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读者通过阅读和解读书籍,对书中情节和主题进行总结和评价的表达形式。下面是小编精选的几篇热门读后感,希望能够给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老鹿王哈克》这部小说的作者是沈石溪,他原名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1969年初中毕业后赴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十八年。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曾获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大奖、杨唤儿童文学奖等多种奖项。
开始的时候,你前一秒还慷慨地想象着要同老狼决一死战,但当老狼突然出现在鹿群时,你身上鹿的勇气顿时烟消云散,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逃跑。然后,做好了和老狼同归于尽的准备的时候,杰米竟然公然挑战你,你为了和老狼同归于尽,放弃了王位。
几天后,老狼又来了。你看见杰米看见狼时逃命跑的最快。最后你终于运用你杰出的智慧和老狼同归于尽!
我感到只要用心去做了就一定会成功!
今天,我读完了沈石溪《斑羚飞渡》作品里的其中一篇文章――《老鹿王哈克》。
这篇文章,它让我懂得了一些我们课堂中,没有学到的知识――公鹿的鹿角具有哪些功能。
公鹿的鹿角主要具备两大功能;第一功能:是向异性炫耀、讨取母鹿的欢心:第二功能;是同性之ji间为争夺王位,或配偶进行角逐的武器。由于繁衍后代的强烈本能,在适者生存的遗传规粝拢鹿角的第一功能往往胜过第二功能;鹿角趋向于更高大、更壮观、更漂亮、更艺术化,而战斗性能却被削弱了。
这篇文章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多读书,读好书,掌握更多的知识,让知识武装头脑。
我今天读了沈石溪写的十二本动物小说之一的《老鹿王哈克》,书中的故事离奇、可歌可泣。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老鹿王哈克》这篇文章写了一个情节曲折的故事。到底是什么故事呢?哈哈,不要着急,听我慢慢道来,这篇文章的大意是这样的:
哈克当了八年的王者了,它的肌肉己慢慢松散,牙齿也不太好用了,一头老狼又把这群鹿视为囊中之物,每隔十天半个月便来叼走一头鹿,有时是一头活泼可爱的小鹿,有时是一头垂暮之年的老鹿,再有时是一头刚刚分娩的母鹿。几个月过去了,在狼口中丧生的己有十四头鹿了!恰恰在这个时候,一头刚成年的公鹿来向哈克挑战,这头公鹿是谁呢?原来是它――杰米,杰米一定是看哈克的肌肉已经松散了,牙齿也不太行了,才向它挑战的,不然,杰米是不会轻易向哈克挑战的。因为哈克有一手绝招,那就是战斗中让对方不知不觉地抬高鹿角,然后出其不意,刺瞎对方的眼睛。哈克当上鹿王的这八年,己有过二次这样的挑战,第一次是叫森森的骚公鹿,被刺瞎了眼后自坠山崖而死;第二次是卓卓,算它命大,成了独眼龙。杰米先发制人,低着头向哈克冲来,它敏捷地躲开了,杰米刺了个空,但哈克毕竟老了,动作不灵活了,有几次躲闪时慢了几秒,下颊被杰米刺破了,鲜血滴了下来,染红了身下的几颗草,但杰米的鹿角也己不知不觉的慢慢抬了起来……“是时候了”,哈克想。于是它猛地一低头,向杰米冲去。可当它的鹿角己刺到杰米的眼睑时,它退缩了,因为哈克想:我己十五岁了,就要死去,而杰米年轻力壮,一定能把鹿群管好。于是它为了整个鹿群的安危便断然放弃了王位……可鹿群偏偏不领情,当杰米成了鹿王后,其它鹿都一骨脑儿的围着它转,而没有一头鹿来理哈克,好象它自出生以来就一直是头草鹿似的,哈克觉得生不如死,就和老狼同归于尽,也算是为鹿群积福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心里五味杂陈,象打翻了五个调料瓶似的。我想:哈克可真勇敢呀,它为了整个鹿群的安危,做了这么大的牺牲,是多么值得鹿群尊重,可是,唉!鹿终归是鹿,终归是低等动物,不象我们人会眷念旧情,它们也不想想,哈克为了什么才放弃到手的王位?还不是为了你们整个鹿群的安危着想,要不然它还是高高在上的王者。如果我是一头鹿的话,我会打心底儿感激哈克,一定不会不理它,不会瞧不起它,我还会象对待鹿王一样对待哈克。
哈克是鹿群的老国王,它已经15岁了。我虽然不知道15岁对鹿是什么概念,但我知道,那应该是青壮的年龄。在哈克的统治下,鹿群生活得安宁极了,可半年前迁到这的一头狼彻底破坏了这份安宁。这只狼每隔七八天就抓走一头鹿,就像人类取定期存款,半年下来,被抓走的鹿不下20头。鹿王哈克下决心要打败这只狼,于是开始积蓄体力,准备应战。就在这时,一头年轻的公鹿杰米却出来挑战哈克的.地位。哈克异常愤怒,可是尽管哈克知道杰米的缺点,也能轻松取胜,但当它想到那头凶恶的狼,为了保存体力,它最终放弃了与杰米的决斗,将王位拱手让给了杰米。
与恶狼开战的那一天终于到了,那是一个下午,鹿群见到狼后四散逃走,只剩下已不是国王的哈克。恶战开始后,哈克身上被狼咬了10多道血淋淋的口子,还不住地往下滴着血,老狼身上却只有两三个小伤痕。哈克已退到一块大石头边,就在这一刻,狼的肚子全部暴露在哈克的面前。哈克身子往后屈,脚顶住石头,猛一用力,整个身体像箭一样射向老狼。老狼还没反应过来,肚子已被鹿角捅出两个大窟窿,哈克也筋疲力尽。经过一下午的恶战,狼和老鹿王哈克都在漆黑的夜晚断了气。
看完这篇文章,一丝悲凉感涌上心头。老鹿王哈克,抛弃了国王的位子,奉献了自己的生命,就为换得鹿群的安宁。可这一切,鹿群却浑然不知。
翻开《老鹿王哈克》,仿佛走进了动物世界,让我流连忘返,沉醉在书的海洋。其中,作者用第二人称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只凶残、狡诈的老狼一直把鹿群当作它的屠宰场、它的粮仓!它使哈克统率的鹿群数量锐减,使心高气傲的哈克内心受到侮辱。当那只如黑色幽灵般的老狼再一次出现的时候,哈克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为了鹿群,一定要把老狼除掉!面对老狼,它没有懦弱,也没有逃避,眼神中流露出的一种坚定和信念。经过几番内心的挣扎,它终于把鹿懦弱的天性甩到脑后,并果断地同老狼展开了殊死搏斗,最终它为鹿群消除了一个隐患、驱散了笼罩在鹿群上空的恐怖阴云。而哈克呢?它实现了自己的崇高理想,成为了一只光荣、自豪的鹿。
我十分赞赏哈克在困难和危险面前的勇敢,不软弱、不逃避和它身上的那种为了集体荣誉,而放弃自身利益的高尚的品德。在现实生活中,有好多像哈克一样在困难和危险面前不软弱、不逃避的英雄。谭千秋,一个家喻户晓的英雄,当四川汶川发生地震时,他正领着同学在教室里上课,突然地震了,他赶紧用自己的身躯挡住了正往下掉的铁板。当人们从废墟里将他们救出来的时候,谭老师被铁板压得血肉模糊,四个同学得救了。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很多,和他们相比,我感到了深深的自责,自己的行为举止与他们截然相反,差距甚大。我是家里的独生子,什么东西都自己一个人去享受,从不和他人分享。有什么好东西,我都不愿意和别人共享,还总想将别人的一份也给自己,不愿意分给别人一点点,自私自利。
他们是我的楷模,我的榜样!他们都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证明: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间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这才是我为之感动的,这种精神才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故事的简介是这样的:老鹿王哈克随着时光的流逝已经到了晚年,不再像年轻时那样生龙活虎,行走的动作不再像以前那样伸缩自如,而哈克却又不想放弃如此风光的称号――“鹿王”,不久,鹿群出现了骚动,一只凶猛的狼正虎视眈眈地盯着自己的盘中餐,哈克与鹿群在逃亡过程中鹿群起了内讧,为了自己的同伴,哈克用石头将自己的角磨得锋利无比时刻做好与老狼搏斗的准备。因为哈克有着多年的战斗经验,完全可以打败那只年轻力壮的鹿,可为了顾全大局,哈克经过了一番心里挣扎果断放弃,把鹿王的名誉置之度外,放弃对战,想着凭自己的实力能够保护好鹿群打败老狼,可是在做后一刻,老狼做了最后的挣扎,反而打上了自己的性命。
读书不仅让我学到了丰富多彩的知识,让我们感受到了人物的性格特征与精神,还能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扩展了我们的知识面,书真是我的良师益友啊!
读完这篇文章,我很感动。老哈克的日子屈指可数了,但当他的火快灭的时候,他会为鹿做点什么,给鹿带来光明和幸福。改变世界。它的理想是与老狼战斗,与老狼战斗到底。这是任何一只普通的鹿都无法想出的理想。作为一头鹿,作为一个食草动物,有一种对食肉动物的恐惧,但老哈克最终克服了这种恐惧,成功地实现了自己的理想。
为了我们这个社会理想,哈克忍受了杰米争夺,艾莉的厌恶,鹿群对它的种种市场冷落和嘲笑,哈克都接受了。
这天,狼来了,作为夕阳行军狼血来了。对于恐狼提示您投的腿拼命地跑,我想走就走狼。然而,当狼捉一对鹿的母亲,你的狼的恐惧突然消失了。哦,不,不!我哈克从来没有让悲剧重演几天前安娜的母亲!突然间,你的身体成分是充满了勇气,你去投长腿迎接了狼,狼是殊死搏杀,以命相拼!最后,你用智慧打败狼。可以很快达到当你赢到最后,你狼做一个绊脚石,跳闸你哦!你有你的智慧,狡猾的狼狼有,你终于死了,这是一个鹿可以做最大的努力。
你之所以发展能够有效实现学生自已的梦想,是因为你心中有一个企业目标,一个没有志向,一个民族伟大的志向。为了解决这个社会目标,你忍受一切,好几次你都想放弃,但你还是需要坚持下去了。我们在学习专业成长的过程中,也会有不同目标,也会遇到一些困难,但是可以和你遇到的相比,真是太小了。可我们国家还是会放弃工作目标,半途而废,而你却是如此坚强,克服这些困难。这一点我要向你学习。
也许,鹿群不理解你的所作所为,但我会永远记着你,向你致敬!
今天,我读完了《老鹿王哈克》,当合上书的那刻,我陷入了沉思。
故事讲的是一只老鹿哈克。哈克作为鹿王,他不愿眼睁睁地看着他带领的鹿群被一只阴险狡猾的老狼逐个叼走、咬破喉管。所以,他决定带领鹿群离开这片草原,他们从半夜三更迈开脚步,跑了七天七夜,经历、跨过了不知道多少个山谷、大河、田野、荒原,路途还死了两只老鹿。可老狼却像一个魔鬼的化身,死神孵出的幽灵般,踏着悠哉悠哉的脚步来到了鹿群所在地,最多不过用了三天功夫啊。于是,又回到了在草原上的情景:鹿群成了老狼无限的鹿肉鹿血库,十天取一次鹿血鹿肉,至今已取过十四次鹿血鹿肉了。
一种国王才有的神圣使命驱使老鹿王哈克做出一个非凡的决定:同老狼决死一战。然而,就在哈克休养精力,保存实力的时候,杰克竟然好意思要和哈克战斗抢王位。真是“花猫窝边凑,窝里小鸡斗”。哈克只好忍气吞声,把王位让给了它。过了许久,老狼终于出现了,一开始,哈克的四肢还不受理智控制,拼命往鹿群跑。后来,哈克选择为马鹿家族奋不顾身去死战!最终,哈克以他的鹿王智慧加以敏捷的身手战胜了阴险狡诈、凶狠残暴的老狼,用鹿角把老狼“捅死”于山谷之中。正当哈克仰天大笑时,一个灰色身影飞起飞落,只听见“咔嚓”一声,山顶出现了两具尸体。原来,老狼用最后一口气一滴血咬断了哈克的喉管。
故事的最后哈克牺牲了,因为它不顾一切的付出,鹿群获救了。哈克作为一匹已经15岁的老鹿,在战斗能力上是远远落后于老狼的。但身为鹿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他选择了浴血奋战,这是领袖的光环,也是挑战本能的坚韧勇敢,我很佩服他的强大心脏。老鹿王的故事告诉我集体的利益高于个人,在学校和团队里,我们要始终记住我们的努力不止为自己更为团队而战。老鹿王最后的疏忽大意也提醒了我在任何一次竞争中,不要因为暂时的领先就麻痹大意,时刻保持警惕才能赢,还赢得漂亮。
今天,我读完了老鹿王哈克这篇文章,让我体会到了挑战自我是多么艰难,又是多么伟大。
哈克作为头鹿,率领着一群活泼快乐的鹿群在草原上生活着。在谁也没想到的情况下,从来没有野兽的草原上竟来了只凶狠残暴的狼,狼是一只狡猾而又贪得无厌的动物,每隔十天就从哈克率领的鹿群之中叼走一只,然而哈克和他们的子民却毫无办法。直到有一天,你觉得逃跑是拯救鹿群的唯一办法了。于是,哈克率领着鹿群跑了七天七夜,鹿群自以为老狼再也不回来了,但是老狼却像一个魔鬼的化身,死神孵出的幽灵奇迹般地出现在他们的眼前。哈克绝望了,整个鹿群绝望了。
一种鹿王才有的神圣使命驱使着哈克做出一个非凡的决定,跟老狼较量一番。可就在你保存实力的'时候,杰米却向你挑战。你只好忍气吞声,把王位和妻子让给了他。这是让谁都无法接受的事情而哈克却忍了下来。老狼终于出现了,哈克的心里有些害怕驱使着哈克后退,可妻子和王位又在激励着哈克冲向老狼。哈克最终以智慧战胜了老狼把老狼“捅死”在石头上,可就在哈克骄傲的时候,幻想着妻子回到他的身边时,杰米把王位让给他时,老狼发动了最后一次攻击一口咬住他的脖子最终哈克"失败"了!
虽然哈克失败了,但哈克从心中战胜了自己,让我学到了把集体的利益放在前,也让我知道了挑战自我是多么的伟大、艰难!
认真地阅读完《老鹿王哈克》,合上书后,我的脑海里浮现了这样一番景象:老狼隔十天就来鹿群吃一头羊,虽然吃得很少,而且隔的天数还很多,但是,天长日久,有再多鹿的鹿群也经不住他这样吃。于是,老鹿王哈克想与老狼决一死战,为了这个为种族着想的决策,老鹿王不惜让掉了自己的王位、妻子。最后,因为一点粗心大意,它和奄奄一息的狼王同归于尽了。
这不禁让我想到了红军战士,他们一个个为了我们中国的领土,为了老百姓能过上一个好日子,不惜舍掉自己的亲人、生命,冲锋陷阵、毫无畏惧,最后他们靠着这些坚定的信念,把拥有着飞机坦克的敌人打败了。牺牲了自己,却让他们以后的子孙后代,过上了平稳的日子。
这些为集体着想,却不惜牺牲自己一点利益的人或动物,难道不值得我们去学习吗?
。
《老鹿王哈克》这本书真有意思,我记忆犹新的部分是关于哈克和杰米之间发生的事情。书中描述了哈克在被杰米挤下后受到了无比的冷落,决定和老狼决一死战,不幸的是最终却和老狼同归于尽。
在战斗的过程中,有一次,哈克不忍心刺破杰米的皮使杰米受伤,让老狼得胜。
可是最终,亲爱的哈克啊,胜利冲昏了你的头脑,你根本没有想到老狼还没有死,让它用同样的“装死术”将你杀死,不过老狼也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
这个故事让我最有感触的是:要认清真假,不要被胜利搞得昏头转向,反而导致失败。
整个世界,因为有了书籍,城市才有了生机;细小心灵,以为有了书籍,内心有了舒畅;每个生命,因为有了书籍,头脑才能变得聪明!
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笔下的《老鹿王哈克》深深感动了我,老鹿王为国分忧,绞尽脑汁想办法来极力挑战老狼,它被想得神魂颠倒,想得心力交瘁……可是,一只叫杰米的公鹿却在这时向它发起挑战,可是哈克想起打老狼更重要,就匆匆逃跑了,放弃了王位。后来,艾莉(它以前的配偶)因为它不再是鹿王而离开了它,投进了杰米的怀抱,可怜的哈克!又在失去王位上多加了一层失恋。当老狼来临时,你奋勇前进,可惜,你犯了轻敌的错误,与可恶的老狼同归于尽了。哈克,你是整个鹿群的骄傲!我为你感到自豪!
其中,我也有印象最深的一部分:老狼从岩石上重重得掉落在地。你看见,狼腹上露出两只深深的`窟窿汩汩冒着雪花;转眼间,血窟窿里迸出两截肠子,滑到地上。你仰起头,对着蔚蓝的苍穹,向着玫瑰的云霞,引颈长啸。呦——呦呦——这是胜利者的欢笑,你陶醉了。这是多么悲壮的时刻呀!此刻的老狼俨然成了英雄!
书映光而读之。每个人都应该勤奋读书,做到枕经籍书!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老鹿王哈克》,感触颇深。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度过了十五个春秋的老鹿王哈克,已经感到了死亡的到来,但是年迈的他不甘心就这样死去,他想到了前几个月出现的一匹老狼,它一直来骚扰鹿群,让这群鹿惶惶不可终日。于是哈克决定想一个方法来杀死老狼。
哈克把自己的八叉大角磨得几乎透明。但这时,杰米又和哈克来争夺王位,哈克本想给杰米致命一击,但考虑到了杀死老狼是目前最重要的事情,于是就放弃了争夺。
终于有一天,哈克等到了这个机会,运用了自己的机会与八叉大角,成功的杀死了老狼,但是它也没有就此善罢甘休,最终与哈克同归于尽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被哈克那勇敢、不屈、忍辱负重的精神所震撼,面对死亡,哈克没有第一个想到自己已经失去了王位、伴侣、甚至尊严,而是第一的想到了整体的利益。除此之外,我们还应当学习哈克那种面对困难不屈不挠的精神:不用畏惧什么,朝着困难迎难而上,困难也自会迎刃而解。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老鹿王哈克。鹿王哈克的高尚品质使我深受感动。这篇文章主要写了:老鹿王哈克预感到自己的死期快要临近,他想为鹿群做点什么,可是却心有余而力不足。有一只老狼,很狡猾,他总是神出鬼没,老鹿王哈克带着鹿群东奔西跑,可是还是甩不掉那只狼,他知道如果自己杀死了狼,那么会给鹿群带来很大的好处,让鹿群可以更好的繁衍生息。可是每次当郎出现的时候,他总是退缩,总是不敢向狼发起挑战。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又有一只公鹿向他挑战,希望得到王位,他知道自己如果挣回王位,就无法为鹿群做出贡献,而如果不争夺王位,他将从鹿群中的佼佼者变为连母鹿都不如的败退者。经过一番心理斗争,他选择了退出战斗。狼又一次出现了,他没有上前,狼追着一只母鹿和一只小鹿跑,他想起原来也有一只母鹿和一只小鹿葬身狼口,他不愿意让悲剧重演。于是他冲向前去,挡在了母鹿、小鹿和狼中间。母鹿和小鹿逃开了,他把狼引到一条绝路上,和狼开始搏斗。可是他到底还是不如狼轻巧,原来被他当成武器的鹿角变成了累赘。这时他想到了一个方法,他减弱了搏斗,假装要被狼制服,果然狼上当了。老鹿王哈克倒了下去,狼开始对他的鹿角产生了兴趣,鹿王找准机会,照着狼的腰插了过去,把狼顶在石壁上。一分钟后,他慢慢的'放下了角。狼突然扑上来,对着他的血管一口下去。他后悔了,他不应该轻敌的。狼是只要有最后一口气,就会和对手拼命。可是后悔已经晚了,他听见了自己喉咙被咬破的声音。太阳落山了,暮色中,他和狼的身体渐渐地冰冷了下来。
老鹿王哈克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鹿群的繁衍生息。我想他不会后悔的。虽然自己死了,但是他已经做到了任何鹿都做不到的事情:向狼挑战。我想此时他可能已经不算是一头鹿了,他像一头勇猛的战士,为子孙后代做出了无悔的贡献。
“你不甘心就这样普普通通地死去。你虽然是鹿,但你不是一般的鹿,你是勇敢的智慧出众的鹿王。你希望自己生的时候与众不同,死的时候也与众不同。你希望能给自己统治了八年之久的'鹿群留下点永远纪念的东西。你希望自己最后一抹生命的火焰能给鹿群增添些光明”这就是一只鹿王的使命。
——题记。
每当我再次捧起这本书,我的脑海中就会浮现一只年迈却骁勇善战的老鹿王,你昂首东望,眼中闪烁着智慧与警惕,你时刻与狼群周旋,哪怕身边只有一只小鹿。你在这个世界度过了十五个春秋,这对以长寿著称的龟来说,只是生命的开始;对于主宰世界的人类来说,才刚刚进入青春年华。对鹿来说,十五年就是生活的全部,就是生命的尽头。
美丽的语言文字在书中得到了最大化的展示,我仿佛身临其境,又好似来到了这些不平凡的动物身边,感受他的呼吸,感受他的痛苦,体会他内心的煎熬,“你后悔了,但后悔已经晚了。你听到自己的颈窝处传来了狼牙咬断的脆响,热血飞溅出来,你再也无力站立,浑身瘫软,四肢一屈,卧倒在地。你和老狼的身体同时慢慢变冷却了。暮色沉深,把一切都盖住了,山谷恢复了四一般的寂静”我的心随着老鹿王沉寂在曾经辉煌的山谷间,虽然你走了,但你用自己最后的生命成就了鹿群,让生命的光彩在这一刻得到最华丽的绽放,虽然我还是忍不住流下了两行热泪,但我内心为动物间的这种力量而深深折服,更为沈石溪唯美的语言表述深深地致敬。
读一本好书是一种生活中的乐趣,更是一种精神上的享受,我愿意在这样的阅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每当我翻开那本书时,我再一次闯入了动物世界。那里的动物也有感情,种种事情描写的淋漓尽致,耐人寻味,让我流连忘返。
这不是一本专写一件事的书,而是各种动物的故事联合在一起的书。但让我最难以忘怀、最为之打动的还数是《老鹿王哈克》这一篇故事。
哈克原本可以打败杰米,让自己可以享用最可口的草;最清的水;最高的权利和最美的艾莉。但它放弃了这一切的一切,为的就是它的鹿国人民,它用自己的生命来杀死了老狼,而杰米却是第一个跑的,它用实力告诉了它的'子民它是最棒的!读到这,我的泪花差一点喷了出来。
此时此刻,我心里真的挺佩服哈克的,因为人都不大可能用生命来换取朋友的命。何况哈克的子民都是没有感情的,不值得他这么做,所以我很佩服它。没想到,动物也有和人类一样的感情。读完这本书,我最受感触的就是动物也有属于自己的感情,而这种感情通常是比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更加坚硬!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度过了十五个春秋的老鹿王哈克,已经感到了死亡的到来,但是年迈的他不甘心就这样死去,他想到了前几个月出现的一匹老狼,它一直来骚扰鹿群,让这群鹿惶惶不可终日。于是哈克决定想一个方法来杀死老狼。
哈克把自己的八叉大角磨得几乎透明。但这时,杰米又和哈克来争夺王位,哈克本想给杰米致命一击,但考虑到了杀死老狼是目前最重要的事情,于是就放弃了争夺。
终于有一天,哈克等到了这个机会,运用了自己的机会与八叉大角,成功的杀死了老狼,但是它也没有就此善罢甘休,最终与哈克同归于尽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被哈克那勇敢、不屈、忍辱负重的精神所震撼,面对死亡,哈克没有第一个想到自己已经失去了王位、伴侣、甚至尊严,而是第一的.想到了整体的利益。除此之外,我们还应当学习哈克那种面对困难不屈不挠的精神:不用畏惧什么,朝着困难迎难而上,困难也自会迎刃而解。
这部小说的作者是沈石溪,他原名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1969年初中毕业后赴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十八年。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曾获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大奖、杨唤儿童文学奖等多种奖项。
开始的时候,你前一秒还慷慨地想象着要同老狼决一死战,但当老狼突然出现在鹿群时,你身上鹿的勇气顿时烟消云散,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逃跑。
然后,作好了和老狼同归于尽的准备的时候,杰米竟然公然挑战你,你为了和老狼同归于尽,放弃了王位。
几天后,老狼又来了。你看见杰米看见狼时逃命跑的最快。最后你终于运用你杰出的智慧和老狼同归于尽!
我感到只要用心去做了就一定会成功!
这几天我读完了《老鹿王哈克》这本书,书中哈克的表现令我佩服和震惊。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鹿王哈克,它的年纪已经很大了,甚至预感到了死亡的来临,于是它就想在我死去之前一定要为鹿群做点什么,它一直没有想到要做些什么可是有一天来了一只狼,它吃了许多鹿,哈克它为了保存实力与狼战斗而放弃了王位,有许多次都心生恐惧跑了,到了最后它终于和狼同归于尽。
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出生于上海是中国作家儿童文学委员会上海作家协会理事。
这个故事主要告诉我们要为他人着想,要用自己的全部神州行是生命,这样一生才会有意义,还有一定要谦让,这样才可以就像课文中说的一样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希望大家也可以去认真看一看,仔细品味其中的道理。
在这个星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斑羚飞渡》。里面有一个故事,《老鹿王哈克》。这本书让我有很深的感受。
这个故事主要写了:在大草原上,有一只年轻的鹿王。他在鹿王的位置上呆了10年,一直都没有其他的鹿来夺取王位,因为他的`挑眼,非常厉害。一不小心,双眼都会被戳瞎。虽然他的地位没有动摇过,但一直被草原上的老狼困扰,每十天都会叼走一只无辜的鹿。真在他苦思冥想怎样对付老狼时,突然有一只鹿向它发起挑战,但老鹿王哈克不想浪费力气和其他的鹿争斗,让那只羊获得了胜利,当上了鹿王。几天后,在一天晚上,哈克遇上了老狼,和他决一死战。可最后哈克用性命换来了羊群的安宁。
哈克用性命保住了羊群,这种精神让我佩服他。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让我感受很深。
从前,有一只鹿王哈克,已经十五岁了,对人来说十五岁还很青春,但对鹿来说已经是生命的尽头了。
但是鹿王哈克却不甘心就这样普普通通的死去,因为它是勇敢聪明出众的鹿王。它想生的与众不同,死的也要与众不同。它希望把自己最后一抹生命的火焰能够给鹿群增添一点光明。
在鹿王王位争夺战中。老鹿王哈克主动放弃了王位,让位给了年轻的杰米。哈克这样做是为了保存体力,对付威胁鹿群的老狼。因为老鹿王哈克知道,王位固然重要,但是种族的生存和繁荣比王位更重要!
在鹿群对失去王位的哈克冷落的时候。老狼来袭击鹿群。是老鹿王哈克挺身而出,用自己的身体挡住老狼伸向小鹿的狼牙。哈克用自己衰老的身躯和老狼进行了殊死的战斗。最终老鹿王哈克用出众的智慧打倒了老狼,和老狼同归于尽,拯救了鹿群。
从这个故事,让我看到了老鹿王哈克的伟大和无私的精神。为了鹿群的生存和繁荣不惜牺牲自己的王位和生命。对于这种牺牲自己利益换取别人幸福和快乐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生活中我们也不能只想到自己,要多关心别人,关心班集体,做一个有爱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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