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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方案(通用16篇)

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方案(通用16篇)



民族团结是指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的社会现象。以下是一些关于民族团结的相关统计数据和报告,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信息。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实施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县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有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根据县民宗委20-年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洪广镇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和区、市、县民族工作会议对创建活动的要求,突出思想政治引领,树立鲜明工作导向,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发动各方力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开拓洪广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一)坚持依法治镇。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依法依规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不断增强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为成功创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奠定基础。

(二)坚持民族团结。立足“各民族一家亲”理念,引导全镇各民族群众和睦相处,共享和谐,协调处理好各方利益,不断巩固和发展全镇民族大团结、齐发展良好局面。

(三)坚持以人为本。把创建活动的最终落脚点放在民生福祉上来,以民生领域为重点,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幸福指数。

(四)坚持齐抓共进。把创建活动与镇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宗教场所,以工作促创建,以创建推工作,构建齐抓共进的良好格局。

(五)坚持全民参与。创建活动要面向群众,以优化环境,共促发展为目的,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20-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更是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航之年。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到哪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就覆盖到哪里”的总体思路,助推全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今年我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目标任务是: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立足实际,创新工作机制,落实民族工作举措,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打造民族氛围浓厚、经济发展有力、生态环境优美的和谐新洪广。

(一)组织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发动各村(居)、学校、企业、家庭、宗教场所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政策法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编印、发放民族政策法规知识小手册。结合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浓厚氛围。

(二)大力提升“七进”活动。

1.创建活动进机关。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宣讲和培训等形式,广泛开展集中学习和志愿服务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以民族团结进机关为抓手,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引导广大干部广泛参与。同时,把民族团结进步作为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和“五个维护”的自觉性,重点处理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本职业务工作的关系,以创建活动促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带动创建活动。

2.创建活动进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扩大宣传覆盖面,将创建活动纳入全镇中小企业文化建设,关心各族企业职工切身利益,充分调动企业和群众参与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引导企业职工自觉融入到与各族群众“共居、共事、共乐”的民族团结的大环境中去,掀起全民参与、全民共创的民族团结创建热潮。

3.创建活动进学校。推动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机制,联合学校在全镇中小学开设民族团结教育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民族团结知识竞赛、书画展、诗歌朗诵、发放民族知识宣传手册、设置民族知识宣传展板等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民族团结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切实把学校打造成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主阵地。

4.创建活动进社区。切实将民族工作纳入社区党建、管理和精神文明创建中,依托现有社区管理平台与服务体系,形成“管理网格化、服务网络化、引导社会化、宣传长效化”的社区民族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引导社区居民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倡导各民族形成相互信任、紧密团结、互帮互学、共同发展进步的良好风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建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5.创建活动进乡村。结合实际把创建活动纳入行政村总体发展规划中,将各村经济文化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使创建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要结合少数民族生态移民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积极为少数民族提供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法律维权等方面服务,促进民族工作不断发展。

6.创建活动进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紧紧围绕“将民族团结进步的种子种在每个家庭里”的目标,以点带面,持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谐文明教育、特色交流等进家庭活动,使家庭成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基点,为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夯实基础,不断提升少数民族群众的自我认同感,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奠定基础,努力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7.创建活动进宗教场所。在全镇宗教场所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充分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关键少数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中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五个维护”的意识。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日常管理,端正教风,自觉抵御利用民族宗教进行分裂渗透和破坏活动,促进全镇宗教领域呈现出爱国爱教、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良好局面。广泛开展各类活动,在宗教场所开展升国旗、爱国歌曲大合唱等活动,进一步坚定宗教界人士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引导信教群众积极投身洪广镇经济社会建设。

精心打造民族团结文化广场,建设群众学习新时代新思想、感受民族文化力量的新家园,在全镇形成“加强民族团结、共促稳定发展”的良好氛围,使乡村振兴与和谐稳定美丽乡村建设融为一体,为建党100周年献礼。让民族团结文化广场成为最欢乐、最具人气的地方。建设地点:洪西村北侧广场。

全力打造民族团结文化大舞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活动,让大舞台不仅是老百姓讴歌幸福美好生活的展示平台,也是民族文化的展示平台和民族团结的凝聚平台,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在推进民族团结文化繁荣发展与创新,丰富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沟通交流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打造地点:洪西村北侧广场舞台。

倾力打造民族团结示范一条街,让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浓厚氛围深入每一位上班、回家的群众心中,进一步倡导群众树立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的意识,引导各族群众共建幸福家园,共创和谐洪广。打造地点:暖康北街。

努力打造欣-公园,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以“七进”为抓手,以服务各民族群众为出发点,充分利用公园开放式教育的优势,通俗直观的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群众增强文化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一道独特而靓丽的风景线,引导群众维护民族团结大局。创建地点:欣荣村广场。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统战委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统筹协调。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切实把创建工作作为全镇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有效纳入到党建、综合考核评价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组织全体干部专题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等民族团结进步理论知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

(二)注重协同配合。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围绕活动主题,加强宣传、积极履责、扎实推进。坚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坚持常抓不懈。做到集中抓和全年抓相结合,以月促年、常抓不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结合我镇民族工作实际,努力做到巩固特点、突出重点、创新亮点,积极挖掘优势和潜力,精心打造具有洪广特色的民族工作品牌,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实效性。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计划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__党【20_】56号文件精神,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完成20_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有关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青海解放70周年为契机,切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深入发展,引导全校教职员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重要思想,激励教职员工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激发全校教职员工参与支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目的。

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在教师之间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对新时期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努力营造和谐育人的氛围。

三、组织领导机构。

为全面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工作,学校成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__x。

副组长:__x。

成员:__x__x__x各办公室成员及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办,_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宣传教育月活动工作。

四、活动时间。

20_年9月5日至9月30日。

五、活动主题。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六、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活动内容。

1.把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纳入学校工作重要议程,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宣传水平,发挥正能量,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发展。

责任办公室:学校办公室。

2.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班会、团队会、国旗下讲话、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大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宣传力度,使教育月活动人人皆知,掀起宣传教育活动的热潮。

责任办公室:学校信息办、政教办、党团办。

3.结合安全教育有效开展校园欺凌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活动,不留死角,不放过一个隐患,彻彻底底查,制定化解程序和步骤,逐一化解和排除。

责任单位:学校政教办。

4.扎实开展对困难学生帮扶活动。学校积极开展组织教师和社会力量开展“献爱心”助学活动,激励困难学生健康成长,感受温暖和幸福。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经常关爱学生,时刻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避免学生之间发生欺凌事件和其他事宜。

责任单位:学校工会、政教办、团委。

(二)工作要求。

1.学校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充分认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紧密联系实际,集思广益,大胆创新,确保宣传教育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2.注重方式、实效。在宣传形式上注重创新,有特色,要有针对性和趣味性。教育月活动与学校其他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教育工作与教学工作两不误,确保工作有实效。

民族团结进步年方案

为全面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构建和谐教育,根据教育局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大双庙镇总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以建立和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长效机制为重要手段,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和谐稳定,努力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实现“兴办赤峰市一流教育,建设自治区教育强县”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促进团结的原则。把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维护教育稳定,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作为活动的主要目标,并围绕这一目标开展活动。

(二)坚持促进发展的原则。通过民族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快我镇教育特别是民族教育的发展。

(三)坚持激励为主的原则。创建活动重在引进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通过每年一次的表彰先进、典型引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促进各民族师生“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小学、幼儿园必须真实反映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并保存好工作痕迹和档案资料。

(五)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标准量化,办法公开,程序公开,奖惩公开。

(六)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总校每年对活动进行一次考核,凡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评比资格。

三、实施范围

大双庙镇总校所属各小学、幼儿园。

四、实施内容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

1、将民族工作和民族教育工作纳入支部党建工作目标和学校(幼儿园)年度工作计划,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成立民族工作协调小组,有领导分管民族工作、有专人负责民族工作具体事项。

3、定期召开民族工作(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民族工作,全年不少于2次。

4、积极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在班子中占一定的比例。

(二)不断健全和完善学校民族工作制度。

1、做到制度上墙。

2、建立协调、处理涉及民族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三)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氛围。

1、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每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2、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少数民族文化体育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3、近年来未发生影响较大的涉及少数民族的民族纠纷,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4、每年9月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

5、规范使用社会市面蒙汉文,社会市面用文的并用率、准确率规范率达95%以上。

(四)民族工作基础数据和资料准确详实。

1、学校有少数民族师生基本情况统计表(含少数民族成分、各少数民族学生数量、学习本民族语言文字学生数和未学本民族语言文字学生数),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

2、有学校少数民族师生花名册。

3、有学校特困少数民族师生花名册和被救助少数民族师生花名册。

(五)积极为少数民族师生办实事、做好事。

1、积极主动为少数民族师生排忧解难,每年为少数民族师生办2件实事、好事。

2、开展帮扶结对活动。普通小学(幼儿园)要根据本校(园)办学条件和特色优势,积极开展对民族学校(幼儿园)的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有具体的帮扶计划,落实联系人,进行定期走访慰问,解决实际困难。

3、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积极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4、积极配合民族部门办好学校清真食堂(或窗口),为回族师生服务好。

(六)创建县级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

五、考核方法

日常考核。日常考核重点是检查阶段性工作、单项工作和临时性任务的完成情况。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主要是对全年创建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年度考核总分值为100分。

六、考核程序

(一)自查自评。每年10月30日以前各校(园)要进行自查,把书面总结报总校,同时准备好有关资料备查。

(二)考核组考核。由总校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领导小组牵头组织。

七、奖惩措施

(一)年度考核结果由县民族团结进行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公布。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完成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推荐县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重要依据。

附:

大双庙镇总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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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计划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__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20__〕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20__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实施方案范文

为了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按照《东乡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示范乡镇、示范学校、示范村、示范企业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东乡县工商局创建工作实际,现制定东乡县工商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实施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以构建和谐东乡为目标,全面落实县委“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凝聚合力、加快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为全县工商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创建活动基础,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努力争创州县两级示范机关。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机制健全。

1、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建立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长效机制,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设立创建办公室,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创建工作。

2、结合机关工作职能,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程。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创建活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及时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制定年度创建工作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创建活动有记录,相关文件、图片音像资料齐全,每年报送创建活动信息5条以上。

4、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凝聚力强,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好班子”。

5、单位内部和谐,各族干部职工之间相互尊重、互相学习,相互包容、互相帮助,相互合作、互相促进。

(二)宣传教育扎实有效,团结意识深入人心。

1、中心组每年至少两次以上专题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党的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

2、在干部职工中经常性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及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各族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干部职工对创建活动知晓率达到100%。干部职工没有参与民族宗教矛盾纠纷。

3、深入开展5月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制作宣传版面、悬挂横幅、开展文体活动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4、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提高各族干部思想道德素质。

(三)业务工作成绩突出,创建活动成效显著。

1、紧紧围绕县委“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凝聚合力、加快发展”的工作思路,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积极争取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配套法规中规定的上级国家机关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在大力发展我县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中成绩突出。认真贯彻落实《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东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切实维护各族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2、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全面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围绕“五难”问题,一年内至少办成i件以上的实事,对帮扶活动建档立卡,及时统计上报结对帮扶和扶贫情况。

3、认真落实各类培训任务,全面提高各族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使各族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团结务实、遵纪守法、乐于奉献,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高,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4、大力培养、树立、宣传、推广本机关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股室和模范个人,形成人人讲团结、个个求进步的良好风气。

(一)认真学习党的民族政策,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牢牢抓住宣传教育这个有效手段,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团结进步知识,认真组织全系统专题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宣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新举措、新经验,使全体干部牢固树立起“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做到“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确保干部职工对创建活动知晓率达到100%,干部职工没有参与宗教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二)大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夯实示范机关创建活动。

1、思想作风好。全体干部职工能自觉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动摇;领导班子及全体人员团结和谐,风正心齐,没有犯自由主义现象;党员干部要实事求是、办事公道、讲究信誉、树立尽职尽责的职业风范;全系统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无违纪行为。

2、干部形象好。爱岗敬业,业务素质强,胜任本职工作,作风务实,工作不推诿、不拖拉;待人接物热情周到,语言文明礼貌,仪表端庄大方,着装得体整洁,对待群众热情,服务周到,精神状态好,工作效率高。

3、服务基层好。实行政务公开,办事程序透明,干部服务意识强,处理公务规范、简捷高效;实行服务承诺制,对群众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有解决处理的意见;工作扎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办快事,工作有新思路、新措施、新突破,加大社会服务承诺工作的力度,无违诺事件发生。

4、内部管理好。干部主人翁意识强,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办公秩序规范有序,文件资料、办公用品、办公设施等物品摆放整齐统一,办公环境卫生清洁;工作期间无闲聊、打牌、玩游戏等现象;部门内部无煽风点火、搬弄是非等现象;组织干部积极参加县上和县局开展的群众文体娱乐活动。

5、遵章守纪好。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没有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的问题发生;上班时间精力集中,出勤出力,工作效率高;自觉遵守机关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无迟到早退现象;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并能坚持按制度办事。

(三)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在活动中要坚持四个结合,一是坚持把创建活动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和5月份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一方面,充分运用广播、报刊、黑板报等形式在广大党员干部、个体工商户中积极宣传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宣传党的各项大政方针、法律法规、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氛围;另一方面,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321”结对帮扶活动,真帮实扶,加快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二是坚持把创建活动与强化市场监管、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有机结合起来,以工作促创建活动,以创建活动促工作。大力开展农资市场、食品安全、商业贿赂、商标广告、打击传销等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全面进步;三是坚持把创建活动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结合《东乡县工商系统-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提高各族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实现以物质文明为基础的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发展;四是坚持把创建活动与加强综合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突出抓好本单位和监管对象中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按照“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的原则认真落实综合治理、禁毒等有关措施和目标责任。

(一)动员准备阶段:20-年3月10日—20-年4月10日,按照县上《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东乡县工商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实施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年3月11日—20-年3月31日,按照《东乡县工商局关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实施方案》,立足实际、精心组织、开拓创新、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和文明机关创建活动。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把创建示范单位活动做实、做好。

(三)申报阶段:20-年4月1日—20-年5月31日,积极申报县州两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

(四)迎接验收阶段:20-年6月1日—20-年8月31日,根据《东乡县工商局关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全面整理文件、图片、资料,迎接统一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党组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作为今后的一项重点工作。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统一思想,全员参与,积极争创,扎实推进。为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活动取得实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县局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冯学文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永隆、祁正礼、董致忠、纪检组长汪轩任副组长,分局、股室、协会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示范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创建活动办公室具体设在县局办公室。努力形成分局、机关各股室、协会共同参与,全面开展创建示范机关活动。要把创建示范机关活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创建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立会议制度。创建示范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评估活动进展情况,适时提出整改措施或指导性意见。必要时可吸收分局、股室、协会负责同志参加,认真听取他们对活动开展的意见或建议,确保整个活动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

(三)强化督办落实。创建示范机关活动要力戒一阵风、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真正在出实效上下功夫,切实把创建示范机关活动作为机关建设的一项长效机制常抓不懈,使创建的过程成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成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的过程,成为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争先创优的工作动力。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方案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宣传活动,推动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意义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是做好民族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促进民族和睦的重要举措,是展示我县人民在经济建设中开拓进取、奋力拚搏、大力发展民族经济社会事业的重要平台。要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广泛而深入地宣传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在全县普及民族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引导各民族干部群众自觉增强民族团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成果,争当民族团结模范,共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二、宣传内容

基本教育;2、我县民族工作所取得的成效;3、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先进事迹。

三、活动方式

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地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围绕主题,贴近群众,提高实效,营造氛围。要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日活动,要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集美报、有线电视台等媒体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所取得的成就,集中报道我县涌现出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先进事迹。

(二)组织开展民族乡调研活动,了解挂钩帮扶的雄先乡拉格堂村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情况,帮助雄先乡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问题,推动少数民族地区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切实做好少数民族困难群体的扶贫工作,走访慰问少数民族代表性人士和贫困户,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三)加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宣传教育和服务管理工作,引导他们主动融入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之中,促进城市民族关系和谐稳定。

落实,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把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基层,把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解决在基层。

四、组织领导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由局办公室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增强各级干部群众的民族政策法制观念以及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意识。同时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情况要及时总结,注意发现模范典型和事迹,及时加以推广示范。

今年8月份是全州第36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全面、扎实的做好我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展示广大师生团结进取、奋发拼搏的精神风貌,营造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共荣的良好校园氛围,积极推动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有序开展。根据州、县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宣传党的民族方针、政策,普及民族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使马克思主义“五观”和“三个离不开i”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是促进新时期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对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要从促进全县稳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加强认识,认真安排,切实搞好宣传月活动。

二、活动主题

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三、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马海成

副组长:索南公保

成员: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充分认识到新的形势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和师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我校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和师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领导。学校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好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切实把民族团结教育月各项活动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合起来,把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渗透到每位教师和学生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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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年”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二、工作目标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社会氛围。

三、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中心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新疆“三史”“一反两讲”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各兄弟省区市的支援和新疆各族人民的主体作用。

2.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根据中心情况,重点抓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今年的宣传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实践活动,通过志愿服务、主题党日、墙报板报、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特别是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红色歌曲展播、民族歌曲传唱、民族舞蹈演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代化迈进。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也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中心领导干部要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通过上党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要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道德讲堂、座谈会等活动。

5.抓创建表彰。中心党支部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挖掘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要组织开展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的创建组织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做好表彰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个人的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要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张春贤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首要任务,并贯穿始终。

2.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党支部要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

展、培养合格人才的高度,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协调、指导民族团结工作落实。要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把相关重大活动、项目统筹到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上来。

3.重视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网络宣传和网上互动,切实营造浓厚的正面宣传舆-论氛围。加强对“乌鲁木齐零距离”的关注,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医疗服务、医疗质量等工作结合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成为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过程,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年浓厚氛围。

4.抓好活动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不能只提口号、敷衍应付,关键在于出实招、勤实践、求实效、见行动。中心党支部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紧密结合中心的实际,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形成抓落实合力,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动态、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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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总结

今年9月,是xx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63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州委、州政府决定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延边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凝聚人心,鼓舞干劲,形成合力,为加快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营造氛围。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国家民委关于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的实施意见》精神,《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省民委《关于深入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抓住实施《长吉图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和西部大开发战略、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历史机遇,用好用足国家赋予的优惠政策,按照“提速、攻坚、转型、进位”总要求,全力推动延边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在机关、在党校以及各种培训班次上,深入宣传州各领域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的感人事迹;系统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民族知识;大力宣传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全州各项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大力宣传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和党的民族政策给各族群众带来的实惠,进一步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光荣感和自豪感。

三是围绕民族团结“六进”活动,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引向深入。立足民族团结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屯、进学校、进军(警)营、民族情创业促就业、机关干部学说朝鲜语、爱民固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双百”工程、扶贫攻坚等载体活动,积极引导全州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唱响“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旋律,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良好氛围。探索社会组织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方法路径,做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覆盖。

四是大力宣传民族团结模范事迹。结合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民委联合开展的评选《xx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活动,在省、州、县(市)媒体上大力宣传他们在平凡岗位上做出的突出贡献,大力宣传他们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加以总结推广,在各地各部门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教育和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意识,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五是贯彻落实好《xx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利益。采取多种形式加大《xx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宣传力度,提高各族群众知晓率。民宗部门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协会沟通联系,协同推进清真食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清真食品检查,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利益。

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实施方案

1、要开好20xx年度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动员大会,作好动员。

报告。

学习有关文件安排部署全年的工作计划任务(3月至4月完成)。

2、要按照地区民创办“关于对历届地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进行复验、抽检的通知”精神和认真对照《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办法(试行)”及“地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验收打分标准”,做好复验申请和复验准备工作,争取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检查验收(4月完成)。

1、要坚持“以月促年”,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浓厚气氛。在“第三十三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期间,要组织开展好师生阿依特斯(歌舞)社团、双语比赛、演讲比赛、唱“双语”歌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事迹演讲报告会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5月完成)。

2、要不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示范典型的培育和选树工作,使之成为常态化的工作。要在进一步深入挖掘的基础上,再推出一批班级、科室级和校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并予以表彰和奖励。同时,要积极做好民族团结班级、科室和民族团结家庭等的评选创建工作(5月完成)。

3、要在广大师生员工中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新疆“三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社会主义法制、“一反两讲”和《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等的宣传教育活动(3月至11月完成)。

4、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有针对性地把民族理论政策基本常识和民族团结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并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提倡移风易俗。同时,要编好民汉混合班、混合宿舍、相互学习、尊重和了解对方风俗习惯,相互学习语言文字,不断增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3月至11月完成)。

5、要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强化排查工作力度,确保使全年不发生任何影响民族团结的言行(3月至11月完成)。

6、要进一步做好“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基地的建设工作,把民族文化融入到校园文化之中,不断充实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文本资料和音像资料,使之真正成为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弘扬现代文化和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广大师生员工牢固树立国家、公民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阵地(3月至11月完成)。

7、要进一步加强“以德治校”的宣传教育工作,尤其要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德育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思想政治和德育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广大青年教师和学生的民族团结意识和维护祖国统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意识(3月至11月完成)。

8、要按照地区民族团结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要求,积极做好地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地区媒体报刊的投稿、信息报送和发送工作(3月至11月完成)。

要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对照《全国民族团进步模范地区(市、盟)测评指标体系》和《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村(社区)、乡(镇、街道、场)、学校、宗教活动场所、部队验收标准》等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自查自评和自验工作,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解决,并准备好相应的档案材料。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因而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和为地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地区做出应有的贡献(6月份完成)。

要按照地区民创办“关于印发《阿勒泰地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地区推进。

方案。

》的通知”要求,全面完成好创建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并认真逐项对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地区(市)测评指标体系》和《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村(社区)、乡(镇、街道、场)、学校、宗教活动场所、部队验收标准》,做好迎接地区和国家民委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8月至9月完成)。

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米东区卫生食药局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人物事迹,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全覆盖;二是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是推动各民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实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社会氛围。

1.深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中心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新疆“三史”“一反两讲”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各兄弟省区市的支援和新疆各族人民的主体作用。

2.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根据中心情况,重点抓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今年的宣传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实践活动,通过志愿服务、主题党日、墙报板报、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特别是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红色歌曲展播、民族歌曲传唱、民族舞蹈演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3.加大现代文化引领。坚持以开放的态度对待各民族文化,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大力发展一体多元、融合开放、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文化。利用微博、微信等现代传播方式,大力宣传现代文化理念和行为方式,倡导进步、开放、包容、感恩、文明、科学的现代理念,引导群众在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也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中心领导干部要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通过上党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要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道德讲堂、座谈会等活动。

5.抓创建表彰。中心党支部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挖掘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要组织开展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的创建组织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做好表彰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个人的工作。

1.统一思想认识。要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张春贤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首要任务,并贯穿始终。

2.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党支部要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培养合格人才的高度,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协调、指导民族团结工作落实。要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把相关重大活动、项目统筹到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上来。

3.重视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网络宣传和网上互动,切实营造浓厚的正面宣传舆论氛围。加强对“米东区零距离”及“乌鲁木齐零距离”的关注,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医疗服务、医疗质量等工作结合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成为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过程,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年浓厚氛围。

4.抓好活动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不能只提口号、敷衍应付,关键在于出实招、勤实践、求实效、见行动。中心党支部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紧密结合中心的实际,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形成抓落实合力,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动态、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实效。

5.加强监督检查。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各科室民族团结进步年开展情况的检查督导,并及时进行通报反馈。各科室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年深入开展。

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鄂民宗发[2015]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沔城回族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和谐沔城,创建旅游名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3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凡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省民宗委还将以适当方式,对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负责人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1、搞好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创建活动实际,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推广。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3、明确责任,强化保障。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镇政府将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办,并进行通报,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4、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重点做到“五个结合”,即创建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创建湖北省旅游名镇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村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相结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案

民族团结是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和各民族内部的团结。中国共产党处理民族关系问题的一项准则。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工作要求,现就我社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深入贯彻落实县镇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为主线,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大团结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通过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不断探索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使社区各族居民及工作人员在思想认识和行动上都认真做到各民族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在全社区努力形成和谐、和睦、融洽的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新临夏营造良好的氛围。自觉的力争在年内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创建目标,并鼓励全体干部职工争创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1、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县镇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宣传本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典型,宣传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族群众。开展民族团结宣传的重大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科室、进家庭。

2、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培训活动。深入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教育。重点学习省市县等文件精神的内容,把学习落到实处。每月进行民族团结有关内容的学习和讨论。

3、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开展帮扶少数民族贫困户活动,抓好结对帮扶各项措施落实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与贫困群众“结对子”活动,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与各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子、认亲戚,面对面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开展社区各族群众连心活动。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结合各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各类文化体育、走访慰问和联谊活动,努力营造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一家亲的民族团结氛围,进一步抒发感恩党、感恩伟大祖国的激情。建立少数民族群众特殊困难帮扶制度,及时协调和解决少数民族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维护少数民族平等权益,引导教育各族群众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和谐相处。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要把这项活动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2、加强协调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需要各方面、各单位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3、加强检查指导。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各单位民族工作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采取专题调研、重点抽查等形式组织检查,着力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动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为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出交通运输职能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开展。

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目的;通过活动开展,加深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联络,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氛围,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争当民族团结好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2、在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活动,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结队帮扶工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稳妥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创建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交流沟通平台。

4、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活动开展、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为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出交通运输职能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开展。

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目的;通过活动开展,加深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联络,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氛围,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争当民族团结好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2、在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活动,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结队帮扶工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稳妥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创建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交流沟通平台。

4、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活动开展、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为推进全州教育系统新形势下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州教育工委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现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视频会、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会精神,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结合群众工作全覆盖,“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全校师生员工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创建藏区一流人民满意教育、打造盛德实学豪迈和美校园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把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作为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切实加强民族关系协调,引导全校师生员工不断增强“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意识,进一步筑牢“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

(二)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以发展教育和宣传活动为载体,结合“爱国守法感恩”教育活动、一月一读报活动,把民族团结、守法教育内容引入校园、带入课堂,面向学生广泛宣传,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积极引导学生遵纪守法。

(一)借力群众工作,不断壮大创建活动力量。把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全校广泛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结合典型宣传,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学习菊美多吉先进事迹活动,充分挖掘、宣传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和模范个人等活动,用先进事迹教育、感染、引领广大师生员工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三)丰富活动载体,增强宣传教育活力。以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宣传活动为载体,利用主题班会活动时间,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学生喜闻乐见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新活力。

(四)举办“节庆”活动,增进交流、互助感情。教师要引导学生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传统习俗,利用“藏历新年、彝族火把节”等少数民族重点节日,开展民族文化展示和民族传统体育竞赛,促进各民族同学们的交流和沟通,增进和谐互助的感情。

(五)发挥基地作用,激发稳定的热情。我校“三部”要结合本校办校特色和学校实际情况,积极打造、建设民族教育基地。利用国家和省命名的教育基地,组织广大师生参观学习,举办专题报告、讲座等方式,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凝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力量。

(六)立足民族教育,打造创建活动品牌。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在中小学进一步大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民厅﹝2004﹞7号)精神,大力开展民族团结知识进课堂。各年级可组织举办知识竞赛和文艺表演等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进校园活动,打造富有民族特色的校园文化品牌。

(七)注重宣传报道,唱响创建活动旋律。学校党办、团委、工会、政教处等部门要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舆论载体,开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题栏目,可利用校园文化艺术节、康定中学官方微博和校园广播等渠道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唱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旋律。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20日至7月10日)。召开宣传动员大会,制定实施方案,搞好宣传发动,利用校园网、康定中学官方微博等渠道,切实掀起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新高潮。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1日至10月31日)。学校各部门要按照创建活动的目标和任务,落实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州教育工委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学校相关部门将深入各县各单位以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形成翔实的验收考核书面总结。

(四)总结表彰、推荐阶段(2014年3月31日至4月15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模范单位”评选表彰工作,教育系统最终会向州级推荐5个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单位)。对能够达到州上考核验收表彰的单位,向州民委推荐,接受州民委的考核验收。因此希望学校和部门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我校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陈军同志亲自抓,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华本同志具体抓,学校党委办公室统筹协调、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全社会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沟通协调。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创建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三)落实保障措施。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工作方案,落实活动经费,丰富创建内容,拓展活动领域,突出新举措、新方法、新亮点,力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新实效。

按照省民宗委的统一安排,我市将5月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加强各族人民团结进步这一主线,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营造xx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我市民族法制建设,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推动xx经济社会发展“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而努力奋斗。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发展。

1、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作法与成效;。

3、报道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组人民群众民生改善情况。

4、市民宗局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年底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以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进一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为总体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创建活动,不断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探索整体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模式,促进全镇区域经济得到更好更快发展。

(一)统筹规划、和谐发展。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工作摆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与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统筹规划、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二)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群众在示范镇建设中得到实惠。

(三)自下而上、群众参与。尊重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突出群众性,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自下而上,逐步推进,形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实事求是、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分类指导。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以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进一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为总体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创建活动,不断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探索整体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模式,促进全镇区域经济得到更好更快发展。

(一)统筹规划、和谐发展。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工作摆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与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统筹规划、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二)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群众在示范镇建设中得到实惠。

(三)自下而上、群众参与。尊重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突出群众性,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自下而上,逐步推进,形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实事求是、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分类指导。

为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出交通运输职能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开展。

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目的;通过活动开展,加深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联络,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氛围,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争当民族团结好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2、在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活动,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结队帮扶工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稳妥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创建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交流沟通平台。

4、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活动开展、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今年6月,是全省第19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是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之后的第一个宣传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方案》精神,根据《**市第19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开展我区第19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目标,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引导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凝聚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强大合力,以实际行动喜迎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紧扣主线主题,通过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真正使宣传月成为“宣讲学习月”创建落实月”风险防控月”。

(一)开展宣讲学习教育活动。

1.举办启动仪式。参加全市第19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启动仪式,通过悬挂横幅标语、专场文艺演出、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动员组织各级各部门单位和各族干部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掀起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热潮。

2.组织集中宣讲。积极组织参加省委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宣讲团关于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下基层“百场万人”大宣讲、全市《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暨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下基层“十场千人”宣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于各族干部群众心中。

3.深化学习研讨。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深入开展研讨交流,不断提高各级干部运用民族理论政策处理问题的能力,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4.开展主题作品征集和网络竞答活动。结合**市“电信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征文暨民族团结进步标识征集活动,举办全区教育系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主题作品征集活动,广泛征集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好故事,深入挖掘与**有关的历史名人和先烈前辈感人事迹,充分展现我区各族群众在交往交流交融过程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团结友爱的真挚情感和优良传统。组织参加全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奖知识网络竞答活动,进一步调动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6.参加电视访谈。参加全市“学统战工作条例、谈民族团结进步”系列访谈节目,分别由区委书记、统战部部长、街道党工委书记、社区党委书记,围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内容,谈认识、谈体会、谈举措。

7.加强社会宣传。设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栏、宣传墙、板报等,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学习长廊等宣传教育阵地,在全区各类场所的电子显示屏、led大屏上密集滚动播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及党的民族政策,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多元一体中华文化的认同。

8.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各部门单位、各镇各街道围绕喜迎党的二十大,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7+n进”,通过组织开展政策宣讲、知识竞赛、文艺演出、书画摄影展览、趣味运动会等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增强书画摄影展览、趣味运动会等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增强少数民族群众参与度,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和谐共融的良好局面。组织全区各族干部群众观看《凉州会盟》《生根》《丝路拾遗》《达玛花开》《红色甘南》《花开河州》《金色马鞭》《爱在夏日塔拉》等精品剧目,积极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个人及示范单位、家庭的典型事迹,不断凝聚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建设美丽**的强大正能量。

(二)紧盯创建工作落实。

9.扎实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方案》《**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行动方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不断扩大创建范围,搭建创建平台,丰富创建内涵,提升创建水平,推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推动“河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创建行动纵深开展。积极培育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扩大影响力,巩固创建成果。

10.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对照《**区贯彻落实甘肃省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具体措施及任务分工》,明确任务、细化措施、靠实责任,切实推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等重点任务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三)做好风险隐患防控。

11.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执法部门、窗口单位要广泛开展涉民族法规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深化平安**建设,组织开展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案件集中排查化解活动,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组织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清理整治民族宗教领域网上负面有害信息。组织开展清真食品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加强清真食品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清真”概念泛化。组织开展新闻出版、学术研究等领域集中专项检查,清理清查违反党的民族政策、伤害民族感情、煽动民族分裂、不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问题,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2.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融入到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中,努力为各族群众解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就医就学、法律咨询援助等方面的具体实事,推动民族团结与城市文明、生态环保、文旅发展、基层社会治理相互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群众,不断提升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要载体,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压实工作责任,精心谋划,开展活动,切实形成全面动员、全域覆盖、全员参与、全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各部门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宣传月活动各项工作。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拓宽活动内容,打造特色亮点,突出宣传教育,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积极培育和挖掘先进典型,切实发挥示范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三)强化督查,推动落实。各镇各街道要加大对各村、各社区活动开展情况的指导,及时发现先进做法,总结典型经验区委统战部将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民族团结是党和国家整个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关系的和谐,即使社会整体和谐的重要内容,又是社会整体和谐的基础和前提。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保证。在多民族聚居地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活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坚持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快少数名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打造“经济发展第一乡”,快速提升大河乡经济跨越式发展。

一是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使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进村组、进校园、进宗教活动场所。着力面向社会、面向各族群众、面向广大党员广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宣传教育。使宣传教育和创建内容结合起来,形成规范的长效机制。

二是开展“民族团结示范点”活动。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活动为载体,在全乡范围内掀起民族团结进步新高潮,扎实开展民族团结示范村组、民族团结活动示范活动场所、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先进集体的创建活动,更进一步引向深入,切实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延伸到各个领域,力争三年内创建民族团结示范乡。今年继续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民族团结示范点活动,20**年继续在清真寺、学校、回汉杂居村创建民族团结先进集体活动。以点带面引导示范,不断扩大覆盖范围。

严格按照红寺堡区党委、政府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一)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教育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努力营造和谐社会的氛围。

(二)努力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认真贯彻。

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积极扶持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经济,引导他们走“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路子。努力做到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学、生产、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结合“三进两创一公开”活动,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努力增强各民族之间团结友爱。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把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营造民族团结和共同进步的民族大团结氛围。

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以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大、--届二中、三中全会和“12〃19”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深化改革创新,聚力长治久安”这条主线,以“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为主题,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自治区“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民族宗教政策教育,着力在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促进宗教和谐、全力以赴“去极端化”上取得新突破,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思想,巩固深化“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成果,奠定共同推进我县和谐发展的坚实思想基础。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要坚持以月促年,常抓常新,长抓不懈。通过开展主题教育、主题实践、主题文化活动和树选进步模范,扎实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一)组织民族团结教育学习宣传活动。

七是深入开展“军民共建美好精神家园”活动,总结、提炼军队开展的“一对一”共建文化阵地活动等好形式、好经验,不断延伸拓展,大力促进军民团结、民族团结。

(二)开展新疆“三史”和“一反两讲”宣传教育。

各学校要结合民族团结教育的特点,深入贯彻《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实施纲要》,使各族师生正确认识“三史”。要针对2.14、3.01、4.30等暴力恐怖事件,深入开展“一反两讲”(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宣传教育活动,揭露和批驳种.种歪曲和杜撰新疆“三史”的谬论,正本清源,澄清模糊认识,宣传--“深刻认识新疆分裂和反对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坚决把暴力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重要指示。深入揭批“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反动本质,戳穿“圣战殉教进天堂”等荒.唐谬论,使广大师生正确掌握民族风俗习惯、正常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宗教极端活动的界限,将“两个不得,五个严禁”要求落到实处。宣传我县铲除滋生暴力恐怖活动土壤的坚强意志,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和舆论攻势。使各族干部师生不断提高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思想觉悟,引导各族师生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三)开展学习民族团结大宣讲活动。

各学校要结合学习11名维吾尔族大学生联名书和祖木来提〃阿不力克木署名文章、暴恐案件声讨揭批活动,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利用我县教育系统理论宣讲团人才资源,编撰民族团结教育宣讲提纲,组织宣讲团分赴各学校进行民族团结先进事迹宣讲,用事实说话,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发生在身边的民族团结先进事迹;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家访、学生家长交流会等有利时机,广泛开展面对面、心贴心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不断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各学校要加大学习教育力度,以多种方式学习宣传,真正实现校园严禁宗教活动、严禁宗教行为、严禁宗教言论、严禁宗教思想、严禁宗教服饰、严禁宗教信仰,开展形势政策报告进校园活动。邀请专家教授为中小学校师生作形势报告,开展“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坚决防止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学校”宣讲。组织各族师生发声亮剑,揭露宗教极端主义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丑恶本质和险恶用心,共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提高师生自觉抵御和防范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能力,戳穿“圣战殉教进天堂”等荒.唐谬论,引导教育师生正确区分宗教和宗教极端势力的界限、宗教和恐怖主义犯罪的界限,正常信教和宗教狂热分子的界限。

(四)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一心一意”开展活动。

要继续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活动,争创民族团结示范学校、示范班级、先进个人等细胞创建活动,发挥学校在民族团结教育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增强各族干部、师生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各学校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调研活动,探讨民族团结教育的课程建设、教学模式、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和评价方式,撰写学校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专题报告。抓好第三届“民族团结好少年”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实践活动的养成作用,使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思想深深扎根于青少年的心灵深处。开展“民族团结歌曲大家唱”活动,广泛征集民族团结歌曲,遴选部分优秀歌曲向社会公布,组织各学校传唱。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大美乌什”教职工系列活动,各级工会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大合唱、技能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开展“最美阿克苏人——每月之星”之“团结友爱之星”和“最美新疆人”、“时代楷模”评选活动,选树和培养一批近年来教师行业涌现出来的民族团结典型,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网上投票。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感染大家、带动大家,用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激励各族干部群众为地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力量。

(六)召开民族团结教育活动长效机制研讨会。

五月下旬,教育局将适时召开民族团结教育活动长效机制研讨会。各学校要总结提炼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中探索出的好措施、好办法,探索建立健全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长效机制,努力把典型经验上升为普遍性的工作要求,把成熟做法固定为常态化的工作制度,推进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开展。进一步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激励机制,推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制度化、规范化。

(七)组织观看民族团结优秀影视作品。

各学校要组织师生观看一次民族团结优秀影视作品,主要是近年来地区投资拍摄的电影《阿克苏的馕》、《马背电影队》和电视剧《拾花妹》、《兄弟》和“八部红色电影”等优秀影视片,结合“四个意识”主题教育影片播送,使各族干部、师生在潜移默化中凝聚和谐力量,深化爱国情感。开展民族团结主题影视展播展映活动。组织好以阿尼帕为原形的电影《真爱》的放映工作。做好优秀民族团结影视作品集中展播转播工作。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要求,各学校要及时制定工作落实方案,切实加强对民族团结教育的领导,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通过各种有效方式,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民族团结教育系列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2.丰富载体,形成合力。学校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在充分发挥座谈会、文艺晚会、图片展览、知识竞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等多种形式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现代传播手段,创新载体和形式,组织开展一系列生动有效的活动,使教育活动既有强大声势、广泛覆盖,又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真正入耳、入脑、入心。

3.树立典型,营造氛围。领导干部要在民族团结教育系列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努力做“讲团结、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的模范。同时,各学校要发现挖掘身边的好人好事,充分发挥典型的激励、示范和引导作用,达到以先进典型鼓舞人、激励人的目的。

4.加强督导,认真总结。县教育局将把督促检查作为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环节,定期进行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学校要将本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于5月15日前报送教育局;并将活动开展信息、图片、总结于6月5日前分阶段报送至县教育局政教股。

为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出交通运输职能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开展。

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目的;通过活动开展,加深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联络,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氛围,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争当民族团结好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2、在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活动,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结队帮扶工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稳妥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创建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交流沟通平台。

4、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活动开展、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为推进全州教育系统新形势下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州教育工委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现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视频会、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会精神,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结合群众工作全覆盖,“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全校师生员工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创建藏区一流人民满意教育、打造盛德实学豪迈和美校园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把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作为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切实加强民族关系协调,引导全校师生员工不断增强“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意识,进一步筑牢“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

(二)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以发展教育和宣传活动为载体,结合“爱国守法感恩”教育活动、一月一读报活动,把民族团结、守法教育内容引入校园、带入课堂,面向学生广泛宣传,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积极引导学生遵纪守法。

(一)借力群众工作,不断壮大创建活动力量。把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全校广泛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结合典型宣传,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学习菊美多吉先进事迹活动,充分挖掘、宣传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和模范个人等活动,用先进事迹教育、感染、引领广大师生员工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三)丰富活动载体,增强宣传教育活力。以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宣传活动为载体,利用主题班会活动时间,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学生喜闻乐见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新活力。

(四)举办“节庆”活动,增进交流、互助感情。教师要引导学生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传统习俗,利用“藏历新年、彝族火把节”等少数民族重点节日,开展民族文化展示和民族传统体育竞赛,促进各民族同学们的交流和沟通,增进和谐互助的感情。

(五)发挥基地作用,激发稳定的热情。我校“三部”要结合本校办校特色和学校实际情况,积极打造、建设民族教育基地。利用国家和省命名的教育基地,组织广大师生参观学习,举办专题报告、讲座等方式,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凝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力量。

(六)立足民族教育,打造创建活动品牌。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在中小学进一步大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民厅﹝2004﹞7号)精神,大力开展民族团结知识进课堂。各年级可组织举办知识竞赛和文艺表演等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进校园活动,打造富有民族特色的校园文化品牌。

(七)注重宣传报道,唱响创建活动旋律。学校党办、团委、工会、政教处等部门要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舆论载体,开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题栏目,可利用校园文化艺术节、康定中学官方微博和校园广播等渠道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唱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旋律。

民族团结进步整改方案

县江苏医院党委、中医医院党委,县直医疗单位党支部、局机关党支部:

按照霍城县民族团结教育年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全县民族团结教育年活动第三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霍教育年活动办[2017]05号)安排,根据卫生局党委《关于印发霍城县卫生系统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年”暨创建州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通过学习并对照县民族团结教育年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本系统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照本系统实际工作及思想动态,认真开展了本系统以“增进团结、推动发展、构建和谐”为主题的民族团结教育年活动的整改工作, 以期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目的。经讨论,现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查摆出的问题

精神纽带”等专题调研报告发现,仍不同程度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五观”、“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思想教育仍需加强。 二是仍然有少部分人有亲民族的思想,认为同民族的人比同一国家的人从感情上更亲近,同时也更强调本民族的文化胜于强调中华文化,并认为民族之间的思想文化、风俗、生活习惯上的差异成为同其他民族的人成为好朋友的阻碍。

三是一部分人认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落后和对民族关系的团结、和谐信心不强而感到不适应。

四是少部分人容易把不同民族干部群众之间发生的一般性个体之间的争吵或矛盾,不恰当地认为是民-族-矛-盾的体现,把简单的矛盾复杂化。

五是群众反映的“看病贵”问题依然较突出。“看病贵”问题,是当前群众反映较突出的问题,也是群众对卫生行业存在不满意看法的根源所在,党的惠民政策还需进一步落实到位。

六是工作被动落实多,主动超前还不够。大多是承办上级交办事项,工作中经常是处于奉命行事,落实任务,超前思考、提前预测方面还需加强;谋领导之所谋,深入调研,提供资料、当好参谋。工作的全局性、前瞻性、创新性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整改措施

(一)加强学习,凝聚人心、进一步提高认识。

1、继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各党委、党支部要始终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把“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思想教育和党的民族、宗教及形式任务相结合,采取集中教育和经常教育相结合,将本区域发展同中央新疆座谈会精神相结合,与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团结教育及形式任务相结合,民族团结教育和依法集中整治相结合、民族团结教育同创建群众满意医院相结合的教育方法、深入广泛宣传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增强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覆盖面。

使全系统各族干部职工更加坚定地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3、加强晨会学习、集中组织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考学机制,将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意义与形式任务作为宣传重点,大力做好学习宣传,宣传党和国家对新疆各族人民的亲切关怀,宣传自治区和自治州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大好形式,通过学习,增强各族干部职工的发展意识,营造卫生行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责任人:局党委书记任鸿宾,党政办主任、组织、宣传干事李雪莲,文秘干事丁玲。)

(二)加强宣传,进一步增强全院各族干部职工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1、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宣传工作,继续加强内外宣传工作,进一步办好《霍城卫生简报》,上报好卫生信息、外宣稿件,通过宣传和学习,开阔思维和眼界。

2、在各党委、党支部举办板报展览、民族团结知识竞赛等活动,集中宣传卫生系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新疆、加强民族团结、艰苦创业奉献的先进典型,激励全系统各族干部职工为创建群众满意医院贡献力量,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各族干部职工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3、大力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系列主题实践活动。通过一系列职工参与面广、参与率高且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增强全卫生系统各族干部职工建设美好家园的热情,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凝心聚力为建设美好医院而努力奋斗。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责任人:局党委书记任鸿宾,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李连喜,党政办主任、组织、宣传干事李雪莲,党政办干事曹雪华。)

(三)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积极开展共建活动,正确化解矛盾,服务于民,升华感情,确保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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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镇党委、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镇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并恳请各位领导对我镇的各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下面我就新源镇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做一简报:

我镇位于天峻县东南部,辖12个牧业社和2个社区,总面积1576平方公里,总人口11128人。近年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立足自身实际,把谋求民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为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头等大事,扎实开展“平安寺院”和“法制宣传月”活动,通过一系列方法措施,有力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将具体方法汇报如下:

一、狠抓组织建设,巩固民族基础。

为了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镇党委、政府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这个战略目标,周密构思、系统规划,切实把民族团结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同时,研究制定了《基层民族团结进步奖惩制度》、《新源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定》、《寺务公-1-开监督办法》《新源镇民管会职责》等一系列办法,通过梳理原有制度,查缺补漏,完善了镇、村两级民族工作组织建设、逐步实现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

二、弘扬民族文化,加强民族团结。

为进一步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生活,促进各族群众的交流,2014年,我镇筹措资金40余万元,为牧业社文化中心户购买了电脑、音响、数码相机、电视、vcd及各种宣传教育光碟和图书资料。同时,为镇文化大院争取到电脑10台,在城东、城西两社区共安臵文化体育器材19个,新建文化活动室1个。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与积极性,我们发动文化中心户积极牵头,依托文化大院广泛开展了群众性社火表演、歌咏比赛、篮球、象棋、射箭等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通过活动的组织举办,各族群众的广泛参与,丰富了我镇农牧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了各民族群众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增进了各民族群众间的团结合作,我镇民族文化、民族风气得到了良好的弘扬,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三、发展民族教育,提高民族素质。

在提高少数民族素质工作方面,我镇采取多项措施,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对少数民族群众开展了教育。

一是以理论政策学习为重点,开展对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

组织镇机关干部和各牧业社社干深入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做到政策理论一起学、致富知识、治村之道一起讲,工作方式、方法一块教,切实提高了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开展对广大民族群众的教育。从介绍少数民族的历史传统风俗习惯,普及党对牧区建设的各项惠民政策的角度出发,结合“文明户”“五好家庭”等群众性评比活动,以提倡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引导村民把思想观念统一到民族团结、发展经济上来,在一心一意谋发展中实现民族团结,树立文明新风尚。目前,我镇“十星级文明户”达324户,科技示范户25户,文明村12个,“五好”家庭256户。

三是以普及科技知识为重点,开展对广大牧民群众的教育。近年来,我镇从培育技能型、管理型、知识型牧民入手,共组织群众学习教育培训25期,参训干部群众6512人次,发放宣传材料两万余份。通过学习教育培训,牧民群众的思想观念得到了不断更新,民族团结思想意识不断加强,造就了一批讲道德、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能致富的新型牧民。

四是以法制宣传活动为重点,开展对各族群众的法制教育。将每年的“法制宣传月”活动与“三下乡”“四进社区”结合起来,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图片展览、分发法制宣传材料、法律咨询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一步提高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增强了法制教育的渗透力。同时,结合“平安寺院”建设,我们多次深入我镇桑木寺、清真寺进行调研督导工作,通过查看寺院建设、教职工作人员生活学习情况,调查了解寺院开展“平安寺院”建设和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动态,有效促进了寺院的法制化、社会化管理发展进程。

五是以提高牧区入学率为重点,加大青少年受教育的力度。近年来,我镇高度重视民族教育事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少数民族青少年教育的支持,经过不懈努力,2014年,全镇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100%,16周岁学生初等教育完成率达99%,18周岁学生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为96%,青年非文盲率为100%。各项指标均达到“两基”标准要求。

四、发展民族经济,促进民族和谐。

大力发展民族经济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的基础,也是维护少数民族稳定和社会稳定的前提条件,我们始终注重发展民族经济,培植优势产业,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一是优化少数民族的发展环境。针对我镇牧业社规模小、交通不便、信息不畅等现实,镇党委、政府积极筹措资金,重点建设了一批乡村道路、水利设施、电网延伸等惠民项目,2014年建成了从那郎至肯德陇13公里的乡村公路、扎德勒至苏吉垭壑15公里的乡村公路和从茶木康村至315国道10公里的乡村公路。为解决牧区部分牧民人畜饮水困难问题,新建土井24眼。同时,总投资1350万元,占地总面积17500平方米的天峻新源现代生态畜牧业发展示范区五个藏羊育肥基地正在建设中,通过以上项目的建设实施,为民族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铺平了道路。

二是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产业。在成功探索出发展高效生态畜牧业、促进牧民增收致富的“梅陇模式”基础上,我镇把发展生态畜牧业作为牧民增收致富的突破口,为消除牧民群众的顾虑,镇党委、政府先后组织召开全镇草场流转工作动员大会、各牧业社联点干部草场流转工作吹风会、各牧业社社干草场流转工作动员大会,同时,组织团队意识好、沟通能力强的党员干部分成三个宣传组深入牧区,以举办座谈会的形式,走家入户向牧民群众宣传推进畜牧业产业化进程工作的具体内容和现实意义,通过正确引导,目前已在我镇牧民群众中形成了“比富裕、奔小康”的浓厚氛围,我镇十一个牧业社已全面推开梅陇发展模式。

三是多面开辟农牧民增收渠道。随着畜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使我镇50%的劳动力从草原解放出来,镇党委、政府多方争取政策支持,为剩余劳动力创条件、寻出路,鼓励广大群众围绕外出务工谋出路,如今桑木纯净牛奶加工厂、牧民砖厂等实体产业蓬勃发展,广大群众依靠党的政策谋发展的积极性不断高涨。这些措施的实行,加深了政府与各族群众的感情,有利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对我镇统筹城乡发展、扎实推进新牧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通过深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我们深深感到,我镇在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发展,维护民族稳定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形势发展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持之以恒的抓好民族团结进步这项工作,力争将我镇民族团结、民族繁荣、民族稳定各项事业推向一个新水平。

谢谢大家!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

我局2019年民族团结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民族团结工作有关精神和部署,将民族团结工作与我局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同部署、同谋划。

我局民族团结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为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详见《xx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xx运发〔xx〕249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民族团结工作的局党组成员兼任,副主任由局办公室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督促局属各事业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做好具体工作。

(一)加强学习。

1.开展集中学习。灵活运用局党组会、办公会、领导工作例会、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在2019年底前完成至少1次民族政策、民族团结方面内容的学习。

2.开展自学活动。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督促本单位(科室)干部职工通过报刊、书籍、网络、电视等多种方式,在业余时间加强对民族团结方面内容的自学工作。

(二)强化宣传。

1.单位内部宣传。2019年底前,一是局机关要在办公场所宣传栏制作张贴民族团结主题板报;二是局属各事业单位要在本单位办公场所制作摆放民族团结主题板报,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局属单位还应悬挂至少1条宣传横幅。

2.行业宣传。2019年底前,一是由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指导,组织安吉、埌东、江南、西乡塘、金桥等市区主要公路客运站通过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设置主题宣传栏和板报、悬挂宣传横幅、散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工作;二是由市水路建设养护中心牵头,组织各港航企业和港口码头通过板报、标语、横幅等方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工作;三是由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各公交企业、出租汽车企业和轨道交通运营单位通过加强职工学习、在办公场所设置宣传板报、悬挂宣传横幅、在出租汽车led智能顶灯滚动播放标语等方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工作。

(三)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按照人事管理有关政策和局党组部署,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管理工作,按要求派出我局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学习培训。

(四)做好信访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按照信访、行业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有关规定及我局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认真做好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信访、维稳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五)执行《xx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

认真执行《xx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我局单位公章上同时使用壮、汉两种文字。鉴于我局目前正在过渡办公场所办公,且该场所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因此待我局搬迁到正式办公场所后再落实同时使用壮、汉两种文字的单位名称牌匾。

(六)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

1.争创“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继续把“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县乡两级政府绩效考评;巩固青秀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和西乡塘区“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创建成果;支持上林、马山、兴宁、良庆等县区创建“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

2.提升硬件设施建设。

新开工20个以上乡乡通三级公路、县乡联网公路及通产业园公路项目;实施400公里以上非贫困村通屯道路硬化及村屯道路连通工程;完成400公里以上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完成80公里以上县乡道大中修;抓好农村公路“窄改宽”、危桥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乡镇运输服务站、农村便民候车亭建设工作。

3.强化公路管养。

推行农村公路项目建设“七公开”、质量登记制、责任终身制,保持工程质量监督全覆盖;把我市纳入公路统计年报的农村公路列养率和经常养护率保持在100%,完成2019年度自治区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养护目标检评,加强管理养护信息化建设。

4.巩固客车通村。

结合脱贫攻坚与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今年新增具备通客车条件建制村通客车工作,把全市具备通客车条件建制村客运通达率保持在100%;加强农村客运线网优化、安全管理、动态监控、执法整治;开展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申报工作。

(七)加大推进公交都市建设。

1.提升轨道交通建设水平。

推进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和3、4、5号线一期工程建设及机场专线、教育园区专线项目工作;做好轨道交通1号线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在今年6月底前实现3号线初期运营,加强轨道交通线运营管理,优化服务措施。

2.提升公交行业建设水平。

加强快速公交brt1、2号线运营管理,推进brt3号线建设;完成全市公交线网年度优化调整;继续推进公交扫码支付。

3.提升出租汽车行业建设水平。

(八)完成重大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

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中国杯”国际足球锦标赛、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xx站)、xx国际马拉松比赛、2019年苏迪曼杯世界羽毛球混合团体锦标赛、广西民歌艺术节、“壮族三月三”等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九)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

1.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

(1)改造提升xx个公交停靠站点,建设xx套智能公交电子站牌。

(2)新购投放xx辆新能源公交车。

(3)建设xx座公交充电桩。

2.脱贫攻坚工作。

发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基础设施建设专责小组组长单位作用,组织督促县区和部门完成本年度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做好联系帮扶贫困村贫困户、派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后盾保障支持和管理教育相关工作。

(十)纳入绩效管理。

按照xx市绩效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及具体考评指标,把民族团结工作纳入我局绩效考评范畴。

四、工作要求。

(一)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站在开启新时代首府交通运输事业的新征程,提高认识,按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好民族团结相关工作。

(二)在开展民族团结工作过程中,要抓住关键,与我局年度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共同推进,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效。

(三)请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整理相关文字材料和图片,作为资料予以保存。

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总结

党的___指出:“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我县是一个多民族自治县,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基于此,县委提出要把第一年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活动作为我县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自选动作”和有效载体,要求以解决突出问题的创建工作成果丰富教育实践活动,以转变作风的实效为创建工作提供强大动力,为推动我县跨越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提供有力保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归根到底就是促进和谐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民族和谐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互助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在民族关系上的具体体现。

(一)和谐民族关系是维系中华民族大团结的重要纽带。

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中华民族同顶一片天,同耕一块田,同饮一河水,共生互补。在我国这个多民族国家的大家庭里,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我国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谁也离不开谁。

(二)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是维护边疆安宁的必然要求。

我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共同缔造、共同建设、共同当家作主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西部和边疆绝大部分地区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区,我国两万多公里陆地边境线绝大部分位于少数民族聚居区,并且有30多个民族与境外历史上同一民族相邻而居。这些跨界民族由于地缘和血缘上的原因,境外政治环境的变化会对我国民族关系的发展不可避免地产生影响。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构建和谐民族关系始终是维护祖国边疆安宁的重大工作,决定了民族和谐始终是关系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

(三)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方面。

当代中国正处在经济转型、社会转轨的关键时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民族问题的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国际性和重要性更加凸显,引发民族矛盾的因素更加多样,民族关系已日益成为全社会范围的关系,民族问题日益与现代化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交织在一起。要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就必须妥善处理各种民族问题,全力构建和谐民族关系。

(四)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自治地方占国土面积的64%。在我国,没有民族地区的发展就没有全国的发展,没有民族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没有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就不能说全国实现了现代化,没有各民族的共同振兴就谈不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梦想,助推中国梦的实现,是当代中国人的责任与使命。中国梦的本质内涵,是实现国富民强、民族振兴、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社会和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正是得益于我们拥有一个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得益于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宗教政策,特别是从1978年开始开展了__多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夯实了各民族团结进步的群众基础、思想基础和物质基础。我们坚信,任何破坏团结、制造分裂的图谋和行径必将以失败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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