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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染的记忆经典(专业18篇)

血染的记忆经典(专业18篇)



作为人类文明的瑰宝,经典蕴含着深邃的思想和博大精深的文化内涵。下面是一些经典著作的引语,希望能够激发大家对文学的热爱。

记忆二题经典散文

在那个疯狂写信的时代,留在信封或信纸上的地址,成为一个人以平凡、卑微抑或高贵等不同方式存在的印记。每年,大量邮件带着温情与喜悦,将广阔的大千世界与蜗居的山坳小镇联系在一起。直到离开小镇数年后的今天,仍有邮件不断从天南海北抵达这里,皆被忘年交老罗悉心收存。对于重要邮件,老罗会第一时间电话告知或托人捎带;普通邮件则相对迟缓一些,但过不了多久,我就会收到他转来的厚厚一撂。由此可以想见,一个人的地址,多么难以被时光完全抹去呵!

在决定离开小镇之前,我为自己取了这里的最后一次邮件。那个下午的时光,缓慢而沉重。狭小而又广阔的旧信箱,像往常一样不发一言地呆在那里,却交给我不同寻常的重量。阳光穿过完全打开的大门,恰到好处地斜照在那一排信箱上面,我的信箱就像被无情辜负的女友一样,充满怨恨的目光锋利得令我不敢对视。想对它说一点什么,沉默良久,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只好狠心地回过头,脚步沉重地迎着阳光走去。我并不想遮挡这令我难堪、羞愧的光线,只因为那是自己唯一的方向。

时间一天天过去,重新开设在城市里的信箱渐渐热闹起来,开始完善存在的价值与意义。但搁在小镇的旧信箱却怎么也挥之不去,就像被自己狠心遗弃的孩子,令我时时牵记和心疼。

在喧嚣的城市,我常常梦见故乡小镇恬淡的面容、小河娓娓的低语、街边梧桐轻微的晃动,常常梦见一个怀揣梦想的少年向邮筒投进几封忐忑的信件,然后在信箱里收获细小而满足的喜悦。懵懂少年眼中闪烁着的,是多么纯净的火焰。

当我某一天返回小镇,见到的景物大多容颜如故:天空还是那么蔚蓝,空气中还是那股熟悉的味道,散落的村庄还是那么纯朴,碑牌河水还是那么安静地流淌……唯独曾经老旧的邮局不知何时装饰一新。站在富丽堂皇的营业大厅茫然四顾,已经再也找不见曾经属于我的旧信箱了。

敬礼,母亲

一大早,乘车去乡下参加同事母亲的葬礼。

同事的老家在农村。因夜间下过小雨,村道稍显泥泞,好在距离公路并不远。

与大多数村庄一样,一截土路的尽头,由土墙房、砖瓦房组合而成的那个院落,看上去已略显破败。但相同的乡村生活背景使我坚信,这里,是安放老人灵魂的最厚实的土地。

顺着小院背后的弯弯山路,可以抵达我那四十里外的老家。顺着公路下行不远,是长滩河,它向下流去,约一公里远改名为碑牌河,再过二十余公里即抵达我曾经生活十六年的碑庙镇了。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进入这座小院,我的内心都会滋生一股浓郁的故土情结。

当然,这种情结是隐藏着的,也是缥缈不定的,犹如前来吊唁的人们程度不一的悲伤情绪,更像噼里啪啦响不停的鞭炮所引发的阵阵烟雾,时而散淡,时而浓烈,但一直在空际缓慢地飘摇、萦绕。

相同的.风俗习惯,相同的泥土气息,相同的淳厚民风。更重要的是,老人清苦、勤劳的一生与我的母亲有着何等惊人的相似!在艰苦、贫穷的年代,奋力扛起子女的成长,奉献毕生却不求丝毫回报……这辽阔、宽厚的大地,为我们藏下多少催人泪下的、伟大得没有任何词语能够形容的母爱!

返回的路上,大家很少言语。正是这充满虔诚的安静,向一位伟大的母亲表达出了我们肃穆、庄严的敬礼。

血染的记忆经典作文

翠儿刚张开嘴准备回爹一句,坐在一旁的弟弟马上抢过话:爹,姐姐的通知书早就来了,被武汉大学录取。

翠儿端着饭碗瞪了弟弟一眼,嗔怪道:就你话多,你不说黄鼠狼不会把你嘴巴叼走。

刘本根凝视了女儿好半天,最后笑着说:还是我的女儿有出息。翠儿,通知书来了,怎么也不告诉爹一声?爹好想办法筹钱啊!

爹,我不去上大学了,把钱留给弟弟吧,他明年就要高考了。翠儿看着爹说。

刘本根看着懂事的女儿,生气地回道:傻孩子,有书不读,准备当一辈子农民?你看隔壁春宝她哥,大学毕业后就当了官,多风光!

可是我们家太穷啊,翠儿十分体贴地瞅着爹。娘刚过世,你身体又不好,还欠别人一屁股债,我想留在家里帮你。

刘本根放下碗筷,用布满老茧的手抹了一把嘴,重重地叹息了一声:翠儿,读书是第一大事,没有钱,爹就是拼了老命也会想办法的,不然我就对不起你那死去的娘啊。

翠儿把碗搁在大腿上,看着刘本根说:爹,我不忍心把你一个人丢在家里,你就让我留下吧,在家也好有个照应。

刘本根重重地叹息了一声,起身走了出去。

刘本根抽完一袋烟又点燃一支抽着,把所有的亲戚像排队似的排到他的脑海里。突然,他想起了在县城工作的堂弟刘本善,听说去年就当了县法院的院长,两口子都有工作,借点钱应该不成问题。再说,堂弟的父亲前年过世,从头到尾都是他一手操办,前后忙碌了半个多月。如今他还清楚地记得,堂弟回单位的那天上午,拍着他的肩膀对他说:大哥,这次辛苦你了,以后要是有什么困难,托人捎个信,我一定帮忙。对,堂弟就是这么说的,找他没错,看来女儿读书有望了。刘本根立时兴奋起来,一拍大腿,有了主见。

家里的农活忙完之后,刘本根决定去一趟县城。

那天早上,天气十分晴朗。刘本根吃罢早饭,对正在喂猪的女儿说:翠儿,你在家照看好弟弟,我去一趟城里。要是顺畅的话,明天就回来。

爹,你去城里是找叔叔借钱吧,天这么热,你要小心中暑。翠儿关切地对爹说。

刘本根摸了摸女儿的满头秀发,笑了笑,然后便把捆绑好的两只母鸡和自家产的一些瓜菜装进一个蛇皮袋内,拿起挂在壁上的一顶斗笠,与女儿打了声招呼就出了门。

日头已经升上屋头的树梢。刘本根见日光有些灼人,又没有一丝风,便戴上斗笠,沿着门前那条崎岖的山路,一步一步朝山外走去。

来到乡政府路口的停车场,刘本根正好赶上一辆开往县城的中巴。一个小时之后,汽车到了县城。

这是刘本根第二次进城,第一次是送堂弟刘本善的父亲来县城医院看病,当时是来去匆匆,只看到县城的大概轮廓。这次他发现,县城的变化很大,一栋栋新建的高楼鳞次栉比,就连马路也比先前宽多了。刘本根戴上斗笠,一边东张西望,一边顶着火辣辣地日头,兴高采烈地拎着蛇皮袋朝县法院走去。

事有凑巧,刘本根刚走到传达室门口,正好看见堂弟媳妇拿着报纸从传达室里走出,他急忙走上前,嘿嘿地冲着堂弟媳妇笑了笑,按照儿子的称呼叫了一声:他婶!

听说堂弟出差未回,刘本根心里凉了一大截。他知道今天是白跑了,堂弟不在家,要想从弟媳手上借钱,只怕要泡汤了。

见刘本根痴呆地站着,堂弟媳妇瞥了一眼刘本根手中的蛇皮袋,佯装笑道:大哥,外面太热,有什么事到家里去说吧!

来到堂弟的家里,刘本根从蛇皮袋里将两只乡下喂养的'土鸡和一些瓜菜拿了出来。堂弟媳妇一见,说了几句客套话,接着问他有什么事。于是,刘本根便把女儿考上大学没有钱读书的事说了出来。最后,他向堂弟媳妇恳求道:他婶,我是没有办法了,看在我和本善同宗的份上,帮帮我吧!

这个嘛,堂弟媳妇面有难色地回道。你可能还不知道,我和本善都靠几个工资钱吃饭,又没有什么额外收入。再说,你侄女又在读研,每年的花费都在五六万元以上,家里也没有什么存钱。不过,堂弟媳妇下意识地瞥了刘本根一眼,你既然找上门来了,我就看在本善的面子上,送五百元给你,这钱也不用你还了。说着,打开手中的小坤包,抽出五张百元大钞递到刘本根手里。

刘本根心里感到一阵心酸:毕竟不是亲弟媳妇啊,五百元钱能解决什么问题呢?他将堂弟媳妇送给他的五百元钱藏好,眼里裹着泪,脸上却装着笑容,双手作揖地连声感谢。

时间尚早,堂弟媳妇要留他在家里吃饭,被他婉言谢绝了,他说还要去找在县城打工的几个乡下朋友借钱。

离开堂弟的家,刘本根沿着一条小巷来到城东大市场。他老伴在世时曾说起过,他的小姨子冬妹在这里做服装生意,也许从小姨子那儿可以多借一点钱。

正当他准备朝大市场里面走去时,竟以外地碰到他小学时的同学张家茂。几年没见面,张家茂却一下子认出了他。

老同学,今天是什么风把你吹到县城来了?张家茂高兴地走上前,紧紧地抓住了刘本根的手,然后递给他一支烟。

刘本根抽着烟,用十分低沉的话语说:家茂啊,不瞒你说,我家翠儿考上了武汉大学,可是我现在拿不出钱让她去读啊,我正发愁呢!

张家茂一听,安慰他道:这有什么发愁的,翠儿考上大学应该高兴呀,没有钱可以想办法嘛,可不要误了孩子啊!

我也是这么想的,刘本根说着,重重地叹息了一声。可是那么多学费,我到哪里去弄啊!

没想到张家茂竟这样出手大方,刘本根几乎要跪下谢恩了。家茂,让我怎么谢你好呢?刘本根的泪水出来了。

说什么谢嘛,张家茂又一次抓住刘本根的手说。你还记得吗?小时侯我们到一起洗澡,我差点被水淹死,如果不是你老兄相救,我这条命早就完蛋了,要谢还得谢你老兄呢!

刘本根傻傻地笑着回道:这事我早就忘记了,你还记得那么清楚。

刘本根说完,张家茂把他带进大市场旁的一家餐馆里,从随身挎着的提包里取出5500元钱。老同学啊,张家茂把钱递到刘本根的手中后提醒道:城里小偷比较多,这钱你可要放好啊!

你放心吧家茂,我就是豁上命,也要把钱保管好!刘本根说着,从内衣口袋里取出一个黑色布包,然后把钱装了进去。

刘本根把钱收藏好后对张家茂说:家茂,等我家里的柑橘明年挂果后,就可以还你钱了。

不要那么性急,张家茂笑着说。侄女妹子读书要钱用,以后有什么困难尽管找我好了。说着,唤过餐馆老板,叫了几叠菜,请刘本根喝了几盅酒。

与张家茂分手后,刘本根借着酒兴来到大市场里面的营业摊点,他左找右寻,也没有发现小姨子的服装摊位。于是,他问旁边的一位大姐,有没有一个叫李冬妹的中年妇女在这里做服装生意。那位大姐听后,摇了摇头。他又接着继续找,还是没有小姨子的影子。

这时已近中午,刘本根戴着草帽,顶着火辣辣的烈日,从大市场走出,来到马路边的一个拐弯处。他站在一棵葳蕤的梧桐树下,不知道此刻应该去哪儿。他在心里想,一定要找到小姨子,如果还能多借一点钱的话,那么翠儿一年读书的费用就不用愁了,到了明年,他栽种的五十亩柑橘挂了果,用钱就不成问题了。

躺在地上的刘本根痛苦地睁开眼,看到堂弟蹲在自己身边,有气无力地说:本善,我、我的脚!

童年记忆经典散文

回味我的童年,至今记忆犹新。尽管出生在穷乡僻壤,大山深处,但童年依然充满了快乐。

童年的乐趣概括起来说,大抵是游戏、读书和帮大人干活。

也许是生活在信息最为闭塞落后、条件最为艰难困苦的山村,童年游戏里没有唐老鸭和米老鼠,更没有现在儿童看的灰太狼和喜羊羊。游戏最多的就是捉迷藏、捏泥人、溜山坡、吹柳咪、踩泥印、扇元宝、刨草根、踢石块、滑冰车……算来也比较丰富。捉迷藏是小时候玩的最多的一项,几个小孩分为两组,一组闭住眼睛,等待另一组藏好了发话去寻找,往往循声而查,找遍每个可能藏起来的角落。

甚至被藏的伙伴就在身边,屏息凝视,生怕发出声响漏了马脚,但往往却被发觉,捉住对方的那份快乐,藏起来的那份隐蔽,快慰无比。小时候没有儿童公园里的滑梯,那黄土山坡就是天然的滑梯了,从最高端顺着往下滑,反复操作,扬起一路尘土,满脸满身的土,但嘴角却乐得合不拢。

雨季过后,烤人的阳光照耀在坝面上,没水的地方便晒起了泥皮卷,踩上去有种按摩和发痒的感觉;在有泥的坝面,脚就反复的踩,直至踩为泥圈,有明亮亮的水泛在上面,我们乐此不疲的踩。我们还常常在坝面上寻找已经干枯的蜗牛,有大的,有小的,有尖硬的,有尖虚的,小朋友们拿来便比赛“顶牛”,看谁的蜗牛尖最坚硬。

扇元宝算是儿童带有“赌博”性质的一项活动了,用书纸折为相互交叉的方形,在地面上扇,看谁把元宝的面扇的“翻过身”,为此曾把手指头蹭在地面上,疼痛难忍,也曾为此挨过大人的骂,因为破坏不少书纸,但还是偷偷地折元宝,相互攀比谁的元宝多,那种赢的`感觉,输的滋味难以言喻。

其实,小时候我也最爱看书,但农村条件不允许,那里有课外书籍可看呢?只要手中有了一本小人书,便开心的不得了,孩子们相互交流着看。记忆最深的就是最爱看的《杨家将》、《岳飞传》。那个岳云、那个金弹子,各使一对圆溜溜的铁锤,厉害无比。

那个双枪陆文龙,那个挑滑车的高宠,武艺超群……但小人书毕竟少的可怜。记得有一次爸爸带我到乡镇供销社买东西,我突然看到供销社的柜台上还售有小人书,便叫嚷着要爸爸买一本看,爸爸死活不给买,我就开始哭,售货员劝说爸爸出了2角钱买了一本,记得是《红楼梦》系列小人书中的一本,好像是《凤姐弄权》什么的。

直到上初中,才开始浏览起课外书,但是很少看,因此啊就对《林海雪原》之类的书都不知道。记得初中看的第一本小说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那个黑黑瘦瘦的保尔,那个洋气漂亮的冬妮娅,在我记忆中是那么的深刻。现在,我的书多了,但却没有了童年、少年那份求知若渴的劲头,看了难以记住。

很多的野草名都认得,现在反倒忘记了。有时候为拔不满筐里的草而烦恼,怕回家后挨大人的骂,就把草弄的虚虚的,但怎么也瞒不过大人的眼睛。于是,偷人家的苜蓿草就成了最简洁最不费劲的办法了,一旦被人家发觉,就慌不择路,丈八高的崖畔一跃而下,现在想来,都为那时的勇气心惊胆战。再就是抬水了,大人们忙农活,就与弟弟两个人,走远远的路,到沟底那个有泉水的地方去舀水,因为天旱,往往水井水也少,就跪着慢慢的用马勺轻轻的舀,生怕把水弄浑浊。

好不容易舀满后,就与弟弟摇摇晃晃抬一桶水上路,因为力气小,一路上得歇息几次脚,到家后,一桶水就撒成多半半桶了,那种抬水回家后的感觉和水被撒的泄气历历在目。

每个人的童年都是一帧美丽的回忆。我的童年为我现在的回忆增加了美丽的色彩。虽然比起现在的儿童少了些玩具,但依然感觉儿时是那么的天真灿烂。但愿每个人都有一个充满幸福和快乐的童年,那是我们人生的起步。

血染的记忆经典作文

我是一匹出生在雪中的狼,注定是草原上的霸主。

我出生后几个月,母亲突然不知去向,离我而去。我急的团团转,四处寻找着那熟悉的身影,当我饿的想咬自己时。妈妈的身影出现在我的视野内。我用尽了所有的力气奔向了妈妈。

当我想跳到妈妈背上时,一只巨大的狼爪将我拍了出去,在我脸上留下深深的爪印,血一滴滴的流了下来,染红了我脚下的雪地。我看清了那爪子的主人———他是这狼群的头领。他又冲我大叫一声,便领着狼群离开了。

我怒视这它们,看着他们离去。

我告别了那片草原;告别了我的出生地;也告别了稚嫩的心灵。

我开始疯狂的锻炼,磨尖自己的爪子,让自己饿到发疯再去捕猎,激发自己的潜能。

几年后,我回来了。我又踏上了那片草原。我闻着气味来到当年我流血的地方,那里的血迹已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撮青草。我站在那里回想当时的情景,眼泪却冒了出来,那是恨的泪,那是复仇的泪。

第二个冬天,我找到了狼群,它又扩大了好多,还是一样的霸气,一样的无情。我站在狼群的对面,发出一声雄壮有力的狼嚎。狼群慌了,头狼走了出来,看到我脸上的伤疤,仿佛想起了什么。竟发出戏谑的声音,我怒了。冲向了它,它叫狼群后退,便开始迎战。

我挥武狼牙和锋利的狼爪,连连击退头狼。终于,我的牙齿刺入了它的脖子。我终于复仇了,长长的一声狼嚎代表了我喜悦的心情。

我兴奋的在草原上奔驰着,仿佛在只属于自己的天堂一样。一段时间后,一声枪响结束了我的生活。在闭眼的一瞬间,我回想了好多,我用嘴吻了这片土地,让我告别稚嫩走向成长的土地。

我的血再一次染红了雪,而我却感觉不到疼痛,因为我回归到了故土。

儿时记忆经典散文

我出生在上海闵行区,即从前的上海县,“上海中学”附近的曹家堂。曹家堂是上海县的一个村庄。当时,我的父母为了我的两个兄长,方便读书以及生活,在我出生之前,就已在曹家堂,租借了一间房子,房东是一位苏州老太太。兄长们读书,母亲顾家,父亲工作。因此,我是出生在临时借住地的。当我的长兄从“上海中学”毕业;二兄从“上海小学”毕业后,我们告别了曹家堂,回到了市区。

曹家堂的印象已经十分模糊,因为那时实在太小,只记得租借的屋内,睡觉用蚊帐,烧饭用“洋风炉”,晚上点“洋灯罩”。村庄外的不远处,便是“上中路”,上中路的路边,并排着“上海中学”、“上海小学”和“上海小学附属幼儿园”。附近还有一所大学,即“华东理工大学”。这些学校在当时的中国,都是出类拔萃的。

虽然,对于出生地的记忆,现在几乎为零。可是,对于生活地,却是有着记忆的,有些还是深刻的记忆。

儿时经历过的事,虽然已经过去了许多年,但我还是愿意提及。儿时许多有意义的事,有些或许早已忘记。然而,记忆的碎片,总归还是有的,特别是记忆深刻的事,总是难忘的。虽然记得的不是全部,但轮廓还是清晰地。

我的家地处上海市中心的黄浦区,从小生活在石库门建筑的弄堂里。弄堂的.旁边是弄堂,弄堂的外面是马路。弄堂里除了居民外,还有居民食堂,有烟杂店(杂货铺),有里弄加工组,有托儿所、幼儿园、小学,甚至还有小型工厂。弄堂的外面是马路,马路上行人很多,尤其是南京路,南京路在旧时叫“大马路”。南京路上的“大光明电影院”、“国际饭店”、“华侨饭店”、“四大公司”,外滩的万国建筑群,曾经是我儿时,这座城市的标志。

上海城市的中心,从前是外国人的租界。租界存在了百年,百年来,东西方文化在这里不断碰撞,也不断地交流,由此而产生了一种独特的文化,即海派文化。海派文化是一种开放的文化,容纳了世界各国、全国各地的文化。在这些不同的文化中,有精华,也有糟粕。不同的文化,在上海滩融合、发展。

人类文明的发展,只有在不同文化的撞击、交流下,才能得到延续。上海有过痛苦的过去,当本土文化在西洋文化的冲击下,曾经挣扎过,也曾经斗争过。在挣扎和斗争中,逐渐了解了西洋文化。于是有了掰碎、有了揉和,最后掺合在了一起,吸收发展。

在这座城市中生活的每一个人,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都有过不同的经历。我的儿时记忆,是我生活经历中的一部分。我的这部分记忆,记录的是,曾经的新上海中“冰山一角”,是我的耳闻目睹和喜怒哀乐,是发生在,我儿时的那个时代,上世纪六十至七十年代初。

人的一生,总有许多事情,使得他们无法忘怀,有些是眷恋,还有些是怀旧。

人们所经历过的岁月,尝尽了酸、甜、苦、辣、咸五味,有些人不愿意回顾,我却不厌其烦地去回味。我儿时的生活,现在看来有点苦涩和无奈,大上海也不是什么天堂。“国际饭店”、“华侨饭店”不是我等进出的场所,“四大公司”也不是我等购物的天地。然而,我有着父母的爱,天底下最伟大的无私的爱。我也读过书,所以略知世界上发生过的一二。

因此我眷恋,眷恋儿时的生活,眷恋儿时的家,眷恋儿时周边的一砖一瓦,眷恋儿时周边的人和物,眷恋儿时的经历,眷恋我的黄金时代。我也怀旧,有人说怀旧是衰老的开始,这句话也许是对的。如果说少女怀春是成年的开始,那么,成人的怀旧,不就是衰老的开始?无论是少女的怀春,还是成人的怀旧,通通都是生活中的一个部分。不管衰老与否,生活总是继续的。

所以,我打开了电脑,敲起了键盘,用电脑写下了我儿时的记忆。

血染的记忆经典作文

伴着明媚的春光,带着满怀的敬意,我们全体师生肃立在雨花台的烈士墓前。望着眼前那尊令人敬畏的雕塑,脑中那血染的记忆仿佛浮现在了眼前,令人感慨万分。

当年,有多少伟大的人民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抛头颅,洒热血。他们为了国家,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是什么促使了他们这样去做?是那颗永远向着祖国的爱国心呀!

正是这颗爱国心,才有了端木蕻良对着土地发出的誓言;正是这颗爱国心,才有了光未然向着黄河唱出的赞歌;正是这颗爱国心,才有了李大钊所提倡的雄健的精神;正是这颗爱国心,才有了祖国的今天!

面对烈士,我们怀念、我们敬佩,敬佩他们的那个不屈的灵魂,敬佩他们的.顽强意志。因此,我们向着雨花台的烈士纪念碑默哀,以表此情。

在那令人奋起的音乐中,我感受到了崛起的力量;在那尊雕像中,我感受到了宁死不屈的精神。这种种事迹与精神,凝聚成了一种力量,一种声音:“振兴中华!”他不仅是对历史的鉴证,更是中华民族未来的方向。这就需要我们的不懈努力与奋斗,继承革命烈士的精神,去振兴中华,富强祖国!

因此,我们不能让先烈的血白流,不能让那些年轻的生命白白牺牲,我们应将祖国的耻辱铭记与心。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了祖国的明天更加辉煌,而奋斗,让祖国的未来因我们而精彩、辉煌!

血染的记忆经典作文

有对母女的感情有了裂痕,13岁的女儿一直认为母亲的地位卑微,使它在人前抬不起头。母亲终日劳碌辛苦,也不能是女儿快乐起来。20xx年2月,母亲邀请女儿去阿尔卑斯山滑雪。母女俩在。滑雪缺乏经验,偏离滑雪道迷路了,又遭遇了可怕的雪崩。母女俩在雪山中挣扎了两天两夜,前来搜捕他们的直升机几次都无功而返,因为她们身穿的是银白色滑雪装,很难被发现。终于女儿因体力不支昏迷了过去。但他醒来时却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而母亲已不在人世了。医生告诉他,是她的母亲用生命救了他。原来,母亲割断了自己的动脉在雪地里爬行,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一片白雪,直升机因此发现了目标。

冰心老人说过:“世界上若没有母亲,这世界至少要失去十分之五的真、十分之六的善、十分之七的美。”是的,这世界就是因为有了母亲,有了母爱,才如此亮丽灿烂、多姿多彩。

血染的记忆经典作文

记得那是小学五年级放暑假前上的最后一上午课。

“铃——”,伴随着放学铃声的到来,美好的暑假便悄悄地溜到了我的身边。我就像一只被关在笼中的小鸟,重新回到了天空。我想:这个暑假,我一定要到奶奶家玩儿个痛快,缓解一下我那根即将被学习绷断的神经。吃过午饭,我便搭上了火车直奔奶奶家。“哎呀!怎么这么多人!”“啊!我都快被挤成肉饼了!”“呀!你把我的鞋给踩掉了!”……上车的人们一边用力往车上挤,一边不停地抱怨着。幸好,我眼疾手快,一个箭步冲上去,坐到了一个小妹妹的身旁。车上的人可真多呀!就连过道上都挤满了人。有回家的、旅游的、探亲的……我想:这么多的人中一定有不少小偷。所以,我把钱包用手盖得紧紧的。正想着,只见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正往一位老爷爷的身边挤。我想:他干什么呢?大热天的,还往人家身上挤,真不嫌热。只见他先向四周望了望,然后便伸出了他那“第三只手”。哦!原来他是个小偷。

正当我犹豫时,一声清脆的童音打断了我的思绪。“小偷!”原来是我身边的小妹妹喊的。只见那小偷灰溜溜地逃跑了,老爷爷也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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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记忆经典语录

在朋友的一再要求下,很认真的看完了陈小春的《独家记忆》mv。情节其实很简单,甚至可以说是毫无新意,不过可能由于我是个很容易受感动的人吧,在看完mv之后,自己还是被深深的感动了。mv中的那些情节加上陈小春有些苍凉略带绝望的唱腔,蛮有味道的。整个情节以倒叙的手法将一个凄婉的爱情故事娓娓道来。

故事的开始,阳光明媚,到处充满生机,男主角(陈小春)和女主角(从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他们很开心的笑,很幸福的拥抱,肆无忌惮的缠绵。但是某天女主角不小心摔了一跤,这个意外使她失忆了,她可能别的都记得,而唯独不记得那个曾经和她每天耳鬓厮磨的陈小春了。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可能慢慢知道男主角其实是她的男朋友,她可能也无奈的接受了这个现实,然而从她心里却又无法接受他。男主角和女主角还是住在一起,但是女主角却无法忍受男主角的一点点的亲近,就连坐在沙发上都要留出一个人的空隙,而这个沙发上他们曾经有过多少次快乐的相拥,男主角一直记得,可是女主角却什么也回忆不起了——同一个屋檐下的两个人却再也回不到相同的过去。于是,她只能对陈小春露出陌生而和善的笑容,但是那笑容只会让人感受到越来越远的距离。尽管男主角很用心地希望逗她开心,但是他始终无法走进女主角的心里,他们之间只有陌生,毫无信任的陌生。男主角也曾多次去问过医生女主角的情况,但医生的答复让陈小春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可是他却从未放弃过。

就在某天,可能是男主角从医院回家的路上吧,发现女主角在阳台上和另外一个男生聊得开心,女主角不失发出一阵陈快乐的笑声,自她失忆后,那么纯真的笑容就从未再现过。那一刻男主角终于决定放手,因为他用尽所有努力仍无法走进她的世界,而她的世界根本不再需要他的介入,因为现在守着过去记忆的只有他一个人了。

男主角将记录两人过去甜蜜生活的dv留给女主角,或许是为了彻底告别这段感情,或许也是为了最后一丝希望吧,说不定女主角在看到这些甜蜜的过去时会突然记起他,记起那个一直疼她的男人。女主似乎也对dv充满了好奇,在她刚拿起dv看的时侯,又不知道是谁在呼唤她(其实我想应该就是那个和她聊得很开心的.男生了,只是画面上没交待出来),她毫不犹豫地将dv放下,转身走了,故事就到这里嘎然而止。

故事没有再继续,但我想我们都读懂了故事,至少这样的结局已将意味着最后剩下的只是悲剧,至少对陈小春来说这无疑只是悲剧。

在我们正常思维里面,花好月圆,皆大欢喜的才是结局。或许应该是女主角在看dv时,随着dv记录影像的再现,女主角可能会泪流满面的突然回忆起自己失去的那一段记忆,然后发了疯一样的奔到男主角身边,两个人流着泪,幸福的紧紧相拥。然而结局却并非尽随人意,女主角始终没有回忆起自己的过去,她甚至连看dv的时间都未曾留给男主角,他们终究永远无法再聚首了。

或许这才是真正的生活吧,充满了荒诞不经的悲剧和不公,对于男主角陈小春来说这是绝对的不公,毫无预兆的突来之灾将他心爱的女人就这么在一夜之间变成陌生人。可是他又能怎么呢,生活充满了无奈,如他所唱的“对不起,谁也没有时光机器,已经结束的没有商量的余地……”。或许他可以和从前一样和她生活在一起,因为她至少还知道他是她的男朋友,因为至少他们还是住在同一间屋子里,因为至少他没有失去记忆——他的爱从未改变。

是这段感情出了错,是月老手中的红线出了错。你还是你,而她已不再是她。

当他看到她在另一个男孩面前绽放出那久违的笑容时,是坚守初衷,抱守残缺,还是决然放手?我想这对于每个人来说是一个艰难的选择,他是爱她的,她曾经一直都是他的,但是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她不再开心,只有和另一个人在一起时她却是真正快乐的。

其实她早已不再属于他。记忆和身体有时候是可以完全分裂的。

“我喜欢你,是我独家的记忆,谁也不行,从我这个身体中拉走你”。是的,谁也不行将她从他身边拉走,但有一个人却是例外——她可以!只有自己可以,因为快乐是自己的,选择是自己的,谁也无法代替。

或许,“在我感情的封锁区,有关于你,绝口不提,没限期……”才是两个人最后的归宿吧。

生活不正是如此吗?

鱼的记忆经典句子

1、如果你能记住我,全世界忘了我又如何。

2、水对鱼说:我知道,可是如果你的心不在呢?

3、有没有人和我一样,还在为了一个没有结果的结果执着。

4、我真想知道,为什么人一旦得到了他们想要的,就会突然变了。

5、太平淡的生活,让我忘记了我的存在。

6、我有很多病,那都是你造成的致命伤。

7、水对鱼说:如果没有你,那又怎么会有我?

8、我同情鱼只有七秒中的记忆,八秒开始的那一刻就要遗忘,甚至没有开始。

9、有些话,说的人只是动动嘴,听得人却动了心。

10、你离开我,忘记哪年哪月哪一天,刮风下雨飘着雪。

11、可是,你的`心里有我吗?

12、鱼对水说:如果没有鱼,那水里还会剩下什么?

13、我想成为一条自由尘封记忆的鱼。

14、当你走进我的生活,给我那么多的抉择。

15、不要用分手来开玩笑,因为爱情开不起玩笑。

16、因为我也许根本就不在你的心里。

17、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没有你的爱,我依然会好好的活。

18、现实本是重口味,何必强颜小清新。

19、除了做个生命的强者我还能有什么选择?

20、不会离开,这是你说的,扭头就走这是你做的。

记忆二题经典散文

二月二龙抬头,家家户户要剃头。

小时候,老人有讲究,有钱没钱,剃个光头过年。家家户户的男人、娃娃都要在年前理发,理得清清爽爽地过年。那时候年前这次理发很重要,要理得非常短,原因就是正月里不能理发。老人说,正月理发死舅舅,所以经过正月之后,二月二龙抬头这天,理发馆的生意就好得不得了。

而我小时候,理发是不去理发店的。妈妈说那时候谁都舍不得花五分钱去理发店理发,村里手巧的男人女人就是最红火的理发师。院子里放个方凳,村里老老少少的爷们和孩子排好次序,挨着理发。理发最早几年用的不是推子、剪子,而是剃头刀,理发也不叫理发,叫剃头。烧一锅热水,舀在脸盆里,热气腾腾的,剃头刀在热水里蘸一下,在一条油叽叽黑qq的布带子上来回一摩擦,就开始在头顶刮起来了。大部分成年男人都是剃光头,只有小孩子在头顶剃一个茶壶盖形状,四周都是光的,看起来非常俏皮可爱。后来有了推子、剪子,年轻一些的男人就开始注意起发型,不让剃光头了。再后来就都去理发店理发,只有老年人和半大孩子还是在村子里用剃刀剃。女人在这一天也是要剪发的,不过她们相对就简单的多,脖子里围个毛巾,手巧的女人用剪子剪个长短,有的就剪掉一些头发梢,意思意思,表示“龙”抬头了。

理完发,村子里的孩子就都去忙活另一件事――炒玉米花、炒豆子。

据说,喊得越响亮,玉米粒就会全部开花,一个个像爆炸的蘑菇头,这样的玉米花吃起来松软、酥脆、喷香。如果是那种没有开花的玉米粒,炒熟后不仅吃起来费劲,而且也不香。等到再大一点,就想明白了,开花并不是因为喊的缘故,而是锅里黄土的.温度和搅拌的速度在起作用。等到锅里不再想起哔哔啵啵的炸裂声,玉米花就算炒好了,连锅端起来,倒进一个筛子里,来回晃动,细细的黄土面顺着筛子漏下,筛子里就剩下玉米花了。拿起一个玉米花仔细欣赏,会发现,每一个玉米花都是从玉米粒底部向上开始裂开,汇聚在顶部,绽放白白的棉花朵一样的花瓣,非常漂亮。炒完玉米花,就继续炒豆子,豆子是不会开花的,最多在半腰裂开一道缝,手一搓,就把皮搓掉了,一把一把丢进嘴里,吃起来发出咯嘣嘣的声音,满嘴都是豆子的香味。

等我们再大一些,每到二月二这天,村里都会来一个穿着脏兮兮衣服的老头,他的自行车上推着一个爆米花机,在村子中间一个宽敞地上支起摊子,放开嗓子吆喝几声:爆玉米花来,爆玉米花来……老头自己不带柴火和煤炭,谁家爆玉米花谁家就要提供柴火或煤炭,所以你看吧,一听到吆喝声,有的大人带着孩子,有的孩子自己端着玉米、豆子,抱着柴禾,提着一兜煤炭就纷纷跑过来、聚拢在爆米花的老头周围了。开始还分谁家的柴禾谁家的炭,后来就混淆在一起了,拿得多的用不完也不再拿回家,后面的人就不用拿柴禾和煤炭了。爆米花机爆的比自己在家里用黄土炒的干净、卫生,用的时间还短,不仅可以爆玉米花、炒绿豆黄豆,还能爆大米花呢。

到现在,城市里几乎家家都有微波炉,超市里买来专用的玉米,连着包装纸在微波炉一转就是一袋香喷喷的爆米花了。街头巷尾也有很多卖爆米花和饮料的小店,随时想吃爆米花都可以买来吃,不用再等到二月二这一天了。

青春记忆经典散文

青春盛情散落怠尽,未来的青春之路却是迷茫,谁会偿还青春,岁月……。

在那个年代,青春匆匆忙忙从未停下脚步,为了前程,青春都没好好玩过,疯过,未品味过青春任性的日子,远离纷扰的大世界,去聆听自己青春叶落的心声往事。

在那个年代,因为爱,停止了呼吸,青春远行但我们的心却从未走远,谁没有青春繁华散尽后的亏欠,藕断丝连,你我的眷恋,彼此走向各自的世界,在也回头过,春风始终没有吹过最初的.路……有了它们,才能怀缅那逝去的青春时光。

在那个年代,渴望能考上大学,拼命的学习,都不知道未来世界是什么样,还是很努力学习,为了心中的梦,坚持了下来。

在那个年代,纯净的青春友情,爱情,渐渐远去,油墨的书香,再也闻不到了,走上社会,似水的春风始终没有吹过爱最初开始的地方。

记忆二题经典散文

走在乌镇的大街小巷,眼里不时被沿途店铺里各式蓝印花布衣、包所吸引。它们虽然制作简单,但做工讲究,款式特别。这些面料都来自该镇的染坊。

乌镇的蓝印花布染坊是当地的一大旅游景点。走进染坊,便见偌大的空地竖起了一个个高大的简易木架,丈把长的布匹就从那高高的木架上垂挂下来。这些几近成品的布匹都是蓝底、白花。它们晾在那儿,被风吹动,就象一个个成熟的女子在向世人展示着自己的美丽。这时候,你仿佛走进一个裁缝店,看到中意的布料,情不自禁地走过去,随手抓起那块,把它贴在身上,比划着、遐想着。

乌镇的蓝印花布吸汗、透气性好,穿在身上随意、舒适、又不失风情,老少皆宜。男人可把它制成马褂、马裤。女人可用来制成对襟的短衫或旗袍。老年人可以把它制成头巾。设若制成背包、手提袋、吉祥物,却也是别具一格。

记忆中,常有这样的场景:慵倦时,走进一座宜人的茶楼,身着蓝印花布衫、扎着麻花辫的姑娘巧笑盈盈地走过来,纤纤玉手提起白底蓝花的瓷壶将淡香的清茶倒入一样白底蓝花的瓷杯里。茶未入口,而人已醉了。

在乌镇,我有幸看到了蓝印花布的制作过程。首先是白色的底子上刻上精美的花纹,然后把它放在染缸里浸泡。每一种布制作完成,需浸染九次。那染料不是其它的东西,而是普通的板兰根汁水。浸染过的花布不仅色泽鲜艳,且不易褪色。

在乌镇,一位穿着蓝印花布衣的大妈将花布的制作过程一一展示给我们看。她们一边熟练地操作,一边面露笑容地向游客介绍。那感觉多象蓝印花布,亲切、温暖、舒心。

小桥流水人家。

没有想象中的惊险和跌宕,一脚踏进周庄,我便被青碧的流水,如虹的拱桥,枕河人家所吸引。典雅、宁静、古朴的周庄就象一幅淡彩画,含蓄、温婉地呈现在我的眼前。

六月的周庄,细雨菲菲,垂柳飘飘。绿莹莹的'水面不时被一个个雨点弄破,溅起一朵朵银色的水花。河面上散泊的小舟象一只只水鸭停在那儿,偶尔被穿着雨衣、戴着斗笠的船家撑开长篙划向远处。那欸乃橹声、舞动的桨影,让人想起宋时“吴树依依吴水流,吴中舟楫好夷游”的诗句及“水乡深处烟柳浓,轻舟摇橹碎照影。踏歌寻觅前人迹,幽深巷弄待故人”的美妙意境。

站在石砌的河岸边,踏着齐整而又狭窄的青石板路,我的视线向着河流的方向延伸。弯曲的河道每隔不远就有一座石桥横跨两岸。这些桥古朴意拙,形态各异,却又浑然天成。早年的周庄“咫尺往来,皆须舟楫”,而现在,船多成了游玩的工具,桥则承载着不计其数的游人走动、货物运行。周庄的桥很多,有贞丰桥、富安桥、世德桥、寿庆桥……最有名的应属“双桥”了,当年陈逸飞将这座桥画入了《故乡的回忆》,带到了美国。从此,这座跨越太平洋的桥便蛮声海内外;从此,周庄便在世人的眼里惊艳起来。

倚桥凭栏观望,河道两岸粉墙黛瓦的店铺、宅院满目皆是。各种各样的特色小店,大部分卖的都是手工艺品:木制的、陶瓷的、蜡染的、刺绣的、泥塑的,也有卖字画的、古玩的……走进古老的民居,饮一饮主人热情端上的阿婆茶,品品味美的阿婆菜,听听吴侬越语的昆曲,不知不觉,丝丝甜润便在心里弥漫开来。抬头望楼檐下窜窜红灯笼,更感到周庄的安静和祥和!

拱桥,流水,青石板路,依水而建的老宅,这就是周庄。如此恬静、隽永、雅致的周庄,还有什么比这更适合人的心境呢?三毛曾说,这是她魂牵梦绕的水乡,是她心中的故乡。

的确,当我们羁旅千里万里,能够寻到故乡的感觉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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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记忆经典散文

当你还能忆起那个少年时,会不会也是在那个秋日,那个与他第一次相遇的地方。或许你也会随着时间忘记他,但是现在给你写信的我不会忘记,至少现在不会。当时的他,很好。不然现在的你怎么会第一眼就喜欢他。不知道你还能不能忆起少年的相貌,少年的穿着。其实少年也不是特别好看,可那时的你还是喜欢他了。他就是那是你心中的一个信念,不用认识他,只要能看见他,他能够看那时的你一眼就足够。

——写给十年后的自己。

那年秋日,你穿着一件v字领黑色的衣服露出好看的锁骨,你带着一条十字架项链,项链透过你的锁骨放在了你的胸口,深蓝色牛仔短外套,两边袖子有两道白色的杠,衣服后面有白色的数字“67”,黑色的牛仔裤衬出你修长的腿型,一双黑色的运动鞋穿在你身上异常好看。树叶纷纷落地,走在上面会发出清脆的响声,当你听到了这声音,转过身来时,世界仿佛静止般。你的头发蓬松,睫毛低垂时,眼底会映出剪影,眼尾深陷,勾勒出极长的黑线。你的皮肤不是很白却也比其他的男生好多了。

那一眼便是永远。

而你只是看了一眼就转过头去,而我却一直想着你。我不知道你知道我的'想法时会是什么心情?无所谓,还是厌恶?但后来在我心里你却是在最中间的位置。

后来我就每一次到山上去,但却总是遇不见你,你仿佛消失一般。你比我高一届,那一个学期最后一次遇见你。是你在山上和我认识的男生一起,总是这样,我能和其他男生玩得很熟,却不能与你,和你的兄弟。你从我的身边跑过,我认识的男生跑过来问我和她们,看见一个穿着深蓝色衣服,身上有一个数字的男生跑哪去没有?她们说往那边跑去了。

而后每次在学校监控的死角处,你总能快速的翻过围墙。而我在你看不见的地方每天等你,看你。

后来我去问了我认识的男生,他说你在八班,于是我和她们每天去你所在班级的门口,但是依旧每次都没有看见你。每次看见有人穿着那件深蓝色外套,我都会想,没有你穿着好看。

此后我再没见过你。

就这样一直到了下学期,我照旧每天去你的那一栋楼找你,你也照旧不在。

当时我和她们走在通往那栋楼的小巷子,其实还有一条比较近的大道,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喜欢走小巷子,或许是因为你也经常走这条路吧。终于。那时的你从我和她们的旁边跑过去,你跑得很快,我都没看清,所以当我反应过来时,已经追了上去,身体总是比心理要快得多。后来,她们对我说,她们开始谁都没反应过来,当她们追上我时,看见了你,一下子就理解了。我看着许久未见的你,你变得更沉稳,更清冷了。你还是一样的翻过学校的围墙,我连你的余影都没看见,多么可笑。

而此后我都能在操场旁边第二棵树边看见你和你的兄弟,而我和她们就在乒乓球台上偷偷的看着你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能觉得你在看我,有时你不在那棵树下,我就去你在的那栋楼,而你却在五班。你坐在一个特殊位置,教师前门的旁边。可是也很好,这样我就可以第一眼就看见你。那一次,我们上体育课,而你正在教室里,我看见你在位置上睡觉,我站在你教室外的斜角度,正好可以看见你眼睛下淡淡的黑影,莫名的一阵心疼。

那棵树正对着小巷,我从那栋楼走过小巷,只有你的兄弟,而他们看见我,总是会回头,然后就有另一个人跑出来,一边看着我,一边跑走。而我每次都会在旁边看着你。

我总是在msn上找寻各种你们年级的人,终于有一个人说,你叫张宋,你打架很厉害。看到这些,其实也不是很意外,可以说是意料之中。

后来,像是默契一般,你们依旧在那棵树下,阳光透过树叶间隙洒下,零星的残光在你身上回转,仿佛只为你洒下,我们依旧在乒乓球台上时不时看着你。

其实你是不笑的,透着清冷的脸站在一旁,不怎么说话,就看着他们调笑。

记得第一次见你笑是在那栋楼的小门口,犹记得你从小门口出来,唇角微微勾起,眼角眯起来,笑得很淡,但却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看你笑了。

此后再没见你笑过。

你退学了。

还是那个秋日,阳光透过树叶洒下的地方再也不是你,那个唇角勾起便倾城的少年再没出现在视线内。

我幻想着或许还是在这个秋日,你我还会相逢,你依旧会站在那个位置,静静地听着他们说话。看见穿着深蓝色衣服的男生,我会想会不会那就是你,你会不会回来了。依旧站在那个我所希望的地方。

记忆二题经典散文

都说它是野猫。

这是一只有着一身黄黑相间皮毛的猫。

是在姥姥的老房子里。这只猫住在正房东边耳房。我和小伙伴们觉得它很神秘——因为是野猫呀!

众人一再说,那只野猫……那只野猫……我不大相信。野猫怎么会住在人家屋里呢?

耳房里堆放着米面瓦盆和其它杂什,很利于猫住。我想抱抱它,可是逮不住。它跑起来快得像一阵风。

就这样,这只猫陪伴我度过童年一段无忧无虑的时光。一直到我上小学后离开。

我上小学后不久,姥姥留了一家人家,住在西屋。那是一个经济上很困难很困难的人家,夫妻经常吵架,打骂孩子。他们有三个孩子,两男一女。最大的9岁,最小的才两岁。

我没想到,这家人家,会对我们的童年伙伴形成最大的威胁。

先是听姥姥说,这家的孩子常常用石块、棍子什么的追打猫,打得它都不敢轻易到院子里来了。出去的时候,绕房顶,回来了,就躲在耳房里。姥姥很心疼。跟我们说着猫,她就想哭。她甚至说,要不,不让他们住了吧?可是,这家人家终究还是住着。一住就是好几年。大人们考虑的就是多。

凶手是谁?我们疑惑着,怀疑着,但是都说不出个究竟来。

心里,很疼。

姥姥一径流泪,老是喃喃:咋想起来来!咋想起来来!

过了几天,房客女人笑吟吟地走进屋来,手上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东西。她说:呵呵,做了点肉吃,给你们尝尝。

姥姥连连说:你们吃,你们吃。

那女人摆摆手,出去了。

越想越觉得不对劲。那时候,肉是稀罕东西,谁家能一送就是一碗?

而且,这肉的颜色纹理,跟猪肉的也不大一样啊。

我们仔细翻拨着,果然,发现了蛛丝马迹:几根细微的发黄的毛。大约肯定就是这样了。

在院子一角,我们流着泪,把那碗肉埋掉。

多年后的一天,那时姥姥已经辞世。正是年节里,我们去给姥姥上坟,路经村东那座土寨子,发现一个女人,一身白色的孝服,当腰扎一根草绳,头戴围巾,跪坐在地,一粒粒地拣拾着那散布着的羊粪蛋。这正是当年的房客女人。寒风里,她的衣角飘摇,围巾飘摇。她脸色苍白。看到我们走来,勉强挤出些笑意。听人说起过的,几月前,她的丈夫病重身亡。

人啊,做什么,也不能做亏心事。瞅着寒风里的女人,忽然想起姥姥曾经说过的这句话。

之二:那只黑狗,那些鸽子……。

先说黑狗。

事件发生时间:1984年冬季。

地点:某厂单身宿舍院。

这是一个黄昏。忽然屋外嘈杂起来。呐喊声,笑骂声,一片。我疑惑着,放下正读着的《荒原狼》,来到院子里。

原来年轻人们在杀狗。

这是一条黑狗。皮毛光滑闪亮。我从这一身好皮毛认出,它是临近一家杀坊(就是屠宰大牲口的人家)的狗。平日,十分的威风凛凛。听跟前人说,它不知怎么误闯进宿舍来。杀坊的主人本来早与我们单身产生积怨,年轻人又没钱开荤……大概它早在他们的物色之中,只是没有机会。这次,它先是被围追堵截,结果慌不择路,逃进了厕所,最后被堵在厕所里一角……他们用绳套制服了它,否则,它是那么凶猛,他们根本奈何不得。我有些纳闷儿:它为何没有拼死突围呢?如果它豁出去咬伤几个人,逃生应该是没有问题。

此刻,它让人用绳子捆绑了腿脚,被吊在拴晾衣绳的石柱上,脑袋向上,纯粹失去了往日的威风。

小伙子们吵吵嚷嚷,七手八脚,纷纷忙乎着要给黑狗灌水。并且,人人争先向别人陈述自己的理由。最终,决出了胜者。被硬挤出圈子的,是三子,不服气,胀红了脸,骂骂咧咧的,搬出对方的祖宗或者女性,弥补自己的心理平衡。对方叫老武,络腮胡,满脸疙瘩,不吭气,或者是顾不上理睬,自顾拎着大茶缸,从水桶里舀上水,哗哗地往大张着的黑狗嘴里倒。黑狗摇头踢腿,一个劲儿地挣扎,呜呜哼哼着。老武不管,只是不歇手。黑狗张大嘴巴,哈哧哈哧的,舌头伸得老长,口涎水滴滴滴答答往下淌。这时候,周围静得出奇。小伙子们一个个大气不出,眼珠子睁得溜圆。不一会儿,黑狗便蔫头耷脑,没有了动静。

于是有人拿来了刀子。狭长。状似杀猪刀。

血腥的场面即将来临,我突然产生了强烈的呕吐欲望。

我返回了屋子。但是无论如何无法再能够读进书去。

再见到这狗,它已经成为一大块一大块的熟肉,腾腾地冒着热气,被疯狂的人们大嚼特嚼。三子早忘记先前,捧着一只狗腿啃得带劲儿。人人嘴角淌油,个个热汗淋漓。老武满脸放光,脸上疙瘩越发鲜明。他热情地让我来上一块。我摇摇头,赶紧走开。

怨它自己。为什么要跑到这儿来?

再说鸽子。

事件发生时间:1978年夏天。

地点:某校。

跟随父亲住校。那天放学后,和大家一走进食堂,就闻到了强烈的肉腥味儿。粘粘的腻腻的荤荤的呛呛的膻膻的那么一股味道。这样怪的味道,我从来不曾闻到过。见我们一个劲儿地嗅鼻子,食堂大师傅便笑嘻嘻地说:嘿嘿,跟你们说,有好东西吃了。

他不慌不忙揭开了锅盖。热气蒸腾中,那股味道越发浓了,熏得我差点跑出去。

天那,那是一锅煮熟的鸽子啊!

原来是要吃鸽子。

大家立刻欢呼起来。全然不曾理会使劲压抑着心中烦乱的我。

不知大队执行什么任务,抓收了大批鸽子,没地方处理,就作为礼物送学校几麻袋。学校只有一个办法处理它们——上灶师生集体吃掉。

那年月,肉是稀罕东西,不用说鸽子,就是鸡,也极少有机会吃到。通常隔两三天能够在菜里看到三片五片大小不等的猪肉片子,就是福气了。因此这鸽子,便让上灶师生寡油淡水的胃肠有了彻底改善的机会。所以,他们欢呼是对的。

可是,我压根儿就吃不进去。连一星半点儿都难以下咽。甭说吃,一闻到就反胃。老师们一边吃得满嘴流油,一边哈哈笑说:你没福享受啊。

我真是没福享受啊。那么多的鸽子,一麻袋一麻袋的(究竟几袋忘了),让大家天天打牙祭,兴高采烈的,不亦乐乎的。而我呢?看不是看,闻不是闻,躲没处躲,任凭心里烦乱不休,却无可奈何,其中苦处,简直难以形容啊。常常,吃着馒头白菜土豆的同时,不由自主地瞅着那些油光光的嘴巴,满足的笑脸,心里却不知是种什么滋味。

在那些日子里,每天走进食堂,首先就是浓浓的鸽子肉味道扑鼻而来。我觉得那是一段残忍地折磨我神经的日子。以至于影响到了我一生。

吃完鸽子后好长一度时间了,我一走进食堂,就不由自主地猛嗅鼻子,总觉得空气里悠悠地飘着那股怪味道,经久不散。

现在,一边写下这些文字,一边就觉得嗓子眼儿里难受,活像又身临其境当年的食堂,活像被强制吞吃了一口鸽子肉。于是赶紧喝些水,润润。

至今,我不能够尽兴去吃食肉类。只有猪肉,也是很少量。可能受我影响,我们一家三口一致很少吃肉。无论什么肉,一年难得买上几回。说实话,我倒不是觉得鸽子象征和平、或者是小动物应该保护什么的才如此。当时我不过是一名十三、四岁的中学生,并没有多高的思想水平抑或境界,只是凭直觉,不喜欢而已。

鱼的记忆经典句子

1.你若给不了我未来,请别给我实现不了的承诺。

2.路还是要走,只是不会再回头了。

3.有些事以温暖而美好的姿态定格,停留在我的记忆。

4.爱情不会有永远,随便找个借口,谁都可以先离开。

5.如果你能记住我,全世界忘了我又如何。

6.鱼的七秒记忆决定了它一辈子的爱情,我的七秒记忆决定了我爱你一生一世,不离不弃!

7.你离开我,忘记哪年哪月哪一天,刮风下雨飘着雪。

8.水对鱼说:我知道,可是如果你的心不在呢?

9.我有很多病,那都是你造成的致命伤。

10.不会离开,这是你说的,扭头就走这是你做的。

11.当你走进我的生活,给我那么多的抉择。

12.别站在你的角度看我,我怕你看不懂。

13.我不奢求被谁牢记,只希望在他心里有一席之地。

14.除了做个生命的强者我还能有什么选择?

15.可是,你的心里有我吗?

16.我同情鱼只有七秒中的记忆,八秒开始的那一刻就要遗忘,甚至没有开始。

17.我不再是从前,不会因你哭得红了眼。

18.你说你不想长大,可是时间不允许你这么放肆。

19.鱼不是只有七秒的记忆,而且它不想把七秒前的回忆用来回忆。

20.现实本是重口味,何必强颜小清新。

21.鱼对水说:如果没有鱼,那水里还会剩下什么?

22.我以为我很坚强,可到头来还是受了伤。

23.父母不让我们早恋,是怕我们太早受到伤害。

24.我希望找到一个会担心失去我的人。

25.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没有你的爱,我依然会好好的活。

26.现实本是重口味,何必强颜小清新。

27.有没有人和我一样,还在为了一个没有结果的结果执着。

28.我想你,可是你离我太远,我没那么长的手臂。

29.我可以游入你的心里吗?

30.因为我也许根本就不在你的心里。

31.不要用分手来开玩笑,因为爱情开不起玩笑。

32.太平淡的生活,让我忘记了我的存在。

33.时间告诉我,无理取闹的。年龄过了,该懂事了。

34.我想成为一条自由尘封记忆的鱼。

35.不会离开,这是你说的,扭头就走这是你做的。

36.我以为我很坚强,可到头来还是受了伤。

37.就是那几天的变化,我们就变得如此陌生。

38.有些记忆就算是忘不掉,也要假装记不起。

39.紧握的手松了,放掉的不只是旧人,还有回忆。

40.水对鱼说:如果没有你,那又怎么会有我?

41.你说你等我,你找了个别的女人一起等。

42.太平淡的生活,让我忘记了我的存在。

43.谢谢你的置之不理,让我明白了改死心。

44.鱼对水说:我永远不会离开你,因为离开你,我无法生存。

45.谢谢你的置之不理,让我明白了改死心。

46.我原本就可以看的透彻,又何必自找失落。

47.我真想知道,为什么人一旦得到了他们想要的,就会突然变了。

48.有些风景过去了,感受只能在心里。

49.有些话,说的人只是动动嘴,听得人却动了心。

50.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我寂寞是因为我思念你。

记忆大师经典语录记忆大师经典语录摘抄

一、扑克练习:

进行扑克牌记忆练习,特别是要反复练习去记一副扑克,尽量缩短记一副扑克的时间。进一步则可以去记几副牌、几十副牌。

二、数字练习:

练习去记100个甚至数百个毫无规律的数字,做到快速记忆并能倒背如流。

三、词汇练习:

找出数十组毫无规律的中文词汇,尝试在最短时间内把它们一个不漏地记住。对于英语单词来说,则需要经常进行英语单词的记忆练习。

四、句子练习:

练习记忆几个甚至几十个句子,需要一字不差地记住它们。

五、文章练习:

文章练习是句子练习的延伸,经常找一些较长的文章来进行记忆,甚至尝试着去记整本书,如《道德经》等。

通过这些练习,可以对快速记忆的两种基本能力——联想能力与编码能力进行非常有效的训练,当联想能力与编码能力都得到了有效的提高,那么我们的记忆力也就会产生真正的飞跃!

在这五种记忆练习中,数字练习和扑克练习是最基础的,因为通过这两项练习,我们可以深入地体会联想法和编码法这两个快速记忆的基本方法。

其它练习则可视各人对记忆力运用的不同需求而选择进行,一般来说,经常需要应付考试的人都应当要进行词汇练习和句子练习,而要学英语的人则无疑要做好单词练习了。

这五项记忆力训练方法,都比较简单,只要你愿意去做,随时随地都可以进行。

然而记忆力训练最关键的一点是持之以恒,需要我们花费一定的时间来经常进行这些练习,特别是在刚刚掌握定名法和定位法之后,如果不进行练习,这些方法很快就会由于得不到应用而荒费掉。

事实上,任何人如果每天能够抽出一个小时的时间来进行练习,连续练习一个月,那么,一个月之后,记忆力就可以产生质的飞跃,就可以轻松地在几分钟之内记住一副扑克牌,或记住100个数字,而且能够做到倒背如流。

当然,全脑开发巨人的这套脑力开发训练系统帮助我们迅速提高记忆力、注意力、观察力、想像力、创造力,帮助我们迅速地提高学习能力,而且,伴随着这多种能力的提高,我们会发现自己在学习上拥有越来越清晰的思维,无论学习什么都会得心应手。

我们的人生将会因为有了这套脑力开发训练系统而美好!

如何训练孩子的记忆力。

一、有的放矢——明确近期记忆目标。

人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有目标。这个目标,诱惑着人,引导着人,使人步入更高的境界。同样,家长必须使孩子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学习总是有一定的目标的,这是成功地改进记忆效能的一个前提和基础。

那么,如何确立记忆的近期目标呢?关键是要学会安排记忆进程,把长远目标划分成若干不同的近期目标,一个一个地实现,一个一个地跨跃。每当达到了一个近期目标,就能增强信心,改进记忆效能,提高记忆速度。当达到了所有的近期目标后,苦心积虑所要追求的长远目标也就胜利在望了。而对长远目标的靠近,无疑会更强有力地刺激记忆效能,从而更有效地提高记忆能力。

例如,一个小学生要学习英语,倘若笼统地确立一个目标,将来出国深造——他会感到前途渺茫;如果确定不同的近期目标,先完成容易的部分,如每天学习10个名词,进而掌握动词、形容词、副词等,他就会感到信心十足,感到学习语言不再是枯燥乏味的工作。每一次克服了困难,每一次获得了成功,自信心便会随之增长,而自信心同时又鼓舞他去争取更大的成功。各种各样的学习和记忆活动,都可以运用这种方法,化整为零,使长远目标分解成若干不同的近期目标,由易而难,由浅入深,不断地刺激学习兴趣,增强记忆力。在学习过程中,小学生给自己提出一个记忆目标,充分利用有意记忆,可以使记忆效果大大提高。

二、在理解基础上进行记忆。

在积极思考、达到深刻理解的基础上记忆材料的方法,叫做理解记忆法。理解记忆的基本条件是对材料进行思维加工。有些材料,如科学概念、范畴、定理、法则和规律、历史事件、文艺作品等,都是有意义的。人们记忆这类材料时,一般都不采取逐字逐句强记硬背的方式,而是首先理解其基本含义,即借助已有的知识经验,通过思维进行分析综合,把握材料各部分的特点和内在的逻辑联系,使之纳入已有的知识结构,以便保持在记忆中。理解记忆的全面性、牢固性、精确性及迅速有效性,依赖于小学生对材料理解的程度。理解记忆的效果优于机械记忆。德国著名心理学家艾宾浩斯在做记忆的实验中发现:为了记住12个无意义音节,平均需要重复历.5次;为了记住36个无意义音节,需重复54次;而记忆六首诗中的480个音节,平均只需要重复8次!这个实验告诉我们:凡是理解了的知识,就能记得迅速、全面而牢固。不然,愣是死记硬背,那真是费力不讨好。理解记忆是以理解材料内容为前提的。这种理解不仅指看懂了材料,而且包括搞懂了材料各部分之间的逻辑联系,以及该材料和以前的知识经验之间的关系。因此,在记忆材料的时候,我们要尽可能向孩子扬中“先理解、后记忆”的要求,而不要从一开始就逐字逐句地死记。

三、利用直观形象进行记忆。

根据心理学家的统计和研究,小学生擅长于具体形象的记忆。直观、形象的东西,尤其是视觉映像,容易给孩子留下深刻的印象。因此,当孩子记忆一些抽象的东西,尽可能与具体、形象的东西结合起来,在形象的基础上,概括出具有普遍性的结论。一位小学生说:他很快就记住了他的一个朋友的电话号码:33329916。问他是怎样记的,他回答说,这组号码表面看毫无意义,但把它们分解成几个部分,并与自己所熟知的字挂起钩来,就容易记住了。比如这组数字,3332是他所居住区域的邮政编码,99又恰恰是他所居住公寓号,他住在16号房间。几组数字加起来正好是33329916。

四、精选记忆法。

对记忆材料加以选择和取舍,从而决定重点记哪些,略记哪些,这种记忆方法叫做精选记忆法。据说古时候,有的人记忆力极好,甚至可以把文章倒背如流,过目成诵。可是郑板桥却看不起这种人,把他们叫做“没分晓的钝汉”。什么叫没分晓?就是不分主次、轻重,不管有用、无用,一股脑儿全都背下来。

小学生每天接触的信息太多了。这些信息并不是都需要记忆的。教材和笔记中很多详细的说明性文字、同一类型的很多道习题、非重点的内容、可以根据其他公式推导出来的那些较复杂难记的公式等,都可以忽略不记。这样,就可以拿出主要精力记忆那些对考试来说最重要、最有意义、最有价值的材料。牵牛要牵牛鼻子,记忆要选择知识的“牛鼻子”。因此要想考出好成绩,必须对所学知识充分消化理解,精选重点内容,把它们牢牢的记住。许多公式、定义、定理、定律是精髓和本质所在,要理解,也要牢记。它们往往是以一当十,有着举一反三的作用。有些人对一些解题过程和答案也要强行背下来,是完全没有必要的。考题是千变万化的,它要求你灵活地运用公式或定理,绝不会要你去死记。学习好的人,记忆力强的人,往往善于抓住重点,抓住精髓,善于组织材料。

五、联想法记忆。

当一种事物和另一种事物相类似时,往往会从这一事物引起对另一事物的联想。把记忆的材料与自己体验过的事物连结起来,记忆效果就好。在外语单词里,有发音相似的,有意义相似的,这些都可以利用相似联想法来帮助记忆。辽宁黑山北关实验学校和北京景山学校在小学低年级试验一种集中识字的方法,可使学生在两年内认字2500个,阅读一般书籍报纸。这种识字法就运用了类似联想记忆法的道理,把字形、字音相近,能互相引起联想的字编成一组一组的,像把“扬、肠、场、畅、汤”放在一起记,把“情、清、请、晴、睛”放在一起记。每组汉字的右边都是相同,每组字的汉语拼音也有共性,前一组的汉语拼音后面都是“ang”,后一组的汉语拼音都是qing,这样就可以学得快、记得住。

联想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指导孩子进行联想记忆,可采用相似联想、接近联想、对比联想等不同方法。

增强记忆能力的简单方法。

(一)回忆一天的细节。

这种增强记忆的锻炼你可以每天在入睡之前进行。如果你能老老实实地坚持一个月内每天晚上都做一次,结果会让你大吃一惊。

通过有意识的做几分钟呼吸运动来放松自己。

从今天做的最后一件事开始,回忆其最具体的细节。这可能包括让自己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注意自己的呼吸运动。

然后再往前想,回忆就在这之前做的事,也许是爬上床。然后是在这之前的事,也许是刷牙,回忆你的感觉和想法。

想像你的一整天是一盘电影胶片,现在正在倒着放映。就像倒退着走路或说倒话,就与看倒着放的电影一样,假如这样,你是观众(也是回忆者),倒着回顾你一天中的每一时刻。

诸如:

我正躺在床上开始回忆我的一天。

我从浴室走到床边。

我从梳妆台走到浴室。

我站在梳妆台旁对妻子或丈夫说了这样的话。

我从起居室走进卧室,站在梳妆台旁。

我关掉起居室内的电视和灯。

我坐在自己喜欢的椅子上,翘着脚,看亡命天涯.

在此之前,我透过窗户,看到一轮圆月从天边冉冉升起。

…这样一步步地倒着回顾你的一天。你可能会发现,在时间上离现在越近的时刻,其细节的东西记得越多;而一天中早些时候发生的事,其印象最仓促,最短暂。

(二)画地图炼记忆。

找一份市内街道图,选取一个小区,划一个圈圈上十多条街道,然后用观察看图3分钟。使用定时器以保证时间的准确。合上图不看。定时1分钟。

根据记忆重画此图,包括街道名及所在位置。

不断练习直到能在不超过60秒的时间里精确地画出此图。

经典散文亭下记忆

暑气过重的夏日,山林里总是泛着一股快要被日光烤焦的植被的味道,常去的那个林子,按照屏南方言音译为“亭下”,至于是“停下”还是“亭下”,我还没有考究过。基于途经亭下的半道上总有一个歇脚的茅草亭,想来“亭”比“停”要更贴切。

亭下多坟堆,以往坟冢多安在林子里,由于对山的挖掘与开垦,许多的坟冢就暴露在了山道两旁。因山道间铺了水泥,道两旁的坟冢便也没有那么可怖了。只是只身一人行走于途,难免有点小怯。

牧羊人把他那成群的山羊又赶到了亭下的一个小山坡上,那山坡陡得很,草也不肥厚,加上灼热的太阳,羊群都有点被晒蔫了。也只有偶尔才瞧得见牧羊人和他的羊群,今儿在这个山坡,明儿就到那块草地了。父亲每每见着了牧羊人的羊群,总要吼上一句:清早杀羊可要顾着羊点啊,羊可是叫了一晚上呢!牧羊人远远地望着父亲,把笑从山坡那儿抛了过来。

父亲那会子在亭下租了几亩田,所以我常跟父亲跑到亭下去。沿路几乎都是小石阶,道两旁是各种植被,偶尔还有一些可以吃的山果,一般都逃不出我的嘴。山欲来时,我会跟着父亲躲在半道的茅草亭里,父亲会告诉我,山的那边雨已经开始下了,很快乌云要迎着我们的方向来了,果然,在父亲掐指一算后的准确时间里,黑云逼近,大雨便也随之而来。山雨来得迅疾走得也利落,夏季的雨总不拖沓,把周遭洗干净了,去了暑气,也就离去了。

父亲在田里劳作的时间通常是一下午,我总怕下田后会有一些小虫子围着我的脚丫子转悠,所以就在田埂上走走,或是跑到田边的山林里。山林里多松柏,鲜有竹子和一些叫不出名字的植被,松柏长得高,林子里的光线稀稀疏疏,随意散落。一些干枯的松柏枝是极好的柴火,小时候写日记,总爱记上山捡松柏。那会子,一堆人成群结队的上山,男孩子会带上柴刀,女孩儿多背着竹篮,捡好的柴枝由男孩们砍了山上的藤条扎成一捆一捆。日记的末句总欢喜写着:夕阳落山了,我们高兴的回家了。

山林里偶尔也会传来乌鸦的叫声,初听的时候总能令周身发怵,习以为常以后,也觉得山林里有乌鸦做伴是极好的。记起了迟子建在《五丈寺庙会》里写的仰善抓来要别人放生的那只乌鸦,几乎所有人看到乌鸦的第一眼都是抵触的,觉得这家伙不吉利。而最终乌鸦被放生的那一刻,作者写道:“这天地间焕发的光明将它温柔地笼罩着,使它飘飞的剪影在暗夜中有一种惊世骇俗的美”。山林里这乌鸦的叫声便与这“惊世骇俗”有异曲同工之妙了。

偶尔还能在山林里碰见其他人,有些来砍柴火,有些来这儿拔草喂兔子,有些把菜地安在了山脚,有些翻过山林去采粽叶。拔草的人一般很少进山林子里去,多为了采摘些山果回去好给孙子孙女解解馋,吃得满嘴泛黑色,咧着嘴笑,才是最令人欢喜的。父亲总会在他忙完的'时候,喊我出林子,我通常不会走得太远,父亲的声音一传来,我就能知晓。

亭下有很多酢浆草,成群的羊总是咀嚼着它们,酢浆草黄花儿开遍地的的时候,也没有激起羊群对它们的嘴下留情。偶尔我也摘一大把酢浆草,用山泉水洗洗,塞进嘴里就像羊群一样咀嚼着它们,酸甜的味道解了亭下的暑气,也吞咽了一段亭下的记忆。

也不知过了多久,亭下租来的田父亲已经退了,至此我便极少去那儿。近几年,待在家的时间十分有限,亭下也就像那时吃的酢浆草似的,记得它那酸溜溜的味道却未尝试再去吃它。亭下的记忆,大概只有父亲是分明的。

后来的日记里,末句欢喜的记着:夕阳落山了,从亭下摘来的一大把酢浆草,丢在我的草帽里,父亲走在前头,我跟在后头,我们高兴的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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