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优秀的作文往往能够给人以启示和鼓舞,使读者在碰到问题时能够积极思考和解决。在写作优秀作文时,我们可以参考一些范文,从中学习优秀的写作技巧和表达方式。
我从小生活在大院里,这里很美,到处生长着大树,我们喜欢在树荫下追逐打闹,开心玩耍。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在我们的大操场上打篮球。我们的篮球场很大,几乎每个放晴日都有很多大哥哥在球场上酣畅淋漓地打篮球。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去凑热闹,看他们打比赛,经过日复一日地耳濡目染,我也爱上了篮球。
听妈妈说,我从小就跟篮球结下了不解之缘,我在五岁的.时候就抱着小皮球在篮球场上拍球玩耍,总是不厌其烦地去“投篮筐”,即便个头很小,根本够不到篮筐,我也很喜欢不停地去尝试。
随着时间推移,当我的个头渐渐高了,就经常在篮球场上和一些叔叔打对抗,由于个头比他们小的缘故,我的身体也比较灵活,一些叔叔在抢球的过程中也没我灵敏。有一次,一个大人看到球就在眼前,要伸手拿球,可是,他刚要碰到球,一阵风在面前闪过,球不见了!他一眨眼的工夫,球就进了,他看见我和队友一一击掌,他就感叹道:“唉!这小子跑得真快!”
我的爆发力惊人,有一次,球在空中旋转着,我就跃身一个跳跃抢到了球,我突然出现在小伙伴的面前,在超越小伙伴的瞬间,露出了自信的笑容,对方看得呆若木鸡。我猜他们心里肯定在想:“这小子,太与众不同了!”
如今,篮球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正是因为我和篮球有不解之缘,才能让我这么有耐心并且花费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完成我的篮球梦,我一定要努力让自己成为一名顶尖球员,请大家为我点赞!
有人说人生就像是一本书,而我说照片就是那本书中最美丽的插图。
——题记。
(一)照片——手。
我喜欢在网上看一些稀奇古怪的照片、不是美丽的风景,而是形形色色的人或事。手,再平常不过。而照片上的手是最美丽的。有一只苍老的手拿着一只牛奶杯。我想它肯定是一位母亲的手,为辛苦的孩子端上一杯香浓的牛奶。还有一只手是光滑稚嫩的。我想它是一只婴儿的手,如同她的心灵一般纯洁。还有一只手是捧着书本的,我想它肯定是一位学生的手,他的手不仅是捧着本书,还拿着一把开启智慧大门的钥匙。
(二)照片——老人。
一位满头银发的老人呆呆的伫立在那,照片是黑白的,只能看见老人有些弯的详和而孤独的背景,没有看到老人的脸,但我能想象地出那是怎样一张苍老的脸,怎样的一双孤独眼睛望着街的那边,或许看不能想象出它后面的故事,可看那孤独的背景,是否有些熟悉,在我们的生活中是否有相同的照片,或许在你离开家时不时的一眼会望见阳台上依然有个熟悉的背景,或许我们并没有留意。
(三)照片——蝴蝶。
金色的光照耀着那一对最美的翅膀,一只蝴蝶正破茧而出。它飞的`是那么骄傲,但却没有一丝留恋,它尽情的展示出自己的翅膀,看到这张照片时,我去惊叹蝴蝶破茧而出的勇气和它那双美丽的翅膀。可只见那茧壳孤独的在那里,我想或许是蝴蝶被茧关了太久了吧?它才会那么不留恋那栖息这么久的“家”。我隐约听见茧壳对那美丽的蝴蝶说:“度过漫长的黑暗,是为了得最闪耀的光芒,而那束缚却是为了让你以后更自由的飞翔!”而蝴蝶却无情地飞走了。
时间的齿轮还在转动着,多少花开花落已经不再重要,多少是是非非已云淡风轻。然而那朵种在我心里的花依旧灿烂地盛开着。它——让我着迷。
已不记得是哪一个骄阳似火的中午了,我与家人欢快的去了植物园。
一路上,各种奇特的花草让我赞叹不已,娇嫩欲滴的花儿使我们喜欢上了花。然而,到了后面,却看见一大片草地,中间开满了色彩艳丽的花儿。若论色彩艳丽,一路上多得是花比它艳、比它美。而特别的是,一路上的花都是真正的“温室里的花”,有着大大的.玻璃罩着、空气的湿度和气温都由专业人员时刻控制着,下雨、日照都有极严格的时间标准。而这些花,却如同普通公园中不知何时冒出的花一般,零乱肆意的生长在无人踏及的草地上。我十分好奇,却只瞄了几眼就跟着家人走了。
这时,天空上的太阳被乌云挡住了,过了一会了,落下了几滴雨滴,如同老天无意散落的雨滴。随后滴得越来越多。我和家人连忙到一旁躲雨。
雨滴猛烈地掉落下来,用力的敲击着地面,盛开出美丽的雨花。
我开始担心那不知名的花儿,回头望去,只见雨滴毫不留情地打在花瓣上,放肆地击着花儿娇嫩的身躯上,嚣张的吼着。而花儿在强烈的打击下摇摇晃晃。我可以想象出假如花儿有语言,它必定会尖叫、愁眉苦脸。
雨渐渐地停了,太阳又重新露面。而不知名的花儿在太阳的照射下灿烂无比。
我无比好奇,跑去看花的语牌,看到了一句话,不由得赞叹,而那句话和花瞬间让我铭记、着迷。
——格桑花,高原上美丽的生命。风愈吹,她愈坚挺,雨愈打,她愈灿烂。她,不是温室的花;她,不会倒下。
格桑花被我留在心底,每每想起都会嘴角上扬。格桑花——你真让我着迷。
我是从他处转学来的,从二年级进入一附小这个千人家庭中,在不认识几个同学的情况下,我会去操场上走走。只要稍一转头,就能看到篮球的身影。篮球拍击地面的声音,嘭嘭!那声音干脆利落。我听着这声音,也停在了树旁,看着四五六年级的哥哥姐姐挥洒着汗珠,舞动着指尖的篮球,那身影,实在薄酒、帅气!汗水布满脸上,在阳光的折射、反照下,显得很亮,是白色的光,还稍带些红色和黄色。在那之前,别说打,见都见不到。那是第一次,让篮球“撞到了头”。
在那之后,我经常会去操场上看球,不止是学校,家旁边也有篮球场。
在三年级下学期还是四年级上学期的时候,我有些记不太清了。我终于挡不住篮球的诱惑力,加入了篮球组。练习篮球过程中我很开心,很入迷。
篮球是无氧运动,那么体力和肺活量不能缺的,为此,四年级的田径队中,是看得见我的。打篮球。
也需要速度,每天回家爬五楼,是很累,但却是强化腿部肌肉的好办法之一,上学也便如此。因为这样,我还参加过一次运动会,夺得了亚军。我已无法放下篮球。我在家中也是如此。
在班级中,换过班主任,林威老师在操场上变为拥有兽性、黑皮光的熊。这也带动了班球水平。林威老师也曾组建了一年的学校中唯一一个自创自办的篮球组织——“6ba”。
魅力有两种,一种新奇的、美丽一时、却很短暂的吸引力。而另一种,是持久、可以让你永恒向往的,而这也会给你一种暴发力和动力,甚至改变一生的决心。
篮球便是如此,是永恒的,在我心中,他是我认为唯一永垂不朽的艺术。到现在,这个想法促动着我,我的指尖经常看得见篮球。球架下留着我的汗与气味。
任何有魅力,对我而言,篮球是永恒的魅力之一,是艺术,艺术可以改变我,而在我看来,篮球便是艺术。
我喜欢篮球,热爱篮球,篮球真让我着迷!这并不夸张,就像毕加索也因爱好而出名!放弃主科的决心。像那些为艺术而死的人,为爱好而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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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要选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品德高尚的人说话,我对读书如痴如醉,我对读书非常着迷。
记得那在一次阳光明媚的中午,我正在如痴如醉的看着《西游记》,妈妈在厨房里炒菜,没过一会,香喷喷、热腾腾的饭菜已经炒好了,然而,我并没有被那一桌的饭菜所诱惑,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我房间的椅子上看书。“吃饭啦,吃饭啦快来吃饭啦,香喷喷、热腾腾的饭菜,再不吃就凉喽。”妈妈不停地叫唤着。但是我还沉浸在《西游记》里的梦幻仙境中。正在一抽一泣的以为故事里的孙悟空被他的师父给遗弃了,我感到格外伤心。心里不停地骂着,嘴巴还说着:“可恶的唐僧,人家孙悟空是为了你才杀了那几只妖怪的,你好坏不分,欺人太甚,不知好歹!”妈妈听见了,她说:“你嘀咕什么呢?快来吃饭。”晚上,我再看另一个环节,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到了九、十点钟,妈妈让我睡觉,不然把我的书给扔了,我只好乖乖地躺下装睡觉,等妈妈关了外面客厅的`灯,准备上床时,我才悄悄地拿我的小电筒躲在被窝里看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杜甫的这句话使我深有感触,读完了四大名著,我的成绩和作文都提高了许多,所以,我喜爱读书,读书真让我着迷。
生活是一个万花筒,我们都拥有一片蔚蓝的天空,一方属于自己的乐土,我们都不曾忘记这些美好的回忆。其中,最令我着迷的就是摄影了。
长大以后,我有了我自己的单反,了解了相机的用途,我爱不释手。后来,只要有什么节日、文艺晚会,甚至到大街上,我都会带上自己的相机,随时随地记录下美好的瞬间。在学习摄影的过程中,我觉得摄影是一件不*凡的事,他让我学会构图、选景、抓拍、创意等技巧,让我从快乐中学到更多,老师的高度评价和亲朋好友间的赞赏,让我更加热爱摄影。
我的摄影技术越来越好,摄影老师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我从中体会到了摄影的魅力。我觉得摄影是一种人为艺术,他是我们的一张脸,他反应了人世间的喜怒哀乐。当我看着一张张美丽的风景照,我感到愉悦;看着一张张动人的人物图,我感到向往;看着一张张丑陋的新闻照,我感到无比悲愤,我可以洗下一则有一则引人深思的故事。我对摄影更加着迷了。
请拿起我们的相机,记录下美好的瞬间,摄影真让我着迷。
许多人都会有许多的体育爱好:有羽毛球、乒乓球、跳绳、踢毽子、接力赛、跳高、足球等。而我喜欢的运动则是打篮球。
篮球可以锻炼人的耐力,也可以给予人顽强拼搏的精神;篮球可以考验一个团队的默契,还可以给人以胜利的喜悦和失败的教训。
要问我为什么那么喜欢篮球,那得从我九岁的时候开始说起,那天我在家中看电视,无意间看到nba的直播。我不禁看的热血沸腾,从此我就开始爱上了篮球这一项运动。
有一天,我叫爸爸和我一起去楼下打篮球。爸爸说:“就凭你?”我说:“就凭我。我要战胜你。”爸爸扬嘴一笑。他说:“哼,小屁孩儿!”才一开始,篮球就在爸爸手中从我头顶划过一个完美的抛物线。我瞬间不知怎么了,还没反应过来。爸爸说:“怎么样?小屁孩儿。”我不服气,硬闹着再来一次。他对我说:“好吧,三局两胜。”我趁机瞄准篮筐,看准时机,用力一头,没想到下面的一幕让他们惊呆了。篮球在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然后应声进框了。我兴奋地蹦了起来。爸爸看着我说:“不错嘛。”最后爸爸趁我不注意,又来一个投篮。我对爸爸说:“你赖皮,我还没准备好。”爸爸却对我说:“谁让你分心,没有盯着篮球呢。”
经过了这次教训,我以后再也不敢做事分心了。正所谓:人外有人,山外有山,比我厉害的人多的是了。
篮球,我热爱你,没有人可以阻止我对你的热爱。
我喜欢的兴趣爱好很多,如:骑自行车、看书、踢足球、打篮球等等。但是在那么多项的兴趣爱好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打篮球了。
在每个星期六,爸爸都会骑电动车去滨江的田亮阳光俱乐部打篮球,就是在那里,我学到了许多篮球的动作和知识:跨下过人、体前变向、背后运球和篮球的'规则和战术,还在那里认识了许多好朋友。我还会在那里加强训练,让我变成一个更强壮的人。
我非常珍惜和同学一起打球的快乐时光。每一次的投球、传球、假动作、断球,对我而言都是一种超级享受。有一次虽然我的脚指甲盖掉了,但我还是忍着剧痛坚持上完了一整节课。
我不仅爱打篮球,还是一个忠实的篮球球迷。nba和cba的篮球联赛都看过好几十场,看着别人都在球场上打球,我十分羡慕。在cba的赛场上那里的明星有易立、易建联、胡雪峰等。在nba的赛场上,大名鼎鼎的有库里、哈登、汤普森等人有朝一日,希望我也可以去赛场上打球,为国增光。
我在生活中也很喜欢打篮球,如果有时间,我就会去南大、东大去打球。如果进了游戏厅的话,我也会用大部分时间来投篮。
篮球不仅可以增强我们的体能,还可以让我们身体更健康。如果有人想要打篮球,“以球会友”,那绝对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我最喜欢打篮球了。
我从幼儿园中班就开始打篮球了。妈妈说,我原来身高很矮,也经常生病。可自从坚持打篮球后,我变成了高个子,而且也很少生病了。打篮球让我身体强壮了!
我在篮球课上交到了很多朋友,其中马浩天是我最要好的朋友。他瘦瘦高高的,有一头乌黑的打着小卷的头发,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下面是一个圆圆的小鼻子。他最喜欢穿一件蓝色的衬衫,橙色长裤和军绿色的运动鞋。马浩天是后来调到我们篮球班上来的,他很厉害!在马浩天调来之前,我是我们班打篮球最厉害最优秀的,但是自从马浩天调来后,我和他一比,发现自己实在差得太远了。他无论是闪躲人、运球,还是投球准确率,都让我们刮目相看。于是,我有了新的新的对手、新的.目标和新的朋友!
打篮球也让我明白很多道理,比如:团结就是胜利。有一次比赛,刚开始我不管队友,运着球冲向篮筐。队友急忙向我招手,示意我把球传过来,因为此时对手把我围住了。这时,对手猛力一拍,把我的球夺了去。好在我反应很迅速,在对手投球的一刹那,我跳起来,把球拍给了队友。队友急忙接住球,并投向篮筐。篮球在筐上轻轻地跳动。这时,大家屏气凝神地望着。篮球在篮筐上转了几圈后,从篮筐中掉了下来。我和队友欢呼雀跃,而对手却闷闷不乐。这次如果不是我和队友配合默契,我们早就输了。
真难理解,一个不大不小,富有弹性的圆球,竟有如此魔力,使我深深着迷。
球场上,不时会见到有人在打篮球,那矫健的体魄,精湛的球技,强劲的弹跳,美妙的灌篮,无一不使你大开眼界,拍手叫好。为此,我常常出现在篮球场上,捕捉一个个精彩的镜头,为其欢呼,为其喝彩。久而久之,我也迷上了篮球。
一个阳光和煦的下午,我参加了一场激烈的球赛。开球,红队与白队的争霸战即将开始,作为白队的主攻前锋,我先发制人,一夺球,马上快攻,希望给红队一个下马威,可红队也并非浪得虚名,马上察觉敌情,随即回防,不一会,两名敌将挡在我面前。他们身材高大,动作相当灵活,几番突围不成,我意识到此外难以突破,随即趁右方的空隙把球传给队友。队友一接球,马上快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身上篮,敌方才反应过来,球已稳稳当当落在篮框里了。好!先拔头筹。众人都为我与队友的巧妙配合而欢呼,而红队则垂头丧气,徐徐回防。
下半场,红队越战越勇,连追两球,眼看要发动第三轮进攻了。我们知道形势不妙,马上加以拦截。但红队毕竟是老手,敏捷如兔,以巧妙的传球与精湛的运球能力连过我方二人,眼看已跑到篮底,但我方后卫亦非等闲之辈,稳如泰山地守住阵地,红方几次突围不成,意志消怠,稍不留神,被我方抢到了球,并以神射手的三分球奠定了胜局。
赛后,双方健儿们聚首一堂,畅所欲言,气氛融洽,其乐无穷。一场激烈的球赛,更添一段真挚的友情,篮球就具有如此的魔力,让我为它着迷!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警句一直在伴我成长。读书可增长才干,了解更多文化。读书是一种乐趣,更是一种享受。读书真让我着迷。
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母亲就给我买一些图画书,让我看,那时小,不认识文字,母亲都给我讲故事,听得我如痴如醉。常常缠着妈妈不让她做饭,也要给我讲。
×书可以让你战胜胆小,在上小学的时候,母亲只要一去莫旗就要给我带一本书回来。一天,天阴得黑沉沉的乌云密布。电闪雷鸣,我独自一个人呆在那空荡的房间里,是书陪我度过的,读了一本鲁滨孙漂流记看的陶醉在其中,有如和鲁滨孙一样,生活在荒岛上。看鲁滨孙用大粗木头钉院子时,我不由得也和他一样使劲,手舞足蹈。唉,唉,你干嘛呢?没害怕呀,咋不上你二大爷家。妈妈叫道,我没听见那淘气的弟弟用手捂住了我看的文字。这时,我才意识到他们回来了。便和妈妈说:妈这书可有意思了。就连我早晨起床时也要看一页书。
到了中学,学习时间忙了,读书少了,但我们的语文老师说:时间有,就怕你不会挤。还给我们讲,他有多爱看书。再次激起我爱书、读高尔基的童年,冰心的繁星春水有如品尝着一道美味佳肴,读到我欣赏的'书就多读几遍,摇头晃脑在那里品,嘴还有劲的弹着。为了把这本书看完,一天的中午和晚上都没吃饭,但并没有感觉到饿。
×书能遨游各地景观名胜,感觉各种写作风采真可谓读书万卷,行万里路。读书可享受快乐,体会写作手法。
从小学到中学读书一直让我着迷,甚至可以不吃饭,他能帮我战胜胆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读多了,写出的文章自然就好了。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肯挤,总会有的。多读书,。
自从我学会认字后,我就得到了进入各种世界的能力。轻易地翻开一本书就能让我潜入它的内容,就如它真正发生在我身上。从小到大,我一直以来都沉迷于在书籍的世界里。别人怎么拉,怎么推都无法使我离开那里。
高尔基曾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知识库的锁匙,只需要我提起它,开窍里面的宝藏,我就能为自己将来的幸福奠定良好的基础。我从不后悔翻开我第一本书,因为读书开启了我对学习的渴求。虽然我年幼时看的是儿童故事书,但长大后我努力查寻故事中每一线索,这使我对故事有更深一层的了解。
读一本史书,一幕幕动人心弦的场面历历在目:秦王扫六国、楚汉之争、汉武帝的大一统……解开了禁锁历史的密码,打开尘封的史册,见证过往的兴盛和繁荣,发人深省。原本对我说是沉闷的历史,在我发现读书的乐趣后,看见当时的紧张情况,优如在看一部电影。
读一本小说,让我思想不停地运作,思考所读到的内容,也联想接下来读到的内容。罗贯中的《三国演义》描写了东汉末年和三国时发生的权力争夺。虽然三国时代已过了几千年,但每当我读到了紧张的场面,事情仿佛就出现在我眼前,让我对每个角色都有不同的看法。
读书让我增添了许多乐趣,它陪伴着我每一个成长的过程,书,让我如此着迷。
冬天过去了,春天在我们不知不觉中悄悄地来到。树尖吐绿,小草发芽,河中几条小鱼开始欢腾起来,这可把小鸭们高兴得扑腾扑腾起来,它们忙碌开来,正如“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这无疑带来春天的气息。
泥塘不时有几只燕子开始啄泥筑巢,为哺育儿女做准备,不时从天空划过,成双成对,叽叽喳喳,一会儿飞离,一会儿再次飞来,一次又一次,一点又一点,直至将美丽的巢筑得坚固、舒适,为幸福的家园付出再付出。
来年还残留果树枝头的果核,挤出一朵又一朵花来,花儿为来到这个世界惊奇,它们自认为自己是最美的,为了独占花魁,纷纷精心打扮自己,装点世界,各显其能,一展才华。在这花枝吐绿之际,人们隐隐感到夏天即将来到,火热的夏,金黄的秋,在这忙碌中,夏天接过了时光的接力棒,就这样,夏天开始登上了舞台。
夏天来到,山间已是一片青翠,鸟儿在枝头歌唱,各种昆虫也开始了它们的田园交响曲。知了在枝头拼命地歌唱,唱得声嘶力竭,终于唱走了夏天,迎来了秋天。
秋天把金色洒满大地,稻子为金色点头,果园为金色添彩,苹果为金色害羞,红彤彤的脸,石榴为金色而乐,乐得咧开了大嘴,露出红嘴白牙。田间的高粱笑弯了腰,菊花尽情地将花朵绽开,就在这时,远处的枫树将洁白的信封寄给了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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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是一个万花筒,他让我着迷。最让我着迷的是读书。
我喜欢读书是因为高尔基说过:“书,要算人类在走向未来幸福富强的道路上所创造的一切奇迹中最复杂最伟大的奇迹。”高尔基把书说成奇迹,说明书是可以创造奇迹的东西。所以重那次开始我就爱上了读书。在这几个月中我看了:《三国演义》、《水浒传》、《上下五千年》等一些书籍。从中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当你拿起奥斯特洛夫斯基缩所写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时,会令人发指。文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面对困难是如此的不屈不挠,如此的坚持不懈,让你深省。
现在我学会了怎样选择好书。好书就是与你想的类型一样,还对你有帮助的书。不能选择对你没有一点好处的书。这样才能达到学习的目的。好书是使人开卷时会有所求,而闭卷时有兰益处。好书是伟大心灵的宝贵血脉。
书籍的重要是,书籍是幼年的导师,是老年人的护士,是世人曰累积智慧之长明灯。一间没有书的屋子,正如一个没有窗子的房间。书中横卧着个过去的灵魂,书是大天才留给人类的遗产。书是唯一不死的东西,拥书万卷,何假百城。
现在我知道亍读书的目的目的。读韦了并不是读更多的书,而是体验更多的生活义意义。读书为明理,明理为做人。读书须达到四项目的:一是知识,二是信仰,三是便利,四是快乐。
我喜欢读书因为它带给我知识、快乐!
世界奇妙无比,大自然丰富多彩,我为之着迷。
山山水水聚集在一起商谈着该如何让自然变得更美更好。林木千百成峰,万千成海,互相轩邈,亭亭玉立于山间沟谷峰顶。虫鸟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家园,不时弹奏出一首优美的交响乐。
听!他们在傍晚时刻开始粉墨登场,高歌、伴奏、欢笑、鼓掌、加油了!
自然界千姿百态,美景天成,绝不是哪个丹青妙手的大手笔,那线条,仿佛在流动,在微笑……树林间不时出现小山丘,经过长期“进化”,风吹雨打,不断变形,敲击出无数的生命,各具特色,独树一帜。
那次,我和朋友们一起出去游玩,一路的景色变化万千,让我目不暇接。
我们身处大自然,感受大自然,我们认识大自然,保护大自然,让它不受污染,不受伤害,美貌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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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是一个万花筒,它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多彩的世界。哪个13或14岁的孩子没有蓝天和天堂?在那里,有些人用心灵放飞梦想,有些人用智慧创造成功...我也有一个“天堂”这个词,它真的让我着迷!
凌秀的文字构成了一个又一个感人的句子,一篇又一篇感人的文章,一部又一部精彩的杰作……我对其生动细致的表达深感感慨。话语散发出我不可抗拒的魅力:当我吃饭的时候,我仍然会回想起脑海中交织在一起的情节。当我走路的时候,我仍然会思考它无尽的意义。甚至,当我上课时,我偷偷拿出一本课外书籍...
话语真的让我着迷!老师又在黑板上写了今天的作文。他们似乎在激怒和嘲笑我,我害怕写文章,只能收集文字。哼,我不怕!我冷静下来沉思。最熟悉的词慢慢出现,并在我脑海中回荡:它们被组合、编织、串联……顺便说一句,它们是!我欣喜若狂,拿起笔刷了刷——永不停止!我妈妈来劝我吃而不是吃。我的搭档邀请我去玩游戏,而不是玩游戏——只有当我一口气欣赏完我的作文并沾沾自喜时,我才感到甜蜜。
文字,你真的让我着迷!你给了我无尽的快乐。你让我忘记了吃饭睡觉,欣喜若狂,也给了我教训和启迪。我想用文字编织我的梦想,创造一片属于我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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