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计划书是一种对未来进行详细规划的方式,它可以帮助我们在忙碌的生活中保持清晰的方向和目标。计划书是一门重要的知识和技能,下面是一些经典的计划书范本,供大家借鉴和学习。
各二级党组织要将教育部党组、湖南省委省政府、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及学校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相关文件精神传达至每一位教职工,并结合实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在行动上。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校纪委将依托“清风中南”微信公众号,重点推送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典型案例;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关键少数,及时发送廉政提醒短信。
(二)全面自查自纠。
全校各二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以上述突出问题为重点,对照上级和学校相应管理制度,深入开展自查。要对每一张公务接待票据、每一间办公用房、每一笔红包礼金,逐一清理核实,必须严格标准、动真碰硬,把专项治理抓深抓细抓实,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以上率下,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抓、主动查、坚决改。纪检委员要履行好监督责任,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
自查期间,对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纠正。对违规公款吃喝的,必须在问题发现之日起一周内将相关费用追缴到位,并上交财务;对超标准的办公用房必须整改到位,整改应采取“以大换小”“人员调配”“整合办公”等方式为主,不能简单进行“工程隔离”;对已违规收受的红包礼金,之前未上交的,必须按规定上交学校廉政账户,并到学校纪委办公室如实登记并报告送礼人情况。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6月30日前,各二级党组织需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纪委监察处。
(三)强化监督检查。
全校上下要深刻领会以xxx同志为核心的xxx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不断加强作风建设。要以本次专项治理为契机,探索形成常态化的作风建设工作机制,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风化俗、落地生根。
相关职能部门每年要以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并根据检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由计划财务处、学校办公室牵头对违规公务接待开展检查;
由人事处牵头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开展检查;
由房产管理处牵头对违规配备使用行政办公用房开展检查;
由学校办公室牵头对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检查;
由机关及直附属单位党委牵头对机关作风建设情况开展检查;
由纪委监察处牵头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开展检查。
上述牵头单位需根据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于每年11月底前汇总至纪委监察处。学校党委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情况纳入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检查和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纪委监察处将及时向学校专题报告,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切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四)严肃执纪问责。
凡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对自查中发现的以往的问题,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视为拒不整改,一律顶格处理。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对收送双方都要处理。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论职务高低,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各党支部:
为抓好上级关于党建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根据《中共仪陇县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全县党建工作常态督查指导组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制定本督查方案:
通过开展党建工作督查,促进各项党建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推动作风转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抓好党建是做大的政绩”的责任意识,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形成“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为实现我镇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全镇各党支部。
1.单、双月督查制。单月由支部送检,镇党建办检查指导。双月督查组实地检查。督查组将完善工作督查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下发问题台账,督促各支部及时整改。
2.季度督导评估。对各季度的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回头看”,督查各支部的任务落实与整改情况,进行党建季度考核评估。
3.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由镇督查领导小组牵头,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现场观摩、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明察,具体时间由镇联席会议确定。根据工作需要或领导的指示精神,暗访各党(总)支部就某一项或几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1.基层党建日常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四议两公开”制度、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认真做好远教设备的运行与维护等基础性工作。
2.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程序开展党建工作,并按要求填写《支部标准化纪实手册》。
3.专项党建工作任务。本年度重点抓好基层党建“城乡结对共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
4.镇党委或上级部门交办的党建工作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
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四个党建督查小组,分别由党委主要领导带队,党政办、办公室干部为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2.严格督查考核。
督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原则,真督实导,做到“四有一明确”,即有台账、有问题清单、有通报、有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季度有督导评估结果,并作为当年检查验收和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3.认真履行职责。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切实加强对支部党建联络员的管理与指导,确保工作实效。
4.注重工作实效。
镇督查组开展经常性督查、一名党委班子联点负责指导、镇党建业务指导员和支部党建联络员负责落实,形成“分层分级负责、齐心齐抓共管”的格局。注意以下率上,充分考虑人员安排的合理性。要形成常态化督查机制,做到真督实导,确保工作时效。
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县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组通[2018]x号)及省市局关于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要求,现就在全系统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xxx关于作风建设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四个意识”不强、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不善为、庸懒散慢虚以及“四风”隐形变异等重点问题,在全系统开展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作风纪律,加强监督执纪问责,通过自查整改、监督检查、明察暗访、“三项机制”运用、严肃查处、典型案例通报、教育培训等方式,切实解决我局干部队伍在政治纪律、行政效能、工作状态、担当负责、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系统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增强责任担当意识,激发干事创业激情。
成立全系统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周宏同志担任,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局纪委监察室负责组织全系统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开展排查整改期间的明察暗访工作;负责快速查处排查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案件,并形成单行汇报材料。
局综合办负责机关组织学习贯彻习xxx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省、市、县关于排查整改工作要求,并做好会议记录。
局属各单位、各所负责本部门学习贯彻习xxx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省、市关于排查整改工作要求,分步骤实施,狠抓落实,并做好相关记录。
(一)排查内容。
重点排查全系统干部队伍政治纪律、行政效能、工作状态、担当负责、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遵守政治纪律方面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深入贯彻落实习xxx关于作风建设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坚决、不扎实、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中央以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方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选择性执行的问题;是否存在个人利益至上,政绩观错位,大局观念不强,缺乏全局“一盘棋”的大局意识的问题;在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方面是否存在阳奉阴违、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实际行动和措施等问题。
2.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不善为问题。重点排查在研究工作、制定政策方面是否存在不深入研究、不听取意见、不顾及群众利益,拍脑袋决策,简单粗暴“一刀切”;在推动市场秩序整治、铁腕治霾、脱贫攻坚方面是否存在缺乏担当勇气,求稳怕乱,遇到矛盾不敢碰硬,不敢坚持原则,导致贻误工作或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在抓工作落实方面是否存在部署多落实少,热衷作表面文章,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抓重点工作方面,是否存在不深入研究、不下大力推进,不能一抓到底,工作漂浮;是否存在滥用权力,违法行政,或者违反廉洁自律要求,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办事吃拿卡要的问题;是否存在对本职工作底子不清、情况不明、业务不精的问题;是否存在工作程序不规范、干部岗位职责不清晰、班子运行不畅等问题。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预防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事故,根据《xxx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13]1号)、《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安委[2013]2号)和《衡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衡安l2013]2号)、《武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
使用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的餐饮场所,包括各类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及其他餐饮场所等。
(二)主要任务。
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治理餐饮行业安全环境,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和餐饮行业落实安全供气和用气贵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凡存在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餐饮场所,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1.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建立独立的瓶组气化站,站点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18米。
2.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气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小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建筑。
(2)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
(3)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4)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
(5)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带使用期限为3年,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
(6)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米到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4.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6.严禁在液化石油气气瓶中掺混二甲醚。
7.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8.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9.应当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10.应当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为加强对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
有关部门的职责是:
(一)派出所: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质监部门:邀请县质监部门对餐饮场所使用的判废、超期未检和标记不符合规定的钢瓶出具查验证明,将存在上述问题的钢瓶移送专业检验机构依法处理,并依法追究充装企业责任。
(三)镇安监站: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负责对经有关部门确定,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餐饮场所,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或者立即停止使用供用气设施、设备。
(四)工商所:负责对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五)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
有关部门要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广播、字报宣传燃气安全用气常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应急常识,加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燃氕管理部门要组织燃气经营企业深入现场,大力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要对辖区内的`餐饮场所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摸清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数量、种类、重大隐患等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帐,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工作。餐饮场所要对液化气瓶组间、厨房用气设备、燃气管线、就餐场所的用气安全状况及员工用气安全知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违章操作行为要立即纠正,发现尚在使用的报废、超期未检或不合格气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强化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整改期间可能危及安全的,应当主动停业整改。未与供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协议的应当补签协议。餐饮场所要于5月15日前将执行燃气防爆有关规定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计划报当地燃气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二)督促整改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
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组织公安、质监、安监、工商、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对餐饮场所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餐饮场所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整改以及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责令限期消除安全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要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对非法餐饮扬所,申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对逾期未整改的,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拒不整改的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抽查和总结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要通过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开展专项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于6月底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餐饮场所量多面广,绝大多数规模小,安全生产条件差,容易发生燃气泄漏爆炸事故;且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巨大。因此,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坚决依法取缔淘汰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餐饮场所,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要深刻吸取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喜羊羊火锅店“11?23”重大液化气爆炸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要认真分析本地餐饮场所实际情况,研究制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培训。在开展专项治理的同时,要结合实际,抓紧建立健全具有针对性的燃气防爆相关规定和标准,并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要如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精心组织编写安全培训教材,充实师资力量,改进培训形式,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和覆盖面。
(三)加强协调配合,行政监管合力。要针对治理检查涉及面广、餐饮场所数量多的情况,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包村工作人员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发现和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餐饮场所。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的基础上,积极建立健全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及时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监管的违法行为,要立即向有关部门移送。要大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案件查办的部门联动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
(四)坚持统筹兼顾,实施标本兼治。要把餐饮场所非法经营和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严格日常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要以落实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针对小型餐饮场所的特点,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法行政。要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的要求,坚决依法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餐饮场所。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推动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工作。
为贯彻落实总行党建工作督导检查整改意见,针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到位、党建制度落实仍需加强、规范化操作水平亟待提升、学习教育效果还要夯实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强化责任,抓好落实,结合联社实际,现就做好全联社党建工作全面推进提升,特制定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实施方案。
紧扣联社改制发展大局,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按照总行党委的部署要求,以及《xx联社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xx联社2017年党建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对党建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把存在问题摸清摸透,把解决对策找准找实,同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和基层党建工作的全面提升,为联社改制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办公室设在党务群工部,由党总支书记具体负责督导检查。
(一)坚持定期督导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各党总支书记除每月定期要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抽查外,还要根据总行指示精神和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就某一项或几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二)坚持现场督导与跟踪督查相结合。深入实际、深入各党支部所属社部开展督导工作,跟踪掌握所督导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真正整改到位。
(三)坚持查摆问题与总结经验相结合。在督导中,既要注重查摆所督导各党支部存在的问题,又要注重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依靠典型引领,全面推动基层党建工作。
(一)思想政治理论建设。
1.党内重大学习教育安排部署:是否严格按照联社党委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党内重大学习教育,是否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学习教育。
2.党的重大理论、重要会议学习传达:是否及时组织学习,将党的重大理论、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并抓好贯彻落实。
(二)支部班子及队伍建设。
1.党支部领导作用发挥情况:是否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确保联社党委的决策部署严格贯彻执行。
2.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及民主集中制情况:是否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是否及时展开党支部组织生活。
(三)党建制度落实。
1.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是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完善组织生活机制。
2.落实党费收缴制度情况: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是否建立台账,是否按时向联社党委上缴。
3.落实党建工作安排的情况:是否能贯彻执行联社党委阶段性、临时性党建工作安排部署,确保党建工作任务迅速落实执行。
(四)基层组织建设。
1.建立健全党组织:是否按期换届、定期开展组织生活会。
2.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是否发挥了党组织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是否带头做好争先创优活动。
(五)党员教育管理。
1.组织关系排查情况:是否严格做好了党员组织关系排查、转接失联党员的规范处置,是否有党员信息台账。
2.发展党员工作开展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规程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发展的党员程序是否合规、资料是否完备。
3.党员管理积分制落实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党员管理积分制,资料是否完备。
4.党员经常性教育开展:是否按照规定,定期开展党员教育学习。
(六)。
企业文化。
建设。
1.
员工思想。
政治工作:是否围绕联社改制发展的中心工作,开展。
员工思想。
政治教育,并及时传达联社的工作部署、政策精神。
2.
精神文明建设。
:是否开展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是否积极参加联社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保级开展的各类活动。
3.合规文化建设:是否严格按照“合规建设提升年”的要求重视员工队伍稳定和合规文化建设,加强员工正面引导。
4.维护稳定和舆情、信访工作:是否重视稳定工作,是否能妥善处置信访、舆情及群体性事件。
(七)党风廉政建设。
各级党组织是否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否能够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要求。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否坚持党建工作服务经营管理不偏离,是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党建工作与经营管理相得益彰。
2.工作创新:是否积极推进党建创新,党建工作有自身特点、示范作用。
(一)坚持从严督导。全面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切实把从严要求贯穿和体现到党建工作的全过程。对与中央、省委、总行党委要求不符的、工作不力的,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指出的严肃指出,该纠正的坚决纠正。
(二)坚持分类督导。在实现督导全覆盖的基础上,结合各党支部和党员实际,针对党建工作、学习教育任务具体化、精准化需求,细化督导措施,压实督导责任,防止学习教育大而化之,力戒形式主义。
(三)坚持重点督导。突出党建工作、学习教育中“基础在学,关键在做,核心在改”,围绕考核项目,紧扣工作重点,明确督导标准,统筹推进工作,确保党建工作全面推进。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浙江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中共温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温州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和中共瑞安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瑞安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巩固我市前一阶段“双减”工作成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双减”工作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0xx年10月18日—10月27日。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重点督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情况、作业时间控制达标情况、家长参与课后作业情况、校内课后服务时间达标情况、课后服务师资待遇保障情况等五项内容。
(二)校外培训机构,重点督查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情况、机构师资配备情况、校外培训预收费监管情况、培训时间控制情况、培训机构广告营销管控情况等五项内容。
(一)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要分别对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双减”工作督查要点》、《校外培训机构督查情况记录表》的内容认真进行自查逐项抓好落实。各学校要将温州市“双减”工作举报、建议平台(二维码)由各学校向家长公布,确保知晓率100%。
(二)各责任督学要针对前期督查发现的问题对学校进行跟踪督导。
(三)各督学责任区要对所属学校及辖区内培训机构进行督查,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
(四)市教育局组织专项督导组进行实地督查(具体安排见附件),抽检暗访重点学校和培训机构。
为规范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开展,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相关要求,东新乡(昌南新城)将定期开展对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基层民主协商、党员发展、“党员活动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
各基层党组织20xx年-20xx年“三会一课”、党建+、基层民主协商、党员发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活动日”、党费收缴、党员基本信息库更新完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开展情况。
(一)“三会一课”开展情况:
2、是否创新“三会一课”活动形式和活动载体的情况。
(二)党建+开展情况:
1、是否制定了党建+活动方案,是否按照要求做到了党建和中心工作相结合;
2、是否有每月开展党建+活动记录(文字及照片);
3、是否通过党建+活动发挥了党支部和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
(三)基层民主协商开展情况:
1、是否成立了民情理事会,召开了基层民主协商会议,做到台账完整;
2、是否宣传到位;
3、是否用基层民主协商的办法决定了要办的.大事。
(四)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情况:
1、是否制定了发展党员计划;
3、是否做到党员党费核定表完备准确,是否及时缴纳了党费。
(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
2、是否制定合格党员标准,是否查摆问题及整改落实;
3、是否创新了“两学一做”的学习形式和活动载体;
4、是否做到了宣传的全覆盖。
(六)“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
2、台账是否完整,是否有文字情况及照片;
3、是否结合了“我们的节日”、文明创建等工作开展“党员活动日”。
(七)党员基本信息库更新完善:
1、是否及时更新完善了党员信息库并建立了台账,包括党员信息采集表和党员花名册。
2、是否及时掌握本支部流动党员情况。
(八)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1、是否按时开展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是否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制定党支部及党员个人整改清单,会议记录、评议表格等台账是否完整。
(一)查阅资料。主要查看督查内容有关资料。
(二)随机访谈。随机访谈1-2名党员干部、1-2名普通党员,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三)反馈交流。督查完成后,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并排名,对排名倒数三位的党支部进行约谈,连续三次排名倒数三位的党支部要在乡大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分数在22分以上的党支部除外)。
组长:xxx副书记。
副组长:xxx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员:xxx乡组宣办主任。
xxx乡纪检办主任、组宣办干事。
xxx乡组宣办干事。
xxx乡组宣办干事。
今年以来,我镇安全生产状况维持了总体稳定,没有出现任何伤亡事故。但从平日的检查中发现,我镇的安全生产仍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且已排查出的隐患中还有一部分没有整改到位。为了进一步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基础,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治理力度,镇政府决定在20xx年4月底至7月对全镇范围内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开展百日督查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紧紧围绕20xx年“奥运年”和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总体部署,根据上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我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解决我镇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继续保持我镇安全生产状况稳定良好态势。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情况。
(二)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24号)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完善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情况。
镇政府成立以任为组长,副镇长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督查行动”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本次督查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企业办办公室,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
此次“百日督查行动”分三个层次进行。一是生产经营单位自查;二是镇政府督查;三是上级综合督查组督查。要确保“百日督查行动”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不留死角。
督查方式:一是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二是深入现场、查看实情;三是座谈交流,商议对策,确保整改。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百日督查行动”由镇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隐瞒不报或未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导致发生特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有的放矢进行督查。镇政府将对此次“百日督查行动”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照要求搞好自查自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广泛发动,狠抓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积极主动地参入到行动中来,自觉排查隐患,自觉参加整改。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消除隐患,杜绝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党建工作督查通报范文。
乡镇督查工作汇报材料范文。
环境治理督查通报。
禁毒工作督查简报。
工作纪律督查通报。
小学年度督查情况通报范文。
县直机关各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县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根据《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新委直﹝20xx﹞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督查对象为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其中基层党组织所属党支部(老干部支部除外)在5个以上的抽查2个支部,5个以下的抽查1个支部。
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原则上督查时间为每季最后一个月,一季度督查在三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
督查分三个组进行,由组织部、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中抽调人员组成。
1.查“三会一课”执行落实情况:具体查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党小组会议、党课执行情况。
2.查“三会一课”记录:重点检查会议记录、活动记录、党课记录是否完整,无记录的视为未进行。
3.查参会率:要确保“三会一课”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参会率最低要求在80%以上。
督查结束后,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并记入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
督查通报的格式范文
督查情况通报范文
党建工作督查通报范文
有关督查通报范文2017年
督查保密承诺书范文
乡镇督查工作汇报材料范文
工作纪律督查通报
环境治理督查通报
禁毒工作督查简报
小学年度督查情况通报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如期实现,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安排,决定对上半年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各乡镇、各部门要通过本次督查,了解真实情况,查找差距,分析原因,追加措施,确保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6月21日至6月28日。
(一)党建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党校)。
(二)《政府工作报告》的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见巴政办发[xx]11号)。
(三)州县实事完成情况(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见巴政办发[xx]11号)。
(四)全县45个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见巴政办发[xx]4号)。
(五)全县产业发展进展情况(责任单位:产业工作专班及相关部门、乡镇)。
(六)“三大战役”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工业园区、县旅游局、县建设局)。
(七)信访、综治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信访局、综治办、安监局及各乡镇、各部门)。
(八)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建议(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第一组:负责督查沿渡河镇、溪丘湾乡、东壤口镇、官渡口镇。组长:谭祖锋,成员:覃业东、张孝勇、税锋、侯培军、张世元,车辆:政府办、交通局各1台。
第二组:负责督查信陵镇、茶店子镇、绿葱坡镇、大支坪镇。组长:薛昌斗,成员:黄本槐、税世春、向真典、王先银、刘传俊,车辆:县委办、党校各1台。
第三组:负责督查野三关镇、清太坪镇、水布垭镇、金果坪乡。组长:谭显爱,成员:向秀忠、高云、向贤明、谭明平,车辆:人大办、财政局各1台。
第四组:负责督查县直相关部门。组长:陈正顺,成员:单大礼、汪义柏、谭本华、王祖迁、贾锐治,车辆:政协办、发改局各1台。
(一)听取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对督查事项的书面情况汇报。
(二)对照相关文件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查看资料并实地检查。每个乡镇以随机抽样的形式抽查3个村,每个村2个组。重点项目建设必须到现场了解。
(三)各组督查内容有交叉的,分头督查,互通情况,督查结束后共同汇总。
(四)督查组现场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交换意见,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对未完成上半年工作任务的要提出整改措施,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
(一)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根据督查的重点事项,逐项对照检查,将各项工作详细的进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对策建议,结合巴政办发[xx]27号文件要求,形成半年工作总结,于6月25日前通过电子政务网报县委办秘书科(联系人:谭先吾)、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联系人:田祚立)。县发改局、县统计局要一并提交重点项目完成情况通报和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二)督查工作专班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负责,作风扎实。严禁不深入实际,闭门造车,弄虚作假,确保督查结果真实。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将本组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28日前报县委办、县政府办汇总。县委办侧重汇总党建工作情况、信访、综治和安全生产情况、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政府办侧重汇总《政府工作报告》的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州、县十件实事完成情况,45个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产业发展进展情况,“三大战役”进展情况。
(三)严肃纪律。督查工作专班工作时间内禁止饮酒,不准赌博和出入娱乐场所。各单位抽调人员要服从安排,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为确保《xx市“五城联创”工作实施方案》、《xx市“十大特色镇”创建实施方案》、《xx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落到实处,特制定如下督查方案:
围绕“五十百千”活动的目标要求,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加大创建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充分调动各县市区和部门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努力破解城乡创建中的一系列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推动“五十百千”活动的深入开展。
活动期间,每月的1—日。
根据我市“五十百千”活动工作实际,围绕《xx市“五城联创”工作实施方案》、《xx市“十大特色镇”创建实施方案》、《xx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开展督查。具体为:
(一)安排部署情况。主要包括动员会召开情况、实施方案制定、领导机构建立以及按时间段进行专题部署情况等。
(二)资料统计情况。主要包括台帐建立、整改清单等档案建立情况,整改任务的落实,资料和表格的上报情况等。
(三)任务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按照国家、省创建标准、各项指标和各《实施方案》目标任务、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
(四)建立长效机制情况。边整边改建立长效机制情况,特别是目标任务完成后,分县、乡、村,分类型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五)宣传报道情况。主要包括各单位通过电视、网络、电台以及版报等宣传工具,对好经验、好典型的宣传报道、后进曝光的情况。
(一)实行“周督周清月汇报”制。各督查组实行一周一督查、一汇总并填写问题清单。本周督查问题清单,一般下周全部办结清账。一月向市领导组汇报一次督查情况。每周五将台帐报领导组办公室。
(二)合理安排督查程序。
一是听取汇报。每周听取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二是查阅资料。查阅、台帐、问题清单等相关档案资料。
三是实地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整治现场,一线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填写问题清单,提出整改目标和时限。及时向本县市区整治领导组反馈,并上报市领导组办公室备案,逐项建帐。
四是边整边改。对问题清单要逐项检查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对落实的要销帐。对不落实的问题要查明原因,如属主观因素,要提交有关单位问责。
五是打分排队。每月各县市区的创建整改工作督查结果要一条龙排队。排队的分数构成:进度任务落实率和整改问题落实率两项相加。
设立7个督查小组。
第一小组:负责督查全市环保模范城创建和离石区“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二小组:负责督查全市卫生城市创建和方、临县“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三小组:负责督查全市森林城市创建和石楼、交口“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四小组:负责督查全市明城市创建和孝义、汾阳“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五小组:负责督查全市园林城市创建和柳林、中阳“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六小组:负责督查全市“百村示范”和兴县、岚县“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七小组:负责督查全市“千村整治”和交城、水“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每个小组由领导组办公室从市卫计委、住建局、林业局、农委、环保局、明办抽调组成,组长由副县级领导担任,组员由相关部门业务科长担任。
(一)坚持问题导向。督查组要敢于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确保督查任务落实。
(二)实行专职专责。督查期间,原则上与所在单位脱沟,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工作任务。
(三)严格纪律要求。督查组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遵守工作纪律,树立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通过深入持久的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部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事故预警和应急救援能力,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长效机制,促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奥运会前后我市不发生有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全年不发生重大事故,全面完成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目标。
此次督查采取企业自查和当地镇政府、主管部门与质监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当地镇政府、主管部门应根据我局“关于印发《20xx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质技监特发[20xx]1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自查、自纠、自治。并在每月2日前向我局报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附件1)。在此基础上,各镇政府、主管部门与质监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督查。
督查的主要内容:各镇政府各主管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督促相关企业进行隐患排查,落实安全责任等工作情况,隐患企业的隐患台帐建立及整改、销号情况。监督检查的重点:有易燃易爆、剧毒介质的化工生产企业,气体生产(含充装)单位,液化气体槽罐车使用单位,小型锅炉,冶金企业的起重机械,游乐设施,人员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以及所有重点监控设备。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百日督查行动;分管负责同志要把百日督查行动作为推动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抓手,全力抓实、抓紧、抓好,深入一线指导监督检查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质监专职执法机构、法制机构,以及安全监察协管员、安全监管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合作,共同完成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项任务。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基本完成5%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所有重点监控特种设备以及气瓶充装单位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依照《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规则》,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严谨、规范地查处安全隐患,实现隐患治理有效闭环,做到隐患处理件件有着落,个个可跟踪。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治理,不留隐患。各镇政府和主管部门要重点解决影响本地特种设备安全的突出问题,重点治理政府关心、群众关注、易造成群死群伤、屡禁不止、屡打不死的特种设备安全“顽疾”。
(三)统筹安排、狠抓落实。要把隐患治理与推进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相结合,加强安全责任告知,扩大“标杆企业”试点,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标准化”工作。要把隐患治理与应急管理工作相结合,促进企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编制和开展演练。要把隐患治理与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深入重点单位和场所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严把作业人员考核取证关。
(四)广泛宣传、及时总结。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开展,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特种设备使用者增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安全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以督导促管理,以检查促整改,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安排,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校园安全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督查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各项工作,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确保全市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及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学校等。
安全督查贯穿年度工作全过程,根据季节特点、校园安全形势,市教育局每月对区县教育(教体)局和学校安全工作督查一次,各区县教育(教体)局根据实际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时间、专题内容安排如下:
七、八月份,对暑假安全教育及工作部署情况抽查;
十月份,开展校车集中整治活动;
十一月份,结合“11·9”消防安全日对校园冬季安全进行检查;
十二月份,根据《淄博市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区县教育(教体)局和局属学校进行年度考核。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县、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督查工作,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区县、本学校的安全督查活动,深入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区县、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安排,落实责任,细化任务,改进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督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坚持边督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整改情况。
创城督查工作会议讲话稿范文。
关于会议方案范文汇编五篇。
关于会议方案范文汇编八篇。
关于会议方案范文汇编九篇。
会议方案范文汇编七篇。
为抓好上级关于党建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根据《中共仪陇县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全县党建工作常态督查指导组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制定本督查方案:
通过开展党建工作督查,促进各项党建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推动作风转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抓好党建是做大的政绩”的责任意识,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形成“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为实现我镇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全镇各党支部。
1.单、双月督查制。单月由支部送检,镇党建办检查指导。双月督查组实地检查。督查组将完善工作督查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下发问题台账,督促各支部及时整改。
2.季度督导评估。对各季度的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回头看”,督查各支部的任务落实与整改情况,进行党建季度考核评估。
3.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由镇督查领导小组牵头,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现场观摩、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明察,具体时间由镇联席会议确定。根据工作需要或领导的指示精神,暗访各党(总)支部就某一项或几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1.基层党建日常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四议两公开”制度、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认真做好远教设备的运行与维护等基础性工作。
2.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程序开展党建工作,并按要求填写《支部标准化纪实手册》。
3.专项党建工作任务。本年度重点抓好基层党建“城乡结对共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
4.镇党委或上级部门交办的党建工作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
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四个党建督查小组,分别由党委主要领导带队,党政办、办公室干部为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2.严格督查考核。
督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原则,真督实导,做到“四有一明确”,即有台账、有问题清单、有通报、有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季度有督导评估结果,并作为当年检查验收和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3.认真履行职责。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切实加强对支部党建联络员的管理与指导,确保工作实效。
4.注重工作实效。
镇督查组开展经常性督查、一名党委班子联点负责指导、镇党建业务指导员和支部党建联络员负责落实,形成“分层分级负责、齐心齐抓共管”的格局。注意以下率上,充分考虑人员安排的合理性。要形成常态化督查机制,做到真督实导,确保工作时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4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霍政[20xx]1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xx年度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督查,全面掌握34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具体了解每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进展及运行管护等情况;及时发现民生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效果。
此次民生工程督查分为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三种形式。综合督查由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教育局、卫计委、文广新局(体育局)、水务局6个部门牵头,分成6个督查组,每组由1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带队,组员从民生工程部门联络员中抽取。专项督查由各牵头部门按照年度工作需要自行组织实施。重点督查由县政府督查室、县民生办根据民生工程项目推进及各督查组督查情况择机开展。
综合督查由县民生办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督查方案;6个督查组根据督查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督查,及时形成督查报告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根据各组督查报告,汇总形成综合督查通报。专项督查由各部门根据民生工程进度,自行组织实施,并向县民生办报送督查情况。重点督查由县民生办会同县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
全面了解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协调机制建立、项目监管、政策宣传、资料归集等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评价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对民生工程重视程度及相应工作开展成效。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及时掌握各项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确保达到上级要求的序时进度。补助补偿类项目低于序时进度发放的、工程类项目实施进展较慢的、软件资料没有按“十制”要求规范存档的,督察组要帮助牵头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查找原因,制定对策,及时整改。
实地调查了解建设类民生工程投入使用情况,评价已建成项目运管成效。对部分已建成项目存在的未投入使用、运行管护未落实、制度不完善、所列经费未到位、运行维护记录不完整、使用效率不明显等问题,督察组要及时发现,尽早提出整改措施,督促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检查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是否建立民生工程清单管理台账、是否严格按照任务清单要求推进、是否严格履行责任清单事项、是否认真落实问题清单整改和销号等。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配合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有效、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对责任未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通报;对造成影响,妨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要追究项目实施责任人和督查责任人的责任。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到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现场进行重点督查,了解各民生工程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汇报。
各督查组要按照要求,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开展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社会问卷调查,并根据问卷调查结果,评价民生工程宣传成效。对群众知晓度、满意度不高的项目,要及时向县民生办反馈,并提出整改措施,督促项目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尽快落实。
各督查组要按照县民生办制定的评分标准,认真对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由各督查组长签字后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要将每次督查结果作为年终民生工程考评重要依据。
1、督查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重点是否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
2、督查项目进展是否按省市民生工程要求的序时进度推进,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3、督检查项目软件资料是否按要求整理归档,工程类项目“十制”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4、督查已建成建设类项目运行维护情况,重点是是否按要求及时投入使用等。
5、督查项目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1、督查各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随机抽查部分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查看是否按照省市民生工程序时进度要求推进,工程质量是否达标等。
3、督查项目软件资料归档情况,已建成项目是否按要求投入使用等。
4、走访群众,了解群众对民生工程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听取群众对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一是查阅资料。看各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在实施民生工程中相关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软件资料整理归档情况。二是走访群众。直接征询有关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了解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情况。三是实地察看。对工程类民生工程项目,每个已建设项目都要现场察看,非建设类项目要了解政策执行情况,有无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现象。
根据综合督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结果,县民生办要按月收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同时与市民生办每月33项民生工程打分及皖西日报媒体公示情况相结合,每月对县直牵头部门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排名。根据全县财税暨民生工程会议精神,20xx年民生工程实施实行“红”、“黄”旗循环发放制度,县民生办要根据市民生工程每月排名情况,适时提请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调度、约谈,对排名第一、第二的牵头实施部门给予“红”旗表彰,对后两位的给予“黄”旗惩戒。
综合督查从5月份开始,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必要时开展不定期督查。专项督查由各单位根据情况安排,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重点督查根据项目实施及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
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真实全面调查核实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凡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端正、认真负责,督查整改工作成效明显,在各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没有新的问题出现,年终考评时将予以适当奖励。同时,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消极,对督查发现的民生工程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在上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有不同问题出现,影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自5月份起,县政府对全县民生工程项目开展“月督查、月通报、月考评”。各督查组要按照每次督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督查,对所督查的民生工程项目,做到政策清楚、进度掌握、问题发现、整改到位,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督查完成后,各督查组要写出书面报告,阐述督查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报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将适时听取各督查组有关情况汇报。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九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县镇党代会、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生态环保、脱贫攻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项目建设、产业培育、民情民生等重点工作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焦点难点热点问题,集中优势资源,整合督查力量,持续开展明查暗访,下功夫解决担当意识不足、压力传导递减、形式主义抬头、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着力提高各项决策部署的执行力和落实力,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组织领导。
全镇“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石门镇“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张智文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文辉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韩天灵镇党委副书记。
成员:索占军镇纪委书记。
张志强镇党委组织委员、党建工作站站长。
赵虎忠镇武装部长。
杨永胜镇政府副镇长。
陈兵镇政府副镇长。
迭目江俊镇政府副镇长。
王临文镇政府副镇长。
鲁绍安镇科技副镇长。
刘占纬镇党政办主任。
马格年草党政办干部。
华琴镇组建干事。
宋金海镇纪检专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由韩天灵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全镇“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的组织、统筹协调工作,宋金海同志负责活动具体开展过程中相关文件、表册资料的起草、报送、搜集以及服务保障工作,同时完成镇“明察暗访督查年”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做好市、县“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的督查配合和联络工作。
三、督查重点及责任分工。
1、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整改落实。对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整改落实、水源涵养林保护与建设等情况进行督查,督促严格贯彻落实《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武威段建设项目清理排查及整改意见》,落实祁连山生态保护工作领导责任、主体责任、保护责任和监管责任,全面做好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石门段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
牵头单位:华隆林场。
配合单位:华藏中心土管所、金强水管处石门水保站、畜牧兽医站、各村、各护林站。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2月起持续跟进督查。
2、主体生产模式提质增效。深入开展设施农牧业提质增效,积极推动设施农牧业健康发展和整体升级,完成养殖暖棚310亩建设任务,设施农牧业提质增效350亩。
牵头单位:农技农经站。
配合单位:畜牧兽医站、各村。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2月起持续跟进督查。
3、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对“1+17+3”规划方案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村、各相关站所加快完成各项脱贫指标,提高脱贫质量,杜绝“数字脱贫”,巩固提升已脱贫的贫困村、贫困人口的脱贫成效,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年内完成减贫任务409人,组织劳务输转1631人,实现劳务收入3869万元,培训271人。
牵头单位:扶贫工作站。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2月起持续跟进督查。
4、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对县、镇列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分期分批进行督查,加快马营坡村基础设施建设、集中供暖建设、村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等项目建设进度工作的督查,督促解决影响项目建设的具体问题,确保按计划进行。
牵头单位:项目办。
配合单位:财政所、各村。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5、提升招商引资效益。对落实招商引资任务,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推进签约项目落地开工,切实提高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开工投产率,着力解决用水、用电、用地及手续办理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达到任务数。
牵头单位:项目办。
配合单位:财政所、各村。
6、保障性住房建设。对全镇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收缩居住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年内完成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以及收缩居住后续工作的任务。
牵头单位:项目办。
配合单位:财政所、各村。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7、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对全镇各村及天互公路沿线、村组巷道、河道沟渠、田间地头和旅游风景区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确保所有村建成环境整洁村,上级督查不出问题。
牵头单位:环境整治领导小组。
配合单位:各村、各单位。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2月起持续跟进督查。
8、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全镇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颁政、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等工作进行督查,督促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提高农业供给体系。
牵头单位:农技农经站。
配合单位:各村。
9、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大力推进特色中药材种植,加强优质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稳步扩大中药材种植成为新的收入增长点,全面推广马铃薯脱毒技术,年内完成马铃薯种植4600亩(其中:旱作农业2200亩),中药材种植750亩,高原有机绿色蔬菜种植6110亩,高效农田节水技术推广7100亩,饲草料种植14010亩。
牵头单位:农技农经站。
配合单位:畜牧兽医站、各村。
10、完成“下山入川”工程。对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再摸排、再动员,积极协调完成在建的移民住宅,确保年内完成25户81人的搬迁任务。同步抓好产业培育,紧盯户均3亩棚的目标,实现搬迁入住农户富民产业全覆盖。
牵头单位:移民办。
配合单位:项目办、各村。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11、“生态文明”建设。对推进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工程、生态公益林补偿等生态治理项目,实施人工造林1200亩,义务植树9万株,通道绿化5公里,禁牧9917亩、草畜平衡127568亩等工作进行督查,督促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水源保护和水土流失等水生态治理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华隆林场。
配合单位:各村、各单位。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12、社会民生保障。严格程序要求,规范农村低保动态调整以及民政急难救助等资金的评审工作,结合精准扶贫相关政策,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救助。积极宣传新农合和新农保政策,动员群众参与新农合、新农保,确保完成参合、参保任务。严格执行现行的生育政策和技术服务政策等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完善基础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指标。
牵头单位:民政办。
配合单位:合管办、计生站、财政所、各村。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2月起持续跟进督查。
13、安全生产工作。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进行督查,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相关责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放心。
牵头单位:安委办。
配合单位:食药所、各村、各单位。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14、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对各党支部学习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落实“4883”主体责任体系、细化实化“866”衡量检验标尺、开展“四述”约谈等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以及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情况进行督查,督促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牵头单位:镇纪委。
配合单位:各党支部、各单位。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长期持续督查。
15、维护社会稳定。对各村、各单位综治(平安建设),综治维稳网格化管理和“十户联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反邪教工作、禁毒工作、宗教工作、依法治镇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落实政法委安排部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扎实推进“两个共同”示范县建设。
牵头单位:综治办。
配合单位:各村、各单位。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16、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对各村、镇属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双十条”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牵头单位:镇纪委。
配合单位:各村、各单位。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长期持续督查。
17、基层党组织建设。对支部书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从严治党各项制度情况,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创建党建示范村、“五好党支部”、实施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双带”工程、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等工作进行督查,全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牵头单位:党建工作站。
配合单位:各党支部。
四、方式方法。
(一)强化信息收集。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镇党政办设立举报电话(电话:3185271),在镇政府门口设置固定信箱,各村、镇属各单位也要向全镇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镇党政办、纪检监察室每周对收集到的信息和线索分门别类进行整理,汇报镇“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后,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摸排核查,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据准。
(二)深入明查暗访。紧扣省、市、县、镇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督查重点,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集中联查、专项督查、部门督查、随机抽查、跟踪督查等方式,加大督查频次,全年度全方位盯紧看牢抓落实。通过开展“群众监督随手拍”活动,拓宽信息搜集和抓督查促落实的社会参与度。充分调动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村联络员联系面广、接近群众的优势,及时掌握中央和省、市、县、镇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拓宽眼神抓落实的广度和深度,切实保障督查工作出结果、有效果。
(三)狠抓整改落实。坚持边查边改,各村、镇属各单位要建立督办清单制度,对省、市、县、镇明查暗访转交的问题要即知即改,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全面整改。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情况复杂、矛盾突出、涉及面广的'问题,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确保整改到位。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弄虚作假、庸政懒政、不作为、慢作为和贯彻落实决策部署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强化考评问责。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把明查暗访督查情况列入年度政绩考核范围,细化量化考核指标,作为评价班子和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依据。对督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庸政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怕担当、选择性落实和工作进展缓慢、整改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村和部门、站所有关负责人,由镇纪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营造浓厚氛围。各村、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通过横幅、公示栏、手机短信、“两微一端”平台广泛宣传“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大力宣传在“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对发现的重视不够、工作开展不力、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典型问题,要及时汇报活动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及时研究,依纪依规作出处理,形成有力震慑,进一步营造真抓实干的鲜明导向。
五、具体步骤。
镇“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从20xx年2月开始,20xx年12月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20xx年2月至3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制定下发活动实施方案;分解全面任务,确定总体目标,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
第二阶段:督查推动(20xx年4月至10月)。紧紧围绕督查工作重点,协调调动各方力量持续开展大范围、高频次、强力度明查暗访工作,督促各村、各单位抓好工作落实,建立长效机制。
第三阶段:考核总结(20xx年11月至12月)。结合年终考核,对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同步考核,抓好成果运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是推动中央、省、市、县、镇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的重要部署,是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幸福美丽石门进程的重大举措。各村、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高度重视“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努力在抓执行上下功夫,在抓落实中求实效,真正把压力传导到位、把问题排查到位、把整改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分工。镇党委、政府以及各村、各单位是抓好“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的责任主体,“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是实施主体。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将亲自带头督促抓落实,各村、各单位主要责任人都要亲自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工作抓在手上,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各村、各单位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破题指向,切实做到在明查暗访和推动整改落实上积极主动上手、不消极被动应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制止正在发生的问题、整改已经发生的问题、关注长远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大范围、深层次、多层面的排查整改,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全镇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
(四)强化保障支撑。督查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双十条”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于律己,注意保密,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开展暗访督查不得提前告知被查村和单位及有关人员,不得泄露暗访工作有关内容。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安全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以督导促管理,以检查促整改,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安排,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校园安全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督查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各项工作,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确保全市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及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学校等。
安全督查贯穿年度工作全过程,根据季节特点、校园安全形势,市教育局每月对区县教育(教体)局和学校安全工作督查一次,各区县教育(教体)局根据实际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时间、专题内容安排如下:
二月份,结合新学期开学,市局领导带队对挂包区县和局属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四月份,开展校车安全集中整治,同时对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审批及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六月份,对学校食品卫生、防疫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同时检查“安全宣传月”活动情况;
七、八月份,对暑假安全教育及工作部署情况抽查;
十月份,开展校车集中整治活动;
十一月份,结合“11·9”消防安全日对校园冬季安全进行检查;
十二月份,根据《淄博市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区县教育(教体)局和局属学校进行年度考核。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县、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督查工作,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区县、本学校的安全督查活动,深入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区县、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安排,落实责任,细化任务,改进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督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坚持边督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整改情况。
各党支部:
为规范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开展,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相关要求,东新乡(昌南新城)将定期开展对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基层民主协商、党员发展、“党员活动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
各基层党组织20xx年-20xx年“三会一课”、党建+、基层民主协商、党员发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活动日”、党费收缴、党员基本信息库更新完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开展情况。
(一)“三会一课”开展情况:
2、是否创新“三会一课”活动形式和活动载体的情况。
(二)党建+开展情况:
1、是否制定了党建+活动方案,是否按照要求做到了党建和中心工作相结合;。
2、是否有每月开展党建+活动记录(文字及照片);。
3、是否通过党建+活动发挥了党支部和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
(三)基层民主协商开展情况:
1、是否成立了民情理事会,召开了基层民主协商会议,做到台账完整;。
2、是否宣传到位;。
3、是否用基层民主协商的办法决定了要办的大事。
(四)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情况:
1、是否制定了发展党员计划;。
3、是否做到党员党费核定表完备准确,是否及时缴纳了党费。
(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
2、是否制定合格党员标准,是否查摆问题及整改落实;。
3、是否创新了“两学一做”的学习形式和活动载体;。
4、是否做到了宣传的全覆盖。
(六)“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
2、台账是否完整,是否有文字情况及照片;。
3、是否结合了“我们的.节日”、文明创建等工作开展“党员活动日”。
(七)党员基本信息库更新完善:
1、是否及时更新完善了党员信息库并建立了台账,包括党员信息采集表和党员花名册。
2、是否及时掌握本支部流动党员情况。
(八)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1、是否按时开展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是否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制定党支部及党员个人整改清单,会议记录、评议表格等台账是否完整。
(一)查阅资料。主要查看督查内容有关资料。
(二)随机访谈。随机访谈1-2名党员干部、1-2名普通党员,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三)反馈交流。督查完成后,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并排名,对排名倒数三位的党支部进行约谈,连续三次排名倒数三位的党支部要在乡大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分数在22分以上的党支部除外)。
组长:喻仁峰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曾国华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员:邓涵玮乡组宣办主任。
胡婉冰乡纪检办主任、组宣办干事。
吴鹏飞乡组宣办干事。
罗莉青乡组宣办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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