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组织管理的基石,为员工们提供了行为的准则和依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规章制度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为严格装修管理,保证装修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安全完成,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所有人员进场必须出示施工证。装修人员要有装修资质证。
2.装修人员按商场统一规定时间进场,退场。装修人员必须服从商场的统一协调与安排。
3.禁止在商场内抽烟和使用明火,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4.禁止私拉乱扯、乱插电线、电源,须用正规插头接用电,用电必须经现场的专职电工同意,统一安排。不得用短线头接电,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5.用电设备工具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工具、电锯类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6.施工人员不得穿拖鞋进场,空中作业要有保护装置。
7.需电焊和切割东西,必须将场地清理干净,并配备灭火器。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200元。
8.施工人员夜间不得私自进入规定装修以外商场,否则一次罚款300元。
9.顶部安装灯具,必须经百货大楼设备科核定用电量,确认具体安装方案后方可施工,由于挖错孔造成的问题由装修方修补。
10.施工期间,因施工方的责任造成责任事故或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施工方负全面负责。造成第三防损失的也由施工方负责。
1.所有材料由施工方组织,由公司监理人员按指定品牌验收后进场,所有材料只许进场,不许出场。特殊情况必须由公司监理人员签字认可。
2.装修材料须经公司设备科、保卫科认定,符合消防规定及商场和监理人员规定的装修标准,做到装修材料、规格等符合要求。
3.施工人员不得随意破坏场内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1.施工方不得在施工场地生火作饭,乱扔垃圾,施工和拆顶清理后,日常卫生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2.施工人员不得在场地乱涂、乱画,随地便溺,否则一次罚款50元。
3.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使用厕所由商场指定。工方安排人管理,手纸扔入纸篓,不可将废纸、杂物扔入便池,便后冲水。否则,造成堵塞,施工方负责疏通,一次罚款50元,恶意损坏冲水装置一次罚款200元。
4.施工结束后,装修垃圾由装修方指定时间、地点统一清理。
为了规范公司经营管理,增强全体职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劳动法》,特制定以下各项管理制度,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劳动纪律制度。
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严肃劳动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全体员工有责任和义务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二条全体员工应在正常上班前作好自己岗位的清洁卫生,当日清洁值班人员按清洁值日规定做好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第三条因工作需要通知员工加班时,员工不得无故不到岗或中途脱岗。员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加班时应向负责安排加班的总经理说明理由,不得故意推诿。
第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的作息时间拟定为:每周为六个工作日,休假一天。星期六没工作可在家休息。每个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的权利,节假日加班享有加班工资,原则上每个工作日的作息时间安排如下: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如遇季节变化,根据季节调整作息时间。
第五条本公司考勤由办公室负责考核执行,考勤记载要求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因顾及私情和讲求面子而故意遗漏、隐瞒。
第六条本公司严禁无故缺勤,擅离职守。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实行签到制。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为难办公室记录人员。
第八条办公室在每月终了须得将考勤情况汇总,上报总经理审核签字后交财务部,以备核发工资时作为应扣依据。
第九条员工上班,因公外出,须向总经理报告,并在办公室去向登记本上认真填写外出日期、时间、事由等。
第十条员工如因私事须请假,应提前一天到办公室填写请假条,注明请假原因和天数,由分管的副总经理批准后,办公室备案。请假须待批准后才能离岗,严禁先离岗后请假和电话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特殊原因除外)。员工因病请假,回公司后应出示医院证明和购药票据。所有请假假期届满,须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一条法定假期及婚、丧、产假按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手续仍按上条规定办理。第十二条员工产假、婚假、探亲假等假日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组织纪律及处罚规定。
第十三条每位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绝对服从上级领导,注意同级关系的相互配合,各尽其责,恪尽职守,高度自觉,接受管理,服从安排,自我约束,如上班不服从安排,不听从指挥者,初次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若屡教不知悔改者,坚决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员工上班严禁睡觉、嘻闹、无端争吵、上网游戏或私聊,随意串岗、电话聊天等。
一切与工作无关的行为。违记者每次扣款50元。上班严禁迟到、早退,凡每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者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扣发当事人三天工资,旷工三天以上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迟到早退每次扣款30元。
第十五条员工因事请假,报总经理批准,如确遇特殊情况需要续假者,应将详细理由告知总经理,由总经理批准后方能续假;若请假人不履行上述手续擅自延长休假时间,则以旷工论处。
第十六条每位员工除作好公司的本职工作外,还应该团结、互相帮助,共同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公司企业形象。所有员工接待客户要做到来有问声,走有送声,严禁态度生硬,方法简单,更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对情节严重,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不论何种理由对当事人一律予以开除。
第十七条员工如对工作有意见或建议,应及时向分管的领导反映,也可以单独交换意见或以书面的形式进行沟通,严禁越级汇报或当面顶撞,甚至出言不逊等行为,违者一律予以辞退。
第十八条严格遵守“三公一诚”的原则,严守岗位职责,对拍卖标的的保留价要严格保密,不得与竞买人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的利益。不得相互打听与本职份内无关的其他内部情况,保守商业秘密,违规者一律予以辞退。
第十九条公司负责安全的人员要时刻提高警惕,对公司办公场所要注意防火防盗,下班时要关好门窗,消除事故隐患。在公司举行拍卖会的现场,应尽职尽责维护好拍卖会现场的秩序和安全。
为了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保障公司员工基本收入不低于无锡市的最低基本工资标准的要求,公司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公司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对员工进行效益奖励。
第一条员工的基本收入。
公司根据员工现任职务和工作岗位,固定发放员工的月工资,其月工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基本工资:不低于xxx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
2、工龄工资:按有关规定的要求,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时间达一年以上者,每年受享月平均50至100元工龄工资。
3、岗位津贴:公司根据各部门不同岗位的劳动强度以及员工的自身素质、业务水平等情况确定放发标准。
4、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对为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按照有关规定所明确的标准实施。
第二条推行绩效工资。
为了激励员工,使员工全身心的投入到公司的经营活动中,为公司增效、发展而努力工作。公司视经营情况,按月或按季对公司经营做出贡献的员工发放绩效工资,充分体现员工敬业爱岗的精神。
第三条实行奖励制度。
公司视经营情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对员工实行奖励,其奖励标准由公司对员工按有突出贡献和一般贡献进行差额奖励。
第四条工资发放日和发放方式。
公司按每月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次月十五号为发薪日。工资发放一律采用现金封闭式。员工的个人收入按照无锡市个人所得税缴纳基数和标准,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五条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1.公司除按月发放员工养老保险外,按全市统一规定为服务公司满一年的员工缴纳失业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2.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已婚女工的享有孕期、产假、哺乳期及计划生育等假期和工资待遇。
3.公司将员工按规定所享有的法定节假日及婚、丧假视为有薪假期。
4.公司在员工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在批准探亲期间,均发给基本工资,路费按规定报销。
5.为了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公司不定期的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其学习费用由公司负担。但员工必须在公司工作达三年以上,否则,其费用由其本人承担。
6.公司将视员工的工作职能、性质,对员工给予适当的交通、通讯、差旅等费用补贴。
第六条其他。
员工通过试用期,正式转正后,享受本制度所确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第一条本公司在职员工要树立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的思想,不准随意损坏公物,更不得化公为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二条公司所有财产应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办公室负责实物管理,财务部负责帐务管理,要求做到帐实、帐表、帐薄六相符。
第三条建立购物、领用登记制度,各部门需要添置的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必须先填报认购单交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公司情况进行统一安排,可采用先调剂使用,如无法调剂确需购买的,由办公室签置意见,报请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实物购回后要先登记后使用。
第四条办公室要对各部门办公使用的所有财产和低值易耗品建立登记薄,由各部门办理领用手续,并妥善保管使用。公用物品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如保管不善造成人为损失和遗失,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第五条公司员工离职,任何人都不得将公物和自己保管使用的财物带走,办公室要负责清理收回。
第六条办公室定期和不定期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检查,每年年终结合会计决算,对财产进行全面清理,如发现无故丢失或故意损坏者,除照原价赔偿外,还将上报公司领导给予处分。
第七条财务管理人员如因工作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四、财务管理。
公司财务审批原则上实行总经理一支笔审批制,每项支出均由报销人填写《费用报销单》,部门负责人做出意见,分管领导和财务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现对本公司财务管理作以下具体规定:
加强货币资金管理,确保货币资金安全使用。
1、有关银行往来业务,必须在公司开户银行的帐户内进行,开户银行的帐户预留印签须为: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私章、出纳员私章。
2、建立内部牵制制度,实行钱、帐分管,为保证资金安全,对预留银行印签,必须由二人分管,法人代表的私章由公司主任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保管。
3、公司财务部门要建立银行存款日记帐,使用订本式帐簿,对开出的支票逐笔登记,禁止开空头支票,凡不需使用现金的业务一律使用转帐支票。
4、往来业务一律使用银行汇票,不得使用现金,以免业务人员接触资金造成往来帐目混乱和给公司带来损失。
5、出差借支,必须填写借支单,经领导批准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支手续。结帐时,须做到专款专报,不允许混乱冲帐。财务部门应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6、建立现金日记帐,一律使用订本式帐簿,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日清月结,公司将不定期检查现金库存。
7、出纳要妥善保管好现金或支票、发票、收据等有价证券,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现金被盗和票据遗失由出纳员赔偿。
(二)现金借支审批制度。
为了加强对现金的管理,严格控制现金使用,避免乱借支、乱审批,给公司资金造成损失,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急需使用现金时,由经办人填写现金借支单,报主管领导审查同意,经财务部门签字,报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出纳才能付款,否则拒付。
本规定主要指发票(包括自制或购买的《拍卖保证金收据》)的管理与使用,必须按照国家税务局制定的发票使用规定执行,为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特制定以下条款:
1、发票的领取:
由公司指定专人到国、地税局领取的发票(包括自制或购买的《拍卖保证金收据》),一律要求登记发票号码、份数存档备查。
2、发票的保管:
公司所有使用的发票或收据指定由会计保管,根据有领导签字的《发票使用审批表》取用。
3、发票的使用:
当需要开具发票时,由会计报主管领导审批,再凭《发票使用审批表》到会计处领取发票由专人开具后交领导复核。
每月末由会计制表,将当月的发票使用情况汇报公司领导。
4、相应的责任:
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使用和保管发票,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或出现代开、虚开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司将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刑事及经济处罚,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要求。发票如有被盗、丢失的,则处罚主要责任人伍仟元,主管理领导叁仟元。
(四)、差旅费用及业务招待费用报销规定:
职工因公出差由部门负责人填定“差旅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凭差旅单和借条到财务借支,差毕回公司后三日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冲帐,报销标准依照:“差旅补贴报销标准”。公司因业务需应酬招待的,根据招待事由报请领导同意后按公司内订的招待标准宴请。公司除总经理外,其他任何未经允许不得签单,违者单费自负。
为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全体教练员的素质,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培训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校聘用的教练员必须符合交通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有关教练员的要求。
2.学校聘用新教员采取社会招聘、民主推荐和定向培养等形式,由教务科理论负责人和实操负责人进行理论面试和实操测试。
3.聘用的教练员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教练员考试。
4.申请人合格后由办公室负责办理聘用劳动合同、安全责任书及填写员工登记表。
5.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六年。聘用合同期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
6.在聘用期内对违反有关规定,无法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根据合同规定,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教练员,予以开除。
7.在聘用合同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聘用合同,因特种原因终止聘用合同,教员应以书面形式并提前40天通知对方。教员辞聘应按聘用合同规定承担责任。
8.必须按训练规程认真执行教学大纲教学。
9.考试前向学员说明考试目的、程序、内容、纪律及补考相关事宜。
10.认真协助驾管中心组织的结业或报考驾驶证考试工作。
11.及时通知和组织学员按时参加各种考试,保证到考率。
12.考试前检验学员身份证、学员证和学习驾驶证,说明注意事项并提前将学员带到指定的考点列队待考。
13.尊重考官,服从指挥,不以自我感觉背后议论,更不得当面顶撞考官。
14.学员补考由报考员向考试部门约考,约考后并将考试的具体日期及时通知教练员,由教练员通知学员。
15.停训待班时要对车辆全面检修和停驶维护,保证随时参加训。
16.训练期间发现车辆故障,不准继续使用,能排除的应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送修。
17.对提出调车、调教练的学员,要积极协助学校做好调整或调解工作,不得打击报复。
18.服务要热情,学员有呼必应,有问必答,有事必办,有难必帮。努力实践零缺点、零延迟、零烦恼。
19.学校建立教练员考核制度。对教练员实行年终考核。
(1)教练员任教能力。
(2)教学质量。
(3)职业道德。
(4)廉洁自律情况。
(1)教练员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负责。
(2)教练员考核实行逐人考核。
(3)考核采取三种形式,向学员发放教练员年终考核问卷、操作和笔试等。
(4)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
(5)考核成绩作为年底评优依据,存入教练员档案。
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公司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期间所需的各种物资、材料、配件。
第三条。
成立物资供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副总工程师,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物资管理部,物资管理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事务。
第四条物资供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组织、领导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工作;
(二)研究制定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工作方案、重大事项及相关管理制度;
第五条物资供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二)拟订相关管理制度,执行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目标;
(六)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职责划分。
(一)物资管理部。
2.负责全公司材料的审批、发放、回收、修复、报废等考核工作;
3.负责物资数量、质量和价格的监督管理工作;
4.牵头组织对井下施工现场的材料进行监督检查和平衡调剂;
5.负责组织公司外委加工产品的价格商定及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等工作;
6.负责公司回收物资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并牵头组织废旧物资的鉴定处理;
7.负责按使用地点建立周转材料的在用、更换、转移、备用、回收、复用和报废台账。
(二)企业管理部。
1.负责公司工程项目材料消耗计划的汇总、下发工作;
2.负责公司外委加工产品的价格测算工作;
3.负责公司材料消耗定额指标体系的建立;
4.负责公司基层单位、外委施工单位的材料考核及各项考核指标的汇总工作;
5.参与报废物资的鉴定、定价以及修旧利废鉴定、验收工作。
(三)财务部。
1.负责公司材料消耗会计核算工作;
2.参与报废物资的鉴定、定价以及修旧利废鉴定、验收工作;
3.协助做好材料消耗定额指标体系的建立工作。
(四)机电管理部。
1.负责公司机电安装工程材料的控制以及口内所需计划的编制、审核、上报工作;
4.负责电缆指标总承包管理,按使用地点建立电缆在用、更换、转移、备用、回收、复用和报废台账。
5.负责口内材料计划的审核工作;
6.负责工作面安装、拆除材料计划的审核和材料费控制工作。
7.负责公司通讯网络、闭路电视、通讯电缆、及网络设备的管理。
(五)运输队。
2.负责材料车、平板车及无轨胶轮车的管理。
3.负责主运输皮带的管理;
4.对分管范围内的物资建立台账,对材料计划编制、使用、回收、复用、报废全过程进行管理,每月26日前,将当月“收、发、存”报表报物资管理部。
(六)保供队。
2.负责公司管路及附件的使用过程管理;3.负责矿灯、自救器的管理;
(七)绞车队。
2.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材料、全矿井提升设备配件计划的编制、领用、回收、修复、考核管理。每月26日前,将当月“收、发、存”报表报物资管理部。
3.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工程验收、工程材料的盘点和在用周转材料的清查及考核工作。
(八)通风综合队。
1.负责“一通三防”管路、风筒及附件等材料的审核汇总上报和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风筒及附件的修理、现场管理和消耗二级考核工作;3.负责注氮、灌浆、隔爆水袋、隔爆水槽、探放水钻孔封孔材料、通风设施的计划、领用、回收、复用管理;4.对分管范围内的物资要建立台账,对计划编制、使用、回收、复用、报废全过程进行管理,每月26日前,将当月“收、发、存”报表报物资管理部。
(九)矿建工程部。
2.负责从技术源头,对措施工程、零星工程及隐蔽工程等材料计划审核以及对现场实际用量进行检查控制;3.负责对加工支护产品图纸的审核及质量监督验收。4.负责单体的计划、现场管理工作。
(十)资环部。
1.负责地面土建工程及零星工程需矿供材料的计划编制、审批和使用、回收、复用、报废全过程的监管工作。
2.负责按时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工程进行验收。3.参与土建工程材料的盘点考核工作。
(十一)安全监察部。
1.对于构成工程实体的支护材料,如果其材料节约量超过定额损耗合理范围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检查该工程质量,追查其原因。2.负责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各类图牌板材料计划、保管及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及时提供使用单位、品种、数量等月度统计汇总报表。
(十二)党群工作部(纪委、保卫、人力)。
1.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材料使用、保管、管理等工作,对材料的合理及安全投入进行监管。
2.参与材料清查与考核工作,对材料考核工作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3.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矿二级单位、用料主管部门考核兑现工作;
(十三)用料单位(含驻矿单位、矿二级单位)1.负责按批准的施工措施、施工作业计划合理编制和报批材料物资计划,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2.负责需用周转材料的安装、铺设、加工、维护、拆除、回收、复用、井上下装卸车等安全生产工作。
3.设置固定材料员,负责本单位材料的领取,并建立健全材料使用管理台账。
4.负责每月26日向物资管理部提供材料月度收、发、存循环月报。
(十四)驻矿材料加工单位。
1.根据公司加工计划及图纸(设计图纸标注加工件材料消耗表),按图纸材料消耗表材质、技术参数、加工报告时间要求及时组织加工。
2.使用单位根据生产安排或安全生产需要,递交加工计划及图纸,谁安排谁审核,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物资管理部,由物资管理部统一安排加工。
3.负责加工件的搬运、加工、发放过程所有安全工作,设置固定材料员,负责本单位材料的领取,并建立健全材料使用管理台账。
(十五)需用加工件单位。
1.根据工程需用加工件材料时,及时提供加工计划及图纸,加工图纸标注:单位加工件所需原材料的规格、质量要求、材料消耗、材料价格等技术参数。特殊加工件,使用单位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确保加工件效能,杜绝废品。
2.加工件根据现场实际需用,不得留有库存。
3.完善加工手续:使用单位绘制加工及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提交物资管理部,由物资管理部安排加工。使用单位及主管部门验收、使用单位领出。
第七条各责任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划分,按规定履行修旧利废和物资收发存手续,按时报送月度回收复用、修旧利废报表,做好材料消耗的二级考核工作。
第八条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是单位物资计划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经管员、材料员是单位物资计划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计划必须有工程技术人员参与编制,计划内容和相关技术参数要齐全(物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配件要有主机型号、图号、资金渠道、用途、到货时间),资料不全的视为未申报计划。强调计划的`严肃性,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严禁无计划用料,生产急用料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加强工程承包单位用料管理,严格按定额、限额供料,并履行审批手续,加强考核监督。
第九条物资需求计划的分类和采购周期。
(一)按时限和作用分为年度计划(含年度生产维修用料计划和年度工程用料计划)、月度计划、急用料计划、专用计划、补充储备计划。
(二)各类物资采购周期的具体要求是:
国产设备4个月,国产设备配件3个月;
进口设备9个月,进口设备配件6个月;
国产主要提升钢丝绳3个月,进口钢丝绳6个月;
进口专用机电产品3个月,进口大型轴承18个月;
招(议)标物资按招(议)标结果执行;
其余物资1个月。
第十条年度物资需用计划的编报。
(一)年度生产维修用料计划是生产单位根据生产条件、计划产量、目标成本,对年度内物资消耗进行预算后,上报的物资需用计划。
(二)物资管理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做好年度物资需用计划的编审工作。各单位材料员负责协助所在生产单位搞好年度物资需用计划的编制工作,各单位对计划进行审核后分类上报物资管理部。各生产单位上报的年度需用计划由物资管理科进行审核汇总。
(三)年度物资需求计划作为年度内生产单位具有明显消耗规律与批量优势的物资用料信息,是进行年度物资采购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月度物资需求计划的编报。
(一)月度物资需求计划由生产单位根据月度生产进度编制,每月可以编报两次,月度计划于月底前2天上报,中旬计划于10日前上报。
(二)物资管理部计划员应掌握生产用料情况和储备情况,对生产单位月度物资需求计划在平衡利库的基础上进行审核。
(三)月度物资需求计划作为生产单位月度内重要的用料信息,是计划员月度内组织货源的依据。
第十二条急用物资计划编报。
急用料物资计划是生产单位遇到突发事件时上报的物资需用计划。物资管理部在收悉急用料计划后,必须及时审核并提交急用料计划,生产常用物资不得申报急用料计划。生产单位提交急用料计划或报告时,除口内分管领导审批外,应同时需要公司总值班人员签字与调度盖章,物资管理部存档备案。
第十三条专用物资计划的编报。
专用物资计划是生产单位停产检修、防汛、防冻防寒等专项生产性工程需用物资时提报的计划。物资管理部应强化专用物资货源组织,保证专用物资计划的落实。
第十四条储备计划的编报。
(一)补充储备计划是物资管理部根据生产消耗特点与储备定额的需要,对库存物资作调整、补充的计划,可根据需要随时提报。
(二)特种物资储备计划由各生产单位分类汇总编制,公司对口职能管理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申报。特种物资储备主要是指大型设备配件、大型进口轴承等。
第十五条建立物资计划平衡例会制度。
物资管理科于每月最后一天组织召开物资计划平衡会,各单位材料员、物资管理部计划员参加,落实物资质量、价格、到货等情况,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同时,对本月物资计划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平衡协调。
第十六条物资计划的调整。
(一)生产单位生产条件变化或工程项目增减,需要对原物资需用计划进行调整,应及时提出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交由物资管理部。物资管理部及时调整采购计划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减少计划变更带来的损失。物资管理科应将生产单位的物资需用计划和变更报告备案。
(二)物资管理部计划员要经常深入生产一线,了解生产和工程进度、设备使用状况和材料消耗情况,及时把握计划物资使用动态,遇有物资计划变更的要早报告、早调整。
(三)若计划物资的合同已签订或已到货、在途、在生产中,经交涉无法退货或变更计划时,物资管理部应积极配合平衡处理。无法平衡造成积压的,应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七条退回物资计划的处理。
(一)物资管理部发现物资需用计划存在明显信息失真、技术参数不明确或改用代用等情况时可以退回物资需用计划。退回计划要在退回原因栏中注明详细原因和退回日期。
(二)物资需用单位要求退回物资计划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由分管领导签字。
(三)物资管理部计划主管必须注意查看已提交的物资需用计划,查看计划的执行情况,督促业务人员及时落实计划;对退回的物资计划要及时进行核对,重新落实计划物资,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十八条工程用料及设备应实行西部公司淮矿物流与公司自行采购相结合的模式,以西部公司淮矿物流为主。即在现场加工的金属支护材料、当地供应的土产材料、装饰材料、日用杂品及日常消耗量较少的物资由公司自行采购,其他材料、设备、配件能集中采购的全部集中采购。
第十九条采购原则。
(一)坚持性价比最优原则。
(二)坚持能招尽招的原则。凡是具备招(议)标条件的,都应采用招(议)标方式采购;
(四)准入原则。物资采购必须在准入供应商(或经批准的临时准入供应商)范围内进行。
第二十条采购方式。
(三)同一物资,连续比价采购金额累计超过50万元的,则应采用招(议)标方式采购;
第二十一条用料单位应根据申请计划以及实际需要用量填写电子领料单及纸质领料单。填写电子领料单时,除填写物资编码和数量以外,还必须填写核算单元、工程进度、是否配送、资金渠道和用途,特殊用料可在备注说明。纸质领料单要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包括领用单位、领用日期、物资名称、详细的规格型号、领用数量、用途栏要详细注明使用地点,字迹清晰,领料单应加盖领料单位公章。
第二十二条材料领用的审批。
(一)责任管理单位归口管理的钢管及附件、电缆、皮带、五小电器、开关、各类综保、风筒、防尘隔爆设施、综采综掘配件、胶轮车配件、油脂、高压胶管等物资,由责任管理单位根据各用料单位的用途,综合平衡,审核发放新品、旧品或复用品。
(二)加强支护材料的管理,合理优选巷道支护形式,规范支护用品加工图纸管理,严格按施工措施审批材料,加大支护材料复用率。
(三)归口管理以外的物资由物资管理部依据各单位审核后的月度物资计划进行审批或调剂。
第二十三条计划外临时工程用料。
(一)因施工措施变更或临时安排施工任务的物资领用,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材料预算补报材料计划,按材料计划审核发料。
(二)因突发设备故障及突发事件造成的急用材料的领用,由用料单位申请,相关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分管领导签字,报急用料计划,按急用料计划审核发料。
(三)工作时间外领用材料,用料单位申请经公司值班领导安排,由物资管理部发料。领用后在三日内按正常领料程序补办所有手续。
(四)工作面安装、拆除、质量标准化工程等用料,按专题计划会审后的计划审核发料。
第二十四条工器具的领用。
个人工器具的领用,物资管理部按人力资源部核定的工种,按期配备个人工器具,建立个人工器具台账,岗位变更的应交回个人工具。集体公用工具按核定的品种数量、使用年限配备和更换,并建立台账管理。
第二十五条直达到货物资。
由物资管理科通知用料单位,物资管理部、用料单位共同参加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用料单位办理相关手续。无故拒收造成二次倒运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用料单位负担。未经物资管理部同意,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接收物资,否则不予办理任何手续,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六条非标加工材料的领用。
支护用品加工图纸必须由工程技术部统一出图签发,其他加工由用料单位根据需要提出申请并附加工图(必要时提供实物),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申请单位通过系统申报非标加工计划,物资管理部安排内部加工或外委加工。
第二十七条有押金的包装物。
物资管理科实行专门台账跟踪管理,使用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还包装物,否则按照原值考核用料单位,并进行罚款。
第二十八条。
用料单位必须按实际需用量领用,不得形成小仓库。
第二十九条物资储备管理体系。
(一)物资管理部部长是公司物资储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使用单位负责人是本部门物资管理的责任人。各部门,要积极思考储备与保供、储备与防止超储积压之间的关系,及时解决储备管理中的问题,对物资储备的总量及结构负责。
(二)物资管理部计划采购组具体负责对储备的总量及结构进行监控,对各项储备指标进行分析与考核,及时发现储备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并予以纠正。
(三)物资储备以物资管理部集中储备为主,各使用单位二级仓库只存放少量周转物资,杜绝小仓库。
(四)本着减少自有资金占用、降低储备风险的原则,充分利用规模采购优势吸引供应商库存,最大限度地扩大供应商库存所占比重,建立自有储备与供应商库存(采掘设备配件寄售库、物流大市场等)相结合的多元化储备格局,力争以最小的交易成本满足生产建设需要。
(五)无法取得供应商储备的大型材料及配件部分,物资管理部要加强联系,探讨最佳储备方案。
(六)公司根据煤矿生产需用物资的消耗特点、物资在生产系统中的重要程度以及物资的采购周期等,合理确定特种储备物资的品种和总量,努力降低缺货损失。
第三十条自有储备管理。
(一)物资管理部应根据物资消耗量、常用物资消耗定额以及周转速度等,合理确定储备总量并确保安全储备。
(二)物资管理部要结合物资消耗情况,将储备资金定额指标分解到物资大类或具体物资品种。计划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了解现场用料需求,掌握库存动态情况,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及时补充各类物资的实物库存,力求做到充分储备、按需储备,提高物资储备的保供效能,既要保供,又能避免超储积压。
(三)物资管理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常用物资实物储备定额,合理确定实物储备定额范围内物资的最低储备量,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常用物资储备实物量处于受控状态,制订实物储备定额品种数量的合理范围,实物储备定额品种数量与消耗物资品种数量之比在65%以上。进口配件和特种储备物资除外。
第三十一条无动态物资管理。
(一)物资管理部应加强自有储备物资库存动态的监管,建立物资储备动态管理分析预警机制,防止产生无动态物资。
(二)无动态物资的界定。
自有储备物资半年以上没有消耗的视为无动态物资。其中进口配件一年以上没有消耗的视为无动态物资,矿井主要提升系统钢丝绳两年以上没有消耗的视为无动态物资。
(三)物资管理部每月要对库存物资无动态的形成原因进行分析,对出现的无动态物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作出相应处罚。
(四)对无动态物资要积极主动平衡调剂,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损失。
(五)无动态物资调剂方式:
1.平衡利库。计划采购组接到物资需求计划,必须进行平衡利库,与使用单位协商利用无动态物资替代的可能性。无动态物资合格可用的,应首先调剂使用无动态库存物资,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对外调剂。对于部分无动态物资可以与兄弟企业相关部门协商,适用于对方机型的配件等售于他用。
3.返回供应商。对于部分积压物资可以与相关供应商协商,返回供应商改作他用。
第三十二条仓储管理。
(一)加强到货登记及验收入库管理。
物资到库验收要有依据,凭证资证要齐全,当天到货当天登记要真实准确,物资验收合格后入库要及时,有问题要及时反映。急用物资到货凭急用报告办理验收和入库登记。
(二)物资的保管保养。
1.没有验收入账的物资要存放在待验收区。
2.验收合格入库物资要分类分区存放,五五摆放,实现“三条线”一头齐。
3.物资保养和库房日常管理要求做到:“五无、五净、十不”。
4.严格遵守《物资验收保管保养手册》和其他相关规定,做好仓库的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条物资的账务管理。
(一)物资领用一律凭公司物资领料单进行发料,物资系统建立后实行电子料单进行发料。发料手续必须齐全,无特殊情况不得使用白条子发料。对于急用物资,依据调度室证明发料。
(二)仓库的账务处理工作要遵守日清月结制度,切实做到账、卡、物相符,库房的物资月度盘存工作要有专项记录,库房月度盘存发现的问题要有书面报告,盈亏处理报告要有领导批示。
第三十四条仓库管理工作检查制度。
仓库要依据库存物资的特点合理安排仓库容量,坚持做好仓储管理的基础工作,保持整洁优美的库容环境。
第三十五条加强对支护材料、周转性材料的回收管理,提高周转复用率,最大限度地减少新料投入,降低吨煤材料成本。周转材料要建立台账,对领用、使用、转移、核销全过程跟踪管理,及时准确掌握物资消耗动态。
(一)材料的回收。
1.采煤退尺回收的材料,严格按规定物资品种比例进行回收。由于回收的物资送交地点不同,所以必须按物资品种分类装车和帮扎结实,交运输部门(运输队)送往物资管理部指定地点或送交责任管理单位,由责任管理单位卸车,并办理移交手续,作为回收考核的依据。可以直接复用的物资由物资管理部通知回收单位人员到工作面车场办理交接手续,作为回收考核的依据,运输队将已装好的材料车打运到指定地点,由回收单位卸车。
2.采煤工作面拆除、掘进巷道贯通以及废弃巷道打封闭墙前的材料回收由矿建工程管理部牵头,组织调度、通风、机电、安监、物管等相关责任管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共同参加,进行现场鉴定,确认应回收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时间并形成纪要,按纪要进行验收和考核。
3.设备性材料(水泵、开关、综保、通讯器材、安全仪器、防爆灯具、五小电器等)按“谁使用,谁回收”的原则,拆除后交责任管理单位。
(二)台账管理。
责任管理单位必须设定专人,对承包管理内的材料、设备中间部件建立台账,记录材料的在籍、在用、回收、复用、报废情况,对材料的领用、使用、复用、核销全过程跟踪管理,并对增减因素做详细的分析说明。
(三)修旧利废管理。
进一步加大修旧利废工作力度,要充分利用现有技术力量和机械设备资源,人力优势,组织加工、改制、修复。依靠技术创新,不断扩大维修范围,提高修旧利废效益。
电缆、支护材料、设备性材料、工具性材料、设备中间部件等废旧物资能够加工、改制其他材料或配件的,不能按废旧物资处理。
第三十六条周转性材料管理。
各单位使用的材料如电缆、风筒、木材等,回收尚能再利用的,由使用单位出具说明,注清耗损数量,实余数量及质量情况后将剩余物资及使用情况说明交物资管理部,物资管理部建立收、发、存内部台帐管理,以便再次使用,提高材料利用率。
第三十七条废旧物资管理。
(一)物资管理部是公司废旧物资回收的责任部门,不定期回收公司内废旧物资如电缆盘、钢丝绳盘、边角料等。
(二)废旧物资处理必须按集团公司、西部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三)废旧物资处理前需进行鉴定,由企业管理部牵头,财务部、物资管理部、党群工作部派员参与进行鉴定,确定无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需填写废旧物资鉴定单,由参与鉴定单位人员签字,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对外出售。
(四)废旧物资处理定价。废旧物资处理定价以集团公司、西部公司季度指导参考价为依据,采取招标或议标方式确定价格和购买单位。具体由企业管理部牵头,财务部、物资管理部、党群工作部派员参与,与购买方共同议价,价高者中标,中标价格不得低于集团公司、西部公司季度指导价,并形成会议纪要,参与人员在会议纪要上共同签署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五)中标单位必须在购买前,预交一部分现金给财务,用于废旧物资冲抵。
(六)废旧物资监装、过磅时,由企业管理部牵头,财务部、物资管理部、党群工作部派员参与,共同签字确定过磅数量。出矿按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各单位未按规定时间申报材料计划,迟报一天罚单位负责人和材料员各100元。
第三十九条若材料计划审核单位把关不严,使用单位因计划完整性、准确性差,而受到处罚的,对审核单位负责人及审核人各罚款200~500元。
第四十条。
若零星加工或委托加工的成品未使用的,按材料的原值或加工产品的原值扣罚责任单位,对审核单位负责人及审核人各罚款500元/次。
第四十一条。
物资管理部必须将审核后的材料计划及时上报西部公司淮矿物流,若无故漏报、误报,对负责人和经办计划员各罚款200~500元。
第四十二条对公用工具使用不够年限的,按原值的30%处罚单位负责人及保管人;个人使用工具不够年限丢失或损坏需要再领用的,按领用工具原值的50%从工资中扣除。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为了保证公司所购外购件以及公司生产的产品材料质量符合要求,部门人员能严把质量关,特制定本制度。
品管部各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
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总经理——负责对本制度的批准及争争议问题的最终裁决。
品管部经理——负责对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实施监督。
品管部组长——负责对本车间范围所有人员的培训及监督执行。
品管部各员工——负责执行本制度。
1、检验员根据各自车间、流水线的安排进行工作;
3、下班前做好本班工作,及时清理、清扫工作区域的脏污,切断电源。
1、对外购紧固件的检查:对每月采购回来的紧固件必须做一次不定期的抽检,抽检比例为5%,检验标准参照来料检验规范中的规定,并同时检查包装内是否有合格证等相关的质量证明。
2、对外购型材的检查:对每月采购回来的型材必须做一次不定期的抽检,抽检比例为10%,检验标准参照来料检验规范中的规定,并同时检查型材表面是否有材质标识及生产厂家的标识等相关证明,供货商应能不定期的提供所购材料的合格证明书。
3、对外购铸件的检查:对每月采购回来的铸件必须做全检,检验标准参照来料检验规范中的规定,并同时要求供货商应能不定期的提供所购材料的合格证明书。
4、对外购电气件的检查:对每月采购回来的电气件必须做一次不定期的抽检,抽检比例为10%,检验标准参照来料检验规范中的规定,并同时检查电气件是否有相关标识及生产厂家的标识和3c标识等相关证明,供货商应能不定期的提供所购电气件的合格证明书。
5、对外购轴承,油封等的检查:对每月采购回来的型材必须做一次不定期的抽检,抽检比例为20%,检验标准参照来料检验规范中的规定,并同时检查外购件合格证及生产厂家的标识等是否齐全,供货商应能不定期的提供所购材料的合格证明书。
6、对外购油漆的检查:油漆外包装上合格证及生产厂家的标识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
1、各检验员,对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必须按照技术标准或合同要求进行检验。
2、检验员如发现不按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产出的半成品、成品出现质量问题,本产品不予判合格,并将质量问题和质量记录及时汇报有关部门。
3、检验员在检验半成品、成品中,如发现质量问题,本产品不予入库,否则造成退货现象,均由本人负责。
4、检验员由于工作不认真或盲目处理半成品、成品,检验如出现质量问题,均由本人负责。
5、检验员必须认真检验半成品,成品(如检查各部位紧固、连接等)都作相应地记录,合格证有关内容要清晰,以免造成安装错误。
6、抽查人员随时抽查检验员已经检验过的半成品、成品,如发现质量问题,对质检员作相应处罚。
7、对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或半成品,签发合格证和检验合格单,对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或半成品,作好标记,提出处理意见。
1、本办法适用于品管部门的基本任务、工作职责及有关部门相互关系和考核内容。
2、基本任务是以质量为中心,切实做好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工作,协助质量认证工作。
3、应每日、月、年向有关部门提供日报、月报和有关资料供部门之间工作的配合。
4、及时反映生产车间、相关部门有关产品质量的报表和资料。
5、对原料仓库提供及时合格与不合格品处理意见。
6、及时反馈采购部门外协、外购、零配件等物资合格与不合格品的处理意见。
7、及时处理客户投诉。
8、及时向各车间反馈有关产品售后服务客户投诉的质量信息,以利于产品质量的提高和改正。
1、对本公司产品的质量负责监督、检查、考核。
2、对本部门检验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修订,出厂合格证的签署负责。
3、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负责作出处理。
4、按照公司质量考核细则规定对各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负责。
5、如违反上述考核细则及有关规定,按公司规定的经济责任制条款进行处罚。
1、为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使品管部及时准确地掌握质量情况,科学地搞好质量管理,品管部采取定期召开质量例会制度。
2、质量分析例会在每个周二召开。
3、质量分析例会由各部门负责人轮流主持召开,工程技术部、各车间、品管部、市场部及各相关部门等应参加会议。
为了加强对防汛应急物资、器材的管理,确保防汛物资、器材的充足、完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满足使用,根据目前防汛物资、器材日常使用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防汛应急物资、器材的日常管理由仓库设专人负责,主要负责防汛应急物资、器材的日常存放、检查、清点、发放及回收等管理工作。
二、防汛应急物资、器材应放置在防潮、避光、通风良好的库房,分类摆放整齐。应建立、建全防汛应急物资、器材台账,对日常借用有损坏、损耗的需及时做计划购买补充完善。每年的3月、6月、9月需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盘点,保证防汛应急物资、器材帐物相符,充足、完好、能满足防汛应急使用。
三、防汛应急用的潜水泵应安装与移动电源盘配合使用的电源插头,潜水泵出水口及水带应安装消防用的快递接头,以备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快速投入使用。潜水泵与电源盘应进行编号并完善相关标识以方便管理使用。
四、防汛应急器材中应专门设置两台潜水泵、一个移动电源盘、一卷10米的麻绳、一卷20米以上的水带,在紧急情况下需管生产副总经理批准才充许使用,不准移作它用。
五、为了使防汛应急物资、器材在紧急情况下能快速取用,在灰渣泵房原值班室内放置两台应急潜水泵、一个移动电源电源盘、两卷10米的麻绳、两卷20米以上的水带及100个麻袋,在紧急情况下需当值值长批准才允许使用,不准移作它用。借用后需报仓库管理人员进行登记,归还时按规定清理干净,试运正常经仓库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再放回到原放置点。
六、其它防汛应急潜水泵及相关设备在日常检修工作在经得仓库管理人员同意可以临时借用,借时需进行检查登记,明确使用时间,归还时需对潜水泵及相关设备清理干净,试运正常,经仓库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再登记归还入库。对未进行清理、试运的借用人员将提请公司按不服从管理进行考核。
七、为确保防汛应急物资、器材在紧急情况下能正常投入使用,应定期对防汛应急潜水泵、相关设备及柴油发电机进行定期检查、试运,防汛应急潜水泵及相关设备在每年的汛期(3—10月)应每月检查、试运一次。对不合格的潜水泵及相关设备应进行清除,并及时做计划购买补充。对防汛应急柴油发电机的定期检查、试运应每月一次列入到q4系统定期工作中。
1、先交费(买卡),后辅导,按期收费,中途不退费。
2、师生按约定的时间上课,不迟到,不早退。师生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一天向琴行说明,并约定补课时间。
3、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学琴卡,每次上好课须由老师填写成绩(优秀、良好、一般),每用完一张卡即交给辅导老师。辅导老师凭学琴卡向琴行结帐。
4、爱护琴行音乐器材,没有取得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意动用乐器,练琴时不能将水杯放到钢琴上。
5、长期练琴的学生,双休日放假。(寒暑假除外)。
6、长期培训,随到随学。
综合部作为公司一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及后勤事务管理。本制度详细描述了综合部的部门职能、组织结构、岗位职责、管理规范,用于规范与指导综合部的业务工作,是综合部的基础管理文件。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综合部人员。
2.1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制度管理、环境建设、办公用品、考勤纪律和对外接待等事宜。
2.2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包括员工招聘、职位管理、人事调整、绩效考评、薪酬计核、员工档案管理、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员工培训、员工福利和职业发展规划等事宜。
2.3负责公司的后勤事务管理,如食堂管理、车辆管理、保安管理、保洁管理等。
3.1综合部经理岗位职责。
1、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注意个人修养,素质,和职业道德,关心学生,爱护本中心资源财物,育人先育德,律人先律己,作为敬业的音乐教师,必须要为每一位学员认真备课,悉心教学,并本着循序渐进,因才示教的原则,热情,耐心,平等对待每一个学员。
2、上课必须保证每节课课时45分钟,上课期间,不得跟学生闲谈无关课程内容的信息,不得长时间离开教室和长时间接听电话。
3、为了更好地督促学生练琴,促进学习进步,教师应该在课堂笔记上做好功课布置,让学生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和发展方向。
4、本中心本着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态度,关心善待每位学员,针对每位学员的个人程度,学习进度和接受能力,适时教学,严禁体罚和恶意讽刺学生,一经查出,立即开除,如果牵扯到法律,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教师不能迟到和早退,教师和学生应相互尊重对方的时间,如果没有做好这点应该按照本中的处罚条例制度来约束。
6、教师教学要本着责任心,对学生负责,对本中心负责,请假要提前一星期请假并做好教师交接和学生学习的安排工作,否则将视为不合格教师。
7、音乐教师本身的职责就是以德服人,以才示人,以智省人,以语教人,应具备的非凡艺术境界和崇高敬业奉献精神,为社会主义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发展壮大中华民族的艺术文化。
为贯彻实施《南华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校政发153号),切实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之精神,特补充制订以下实施细则。
第一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期所选/修课程总学分不得高于40学分;一学年合计取得的学分低于15学分者,建议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二条学生应先取得公共基础课、学科门类基础课等先修课程的至少80%学分后,才能进入专业课程阶段学习。在第三学年上学期(五年制学生第三学年下学期)开学补考后仍未取得应修学业学分的80%者,必须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三条理工、经管、文法、教育学等门类专业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之前必须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得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上述专业四年制学生第四学年开学初补考后(五年制学生第五学年开学初补考后)所取得的总学业学分,比应修学业学分少25学分及以上的,或应修课程中有10门及以上考核不及格的,或未达到所在学院规定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其它要求的,不能获得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必须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四条医学类专业学生参加临床实习之前必须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得参加临床实习。医学类学生在临床实习下点前,经补考后所取得的总学业学分,比应修学业学分少25学分及以上的,或应修课程中有10门及以上考核不及格的,或未达到所在学院规定的临床实习资格审查其它要求的,不能获得临床实习资格,必须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五条各学院应制定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临床实习资格审查合格标准,及时向学生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自20xx级学生起执行。xx级和xx级学生留级到20xx级的,同20xx级依学分制进行管理。原学年制下的学籍处理视同学分制下的学业警告。
第七条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以往规定与上述相冲突的,以本细则为准。
1、遵守琴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安排,上课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完成作业。
2、不摸电线及插座,注意安全,不追逐吵闹,不高声喧哗,不抽烟,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涂乱画,保持环境整洁。
3、爱护琴行的各项设施设备,保持乐器的清洁和其他财物的完好,不刻划和损坏乐器,如有刻划或损坏应按市价买断或赔偿。
4、练琴的学员,要按照规定的时间练琴,不应超时,不影响下一位学员的练琴时间。
5、请提前交纳下一学期的课时费。
6、小学和幼儿园的学员应由家长亲自接送,确保路途安全。
1、因故不能按时上课的,应提前一天向教务中心请假,并协商补课时间,同时向教务中心登记。未提前一天请假的视为临时请假,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师或中心可以不接受临时请假,按旷课论处,不予补课,并不退课时费。
2、每学期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3、为不影响下一位学员的上课时间,严肃纪律,凡上课迟到者,将不予补足所迟到的时间,教师只按剩余的`课时进行授课(友情提示:如教师允许,可以协商)。
4、无故旷课者,不予补课,并不退课时费。无故旷课三天以上者,教务中心可做开除处理(学费不退)、小组课或集体课的学员,不论是否请假或旷课,均不予补课,并不退课时费。
为了提高对您的教学质量与服务,请学员认真阅读以上守则与规定。
为加强对学员的管理,维护教学秩序,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驾驶培训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员必须按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
2.学员不得私自发动和单独驾驶车辆。
3.学员要遵守安全操作要领。
4.不得酒后驾车。
5.实事求是填写培训记录。
6.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参加操作训练。
7.学员在学习期间不准宴请学校人员,也不准向其送礼。
8.学员积极反映学校在教学,服务和廉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学员到学校报名填写学员登记表,交纳培训费后即取得学籍。
2.学籍保留期为两年,从缴纳培训费之日起计算。学员在有效期内可随时参加培训。
3.学员中途退学,经校领导批准后,退还剩余培训费。
4.学员违反学校规定被劝其退学的,退还剩余的培训费;被勒令退学的不退还培训费。
5.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处徒刑的,学籍自动取消。
6.学员取得结业证后,学籍期满。
1.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建立学员的文字和电子档案。
2.档案内容包括学员登记表、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等。
3.学员档案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
听课制度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考核学校教学质量的一个参考依据。听课制度能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本学科实际教学状态;分析研究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倾听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并及时给予意见反馈;指导老师更好地开展课堂教学活动;同时通过听课增强教学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改进教学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
1、听课人员由系党政领导、教研室负责人、学办负责人、教学秘书等组成听课小组。由教学办组织安排,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
2、教师相互听课,取长补短,交流教学方法,发送教学效果,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由考古室组织安厝,每位老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1、听课领导及教师要提前到教室,遵守课堂纪律,不影响教师授课和学生听课。
2、听课形式主要采取随机、随堂听课为主,每次听课不少于1学时,不迟到,不早退。
3、听课后必须认真做好听课记录,课后及时总结所听课的优缺点,由听课小组讨论评议后公正评价,写出评课意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和评价表》。此表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
4、教师互相听课后应主动与授课教师交流,互相启发,共同提高。并做好记录。
5、教研室应由专人负责统计教师听课情况,检查教师听课记录。
1、垃圾清运员必须具备爱岗敬业、认真负责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遵纪守法,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
2、每日上午对责任区内的生活、建筑、垃圾池等进行清运。
3、保洁车辆、保洁工具,保持清洁,确保垃圾清运设备正常,规范安全使用,上班时间内必须穿环卫服。
4、做好本村(社区)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指导农户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对群众乱倒、乱放生活垃圾及时进行制止,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村两映。
5、完成村两交办的突击清洁任务。
1、清运员实行择优上岗,采取聘用制,聘用合同一年签订一次,每季度进行考核,如工作责任心差,又不能完成任务的,将进行及时调整,重新招聘。
2、清运员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坚守工作岗位,规范作业,尽职尽责,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和清运质量,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3、每季度考核由村两会组织召开村民组长会议,实行百分制考核。
适用于在公司宿舍居住的所有员。
三、职责。
1、行政部门负责员工宿舍统一管理。
2、值班人员及保安负责员工宿舍安全、消防及保卫工作。
3、人力资源部配合入住申请等相关工作。
4、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宿舍管理。
四、入住管理。
1、入住人员一律凭《员工宿舍入住申请单》按宿舍管理人员安排要求入住。
2、入住人员必须遵守管理人员要求,在规定房间、床位入住。
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在外租房者;
4、员工使用宿舍内的公司财务,由宿舍管理人员列出清单,经员工个人清点确认后签字,方可领取门钥匙。
5、员工离职时,对宿舍使用权自然终止,员工应在离职日起三日迁离宿舍。退出宿舍前一天,应通知宿管人员进行物品清点及移交,并结清入住期间相关费用,否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五、日常管理。
1。各宿舍内应做到物品合理摆放,被褥叠放整齐,保持室内通风,防止疾病漫延,晾晒衣服应统一挂在指定处。
2。公司行政部或宿舍管理员不定期对宿舍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卫生最佳宿舍给予奖励,对最差宿舍给予50元/次处罚。
3。公司员工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及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
4。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不得私接电线进行烧煮、烹饪,不准用电炉、电暖器等高功率电器,违者罚款50元/次。
5。住宿人员必须按时就寝,休息时间不得使用音量过大的音响设备或大声喧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6。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7。入住员工不得在公共场所(包括走廊、楼道、洗手间等)乱扔、乱倒垃圾,若有违反者给予30元/次罚款。
8。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或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宠物。
9。严禁员工将饭菜带入宿舍就餐,严禁将杂物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违者罚款5元/次。
10。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违者将给予重罚。
11。宿舍内严禁打架、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出警告;对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处罚,乃至逐出宿舍。
12。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宿舍,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次。(因工作原因或检查宿舍除外)。
1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违者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经行政部批准。
14。宿舍住宿人员严禁将自行车、摩托车带入楼内。
15。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不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监督、指挥者。
※在宿舍内赌博、斗殴及酿酒者。
※蓄意破坏公用物品及设施等。
※吵闹、屡劝不改者。
※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来人员者。
※无正当理由经常在外往宿者。
六、安全管理。
1、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工作牌,配合值班人员检查,针对不配合人员将给予重罚。
2、入住员工每人一把门钥匙,进出随手关门,保证室内人员物品安全。
3、宿舍当值人员应加台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凡因当值人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者,给予当值人员从重处理。
七、宿舍收费办法。
1、居住所耗费的电费、水费、电话费、上网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员工自理,并需缴纳住宿费30元/月/人。由宿舍管理员统一收齐后,交行政部。
2、水电费由管理员每月25日抄表公布,并按实际人员数分摊至个人。公司予以60元/月/人的水电费补贴。
3、宿舍内易耗品的更换由入住人员自行负责,空调等重大设施的损坏维修如因人为原因造成的,由该宿舍承担相应费用,如为自然损坏,则由公司联系维修并承担费用。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保养;消防通道通畅,员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
3、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气瓶配备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
4、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危险品与易潮品有保护措施;现场无呆滞物料。
5、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机动叉车司机持证上岗、限制时速;装卸设备专人保管。
6、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保养;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喷粉人员佩带防毒口罩、手套、绝缘鞋;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7、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走道楼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不明物品;玻璃门窗、休息桌椅、陈列设施定期擦拭、无灰尘覆盖;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厕所无异味。
8、防护管理:各类门、窗、护栏无损坏;天花、墙壁、地面、管道无裂缝、损坏或渗漏;各类劳动防护定期更新。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六、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九、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十、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确立工程项目管理的宗旨和目标,明确工程管理的基本内容,阐明制定工程管理制度的原则和目标。
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实现公司'全过程精品'的理念。
充分运用项目管理手段,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方面达到公司下达的目标,创建精品项目。
1.全面性原则。工程管理制度应尽可能全面地涵盖工程的实施过程。
2.规范性原则。制度一旦建立,必须按有关规定,规范地加以落实。
3.开放性原则。制度不能一成不变,应采取开放的态度,根据事物的发展,对阻滞公司和部门发展的制度,及时加以调整和修改。
4.实用性原则。制度的执行要具有可操作性,需经受得起工程管理实践的检验;。
5.符合性原则。应与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相符合,不得与其相冲突;。
6.主动性原则。对于公司规章制度的不合理处,可以主动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1.规范工程管理工作程序;。
2.明确工程管理的责任和内容;。
3.增强部门员工的协作意识。
4.避免腐败现象的'滋生;。
5.提高本部门工程管理水平;。
6.提高工程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培养复合型项目管理人才;。
7.逐步建立一套完善、科学、高效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
8.推动公司企业文化的发展;。
9.培育发展廉洁、自律、团结、进取的工作团队。
为了合理确定公司员工薪资,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员工在本职工作中为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员工实行岗位主管制薪资标准。
第三条
公司薪资标准随着公司经营效益、社会薪资水平和物价指数变化等因素进行相应调整。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特聘员工。
第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薪资构成
岗位主管制薪资由岗位工资和工龄补贴两部分构成。岗位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
(一)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薪资构成的基本部分,以保障员工基本生活标准,包含国家及本地区规定的各种津贴、补贴。基本工资占岗位工资的30%,按月发放。
(二)岗位津贴。岗位津贴与员工担任相应职务、岗位挂钩,是任职资格、工作责任在薪资中的体现。根据员工工作出勤和履行职务职责情况,每月经考核后发放。岗位津贴占岗位工资的40%,按月发放。
(三)绩效工资是员工的工作绩效在薪资中的体现,占岗位工资的30%,根据员工出勤和履行职务情况,经考核后发放,其中g类高层经营管理类员工按年度考核发放,经营管理、专业技术a类员工按季度考核发放,其他员工按月考核发放。
第七条薪资标准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可参照本制度相应岗位薪资标准执行。
(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等执行《高层经营管理人员薪资标准》(附表1)。
(三)公司各类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类员工分别按相应岗位类别执行《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类员工薪资标准》(附表2)。公司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类员工分为高级主管(a类)、中初级主管(b类)。
(四)公司技工、服务类员工按相应岗位执行《技工、服务类员工薪资标准》(附表3)。技工、服务类员工分为高级技工(a类)、中级技工(b类)及初级技工(c类)。
(五)试用期员工按拟聘岗位薪资的80%计发试用期薪资。
(六)特聘员工按所聘岗位,执行《特聘员工薪资标准》(附表4~6)。
第八条
公司实行岗位主管制薪资标准,根据员工工作态度和责任心、专业技能和潜能发挥的效果、担负工作难易程度、责任轻重、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综合确定员工类别并授予相应的主管级别。
第九条
新录用员工可根据公司《员工聘用制度》确定拟聘岗位和薪资级别,并按程序进行报批,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行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第十条
公司员工调整工作岗位后,依据其新的岗位和职责,确定相应的薪资类别和级别。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员工所聘岗位、工作职责、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兼顾其工作经验、学历、职称等综合因素确定其工作岗位及相应的薪资级别。对同一职位的员工要根据其工作职能分类和工作性质的不同确定不同的薪资级别。
第十二条
员工薪资标准的确定需分别填写《员工调整薪资级别审批表》。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薪资下发制。每月6日支付员工上月薪资,薪资支付日如遇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第十四条每月薪资核定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考勤情况及考核结果编制工资发放表,经审批后交财务部门执行。
第十五条新录用员工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考勤,工作未满一个月者按实际天数计发薪资。
第十六条试用员工、特聘员工次月6日一次性发放上月薪资。
第十七条辞职、辞退或调离的员工交接完工交接完工作后,可按有关规定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薪资结算手续。
第十八条依据国家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可从员工薪资中扣除下列款项:
(一)个人收入所得税;
(二)各种劳动保险费用;
(三)员工私人借款偿还金;
(四)公司制度性规定的超支费用;
(五)公司公寓的水、电、煤气、电话费等;
(六)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应扣除的其他款项。
第十九条绩效工资的发放比例。考核结果称职者发放绩效工资的100%,基本称职者发放绩效工资的50%—90%,不称职者不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另文规定(附后)。
第二十条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济效益与社会经济变化等因素调整公司薪资标准,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
第二十一条公司可根据员工岗位变动和年度员工考核情况,及时调整薪资,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填报《员工调整薪资级别审批表》(附表7),按规定权限进行审批。
第二十二条所属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应的薪资管理制度(生产经营性、服务性企业应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另行制定薪资管理制度),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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