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的市场需求不断增长,食品加工生产也成为了一个重要的产业。接下来是一些关于食品摄入和营养需求平衡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障xx食品市场消费安全,维护全乡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按照县食安委下达的通知,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在3月5日至15日开展3.15食品安全检查和宣传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二、时间安排:2012年3月5日至3月15日
三、组织分工
xx政府成立315食品安全宣传检查小组,由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办所抽调1-2名人员组成。
四、工作步骤
(一)展开宣传(3月5日至3月15日)。xx利用赶集天,组织社事办、安办、工商、卫生等部门的人员在堰坝场、河坝场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就《食品安全法》向过往群众以及相关食品经营者展开广泛宣传。
(二)专项检查工作展开(3月15日)。xx组织社事办、安办、工商、卫生等部门的人员及各村、社区安全协管员,对餐饮场所、学校食堂、超市的食品安全情况、环境卫生状况进行专项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保障全乡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食品安全法》准确、严格实施,是xx政府的重要职责。作为政府,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法定职责,做到不包不揽,不推不卸,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责,努力实现“四高”目标,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相统一。
(二)认真学习,加强落实。各办所要认真组织好人员,全员要先参加培训,培训时要积极学习认真掌握,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三)落实责任,宣传到位。各办所要把《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分解到每一个段(片)长,要把社会宣传和监管工作进社区、进村社、进超市、进饭店、进学校结合起来,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开展现场咨询、在居民聚居点开辟宣传专栏等方式,扩大《食品安全法》的社会宣传面,确保宣传工作落实到位。
(四)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办所要在乡党委的领导下,集中开展群众宣传和咨询活动,确保《食品安全法》宣传取得实效。
情况,购进食品验货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对卫生状况差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及时与工商部门进行衔接,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按照《德阳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见附件)的要求进行检查。
检查组组长:
检查组副组长:
检查组成员:
(一)定期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具体责任人和管理人每周至少检查1次以上。
(二)不定期检查:学校食堂安全领导检查小组不定时对学校食堂进行抽查,每月至少一次。
(三)检查应如实作好记录。
(四)对存在的问题的整改要求:包括整改时限、整改情况记录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检查效果。学校各片负责人要密切配合,要根据市教育局相关要求,努力开展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在全创建市级示范学校食堂的基础上,争创省级示范学校食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我校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使我校食堂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学校领导要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食堂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学校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学校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认真开展全面排查。
(五)做好检查总结,及时上报信息。学校要确保每月至少对食堂检查一次以上。
文字是人类文明的象征,是人们表达思想感情、传达信息的重要工具。正确规范地书写和使用汉字,是每个中国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也是资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同时也体现出一个人、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但在现实生活中写不规范字和使用不规范用语的现象仍然很普遍。此次,学校提出的“啄木鸟行动”内容正是寻找街头的不规范字和不规范用语。
国庆长假第一天,我便与爸爸带着数码相机去街上当小“啄木鸟”。
我和爸爸首先来到轻贸商城,几分钟后,我便寻找到第一个“猎物”,这是一家衣服专卖店,它的店名居然是“衣衣不舍”,很明显是不规范用语,我连忙记下,还拍了照。干完这一切,我得意的昂起了头,为第一个成果而骄傲,信心满怀的寻找下一个“猎物”去了。俗话说的好,信心就是力量,很快我就找到了三个“猎物”,两个是服装店,都是不规范用语。天啊!这么多不规范用语!一条街几分钟就能找到这么多不规范用语,那如果把每条街都找一遍,岂不是更多?以前没在意过,现在认真看起来真是要吓人一跳!还有一家药店,测血糖的“测”如果不去问一下,根本看不出来是“测”,这很容易给患者造成误解!我马上掏出笔记了下来,一一拍了照。
出了轻贸商城,我一眼就看到工人影都前几个醒目的大字:“di一诫”。我马上傻了眼,有这个字吗?上面一个草字头,下面是“第”的下半部,应该是“第”吧!我哑然失惊,作为宣城老字号影院,竟然犯了如此低级的错误,我正惊诧时,不经意间又看到了电影名下面主演名单的演,总觉得好别扭,我仔细一想,演字的那一竖和横连着的,怪不得别扭呢!我如获至宝的拍了照片并记了下来。随后就沿着前面的小道走去,一直走到“阿香婆麻辣串”时,我看到一个活动告示,把啤酒的酒写的不像汉字,酒的一撇和竖折弯构硬是写成了两竖,明显的不规范字,我立刻记下来,拍照。
这时,我突然想到:“一般手写最容易出错,只有房产中介公司经常把手写的买卖消息贴在告示栏里,木直街和青年路房产中介公司非常多,很有可能找到不规范字”。我立刻动身朝木直街和青年路出发。事实证明我的想法是对的,我先来到木直街,不出五分钟,就找到许多不规范字,我们只是抽着找的,如果每家都找一下,那还指不定找出多少来呢!如门面房的“面”,粗心的商家竟然把中间的两横写成一横了,哈密瓜的密写成了“蜜”,天哪!这是什么瓜,里面还有蜂蜜吗?热水器的器更是让人贻笑大方,器竟只写了上半部分,如果不知道,还以为这个是刚研制出来的新产品呢!我又到青年路,随便看了几眼,就又发现了一个不规范字:7典?9典。这是什么意思?有这个词吗?我都被搞糊涂了。这么马虎!
汉字在中国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了,每个中国人都应该会书写规范和正确的汉字,这是对一个中国人最基本的要求。我们的祖先留给我们灿烂的汉字文化,我们应该去发扬光大!此次啄木鸟行动,让我看见了如此多的不规范字和错字,值得我们深思。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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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4月23日。
工商所、中心卫生院、食安办、教办、畜牧兽医站、农业服务中心、公安派出所、环境整治办。
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情况;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情况;以农家乐、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场所,以生鲜猪肉及制品、鲜活禽畜及制品、禽蛋、食用油、调味料、酒类等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加大检查力度和抽检频次,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坚决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地沟油”行为,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证群众节日食品消费安全。
这次检查组成一个大组,按职能分工分环节进行。
组长:分管副镇长苏宇。
成员:食安办、工商所、中心卫生院、畜牧兽医站、公安派出所、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环境综治办各1人。
督查范围:镇辖区内经营、加工制作坊农家乐单位。
联络员:镇安办参检人员。
车辆安排:工商所、派出所各派一辆车。
1、检查人员有证的持证上岗,着制服装,备齐登记卡册表及执法文书。
2、每到被督查户(店)按本次检查内容现场抽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情况。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书面责令限期整改,属于违法行为,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查处。
4、检查中,各参检人员要及时做好登记和检查。
为确保暑期食品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和市整规领导小组通知精神,经研究,定于7月18日至28日在全区开展为期10天的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有关加强市场监管的会议精神,按照“石政办发[]33号”文件中食品安全的有关要求和责任,切实加强对种植、生产加工、流通领域和消费环节全过程的管理。
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为肉类及熟肉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水产品、饮料等;重点区域包括各类食品生产厂家及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街边摊点、餐饮场所等。
(一)各单位可结合此次检查活动,根据本单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可增加检查对象,扩大检查范围。
(二)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凡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无照经营行为,均应移送工商局,按照《无照经营管理办法》从严处理,坚决取缔。
(三)凡属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控制,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四)加强对肉品运输、储藏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的监测、检查力度,确保食用安全。
(五)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和院校食堂的监管,落实对群体用餐食品卫生监管的各项措施,严防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整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于7月29日前,将开展工作的。情况,包括:检查的部位、查处的案件数(按肉品、熟肉、蔬菜、水果、奶制品、水产品、饮料、其它分类),取缔无证经营数、农药残留监测数据,查扣或销毁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等,书面报区整规办(附软盘),专项检查活动期间,市整规办将到各区进行督导,活动结束后还要抽查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的效果。
学校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也是我校重点抓办的工作。,为确保学校师生安全,学校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职责,杜绝假冒伪劣食品在校内的存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拟定我校。
一、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制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预案。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二、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学校一旦出现食品药品安全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状况,决不允许迟报、漏报和瞒报。
三、学校要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并设立工作办公室。建立健全校内食品安全工作机构。
四、建立各项食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学校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减少或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防范校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用心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学校要制定安全工作计划中食品药品工作的教育,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倡计划导健康消费。
六、加强校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与供货人员签订食品安全职责状,提出明确的食品药品卫生安全要求。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出食堂的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必须不能放松,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稳步提高,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但是我们不会有时刻不能放松的,一旦放松,学生的健康问题出现了,我校必须我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安全第一,为我校师生创造一个健康绿色的就餐环境。
为了加强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制定本计划。
成立专门,负责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组长:--小组成员:--。
检查资料包括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物品摆放、食品储藏、进货台帐、原材料存放、留样、卫生设施、操作卫生、餐具消毒、设施设备和食品质量。
1、环境卫生: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操作台是否干净、整洁。墙面、门窗整洁无污渍、灰尘。
2、食品原料采购,务必由正规厂商带给,索证齐全。
3、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四勤”,是否穿戴工作衣帽,有无戴首饰上岗,有无在工作区或操作间吸烟,有无在操作间高声喧哗,有无不良卫生习惯。
4、从业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有无不规范操作现象。
5、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更衣室内衣物是否整洁有序。
6、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和要求进入专柜存放。
7、各种垃圾和废弃物是否及时清理。
8、各设施存放是否整齐,外观是否整洁。
9、冷藏冷冻设备中是否做到成品、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10、是否按规定留样,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作。
为切实加强我校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有效提高我校的卫生水平,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校特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范围。
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卫生、食品及饮用水。
二、检查资料。
1、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围绕学生群众用餐食品安全,按照《学生群众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和《金沙县特殊教育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及县教育局相关要求,主要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状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是否贴合规范要求。
2、学校饮用水卫生:学校切实解决学生在校饮水问题,带给开水或贴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对自备水源、供水设施及管道的防护和管理,落实清洗消毒措施。自备水源应经县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三、检查安排。
学校食堂安全领导检查小组不定时对学校食堂进行抽查,每月至少一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职责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检查效果。学校各块负责人要密切配合,要根据县教育局相关要求,努力开展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在全县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我校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使我校食堂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学校领导要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第一职责人职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食堂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学校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用心指导学校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潜力。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认真开展全面排查。
(五做好检查总结,及时上报信息。学校要确保每月至少对学校检查一次以上。
四:食堂。
为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职责,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校特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资料。
按照《德阳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见附件的要求进行检查。
二、检查人员组成。
检查组组长:黎仁忠。
检查组副组长:张弛、明桂清。
检查组成员:舒波、唐明、向建伟、黄宇、凌万辉、赵银兰。
三、总体要求。
(必须期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具体职责人和管理人每周至少检查1次以上。
(二不定期检查:学校食堂安全领导检查小组不定时对学校食堂进行抽查,每月至少一次。
(三检查应如实作好记录。
(四对存在的问题的整改要求:包括整改时限、整改状况记录等。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职责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检查效果。学校各片负责人要密切配合,要根据市教育局相关要求,努力开展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在全建立市级示范学校食堂的基础上,争创省级示范学校食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我校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使我校食堂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学校领导要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第一职责人职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食堂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学校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用心指导学校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潜力。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认真开展全面排查。
为进一步加强本校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确保学校师生健康平安,特制定本计划。
成立专门食品安全检查小组,负责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后勤)、--(分管安全)。
成员:--(总务主任)、--(政教主任)、--(校医,食堂专管)、--(食堂承包人)。
检查资料包括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物品摆放、食品采购验收、食品加工、食品贮存、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资料,具体如下:
1。环境卫生:食堂地面、墙面、顶面、排水沟、门窗、设备及工用具是否干净、整洁、卫生。物品存放是否定点定位,规范有序。是否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
2。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是否有有效上岗证,持证上岗率是否达100%。从业人员穿戴是否规范,操作是否规范;有无不良卫生习惯。
3。食品采购验收:是否落实《关于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实行统一配送的规定》,实行定点配送;是否按要求执行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做好台帐记录;是否落实“关于学校食品成品、半成品禁购禁用的通知”,无禁用食品、无超过保质期食品、无腐败变质食品;食品添加剂采购、储存、使用是否规范。
4。食品加工:食品原料是否分池清洗;生熟食品容器、食品工用具是否分开使用;食品烹饪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是否分开存放;加工后至食用是否超过2小时;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是否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是否制售冷菜凉菜。
5。食品贮存: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食品贮存场所是否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贮存是否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是否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冰箱存放是否生熟分离。
6。清洗消毒:餐用具是否按要求清洗、消毒,消毒记录是否完整,消毒后餐用具是否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是否有明显标记。
7。食品留样:是否有专用留样冰箱和容器,食品留样是否贴合要求,记录是否完整。
8。餐厨废弃物:餐厨废弃物是否及时清除,记录是否完整。
为进一步完善xx街道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区食安委和社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总体工作要求,结合地区实际,特制订计划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群众食品安全为宗旨,进一步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充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切实落实监管责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质量水平,确保一方食品安全。
按照“五个最严”(最严的准入、执法、监管、处罚、问责)和“三个从严”(从严的纪律约束、工作标准、管理措施)要求,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监管原则,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联动处置能力,构建群防群治格局,有效遏制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保持地区食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其中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40小时;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40小时。
(一)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夯实基层监管网络。
1、加强食安委及食安办建设。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在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基础上,做实做强食安委及食安办,充分发挥街道食安委统一领导和食安办协调指导作用,研究和制定新体制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统筹食品安全监管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机制。全面梳理查找管理漏洞和盲区,结合实际逐项明确细化责任分工,不断完善与基层各部门的协作机制。(食安办)。
2、加强基层监管网络建设。完善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加强力量配置,下移监管重心,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居委会食品安全兼职队伍,健全“一站三员”(食品安全工作站、协管员、信息员、宣传员)社区食品安全监督网,切实落实社区、居委网格化管理的责任,形成食品安全专业力量与辅助力量相结合,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食安办)。
3、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和机制。强化街道对地区食品安全的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基层监管网络,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街道、居委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到位。要着力与大联动分中心的对接,强化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居委会在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的作用,将食品安全隐患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食安办)。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1、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落实最严的准入,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对持续达不到食品安全条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吊销其相关许可。落实最严的监管,实施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以及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消费全过程监管,特别是加强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商及经纪人、直接入口等高风险食品的生产经营者、进口食品进口商和代理人的管理;进一步完善问题食品退市、召回、销毁和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销售等管理制度,防止不合格食品回流生产经营环节;深入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和监督检查结果公示制度;严格实施进口食品检验检疫以及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进口商、代理商的备案和监管,健全信用档案。落实最严的处罚,依法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食药监所、工商所、经济科、城管所、食安办)。
2、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管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发展规划,研究和完善产业扶优政策,加快提高食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水平,提升产业整体素质。加强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继续扩大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范围,特别是加快规模以上乳制品、肉类食品加工企业和酒类流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完善食品保障和安全责任体系,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水平。支持引导本地区大型食品物流配送企业、连锁餐饮企业、较大规模集体用餐单位与外埠优质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产销对接。(食药监所、经济科、食安办)。
3、强化企业自身管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配备管理人员;规模以上食品市场、连锁经营和餐饮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大型以上餐饮企业应当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推进实施食品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进货索证索票和查货验证、出厂检验、规范生产经营、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等制度;食品生产企业严格实施《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中型以上餐饮单位严格实施《餐饮业卫生规范》。规范农产品进货渠道,强化“安全农产品进社区”标准化建设。研究和探索食品安全强制责任险制度,推进乳制品、婴幼儿食品、食用油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及大型食品批发、大型连锁卖场、超市、大型婚宴、集体用餐配送等高风险食品和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食药监所)。
4、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关于本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制定地区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完善肉类、粮食、乳制品、蔬菜、食用油、禽肉类和淡水鱼等七类食品重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以食品追溯体系为基础,逐步扩大到各类主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各监管部门要制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建立食品企业和有关责任人食品安全信用记录的标准和等级评价方法,建立食品生产企业实时信用档案,按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促进企业自律。继续实施“黑名单”制度,适时在区食品安全联动监管平台上公布“黑名单”,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食药监所、经济科、食安办)。
(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1、继续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要集中力量全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生产、流通、餐饮等各环节广泛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深挖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假冒伪劣等违法犯罪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坚决整治“小作坊”、“小餐饮”和“小食品店”,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结合区域特点,实行疏堵结合、分类指导、减少存量、控制增量,加强对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的治理;加强对食品摊贩的管理,探索有效夜排档监管措施。(食安办、食药监所、城管执法中队)。
2、继续开展无证餐饮店及食杂店专项整治。坚持“控制增量,减少存量”工作目标,对大联动上未办结的无证餐饮店及食杂店积案和金平路、xx等主要路段的无证餐饮店及食杂店进行整治,力争取缔20%的无证餐饮店及食杂店,遏制地区无证经营行为,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食安办、食药监所、派出所、房管办)。
3、继续开展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加强食用油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和抽检,严防餐厨废弃油脂回流餐桌。加强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申报、签约管理,确保申报率和签约率均达到90%以上,新开的产生废弃油脂的餐饮企业油水分离装置安装率达100%。加强废弃油脂收运过程电子化监管,规范餐厨废弃油脂收运队伍,全面排查和打击非法收运、加工、处置餐厨废弃油脂的行为。(食药监所、城管执法中队、环卫所)。
4、切实巩固治理整顿成果。要进一步深化乳制品、肉制品、婴幼儿食品、熟食、盒饭、豆制品等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巡查、监督抽检,切实巩固各项治理整顿成果。及时总结治理整顿经验,完善监管措施,健全长效机制。(食药监所、食安办)。
(四)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能力。
1、推进食品安全联动监管信息平台运用。以“智慧闵行”建设为契机,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联动信息系统的运用。及时填报、更新联动平台上的相关数据,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为针对性监管提供依据。(食安办、食药监所)。
2、做好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落实熟食卤味的风险监测任务,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产地环境监测。逐步规范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加强监测数据分析研判,提高发现风险隐患的能力。建立健全风险评估、预警和风险交流制度。(食药监所)。
3、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强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快速检测和企业自检的“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推进和扶植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配送中心、连锁餐饮配送中心、集体用餐配送企业和中央厨房等建立标准化自检实验室。完善检测结果通报,推进食品检验信息和结果共享。(食药监所、经济科)。
4、强化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完善各级各类食品安全预案和应对规程,建立街道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联动工作平台,强化部门应急处置职责。要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快速响应能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序开展事故调查、危害控制、医疗救治、分析评估、信息发布等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食药监所、街道相关部门)。
5、加强舆情监测和信息公开。要完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应对制度,主动开展舆情监测,强化信息通报;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工作机制的意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机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及时、客观、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食药监所、食安办、宣传科)。
(五)加强宣传教育,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1、加强宣传和科普教育。结合3月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月份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9月份的质量月等主题活动,深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组织食品安全专家定期开展讲座,广泛开展进社区、农村、学校、机关、工地、企业的“六进”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宣传覆盖率。通过开展“小手牵大手,食品安全进课堂”活动对中小学生进行宣传。充分利用江川社区报、江川发布、公益宣传阵地等各类媒介,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食药监所、社管科、食安办)。
2、强化食品安全培训。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加强对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宣传员和志愿者培训,提高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的能力。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自身管理能力。确保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培训。(食药监所、食安办)。
3、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完善举报投诉处置程序,切实提高办结质量、缩短办结时间、提升办结效率和效能。做好“12331”、“12345”、“962000”三个服务热线的交办件,实现办结率和回复率达100%。积极宣传、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做到应奖必奖,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的积极性,构建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食安办、食药监所、城管执法中队、环卫所)。
(一)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责,加强监管。
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职,加强协调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全程监管合力。要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区域责任制,督促监管人员积极有效开展工作。要改进执法方式,实施飞行检查、错时监管、暗查暗访,不断提高监管效能。要加大发现问题及案件查处力度,落实好行刑衔接机制,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重点查办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物质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食品。
(二)居委工作站要发挥食品安全监管作用。
要加强居委会“一站三员”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和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居委会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作用。要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切实解决“基层薄弱,基础脆弱”问题。要加大各类食品安全隐患治理,有效控制和减少事故发生,为全面提高地区食品安全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强评估考核和责任追究。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细化明确部门负责人的监管责任和岗位责任,切实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到岗,确保问题可倒查、责任可追究。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开展检查和评估。要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部门、单位要给予肯定;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部门、单位、小区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对玩忽职守并导致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实施条例》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我乡食品安全工作,以食品市场准入为载体,明确分工、广泛宣传、严格管理、加强巡查、落实目标责任,打造我乡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进一步提升我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市食安办的具体要求,特制定20xx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我乡政府成立由乡长xx为组长,乡分管领导吴建国、派出所所长王军为副组长,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农业服务中心、综治办、安监办、工商所、卫生院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如发生食品安全等级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市食安办报告。
(三)食安所、卫生院将定期组织流动厨师进行群宴知识学习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切实抓好工作检查落实,为深入做好我乡“食品放心工程”,实现本系统食品安全目标监管工作,将采取经常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经常性检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季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活动,每逢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值班,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专项整治检查,主要是重点、热点、难点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
我乡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要求各村(社区)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的综合监管职能,各监管部门各司其责,在加强日常巡查和整治上加大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效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努力将食品安全工作提升一个新台阶。
通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监督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查、严防、严控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遏制“五无”、过期变质、“两超非”等劣质食品在农村地区的蔓延,着力夯实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建立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突出重点治理:一是农村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二是农村集贸市场开办者、食品销售者监管;三是农村小食杂、食品摊贩监管;四是农村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管;五是农村集体聚餐、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
(一)生产环节。
要围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生产的产品品种和主要销售流向,建立监管档案。督促生产企业及加工作坊自觉落实原料进货查验记录、产品执行标准、出厂检验记录等主体责任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治理整顿,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农村地区已纳入目录小作坊的规范取证工作。对于使用非食品原料、过期原料、生产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及仿冒标识标注、非法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强化对面向农村销售的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频次和覆盖面,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主体责任不落实、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各类违法行为。坚决取缔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和“黑作坊”。(责任单位:县局食品股)。
(二)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
1.加强对食品主体资格审查、落实主体责任。当前,农村地区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无证无照、有照无证或许可证过期、许可与经营项目不一致等问题。各所要开展对农村食品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方面的清理整顿,着力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厉打击无证食品经营行为。要强化许可经营条件合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始终按照许可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对不符合许可条件规定的食品经营主体,要依法提出限期整改等处置措施,无法满足许可要求的要依法撤销相关许可事项。(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2.加大对农村集贸市场、食品摊贩监管力度。各所要对辖区农村集贸市场开办者、场内食品销售者进行彻底摸排,做到情况明底数清。要对监管档案进行进一步的。规范整理,做到日常监督检查到位,确保经营主体合法。监督农村集贸市场开办者、入场食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要加大农村地区食品摊贩的监管力度,督促食品摊贩逐步改善经营条件,提升管理能力,规范合法经营。(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3.加大对重点食品销售者的监管力度。
一是以小食杂和集贸市场内食品销售者、食品摊贩为重点,针对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意识不强、进货查验责任不落实、查验记录不规范和记录不全等突出问题,督促其在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原辅料时,要认真查验供货商资质和检验合格证明,做好进货查验和记录,索取追溯凭证,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二是以乡镇和集贸市场食品批发者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农村食品集散源头地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散装食用油、散装酒、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乳制品、白酒、肉类、儿童食品、“傍名牌”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经营者的监管。
三是以农村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销售来源不明、“五无”、无中文标识、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食品,以及常温存放冷藏冷冻食品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4.加大对食品销售环节重点问题的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对食品经营场所经营条件保持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的清查,督促食品经营者对在售和库存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定期检查,加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和原料的管理,及时清理包装破损、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原料。三是加强对食品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监督食品经营者检查购进食品和原料的标签标识,并在销售散装食品时,按照标签标示有关规定列全信息、粘贴明示。四是加强对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及时召回和停止被发现的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及原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退回或销毁,防止出现问题食品回流市场销售、回收食品再加工或更换包装、篡改日期再销售等情况。(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5.加大对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力度。
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及时依法开展后续处理,对不合格食品的来源去向,要进行深查细究,做到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重点打击、源头治理。(责任单位:县局食品股、各市场监管所)。
(三)餐饮环节。
1.进一步加强农村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切实摸清底数,积极协同教育部门加强对农村学校、托幼机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和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重点单位的摸底排查和建档工作,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登记等制度,实现监管工作全覆盖。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结合秋季开学重点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食品安全自查自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查验、规范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留样等落实情况,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强化部门配合,建立健全与教育、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和定期检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学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积极推动农村学校(托幼机构)“明厨亮灶”和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不断创新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的手段和方法。(责任单位:县局餐饮股、各市场监管所)。
2.不断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一是制订完善并落实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或措施,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明确部门和乡镇(街道)工作职责,有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二是全面推行农村流动厨师和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登记备案管理,建立档案,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流动厨师健康体检,大力宣传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有关规定和要求。三是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和分级指导制度,强化现场检查指导,及时发放《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书》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推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格化管理模式。四是鼓励和支持发展相关行业协会和专业餐饮服务公司等,推动农村家宴中心建设,持续改善农村聚餐的环境和条件,有效防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县局餐饮股、各市场监管所)。
3.扎实推进小餐饮食品安全治理。
积极推动我省《小餐饮登记办法(试行)》有效落实,以农村小餐馆、小吃店、小快餐店、小饮品店、农家乐等为重点单位,突出农村学校周边、旅游景区周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集市周边等重点区域,重点检查小餐饮持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工和服务场所卫生状况、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制作、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等情况,重点清理和打击无证经营、经营场所环境“脏、乱、差”、采购和使用无任何标识散装油、调味品和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等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一)组织部署(9月上旬)。各股所要组织摸底调查,督促生产经营者自查自纠,重点摸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底数,建立监管台账,引导符合法定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办理相关许可证。
(二)集中整治阶段(9-10月)。在进行调查摸底和规范引导后,根据具体实施方案,联合有关部门,集中力量进行全面治理,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各股所要认真总结排查和整治情况,特别是数据统计、典型案例,以及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措施、新经验,探索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一)严密组织,真抓实干。各股所要结合当地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明确监管责任,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在监督检查和专项行动中务必留下监管痕迹,力戒搞形式、走过场,要以扎实的作风来开展工作,切实规范农村食品市场。
(二)排查风险,解决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意识,全面掌握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含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及农村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聚餐承办者的基本情况,建立监管档案,并分别梳理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制定措施办法,列出问题清单和解决措施清单。要突出重点巡查,重点整治,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着力纠正、规范和处理各类违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媒体舆情反映的案件线索进行排查,加大食品案件查处力度。
(三)广泛宣传,引导氛围。要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活动,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经常性的教育宣传和政策引导,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自我防范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引导农村消费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
(四)强化督查,落实责任。要深入基层、深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县局将对此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五)收集情况,及时报送。各股所请于11月9日前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总结、《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排查问题和解决措施清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生产流通环节工作情况统计表》《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餐饮环节工作情况统计表》和至少1个典型案例,报送县局食品股、餐饮股。工作总结重点包括: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措施、经验做法、取得成效、主要问题及对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的意见建议;典型案例要简要说明案情。
20__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
食品安全关系13亿多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最基本需要,是政府、企业、社会共同的追求。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保障食品安全,既要树起诚实守信的道德标杆,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激发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也要严字当头、重典治乱,以改革创新深化市场监管,以良法善治维护公平竞争,以“四个最严”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保障食品安全,更要依靠人民群众,动员人民群众,营造人人参与、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和党的以及十九届二中、三精神。
(二)深入宣传贯彻关于食品安全的战略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
(三)引导饭店及从业人员大力开展道德诚信宣传,树立尚德守法正面典型,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四)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积极参与智慧分享和实践创新,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三、活动安排及要求。
(一)各饭店需在宣传周期间利用饭店电子屏、多媒体电视等有效传播方式,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广泛开展面向广大消费者的诚信从业、知识普及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开展道德诚信宣传,树立尚德守法正面典型。
(二)各区旅游局需积极配合本区食药监局对饭店的食品安全检查,保存检查资料,做好检查活动台账。
(三)请各区旅游局、各饭店要总结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并收集宣传照片,总结报告电子版于7月31日前报市旅游委管理处。
为切实加强我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有效提高我校的'卫生水平,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校特制定本计划。
通过专项整治,排查隐患、防控风险,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推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学校校园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有效防范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1、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布置、有落实,并及时反馈情况。
2、建立和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培训与安全教育,在校园内形成全员重视、人人讲卫生的良好氛围。
3、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考核。
4、加大食品安全设施投入,改善食品环境,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系数。
5、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检查,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等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学校饮食饮水中毒事件发生。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广播、网络等形式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要加强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抵制购买流动摊点食品。增强学生的预防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6、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加强食堂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学校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学校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要始终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大事来抓,紧紧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狠抓落实,力争取得明显效果。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提高餐饮质量。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建立采购食品时索取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并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规范食品存贮、加工、烹饪各个环节,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严防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调查校园周边餐饮食品安全状况,加强与家长、食药局、街道办协调,沟通,做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
(3)加强事前预防工作,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要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提高警惕,预防校园侵害。切实做好食堂管理,严格控制外人进入操作间,严防盗窃和投毒事件发生,严把房门关。
(4)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管水平。
对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其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掌握卫生操作规范,避免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坚持培训上岗、执证上岗制度,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全市每一所中小学校,采取拉网式集中整治的方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使全市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善,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得到充分保证,保障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中小学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所有中小学校内的食堂、经营食品的商店、摊点。
三、组织分工。
市、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负责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
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和校园食品店经营者的管理工作,具体部署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市、县(区)工商局负责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店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市场主体资格的食品商店、摊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市、县(区)卫生局负责对中小学校园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摊点)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生产经营食品,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对学校商店、小卖部、摊点的整治。
检查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是否超范围经营;购进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经营场所的卫生情况,卫生设施配备情况,销售、贮存食品用的器具卫生情况;有无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依法取缔。
2、对学校食堂的整治。
检查食堂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学校食堂的整体布局是否合理;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情况;食物清洗、加工、储藏、销售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变质和过期食品是否得到及时清理;餐具的清洗、消毒、保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及工作人员生活用品的保管、摆放情况;学校自供饮用水源、购进的纯净水是否符合卫生和质量安全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食堂经营者限期整改;属承包经营且问题严重的,学校应取消其承包资格,改为自主经营或重新发包;食堂整体布局不合理的,学校应利用暑假时间进行必要的改造。
为确保人民群众在“5.1”节期间的食品消费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节假日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和专项督查的'通知》安排和县“5.1”节食品安全督查方案,决定在20“5.1”节前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牵头单位:镇政府食安办。
二、检查时间:年4月23日。
2013年4月23日上午8:50分在镇政府院内集中出发。
三、参加单位:工商所、中心卫生院、食安办、教办、畜牧兽医站、农业服务中心、公安派出所、环境整治办。
四、检查内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情况;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情况;以农家乐、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场所,以生鲜猪肉及制品、鲜活禽畜及制品、禽蛋、食用油、调味料、酒类等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加大检查力度和抽检频次,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坚决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地沟油”行为,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证群众节日食品消费安全。
五、检查分组:
这次检查组成一个大组,按职能分工分环节进行。
组长:分管副镇长苏宇。
成员:食安办、工商所、中心卫生院、畜牧兽医站、公安派出所、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环境综治办各1人。
督查范围:镇辖区内经营、加工制作坊农家乐单位。
联络员:镇安办参检人员。
车辆安排:工商所、派出所各派一辆车。
六、检查要求:
1、检查人员有证的持证上岗,着制服装,备齐登记卡册表及执法文书。
2、每到被督查户(店)按本次检查内容现场抽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情况。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书面责令限期整改,属于违法行为,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查处。
4、检查中,各参检人员要及时做好登记和检查。
深入开展对学校食堂的集中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严格督促学校食堂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培训、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整治,切实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使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建立,相关制度规范逐步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止,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全县中、小学校,以及托幼食堂。
为了加强我县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决定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法制办主任。
副组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县教育局安全保卫股股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管理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0日之前完成)。
1、县教育局、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和计生局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认真摸底动员,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成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学校法人代表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其进一步掌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正确认识本次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开展排查,组织辖区范围内学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重点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情况、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重点食品和关键食品加工环节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监督指导意见,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到位。
3、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成立应急组织机构,结合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食品安全应急措施,开展应急求援演练,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能及时控制、有效处置。
(二)监督执法阶段(9月11日-10月20日)。
1、针对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并抄报主管教育部门,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2、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严格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学校食堂经营者资质,严禁学校将食堂承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人员经营,依法查处学校食堂无证经营行为。完善食品安全抽查和监测制度,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依法查处采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三)总结评估阶段(10月21日-10月30日)。
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鼓励先进,督促整顿工作不扎实、效果不显著的单位进行整改,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为保障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落实责任、加强协作。
2、县卫生和计生局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配合协作,互通信息。对管辖范围内学校食堂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学校食堂和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农村寄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畜禽肉类及其制品、食用油、调味品等原料采购、贮存和使用的监管,加强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治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中毒事件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三)加强宣传与信息报送工作。
1、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加大对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消费的意识。要积极推动和大力开展餐饮服务企业诚信、讲自律的活动,切实增强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认真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予以曝光。
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部深入贯彻落实“百日安全”活动精神要求,紧紧围绕“守牢红线,狠反“三违””为活动主题,积极开展“百日安全”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为确保“百日安全”活动扎实有效开展,项目部于2014年9月24日召开全体员工动员大会,传达“百日安全”活动文件指示精神。充分利用会议、培训、演讲、报刊、板报、橱窗、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全面提升员工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确保活动目标实现。
一、活动期间项目部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制定方案和措施,精心策划行之有效的活动计划,并深入到班组、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指导。
组长:副组长:
组员:
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各施工班组班组长项目部从上到下建立了监督、监管体系,对活动真正做到了责任明确、逐级管理,使广大干部职工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认识转变为自觉行为融汇到日常工作中去,形成人人关系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自活动开展以来组织人员进行培训5次,广泛利用黑板报1块,宣传标语横幅3副,安全生产倒计时牌版等大力宣传各种安全知识,通过班前会等形式强化预防事故的发生和自我保护等相关安全知识,对特殊岗位、工种、作业人员,进行了专项管理,提高安全技能,坚决杜绝各类事故隐患发生。
三、认真落实冬季施工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做好防冻、防雪、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等防范工作。强化冬季施工的组织领导、责任到人,建立防火、防煤气中毒责任制,防止火灾和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遭遇大雪、大雾、风力6级(含)以上的恶劣天气时,不得进行吊装、高处等露天作业,风雪过后应对脚手架、起重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基坑边坡、临时用电系统等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继续施工,确保冬季施工的安全进行。另外在供暖前对自给供暖系统(锅炉及相关设备设施)按程序进行认真的维修和报验,对供电管理系统、岗位责任制、司炉工持证上岗等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验收,确保不出现安全问题。
四、活动期间项目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从重从严、坚持不懈、深入持久地开展反“三违”专项治理活动。要深刻认识“三违”的危害性,把反“三违”与日常生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贯穿到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班前安全活动、日常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中去。对发现的“三违”视同未遂事故,严格按相关规定上限进行处罚,决不姑息。对严重“三违”人员要重拳出击,决不手软,不留情面。在今年的“百日安全”活动中,通过我们的宣传工作及活动实施方案。使“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成为每个从业人员的自觉行为。确保“百日安全”活动安全目标顺利实现。
为保证我县节日期间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城乡人民群众和游客身体健康,度过一个祥和、健康的假日,预防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根据××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文件《××县“五一”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食安委办[]×号)具体部署,在“五一”黄金周到来之前,我局会同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执政为民,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我县人民的食品消费安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二、领导重视由于食品安全协调工作及时到位,参加本次检查的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对这次检查工作非常重视,都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实际,都按要求派出分管领导或业务骨干参加检查。各有关部门能够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服从领导,认真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三、检查时间及检查成员组成具体检查时间为4月27日至28日;由卫生局、教育局、环保局、经贸局和畜牧水产局分别派出人员组成检查组。四、检查重点本组检查重点为旅游景区、主要聚餐场所的食品卫生安全,其中主要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检查。各成员单位实行分工负责,其中卫生局主要针对食品原料的采购索证,证照及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落实情况及餐饮具的清洁消毒设施运行情况等进行检查;教育局主要针对被检查学校领导的协调;环保局针对被检查单位的排污情况;经贸局针对餐饮单位大批量购进酒类消费品时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畜牧水产局针对餐饮单位的禽畜肉类检疫证明。五、检查结果据统计,本次联合专项检查共出动车辆2台,检查人员40人次,检查了大中型餐饮单位18间、旅业景区1个、学生食堂2所。检查组对被检查单位共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20份。检查情况表明,我县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总体秩序良好,但仍存在不少问题。
大部分受检单位均能建立健全卫生组织机构和卫生制度。所有的配料标签齐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食品仓库内物品能分类、离墙、离地存放;未发现过期变质食品;仓库内无存放有毒、有害食品;食物冷藏设施数量足够,运转正常,能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为切实做好20xx年农村(含城乡接合部,下同)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根据《20xx年驻马店市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专项治理,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一)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持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或备案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始终保持许可或登记或备案时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农村食品生产企业依法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食品生产小作坊依法登记,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及销售记录制度。
(三)农村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记录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四)食品仓储服务提供者贮存条件达到所贮存食品标签标识标示的贮存条件要求,依法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建立并落实入库查验记录和出库记录制度。
(五)农村食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审查入场销售者经营主体资格,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建立并及时更新入场销售者管理档案。
(六)严厉打击农村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与假冒仿冒食品、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与欺诈、食品商标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惩违法犯罪分子,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氛围。
20xx年全县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5月20日至20xx年11月30日结束。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深入调研。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要根据本方案精神,深入城乡接合部、学校周边、乡镇政府所在地、定期有集市的村庄等农村重点地区,全面了解本辖区农村食品安全状况,找准本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于20xx年5月30日前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二)广泛宣传。专项治理期间,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要采取印发通告,在报纸、电视、#站等媒体开辟专栏,刷写墙体标语,悬挂宣传条幅,在大型公共场所安装制作固定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和专项治理的重点、方法、措施、时间安排、举报电话、奖励办法,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积极参与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的浓厚氛围。
(三)充分发动。专题召开我县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严格要求,切实增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的责任感、紧迫感。要逐乡镇(街道)组织召开由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负责人参加的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动员会,广泛宣传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开展《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等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统一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思想认识,动员食品生产经营者积极、自觉、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自查和整改工作。
(四)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组织监管执法人员依据《食品安全法》和《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对辖区内农村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销售企业、小销售店,餐饮企业、各类集中供餐单位、小餐饮店,在集中交易市场、农村集市、庙会等相对固定场所加工制作销售食品的小摊点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做到区域全覆盖、生产经营者全覆盖、检查内容与项目全覆盖,逐户制作现场监督检查记录,依法查处以下违法行为,并跟踪监督、限期整改到位:
1.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或备案卡等合法资质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
2.生产经营条件达不到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
3.用非食品原料、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
4.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食品、食品添加剂的;
5.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
9.食品生产经营者有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
(六)严管食品批发商。以县城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农村食品源头地的监管,严格监管食品批发商,督促批发商不采购来源不明、无质量合格证明、标签标示不合格的食品,从源头管控流入市场的劣质食品。要重点检查食品批发商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要劝导食品批发商主动停止经营傍名牌的“山寨”食品,对不听劝阻,执意经营的,要加大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的频次。要加强对批发商仓库的突击检查,重点查处批发商涂改食品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农村食品送货车的检查频次,斩断劣质食品流入农村市场的链条。
(七)规范经营行为。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要督促食品经营者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不采购来源不明、无质量合格证明的食品,加强对食品经营场所“五防”设施、卫生状况、温控设施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定期对在售和库存的食品进行检查,及时清理过期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保障散装食品安全。
(八)强化监督抽检。要加强对农村食品市场的抽检力度,重点抽检“山寨”食品、“五毛”食品,重点抽检食品批发商、大中型超市,对抽检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要深查细究其来源,查找上级供应商(批发商),重点打击,源头治理。
(一)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农村食品市场整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县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和暗访,督查和暗访情况作为年底对各食药所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请于每月28日前报送本月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月报表(详见附件);于7月5日前书面报送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阶段性总结;于12月6日前书面报送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总结。总结要有具体的数据、案例、监管成效等。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县局食品安全监管股,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发传真或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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