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组织中,规章制度是维护秩序和促进工作高效进行的基础。规章制度的撰写应该全面考虑组织内部各方面的需求,以下是一些建议和指导原则。
第一条为确保中心计算机生产系统安全、平稳的运行,根据《陕煤财务公司机房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门禁、监控是控制相关人员出入机房、记录机房工作环境及情况的安全系统,由信息技术部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第三条出入机房授权门卡的办理,由相关人员提出申请,先有信息技术部负责人审核,再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安全管理人员制卡、登记、发放。
第四条安全管理员必须每日查看门禁及监控系统的记录情况,检查门禁系统和电视监控系统的工作状态,对异常现象进行核查、处理,确保正常运行,并及时向信息技术部负责人报告。
第五条门禁及监控系统记录的历史资料必须定期进行整理备份,一般情况下保存期为3个月。
第六条中心机房必须保持相对稳定的温度和湿度,机房精密空调不得随意调整,温度保持在摄氏20ºc-28ºc之间,湿度保持在40%-60%之间。
第七条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每天上午9时和下午5时对中心机房的温、湿度分别进行一次检测,并记录有关数据。
第八条中心机房应注意防尘,进入机房的工作值班人员,必须着工作服,穿拖鞋;进入机房的其他工作人员必须穿拖鞋;禁止在中心机房放置食品和液体。
第九条值班人员须每日对机房进行一次卫生清扫,整理各自文件及设备,放置规范、整齐。
第十条中心机房禁止吸烟,不得放置任何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第十一条中心机房休息室除当日夜班值班人员外,不得留宿他人。第十二条中心机房必须保证24小时供电,安全管理员每日上午9时和下午5时分别对ups电源进行一次检查,记录有关数据(附件一);每月对记录的有关数据进行一次分析,排查ups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
每周对中心机房的供电、通风、报警、消防等设备运行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设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第十四条中心机房的供电、通风、报警、消防等设备出现故障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告相关责任人,保护好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故障的进一步扩大,并对故障情况进行详细记录;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到达设备故障现场,对故障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确认故障的严重程度,按照故障的级别及时通知设备供应商和科技处相关领导。
第十五条对中心机房的供电、通风、报警、消防等设备出现的一般轻微故障,安全管理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维护、排查,事后将有关故障的分析、处理情况24小时内报告信息技术部负责人;对出现的严重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修复,安全管理人员要立即报告信息技术部负责人,由部门领导决定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同时尽快与有关厂商取得联系,请求他们尽快到现场协助解决。
第十六条中心故障排除后,无论大、小,安全管理员要对故障的现象和采取的措施进行详细登记;同时要对故障现场信息进行分析以查找故障产生的原因,并采取措施,避免同类故障再次发生;如无法找到故障的原因,要及时与有关厂商或总行的技术服务、技术支持部门联系,请他们指导、帮助解决问题或提供解决问题的办法、方案。
第十七条值班人员接到市电停电通知时,应详细询问停电时间、停电范围及停电持续时间,做好记录,并将停电情况及时报告安全管理员及中心负责人。
第十八条安全管理员接到市电停电通知后,应及时检查不间断电源(ups)的运行情况,如果发现不间断电源运行异常,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与ups供应商取得联系,请求派员维护;市电停电前10分钟,值班人员应打开应急灯,做好停电准备。
第十九条。
出现市电突然断电或市电持续停电时间超过1小时,值班人员应立即与集团值班室联系,一方面检查断电原因,另一方面请求集团发电机组供电,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
第二十条对中心机房潜在或未来可能会发生的故障,机房每个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向公司分管负责人提出警示和相应的解决措施建议。
第二十一条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的使用人应当爱惜公共财产,在使用中造成的财产损失,应当分清是否属于主观故意,对故意损坏设备的使用者应当处罚和赔偿,并视情况的严重程度,取消其使用相关设备的资格。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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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机房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为了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二学生上机守则。
指导教师应严格在规定时间、规定机房上机;对初次上机实习的学生进行上机注意事项及相关制度的教育;按教学计划排定的课程,明确实验内容,耐心指导学生上机,及时解答学生疑问;需更改课程的,提前与教务处联系;指导教师必须提前在机房门口等候学生进机房,并检查每位学生的脚套是否穿好,对不穿脚套的学生,严禁进入机房。指导教师应禁止非本班学生上机;上机时指导教师应提出具体、明确的操作内容和要求,在学生上机操作过程中指导教师应加强巡视,指导、检查、督促学生进行有关操作,严格执行机房的管理制度,不得坐在一旁对学生不闻不问,更不得中途离开机房,也不得让机房值班人员代管;上机期间保持机房安静,指导教师应负责维持好机房秩序;督促学生严格遵守上机守则,及时纠正学生违章操作行为,制止学生的违纪行为;学生上机结束前,指导教师应提醒学生整理桌面、放好凳子。指导教师应在所有学生离开机房后,才能离开机房;机房的所有设备,计算机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由指导教师负责解决,如当场不能解决的,课后应上报上级领导,并填写在机房使用情况登记表上;机房物品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如确因工作需要需借出使用的,必须书面报告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借出。
四、internet使用制度。
所有在机房内上网的同志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网络管理守则;学校开通internet网,是为了让所有教师和同学在网上获取更多的信息,因此,上网最好能目的明确,做到有备而来,收获而归;不得浏览、制作黄色网站、网页,不得利用互联网传播黄色淫秽影片、图片、文章。不得在网上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及影响学校声誉的言论。
(一)防盗计算机机房由机房管理员专门负责,钥匙为管理员一人所有。按时开关机房,共同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磁、防泄密的工作;开门时,应检查门窗是否有异常情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机房管理人员在离开机房时,应检查电源是否关闭、门窗是否锁好、有无安全隐患;保管好机房内所有设备、资料、软盘、光盘和书面文件,机房内的所有设备和文件资料应由专人负责并登记造册;非本机房工作人员不经同意不得进出机房,上机人员不得使用与上机无关的设备。
(二)防火由于计算机的外部电源采用的是220v的市电。如果出现电源故障可能会引起火灾。因此,在每次开机前,应首先检查与电源相关的各个部件,然后再开机。离开机房时应牢记关闭电源;定期检查机房电源、设备,对有故障的设备,不得加电运行;任何人不得将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强磁物品、有毒物品带入机房,维修动力电源要请电工进行,维修设备必须使用的有机溶液不得在机房存放,维修设备要及时切断电源,及时排除各种火灾隐患;严禁在机房内吸烟,严禁带火种进入机房;机房内应配备消防设备,并定期检查防火设备的有效性;全体工作人员熟悉室内电器设备安全使用常识,遵守安全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全体人员要做到了解火灾的危险性,了解预防火灾的措施,了解火灾的扑救方法,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火灾事故,会报火警。
(三)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传播加强对计算机病毒的预防和查杀。采用人工预防、软件预防、硬件预防和管理预防相结合。机房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病毒检查。若发现病毒,应及时予以清除;对辅导教师和学生加强教育,不准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非正版软件,不用未经检查的软盘、光盘;注意网络安全,防止病毒入侵,做好数据备份和数据安全工作。
(四)防止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故障工作人员应熟悉机器运转正常时的电源、电压值,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关机,在故障未查明之前,不要随意启动机器;学生不准随意移动计算机设备和打开机箱。机房管理员和辅导教师在维护计算机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各种操作;建立用机登记和故障维修登记记录。
六、卫生制度。
机房内卫生坚持经常小扫除和定期大扫除的制度,确保机房的干净、整洁;(大扫除定在每周周三第四节课)每天工作完毕后,要打扫、整理机房;应随时清除机器尘埃和打扫机房卫生,以保证机房整洁和良好的计算机运行环境。
七、附则。
本制度由江阳区校校通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修订与解释;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1.机房为网络和数据中心,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机房。
2.ups为设备提供不间断供电,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关ups,任何人不得随便拉下市电供电电闸。
3.所有服务器及网络接入设备用电必须接入ups,不得直接接入交流电源。
4.机房用电要有接地系统、防雷系统。
5.禁止在机房中私拉电线,乱用电器。
6.机房内的交换机为整个计算机网络的核心,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关交换机。
7.服务器由指定的系统管理员管理维护,其他任何人不得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服务器。
8.拆卸交换机、服务器和安装设备配件时要佩戴防静电腕套。
9.机房线路保持整齐有序,电源线和网络线要分开布线,网线要有标签标记。临时线路要用完收起。
10.服务器及设备资料要分类摆放整齐,以便使用。
11.严禁在机房和设备间内吸烟。
12.加强机房安全管理,严禁在机房中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
为了进一步加强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净化我校校园文化环境秩序,规范我校计算机机房管理,根据公安厅和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现对我校计算机机房的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1、重视安全工作的思想教育,防患于未然。
2、遵守“教学仪器设备和实验室管理办法”,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凡进入机房的人员除须遵守校规校纪外,还必须遵守机房的各项管理规定,爱护机房内的`所有财产,爱护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随意使用,更不得损坏,如发现人为损坏将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机房内禁止吸烟,严禁明火。
5、工作人员必须熟悉计算机机房用电线路、性能及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
6、机房使用的用电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检查、检修。
7、杜绝黄色、迷信、反动软件,严禁登录黄色、迷信、反动网站,做好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工作。
8、工作人员须随时监测机器和网络状况,确保计算机和网络安全运转。
9、机房开放结束时,工作人员必须要关妥门窗,认真检查并切断每一台微机的电源和所有电器的电源,然后切断电源总开关。
一、计算机房未经校长办公室和有关领导同意,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二、外来人员需进机房联系工作或上机操作,在征得有关方面的同意后,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严禁随便动用设备。
三、机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四、机房要有严格的.防范设施,门窗安装“三保险”锁和铁栅栏,并经常进行安全保卫检查。
五、进入机房严禁吸烟,严禁动用明火,严禁将易燃易爆物。
1、学生上机必须服从教师和机房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机房各项规章制度,注意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机,履行有关登记手续。自费上机者不得影响正常教学。
2、学生上机必须有秩序地进入机房,严禁大声喧哗、跑动、打闹,以保证安静良好的学习环境。为了保持室内整洁和设备的.安全,禁止在机房内吸烟,乱丢纸屑,随地吐痰,吃东西,违反者视情节轻重按章处理。
3、上机者必须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不准破坏性操作,不准乱设口令和修改机内配置参数,不准删除系统文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4、上机必须对号入座,座位固定后,不能随意更换。使用前先检查设备完好情况,若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向老师报告情况。教师应详细记录设备故障情况,妥善进行处理。
5、在操作过程中,严禁随便拔插各类插头;严禁用力击打鼠标、键盘;严禁在驱动器工作指示灯亮时作插取盘操作。对违反操作规程引起的设备损坏,要按原价赔偿。上机者必须爱护机房设备,不得私自拆卸搬移设备。
6、未经允许,上机者不准私自携带磁盘进入机房,严防计算机病毒进入机房。如确需使用自带磁盘,必须事先交给机房管理人员检查通过后,方可操作。
7、禁止学生在机房玩游戏、访问不良网站、进行黑客活动及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劝阻、记名备案、勒令退场、罚款、通报等措施处置。
8、操作完成后应正常退出所使用的软件,正确关闭计算机。将耳机、键盘、鼠标、椅子放好,认真填写《机房上机记录表》后,方可离开。下课后,由任课老师将填写好的《机房上机记录表》交值班人员保存。
9、上机者不得私自接电源、拉线路,严禁乱动电闸和消防器材,机房内严禁使用明火。
10、学生违反机房管理制度的,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造成损失者,必须赔偿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
11、除教学人员用机、学生上机外,非经主管人员许可外人不得进入机房,不得擅自用机,违者后果自负。并严厉禁止串班上课。
12、上机者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得泄露高科技信息、档案文件等机密资料,不得泄露密码口令。凡需查用科技信息和档案资料者,必须经有关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履行登记手续。
13、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取消上机资格;屡教不改者学校将严肃处理。
(1)对计算机进行加密、解密;
(2)私自改动设备连线,将配件带出;
(3)故意破坏机房公物,乱写、乱画;
(4)擅自修改、删除系统文件;
(5)利用计算机聊天、玩游戏、看影碟等娱乐活动;
1、网络室应保持清洁卫生,经常打扫,做到无杂物、无灰尘,对设备和附件工具以及软盘等物资做好防潮、防变质等工作。
2、计算机中所有软件均属公司所有,任何人不得擅自窃取、复制、转让或出售,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司保密规定,严防泄密事故发生。
3、网络室不得接待任何客人,非工作室工作人员未经领导许可不行擅自进入,更不允许动用设备。
4、不得使用非计算机指定的软盘,也不得在其它机上使用本计算机指定的备份软盘,以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5、出现计算机故障时,如果专业经验不足,不得强行处理。应联系销售或生产商的系统工程师,以防止故障的扩大,避免更大损失。
6、在输入大量数据后,切记作好备份,防止丢失。若两小时以上不使用计算机,应关机。
7、未经许可不得更改系统配置,不得私自拆卸或装接各种硬件设施。
8、下班时应检查设备是否关机,关好门窗,关闭电源。
本文涉及的电脑设备,包括电脑室电脑设备及由电脑室负责安装在其它部门或单位的电脑设备。
一)病毒防护
要求
装有软驱的微机一律不得入网;
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计算机网络拷入软件或文档;
对于尚未联网计算机,其软件的安装由电脑室负责;
所有微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数据的备份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管理,备份用的软盘由专业负责人提供;
软盘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
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机;
任何人未经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
监管措施
由电脑室指定专人负责电脑部管辖范围内所有微机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
由电脑经理负责对防病毒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硬件保护及保养
要求
除电脑室负责硬件维护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微机或相关的电脑设备;
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微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要求各专业负责人认真落实所辖微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
要求各专业负责人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微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所有带锁的微机,在使用完毕或离去前必须上锁;
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保护电源。
监管措施
各单位所辖微机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由相应专业负责人负责;
各专业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所辖微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奖惩办法
由于电脑设备已逐步成为我们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因此,电脑部决定将电脑的管理纳入对各专业负责人的考核范围,并将严格实行。
从本文公布之日起
凡是发现:
电脑感染病毒;
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
微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
离开微机却未退出系统或关机;
擅自使用他人微机或外设造成不良影响;
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电脑及相关外设。
电脑部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的责任。
凡发现由于:
违章作业;
保管不当;
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
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
电脑部将根据检查的结果,按季度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的专业负责人和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根据《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第一款第4条之规定,我校计算机管理中心为重点防火单位。为加强和规范计算机室的消防安全管理,增强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计算机管理中心主任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计算机房主管是消防安全直接负责人;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制定消防安全措施,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定期和不定期组织计算机室管理人员学习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不定时地进行消防灭火训练和演练。
三、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和一切违章现象及时整改,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险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
四、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气线路的设计、铺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定期对电路设备、开关、线路和照明等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禁止在机房内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或违章使用电器。
五、各机房的装饰、装修,应当采用阻燃或难燃材料,设备遮盖物应当采用非燃材料或喷涂阻燃剂。
六、明确安全通道、区域的疏散标识,配置完备的消防器材与应急照明等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七、对新上岗员工要进行消防知识、消防器材使用的教育和培训,对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八、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机房,禁止堆放杂物及废旧纸张,并在室内明显处张贴严禁烟火标志。
九、上机期间,禁止进行设备维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护作业。需动用明火施工作业时,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严格执行防火制度,建立防火应急措施。
十、建立并执行机房日、周、季防火三级检查制度;落实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用电设备的巡查制度;执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根据人口密度调整巡查频率,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备案。
十一、机房配置的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位置放置,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挪用和损坏,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十二、机房开放期间,楼道内的过道、楼梯、安全出口等部位必须保证畅通,禁止堆放任何物品堵塞安全通道。禁止超过额定人数上机。
十四、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据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访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为贯彻国务院有关防火重点单位消防工作十项标准,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机房的消防安全应在校逐级防火责任制基础上,建立机房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制订机房消防安全实施细则,包括岗位责任制和学生实验安全守则。
2、各单位领导布置工作、总结、评比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消防安全工作,应将机房的消防工作列入考核内容之一。
3、机房管理人员或指导老师应对进入机房的人员(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了解实验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和必要的安全常识,使他们能够了解和掌握机房内电源开关和灭火设备的位置以及安全出口等。实验过程中有关人员或指导老师不得随便离开机房。
4、各种消防设备应有专人保管,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如发现短缺、失效应书面报告保卫部门予以补充或更换,机房工作人员必须熟练使用各类消防器材,懂得各种操作方法。
6、节假日期间使用机房,应有批准手续和防范措施。
7、机房大楼保持通道畅通,禁止堆放杂物。
8、机房内严禁吸烟,火种要当场熄灭;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室内有无火种,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为了进一步加强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净化我校校园文化环境秩序,规范我校计算机机房管理,根据公安厅和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现对我校计算机机房的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1、重视安全工作的思想教育,防患于未然。
2、遵守“教学仪器设备和实验室管理办法”,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凡进入机房的人员除须遵守校规校纪外,还必须遵守机房的各项管理规定,爱护机房内的所有财产,爱护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随意使用,更不得损坏,如发现人为损坏将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机房内禁止吸烟,严禁明火。
5、工作人员必须熟悉计算机机房用电线路、性能及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
6、机房使用的用电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检查、检修。
7、杜绝黄色、迷信、反动软件,严禁登录黄色、迷信、反动网站,做好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工作。
8、工作人员须随时监测机器和网络状况,确保计算机和网络安全运转。
9、机房开放结束时,工作人员必须要关妥门窗,认真检查并切断每一台微机的电源和所有电器的电源,然后切断电源总开关。
操作人员权限等级分配制度。
第一、网站用户分管理员与普通用户两种,普通用户只能浏览信息。第二、管理员采用审核制度,未经注册审核,不能成为注册管理用户。第三、管理员分为系统管理员、栏目管理员、通讯管理员等级别,不同级别的用户拥有不同的权限,其中,系统管理员拥有最高权限。
第四、各用户账号实行密码管理。
第五、树立安全意识,强化保密观念,加强对本网站计算机用户安全、保密意识的教育和培训。
1、提高安全认识,禁止非工作人员操纵系统主机,不使用系统主机时,应注意锁屏。
2、每周检查主机登录日志,及时发现不合法的登录情况。
3、对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和系统操作员所用口令每十五天更换一次,口令要无规则,重要口令要多于八位。
4、加强口令管理,对password文件用隐性密码方式保存;每半月检查本地的password文件,确认所有帐号都有口令;当系统中的帐号不再被使用时,应立即从相应password数据库中清除。
5、root口令只被系统管理员掌握,尽量不直接使用root口令登录系统主机。
6、系统目录应属root所有,应完全禁止其他用户有写权限。
7、对telnet、ftp到主机的用户进行权限限制,或完全禁止。
8、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操作员调离岗位后一小时内由接任人员监督检查更换新的密码;厂方设备调试人员调试维护完成后一小时内,由系统管理员关闭或修改其所用帐号和密码。
设备维护保养日志记载制度。
1、设备维护保养实行专人负责制,定期认真组织检查,保证设备外观整洁、性能良好。
2、设备维护保养分为日维护、月维护和半年(换季)维护。日维护:对设备进行检查、擦拭、调整,并保持环境清洁。月维护:每月安排半天时间对设备进行加电、测试和性能检查。
半年(换季)维护:主要工作包括检测设备技术指标,调整参数,消除隐患。
3、机电设备的定期保养按各设备保养维护规程进行。
4、登记统计是设备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必须及时、准确,须用钢笔或圆珠笔认真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随意涂改。
5、故障登记:由故障排除人员填写并签名。主要记载设备故障时间,故障现象、分析、排除过程,结论及排除时间。
信息发布制度。
一.发布申请人员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
二.信息发布人员应当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
六.信息中心对所收到的经过审核后的信息在确认审核意见后,应及时在网上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七.信息中心对所发布的信息应当做好备案工作。
第一条为加强计算机的安全监察工作,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保障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本网站所辖计算机进行操作、运行、管理、维护、使用计算机系统以及购置、维修计算机及其软件的部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计算机病毒,是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系统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第四条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制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第五条任何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
一、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二、向计算机应用部门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三、购置和使用含有计算机病毒的媒体。
第六条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安全管理工作,由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小组统一领导,信息中心负责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采取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
四、对网站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和使用人员进行计算机病毒防治教育和培训;
五、及时检测、清除计算机系统中的计算机病毒,并做好检测、清除的记录;
六、购置和使用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
七、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的计算机病毒,并协助公安机关追查计算机病毒的来源;
八、对因计算机病毒引起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瘫痪、程序和数据严重破坏等重大事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保护现场。
第七条计算机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计算机操作人员的审查,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部门应建立计算机运行记录制度,未经审定的任何程序、指令或数据,不得输入计算机系统运行。
第九条计算机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引起的计算机及其软件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发现染有计算机病毒的,应采取措施加以消除,在未消除病毒之前不准投入使用。
第十条通过网络进行电子邮件或文件传输,应及时对传输媒体进行病毒检测,接收到邮件时也要及时进行病毒检测,以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传播。
第十一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收集、研究有害数据;
二、出版、刊登、讲解、出租有害数据原理、源程序的书籍、资料或文章;
三、复制有害数据的检测、清除工具。
第十二条积极接受公安机关对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一、定期组织管理员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及《信息审核管理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二、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三、对信息源接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他们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杜绝发布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信息内容。
四、不定期地邀请公安机关有关人员进行信息安全方面的培训,加强对有害信息,特别是影射性有害信息的识别能力,提高防犯能力。
五、遇到安全问题时,及时汇报上级领导,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上充斥着大量的黑客、病毒、网络陷阱、色情、非法言论等不安全因素和有害信息。为了加强对互联网的安全保护,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有效地打击利用互联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从事互联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如发现以下行为之一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计算机安全监察机构进行报告。
一、单位和个人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二、单位和个人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三、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四、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互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应急处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保障网络畅通,使教育教学资源及时高效地发挥其作用,使计算机及网络在遭受攻击、瘫痪的情况下能迅速恢复数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工作要求。
1.重要数据及时备份,注意两份以上的备份,备份在不同的机器、介质上。
2、磁盘实现磁盘镜像,减少硬盘文件出错几率。
三、应急措施。
1.保证学校内部数据库的数据不因各种可能的电脑故障而丢失,系统可长时间不停机,保证工作连续性。
2、重要的数据自动/手动备份到另一台网管计算机上。
3、采用磁盘镜像,使用同样型号和容量的硬盘实现磁盘镜像,减少硬盘文件出错几率。
3、对于尚未联网的计算机,其软件的安装由电脑室负责;
5、所有微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6、数据的备份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管理,备用的软盘由专业负责人提供;
7、软件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
8、使用人在离开前应先退出系统再关机;
9、任何人未经过他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
1、由电脑室指定专人负责电脑部管辖范围内所有微机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
4、由电脑部经理负责对防病毒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2、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微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3、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4、各专业负责人必须认真落实所辖微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
5、各专业负责人必须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微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6、所有带锁的微机,在使用完毕或离去前必须上锁;
7、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设施以保护电源。
1、各部门所辖微机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由相应专业负责人负责;
2、各专业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所辖微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电脑部决定将电脑的管理纳人对各专业负责人的考核范围。
凡是发现以下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追究责任:
1、电脑感染病毒;
2、私自安装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
3、微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
4、离开微机却未退出系统并关机;
5、擅自使用他人微机或外设并造成不良影响;
6、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电脑及相关外设。
凡发现由于以下情况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违章作业;保管不当;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
电脑部将根据检查的结果,按季度对认真执行本规定的专业负责人和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第八条 本制度中所涉及的电脑设备,包括电脑室电脑设备及由电脑室负责安装的在其他部门的电脑设备。
为了能充分发挥和利用学校现有计算机资源,保证信息技术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进入机房上机时,注意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调换座位,不得离开自己的座位并在机房内随意走动。
2、不得携带饮料、零食等食品进入机房,不得随意抛弃废物,注意保持机房环境卫生。
3、未经教师允许,自己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的系统设置,不得擅自设置、更改密码。
4、上机时,如遇到计算机设备运行不正常的'情况,应先主动向上课老师或相关管理人员汇报情况,由上课老师或相关管理人员解决问题,自己不得随意操作、接触计算机相关设备。
5、上机过程中,如有物品损坏,应及时与上课老师或相关管理人员联系处理。
6、严禁自己拆装、破坏计算机硬件设备,如有类似情况发生,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予以赔偿,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未经教师允许,不得私自携带软盘、光盘、移动存储器设备进入机房,如有发现一律予以没收。
8、在机房上网时,请自觉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9、下机时,应主动、认真关好自己所使用的计算机,迅速离开机房,各项物品放回原处,不得任意携带机房内的物品。
1、机房要保持整洁、卫生、安静。进入机房人员必须穿带整洁,鞋面干燥无泥沙湿水。
2、机房范围内严禁烟火,与教学无关的用品及饮食物品不准带入。
3、使用机房需事先办理申请手续,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管理员统一安排活动时间。管理员必须做好机房使用登记,以及上机操作使用记录工作。
4、使用者要爱护机房一切公物,应在管理员指导下规范操作。必须按规定时间使用指定的机器设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与教学无关的设备。
5、机房严禁玩电子游戏。
6、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均不得拆卸计算机及辅助设备,一经发现,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7、拷贝、出借器材等,以及报废物品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登记入册,管理员应做到账物相符。
8、机房实行一把钥匙管理方法,由管理员专职管理。管理员要明确机房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室内器材人为损坏,缺乏安全措施,或防范不够,则追究有关的责任。
1、排队依次进入计算机房,不推搡,不打闹。
2、进入计算机房前先换好拖鞋,并把自己的.鞋子摆放整齐。
3、依次就坐,上课专心听讲,不做小动作,不讲空话。
4、遇到电脑故障及时举手,请教师解决,不得自己私自插拔电脑。
5、保持室内整洁,不乱涂、乱画、乱贴。
6、爱护公物,使用计算机要规范操作。
7、下课后,要把鼠标、键盘、凳子等还原,把拖鞋排放整齐。
一、师生进入计算机房前,应戴好鞋套或换穿专用鞋。
二、在操作过程中,学生应听从教师的指导和管理。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吵闹、吸烟及吃零食,不得玩各类电脑游戏及网络聊天;在没有得到教师许可前,不得擅自开机及操作。
三、学生必须按规范操作,严禁做破坏性操作,不能删除系统文件和应用软件;严禁更改系统配置、屏幕背景和系统密码;严禁擅自将软盘、光盘、u盘带入机房使用,一经发现,收缴盘片;严禁在实验室乱接改电源或网线。
四、师生在操作过程中应维护好实验室的整洁,维护好实验室设施的`完好。对于因操作不慎导致实验室设施损坏者,按规定酌情赔偿;对于故意损坏或恶意操作导致损坏者,则加倍赔偿,并追究学校纪律处分 。
五、学生在操作结束后,应及时关闭计算机,记载好上机记录;实验室值日生应在课后及时整理、打扫实验室,并关好门窗及电源。
一、机房指定专人负责。负责安全、卫生及总体管理工作。
二、加强机房硬件和软件管理,维护好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做好保养工作,确保计算机及设备正常运转。适时编制设备更新计划或提出购置(更新)报告,以保证打证工作不因设备故障而间断。
三、如程序出现故障或发现病毒,应及时向外经贸部计算机中心报告。
四、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非现职打证人员不得上机房操作。门口明显位置张贴告示:“机房重地,非请莫入”。
五、严禁在发证计算机上玩游戏、上公众网、处理其它文字,不准拷贝任何外单位的软盘,切实做到打证专用。
六、必须保持机房整齐清洁,不准在机房内存放其他用品和什物,每周大扫除一次。
七、如发现机房有失窃情况或其他可疑迹象,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八、要妥善保管专用设备的`保修、维修、使用说明书等资料以及备用件、消耗材料。
九、机房负责人工作岗位变动时,应向接任的负责人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十、本规定从20xx年x月起实行。
1、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和用途,确定使用人员的存取权限、存取方式和审批手续。
2、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专业数据信息。
3、制定业务数据的更改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业务数据。
4、每周五当班人员制作数据的备份并异地存放,确保系统一旦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备份数据不得更改。
5、业务数据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转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并要求集中和异地保存,保存期限至少2年。
6、备份的数据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由管理人员按规定的方法同数据保管员进行数据的交接。交接后的备份数据应在指定的'数据保管室或指定的场所保管。
7、备份数据资料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
1、网络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全公司网络(包含局域网、广域网)的系统安全性。
2、负责日常操作系统、网管系统、邮件系统的安全补丁、漏洞检测及修补、病毒防治等工作。
3、网络安全管理员应经常保持对最新技术的掌握,实时了解动向,做到预防为主。
4、良好周密的日志记录以及细致的分析经常是预测攻击,定位攻击,以及遭受攻击后追查攻击者的有力武器。察觉到网络处于被攻击状态后,网络安全管理员应确定其身份,并对其发出警告,提前制止可能的网络犯罪,若对方不听劝告,在保护系统安全的情况下可做善意阻击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5、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应协助机房管理人员进行机房管理,严格按照机房制度执行日常维护。
6、每月安全管理人员应向主管人员提交当月值班及事件记录,并对系统记录文件保存收档,以备查阅。具体文件及方法见附件。
1、中心机房和开发调试机房隔离分设。未经负责人批准,不得在中心机房设备上编写、修改、更换各类软件系统及更改设备参数配置。
2、各类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加、更换必需经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3、为确保数据的安全保密,对各业务单位、业务部门送交的数据及处理后的数据都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交接登记手续。
4、部门负责人应定期与不定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并作为人员考核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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