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是中国传统农历新年的称呼,是中华民族最盛大的传统节日之一。以下是一些春节期间重要活动和庆祝仪式的照片和视频,让您更加直观地感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
为全面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xx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把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准入关。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力保障烟花爆竹经营安全。
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成立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负责全县烟花爆竹统筹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局副局长程德胜兼任。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条件和存在违规现象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依法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二)公安部门负责公共安全管理。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许可焰火晚会燃放,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加强燃放活动的安全管理。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侦查非法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监管,严禁违法运输烟花爆竹,严查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乘车。
(五)供销部门加强对所属经营单位的管理,严禁购进、经销非法产品,严禁向无证摊点销售产品,严禁三违、三超储存产品。
新闻宣传单位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加强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各乡(镇)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组织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公安、安全监管、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严查职责范围内的非法违法行为。
凡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启动部署阶段(20xx年10月26日11月6日前)。
研究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目标任务,确定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落实责任,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部署我县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各单位职责、任务,确保责任的落实。
(二)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11月6日20xx年2月22日)。
3.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4.严格查处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5.严厉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非法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等刑事案件。
(三)检查总结阶段(20xx年2月1日2月27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对烟花爆竹经营进行安全管理,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手段,对我县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进行打击。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书面材料,于20xx年2月27日前报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做好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制定本方案。
(一)区级部门及有关单位职责。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公安局牵头,区安监局、区供销社、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交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委、区文化委、区教委、区城乡建委、区卫生计生委、区环保局、区人武部、区公安消防支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配合,做好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企业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的行为。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委: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单位安全守护措施。
区政府新闻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大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订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永部队人员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永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制订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林业、园林、文化、民政、电力、公交、民航、国土房管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设立20xx年春节期间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临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从区公安局、区安监局、区供销合作社、区工商分局、区交委等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
(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
组织实施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临时办公机构,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严格销售网点设置和安全监管,加大各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20xx年12月上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检查整治(20xx年12月上旬至20xx年2月下旬)。开展综合执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三阶段:宣传教育(20xx年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0xx年2月上旬至2月下旬)。20xx年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0xx年2月23―28日)。总结工作,表扬先进。
(一)排查整治,严格执法。春节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针对重大危险源、重要市政设施、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及周边等重点部位和区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确定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强化源头管控,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落实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各环节监管措施,围绕省区县边界地区、城乡结合部和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闲置厂房等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开展拉网式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线索,要主动核查,依法严肃查处。
(二)强化宣传,注重教育。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20xx年1月30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依法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20xx年1月5日前,由区燃放办要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本地区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20xx年1月15日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铁路、高铁线路和输变电设施等安全保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重要军事设施以及居民小区化粪池等重点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
(四)强化经营市场监管,确保市民燃放安全。供销社、区安监等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合理规划、设置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市政部门予以配合。城区应于20xx年1月15日前完成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资质许可工作,除按规定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保险费外,免收其他办证费用。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面积为20―40平方米的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最大允许存放量为100件;面积为15―19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量为60件。20xx年1月15日前,由区燃放办向社会公布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烟花爆竹配送可先农村后城区,配送时间为20xx年1月24日至2月22日,销售时间为20xx年2月5―22日。区燃放办负责烟花爆竹临时配送运输车辆及相关人员资质审查,并报市燃放办统一制作《临时通行证》,公安交巡警凭此证予以放行。安监、公安、供销等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责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产品流向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生产厂家直接进货销售,严禁销售、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以及本区规定禁放的产品,严防不法分子利用烟花爆竹肇事。
(五)强化燃放现场秩序监管,落实应急救援措施。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组织机关干部、村(居)委会、内保单位的治保积极分子及其他社会力量,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做到每条街道、每个小区、每个大院、每栋楼房都有人员看守。每个销售点要落实1―2人专门看护,严禁在零售点燃放烟花爆竹。
20xx年2月7―22日,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禁放场所和重大危险源部位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特别是要落实居民小区化粪池的巡查和守护力量。区公安消防支队要制订消防灭火预案,指导监督限放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组织自备消防力量进行消防灭火演练,重点时段启动二级战备,随时做好扑火准备。区卫生计生委要指导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制订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得到救治。如遇到空气重污染极端天气时,区环保局要及时预警,区安监局、区供销社要及时组织零售网点和批发企业停止销售及配送,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停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公安局要加强巡逻检查,及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区监察局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监督各单位各部门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情况。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及时报送情况。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区燃放办的工作联系,落实专人汇总、报送相关工作情况。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总结,请分别于20xx年1月15日和2月24日前报送区燃放办。
为使项目部全体员工春节度过一个平安、快乐、和谐的节日,确保节日期间安全形势稳定,特作如下安排:
1、春节期间施工现场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规律的在施工现场巡查,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
2、落实好春节期间安全保证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等应急资源,加强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完善应急救援机制,达到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
1、春节期间,在施工现场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和现场的防火制度。在工作中要认真执行个人的防火责任制。
2、一旦发生火警要按消防组织的分工进行自救,不能自救时要及时打119电话报警。
3、值班室内火炉取暖时有专人负责看管,。不准用电炉子取暖。不准在炉子上、烟道上烘烤衣物,炉边不准堆放易燃物。
4、春节期间为防止火灾事故,不准在堆放易燃、易爆材料的地方用火,用电炉,不准在库房生火取暖做饭,不准私自乱拉乱搭电线等。如不按上述规定执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分别按照“谁违章谁负责”及“三不放过”的原则给予责任处罚,赔偿经济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春节期间施工现现场的用电:施工用电、生活用电除值班室照明电以外其余用电均断电。确保春节期的用电安全。春节期间定期检查电路是否有雨水打湿而导电的情况、配电箱是否进水、现场机械设备电机用木模板进行覆盖。
1、制定防偷盗等相关制度及工作措施,明确每个成员的职责分工和具体任务,做好各项保卫工作。
2、坚持每天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的定人、定时巡逻检查,特别针对重点部位(办公楼、供配电系统、电缆线路、钢筋料场、综合仓库等)要勤作检查、巡视,确保安全。
3、保卫小组人员不得擅自放他人(包括老乡、熟人等,进入工地)更不得让他人在工地留宿过夜。
20xx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双节")即将来临,为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确保xx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全区人民过上一个祥和、欢乐、放心的节日。按照市工商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xx年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根据市局安排,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月xx日开展为期两个半月的"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xx年的"双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元旦和春节,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双节期间食品消费集中、消费量大,监管任务特别艰巨。我们要结合辖区实际,采取企业自查、监管部门检查、跟踪督导和明查暗访等形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狠抓食品安全法的落实,把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保障节日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一)强化重点食品品种监管。继续加强与人民群众节日生活密切相关且消费量大的乳制品、生鲜肉、肉制品、水产品、蔬菜、小麦粉、散装食用油、儿童食品、酒类、糖果、糕点和小食品等重点品种与饮料、水果、调味品以及地方特色食品等其他节令食品品种的监管力度,增大质量抽查监测的覆盖面,加强快速检测,从重从快,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及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全面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
(二)强化重点区域监管。农村及城乡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庄的食杂店等重点区域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围绕地域性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针对小规模、大群体性质的地方特色食品加工销售集中区域、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各类食品及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和年货市场等"两节"期间食品主要消费场所,实行驻场制,突出流通环节源头监管,加强日常监管,全面排查、提前整治发现的各类食品安全隐患。
(三)强化重点经营者监管。继续督促食品销售者依法自律守法经营,加强对大型商场、超市、食品批发户和高知名度食品的监管;加强对隐患较多,容易出问题的小食杂店、小食品摊点的监管,大力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履行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全面落实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问题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自觉维护食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的合法权益。继续按照省局确定的"以点带面、逐批巩固、循环推进、全面落实"的思路,采取教育与处罚并重的方法,根据不同食品销售者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合理分类,科学设置巡查周期,适度增加检查频次,大力开展食品销售者建立落实自律经营制度执法检查。对拒不建立相关制度的,依法责令其停止销售,直至依法吊销许可证;对落实不到位的,加强督促指导和规范。使落实自律制度成为所有食品销售者坚持经常的自觉行为,逐步实现建立落实自律制度由初步建立到基本规范、由部分落实到全面巩固的目标。
(四)继续加大监测力度,打击不合格食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的通知》和区工商局食品安全年度抽检计划,列出"双节"整治期间抽检任务,组织开展抽检工作。一旦发现销售不合格食品的,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五)继续加大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整治力度。要认真贯彻卫生部、工商总局等九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和总局文件精神,按照市局下发的实施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经营者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切实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局成立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元旦春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监管执法科负责牵头,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认真分析研究本区域节日市场监管的工作形势,全面梳理排查影响市场安全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逐一研究对策,认真做好应对各种情况的工作准备。
(二)密切协作配合。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加强案件协查和联合执法,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同时加强机关内部的协作配合,分工负责,建立协作和协调机制。
(三)加强督导检查和宣传工作。双节食品专项整治期间,区局将组织联合督查组进行督导检查。"两节"期间,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水产品、食用油、儿童食品、糖果质量等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的监督,协助工商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四)充分发挥xxx和一会两站作用。充分发挥xxx申诉举报和“一会两站”作用,及时解答、受理、分流和督办“两节”期间消费者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切实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查必有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申诉举报数据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积极采取控制措施,坚决消除隐患,确保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
(五)做好应急事故处置工作。"两节"期间要认真执行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安排好节日值班,搞好工作衔接,保证每天xx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好应急工作准备,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果断处置。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管委会和上级部门报告,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绝不允许瞒报、漏报、迟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延误事故处理。
(六)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加强信息反馈,由监管执法科及时报告工作情况,xx月xx日前向市局上报本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自xx月xx日开始,每周五中午十二时前,要将本周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上报市局,每月x日前上报一次《“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整治工作结束后,于xx年x月x日前将书面总结和电子文档一并报市局消保科文件夹。
为使项目部全体员工春节度过一个平安、快乐、和谐的节日,确保节日期间安全形势稳定,特作如下安排:
春节期间施工现场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规律的在施工现场巡查,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
落实好春节期间安全保证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等应急资源,加强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完善应急救援机制,达到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
春节期间,在施工现场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和现场的防火制度。在工作中要认真执行个人的防火责任制。
一旦发生火警要按消防组织的分工进行自救,不能自救时要及时打119电话报警。
值班室内火炉取暖时有专人负责看管,。不准用电炉子取暖。不准在炉子上、烟道上烘烤衣物,炉边不准堆放易燃物。
春节期间为防止火灾事故,不准在堆放易燃、易爆材料的地方用火,用电炉,不准在库房生火取暖做饭,不准私自乱拉乱搭电线等。如不按上述规定执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分别按照“谁违章谁负责”及“三不放过”的原则给予责任处罚,赔偿经济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春节期间施工现现场的用电:施工用电、生活用电除值班室照明电以外其余用电均断电。确保春节期的用电安全。春节期间定期检查电路是否有雨水打湿而导电的情况、配电箱是否进水、现场机械设备电机用木模板进行覆盖。
1、制定防偷盗等相关制度及工作措施,明确每个成员的职责分工和具体任务,做好各项保卫工作。
2、坚持每天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的定人、定时巡逻检查,特别针对重点部位(办公楼、供配电系统、电缆线路、钢筋料场、综合仓库等)要勤作检查、巡视,确保安全。
3、保卫小组人员不得擅自放他人(包括老乡、熟人等,进入工地)更不得让他人在工地留宿过夜。
×××××××××(左幅老桥)。
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20xx年1月30日。
在“春节”来临之际,根据国家、市及上级公司和xxxxx公司的安排部署,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和谐社区,维护xxxx家园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xxxx项目安全度过春节,真正有效防止春节期间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保障措施: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
值班电话:xxxxxxxxx。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春节期间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制定、审核、负责春节期间安全隐患,以及突发性事件的防控等,对春节期间各岗位执勤情况的检查落实。
检查各岗位人员在岗情况,人员值班情况杜绝饮酒、酒后上岗情况发生,对违反规定事宜提出处理意见。
各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进行安全意识及服务意识的教育及培训。结合当前的.社会治安形势,特别是结合园区实际,提高今年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特别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要把各项应急预案的具体实施内容落实到每个人。现场各岗位人员要明确责任,把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在服务方面要有超前意识,要把问题和困难想得再多一点,准备工作做得更充分一点,现场服务更加热情周到一点。要通过每个系统、每个岗位、每个人的责任落实,为业主创造一个安定、和谐、愉快、祥和的环境。
1、检查时间节点:20xx年2月1日星期五上午9点30分。
2、集合地点:园区南门。
3、参加人员:各部门代表。
4、工作内容:
1、节前对所有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培训时间20xx年2月4日晨会进行。
2、划分区域指定位置作为燃放区,对燃放区周边进行清理,摆放灭火器材做好防火防爆炸工作。
3、张贴告知通知业主燃放区域,节日期间加大巡视力度对楼宇顶层进行巡视,发现火情及时消除避免火灾发生。
4、园区绿篱喷水,防止火花洒落引起绿篱着火引发火灾。
5、节日当天xxxxxx级以上人员,现场盯守指挥控制烟花燃放区域以及园区秩序。
6、检查测试周界红外对射,对灵敏度不高迟钝现象及时进行调试,当有人员跳入时能及时发现及时控制,避免盗窃事件发生。
7、启用单元门襟,人员出入凭卡进入,做到双重保护防止盗窃事件发生。
8、在技防的基础上,节日期间对园区薄弱环节加强巡视力度,加大巡视次数有效控制物品丢失。
9、对出入人员严格控制,认真核实、详细登记、防止不法分子趁虚而入。
1、现场人员要不断增强顾客服务意识,规范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尽可能为业主提供更多优质服务。
2、各岗位执勤人员,保持良好军姿接待每一位业主以及来访客人。
3、培训节日用语,落实到每岗每个人,做到会用、会说。
节日期间当值主管、当值领班要明确责任。加强现场巡视,加强各种信息反馈,加强与客服中心的协调与配合工作。遇突发事件应按照《xxxx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损失,减少影响,并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及公司值班经理。现场领班级以上人员要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以符合突发事件联络要求。
xxxxx物管中心。
xxxxx部。
20xx年1月29日。
20xx年春节将至,为营造整洁、清新、优美的节日市容环境,提升群众身边环境卫生质量,确保广大市民渡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环境卫生保障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区20xx年春节期间环境卫生保障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按照《北京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若干规定》、《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作业要求》和《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和清扫保洁作业,及时清除烟花炮竹残屑,实施洒水增湿工作,遇有雪情开展扫雪铲冰,确保节日期间全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雪天道路具备通行条件。
(一)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
1月18日至24日,组织开展全区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广泛发动社会单位,动员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对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村庄房前屋后、自行车棚、地下车库等进行清扫、擦拭、整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居民生活环境。
(二)做好“春运”区域环境卫生保障工作。
按照属地负责的要求,请相关单位落实火车站、长途客车站等交通枢纽区域的环境卫生责任区,明确责任人,从群众需求出发,制定相关环境卫生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安排足够人员和设备,配备足够数量的临时厕所,认真高效做好环境卫生保障工作。客流集中地区、集中时段要增加作业人员,加密作业频次,确保“春运”区域环境卫生整洁优美,公共厕所干净整洁无异味。
(三)严禁焚烧各类垃圾、秸秆。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贯彻落实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xx-20xx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字﹝20xx﹞37号)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20xx年秋冬季露天焚烧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严禁焚烧各类垃圾、秸秆,造成空气重污染。
(四)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在1月24日(星期二)前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对用火、用电情况和环卫设施、设备、车辆、物资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环卫设施有破损要及时进行安全评估和修复;要做好垃圾填埋场雪天防滑和冬季防风工作,做好化粪池、粪井通风放气和日常监测工作,按要求张贴垃圾处理设施、化粪池、粪井盖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识,严防沼气爆炸引起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五)做好国旗、灯笼悬挂工作。
为了更好的营造节日气氛,全区各镇乡、街道和各区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做好国旗、灯笼的悬挂工作。
(六)及时做好烟花爆竹残屑清除工作。
春节期间,区公路分局、环卫中心要每天对烟花爆竹残屑全面清扫,并于每日7时30分前清扫完毕。严禁将未燃尽的烟花爆竹残屑混入生活垃圾中,以免残留火星引燃生活垃圾;禁止未燃尽残屑倒入垃圾站内,避免垃圾燃烧,保证垃圾正常收运处理。
(七)做好环卫洒水车辆实施湿化阻燃工作。
区环卫中心要加强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环卫重要设施及周边区域的湿化工作;要制定洒水增湿工作预案,按照市、区政府要求,及时做好广场、居民区、道路两侧绿地草坪等公共区域湿化阻燃工作。
(八)做好特殊天气应急保障工作。
节日期间,如遇降雪天气,各单位应自行启动扫雪铲冰应急预案,及时清除冰雪,保障道路通行条件,方便市民出行,迅速恢复市容环境;如遇空气重污染天气,各单位应自行启动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增加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频次,对重点道路增加1次及以上机械清扫保洁作业,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如遇大风天气,各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启动相关工作预案,加强道路清扫保洁,组织人员捡拾白色污染,控制道路扬尘污染。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春节环境卫生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环境卫生保障任务,落实环境卫生保障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安排人员昼夜值班,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
(二)严格作业标准。
各专业作业单位要强化区域责任,落实作业人员,达到处处有人干、作业无死角;要严格执行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作业要求,科学调度、合理安排作业,减少道路扬尘污染。高速公路作业单位要增加作业人员和车辆设备,增加作业频次,加强白色污染捡拾,尤其要做好收费站进出口100米范围内和服务区的清扫保洁和公厕服务管理工作,确保高速公路干净整洁。
(三)加强督导检查。
春节期间,各区要安排专人每天对辖区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市垃圾渣土管理处要加强环境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责任单位整改,检查结果纳入环境卫生专业考评。
(四)加大宣传,全面发动。
各镇乡、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等各种媒体,引导公众积极参与,使这项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发动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和配合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五)做好送温暖活动。
各有关单位在春节前要组织对困难环卫职工开展慰问和送温暖活动,对不能回家过年的外地务工人员要安排好生活,丰富业余娱乐文化活动。
(六)加强信息报送。
1.请公路分局和环卫中心于1月18日17:00前,将洒水增湿工作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手机)报区环境办。
2.请各单位于1月25日(星期三)11时前,将《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电子版报区环境办。
3.请公路分局、环卫中心在1月28日至2月3日、2月12日每日上午7:30前将《春节期间环境卫生保障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电子版报区环境办。区环境办进行整理汇总,于每日上午8:00前报送市垃圾渣土管理处。
为加强我市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转运工作,切实保障春节期间清转运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行,提高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及时妥善处理此间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广大城乡居民度过一个祥和、文明、环保、卫生的春节。结合我市统筹治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保障春节期间清转运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行,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垃圾收集正常运行,广大居民洁净、卫生过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督查专班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巡查督导和沟通协调工作,确保乡镇履职到位,公司清、转运及时,保证乡村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2.认真组织,积极筹备。
一是督导各乡镇、公司做好应急预案,确保春节平稳有序运行,二是对巡查车辆设备做好维护检修,制定巡查、督导工作方案,合理安排人员,保证巡查力度。
3.多方协调,及时处理。
保证通信畅通,协调好各方关系,如遇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并上报相关部门。
4.加强督导,确保成效。
巡查督导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及时收集、转运,不留死角,应急处突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问题及时解决。
1.全体工作人员24小时开机,保证通信畅通,确保指令传达到位,沟通协调到位,应急处理到位。
2.督促乡镇和公司制定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3.严格巡查督导,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并上报。
为认真抓好我厂“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结合我厂实际,就认真抓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如下:
入冬以来,气候寒冷干燥,雾雪天气增多,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和建筑施工等和安全生产事故易发时期。岁末年初,企业人员流动加快,企业生产节奏加快,加上春节将至,人的精力容易分散、管理容易放松,对全厂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各部门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切切实实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严防死守,务求实效,确保春节期间的生产安全。
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加强安全管理,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认真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出现松懈情绪和节日期间突击生产、无视安全生产的情况,杜绝为赶工期、赶进度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的错误做法;对节日期间停产和节后恢复生产的,要制定妥善的安全防范措施。
各科室要结合冬季和年终岁未、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力量对全公司、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深入地检查,最大限度地排查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抽出时间,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对因检查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而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将按照我厂规定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各科室要抓紧落实“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切实抓好“春节”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居安思危,严阵以待,重点做好应急预案的.准备,周密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反应迅速、灵敏、高效。要健全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保证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紧急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对瞒报事故或对发生事故处置不力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烟花鞭炮和消防由帅勇和王华负责,做到消防设施齐备,无任何安全隐患,坚决杜绝民间吊灌燃气。
2、交通安全由和负责,具体做到严禁三轮车、货车和无牌报废车辆参与客运。特别是校车必须严格按相关要求不得超载接送学生。民间渡船、旅游船救生设施必须齐备,严禁超载和渡载机动车辆,各村做好管辖路段的交通疏导工作,对道路进行保养,清除路障不留安全隐患。
3、食品卫生安全由负责,做到各商店餐馆诊所无过期变质食品药品,特别是赈酒农户,要求农户和厨师把好采购关。
4、建筑施工和砖厂由负责,做到要有施工安全警示牌,安全设施齐全,且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不留有任何安全生产隐患。
1、排查摸底阶段(1月20日至1月24日结束)
各单位和责任人须对所分管的责任范围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不留死角、漏洞,并将排查情况报办公室。
2、整改落实阶段(1月25日至2月7日结束)
各单位和责任人须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决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并将整改结果报办公室。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20xx年度服务园区用工服务工作,促进各类就业群体就业,特别是促进回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去产能安置职工等重点群体就近就地就业创业,根据龙岩市永定区企业招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龙岩市永定区20xx年春节期间开展服务园区企业用工系列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春节期间开展服务企业用工系列活动工作方案。
以“服务发展、服务人才、服务民生”为目标,利用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回乡过年契机,积极宣传、推介《永定工业园区就业优惠政策》与园区良好的用工环境,真情开展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去产能安置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促进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保障园区企业用工需求。
20xx年2月—3月。
(一)利用镇政府、村部、商场、酒店等设置的led显示屏等宣传平台全天候滚动播放永定工业园区宣传片和园区企业用工信息。
(二)及时组织镇、村干部入户发送《永定工业园区入园企业招工宣传手册》,并通过各种途径发送至每家每户。加强就业扶持政策宣传,尤其是鼓励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让贫困家庭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创业,实现稳定脱贫。
(三)利用圩日、春节等活动开展宣传活动,在集镇开展一场大型宣传活动,面对面宣传园区企业用工政策。
(一)落实招工任务。根据永定工业园区用工需求,每个村需向永定工业园区送工1-3名并稳工6个月以上,(具体名单附后)用工不限制地域,该项工作列入村级绩效考评内容。
(二)举办就业系列活动。各村要组织相关劳动力参加区里举办的“20xx年新春促进就业创业暨春节大中专毕业生线上招聘会”。
劳动中介组织或个人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订劳务合作协议,介绍5人以上永定籍新员工(含已嫁入的区内人员)入职永定工业园区务工并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就业满1年以上的,奖励劳务中介组织或个人(包括老员工)500元/人。
(一)精心实施。各村要切实把春节期间园区企业招工和就业优惠政策宣传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要加强组织领导,村书记要亲自抓,带头深入农户家中宣传发动。
(二)务求实效。要突出重点,分类宣传,着力突出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加强宣传,用好传统媒体的同时,开发运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善于借助专业力量,形成宣传合力,增强宣传效果。
(三)总结推广。各村劳保所协理员要及时总结服务园区企业用工系列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及工作动态,可以用信息、简报等形式及时报送。
1.1适用范围。
1.1.1本预案适用于20xx年春节期间应对旅游团和旅游者等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
1.1.2本预案依据《福州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榕旅综〔20xx〕122号)制定.
1.1.3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重大伤亡事件,包括:暴雨、冰雹、雪灾等天气灾害;海难、地震、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重大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等.
(3)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和交通等安全事故,包括:港澳台和外国人员发生死亡事件,在春节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交通、建筑物倒塌等造成的人员伤亡突发事件。
1.2基本原则。
1.2.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中,以旅游团、旅游者和其他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提供救援、救助。
1.2.2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在各县(市)区政府领导下,由各县(市)区旅游局协同有关部门负责相关应急救援工作,运用一切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3及时报告,信息畅通。市旅游局和各县(市)区旅游局在接到有关事件的救援报告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向相关单位通报,或边救援边报告,并及时处理和做好有关的善后工作。
1.2.4分级负责。各级旅游局必须准确掌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应急响应程序、突发信息报送标准、处置方式等内容,明确本级部门的应急工作责任、权限、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以减少相互推诿、扯皮现象,把握最佳应急处置时间,以最少的'代价,取得最大的成效。
2.1组织机构。
2.1.1在20xx年春节期间,福州市旅游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旅游安全应急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
2.1.2各县(市)区旅游局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2工作职责。
2.2.1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涉及全市性、跨县(市)区发生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在市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为旅游团和旅游者等提供各种救援;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有关救援信息;处理其他相关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的收集、核实、传递、通报,执行和实施领导小组的决策,承办日常工作。
2.2.2各县(市)区旅游局成立相应应急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涉及本县(市)区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在县(市)区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为旅游团和旅游者提供各种救援;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有关救援信息;处理其他相关事项。
3.1各旅行社组织旅游团队发生各类旅游突发事件时,有关工作人员应立即拨打110、120、119等应急救援电话,争取在短时间内得到救援。
3.2事发地旅游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协助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救援措施,做好救援和处置工作.
3.2参与救援和处置的所有人员应当服从事发地政府的统一指挥,积极做好救援等处置工作。同时旅行社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3.3在境外发生旅游突发事件时,应立即与事发地国家或地区的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或相关办事机构)取得联系,请求领事官员(或相关办事机构人员)协助处理有关救援和安抚事项。
3.4各地旅游安全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应保持24小时人员值班和领导带班,保持通信畅通,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
4.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立即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4.2各县(市)区旅游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立即向当地政府安全保障应急协调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向上一级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4.3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接到重大以上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需在3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和省旅游局,并在事件处理完毕后,4小时内以书面上报。
4.4接到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后,各级旅游局除按规定上报外,应协助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团队活动和餐饮场所的检查,以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4.5涉及入境人员伤亡(中毒)事件,各级旅游部门相应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应同时报告所在地台办、外办、侨办和上一级旅游部门.
其它不明事项按照《福州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榕旅综〔20xx〕122号)规定执行。
市旅游局值班电话:
传真:
旅游投诉热线:
农村供水事关民生福祉,元旦春节将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保障农村居民在节日期间喝上安全水、放心水,现将相关要求方案通知如下:
元旦春节前,各村、各单位对所在辖区内农村供水工程从“源头”到“龙头”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水源地取水口、调蓄水池、供水设施及输水管道等关键部位做好重点安全防范及维护,及时排除各种隐患,保证元旦春节期间安全供水。
元旦春节临近,返乡人员增多,农村居民用水量也随之增加。各村、各单位要指导督促供水单位合理调度供水生产,优先保障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如遇管道、供水设施等不能正常供水的,应采取拉水送水等措施,千方百计保障农村居民节日期间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元旦春节期间,正值雨雪冰冻天气多发期,易发生水表、管网冻裂,造成停水事件。各供水单位要完善供水应急预案,落实抢修人员,确保春节期间正常供水。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村、各单位需保障通信畅通,如遇突发状况应立即进行处置,及时上报。
政府值班电话:xxxxxxx。
为确保春节期间全镇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保障国家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不受损失,预防火灾及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确保全镇人民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学习实践xx,坚持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宣传,群众参与,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原则,充分发挥居民在城镇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认真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通过全镇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和零售网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不死人,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的工作目标,确保全镇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一)组织机构。
xx。
15个村(居)民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综治(安监)办,陈胜谷同志负责日常办公事宜。
(二)工作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工作职责分工,以及“一岗双责”的要求,各相关工作方案,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确保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决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责任人:陈胜谷)。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和协调有关单位落实文件规定,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宣传教育;开展综合执法;落实镇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责任人:陈胜谷)。
镇食药监(安监)办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陈胜谷)。
派出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并在重点时段对重点地区巡逻、看护。(责任人:皮志强)。
卫生院负责制定全镇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并组织落实对医疗机构禁放区域的`看护。(责任人:xx)。
民政办负责落实对敬老院禁放区域的专人看护。(责任人:徐小波)。
林业站负责组织落实对全镇林区禁放区域的专人看护,并设立禁放标识。(责任人:熊兴发)。
各村委负责本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燃放安全以及组织开展对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排查工作,并将排查工作及时上报安监办。责任人为各联系领导。
1.限放时间:xx年2月15日(农历除夕)至3月2日(正月十五),每日上午7时至晚上12时,可以在限放区域内燃放规定品种的烟花爆竹。
2.禁、限放区域:各中小学校园内、卫生院、敬老院、液化气销售点;所有公共区域和存在火灾隐患突出的场所以及全镇林区100米周围内为禁放区域。
3.允许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包括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除外)、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组合烟花类6类。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必须贴有普通烟花爆竹包装标识条形码及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志。
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烟花、小礼花、吐珠烟花产品和单发药量大于25g、内径大于30mm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专业燃放类产品,以及擦炮、摔炮、药粒型吐珠产品。
(二)强化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要采取召开各种会议的形式深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加大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和守法意识;二是加强对我镇规定的禁放区域,禁止燃放时段的宣传,让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三是加强对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让群众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不安全产品,确保燃放安全;四是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从而减少因燃放不当引发的火灾和伤人事故。
(三)加强检查,确保安全监管。
1.由镇安监办牵头,组织派出所、村委会等部门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拉网式大排查,严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销售品种、质量、来源,并要严格检查其销售、储存场所,一旦查处隐患,严格要求整改;加大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发现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没收,并依法处置。
2.做好燃放环节监督。一是在禁止燃放的场所及周边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村委会督促本辖区的产权或使用单位按《条例》要求,在xx年1月31日前设置、张贴。由安监办进行检查,对未落实的责令限期整改;二是做好守护值班,各村委、镇级各单位要在春节期间安排好人员昼夜值班,并督促辖区内单位、企业采取“点对点责任、人盯人抓落实”的措施,逐一落实禁放监管领导和守护值班责任人;三是加大对违规燃放行为的查处,镇政府将配合派出所对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符合规格的烟花爆竹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3.建立违法违规举报制度。镇政府设立举报电话(电话号码为:xx),积极受理、查处群众举报的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制度(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有”标准(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推进。
(二)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各村委书记、村委主任,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本辖区,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工作方案,预案制定和管理措施落实工作,凡因措施不力,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一查到底,追求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畅通信息渠道。镇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加强与安监办的工作联系,及时通报情况,互通信息,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
为了确保我县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确保春节期间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农村供水保障应急方案。
各乡镇要加强春节期间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重要性认识,加强各供水工程人员值班值守。安排供水管理人员对各供水工程进行检修维护,确保供水工程正常运行,保证节日正常供水。
县水利局成立供水保障应急工作小组,由局长陶明亮任总协调,副局长杨积平任副总协调,分成6个小组,由局领导带队,成员从局属各站(中心)抽调,水利工作站负责小组日常工作及联络。
各乡镇相应成立供水保障应急工作小组,由各乡镇的乡(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水利工作站站长、各村书记(主任)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各乡镇水利工作站站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各乡镇应在各村委会公布应急值班电话。县水利局春节期间农村供水保障值班人员及电话详见附表。
(一)预警机制。
1.建立千吨万人、千人以上、供水矛盾较为突出、存在重大旱情隐患的农村供水工程联络人制度,春节期间每天通过微信、短信实行“零报告”制度。
2.春节期间乡镇水利工作站、供水单位要摸清供水工程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四项指标”。
3.春节期间各乡镇水利工作站于每天15:00前上报当天当地供水保障情况,并预测第二天供水情况,同时根据预测情况开展相应预防工作。
(二)报告机制。
1.对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必须坚持迅速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报告必须客观真实。各乡镇水利工作站对农村供水突发事件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事件的发展趋势及可采取措施等做好记录上报工作。
2.县水利局将在县主要媒体网站上公布春节期间值班电话,同时明确专人负责盯紧本辖区内“e三明”、值班电话、邮箱等投诉信访件。一旦接到投诉信访,要立即问询核实,启动应对措施。
(三)处理机制。
遇到农村供水突发事件,根据“属地为主”的原则,当地要指派专人第一时间前往核实处理。
1.各乡镇应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预警措施,遇到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响应处理,并做好记录上报工作。
2.各村接到缺水报警电话后,应及时组织供水管护人员到现场核实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险情扩大。同时在24小时内向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上报险情。
3.县水利局接到缺水报警电话后,第一时间派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并提出处理方案。
4.遇到建制村连片缺水或缺水人口达到1000人以上,应向县应急管理局上报险情。县应急管理局接警后,根据险情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抢险预案,并报县政府值班室备案。
春节期间正值雨雪冰冻天气多发期,易发生水表和管网受冻、堵塞或冻裂造成断水、停水等不正常的供水事故。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确保用水户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相关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各乡镇、村组、农村供水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做好节日供水工作。对裸露的供水管道采取专业保暖管套、棉布、草席或其他防冻护套进行保护,对室外水表箱,水表井要通过保温材料和其他方式进行覆盖保护。
强化保护措施,清除安全隐患,确保水源安全。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使水厂重点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加强供水管线巡查和维修,确保运行安全,做好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梢水水质检测工作,一旦发现水质异常必须立即报告。
做到方案切实可行,备件、备品齐全有效,应急保障责任到人,对突发事件急时处理,积极组织抢修;确保水量、水压、供水范围供水时间等满足群众用水需求。
利用务工人员返乡过节时机,各乡镇(街道)及管护单位要把告知书发放(张贴)到户,加大宣传力度,想方设法提高自来水入户使用率,管护单位要配备足够的`人员与材料,第一时间给需要入户的群众上门安装,提供优质的服务。
确保群众反映的用水问题及时妥善处置,正确引导舆论、积极稳妥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农村供水事关民生福祉,元旦春节将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保障农村居民在节日期间喝上安全水、放心水,现将相关要求安排如下:
元旦春节前,各村、各单位对所在辖区内农村供水工程从“源头”到“龙头”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水源地取水口、调蓄水池、供水设施及输水管道等关键部位做好重点安全防范及维护,及时排除各种隐患,保证元旦春节期间安全供水。
元旦春节临近,返乡人员增多,农村居民用水量也随之增加。各村、各单位要指导督促供水单位合理调度供水生产,优先保障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如遇管道、供水设施等不能正常供水的,应采取拉水送水等措施,千方百计保障农村居民节日期间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元旦春节期间,正值雨雪冰冻天气多发期,易发生水表、管网冻裂,造成停水事件。各供水单位要完善供水应急预案,落实抢修人员,确保春节期间正常供水。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村、各单位需保障通信畅通,如遇突发状况应立即进行处置,及时上报。
政府值班电话:381551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有关春节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全镇春节过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一切工作之中,重点盯紧抓牢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工作为目标。
(一)做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
1.镇级各部门、各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工作、生产实际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做好办公区、食堂和厂区、车间等场所、设施、设备的消杀防疫,备足口罩、消杀药械、体温测量仪等防疫物资。
2.镇级各部门、各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应对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聚会等情况进行排查。对计划返岗员工提前建立“一人一档”健康记录档案,及时掌握员工特别是“两史”员工健康状况等信息。凡是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在隔离期满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仍在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的,一律不准返回岗位,适当采取错峰分批分次返岗措施。
3.镇级各部门、各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返岗人员健康申报制度。对返岗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加强员工返岗前健康排查和管理;外地返岗员工必须提前进行健康申报工作,春运期间(1月28日—3月8日)省外员工返(来)大英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4.各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应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工厂企业要向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宣传.单,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5.镇级各部门、各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疫情防控和省爱国卫生清洁大行动“清垃圾”“常消毒”要求,坚持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环境卫生保洁和消毒防疫。
6.各生产经营企业要做好职工防护检查和健康状况监测。每日对职工进行体温测量和佩戴口罩检查,每日对进出车辆、外来人员和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发现有发热或咳嗽症状的,立即按要求安排到医疗机构就诊;一旦被检测员工中有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立即停止生产,对全体人员就地核查,并按大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指令执行防控措施。
7.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食品安全管控,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不得违规宰杀、处置家禽和野生动物,杜绝采购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切实保障食品安全。要继续对食堂采取分时段、分散式个人就餐模式。
8.镇级各部门、各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要精简会议减少聚集。要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及规模,鼓励各企业采取网络会议模式,减少人员聚集情况。确需召开面对面式会议时,要控制参会人数、开会时长,座位安排间隔一米以上,确保会议室有良好的通风环境。
9.镇级各部门、各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指导企业有序开展卫生整治、清洁消毒、健康宣传等防疫工作,大力推动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稳防稳控,确保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企业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做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
(三)做好复工复产安全值班值守。
镇级各部门、各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针对节后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各种危险因素和高危风险开展认真分析研判,进一步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应急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领导24小时带班、双人双岗值班制度,部门联动,加强森林防火、气象灾害预警和安全提示,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镇上下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确保组织严密、责任明确、要求具体、措施到位。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镇有关部门、各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当前形势,认真制定检查计划,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岗位要求落实责任,周密安排,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确保工作全面到位、不走过场。
(三)深入检查,服务到位。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止;部门要有针对的为企业指导和服务,确保全镇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县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旅游秩序,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做好旅游服务保障和安全工作,确保旅游市场“安全、健康、质量、秩序”相统一,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游客度过一个祥和、安全、欢乐的新春佳节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让广大群众和游客过上一个安全、祥和、快乐的春节,现就做好春节期间旅游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春节期间,人流、物流激增,加上雨雪等恶劣天气,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期,各农家乐、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点)要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清当前形势,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各旅游经营单位的负责人,要认真部署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要从思想、组织、制度和措施上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松懈思想,减少和防止各类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春节前,各旅游经营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认真细致地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成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细致的检查,对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以及易引发食物中毒的设施、场所等要进行重点检查,对旅游景区(点)的安全防护设施要进行修缮,重点路口、地段要设有防护警示标志。镇上将于2月6日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各相关单位进行无盲区的地毯式排查。
检点:
(一)消防安全。各旅游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设置及管理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和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消防教育培训和灭火疏散预案制定演练情况等。对客房和职工宿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对用电、用火、取暖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各旅游景区(点)要重点做好景区所有场所的防火以及危险设施和重要地段排查保养工作,并做好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预案准备。
(二)宾馆(饭店)餐饮卫生。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是否使用毒死、病死、死因不明的畜禽肉和水产品,是否采购劣质调味品,是否使用散装不合格食用油,是否非法使用化工原料或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过程是否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要求进行存储、加工、冷藏,有无生熟食品混放,生熟食品加工工具是否混用,餐饮具是否清洗、消毒,从业人员能否携带健康证、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上岗;厨房、仓库、操作间重点场所有无“闲人免进”警示标志等。
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所有岗位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存在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健全组织、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春节期间,各单位要排出值班表,将责任落实到人头,扎扎实实地抓好安全生产这一“民心工程”,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保证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快乐、喜庆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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