,该月报应反映已完成的和在建的建设工程进度和质量、预计完成工程的时间,如果进度和质量发生问题,应提出挽回的措施和计划。

6.6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6.6.1对建设工程的检查。

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工程施工的前提下,检查乙方进度和项目的质量控制检验方法及结果,以确认工程建设符合本协议规定的进度和质量要求。乙方应派代表陪同检查,提供检查工作的必要条件,若检查工作中涉及专有资料的保密问题,应按第11.2条保密条款执行。

6.6.2不符合质量和安全要求。

如果工程建设不符合本协议的质量或安全要求,甲方可以就此向乙方提出警告。如果乙方在甲方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不能或拒绝修正缺陷,甲方有权停止施工,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直到安全得到保证、缺陷得到修补、质量得到控制方可恢复施工。停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污水处理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处理生活污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委托乙方服务内容。

1、废水量:全年平均每天9吨;

2、废水接入方式,甲方通过管道将废水送至乙方。

二、乙方服务形式。

1、按时按量按质接收甲方生活污水;

2、处理受纳的污水,并确保达到国家标准与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

3、按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位置和方式排放处理达标后的废水及安全处置废水处理污泥。

三、双方责任。

1、乙方对甲方按时按量按质接纳的污水的环保达标和排放负完全的.责任;

2、甲方按本合同及双方达成的其它补充协议按时足额支付给乙方废水处理费用;

四、服务费用。

1、甲方按元/吨水逐月支付废水处理运行费。每月5号前乙方应将废水量及综合服务费总额核算清楚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10号前将运行费用足额划到乙方帐户。

2、合约期内物价指数有较大变动(如水、电、其它商品等价格上涨),经双方协商后可调整废水处理运行费。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更改或补充合同,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合同经双方法人签字与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污水处理安装工程协议书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内容:乙方应施工需要,向甲方租赁拉森钢板桩等周转材料(租赁物)一批。

租赁物的具体品种、规格、数量及其租费标准如下:

签订地点:污水处理厂项目部租赁物的品种、规格、数量,以合同双方经办人签字的收发材料单和明细码单为准,并作为结算依据。

二、租赁期限:最低租赁期限不得少于壹个月。超过一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自合同签订日起,乙方提取租赁物后,由于乙方自身因素造成的不足最短租赁期限的返桩,乙方应按最短租赁期限向甲方支付租金。在征得甲方同意前,乙方不能将钢板桩转移至另外的工地。

三、保证金: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甲方在将上述租赁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深圳福永污水处理厂工地),乙方在租赁货物到场后24小时内将保证金全部打到甲方账号,租赁物归还给甲方后即办理总结算,甲方自收到由乙方确认签字的“检验报告”并在扣除乙方应付的所有款项后,保证金将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迟延支付租费或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任何款项时,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予以扣减。乙方有义务及时补齐该扣减的金额。

四、提取与归还:双方签订合同后3天内,乙方必须提货,否则甲方有权对该租赁物另行处理。

乙方提取租赁物,即认可租赁物质量合格。

乙方在提取和归还租赁物事,应遵守甲方仓库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由此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乙方提退货应提前三天与甲方联系,均按甲方指定的仓库提退,数量、质量等由双方当场验收。

乙方在其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不安全因素或应承担其它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租赁物归还时,以原物归还,应保证实物整洁完好,并应堆放整齐。

五、运输与装卸:甲方负责从甲方仓库将租赁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的运输及费用,归还租赁物的运输由乙方自理。甲乙双方负责各自仓库场地的装卸。

六、租费结算:租费从租赁费送到工地的实际日期开始计算,每月月末结算一次,租费不能在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在每月15日内付清上个月的租费,逾期付款应按每日加收月总租费03%的带纳金。

第1页。

八、违约责任:。

1、租赁物应只用于本合同所规定的工程。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物转移工地、或转租或转卖给他人使用,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2、租赁期间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签约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它:。

1、如果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不能按照上述合同条款正常履行,则甲方有权到本合同涉及租赁材料所在的工程现场并提回。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本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有权检查与本合同有关的工程施工点和仓储清点。

4、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承租方:

出租方: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合同协议精选

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xxxx乙方:xxxx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污水站运营托管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总则。

1.1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授权范围内执行相关事宜。

1.2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本协议的各项义务,保证污水处理站正常、稳定、达标、高效运作,并保证其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乙方不承担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有关的损害赔偿责任。

1.3乙方应在执行本协议中凭借专业知识和各种经验做好本职工作,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应根据其自身的经济实力和条件做好相关工作,并积极配合乙方的协调工作,且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以确保本协议的顺利执行,保证污水处理站的正常、稳定、达标、高效运作。1.4甲乙双方同意行使或履行其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二、定义。

2.1“合同”系指系现有合同:下述文件构成合同并按照适用时的效力优先顺序排列如下:

若上诉文件之间存在不一致,效力高的文件优先使用(为避免疑问,本委托运营托管服务合同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余文件排列在前的优先适用。2.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2.3“本项目”是指本合同运营托管服务的xxxx污水站。

2.4“电费”指运营维护本项目所支出的用电费用,电费支付标准为当地物价部门核准并经供电部门公布的电价标准。

2.5“水费”指运营维护本项目所支出的用水费用,水费支付标准为当地物价部门核准并经供水部门公布的水价标准。2.6“开始运营日”合同签订的运营日期。

2.7“运营管理费”指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价格支付给乙方的费用。2.8“排放标准”指按照污水处理站招标文件及承诺书要求标准。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1甲方的权利:

3.1.1甲方监督、指导管理好污水处理站设施、设备及其他资产,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

3.1.2甲方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要求的行为,有权进行核查,由甲方或政府有关部门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在规定期限内限期整改,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3.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好准备,迎接上级领导或主管部门的检查、调研和业务指导。

3.1.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告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情况。3.1.5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任何时候进入污水处理站,按照相关规定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经营和维护进行检查,甲方有权对各污水处理站的资产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提交与托管经营有关的报表、报告和资料。3.1.6甲方有权每月对乙方的运营情况进行考核。3.2甲方的义务:

3.2.1甲方委托给乙方运营维护的资产条件完整,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合同价款。3.2.2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提供本项目运营所必备的适合运营的硬件设施、图纸资料、软件资料。

3.2.3在乙方遵守合同的条件下,确保受托期内运营权不被无故中止。3.2.4严格执行本合同所有约定。3.3乙方的权利:

3.3.1在国家法律、政策范围内,乙方有权建立以经营者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正确行使生产经营权和经营管理自主权。

3.3.2承接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任务,按时足额收取甲方支付的合同价款。3.3.3在保证正常运行质量的前提下,优化本项目的运行工艺及决定内部行政事务。

3.4乙方的义务:

此造成的损失、损害应由乙方负责。

3.4.5乙方设备大修需要停运,须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甲方和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因突发事件非正常停运时应立即用电话向甲方报告,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上报甲方。

3.4.6乙方在受托期内不得出现偷排污水等违法行为。3.4.7完成甲方临时安排的紧急或特殊方式。3.4.8严格执行本合同所有约定。

3.4.9甲方委托乙方的管理项目,不得将管理责任转托第三方。

3.4.10乙方配合甲方和环保局做好总量减排、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相关工作。

四、委托形式。

4.1污水处理站的所有权为甲方所有,乙方只拥有在委托运营管理期间的使用权。

4.2根据本合同条款规定,乙方享有本项目在委托期间运营权,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五、合同价款与费用支付5.1付费基础:

污水处理达到排放标准,根据合同价按季度拔付:(以污水处理站开始运营日开始计算,合同执行的首个季度实际运行天数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季的以实际运行天数计算,运营天数不满一月的计入下一季度按实际运行天数计算)。合同价格:xxxx年共计xxxx万元,每年xxxx万元。5.2支付方式:

5.2.1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按季交付,下一季度交付上一季度服务费。

5.2.2乙方在完成季度运营后,在次月10日前向甲方递交污水处理服务费用支付请款报告。

5.2.3甲方在收到乙方污水运营管理费请款报告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请款报告的审核,并及时在完成请款报告审核后将审定的运营管理服务费支付给乙方。5.3在受托期内,受到行政机关处罚产生的相关费用不计入本条规定的支付范围,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委托范围。

6.1乙方对本项目设施拥有运营权,负责站区内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负责设备、设施的保养、维护,负责绿化、建筑物、道路、围墙的管理和维护。6.2乙方在受托期内,负责对本项目设施进行运营,并保证达到规定技术要求。6.3乙方不承担风机维护保养更换、脱水污泥处置、清淤污泥处置,风机维护保养更换、脱水污泥处置、清淤污泥处置由甲方承担。

6.4乙方不承担电费、自来水费、环保部门的强制水质检测费和甲方的水质检测费用,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七、质量管理标准及要求。

7.1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置相应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按规范化、专业化管理要求,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7.2乙方应建立运行管理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制度、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保证运行质量。

7.3出水水质要求:出水水质达到委托运营的污水处理站招标文件及承诺书要求排放标准。

7.4乙方保证全天24小时正常运行(但停电、重要设备检修或正常维护检修除外)并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7.5水质检测水质检测包括:

c、环保部门监测:环保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监测(强制监测)。7.6乙方应做到自我约束机制,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以达到控制运行成本的目的。

7.7运营管理期间,乙方按照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规范操作,正确使用,以避免因操作不当对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损坏。除不可抗力的条件外,不得任意损坏、丢失、遗弃相关设备及设施、不得改变其相关构筑物建筑结构等,保证资产的不流失和非正常损耗。

7.8运营管理期间,乙方按照规定的工况和运行规律,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以提高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率,以减少设备的检修费用及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确保运营结束后完好交还甲方。

7.9运营管理期间,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相关规定做好各种记录。

7.10运营管理期间,乙方保持污水处理站的整洁,做好环境卫生、厂区绿化、保洁管理。保证办公区域清洁无杂物、无积水,垃圾桶、果皮箱外表整洁,无遗撒,夏季对垃圾箱、垃圾堆放地、果皮箱喷药、消毒,无蚊蝇滋生,及时清运垃圾,使环境卫生达到市文明单位标准,空气流通无异味。

7.11运营管理期间,本项目所有设备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及完整性由乙6。

方负责,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管理范围内建造建筑物或构筑物,不得更改其使用性质。

7.12运营管理期间,乙方须无条件允许甲方指派的工作人员到站检查运行情况。7.13乙方在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的污水处理运行情况按标准表格上报甲方,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8.1.1污水处理站移交前,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派人员员组成移交委员会具体负责和办理移交工作,组织必要的会议、会谈并商定设施移交的详尽程序,确定移交仪式。

8.1.2委托经营期开始时移交范围及内容。

在委托开始运营日移交,甲方应向乙方无偿移交以下设施及资料:

环保验收,满足运营条件;(4)项目设施及场地不存在任何环境问题和环境遗留问题;(5)污水处理项目设施、设备、建筑物、绿化完好。

8.2.1委托经营期结束3个月前,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派员组成移交委员会,具体负责和办理移交工作,组织必要的会议会谈并商定设施移交的详尽程序,确定移交仪式。

8.2.2委托经营期结束时移交范围及内容。

在委托结束运营日移交,乙方应向甲方无偿移交以下设施及资料:

8.2.3上述资产在向甲方移交时应不存在任何留置权、债权、抵押、担保物权或任何种类的其它请求权。

8.2.4甲乙双方在办理移交工作的同时,乙方应妥善安置原公司雇员,并提出具体的安置方案。

8.2.5污水处理项目移交质量要求:(1)设备设施安装符合要求,运转正常;(2)出水水质达到该标段污水处理站设计排放标准;(3)项目经过竣工验收和环保验收,满足运营条件;(4)项目设施及场地不存在任何环境问题和环境遗留问题;(5)污水处理项目设施、设备、建筑物、绿化完好。

8.2.6移交文件的签订:甲乙双方共同检查确认满足运营条件及移交条件,双方代表在交接确认书及清单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完成交接手续,本合同终止。

九、违约责任。

9.1关于乙方的违约责任:

9.1.1乙方在运营期内未尽乙方的义务,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1.2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具体标准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9.1.3如乙方遗失、损坏由甲方移交其管理的资产、设施等,应负责赔偿。9.2关于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在运营期内未尽甲方的义务,甲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10.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方、乙方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对合同条款做出任何修改,均须由甲方、乙方双方协商,以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进行。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下述每一条款所述事件,如果不是由于甲方的违约或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如9。

果有允许的纠正期限而乙方在该期限内未能纠正,即构成乙方违约事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a、乙方擅自转让、出租运营权:b、乙方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

c、乙方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

d、乙方有擅自停运、歇业、偷排等行为,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

e、根据中国法律乙方进行清算或资不抵债;

10.4乙方的合同解除权。

b、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的义务且超过3个月;

c、甲方为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构成对本协议的实质性违约,如果不是由于乙方的违约或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如果收到乙方说明其违约并要求补救的书面通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未能补救该实质性违约。

十一、委托运营期限。

委托运营期从xxxx年x月x日起至xxxx年x月x日止,开始运营日xxxx年x月x日,委托运营期限x年。

十二、履约保证金。

12.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2%的履约保证金xxxx万元,大写:xxxx,履约保证金支付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履约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12.2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履约保证金被扣划抵作违约金的,被扣划后乙方应在三日内补足。

12.3合同期届满,乙方向甲方完整、合格移交全部资产、资料后,15日内双方结算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三、不可抗力。

双方约定: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争议解决的使用法律。

14.1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释。14.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

a、双方协商解决;

b、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其他。

15.1本合同期满前30个日历天内,甲方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合同是否延续,同时乙方享有优先续签权。

15.2乙方应保证移交的设备、设施、建筑物、道路、绿化等完好,工作状况良好并且正常运行。

15.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更改或补充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协11。

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4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5.5当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合同按规定相应进行调整。15.6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六份乙方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署:甲方(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乙方(公章):

(或委托代理人):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

服务收费协议书

目前我院严格按照广西省乡镇卫生院收费。

标准执行,没有发现多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

目收费、自定标准收费、挂靠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但为做到防微杜渐,我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严格执行有关要求,组织各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所有收费标准一律按乡级标准执行,坚持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杜绝人为乱划价、乱收费现象。

二、为更好地规范各项收费,医院领导小组定期对临床。

科室、重点环节的物价计量进行监督、检查。

三、为增加收费透明度,医院在门诊大厅制作了常用药物价格公示栏,接受患者监督,让病人“看明白病,花明白钱”

四、规范药品购销和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执行。

零差价销售,每月底对门诊、住院处方进行检查,坚决禁止。

大处方和滥用抗菌药物现象。

医院核实后追究相关责任科室及人员的责任。

医疗收费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有效规范我院医疗服务收费和。

药品价格行为,增强价格收费自律意识,杜绝医疗乱收费现。

象,切实减轻广大患者就医负担,让病人来我院“花最少的。

钱治好病”,使医疗收费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运行。

污水处理市场合作开发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是一从事研发__________________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得政府认可的合法手续,资信完备,时机成熟,平台稳固。该工艺技术为职能部门,实属既有社会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共同在_____市、区县经营___________,开发该地区污水处理市场一事,取得了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经过长时间的研究开发出污水再生利用系列产品,对此,乙方表示完全认同,无任何异议。

二、乙方自愿参与甲方研发的.污水再生利用设备系列产品的生产、经营并作为甲方下属的分支机构,甲方对此表示同意。

三、甲乙双方议定,__________________分布在该辖区进入市场的初级阶段,由于对市场运作缺乏经验,由甲方协助完成。

四、双方为了共同珍惜保护好该项知识产权和品牌形象,外阜设分支,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人民币_____万元整;_____区县设分支,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待协议期满后顺延_____个月,通过媒体声明,确认对该品牌没有造成不良影响及损失,风险抵押金退还乙方。

五、为了把市场做得更具完美,依据乙方在当地注册名称在辖区内的区县设分支,从事该项高新技术工作,本着“有钱大家赚,有利大家享,风险大家担,保证合作伙伴的利益”的原则,与下属另立合作协议。

六、污水再生处理设备系列产品是甲方研发的利国利民的高科技产品,因此,双方议定合作经营期内,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共同经营好污水处理设备系列产品,合作期限五年。

七、乙方的奖励提成。

1、在正常报价的基础上成交,奖励对方按总价______%(税前)提成。

2、在正常报价的基础上上浮部分成交,上浮部分归乙方所有。

3、正常报价_____%奖励提成中下浮部分,计算到乙方。

八、兑现方式项目合同签署后款到位,即付提供信息方应得报酬的_____%,第二批款到位后,将提供信息方_____%的余款付清。

九、合作经营期满,如双方均表示愿意继续合作经营污水处理设备系列产品,本合同可再延续_____年。如其中一方不同意合作,本合同到期,双方合同终止,终止后,双方应按规定进行财务结算。

十、双方在合作经营合同期间,如遇未尽事宜,经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签订补充协议,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在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分歧,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仲裁协议书怎收费

当事人:

当事人:

当事人双方愿意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如下争议:

(争议的事项)。

(1)……。

(2)……。

(3)……。

当事人名称:当事人名称:

地址:地址: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注意:仲裁机构的名称一定要准确。)。

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我们经过协商,愿就年月日签定的合同第条约定的仲裁事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并适用《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当事人:当事人:

签名(盖章):签名(盖章):

日期:日期:

甲方:×××××公司。

住所:×××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王××,男,45岁,系该公司总经理。

乙方:××××局××公司。

住所:××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李××,男,38岁,系该公司经理。

双方于1994年3月1日签订并经××市公证处公证了松散型联营汽车运输煤炭业务的《联营协议书》,联营的1年期限已经届满,双方未获得利润;又实际联营半年多,仍未见利润。有鉴于此,双方一致同意选择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确认联营业务终止,解除联营协议,分割联营投资购置的固定资产,分担债务,分享债权,彻底清算双方的联营业务。双方一致接受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依据我国《仲裁法》和国家的示范仲裁规则以及该会自己的仲裁规则,对上述纠纷所作的一次性终局裁决结果。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签订于××市××区。

文档为doc格式。

污水处理市场合作开发协议书

污水处____市场合作开发协议甲方:乙方:甲方是一从事研发__________________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得政府认可的合法手续,资信完备,时机成熟,平台稳固。该工艺技术为职能部门,实属既有社会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共同在_____市、区县经营___________,开发该地区污水处____市场一事,取得了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经过长时间的研究开发出污水再生利用系列产品,对此,乙方表示完全认同,无任何异议。

二、乙方自愿参与甲方研发的39;污水再生利用设备系列产品的生产、经营并作为甲方下属的分支机构,甲方对此表示同意。

三、甲乙双方议定,__________________分布在该辖区进入市场的初级阶段,由于对市场运作缺乏经验,由甲方协助完成。

四、双方为了共同珍惜保护好该项知识产权和品牌形象,外阜设分支,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人民币_____万元整;_____区县设分支,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待协议期满后顺延_____个月,通过媒体声明,确认对该品牌没有造成不良影响及损失,风险抵押金退还乙方。

五、为了把市场做得更具完美,依据乙方在当地注册名称在辖区内的区县设分支,从事该项高新技术工作,本着有钱大家赚,有利大家享,风险大家担,保证合作伙伴的利益的原则,与下属另立合作协议。

六、污水再生处理设备系列产品是甲方研发的利国利民的高科技产品,因此,双方议定合作经营期内,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共同经营好污水处理设备系列产品,合作期限________年。

七、乙方的奖励提成。

1、在正常报价的基础上成交,奖励对方按总价______%(税前)提成。

2、在正常报价的基础上上浮部分成交,上浮部分归乙方所有。

3、正常报价_____%奖励提成中下浮部分,计算到乙方。

八、兑现方式项目合同签署后款到位,即付提供信息方应得报酬的_____%,第二批款到位后,将提供信息方_____%的余款付清。

九、合作经营期满,如双方均表示愿意继续合作经营污水处理设备系列产品,本合同可再延续________年。如其中一方不同意合作,本合同到期,双方合同终止,终止后,双方应按规定进行财务结算。

服务收费协议书

首先,我谨代表xxxxx医院党委和全体干部职工,对各位领导莅临我院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并恳请对我们工作中的不足提出批评和改进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药品及医疗服务收费行为,确保今年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十个突出问题”中关于医疗机构违规收费问题的承诺整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实现“半年见成效、全年得到根本好转”的目标,按照市、区卫生计生委有关工作要求,我院进一步加强了药品和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工作,认真进行了清理自查和整改落实,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院基本情况。

xxxxx医院的前身最早可追溯至清光绪28年(公元1902年)英国传教士创建的仁济医院,后几经变更为县施疗所、县卫生院,直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于当年11月正式组建了xxx县人民医院。1996年,医院被评定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1998年xxx撤县设区,医院更名为xxxxx医院。20xx年,医院整体搬迁到现址,同年正式挂牌成为江汉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xx年晋升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成为武汉市新城区医院中唯一一家三级综合医院。

湖北省职业技术学院等10多所医学院校和全区医疗卫生单位的实习、进修基地,湖北省人民医院、中南医院技术协作单位。

医院现占地面积150余亩,建筑面积8万余平方米。现分设有58个临床医技科室,22个一级诊疗科目,核定编制床位1150张。另有一栋20层、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的内科住院大楼正在建设中,建成后可新增床位400张。

医院现年门诊量近60万人次,年出院量7.5万余人次,年手术量1.7万余例,服务范围涵盖全区并辐射到周边红安、大悟、新洲及武汉市区人群。

医院现有卫生技术人员1380人,其中医师440人,护理人员750人,医技人员190人。现有博士学历4人,硕士学历70人,本科学历528人。有30余人担任市级以上专业学术委员会委员以上职务。

医院固定资产总值达3.5亿元,现拥有万元以上医疗设备600余台(套)件,包括64排螺旋ct、1.5t高场磁共振、直线加速器、dr、cr、介入诊疗设备、三维b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数字减影机、钼钯乳腺机、高压氧舱等,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广大患者诊疗需求。

医院学术氛围浓厚,近三年在各级各类专业杂志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科研成果6项,出版专著8部,学术论文集20余本。医院先后成功组织举办各级各类学术活动40余场次。眼科、肛肠科、中医脾胃病科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

医院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湖北省“诚信单位”、“全省医政医管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医疗质量管理先进单位”、“武汉市优质护理服务优秀医院”“市级文明单位”、“武汉五一劳动奖状”、“武汉市和谐企业”、“武汉市先进基层党组织”、“xxx区最佳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被确定为省卫生厅医改工作重点联系区(县)医院。

二、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市、区卫生计生委承诺整改方案和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我院在全院范围内迅速行动,强化领导,再动员再部署,加大力度,狠抓落实,各项工作进一步深入,各项措施进一步完善,在全院掀起了一个学习教育、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的高潮,有效促进了医院合理检查、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基本形成了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统筹兼顾、协力共进的工作局面,初步建立起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注重实际、务求实效的工作机制,在加强医院管理,弘扬高尚医德,强化行风建设,构建长效机制,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四到位。

1、领导责任到位。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有效开展,领导重视是关键。为此,我院完善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责任体系,成立了以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充实了工作专班人员力量,细化完善了工作方案,将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协力共进,切实做到“理念再深化、管理再加强、制度再完善、服务再提升”。强调“一把手”工程,明确院长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各科室主任、护士长为本科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狠抓落实,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医院院长对照整改内容,结合医院实际做出公开承诺,并通过公示栏、网站、电子显示屏、《人民医苑》报等形式将承诺内容、举报电话在主要场所的显要位置进行公布。

2、宣传教育到位。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我院认真围绕工作目标,贯彻工作主题,遵循工作原则,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全院形成加强管理、崇尚医德、改善服务、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院科两级分别召开不同形式会议,认真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工作举措以及相应政策规定,做到人人知晓。并举办了专(兼职)物价员、科室护士长及投诉受理部门相关人员的专题培训会,全面熟悉和掌握相关物价政策法规。

3、督导检查到位。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我院不断加大督查力度,全面系统的开展自查自纠。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和各科护士长为主的工作专班,交叉深入到各科室督查收费情况;协助解决收费中的重难点问题。做到每天有自查、每周有报告、每月有检查、每季有通报,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年抽查病历不少于500份,抽查门诊处方不少于1000份。4、整改落实到位。按照要求,我院全面清理了药品价格、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第一次自查于3月28日结束,查处不规范收费行为多例。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全面整改到位。

(二)构建一个平台,抓好两个载体。

一个平台:为深化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工作目标和重点要求,我院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和制度建设,积极搭建一个重视管理、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的全方位管理工作平台,落实医院管理责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原则,向管理提素质,向管理树形象,向管理要效益,向管理求质量,让职工接受、配合、参与医院各项管理。以此来细化各种措施,将医院管理、廉政建设、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医德医风体现到日常工作中去,树立医院良好的社会形象。

两个载体:我们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治庸问责活动为载体,认真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落实,力求活动取得实效,工作再上台阶。按照“深入、常态、规范”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注重实效的原则,实事求是的深入查找人民群众在我院医疗服务中不方便、不放心、不满意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全面整改提高。把专项整治活动作为自我教育、自我改进、自我提高的有效手段,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医疗卫生服务的新变化,努力提高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度。

认真开展治庸问责工作,建立专项整治工作问责机制,对发现问题的科室和个人及时进行问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强力推进“治庸提能、治懒提效、治散提神、治软提劲”,解决少数职工作风上存在的庸、懒、散、软和影响、制约医院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使全院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能力明显增强,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明显改进,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在全院上下形成求真务实、奋勇争先、干事创业、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有力推动医院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围绕整治重点,抓好十项工作。

1、加强“道德讲堂“建设。医院坚持认真组织开展“道德讲堂”建设,以“传播核心价值,提升道德素养,展示医院精神,构建和谐医院”为宗旨,以“关爱病人、钻研医术、合理诊疗、精心施治、诚信守法、德技双馨”新时期医德医风规范为主要内容,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人教身边人”的形式,让广大干部职工从中认知、感悟、接受、提高自我境界,提升道德水平。

2、加强治理商业贿赂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通过全省统一招标平台,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招标、投标和收费行为。增加医药收费的透明度,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厉打击医疗服务和医药购销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认真治理商业贿赂,禁止收受红包、开大处方、过度治疗。

3、全面实行院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进院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完善病人选医生、选医院、住院费用清单制、医疗收费及药品价格公示制度和查询制度等。

4、加强职工法律法规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把加强法律法规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培养医务人员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5、不断深化优质医疗服务。坚持“以人为本、以健康为中心”,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建设,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在医院管理中的巨大作用。通过技能竞赛、典型宣传等方式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效益观念,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理顺医德医风建设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实行“三优一低工程”:即医德医风优、医疗水平优、服务质量优、医疗费用低。

6、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为了促进医院的行风建设,我院在全区各部门主动聘请社会监督员、行风监督员和群众代表对医疗服务行为进行全方位监督。每年组织监督员召开座谈会,收集群众对意见和建议,进行监督指导。我们采取“一告知、二承诺、三公开、四监督”的做法,使医疗活动全过程置于病人及其家属的监督之下,促进行业作风转变。

7、完善科室制约机制。对科室明确责任,狠抓制度落实,结合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完善修订并与干部职工签订了《服务承诺书》,做到医院对社会、科室对医院、个人对科室层层负责,让广大人民群众广开言路,适时监督,反映意见和建议,促使医院转变行业作风,完善各种机制,有力地促进了行风建设,进一步优化了发展环境。

8、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对外公布院办、纪检、物价、医务、护理部、药剂科等6部门投诉电话、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电话及院长邮箱,不定期开启意见箱,对各类投诉认真调查处理,答复率100%。

9、完善电话回访机制。重点从就医环境、后勤保障、健康教育、医疗服务、合理收费等方面进行电话沟通回访,征求意见,分类进行整改,促进行业作风建设水平不断得到提高。

10、加强医德考评工作。医院建立了全员的医德医风考评档案,把一季一次的综合考评与不定期的医德医风检查情况计入职工档案,并与晋级评聘挂钩,达到制约和促进医务人员,逐步提升医德医风的目的。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开展违规收费专项检查,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减轻老百姓医药负担,树立卫生计生部门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内容。我们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化措施,加强整改,毫不松懈地加强医德医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强化“一把手”领导责任,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推动此项工作继续全面、深入地开展。

(二)进一步严格落实。要坚持求真务实的精神,对照整治重点内容,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落实工作要求。要积极开展“回头看”,看医护人员服务素质是否有所提高,看工作中还有哪些缺陷和漏洞,看自身工作改进情况是否到位,看社会和群众评价是否满意。加强行业自律,正确引导员工,从患者的角度出发,从患者的需求着想,重新审视服务流程、服务态度、服务模式、服务质量,使每一名医务人员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我们将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认真梳理工作中的隐患和问题,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好一满意”、“治庸问责”工作为抓手,建立和完善物价收费管理制度和内控防范机制,强化源头治理,深化整改成果,使规范收费常态化,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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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收费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一、术语解释。

为了本服务条款之目的:

1-1“________”系指网络实名服务的提供商-_________网络软件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2“网络实名”依据上下文之需要,是指(1)由________提供的一种互联网服务,即上网用户输入的一个名称(如网站、企事业单位、产品名称等)将该用户直接引导到一个与之对应的网站、网页、url或e-mail地址;或者是指(2)注册者注册的在网络实名服务中实现直达的关键词。

1-3“申请者”系指向________或其代理商提出网络实名注册申请的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及个人。

1-4“注册者”是指注册成功并接受网络实名服务的上述申请人。

1-5“代理商”系指经由________合法授权为客户提供注册、收费、续费、通知等服务的各级代理商。

1-6“付费”系指申请者在申请注册时支付网络实名服务费之行为,不论其采用代理商代缴或者由系统提交,________以收到申请者付费之日为准。

1-7“续费”系指注册者为在服务期届满后继续接受网络实名服务,而按照续费当时的价格继续支付费用以获得相应期限的服务期的行为。其时间应以________收到代理商或系统提交的注册者续费确认之时为准。有关续费的具体规定见《网络实名注册规范》(以下简称“注册规范“)第七条。

1-8“注册协议”系指申请/注册者与代理商签订的由代理商为申请/注册者提供注册、收费、续费、通知等服务并承诺根据本条款接受网络实名服务的协议。

1-9“唯一性网络实名”系指能够确定专有、专用性的网络实名,其具体描述和网络实名服务形式见注册规范第四、1条。

1-10“注册成功”系指申请者按规定付费后,网络实名服务实际开通。

二、申请/注册者的陈述与保证。

2-1承诺遵守________的有关网络实名的全部规定及________不时之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本条款、注册规范、________制定的网络实名的其他相关政策和规定以及网络实名复议规则。

2-2对申请注册的网络实名所链接的.网站/网页(以下简称“对应网站/网页“)依法享有所有权或者已获得对应网站/网页所有权人的明确同意或授权,或者链接该网站/网页的许可(不包括友情链接等形式或协议)。

2-3保证向________提供的申请/注册者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且没有任何引人误解或者虚假的陈述。保证同意本条款之效力如同亲自签字、盖章的书面条款一样,对申请/注册者具有法律约束力。

2-4根据注册规范的要求向________提出网络实名注册的申请,并保证在申请时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或者对申请/注册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其他任何文件,也不构成对任何第三人任何形式的侵权,保证________不会因接受该网络实名注册或为其提供网络实名服务而构成违法、违约或者对任何第三人的侵权。保证所申请注册的网络实名不会被用于任何非法目的;注册或使用网络实名时不具有任何恶意。保证不抢注自己不享有合法使用权的网络实名名称。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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