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工作能够促进组织的稳定发展,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行政工作实例和经验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一、考核的意义为切实提高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督促干部要“在其位谋好其政”,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干部选拔机制,更好地推动和促进华塘中学的持续发展。
二、考核原则根据相关规定,对校级副职、中层干部在聘用期内的德、廉、能、绩、职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作为任免、奖励或处罚以及向上级推荐干部的依据。考核由校长、工会共同组织,并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
三、考核对象副校长及中层干部。
四、考核办法。
1、每学期分别在期中期末两次对干部进行考核;
2、学期开学第一周(第二周)分管校长和各部门负责人向全体教职工通报部门工作计划;
3、学期期中后第一周(第二周)分管校长和各部门负责人向全体教职工汇报部门中期工作情况,教代会代表在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对考核对象进行书面考核。
4、学期结束各考核对象对本学期工作向全体教职工进行述职,并对教代会提出的相关提案进行答复。教代会代表根据考核对象的述职和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5、校长根据教代会代表两次考核评分进行综合评定,做出最后考核意见,并进行相应的奖惩。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29号)的有关精神,结合行政单位的实际情况,现就行政单位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管理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一、行政单位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编制。
1.行政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编制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见附表)编制年度预算(包括预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报送时间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同级财政部门(一级预算单位直接报送财政部门)。同时,单位要按财政部财综字[]8号文件的规定填报预算外资金(如行政性收费、基金等)收支计划。
2.行政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由财政专户拨付的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经财政部门核定由单位留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等项内容;支出预算包括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等项内容,经常性支出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和其他支出等项目,专项支出按支出用途分别编列到有关项目。
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即行政单位经批准用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自筹基本建设发生的支出,行政单位自筹资金安排基本建设,应先落实资金来源,并按审批权限,报经有关部门列入基本建设计划。
3.行政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应按规定合理划分不同类型的收入,将应列入预算的各项收入(其他收入按“节”级科目分项填列,见表三)全部列入预算,不得遗漏(没有收入数额的项目可以空置)。
按规定应上缴财政预算的罚没收入和行政性收费(包括基金)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财政预算,不得列入单位收入预算,用于各项支出;按规定暂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应按规定进行处理,除经批准由单位留用的外,应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能作为单位收入,直接列入收入预算。由财政专户拨付给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应作为单位收入,列入收入预算;其他收入,包括非独立核算后勤机构取得的各项收入以及其他服务性收入等,应列入单位收入预算,用于本单位的支出。
单位应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即在保证人员支出和开展公务活动必不可少的开支的前提下,安排其他各项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应在保证正常工作支出需要,保证正常预算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批。核定的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应有详细的.说明。
二、行政单位预算的核批。
1.财政部门在收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或一级预算单位)报送的行政单位预算后,应进行审核,对符合预算编制要求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批复。对有主管部门的行政单位预算,财政部门一般只核批到主管部门,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核批到具体单位。
2.财政部门在批复行政单位预算时,应按照“收支统一管理,定额、定项拨款,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统一核定行政单位各项收入和支出预算。
对收入预算,应明确核定财政拨款收入、由财政专户拨付的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核准留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指标。
对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在核定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等分类支出数额情况下,必要时应核定到工资、补助工资、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等重点支出项目。
3.财政部门在核定行政单位预算时,财政拨款标准应根据以保证行政单位基本工作任务需要,结合国家财力可能确定。
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应根据收支统管的要求,与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一并核定,统一下达。其数额应根据行政单位财政收支状况,纳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及按规定实行结余上缴专户或按规定比例留用不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数额确定。
财政拨款收入和预算外资金收入必须指定用途的,财政部门在核批行政单位收支预算时,应予以明确。
三、预算执行。
行政单位预算经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核批以后,即成为预算执行的依据。行政单位应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工作。
1.行政单位要加强收入管理工作。取得的各项收入要及时入帐,不得坐支。按规定应上缴财政预算的要及时足额上缴;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要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不能直接作为单位收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行政单位应缴未缴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的资金要督促催缴。
2.行政单位在预算执行中要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各项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有指定用途的,应按规定的支出项目开支。
四、预算调整。
经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正式批复的行政单位预算,行政单位不得随意调整。在执行过程中,确因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时,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行政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国家对财政拨款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一般不予调整。但因为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行政单位可以报请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调整预算。
2.行政单位的其他各项收入预算需要调整时,可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自行调整收支预算,但必须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3.收入预算调整后,要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五、预算报表格式。
根据以上规定,随文附发《中央级行政单位预算表》格式。地方行政单位的预算报表格式,由地方财政部门参照该预算报表格式制定布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表按财政部财综字[1997]8号通知要求,一并填报。
六、请各部门、单位在3月31日之前将单位预算报财政部门主管财务司。单位概算可参照预算报表格式在上年预算年度结束前(12月10日前)报送财政部主管财务司。
着装仪表规范。
公司员工日常着装应以端庄大方、整齐清洁为标准。
仪容要以干净、整洁、素雅为标准,不得浓妆。
行为举止要文明、礼貌,不得打架,斗殴,酗酒,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
说话要和气、谦逊,要使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用语。为集体创造团结、友善的氛围。
工作行为规范。
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各部门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临时有事外出必须向部门经理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接待来访和接听电话时要注意行为规范和文明用语;办公电话铃声应调到适量位置,讲电话声音应适量;不准用办公室电话进行私人交往或闲聊。
员工手机应保持上班时间畅通。
行政部每天安排部员值日,注意保持室内办公环境和办公台面的整洁有序。
上班时间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上班时间打牌、看电影、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发生。
保守企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不准对外泄露公司有关的事情。否则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及行政处罚,严重的将以辞退。
工作区内严禁随地乱扔、乱倒垃圾,严禁从窗户向外或从楼上往下倒水、扔烟头、纸屑、吐痰等。
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
爱护办公设备、仪器,节约使用纸张,能用废纸打印复印的不得使用新纸,严格按照办公室规定使用办公设备。
每位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维护集体利益,爱护集体财产,严禁将集体财产居为私有。
加强学习,学习型组织是分公司的追求目标,每个人都应该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各种学习活动中来,不能以各种理由逃避和拒绝学习。
办公室人员执行签到的考勤制度。
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办公用品发放和使用。
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
购置回的办公用品统一放在办公室管理、登记和发放。
领用办公用品用具必须认真履行手续,应提交oa《办公用品申请(领用)表》。
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单位挪作私用。员工离职时应将所负责保管和使用的物品退回办公室(消耗品除外)。
行政综合部负责全体员工的考勤工作。
考勤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记录,记录必须准确真实,相关票据要和考勤表有照应可追溯。所有职员不得代签到。
出勤规定。
周一到周六上班,周日休息;。
所有职员应按时上下班,事假及正常休假应按照请销假制度执行。
考勤员应认真负责,加强考勤,做到不虚报、不乱报、不徇私情;。
考勤表必须与所批复的请假条相一致。无假外出者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无工资奖金,月旷工天数累积超过3天者,扣发当月工资和奖金;年累计旷工超过10天者,扣除所有剩余工资福利。
考勤表在每月的1号由考勤员负责整理,报送财务部门经领导审查后作为当月工资奖金发放的依据。
员工请假不超过12小时,由部门主管批准;超过12小时需报经理批准。
各部门主管请假需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由总经理审批。
所有批准假期时间包括往返时间。
公司实行例会制度,主要包括周会、月例会临时性会议和其他部室会。
周会在每周一上午9:30召开一次.周会须有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记录。
月例会每月月末召开一次,会议由经理主持,公司本部各部门人员参加并签到。同时要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办公室负责在会后一天完成,同时分发各部门。
各部门临时性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各部门可根据需要自行组织时间召开,但原则上要务实简单。
每次会议凡通知到的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应向部门领导请假。并形成书面理由,主管签字后同签到表一并留存。如未请假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到达会议现场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会议期间,避免频繁进出或早退,并主动将手机调至静音。
事假。
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
员工请事假每天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0.92天;。
员工请事假每小时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0.92天/8小时。
第五章出差。
公司人员出差一律书面报批,出差人员需填写《出差审批单》,由经理签字批准。
部门以上负责人出差需报公司经理批准;各部门部员出差需报部门主管和公司经理批准。
如有特殊情况需出差,来不及办理手续的,应先电话告知经理事后补办手续。
第六章行政接待。
坚持为提高企业发展和经济效益服务的原则,强化公关意识,宣传企业形象,广泛获取信息。
坚持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原则,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符合礼仪要求,杜绝随意性。
坚持勤俭节约、热情周到的原则,根据来宾的身份和任务执行不同档次的.接待标准,反对铺张浪费。
接打电话要使用文明语言,如您好、请问贵姓、您找哪位、请稍候、谢谢等类似的礼貌用语,做好电话记录。
客人来访应热情迎接,主动引导客人到办公室或接待室交谈,如本人有事需要暂时离开办公室,应将办公桌上的文件、资料、贵重物品安放好,以免泄密或丢失。
事务性接待标准、要求。根据领导意图及客人的需求,掌握接待工作的规律,做到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计划周密、主次分明、机动灵活、着装大方、举止文明,不擅自在授权范围外作任何决定和承诺,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风貌体公司形象。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按照市委、市政府及计划生育部门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1、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登记结婚为晚婚。双方均属于晚婚者,按国家规定的休婚假18天,婚假3天内不扣工资及绩效,3天以上按实际休假天数扣绩效工资。
2、已婚职工女满24周岁,男满26周岁生育第一胎者为晚育,符合晚育条件的职工应将结婚证、户口簿原件交到医院办公室计划生育管理人员查验,并留复印件留存方可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
3、晚育者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0天外,还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难产、双生另增15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按实际休假天数扣绩效工资。
4、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单位在规定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
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证明,可按下列规定休假,假期工资、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3日,7日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2、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1日;。
3、结扎输精管的,休假7日;。
4、结扎输卵管的,休假21日;。
7、自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儿童保健费(独生子女费)8元,发至其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儿童保健费由双方单位各发50%。
8、根据赣市五院【20xx】29号文规定并结合医保政策,在本院工作满一年的女职工生育计划内一孩,可享受生育补贴。补贴标准及申报程序按文件执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以上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照顾再生育一个子女:。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2、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3、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4、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5、第-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6、二等乙级以上的残疾军人,五级以上的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1、经指定的区、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确诊,夫妻一方患有医学认为不应当生育的疾病,禁止生育,已怀孕的,必须终止妊娠,引产休假1个月。
2、在确定怀孕3个月内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即由双方单位及所在社居委、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未办证的育龄夫妻,应当采取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禁止计划外生育,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应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
3、已婚育龄女职工,应采取长效节育措施,要求一胎上环,给予假期3天。带环怀孕、产后因避孕失败,首次人流,休假7天,按公假处理,费用报销。第二次人流作病假处理,手术费及药费自理(均凭医院诊断书办理)。
4、生育一胎后42天放环,超过42天不宜放环的要有市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暂不宜或不宜放环证明,并采取适宜的避孕措施。
5、本院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妇女(包括本院职工子女无单位、配偶也无工作单位、户口在本院),每年进行一次环孕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孕检并将孕检证明交院办公室(计生办)保存备查。
调人我院的已婚男、女育龄职工,其中已生育一孩并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同志必须携带计划生育奖惩决定及其执行情况等证明,到院办公室(计生办)备案。
对请长假、停薪留职的女职工在办理手续前需做一次环孕检、落实一项长效节育措施、签订一份计划生育管理合同。请长假、停薪留职的男职工需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总务科负责管理承租店面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按要求督促已婚育龄妇女参加环孕检,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办理辞职手续时,一并到医院办公室(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关系转移手续。
为了有序的控制和管理快递,保证业务的正常开展并有效降低行政费用,特制定此规定。
二、一般规定
各部门快递的寄发、查询及费用结算等工作由前台负责。前台每日根据发件联编辑《快递登记表》。
三、快递发送
3.1一般快递:
前台人员接到快件后应及时电话通知快递公司人员安排取件并留存底单以便查询。
3.2当天件(11点前)
使用顺丰或万邦速递,在填写完快递信息后录入到指定excel文件,并电话通知快递员取件。
3.3隔天件
重要的文件仍使用顺丰速递,一般性的文件使用其他签约快递。
3.4特殊要求(17点前)
寄送快递的.部门将特殊需要告知前台,由前台安排尽快寄出。
四、快递查询
如需对快递在途情况进行查询,可由前台代办并将查件结果及时告知。
五、快递签收
收到公司邮件,由前台代为收件后应及时转交到有关部门,并登记签收以备查验。
公司收到外来私人邮品,应及时通知收件人当面签收。
六、其它事项要求
私人快递可由公司代发,费用当场现金自理,不可由公司垫付;
如邮件涉及客户信息的,应注意对客户信息的保护;
各部门发件人需自行认真填写快递单信息,确保递送顺利;
发送物品时,如运费过高需提前与前台说明发件理由后方可发件。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法制科。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各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单位出入口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
健全,责任明确。重要出入口设门卫值班室,位置适当,视线开阔,墙体、门窗牢固。
2、出入口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
3、门卫值班室应安装报警电话,其中重点单位门卫值班室有内部自动报警设施,并与总值班室联网。重要出入口门卫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
4、门卫人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夜间值班的门卫人员应为男性工作人员。
5、门卫人员值班时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
6、门卫人员按单位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对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的,要逐个查验身份证件,严格登记手续。
7、年度内门卫人员无违纪、失职行为。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实验楼、电教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1、学校有关卫生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卫生室购买药品必须在卫生局指定的医药公司购买,不得直接跟厂方和药商购买,买药时要逐个进行药品检查,发现有伪劣药品及不合格药品一律退货,并调查追究经办人。
3、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4、医生不开过期药品,如领药者发现过期药品,立即退回处理。
5、发药时要告诉学生怎样安全使用药品,并在药袋上写明每日服几次,服药时间、药量、分几次服完等。告诫病人不许超常服药,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
6、经常检查卫生室电器设备,用电开关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应立即报告总务处进行检修,防止火灾的发生。
7、卫生室使用高压锅消毒时,谁消毒、谁负责,避免超压发生爆炸事故。
8、医务人员要坚持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和输管,严防医源性交叉感染。各种常用卫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学期检查1-2次。发现生锈、破裂,功能不全即淘汰。
9、条件不具备时,不要给病人注射青霉素或其他易引起过敏性休克的药品,对危重病人要立即送医院处理。
10、医务室人员每周一次到体育课场地进行体育卫生监督,检查体育场地及体育器械有无不安全因素。
11、医务人员每周一次下食堂和小卖部进行卫生检查和食堂卫生知识宣传,督促采购员不买无卫生许可证、无检疫证的肉类及食品。不使用、销售腐化变质食品。小卖部不许出售'三无'食品及过期食品,监督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买回的'蔬菜必须进行四步处理(选、洗、泡、切)再煮,杜绝各种传染病,投毒案、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1、学校大礼堂、餐厅、体育活动中心、大教室、报告厅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1、各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1、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
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学习理解并模范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本市的法规条例和本公司的规章行政管理制度,争当一名好公民,好市民、好职员。
第二条爱集体。
和集团荣辱与共,关心集团的经营管理和效益,学习经济及管理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多提合理化建议,牢固树立“人文高尚、管理高标、服务优质、经营高效”的企业形象。
第三条听指挥。
服从领导听指挥,全面优质完成行政管理制度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一切任务。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支持、热情协助领导开展工作。
第四条严纪律。
不迟到,不早退,出满勤,干满点。工作时间不串岗,不办私事,不饮酒,不在禁烟区吸烟,不私拿或损坏公物,不做有损团结之事。
第五条重仪表。
保持衣冠、头发整洁。男员工不准留长发、留胡须,女员工要淡妆上岗,打扮适度。
第六条讲礼貌。
使用您好、欢迎您、不客气等礼貌用语。与客人相遇要主动相让,与客人同行时,应礼让客人先行。
第七条讲卫生。
常剪指甲,注意卫生,无汗味,异味,工作前不得饮酒、吃蒜等异味食品,保持口腔卫生。
第八条敬客户。
1、接待客人时面带微笑,与宾客谈话时应站立端正,讲究礼貌,用心聆听,不抢话,插话,争辩,讲话时声音适度,有分寸,语气温和文雅,不大声喧哗。听到意见、批评时不辩解、冷静对待,及时上报。
2、遇到服务对象询问,做到有问必答。不能说不、不知道、不会、不管、不明白、不行、不懂等,不得以生硬、冷淡的态度待客。
3、尊重服务对象风俗习惯,不议论、指点,不讥笑有生理缺陷的客人。
4、接转电话时,要先说“您好,x部门”,然后仔细聆听,声调温和,勿忘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
第九条守机密。
不向客户或外部人员谈论集团的一切事内部务。一切内部文件、资料、报表、总结等,都应做到先收锁再离人,保证桌上无泄密。
第十条保廉洁。
不以拉关系图私利。不贪污、不受贿、不挪用公款,不以权谋私。勇于揭发问题,敢于同不良的现象作斗争,要打击歪风,树立正气。
第十一条勤节约。
消灭长明灯,长流水,节约使用文具和器材,爱惜各种设备和物品。
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健全事业部行政管理干部薪资管理体系,切实有效发挥薪酬分配机制的激励与约束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总原则)行政管理干部薪资的分配与工作能力、岗位特性及工作绩效挂钩,收入的绝对高低与所承担的责任挂钩,收入的相对高低与工作能力和工作绩效挂钩,确保薪资分配的合理与科学。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事业部的中高层以上行政管理干部。主任工程师、主任会计师等专业技术干部适用于xx事业部《员工薪资管理办法》。
第四条(薪资构成)干部的薪资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基本薪资+年资工资+年终收益。
事业部职能部总监年终收益=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资+效益分红。
事业部职能部普通干部年终收益=效益分红。
子公司普通管理干部年终收益=效益分红+超额经营成果贡献。
具体年终收益的确定:。
(一)事业部职能部。
事业部职能部干部的年终收益计算方法见事业部《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二)二级子公司。
子公司干部的年终收益计算方法见事业部《20xx年度二级子公司经营责任制考核及收入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薪资分配的实现形式在现实分配过程中的确定依据如下:。
基本薪资与行政管理干部所从事工作岗位的重要程度、工作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从事该工作所要求的综合素质等挂钩确定。
年资工资与在本企业服务年限及相应标准挂钩。
效益分红指在完成年度经营目标一定比例的前提下管理人员所应得的效益分成,与本人工作绩效和所在单位及事业部整体经营绩效相关。
超额经营成果贡献提成,即在事业部超额完成集团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的前提下,超额完成事业部下达的某项年度关键经营指标的责任主体的第一责任人与该单位管理干部可分别按照一定比例对其该指标的超额部分进行提成。
第五条(干部分类)为了便于薪资测算与计发,按照岗位性质、责任及风险,将事业部的行政管理干部划分为五类:。
a类、经营责任者。
包括。
1、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
2、二级子公司的总经理;。
b类:主要经营管理成员。
包括:。
1、事业部管委会成员;。
2、二级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及管委会成员。
c类:重要科室或部门负责人。
包括:。
1、事业部重要职能模块负责人;。
2、二级子公司重要科室、部门或职能模块负责人。
d类:一般科室、部门或职能模块负责人。
e类:部门副职、助理及其他干部。
第六条(分配原则和参考因素)干部基本薪资的分配原则上依据岗位的重要性、责任及所承担的风险等因素确定。年终收益则主要由岗位价值及实际的工作绩效、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确定。
第七条(薪资体系)干部基本薪资采取岗位职级工资制,年终收益的测算、分配和计发采用竞争性收益计算法。
第八条(职级确定原则和方法)事业部管理干部根据其所从事工作岗位的重要性、工作责任大小及风险性并参考工作经验、工作年限等因素评定相应的职级。事业部管理干部级别共分为a、b、c、d、e五个职等,每等分别对应三到七个职级,共十八个职级。详见附表一《xx事业部行政管理干部职等职级表》。
第九条基本薪资计发原则。
1、子公司a、b类干部及事业部职能部总监、子公司职能部部长(经理)的基本薪资实行年薪制,年薪的高低与所在单位规模、承担责任、风险和年度经营目标直接挂钩。月度工资不随企业的整体经营情况浮动,月薪按年薪标准的80%平均逐月发放,另20%在年终作为年终收益的一部分与所在单位的经营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发放。具体挂钩考核办法见《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子公司《20xx年度经营责任书》。
2、子公司普通管理干部的月度工资按所评定职级标准发放,月度工资随所在经营单位的经营情况浮动。
3、事业部职能部的普通管理干部月度工资按所评定职级标准工资发放,月度工资不随事业部整体的经营情况浮动。
第十条(发放范围)事业部行政干部的年终收益发放范围为事业部年终干部绩效考核结果为70分以上的人员,非行政管理干部和干部绩效考核结果低于70分的人员原则上不计发年终收益。
第十一条(评定原则)事业部职能部门的年终收益与事业部整体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挂钩,各责任主体的年终收益与本单位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其它责任主体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事业部整体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相关。各单位(含研发中心和品质评价中心)的具体挂钩考核办法见《方案》。
第十二条(计发原则)事业部行政管理干部年终收益的计发:。
1.事业部整体年终收益的计发与事业部利润完成情况挂钩,原则上只有在完成事业部整体年度利润目标大于50%的前提下才能计发效益分红,事业部整体完成年度利润目标低于50%,全体干部不予计发当年效益分红;所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资根据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得分确定(子公司的计发见《方案》,职能部以管理绩效考核得分率同比《方案》中子公司的情况确定)。
2.在事业部整体利润目标完成超过50%的前提下,各子公司的年终收益依据《方案》所确定的办法计算和发放;事业部职能部根据管理绩效考核得分率同比《方案》中对子公司的发放情况确定计发。
3.个人年终收益的计发与干部年终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其中a类人员的年终收益与本单位的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经营绩效考核得分和本单位管理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具体挂钩计算方法在子公司《20xx年度经营责任书》中明确。
1、各因素所占的权重。
岗位特性决定该岗位干部可得年终收益的基数。
岗位特性:指某一岗位的重要性及居该岗位相应要承担的责任、风险,以及担任此岗位所要求的综合素质的量化形式。干部岗位特性的具体评分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
2、年终收益的计发。
a类人员年终收益计算方法见子。
公司《20xx年度经营责任书》。
事业部职能部管理干部的年终收益计算办法见《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子公司管理干部的年终收益计算办法见《方案》。
第十四条年终收益领取资格。
1.退休人员和休产假、病假人员按实际出勤月数计发;。
2.在集团公司范围内调动的,依调动前后工作月数,按实际出勤时间和工作绩效考核结果计发;调出人员原则上在经审计无问题的情况下,可在半年度或年度事业部考核结束后发放所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资。
3.违反集团及事业部规章制度,受到公司严重处分的,不计发年终收益;。
4.半年之内请事假累计二个月以上的(含二个月),累计请病假四个月(含四个月)以上的,不计发效益分红;所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资按其实际出勤时间及当年该单位经营情况确定。
5.擅自离厂人员和不按事业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人员及被公司辞退或裁减的人员不计发年终收益。
6.在年终收益计算期间,已提出辞职申请的干部及已离职者(含停薪留职人员)或已批准申请离职者,不计发年终收益,年终收益的计算期间为实际在岗工作的时间。
第十五条事业部干部收入中超过一定额度的部分以美的流通股的形式发放,具体的计发办法详见《集团中高层员工购买美的流通股暂行管理办法》。
第六章薪资职级的确定和调整。
第十六条原则上事业部干部实行一年一聘制,相应干部工资职级在每年评聘时确定;取消干部考察期,每年新聘的干部按照其岗位特性所确定的职级范围根据个人能力和素质、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综合因素确定具体工资职级,调整后的职级从每年的一月份开始执行。(特殊人员可不受此限)。
第十七条(级别调整)在年度中间若发生干部升职、降职或岗位异动时应根据相应岗位的特性调整干部薪资职级。原则上在岗位或职级调整的当月即调整所发放的工资标准。
干部新聘及调级申报审批程序为:。
一、中层干部(参照原集团科级干部)。
职能部。
职能部总监提案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裁决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子公司。
子公司管理部提案子公司总经理审核人力资源部会审总经理裁决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高层干部(参照原集团副部级以上干部)。
事业部提案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总裁裁决。
第十八条(待岗干部)经事业部综合考评不合格或因违规违纪、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而被事业部及子公司免职的干部,除事业部、子公司已另行安排工作外,原则上可在集团内部重新寻找工作,新岗位一经确定,则按照新岗位工资级别计发工资。待岗期间的工资原则上按2500元/月计发,待岗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超过六个月无新岗位接收者则予以解聘。
第十九条(基本薪资总额确定)参照同行业的工资水平,结合事业部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事业部以往的工资发放水平由事业部人力资源部测算并确定各职能部及二级子公司的干部基本薪资总额,并由事业部分解基本薪资总额(不含所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资)到二级子公司(干部基本薪资总额已包含在子公司的年度管理工资总额之内)。
第二十条工资预算总额控制原则。
1、年度薪资预算期间,原则上在事业部核定的预算总额范围内,增人升级不增资,减人降级不减资,但在管理工资总额不突破预算范围的前提下,员工管理工资总额与干部基本薪资总额之间允许适当调剂和占用。
2、出现重大机构调整或变动,由二级子公司申报调整预算,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可对预算额度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一条薪资计发。
一、基本薪资的计发。
基本薪资由事业部控制年度总额和月度计发水平,除a类以外的其他干部的月度工资由部门或子公司自行分配并按照下列程序申报审批后发放,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月度工资(明细)发放程序:。
1、事业部本部。
职能部提案人力资源部会审总经理裁决。
2、子公司。
子公司提案人力资源部会审子公司总经理裁决。
二、年终收益的计发:。
(一)总原则:事业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年终责任目标考核结果,确定各责任单位及职能部门的年终收益总额,各单位及职能部内部自行分配报事业部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二)年终收益的计发时间:。
原则上年终收益每半年计发一次,时间分别为每年的七月份及下一年度的年初年度审计工作完成后,具体发放时间由事业部管委会决定。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未涉及的其它有关干部薪资方面的原则性问题参照集团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事业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解释及修改,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1、负责综合处理管理处人事、行政、后勤、财务工作。
2、作好管理处办公例会的会议记录。检查、落实经理各项批示和管理处工作例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反馈给主管副经理。
3、负责监督落实管理处各类人员的录用、转正、离辞职手续和有关劳动用工手续的及时正确办理。
4、每月20日安排本部门下一月的培训计划报主管副经理审批,并监督执行;负责保管本部门的培训工作记录及有关培训教材、考核记录,建立员工培训档案。
5、负责后勤、仓库、食堂管理工作的安排、检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报主管副经理。
6、每日据实记录管理处人员考勤,并于公司规定时间前将考勤汇总表及加班表、工资表报主管审批后交主管副经理。
7、协助办理、安排技术人员及其他员工的招聘、面试、体检手续,具体办理部门各类人员的录用、分配、转正、调配及离辞职手续。
8、负责本部门职员的'住房申请、调配工作,负责职员公休加班费的制作并报批。
9、负责办公用品、财产的管理,做好财产及资产登记工作。
10、负责对管理处资金使用状况及费用报销的初审工作,完善费用报销手续,上报主管副经理审批后报公司财务管理处报销。
11、负责管理处办公环境清理整顿工作,确保办公室整洁有序。
12、负责管理处信息的汇集、汇总并及时上报主管副经理。
13、负责管理处各种文件、品质记录等资料的收集并按照要求进行存档。
14、负责员工入职、强化、在职培训。
15、负责每月25日前制定本部门下月工作计划报主管副经理审批。
16、负责管理处内部员工的调职、离职、辞职的面谈工作。
1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为行政接待管理,与各级和兄弟之间的友好合作,增进友谊,交流信息,外部环境,企业形象,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安排、兄弟、关联企业各级来吃、住、行。
2、安排来宾的检查、考察、调研等活动。
3、协助办理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
4、协助公共关系工作,好外部环境。
1、为企业发展和经济效益服务的原则,强化公关意识,宣传企业形象,获取信息。
2、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原则,党和廉政建设的规定,符合礼仪要求,杜绝随意性。
3、勤俭节约、热情周到的.原则,来宾的身份和任务不同档次的接待标准,反对铺张浪费。
4、办公室归口管理与对口接待相的原则,办公室接待工作的管理,办理接待事务;对涉及较强性的接待事务,应由牵头对口接待,办公室。
1、接打电话要使用文明语言,如您好、请问贵姓、您找哪位、请稍候、谢谢等类似的礼貌用语,电话记录。
2、客人来访应热情迎接,客人到办公室或接待室交谈,如本人有事需要暂时离开办公室,应将办公桌上的文件、资料、贵重物品安放好,以免泄密或丢失。
3、宴请客人派餐单制度,经办人填写派餐单,科室、人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办公室安排。宴请客人原则上安排在xxx大酒店,确因特殊情况在xxx大酒店接待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可方接待;擅自在外地就餐未经审批私自安排的宴请,经办人承担一切招待费用。
1、事务性接待标准、要求。意图及客人的需求,接待工作的规律,思路清晰、计划周密、主次分明、机动灵活、着装大方、举止文明,不擅自在授权范围外作任何决定和承诺,以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的精神风貌体现的品牌形象。
2、宴请标准、要求。宴请客人时,应宴请的性质和规模不同,分为工作餐、聚餐、宴会、大型宴会四个标准。
(1)工作餐标准:指安排来访人员到职工食堂就餐。用于接待因洽谈、维修设备等原因不回原就餐的人员。
(2)聚餐标准:指来访人员人均接待标准不超过10元。不安排陪同人员,不安排酒水,用于接待性工作人员。
(3)宴会标准:指来访人员人均接待标准不超过20元(不含酒水),用于接待事务性工作人员。陪同人员不超访人员的三分,接待用烟为两盒红塔山或一枝笔,接待用酒为两瓶金塔、金心或两捆青岛8°,超出由经办人自理。
(4)大型宴会标准:指来访人员人均接待标准不超过30元(不含酒水),用于接待往来人员或。接待用烟为两盒金将军或泰山,接待用酒为两瓶古塔、地窖或两捆青岛纯生,超出由经办人自理。
20xx年xx月xx日。
新员工报到流程:
新员工报到流程:
1、新员工凭人事部出具的“报到单”到综合管理室部门文员(吴婧)处报到,登记个人详细信息,录入考勤系统,申请领用电脑,电话,文具,申请开通邮箱,招商通等。
2、it管理员(高勇/蔡为梦)安装好电脑后,通知图档管理员(严彩燕)开通图档账号。
第二条。
员工着装要求:
1、为了实施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彰显部门队伍精神风貌和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要求上班时间内,部门男性员工严禁穿背心、沙滩裤,拖鞋(或凉鞋当拖鞋穿),最好穿工作服或长裤,带领子上衣。女性员工严禁穿低胸衫,超短裙,超短裤,拖鞋。
第三条。
正常上班时间只需上下班打卡即可,忘记打卡必须及时填写“外出申请单”,注明忘记打卡时间,由室主任及部门经理签字审核。每月若忘记打卡超过2次,按缺勤半天处理。
2、周末加班打卡注意事项:上午和下午加班时间必须独立打卡,如加班一整天,则需打卡4次,例如:早上来加班时打卡,中饭时间离开公司时打卡(做考勤表时中午按11:30下班计算),下午来加班时打卡,下午下班打卡(做考勤表时下午按17:30下班计算)。如晚上需继续加班,则晚饭后来公司时打卡,晚上加班完毕时打卡,共计6次。
3、法定节假日加班注意事项: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由室主任及部门经理签字审核,申请加班时间必须和实际加班时间相符,否则不提供加班补贴。
4、每月底部门文员需要整理考勤表交至人事部,部门人员需密切关注技术中心网盘(\\172.19.20.33\本部门\temp\j技术中心\技术中心公告栏)考勤文件夹,查询个人考勤记录是否异常,最后在文员整理好的纸质版考勤表上签字确认。
第四条。
员工请假必须填写“员工请假申请表”。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需室主任签字审核;请假一天至三天(含三天)需室主任及部门经理签字审核;请假超过三天,设计人员需要项目主管、室主任、部门经理签字审核,设计主管人员需要设计经理、室主任、部门经理签字;将签字后的请假单及时交至部门文员(吴婧)处。请假后,若提前上班,需到部门文员进行销假。请假半天离开公司时,也必须打卡考勤。
第五条。
1、出差人员出差前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多人出差只需填写一份),报科室主任确认后,由部门经理签字审核,最后将申请单交至部门文员(吴婧)。出差人员须事先了解“江苏重工差旅费财务管理办法”(技术中心网盘公告栏文件夹),避免出现差旅费用超支情况。
2、出差人员需要用车,必须填写“用车申请单”,注明用车时间,地点,事由,联系电话等信息,由部门经理签字审核,交至综合管理室进行办理。
3、出差人员需要公司订票,需复印一份出差单,备注好是项目号,填写好个人信息,然后联系人事部订票人员。
4、出差人员如果自己会垫付费用,需要复印一份出差单,返司后,根据公司相关差旅报销办法,将出差期间产生的费用票据收集整理,填写“费用报销单据”,由部门经理签字审核后,交至综合管理室进行办理。
第六条。
办公用品领取制度:
所有办公用品都在综合管理室领取,借用。员工必须遵守“当时领取,当时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及时完好归还等原则”。
1、文具类用品只限于每周一下午17:00后领取。办公用品的领用标准为:8元/人/月。
2、笔记本,排插,相机等部门公用办公用品领用后,必须妥善保管,及时归还。
3、劳保用品按需领用(纸巾,肥皂类用品由综合管理室统一下发;手套,口罩滤芯,耳塞,安全带等消耗性劳保用品根据需要到综合管理室领取;工作服,劳保鞋,安全帽则需个人根据需要到仓库领取,仓库根据公司规定发放)。
4、每层楼每个区域都有打印机,对应科室员工发现打印机提示没有墨粉,请及时到综合管理室领取,小心更换。打印机出现异常及时向综合管理室报修,切勿自行拆检。
5、客户到访,按需领用瓶装水,内部员工开会不提供瓶装水,需自行使用杯子自行解决。
第七条。
1、员工下班后必须关闭电脑,每天晚上12时服务器自行监控技术中心所有电脑关联情况,一旦发现未经允许而不关电脑的情况,即对该电脑使用者进行200元/次的罚款。
2、公用电脑由其所在位置的科室人员共同负责,(4楼东由船体一室、焊接室、工艺室负责,5楼西由综合管理室、轮机室、项目管理组负责),公用电脑旁边的同事和最后下班锁门的同事多多留意电脑是否已经关闭,一旦发现不关公用电脑的情况,即对相应科室进行200元的罚款。
3、为了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希望大家珍惜爱护公共资源,节约用电;空的座位上的灯和空调不必要时请不要打开;中午、下午下班后请顺手关灯关空调;加班时请根据实际情况开灯开空调,减少不必要的浪费;打印文件时,请及时取走,保护环境整洁。
4、晚上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同事请一定要关闭电灯、空调和饮水机的电源,最后务必锁门,将钥匙交至8楼保安室并登记。
(公司能源体系要求:办公区域空调的开启条件是夏季室温30°c以上但空调温度不低于26°c,冬季室温5°c以下但空调温度不高于18°c,请知悉)。
第八条。
1、\\172.19.20.55模型网盘由于建模工作需要,空间有限,员工尽量不要在该网盘存放个人文件资料,以免丢失。
2、\\172.19.20.33\本部门\temp\j技术中心网盘也只是一个供临时文件传递的平台,空间容量有限,不允许存放模型文件,请员工随时将该网盘的过渡性文件进行备份和删除。
3、\\172.19.20.33\本部门\temp\网盘里的个人文件夹,原则上室主任不超过2个g,设计师不超过500m,请大家自觉遵照执行,如空间不足,it管理员会进行清盘处理。
第九条。
公司规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都需办理通行证方可进出公司(包括生活区),有车的员工需及时到综合管理室登记办理。通行证押金收费标准:机动车100/辆,自行车/电动车免费。退证时押金即可返还。
(公司厂区内采用电子测速,所有机动车辆速度不能超过30公里/时,如果超速将进行罚款及通报批评)。
第十条。
吸烟管理规定:
为了办公室及公司的整体环境卫生及同事们的身体健康,为了减少消防安全隐患,结合公司的规范吸烟管理要求,现对部门吸烟人员做出以下规定:
2、吸烟地点:公司设置的吸烟亭或指定吸烟点(办公室两端玻璃间为吸烟点,中间楼梯为禁烟地点,请切记)。
3、凡在非指定区域和厂区内吸游烟的,对违者给予1000元和停工学习三天的处罚,并且要求违章者协助查处三起违章吸烟行为,方可上岗作业。(公司规定)。
4、此规定对各外来人员同样有效,各相关对口部门负有告知、监督、查处的义务,且负责落实违章处罚费用,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此规定自20__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为保证执行安管部将成立监查队进行厂区巡逻执法督查,请技术中心人员自觉遵守及配合。
第十一条。
上班时间进出公司规定:
公司发文规定:上班时间或非正常下班时间,除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和分包商负责人以外,所有员工进出厂,公事进出必须填写《上班时间出门条》,私事进出必须填写《员工请假单》由室主任审核确认后,将出门条交门岗确认,假条出门供门岗确认后交部门文员处,方可打卡出门。技术中心正常下班时间是指:中午11:30-13:30;晚上17:30以后(夏季作业时间若有修改另行调整)。请大家认真遵守执行公司规定。
第十二条。
公司工资条规定:
为了维护员工个人隐私,公司发放的工资条,严禁互相传阅;有关工资的事宜,严禁员工互相询问,比较。每位员工必须做好个人工资保密工作,一旦发现员工之间讨论询问工资事宜,部门有权对当事人进行降薪等处理。
第十三条。
来访人员要求规定:
技术中心员工因工作需要,有客户或者供应商因工作需来访,可根据自己的工作安排,提前跟对方约好时间,填写好公司的《来访条》传送至门卫处。接待人员需主动告知来访人员不得在技术中心办公区域随意走动,接待人员也不可将来访人员带至各人座位处谈工作。拜访工作需要在指定的六楼大会议室(此会议室没空时可引导至其他楼层会议室)或者主任办公室进行,如有发现违规行为,将对违规者和接待人员一起采取警告和处罚措施。
第十四条。
部门传达“公司通知,内部通知”的方式:
由于技术中心队伍不断壮大,人数过多,很多时候无法将公司和部门的各类文件、通知及消息向员工口头一一传达,综合管理室一般采用以下几种方式下发各类通知:
1、经常采用招商通及走廊公告栏粘贴发布(假期通知,紧急通知,日常类通知,公司oa紧急发文等)。
2、群发技术中心员工邮箱(公司规定,管理制度等)。
3、在\\172.19.20.33\本部门\temp\j技术中心\技术中心公告栏发布(表格类文件,需要收集信息等通知)。
每一个用人单位组织都有各种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以下整理了组织行政管理制度范本,可供参考。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下面列举了一关于公司管理制度的方面的范本。
(一)、文件收发规定。
1、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属党内的由党支部书记签发。
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2、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3、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4、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5、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6、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以上列举的都是关于一些公司管理制度方面应该规定的内容。
7、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8、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信息中心打印。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印。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9、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10、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1、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三)、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12、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13、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14、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15、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16、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四)、电话使用规定。
17、公司各部门电话费均按月包干使用。具体标准如下:办公室120元/月,投资发展部100元/月,财务部60元/月,城建资产部100元/月,市场营销部200元/月,项目技术部130元/月,会议中心50元/月。
18、若有超出当月包干标准的,从超额部门的工资中扣出。当月节余部分累计到本部门下月话费中使用。以上是关于公司管理制度中办公室管理方面的规定。
1、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3、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4、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5、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6、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7、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8、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9、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10、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11、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12、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这部分表述的是关于公司管理制度中考勤方面的规定。
文档为doc格式。
为规范公司办公管理及加强公司文化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本规定由总经办监督执行。
4.1上班时间,应严格按要求佩戴工作挂牌。
4.2员工应妥善保管挂牌,遗失应立即补办,费用自理。
5.1办公桌。
5.1.1应保持办公桌面整洁,除电脑、口杯、电话、文具外,桌面不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5.1.2简易文具应收于笔筒之中,取用后立即放回;其余文具则应收入抽屉中。
5.2办公时,应当将所处理的文件放在文件夹中,如遇临时有事离开或有客人访问,应当将正在办理文件的文件夹及时合拢。
5.3离开办公室,须将桌面文件整理,齐放于文件架或抽屉中,重要文件入柜上锁,不得散乱于桌面。
5.4座椅:座椅靠背不能放任何物品,人离开时座椅推放至办公桌正下方。
5.5饮水机及其它设备、物品应在指定地点摆放,不得随意移动。
5.6电源:下班离开办公室时,应关闭所有电器及电源。
6.1交往语言:您好、早晨好、早、晚、再见、请问、请您、劳驾您、关照、谢谢、周末愉快。
6.2电话语言:您好、请问、谢谢、再见。
6.3接待语言:您好、请稍候、我通报一下、请坐、对不起、请登记、我立即去联系、打扰您一下、好的、行(切勿说'不')。
7.1私人信函自费交寄。
7.2接待来访和业务洽谈在接待室或会议室进行,私客不得在工作区停留。
7.3不得因私事使用公司电话。
7.4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
7.5因公外出时,应事先得到主管领导的同意;外出后,因情况变化而不能按时赶回公司,要提前通知主管领导。
7.6发出的传真应注明:发件人、收件人、主题、发件人的联系方式等。
7.7接听电话应首先答复'您好,西藏药业',使用电话注意语言简明;代接同事办公位电话,做好必要记录并及时转达。
7.8办公时间内不擅离岗位,需暂时离开时应告知同事。
7.9适时调整手机铃声,办公区域内适当调低,培训或会议中则应取消铃声。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每次贡献50元爱心基金。
9.1本规定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9.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9.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一条为保障工厂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在人员接待、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管理,当好企业安全卫士,保障工厂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作范围
(一)工厂外观形象、风貌的树立及维护。
(二)工厂及员工财产的保护。
(三)工厂生产、生活纪律的维护及监督。
(四)参与工厂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五)门禁制度的监督管理。
(六)处理临时性、紧急问题。
第三条管理架构
保安队直属于人事行政部,直接由人事行政部主管,对行政主管负责并汇报工作,下设队长一人,分责任承担分内工作,组织结构如下:
第四条工作职责
(一)保安队长
1、针对工厂、宿舍、餐厅实际情况制定具体保卫措施。
2、负责全队保安人员的管理,督导训练与考核,提高全队人员综合素质.
3、负责厂内、宿舍、餐厅的值勤管理,督促检查警报系统和消防设施的完好。
4、督导检查各班值勤情况、夜间查岗、查哨、查宿舍及相关记录之完整。
5、处理突发事件,如遇火灾、偷盗及打架斗殴、及时与公安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对紧急病人及时安排车辆送往医院,并及时报告行政主管。
6、协助行政主管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执行纠正改善措施。
7、督导、检查宿舍纪律、异常状况、清洁卫生和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8、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事务,并对本队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经常性汇报。
9、处理本队与各部门的关系,协调内部冲突,带出一个坚强的战斗集体。
10、保安队长与保安员一样轮流值日,履行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
(二)保安员
1、严格执行厂规厂纪,维持生产、生活的正常纪律秩序。
2、严格按照《门禁管理制度》,检查车辆、来访者及出入人员的证件及相关手续。
3、熟悉工厂各项管理制度及规定,并监督检查各部门员工的执行情况。
4、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并报告队长,重大事件要按程序迅速通知相关主管人员,不得拖延或虚报。
第五条保安工作准则
(一)按规定着装,注意仪容仪表。
(二)待人接物要注意礼仪礼节、文明礼貌,
(三)必须全神贯注值班,不准打瞌睡或脱岗、睡岗,严禁饮酒、聊天会友、听音乐看书报、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未经队长或者主管许可,不得擅自调岗、离岗或休假。
(五)除遇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越级上报工作。
(六)不得监守自盗,营私舞弊或者假公济私。
(七)相互尊重,相互团结、如遇到困难应同心协力,发挥人道主义精神,决不允许各存私心,相互指责,使工作无法开展。
(八)忠诚工厂、热爱工厂,尊重上司,服从工作安排,主动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九)爱护公物,妥善保管和使用各种设备、设施。
(十)不得利用权职和工作之便,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索取员工等人的财物或谋取利益。
(十一)无特殊情况和工作必要,不得擅自进入厨房、操作间、仓库及异性宿舍。
(十二)保安队全体员工必须从严自律,尽忠职守,以执法人员的高标准要求自己。
第六条值班保安工作内容
(一)监督员工佩戴厂证出入厂区。
(二)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
(三)监督员工上班时外出或回宿舍。
(四)严格控制闲杂人员进入保安室,并提醒公访人员在保安室不得久留。
(五)按规定接待公访、私访人员,符合来访条件者要检查证件并做好登记。
(六)严格检查来访者及外出员工所带的行李、包裹等,如发现可疑物品要及时向上级汇报(相关规定参照《门禁管理制度》)。
(七)检查内外车辆进出厂,认真核对验证出厂物资。
(八)加强厂车动向的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参照《门禁管理制度》)。
(九)信件、书报、快递的收发工作,员工来信一律放在规定位置,凭厂证领取,快递包裹等贵重物品,必须做好登记。
(十)不定时巡逻厂区、车间、宿舍,确保安全。
(十一)不定时检查厂区、宿舍水、电,发现有漏电、漏水等现象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十二)监督员工遵守纪律,发现问题要灵活性处理,疑难问题及要时上报。
第七条保安工作标准
(一)熟悉部门工作运作流程和岗位职责与要求,并严格执行落实。
(二)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安排和调配,明确工作任务的性质和时效,严禁违背上司的合理工作指派。
(三)对来访客人、工厂职工应文明有礼,并主动为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四)公司上层领导及客户出入大门时应敬举手礼。
(五)遵守部门规定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六)当班期间必须精神饱满,站坐端正、举止得体,保持良好形象。
(七)接到上级或其他部门发出的紧急信号时,当值保安应在二分钟之内赶到现场,并及时上报所发生的情况。
(八)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时,应沉着冷静的按程序处理,并设法尽快通知上级和附近的同事;在与他人或外界发生纠纷时必须顾全大局,克制忍让,避免发生冲突或事件升级。
(九)接到员工或其他部门的建议或投诉时,必须礼貌倾听,并作记录,按程序正确解释,事后必须及时、如实地上报或转告相关部门跟进处理。
(十)当事情超出个人的职责权限或处理能力时,应立即上报。
(十一)发现违纪问题,应及时劝止并报告上级,不得知情不报或提供虚假情况欺瞒上级,严禁散布或传播不真实之言论。
(十二)做好当班期间的工作情况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时递发工作报告。
(十三)熟悉各种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报警系统和消防设施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十四)熟记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治安等应急电话。
第八条交接班管理
(一)接班保安员要按规定着装,携带对讲机,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
(二)上下班交接双方应交接清楚,并在工作日志上做好相关交接记录,具体事项包括:
1、本班未完成的工作以及在值班中需要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
2、上级交办未办事宜、送货寄存物和公共物品清点事项;
3、入厂人员尚未出厂以及出厂员工尚未回厂情况;
4、厂内可疑现象;
5、警械器具等。
(三)交班保安员要等接班保安员对管区巡逻一遍进行验收后才能下班,接班保安员验收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接班时间15分钟。
(四)接班保安员验收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保安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班保安员离开岗位后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保安员承担责任。
(五)所有事项交接清楚后,交班保安员在离开岗位前,在工作日志上登记下班时间并签名。
(六)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下班。若接班人员未到岗,而交班人员擅自离岗,则这期间发生的问题由两人共同承担。
第九条相关事件处理程序
(一)火警事故处理程序
1、迅速到失火现场,确认着火介质性质(电着火、油着火或其他)和火势大小,控制现场并报告保安队及相关管理、消防人员至火场灭火。
2、现场人员应根据着火性质立即采取切断电源并用灭火器和消防水带灭火(注意:油着火或电着火均不能直接用水灭火)。若刚发生火苗,立刻用灭火器将火扑灭。
3、若使用灭火器仍无法将火扑灭时,应:
a、火速打电话至119,并按响消防警铃,按公司消防演习程序,发挥消防组织功能,进行人员疏散和灭火。
b、保持高度警惕,严防有人趁机窃取公司财物。
c、情况危急时要通知当地治安部门或公安部门协助交通管制。
(二)不良分子前来滋事处理
1、管制员工不得与不良分子对打。
2、关闭大门及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入内。
3、通知厂内保安或厂内主管前来援助处理。
4、认清来者面貌特征、人数、有无携带凶器,坐车种类以及车牌号码、滋事原因等,供警方侦查依据。
5、事情发展后,应及时通知上级主管人员处理。
(三)打劫被盗事件处理
1、发现可疑人物,应与队长或值班保安联系,并周密临视其行动。
2、发现厂区物资被盗应第一时间报告队长、并及时通知行政部领导。
3、保持被盗现场,以备警方调查。
(四)员工打斗事件处理
1、员工打斗或对公司管理员逞能,应迅速制止,将当事人交其主管或行政主管处理,如当事人不听制止时,可与值勤保安或公司管理人员合力制止,必要时报警。
2、打斗现场若有其他员工围观,为防围观者起哄,或使现场复杂化,应将当事人双方带离现场,再作处理。
3、在处理事件时以教育为主,要公正,不可偏袒打斗当事人任何一方,更不得加入打斗。
4、若为下班时间,应立通知队长或行政主管,情况恶劣者要即刻通知派出所协助。
5、事后将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由上级主管作出相关处理意见。
(五)员工一般违规事件处理
1、发现员工的行为违反相关厂规厂纪,以正确的态度予以劝说并制止。
2、告知员工违反了那些规定并进行教育。
3、将违规情况进行记录,并对事件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4、将初步调查核实情况汇报给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作出相关处理结果。
第十条其他
(一)保安员原则上应在工厂住宿,如有私事外出必须在当晚12:00前返回公司。
(二)服从部门的会议和学习安排(包括业务知识和军事技能训练等)严格遵守会议或学习纪律,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禁止缺席、迟到、早退。
(三)应工作需要,休息人员在接到上级的加班临时通知时,必须积极响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四)全体保安队员每月由上级做相应的考评,对工作表现突出,上报批准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鉴于保安工作的特殊性,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
第十一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规范门禁管理,保障工厂人员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门禁管理制度直接由保安队保安员负责监督、执行(以下称门禁管理人员),对人事行政部负责。
第三条门禁管理人员必须注意本身的礼仪、礼节、涵养与素质,对来宾或来访人员要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对本厂员工更要互相尊重、友好相处。
第四条门禁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粗暴对待客户,尤其是对夜间送货到公司的客户或司机更要热情问候,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到厂验收货物。
第五条本厂员工出入管理
(一)本厂员工进出厂门时,厂牌佩戴于左胸前或挂于胸前,不得随意乱挂或转借他人使用。
(二)在正常上班时间有事需外出时,必须凭有效的《人员/物品放行条》,交给值班室作为放行的依据,门禁管理员在《人员/物品放行条》上签注出厂时间;待外出人员归厂时,再签注归厂时间。《人员/物品放行条》应及时上交人事行政部,如有异常与该员工所属部门联系。
(三)对解雇、辞职的人员,门禁管理人员须核对其《人员/物品放行条》并负责检查其所有物品,无误后予以放行并在《人员/物品放行条》上签字。离职员工物品应在下班时间出厂。
(四)本厂员工非因公外出者,必须在当天24:00前赶回厂部,最晚不得超过00:30。
第六条非本厂人员出入管理
(一)外单位因事到本厂洽谈业务的人员,门禁管理人员必须与接洽人联系,经许可后,门禁管理人员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做好登记,记录进厂时间、来访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来访事由以及接洽人姓名、部门等相关内容,并验明其有效证件后,发给洽谈人员“来宾证”,待洽谈完毕后,洽谈人员须退还“来宾证”。
(二)政府机关、人民团体或其他贵宾(外国客商),由工厂相关领导陪同时,或由相关领导陪同的其他相关来访人员,可不必办理来访登记手续,但门禁管理人员必须登记进厂人数和时间,以及相关陪同领导。贵宾或其他相关来访人员出厂后,注明其离厂时间。工厂其他人员陪来客进厂前,需先到门卫室登记对方身份和事由。出厂时,也需注明访客离厂时间。
(三)私人探访人员于下班时间来厂探访,需由被探访人书面申请,并经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方可进入。门禁管理人员需查实其身份证件,并进行相关登记手续,接待人员必须到工厂门口接待,并于《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签名。门禁管理人员发给“来宾证”。若无需在厂留宿,则须在当天24:00前离开。上班时间谢绝一切私人探访。
(四)对于来我厂应聘的人员,应聘人员需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发给“来宾证”。若需进入车间或办公室,应由人力资源部安排相关人员带领。
(五)来访人员未遵守工厂进出厂区相关规定的,门禁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厂。
(六)来访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生产作业区或仓库参观。
第七条车间及办公室门禁管制
(一)员工上班进入车间时,要穿好工衣、戴好厂证,对新进员工暂没有发放工衣、厂证时,凭有效试工卡进入车间。
(二)下班后,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车间或办公室。
(三)员工上下班时间严禁携带食物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车间,下雨天所带的雨具应放在指定位置,员工下班时不得携带工厂任何物品离开车间,包括内部文件、纸箱、胶带、工厂报废品等。
(四)办公室工作人员下班后,不得滞留在办公室利用办公电话、计算机等其它办公用品办理私人事务。
(五)未经核准加班的办公室人员在晚上24:00后不得再滞留办公室。
(六)下班后办公室人员全部离开时,门禁管理人员应及时为办公室大门上锁。
第八条外来车辆出入管理
(一)外来车辆进厂时,保安应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驾驶人的姓名、车牌号、进厂时间,进厂事由及携同人数、随车物品等相关内容,并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发给《来宾证》。
(二)门禁管理人员应引导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三)车辆出厂时应对车辆进行物品检查。若有物品需放行的,必须凭《人员/物品放行条》放行。
(四)根据《人员/物品放行条》与实物进行核对,并在《人员/物品放行条》签字确认,确保放行无误。
(五)外来车辆出厂后,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注明车辆出厂时间。
第九条本厂车辆出入管理
(一)本厂车辆外出时,保安应在《公司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驾驶人的姓名、所用的车号、出厂人员、出厂时间、回厂时间等相关内容,并检查是否有相关《派车单》、物品,物品放行手续是否齐全、物品是否相符等。
(二)本厂员工车辆(摩托车、自行车)进厂时,摩托车应放慢速度,靠车行道行驶,自行车进入大门时,应下车推行进入厂区,并按规定区域停放。
第十条物品出入管制
(一)无关易燃、易爆物品、违禁物品不得带入厂区内。
(二)外来厂商来交货,应先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做好登记,记录进厂时间、来访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来访事由以及接洽人姓名、部门,并验明其有效证件后,通知收货人员前来接洽。
(三)外来人员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由门禁管理人员代为收发。重要文件应及时送达相关部门,私人邮件写在公布栏上通知前来收取。
(四)外来人员、本厂员工或离职员工私有物品需出厂时,当事人必须到人事行政部开具《人员/物品放行条》,门禁管理人员依《人员/物品放行条》进行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随身携带的小件物品、包裹进出厂区,应自觉接受门禁管理人员的检查与登记。
(五)凡工厂物料、加工零件、样板或模具出厂,必须凭有效的《人员/物品放行条》,经门禁管理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放行。
(六)放行的物品若数量少,能列出物品清单,则需准确列明;若物品数量各种较多,无法一一列明,则至少需注明件数、重量等。
(七)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品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第十一条物品放行权限
(二)其余生产性物料由部门经理(厂长)核准放行;
(三)机器设备由部门经理(厂长)批准后,经总(副)经理核准放行;
(四)模具外出加工、维修由部门经理(厂长)核准放行;
(五)其余物品一律由人事行政部经理核准放行。
第十二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保障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并创造一个清洁、卫生、整洁、优美的宿舍环境及公共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宿舍只提供给厂部的在职员工住宿。已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当日迁离出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迁出员工应将使用过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第三条住宿标准
职位房间类型住宿人数用电标准管理费
组长以下人员(车间)集体房8人/间-----15元/人/月
行政、管理人员管理房1人/间10度/人----
其他后勤人员管理房2人/间5度/人----
第四条宿舍配置
(一)集体房:上下床4-5张,风扇2台。
(二)管理房:双人床1张或上下床一张,风扇1台,书柜1张,椅子1张。
第五条监督管理
(一)工厂保安负责员工宿舍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每间宿舍设舍长一名,全面负责监督宿舍内部的卫生状况以及住宿人员的遵章守纪工作。
(二)舍长由全体舍员投票选举产生,舍员必须服从舍长宿舍秩序及卫生管理,保持宿舍内干净、整洁、有序。
(三)住宿人员必须严格服从厂部的住宿安排,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和床位。
(四)员工宿舍及公用设施为员工使用,不得擅自留宿外来人员。
(五)住宿人员必须随时配合厂部相关领导及宿舍主管部门不定时检查宿舍,住宿人员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六条宿舍纪律
(一)宿舍内外严禁大声喧哗。
(二)节约用电,离开房间随手关闭照明灯和风扇。
(三)严禁在宿舍内聚餐、喝酒、打牌、赌博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四)爱护公物,不准私自占用或损坏已辞职人员的床位及公用物品。
(五)非有特殊情况男女员工不得互串异性宿舍。
(六)禁止未婚男女同宿。
第七条安全防患
(一)员工自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或者私藏凶器、匕首、管制刀具进入宿舍。
(二)宿舍内除公司统一安装的电源、电器设备外,未经允许不得私拉乱接电源以及使用其他电器设备。
(三)严禁在宿舍生火做饭。
(四)禁止有破锁、越墙、偷窃、吸毒等违法行为。
(五)离开宿舍必须锁好门窗,以防被盗。
第八条清洁卫生
(一)员工注意做好个人卫生,物品摆放整齐,达到整体美观。
(二)每间宿舍采取员工轮流值日制,每天由一至两名员工负责宿舍内部的清洁卫生。
(三)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四)员工清洗的衣服、被褥应晾在阳台上,晾干后及时收起放好;
(五)严禁在宿舍内乱涂乱画、乱贴乱挂。
第九条:作息时间
(三)晚上熄灯时间:12:30
(四)正常上班时间,无特殊情况员工不得进入宿舍。
(五)因季节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作息时间。
第十条借宿管理
(一)员工之亲戚、朋友来访,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留宿者,可以按规定办理相关住宿手续。
(二)借宿人员,必须由员工本人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相关借宿手续,填写《借宿单》,由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方可留厂住宿。
(三)凭《借宿单》在保安处登记借宿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宿时间等相关情况,并由该员工、借宿人签名确认。
(四)由保安(宿舍管理员)安排借宿人员住宿。
(五)借宿人员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住宿安排、管理,严格遵守厂部的《宿舍管理制度》及厂部之其他各种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保安(宿舍管理员)有权取消其借宿资格,情节严重者,可追究员工本人及借宿人的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其他
(一)员工可依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宿舍住宿,不在工厂住宿的员工不再另外发放住宿补贴。
(二)个人现金、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食堂管理,规范员工用餐秩序,创造一个洁净、卫生、舒适的用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堂工作人员要求
(一)良好的职业操守,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服务周到,对用餐人员恭谦有礼,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员工发生争执。
(二)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凡有肝炎、肺结核、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者,均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三)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物,勤剪指甲,工作时间必须戴上工作帽、口罩、系上围裙。
第三条食品质量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的法规条例,确实做好食堂的各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二)禁止采购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到无牌无证的摊挡购买熟食品和包装品,生熟食品存放要隔离。
(三)不得发放生、冷或变质的食品供用餐人员食用。
第四条食堂卫生要求
(一)保持厨房、餐厅地面、桌面、餐椅干净卫生
(二)厨房、餐厅物品摆设整齐有序,不得杂乱无章。
(二)用餐完毕后第一时间清理厨房、餐厅卫生,做好餐具的消毒工作,并定期对厨房、餐厅进行大清洁。
第五条用餐时间
(一)员工正常用餐时间为:
(二)晚上需要加班的员工,视加班情况为加班员工免费提供夜宵。
(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供应饭菜。
第六条员工用餐规定
(一)按规定用餐时间凭工作证用餐。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用餐者,应由其部门主管提前通知人事行政部安排。
(二)严禁穿拖鞋、睡衣、背心、短裤进餐厅用餐。
(三)遵守用餐秩序,按要求自觉排队,不插队,不拥挤。
(四)文明用餐,用餐时不准站在餐椅上,不得将脚架在餐桌或餐椅上。
(五)爱护粮食,按自已的饭量盛打饭菜,不许造成浪费。
(六)不得在餐厅高声喧哗,严禁借故寻衅滋事,扰乱食堂秩序。
(七)不得刁难辱骂、漫骂食堂工作人员。
(八)爱护食堂设施严禁损坏公共财物。
(九)讲究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剩饭、剩菜必须倒入指定垃圾桶内,严禁乱扔垃圾、乱泼脏水。
(十)未经允许,用餐人员不得进入厨房,不得将饭菜带回宿舍食用(病号除外)。
第七条节约用水、用电,妥善保管和使用食堂现有的用具和设备设施,用餐人员不得私自拿出食堂或带回宿舍占为已有。
第八条其他
(一)食堂全天候为员工免费供应饮用水。饮用水只提供给员工正常饮用,不得利用饮用水洗碗或另作其他用途。
(四)加班时间热水暂停供应,电视暂停开放。
(五)因季节变化或工厂实际情况需要可由人事行政部视情况适当调整用餐、洗澡水供应、电视开放时间并另行通知。
第九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规范工厂招聘培训管理工作,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基本政策
(一)厂部员工在被聘用及晋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机会。
(二)职位或补空缺职位时,将在可能情况下首先考虑本厂在职员工,然后再向社会招聘。
(三)工作绩效是本厂晋升员工的最主要依据。
第二条员工招聘
(一)用人部门根据部门用人需求填写《人才需求申请表》。
(二)《人才需求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及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核,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制定招聘方案并实施。
(三)人员的招聘,可能由内部晋升或调职,出现下列情形时可进行对外招聘:
1、内部无合适人选时;
2、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
3、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对外招募人才时。
(四)应聘者必须完整、真实填写《入职申请表》,并提交免冠一寸彩照二张。
(五)初试:人事部门对应聘者进行初步审查,包括身份背景、入职资格、求职意向及待遇要求等方面。
(六)复试:经初步审查,符合录用条件者,由用人部门复试,包括工作经历、专业技能及综合素质等。
(七)结果:面试合格者,由人事部门报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并议定工资待遇后,通知报到;面试未通过者,资料转入人事行政部存档。
(八)面试合格并录用的员工,必须在人事部门通知时间内报到任职,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或放弃,应与人事行政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或申请除名,否则半年之内不予录用。
第三条录用条件
(一)员工录用条件必须符合《职位说明书》。
(二)员工的任用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条件为准,必要时进行个人背景状况调查,并采用技能考核和面试两种方式,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经确认合格后,可被公司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成为本厂员工:
1、被通缉、判刑有案或解除公职尚未复职者;
2、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不良嗜好者;
3、思想不良或品德败坏,被公司或其它机构开除者;
4、有挥霍公款或贪污行为并记录在案者;
5、参加非法帮会、组织,营私舞弊、声名狼藉者;
6、年龄未满十八周岁者;
7、患有神经病、传染病及其它重大疾病者;
第四条入职手续
(一)录用人员必须向人事部门提供以下证件缴检后,并上交复印件各一份:
1、居民身份证;
2、最高学历证书;
3、资历、资格证书或上岗证;
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5、特殊岗位相关证照。
(二)录用人员由厂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进行培训试用。
(三)人事行政部对新录用人员建立档案;发放工作服;发放临时厂证,以作暂时出入厂区及宿舍证明,七个工作日后制发正式厂证。
(四)人事行政部对新录用人员进行《员工手册》培训,以使员工对工厂概况及相关规定有初步了解,并且考核合格后予以分配给用人部门。
第五条试用规定
(一)新员工录用七个工作日内为培训、试工期间,七个工作日内因不适应环境自愿离职,或态度不端正,不服从管理及工作分配,顶撞上级等恶劣行为者,公司将立即停止聘用。
(二)用人部门根据新员工实际情况填写《新进员工培训试工考核跟踪表》,报部门经理(厂长)审查,人事行政部审核,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并根据实际情况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时间为一至两个月(包括七天培训试工期在内)。
(三)试用期间,新员工会得到上级管理者的悉心指导及接受岗位培训,并对员工的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核;根据实际情况延长、缩短试用期或者辞退。
(四)试用期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
(五)员工转正后,除基本薪资将获得相应调整外,并可享受正式员工所有的一切福利待遇。
第六条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满转正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并按劳动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三)合同期满,公司或劳动者都可自由选择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续签,合同续签实行双向选择的原则。
(四)劳动合同解除按员工正常离职程序办理。
第七条附则
(一)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二)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三)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八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规范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佳力皮具厂全体员工(副总经理以上级别或经公司特别批准免于考勤者除外)。
第三条职责范围
(一)各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勤统计、监督、各类假期的审批等工作。
(二)人事行政部职责:负责工厂全体员工考勤稽查、汇总、各类假期的办理等工作,每月5号前将公司员工出勤情况进行汇总、公布,并由个人签名确认。
第四条上班时间
(二)若因季节变化或工厂实际情况需要可由人事行政部视情况适当调整正常上班时间并另行通知。
第五条考勤方式
工厂全体员工均使用打卡钟打卡的方法记录员工考勤。
第六条打卡管理
(一)员工打卡上下班,每次打卡应打在相应的卡格内。
(二)上下班打卡有效时间:在正常上下班时间前/后15分钟内打卡有效,超过15分钟打卡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三)因打卡钟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的,由人事行政部考勤人员或现场监督打卡人员负责现场签卡确认。
(四)员工有正当理由(如遇突发公共事件)而不能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打卡的,可以电话的形式向直接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并由直接主管领导在卡上进行签名确认,视为正常出勤;因个人原因而漏打卡者,最迟于第二个工作日内向直接领导阐明漏打卡原因,由其直接领导签名确认、并经人事行政部核实后视为正常出勤;但当月漏打卡累计超过五次者,不予计发全勤奖。
第七条加班
(二)车间作业人员加班或由厂长直接安排,无需加班申请单,加班时间以打卡为准。
第八条外勤
(一)因公外出,应在外出前填写《外勤单》;经部门主管领导核准后生效;
(二)外勤员工无须打卡,由部门主管根据《外勤单》实行签卡手续。
第九条请假
(一)请假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相关请假手续的,可以口头请假的方式向直接上级领导申请,但事后应及时补办相关请假手续。
(二)请假类型
1、事假在职员工一年内事假开数累计不得超过15天,试用期员工试用期内不得超过3天。事假为无薪假,按实际请假天数计扣工资,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
2、病假病假2天以上必须在假后出具街道或区级以上医院证明。
3、婚假、产假(哺乳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按工厂《员工福利制度》之相关规定执行。
(二)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需提前1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请假3天以上5天以内需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请假5天以上7天以内需提前5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请假7天以上需提前7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
(三)请假流程
1、人事行政部(请假条)----请假者(申请)----组长(审批)----部门主管(审批)----部门经理或厂长(审批)----人事行政部(上呈)----副总经理(核准)----人事行政部(通知、备案)----请假者(休假)----保安室(放行)----人事行政部(备案)。
2、请假经核准后,一律将请假条交至人事行政部,安排相应放行手续。
(四)审批权限
1、组长级以下人员(车间):组长(1天),部门主管或主任(3天),部门经理或厂长(5天)
2、组长级人员(车间):部门主管或主任(1天),部门经理或厂长(3天)
3、主管级以下人员(非车间):部门主管(1天),部门经理(3天)
4、主管级人员:部门经理或厂长(3天)
5、各部门经理(厂长)请假,一律由总(副)经理批准。
6、超出以上规定审批权限的,一律由总(副)经理批准。
(五)销假请假人员请假期间提前回厂上班,必须在回厂后第一时间到人事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否则按请假处理。
(六)续假请假期满但因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及时赶回厂上班的,可以电话续假的方式向直接上级领导申请,但事后应及时补办相关请假手续,如未履行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到岗者,其延期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迟到、早退
(一)迟到给予5分钟(车间3分钟)的缓冲、宽裕时间,超出者视为迟到。
(二)未经允许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下班者,一律按早退处理。
(三)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旷工
未经批准或未办妥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缺勤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全勤
严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现象为全勤。
第十三条其他
(一)事假、迟到、早退时间没有任何工资及福利。
(二)任何员工不得故意涂改、损毁、伪造考勤、损害打卡设备。
第十四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规范离职人员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离职形式包括辞职、辞退(解雇)和自离。
第三条辞职是指因员工个人原因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申请离职。
第四条辞退是指员工在工作期间因违反了工厂的相关规章制度而被作出劝退、辞退或开除的情况。工厂对被劝退、辞退或开除的员工给予结算其在职期间基本工资,不计发相关补助,并限时离厂。
第五条自离是指员工自动、自愿离开工作岗位,且离岗时间达到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时间未返回工作岗位的情况,将对其作出自动离职处理,不予结算其在职期间的任何工资及相关补助。
第六条离职审批流程:
(一)辞职审批程序:待离职人----人事行政部(领表)----组长----部门主管----经理/厂长----人事行政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第七条离职时间
(一)所有申请离职人员必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离职申请,并经相关部门核准后方可离任。
(二)若有特殊情况急需离任,可实行请假带辞职,辞职者办理完相关交接手续后,可提前离任,但必须提交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的《请假条》,经人事部门审核后方可允许;其结算工资与当月正常辞职人员一同结算。
(三)辞退人员根据用人部门实际情况决定具体辞退日期,日期不限。
第八条离职程序/手续
(一)待离职者,必须按规定时间提前书面申请,填写《离职申请表》上交其直接上级主管。
(二)《离职申请表》必须经由本部门各上级领导批示意见后并获准其离职日期。
(三)主管级(含)以上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型人员,其《离职申请表》必须经(副
总经理)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
(四)各部门必须提前7个工作日将当月《离职申请表》汇交人事行政部,经(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后,人事行政部安排离职交接结算手续办理。
(五)人事行政部提前2个工作日发出“离职通告”,告之具体离职日期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
(六)离职当日,离职者到人事行政部领取《离职交接表》,凭单到相关部门办理工作移交及事务移交手续,归还所有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十条工作事项移交
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文件、工具、技术资料、印章、车锁、证照等均应移交接替人员或相关部门,并将已办未结案事项交待清楚,并做出书面移交清单,交其部门上级确认。
第十一条工作事务移交
(一)入厂时所领用的(工作服)、宿舍钥匙等物品交还到人事行政部;
(二)厂证及员工手册等交还到人事行政部;
(三)领用的工具、文具等交还到领用部门;
(四)所借工厂欠款等归还财务部。
(五)离职人员损坏、丢失工厂物品要按价赔偿,交接不清者不办理离职结算。
(六)所有离职人员移交手续,限在离职当天8小时内办理完毕,否则视为放弃,不予结算工资。
(七)因特殊情况,请假带辞职人员可预先在请假之前,提前办理完移交手续。
(八)《离职交接表》各项目应由直属部门经理(厂长)详加审查,不合理之处要及时更正,如有遗漏造成工厂财务、资料、往来帐款损失,应由该直属部门经理(厂长)负责追索或赔偿。
(九)人事部门在离职当天将《离职人员考勤汇总表》予以本人核实,如有异议者,必须当天到人事行政部核实,如当天未到人事行政部核实者,将作为默认可处理,一切后果工厂将概不负责。
(十)离职者携私人物品离厂,应按《门禁管理制度》的规定至人事行政部开具《人员/物品放行条》。
(十一)离职者办妥离职手续后,将《人员/物品放行条》交保安室,经、门禁管理员
确认无误后,方可携带私人物品离厂。
(十二)由人事行政部办理离职者合同终止、停保、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严格遵守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
第二条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
第三条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一定要服从上司安排,应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安全规则,工作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串岗,不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打瞌睡、游荡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条积极主动工作,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提高品质,增进效率;不以任何借口擅自停工、罢工等行为。
第五条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一经上级安排指示,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六条尽忠职守,不得泄露工厂业务及技术秘密,维护工厂利益。
第七条保持工作环境整洁,经常清洁工作台、机器设备;爱护机器、设备、工具及劳保用品。
第八条下班前必须整理好工具,关好门窗、电源、水源,做好安全检查,防止一切事故隐患的发生。
第九条积极参加工厂组织的各种会议、学习和其它一切集体活动。
第十条工厂所有办公电脑,在工作期间和其余时间,严禁玩任何电脑游戏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一条严禁携带任何食物进入车间、办公室。
第十二条爱护公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不准故意毁坏工厂的财物。
第十三条严禁在厂打架、赌博、偷窃他人、公司财物。
第十四条员工之间相互配合,真诚合作、齐心协力做好工作,严禁互相打斗或散播不利团结的言语。
第十五条养成主人翁意识,时刻维护工厂司形象,遇到反常态现象主动报告处理。
第十六条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不浪费水电及工厂物料,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作风。
第十七条关心同事,发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精神。
第十八条严禁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岗位上影响正常作业;若对工作有不平衡情绪或疑问可直接向管理部门反映或谈心,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理性作业。
第十九条严禁上班时间在厂区范围内吸烟。
第二十条未经批准,严禁在厂区范围内张贴任何文件资料。
第一条为维护工厂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提高经济效益,公平、公正、公开地考核员工,奖优汰劣,本厂实行奖惩制度,用法律和经济手段,鼓励员工为企业立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奖惩制度适用于全厂人员奖惩之管理。
第三条本奖惩制度遵循以奖为主、以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本奖惩制度直接与员工工资及绩效考核挂钩。
第五条员工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以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诉,但不得无理取闹。
第六条勇于检举不良行为者,依事件之大小给予不同程度奖励。
第七条员工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和大功下列三种,由经理(厂长)提议并经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并一次性给予加1-10分。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在一个月内均无出现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现象的全勤者。
(三)关键时机维护公司荣誉、利益者。
(四)热心服务、乐于助人,有具体事实者。
(五)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创造荣誉者。
(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三)遇有灾难或重大事故,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四)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二)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总经理认定的有其它重大功绩或对工厂有特殊贡献者。
第十一条员工惩罚分为六种:警告、申诫、记过、记大过、开除和自离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口头或书面警告处分,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扣1-5分。
(一)未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整,不按规定佩戴厂牌或随意乱挂、转借他人使用,以及未按规定佩戴工作帽、口罩、围裙而从事食堂工作者。
(二)在宿舍内外或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戏、吵闹,影响他人工作、休息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三)未按规定乱停放车辆及摆放个人物品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四)无故迟到(早退)、上下班不打卡或不按规定打卡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五)未经允许利用办公电话、计算机等其它设备、办公用品办理私人事务者。
(六)对进出厂员工、来访人员、车辆及相关物品未按相关规定进行检查、登记,发现可疑物品不及时向上级汇报以及未按规定放行进出厂员工及相关物品者。
(七)超过作息时间仍未熄灯休息或超过规定回厂时间回厂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八)携带食物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车间、办公室或未经允许将饭菜带回宿舍食用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九)待人接物要不注意礼仪礼节、野蛮无礼或被投诉思想不端正,服务不周到,对员工态度恶劣、发生争执者。
第一条、为监督本局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和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昆山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执法的投诉受理范围:
(一)认为本局执法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执行不合法、不适当的;
(二)认为本局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或不按照规定程序行政执法的。
第三条、凡已进行行政复议或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对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结果不服而投诉的,不予受理,其投诉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四条、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由预算科受理,在核实和调查后,报局财政法制宣传和依法理财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出处理决定,并通知有关执法机构执行。
第五条、对投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搪塞、推诿或刁难,对口头投诉,受理单位应作规范的记录,所有的投诉要登记整理入卷。
第六条、受理的追究行政执法过错及要求赔偿的投诉案件,由领导小组作出处理决定,并按照《昆山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局各执法机构要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认真办理投诉案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投诉人,并报局财政法制宣传和依法理财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本制度由局财政法制宣传和依法理财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1、各部门、中心在集团安排用餐须报总经理批准,并提前将用餐通知书送交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用餐通知书要列明来客单位、时间、标准、人数。
2、如遇特殊情况,可口头请示,同意后先用餐,再补办手续。
第二条用餐标准。
餐费标准分为a、b、c三个档次(酒水除外)。即一般客人用c档,较重要客人用b档,重要客人为a档。
第三条酒水标准。
除有明确批示外,招待一律只提供适量的本地啤酒及饮料。其余如香烟、烈性酒、葡萄酒等经批准后方可按量供应。
第四条用餐后的核算。
1、所有招待用餐费用,接待部门须及时报批,办理结算。
2、对不符合手续、不按规定办理的,一切费用由接待人承担。
第五条注意事项。
1、必须注意接待费用支出项目与接待用途及目的一致。
2、接待费用开支,必须本着最小支出、最大成果的原则,合理接待,有效使用经费开支。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预算管理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
第三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财政局按法定程序审核、批复。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组成,单位所有的收入和支出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确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第四条单位要依法将取得的各项收入列入预算,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更不得隐瞒或少列。
第五条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要严格按照定员定额标准,据实申报和核定。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要严格依据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及中期财政规划相关要求,紧密结合单位主要职责任务及工作目标,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执行严格的申报、评审、立项、审核等程序,由财政局结合年度财力状况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等审核后报请市政府审议。
第六条单位要加强对基本建设、维修改造项目资金预算的编制。在部门预算中未统筹安排的小型或零星维修项目,当年不予追加。
第七条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不予采购。
第八条单位要按严格按照“二上二下”的程序上报部门预算,经财政局审核后上报市政府审定。部门预算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依法批复。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
第九条单位应当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完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单位要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开展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使用未开展绩效评价的,以后年度不再安排资金,并予以通报。对项目执行中问题较多、使用效益差的,除督促整改外,还要削减或取消以后年度专项预算。
第十条单位要严格执行下达的财政预算批复,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确需执行追加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单位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申报、论证、实施、绩效评审及验收制度。专项资金要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支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不得将资金预留在部门进行二次分配,不得跨预算层级拨付资金。
第十二条单位要加强对基本建设、维修改造项目的管理。基本建设及大型维修改造项目,需要立项的必须按程序审批立项,不得化整为零规避立项。单位基本建设、维修改造项目要报财政局评审工程概预算,未经财政局批复概预算的项目不得列支财政资金。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结算制度。认真做好单位零余额账户及公务卡的管理,及时做好单位零余额账户及公务卡开办、变更及注销工作,确需设立特殊专户的`,应当严格实行财政审批、人行核准制度,不得违规开设账户和违反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相关规定;属于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的支出,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
第十四条单位应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管理,规范支出管理,减少现金支出和大额提现,严禁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其他账户转账。
第十五条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工资和津贴补贴政策,严禁自行扩大发放范围,严禁乱发津补贴,对无法纳入工资统发范围内的其他个人补贴支出要规范管理。
第十六条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运行成本。
第十七条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务出差管理制度,公务出差严格实行事前审批。要严格执行差旅费支出规定和开支标准,不得在差旅费中报销除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之外的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单位要严格执行会议开支标准、会议规模、会议时间,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的规定。坚持谁开会谁出钱的原则,不得转嫁会议支出。不得以训代会,不得突破规定的会议时间和扩大会议规模。会议费报销必须一事一结。报销时应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会议定点场所出具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据实核拨。对未按规定发生的会议费用,一律不得报销。
第十九条单位要严格执行培训费管理制度。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据实核拨,其他培训经费从单位部门预算中自行解决。单位要严格执行培训费开支标准和各项规定。培训费报销必须一事一结。报销时应提供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服务机构出具的费用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对未按规定发生的培训费用,一律不得报销。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务交通补贴的发放范围和发放标准。加强改革后保留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和财务核算,确保车改政策的落实。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燃油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严禁公务人员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暂未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单位,应当从严控制新车购置及配备标准,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经费。
第二十一条单位要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且达到限额标准的,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要严格按政府采购批复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申报采购计划,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采购,做好采购项目执行、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资料备案等各环节工作。
第二十二条单位应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规制度,严格资产管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都要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购置、改变资产用途、处置国有资产;要完善内部资产管理制度,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明确资产管理流程和岗位职责,定期对本单位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第二十三条单位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立会计机构,配备合格的财务人员,明确财务人员岗位职责,会计、出纳及审核岗位必须分设,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所有从事财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会计从业任职资格。对单位财务人员要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第二十四条单位要加强财务人员、公章及电子印章的管理,及时做好财务人员操作财政财务系统ukey及电子印章的申领、变更及注销工作。严禁将不同岗位的ukey及电子印章由一人管理及使用。
第二十五条单位应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依法负责。
第二十六条单位要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填制、审核、归档、保管单据,财政票据、发票等各类票据的申领、启用、核销、销毁均应履行手续;要按照规定设置票据专管员,建立票据台账,做好票据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票据应当按照顺序号使用,不得拆本使用,做好废旧票据管理。负责保管票据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险柜等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不得违反规定转让、出借、代开、买卖财政票据、发票等票据,不得擅自扩大票据适用范围。
第二十七条单位要规范费用报销审核制度,严格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确保支出行为合规、票据真实有效、审批手续和附件齐备。不得虚列事项套取现金,不得报销不属于本单位业务范围的票据,不得报销单位名称不全或不规范的发票,不得使用虚假的发票,不得违规使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其他单位内部往来票据和白条入账。
第二十八条单位应当进一步加强部门决算管理。年度决算前,要全面清理收支账目、往来款项,核对年度预算收支和各项缴拨款项,不得隐匿收入或虚列支出。年度终了,要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编制部门决算,全面、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
第二十九条单位要做好部门预决算依法公开工作。单位要在财政批复预决算后的20日内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预决算公开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内容外,严格按照预决算公开模板公开,并不断拓展预决算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完善预决算公开的方式方法,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三十条单位要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强化财务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内控制度,规范财务管理。
第三十一条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办法履行监督职责,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国家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及本财务管理办法的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金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金政办发〔20xx〕96号)同时废止。市政府其他相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时,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miekuo.com/fanwendaquan/xingzhenggongwen/7832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