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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备维护保养协议(模板17篇)

消防设备维护保养协议(模板17篇)



在签订合同协议之前,双方应进行充分的谈判和沟通,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这些合同协议范文涵盖了不同行业和业务类型,可满足各种合同撰写的需求。

建筑室内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协议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因沙河水库库区内采砂对外销售,沙场通往鹿头镇街的道路需要日常进行维护养护,甲方将该路段的维修养护日常事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特签订以下条款,遵守并执行。

一、甲方承包给乙方路段维修养护起止界限,即东从每个采砂场地的出口(道)处西至鹿头镇街口(杨大桥口)路地段(系村村通公路)。

二、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该路段维修养护期限为壹年,既从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止。

三、乙方对该路段维修养护的标准既每天路面平整、光洁,遇雨雪天路面不渍水,无凹凸,路面路基铺垫沙、石,日常维修养护需用的运料车辆、材料、人工及所需费用等全部由乙方自行安排并自行付费用。乙方必须每天维修养护。

四、甲方支付乙方维修养护年承包费用来源系采砂五个作业场筹资计4.5万元人民币,五年采砂作业组于20xx年月日将该款直接交与沙河水库管理处王晓明代管,后由乙方按约定的时间直接从王晓明处领取,全部用于路道开支。

五、甲方支付乙方维修养护费用每年4.5万元整。支付办法:全年分12个月分别付款,次月5号按考核后的情况结付上月款项。

六、乙方在维修养护期间,甲方及沙河水库管理处随时抽查考核该路段的养护事宜,若发现乙方未按第三条约定的标准养护,甲方及沙河水库管理处每发现一次扣当月应支付乙方费用的10%,以此类推。

七、乙方要保证所维修、养护的路段畅通无阻,若因乙方的养护不到位导致该路段不能通行过往车辆,乙方赔偿损失责任(损失计算方式:每个砂场每天赔20xx元,按5个采砂作业组算)。

八、严禁各砂场放行带水砂车上路行驶,甲、乙方及沙河水库管理处各方若发现有带水砂车上路,每车处罚200元。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处理。

十、合同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合同条款,由违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设备维护保养协议

2、协议生效一个月内乙方负责对甲方年有消防值班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3、消防值班人员如有变动,乙方随时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详细介绍系统的组成、日常操作、注意事项等,使每位值班人员可以正确和熟练操作设备,掌握发生火灾或故障时的处理方法。

4、在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不可避免要对原装修进行改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乙方应严格执行日常维修、定期检修和紧急排故等维护保养工作。每次保养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由乙方技术人员签名的保养记录,并由甲方主管领导或指定代表签字确认。

6、乙方在维护保养期间负责各消防设备的清洁工作。

7、消防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如果设备严重损坏至无法修复需要更换时,乙方需向甲方主管部门提出,经甲方同意后再行更换,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按设备报价合理收取。

六、维修费用及其付款结算办法:

1、经双方协商,该项工作每季度的维护保养费___元。

(大写:元整)。

2、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一周内支付协议额的____%的维护费,即:元。

(大写:元整)。

3、需维修更换的故障设备,元以下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打印纸、色带、滤波器、二极管、三极管等维修配件;500元以上费用或非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时,由甲方承担。

七、维修方案:。

乙方应根据甲方公司维保标准开展相应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八、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1、双方应严格遵守自己的责任条款,不遵守条款方承担相应责任。

2、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协议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

消防设备维护保养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的消防设备委托乙方进行维护保养,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__。

二、项目地点:__。

三、委托内容:

2、消火栓系统。

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四、协议起止日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为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五、双方义务和责任:

甲方:

1、甲方需提供消防系统的全套竣工资料,如果竣工资料不全,应提供消防平面图或建筑结构图,以保证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能得到顺利进行,其中包括消防水系统、电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图,主要消防产品资料等。

在维护过程中,乙方如需原设计、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甲方应牵头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应安排专职值班员24小时值班,值班员能够正确操作设备,遇有故障情况及时通知乙方。

3、值班员对设备运行情况做好日常记录,认真填写故障报修单并及时报修,对重大修理项目积极组织协调。

4、甲方如进行装修,必须事前通知乙方,不经乙方同意,装修方不得随意打断、更改消防线路;移动或拆除探测器。

装修改造期间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甲方负责。

5、保养期间甲方应派相关人员并提供便利条件,协助乙方的工作。

乙方:

乙方承接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任务后,对该工程消防系统做到精心维护,科学检修。

1、乙方派驻现场技术人员一名,维保的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及作息时间,充分尊重甲方的意见,与甲方密切协调配合,完成每日的维护保养工作。

2、协议生效一个月内乙方负责对甲方年有消防值班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3、消防值班人员如有变动,乙方随时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详细介绍系统的组成、日常操作、注意事项等,使每位值班人员可以正确和熟练操作设备,掌握发生火灾或故障时的处理方法。

4、在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不可避免要对原装修进行改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乙方应严格执行日常维修、定期检修和紧急排故等维护保养工作。

每次保养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由乙方技术人员签名的保养记录,并由甲方主管领导或指定代表签字确认。

6、乙方在维护保养期间负责各消防设备的清洁工作。

7、消防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如果设备严重损坏至无法修复需要更换时,乙方需向甲方主管部门提出,经甲方同意后再行更换,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按设备报价合理收取。

六、维修费用及其付款结算办法:

1、经双方协商,该项工作每季度的维护保养费___元。

(大写:元x)。

2、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一周内支付协议额的____%的维护费,即:元。

(大写:元x)。

3、需维修更换的故障设备,元以下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打印纸、色带、滤波器、二极管、三极管等维修配件;500元以上费用或非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时,由甲方承担。

七、维修方案:。

乙方应根据甲方公司维保标准开展相应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八、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1、双方应严格遵守自己的责任条款,不遵守条款方承担相应责任。

2、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同具法律效力。

本协议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消防设备维护保养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的消防设备委托乙方进行维护保养,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__。

二、项目地点:__。

三、委托内容:

(2、)消火栓系统(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四、协议起止日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为生效,有效期为___年__月日至__年___月日。

五、双方义务和责任:

甲方:

1、甲方需提供消防系统的全套竣工资料,如果竣工资料不全,应提供消防平面图或建筑结构图,以保证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能得到顺利进行,其中包括消防水系统、电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图,主要消防产品资料等。在维护过程中,乙方如需原设计、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甲方应牵头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应安排专职值班员24小时值班,值班员能够正确操作设备,遇有故障情况及时通知乙方。

3、值班员对设备运行情况做好日常记录,认真填写故障报修单并及时报修,对重大修理项目积极组织协调。

4、甲方如进行装修,必须事前通知乙方,不经乙方同意,装修方不得随意打断、更改消防线路;移动或拆除探测器。装修改造期间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甲方负责。

5、保养期间甲方应派相关人员并提供便利条件,协助乙方的工作。

乙方:

乙方承接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任务后,对该工程消防系统做到精心维护,科学检修。

1、乙方派驻现场技术人员一名,维保的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及作息时间,充分尊重甲方的意见,与甲方密切协调配合,完成每日的维护保养工作。

2、协议生效一个月内乙方负责对甲方年有消防值班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3、消防值班人员如有变动,乙方随时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详细介绍系统的组成、日常操作、注意事项等,使每位值班人员可以正确和熟练操作设备,掌握发生火灾或故障时的处理方法。

4、在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不可避免要对原装修进行改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乙方应严格执行日常维修、定期检修和紧急排故等维护保养工作。每次保养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由乙方技术人员签名的保养记录,并由甲方主管领导或指定代表签字确认。

6、乙方在维护保养期间负责各消防设备的清洁工作。

7、消防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如果设备严重损坏至无法修复需要更换时,乙方需向甲方主管部门提出,经甲方同意后再行更换,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按设备报价合理收取。

六、维修费用及其付款结算办法:

1、经双方协商,该项工作每季度的维护保养费___元。

(大写:元整)。

2、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一周内支付协议额的____%的维护费,即:元。

(大写:元整)。

3、需维修更换的故障设备,元以下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打印纸、色带、滤波器、二极管、三极管等维修配件;500元以上费用或非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时,由甲方承担。

七、维修方案:。

乙方应根据甲方公司维保标准开展相应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八、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1、双方应严格遵守自己的责任条款,不遵守条款方承担相应责任。

2、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协议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

建筑室内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协议

甲方(使用单位全称):

乙方(定期检查单位): 。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下列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甲方因承建铜陵恒瑞电子11#厂房,需租用乙方塔式起重机壹台,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设备使用过程中维修保养合同,内容如下:

一、租用设备基本情况:

设备名称:因承建铜陵恒瑞电子11#厂房,需用塔式起重机为:qtz31.5(鸿达);维修保养人:赵勇。

二、塔式起重机的维修、保养、运行。

4、乙方委派司机每班必须如实填写机械使用台班登记表及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7、乙方每月定期对塔机进行一次专项检修,并出据相关记录;。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有权要求提请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四、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设备维护保养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的消防设备委托乙方进行维护保养,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__。

(2、)消火栓系统(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为生效,有效期为___年__月日至__年___月日。

甲方:

1、甲方需提供消防系统的全套竣工资料,如果竣工资料不全,应提供消防平面图或建筑结构图,以保证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能得到顺利进行,其中包括消防水系统、电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图,主要消防产品资料等。在维护过程中,乙方如需原设计、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甲方应牵头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应安排专职值班员24小时值班,值班员能够正确操作设备,遇有故障情况及时通知乙方。

3、值班员对设备运行情况做好日常记录,认真填写故障报修单并及时报修,对重大修理项目积极组织协调。

4、甲方如进行装修,必须事前通知乙方,不经乙方同意,装修方不得随意打断、更改消防线路;移动或拆除探测器。装修改造期间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甲方负责。

5、保养期间甲方应派相关人员并提供便利条件,协助乙方的工作。

乙方:

乙方承接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任务后,对该工程消防系统做到精心维护,科学检修。

1、乙方派驻现场技术人员一名,维保的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及作息时间,充分尊重甲方的意见,与甲方密切协调配合,完成每日的维护保养工作。

2、协议生效一个月内乙方负责对甲方年有消防值班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3、消防值班人员如有变动,乙方随时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详细介绍系统的组成、日常操作、注意事项等,使每位值班人员可以正确和熟练操作设备,掌握发生火灾或故障时的处理方法。

4、在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不可避免要对原装修进行改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乙方应严格执行日常维修、定期检修和紧急排故等维护保养工作。每次保养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由乙方技术人员签名的保养记录,并由甲方主管领导或指定代表签字确认。

6、乙方在维护保养期间负责各消防设备的清洁工作。

7、消防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如果设备严重损坏至无法修复需要更换时,乙方需向甲方主管部门提出,经甲方同意后再行更换,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按设备报价合理收取。

1、经双方协商,该项工作每季度的维护保养费___元。(大写:元整)。

2、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一周内支付协议额的____%的维护费,即:元。(大写:元整)。

3、需维修更换的故障设备,元以下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打印纸、色带、滤波器、二极管、三极管等维修配件;500元以上费用或非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时,由甲方承担。

乙方应根据甲方公司维保标准开展相应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1、双方应严格遵守自己的责任条款,不遵守条款方承担相应责任。

2、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协议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

消防设备维护保养协议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定以下办公设备保养/维修协议。

一、本协议服务费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___。

1.服务对象的办公设备型号_________。(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产品)。

2.在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前乙方应对本协议服务对象所包括的办公设备进行一次免费的全面检测,确认设备运行情况,并提供详细的检测报告。由双方签字确认,如果发现故障,需要更换部件,则部件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有责任提供报价给甲方参考,但报价中的部件价格不得高于该设备的生产商在本市授权的维修(服务)中心的部件价格。

1.地点:乙方实施上门保养地点为协议包括办公设备使用所在地。

2.周期:传真机、复印机产品每月保养一次,打印机、扫描仪产品每季度保养一次。

3.保养报告:每次乙方在为甲方提供保养服务后,需现场填写维修召唤报告,如实反映办公设备的运转情况,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4.故障隐患: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办公设备保养时发现有故障隐患,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乙方需与甲方协商,由甲方决定是否进行维修或更换部件。

三、办公设备临时紧急维修。

1.地点:乙方实施上门保养地点为协议包括办公设备使用所在地。

2.时间:

(1)每周一至周五9:0017:30(不包括节、假日)为乙方执行本协议的标准时间,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要求电话后4个工作小时内派技术人员上门对本协议所签的年保机器进行免费维修保养(如需换部件,部件费另计),不计次数。

(2)如甲方需要乙方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进行维修工作,甲方必须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3.在本协议所包括的办公设备出现故障后要及时通知乙方,并将出现故障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以协助乙方维修人员做出正确判断。

4.甲方故障通知后,乙方要在标准时间上门提供维修,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5.甲方办公设备故障严重,乙方无法在两日内修复时,乙方在维修期间要为甲方免费提供备用机。

6.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应自行维修或由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第三方(设备供应商或直接代理商)进行维修。

7.更换部件:

(1)部件更换可能会影响办公设备的功能、性能,乙方要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进行。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与设备同品牌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3)更换部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提供部件的报价,供甲方参考确认,报价中的部件价格不得高于设备的生产商在本市授权的维修(服务)中心提供的`部件价格。甲方可以在经乙方书面确认的第三家(设备供应商或直接代理商)处购买部件。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应自行更换或雇佣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第三方更换或拆卸部件。

8.乙方为甲方更换的部件在保修期内非人为损坏,乙方需为甲方免费更换、维修。如属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时,部件费用由甲方负责。(部件保修期为:从更换此部件起,两个月止。注:耗材如针、线圈、墨盒、喷头、铁粉、碳粉、曝光灯、硒鼓、色带、电脑软件不属于此保修范围。)。

9.书面报告:在维修(更换部件)工作完成后,乙方维修人员应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故障已被修复。

10.第三方面的雇佣,双方必须在得到对方书面批准后,使用被授权雇佣第三方(产品供应或直接代理商)执行乙方在本协议中的有关义务,否则,未被通知方有权单方面停止此协议的执行。

11.不予保修范围。

(1)因天灾、人灾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引起的损坏。

(2)因未经乙方同意或雇佣第三方修理而引起的损坏。

12.本协议不涉及有关软件或网络支持服务。

13.乙方所维修的部件如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出现与前次同样的故障且非人为损坏,乙方应免费维修该故障,如属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时,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部件保修期及保修内容详见本协议第三点第8节)。

四、机密。

1.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的与双方有关的内容及数据或信息确认为机密。

2.双方负责确保其雇员和受雇第三方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3.甲方对其专有机密信息自行负责。

五、协议生效及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六、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协议签定日起十日内,付给乙方协议全款。

2.日常维修设备的费用应在维修完毕后十日内一次性付给乙方。

七、协议的终止及罚则。

1.如果发生下列情况,甲、乙各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本协议。

(1)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甲、乙双方有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未经甲方同意而私自更换办公设备部件。

(3)更换部件时,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更换非原装品牌/或假冒伪劣的部件产品,乙方退还甲方所付的部件费用,并免费更换原品牌部件,如果造成设备损坏,乙方要按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4)因甲方原因转卖、转让办公设备时,未经乙方同意将办公设备移出大厦而继续要求服务。

(5)未经乙方同意而拖欠乙方货款。

2.甲方违约而造成本协议的终止,乙方不退协议余额。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体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档为doc格式。

消防设备购销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_____________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购销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

二、需求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保证:

1.供方必须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并且符合生产使用。

四、设备安装调试与验收:

1.供方应负责指导需方对产品进行安装、调试,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后10日内完成。

2.安装调试地点:需方指定地点(省内,需方承担运费,运费不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3.验收由需方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供方应答的产品配置、性能指标等进行验收。

五、培训:供方负责对需方的有关使用、维护、维修人员进行安装、操作、维护维修培训,培训可由需方进行远程指导或现场培训,如需现场培训,培训人员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住宿费、餐旅费、工资)。

六、特殊工具: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安装、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其清单,其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格之内。

七、质保期: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2个月。更换项目耗材除外,包括滤、活性碳滤、膜、石英砂、清洗药品等。

八、售后服务:

1.在货物的质保期内,如有制造质量的问题或质量缺陷,供方应免费予以更换,保证用户工作及时正常运行。供方须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备件并终身维修。

2.供方应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电话维修服务或远程免费指导服务,并进行终身远程维护。

3.供方在接到需方报修通知后,须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予以维修或远程指导,直到解除故障为止。如果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后,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供方需求方共同承担。

九、交货时间与方式:交货时间:供方收到需方货款后15天内交货安装验收完毕,并将用户验收单交给需方。交货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国家正规的快递公司或物流公司进行,保证运输物品不受任何影响。

十、费用支付:付款方式:

1.第一笔货款:合同签订后的3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30%的货款为定金。供方在收到需方汇款凭证后的10日之内备货并等待通知安排安装,需方在货物到场后15-20日之内安装完成。

2.第二笔货款:安装完毕,设备运行正常,产品水质正常(电导率10/以下)付总货款50%。

3.第三笔货款: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0天内。付总货款的余下20%。

4.指定收款资料收款人名称与账户信息:

5.发票交付之日,发票交付之日在收第三笔货款之时交付。

十一、反渗透纯水设备产水水质为电导率小于10/,如果水质降低在10/以下时,需更换或者清洗反渗透膜及耗材。(水源要求为市镇自来水小于210/)。

十二、其他:

1.标志、包装、说明书、运输、贮存等都应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包装由供方负责。

2.需方以后若从供方采购耗材,按照附件中《耗材表》的价格执行,如果整个行情价格变化,则双方协商调节价格。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需方(盖章):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电脑维护保养协议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协议,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电脑维护保养协议,欢迎大家分享。

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业务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定以下复印机维护协议:

1、服务对象所包括的设备明细及服务内容:(见附件一)。

2、在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前,乙方应对本协议服务对象所包括的服务设备进行一次免费的全面检测,确认设备运行情况,并提供检测报告,由双方签字确认,如果发现故障,需要更换部件,则部件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有责任提供报价供甲方参考。

1、地点:乙方实施上门服务地点以协议规定设备使用所在地为准。

2、周期:每月上门服务按至少一次记。上门次数不满台次,但已经能保证甲方的机器全部正常运作,则视为乙方已经完成本月度工作任务。

3、故障隐患: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发现有故障隐患,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乙方需与甲方协商,由甲方决定是否进行维修或更换部件。

1、地点:乙方实施上门服务地点以协议包括设备使用所在地为准。

2.1每周一至周五9:00-17:50(不包括节、假日)为乙方执行本协议的标准时间,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要求电话后2个小时之内为本协议的标准响应时间。

2.2如甲方需要乙方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进行维修工作,甲方必须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3、甲方在本协议所包括的服务设备出现故障后要及时通知乙方,并将出现故障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以协助乙方维修人员做出正确判断,因故障现象未如实告知乙方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4、如果甲方服务设备故障严重,而无法现场修复必须由乙方拿回大修,乙方需经甲方同意。

5、更换部件:

5.1部件更换可能影响办公设备的功能、性能,乙方要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进行。

5.2更换部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提供部件的报价,供甲方参考确认,报价中的部件价格不得高于该设备的.生产商在本市授权的维修(服务)中心提供的部件价格。甲方可以在第三家(设备供应商或直接代理商)处购买乙方指定的部件。

6、服务人员: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固定的上门维护人员,如有更换,乙方需事先通知甲方。

1、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的与双方有关的内容以及数据或信息确认为机密。

2、双方负责确保其雇员和受雇第三方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3、甲方对其专有机密信息自行负责。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期限为____年09月01日至____年08月31日。

甲方在本协议签定日起给付给乙方协议全款。

1、本协议到期前,甲、乙各方若要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赔偿对方损失。

2、乙方技术人员违反服务章程(附件三),则当次服务不记入总数。

3、如果发生下列情况,甲、乙各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本协议:

3.1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甲、乙双方有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3.2未经甲方同意而私自拆装甲方服务设备或私自更换服务设备部件。

3.3因甲方原因转卖、转让办公设备时。

3.4未经乙方同意将服务设备移出大厦而继续要求服务。

3.5未经乙方同意而拖欠乙方货款。

4、因甲方违约而造成本协议的终止,乙方不退协议余款。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消防系统工程维护保养协议

为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消防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消防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不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作用。为此特别需要对消防系统工程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现制定以下消防维修、保养措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x;____________x)。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

2、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4、防排烟系统。

第三条维护保养的要求。

1、对大厦消防工程的各系统,乙方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制专用表格(表格附后),将有双方签章认可。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消防设备购销协议书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____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是全新的,并且采用卖方设计和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

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关于该产品的国家质量标准文件,在供货时附出厂合格证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1、交货日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____个工作日。

2、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装卸货费用。

3、交货地点:________。

1、设备自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保质期____________年。在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买方现场,卖方负责修理、更换零部件或退换。在质保期内,卖方应对设备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2、乙方提供____________年维修,如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到达甲方现场,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技术性问题,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

3、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1、乙方应在设备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于运输距离、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要求的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包装上注明货物品种及数量。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与设备一起发送。

3、设备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发货到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准备接货。

1、甲方对乙方所交设备依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双方确认的技术标准进行现场验收。

2、安装由甲乙双方现场安装调节器试,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3、甲方收货时对产品的外观检查或开箱清点,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内在质量的责任。

1、签订合同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的'预付款。

2、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后,经甲方指定人员初步检验,甲方在检验符合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数量、规格、型号后___个工作内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

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4、合同总金额的____%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届满后支付。

5、乙方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开具正式增值税发票。

八、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调试合格或付款的,每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3、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调试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4、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国家标准,所供设备达不到约定技术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回全部货款,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赔偿金。

1、乙方承诺在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向甲方人员赠送现金、物品或以其他形式给予甲方人员利益。

2、双方负有谨慎保护对方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的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任何一方不得披露、自用及许可他人使用。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签约地法院起诉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于____市____区____。乙方系内资企业,营业执照号码:____。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帐号:

帐号: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设备购销协议书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甲、乙双方洽谈,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本协议如下:

一、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金额详见合同附件。产品必须为生产防火门、卷帘、等。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乙方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款式、颜色、配置以样本为准,并提供相关的资质资料以及报验必要的资料,乙方负责验收合格。并负责该批次送检或抽检合格。

三、交货地点以及运输方式:甲方工地,汽运,费用由乙方承担。按施工进度和施工要求进行安装。

四、安装标准:见简易包装,包装物不回收。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工期安排: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材料全部进场,安装开始七日内付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60%。工程审计结束付至结算价的95%。留5%质保期满一次性付清。

八、违约负责:按《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的人们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事项约定:合同数量与实际数量不符,按实际数量结算。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做调整,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如经质检部门判定位不合格产品,由乙方无条件换货。乙方如因质量问题延误房屋验收,乙方应承担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需要做到文明施工如出现质量安全事故,一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本公司产品保修期为壹年(从项目验收签证后交钥匙之日起计算)终身有偿服务。乙方必须提供优质、快捷的售后服务。一般维修24小时到达现场特殊保修4小时内到达现场,售后服务热线:58408649。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并加盖启封章,甲、乙双发法人或代表人签订合同工时应书写公正并注明联系电话、签约时间,甲、乙双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十三、双方约定: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款(合同款)时,应按乙方下列账户办理(转账支票、汇票、本票)并填写好收款人名称,如需支付现金应由乙方法人委托和财务的收款凭证方可支付,否则出现后果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十四、账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消防设备购销协议书

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界定。

1.“需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2.“供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4.“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规定的部分。

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和各种文字说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7.“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和规定。

8.“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五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9.“临时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一规定的保证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0.“最终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台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

12.“电厂”是指_________电厂。

13.“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直至最终验收证书签发相关的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服务。

14.“现场”是指位于_________,由需方为建设电厂所选定的地方。

15.“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_________备用部件,根据附近件二足够3年运行用。

16.“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或设备进行的试运行。

17.“机组”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个完整机组。

18.“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9.“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它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20.“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

21.“开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后,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设备的工程项目已被正式列入(国家)开工计划的通知之日。

第一章 合同标的本合同所定设备将用_________项目。

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_________。

第二条 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条 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条 供方详细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条 供方供应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条 本合同包括为保证所供应的设备安全可靠、高效正常运行与维护所必须的专用工具与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其中也包括技术配合和现场技术服务)及技术资料(其中包括图纸、资料、说明书等等)。

第二章 供货范围。

第七条 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二。

第八条 本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一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第三章 合同价格。

第九条 供方按本合同供应的_________套合同设备总价格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价格为_________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价格为_________元。

该价格还包括供方所应纳的税、技术资料(含邮递费用)和技术配合、技术服务费、从制造厂到始发站/码头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第十条 按合同供货范围(分部套及技术服务费)的分项价格见附件六。

第十一条 本价格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若因需方原因推迟交货期,其价格变动按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第四章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十二条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第十三条 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票汇。

第十四条 合同价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供方在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预付款。

(2)金额为合同总价款100%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合同开始日期起1个月内,且供方在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_________%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作为预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超过2个月,则合同交货期开始顺延,顺延时间为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减去2个月;顺延时间每超过6个月,则合同价增加_________%,顺延时间不到六个月则合同价不变。(注:第十四条1和第十四条2付款之和为合同总价款的10%)

3.货款的支付:供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批设备(部组件)交给指定的运输部门,在办理好全部运输手续后,应将全套的该批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该批设备价格的80%,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提供给需方,需方在30天内验明上述文件无误后,支付该批货物货款的80%。

4.每套合同设备经168小时试运行通过并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8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需方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80%。

5.剩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每套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在供方提交下列单据经需方审核无误后,需方应在一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

(1)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影印件一式五份。

第十五条 付款时间以需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条计算迟交款违约金的依据。

第五章 交货。

第十六条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具体分部套交货时间详见附件四。

第十七条 交货地点:凡供方制造的部套为供方厂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凡供方分包给其它单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须返供方厂的部套外),其交货地点为分包单位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没有铁路专用线/码头,则供方的交货地点为附近的铁路货运站(车上)/码头(船上)。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供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规定向需方提供预计每批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在每批货物预计启运(60)天前及(10)天前,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第二十一条中的各项内容通知需方。

第十九条 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货物始发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条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第二十条 需方可委托供方负责代办设备运输,运杂费、保险费等均由需方承担。供方需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

第二十一条 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火车车辆/船发出(24)小时内,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需方: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货物备妥发运日;。

(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货物总毛重;。

(6)货物总体积;。

(7)总包装件数;。

(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第二十二条 发货计划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

第二十三条 在保证期内和在保证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由于供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经双方确认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需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供方应负责免费在(6)个月内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交,运到指定目的车站/码间,并且通知需方。

第二十四条 供方应按附件一和附件三规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满足作电厂设计所需的厂家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按附件一和附件三的规定提供全部安装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每套合同设备(10)套。应分别列出上述图纸技术文件的清单及符合附件三规定的交付进度。

第二十五条 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供方应在(24)小时内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或电报通知需方。

第二十六条 技术资料以交邮印截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将作为按合同第九十六条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需方或需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需方原因,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14)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的部分。如因需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14)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需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供方应提前(15)天通知需方交运日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供方有权发货。上述需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供方应负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迟设备发货时,由需方负担仓储费及必要时的保养费。并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该批设备的款项。

第二十九条 到货站(整车)/码间(整船):_________,(零担)/(散货):_________。

第三十条 收货单位:_________。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

第三十一条 供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gb191-73“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79)机电联字第1029号文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和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第三十二条 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第三十三条 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收货单位名称;。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第三十四条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第三十五条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的话)各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各2份。

第三十六条 附件二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台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

第三十七条 备品备件及工具应分别包装并按第三十二条注明上述内容。

第三十八条 各种设备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第三十九条 栅格式箱子及/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它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第四十条 所有带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第四十一条 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

第四十二条 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货物,这些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

第四十三条 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单位名称;。

(3)目的站/码头;。

(4)毛重;。

(5)箱号/件号。

第四十四条 凡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供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供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需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供方7天内到达现场调查。供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险公司交涉,需方协助供方尽快处理,同时供方应尽快向需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第四十五条 需方应对多次使用的专用铁路包装箱、包装架等,在该部件到货清点之后_________内返供方。

第七章 技术服务与联络。

第四十六条 供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需方按供方的技术资料和图纸进行安装、分部调试、启动调试和试运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第四十七条 供方应在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以邮寄方式向需方提交执行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

第四十八条 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双方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第四十九条 供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需方参与供方的技术设计,并向需方解释技术设计。

第五十条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没有非常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第五十一条 各次会议及其它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为准。

第五十二条 供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供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经需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需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需方要求。

第五十三条 需方有权将供方的设备设计、安装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供方所提供的一切有关合同设备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给需方和有关各方,需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

第五十四条 为合同设备安装工程而雇佣的其它合同商,对盖有“密件”印章的图纸文件,需方应予以保密。

第五十五条 如果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参加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事前通过供方征得需方同意,费用应由其自行负担。

第五十六条 对于供方主要部件的订货合同和分包合同,供方应对其分包商的一切有关供货范围、设备及技术接口等问题负责。

第五十七条 对于需方选购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供方有提供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五十八条 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在本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提交需方予以确认。需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供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需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需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10)天内供方没有答复,将按第九十七条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第五十九条 技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见附件七。

第八章 质量监造与检验。

第六十条 供方应在本合同签字日起(3)个月内,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附件一和附件五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 需方有权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派驻厂代表,在电力工业部驻厂总代表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并签字确认。需方监造检验的标准应使用附件一和附件五所列的相应标准。供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在监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六十二条 需方监造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项目见附件五。

第六十三条 供方应为需方驻厂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下列方便:

1.根据本合同设备每一个月度生产进度提交符合附件五要求的月度检验计划;。

3.电力部总代表组和需方驻厂代表有权查(借)阅供方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或称不一致性报告)及附件五规定的有关文件。对于检验记录,如需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供方应提供方便。

4.向需方驻厂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第六十四条 需方的监造检验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应尽量结合供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若需方厂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供方工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权事后了解和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

第六十五条 需方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需方代表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签字,供方须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交务主动及时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十六条 不论需方人员是否参加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需方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第十章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第六十七条 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供方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对附件五列出的某些主要设备,还应有全套需方代表签字的监造与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第六十八条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需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供方责任后,由供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需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范和质量。需方应在开箱检查前(14)天通知供方开箱检验日期,供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需方应为供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检验时,供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需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开箱或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3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

第六十九条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非供方原因或由于需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需方自负。

第七十条 供方对上述索赔如有异议,应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14)天内提出复议,否则索赔即告成立。如有异议,双方需进行协商,如果供方认为有必要,需方可同意供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个月)内,自费派代表赴检验现场同需方代表共同复验。

第七十一条 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中国商品检验局进行商检。请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二条 供方接到需方按本合同第六十八条至第七十一条规定提出的索赔后,应按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尽快修理、换货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三条 供方修理或换货的时间,以不影响电厂建设进度为原则,但不迟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3个月,对于关键部件重新供应的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七十四条 需方对到货检验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抵达电厂工程设备储放场之日起的6个月。

第七十五条 本章以上条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或供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供方按合同第十章及附件一的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第九章 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第七十六条 本合同设备由需方根据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双方应充分合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尽快建成投产。

第七十七条 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附件一、附件五的要求进行。

第七十八条 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毕后,供方应派人参加调试,并应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其所需时间应不超过3个月。在此期间,如合同设备都能安全稳定运行,即可由双方选择适当时间进行性能验收试验,这项验收试验由需方负责,供方参加。

第七十九条 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到额定出力下连续稳定运行168小时完毕后,应在6个月内进行。

当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行稳定,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指标,则考核认为合格。此后10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第八十一条和第九十二条办理。

第八十条 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由供方免费修理上述微小的缺陷的条件下,需方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一条 如果在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时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时,则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验收试验结束后(2)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第八十二条 在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经双方确认:

如属供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第十章执行。

如属需方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此后10天内由需方代表签署并由供方代表会签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供方仍有义务与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第八十三条 每套合同设备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之日起(36)个月内,如因非供方原因该合同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15天内,应由需方签署并由供方会签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在合同设备稳定运行168小时后,如果非从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验收试验的延误超过(6)个月,则此后15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四条 不管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两次,需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赔后止15天内按照第九十条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

第八十五条 按第七十九条及第八十二条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只是证明供方所提供的设备性能和参数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验收证书也不能被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陷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供方对纠正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一年保证期终止后到第一次大修(通常为一年)。

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供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条及第八十九条1的规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第八十六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供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换,在供方提出请求时,需方应作好安排以便进行上述工作。供方应负担修理或调换及基人员的费用。如果供方委托需方施工人员进行加工和/或修理、调换设备或由于供方设计图纸错误或供方技术服务人员的错误造成返工,供方应按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费用(所用费用按发生时的费率水平计费):p=ah+m+cm。

第十章 保证与索赔。

第八十七条 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终验收证书)或供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36)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该保证期的具体内容按第九章和第十章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十八条 供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的成套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供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件三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是清晰、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合同设备在投产后的第一年内,年可利用小时数要求大于(6500)小时;第二年及以后年可运行小时数要求大于(7500)时,年强迫停机率小于(2%),供方为“合同设备”承担的保证期应到需方出具最终验收证书为止。

第八十九条 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供方技术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供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和修理。如需换货,供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换货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供方责任之日起的(2)个月内,对于那些在(2)个月内不可能修理或调换的货物,可经需方特殊允许另行商定期限。供方可委托需方在现场进行损坏设备的修理,所有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及非供方技术人员的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需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供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需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供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第九十条 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由需方在15天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交给供方。条件是:在此期间供方应完成需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但供方对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第九十一条 在保证期间,如发现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供方责任,则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如供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第七十条办理。否则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换货、赔款或委托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供方负担。

第九十二条 如由于供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换货所延误的时间作相应的延长。

第九十三条 由于供方责任,在第九章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供方原因)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供方应承担违约金,其计算方法如下:锅炉:_________;汽轮机:_________;发电机:_________。

第九十四条 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了双方共同确认的系供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要求等),则其保证期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一年。

第九十五条 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计算,需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违约金:迟交1~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0.5%);迟交5~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1%);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1.5%);不满1周按1周计算。

由于铁路运输的责任而导致1个月以内的迟交,供方出具有关的设备入库单及车皮发运单,经需方代表确认后,需方可以考虑免于迟交违约金。每套合同设备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6个月时,需方应保留与供方协商的权力,共同商定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赔偿金的数额,如协商不能达到协议时,需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九十六条 如由于确属供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三的规定按时交付,经双方确认属严重影响施工的关键技术文件时,则每迟交1周,需方将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迟交时间的计算以第二十六条规定为准。

第九十七条 如果由于供方服务的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双方一致承认的延误,每延误工期1周供方将向需方支付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0.05%)违约赔偿金,每套合同设备这部分赔偿金最多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0.5%)。且供方需支付由于供方技术服务错误或违约造成需方的直接损失。

第九十八条 供方对于根据本合同承担的每套合同设备索赔责任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10%)。

第九十九条 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附件四继续交货的义务,对安装试验有重大影响的部套,迟交超过(6个月)时,需方保留与供方共同商定供方向需方支付赔款额的权力。

第一百条 如果由于需方原因,迟付货款,需方须按下列方式支付违约金:迟交1~4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_________);迟交5~8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_________);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付金额的(_________);不满1周按1周计算。

需方除支付以上违约金外,还应支付迟交款的相应利息,每套合同设备以上违约金款总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

第十一章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

第一百零一条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被充的建议。该项建议由一方以顺序编号的修改通知书向对方签发,修改通知书副本经对方签署人会签后退还给修改通知书签发一方。如果双方共同认为该项修改会对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有重大影响时,供方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14)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

第一百零二条 如果供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需方将用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人作为修正,如果认为在(15)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需方将保留暂停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权利。对于这种暂停,需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供方负担。

第一百零三条 根据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如果需方行使暂停权利后,需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暂停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由预付给供方的暂停部分款项索回。

第一百零四条 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因需方原因要求对合同设备进行重大的变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附件二以外的范围,需方应考虑供方的设计和生产周期及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变化;供方接到需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充分考虑需方意见,与需方一起尽早完成合同修改。

第一百零五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供方和/或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第一百零六条 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需方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30%)并赔偿供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七条 因供方原因而不能交货,供方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30%)并赔偿需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 如果供方破产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需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按其给出的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执行经过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第一百零九条 若第一百零八条中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需方有权从供方手中将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作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供方的现场房屋中迁出所有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需方,供方应给需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需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对供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百一十条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破坏、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第一百一十一条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3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第一百一十二条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第十三章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一百一十四条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到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可提交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一百一十五条 仲裁则地点为_________。

第一百一十六条 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仲裁截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一百一十八条 在进行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项。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

(2)本合同取得审查单位(电力工业部成套设备局)审查(加盖合同审查章);。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之日并货款两清止。

第一百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正本6份,副本40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2份,副本18份。审查单位正本2份,副本4份。

第一百二十一条 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二条 供方须将本合同供货范围中主要设备分包商的名单提交需方予以确认,供方应从被需方确认的名单中选定最后分包商并通知需方。分包商一旦选定,供方不得擅自改变。供方应对分包商的过失、疏忽和/或其它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一百二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设备”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四条 合同双方应指定2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效后的2周内通知对方。

第一百二十五条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六条 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第一百二十七条 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第一百二十八条 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维护保养的协议书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项目处。

承包项目总负责人:。

承包项目现场主管:。

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整体向前发展,甲方自年月日起将项目承包给乙方,双方本着互利共赢、协商一致,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结合项目实际订立本协议。

一、承包项目:

二、承包方式:

三、承包项目奖金:

四、工期要求:

自年月日工人实际开工日(即实际进场之日)起算,至年月日止(最终以甲方现场验收与技术协议要求达到的各项指标相符),全部工期天。

五、质量管理要求:

主合同规定的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要求和业主合理的质量控制项下的约定。

六、现场管理要求:

2、乙方必须在每一个重大、紧要工作环节指派项目组长亲临现场指挥,防止错误施工而返工、人员调度不灵而误工及现场安全事故的出现。

七、安全管理要求:

2、无法预测或不可控制的意外伤亡事故的处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职工伤亡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八、项目部资金使用原则:

1、多劳多得,有奖有罚;提前奖励,推后处罚。

2、工程款拨付。

(1)工程款由公司代扣相关税费后直接拨付给项目部。

(2)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如发生农民工到公司反映项目部工资没有按时支付的情况,公司代扣部分工程款,用于支付项目部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处罚项目部主要负责人。

3、工程完工后,由项目负责人上报公司综合管理部批复后由财务部拨付工程尾款;。

4、奖罚比例。

(2)推后完成:扣除非正常的延误时间后,按工程造价的2%扣除;超过20天,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公司损失的10%。

九、其他约定:

1、乙方在公司指导下安排生产进度,承包过程中不得将承包项目另行转包给他人,在不损害双方利益前提下乙方实行辅项目分包,必须提前15天征得甲方同意;禁止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项目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甲方对项目进度及项目质量的监督和检查。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检查项有:

(1)、项目进度表;。

(2)、项目生产、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报告。

3、甲方对乙方负有提供人力资源、生产材料、设施设备、生产用具、生产场地、生产辅助性资金、办公资料、劳动保护等的协助义务,一旦甲方出现违约行为,乙方可据此顺延项目进度。

4、乙方对全体承包人可实施先进的生产激励措施,根据生产情况,乙方可灵活安排员工加班或调休。

十一、本协议与主合同各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

十二、协议履行后,单方对协议的个别条款存在争议或异议,除主合同外,内部承包协议引致的纠纷不诉诸法律,由双方或第三方介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按份承担各自损失。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承包成员(签字):

20__年x月__日。

消防系统工程维护保养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因消防设备维护保养不及时导致的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在发生火灾时不能起到自动报警和灭火的功能,为此需要对消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现甲方将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委托给乙方,为了明确责任,以便于分工和互相配合,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合同。

建筑面积:

二、维护服务消防工程地址:

三、维护服务消防工程范围:

本公司一贯本着“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服务宗旨,严格按照甲、乙双方认定的《维护方案》所规定的内容进行消防系统的维护服务,具体为:

1、委托消防工程范围内各系统的定期测试和检修。

2、委托消防工程范围内各系统故障以及隐患的处理、排除。

3、委托消防工程范围内各系统故障以及易损的维护、修理、更换。

每月案《维护方案》对消防系统各设备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按《维护方案》中季检要求对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检测。在合同年末案《维护方案》中年检要求对系统进行全面年度检查。

注:

1、月、季、年检的检测要求详见《维护方案》。

2、月、季、年检的检测时间甲、乙双方具体商定。

3、在进行季、年检的当月不进行月检。

六、消防工程维修服务合同的期限、金额及付款方式:

1、消防工程维修服务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

3、合同签字生效后,分两次付清合同款额,合同签订后三天之内付合同金额的50%即,剩余50%即,在维护半年后的第一个月30日之前付给乙方。

七、甲方的责任:

1、甲方必须按合同的第六款第三条付款方式拨付给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发生无故拖欠现象,将按《经济合同法》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甲方应按消防值班规定安排人员坚持24小时消防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按值班制度规定认真进行日常巡视、检查、记录,由于甲方值班人员的失职,造成的火灾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在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中,一旦发现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电话通知确认后5小时之内派人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据实填写维修单,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分别交甲、乙双方存档备查。

3、乙方在维修服务工作中,甲方给予积极配合,给乙方提供检修现场使用的机具、升降设备,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

4、甲方交给乙方维护的消防系统各种设备和设施应无故障和损坏,并由乙方认可;若系统存在明显的故障和损坏,甲方应负责解决,如委托乙方解决,其费用另计。

5、合同期间内由于甲方原因需对消防设备进行整改、增减或移位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检查中如发现消防设备或部件存在质量问题,需另购置时,由甲方负责购买,乙方负责对设备或部件进行更换。

6、合同期间由于甲方保安措施不严或操作不当造成的消防设备丢失或损坏产生的更换和维修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7、根据规范为防止误报、漏报,报警设备应每二年清洗一次,由乙方负责对报警设备进行清洗,其清洗和耗材费用另行计算。

八、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维护方案》要求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调试、维修,使整套消防系统处于正常状态并符合消防法要求。如乙方未按《维护方案》对甲方已交付乙方的楼层进行消防维护所引起的消防事故由乙方自动承担。

2、乙方月检和季、年检工作完后,应填写巡检单、维修单,并出具季、年检报告,由甲、乙双方授权人签字分别存档备案。

3、在消防维护服务中,乙方不得改动原消防系统的电气、电子线路和零件,需改动应通知甲方,在甲方认可同意后改动,并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

4、乙方随时全面将消防系统工作状况通报给甲方消防主管负责人,并报送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备案,以确保有关部门掌握系统运行现状。

5、在维护、修理、更换、检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设备、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按原价值赔偿。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责任条款,若不履行条款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甲方付款当日生效,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消防设备安装协议书

消防安全关系着社会每个人的人生安全。下面是消防设备安全协议书范本,仅供参考。

甲方:

乙方:

甲方将西航住宅新区(e区)、龙山花园、室外消防系统和泵房整个消防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保证工程顺利完成,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项目及承包方式

1、工程项目:西航住宅新区(e区)、龙山花园、室外消防、泵房及防排烟工程,具体项目详见工程预算书。

2、承包方式:以包工包料一次性承包。

3、工程造价:工程安装预算总价为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若不开发票,则扣回相应的税金费用)。

二、工程工期

1、紧随土建、装修工程进度进行管线敷设,待装修施工队伍完全退场后,于壹月内安装好消防设备和完成设备的调试开通。

2、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双方现场代表签定确认后,工期顺延。

(1)因受水、电原因影响安装及调试的;

(2)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引起的延误工期的。

三、甲方职责

1、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会同乙方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验收手续,负责及时签证和有关隐蔽实验记录签字以及其他事宜,解决有关事宜并协助乙方搞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

2、负责安排工作间、施工场所,并提供施工所需之水、电、协调施工现场各单位间相互交叉作业所遇到的问题。

3、本工程竣工通知三天内,配合乙方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并协助安排整体验收工作。

四、乙方职责

1、根据甲方确认后的工程设计图纸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2、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改变施工方案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待甲方同意后方可按新的方案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做好现场安全和保卫工作,确保按安全操作规范施工,消防施工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

4、调试期间乙方通知甲方派专人到场跟班熟悉操作规程并上报消防监督部分备案。

5、乙方在工程竣工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工程实际工程量验收及相关手续。

五、验收方法及标准

1、工程验收:甲、乙双方以施工图、说明书、消防审核意见书、会审纪要及验收技术规范为依据进行。

2、电气设备及线路和气体管道按国家标准及消防规范进行验收。

2、所有消防设备、材料均应有明确产品品牌、质量要求、管厚,且符合设计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材料进场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提供产品品牌证书、质保资料、内业资料。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至主管材料进场后10天,甲方预付25%工程款;待主设备进场安装完善后再付25%工程款;其余待消防验收合格及相关竣工验收手续完善后30天付工程决算价45%;余5%为壹年保修期满后付清(若壹个月内未能付还工程款,按月息1.5%计算利率)。(付款以现金形式支付)

七、工程保修期从验收合格后实际投入使用开始算起,免费维修壹年,保修期内非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失,其修理费由甲方负责。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验收合格决算付清之日失效。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发包方:*****房地产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安徽***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铜陵永泉房地产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牡丹城i、g地下车库(i地块3711.4㎡,g地块10170㎡)

1.2工程地点:铜陵县顺安镇

1.3承包范围:火灾报警系统、消防、自动喷淋系统、通风系统。

二、工程期限

2.1开工日期:

2.2竣工日期:

2.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三、质量标准

3.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消防验收通过。

四、合同价款

90万元人民币(含测试费)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5.1本合同

5.2建筑消防的验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3图纸

5.4工程报价及预算书

5.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六、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6.1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6.2除质量保证书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并验收达到约定标准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6.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七、图纸

甲方提供给乙方图纸三套。

八、甲方的工作

8.1提供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资料,如在施工中发生变化应及时协调乙方及设计单位,予以解决。

8.2对乙方施工现场的设备、配线、管路等予以保护。

8.3如工程需基建方预留、预埋等基建配合工作,甲方应提前和乙方及基建单位协商解决。

8.4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现场。

8.5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并接至施工现场。

8.6双方约定甲方应做得基施工作。

九、乙方工作

9.1必须按消防部门审批合格的设计图纸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9.2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技术要求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国家消防验收规范》时应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和设计单位与消防部门协商解决。

9.3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和提供服务。

十、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后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一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时间,工期顺延。

10.2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0.2.1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10.2.2工程量改革和设计变更

10.2.3因停电、停水等原因造成的停工

10.2.4不可抗拒力

10.2.5因甲方无法达成约定义务造成的工期延迟

10.2.6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0.3工程竣工

10.3.1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顺延的工期竣工,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议。

10.3.2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追加的合同价款等内容。

十一、工程质量

11.1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1.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1.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和监理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1.4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影响正常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除此之外,严重影响正常施工的应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11.5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11.6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和监理是否进行过检验,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孔,并在验收后重新进行修复,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符合合同所约定规定,一切费用和工期由乙方自己承担)。

11.7约定的质量保修金为合同价的5%,质量保修金应在保修期过后一周内由甲方一次性返还。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修期为工程通过消防验收,资料齐全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一年,一年后如出现故障,乙方只收更换设备款和施工成本费。

十二、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合同价款的确定以投标价款为标准即90万(含检测费),一次性包干

12.2双方约定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12.3甲方按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由于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如影响工程进度的.,相应顺延工期。

12.4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它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十三、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的建设规模时,甲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它主管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相应图纸和说明,因工程设计变更所产生的费用应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与工程款同期调整支付。

十四、竣工验收与竣工结算

14.1工程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和行业现行各项验收标准及甲乙双方的有关约定。

14.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报告,之后双方参照合同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补充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等内容进行工程的竣工结算。

14.3甲乙双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合同中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十五、索赔和争议

15.2索赔: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应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15.3争议: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合同的解除

16.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6.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6.2.1因不可抗拒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16.2.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16.3一方根据上述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的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6.4协议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转移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协议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协议,不能退还的由订货方自己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6.5协议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七、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乙方:

年月日

安全防范设施维护保养协议书

根据有关安全防范有关法规的要求,为保证甲方所属安全防范设施的正常工作,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的安全防范设施承担维护保养。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有关经济合同法规,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共同执行。

一、概况。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微保费额:_____________________。

维护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

二、承包方式及保费结算方式。

1.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首付_______元,余款______元在维保结束前两个月结清。

三、维保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2)提供工程图纸及有关资料;

3)提供维保用的辅助工具、电源等;

4)按合同要求及时结算微保费。

2.乙方责任。

2)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迅速到达甲方单位检测;

3)乙方维保人员应严格执行甲方单位管理制度,注意施工安全;

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设施或设备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安全防范设施管理制度,提供有关技术咨询;

6)在维保期内因乙方原因使设施不能有效运行造成损失,乙方承担责任。

五、其他事宜。

1)因甲方对建筑进行装修改造造成设施损坏;

2)设备人为损坏、丢失、设备进水、强电烧坏造成设施损坏;

3)因不可抗力(如地震、强风、洪水、战争等)造成设施损坏。

2.合同到期,如续签合同,同等条件乙方优先。

3.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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