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通过阅读,从书中的文字与想象中的世界之间建立联系和对话,进而形成个人的概括和感知。请大家看看下面这几篇读后感,从中可以感受到作者对作品的深入理解和热爱。
文中描述了柏纳特一家几个女儿的故事。大女儿姬安,温柔善良,美丽可人,与富家子弟宾利一见倾心,却在关键时刻发生了波折。二女儿伊丽莎白,聪慧清丽,有志气,有主见,与家产万贯的贵族青年达西相识。可因为达西高傲孤僻,伊丽莎白对他存有严重的偏见,两人明明相爱却不肯承认,还不断地用言语刺痛对方,幸好最后误会冰释,有情人终成眷属。
看了这本小说,我受益匪浅。在我们这些人中,有许多很谦虚,但也有一些傲慢的人。这些傲慢的人有时的确令人讨厌,他们把眼睛长在头上,对其他人都不屑一顾。的确,傲慢是一种缺点,一种在环境下养成的性格。我们中国的孩子,从小就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捧着,典型的“小皇帝”。要是从小到大一直这么养尊处优,怎么会不傲慢呢?因此,我觉得我们不应该对傲慢的人产生偏见,而是该多反省自己,看看自己有没有傲慢,以后自己的事也要学会自己做,不再让父母操心,劳累了。
正如书中所说:“骄傲之心人皆有之。只要我们拥有那么一点点长处,就会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但其中的骄傲和虚荣虽含义相同,却实质不同,骄傲是种自我感觉,虚荣则需要牵扯到别人高估自己,所以,一个人拥有不含虚荣心的骄傲,这也是无可非议的。”
《书虫日记》:借用美国书爱家汤姆拉伯这个著名的书名,来状写《书虫日记》日记里的彭国梁,可谓既省事又恰当。《书虫日记》排日记下了一位超级书虫20xx年一整年的猎书清单以及经手过眼的书人书事,举凡搜书、访书、淘书、写书、编书、读书、评书、赠书、获书、理书等等,均如数家珍,历历在目。透过日记,一个可爱亦可笑的嗜书瘾君子的形象,以及那剪不断、理还乱的爱书人的心事,也和盘托出,真是可叹复可敬。全书有二十多万字,因为是排日记事,文字上的琐碎和率性是自不待言的。且让我当一回“文抄公”,摘录出一些使我过目难忘和为之莞尔的`细节,来看看一个超级书虫、一个嗜书瘾君子,平时是怎么生活的。
先看他怎么理书。书虫侍弄起自己心爱的书来,总是乐此不疲、甘之如饴的。二楼上新增了一个书房,于是开始搬书上架,就像蚂蚁搬家一样。“书脏,手也就脏。洗了又搬,搬一阵又洗。”不是一天两天,而是接连许多天,常常是从上午,一直干到深夜两点。1月15日这天又记:“继续把书折腾来折腾去,从下午两点到晚上一点。……把书从这个书架上搬下来,再重新归类到另外的书架上去,腾空的书架用抹布一遍一遍地擦干净。书重新上架后,再仔细打量打量,很有成就感。”他这是在干什么啊?爱书人的心思,谁能明白?还是他自己说得好:“什么叫充实?什么叫聚精会神?什么叫任劳任怨?看看彭胡子搬书就知道了。陶醉,痴迷,想象不出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比这更愉快的了。排列,组合,让它们排队,给它们分班,书们真好,任我随心所欲地折腾,却不发表任何意见。
笛卡尔说过:“读一本好书”,犹如同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交谈。在暑假中,我经常抱着一本心爱的书,独自徜徉在书的海洋里,那里面充满墨香文气。看,今天我又读起了巜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这本书,它让我懂得好习惯,贵在坚持。
故事讲的是:爱读书的南宝蓝和允熙原本是形影不离的好闺蜜,谁知却被“横空出世”的缓静给“插足”了。喜欢打扮的媛静偏偏最不喜欢看书,还把允熙给教坏了。为了“挽救”两个好朋友,宝蓝拉着允熙和媛静成立了读书“三剑客”小组,并且一起参加读书王大赛。“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时,淘气鬼金民俊故意向媛静发出挑战——要公平竞争“读书王”,“三剑客”在老师和家人的帮助下开始读书。然而,本以为“读书王”得他们莫属,没想到因为媛静的紧张和忐忑不安,最后“读书王”还是被民俊拿走了。但缓静也真正的懂得了阅读的重要。
战国时期吕蒙开始也是个大老粗,但自从有了阅读习惯后。吕蒙就成了一个文学家,他每天手不释卷。毛主席每天日理万机,还抽时间读书。一想到这,我不禁脸红,我以前每次都是在妈妈的“威逼”之下才看书。总是将看书视为一件“苦差事”。自从读了这本书后,妈妈说我变了一个人似的。有空就一头扎到书海里,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天真无邪的小红帽,神秘魔幻的绿野仙踪……都让我沉迷,让我陶醉。现在呢,我喜欢古典名著。会为唐僧师徒的安危提心吊胆;会为林黛玉的凄美爱情珊珊落泪;会为梁山英雄拍手叫好;会看诸葛亮实战空城计……我一边又一遍品读,一遍又一遍思考,体会其中的阴险诡计,体会其中的善良纯真。
我觉得现在的我就是一只地地道道的“小书虫”。炎热的夏天,酷热难耐,我独自坐在热得像蒸笼的书房,津津有味地读着书,电扇开到了最高档,吹得全是热风,可我似乎丝毫也没感觉到热——我完全沉浸在书中。“啪!”一只手打在我的胳膊上。“你都快被蚊子吃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妈妈进来了,替我拍死了正在喝血的蚊子。奇怪,平时最怕蚊子的我竟然不知道自己的胳膊上正停着一只蚊子!妈妈心疼地说:“你看你胳膊、腿上全是蚊子叮得疙瘩!”我回过神来,摸摸脑袋不好意思的说:"“我咬书,蚊子咬我,我们是一对儿虫呀!”妈妈听了,笑着说:“好了好了,快去涂点药去吧!”我只好极不情愿地走出书房。自从爱上阅读,我的习作常被老师作为范文,作文也多次参加比赛获奖。我现在一天不读书就会闷得慌。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冰心也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同学们,让我们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让我们在读书中快乐,在快乐中读书!
读完《昆虫记》感受最深的是喧嚣的、快节奏的都市生活,使我们慢慢远离了纯朴的、布满生气的大自然。法布尔对昆虫的那份奇怪、那份爱,特别人所能理解。法布尔大量的拟人手法使其描述的昆虫栩栩如生,活敏捷仿如同身临其境。
大自然是美丽的,布满灵气和生气的,大自然的昆虫们好像也代表了形形色色的我们,亲情、友情、爱情、拼搏、挫折、奋斗、享受……这一切的一切其实说明人与自然界的生物都有许多共通的地方。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一本特别好玩的书,那就是法国闻名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作品——《昆虫记》,作者通过长期的认真观看、多次试验,解开了昆虫界的很多隐秘,从而写下了这本《昆虫记》,他用生动的语言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奇异的'昆虫世界,让我眼界大开。
《昆虫记》详尽地介绍了一些昆虫的本事和故事,有的是我们熟识的;有的我听也没听说过。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破坏之王》里的毛虫。大家对白蝴蝶应当不生疏吧!它在花丛中翩翩起舞,就像雪花散落,漂亮至极,你能把它和毛虫关联在一起吗?哈哈,没想到吧?毛虫就是白蝴蝶的小时候,它们是吃卷心菜长大的,每年的四、五、十月,卷心菜成熟的时候,毛虫的妈妈就会找准时机将它们的宝宝安放在卷心菜的菜叶上,那么它们的宝宝就不愁吃的了。别看它们个子小,胃口却大着呢,只要两个小时,它就可以把整片菜叶除了粗大的地方吃个清光。“破坏之王”这个称号果真名不虚传啊!大千世界,真是无奇不有!谁会想到那么招人喜爱的白蝴蝶竟是害虫!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任何事情,我们都不能只看表面,妄下定论,只有通过认真地观看、深化地了解,才能看清真相。多学习、多听、多思索会让我们获益良多。大自然多么奇妙,昆虫的故事多么丰富多彩,它们带给我们很多的启示,读完《昆虫记》,我深有感受!
我是一个特殊宠爱昆虫的女孩,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叫《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一一法布尔,一个对昆虫如此痴迷的专家,大家肯定特别熟识。
《昆虫记》是法布尔花了将近20年的时间才写成的,它具体而又准确地记录了许很多多昆虫的生活习性、生存技能等等。它把我带进了一个别开生面的昆虫世界:蜣螂忙劳碌碌地制作粪球、滚动粪球;固执的`松毛虫坚持列队出行;小蜘蛛利用蛛丝飞向各个地方;萤火虫用麻醉剂应付猎物;螳螂竖起前腿,似乎在祈祷和平;拥有士气的舍腰蜂在烟囱里搭窝筑巢......
其中漂亮的萤火虫那一篇,让我印象深刻。萤火虫是一种常见的昆虫,它肚子的顶端会发出光亮。而令我意想不到的是,萤火虫竟然是一种肉食动物,它的主要食物竞是蜗牛!在吃蜗牛时,萤火虫先要给蜗牛打一针“麻醉剂”。这个工具是有两片锐利的大颚组成就像两个弯曲、锐利的“獠牙”。萤火虫用这个“獠牙”,在蜗牛身上刺五、六下,蜗牛就动不了了。当我读到这些信息时,我简直惊异的目瞪口呆,同时,我的心里一阵惊喜,由于我又知道了一个学问。
《昆虫记》这本书,充分的满意了我对大自然的奇怪心,让我更加亲近自然,喜爱科学,让我对昆虫越来越感爱好。我经常蹲在草丛里、花丛中……这儿是我的乐园。
我赞美于神奇的大自然,奇怪于可爱的昆虫,更折服于法布尔对昆虫的痴迷及珍贵的探究精神。假如你看了这本书,你也肯定会对它爱不释手。
给你推举一本好书——《昆虫记》!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小小的昆虫竟有如此多不为人知的隐秘。《昆虫记》给了我真实的昆虫世界,《昆虫记》给了我漂亮的昆虫物语,《昆虫记》给了我细腻的昆虫写照《昆虫记》带着我游览了昆虫的海洋。
这里有吝啬的杨柳天牛,这里有音乐家蝉和蟋蟀,这里有新陈代谢的工作者蝇,这里有赛过鼹鼠的背负专家蜣螂。
法布尔以不同的目光看待这个昆虫的世界,他将这看成拥有文明、文化的小人国;法布尔用现实反对了拉封丹的观点;法布尔用完毕生的精力告知了我们昆虫的文明;法布尔能通过小昆虫发觉人类不能及的力量;法布尔经实践告知我们昆虫的才智。
他带着我走进昆虫的世界,游览昆虫的海洋:
小小的昆虫世界折射出了人类的社会。看呐!寄生虫鬼鬼祟祟的在蜂巢前,准备找一个机会牺牲别人,以便安置自己的家。这是一种叫金蜂的家伙,他外表漂亮,你怎么也不会把他与一个穷凶极恶的大坏蛋联想到一起。金蜂会将卵产在另一种蜂的茧子里,等它的卵孵化成幼虫,茧子的仆人就是它的第一顿大餐。这些从茧子里出来的便是沾满无辜者鲜血的金蜂了。这些不就像我们人类世界里的争斗吗?就像强盗抢夺勤劳和善的人们积蓄已久的财产一样,这些懒散无能的昆虫会把别人的财产占为己有。不过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去看这件事,结果便也不一样了——把金蜂寄生看为一种打猎,便与其它的动物相同了。金蜂将别的蜂类给自己的孩子做食物,其它蜂类将甲虫、毛毛虫给自己的孩子做食物,人类将牛、羊、猪给自己的孩子做食物。所以说我们从不同的角度看待同一件事情,结果往往会不一样:从蜜蜂的角度看,金蜂是寄生虫;从金蜂的角度看,他们只是为了自己的后代而打猎。
给自己的孩子做食物,人类将牛、羊、猪给自己的孩子做食物。所以说我们从不同的角度看待同一件事情,结果往往会不一样:从蜜蜂的角度看,金蜂是寄生虫;从金蜂的角度看,他们只是为了自己的后代而打猎。
昆虫的国度里也有秩序,也有固执。这是一种生活在松树上的松毛虫,它们有个外号“列队虫”,从这个外号就能感受到它们的秩序了。松毛虫身上有着比山羊还剧烈的山羊效应。它们不管第一只走到哪里,后面的也都会无条件的跟从。松毛虫排着整齐的队伍,中间不留一点缝隙,为首的那一只,无论它是打转还是歪歪斜斜,后面的都会照着它的样子做,无一例外。假如队伍不当心散乱了,当队伍重新排好时,“领袖”就有可能会变,为首的那只就会立即摆出领袖的样子,带领着队伍前进。松毛虫,这是一种多么有秩序的昆虫啊!领袖有带头作用,队员也有剧烈的团队意识,这是人类不能做到的。不过这种昆虫太死板,太固执了。法布尔做了一个试验,他将松毛虫引上了花盆的盆沿,并断了它们回去的路。那是一个封闭的圆,松毛虫沿着这个圆一圈一圈的始终走下去,但这是徒劳的,怎么可能走出去呢?试验的第六天,有一只松毛虫尝试顺着花盆往下溜,溜到一半时,它又上去了。试验八天后,它们最终开拓了新的`道路。这就是他们的固执与坚持。能坚持当然是好的,但不能太过固执,我们要学习松毛虫的坚持,但不能学习他们的固执,我们要勇于创新。能勇于创新,这就是我们人类与昆虫不同的缘由。
法布尔它不仅敢于创新,他还敢于质疑,并能用实践证明他的观点。拉封丹的蚁和蝉的故事人人皆知,但法布尔发觉的却截然不同。蝉埋伏在地下四年,只为出土放声唱歌一夏,便完结了它的生命,冬天不会有蝉的消失。其次,法布尔也通过自己的实践与观看反对了这个观点。蝉在夏季放声唱歌,同时也用自己胸前的一个小吸管刺穿树皮,做成一口小井,在口干舌燥时喝个够。这时蚁也会口渴,便厚着脸皮来抢劫,最终蝉不得不放弃自己做的小井,另寻别处了。这个事实不正与寓言相反吗?对于一切人、一切事、一切物我们都有质疑的权力。“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一切事物,只有实践过后我们才有权力去确定它。
“亲身下河知深浅,亲口尝梨知酸甜”法布尔用行动让我更深的理解了这句话。赤条蜂告知我们不要自以为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随着《昆虫记》,我进入了昆虫的世界,随着《昆虫记》,我游览了昆虫的海洋;随着《昆虫记》,我明白了世间的道理。
人们常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而我便是“读昆虫记,晓世间理”。《昆虫记》教会了我不要懒散,教会了我从不同的角度看事物,教会了我要敢于质疑与实践,教会了我不能自以为是。
昆虫小小的世界,社会大大的道理。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布尔,是世界上一位在自然界环境中观看昆虫和讨论昆虫的科学家。他诞生在法国南部,因家境贫困,从小被父母送到祖父家寄养。在成长的过程中,他偶然读了一本关于昆虫书籍,便开头对自然界中的昆虫有了深厚爱好。在此爱好的引领下,通过自身不断的努力,最终用毕生的精力创作了留传后世的——《昆虫记》。
他要让厌恶这些小东西的人们,通过读《昆虫记》后知道,这微不足道的小虫儿有多么奇妙的本事,也和自然界中其它小精灵一样可爱。
法布尔为什么能写成一本人人爱读的《昆虫记》这本书呢?我认为有如下几个缘由。
缘由一:爱好——是法布尔讨论昆虫的原动力。自从法布尔偶然读了一本关于昆虫的书后,就对昆虫有了深厚的爱好。由于我感觉爱好是探究各种学问的首要前提。我想爱好是自身学习和探究的最好老师。假如他对昆虫不敢爱好,就不会用大量的时间和毕生的精力去讨论和探究。
缘由二:持之以恒的毅力——是法布尔最终能写成《昆虫记》的重要条件之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抱负,如缺乏持之以恒毅力,三天打渔,两天晒网这样是不能实现自己的幻想的。
缘由三:严谨和细致的探究态度——是法布尔能写成《昆虫记》的必要条件之二。假如法布尔没有严谨和细致的探究态度,就不会把别人都认为不起眼的'昆虫世界写的活敏捷现,布满诗情画意和乐趣。
每个人都想实现自己的抱负来获得胜利,但是通向抱负的路程特别曲折。我在以后的学习道路上,肯定要向法布尔学习,学习他持之以恒的毅力和严谨细致的探究态度,我想在新的学年中我肯定会有更大的进步。
《象与骑象人》,作者为乔纳森·海特,是著名心理学家,坦普尔顿积极心理学奖获得者,伟大的思想家、积极心理学先锋派领袖。(坦普尔顿奖旨在鼓励科学和宗教对话,因奖金比诺贝尔高而著称。)。
这本书给我一个最重要的答案,那就是中庸,我们既要有积极向上的心态,也要有活在当下的心境,既要有积极去追求幸福的行动,也要有应付现实困难的勇气。最后我得到人生的意义为体验生活,积极的去幸福生活,勇敢的去面对现实,经历的一切就是人生的意义。
内容介绍:如果单独来看书的每一章节内容,甚至每一小节的内容,它们都没有太多的联系。但运用象与骑象人的比喻贯穿整本书就比较容易看到书的主线。从象与骑象人的比喻开始,了解他们的相处,如何追求快乐,心理层面和道德层面如何成长,如何找到人生的意义。
作者知识面太广,所以内容多且杂,我第一次阅读的时候还被卡在心理和道德成长的章节,第二遍阅读才把全部内容勉强读懂,而第三遍阅读的时候才知道整本书内容是如何浑然一体的,这还不包括我不时的翻开随便读读。
而内容的广也导致不好写本书的总结,加上书中翻译后组织的语言是我喜欢的,任何一章节似乎已经是浓缩后的精华,想单独去提任何一个我喜欢的内容,都需要从文中摘抄整段出来,否者我提的任何一个内容点,最后都只是浮在水面上冰山的峰尖。
我个人认为:正确的快乐假设应该是:快乐之道在中庸。关于“综合”这个观念最深刻的一个见解:当人们肉体、心理及社会文化三个生存层次的生活连贯一致时,人就会找到人生的意义。
个人在做决定时,往往处于自私的动机,但是如果有一群人持续不懈地想改变这个世界,那么他们的愿景。
我所联想到的自我形象就是,我是一个骑在大象背上的人。我手里握着缰绳,只要动动缰绳,我就可以指挥大象转弯、停止或者往前走。但是只有在大象没有它自己的欲望时,我才指挥的了大象。一旦大象真的想做什么,我根本斗不过它。
总的来说,骑象人所扮演的是顾问的角色,也是一位仆人,他不是国王,也非能紧控缰绳的马夫。骑象人是加扎尼加所称的“诠释模块”,它是有意识的、控制后的思考。相反,大象则是骑象人以外的一切。大象包括我们内心的感觉、本能反应、情绪和直觉,这些都是自动化系统的组成要件。
两个人意见相左时,其实是感觉在先,后来再编理由反驳对方。就算你驳倒对方,难道对方就会改变心意,接受你的论调吗?当然不会,因为你驳倒的并非对方真正的立场,他的立场是在他有了判断之后才临时编出来的。
有人针对道德问题争执不休时,你不妨仔细听听两边的说法,有时你会听到很让人意外的理由:其实是大象在控制缰绳,应到骑象人,是大象在决定何者对何者错,何者美何者丑。内心的感觉、直觉及当下的判断都是自动自发地即时发生,但只有骑象人能拼凑出语句,把自己反驳的理由告诉对方。
我们发了一大推声明、誓言,下了无数次的决心,但老是意外地发现自己执行的意志是那么软弱。有时候,我们会以为自己在跟自己的潜意识、本我或者动物本能对抗,但其实这都是我们整个心理的一部分。我们即是骑象人,也是大象。
大部分情况下,人类自认为自己行为主要由骑象人控制,但事实上,这是骑大象不是骑马,大象可比马难驾驭多了。骑象人会感到无法在违背大象意志的情况下行动。
大象,包含了我们内心的感觉,本能反应、情绪和直觉等。这些心理历程大部分都是自动发生的,无需我们有意识地去注意或者控制它,甚至要用意识控制它是很难的'。
事实上,我们生活中大部分行为都是由“大象”控制的。我们只有少数时间会开启“专注模式”,大部分时间开启的是默认网络模式。我们的大脑会对很多情况进行“自动化处理”,而不是经过专注、仔细的思考。从某种意义上说,习惯的力量强大。为何强大,因为那是你难以抗拒的默认网络模式。要打破一个旧的默认网络模式,建一个新的,十分困难。
这与《认知觉醒》中提到的内容有异曲同工之妙。人类的大脑有三重,掌管本能的原始脑,主管情绪的情绪脑,以及主管认知的理智脑。表面上看理智脑是最先进的,但实际上,主管认知的理智脑形成时间最晚,最年轻,因此在原始脑和情绪脑的面前往往会陷入虽然正确,但力量不够的困境。
粗暴地将原始脑和情绪脑理解为“大象”,理智脑理解为“骑象人”。理智脑不是直接干活的,干活的应该是原始脑和情绪脑,但常常,反过来,原始脑和情绪脑会摆布理智脑,因为它们“力气大”。
人们常常认为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是意志力薄弱的表现,实际上,并非如此。如果希望通过意志力控制自己的原始脑和情绪脑,那你一定会收获满满的挫败感。
唯一的办法是对原始脑和情绪脑深入了解,循循善诱,让它们理解和认同理智脑的逻辑,巧妙驱动原始脑和情绪脑。就像团队领导,虽然是发号施令者,但如果没有良好的沟通和资源分配,队员也很难配合。因此,训练大象达到身心平衡统一的状态才是最重要的。
以后行动前可以试着多想想,这一刻做主的是大象,还是骑象人,还是他们一起。多去听听你心里的那头大象,它们想告诉你什么。
希望你早日达到“人象合一”的境界,和你的大象一起跑到飞起。
人,然后他又伤心的说:如果我的母亲还在,她一定不会想见我,她……会以我为耻,我,我让她蒙羞了……哪怕那些人只是作态般的接近他,他却受宠若惊,开心的像个孩子,他会说:
故事,让人联想很多,很多。。。。。。
灯下,我看完了《长大最好做一条书虫》这篇文章,感想颇多。
这篇文章是一位作家父亲给两个月大的小女儿写的信,信中写了他们家里人多么爱读书,多么爱写作,他希望女儿长大后成为一个爱读书的人,成为一条书虫。文中有一句话我很喜欢:“我们家有的是桑叶,不愁把你养成一条白白胖胖的虫儿。”这句话把书比做桑叶,把小女儿比做虫儿,这个比喻很生动,很形象。我觉得把虫儿改成蚕会更好,更贴切,因为蚕是专吃桑叶的。我写作文时也要多用生动的比喻句,这样文章会更好,更优美。
文章中的一家人都很爱读书,电费也一个月比一个月高,他们看书已经达到了痴迷的程度,一天不看书就不舒服。我也很爱读书。有一天晚上,我正在读书,看到最后一个章节,正是高潮时,妈妈走了进来:“快要十点钟了,快睡觉吧。”“哦,好吧。”我只好合上书,乖乖地上床睡觉。可是我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一直在想书里的故事。我忍不住了,把门打开一条缝,发现屋子里所有的灯都关了,房门也关上了,万事俱备,开始行动!
我拿来了手电,翻开书,打开手电,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一页,二页,我已经跑进了书中和主人公一起冒险。正当我合上书心满意足地准备睡时,妈妈推门进来了:“你这个小书虫,真拿你没办法。”
我真希望变成一条书虫,钻进书架,一本一本啃,想啃哪本啃哪本,想啃多久啃多久,还不会被人发现,那该多好呀!
书,是我们的伙伴,不论什么地方,只要它在你身边,你就能增长知识,开阔视野,变得充满智慧,只要书在身边你便不会孤独,充满快乐和勇气。
傅智红,中学高级教师,浙江省优秀教研员、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先进个人,绍兴市学科带头人。从教以来,一直用心探索温润如水的课堂风格,潜心研究故事育德的教学模式,主持的多个课题在省、市获奖。寒假期间我看了傅老师的我有好习惯:《小书虫酸甜记》(学习篇)。大概内容是:习惯,往往起源于看似不经意的小事,却蕴含足以改变命运的巨大能量。
1、日积月累,学习不累!
2、字典,是我们不会说话的好老师;仔细,是引领我们走向成功的好朋友。
3、不懂就问,可以把问题搞得清清楚楚。
4、今日事,今日毕。小小习惯,终身受益等。
书中以天籁般的说法讲播种行为、收获习惯的阳光童年。用同龄孩子的好习惯故事来唤醒孩子,不教而教,真是老师、家长和孩子的福。妈妈和我一起阅读这本书,还告诉我:一本好书,一生财富,要求我一周一贯。我很感谢妈妈在书籍方面给予我无限的经济支持,我喜欢看书,妈妈也会严格筛选我所读的书籍。我希望在广阔的书籍海洋里,我收获到所有让我健康成长的营养!
读完《赶象人》这本书,故事里的情节历历在目。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老实木讷的男孩塔德和一个大胆独立的女孩西西跟一头可爱的大象库什寻找失散妈妈的故事。
为了寻找妈妈,西西和塔德四处打听妈妈凯蒂的消息,他们得知妈妈在延绵辽阔、空旷苍茫的西部大草原,于是踏上了去大草原的路。在遇到想抢夺大象的坏人的时候,他们带着大象乘上了去西部的火车。可是路程还没走到一半,火车失事,塔德和西西因为和大象坐在火车最后一节车厢,幸运地活了下来。他们现在只能徒步到遥远的大草原。
他们经历了千难万险,都快要绝望时,遇到一位好心的大爷,大爷一辈子也没有见过大象!他惊奇他们的遭遇,得知有人想要霸占他们的大象时,大爷送给了他们一条木船,还给大象库什搭了房子在木船上以便让它隐藏起来。他们划着木船从密西西比河前往俄亥俄州。在数天的航行中,木船被河里的水流冲刷,大象也按耐不住,暴露在人们的视线中,最终脆弱的.木船在顷刻间坍塌,追赶他们的坏人再度发现大象。穷凶极恶的坏人一路追赶并制造假的文书!但这一切都没有吓到塔德和西西,他们在善良的人们那里据理力争,还原事情的真相,再次得到族长的帮助,继续前往西部草原!
终于他们来到了大草原,他们找到了他们的妈妈,虽然妈妈满脸皱纹,皮肤黝黑,但是有了妈妈的保护一切的困难和邪恶都不可怕,他们成功击退了坏人的阴谋!
读完这本书后,我对两个主人翁的聪明才智佩服得五体投地,他们有着坚持不懈、永不退缩的精神!在遇到困难时从未想过放弃或抛弃对方,两人一起合作与坏人斗智斗勇,他们这种团结向上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
特维拉医生在展览会上,发现了一个严重畸形的人,马戏班的老板拜斯用他长得象大象的特点来招揽生意。特维拉找到拜斯,给了他些钱,借用象人来作为医学研究。
在医学界的研讨会上,特维拉把象人展示给了同行的医生们观看。然后,又把象人送还给了拜斯。一天,跟象人一起的一个小孩跑来找特维拉,请求他救助象人。原来,拜斯经常虐待象人,并凶残的打他。
特维拉强行把生病的象人,从拜斯那里带到好友卡尔的医院里的隔离病房。为了让卡尔能留下象人,特维拉教象人过正常人的生活,并教他背诵《圣经》里的句子给卡尔听。卡尔听了象人鹦鹉学舌般的诗句后,走到门外,告诉特维拉他不能留下象人。这时,房间里传出来象人虔诚而熟练的背诵《圣经》里的语句的声音,卡尔听了大受感动,答应特维拉他去说服董事会,让象人留下来。
特维拉带象人回家做客,妻子安妮没有被象人畸形的外表吓着,热情的接待了他,象人第一次感觉到了做人的尊严,他泪流满面的观看了特维拉一家的照片,并拿出了他漂亮母亲的照片给安妮看。
回到医院里,象人请求特维拉医治好他那硕大的脑袋,他想象常人一样平躺着睡觉。一位著名的舞台演员肯德夫人,被象人的事情感动,到象人的房间里看望了他,还送给象人她自己的照片,并亲吻了象人。自肯德夫人以后,很多名流都赶时髦一样来看望象人,送给他礼物,象人也陶醉其中。
在医院的董事会上,几个董事坚决不同意把象人留下来,局面僵持不下时,威尔士公主及时到来,她带来了女王感谢医院帮助象人的信件,大家最后全体举手通过了让象人留下来提议。
象人兴奋的在房间里玩弄女王送给他的化装盒时,医院里烧锅炉的人带着一伙人到象人的房间里观看他,并拿出镜子让象人看自己的长相。象人看了镜子中自己的相貌后,恐惧的尖叫起来。这伙人离开不久,拜斯到医院里带走了象人。
不久,象人在另一个地方出现在马戏班里,拜斯更加凶残的虐待象人。马戏班里的其他人,乘晚上拜斯睡觉时,悄悄的放走了关在铁笼里快要死去的象人。象人把全身蒙在一块大布下,只露出一只没有变形的眼睛,经过艰辛的旅途后,到达了特维拉所在的城市。象人下了火车不久,就被几个小孩发现并追打他。象人被人们围在角落里扯下面具后,悲愤的喊出了“我也是人”。
在警察的帮助下,象人回到特维拉那里。一天晚上,威尔士公主陪同象人到剧院看戏,在肯德夫人的带领下,人们纷纷站起向象人致敬。
这些善良、仁慈的人给了梅里克一个重生的机会。能让梅里克有一个和朋友交谈的机会。读书的空间和一个快乐的圣诞节。他的人生将在这快乐、短暂的时刻结束。
世界上有这么多友善的人,我将成为他们中的一名。
命运就是沙尘暴,你无处逃遁,只有勇敢跨入其中,当你从沙尘暴中逃出,你已经不是跨入时的你了。
在小说中,作者以其独特的逻辑语言,摧毁了梦与真实、现实与超现实、此世与彼世之间难以攀越的高墙,填平了横亘人世与异界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
《象与骑象人》,作者为乔纳森海特,是著名心理学家,坦普尔顿积极心理学奖获得者,伟大的思想家、积极心理学先锋派领袖。(坦普尔顿奖旨在鼓励科学和宗教对话,因奖金比诺贝尔高而著称。)。
最近几个月我上班都提前半小时,喜欢绕办公区后门走连廊到前门,跟随上班的人流,从广播中听喜欢的音律,有时会观察人流中的人,有时会反思自己,有时也会练习正念。
也就是走在连廊的某一瞬间,我明白了我为什么喜欢书的内容,那是因为我一直思考的很多问题和书介绍的内容刚好匹配起来了,而且还在书中找到了令自己一直费解的很多答案。
最近两年自己都在思考人生的意义,越思考越知道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特别经历了年初父亲的过世和朋友的突然病世,自己更想明白如何去生活。自己有努力的学习西方人的高效,但是又向往东方佛学的无常;一直在追求幸福的生活,又总是疲惫的应付现实生活的蹂躏。
本书给我一个最重要的答案,那就是中庸,我们既要有积极向上的心态,也要有活在当下的心境,既要有积极去追求幸福的行动,也要有应付现实困难的勇气。最后我得到人生的意义为体验生活,积极的去幸福生活,勇敢的去面对现实,经历的一切就是人生的意义。
人生的意义通过生活体现,那生活也就有了意义,这应证了《活出意义来》的一段话:忙碌而积极的生活,其目的在于使人有机会了解创造性工作的价值;悠闲而退隐的生活,则是人有机会体验美,艺术,或大自然,并引为一种成就。至于缺乏创意、又不悠闲的生活,也有其目的:它使人有机会提升其人格情操,并在备受外力拘限的情境下选择其生活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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